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目music120看到的英文歌曲伴奏网mv,两个人在唱歌(好像是一男一女),后面有乐队在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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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 音乐使人进步(Music gives pleasure)
走出音乐盲点你往往会羡慕欧美国家的歌迷,他们可以到现场看演出,他们可以听到很多的音乐,可以买到任何一张他们想听的唱片......这种望洋兴叹的心理似乎会发生在每一个歌迷的身上。不过,我倒认为,保持一段距离也会有些好处的。如果你身处那种狂轰滥炸的煤体攻势面前,会不停地冲进唱片店,最后被人牵着鼻子走。所以,离商业宣传远一点,能安静地欣赏音乐,却是件好事。你是凭什么认同一种音乐、一位歌手或一张唱片?你的回答可能是:朋友的推介、煤体的介绍、歌手的名气、歌手的形象、歌手相关的新闻事件、排行榜上的成绩或其中的歌曲打动了你。在上述的种种因素中,你会发现,真正促使你听音乐的动机大都是非音乐因素,这就是音乐上的盲点。这些盲点导致了人们在听音乐时会很盲目。那么是不是可以摆脱这些非音乐因素的干扰呢?不能。首先,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回避这些因素的影响,如果回避了这些,等于失去了信息来源。其次,无论是好音乐还是差音乐,都要通过这些非音乐因素来传播,你只能通过这些渠道来选择你喜欢的音乐。再者,这些非音乐因素恰恰给你提供了对音乐的分析和判断的“证据”,当年听到了音乐后,再反过来看看这些“证据”,是真是假,心里总会有个数的,时间长了,也许你能从中发现一些规律,甚至你会逐渐发现在音乐背后的操作动机。当了解到这一步时,你就会轻易发现这些非音乐因素中的虚假成分,而不会跟着感觉走了。如果你做到了能轻易辨别真伪,那么你也会逐渐从非音乐因素的干扰中走出来,从音乐自身的角度来判断音乐的好坏。选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A GUIDE TO OCCIDENTAL POPULAR MUSIC
主编:王晓峰 章雷在比较中发现创新俗话讲:不比不知道。欧美的流行音乐太杂乱了,上百种风格,上千个艺人,上万种唱片......那些是你需要的呢?有时,你很难明确自己的标准,也许百分之九十九的唱片并不是你需要的,但你又不知道那百分之一是什么,这时,比较就显得非常重要,在比较中,会慢慢发现音乐的优劣,逐渐排除那些平庸的音乐。这里可以介绍给你一个“五维比较法”,从五条脉络去对音乐做出比较。你可以按照年代的发展去比较。这是一个相对比较粗的比较方法,从50年代,60年代与70年代,甚至50年代与90年代的音乐有什么不一样。如果在听音乐的过程中脑子里能有一个历史的概念,那么你很快就会清楚音乐在发展过程中的融合、分支以及音乐变化过程中的逻辑和规律,这对你从整体上了解音乐是很有帮助的。很多人对几十年前的音乐不感兴趣,觉得是老掉牙了,但现在任何一种新的音乐都不忘从过去的音乐中汲取营养,尤其是90年代以来,音乐上的创新越来越难,很多音乐家开始进行新一轮的音乐融合尝试,力图搞出点新名堂,他们的做法就是“废物利用”。美国的贝克(Beck)或是更新的英国乐队The Beta Band往往在他们的音乐中混合进几十种音乐风格。如果缺乏对过去音乐的了解,那么想理解今天的音乐也是件困难的事,是所谓温故知新。在这种纵向的比较中,你也许会发现,有些音乐确实有了创新,而有些音乐不过是在重复过去,换汤不换药。如果你觉得按年代发展去比较需要投入过多的精力和时间才能理出个头绪而不太适合你的话,那么更简单的一种方法是,你直接拿一个歌手的演唱生涯做一个纵向比较,如果你对某一个歌手感兴趣,可以听听他的第一张唱片,这张唱片可能是20年或30年前的,然后再听听他现在的唱片,这期间有什么变化?