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酸的美丽的那一瞬间6000 急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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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与艺术的故事,急急急啊!500到400字左右,本人是女生啊!不要些废话,要作文!_百度知道
关于我与艺术的故事,急急急啊!500到400字左右,本人是女生啊!不要些废话,要作文!
就是我和艺术之间的故事,快点啊!
还有没有啊!多点啊!是我和艺术!
提问者采纳
艺术与人生 幼时的我只是一个在海边拍浪逐沙的孩子,大海未曾赋予我文学的天分,缪斯未曾用她的手抚摸过我。长大后,我离开故乡的海。在城里的一家书店里,我第一次接触了那么多的书。有一次,我从琳琅满目的书柜里抽出一本诗集,上面印有泰戈尔的引言:“用你手中的钱币买下一本诗集吧,它会使你的心快活得像一只小鸟,自由地飞翔在无限的空灵之中。”仅仅是看了一眼,我便如获至宝地买下了它。从此泰戈尔领我走向了一个缤纷的世界。我迷上了诗,正如我迷恋那深沉广阔的大海一样。 我第一次发现了诗的魅力正如阳光那样灿烂。诗里走出了乐观豪放的李白、深沉忧郁的杜甫、清丽婉约的李清照……他们用风格不同的笔向我展示了世间的万物。渐渐地我又读懂了汪国真的诚挚、舒婷的细腻、闻一多的深刻;我与雪莱、普希金交朋友,领略了世界诗苑的璀璨。慢慢地,我发觉自己已离不开诗了。诗用它无形的手时时扣动我的心弦,拨出动人的琴声,令我如痴如醉。于是在课堂上,我从老师口里知道了顾城那“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向往;筏穿齿堆佼瞪酬缺揣画在课外我吟诵着,进入那“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的意境。我真的感到自己像泰戈尔所说的那样像一只快活的小鸟,自由自在地飞翔在无限的空灵之中。 读了许多诗,我不禁怀着一个梦想,用我的诗轻轻扣动文学殿堂的大门。每当别人嬉戏玩耍时我醉心去探究万物的美;当万家灯火熄灭时,我独自一人在灯下构筑诗行,细细的笔尖流出小鸟的歌唱、花朵的绽放、嫩草的生长……用自己的笔谱写心中的歌,与万物同欢乐。每当我把诗稿邮寄之后,等待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尽管大多数石沉大海,但一想起江国真的“失意时,就唱一首歌;烦恼时,就写一首诗。因为生活总是美丽的”这句话时,我的胸就异常地开阔起来。偶尔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了铅印的字,便激动得几夜睡不好觉。尽管无人喝彩,但我感到文学殿堂的大门正徐徐开启,缪斯女神向我微笑,我那稚嫩的诗正圆着我的文学梦。 我醉心于读诗,醉心于写诗。那一行行诗句是一只只飞翔的彩蝶,带我到美丽缤纷的大花园;那一首首诗又像是一只只萤火虫,“发出了微弱的光,但攒起来将是亮丽的光”。 永远与缪斯结缘,我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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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四岁开始就在美术培训班学习绘画,当时的我,十分没兴趣,老是画走了样,明明是根萝卜,差点画成了章鱼,明明是条恐龙,却画成了什么的怪物``````于是,老师教我们先起稿, 再画画.我按照老师所说的去做,不到一个月,画画水平渐渐地提高了,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无论是寒冬还是酷暑,从不间断. 至今已经坚持8年了,现在,绘画已成了我学习和生活中难以割舍的一部分。在绘画方面我还取得了不少成绩呢,已多次获得全国市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美术类比赛一、二、三等奖和其它各类奖项。从油画棒画、油水分离画、线描画、黑白画、纸版画、水粉画,到现在我学的国画,我都非常喜欢,从中我不但学到了许多绘画知识和技能,还学到了许多常识,了解了许多画家的作品和他们眼中笔下的大千世界。马上我就又要升班了,开始学习素描和色彩。
