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the history of whoolove live是一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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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bon Group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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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ailed Product DescriptionType: Laptop SleeveSize: 9.7'Materials: PUPlace of Origin: Guangzhou, China.Brand Name: CesbongroupModel: CGI-005Colour: Brown, black,Payment &Shipping Terms:Price: USD 4.0- 4.2Minimum Order Quantity: 200 pcsPort: Huangpu PortPackaging Details: OPP bagsDelivery Time: 18-20 DaysPayment Terms: T/T, Western UnionSupply Ability: 10000 pcs/ MonthLeather case for iPadPC protectorPU leather case for PC tablet, wallet styleOEM order welcomeLogo print available1. leather case for tablet PC, wallet style2. Complete protection for your tablet PC3. Can stand an easy to place inside your iBook and carry alone4. Various colors are available5. Can be customized according to customer to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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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豆网网友近日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万物简史.ebook].A.Short.History.of.Nearly.Everything的文档,希望对您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以下是文档介绍:[万物简史.ebook].A.Short.History.of.Nearly.Everything 【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I【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以下内容摘自《徐老师原典英语自学法》(徐火辉 著)第二章)在使用时,一定要做到 聆听先行,听读结合,即:■① 打开一个MP3文件(一般3~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不看任何文本,先静气聆听3~5遍后,谨记:千万不可看文本;■②聆听至少3遍后,打开PDF阅读刚才听的部分,生词可以用金山词霸查,大概读2~3遍;■③关掉PDF,闭目再听1~2遍;■④最后,可以进行跟读,朗诵,背诵,写作等操练。◆方案3. 原典英语(50天 + 6个月)挑战新东方英语大牌名师训练方案◆训练素材:电子版经典名著有声读物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 + GoneWith the Wind训练量:前50天每天运用原典英语训练法学习6个小时,后6个月每天2小时,总训练时间660小时。训练目标:聆听、阅读、口语和文化欣赏水平超越新东方大牌名师。适用对象:掌握3,000 以上词汇、听力和阅读基础较好、初三或以上有毅力挑战自我的学生。训练具体方法:酷爱科学的学习者先选 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酷爱文学的学习者先选 Gone With the Wind。如果先选 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则听读训练顺序为 Introduction, Chapter 25-30, 然后大体按逆序章节听读,即不要按照原书章节的顺序听读,详见第12章。如果先选 Gone With the Wind,则按小说原本的顺序听读。