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各尔朋友来了时尚餐厅有好酒歌曲

我读诗经(170)小雅-鱼丽:朋友来了有好酒,还有时令佳蔬
我读诗经(170)小雅-鱼丽:物其多矣,维其嘉矣!
鱼丽于罶,鲿鲨。君子有酒,旨且多。
鱼丽于罶,鲂鳢。君子有酒,多且旨。
鱼丽于罶,鰋鲤。君子有酒,旨且有。
物其多矣,维其嘉矣!
物其旨矣,维其偕矣!
物其有矣,维其时矣!
丽,古通解有二:(1)历也,历录,鱼历历录录地跳着的样子。(2)&&
通罹,遭遇。
笔者以为下面二解更好:(3)结伴而行;(4)附着。鱼钻进篓里,可谓附着,但解为两鱼结伴而游,岂不更妙!
罶,以曲簿为笱,而承梁之空者也。即捕鱼的竹笼子。
鲿,扬也。今黄颊鱼是也,似燕头,鱼身,形厚而长大,颊骨正黄,鱼之大而有力能飞者。
也鱼狭而小,常张口吹沙,故又名吹沙。
君子,指主人。&&&&&&
旨,味美。旨且多,旨而又多也。
鲂,鳊鱼。&&&&
鳢,鲩也?黑鱼。 &
 鰋,鲇也。&&
有,犹多也。
鱼儿钻进竹篓里结伴游啊,
有肥美的黄颊也有小吹沙。
热情的主人有的是美酒啊,
不但酒醇味美而且席面大!
鱼儿钻进竹篓里结伴而游,
肥美的鲂鱼黑鱼各有一头。
热情的主人家待客有美酒,
不但宴席丰盛而且酒醇厚!
鱼儿呼朋引伴往竹笼里钻,
鲇鱼游得快来鲤鱼跳得欢。
热情好客的主人有美酒啊,
不但酒醇美而且珍馐齐全!
宴会多丰盛啊而且好完善!
饭菜多味美啊而且好齐全!
席面多齐整啊而且好新鲜!
朱熹解曰:“兴也。此燕飨通用之乐歌。即燕飨所荐之馐,而极道其美且多,见主人礼意之勤,以优宾也。或曰赋也。下二章仿此。”
第六章:“赋也。苏氏曰:多则患其不嘉,旨则患其不齐,有则患其不时。今多而能嘉,旨而能齐,有而能时,言曲全也。”
诗最后注:“按仪礼,乡饮酒及燕礼,前乐既毕,皆闲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间代也,言一歌一吹也。然则此六者盖一时之诗,而皆为燕飨宾客上下通用之乐。毛公分《鱼丽》以足前什,而说者不察,遂分《鱼丽》以上为文武王诗,《嘉鱼》以下为成王诗,其失甚矣。”
这是一首贵族燕飨宾客的小诗。“君子有酒,旨且多”反复歌咏,既表达了主人待客殷勤之意,也反映了古代贵族生活奢华繁文缛节。朱熹集注分诗为六节,笔者以为把后三章分别归到前三章之下,分三节文意才顺畅。
小诗由鱼儿进篓写起,从此一细节足见待客之殷勤了。知道贵客要来了,热情好客的主人一大早就来到小河边,亲自下水布好鱼笼子,只见两条肥美的鱼儿进了笼子,结伴而游,啊哈,原来是鲿鲨,一条是大的黄颊鱼,一条是小小的吹沙鱼。这下好了,有鲜美的鱼汤喝了,也有肥美的鱼肉吃了,更何况我还有陈年老酒哩!我的酒醇厚甘美,窖里多的是哩!这些美味多啊,不光多,还真是好酒哩!
