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原他们为什么会怎么样才能成为明星星

华锐风电董事长王原辞职 三年半市值蒸发786亿元 _ 财经频道 _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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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董事长王原辞职 三年半市值蒸发786亿元
  *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原的书面辞职书,王原因个人原因辞去除公司董事以外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各子公司的其他职务。同时,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王原是去年五月接替尉文渊任职*ST锐电董事长。日,曾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5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代理总裁尉文渊的书面辞职书,尉文渊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代理总裁等一切职务。而在随后14日召开的董事会中,选举王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刘征奇为公司总裁。
  实际上,同年三月,时任华锐风电董事长的韩俊良才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除公司董事以外兼任的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的其他职务,随后尉文渊出任董事长。而就在短短的两个月之后,尉文渊也宣告辞职。  今年5月初,因为业绩连续两年亏损,按照相关规定,华锐风电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锐电”。财报显示,今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亏损1.71亿元。尽管华锐风电总裁刘征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有信心到年底前实现扭亏为盈。但高管层的频繁变动,还是给这家深陷业绩压力的企业带来新的不确定性。  公开资料显示,华锐风电于日正式登陆A股,发行价格为90元/股,发行市盈率(摊薄)为48.83倍,募集资金合计94.59亿元。按照90元/股的价格计算,当时华锐风电的总市值为904 .59亿元。而截至今日收盘,其股价仅为2.96元/股,复权后的价格则为12.31元/股。也就是说上市两年多来,华锐风电已累计下跌86.32%,总市值则由当初的904.59亿元缩水至119.00亿元,短短三年多的时间785.59亿元的市值已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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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维权为何比登天还要难?
作者:yuanye2100 发布日期: 1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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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wesz778899a 回复时间: 02:13:08
作者:yamsdu 回复时间: 04:44:39  尊敬的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王克仑检察长:您好
  我叫王原(身份证号:120036)家住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65号2楼2门。我们五个人种的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至今得不到立案查处。2012年2月向您投诉后,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责成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调查此案的真实情况后,认为此案己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纠正了香坊公安分局不予立案的错误决定。又向市政法委报告。首先,我代表全体种树人向您表示感谢,哈尔滨市人民群众希望找到“包青天”的化身,对廉洁刚正干部的期盼,无不表现出了对干部优良作风的急求,传递了百姓的单纯和善良,更加看重干部德才表现的新信号。做到为官一任既要发展一方,把哈尔滨市建成全国最安全城市。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出台八项规定,议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具体举措,我们希望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作风看到了吏治新风,看到了民意所向、民心所盼,我们相信通过您的工作和努力,砍伐盗卖30万棵绿化树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我们五个种树人于2000年4月末响应政府建生态城号召,合资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曲坊村租地150亩,栽种了30万棵大叶无絮金丝柳树,而且在香坊区农林部门做为绿化育苗基地进行了规化。日又续签租地合同,每年都提前支付土地租金。近10年的培育和100多万元巨额投资,这些树已经达到了绿化树的标准,绿化树将要出售时,却遭遇香坊区成高子镇曲坊村乡匪村霸吴波、吴国凤等人指使强行砍伐盗卖,在我们向110公安机关报案后,由成高子派出所接警赶到现场,在各项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民警洪延峰竟不顾我们受害人反对和抗议,公然做出当场放行、不予立案的包庇、纵容行为,因为此案涉及当地公安民警和领导的保护,案件一直得不到立案,我们的损失得不到挽回,并且迫于生活,所以向您现将事件经过反映如下:  二、日当地村霸黑恶势力吴波、吴国凤未经我们绿化林所有方同意,没有办理任何采伐证明,有预谋、故意,达到强行霸占的目的。组织人员,短短几天,就将我们培育近10年的30万棵绿化树活生生砍伐盗卖,当成废材卖给当地和邻村的村民,卖得赃款几十万元,给我们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这种明目张胆的强盗行径,公安机关应该给予严厉打击,案发现场成高子派出所有责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到侵害,对现场涉案人员现场登记取证,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民警洪延峰在接到一个说情电话后,却当场放人放车,当时没做任何登记取证。案发后刘维权副所长仍推脱不立案,日上午10时,我们提前预约哈报记者前去案发现场采访了部分村民,了解了砍树的情况,并拍摄了一些照片,后又到派出所采访报导盗伐树木案的真实情况,刘维权副所长心中有鬼拒绝记者的采访。后来我们将控告材料上诉到上级有关部门,案发多日民警洪延峰与犯罪分子狼狈为奸、徇私舞弊,后补假笔录材料,这是本案的关键和焦点。包庇主犯吴波逃脱法律追究,香坊公安分局只是按照派出所民警后补的假材料,没有对我们和绿化公司的现场证人进行过调查。就做出了属于民事合同纠纷的决定,香坊公安分局既不是行政法规管理部门,又不是土地纠纷的仲裁部门,他做出的决定,已经超出了他的职权范围,应予以撤销。我们培育的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侵占就属于刑事案件,不能混淆擅自改变刑事案件性质,是违法的强盗行径,就属于公安机关打击范围。这一错误决定既违背了事实也违背了法律,任何决定和结论都要经得起事实与真相的检验。成高子派出所香坊公安分局不按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标准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第3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和《物权法》第4条之规定,砍伐盗卖30万棵绿化树的犯罪行为,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民警洪延峰和刘维权副所长因为一己私利被吴波等人用盗卖林木赃款收买,在明知吴国凤、吴波等人盗伐林木重大犯罪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第一款之规定;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强盗行径不立案查处,己经构成“徇私枉法罪”。香坊公安分局又有越权制造“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公安侦察机关变成土地仲裁部门,擅自混淆改变刑事案件的性质,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使得这起证据确凿的盗卖绿化林木案件,至今得不到立案查处,背离和谐社会、司法公正国策。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不会让这样的害群之马肆意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更不会让这样目无党纪国法的人危害地方百姓。
