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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聊城市五大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全科组办发[2012]4号
――――――――――――& ★ ――――――――――
关于印发聊城市五大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素质办,经济开发区政工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聊城市科学教育与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年)》等五大科学素质基础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聊城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聊城市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精神,落实《聊城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2-2015年)》工作要求,实施我市“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扎实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科学素质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着眼于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教师队伍。充分利用、有效整合现有的科普教育资源,不断加大科学教育与培训力度。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科学教育教师培养。实施水城名师培养工程。鼓励高等院校增设科学教育专业,培养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增加师范类院校科学教育内容。根据实施科学教育课程的需要,配足配齐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强化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将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训纳入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整体规划,推进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开展科学教师之间业务交流。在职教师培训进修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切实加强县及以下幼儿园、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骨干教师的科学教育培训,逐步完善相关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每人一台计算机的目标。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各级各类学会特别是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广大在职和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担任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大学生担任中小学科普志愿者。(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团市委)
(二)改进科学教育教学方法
4.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促进教学方法改革和手段创新,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科学教育教学效果。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模式,提高科学教育培训效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三)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教材质量
5.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开发研制与科学课程、技术课程相配套的校本课程、音像类和科普动漫教材,增强教学内容的科学性、趣味性和吸引力。(市教育局)
6.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引进和编写一批优秀科普读物,探索建立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资源库。(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社科联)
(四)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
7.巩固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模式,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科学教育实验室(或学校科技活动中心)和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前市和各县(市、区)均要建成一个高标准、综合性的科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8. 实施教学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等科普资源,并提供社会化服务。到2012年,50%的中小学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室、音体美等教学设施达到省定标准;到2015年,所有中小学达到省定标准。(市教育局)
9.开展科学教育教研活动。组织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定期开展赛课、观摩课和论文案例评比等教学研究活动,将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列入每年教育规划课题专题。探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的新途径。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活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
10.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地建设。强化现有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整合优化现有科技场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资源,为中小学开展科普教育和实施科学课程提供保障。积极鼓励和推进社区、乡镇建设青少年科学活动室,为区域内中小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教育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11.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工程,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依托科研院所建设一批科学教育网络资源,支持现有科学教育网站进一步扩大科学教育辐射范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科学教育资源的开发。(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基础能力提高工程
12.加快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和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新校区建设,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配套内部设施。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市区两级共建一处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到2015年,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均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的重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分工。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的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
3.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实施绩效考核监测评估,加大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推动全省成年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聊城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十二五”时期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按照《聊城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眼于搭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积极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开发,适应公众需求的科普资源不断丰富,科普创作和传播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科普创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基本形成,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到2015年,实现我市科普资源总量有较大增加,原创性科普产品不断涌现,资源种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资源开发水平显著提升,科普资源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的工作目标。
――繁荣科普创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教育、科研、行业与企业的结合,创作一批优质原创科普作品,重点扶持一批优秀科普创作团体。
――构建科普资源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科普公共服务。推动科普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科普展品、科普活动资源的共享交流。推动市级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开展数字化科普资源共享。利用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开展科普资源共享交流。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科普产品研发和生产基地,推动形成若干科普产业联盟。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科普创作和传播能力
1.推进原创科普创作。加大科普创作扶持和奖励的力度,力争将其纳入市级科技进步奖励范围,鼓励原创性科普作品创作,支持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创作和科普理论研究,促进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研究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选题的开发建设,以作品征集、评奖等方式,择优选择一批科普创作项目。把科普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合力打造一批质量上乘、影响广泛的精品力作。(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科院、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2.评选、征集优秀科普作品。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奖、环保科普创新奖等评选,举办科普作品创意征集,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科普作品。向中小学图书馆推介优秀科普图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传媒渠道向社会推荐优秀原创科普作品,提高其公众认知度,加大科普影视等作品在基层的宣传和播映力度。(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
3.深化科普创作交流。研究制订引进国内外科普资源的相应措施,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通过直接引进、合作开发、吸收再创作、联合开发等渠道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作品,借鉴国际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提高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农科院)