全诗只更换了几个字,都是表达同样的情意,想来一定是不时地捕到鲜鱼,赶紧烹饪好端上桌去,香味直钻到客人的鼻子里去。酒喝个不醉不归,一定是宾主尽欢方休。之所以如此,都是因为多且嘉,旨且偕,有且时啊!不但丰盛,而且醇美;不但味美,而且齐整;不但要什么有什么,更重要是都是时令鲜鱼水蔬果。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啊!写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唱电影《红高粱》插曲:
九月九酿新酒
好酒出在咱的手好酒
喝了咱的酒
上下通气不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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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来了有好酒
说不清楚自己这辈子到底是和酒有缘还是无缘。说有缘吧,我几乎是滴酒不沾。说无缘吧,我收藏的所谓“十大名酒”就只差贵州生产的董酒了。
小时候,曾经多次听老一辈的人说起,我祖父善饮。猜拳行令,不醉不休。邑中名医赵公立明是我祖父的挚友,我祖父病故后,赵公写下“聚星馆内留宾饮,常乐寺前尽醉归。君去已无东道主,夕阳楼上酒徒稀。”的诗句。
我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模糊。能不能喝酒,当然是不得而知的。只是在他的遗作《风烟散篇》里,我见到了不少与酒相关的文字。“余乞食黔中,得品
,痛饮之余,惊为异数…”“何当使以作鲸饮,滟潋春波泻明月。”“品评况得纯白士,谈笑共探长生诀。”“何须更唱雨淋铃,暮霭苍凉残酒醒。”“安得西风招屈贾,狂吟同醉野花枝。”
“遥问橙黄酒应熟,阿兄昨夜梦横湖”…由此推测,父亲多少还是能喝一点酒的。
而我呢,却没能继承前辈的遗风。
记得五十多年前,那是一个冬天的上午,寒风凛冽。我在小学同学黄君家里玩耍,记不起为什么事引出了酒的话题,小孩子家认为酒能御寒,于是上街买了一盏黄酒回来。按照当时的计量,一盏折合成重量就是四两,相当于现在的二两半吧。从来不曾喝过酒的我,当即举起酒瓶,一饮而尽。时隔不久,就感觉到脸上发热,头脑发胀,我跌跌撞撞地回到家中,一头栽倒在床上,一直昏睡到第二天清晨。醒来时,遭到祖母和母亲好一顿数落。从此之后,我再也不敢喝酒了。和我莫逆之交的黄君,长大了却是嗜酒如命,天天离不开黄酒。他尽管血压很高,但从来不误饮酒,最后因脑溢血而早逝。每当看见黄酒,忆及往事,我就会想起老朋友黄君。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在新疆工作,一个维吾尔族的同志结婚,请我去喝喜酒,盛情之下,我喝了一小杯白酒,顿时间就感觉到天旋地转。我不能在酒场上失态,便提前告辞离开。刚到门外不远处,戈壁滩上一阵凉风吹过,我立刻呕吐不已,差一点栽倒在地上。好在那天晚上月色朦胧,没有路人看见我那副狼狈的模样。我深一脚浅一脚摇摇晃晃地回到家里,在床上足足躺了两夜一天。往后的一个多星期,脑壳都是隐隐作痛的。经过这两次折腾,无论黄酒、白酒、啤酒、葡萄酒…,凡是和酒沾上边的,我再也不敢问津了。
快到不惑之年,我调回原籍工作。先是在乡下推广畜牧业技术,整天和农民打交道。后来调进和专业毫不相干的机关,喝酒的机会渐渐地多了起来。说到底,自己也是食人间烟火的凡夫俗子,自然免不了要逢场作戏。眼前的觥斛交错,耳边的酒言醉语,使我感到天底下没有比干坐在一旁,看着别人喝酒更加无聊的事情。退休之后,除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再也没有人来叫我去公款吃喝了。
闲暇之余,我们当年一同支边的知青,经常会相聚在一起。大家见面,除了有说不完的话题之外,那就是开怀畅饮。这酒不喝到醉眼迷离,分不清东西南北,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们知道我不胜酒力,从来不勉强我喝酒的。我为他们也为自己,写下过《祝酒歌》。
举杯吧,朋友,
在我们相聚的时候。
浓浓的友情倾诉不尽,
淡淡的醉意已涌上了心头。
耳边响起赴疆时的豪言壮语,
眼前掠过西去列车的窗口。&
我们情洒戈壁,汗滴沙丘,
