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因为救抢别人男朋友全攻略结果别人强奸的电影名字叫什么?后来同学为了给她报仇

您(@)目前可用积分:1427370跟帖回复
共获得打赏:
凯迪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关注发现信息价值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28:21 &&
12:21:22&&的原帖:楼主是不是受过啥刺激,以至思维极端,呵呵败类哪里都有,你美爹也不少,上个世纪你美爹的那个连环奸杀案,以偏概全是要不得的。第 75 楼
12:25:32&&的原帖:你是村男吧,你知道要想证伪我的逻辑,你最好的方法就是自证清白,然后证明你周围的村男都不是家暴男,不会暴力女人,否则,你的任何辩白都没有说服力的。你的逻辑就是以偏概全嘛,还用不上证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8:47:11 &&
[转帖]男子杀妻1家4口:曾被妻子说几秒就不行传全村另类叛逆 于
18:19:2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男子杀妻1家4口:曾被妻子说几秒就不行传全村日07:26&&人民网&&  原标题:男子杀妻1家4口:曾被妻子说几秒就不行传遍全村  钟亦,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吴公村人,25岁,小学文化程度,学过两门手艺,长年在外打工,无存款,和父母同住。  日,正月初八,这是钟亦与妻子朱陈结婚一周年的日子。这天晚上,钟亦潜入妻子家里,杀死妻子、岳父、岳母以及妻弟四人,随后投江自溺身亡。  钟亦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三次深入湘阴调查,试图勾勒出他一步步走向毁灭他人、毁灭自己的人生轨迹。  十年打工路:  “他基本只养活了自己”  正月十六,这天是钟亦的“头七”――如果他还有“头七”的话。  在中国南方农村传统风俗里,“头七”要为死者烧纸钱、预备饭菜,以便让魂魄升天。  但钟亦的父母采取决绝的方式。  他们烧掉了钟亦的手机、睡过的床、所有的衣服,以及他去年9月在长沙做的“具有生育功能”的医院体检证明等。他们希望再也找不到任何关于钟亦的痕迹,甚至不情愿回忆儿子的从前。  钟亦的家,位于湘阴县三塘镇吴公村。  吴公村紧靠湘江,没有工业,水稻和渔业为当地传统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万元。  湘阴是个劳务输出大县,在近40万青壮年劳动力中,全县在外务工人员约20万人。“同村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钟亦没念多少书就出去打工了。”吴公村主任黄检平(化名)说。  钟亦,1988年出生,14岁上初中,不到一个学期即辍学。钟亦的父亲钟棋(化名)说,他成绩不好,不如学艺。  父亲托熟人把钟亦送到湘阴县城学习汽车修理,“当了一年半学徒,又做了一年半师傅,前后三年,没有挣到钱。”  17岁的钟亦决定去广东闯一闯。此前,他的大部分伙伴去了深圳,看起来“混”得不错。  “做了四五年,活都不长久,工资也不高,没剩什么钱。”钟父说,儿子每年仅在春节回家一次,没有露出发财的样子――连荷包都没有鼓起来过。他对儿子工作的工厂不清楚,甚至弄不清究竟工作地点是在深圳还是在广州,或者别的什么地方。  2011年,钟亦回来了,跟随父亲学泥瓦匠。再后来,跟随一位亲戚在岳阳、长沙等地做净化工程。  钟亦的最后一份工作,是2013年10月,在哥嫂开的一家小饭馆里“跑龙套”。哥哥把弟弟的工资交给母亲存起,给他留点零花钱。  钟亦自己也主动把打工所积累的一点钱交给母亲。“十多年里有过几回。”钟父说,他基本只养活了自己,“‘讨老婆’的钱都是家里给的。”  邻居结亲家:  “他脾气好,像个女生”  从钟亦家走百余米,就到了他岳父朱元文的家。  朱家人丁五口。在三个孩子当中,女儿朱陈排行老二。  1990年出生的朱陈,小学毕业后扔下了书包,几年后随在广东打工的姐姐外出务工。  朱陈的姐姐朱彦(化名)也是中学没毕业就去的广东。她说,“现在一个月加班多的话,能领到3000多块钱,悠着点用,一年能余下万把块钱。”  即使现在,在朱陈的姑父赵伯雄(化名)看来,上高中、读大学要花很多钱,就算考上大学,没有关系也找不到好工作,“不如打工攒钱更划算。”  在“朝圣”般的春节里,同吴公村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朱陈每年会回到家乡和父母团聚。  吴公村的年轻人难得聚拢。趁着回乡的机会,他们一起吃饭、打牌,聊外面的世界,遇上某人生日的时候,他们会赠对方一些小礼品,人群里面包括钟亦。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但此番描述不能搁在钟亦与朱陈身上。“即使他们小的时候,一起耍的机会也不多。”钟父说。  各为生计奔走,钟亦与朱陈的人生本无更多交集。  2011年春节,邻居来说媒了。据说,是朱陈的父母看上了钟亦,撮合朱陈和钟亦的婚事。  “做事勤快,不咋说话。”与钟亦一起长大、关系较近的邻居李小芳(化名)这样评价他,“我们开他的玩笑,他不发火,还笑,脾气极端地好。”  对于钟亦的性格,朱彦援引妹妹的话说,有一次,钟母批评他的不对,他就躲到自己房间的床上睡觉,“像个女生”。  除了极少打会儿扑克、平时抽点烟外,钟亦没有不良嗜好。他参与的牌大多2元一局,抽的烟2元一包。钟父说,嗜好是要钱的东西,他没有钱。  订婚的时候,钟亦送给朱陈的礼物是一个平板电脑。“1020块钱,我儿媳妇很喜欢,常常拿着玩。有时候,他们一起玩。”钟亦的父亲说,“儿媳妇(长相)比儿子强,我们自然满意。”  被公开的“隐秘”  2013年正月初八,24岁的钟亦和22岁的朱陈结婚了。  钟亦的父母避谈儿子成家的花费。  “农村结个婚很不易。”村主任黄检平介绍,当地结婚的彩礼一般不会少于5万元,经济条件好点的会多送些,加上婚宴和置办结婚用品,“没有10多万下不来。”  但是,婚后钟亦与朱陈的生活,没有呈现鸾凤和鸣般的图景。  朱陈对娘家人的说法是,他“那方面”有问题。朱陈的姑父提到,侄女一次和公婆拌嘴时,甚至说得更直接,“连绷都绷不起,几秒钟就不行了――日子怎么过?”  钟亦的事,逐渐传遍全村。这个时期的钟亦,绷着脸,话更少,脾气开始变得暴躁不安。钟亦的母亲李秀芳(化名)说:“(他)一开口就很‘冲’。”  9月底,钟亦的父母带他们到长沙的医院做体检。钟亦的父亲说:“检查结果说明他有些小问题,但是具有生育功能。”  尽管磕磕碰碰,但钟亦努力想挽回婚姻。老丈人家修房子,钟亦发挥泥水匠的特长,整天围着工程转。“一般砌房子是230元每平方米,我们只收了200元(每平方米)。”钟亦的父亲说。  过完国庆,朱陈去了广东,钟亦随后到哥嫂开的一个小饭店里当“帮手”。钟父说,分开的那几个月,他们夫妻电话都没有通过。“那个时候我也在外地打工,同样没有(接到)一个电话。”  2013年下半年,钟亦的一个好友李嘉(化名)去看他。李嘉说,他的烟瘾变大了,“原来两天一包的,现在一天要抽好几包。”  钟亦对李嘉说,他的手机号码只有三个人知道。  钟亦的最后一个春节  2014年的春节,湖南天气反常,几天前还是艳阳高照,几天后便大雪纷飞。  钟亦和朱陈分别在年前回家了。  朱彦记得,农历十二月二十八左右,钟亦随他们一起逛街,小舅子看上一双鞋,钟亦爽快地帮他付了钱。大年三十和初一,两家人一起团圆,彼此送祝福,“钟亦的脸上露出不常见的笑”。  初二,湖南最高气温28℃。钟亦邀朱陈的姐夫到湘江游泳。朱陈的姐夫是陕西人,去年整个春节,两人一起走亲访友。在朱陈与钟亦的问题上,姐夫持“劝和”态度。  初四,钟母生日。朱陈去湘阴县城购买了一对金耳环送给婆婆,花了1200元。  朱陈和钟亦的婚姻,一切似乎均在朝好处努力。  初六,朱陈的姐姐与姐夫回深圳。朱陈本来也买好了同去的票,但婆婆家不同意,只好把票退了。  这天晚上,朱陈住到钟亦的房间。  初七凌晨4点左右,朱陈突然鼻青脸肿地冲下楼,哭喊着要回娘家。朱彦回忆,听父亲在电话里说,当晚,钟亦要求“圆房”,妹妹不从,他就动手打人,“还用脚踩妹妹的头”。  在钟亦父母的竭力劝阻下,朱陈被拉到钟亦嫂子的房间睡了一晚。钟父说,这个时候让她回去,她的父母一定非常担心,婚姻也许就此破裂。  