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网红明明我没看他直播他还老在直播间里喊我名字是什么意思?

【本文节选自《致命爱人:我爱你,所以还是毁了你吧》,作者:香无,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源自网络】


就在今天,我亲手杀死了范茉。

这只是我计划的第一步。接下来,我要去找那个纠缠了我们近十年的家伙,找到他,然后杀死他,然后把他的尸体丢到很远的地方去,让他和范茉即使死也不能死在一起。

把刀子刺进人的身体是一件力气活,我花了很长时间才让范茉断了气。她抽搐的动作在我跟前停下来,我将刀丢在地上,哐当一声。

我刺了她十下,每一下都很用力。我跪在她身边,床单上染满了她的血,她的喉咙里发出最后的嘟囔,那是最后一个破掉的气泡。

我杀她的时候一直咬着下唇,可那时候实在太专心,等做完了回过头才发现,下唇被自己咬出了满满一圈牙印,和着血。

我妈说过,我伤心的时候总喜欢咬着下唇。咬得越重,哭得越狠。

可是今天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下来。

范茉不爱我,我花了十年时间,也没能让她爱上我。这件事情实在太残酷了。

范茉是我睁开眼后看见的第一个人,我爱上她在情理之中。我只有十年的记忆,出事之后,我唯一能记得的是自己的名字。

我叫姜鲤,一个很奇怪也很好记的名字。

我醒来的时候头晕脑胀,范茉抓着我的手泪如雨下,我的身上插满了各种奇怪的管子,我盯着她的脸,伸手摸了摸,皮肤光滑。她没有躲开我。

而后是忙碌的检查,问话。范茉一直陪着我,直到医生问我的名字,我说姜鲤,接着转过头去看着范茉问,你是谁。

范茉的表情从震惊变成了受伤。她和医生在门后聊了很久,我从门缝看过去,只能看到隐约的身影。他们的话我听不清楚,之后范茉回到我的病房,脸上的伤感一扫而光。

她握着我的手,叫我的名字说,姜鲤,你一定要好起来。

我努力对她挤出个笑来,用力地点头。那时候我觉得范茉就是我的光。

在养病期间我逐渐得知,我和好友登山,山上出了意外,我们坠崖。我活着,而他失踪了,连渣都没能找到,听范茉说,那家伙叫周哲。

我的身体素质很好,在医院里住了小半年,终于彻底康复。除了还是想不起关于过去的任何蛛丝马迹外,一切无恙。出院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范茉求婚,我将一个硕大的玩偶递给她,她欣然答应,抱着玩偶笑靥如花,我当时觉得世界如此完美。

当时我从没设想过,这个叫周哲的家伙还活着,也没想过范茉爱的人是他不是我。

我和范茉搬了新家,到了新的城市。范茉说这样有利于稳定我的病情,让我早日从过去的阴影里走出来,恢复记忆。

我找到了新的工作,范茉继续她喜欢的设计事业。我们计划要个孩子,如果是男孩就给他取名做姜楼,如果是女孩,就叫姜小茉。养一条狗,挣足够多的钱,等我们老了,就搬到海边去。

我曾经痴妄,觉得这样和顺的日子可以一直到所谓的永远,直到我听见范茉在梦中轻轻呼喊周哲的名字。

那天是我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我给她买了玫瑰,带着她跳华尔兹。她的表情有些阴郁,跟着我的脚步。

我取笑她的动作,她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我,接着叹气。我觉得她想告诉我什么,可最后她什么也没说出来。

那天晚上气氛不怎么好,范茉早早洗漱睡了觉。我爬上床想搂着她,她不自觉地往床内缩了缩。

我忽然瞥见她没戴我送她的结婚戒指,也瞥见了自己手背上的针孔痕迹。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去过医院,我只觉得自己最近的记忆力急速下降,我起初以为那只是工作太累引起的错觉。

那晚我做了个梦,梦中我和另一个人奋力往山上爬。那山太高了,阳光炙热,烤得人头晕眼花。我们一前一后往上走着,越走路越窄,渐渐地,那路就消失了,剩下的是陡然高耸的断壁。