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 的 Chapter 25-26,总共约83分钟的朗读量,按533模式训练,即专注聆听5遍,可以切分成5-10分钟的音频段落聆听,然后认真研读3遍,再聆听3遍。开始的时候很多同学会感觉超难,但只要按533模式硬着头皮严格训练,经过仅仅约25小时的训练,基本理解了第25章第26章83分钟朗读的内容,后续部分就会越来越容易,可逐步过渡到用432模式或321模式训练,听读完全书(但书中的微观物理学描述部分可以忽略)。对 GoneWith the Wind,开始的 Part 1 部分,共约380分钟的朗读量,对学习者而言是全书最艰难的部分,要按543模式或533模式训练,硬着头皮听读,不论听懂多少读懂多少,都一定要坚持下【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II去,即根本不必在乎是否能听懂或读懂。最多130个训练小时之内可以完成 Part 1部分的听读训练。一旦听读完 Part 1 部分,学习者会感觉后续部分突然变得很容易了,英语语感源源而来。此时,后续部分可逐步过渡到432模式、321模式训练,甚至3(X)0模式训练,听读完整部书。所谓3(X)0模式,就是一般说来,只要专注聆听3遍,大体听懂了,就可以继续往后听,不必一定要立刻阅读已经听过部分的文本;同时,对某些段落,如果自己聆听后特别喜爱,或特别想理解得更透彻,或者特别想模仿大师的描述写作风格,就在聆听后认真阅读揣摩。两部经典著作都要听读完。学习者在运用此方法达到3-4个月以上时,还需要开始逐渐渗透其他学习方法,特别是本书第四章第五章提倡的学习方法。这样经过50天 + 6个月、共230天的训练之后,学习者就会发现超越新东方大牌英语教师,已经成为自己志在必得且近在咫尺的目标和成就。这里并非说原典法可以保障学生只用230天的训练就超越新东方大牌教师,而是说,通过如上程序严格运用原典法230天后,学生就可以明确地知道:自己已经牢牢掌握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了纯正的语感,驶上了英语学习的高速公路,更树立起强大的自信,坚持下去,英语能力超新东方名师指日可待。按照笔者指导学生的案例经验,原先英语基础在学校内中等以上的初中毕业生,严格按以上原典法训练230天之后,再继续坚持并扩展(按照本书其他章节介绍的原典系统的相关学习法进行扩展)达24个月,英语水平就能超越新东方的大牌教师。原典英语一体化训练法,是建立在心理学、语言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原理之上的高效英语自学法,坚持使用该方法三个月以上,青少年英语能力就开始突飞猛进。我们用以下两句总结该方法,希望它成为英语学习者训练的“座右铭”。男声女声他乡声,声声入耳,英语美语佳人语,语语在心。佳人:最佳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教师 —— 嗓音甜美纯正或浑厚深沉的朗诵家或播音员。学习外语从聆听开始,从聆听佳人朗读开始,必须将聆听进行到底,让佳人伴你终生。(以上内容摘自《徐老师原典英语自学法》(徐火辉 著)第二章)以下内容摘自《徐老师原典英语自学法》第十二章儿女本无事,庸师自考之,从小考到老,考到无大脑。第12章 超越新东方大牌英语教师的捷径【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III原典英语学习法的核心理念之一是用英语经典名著滋养提升学习者的英语文化素养。如今国内英语教学界一个现状是,考试多如牛毛,认真研读经典者凤毛麟角,连英语专业大学生都很少涉猎英语经典原著。而且,学生不以为然,教授更不以为然。作为对比,高校音乐专业学生中罕见不欣赏研究贝多芬作品的青年。可高校英语专业毕业生中从未通读莎士比亚哪怕一部原著的学生比比皆是。通读一部经典,胜考百册试卷。这是简单不过却总被忽略的学习原理。语言作品堆积如山,个人即使皓首穷经,也只能涉猎九牛一毛,“穷经”是不可能的。尤其在教育大普及的今天,各种文学作品泛滥,泥沙漫天而真金罕见。人的生命太有限,在语言和文化学习中学习者要始终坚守一条原则:精选名著,精读名著,绝不能捡到篮子里就是菜。问题随之而来,何谓经典名著?如今的社会名人名著都泛滥,如何选择呢?有一简单标准,凡经典名著必定超越时空,为每一代人所喜爱、为各个民族所欣赏。具体可借两个标准帮助挑选。第一,多年畅销书排名,第二,多年来专业人士较一致的好评。畅销书排名可作为名著选择的基本依据,能迅速缩小选择范围,但它并非万能。由于现代媒体空前普及,广告和传播效应成千倍地放大,当代流行的新作品其销售数量可以远远超过古典名著,但这不意味着流行作品本身是经典佳品。例如,新近流行的《达芬奇密码》其销量远远超过诸如莎士比亚或狄更斯的作品。但就其文学水准而言,虽属上乘,却远不及前者。除了销量排名外,其他选择标准主要看专业人士普遍的评价。就语言学习而言我们强调读三大类名著。第一,文学名著,第二,科普名著,第三,思想家的专业名著。文学名著的价值不赘言。科普名著也是英语学习者必修课。专业思想家名著应当为青年专业工作者的必修课,例如攻读经济学的学生,亚当斯密和哈耶克的原著当是必修作品之一。本书不讨论专业思想家名著,并只在文学名著与科普名著中各推荐一例导读。文学名著选中国读者熟悉的Gone With The Wind,科普名著选新近流行的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Everything.