初七早上8点17分,钟父准确地记住了这个时点,他送朱陈回家。但朱父很快过来,双方大吵一架,离婚再次被提出。钟父对亲家说,孩子都这么大了,要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随后,朱父带着女儿去看村医,因为伤势较重,村医又带着他们去了另一家较大的医院。  当天,朱父还去找了村主任,希望村委会出面调解,并特意叮嘱村主任,“别说重话,两家关系向来不错”。村主任这天重感冒了,正在输液,他就打电话派邻近的党员去做思想工作。  钟亦听不进,传话给村主任,“要砍死朱陈”。  大家没有把这当回事。生活中扬言要砍要杀的不少,终究会有几人以身试法?  2月7日,正月初八,钟亦和朱陈结婚一周年的日子。  这天,外面飘着雪,钟亦呆在家里,烤着火,并无异常。晚上,他与兄嫂一起看电视,恰好某电视台播出云南腾冲杀人事件,大量细节被还原。  没有人注意钟亦的表情。  他一直就不引人注意。同家里人一起看电视的时候,他从来不拿遥控器。“他不和别人抢什么,在家里也一样。”钟父说。  晚上10点钟不到,家人相继就寝。钟父脑海里最后一幕是,儿子靠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地盯着电视机看。  血案  初九上午,钟母发现儿子房门没关,人却不在,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电话拨不通。  钟父去敲亲家的门,无人应答。他没有深究原因,毕竟两家刚刚吵过架。  下午,钟父继续拨打钟亦电话,仍无法接通。又到房间去寻,结果找到钟亦留下的一张纸条。  “他说他要去做该做的事,要哥哥照顾好家庭,来世再报父母。”一看完纸条,钟父立即去找朱陈的叔叔和姑父,一同赶往朱家,从二楼后窗翻了进去。  在床上,他们分别发现了朱陈、朱陈的父亲、母亲与弟弟的尸体,而朱彦两岁的女儿趴在被子上,浑身冻得发紫,哑着嗓子哭。  在这里,钟亦留下了另外三张纸条,陈述了他经济拮据、事业无成、婚姻投入、情感挫折等原因以及对朱家的种种怨恨。  失踪5天后,警方在湘江打捞上了钟亦的尸体。他的身上绑着石头。  在严谨地调查取证和DNA样本对比后,岳阳警方还原了这起凶杀案的过程:初九凌晨,钟亦用电击的手段,分别致朱陈等4人非命后,骑自行车来到湘江边,喝下剧毒农药,脱掉外衣,绑上石头,把自己沉入江底。  记者 曹昌 见习记者 李永华 夏新田 中国的农民文化是有毒的!无论看着多么老实的村男,骨子里都有着对女性的暴力倾向,中国农民文化就是暴力女性的文化,远离村男吧,剩女四十不嫁,但至少可以美美活过四十呢,村姑怎么就那么想不开呢?不结婚不会死,结婚才离死近很多啊!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3:13:31 &&
&&&&[转帖]河南女生病被取下头盖骨 缺钱手术遭丈夫抛弃&&&&&&&&另类叛逆 于&& 12:17:4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女子生病被取下头盖骨 缺钱手术遭丈夫抛弃&&&&&&&&日05:00&&大河报&&&&&&<img SRC="/dy/s//UDDT43.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荣兰枝和凌娟母女俩&&&&□首席记者刘广超文图&&&&本报漯河讯“在这里面用酒精浸泡的,是我女儿的头盖骨,比大人撑开的手掌还大些,动手术取下快一年半了。”昨日,年近六旬的荣兰枝流着泪说。“我看着都害怕,妈妈平时都是藏起来不让我看到。”一旁摸着拐杖坐在沙发上的凌娟插言道。&&&&头盖摘去没一月插着导管“被出院”&&&&“俺 女儿得的又不是什么绝症,只要把她的头盖骨用合金缝上,就能变成正常人了,她才30多岁,要是不治太亏了!”昨日上午,在漯河市源汇区辖区一处堆满&&杂物的出租屋内,荣兰枝小心地搀扶着女儿凌娟,教她如何拄杖进行康复性走路练习,走不一会,又小心翼翼地将她扶到约8平米大的房内坐下。&&&&59岁的荣兰枝,是驻马店市西平县权寨镇人,女儿凌娟今年34岁。凌娟和漯河市的丈夫刘某结婚10多年了,育有一女儿今年已11岁。&&&&日,凌娟在家中多次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被丈夫家人紧急送往漯河市二院进行救治,确诊为颅内动脉瘤。在市二院住院治疗10天后,凌娟转入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进行开颅手术。也就从那时,凌娟不仅没了头盖骨,也失去了家庭。&&&&“当 时女儿的病情危急,抢救不过来就是人财两空,女婿一方总共拿出4万多就放弃了。”荣兰枝说。记者从荣兰枝提供的票据上看到,凌娟在漯河市二院、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12万多元。“我们娘家不能见死不救,尽管债台高筑还是筹集了8万元的治疗费。”荣兰枝说,最让她痛心的是:手术后不到一&&个月,女儿就不得不出院了。“出院时,我女儿头盖骨还没有修复,身上还插着两根引流管!”&&&&“从医院回到家里,丈夫把我身上戴的引流管剪断。平时我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弄到床上就会挨打……”听到女儿在家里受到非人待遇,荣兰枝多次上女婿家评理,但结果对方变本加厉。一咬牙,她用板车把女儿从女婿家拉走,租间小屋边给女儿看病边照顾生活。&&&&“女婿不拿治疗费和生活费,我又没经济来源,我们怎么生活啊!”2013年6月,荣兰枝到郾城区妇联求助,在郾城区妇联、郾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凌娟将丈夫告上法庭。&&&&官司虽然打赢了执行不来一分钱&&&&法庭上,凌娟的丈夫刘某说:“当时给凌娟治病,我花去了6万元,都是四处筹借的;现在我自己没有固定工作,还要抚养女儿,没有钱;我愿意接原告回家,挣来钱了给凌娟抚养费,挣不来钱也没办法。”&&&&最后郾城区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要支付原告凌娟每月抚养费350元,自日起直至凌娟恢复自理能力或凌娟愿意跟随被告生活止;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支付凌娟10000元医疗费。&&&&官司打赢了。但凌娟至今没拿到一分钱。荣兰枝又多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郾城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告诉记者,执行人员想了很多办法,但被执行人刘某始终找不到。&&&&“1 年多了,女儿还没安上头盖骨。”采访中,荣兰枝唠叨最多的,就是这句话。虽然母女俩每天在租赁小屋内靠捡菜叶艰难度日,但令她稍稍安慰的是:女儿的&&记忆力大面积恢复,言语和走路能力日渐增强,彻底康复大有希望!“但我每天最愁的,是医疗费没有着落。深夜里我常在梦中惊醒,想来就心痛。”荣兰枝说。&&&&有五万元手术费 她就能恢复正常&&&&“凌 娟由于经常来复查,我非常了解她的病情,她各方面都恢复很好,甚至有点出人意料。”在漯河市中心医院神经外一科,主治医师应建有告诉大河报记者,&&“下一步需要进行脑积水分流手术,安装钛镁合金材料进行颅骨修补,再休养一段时间,她就有可能恢复到正常人的身体状况。”&&&&据了 解,上&&述这些手术的总费用,大概需要5万多元。荣兰芝痛惜地说:“我恳求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帮帮我女儿!她的病好后,我们母女俩还能打工,一定会还上这笔钱&&的!”哪位爱心人士愿意拉母女俩一把?请与本报记者电话()联系。(线索提供郝河庆)&&&&(原标题:颅骨取下一年多,谁能帮她装上)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13:20:17 编辑过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05:31 &&
[转帖]六旬教师校园猥亵留守儿童被查欲赔钱了事另类叛逆 于