我们回头,身后的来路不见了踪迹。深山老林没有人烟,呼喊声会瞬间堙没在层层叠叠的树丛里。我有些恐惧,伸手去拽那人的衣服,他回过头来,表情藏在阳光之后,根本看不清楚。

“不知道,好像迷路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把梦里的对话听得那么清楚。反正总之,下一个瞬间,我已经和这个陌生人一起站在了悬崖边缘。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转过脸,还没来得及说话,整个人微微一晃,直线往下坠落下去。

阳光迅速在我身后急速地逃离,风像刀刃一样刺过我的脸——我痉挛一下,大口喘息着从梦里醒过来。

范茉依旧睡得安稳,我用力压着躁动不安的心脏在黑暗中看着她,俯下头。

就在我将要亲吻到她的时候,我清楚地听见她嘀咕了一声:周哲。

范茉的眼角滑下一滴眼泪,她喃喃地又重复了一次,周哲。她的语调模糊却饱含深情。

我觉得身周的暖意在一瞬间消失殆尽。

周哲,那个传说中和我一起登山最后消失了的家伙,那个我毫无印象的旧年好友。

那天之后我开始用心观察,或者说是监视范茉。她当然不知道这些。我在电脑里安装了木马软件,监视她的聊天记录,偷偷查看她的手机,甚至还请假在她公司门口蹲点几个下午。

然而范茉一切正常。上班下班,按时回家,和我聊天,撒娇,态度正常的几乎让我以为那天晚上听见的不过是一场错觉,只有手背上层层叠叠新旧交错的针孔提醒我这一切的真实可信。

一个月后的某个晚上,在我半夜醒过来时,听见范茉正躲在房外不知给谁打着电话。

我踮着脚轻轻跟过去,躲在门后听,只能隐约地听见几个字。

“这样的日子还要多久?”

“难道一辈子都要这样吗?”

她挂上了电话,我一个箭步杀回被褥里盖上自己。很快,范茉回来了,带着冰凉的气息,从后面环抱住我。

听着她的叹息,我默默睁开了眼睛。窗外没有月光,房间里没有灯。我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静静地听着范茉贴在我背上的心跳,看着自己手背上的针孔。


它们没有任何淡下去的意思。

一个可怕的猜想逐渐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觉得范茉和周哲在给我打针,那些我错失的时光里,他们相拥在一起,静静地将不知名的药物输入我的身体,窃取我的记忆和光影。而我送她的玩偶,此刻正用洞察了事实的神色坐在床头,良久地注视着我。

一张床上睡三个人,始终是一个太拥挤的安排。

我决定去找到这个叫周哲的家伙,他还没死。

把范茉装进事前准备好的袋子里后,我将袋子拖到了后车厢里。隔壁的阿姨看见我时惊呼了声。

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我不记得隔壁还住着这么一个女人。十年的时间,我竟然不认识这个人。

我对她僵硬地笑了笑,转头看见那个袋子,赶紧改口,说是给亲戚带的玩意儿。车子开动了很久,我从后视镜里还能看见她探究的目光。

我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它就像现在的范茉一样,冰冷又沉默地躺在我的胸口里。

我用范茉的手机给那个标为周先生的号码发了个短信,邀他到城北一个僻静的咖啡吧见面。我怀里还揣着杀范茉时用的刀子,那上面的血迹浸进我的衬衣里,贴在我的胸口上。

我没听过这个人的声音,没看过他的样貌,可我知道他就是周哲,那个没有死成的,在梦里和范茉心里不断折磨我的家伙。

我将范茉埋在了城外早已选好的地方。一铲一铲亲自动手。我觉得自己就像自虐,如果此刻有什么人经过打个电话,我绝对束手就擒。

可惜我的运气值爆表,连老天爷都站在我一边。这么好的天气,那么多的行人,都只是淡淡地瞥了我一眼,嘀咕两句,然后走开。似乎没有人意识到我正在埋葬自己的妻子。

最后一铲土掩上,我站在上面跳了两脚,踩实。我终于和范茉,这个在我仅存的人生记忆中,贯穿了始末的女人说永别了。

随后我驱车赶往和那家伙约好的地方。

我用了那么多年的时间,无论怎样明察暗访,始终找不到这个周哲的蛛丝马迹。唯一一次稍微接近真相,是我偷来了范茉的同学录,从里面找到她死党的电话打过去。

那头的女人听见我询问周哲的事情,愣了半晌,干笑着说,你开玩笑吧?