  三、我们种树人把全家多年积累的血汗钱拿出来种绿化树,本想为哈尔滨市建生态城出点力。从买树苗到把30万棵树苗培育成绿化树,历经10个春秋,抗日战争才打了8年,人生一共才有多少个10年。在种树这10年中我们付出了巨大的经历、物力、财力。30万棵绿化树是一笔具大的社会绿色生态资源,该财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均无权侵犯。四年半艰难维权路:共上访数百次,找了几十个部门,上百位领导,多次到北京上访维权,网络发帖五万多篇,几十家官方网站对此案做了新闻报道,黑龙江辰报和现代教育教学导刊做了真实报道,2011年7月我们联名致信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获得批复,要求尽快立案查处,日哈尔滨市政法委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报告,上会决定批复,要求香坊区政法委领导监督公安、检察机关查处此案。我们又多次向香坊区政法委领导控告投诉,香坊区政法委领导仍脱拒不执行市政法委上级批复决定,至今仍没有监督立案查处。我们再一次向王克仑检察长您提交控告材料,希望您能在工作中按照市人民检察院规定程序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排除非法干预反渎办案违纪行为的规定,依法监督查办冤假错案!按照国家法律标准做出公正的裁决。早日将侵犯我们合法财产的罪犯绳之以法,维护法律的公正,如果我们反映问题不属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全体种树人:王原 薛凤江
盛新华 王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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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节能规划建,十年种树三十万。千辛万苦流血汗,松花江畔绿如蓝。投资百万为蓝天,造福子孙千千万。村霸罪犯恶魔现,一周盗卖三十万。卖得赃款几十万,直接损失三百万。抓获砍树盗林犯,急打电话报警传。公安民警林地现,口称立案放疑犯。控告照片交公安,刑法林法物权法。香坊公安枉法判,草菅树命三十万。渎职腐败案中案,颠倒乾坤包罪犯。上访维权四年半,省市北京跑多遍。辰报学刊爆媒端,社会丑闻人民观。国家领导交办函,市检政法批文件。纠正徇私舞弊案,要求严惩嫌疑犯。证据确凿法律在,至今仍旧无人管。中央反腐出利剑,地方官员推脱案。网上反腐真言献,亿万网友亲自看。正义法律被践踏,和谐世界难相见。
  民警洪延峰和刘维权副所长因为一己私利被吴波等人用盗卖林木赃款收买,在明知吴国凤、吴波等人盗伐林木重大犯罪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草菅的30万棵绿化树生命!情节特别严重,是违法的强盗行径不立案查处,己经构成“徇私枉法罪”,欺压百姓问题。侵犯了老百姓的利益,在当地四年半长时间得不到立案查处。其起因均为是基层官员乱作为而引起的。这是一种反法律的行为,应该坚决消除。在这方面还有: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严重的权力寻租现象,谁来管管??
  网络已经成为反腐倡廉的有力武器。无论是吸天价烟的房管局长、把自己的风流韵事记成笔记的烟草局长还是大摆宴席的公安局长,都在网络中无所遁形,最后也无一不被纪检监察机关绳之以法。无数案例表明,现在网民已经成为反腐倡廉斗争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网络监督具有高效、受众广泛的特点,最关键的是网络的隐蔽性使得监督者能够以最低代价取得最大监督成效,使得网民能够免去后顾之忧,畅所欲言,从而达到监督政府的目的。要充分重视网络的作用,充分利用好网络反腐这一平台,让贪官在网上无所遁形,有效地遏制住贪腐横行的局面,取得反腐倡廉的胜利。
  中国法制内参网
  倾向性意见补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被盗伐倒盗卖的30万棵绿化树是一笔具大的社会绿色生态资源,是5个种树投资人的合法财产,该财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均无权侵犯。种树人多次向市人民检察院监督侦查一处提交补充监督侦查材料、构树合同、用工协议书、用工支出明细表、盗伐林木现场证言材料,哈尔滨市森林公安局《移交案件报告书》至今没有明确结论。关于此事,本部将近期整理材料后向国务院 、林业部等相关部门抄送内参,以便尽快解决种树投资人所反映问题,还无辜百姓一个公道。
  检察机关要通过开展专项工作达到五个方面目标,即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重大典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一步增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进一步提升;使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的状况明显改变;形成一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调研报告和预防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预防渎职侵权的制度建设;推进渎职侵权检察队伍建设,使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当一个官员权力过大而又没有受到社会实质的监督制约时,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也会变得傲慢,心中毫无敬畏。这在中国被表现得淋漓尽致。中国官员的膨胀心态,源于他们掌握的权力。权力具有内在的腐蚀人的“魔力”。任何一个级别的领导人权力过大,必然使得完善的民主监督制度难以形成。
  权力腐败在哈尔滨香坊公安分局已经登峰造极,从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权力寻租,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疯狂敛钱,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烂疮不除,民心难安!朗朗乾坤、华夏大地,我们种树人期盼着达摩克利斯正义之剑早日降临。将侵犯我们合法财产的罪犯绳之以法,维护法律的公正。
  反对滥用职权!!! 权力造假 祸国殃民----
造假已成为当今社会常态,权力参与造假、以权造假已成祸国殃民之势。权力造假有两种态势:一种是:擅权专制,在其所掌控的权力和势力范围内的系统内部纵向造假;另一种是:权钱交易,相互勾结,互惠互利的横向造假。当这两种态势纵横交错融为一体之时,造假就达到了登峰造极成度。
  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重点,把查办案件的着力点对准严重危害民生、侵犯民利的八个方面的渎职侵权犯罪,环境监管失职,导致盗伐滥伐林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渎职犯罪;徇私舞弊、失职等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徇私枉法,危害司法公正,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渎职侵权犯罪。在专项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优先查办那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曝光和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引发和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盗伐林木罪:第345条 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盗伐应以盗窃罪定。盗伐林木材积50--100立方米或者幼树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伐林木罪的司法解释: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个人所有,但这些林木已构成国家林业资源的组成部分,这些林木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应以盗窃罪定。
  哈尔滨被犯罪砍伐盗卖的30万棵绿化树, 香坊公安分局越权制造“枉法裁判”,践踏正义法律,中国文化,需要正能量;法律,更需包青天维护其正义、公正和实事求是;不能为钱而颠倒黑白,要为人民辩护,为真相辩护,为惩奸除恶辩护!为魔鬼辩护逃脱法律制裁者,那是畜生,你,良心何安?!