变化在什么地方?你更喜欢哪一张?为什么?作为歌手(乐队),他们不可能一致保持创作的最佳状态,总有江郎才尽的时候,尤其是面对商业的压力时,往往还会出现水货。由于歌手在创作、演唱等方面有自己的习惯,所以即便相差几十年,也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就算是“变色龙”戴维.鲍伊(Bavid Bowie),他的每一张唱片的风格都不尽相同,但整体上还是统一的,因此对歌手的自身发展的比较就显得容易得多。60年代的鲍勃.迪伦(Bob Dylan)音乐中闪烁着睿智的火花,但到了80年代就逐渐伦为平庸,前后的反差巨大,稍微比较一下就能看出来。如果以历史的纵向做比较会有一些麻烦的话,那么同期横向比较会容易一些。你可以以某一时期为断面,比较出那些音乐是你最喜欢的,这是很多刚刚听欧美音乐的人习惯采用的一种方式。比如,最近两年来的音乐中年喜欢的是什么。但由于缺乏历史的角度,而且横向比较缺少的音乐自身的判断标准,并且,很多同一时期的音乐缺乏可比性,比较的标准往往很含糊,有时只能掺杂进一些非音乐因素的标准(比如谁的名气大、谁的唱片热销等),因此很难听出个所以然。听音乐就是这样,先有了横向的概念,就会向纵深发展。因而,横向断面比较只能是暂时的。听欧美音乐,不可避免的就是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风格、流派,繁多的音乐风格说明了欧美国家在流行音乐表现方面十分活跃,可这些繁杂的风格有时会搞得我们摸不着头脑。最初,你可能只知道摇滚乐、爵士乐、布鲁斯、民歌、重金属,但随着你不断了解,会发现还有几十种爵士、布鲁斯和重金属分支,这些种类之间有什么不同,每种风格又各自有什么特点,不是一两天就能搞清楚的。但了解这些“门派”对你更进一步了解音乐的本质与规律是有很大帮助的。当你对欧美音乐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不妨冲音乐风格上入手,做更进一步的了解。这种风格比较法实际上包含了上述的三种比较法。对布鲁斯音乐,你可以从30年代听到现在,可以从美国听到英国,也可以把B.B.金(B.B.King)从50年代听到90年代。给音乐非类、划分风格是欧美唱片业和煤体的习惯。由于每个人都可以从不同角度、音乐上的特点或者音乐产生的某一种现象去界定风格,流行音乐从最初的十几种音乐风格到如今的上百种,种类越分越细,越分越复杂,很多风格之间存在着重叠、混乱,其中有些是合理的,有些不合理,有些可以反映出音乐的特点和存在状态,有些纯属商业炒作,与音乐本身无关。比如“不列颠流行乐”、“新浪潮之新浪潮”等纯属煤体“捏造”出来的。还有,电子乐由于在音乐上比较多变,可以可任何一种已经存在的音乐结合,由此衍生出来的风格像细胞裂变一样让人应接不暇,几乎每个月都会出来一种新风格。现在,国外有个不好的趋势,即音乐风格的分类已变得越来越细,越来越不科学,甚至到了文字游戏地步。抛开一些人为因素,回到音乐的本身,其实风格的界定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发现音乐发展的来龙去脉,在同类风格的音乐中能明显地做出比较和分析,发现各自的特点,也很容易在某一领域里比较出谁的音乐最出色。当然,在音乐风格中还有一种以地理区域来界定的方法。当某一地区的音乐现象十分活跃时,人们总爱把这一区域的音乐综合在一起,称之为“***现象”。比如在“披头士”(The Beatles)出现之前的英国“默西节拍”;当英国布里斯托尔的“大攻击”(Massive Attack)、特里基(Tricky)、Potishead带动Trip-Hop潮流时,人们会称之为“布里斯托尔现象”;当美国西海岸“青春日”(Green Day)、“后裔”(The Offspring)、“***”(Rancid)等朋克乐队红极一时,就出现了“西海岸朋克”或“新朋克”;如果你是个布鲁斯音乐爱好者,那你会发现,布鲁斯音乐除了按演奏方式、技巧来划分风格之外,更多的时候是按区域来划分。