我不知道她的语气为何如此嘲讽,就像我不小心涉足了什么禁忌的领域一样。

而后她告诉我,周哲已经死了。她无意和我多说,可她满怀厌恶的态度暴露了一切。

我顺藤摸瓜回到那所学校,我找到了我和周哲过去的导师,我当面询问周哲的事情。

导师用怪异的眼光打量着我,过了许久,这个年迈的老人才谨慎地斟酌字句,告诉我周哲和我是最好的朋友,好得像要穿一条裤子。

他说那场事故谁也不能怪,让我不要太过自责。在我什么都问不出来,灰心丧气地准备离开时,他忽然又叫住我,跟我说,你要好好养病。

我挑起眉。我身体健康,精神清醒,四肢健全,到底要养什么病?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干涩地笑笑,补充道,毕竟你受过这么严重的伤。

可等我想再多问一些事情,他却顾左右而言他,语焉不详地敷衍过去。我始终没能得到关于周哲的半段消息,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能看到。

我和这个幽灵一样的男人周旋了将近十年,夜晚是在我的梦中,他无数次伸手将我推下山崖。白天是在范茉的眼神里,她看着我时,总像透过我看着另一个虚无的灵魂。

我加大了油门,车辆发出轰然的响动。汽油味冲进我的鼻腔,我捂着嘴咳了两下。

而后,我来到了咖啡厅外。这条街十分冷清,疏疏落落的三两个老头在街口转角下着棋,没有别的动静。

我整整衣服,走进去,挑选了一个最靠墙的地方坐下。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镇定,双手甚至没有颤抖。昨晚的梦境还历历在目,往事前所未有地清晰呈现在我面前。

周哲在梦中对着我声嘶力竭地大声吼叫,他的脖子上爆出了青筋,看起来是那么面目可憎。我听不明白他究竟叫嚷了些什么,唯一可知的是他对我那呼之欲出的厌恶。

我漂浮在半空,见到自己与他的争执推搡。接着他的手落在我的肩上,我一个踉跄,脚下的石子滑落。他犹豫了一下,没有伸出手来抓我。

我仰面往下坠落,接着是无边的黑暗。

我醒过来,和往常一样大汗淋漓。范茉的胳膊压在我的心口上,我记得看过的书里说,睡觉时压住心口会导致呼吸不畅,很容易引发梦魇。

范茉就是我的梦魇,她的胳膊如同藤蔓一样,给了我近乎十年的噩梦。

我起床喝水,接着看见了放在厨房里的那把范茉新买回的水果刀。在月光中,刀刃白得像雪一样。

在这样的时刻,我再次怀疑自己是否是真实存在的。到底我是真实的,还是范茉是真实的。

“所以,你就是周哲?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大家都以为你死了。”

我往后一靠,椅子发出吱呀的声响。面前的男人沉默不语,梳着一丝不苟的头发。侍应生在角落里偷偷窥视着我,这个时间没有别的客人。他根本想不到,再过一会儿,我就会把怀里的刀子直接插在面前这人的喉咙里。

“为什么约我来这里?”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用一种令人厌恶的傲慢语调对我开口。当范茉的名字从他的唇齿中溢出时,我恶心得几乎想吐。

“你该认识我,我是姜鲤。”

那家伙笑了起来,很急促的一声,就像在嘲弄我的虚张声势,接着他赶紧埋头喝了口水,掩饰自己。我的手心发痒,怀里的刀子前所未有地热起来。

我仔细打量着他,我觉得很奇怪,他的年纪看起来比我大很多,不明白为什么范茉会喜欢上他。

“你既然没死,为什么不出现,为什么要让所有的人都觉得你已经死了?你在伪装什么?”

那人挑眉,歪歪头看着我。


“我全都记起来了,关于你的,一点不差。”

我冷笑,他扬眉。我将双手交握在一起,抬起头狠狠地盯着他。

“我们一起到了山里,你其实想借这个机会杀掉我。你故意带错了路,引着我到了悬崖边上。你不会把范茉让给我,接着你狠狠地推了我一把。”

那家伙气定神闲,仿佛我叙述的事情与他无关。

“然后?还有什么然后?”