在我学过的绘画方法中,最令我感到神秘的要算是国画了。简单的水、墨、笔和宣纸,既能画花鸟、山水,又能画动物和人物。一支软软的毛笔,配上墨的浓淡就可以把大千世界表现出来,不但可以有形,还可以给人一种神似的感觉。更神奇的是画在纸上的墨和颜料,遇水不会掉色。国画真不愧是我国的瑰宝。
国画不但好看,它的画法也是多种多样,变化多端。比如一笔两色,在毛笔尖上蘸上两种深浅不同的颜色,通过控制笔的角度和力度,就可以画出不同意境的画,画出来的画有一种很强的立体感。在工笔画中,有一种技法叫渲染。它是用笔先蘸上颜色画在纸上,然后再用一根干净的笔蘸上清水,把颜色往外带,根据需要控制渲染的遍数,便会出现一种由深变浅的过度效果,画面非常自然,这样画出的人物、花鸟、山水,给人一种栩栩如生,妙不可言的感觉……。可以说,国画带给我的是惊奇和神秘,我愿意尽我最大的努力去掌握国画的精髓。
绘画已经成为我的一项爱好。每当我高兴的时候,我会想起画画;每当我累了,我就会画画;每当我烦闷的时候,画画会使我忘掉烦恼;每当我遇到难以用言语表述的时候,我就会拿起画笔……。绘画带给我的是轻松、喜悦、充实和智慧。
我很开心,无论在什么时候,绘画都能陪伴我。无论怎么样,我都不会放弃绘画。
暑假,我和爸爸一起到一期房那里找一位教书法的老师家做客。老师家的客厅里挂满了字画,还摆放着许多书,在一面墙上还有许多小学生的字画,他们的字写的非常好,所以我暗暗下决心,比他们写的字还好。可是因为他家离我家太远了,而且,我们家的楼下就有一位伯伯也喜欢练书法,所以,我就跟着楼下的伯伯一起写毛笔字。一开始,伯伯先教我写“一”,我想:这还不简单,于是,我就写了一个“一”。然后,伯伯说:“应该先往外写一道小横,再往右下方顿笔,然后写一道长横,往上一翘再往下顿,再往里一折。”没想到写个“一”字这么复杂,还是先练练吧。我一笔一划的练着,一开始,我的字写的一点儿也不好,我就反复的练,不知不觉就写满了一本大仿本,直到伯伯满意为止,伯伯说我后边的字比前面的好看多了。我听了伯伯的夸奖,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我渐渐喜欢上了写毛笔字。我决定每天都来练毛笔字.第二天下午,我又来学毛笔字。这一天,伯伯教我写“二”,伯伯说:“写二和写一一样,就是上面的横短一些,下面的短一些。三也是一样,今天就来练一、二、三吧” 。后来,经过伯伯的筏穿齿堆佼瞪酬缺揣画指导,我的字写的越来越好。后来,伯伯的女儿看到我的字比她的字要好,所以她也想写毛笔字,我想终于有人帮我磨墨了,可是,她连怎样磨墨都不会,我和她爸爸一起耐下性子来教他磨墨。写字学会以后,我们就一起比赛,看谁写的好。 我们互相关心,我不会的问她,她不会的问我,就这样,我们两个人的字写的都非常好,伯伯还经常夸我们呢。
作文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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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童年
贝多芬的祖父与父亲都是宫廷歌手。在大部分时间里,他的父亲都喝得大醉,没有对家庭和气过一点,甚至筏穿齿堆佼瞪酬缺揣画连家人们是否有足够的吃穿都从未过问。起初,善良的祖父还能使这个家庭免受太多的苦;反过来,他最大的孙子的音乐才能也使老人感到莫大的欣慰。但是当小贝多芬只有四岁时,祖父就去世了。贝多芬的父亲常把孩子拽到键盘前,让他在那里艰苦地练上许多小时,每当弹错的时候就打他的耳光。邻居们常常听见这个小孩子由于疲倦和疼痛而抽泣着睡去。不久,一个没什么水平的旅行音乐家法伊弗尔来到这个市镇,被带到贝多芬家里。他和老贝多芬常常在外面一个小酒馆里喝酒到半夜,然后回家把小路德维希拖下床开始上课,这一课有时要上到天亮才算完。为了使他看上去象一个神童,父亲谎报了他的年龄,在他八岁时,把他带出去当做六岁的孩子开音乐会。但是天下哪有后天培养出来的神童,尽管费了很多事,老贝多芬始终没有能够把他的儿子造就成另一个年轻的莫扎特。与莫扎特相比,贝多芬的童年太不幸了。莫扎特在童年受到良好的教育,他的练功时间是愉快而安静的,有着一个慈爱的父亲和一个被钟爱的姐姐;而贝多芬则不然,虽然他的演奏赢得了家乡人的尊敬,但世界性的旅行演出却远未象莫扎特那样引起世人的感叹