  党风引导民风,官德影响民德。尤其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的今天,党员干部倘若不会做“滋润土地”的一滴水、“照亮黑暗”的一缕光、“传承美德”的一座桥,就难以让先进品质得到彰显、让民众情绪得到净化、让民族精神得到传承!希望纠正“四风”要从点滴做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监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予以通报、曝光。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设若此举坚持数年,党风必正,民风必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渎职罪(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徇私枉法罪(第399条):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满江红《哈尔滨被强盗杀戮的30万棵绿化树生命!祭》
  浩宇苍穹,天际处,华夏大地,亿双眼,放声长叹。义愤点燃,  十年种树流血汗,松花江畔绿如蓝,林涂炭,维权霜满头,情悲绝。  盗匪猖、警贪赃、踏法律、毁朝纲,舞狼毫揭穿黑暗世界。
  挥剑斩尽邪恶鬼,严惩世间腐败官。行大道,奏响正气歌,盼和谐!  哈尔滨市种树人:王 原、薛凤江、张兰华、盛新华、王丛峰、  电
话:、、日
  全世界的宪法中绝大部分国家都要求按照法律来监督政府,而不是对某一个利益集团单独的保护,在他的统计之中真正提到一些特殊利益集团的只有那么寥寥可数的两三个国家。世界潮流只能说人类的文明越来越发展,人的尊严和权利越来越受到尊重,自由和权利的保障这是一个普世性的价值,所以我们的官员所需要做的就是顺应这种历史潮流,推动民主的改革,推动法制的进步,推动宪政的实行,让人人享有尊严,让人人享有权利。这种尊严和权利并不只是指普通老百姓,也是指那些官员。假如他们不能够顺应历史潮流,最终那就是逆之者亡,那就是宪政兴国家兴,宪政亡国家亡。
  人类不敬畏大自然,恶果其实我们现在都已经看出来了,我们的河流被污染,我们的青山成秃山,我们的食品也已经严重含毒,我们呼吸的空气是那么样的污浊而肮脏,在这些不敬畏之中官员不敬畏自然体现得尤为突出。比如为了让自己所在的地方GDP能够一路上升,不管那些污染的工厂向河流中排放了多少废水,也不管这些废水污染了多少的土地,更不管这些废水和污染的土地产生了多少污染的空气。因为这里面的问题实在是太严重了,从去年开始终于打破了这种沉默,官方媒体也开始正式承认中国存在大量癌症村,可是不敬畏自然它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我们一时的眼前快乐,而给子孙们带来的将是无穷无尽的苦难,造成整个现在环境保护状况是国在山河破。
  建立健全完善的网络反腐机制
一、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进程与历史经验
二、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探索实践及面临的问题
三、以科学务实的态度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建设
四、推进网络反腐必须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五、推进网络反腐机制建设的基本思路与对策建议
不断提高网络反腐科学化水平
一、切实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正确引导
二、充分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中的监督作用
三、运用科学有效的手段推进网络反腐
四、本着积极务实的态度推动网络反腐
五、依靠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网络反腐
六、积极推进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发展
七、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检验网络反腐研究报告
推进网络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阳光滋长万物,让黑暗无所遁形,阳光拒绝发霉与腐朽,让公开、透明得行其道。其次,个人权利得到尊重。检测你的幸福起码要感到手中扎实地握著自己的所得,个人的合法财产权、人权都要有所保障,自由自我。再次,是社会的公平。当财富的蛋糕被一小撮人享用,收入分配不公祗会造就越来越多的穷人。当司法的天平向权力、财富倾斜,司法的不公就会让更多的人变弱势。如果不公仍然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佔据,那么幸福就不复存在。我觉得我应该是幸福的人,因为能够尽自己所能去做有利于社会的事情,也能推动社会的发展,更幸福的是自己知道了许多真相,我觉得不瞭解真相地生活是件很可悲的事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263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第264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67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天下奇闻!  吴曹暴力团伙光天化日暴力抢夺公司!  日早8点30分,吴芳、曹凤君团伙带领近百人经过精心策划,尾随班车强行进入世纪盛康工厂,雇佣几十名黑保安头戴特警头盔冒充公安机关武力控制厂区,强占厂区会议室召开非法董事会!用暴力手段限制员工人身自由!用暴力手段肆意破坏盛康财产!下午1点30分,吴曹暴力团伙公然冲撞我司位于西安高新区旺座大厦D座603的办公区,强行破门而入,撬开财务室防盗门,肆意恐吓、拘禁员工,我司员工受到巨大精神刺激,他们破坏办公设备,砸门换锁,强行驱赶员工,强占我司合法租用的办公室,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公然入室抢劫!公然人身侵犯!公然违法犯罪!法制何在?!天理何在?!  控告的事实与理由:  “吴芳、舒满平金融诈骗团伙”获得5100万元股权转让巨款,拒不缴纳1347万元巨额个人所得税。  “吴芳、舒满平金融诈骗团伙”巨额逃税、巨额骗贷行为如下:  第一部分:涉嫌巨额逃税罪  日,中证万融集团与吴芳、杨帆、舒满平签订《增资及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世纪盛康70%股权。依据协议约定中证万融集团先后向吴芳、杨帆、舒满平三人支付共计51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但每一笔资金她们都要求汇入与她们不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账户。我们屡次要求她们规范操作,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要求她提供完税证明。但是吴芳、舒满平等人每次都置若罔闻,并因此对集团极为不满!舒满平几次扬言,他都精心设计好了,不会出事,让我们少操心,逃税行为昭然若揭!3年多来,吴芳、舒满平等人累计逃税人民币共计1347万元!据我们所知,她们得到5100万元后,并没有偿还之前所欠银行的巨额债务,而是经过其辗转腾挪转移到国外和用于自己挥霍,债权人银行对此一无所知。  