一. Gone With The Wind小说Gone With The Wind在美国境内为百年文学作品销量排名第二,出版70年后仍旧畅销不衰。在中国同为家喻户晓,中译名《飘》。其名满华夏主要得益于依据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斐文丽(Vivien Leigh)主演的郝思嘉给观众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该片获10项奥斯卡金奖,从1939年公演以来,根据通胀调整的统计数据,始终雄居全球票房价值之冠,远远抛离排名第二的电影。但中国知识阶层真正读过读透Gone With The Wind英语原著的凤毛麟角。大陆目前有两部译作,一部为1940年代傅东华先生翻译,一部为黄怀仁、朱攸若先生2005年出版的译作。两部译作各有长处,但亦都存明显的局限。以2005年翻译版为例,译者在序言中仍称作者米切尔(Margaret Mitchell) 一生只有这一本小说。在1996年以前这么说不错,2005年还这么说就错了。Mitchell 15岁时曾写过一部爱情作品Lost Laysen, 20岁时她把这部少女时代的手稿赠予一个长期爱慕着她的男友Henry Love Angel,一个略奇异的名字(love 爱,Angel 天使)。 Mitchell 成名之后,此男士仍一直珍藏手稿至两人先后去世,直到1996年为其后代发现,并于当年出版。学习者如果能直接读Gone With The Wind 的英语原著,那感觉和享受与读译作天壤之别。与现代中国人如饥似渴逐名求利不同,Mitchell一生低调,就连GONE WITH THE WIND 她自己原本都拒绝公开,更未想到过要出版。她写此书纯粹为自娱。1926年身居亚特兰大的Mitchell腿部重伤卧床养病,Mitchell奢阅读且爱研究美国内战史,丈夫John Marsh 成堆成捆地从图书馆中借书,供Mitchell阅读消遣,直到她几乎读完了亚特兰大市图书馆关于美国内战的全部藏书。此时丈夫对她说:“如果你还想再多读一本,干脆自己写一部吧!”下次丈夫给爱妻带回家的果真不再是书,而是一部二手打字机。丈夫全力支持卧伤在床妻子的自娱写作。沐浴在丈夫无微不至的爱与呵护中,Mitchell愉快地以写作消遣,甜蜜而幸福。Mitchell固执于不让他人知道自己在写小说,夫妇俩每天的工作之一就是藏掖手稿,避免任何来访的亲友知悉。一居室的陋屋太小,床底下,沙发内,凡是能藏手稿的地方都用尽了。Mitchell写作也全【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IV无章法,先写最后一章,然后前跳后越,东拉西扯,而丈夫却始终一板一眼地校对。1929年,腿伤痊愈了,全书接近完成,但开首第一章还没有动笔,Mitchell突然失去了写作的热情,就此终身封笔。Mitchell倍感幸福甜蜜的不是她成就了一部可能不朽的伟大作品,而是她有一个好丈夫John Marsh。此生拥有爱,百年何所求。适逢美国经济大萧条,他俩不是富豪或名人,依旧过着甜蜜简朴甚至窘迫的生活,既然没有一丝一毫成名成家的愿望,更不可能有出版书稿赚补贴的念头。爱情是私密的,爱情的结晶,也让它永远属于私人空间吧。书稿从此封藏。整整六年之后受朋友Lois Cole之托Mitchell 陪同造访亚特兰大的出版商Howard Latham先生,为麦克米兰公司挖掘新作品、发现新作家。Latham先生最终很失望,因他此行一无所获。Lois Cole告诉Latham,Mitchell本人就具有大作家的才华。Latham先生反复盘问身边小巧玲珑的Mitchell是否写过小说,Mitchell一概否认。Latham先生离开亚特兰大前仍不放弃最后努力,他向Mitchell恳求:“一旦你提笔写作,一定让我做你的第一读者”。Mitchell的一个同事随即嘲笑:想想看,Mitchell这么傻,她要能写书,太阳都要从西边升起。闻此言Mitchell虽不恼怒,却倍感不安。冲动之下她回家翻箱倒柜把早已陈皱的手稿装车,拉到临行前的Latham先生处,丢下摞起来比她人还高的书稿,同时丢下一句话:“乘我还没有反悔,你拿去吧!”Mitchell刚回到家就反悔了,但Latham先生已经启程。Mitchell 立刻发电报给Latham,“改变主意了,请把手稿退回”,为时已晚。当Mitchell为自己的冲动而懊恼不已,Latham先生却正惊讶于伟大作品从天而降。人们似乎听见上帝的微笑:那个最不想成名成家的小女孩,方能具备伟大作家的才情;让她的自娱之作被世人享受吧!1936年GONE WITH THE WIND出版,立刻风靡全美。大众媒体视GONE WITH THE WIND为爱情小说,专家们则把它归类为历史小说。不少西方作家喜欢刻意追求深刻,写出种种玄奥怪诞的作品,我个人则更喜欢读雅俗共赏的作品。Mitchell恰属这类作家,寓深刻于通俗,寓绚烂于平凡。一个女性作家自娱的作品,在细腻曲折的爱情故事里,透射铺陈出南北战争里社会剧变史诗般的壮丽,且其深刻与广阔足以冠盖所有近现代中国小说大师。将GONE WITH THE WIND与汉语名著《红楼梦》对比,十分有趣。两部作品同为描写上流社会的家庭故事,背景同为广阔的社会变迁,青年女性同为主要人物群,甚至连主角家庭里小妹妹出家为尼这个细节,两部著作都完全相同。同时两部著作反映出来的贵族社会和文化又天渊之别。GONE WITH THE WIND 以一个女孩16岁到28岁的成长历程和爱情为主线,上承美国建国时代移民创业史,描绘出战前以大庄园主为代表的南方上流社会的文化,全景般地再现美国南北战争的惨烈与悲壮,以及战后社会重建中的种种冲突与和解。