参考资料:
我的绘画之路
从小,我就对绘画有着特殊的情感。记得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妈妈问我想学点什么,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想学画画。”于是,我与绘画结下了不解之缘。
绘画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也给我带来了好朋友似的安慰。在我开心的时候,用彩笔画下自己的喜悦;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用颜料画下自己的烦恼。绘画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绘画有着别具一格的魅力。无论是漫画、水粉画都是我非常喜欢的。尤其是漫画人物,是我一直以来酷爱的。虽然没有老师的指导,但我一直自己在努力,自己在尝试怎样把漫画人物画得更好。从开始画漫画到现在,我已经用掉了不知多少本素描本,现在翻出来看,别有一番风味,尽管以前画的不是很好,但每一副画都凝聚了我对绘画的热爱。大家都知道,日本的漫画水平是非常棒的,虽然我恨日本人,但他们的漫画水平,确实让我佩服。在家里有了电脑之后,我便在网上找一些日本的漫画,然后自己临摹下来,久而久之,自己的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不光是漫画,其他的我也非常喜欢。在小学的时候,我一直利用双休日的时间参加绘画班,还参加过好几次等级考试,一本本证书我一直珍藏着。
我的一个姐姐也十分喜欢绘画。在她房间里的白墙上,可以看到她的画——那是她在10多岁的时候,不顾她妈妈的反对,执意要在自己的墙上,画上最美的东西,她大胆、粗矿的线条深深让我体会到她对绘画的热爱,于是,我跟她有了共同话题。
此外,服装设计和家居装潢我也很喜欢。它们都给我以美的享受。我有一本素描本特别是设计服装的,有时候画了几副,就拿去给我姐姐看,让她给我提点意见。
我觉得,绘画是一样很高雅的艺术,它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它现在会伴随着我走下去,我相信,以后也会,绘画会伴随着我的一生。因为,我对它有独特的感情。以前,我学过电子琴、古筝、书法等等,但都没有坚持下来,惟独绘画,我坚持了将近有10年了,这份感情,只可意会,不可言
艺术与人生 幼时的我只是一个在海边拍浪逐沙的孩子,大海未曾赋予我文学的天分,缪斯未曾用她的手抚摸过我。长大后,我离开故乡的海。在城里的一家书店里,我第一次接触了那么多的书。有一次,我从琳琅满目的书柜里抽出一本诗集,上面印有泰戈尔的引言:“用你手中的钱币买下一本诗集吧,它会使你的心快活得像一只小鸟,自由地飞翔在无限的空灵之中。”仅仅是看了一眼,我便如获至宝地买下了它。从此泰戈尔领我走向了一个缤纷的世界。我迷上了诗,正如我迷恋那深沉广阔的大海一样。 我第一次发现了诗的魅力正如阳光那样灿烂。诗里走出了乐观豪放的李白、深沉忧郁的杜甫、清丽婉约的李清照……他们用风格不同的笔向我展示了世间的万物。渐渐地我又读懂了汪国真的诚挚、舒婷的细腻、闻一多的深刻;我与雪莱、普希金交朋友,领略了世界诗苑的璀璨。慢慢地,我发觉自己已离不开诗了。诗用它无形的手时时扣动我的心弦,拨出动人的琴声,令我如痴如醉。于是在课堂上,我从老师口里知道了顾城那“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向往;在课外我吟诵着,进入那“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的意境。