这是因为在20世纪初,黑人从南方向北方迁移后,分散到美国各地,但由于各个地区间缺乏交流,每个地区都形成了自己的布鲁斯风格。比如密西西比的三角洲布鲁斯、孟菲斯布鲁斯、得克萨斯布鲁斯、芝加哥布鲁斯、新奥尔良布鲁斯、路易斯安那布鲁斯、西海岸布鲁斯等等。以区域来划分音乐风格更侧重体现区域文化现象,有时,从音乐的形式上多少能体现出该地区的经济、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等。在你了解音乐的同时,还能了解这一地区的其他信息,使你能立体地了解其中的音乐文化。60年代的旧金山之声,和当时的嬉皮运动紧密相关,为什么迷幻摇滚、嬉皮运动会出现在旧金山而不是洛杉矶?如果了解到这一点,那么也就不安宁了解旧金山的音乐了。再比如,70年代的伦敦朋克运动,为什么它会出现在伦敦而不是利物浦或曼彻斯特?明白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当时的朋克运动为什么都带有强烈的颠覆性和政治色彩了。并不是每个地区都会形成独特的音乐现象的,从区域音乐风格的角度也不会了解全部流行音乐,但它能让你更进一步了解与音乐相关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使你开阔眼界,加深对音乐的理解。选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A GUIDE TO OCCIDENTAL POPULAR MUSIC
主编:王晓峰 章雷抓住规律音乐听多了,也就能听出点门道了。你可能有这方面的感受,从最开始听音乐时的混沌到后来越来越清晰,除了对音乐本身的理解之外,其实你是在有意或无意地掌握并熟悉其中的规律。听音乐也需要掌握规律吗?是的。音乐有创作和特征上的规律,前者是一种创造,只要创作者自己才清楚,甚至有时用语言也难以表达,听音乐的人也很难了解到这一步,而后者是每个人都可以把握的。比如,各种乐器的音色;布鲁斯音乐的结构、演奏方式;重金属音乐在失真效果器上的运用;Grunge音乐吉他的失真要比一般重金属的失真混浊;电子乐从70年代到90年代变化过程中,低音越来越重......这些音乐特征上的规律有时是创作者常常采用的模式套路。当你听到某一段音乐时,就会很快判断出是属于哪一类型的音乐。除了这些,还有一些音乐之外的规律需要掌握。之所以要掌握这些,是因为音乐从创作到你接受这个过程中,会受到许多非音乐因素的影响,认清这些非音乐因素的规律,有利于你把注意力放在音乐上。在一张很成功、出色的唱片之后,接下来的唱片相对差一些,这个现象很普遍。一方面是创作上、商业上等各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听者的口味会无形中提高,有了参照,人们就希望能听到更好的音乐,这种压力往往会把音乐家逼上“绝路”,他们在创作上会变得保守、谨慎,甚至被迫改变风格、面临解体。但是仍有一些例外,“披头士”的音乐自始至终都是很完美的;鲍勃.迪伦在60年代也曾连续出版几张经典的专辑......但这样的例外毕竟只是少数。与此类似的是,歌手从最初出道,越往后唱片的水准越差,没有人能打破这个残酷的规律,偶有咸鱼翻生,也是昙花一现。在你注意某一个歌手或乐队时,会发现,唱片的水准呈马鞍形起伏不定的是少数,而呈螺旋式下滑却是普遍现象。排行榜常常是不少人取舍音乐的参照,但排行榜是个最害人的东西,它的误导使人在潜意识里形成了一个不良的判断习惯,即衡量音乐的标准成了数字而不是音符。很显然,排行榜是商业化的产物。排行榜上成绩比较好的音乐,艺术性会明显降低,因为排行榜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取舍标准就是销量和大众接受程度,能保持在排行榜和艺术性两全其美的唱片十分少见,“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在70年代出版的《月缺》是个例外。