1、日,中证万融集团向杨帆(吴芳长子)指定的西安嘉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账号106593)支付股权转让款500万元;  2、日,中证万融集团向杨帆指定的西安嘉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同上)支付股权转让款900万元;  3、日,中证万融集团向舒满平指定的西安朗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行西安柿园路支行,账号:093001)支付股权转让款100万元;  4、日,中证万融医药集团向杨帆指定的西安嘉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同上)支付股权转让款1100万元;  5、日,中证万融医药集团向舒满平指定的西安朗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同上)支付股权转让款200万元;  6、日,中证万融医药集团通过其财务会计史媛个人银行卡向杨帆、舒满平指定的吴萍银行卡(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科技路支行,账号:1682)支付股权转让款30万元;  7、日,中证万融集团向世纪盛康支付股权转让款170万元,对抵吴芳控制的西安嘉惠药业有限公司所欠世纪盛康往来款。该款实际为吴芳所得股权转让款。  以上7笔付款,共计3000万元,其中向吴芳、杨帆共计支付27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483.69万元,应缴纳个税496.74万元。向舒满平支付股权转让款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76万元,应缴纳个税55.2万元。  8、月世纪盛康分别向吴芳支付提成补偿款10万元、87万元、100万元、400万元,共计597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万元。  9、2012年12月世纪盛康向杨帆、舒满平支付共计1500万元,分别打款给杨帆指定的杨军500万元、刘伟300万元、舒满平150万元、吴萍275万元、宫潇羽275万元(具体银行开户信息见后附银行单据)。该笔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约为675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应予追诉。  上述大量事实、证据表明,吴芳、杨帆、舒满平共获得股权转让款5100万元,蓄意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1347万元。吴芳、杨帆、舒满平等人涉嫌逃税罪,且涉税金额巨大!  第二部分:涉嫌巨额贷款诈骗罪  巨额诈骗贷款的部分线索如下:  1、重复抵押骗取贷款  吴芳将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22号的455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配套设施等,反复抵押给不同银行。不完全统计,重复抵押给建设银行西安朱雀路支行、西安市新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获得近13150万元贷款。  2、提供虚假抵押物价值文件骗取贷款  2003年吴芳将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2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配套设施等,评估价值为12243万元。但是当法院拍卖抵押物清偿债务时,该抵押物于2006年12月仅仅以5960万元拍出,比3年前的评估价值减少6283万元,市场价仅是评估价的48%。  3、编造虚假经营理由骗取贷款  吴芳等以药品经营性项目为理由申请贷款,但是截止到2007年底,嘉惠药业的资产额不到3000万元,巨额贷款资金都被她转移到国外和大肆挥霍。  以上仅是吴芳、舒满平等人诈骗银行巨额贷款违法行为的冰山一角,请执法机关彻查所有金融机构与吴芳、舒满平等人关联企业的贷款往来、使用记录、偿还情况等违法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综上,被举报人吴芳、杨帆、舒满平等人采取各种手段,大肆进行巨额逃税、巨额贷款诈骗,给国家、银行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相关规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维护法律尊严,尽快追回国家、银行和社会所遭受的巨额损失,必须马上阻止“吴芳、舒满平金融诈骗团伙”继续侵吞国家巨额财产的犯罪行为。  中证万融集团及世纪盛康将坚定不移地一直举报下去,直到“吴芳、舒满平金融诈骗团伙”被绳之以法!特请求执法机关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彻查此案,依法追究“吴芳、舒满平金融诈骗团伙”的刑事责任,还企业以安宁!还社会以公道!还法律以尊严!
  现在处在反腐败的关键时期,就看中央有没有决心贯彻下去,如果遇到阻力、困难退缩的话,会使原来的腐败问题不仅不能得到遏制和治理,甚至会愈演愈烈。中央为达到这两项目标,加强了监督方面的管理和控制,特别是重视两项监督:一个是巡视监督,一个是派出监督,对这两项监督我认为是体制内监督,现在中央力图通过体制内的监督来防腐败,对体制外的监督采取保守态度,中央对民主、舆论、社会监督方面低于体制内监督。应该把网络举报和线下的正规渠道相结合,让网络举报发挥它本身的优势,为正规渠道的举报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持。
  腐败现象的滋生乃至蔓延,已成为当代中国的一大痼疾,也是危及政权稳定和执政党长期执政的重大毒素,更重要的是,它令道德沦丧,人心扭曲,诚信缺失,社会对立加剧,奢靡文化盛行,对中国社会造成了恒久的深切的损害。因此,长效解决腐败问题,特别是形成以廉洁为美、以廉洁为尚的优良社会风气,并非仅仅依靠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完善就能做到的,必须绵密设计,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既惩治贪官污吏,净化政治生态,又敦风化俗,消除腐败生长的土壤,使得官德民心俱为改善,以实现政治清明、维护公民利益的根本目标。
  法治精神的认同和法治反腐观念的树立,在一定程度上似乎比法律本身的制定显得更为重要和长效。反腐败是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认同法治精神,即认同其所蕴含的民主权利、权力制约和公平正义,让这些基本价值成为反腐败及其立法的本质追求。提倡依法治国,必须把法治反腐融入国家治理过程,依靠法制手段解决腐败问题。反腐立法时间表的推进,不仅应该表现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出台,也应该表现为法治精神逐渐传播和法治反腐观念日渐确立的过程。代表了一个政府承诺,也体现了一种对民意尊重,更表达了人民对政治和法治的期待。
  反腐败是历史性课题,更是世界性难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一个政党是肌体健康还是难以救药,差别就在于对反腐败是否一以贯之、毫不容情。我们党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关键就在“高压”,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反腐败必须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同时反腐败迫切需要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国家是人民群众的,不论谁的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应该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他们出现的腐败问题要象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党、政府不能掩盖真相,千万不要失去公信,更不能对打压举报人、信访人的行径置若罔闻,否则就会出现党和政府反腐,百姓噤若寒蝉的现象。
  当一切都向钱看时,首先失去的是人性,接下来是道德、智慧、人格、尊严…。乱了人心、民族之心…乱了国家,乱了对执政者的信任。做好人活得很累;做坏人却如魚得水。做什么都没有底线,只有钱!各种乱相,石破天惊!万恶的社会,局部力量大于整体的力量,丑恶力量大于正义的力量。反动的力量大于发展的力量,消极的力量大于积极的力量。只要有他们那些人存在就会发生没有休止,无穷无尽的悲剧和失落。愿上帝赐福中华正义的力量!