我真的感到自己像泰戈尔所说的那样像一只快活的小鸟,自由自在地飞翔在无限的空灵之中。 读了许多诗,我不禁怀着一个梦想,用我的诗轻轻扣动文学殿堂的大门。每当别人嬉戏玩耍时我醉心去探究万物的美;当万家灯火熄灭时,我独自一人在灯下构筑诗行,细细的笔尖流出小鸟的歌唱、花朵的绽放、嫩草的生长……用自己的笔谱写心中的歌,与万物同欢乐。每当我把诗稿邮寄之后,等待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尽管大多数石沉大海,但一想起江国真的“失意时,就唱一首歌;烦恼时,就写一首诗。因为生活总是美丽的”这句话时,我的胸就异常地开阔起来。偶尔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了铅印的字,便激动得几夜睡不好觉。尽管无人喝彩,但我感到文学殿堂的大门正徐徐开启,缪斯女神向我微笑,我那稚嫩的诗正圆着我的文学梦。 我醉心于读诗,醉心于写诗。那一行行诗句是一只只飞翔的彩蝶,带我到美丽缤纷的大花园;那一首首诗又像是一只只萤火虫,“发出了微弱的光,但攒起来将是亮丽的光”。 永远与缪斯结缘,我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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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急急急 寻一篇名画鉴赏作文 400字左右 感谢!!!赏名画 而写出的作文
急急急 寻一篇名画鉴赏作文 400字左右 感谢!!!赏名画 而写出的作文 5
这幅《鸢尾花》是我最喜欢的凡高的画之一。 怎么说呢,也许仅仅是被她的美丽所吸引。虽是很平凡的植物,却被画得那么可爱,我认为他画的鸢尾花一定比真正的还美,还真实.提奥曾说这幅画在独立沙龙上“很受观者的欣赏.他远远地就吸引住你的目光。这是一幅很美的作品,画面上洋溢着清新的气氛和活力。” 就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就在我面前,摆着这幅鸢尾花。只可惜画是印刷品,目前我按原尺寸临摹中. 我天天都看着她,的确是说不出的美。你会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而当回想起凡高的种种不幸及这些画的种种命运,你又会发出无尽的感叹,感叹大师为我们留下的无穷无尽的享受,而他自己却永远无法知晓,永远在痛苦与无奈中漂泊。 我真的很奇怪,像这样一幅画在当时竟没有人买!也许欧洲人也很老古董,意识僵化。我觉得凡高后期的许多作品都是很唯美的,大部分是很向上的。那些画是对大自然的赞美,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它们为什么不被人理解呢? 在1988年,这幅画被拍了5300万美元! 就像《凡高的历程》中说的:“公众又一次面对这一幅不可捉摸的绘画作品,其价值的高低竟然靠拍卖时的竞价大战来决定,其利润的获得者竟然是跟这件作品的创作毫不相干的人。” 看到这些,你能说什么呢?为凡高高兴?因为他在今天真正成了大师;为他悲伤?因为他早上了天堂,永远无法享受人民对他的爱戴了。
77X53厘米,现藏卢佛尔。 &&&&是一幅享有盛誉的肖像画杰作,它代表达。芬奇的最高艺术成就.,成功地塑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一位城市有产阶级的妇女形象。物坐姿优雅,笑容微妙,背景山水幽深茫茫,淋漓尽致地发挥了画家那奇特的烟雾状“空气透视”般的笔法。画家力图使人物的丰富内心感情和美丽的外形达到巧妙的结合,对于人像面容中眼角唇边等表露感情的关键部位,也特别着重掌握精确与含蓄的辩证关系,达到之境,从而使具有一种的千韵,那如梦似的妩媚微笑,被不少家称为“神秘的微笑”。 在思想影响下,着力表现人的感情。在构图上,达·芬奇改变了以往画肖像画时采用侧面半身或截至胸部的习惯, 代之以正面的胸像构图,透视点略微上升,使构图呈金字塔形,蒙娜·丽莎就显得更加端庄、稳重。 另外,蒙娜·丽莎的一双手,柔嫩、精确、丰满,展示了她的温柔,及身份和阶级地位。显示出达·芬奇的精湛画技和他观察自然的敏锐。