支边路上相依相随,风雨同舟。
往事如烟,
岁月如歌。
忧愁与欢乐,
都融入这甘醇的美酒。
举杯吧,朋友,
不要把聚会当作分手。
为了支青情结天长地久,
今天。我们要一醉方休…
二十多年前,办公室的同志出差贵州,我一时心血来潮,请他带回两瓶茅台酒,他托的是在贵州省物价局工作的同学买回来的,每瓶170元,有发票为证,应该不至于是假酒的。当时一共买了六瓶,他和另外一个同志每人两瓶早已喝掉,我因为不会喝酒,至今仍然保存在家中。近几年,茅台酒的价格年年攀升,那两瓶茅台酒是1987年生产的,现在可以增值了吧。
有了这两瓶茅台酒垫底,我每到一地旅游,都要带酒回来留作纪念。去西藏,带回来藏香春;去新疆,带回来伊犁大曲;去台湾,带回来金门高粱酒;去欧洲,带回来轩尼诗。我儿子的同学出差俄罗斯,带回伏特加送给我,出差巴西,带回MARCUS JAMES送给我…这酒藏而不喝。久而久之,就越存越多。别人到我家里一看。还以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呢。
去年年底,当年和我一起支边的朋友张先生,从南京过来考察养鸡场。张先生患有糖尿病,靠注射胰岛素来维持血糖平衡。我在饭店里请他吃饭,但不敢给他上酒。他可能是嗜酒成瘾,自己去柜台要了一瓶125毫升的劲酒,用不了几口就喝光了。我劝张先生应该注意身体,平时不宜过度饮酒,他一笑置之。返回南京之前,我在家中宴请张先生,拿出一瓶480毫升的洋河蓝色经典让他尽情地喝,他大概喝下将近四分之三,好像没有一点醉意。我想,这瓶该不会是掺进白水的假酒吧?后来看了一下包装,酒精度为42%,原来是力度不足啊。
前几天,四个当年一起支边的朋友来浙江旅游,顺便过来看望我。当年我们曾经在戈壁荒漠里共同度过自己的青春岁月,如今相聚在我的故乡,激动和高兴是不言而喻的。我拿出去西安旅游带回来的西凤酒请他们喝。1952年的第一次全国评酒会上,评选出的四个国家级名酒,西凤酒就名列其中,品质应该是不错的。两位先生可能知道我不会喝酒,和我坐在一起,缺少喝酒的氛围,扭扭捏捏地拿出各种理由来加以推诿。还是女士阿晴显得爽气,端起酒杯来喝了几口。第二天,我请了一个酒量不错的朋友过来作陪,结果三位先生也只喝了一瓶西风,大半瓶古井贡酒,加起来大概还不到800毫升。
近日,有朋友在电话中告知,等到天气放晴,春暖花开,他们要从南京过来游玩。朋友来了有好酒,我收藏的美酒,就是用来招待朋友的。我希望我的朋友能在我这里喝得尽兴、玩得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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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于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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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朋友来了有好酒
  日10:35  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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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2日抵达古巴首都哈瓦那,开始对古巴进行国事访问,以进一步加强中古两国的友好合作关
  系。本期,就让我们跟随他的脚步,领略一下“加勒比明珠”的风采……
  “美丽的哈瓦那,那里有我的家……”倘佯在哈瓦那市区古朴陈旧的街头,我常常会哼起这首40年前曾经风靡中国内地的歌曲。
  游历古巴,是一种惬意,更是一次神驰。在我已经去过的30多个国家中,只有对古巴,才产生了绝无仅有的“挚友”般的亲近感。
  哈瓦那老城区有家闻名世界的“深巷咖啡屋”,因它曾是海明威的常去之所,而常年被各国游客所拥塞。我倚在店堂那陈旧的吧台前,把玩杯中加了薄荷叶的朗姆鸡尾酒。晃荡那一丫嫩绿的薄荷叶,竟恍若观看“伦巴”舞姿轻漾。黑人店主朝我笑了,白牙灿烂地说:“当年海明威就常坐在这个吧台前。他也喜欢在朗姆酒中加薄荷叶呢!”