南方贵族多有骄矜、自大和虚礼,但他们视清誉重于生命,甚至重于爱情。清誉或荣誉(honor) 不是名气,而是男性的正直、勇敢与忠诚,女性的贞洁和美德。荣誉是西方贵族文化里源远流长的追索人性高贵的传统。在战争的血腥与惨烈里,南方庄园贵族优雅的生活方式土崩瓦解,随风而逝,但贵族文化中追求人性高贵的传统,却在战争和南方庄园文明惨烈的死亡中,凤凰磐涅,浴火重生,成为美国文化的血脉与脊梁。同为没落贵族后代,小说的背景同为社会变迁,Mitchell与曹雪芹的创作心情却完全不同。她固然眷念着那个逝去的牧歌式的田园文明,却丝毫没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悲切。我们可以至少区分出五个具体差异。其一,Mitchell沐浴在丈夫恩爱的甜蜜里;其二,Mitchell没有亲自身逢家族没落的巨变;其三,南北战争的社会剧变导致众多南方富裕庄园家族迅速没落,但整个美国社会并没有衰败,却更加生机勃勃,Mitchell 成长于其中;其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战后胜利一方北方,没有对战败方南方进行大规模的持续的政治整肃,民族创伤得以迅速愈合;其五,Mitchell眷念着的那个南北战争中彻底失败了田园文明,但它的血脉浴火重生,融入了整个美国文明。令人寻味的是,Mitchell创作时的甜蜜幸福,并没有削弱其作品的深刻与悲壮。GONE WITHTHE WIND 既令人欣赏到英语的美,也常常迫使读者掩卷长思。【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V南北战争是美国的内战,直接诱因是南方固执于从祖国分裂出去。同是内战,对比20世纪上半叶断续延绵约20年的中国内战,我极度震惊于两种文明的强烈反差。仅节选两段为例,为方便读者不用原文,引黄怀仁、朱攸若先生的译作。请读者细读。英语功底不错的读者应当尽量听读原著。《飘》第41章。括号中内容为笔者加注。媚兰同时又兼任了“死难烈士陵园美化协会”和“南方邦联遗孤遗孀缝纫会”的秘书。她是在这两个组织的一次激烈的联席会议之后才取得这个光荣职位的。在那次会议上,两个组织的终身不渝的友谊差点在狂暴的冲突中宣告决裂。问题的起因是在清除南方邦联烈士墓上的野草时,是否要把附近北佬士兵墓上的野草同时除掉。因为那些野草成为美化烈士陵园的一大障碍。霎时间女士们紧身衣里郁积的火焰都窜出来了,……米德太太…说:“把北佬坟墓上的野草除干净?那好,只要给我两分钱,我就把北佬的坟统统挖出来,仍在城里的垃圾堆里。”在她这一番慷慨陈词的激励下,每一位太太都踊跃发表自己的高见,… 那客厅中的吵声,简直就像富兰克林战役中大炮的轰鸣。…媚兰好不容易挤到激动的人群当中,又好不容易把她那轻柔的声音提高到能引起大家的注意。她没料到自己竟敢面对愤怒的人群讲话,惊吓得自己的心都快要提到喉咙口,声音也才发颤,…“我想说——我是说,我已经想了很久,觉得——觉得我们不仅仅应该把野草拔掉,还应该在(北佬的)坟上种上花——我——我不在乎你们会怎么想,可是我每回把鲜花放在查利(媚兰在南北战争中死去的哥哥)上时,我总在他坟旁一个无名北佬墓上,也放上一束鲜花。那墓看起来是那么孤独凄凉。”话音刚落,会场上一片骚动,声音比刚才更响,这一回两派人的意见是一致的。“在北佬坟上放上鲜花!啊,媚兰,你怎么能这样!”“何况他们杀死了查利!”“你忘了,小博(媚兰的儿子)出世的时候,差点给北佬杀了!”“他们想把塔拉(媚兰在战乱中避难的她的弟媳妇郝思嘉的家族庄园)烧了,把你们撵出去!”媚兰紧紧地靠在椅背上,她有生以来第一次遭到如此强烈的反对,差点没把她给压垮了。“ 哦,女士们!”她大声祈求道:“请听我把话说完!在这个问题上,我知道我没有权利发言,因为除了查利以外,我再没有别的亲人死于战争,感谢上帝,我总算知道了查利的葬身之地。然而我们中间好多人,到今天为止,还不知道他们死去的儿子,丈夫和兄弟,到底埋葬在什么地方,而且——”她的声音哽咽住了,一时场上鸦雀无声。米德太太冒火的眼睛阴沉下来。葛底斯堡战役以后,她曾长途跋涉到那里去过,想把达西德遗体运回家来,然而没有人能告诉她他的葬身之处。她只晓得在敌方地区草草挖了个坑给埋掉了。阿伦太太的嘴唇颤抖了。她的丈夫和兄弟在摩根将军向俄亥俄州发动的那次突击中不幸遇难。她得到的最后消息是:他们在北佬骑兵发动猛攻时,在河岸上中弹倒下,可是至今不知道他们的坟墓所在。阿利森太太的儿子死在北方的俘虏营里,她是个一贫如洗的人,自然没有力量去领回儿子的尸体。还有其它一些人,他们的名字出现在阵亡将士的名单上,注明:“失踪——据信已阵亡。”这几个字也就成为他们出征以后的最终消息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媚兰身上,似乎在问:”你为什么又把这创口重新打开?这创伤、不知他们葬身何处的创伤,是永远不会愈合的。”在屋子里一片寂静之中,媚兰的声音凝聚起了力量。“他们的坟墓都在北佬地区,正如北佬的坟墓在我们这里一样。哦,如果我们知道,有哪个北佬女人在说要把他们都挖出来,那时多么可怕的事,而且——”米德太太发出一声低低的、恐怖的叹息。“若是我们晓得有哪个好心的北佬女人——好心的北佬女人肯定是会有的——那该有多好。我不在乎人家怎么说,可是北佬女人不能个个都是坏人。若是我们知道她们拔除我们的人坟头的野草,还放上鲜花,即使他们是我们的敌人,那该有多好!