的感言:谢谢你 ^_^ 满意答案
人们在凝视达·芬奇的不朽之作《蒙娜丽莎》时,常常会被画中人物的微笑所迷惑。乍一看去,人们会领略一份安谧的微笑;进一步观察,又会感到笑容消逝;再一看,笑容重现,继而又退去…… 为什么这幅画会产生这样的神奇效果?在最近出版的美国《科学》杂志上,哈佛医学院的神经生物学家玛格丽特·利文斯通对此作出了解释。她认为,与其说蒙娜丽莎的神秘微笑与画家的绘画技巧有关,倒不如说它与眼睛的错位有关。 利文斯通认为,蒙娜丽莎微笑的时稳时现,其实是我们的眼睛运动的结果。按照利文斯通的分析,人眼通过两个不同的区域来观察世界。一个是中心区,被称为视网膜的中央小窝,它让人们看到颜色,认出印刷符号,辨别细节;另一个是外围区,它分布在中央小窝的周围,是人们区别黑白、捕捉运动、分辨阴影的区域。当人们观察别人时,常常注视对方的眼睛。在欣赏《蒙娜丽莎》这幅画时,人们首先注意的也是人物的眼睛。当观察者眼睛的中心区在蒙娜丽莎的眼睛上时,“外围区”视线会落在她的嘴上。由于外围视区不注重细节,因此它会很快地注意到蒙娜丽莎颧骨的阴影,这些阴影又恰恰使人们意识到笑容的存在。但是,当直接观察蒙娜丽莎的嘴时,人眼的中心区又不会注意到阴影,所以“人们永远无法从她的嘴上看到笑意”。由此,利文斯通得出结论:蒙娜丽莎的笑容时现时隐,完全是因为观察者的视线在其脸上游动产生的效果。 美国一名著名神经专家哈佛大学的学者玛格利特.利文斯顿日前对称为世界之迷的“蒙娜丽莎的微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理论依据。她认为这一笑容可能是一种光学错觉,如果直接看蒙娜丽莎的嘴唇,那么笑容是看不到的。利文斯顿解释人的视觉系统有两个观察区,一个负责辨色和观察亮点称为中央区,一个负责黑白色并观察阴影和运动称为外部区。为证明她的理论,科学家做了一个实验,她扫描了一张照片,去除阴影,从中央区观察,就看不到笑容,加上阴影,从外部区就可以观察到笑容。但是蒙娜丽莎的笑容仍然是个迷,有些人认为是一种面部瘫痪的症状,有的归咎于怀孕的快感。
的感言:谢谢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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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发卷还有三分钟,确实这时已经没有其他除了等待以外的事可做了。盯着手表的指针开始倒数,360,359,358,357。。。2,1,0,之后除了写试卷确实也没有别的事可做。讨厌的手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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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10分你们
《狗狗ZERO》
现在每天走在街上我还是抱有幻想,说不定可以突然见到ZERO,能够再见到ZERO,那定然是个感人的相会,马上抱到一起痛哭么OTZ。ZERO估计要把我直接扑倒在街上了。
ZERO啊,真的好想你啊。希望你能有个好的归宿就好了,起码不要已经进了别人的肚子。最好的希望就是能有新主人能把你带回家并且好好照顾你了。
朋友们说我有克狗命。如果真的是这样…… 那简直是一件巨痛苦的事情了。难道是以前的报应么OTZ。但是我也在努力弥补的啊……这也是年轻时候犯下的错误么……太残酷了。谢特啊。
在大学的雅安,在外面住的时候,第一次自己养了两条狗,雷帝与凋零。
雷帝是一只黑色的吉娃娃混的小猎犬,特征是尖尖的立耳,和怎么也长不大的身体,还有招牌动作站立行走,可以走很远,很厉害。老雷很有热情,精力旺盛,警惕心重。还有就是打死都教不会的便便,随地大小便是他的家常便饭。我和邻居们都拿他无可奈何。我还记得抱老雷回来的时候,老雷还得了感冒似的病,还以为难过了,能够坚强的成长起来,可喜可贺。