4.培养科普创作人才。发挥市科普美协、科普作协、科教影视协会等市级学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升科普书报刊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等专职科普工作者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一批科普创作人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5.制定鼓励科普创作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鼓励各地各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逐步把科普创作纳入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的业绩考核范围和职称评定,激发其创作热情。(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二)开发共享优秀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
6. 重点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五大重点人群,开发集成一批公共科普资源。发挥科研成果的科普功能,研究制定在市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推动科技计划项目、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和内容,验收时做好科普效果评价。选择一批具有战略性、前沿性、适宜向公众普及和传播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利于公众理解的科普内容,形成科普读本和音像制品等前沿科普资源,并通过展示推广,促进公众对国内外前沿科技进展的认识和理解。(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农委、市农科院、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
7.鼓励和支持广大科技人员以及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共同策划、制作、出版科普挂图、科普图书等出版物,扶持广播、电视、网络视频等媒体制作一批优秀音像制品和科普动漫作品。引导科技工作者大力传播科技成果,推动科技项目承担者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举办科普讲座、参加科普活动,及时将科研成果和科技创新进展向公众传播普及。(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农委、市农科院)
8.举办各种科普作品与产品的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通过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科普产品研发专题论坛、科普新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实现科普资源成果共建共享。(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
(三)开发共享科普展教资源和科普活动资源
9.加强科普展教品内容的整体设计,着力开发原创性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秀科普展教品,深入挖掘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科普展教资源,推动市场化运作,建立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开发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普展教品开发的局面。(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10.围绕工作主题,开发适宜各地各部门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普及等活动以及可供学生动手实践的科普资源。引导有关单位以重要科学纪念日、重大科技事件和社会科技热点等为题材,开发集成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资源包,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广大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科普资源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指导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
11.大力开展科普展览巡展。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全市各类科普场馆之间交流。推动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巡展活动。开展“流动科技馆进校园”等工作,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特别是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团市委)
12.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继续在市县电视台推广《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影响的科普宣传品牌栏目。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影视节目、动漫游戏、软件产品等。加大科普内容的创作、出版、发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编辑出版和制作图文声像科普读物发放基层,形成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物。(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科协)
13.建立科普应急宣传服务平台。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制定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地质地震、气象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普资源储备方案,开发集成相应资源,建设应急科普响应与服务支撑平台,为日常宣传培训和应急求援服务提供公共资源服务。(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
(四)搭建共建共享的科普资源服务平台
14.加强数字化科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和山东省数字科技馆,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校校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集成国内外现有各类科普信息,整合全市数字科普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的数字化科普资源网,建立市级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努力实现全市科普信息资源网站联网、上下互动、信息共享。通过共享交流平台及时掌握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状况,向社会发布、推介国内外优质科普图书、挂图、广播电视节目和科普活动资源包等科普资源信息。(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农科院、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
15.推动利用新兴媒体进行科普资源共享交流。发挥微博、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及时、便捷、覆盖面广的优势,满足公众的科普需求。探索电子科普挂图、手机科普报等新型科普资源研发。开发适用于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需要的数字化科普资源。(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
(五)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16.落实完善、研究制定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普产品与服务的相关标准,规范科普产品生产与服务。制定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办法,加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知识产权保护。(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气象局、市社科联)
17.完善科普产业发展机制。推动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览展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科普动漫、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教育局、市气象局)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协调,各参与单位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进,促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作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规划、认真实施、务求实效,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2.明确职责。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农科院、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召开1-2次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工作座谈会,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强化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建立目标评价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和奖惩,逐步建立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和共建共享的激励机制。
聊城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促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聊城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特制定聊城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着眼于推动科技界与传媒界的良性沟通与互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加大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力度,提升大众传媒的传播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学习科学知识、提高科学技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为开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新局面,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1.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形成一批有广泛影响的精品科普媒体,打造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科技报刊、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突出对科技创新团队、科技精英的宣传和大众科普知识的传播普及,着力打造一批精品科普频道和栏目。鼓励和支持各(市区)电视台普遍开设“科普大篷车”节目。
2.发挥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科技馆和山东数字科技馆,提高其知晓率,积极开展网上科普宣传,鼓励新兴媒体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移动科普”等新业态。提高各类媒体对公众以科学行为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
3.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出版机构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加强科技专栏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市场,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三、工作措施&&
1、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办好科技栏目,积极支持科教频道和刊物提高质量,精心培育品牌栏目,努力打造科普精品力作。择优扶持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科普网站。
2、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市场,建立有效的科普读物资助出版、发行、推广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基层和农村地区的发行工作,加强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的文化阵地建设,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3、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与先进编创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和编辑出版质量。
4、加强对突发事件科普宣传的组织指导,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紧密结合媒体实际,及时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5、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软件。
四、责任分工