  在公权力占主导的社会中,公权力的信用是其他信用的根基。企业家要讲信用,公民要讲信用没错,对于企业家而言,他们亟需的信用档案又是什么?他们希望了解哪个地方政府最遵守契约,这既是政府公信力的现实要求,也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前提,公权力部门、有权力者是否守信的信用纪律,在一定程度上比普通公民守信,更能推进中国诚信社会建设,因为权力撬动的是游戏规则的根基。很难想像,一个官员贪腐成风、不愿公布财产的社会是诚信社会,同样难以想像,游戏规则充满投机色彩朝令夕改的社会,能建立起对信用的尊重。在建立诚信社会,设立公民信用帐号之时,首先从政务信用开始,建立权力部门、各实权部门官员的信用评价体系,至关重要。公权力的示范是信用执行力的坚定保证,否则将演变为对普通公民的责任追溯。
  应该承认一个现实,这些年来,我们的腐败现象已经相当严峻,而且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地方,已经没有什么“清水衙门”之说,只要稍有权力的地方,都会滋生腐败,都会产生贪官,这是毋庸置疑的。原长沙大学党委书记就曾说过,如果按照中纪委的规定,很多人都是罪犯。这个太现实了,也太可怕了。党的方针从来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治腐败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支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是要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四类贪官”之更大危害、之更加可怕,是必须要高度重视的。
  香坊公安分局成高子派出所将盗伐林木案认为定合同纠纷,越权制造“枉法裁判”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在一个权力的含金量太大、权力之手随时随地伸到资本市场的怀抱里乱摸、随便一摸就是大把油光水亮的“丰乳肥臀”时代,民主、廉政、法治、自由皆不可能。这正应验了马克思那句老话:“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好的体制让坏人变好人,坏的体制让好人变坏人” 在现实中,要求政府加强监管的呼吁,却正中政府的下怀——帮助权力扩大干预边界。“监管依赖症”的必然结果是什么?是权力分配资源的权贵资本主义,是权力控制秩序的警察国家,是权力任意揉搓权利的集权依赖。归根到底,在“民众无权决定体制”——这个最根本的政治体制问题没有改变之前,对各个具体政治、社会、经济体制的批评,都逐渐沦为既有体制中人推卸个体责任的借口;任何对具体体制的所谓改革,也都有为虎作伥的危险。
  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把信息化与执法司法公开结合起来,促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公正、高效,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把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机统一起来,健全防止、发现、纠正冤假错案机制,依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解决好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新形象。
  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司法腐败是社会的悲哀,司法腐败社会就缺少正义,缺少公正,缺少公平。没有正义、公正、公平的社,就会缺失正义。司法腐败才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正在扼杀中国的未来!  
  应该承认一个现实,这些年来,我们的腐败现象已经相当严峻,而且渗透到了各个领域.  大多数人靠打工拿工资,用自己的血汗去成就老板的事业,用自己的辛勤去烘托领导的辉煌。工作40年工资不过万,省吃俭用几十年,买个小套房还要借钱。有人长期走入创业的误区,一提创业就想到开工厂、办公司,开店做生意。这一想法不突破就抓不住许多在他看来不可能的新机遇。真正想一想,成功与失败、富有与贫穷只是因为当初的一念之差。  有没有一份事业投资不大,风险很小?  有没有一份事业在家里就可以做不用东奔西跑,不需店面租金?  有没有一份事业通过倍增,来浓缩自己的奋斗历程大家帮助你来成功?  答案是有!那就是——财富第六波在家创业  曾经只是上班族的我,通过在家创业一年多的时间,彻底摆脱上班族的命运,这是一个成人达已的事业,如果想改变现状的朋友,欢迎与我交流 扣^^寇 137
007希望能帮到更多正在迷茫中的朋友。
  “苍蝇”虽小,一大堆在一起,危害性绝对不可小视。老虎一般是一只一只的,苍蝇往往是一群一群的。一大群的苍蝇一起飞起来,有时候真是隐天蔽日,把太阳的光辉都能遮挡住。更有一些小“苍蝇”,自比“土皇帝”、“地头蛇”,有的甚至自比“彭霸天”,为非作歹,鱼肉乡里,完全无礼党纪国法。这些“苍蝇”在他们所谓自己的地盘上,以个人权威代替组织权威,以个人言论代替法律法规,完全形成了所谓的“独立王国”。在那里,风吹不进,水泼不进,党的方针政策不起作用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算数了。这样的“苍蝇”比老虎的危害不会小。
  “苍蝇”虽小,一大堆在一起,危害性绝对不可小视。老虎一般是一只一只的,苍蝇往往是一群一群的。一大群的苍蝇一起飞起来,有时候真是隐天蔽日,把太阳的光辉都能遮挡住。更有一些小“苍蝇”,自比“土皇帝”、“地头蛇”,有的甚至自比“彭霸天”,为非作歹,鱼肉乡里,完全无礼党纪国法。这些“苍蝇”在他们所谓自己的地盘上,以个人权威代替组织权威,以个人言论代替法律法规,完全形成了所谓的“独立王国”。在那里,风吹不进,水泼不进,党的方针政策不起作用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算数了。这样的“苍蝇”比老虎的危害不会小。
  “苍蝇”的特性就是群体性,它们通过腐败方式,非常隐蔽和巧妙地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基层腐败不仅仅发生在基层党政机关和公司企业,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近年来出现的“串案”、“窝案”、“系列案”就是明证。一段时间以来,腐败似乎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的趋势,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过程中,许多人都成为腐败的参与者与制造者。在很多地方,官员运用权力来寻租,企业就以金钱开路,而老百姓则希望“出点血”摆平麻烦或者办成事情。每个人都生活在一种腐败的氛围之中,邪气公开肆虐,正气难以张扬,腐败成了一种正常现象,不腐败反倒不正常了。不狠拍“苍蝇”,这种局面就不能破除。