老雷在毕业的最后时候,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放走了他,这是罪孽之一。
凋零是一只看不出品种的杂交狗,小时候看上去很像边牧,花色和脸型都很像。凋零是外冷内热型的,外表冷酷,内心狂热,和老雷刚好是两个性格。这两家伙经常在一起乱搞,特别是在发情期的时候……凋零具有很强的警戒心,很惧怕生人,会很小心翼翼的去接近人。不过真是很乖,抱起来毛茸茸的。有段时间一直和我一起睡在床上。每天早上8点钟准时吵醒我给他弄饭。
凋零同样,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被我抱到很偏远的地方,扔掉了。前两次没能扔掉,第一次没忍心,第二次自己找到路回来了,看到的时候真是惊喜。这一次没能再回来,这是罪孽之二。
如果真的有时光之门,有哈里路亚,我们就可以做太多事情去挽回以前的遗憾了。但是事实是你留下的悔恨与错只能成为一道很深很痛的伤痕永远印在你心里。
工作后,搬到九眼桥,和老幻兔儿一起住。2月份抱回来了老雷。一只小金毛,我给他也起了名字叫雷帝。
雷帝是一只金毛,抱回来的时候才2个月大。还记得我和老幻去接他回来的时候,他一直闷闷的窝在我们怀里。我想这真是只乖狗。这太对了,老雷岂只是乖狗,那是很乖很乖很乖的狗。
老雷来了后,当天晚上很快的就熟悉了新环境,没有叫,也没有惊慌,而是马上玩了起来。粘人的小家伙~,我们就在客厅里和他开始玩游戏了。之后,很快的,2-3天的时间,老雷已经和我很亲密了。我在客厅玩游戏,他就会默默的到我脚下来,然后趴在我旁边。老雷比起很多金毛来,真的是温顺和懂事很多,而之后的事情也证明了老雷是一只超懂事的狗。
但是好景不长,我们的快乐日子也只有那几天。一周的时间不到,老雷忽然变的很奇怪,开始拉肚子,咳嗽。带去检查后,结果是震惊的,细小病毒,对这么小的狗狗来说几乎是绝症的病。老雷开始变的很虚弱,开始吐很臭的黄水书,拉很稀的便便。之后老雷便开始了住院输液,我直接向公司请了假,我记得我直接给老板说的就是我狗得病了,我没心思工作,老板居然准了。
记得第一天没怎么准备的我直接扯了燕归人的红披风裹上他到的医院,之后每天也抱着老雷到很远的宠物医院去输液打针。每天晚上上网查资料和相关病症的治疗偏方。老雷在医院里被五花大绑后然后一直输液一整天,叫都不叫一声,看的真是让人辛酸。得了细小,不能吃饭,也不能喝水,老雷慢慢的瘦下去,瘦成皮包骨头,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说老雷啊你要加油啊,你能挺过这个难关的,你以后还要变成很大很帅气的大狗狗的。老雷得病后,每天回家也只能静静的卧着。每天晚上我把老雷抱到我的床上,他会把床单吐的很湿,但是怎么都不叫,总是很安静,不知道他体内有多痛苦。但是老雷无论怎样,他都记得他应该遵守的事情,他都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当要便便的时候,还是会努力撑起整个身子,一步一蹒跚的走到他应该便便的地方。但是记得治疗的第5天,当时接回来后,我觉得老雷气色变好了,都可以走动了,我给老幻说,老雷马上肯定就要好起来了!之后的第2天晚上,接老雷回来后,老雷就一直静静的卧在那里。晚上,我过去看老雷的时候,一摸,身子已经一动不动了,身子侧过来,牙齿已经上翻,完全没有了气息,我摇老雷,叫名字,已经永远没了回应。那一刻,整个人脑子里只剩空白,摊在了墙角,只剩痛哭了。老雷静静的离开了。
第2天,我和老九到了郊区,把老雷埋在了老九家的仔仔旁。愿你在天国能幸福,这也只是祝福了,但我很爱你老雷。
北斗是救助的一只小金毛。大概才3个月左右大。当时在深夜11点接到的通知从废弃的某工厂把他从无良的人们手中救了出来带回了家。北斗身体有很严重的皮肤病,得了螨虫,在不断的掉毛。不断的给他治疗与用药,查偏方等,希望他能变回一只可爱的金毛。北斗其实是很活泼的,但估计是因为之前的经历对人充满了恐惧心。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北斗终于和我相处融洽无比。北斗是很聪明的狗,才相处没几天,就已经会寻回物件了,我扔球之类的小东西,他能马上检回来,精力旺盛无比。可惜那段时间,ZERO也已经到了家里,ZERO正是凶残的年纪,同时为了避免螨虫的传染,不得不在很多时间把北斗关在笼子里。最恶劣的是,ZERO这个家伙老是抢北斗的饭吃,导致之后我必须要监视两个狗吃完饭为止。之后为北斗联系到了一个主人,送走了北斗。前两个月与他的主人失去了联系,现在你怎么样了呢,北斗啊。