假如查利死在北方,那么我【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VI会感到极大的安慰,如果知道有谁——至于诸位女士怎样看我,我并不介意,”她稍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我宁可退出这两个俱乐部,可是我要——我要把我见到的每一个北佬坟墓上的野草拔除掉,还要种上花,而且——我决不允许任何人阻拦我!”媚兰发出这最后的挑战以后,突然哭了,同时跌跌撞撞地走向门口。……大家听了媚兰的一番话,都大声呼喊起来,拥抱着媚兰,会议以一次爱的享受而结束,媚兰被推举为两个组织的秘书。……于是她们都去拔(坟墓上的)野草。媚兰与北军可谓不共戴天。她的亲弟弟死在南北战争前线,丈夫被北军俘获,几乎死在北军监狱里,丈夫年迈的父亲死在北军枪口下,他的庄园被北军焚毁,自己和刚出身的婴儿也险些死于北军纵火和掠劫。然而,战争刚结束,北军令人憎恶的高压军事管制仍在,媚兰在为弟弟的坟墓除草与栽花时,固执地要一视同仁为北军阵亡将士的无名坟墓除草与栽花。读来令人匪夷所思。媚兰个性柔弱温顺,当受到好友们痛心疾首的愤怒抨击——她们每一个家庭都有北军枪炮下的亡灵——媚兰依旧一意孤行。是什么信念赋予她如此胸怀和力量?这信念、胸怀和力量最终为媚兰赢得了朋友,赢得了尊重。她们,在北军的枪炮下失去丈夫的妻子、失去儿子的母亲、失去兄弟的姐妹,一起去给阵亡将士的坟墓拔草与栽鲜花,无论那坟墓是属于南方骨肉,还是属于北军仇敌。除非刻意麻痹和欺骗自己,我们很容易洞见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文明,并为之震撼。即使在小说的细节中,我们也处处读出那种异质的文明。再略看第十四章部分内容。由于北方的封锁,南方物品奇缺,军队已是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但率军攻入北方的李将军仍旧坚守秋毫无犯的纪律,决不允许侵犯北方民众的财产,违者严惩。接下去描写Gettysburg 恶战中亚特兰大的家属们等待伤亡名单的场景。电影《乱世佳人》中再现了这段场景。Mitchell 完全用平淡的白描手法叙述。可年长如我,每每读到此处,仍旧会读不下去,不忍读。There was hardly a house in town that had not sent away a son, a brother, afather, a lover, a husband, to this battle.全城几乎找不出一个家庭没有送亲人在此战役中作战,有的是儿子,有的是兄弟,是父亲,是恋人,是丈夫。无疑北方有同样的情景。把伤亡将士的名单尽快传到后方亲人的手上,这是西方社会的惯例,也是那些掀起战争的政治军事强人的举手之劳。内战是同胞之间的残杀,对任何直接参与者都是悲剧,也是整个民族的悲剧。它只说明一个事实,或者我们好战,或者我们缺乏避免战争的智慧。缺乏避免战争的智慧而相互残杀,已经够悲惨了。但如果我们还有对死者的尊重,对生者的抚慰,无论他们是否是战场的敌人,那么在人类好战的血腥本性中,这是最后余存的一点温馨和希望。对比上世纪中国的内战。日本侵略军已经铁蹄东北,我们仍旧在内战。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刚结束,我们又掀起更大的内战——其中随便一场重大战役都远超过抗日战争里最著名战役的规模。我是战胜方的后代,我父母以及许多其他长辈是当年的新四军或八路军。如果我们不刻意闭锁心灵,那么,以下这些事实本不该被我们常年麻木以对。内战中著名三大战役里被歼灭的“敌人”, 那个不是我们的邻家兄弟,那个不是我们的同胞骨肉,母亲的爱子、妹妹的兄长、姐姐的未婚夫、幼儿的慈父、少妇的丈夫。荒草岗中,乱葬着他们的白骨。有哪个母亲、哪个妻子、哪个女儿、那个姐妹,哪怕收到一份唁电、一封慰问信,甚至仅仅一份阵亡通知。在我们的文化里这毫无必要,“道理”很简单,教科书谆谆教导着我们的子女,这些同胞骨肉,母亲的爱子、妹妹的兄长、姐姐的未婚夫、幼儿的慈父、少妇的丈夫,永远是一群罪有应得的敌人。一群在历史强人脚下轻易碾碎的蝼蚁。【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VII60年了,焦土早已长满青草,战地建起华楼,炮火中残存的树苗也绿荫参天,可我们的同胞,我们的心灵,仍旧津津乐道于三大战役中的任何一场战役其歼敌数量都远远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最著名也最血腥的战役,斯大林格勒战役。我们,仍旧用这敌我分明的仇恨思维去哺育我们的后代。我常去沂蒙老区。那里长眠着内战中被同胞击毙的敌人——加给骨肉同胞的一种政治符号——有抗日名将,更有无数的无声无息的无名氏抗日战士——母亲的爱子,妹妹的兄长,姐姐的未婚夫,幼儿的慈父,少妇的丈夫!读者或可质疑,不能用虚构的外国小说来对比中国的历史现实。不谈Gone with the Wind是一部获得专家普遍好评的历史小说,Mitchell的创作融汇了大量的历史事实,再睁眼多看一些众所周知的事实。鲁迅有句名诗,我以我血荐轩辕。李敖借用后改成:信手翻尽千古案,我以我血荐蚩尤。李敖之改,是对“成王败寇”的华夏主流传统与社会现实的挑战和叛逆。但这在美国却早已是活生生的现实。我以我血荐蚩尤,难道不正是Gone with the Wind 的绝佳写照?GONE WITHTHE WIND 其政治立场可谓反动且颠覆:站在南方立场控诉北军烧杀掳掠,却从未遭遇封禁,一版再版,成为美国民众热爱并为之骄傲的世界名著。