我出离愤怒,狠狠地砸了下桌子。侍应生抬抬头看过来,我努力平复着呼吸。梦里下坠的恐惧即使重复千万次还是叫人不寒而栗。那种被无数碎石碾碎皮肤和骨骼,无法呼喊的绝望我这辈子不能再经历一次。

而就是面前这个人,将那些挥之不去的阴影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他向前倾身,用手指抚摸自己的下巴。他眼角有几道很深的皱纹,这令他的笑容更显虚伪。

“我摔下去了,我几乎死了,是有人找到了我,救了我。”我喘了口气,盯着他,一字一句,“周哲,你杀了我,你杀了姜鲤。”

他清清嗓子,歪歪头,并不在乎我的话,忽然转了语调。

我顿了顿,咬紧牙关,尝到了血腥味。

“范茉?你怎么敢在我面前提范茉?”

我几乎要尖叫出声。我杀了范茉,我将她埋在了腥臭的泥土里,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面前这个家伙。

“你既然爱她,为什么不敢堂堂正正出来找她?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为什么你们要瞒着我?为什么要瞒着我十年?为什么要这样羞辱我?为什么……”

我的怒意在胸腔里拼命沸腾,又转为浓浓的委屈。我想起导师谨慎的笑容,想起那个不认识的邻居,还有面前这个傲慢得不可一世的根本不将我放在眼里的家伙。

我说不出话来,我的嗓子十分干涩,那种愈发明显的眩晕感再次袭来。我卡住自己的手腕,还有手背上新增的伤口。

昨天晚上我假装熟睡,接着看见范茉将针扎进了我的皮肤。现在药物还残留在我的身体里起着作用。在她离开后,我迅速地拔下了针管,跳下床。

我穿着全白的睡衣,范茉说她喜欢这个颜色。可我一直觉得白色太苍白,弥漫着一股病院里特有的绝望。

我在狭长的走廊里奔跑,我听见两旁传来呜呜的哭声。我知道这些都是范茉的药物带来的副作用,就如同每天晚上那个折磨我的噩梦。

我不明白范茉为什么要勉强自己留在我的身边,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给我打针。我狠狠捶了自己一拳,周哲愣了愣,皱起眉。

我实在厌烦了他的问题,猛地一拍桌子,咖啡杯倒了,滚烫的咖啡合着香味流出来。

“你,你和范茉给我打针,每天趁我睡着了给我打这些致幻的药物,你们想要杀我,就好像当年在悬崖上你想要杀我一样!”

男人推了推眼镜。他的动作不慌不忙,他似乎对眼前将要发生的危险毫无感觉。

“你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他妈的你还想耍什么花样?”

“回答我,你叫什么?”

“姜鲤!姜太公的姜,鲤鱼的鲤!我叫姜鲤!”

我觉得受到了莫大的羞辱,这人不但轻视我的人格,也轻视我可以带来的威胁。也许在长期的下毒中,他认为我已经没了对付他的力气。

我将手探进怀里,摸到了刀柄。

那人在良久的沉默后,忽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

“不,你病了,周哲,你病得很严重。”那人叹了口气,伸出手,握住我的,我哆嗦了一下,没能挣开,“周哲,姜鲤已经死了,范茉也死了,他们死了十年了,只有你还活着。周哲,让我来帮你。”

他的声音那么遥远而可笑,然而又像炸雷一般直直地击进我的心里。我拼命哆嗦了一下,甩开他的手,站起身。

他仰起头看着我,目光悲悯。

“还记得我吗?我不是周哲,你才是周哲。我是你的主治医生。我们认识已经有十年了,你昨晚袭击了护士,从医院里跑了出来。周哲,乖,让我来帮你。”

我听不懂他的话。我明明还能感觉到范茉的温度以及刀子进入她身体时带动的血液的翻滚,这家伙怎么会说她死了?

我咆哮起来,一把抽出刀子,狠狠扎在他的手上。

我明明将刀子扎进去了,可是……可是为什么,他一动不动,连哼也不哼一声地继续看着我呢?