22:53:1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六旬教师校园猥亵留守儿童被查欲赔钱了事日18:00&&三湘都市报&&  本报3月26日讯 据新化警方透露,该县2名教师因涉嫌猥亵小学生被立案侦查。“都是农村小学,都是年近六旬的老师,猥亵的都是留守儿童。”有网友爆料。  7岁幼女被猥亵  此前有网友向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爆料,2013年12月,年近60岁的新化县白溪镇何思乡檀山小学教师刘某兴,猥亵一名一年级7岁留守幼女小彭。  小彭的奶奶介绍,孙女经常放学很晚后才回家,她感觉不对劲,有一次问其原因。“老师给我脱衣服,要我和他睡觉。”孙女的回答让奶奶大吃一惊。诚惶诚恐的奶奶赶紧带孙女去附近医院检查身体,发现其脚上和裤子上都有血,于是便报警求助。  “我们都在外面打工,平时就托付给她奶奶看护。小孩今年才7岁,遭遇这样的校园猥亵,真的是非常气愤。”今天,小彭的父亲再次打来电话哭诉,“有一些人希望通过金钱来摆平,但我们家长心意已决,给多少钱都不行。”  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兴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在当地看守所。  4年级女生受害  无独有偶。就在今年2月份,新化县白溪镇同样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校园性侵案。白溪镇横岩乡张家小学年近60岁的老师张某峰涉嫌猥亵一名四年级女生。  白溪镇人民政府事后向媒体证实,今年2月15日,有群众举报该案,白溪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及时找学校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情况,并当天通知派出所立案侦破调查。经查审讯,涉嫌猥亵儿童。张某峰于当天送往新化看守所关押,现已刑拘,等待依法处理。  目前,新化县公安机关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谢能武&&实习生 康飞龙(原标题:新化查处两起教师猥亵小学生案)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14:52 &&
&&&&[转帖]女子将男孩扔下悬崖续:女儿称死者家曾打母亲&&&&&&&&另类叛逆 于&& 11:39:4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女子将男孩扔下悬崖续:女儿称死者家曾打母亲&&&&&&&&&&&&&&&&&&&&&&&&&&&&&&&&&& 04:45:24 来源: 华西都市报&&&&&&&&&&&&&&&&&&<img SRC="http://img1./catchpic/8/89/892D17CC29E34A6469DC1CA.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胡某和丈夫分居后连电表也分开使用。&&&&“中年妇女打晕两男童又推下悬崖”后续&&&&疑因与邻居覃家两个孩子的父母发生矛盾,达州市宣汉县凤林乡桥沟村52岁的妇女胡某在小学生放学的途中,将两名读一年级的小学生小鸿和小超打晕并丢下40米高的山崖(本报近日连续报道)。&&&&春&& 暖时节,大山深处的凤林乡十分美丽,但在这山花烂漫中,闻讯赶回家来的胡某女儿香香和燕子,眼睛已经哭肿。两姐妹知道母亲脾气不好,但怎么也没料到会发生&& 这样的事情。说起母亲,女儿们口中的称呼全是“她”,她们甚至记不起上一次亲切的称呼“妈妈”是什么时候了。女儿们说,2010年家里的三个孩子都外出打&&工,而后的2011年起母亲的脾气就变得尤其乖戾,根本不听人讲理。&&&&女儿眼中的母亲&&&&“我买了东西去看她,门都不让我进”&&&&“我&& 跟她联系得不多。”在两个女儿的口中,她们都称母亲为“她”。女儿香香说,母亲的手机号码于去年下半年更换后,自己就没有了母亲的号码,平时在外打工的她&& 也很少跟家人联系。前几年起,回家时还没进家门,母亲就开始骂人,所以自己就更不愿联系,去年和前年的春节香香都没有回家。香香告诉记者,“以前我在镇上&& 读书,每次回来的时候她还出来接我,虽然爸妈有时闹别扭,但一家人还是挺正常的。”自从2011年起,他们明显感到母亲性格的变化,她变得更加偏执也更频&&繁与人发生摩擦。&&&&燕子说,2010年,姐姐、她和二哥,家里三个孩子都出门打工,过年时孩子们都回家,一家人过了个团圆年。但 第二年回到家&&时,燕子就觉得母亲不爱理她了,每次一见到孩子们就开骂。“就是在2011年,她和爸爸分居了,爸爸住楼下,她住楼上。厨房里也搭起了两个灶头,家里的电&&表也变成了两个。”&&&&“去年6月份,爸爸也外出打工,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我买了东西回去看她,她却连门都不让我进。”说起这件 事,燕子的情绪有些激动。2011年,胡某在电话里不愿与孩子多说,和丈夫分居后,她对女儿们的态度也更不好。渐渐地,胡某和孩子们之间除了争吵,没有正 常的沟通。&&&&对于母亲变化的原因,女儿们都表示不知道。对于母亲如今的所为,燕子和同村人一样感到疑惑:“这三四年来,真的不知道她怎么了,为什么不让我进门,为什么不要我买的衣服和吃的。”&&&&丈夫眼中的妻子&&&&“她吵起来生气后,常常动手打人”&&&&胡某的丈夫罗有明目前后脑勺还有一块伤疤,这是事发前一天他和妻子争吵时,被妻子打伤的。这几日以来,盘算着如何想办法凑钱赔偿覃家,身体一向硬朗的他已经没有了神采。罗有明介绍,妻子在和他结婚之前,曾有过一年的短暂婚姻,因为脾气不和离婚后才经人介绍认识他。&&&&“我&& 比她大将近十岁,所以她骂人时,我就听着不说话。”罗有明说,妻子性格强势,甚至有些偏执,做事只要违背她的意思,不管别人是否有道理,她都觉得别人是和&&她有仇。“她吵起来生气后,常常动手,手边有什么拿起来就打人。”就是受不了妻子的脾气,罗有明才和胡某分居,而分居后他们的关系更加恶劣。&&&&昨日,罗有明正在和乡里的一位买主商量,把家里的几头猪卖了,再凑些钱。虽然夫妻分居3年多,但罗有明还是希望尽自己所能让覃家人好受点,至于妻子,他说只能按法律的规定来办。&&&&对话女儿&&&&大女儿:卖了牛和粮食 给覃家做补偿&&&&“虽&&然知道她脾气不好,但怎么也不会料到会发生这种事。”得知消息后姐妹俩都觉得这不可能。“前几天我和爸爸把牛卖了,家里的粮食也卖了,都没有预留自己吃&& 的。”香香说,这些天她和妹妹晚上都睡不着,想着想着就觉得毫无办法,两姐妹只能在被窝里哭泣。“我们理解覃家失去两个孩子的心情,也只能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希望给覃家做些补偿,虽然知道作用不到,但我们也还在想办法。”&&
小女儿:以前覃家打母亲 绝不跟他们道歉&&&&昨日下午,凤林乡党委书记和工作人员继续在胡某家和覃家做安慰和协商工作,他们希望香香和燕子能代表母亲到覃家致歉,以便商议以后的各种事宜,但这遭到了燕子的强烈反对。&&&&“虽 然她确实做了错事,但以前覃家人常常欺负她,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女儿燕子回忆说,2011年有一段时间,因为母亲和邻居不和,她们回家来,但随后她们亲&& 眼看到覃家人把母亲按在院坝里打。“他们抓着她的头往地上撞,要不是我和姐姐躺下去护着,还不知道会打成什么样。最后他们没给医药费,我们还拿着东西给他 们道歉。”&&&&受害者家属:孩子再没机会去读书&&&&昨日,当记者来到覃家时,受害者小鸿的父亲覃定昌正躺在床上输液。从孩子遭遇毒手之后,覃定昌就几乎没有进过食。“我就是吃不下,觉得想不通。”覃定昌说,除了几年前和胡某闹过矛盾后,两家就没有什么瓜葛,难道就因为邻居帮忙背水泥就对孩子下毒手。&&&&受害者小超的亲生母亲汪女士也和弟弟覃定昌一样没精神,这两天做完家务活后她就常常坐在屋檐下的方桌旁发呆。“我们是把小超过继给我小弟的,一直是我们带着,小弟打算6月份就来把他带到镇上去读书,现在却没有机会了。”&&&&应对措施&&&&所有小学生 必须由家长接送&&&&自 从发生了这起恶性事件,桥沟村小学的家长们就开始每天接送孩子。“小鸿和我孙儿是同桌,现在小鸿突然不见了,我孙儿就害怕不敢去上&&学。”刘阿姨如今每天上午7点和下午4点都会准时出现在学校,接送孙子。桥沟村2组的杨女士昨日下午也出现在校门口接孩子,她说自己的孩子每天是和覃家的&&孩子走一条路,现在孩子上学经过事发地时都要左看看右看看,怕周围突然蹿出个人。&&&&桥沟村小学的老师告诉记者,25日事发 后,26日学校停课&&一天,之后就要求家长们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以保障安全。昨日,记者在凤林乡中心小学看到,校门口站满了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家长吴先生说:“家长不来,就&&不放孩子出校门,虽然有些麻烦,但这几天多陪陪孩子也好,免得他们害怕。”第 2 楼