南方的败军之帅李将军(Robert E. Lee),在他率军投降之后,在战后,声望不降,反弥久而历增,不但成为美国军界公认的楷模,而且成为包括北方在内美国全体民众深深爱戴的伟大军人。他之所以广受爱戴,不仅源于他之为“军”,而更源于他之为“人”—— 他有卓越的军事才能,更有一颗高贵善良的心灵。美国有七个州将李将军的生日作为法定假日;全美共有26所中小学和一所大学以李将军命名;全美有多处李将军的纪念雕塑,其中以亚特兰大郊外的全山浮雕最为著名,游人如织仰首观瞻。在美国的历史伟人中,李将军唯一一人享有TheMarble Man的美誉(直译大理石人,指他坚强和白玉无瑕的品格)。再观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林肯,以其Gettysburg 演说为例,那又是美国历史上公认的最伟大的总统演说,从该演说,值得深思什么是不朽、是真正的伟大。林肯并非那场纪念Gettysburg北方阵亡将士重要集会的主要演说者。主要演说者是另一个著名国务活动家、当时全美首屈一指的演说家、哈佛大学校长Edward Everett。Everett才华横溢的雄文, 共13,607单词,近两个小时的演说,如今已经早已被人遗忘。而林肯Gettysburg 演说,短而又短,一共10句话,272 个单词,却传世而不朽。为何?Gettysburg是美国南北开战以来最惨烈的一场战役。此战北军伤亡惨重,但决定性击败了李将军率领的南军,成为美国内战中北方的战略转折性胜利。但人们无法想象,在纪念北方阵亡将士的演说中,林肯既没有一言一词歌颂北方的伟大胜利,也没有一言一词批评声讨南方,甚至刻意避免了提及北方,避免使用union 这个词;林肯毫无“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王者豪情。他的演说只重申“民有、民治、民享”建国理念。林肯认为惟有如此,阵亡将士的生命才不会丧失其意义与价值。此一见识,令历史上众多叱咤风云的政军巨人渺如抔土。是的,几乎导致美国分裂的南北战争给美国人民留下了深重的伤痛,战争中死亡人数为当年美国总人口的三十分之一。但战后的美国却无战犯,无肃反,更无一兵一卒因“历史问题”而遭清算。北方受降之日林肯亲点受降曲:“我的南方兄弟”。此后林肯不幸为同情南方者刺杀,北方政府亦不曾因此而掀起“镇反”。南部总统戴维斯虽被控叛国罪,战后却被宣布无罪释放,安享晚年活81岁;副总统斯蒂芬斯战后当选联邦参议员,碑文曰“一心为公”;更不提李将军的声望与日俱增。王国维先生说,可信者不可爱,可爱者不可信。GONE WITH THE WIND原著我听过五遍,其间也常查证美国内战史。身为中国人,不能不比较这两个大国两个文明的内战,得出一个很不可爱的结论。我不得不承认,不论是虚构的平民媚兰(那也是以美国社会与历史现实为基础的虚构),还是现实里的政军领袖林肯和李将军,都令20世纪东方大族的那些政治强人,无论他们属于哪个派别,显得那么不堪驻观。只举最受民众爱戴的周恩来,他的亲民和鞠躬尽瘁后无来者。但是,那么多抗日名将成为内战的亡魂或战俘,战后和平降临,作为胜利一方主要领袖,他有过一丝一毫林肯的宽容吗?或者,有过李将军的骨气和白璧无瑕吗?我常常想,如果20世【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VIII纪叱咤风云的华人政治领袖,在娴熟的政治军事才能之上,能有一丁点李将军的品格、一丁点林肯的宽容、一丁点媚兰的心肠,那么今天的中华会是什么样?读者还可继续质疑:不能脱离时代背景评价人,这种对比不公平。为什么不能对比?把强人们放在历史和人性的天平上,就是最公平的对比。至少至少,我们应该睁开眼睛看世界,应当有起码的良知。当我们成年,当我们为父为母为官为师,我们不该一代又一代重复那个悲惨的内战时代的民族局限,继续把那种敌我仇恨的思维灌输给我们的后代——他们应该生活在和平、宽容和友爱之中,应该从小就培养起这样的智慧和勇气:避免内战,而非诉诸内战,消弭仇恨,而非增加仇恨。伴随我长大的有各种运动,大多不堪回首。能够留下美好记忆的惟有学雷锋运动。但我还是要坦陈雷锋这句名言错了:对待敌人要像严冬那样残酷无情。雷锋是高尚的,但与媚兰、与林肯、与李将军相比,他的高尚有致命缺陷。这或许不是雷锋的错。因为我们所知的雷锋也未必是一个完全真实的雷锋。真实的雷锋或许比宣传中的雷锋更好,或许像媚兰一样美好。可以肯定中国社会中也有媚兰式的平民。所不同者,媚兰一类的人物在美国社会里不难引起共鸣,赢得尊重,聚集知音,在东方社会里则几乎必然带来自我孤立乃至灭门之灾。撇开重大历史事件就书论人,也容易发现东西方贵族生活中许多有趣的区别。曹雪芹笔下除了半是作者自身的贾宝玉,全书几乎找不到一个略为可敬可爱的贵族男性。这种文化里上流社会男性似乎就是堕落猥琐无耻的同义词。故此曹雪芹得出他的男女观:女人是纯洁之水,男人是污浊之泥。《红楼梦》中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又发展了他的人生观:少女为水,成年妇女与男人同为污浊之泥——在贾宝玉眼中,在曹雪芹笔下,太多的女性一到成年便成为令人厌恶一族。但一部GONE WITH THE WIND 读下来,读者容易发现,即便是那些经常傲慢且愚昧的贵族圈里,女儿可爱,女人可敬,男人无分老少,亦多可爱且可敬。把这些对比轻轻放下,细看主角郝思嘉16岁到28岁的成长。16岁到28岁对每一个人都是生命中的黄金旅程,郝思嘉的成长富于传奇令人启迪。她生于安逸富裕,大家闺秀无忧无虑成长到16岁,却遭逢战争的剧变,霎那间无数种人生逆境厄运泰山压顶而来。失去恋人,失去朋友,失去丈夫,失去母亲,失去所有的财富,父亲神志失常,身为家无男丁的长女,所有的重负都压向她肩头。