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省千人计划景宁县景中2014年初一段班主任名字

具体人员公示名单请参照:/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366
2014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报名人员公示名单
专业技术职务
农村任教年限
班主任年限
13学年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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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小学:
为认真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育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激发中小学教育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4〕40号)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号)和丽教师《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对我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评审范围:在基础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申报条件:
(1)任职年限要求:凡符合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晋升条件,同时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具备以下任职年限者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已聘任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助理实验师、实习研究员职务四年以上或小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②已聘任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实验师需六年任职年限。
(2)学历年限要求:具备下列学历要求之一者,均有参加相应档次教师职务的评审资格。
高级职务:①硕士研究生毕业7年及以上;②大学本科毕业10年及以上;③原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或从教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3年以上。
中级职务:①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确认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确认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③大学本科毕业5年及以上;④大学专科毕业7年及以上;⑤原中师(中专)及以上毕业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中师(中专)毕业在小学任教的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可适当放宽要求,即:中师(中专)毕业任教15年以上。
初级职务(助理级):①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③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④中师毕业5年;⑤原中师(中专)毕业或从事专业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大专学历。
初级职务(技术员级):①中师(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小学(幼儿园)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②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中学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中专讲师、中小学教育管理系列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评审政策及相关条件
1.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要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通过职务评聘工作,激发广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工作热情,引导他们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职务评审要与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合进行,优化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按照《浙江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人事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科学进行调控,合理地设置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强化岗位管理,优化队伍结构。
2.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和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人员,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地域、身份和岗位职数等限制;对获得丽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及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对符合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允许不受本单位岗位设置比例限制,予以优先推荐评审:①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及市科技新秀(绿谷新秀);②省功勋教师;③省特级教师;④市名师;⑤省教坛新秀;⑥市学科带头人。
3.规范申报,分类评审。结合中小学校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特点,根据办学类型和校内教育岗位的不同,对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教师提出不同要求,实行分类评审,不在教学一线从事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得参加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的评审。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浙人专〔号),从严控制教育管理系列职务评审,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评聘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中所在岗位不能纳入其他职称系列评审的工作人员,中小学教育管理系列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8《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的条件》。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兼课”,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要求:中层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中学教师系列、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系列、教管系列、实验系列、中专讲师系列原则上可以转评,但教师必须以现从事的主要工作量2/3以上为准,且在此岗位一年以上方可转评,转评次年才能晋升。申报学科必须对应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学科课程,应与所教课程相同。申报人的所学专业,应与所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对于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和职高专业课(有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
4.强化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认真考核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及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管理能力、实验辅助教学能力和履职情况,中小学教师着重考核学生满意度、教学实绩、教学行为等。近三年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作为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5.量化评审。继续对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资历条件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今年县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继续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委会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
6.破格晋升。对专业技术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教学能力水平考核为A等,允许破格晋升(破格条件见附件)。破格条件要从严掌握,不得越级申报和双破格晋升(推荐)。要求破格申报的近二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年优秀。
7.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属于正常晋升,鼓励各单位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将符合条件者择优推荐,2015年申报条件作适当调整(具体见附件17),以提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整体水平,优化结构比例。
8.强化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凡确认、转评、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教育管理系列和中小学实验系列、讲师系列的人员,均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报专业与考试类别相对应;凡申报教师职务者,都须进行上课能力考核,都须在校内上一堂公开课,由学校形成考核评价意见,装入评审材料档案袋。考核评价意见作为县推荐评审的主要依据;凡申报中级、高级职务者,都须参加教学能力水平面试考核,高级考核形式为随堂听课面试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中级的考核形式为随堂听课面试,由县教育局授权集团总校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确定为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评定A等人数为25%,B等人数为35%,C等人数为30%,D等人数为10%。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和评委会评审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
9.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和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情况,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选修课程开发成果,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的研究及成果列入高中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范围。从2013年开始,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任务。