11:44:01&&的原帖:&&&&“虽然她确实做了错事,但以前覃家人常常欺负她,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女儿燕子回忆说,2011年有一段时间,因为母亲和邻居不和,她们回家来,但随后她们亲 眼看到覃家人把母亲按在院坝里打。“他们抓着她的头往地上撞,要不是我和姐姐躺下去护着,还不知道会打成什么样。最后他们没给医药费,我们还拿着东西给他们道歉。”================================================原来这才是真相!村里欺压女人,女人再杀孩子报仇雪恨,这就是村里人的逻辑,暴力都是针对女性和儿童的!这个女人挨邻居打的时候,她的丈夫死哪里去了,还让女儿去护着母亲?是不是面对男人的时候,猥琐男都直接就萎了,只有打女人的时候嚣张?村里打女人,还是几个男人共同打一个女人,村里没有法律只有农民黑社会吗?难怪农民要生儿子,人多势众,然后可以暴打没有儿子或者儿子少的家庭的女人,中国的农民文化是有毒的,在第一时间不是制止暴力,而是让暴力无限泛滥!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9:52:07 &&
9:49:08&&的原帖:[转帖]16岁少女遭继父强奸10年 法庭上称愿谅解另类叛逆 于
1:22:4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16岁少女遭继父强奸10年 法庭上称愿谅解日12:47&&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南充4月4日讯(董策文 记者邓成满) 南充市仪陇县一少女,在6岁时就被继父强奸,至2013年10月,此少女已被继父强奸10年,在少女9岁时,在医院查出得了外阴尖锐湿疣性病。在法庭上,少女为了顾全全家人生计,竟愿谅解继父。近日记者获悉,少女的继父被法庭判决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六年。  “他最近又强奸我好几次”  2013年10月,1998年出生正读初一的王婷向母亲张碧芳哭诉道:“他最近又强奸我好几次!”张碧芳听后脸色苍白,长叹一口气,搂着王婷哽咽着说道:“我们还是报警吧。”日张碧芳带着王婷来到四川省仪陇县公安局复兴派出所报了案,称其女儿王婷被继父李应勇强奸了,第二天李应勇就主动到复兴派出所自首了。  “他从我6岁起强奸了我10年”  王婷在向民警诉说时泣不成声:“他从我6岁起强奸了我10年!我一岁多的时候,父母离婚了,我随母亲改嫁到复兴镇李应勇家生活。但我万万没想到,噩梦很快就降临,在我6岁时候的一天,在老家老房子后面的竹林里,我继父第一次强奸了我。之后他就不断以暴力手段奸淫我,有时候在家里,有时候在别人家里,有时候在外面开房,有一天我妈在家做饭,他都让我在客厅里背对他坐到他大腿上奸淫了我,还威胁我不许和我妈说。我9岁多的时候也就是2008年,到医院看病时被检查出来我得了性病,叫外阴尖锐湿疣,当时吓死我妈了,我妈和我舅妈当时就怀疑是我继父造成的,就质问了他,但他没说话,我妈是文盲,也不懂法律,虽然猜到是怎么回事,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尽量让我和他少接触,但毕竟是一家人,怎么可能挡得住,后来我性病治愈了,从2011年开始他又不断找机会奸淫我,并且说我不从的话就不给我生活费,我妈就是个普通农民,家里收入都靠他在外面打工挣的,我没办法不敢声张。”  “这个月初的时候,我心情实在很差,我几个要好的同学再三追问下,我就说了我被继父强奸的事情,同学就让我给老师说,我就写了一篇举报的材料给班主任老师,结果老师也没敢怎么样,我回家还被继父暴打一顿。过了几天不知道他听谁说我有了男朋友,就让我跪瓦渣并强奸我,还逼我拍裸照存到他手机上。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  “我认罪,我悔过,但她也是不学好”  李应勇个子不高,可能经常在外务工的关系,皮肤黝黑,看着挺老实,似乎看不出是能做出如此令人震惊的行为的人,被采访时,他脸上流露出后悔的表情说:“我这一生很坎坷,前妻在女儿刚出生后就被人贩子拐走,我的父母也去世得早,我一个人带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又当爹又当妈,家徒四壁,欠债无数。后来张碧芳带着王婷嫁了过来,我和她一起去西安打工,家境才稍微好转。后来我也是一时糊涂,在王婷6岁多的时候,当时我正回老家修新房子,忍不住在竹林里把她强奸了,结果有了一次后就控制不了自己了。当时她在老家读书,我一般从西安回老家的时候,或者她暑假去西安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奸淫她。我确实犯了大错,但她自己也是不学好,我和她妈平时在西安打工,她自己在老家跟随她幺婶生活,她幺婶又管不住她,她上初中后就学坏了,和社会上的人混到一起。2013年10月那次也是家里有人打电话给我说王婷带了个男孩子回家睡觉,我才很生气的赶回家去教育她,之后我趁在家确实又和她发生了好几次关系,我对她说不许告诉她妈不然就不给她生活费,她当时还答应了的。事情就是这样。我最开始与她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她还小不懂,后来长大了,我就向她说我与她发生性关系的事情不能跟任何人说,如果她说了我就不管她,不给她拿生活费,我就是用这种方式吓她,后来我们发生性关系的次数多了,每次提出要跟她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她都没有拒绝。”  法网恢恢,因果报应,被害人表示谅解  日,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庭上被告人李应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被害人王婷提交了谅解书称“考虑到自己年龄还小,家中还有一个同岁的哥哥和9岁的妹妹,母亲无力承担家中经济,如果追究李应勇的法律责任,将导致家破人亡,因此自愿放弃追究李应勇的法律责任,请求对李应勇宽大处理。”日,仪陇县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宣判,认为被告人李应勇在明知被害人王婷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对其实施奸淫,并违背妇女意志,利用教养关系,使用不给生活、学习等费用的胁迫手段,强行与王婷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但被告人李应勇自动投案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认为若法院认定被告人有罪,请结合被告人的自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真诚谅解、被告人无犯罪前科等情节来综合认定并从宽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据此,判决被告人李应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文中名字均为化名)(原标题:南充16岁少女6岁起遭继父强奸10年 法庭上竟愿谅解) 被害人王婷提交了谅解书称“考虑到自己年龄还小,家中还有一个同岁的哥哥和9岁的妹妹,母亲无力承担家中经济,如果追究李应勇的法律责任,将导致家破人亡,因此自愿放弃追究李应勇的法律责任,请求对李应勇宽大处理。=============================这个女孩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吗?被繁殖狂父母绑架的孩子是不是都各种变态了?受害者不维护自己的权益,倒是很体谅施害者,和施害者共谋!尤其是她的妈就是一个没有子宫道德的女人!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6:48:23 &&