Mitchell 笔下的郝思嘉在全书众多角色里最自私,但她只因一句承诺,九死一生备历艰辛照料自己憎恶的情敌媚兰。郝思嘉处处现实而冷酷,却12年如一日地呵护着浪漫的初恋之爱,展现她如梦似幻的另一种气质。她始终如一地苦恋着初恋情人艾希礼,却三次嫁给她所不爱的男人。白瑞德苦苦追求郝思嘉12年,凡是一个男人能为女人做到的,白瑞德都做到了,可郝思嘉偏偏感受不到他的爱。等到她明白瑞德才是自己的真爱所在,白瑞德已经被她的冷酷拖垮,弃她而去。书中其他各个角色,无论重笔浓墨,还是速描浅绘,都栩栩如生。艾希礼是君子的楷模,出身军人之世家,更是书香之家,父子俩都反对战争,反对南方分裂,也都预见一旦开战南军必败,但都义无反顾地加入了南军,父亲更白发苍苍战死在沙场。温文儒雅的艾希礼不惧沙场的生死,却认为自己战场上的英雄气概决不是勇气;他不惧监狱的磨难,却无法面对生活琐事,总沉醉在白日梦中。白瑞德则是混蛋的标杆,因丑闻被家族驱逐,一心发战争财,但他既有对爱情的执著,更富见义勇为的骑士品格。他不惜与众人为敌,永远明察并处处戳穿贵族们的虚伪。他极度鄙视贵族们的愚蠢,却又极度敬仰贵族遗孤媚兰独有的极度愚蠢——那种永远看不见他人缺点的愚蠢。媚兰柔弱如水如风,却具有刚强的郝思嘉都不敢想象的勇气,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Gone with the Wind 给你美的享受,也自然而然地引导你去思索。审美的过程、思索的过程,就是你成长的过程,如果你16岁了,那么请尽早听读Gone with the Wind,如果你过16岁了,那么更该立刻听读。我个人非常喜欢Steven Linda 朗读的版本,书中的角色不论是男女老少黑白主仆,不论个性迥异,经她读出来,角色的音容笑貌跃然而出,那嗓音丰富多变的表现力不可思议,听书的美妙享受,更为单纯的阅读永远无法体验。Mitchell的写作处处体现女性作家对语言天然娴熟的敏感和把握,成语迭出却从无突兀之感,妙语连珠又流畅自然,经Steven Linda朗读的经【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IX典演绎,更令人赞叹语言之美与嗓音之美融合的鬼斧神工。国人常标榜背诵《新概念英语》为英语硬功夫的泰山之巅,殊不知一部Gone with the Wind的朗读版,用来学习欣赏英语,用来背诵,才真正是一览众山小的珠穆朗玛。告诉你一个小诀窍,全书朗读近50个小时,前5个小时听起来最难,把这5个小时硬着头皮坚持听下来,多听几遍,后面的就可以一气呵成一听呵成。每听一遍,都有新的享受、新收获的喜悦。最后强调提醒,万万不可先读中文再听英语原著,那样绝对煞风景。学习者一定要有这一点点“雄心”:聆听完英语原著Gone With The Wind.二.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1988年初版的剑桥大学残疾人大物理学家霍金的《时间简史》(A Brief History of Time)是中国读者熟悉一部科普名著。现在我们向读者推荐另一部新近的科普名著,2004年初版的 A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以下简称A Short Hist. ) 直译 “几乎所有事物的简史”,中译本《万物简史》,作者Bill Bryson。该书2005位居英国科普读物畅销书排名第一,并获得多项图书大奖。中国有句古语,行万里路读万卷书。Bryson 是一个身体力行者。与比尔盖茨类似,1972年21岁的美国青年Bryson从大学辍学,追随他自己的兴趣与热情——边旅行边学习生涯。与比尔盖茨不同,3年后Bryson返回大学修完学士学位,除了后来因写作成名之后获得的荣誉学位,此即Bryson 实际获得的最高学位。如今,Bryson任英国著名大学Durham 的校长。Durham是英国除牛津大学和剑桥之外,最老的几所大学之一。Bryson博览群书,走遍北美和欧洲各国。2006年55岁的Bryson 还参加了马拉松赛跑。他的写作领域主要是旅游人文,其中多部作品为畅销书。他还写过三本语言学著作。Short Hist.则是他迄今唯一一部科普著作。西方科普作品作者通常有两类,一流大科学家,二三流的科学家。二三流科学家的科普作品经常会被大科学批评,因为它们往往会包含一些错误。除了语言学之外,Bryson 不是现代意义上任何一个学科里的专家。Short Hist. 内容覆盖面极广,几乎属于百科全书式的科普作品,出版后畅销,自然也引起专业科学界的关注。一位顶尖科学家评论说:“这本科普书一个恼人的特点,就是错误太少”。Short Hist. 篇幅适中,并非一部巨著,但如其万物简史之名,内容涉猎极广,包括微观物理,宏观物理,化学,地理与地质,遗传与生物进化,人类起源,人与环境。要把几乎所有当代科学主要领域的最新成果都塞进一本仅400来页的科普书,又由一个并非科学家的作者来承担,同时还要把科学家自身都绞尽脑汁的玄奥理论深入浅出地介绍给普通读者,Bryson在知其不可而为之。但他做到了。Short Hist.类似一部微型的近现代科学史百科全书。作者通过一个个有血有肉的大科学家们的小故事,许许多多真实的奇闻轶事,形象生动地描绘出近现代科学发展的全景。这些西方文明传承中的文人没有东方文化中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的懒惰,他们恰如武林大师 —— 智慧之巅的武林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华山论剑”,论深邃犀利的智慧之剑,永无止境地挑战人类智慧的极限,把它一次次推向极端中的极端。