根据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适时召集各成员单位分析研究《方案》实施情况;依托主题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下乡”等载体,为全市科普宣传搭建平台;结合生态文明、禁毒、扫黄打非、防震减灾、卫生防疫等专项宣传,强化科普知识的应用性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强化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场馆和综合性展览的科普功能,积极推进科普场馆免费开放,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协同组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采编人员的科学素养;协调组织科普栏目、新闻、公益广告评选表彰活动,充分调动各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自觉开展科普宣传的积极性;根据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市级媒体落实相关事项。
市文广新局:实施“电影村村通”和“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送书、送戏、送展览等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博物馆、图书馆的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形成一批有广泛影响的精品科普媒体,打造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科技报刊、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市广电总台:指导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主流传播媒体方便快捷、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大科技传播节目含量,在新闻节目中及时准确报道科技动态,通过专题节目挖掘科技主题,策划组织大型专题活动全方位展现科技进步,普及科学知识,培育科学精神,以强化互动和主题活动带动网络科技宣传。鼓励和支持各(市区)电视台普遍开设“科普大篷车”节目。
市教育局:推动在高校建设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学科、人才培养基地以及大众传媒传播重点实验室、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工程研究中心,充分利用校园传媒平台传播科学知识,积极推进科普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科普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
市科技局:在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中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积极支持各类专业报纸、期刊和网络传播科技知识;加强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丰富、拓展科技宣传教育的渠道和平台。
市农委:在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农业科技下乡”、“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等农业科技科普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三农”科技宣传报道力度;支持有关“三农”报纸、期刊和网络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加大农业科技传播范围;会同电视台办好“三农”信息频道,推动各类媒体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制作和传播,加快农业信息中心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广校卫星远程传播网络的作用,提升农业科技传播能力。
市林业局:推动林业科普电视、广播、报刊等科技信息资源的制作和传播。
市农科院:充分建设并运营好院属科普网站、期刊,新建专业科普网站,推动拍摄农业科技教育专题片,支持原创农业科普读物的编写和出版,联合举办农业科技电视栏目。
市卫生局:联合各类新闻媒体开办健康科普宣传栏目,编印出版健康科普读物,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健康科普知识。
市环保局:建设环境科普教育基地,推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宣传环保知识,组织策划 “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的活动以及“环境宣传月”、“环境宣传周”、“环境文化节”等大型活动,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市安监局:联合各类新闻媒体开办安全科普宣传栏目,编印出版安全生产科普读物,加强“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安全科普知识。
市气象局:指导各地气象局与各类媒体合作,广泛开展“气象科普进社区”活动,依托已建立的气象服务系统,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以及互联网等手段,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灾害天气的预警信息,广泛传播气象科普知识,结合“3.23”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围绕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主题,逐步建立气象科普产品库、项目库、专家库,统筹气象科普宣传资源,推动气象科普资源共享与服务。
市总工会:推动工会报刊、网站等媒体增加科普内容,扩大传播范围,指导县级工会将科学思想、方法和技术融入技术改造创新、技术竞赛等活动中,提高职工科学素养。
团市委:搞好青少年科普类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推介发行,拓展青少年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和网点,推动打造有影响的青少年科技传播品牌栏目。
市妇联:通过报刊、网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服务,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美在家庭”、“绿色家庭”、“节约型家庭”等创评活动,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和未成年人科学素质。
市科协:发挥专家智力优势,联合各类媒体开展专题科普宣传,联合电视台办好《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联合各类媒体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年度主题和“科普之春”、“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的主题,开展专题科普活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科技新闻奖”评比表彰,推动网络科普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研究建立科普宣传应急机制等。
市社科院:就媒体与科技界沟通、实现最优传播效果、针对不同对象发挥媒体优势、不同媒体之间取长补短、科学应对媒体等课题,开展专题研究。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职能工作。
2.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各部门经常开展交流,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相互积极配合,协调开展工作。
3.广泛动员,形成合力。要动员激发媒体、科技界、教育界、普通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形成上下联动的局面,切实取得工作实效。
聊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聊城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特制定聊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眼于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存量,增加总量,推进科普设施的全面发展,建成以市级科技场馆为核心、县级科普场所和专业性科技类场馆为辅助、各级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基地等为基础,广大社会科普设施及资源为支撑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科普设施网络体系,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二、任务分工
(一)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
1.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科普设施的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制定我市的工作细则和办法,规范和推动科技场馆及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委)
2.加强督查指导。研究制定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并发布全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报告。(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二)加大各类科技场馆建设力度
3.加快建设市级科技馆,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取建成一座以举办展览等科普活动为主要功能、规模适度并能体现当地特色的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充分发挥现有科普场馆功能,推动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提高各级各类科技馆的参观率。(市科协、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4.整体提升科技场馆的展教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对科技场馆运行的规范管理,加大科普展教品开发力度,推动科技馆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提高科技场馆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能力。实施“流动科技馆进校园”活动。(市科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气象局)
5.科学规划科技博物馆的布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或产业科普场馆,支持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建设专业科技博物馆。有效利用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技博物馆。(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气象局、市科协、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三)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
6.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发展省级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实施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发展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区域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依托现有科技教育资源联合建立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在全市建设一批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为目的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市科协、市教育局)
7.加强各级各类研发平台建设,大力抓好各类科技创新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基地的创建力度,力促各类研发中心上档次、上水平,完善其科普教育功能。(市科技局)
8.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地方优势,挖掘行业科普资源,广泛利用整合部门和单位实验室、展教室等形式的科普资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一批集防震、防火、交通等安全教育为一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推进县(市、区)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科协、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9.按照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依托高校科研基地,重点推动实验室设立定期开放日,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科普宣传、讲座以及交流等科普活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协)