10.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作为申报和晋升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 号)提出的“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每 5年一周期,教师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 360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 90学时的集中培训”要求,近三年,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 72学时。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并拓宽教师继续教育的途径,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可计12学分。参加函授学习者可由办学单位出具参加学历教育证明。从今年开始,凡参加职称评审、初定、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培训,取得2个科目的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当年参加培训考核不少于1个科目)。
11.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违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师德问题被查实的,从评审的次年起3年内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每位申报人员都需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2.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对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及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的申报对象要优先予以晋升。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申报职业中学专业课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员要求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13.教师资格要求。根据《教师法》规定,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申报中小学教育管理和实验系列职务者不需具备教师资格。
14.支教要求。凡晋升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对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全职支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
15.论文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者须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县级一等奖以上、市级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允许有一篇为教育综合类的内容,如教育管理、德育研究、社会实践等)。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地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市地级评选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承认第一、第二作者或执笔者,省级以下论文只承认第一作者。所有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认可。论文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底,录用稿不予认可。为鼓励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凡在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中级职务,论文要求放宽到县级教育学会及专业学术会议交流及以上。在10个班级数以下的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并仍在当地任教的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只需提交符合高级申报条件的教育教学论文一篇送审。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原则上要求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县级及以上一级、二级学会颁发。提交的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
16.职称外语要求。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申报讲师系列50周岁以下的人员都需取得相应级别外语考试合格证书(高级B级、中级C级)。年龄满 40 周岁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014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没有达到国家和省定合格分数线的,允许凭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参加当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小学实验系列职务,职称外语成绩均不作要求。从2015年开始,中专教师申报职称时,外语、论文和继续教育等要求与中学教师相应级别一致。
1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需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化设计考试合格证书,即:申报评审高级资格人员须取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资格人员须取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证书,申报初级资格人员须取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①年满45周岁;②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③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④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⑤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⑥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⑦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⑧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⑨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⑩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18.普通话水平要求。对申报对象的普通话要求按“浙语〔199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凡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晋升职务的必备条件。具体要求是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并仍在当地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日以后出生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19.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申报对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德育教育队伍的建设,对取得教管本科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并且长期从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即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明星班主任、师德楷模荣誉称号的中层以上干部、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德育课教师、担任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迹”),可评聘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倡导中小学校长参加专业学科的评审,也可以参加德育学科的评审,但必须兼任本专业课,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所任职学校必须三年无学生犯罪,无安全责任事故。
20.班主任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要求,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的教师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而且要看其工作实绩,凡担任班主任工作比较差的,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评审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具体要求,由县教育局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含其他高中职高班)申报高级职务,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21.满意度测评。凡申报教师职务者,由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或委托所在学校)进行教师和学生民意测评,教师同意推荐率和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下为家长)满意率均达到80%及以上,才可予以推荐。
22.继续向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倾斜。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晋升创造条件,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推荐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教师。同时,对出色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要优先推荐。
二、评审组织工作
(一)根据国家、省有关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着眼于更好统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从2014年开始,委托县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含中专教师、幼儿园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实验人员)、推荐高级职称。
(二)为了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衔接,我市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按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各学校(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空岗数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当地教育部门核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指标,可按1:1.2比例差额确定申报参评推荐人选,中评委评审通过率控制在75%左右。