  “苍蝇”的大量出现和聚集,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开始塑造出一种腐败文化。中国腐败现象的大面积扩展、普通大众的“羡腐”心理和对腐败认同度的提高,可以说是腐败文化开始形成的信号。腐败文化一旦形成,就会使得整个社会丧失对腐败的判断能力和批判能力,腐败分子就会在社会上更加得势,造成以邪压正的社会风气。同时,腐败行为也会变得更加公开化,反腐败的社会基础就可能丧失,从而增加反腐败的难度,导致整个社会陷入腐败的恶性循环之中。当前,遏制腐败文化的形成和传播,就应该依法依规严惩腐败,绝不能受制于所谓“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必须大力狠拍“苍蝇”, 铲除腐败的社会根源。当前,必须狠拍“苍蝇”,才能拍出个风清气正、清朗明净的中国来。
  道德特别是官德问题已经成为问题。从古自今,中国选人用人都讲德才兼备,特别是目前更强调以德为先。然而,官员的道德到底如何,百姓心中有杆秤,从落马的贪官来看,官员的道德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官员的道德很差,官德自然好不到哪儿去。官德越差越有才,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越大,这是一个真理。道不可坐论,德不可空谈。做人不能忘了道德这个根本,做官更不能忘了道德和官德这个根本;无论做人还是做官,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应做到以德为先、德先行。
  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公安不立案:证据确凿,铁证如山,香坊公安分局越权制造“枉法裁判”擅自混淆改变刑事案件的性质,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为何至今得不到立案查处,这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是党一直以来对待党员干部腐败的坚定立场和政治决心。也是中央对人民的庄重承诺。网民普遍认为,党风纯、政风清、吏治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倒腐败墙的力量!
  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根本之路仍然在法治,只有让权力站在法律之下,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与公信,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当然,在当前法治还不可能马上健全的现实条件下,除了“一把手”接访机制之外,一个重要的制度建设,就是要建立信访问责制度,是谁导致其上访的,其上访的问题归谁负责。对那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上访的地方和单位,要实行问责;对出现上访后没有解决的,也要问责。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改革承载的重要使命,任重道远。
  在公权力占主导的社会中,公权力的信用是其他信用的根基。企业家要讲信用,公民要讲信用没错,对于企业家而言,他们亟需的信用档案又是什么?他们希望了解哪个地方政府最遵守契约,这既是政府公信力的现实要求,也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前提,公权力部门、有权力者是否守信的信用纪律,在一定程度上比普通公民守信,更能推进中国诚信社会建设,因为权力撬动的是游戏规则的根基。很难想像,一个官员贪腐成风、不愿公布财产的社会是诚信社会,同样难以想像,游戏规则充满投机色彩朝令夕改的社会,能建立起对信用的尊重。在建立诚信社会,设立公民信用帐号之时,首先从政务信用开始,建立权力部门、各实权部门官员的信用评价体系,至关重要。公权力的示范是信用执行力的坚定保证,否则将演变为对普通公民的责任追溯。
  悲哀——中国的法律在钱权面前抬不起头来!理应主持公道、为民伸张正义的香坊公安分局,不能抵制利益诱惑,丧失职业操守。多少公安在利益驱使下,无钱不办案,有钱乱办案,致使香坊公安分局司法领域乱象丛生,司法不公现象严重,这一切严重摧毁了司法公信的根基。普通百姓想通过法律途径公正解决问题太难;执法者视民众为任意宰割的羔羊;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渔利......这是民主之痛、是法制之痛!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这样的法制环境人民哪堪忍受?!
  现在中国有待解决的大问题,其中一个就是“道德沦丧”。客观而言,虽然现在是太平盛世,但道德状况颇有“末世”的色彩:相互投毒、潜规则盛行、是非不分、诚信缺失、虚伪冷漠、社会变狠、男盗女娼。从社会学上看,道德是一种不靠外在强力维持的社会控制,也是最好、最安全的社会控制,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绝不可能给权力者和民众以安全感。可以说,道德烂了、人心烂了,社会结构一定烂。人心朽烂的方式腐蚀社会结构,使社会结构像树枝一样慢慢腐烂,以致某一事件轻轻一碰,整个社会结构即告散架,且难以修复。后者无疑极为可怕,不幸的是,我们的社会似乎正在向这种最坏的情况慢慢滑落。
  腐败问题是中国现今和未来的大问题,当局不可能不知道,因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存在的矛盾,往往都是由腐败而引起民众的愤怒,继而引起了民变,当民心思变,社会就会产生动荡,对整个体系来说就会带来的危险。中国民众虽说是世界顶善良的群体,他们是世界上最温驯的绵羊,然而不要忘了,再温驯的绵羊,它们也有忍耐的限度,一但超过这个度,就很有可能会进行反抗,这一点,中国当局是知道的很清楚,所以习李执政以来,便大刀阔斧对腐败进打击,想重整官场腐败之风!但中国的腐败之风,并非只是存在一天、二天,而是长期渗透,在短期之内想改变过来,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对习李王来说,反腐要打持久战,初期可能收到一些效果,但关键是他们的接班人还要把反腐持续下去,否则轰轰烈烈的反腐便会半路腰折!