我惊恐地退后一步,撞翻了椅子。那个侍应生忽然跑上来抓住我的胳膊,一个,两个,三个,本来安静的门口一瞬间冲进来许多人。

我被摁在桌上,脸贴着桌面。有人穿着我厌恶的白色外套,举着针管对着我一步步走来,我尖叫,咆哮,我抬起头奋力去看,那家伙依旧坐在对面,目光悲悯地看着我。

他用两根指头捏着一把粗糙的纸质小刀,反复翻转玩弄着。

为什么会这样?那把刀是我用来杀掉范茉的不是吗?为什么会变成纸的?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我张大了嘴,就在我来得及呼喊之前,有人将针头深深地扎进了我的脖子。


周大夫再次将周哲带回了病院,送进了特护病房。这是周哲今年中第三次逃跑了。

这十年来,每到这个月,周哲的病就会变得特别严重。这是心病,心病是没有药可医的。

十年前这个小伙子被查出严重的精神疾病,他的女朋友和死党为了鼓励他,驱车带他去爬山呼吸新鲜空气。

在山上,他犯了病,将姜鲤和范茉一起推了下去。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蜷缩在车里抱着送给范茉的玩偶泪流不止,满口胡话。

从那之后,他就不记得自己是谁了。

周大夫合上了。病历本,给周哲增大了剂量。护士轻轻敲门进来,汇报新一天的工作安排。

周哲在睡了一个晚上之后恢复了平静。他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不记得自己所经历的一切苦楚,不记得那场逃亡。周大夫帮周哲挖出那个被他埋葬了的玩偶,他将玩偶放在床头,继续喊为他打药的护士作范茉,继续称呼自己为姜鲤,继续陷在茫茫的痛苦中指责自己杀死了姜鲤。

周大夫微笑着送走护士。他起身看了看窗外,耳边偶尔传来病人们毫无意义的呢喃。

95后女生Sine,从小就是一个胖女孩,

最重的时候接近200斤。

3年前,她用鸡蛋、榴莲、鲜虾等食物做成衣服,

开始模仿大牌明星,然后再把衣服吃掉……

至今,她模仿过的名人已经超过150个,

其中既有泰国当红明星,

以及中国的奚梦瑶、古天乐、容祖儿。

凭着这些画风逗趣的造型,

现在已月入两万人民币,

就连很多明星看到后,都称赞她可爱,

在这个以瘦为美的世界,

“我喜欢那些身材苗条的女生,

如果因为要苗条而放弃美食,

那我宁愿做个快乐的胖子。”

我是Sine,今年23岁,现在跟家人一起,住在泰国中部的一个小城市里。

3年前,我就开始模仿各种好玩的人和东西,其中光是明星,就有150多位。

我用化肥袋、勺子、辣椒、大虾,模仿了中国电视剧《延禧攻略》里的女主角,魏璎珞。

我又用调料、钢丝刷和浴巾,模仿了蕾哈娜的造型。

锡纸和酱油瓶做成了这件衣服,跟美国歌手Taylor Swift的造型一模一样。

辣椒和白菜,让我变成了小美人鱼。

青菜和烧锅的组合,就做成了范冰冰的这条裙子。

这是我用烤排骨和香肠制作的发型和项链。

我还用水壶和零食,做成了泰国的传统头饰。

各式干果组合在一起,就成了村上隆的花花。

我从小就是一个胖姑娘,零食不离手。但我很爱美,小时候就喜欢打扮自己,我认为漂亮并不是瘦子的专利。

3年前,我在城里开了一家时装店,专门卖一些大码服饰给那些跟我一样的胖女生。但是生意很惨淡,我就想,是不是可以做些什么来让大家关注我的店?

因为我很爱吃,一天除了三餐之外,还会吃各种零食、糕点、珍珠奶茶。食物是我的至爱,于是我就想到,不如把它们做成衣服穿在身上,模仿明星。

30包虾片,让我一夜爆红

我第一次的模仿对象是好莱坞明星Chloe Moretz,当时我模仿她穿上背心短裤,以及蓝色人字拖。把外套披在身上,摆出与照片一样的姿态和表情,拍下了第一个造型。

可能是因为这次模仿没有太多亮点,把照片发到网上以后,我并没有获得任何关注。

Sine的第一个模仿造型

2016年的戛纳电影节上,泰国的一线女明星Chompoo Araya出席了法国的戛纳电影节。走红毯的时候,Araya穿了一条珊瑚色的蛋糕裙。她的造型太漂亮了,在泰国引起了轰动。