[转帖]男子泼硫酸报复女友致其死亡另类叛逆 于
16:27:0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男子泼硫酸报复女友致其死亡日15:08&&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湖北日报大学生记者团杨帆)上周,因泼硫酸报复致女友死亡的武汉男子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法院受审。  今年57岁的张某某,离异后与已婚女子熊某相识并同居。去年6月3日上午9时许,张某窜至武昌团结路熊某的工作单位,以不满对方提分手为由争执,后向熊某泼出硫酸,致熊某面部多处烧伤,溅出的硫酸还致另一人受轻微伤。今年元旦,熊某因烧伤重并发症身亡。据张某向法庭辩称,案发前购买的硫酸是用于清洁厕所,并非蓄意报复,是一时情绪冲动所致。但此说遭公诉人驳斥,“张某在公安部门的交待明确称泼硫酸就是报复。”公诉人认为张某某实施伤害的手段残忍,建议法庭判其死刑。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3:49:42 &&
如果能够理解中国男人是妈宝巨婴搅基男,老婆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没有人的待遇,就能够明白中国男人怎么会制定出刑法第260条如此缺德无耻又变态的法律了![原创]中国刑法第260条就是给家暴虐杀女人和孩子开绿灯另类叛逆 于
17:41:5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260条 17:07&&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条文注释  所谓虐待,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禁闭、捆绑、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二是精神上折磨,如侮辱、咒骂、讽刺、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构成本罪的摧残、折磨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的特点,如果偶而为之,不构成犯罪。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非家庭成员,例如师傅虐待徒弟,教师虐待学生等不能以本罪论处。在认定本罪时,必须考察虐待行为是否具备“情节恶劣”这一条件,主要指虐待手段凶狠残忍;虐待动机卑鄙;长时间延续虐待;虐待老人、儿童、重病患者或残疾人;虐待多人,激起公愤的,等等。 中国刑法第260条大概是最见不得人的法律了,你看看普法的时候,有告诉过女人结婚被丈夫杀死,男人就只要判7年吗?这个法律只有女人和孩子被杀的时候,才拿出来用的,这个法律从来就没有被宣传过,因为写法律的人都知道这是坑女人的法律!第 8 楼
16:25:15&&的原帖:虐待然后再杀死竟然比一刀毙命还要轻的罪行,这是哪个脑残定的规矩?原来残忍的虐待之后杀死竟然可以是在家庭犯罪中减刑的理由,纵容家庭中的恐怖分子吗?第 55 楼
13:28:39&&的原帖:一事还一事,虐待之后杀死是按故意杀人论处。刑法关于【虐待罪】的条文受传统中华法系影响,偏重家庭伦理,不是以保护个人权利为本位。以前,受害者通常是女性,丈夫欺负老婆,家婆虐待儿媳,按中国传统道德,这是家庭纠纷,算不上犯罪。现代社会情况变了,该条文有修改的必要。传统中华法系就是缺德无耻的代名词不是?结婚就是女人跳火坑,怎么不明确告诉女人呢?中国的传统道德就是吃女人吃孩子的道德,难怪中华无文明,从传统就能看出来这是反文明的!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4:01:50 &&
<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65971.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借花献佛,送给楼主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9:23:36 &&
[转帖]王开岭: 为什么不让她们活下去另类叛逆 于
18:50:5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王开岭: 为什么不让她们活下去来自: New Life
11:10:16为什么不让她们活下去作者:王开岭  1  不止一次看过这样的电影:美丽的女战士不幸被俘,虽拼死反抗,但仍遭敌人侮辱……接下来,无论她怎样英勇,多么渴望自由和继续战斗,都不能摆脱一个结局:死难!比如在敌群中拉响手榴弹,跳下悬崖或滚滚怒江……  小时候,面对这样的场景,在山摇地撼火光裂空的瞬间,在悲愤与雄阔的配乐声中,我感到的是壮美,是激越,是悲痛之后的力量,是对女战士由衷的怀念和对敌的切齿痛恨。  成年后,当类似的新版画面继续撞击我时,心理渐渐起了变化。除了对千篇一律的命运重复生厌外,我更觉出了一丝痛苦,一缕压抑和疑问……那象征“永生”的訇响似乎在我的胸膛中央爆炸了,它更多地让我感到一股被毁灭的疼,一股死亡惊恐。  为什么不能设置一种让其逃脱魔爪重新归队的结局?为什么不能让那些美丽的躯体重返生活?难道她们必须死去?难道她们就没有活下去的理由和渴望?难道她们的“过失”真的必须以“死”来抵偿吗?  究竟一种什么样的创作心态?  终于,我懂了:是“完美主义”的要求!是“道德洁癖”的要求!是“革命荣誉”的要求!  不错,她有“过失”,她唯一的过失就是让敌人得了手。在同志们眼里,这是永远的“心痛”,永远挥之不去的“内伤”。在这样的大损失大耻辱面前,任何解释都不顶事,任何背景都失去了效力。对女人来说,最大的生命污点莫过于失身――无论何种情势下。而革命道德,似乎更强调这点,不仅精神纯洁,更须肉体清白,一个女战士的躯体只能献给自己的同志,而决不能被敌人染指。试想,假如她真的有机会归队,那会是怎样一种尴尬?怎样一种不和谐?同志们怎么与之相认?革命完美主义的尊严怎受得了?  唯一的出路只一个。也就是所有创作者都想到的那种办法。在一声訇响中,所有耻辱都化作了一缕腥红的硝烟,所有人都如释重负,长舒一口气。硝烟散尽,只剩下蓝天白云的纯净,只剩下美好的遥远记忆,只剩下复仇的决心和战斗力……  这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这是所有人都暗暗希望的。  她升华了,永生了。干净了,解脱了。她再也不为难同志们了,再也不令爱自己的人尴尬了。她成全了自己和所有的人。  她终于又成了原来的她。不,她比从前更完美!  这算不算一种“赐死”?因为“爱”?因为“呵护”?  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才华和匠心良苦。他们是那么聪明,那么为革命荣誉着想,为男人的虚荣心着想。以死雪耻,自行了断,既维护了革命的贞洁牌坊,又不让活着的人背上心灵包袱。谁都没有过错,谁都不欠谁的……  说到底,作者在揣摩革命逻辑和原则行事。怪不得他。尽管正是他,暗地里驳回了“她”继续活下去的请求,但他代表的却是整个阵营,整个集团心理。  失身意味着毁灭!这一点,不仅革命电影中存在,西方作品中也随处可见。《魂断蓝桥》我虽喜欢,却不愿多看,因为太压抑。相反,我更偏爱《罗马假日》,乃至百看不厌,那也是讲述爱情与离别的故事,但那种伤楚却散发着明亮和健康的水果清香,有愉悦感,它让我觉得生活的轻松与美好。其实,我更愿看到《魂断蓝桥》中有一个活下来的“劳拉”,果此,我会深深地感激那位编剧……她曾被迫当过妓女,就再也配不上男主人公了?即须以死来结束理想的爱情?难道惟有死才能恢复她被爱的资格?这种推理的依据是什么?  