科学对众生常常是“枯燥”的,常人乐于享受科技的便利,却恐惧或厌恶经历科学家智慧淬炼的考验。作为非著名科学家写的科普书,Short Hist.能成为广受欢迎的畅销书,没有炉火纯青的语言驾驭,没有举重若轻的叙述把握,是无法实现的。作者Bryson 炼词如神的语言功底,为青少年读者学习英语又学习科学,提供了一部堪称经典的佳品。文学名著是英语学习的必修课,科普名著也是英语学习的必修课。如果只读文学名著,那么无论从知识结构还是从语言驾驭这两个方面,都会产生重要的缺陷。文学思维与科学思维有相通之处,也有重大差异,这些重大差异会体现在语言表达上。科技学术英语具有文学英语所不具备的许多特点,从思维方法到行文风格都如此。科普作品其内容和行文风格与学术英语比较接近,规范且不乏文学营养。而且,它与权威的国际考试(TOEFL/IELTS)中的英语风格也比较接近。科普作品提供的科学知识背景,对英语阅读理解能力的提升也非常有益,实际上,【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X许多学生阅读能力提升困难的障碍不在语言本身,而在个人知识面太窄。人类社会进化的基础是技术,科学技术构成近现代文化的鼎足之一,且其重要性与日俱增;但现代社会科学的专业化使其与人文之间的鸿沟渐增。科普佳品是消弭此鸿沟的有效手段。作为通才教育的要素,不从事科技工作的青年也应该多读科普。听读Short Hist.,建议不要按照原书的章节顺序。此书一共六大部分,30章。特别建议读者按如下顺序听读:导言(Introduction),接着直接听第25章,内容为达尔文的进化论;然后按顺序听读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即第16-30章;再后按照第四部分、第三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一部分的“逆序”听读,同时每一部分内的章节可以按顺序听读。按照这里介绍的顺序听读,效果会比较好。作者Bill Bryson 的官方网站如下。tures/billbryson/笔者逢人便推荐Gone With The Wind 与Short Hist.,以及其他经典名著,对象主要是高中生、大学生、青年科技工作者和英语教师,建议他们听读。这是英语人文与科普的启蒙熏陶。他们常常反馈说太难。其实如果坚持听读,三四个月以后就会感觉没有那么难。我向我的同事的孩子深圳中学初三学生王道兴推荐了Short Hist.,他大约用9个月的课外时间听读完了此书。我向临沂大学的大二学生卞红莎推荐Short Hist.,她用约5个月的时间听读完此书。两位学生都不是语言天才,但听读完之后他们都感觉自己英语进步巨大。Gone With The Wind在整体难度或许略低于Short Hist.。文学作品由于有贯穿全书的故事情节和角色,越听到后面越容易懂。内容广泛的科普作品则不同,它既缺乏引人入胜的悬念情节,又涉及众多不同的知识领域。听读Short Hist.,每进入新的一章,都要有新的努力,同时会有新的收获。中学生能够做到的,临沂大学的学生能做到的,相信读者朋友也能做到。 如果你是想学好英语的大学本科男生,那千万不要开口说听读Gone With The Wind 与Short Hist. 等原著太难,那样太没出息,天下的好女孩会瞧不起你、甚至远远躲开你。如果你是一个想学好英语的女生,也劝你听读完英语原著Gone With The Wind 与Short Hist.等名著,且不说这能帮助你英语炉火纯青,而且它有许多额外的功效,既能轻易迷惑你的老板为你频频加薪晋职,也能轻松考较那些追求你的大小男生,看他们值不值得令你费神。如果你梦想Beat the best,梦想超越新东方,很简单,从今天此时此刻就开始欣赏聆听Gone With The Wind 和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天天坚持,一分一秒也不要耽搁,从此培养起听读经典的生活习惯。三年后的今天你会发现脚下的高峰超越你最疯狂的梦想。读者朋友,这点小小的毅力,你有吗?——以上内容摘自《徐老师原典英语自学法》第十二章播放器加载中,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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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简史.ebook].A.Short.History.of.Nearly.Everything 【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 /I【使用指南】《万物简史》和《飘》(以下内容摘自《徐老师原典英语自学法》(徐火辉 著)第二章)在使用时,一定要做到 聆听先行,听读结合,即:■① 打开一个MP3文件(一般3~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不看任何文本,先静气聆听3~5遍后,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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