(三)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教育局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号)要求及时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的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及初审,拟定评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评审工作方案核准,并会同教育部门组建专家库,负责抽取执行评委会。中评委在召开评审会议之前,向县人力社保局报告评审工作准备情况,经县人力社保局出具书面意见后召开评审会议,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备案。
(四)申报中小学高级职务(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小中高、教管副研究员和中小学高级实验师)的送审论文(纸质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复印件隐去单位、姓名;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发表复印件一份;论文电子稿,文件名命名规范:“学段学科_县市区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doc”,论文电子稿中隐去单位、姓名)由县教育局于7月10日前统一送交市论文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送审论文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上报。
(五)对申报中小学高级职务(中学高级、高讲、高级实验师、小中高、教管副研究员和中小学高级实验师)申报中级的有关材料要求10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校(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准确详细,真实可靠,符合规范要求,对提交的复印件要和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逐件签上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加盖学校(单位)公章。《评审综合表》要求本人填写(电子打印,不能手填)任现职以来的详细情况,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单位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签上审核人姓名、公示时间,加盖公章方可上报。提交的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其中2篇(部)送审论文材料须为原件,其他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学校(单位)公章。破格晋升对象,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有关材料,同时必须在《花名册》、《评审表》和《综合表》相应栏目标明“破格”字样,注明符合哪几项破格条件及内容,破格人员与正常晋升人员花名册要分开填报。《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4份用A4纸复印(含1份原件),1份附在推荐综合表后,3份贴附在《评审表》内;评审人员的《评审表》务必可从丽水教育网上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评审材料上报前须按《评审材料清单》(附件6)要求逐项核对后上报,《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按学科类别分破格晋升与正常晋升以EXCEL文件格式制作,电子文档和打印名册一起上报。对评审材料不规范或不全的,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评审经费
上报评审材料时需要同时交纳评审费。收费标准按浙价费〔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430元,中级职务260元,初级职务(包括首次确认职务)100元。评审费自理。
五、时间安排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送审论文[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无单位、姓名)]由各学校于7月7日前统一送交县教育局人事科,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上报。
2、9月中旬以县属学校和集团总校建立教师职务评审小组,并将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审批。
3、各评审小组将符合晋升条件的教师名册于9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职改办审核, 9月中旬召开全县教育系统职评会议。
4、县学科组评审时间定于9月下旬。
六、本通知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校务必认真组织学习,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附件:(请务必到丽水教育网下载,认真学习填写要求,严格按规定格式填报,不能用往年表格,中级职职称量化考核表要到景宁教育网下载,否则不予以受理)。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EXCEL结构说明
3.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
4.关于送审论文专家鉴定意见的填写说明
5.论文专家鉴定意见
6.评审材料清单
7.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审批表
8.破格推荐高级职称(职务)审批表
9.中专学校教师职务推荐评审综合表
10.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
11.班主任年限审核表
12.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系列高级职务工作业绩鉴定表
13.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面试成绩汇总表
14.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面试)成绩单
15.高中教师选修课开发、参与社会培训情况评价表
16.破格评审中级教师职务条件
17.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18.申报中小学教育管理职务条件
19、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20.年度考核登记表
21.破格人员上公开课登记表
22.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23.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24.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民意测验汇总表
25.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情况审核表
26.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
27.丽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表
28.中小学教师校内公开课考核综合评价表
29.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表
30.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3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2.分学科人数汇总表
附件下载详情请登录:/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427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空畲族自治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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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招聘:201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引进24名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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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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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是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合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院校。学院毗邻温州火车南站(动车站)和温州植物园(规划建设中),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学院以温州市人民警察学校为基础,该校有着30年办学历史,培养、培训公安民警3万多人次,现承担浙江警察学院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本、专科)学历教育,依托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和浙江警察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目前学院占地近400亩,规划用地4000亩,教学训练设施齐全,拥有室内实弹射击靶场、汽车驾驶训练场和室内标准恒温游泳池、400米标准田径场、实战技能训练场馆和多个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专业实训室等。学院专业建设富有特色,首设公共安全管理专业是学院核心专业之一,是特色教学、对接市场、创立品牌的重点专业。
该学院为温州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合则约见,符合条件者,经考试考核体检,确定引进人员。应聘者如有意向,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彩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学院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如&XXX应聘XXXX岗位&。欢迎有志从事教育事业海内外人士的加盟,共创美好明天!
联系电话:9
联系人:李老师
学院网址: http://www.zjaf.org
学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邮 编:325016
附:2013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政治经济学、政治思想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英语八级。本科段须为英语专业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大学语文及写作
中文、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中国古代(现代)文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物理电子学、电子技术、电气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应用心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系统机构、计算机软件技术应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民商法学、诉讼法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现代教育技术
现代教育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软件及网络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以上岗位应聘者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可不受学历限制。
2、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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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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