ZERO是朋友见我失去老雷意志消沉伤心的时候,送我的一只小牛头。
ZERO小时候最像那只家有贱狗的主角,除了不是海盗眼。凶残的本性仍然保留了,小时候咬的家里几只猫耳朵稀烂,咬坏东西无数。ZERO的太过于蛮横与凶残也为他自己招来祸端,大概ZERO3个月大左右的时候,当时收养了一只10个月大的哈士奇,当晚,ZERO冲出来就对着哈士奇狂叫示威,发出攻击意识。哈士奇大哥野性未收,直接一口咬下来,小ZERO血溅三尺,惊叫着满客厅窜,我们出来看到起被吓的不行了,ZERO满身子的血,他整个身体才只有别个哈大哥的头那么大,马上抱着他打车到宠物医院,农大学长为他马上动手术,放脓水,总算是救下了ZERO这小命,但也永远的在ZERO的背上留下了一个无法磨灭的伤口痕迹。ZERO随着年龄的增加和调教,终于习性有所收敛,但和其他动物相处还是很不妙,一带出去就野到不行。教会了ZERO坐下,握手,算是满不容易的了。ZERO还很粘人,小时候老往我身上窜往怀里拱,大了就一定要窝到我脚下来,或者扑到我肚子上,然后整个人吊起。晚上我一睡着就要跳到床上来,然后整个狗身子躺平睡在边上,经常把我挤到里面去了,我就有时候反挤他。但是一到吃饭时候,一看到我拿着碟子近来,马上,整个人乖到不行……。和ZERO一起出去奔跑的时候,真有漫画里的感觉呀……OTZ。不过后来我觉得这真是愚蠢的行为,因为太累了……。不过也算是难得的锻炼机会。
ZERO在08年12月我从老家回来后开门后便风一般窜了出去,从此再也无处可寻。
凯凯是一只小红贵宾,年龄也很小。很可爱,很活泼。是帮一位不认识的爱狗群的朋友代养的,因为她要出去半个月,于是我出来答应帮她代养半个月。谁知凯凯身染犬瘟,事先她也未告诉我,10多天后才发现凯凯情况不对。每天给凯凯喂药打针,凯凯不张嘴巴,每天用疯子带回来的针筒将药水直接打进凯凯嘴巴。又治了大概将近半个多月,每天为凯凯打气,加油,凯凯。但凯凯太小了,最后的时候面对现实无能为力,因为这种小狗得了犬瘟基本上是没治的,医生也说不建议花前再治了,建议安乐死。很遗憾的是他的主人一直没出现,后来联系上了我希望凯凯主人能够回来见他最后一面,也不要她出治病的钱,但是她答应着,却始终未能出现。我也只想让凯凯最后再见一次以前的主人。最后,凯凯在一个早晨去了。我包裹着他还是到了曾经埋老雷的地方,埋在了老雷旁边。凯凯,下辈子投胎变人吧。
逝去的东西,无可追寻,当下,只想做的更多,做的更好。怎样也好。
到处都有他们留下过的痕迹,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更在一些更重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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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5岁那年,外婆家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取名叫“来福”。意思是希望它的到来能给我们带来福气。
每次我去外婆家的时候,还没进大门,来福老远就会对我不停地摇尾巴,蹭我的身子,好像在说:“我好想你哟!”
来福是外婆从路边捡来的。刚来时身上脏兮兮的,一双眼睛布满了恐惧,一见到人,就想躲起来。它肯定很饿,我想了想,立刻从背包里拿出一根火腿肠。小狗看见我手上有火腿肠,怯怯地走到我跟前,一下子就把火腿肠吃完了。从那天起,来福就开始亲近我了。我每走一步,它总是调皮地跟在我的身后,巴望我随时给它一点什么吃的。
我和来福经常做游戏。虽然它听不懂我说的话,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交流。记得有一次我和它“捉迷藏”,我故意装作要外出的样子,来福就悄悄地跟在我身后。我快走几步,趁它不注意,闪身躲藏起来,谁知转身就被它找到了。外婆说,谁有本事能逃开狗鼻子?狗鼻子灵光哩!