  权力无人监督,权力者的寻租就无处不在。为因应腐败主体和腐败行为的新发展,准确适用法律打击腐败,最高法和最高检曾于2007年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出腐败的特征,准确描述属于一个时代的腐败现象,无疑是重要的。它可以让法制和司法因时而变、拾遗补缺,不致因法律的漏洞而让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但类似“集体腐败、家族腐败”这样的总结,只是描述现象,并未触及腐败的本质。这种腐败方式愈发明目张胆,危害巨大。不少专家认为,应建立健全并真正落实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以根治集体腐败和家族腐败,也是法治社会的底线。
  只要贪腐官员,不管其退不退休,都当被严厉追究;只要你是贪官,就别想做漏网之鱼。做到这一点,即便艰危如山,也只有华山一条路。换言之,反腐败只有做到有腐必反、贪腐必究,直至天地干干净净,官员干干净净,人心干干净净,中国才可能有充满希望的未来,才能实现中国强梦想。
  香坊公安分局成高子派出所通过制造冤假错案来谋取个人经济利益。我们种树百姓蒙受的不白之冤,因为公安司法腐败分子的存在,而迟迟得不到立案查处,老百姓要求纠正冤假错案,有关部门久拖不决,导致百姓依法维权遥遥无期。要真正想查处此案,就必须从明显的越权制造“枉法裁判”案件查起!香坊公安分局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有权就至高无上,滥权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老百姓深恶痛绝。根本见不得阳光的,成了哈尔滨市社会新闻中的特大奇闻。六年多艰难维权路:至今仍没有监督立案查处。我们种树人将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继续评论报道这起特大绿化林木盗伐案件的真相。
  可惜!
  我们种树人绝不会向强盗、犯罪和权力屈服,我们只会尊重事实、法律、和真理。成高子派出所香坊公安分局枉法裁判的背后无一不是金钱案、渎职案、腐败案,要真正想查处此案,就必须从明显的枉法裁判案件查起!这中间一定有隐情,不是警察洪延峰和刘维权所长受了犯罪分子的贿赂,便是香坊公安分局主管领导钱琦局长贪占了黑恶势力的便以,这是一笔最肮脏的交易。一些害群之马混入国家执法机构,为私心肆意非为、公然置法律与民意于不顾,看则是践踏民权、实则是公然轮奸国家宪法!那些贪赃枉法的社会败类,它们披着人的外衣,不干人事,专干祸国殃民的勾当。它们玷污的不仅是自身道德良心,而且践踏了神圣法律。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败坏的是党和国的形象!!!
  贪官们的这个魅力来自于他们的权力!基辛格说过:“权力就是最好的春药”,并非虚言。“权钱交易神奇力量” 权力寻租的背后一定伴随着严重的犯罪贪腐问题。
  说到“贪污渎职腐败”,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一定是贪污钱财、收受贿赂、生活腐败,其实最大的“贪污腐败”是对渎职权力的贪腐,对民众权利的侵蚀。对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严刑峻法很可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超出法治范畴的运动式反腐本身可能滑落成另外一种更严重的腐败。不受限制的权力是一切渎职腐败之最,也是一切腐败之源。查一下全国各地的渎职腐败案件和“维稳事件”,背后都有渎职滥用权力、欺压百姓的血泪事实。
  法律作用在哪里?这些年来,法律让官员贪腐越来越放肆;法律让罪犯越来越大胆;法律让民众越来越缺乏安全感!违法者就是那么毫无法律畏惧无法无天?这到底是法律疲软还是法律失效呢?这到底是金钱作用还是权力作用?我们的法律还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公器吗?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离依法治国究竟有多远?
  腐败现象的滋生乃至蔓延,已成为当代中国的一大痼疾,也是危及政权稳定和执政党长期执政的重大毒素,更重要的是,它令道德沦丧,人心扭曲,诚信缺失,社会对立加剧,奢靡文化盛行,对中国社会造成了恒久的深切的损害。因此,长效解决腐败问题,特别是形成以廉洁为美、以廉洁为尚的优良社会风气,并非仅仅依靠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完善就能做到的,必须绵密设计,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既惩治贪官污吏,净化政治生态,又敦风化俗,消除腐败生长的土壤,使得官德民心俱为改善,以实现政治清明、维护公民利益的根本目标。
  当今社会金钱作用突出,有些人为了金钱,利伶智昏,不择手段,什么道德,法律于不顾,只要为了金钱什么卑鄙手段都使,人心险恶。脏官污吏吸食民脂民膏,巧取豪夺,徇私舞弊,贪脏枉法,执法犯法。黑恶势力依仗有保护伞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弱肉强食。有些人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不惜丧失诚信道德良心,搞枉法裁判。收到黑恶势力大红包后就违背事实与法律,香坊公安分局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越权制造“枉法裁判”擅自改娈案件性质,明知有罪就故意包庇犯罪分子,人为故意的制造冤,假,错案。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大众舆论监督同样进入一个全新时代,而舆论监督的实质,就是全体人民的监督,监督者同样被监督。因此,在这种语境下,一方面需要从法律层面规范舆论监督,使之更加客观准确,不偏不倚,依法监督;一方面对执政者“阳光用权”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良好习惯,让舆论监督成为常态,“舆论监督”新概念,从此,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尤其是当社会进入网络媒体时代,舆论监督已成一股谁也挡不住的社会潮流。毫无疑问,这种潮流也大大助推了中央反腐进程。让百姓举报贪官的“个人行为”变为媒体不受任何干扰的正常曝光。如此,何愁监督难题不破?但愿这一时刻能及早到来。
  哈尔滨市香坊公安分局领导钱琦局长和刘维权所长,无视法纪。主要表现在两个人身上,一个是地位很高的人,视法律为儿戏,视法律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将法律玩弄于自己的鼓掌之间。中国法律本来就很脆弱,就不是权力的对手。如果一个当权者,按着自己的意图曲解法律,越权制造“枉法裁判”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充当砍树强盗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涉黑涉恶的胆大妄为之徒,他们铤而走险,伤害他人,侵害财产,造成严重后果不堪设想。
  《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38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6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香坊公安分局将盗伐林木案认为定合同纠纷,越权制造“枉法裁判”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在一个权力的含金量太大、权力之手随时随地伸到资本市场的怀抱里乱摸、随便一摸就是大把油光水亮的“丰乳肥臀”时代,民主、廉政、法治、自由皆不可能。这正应验了马克思那句老话:“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从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盗伐案可以看出,香坊区公安局包庇罪犯, 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打黑是司法部门的职责。但当下中国,黑恶势力相当猖獗,腐败窝案、黑恶窝案屡见不鲜,官场的黑恶文化和腐败风气一样蔓延。如果官匪一家、警匪一家,还如何打黑呢?官场上的“小强不死”,百姓何以相信?多年前,在“打黑风暴”中有上千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打掉,而无一名公职人员涉案,不要说老百姓不相信,到底抓了多少“保护伞”呢?为什么那些充当“保护伞”的官员今天下台,明天又能从问责的旋转门溜出去,换一个位置再当官呢?或者干脆“不管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呢?最让老百姓不能容忍的是,一个为官者不守法,徇私舞弊本应受到严惩,在判定有罪的情况下却依然逍遥法外,继续做官。是谁有这样大的能量摆平法律,摆平当地公检法?幕后黑手就是官场保护伞!