决不仅仅“为了艺术”,决不仅仅为强化悲剧效果,更隐蔽的,是一种可怕的“男权”文化,一种大众心理学,一种对女性身份和价值角色的认定(即使在以解放妇女为目标之一的革命运动中也不例外)。  为此,我断定《魂断蓝桥》是件庸品。那个暗示“劳拉”去死的导演乃一俗物。我喜欢它也仅仅因为它的前半部,因为斐文丽那泪光汹涌的眸子。  这种“完美主义”的伦理价值,在设计“我被俘人员”(无论男女)命运时也每每登场。尽管对被俘敌人,我们大可“人道”“优待”,但对自己的被俘同类,却完全失去了这种耐心与宽容:要么将其设计成“叛徒”,要么安排其去做“烈士”,总之,你几乎看不到他们活着回来,必须“消失”……  或许,真的事实并非如此,只是创作者自个先患了洁癖?  与其说是一种创作心理的脆弱,毋宁说是一种革命伦理的需要,一种政治完美主义”的需要。  前不久热播的两部公安题材电视剧:《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和《永不瞑目》,作者海岩。不知为什么,当剧情刚展开到一半――当女警察欲罢不能爱上了香港黑社会老大的弟弟,当卧底的无辜大学生被迫与毒贩千斤有了肌肤之亲时,我突然脑子里闪过一丝不祥,似乎已预感到了他们的“死”……不仅因他们犯了规,违反了工作纪律,关键还在于:其身子已不再“纯洁”!而这,正是革命完美主义者最难谅解和宽恕的“罪”……  或许作者本人即这样的“道学家”,患有难以启齿的心理障碍。亦或许乃自我审查的结果,被迫这样写,否则即无法从政治伦理的标尺下通过。  这使我想起了生物界的一种哺乳原则:据说一些性情多疑的动物,假如幼崽染上了陌生者的气味,比如与人或其它动物接触过,它将被亲生母亲咬死。原因是:它被染指过了!它不再“纯洁”!(转贴者注:上面这段内容有待考证,而且极大可能不正确,对由此引发的对看贴者不正确误导,我表示深深歉意.由于该文章是转的,为保持完整,本人就不做删除了。看贴者再引用这个事情时候请慎重。)  2  近读一本由印度女学者布塔利亚?乌瓦什著的《沉默的另一面》。书中记述了1947年,随着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宣布分治和独立建国,在被拦腰截断的旁遮普省,发生的大规模教徒流亡和冲突:以宗教隶属为界,印度教、锡克教人涌向印度,伊斯兰教人涌向巴基斯坦。短短数月内,一千二百万人逃难,一百万人死亡,十万妇女遭掳掠。  布塔利亚以大量实录记述了这场人类灾难,尤其妇女的遭遇更加惨烈:为防止妻女被敌玷污,为了保护其贞节名誉,大批妇女被自家男人亲手杀死,或自行殉身。被采访者中有一位叫曼加尔?辛格的老人,当年他和兄弟一起把家族中的十七个女人和儿童全部杀死。他说:“有什么可害怕的呢?真正要害怕的是蒙受耻辱。如果她们被穆斯林抓去,我们的荣誉,她们的荣誉就会牺牲,就会丧失。这是一个关系到荣誉的问题……如果你觉得自豪,就不会感到害怕了。”布塔利亚记述了多个类似的故事,杀害妇女的方法有服毒、焚身、刀砍、绳勒、枪毙、锔死。在锡克族居住的一个村子,九十名女人集体投井自杀,仅三人幸存,一位叫巴桑特?考尔的幸存者回忆:“我们大家都跳进了井里……我也跳了进去,带着我的孩子……就是这样,井太满,我们没法淹死。”读到这,你不仅惊出一身冷汗。  世上竟有一种叫作“谋杀”的爱!死,反而成了一种救赎,一种恩惠与眷顾?  据说,那眼井太惨烈太著名,连印度总理尼赫鲁都忍不住去探视一番。  对于那些亲手杀戮亲人的男人来说,即使事情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他们也不为当年的事有一丝愧疚,反倍感自豪,为自己的妻子姐妹毅然领死而充满赞美之情。  几十年后,当许多被掳掠的妇女大难不死返回故里,迎接她们的第一句话即:“你为什么回来?你死了会更好点儿。”  对这种针对女性的屠杀,布塔利亚透过行凶者的价值心理,着重分析了事件背后潜藏的社会文化,她指出:“不论印度教、回教还是锡克教,都把女性的母亲角色和生殖功能联系于民族国家大业的开展,联系于文化传统的保护。女人身体成为民族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男人集体的财产、反殖抗争的工具。”  其实,这种情况在人类历史上已成一种普遍性的存在,古今亦然,中西亦然,只不过愈是宗教形态强硬、狭隘的民族性高涨的地区,就愈发变本加厉而已。比如伊斯兰国家,他们为最大限度地强化民族和宗教特点,无不竞相在对女性的约束和限制上下功夫,女性往往成为原教旨的最大受害者,比如在阿富汗塔里班的统治下,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和参与公共活动的所有权利,身体终日被裹在水泄不通的长袍里,只许露出一双眼睛――这种对女性身体的超强重视,这种监狱般的严密“保护”与封锁,其实反映了一种对宗教母本的捍守决心,体现着一种对外来文化窥视的严格防范,一种充满敌意的警告与断然拒绝。  你甚至很难说清楚,这究竟算一种“爱”,还是一种刻意的惩罚与虐待?  由于女性天然的生理构造,其原始的生殖色彩、性性为中的被凌驾性和受侵略性,使女性肉体艰难地担负起宗族的繁衍、荣辱、兴衰、尊严、纯洁、忠诚等象征属性,女人身体成了一种特殊的的文化隐喻,人们在她身上灌注了超额的价值想象和历史记忆:政治的、伦理的、民俗的、宗族的、国家的……于是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现象:古老的民俗特点往往能顽强地在妇女身上得以持久的保留和延伸,对女性习惯和形象的设计与制定,总是远远大于对男人的要求。于女人而言,这些“不能承受之重”带来的往往是悲剧,是身心的双重禁锢和摧残。一旦发生宗教危机和异族火拼事件,女性的身体便首当其冲,沦为双方的战场――因为自己的重视,也势必会引起对方的重视,尤其宗族冲突。“当两阵敌对冲突时,争相糟蹋和强奸对方的女人,成为征服、凌辱对方(男人)社群的主要象征和关于社群的想象。”(布塔利亚语)。这一点,在印巴冲突、波黑战争和科索沃动乱中都表现得极充分。  所以,战乱中的女人,是最不幸的。历史的牺牲,更大程度地表现为女性的牺牲。战乱最大的代价、最沉重的灾难和黑暗部分,往往以落实到女性身上为终结。胜利亦只是男人的胜利,而不会给女人带来多大的轻松。比如日本侵华战争过去了那么多年,但“慰安妇”问题直到今天,还成为笼罩受害国的一块阴云:被炸毁的城市、被抢掠的资源,被虐杀的生命,都可以不要赔偿,不要精神安慰,但被侮辱的女性身体,却需要讨一个说法……或许在我们眼里,战争最大的毁坏,就是对女性身体的占领,最严重最难以愈合的创伤,即女性体内的创伤。  这种关于女性身体的文化想象和价值象征性,即使在西欧,在文明程度较高、理性发达的地区,也难有例外。比如,在法国或意大利,二战胜利后,人们竟自发地组织起来,对那些和德国占领者或侨民通婚的女子施以惩罚,将她们剃光了头,令其抱着“孽子”上街游行示众,随意羞辱、虐待甚至杀戮……在自己的同胞眼里,她们是“不洁”的,是不能被原谅的。即使对德军俘虏,也没这般态度。  可假如“占领”异国女子的事发生在男人身上,非但不受谴责,反而被同胞捧为英雄……为什么?难道是女性在生理构造上的隐秘性和凹陷性,较之男性肉体,更易使人产生“不洁”的联想,才导致对之的苛刻要求?  不管怎样,我对所谓“女性解放”时代的到来并不乐观。只要对男女肉体的审视态度上仍存在双重标准,只要不能平等地看待男女“失身”,只要继续对女性肉体附加超常的非生理意义和属性……“洁癖”就会继续充当女性最大的杀手。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19:27:34 编辑过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0:37:42 &&
书本思想者,经典思想者,受教育思想者,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17:57 &&
[转帖]对女性的精神强奸另类叛逆 于