还有一次,我们玩追赶游戏,又是来福赢了。它赢后就得意地站在我前面,调皮地盯着我,耸耳朵摇尾巴,还打响鼻。我故意生气,干脆不跑了,索性席地而坐。这时,来福就回头小跑到我身边,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拉我起来。看它讨好的样子,我忍不住把它抱在怀里。
我很喜欢和来福玩。和它在一起的日子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后来,我回城里上学,和它见面的机会逐渐减少,每次想起它,什么烦恼都没了
&轻的泪,是人的泪,而动物的泪,却是有重量的泪。那是一种发自生命深处的泪,是一种比金属还要重的泪。也许人的泪中还含有虚伪,也许人的泪里还有个人恩怨,而动物的泪里却只有真诚,也只有动物的泪,才更是震撼人们魂魄的泪。 我第一次看到动物的泪,那是我家一只老猫的泪,这只老猫已经在我家许多许多年了,也不知它生下了多少子女,也不知它已是多大的年纪。只是知道它已经成了我们家庭的一个成员,我们全家人每天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和她一起戏耍。在它还是一只小猫的时候,我们引得它在地上滚来滚去,后来它渐渐地长大了,我们又把它抱在怀里好长好长时间地抚摸它那软软的绒毛。也是我们和它亲热得太多了,它已经一天也离不开我们的抚爱,无论是谁,只要这一天没有摸它一下,就是到了晚上,它也要找到那个人,然后就无声地卧在他的身边,等着他的亲昵,直到那个人终于抚摸了它,哪怕只是一下,这时它也会心满意足地慢慢走开,就好象是它为此感到充实,也为此感到幸福。 只是,多少年过去,这只老猫已经的太老了,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行动已经变得缓慢;尽管到这时我们全家人还是对它极为友善,但,也不知是一种什么感应,这只老猫渐渐地就和我们疏远了。它每天只是在屋檐下卧着,无论我们如何在下面引逗它,它也不肯下来,有时它也懒懒地向我们看上一眼,但随后就毫无表情地又闭上了眼睛。 母亲说,这只猫的寿限就要到了,也是人类的无情,我们一家最担心的,却是怕它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我们怕它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就这样每天每天地观察,我们只是看到这只老猫确实是一天一天地更加无精打采了,但它还是就在屋檐下,窗沿上静静地卧着,似在睡,又似在等着那即将到来的最后日子。也是无意间的发现,那是我到院里去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只是看见这只老猫在窗沿上卧得太久了,就过去想看看它是睡着,还是和平时一样地在晒太阳。但在我靠近它走过去的时候,我却突然发现,就在这只老猫的眼角处,凝着一滴泪珠。看来这滴泪已经在它的眼角驻留得太久了,那一滴了泪已经被阳光晒成活像是一颗琥珀,一动不动,就凝在眼角边,还在阳光下闪出点点光斑。 “猫哭了。”不由己地,我向房里的母亲喊了一声,立刻,母亲就走了出来,她似是要给这只老猫一点最后的安慰。谁料这只老猫一看到母亲向它走了过来,立刻强挣扎着站了起来,用出最后一点力气,一步一步地向屋顶爬了上去。这时,母亲还尽力想把它引下来,也许是想给它一点最后的食物,但这只老猫头也不回地,就一步一步地向远处走去了,走得那样的沉重。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是我们太冷酷了,它在我们家活了一生,我们还是怕它就在我们家里终结生命,我们总是盼着它自己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自己走开,无论是走到哪里,也比留在我们家里强。最先我们还以为是它不肯走,怕它要向我们索要最后的温暖,但是我们把它估计错了,它只是在等我们最后的送别;而在它发现我们已经知道它要离开我们的时候,她只是留下了一滴泪,然后就悄无声息地走了,走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很久很久,我总是不能忘记那滴眼泪,那是一种留恋生命,又感知到大限到来的泪水。动物有它们自己的情感,它们只给人们留下自己的情爱,然后就含着一滴永远的泪珠向人们告别,而又把最后的痛苦由自己远远的带走。 动物的泪是圣洁的泪,它们不向人类索求回报
不知道 呀!!!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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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领域专家
说的太好了,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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