  满屋不同肤色的游客,正穿来穿去地找笔,要在酒店墙面的任何空隙之处签名留念。小小的店堂,不仅所有的墙壁,就连楼梯栏杆、吧台围沿,都无一例外地被游客密密麻麻签满姓名,仿佛满地球的人都要到这里来“上户口”。我起身从一位台湾摄影家手中借过签字笔,也趴在墙面找了老半天,总算在一片“浓云密雾”中将自己的“身躯”挤入。
  明知这家咖啡馆此生可能不会再来,为何人们还要争相把芳名留下?因为人们太珍惜自己对古巴的感觉。
  只有亲身到过古巴,才会有这种眷恋。
  那天下午,我骑着一辆自行车,在老城区转悠着找镜头,突然天降暴雨,我急忙躲进一家的屋檐下。这家户主是位赤膊白人汉子,他非常礼貌热情地将我让进屋内,变戏法般地找出一瓶“哈瓦那俱乐部”牌朗姆酒,“咕咚咕咚”倒了满满一杯递给我,一定要我喝下。我知道,国家配给古巴人家庭酒的定额,每月仅有一瓶,更别提这种名牌好酒。
  拗不过主人盛情,不胜酒力的我终于被一大杯50多度的朗姆酒催醉。一旁的黑人邻居又要将我请到他家做客,并让我在沙发上休息。等我醒过来时,天色已暗。黑人是位50多岁的老船员,曾经到过中国的香港。我正准备告辞,他却说:“您无论如何也要留下吃晚饭!”
  古巴人每天配给的粮食只有两个面包,一月才有一公斤肉。在古巴人家吃饭,无异于夺人饭碗。我当即谢辞。谁知主人竟然藏起我的包不让我走。我惴惴不安地留下。少顷,女主人端出四碟饭菜,有红豆米饭、炒肉末、沙拉。但主人只摆出一套刀叉显然,我是惟一享用这顿美食的人。为了不让我一人有吃独食的不自在,男主人将每份食物用小勺各挑一点到手掌心,“呼”地倒往嘴里:“您看,我已经吃过了,现在该您吃了!”
  伴着心中涌动的热流,我将四碟食物各自象征性地吃了一个角,然后笑着拍拍肚子:“谢谢,吃饱了!”“真的吃饱啦?”男主人确认后,朝躲在门后的两个孩子一挥手:“上!”孩子们跑跳着抢上桌子,扑向那四只碟子……
  20年前的中国人也是这般贫穷。但是只要有贵客到来,我们总是心甘情愿地舍下自己的口粮,倾尽所有来招待客人。“朋友来了有好酒”,今天的古巴人,与我们中国人何其相似!卡斯特罗:令人着迷
  到古巴旅行的外国人,无一不想一睹菲德尔.卡斯特罗的风采。这位迄今执政时间最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元首已成为古巴的象征。
  我第一次见他,是5年前在哈瓦那的国家体育场。那次是古巴国家棒球队30年来首次与美国棒球队对抗,开赛前,身着草绿色军装的卡斯特罗主席在大批保安人员的簇拥下,步履矫健地走到球场内,与两国球员一一握手。全场万名观众欢声鼎沸,其狂热丝毫不亚于“文革”时红卫兵见到毛泽东。
  然而,在古巴的公共场所,卡斯特罗的画像极难一见。倒是古巴百年前的民族英雄何塞.马蒂,和现代英雄切.格瓦拉的画像到处都是。卡斯特罗这种避免个人崇拜的举措,为他在人民心目中赢得更高的威望。(余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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