转勿侵什么意思,网红经常发,为什么我不懂?可以转发但不可以侵权责任法全文么

这是个机器人猖狂的时代,请输一下验证码,证明咱是正常人~在媒体上发表转载的文章算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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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体上发表转载的文章算不算侵权?
日 00:00:00&&&来源:&&&
我自退休后喜欢上网浏览别人的博客,有些时候如遇到写得很好的博文,我便转载到自己的博客中去。后来,有些朋友看了我的博客后,觉得那些文章写得很好,鼓励我投到报刊上去发表。我没多做考虑,就将博客中的文章投向了报社并被采用,还给我寄来了稿费。之后我便时不时地向多家报社投稿。直到有一天,一位博客的主人发现他的文章在报纸上刊出,上面的署名也并非是他本人,于是通过报社找到了我,说我没经过他的同意就私自转载他的博文,还在媒体公开发表,要我承担赔偿责任。请问这算不算侵权?老张
老张你好:
根据《著作权》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行权、署名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你在没经过他人的同意就私自转载他的博文,还在媒体发表别人的文章,且未对该文章的出处以及原作者进行标注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应属于侵犯著作权法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区司法局仉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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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的文章会侵权吗,怎样做才不会侵权
1、公众微信发布转载的文章和新闻注明出处算侵权吗?
2、在自己网站上上传网上下载的图片,算侵权吗? 文章上只有作者名字,没联系方式,怎么来经过作者同意?
公众微信发布转载的文章和新闻注明出处算侵权吗?还有就是文章中自己配图,图片都是网上搜集的,没有来源,发布出去算侵权吗
比如现在的虎扑篮球里面的文章基本上都是转载的,然后注明来源,请问他这样就不侵权吗?还有视频也是转载腾讯的,做一个链接,然后再弹出那个视频的网站,这样是要和他购买还是免费的?求指教
疑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私人印鉴及公司全套资料遭盗用,可否向派出所报备?委托他人怎样办理?
如果转载了他人制作的视频或音频作品,但是完全不盈利,同时注明了作者和出处,这样算侵权吗?谢谢。
公众微信发布文章中的配图,图片都是网上搜集的,网上也没有来源,而且图片是政府网站提供的,没有作者信息,发布出去算侵权吗 ? 有律师打电话说是作者的代理律师要求索偿,但是不愿意举证,我们自己也没有办法证明作品的来源,律师也不愿意说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所属律师行。会不会是诈骗?
被侵权人员要求查询公司某项财务明细账需要动用怎样的法律程序?即怎样才能顺利查账不受拦阻?
他人商标注册在先(不是知名商标,而且名声稍有负面),我公司注册在后,所用的名称是相同的,所处的行业也相同。
1、据说公司名与商标名是两个不同系统,我公司名是否构成侵权?
2、由于他人商标有一定负面效果,我公司在业内开展业务肯定不会冒用他人商标。如果我公司注册与他人商标明显不同的新商标,在开展业务时使用我们自己的商标加以区分,是否仍会被他人以涉及侵权敲诈? 行业是稍有模糊的概念,准确地说商标有45个大类别,该商标保护的仅是1个类别,而我公司业务涉及至...
公司负面新闻被电视台报道,其它网站可以随意转载报道的文章吗?光明日报:对网络转载侵权说“不”
日09:13&&&来源:
原标题:对网络转载侵权说“不”
  随着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网络转载侵权再次成为热议焦点。近期,一篇题为《火碱勾兑洗涤剂洗出7天酒店床单》的文章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然而在各大网站的转载页中,标注的文章来源并不是作为原创媒体的《新京报》,而是“N传手”的某某网站,有的甚至标明为“本站整理”。这直接引发了原创作者和媒体控诉帖的“刷屏”。说实话,这种公开控诉不常有,但控诉的对象――网络非法转载侵权却不鲜见。
  根据相关法律,报刊之间相互转载不必经过许可,但网络转载报纸内容则必须要有授权。而且,无论是报纸之间相互转载,还是网络转载报纸内容,都须注明内容出处,并向作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稿酬。作为著作权保护的重要内容,这一点早已成为行业共识和准则。法律是有了,但在实践中却经常遭遇被漠视甚至被无视的尴尬。网络转载中的“巧取豪夺”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涵养诚信经营、尊重版权的网络天空,我们都必须重视网络转载侵权现象。新闻作品倾注着记者的心血,有的甚至要经受极大的风险。为了扎实揭露快捷酒店“白床单”背后的“黑幕”,女记者在黑洗衣坊“卧底”半月之久,手指变得红肿疼痛,声称“一辈子都没洗过这么多床单”“这辈子再也不想洗东西”。但不少网站“连招呼也不打”就一键复制粘贴转载过来,不仅内容几乎完全照搬,连最起码的出处、作者姓名都不标明。这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利益,也是对正常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干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网络媒体来说,合法依规进行内容转载传播,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更是一项社会责任。申请授权、注明来源、事后付酬――按照现行法律,网络依法转载只需完成这几个步骤即可。但现实中,大量网络媒体做不到。涉事媒体违法转载侵权在先,遭舆论围攻、“吃官司”都是必然要承担的后果。大面积的集体侵权转载暴露出内容行业版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淡薄,与其说是“做不到”依法转载,还不如说是“不想做”。
  更值得追问的是,明文禁令之下,转载侵权何以屡禁不止?并不算低的诉讼费用、烦琐的法律程序、庞杂的证据收集、较长的等待周期等,足以让不少有维权想法的人产生畏难情绪。侵权成本过低,但维权成本过高,不少人和单位不得已选择了放弃维权行动。另外,当前维权渠道还比较单一,很多著作权人和单位哀叹,在发现被网络非法转载后,“除了发出一纸公告和声明外,还能怎么做”。要保证网络转载在法律轨道上运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法律虽然规定了使用作品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但采取何种许可方式、合理的授权价格如何确定、授权交易是否合法、怎样完善使用作品的授权机制等,都需要在立法层面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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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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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文章被转载构成侵权么?律师:不侵权
  萧山网12月6日消息 &近日,萧山的王女士向“法律百事通”来电,讲述了她在“个人著作权”上遇到的一个困惑。
  王女士说,她平常有写点东西的爱好,个人的博客里积累了自己的不少文章。几天前,她偶然发现,自己的一篇文章被一家网站转载了。“虽然写了出处,但是都没有经过我同意,这构成侵权吗?”
  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的俞孔珂律师认为:在我国的著作权法里确有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但王女士的情况属于作品被‘转载’,而不是被‘发表’,所以不适用于这一条。”俞律师解释,其实当王女士的文章出现在个人博客中时,其实已经相当于被公开发表过了。但如果网站将王女士的文章用于商业用途,那么必须取得作者同意,否则会涉嫌侵权。
  同时,俞律师提醒,如果作品只是在内部流通未经公开,网站未经作者本人同意就发表了,那样恐怕就会构成侵权了。
作者:热线记者 沈丹丽  编辑: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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