我也很喜欢这条裙子,想试试看模仿她的造型。

在构思适合的材料时,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虾片!我奶奶家就是做虾片生意的,我对这种食物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它的颜色与Araya的裙子颜色非常相近,也能做出那种蓬松的感觉。

Sine模仿Araya出席第69届法国戛纳电影节的造型

于是,我问奶奶要了很多虾片,自己回到家后用油锅开炸,再从市场买了几十个透明的塑料袋,把虾片逐一装进袋子,总共做了30多袋。

为了做出蛋糕裙的层次感,我和家人花了一整天的时间,用绳子和胶带把这些虾片串了起来,最后穿到身上。

我像往常一样,把完成后的作品照片发布在了Facebook和Instagram上。没想到,一下子就有几千人给我转发和点赞,有人给我留言,说模仿得特别像,还说要帮我告诉Araya。

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Araya本人真的转发了这张图片。后来,我还得到了她的邀请,去参加她个人的一个庆功宴。在活动上,我穿了这条虾片裙子,跟她拍了合照,真是太开心了!

这30包虾片,可以说是我人生的转折点。这个造型让我一下子红了,很多网友从此给我一个别称,叫“虾片小妹”。

低成本模仿,靠的是创意和坚持

从3年前到现在,我一直坚持每周做一个模仿造型。

通常,我会从时尚杂志或者网上了解当季比较火的明星,留意她们参加颁奖礼或者拍摄时尚大片的造型,然后进行研究。

我用来制作造型的材料,大部分是食物,比如:生菜、鸡肉、鲜虾、榴莲,小袋薯片等等。

另一类就是家里的日用品或者杂货,像勺子、衣架、塑料袋、洗手间的刷子等等。通常,我会根据相片中人物服饰的元素和颜色,来匹配不同的材料。

为了每周一次的模仿,我一周至少去逛一次菜市场,采购适合的材料。去的次数多了,很多商贩都认识我,会主动问我今天要做什么衣服,还会跟我一起研究,选择哪些材料来做造型更神似。

低成本模仿,最讲究创意和心思,要思考如何用最廉价、最常见的东西,打造出与本尊神似的效果,博得大家一笑。

这次我要模仿的是中国的维密女孩奚梦瑶,我就选用了这种薯片,因为它的包装袋颜色与奚梦瑶的裙子相近。背后的气球造型,用的是晾衣架、烧烤架和烧烤锅。

每个造型的的制作时间都不一样,简单的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了。

但为了保持新鲜感,我有时候会挑战难度大一点的,这就需要一整天时间,甚至更久。

通常,所有造型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去制作,有时候我还会边制作边把材料吃掉,因为我实在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等到一切完成以后,我就会找来家人帮我拍照,他们都很支持我。至于多余的食材,我会跟家人一起吃掉,或者分给邻居。一些日用品,我会收起来,留到下次再有合适的造型,拿出来循环再利用。

不想为了身材放弃美食,

我现在还没毕业,一边念大学,一边在做兼职。

自从我的模仿被大家熟知后,我获得了很多不同的工作机会,还成为了电视台的美食节目主持人。

我目前的月收入,大概有5万至10万泰铢吧(折合人民币约一至两万),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这样的收入算是相当可观了!也算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踏入了娱乐圈。

明星转发Sine的模仿秀,引发网友大量点赞和留言

对于我的模仿,大部分网友都鼓励我,说我很有创意。当然也有一些负面言论,说我的身材难看。

我的身高只有155cm,最重的时候是8个月前,体重差不多有200斤。

尽管我很胖,但当时我仍然很有自信,也没有想着刻意去减肥,瘦成一道闪电。只是想通过运动,把我怕热、容易疲倦和烦躁的习惯,通通改掉。

当然,我也喜欢看那些拥有苗条身材的女生,特别是一些中国的女明星,她们很美。但我是一个喜欢吃的人,从不挑食。如果为了身材苗条而放弃我喜欢的糕点、甜品,那我宁愿选择做一个快乐的胖妞,每天都能开开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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