12:58:3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对女性的精神强奸  陈岚,ID深海水妖,因为一篇名为《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文字,在网络上、在大大小小的媒体上迅速走红。本周一,从北京回老家泰州签名售书的陈岚,特地冒雨驱车两个多小时从泰州赶到快报做视频访谈。“我没办法拒绝快报,快报对我有知遇之恩。”陈岚是个重情意的人,一直记得两年前快报杂文版约请她写杂文的旧事。    走红只需45分钟  虽然有关那篇文章的林林总总是老话题了,但是读者还是想听陈岚亲口说说这事。陈岚说那篇文章其实是篇“驳论”,在这之前,有一个网友写了一篇文章贴在网易的文化论坛,文章对一个女孩子因为反抗强奸而被歹徒杀害的“事迹”大加赞扬,当他得知受害女子的父母哭诉自己的女儿太傻了的时候,对受害女子的父母大加斥责,认为他们不懂道德观,不具备自己女儿身上那种宁死不屈的精神。陈岚觉得这篇文章里有大的问题,与自己的价值观格格不入,便花了45分种一口气写了那篇《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写完了没怎么细看就贴出去走开了。等她再次看到自己的帖子时,这帖子已经火了,点击已经超过十万,有数千个回帖。  “我说到了他们的痛处”  回帖中反对的声音占了大多数,无论是在网易、新浪,还是天涯,就是在快报“生活南京”网站的博客频道,很多网友都对陈岚的观点感到不安和愤怒。“女性遇到那样的情况,多半会认为如果自己没有拿性命去反抗,似乎自己的道德就降低了,自己的人格就没有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判断,有了这种判断后为什么不惜失去生命去反抗?”陈岚坦言答案在男性那儿,女性的判断是男性强加在她们身上的。“发生那样的事,如果没有拼死反抗,而活着回来,会被周围的人看轻。”陈岚在北京遇到作家毕淑敏,她说受伤害女性的心理创伤,更多是来自家人、朋友、同事的眼光,还有她从此以后会被贴上标签,这个标签告诉她,你和别人不一样。陈岚表示,这个标签的打造者就是那些张口道德闭口道德的男性们,他们是做了坏事不承认,“骂我的人越多越说明我说得没错,我说到了他们的痛处。”  耻辱指的是一种陈腐的观念  很多网友反对陈岚,是因为他们认为陈岚鼓动女性面对强奸不反抗,不仅不要反抗,反抗了还是一种耻辱。陈岚觉得这种非此及彼的逻辑很可笑。她本人从来不反对女性反抗,但是要因时度势,如果反抗的代价是失去生命,则不应该提倡反抗,因为无论如何,生命是第一位的。生命的价值要远远大于所谓贞操的价值。而女性无论反抗不反抗,对于她们来说都不是耻辱,耻辱指的是“支持”女性为了捍卫自己的贞操而不惜丧失生命的那种陈腐的观念,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为大”、所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些词汇说得非常漂亮,而一些人说这些话的时候,其实他是在消费别人的生命,同时刷的不是自己的卡。这种观念就是怂恿别人去死。说到激动处,陈岚给他的论敌们作了总结:“怂恿别人去死的观念才是不道德的”。  正在筹建女子临时庇护所  百无一用是书生。陈岚知道自己话说得再多,再猛,也还都是纸上的东西。如果真的要改变现存的一些观念,必须实实在在地做点事,让事实说话,让事实影响和改变观念。陈岚透露,她和北京的一些志同道合的心理学家、犯罪学家,还有相关的基金会、商家正在筹建一个女子临时庇护所,就是一个可以让受到伤害的女性治疗心理和生理创伤的机构。如果顺利的话,年底可以建成。陈岚表示,“我们想做的,就是告诉社会,告诉受害女性身边的亲人,也包括受害女性本人,她们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她们没有做错什么,请不要把所谓的道德污名强加在她们身上。”  快报记者 倪宁宁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9:54:32 &&
9:10:34&&的原帖:[转帖]儿媳投毒致公爹身亡阳光东升西落 于
4:31:03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妯娌打架婆婆旁观 儿媳投毒致公爹身亡被批捕&&&&中新网荆门5月9日电 妯娌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与打斗,长期关系不和的婆婆却在一旁冷眼旁观,大儿媳因此怀恨在心,从而产生报复婆婆的想法,最终向公公婆婆厨房投毒导致公爹中毒死亡。5月8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45岁的李某某是东宝区石桥驿镇某村村民,她与丈夫虽然不与公婆同住,两家住的并不远,李某某与丈夫自然而然的负担着扶养与照顾两位老人的责任。因为家庭琐事和矛盾,李某某与婆婆吴某某长期不和,经常发生争吵。&&&&2014年4月的一天,吴某某的小儿子回家看望父母,吴某某便在家里借着机会向小儿子夫妇大倒苦水,说大儿子和儿媳对自己照顾的不好。正在他们说话期间,碰巧李某某到婆婆家中,听到了婆婆说的话,情绪激动的李某某与婆婆和小叔子夫妇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继而发生了打斗。后李某某回到了自己家里,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打架吃了亏,因为怕丈夫担心也不敢向丈夫说起这件事,便闷在了心里,情绪低落的她甚至想到了自杀。&&&&但是,一想起婆婆在她与小叔子一家打架的过程中不仅不劝架反而说一些风凉话,并且公婆二人在事情发生后依然有说有笑,加上想起婆婆之前与自己的矛盾,李某某将郁闷的情绪转化为了一腔怒火,准备报复婆婆。&&&&几天后,李某某拿起家中以前用于给棉花除虫用的农药“甲拌磷”趁公婆不在家溜入了婆婆家厨房里,她将农药瓶中剩余不多的“甲拌磷”分别倒入了厨房里的两个开水瓶内,又在公婆平时喝酒的酒杯中滴了一滴,做完这些后她返回了自己家中。当天下午,李某某的婆婆吴某某与丈夫劳动后回家吃了中饭并喝一杯白酒,当晚两人开始觉得身体不舒服,呕吐并且身体无力。第二天清晨,吴某某发现丈夫已经全身冰凉、停止了呼吸。&&&&目前,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被批准逮捕。(完)&&&&(原标题:妯娌打架婆婆旁观 儿媳投毒致公爹身亡被批捕)第 603 楼
9:13:45&&的原帖:新婚姻法来了,以法律的高度告诉女人:婆媳不是一家人!千万不要和公婆扯上任何关系,女人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记住,远离村男和村男一家,否则女人的人生是悲剧!中国农民文化是有毒的!尤其以村男家的文化为代表!&&2014年4月的一天,吴某某的小儿子回家看望父母,吴某某便在家里借着机会向小儿子夫妇大倒苦水,说大儿子和儿媳对自己照顾的不好。正在他们说话期间,碰巧李某某到婆婆家中,听到了婆婆说的话,情绪激动的李某某与婆婆和小叔子夫妇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继而发生了打斗。============================这根本就不是妯娌打架好不好!这是老妖婆和小儿子小儿媳妇,三个人一起欺负一个人!中国的农民文化真的是有毒的!无法无天,没有公平和公正!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8:30:32 &&
18:04:15&&的原帖:我是农民,已经做了多年爷爷。如果我的儿子打这种媳妇,我不会阻拦,而会暗暗赞成;不愧是我的儿子,有骨气!哪怕你爹是薄熙来,也必然有垮台的那一天,这种儿媳没有也罢!!!第 125 楼
18:07:44&&的原帖:记录猫眼上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哈,又抓住一个家暴村男哦!而且是一个老村男哦! 你上猫眼光荣榜啦![原创]猫眼男人这里有你吗?25%虐待老婆,40%虐待孩子&&村里的老大爷我让你上另外几个光荣榜哈!原来家暴村男就是有你这样的父母教育出来的,还有人让我尊重村男父母,你说怎么尊重呢?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8:59:09 &&