10.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文化宫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引导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地质公园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环保局、市农委)
(四)加强和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建设
11.将基层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12.推动各县(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的公共活动场所建立高标准的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定期更新科普内容。(市科协、市教育局)
13.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科技大院等重点项目,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加强基层文化站建设,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市委组织部、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五)开展流动科普平台建设
14.积极配合实施山东省流动科技馆县县通工程,深入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改善基层科普设施不足的现状。积极争取省里支持,为各县(市、区)配备科普服务车及相关车载产品,为社会公众提供有效科普服务。(市科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5.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实施“启迪工程”,为每个县(市、区)的中心学校配套科普展品,推动校园科技馆建设。(市教育局、市科协、市财政局)
16.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和青少年宫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市科协、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协调,各参与单位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规划、认真实施、务求实效,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2.明确工作职责。由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有关任务,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在建设和运行支持方面提供保障。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3.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督促工作任务落实,考核工作目标绩效,加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交流,沟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全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发展。
聊城市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的部署,深入实施《聊城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进一步推动全市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不断强化科普人才建设,切实抓好科普人才的培养、使用、开发,提升我市科普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到2015年,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一批科普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逐步完善有利于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的体制与机制。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围绕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着力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一)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
1.培训农村科普员。抓好“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结合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科普宣传员,培训、指导科普员的工作,不断提高科普员的素质,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市农委、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农科院)
2.培养农村科普带头人。发挥“科普惠农示范工程”、“科普双百工程”等项目带动作用,建立农村科普带头人人才库,加大对农村科普带头人的激励力度。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活动站等,采取培训、示范和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训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市科协、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科院)
3.发展社区科普人才。大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大专兼结合的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在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社区科普大讲堂、社区科普学校、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活动中,培养造就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市科协、市妇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总台)
4.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科普小组等社区组织。有效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人才资源,建立社区科普人才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发展壮大社区科普员队伍。(市科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5.培养和造就企业科普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和“讲理想、比贡献”、“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培养企业各类科普人才。(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
6.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整合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发展壮大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着力建设和发展适应青少年课外科普活动的校外科技辅导员队伍。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青少年宫等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及其科普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教育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加强校内与校外科技辅导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到2015年,力争全市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专兼职科技辅导员,县以上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至少有1名科技辅导员。定期开展“春晖奖”评选活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妇联、团市委)
7.加强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适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类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的重点适当向农村倾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发展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
8.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建设。大力建设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建设科普志愿者网站,加强对科普志愿者的培训,为各类科普志愿者成长和服务提供交流平台。(市科协、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9.发展学会等科技社团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学会等科技社团的科普人才资源优势,建立健全高级科技人才兼职做科普、带头做科普的组织形式和有效机制,促进科技人员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学会等科技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组织会员积极参加科普工作。(市科协、市科技局)
10.加快培养大学生科普志愿者。建立健全在校大学生参加科普工作的组织机制,通过高校科协或学生团体组织,积极动员更多的大学生注册成为科普志愿者。通过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在校大学生参加科普工作。鼓励农、林、医、师等高校大学生参与“三下乡”等科普活动,加入服务“三农”的农村基层科普志愿者队伍。(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科协)
11.充分发挥离退休科技人员作用。吸引离退休科技人员尤其是老专家、老教授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科普活动,在科普场所担任科普讲解员。定期开展“银发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市科协、市科技局)
(三)加快培养科普专门人才
12.培养科普场馆专门人才。围绕科普场馆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重点培养急需的科普展览设计开发、科学教育活动组织策划、科学实验、场馆情报理论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科普场馆专门人才。通过与高校合作,推动科技博物馆专业学科建设,培养本科生及专业研究生。开展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科普场馆人才的整体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市科协、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13.强化科普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科普专业,培养一批科普设计与创作、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14.建立兼职科普人才队伍。依托科技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科普创作人员、大众传媒科技记者(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培养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市科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实施,加强与有关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各参与单位要协同配合,合力推进,推动将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市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落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
2.明确具体分工。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牵头,具体协调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总台、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等参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有关任务,加大对科普人才建设的投入力度,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查指导。建立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监测评估体系,完善激励机制。集成科普人才信息资源,建立科普人才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建设科普人才资源的共享和交流平台,定期发布科普人才建设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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