  从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盗伐案可以看出,香坊区公安局包庇罪犯, 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黑社会和恶官场本质其实相同。“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式的黑道竞击场没什么两样。保护伞坐镇官场为黑社会提供保护,黑社会身处黑道为保护伞效犬马之劳,随着黑社会在黑道上的生意越做越大,保护伞在官场中的地位也会越来越巩固。黑道上有什么层次的黑社会,官场上就必然有什么层次的保护伞。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什么影响恶劣的公共事件频出,民怨沸腾?一些地方权力部门允当强盗恶黑犯罪份子做派脱不了干系。不给予任何法外特权,不给任何闪避空间,那么中国反腐打黑依然路漫漫,要依靠全国公民的监督才行,实行阳光法案是第一步。
  阳光滋长万物,让黑暗无所遁形,阳光拒绝发霉与腐朽,让公开、透明得行其道。个人权利得到尊重。检测你的幸福起码要感到手中扎实地握著自己的所得,个人的合法财产权、人权都要有所保障,自由自我。是社会的公平。当财富的蛋糕被一小撮人享用,收入分配不公祗会造就越来越多的穷人。当司法的天平向权力、财富倾斜,司法的不公就会让更多的人变弱势。如果不公仍然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佔据,那么幸福就不复存在。我觉得我应该是幸福的人,因为能够尽自己所能去做有利于社会的事情,也能推动社会的发展,更幸福的是自己知道了许多真相,我觉得不瞭解真相地生活是件很可悲的事情。
  有条件挑战法律尊严和权威者往往是有来头的“特殊公民”。他们手中有权,背后有靠山,因为来头大,也就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更不会放在心上。正是这些“特殊公民”让法律失去了应有尊严、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甚至变成废纸,被任意践踏。这类“特殊公民”在广大民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人们甚至因此失去对法律和依法治国的信心!
  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因为香坊公安分局钱琦局长越权制造“枉法裁判”渎职所造成的,问责在所难免。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对于这种违法官员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否则,人民群众会对依法治国彻底失去信心。人民群众通过人民大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如何能够管得住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而不需要依靠上级领导、中央领导的批示,还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下级等上级批示才能作为的现象真得改一改了。
  众所周知,腐败是一种瘟疫,人类已经无法把它控制在经济上有效率的范围之内。一旦容忍腐败,它就会侵蚀社会的肌体以至灵魂,瓦解公正和信任等基础价值理念。腐败的本质是公权力私用,目前阶段最常表现为权钱交易。而掌握权力的就是官僚集团,如果不设法驯服和规制官僚集团,无论实施什么政策,都无法避免小集团瓜分财富、多数人利益被剥夺的局面。
  而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该深刻反思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这起事件的严峻性,那就是我们的执法现状,在香坊公安分局执法部门,执法显然已经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而不是维护公平与正义。执法违法、执法谋利等等乱象如何得到治理,执法公正如何实现,执法公信力如何提升,是未来依法治国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依法治国的关键与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这并不是说法律的实施在社会成员间因不同群体而给出不同要求,而是说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难度所在,乃是权力与权力者的不驯服。如宪法学者韩大元所言,“宪法权威就是宪法得到全社会普遍的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一种理念、文化与力量,表现为宪法至上,所有的公权力、国家活动都要受宪法的约束”,这样明确且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治精义,具体到实施阶段,却可能面临这样那样再现实不过的困窘。
  必须完善宪法实施机制,让宪法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对保障公民权利、监督国家权力发挥有效作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仍然重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明确那些严重违法乱纪,严重以权谋私,认识上的不同意见和失误区别开来。当下说到一些党员和党和人民产生了对抗性的矛盾,其中触犯国法的,还要依法处理时,这种对抗性的矛盾就是敌我矛盾,这些人就是党和国家敌人,必须得到彻底的根治和消除,才能实践中国梦复兴伟大理想。
  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权力案、逼供信,时有发生。中国法律不能谓之少,但真正能够落实的不多。《森林法》《水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等,在落实上大打折扣。其实,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就是偏袒了违法的一方,就是压制了正义的一方,就是和黑社会沆瀣一气,就是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就是对政府和人民打耳光。这种变态的循环,无论如何都不能给老百姓一个安全的法制环境。我们的法制不能建立在权力的沙滩上,更不能建立在个人的好恶上,因为,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是公平正义。反腐只是开始,清理收拾好贪官们留下的烂摊子,改变贪官制造的畸形政治生态,打破“择劣汰优”的政治和市场黑箱,才是治疗拯救官场贪腐文化的关键。反腐要有始有终拨乱翻正,使渎职违法者受者得到应有严惩。使枉法裁判和冤假错案得到全面公正彻底的解决,才能实现中国复兴伟大梦想。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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