&&&&[转帖]“强奸95岁留守老人”是社会之耻&&&&&&&&另类叛逆 于&& 8:32:3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强奸95岁留守老人”是社会之耻&&&&<img SRC="/view/pics/hv1/101/115/26.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强 奸95岁留守老人”是空心村治安恶化缩影农村留守老年妇女受性侵频发,受害者还有99岁的日上午,夏邑县业庙乡陈庄村小王庄83岁的老太 太杨某在亲属的陪同下,颤颤巍巍地到业庙乡派出所报警。杨某称,当日深夜自己被人挖窟入室强奸。民警调查后发现,受害的不仅仅是杨某,周边村庄已连续发生 10多起强奸空巢老人的案件。被强奸的老人中,年龄最大的95岁,最小的73岁。&&&&而多项调查都指出,子女外出务工是目前农村空巢老人形成的主因。并且,随着青壮年离开,其它类型的空巢老人也失去了乡邻依靠,成为广义的留守老人。针对这些留守老人中妇女的性侵,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比 如2013年,陕西商南县一男子半月连杀7名留守老人,对其中的6旬老妇先强奸再实施杀害。2012年,广西全州县抓获一青年男子,其一年多时间抢劫强奸 农村留守中老年妇女达106起。2011年,山东省沂水、沂南警方破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房某强奸10多名留守老太,最大99岁最小76岁。&&&&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罪犯因为一起报案被抓,审讯时抖出一连串案件。可见绝大多数作案都在水面之下,由此能推断曝光出来的情况只是冰山一角。事实上,调查也显示,受侵害的农村老年妇女碍于情面,大多选择忍气吞声。&&&&受性侵是空心村留守老人备受欺凌、地痞恶棍猖狂作恶的缩影上述案件的另一个共性是,对留守老人的性侵伴随着盗抢,且作案经常明目张胆、如入无人之境,罪犯已经不再偷偷摸摸。&&&&实际上据多方反映,由于村庄空心化,目前农村的治安已经恶化为由“暗偷”变“明抢”。其中本次案发的河南省正是重灾区。去 年底,河南媒体人王攀爆料:周口商水县刘坡大队土寨村,一对孤寡老人,养了十几只羊,有病不敢住院,怕羊没人照看,两天前夜里11点多,被邻村的偷走了, 老两口屋里开着灯,从门缝里看,不敢出来,怕被打。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河南平顶山叶县,“留守老人家畜被盗,窃贼有待无恐,肆无忌惮”。&&&&其 它劳务输出大省情况也类似。在四川省三台县上新乡,“盗贼地痞日益猖獗,破门入室盗抢事件不时发生。偷鸡摸狗偷牛偷猪偷鸭偷鹅、粮食锅碗瓢盆电视冰箱洗衣 机……几乎无所不偷,无所不盗”。在山西定襄留念村,“盗抢留守老人太猖狂,简直令人发指。盗抢者殴打捆绑勒索老人,到处翻找,包括箱柜,米缸,甚至老人 准备的寿器也打开乱翻。东西从食物到现金古币概不放过”……&&&&<img SRC="/view/pics/hv1/41/116/21.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img SRC="/view/pics/hv1/108/131/13.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印度老人随子女住在贫民窟里&&&&而只要这些留守老人不能随子女迁走,那么农村的集约化就难以完成,各种保障就注定跟不上。&&&&印 度征地补偿的提高让农村老人也有了资本由于印度农民经常抗议征地,导致各种工业建设流产,为了安抚农民,印度各地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屡创新高。2011年 印度出台《征地和重新安置法案》,大幅抬升了补偿价格。除此之外,还有诸如征地补偿标准根据通货膨胀率每年增长、项目建成后必须为被征地农民每家提供一个 就业机会、动迁农民可选择购买开发企业的股份等优惠。&&&&在这种情况下,离开农业的农村老人有了更多进城安置或者给自己养老的资本。&&&&结语&&&&如果农村留守群体中,下至几岁的幼女、上至九十的老妪都被频频强奸,那么即便我们的城市再光鲜靓丽,也掩盖不了整个国家的尊严缺失、整个社会的文明扫地。&&&&你认为该让留守老人随子女迁到城市吗&&&&176006&&&& 应该&&&&&&&&&&&& 86%&&&&28787&&&&&&不应该&&&&&&&&&& 14%第 4 楼
8:49:28&&的原帖:&&&&实际上据多方反映,由于村庄空心化,目前农村的治安已经恶化为由“暗偷”变“明抢”。其中本次案发的河南省正是重灾区。去年底,河南媒体人王攀爆料:周口商水县刘坡大队土寨村,一对孤寡老人,养了十几只羊,有病不敢住院,怕羊没人照看,两天前夜里11点多,被邻村的偷走了,老两口屋里开着灯,从门缝里看,不敢出来,怕被打。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河南平顶山叶县,“留守老人家畜被盗,窃贼有待无恐,肆无忌惮”。============================中国的农民文化真的是有毒的,尤其在我大河南是最有标志性的!谁告诉过我农民是淳朴善良的?为什么在这里完全看不到淳朴和善良?警察都是吃屎的吗?为什么不对抢劫犯下狠手,直接对歹徒直接击毙就好了!中国社会就是一个农民男性建构的抢劫型的社会,当初,新婚姻法出现的时候,猫眼男人那个激动啊,可以在法律框架下白白抢劫女人,都立马遵纪守法了,那个时候我发现中国男人是抢父母,抢姐妹,抢老婆,抢孩子,我以为就是小家庭内部的抢劫呢,结果现在我发现我错了,这个帖子的出现才更说明问题,()中国人生出男孩长成男人是可以抢劫,不仅是抢劫自己家的女人也可以抢劫别人家的女人的,而且多生儿子,势力雄厚,还可以抢劫儿子少的家庭呢,整个就是一个农民黑社会团伙,也难怪中国的农民喜欢滥生,重男轻女,生出男孩就随时准备对女人和弱者下手,抢你没商量。中国只要还是抢劫型农民文化,就不会有尊重,不会有公平和公正,不会有正义,不会有人性。而当中国女人被给男人抢了,而且女人的数量远远低于男人的需求时,最终就会演化成亲子相残的局面。()
共 91078 次点击,293 个回复&
本版块主题总数:2771402 / 帖子总数:
今日论坛共发帖:13078 / 昨日发帖:27936 / 最高日发帖:75754
跳转论坛至:
╋猫论天下&&├猫眼看人&&├商业创富&&├时局深度&&├经济风云&&├文化散论&&├原创评论&&├中间地带&&├律师之窗&&├股市泛舟&&├会员阅读&&├史海钩沉&&├舆情观察╋生活资讯&&├杂货讨论&&├健康社会&&├家长里短&&├旅游时尚&&├职场生涯&&├咱们女人&&├家有宝宝&&├消费观察&&├房产家居&&├车友评车&&├猫眼鉴宝╋影音娱乐&&├图画人生&&├猫影无忌&&├影视评论&&├网络剧场&&├音乐之声&&├网友风采&&├猫兄鼠妹&&├笑话人生&&├游戏天地╋文化广场&&├菁菁校园&&├甜蜜旅程&&├心灵驿站&&├原创文学&&├原创小说&&├汉诗随笔&&├闲话国粹&&├体育观察&&├开心科普&&├IT 数码╋地方频道&&├会馆工作讨论区&&├凯迪华南&&├凯迪西南&&├凯迪海南&&├凯迪广州&&├凯迪深圳&&├北京会馆&&├上海会馆&&├河南会馆&&├苏州会馆&&├贵州会馆&&├杭州会馆&&├香港会馆&&├台湾会馆&&├美洲会馆╋凯迪重庆&&├重庆会馆&&├猫眼观渝&&├山城拍客&&├重庆教育&&├巴渝情缘&&├猫人游记&&├健康养生&&├重庆车友&&├两江房产&&├渝民新婚&&├麻辣吃货&&├渝财有道&&├时尚渝女&&├公益重庆╋站务&&├站务专区&&├企业家园&&├十大美帖&&├视频创作&&├商品发布
快速回复:[转帖]中国农耕文明女性是大规模暴力和强奸的直接受害者
本站声明:本站BBS互动社区的文章由网友自行帖上,文责自负,对于网友的贴文本站均未主动予以提供、组织或修改;本站对网友所发布未经确证的商业宣传信息、广告信息、要约、要约邀请、承诺以及其他文字表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不作任何担保和确认。因此本站对于网友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友间的任何交易行为与本站无涉。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特此声明!
【管理员特别提醒】 发布信息时请注意首先阅读 ( 琼B2- ):
;。谢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抢别人男朋友全攻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