而“地下丝绒”(The Velvet Underground)的第一张唱片(1967年出版)一直买了二十多年才成为白金唱片,与那些几天内就成为白金数字的唱片无法相比,但“地下丝绒”音乐的创造性、艺术性和深远的影响却是很多白金唱片所不及的。如果一种革命性的音乐出现,随之而来的就会有无数人加入到“革命”的行列,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70年代的英国朋克运动,衍生出无数的朋克乐队,但货真价实的就那么几支;90年代Grunge音乐走红,转瞬间美国的另类遍地皆是;“辣妹”把展示女性个性与流行结合在一起,于是就出现数不清的“辣妹”式组合......这是唱片业存在的一个很普遍现象,哪块云彩会下雨,是人们无法预知的,可一旦有了一块下雨的云彩,就会有无数的云彩挤过来,结果大雨倾盆,反倒成了灾。于是形成了唱片业特有的规律,潮流起起伏伏,有始无终、滥竽充数者居多,而有价值的音乐往往被淹没其中。所以有学者指出,唱片业制造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垃圾。搞清楚这一规律,也就不会轻易被滥竽充数者迷惑。这里仅仅举了几个比较常见的例子,类似的规律还很多,还需要你在听音乐过程中慢慢发现。选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A GUIDE TO OCCIDENTAL POPULAR MUSIC
主编:王晓峰 章雷音乐是怎么打动你的?有时我们都忽视了这一点,而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非音乐的因素上,以致不知道自己喜欢的音乐好在哪里。音乐作为艺术表现手法,它之所以能打动人是因为它能以流动的声音方式表现出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在听者接受时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共鸣,感性的共鸣会引起人情绪上的变化,比如为之感动。而理性的共鸣则是对音乐的审美方式。音乐打动人的方式很多,如优美的旋律、真挚的演唱、怪异的风格......相信很多听音乐的人都是被这些东西打动的。但在商业化的今天,艺术创作已不是单纯的行为,它必须适应很多方面的需求,流行音乐的创作已不是有感而发,它除了具有艺术的属性之外,还要具备商品和更多的属性,因此音乐创作的规律遭到了破坏。换句话讲,衡量音乐的标准已不仅仅是美学范畴的事,还包括商业范畴。商人总爱打着商业为艺术的幌子干着艺术为商业的事。于是,音乐为谁创作、音乐如何打动人的性质九发生变化。如果说音乐可以靠它优美的旋律才能打动人的话,并不是每一段音乐、每一首歌都能旋律打动人。在音乐沦为商品的今天,人们关心的是打动人的方式而不是打动人的旋律。那么,就会出现靠非音乐因素的东西来打动、讨好听众,而人们也逐渐习惯了这种诱惑、挑逗,但接受的是带有音乐特征的产品,而不是音乐,不知不觉中,人们越来越远离音乐。你是否认真想过,音乐是怎么打动你的和是什么打动你去听音乐的之间有什么不同?选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A GUIDE TO OCCIDENTAL POPULAR MUSIC
主编:王晓峰 章雷让时间证明音乐谁都免不了会被商业撞一下腰,也许有一天你整理收藏的唱片时会发现,其实你真正喜欢的音乐和音乐人并不多,,可能就那么几个人,就那么几张唱片,而这些音乐能一直伴随着你是经过了时间考验的。有人说名著是永远放在书架上却永远不会去碰的那些东西,而一张经典的唱片是你永远放在书架上却呀时时拿下来听听的。时间能证明一切,所以你要走很长一段路,每个人都有喜爱音乐的标准,这个标准不在于你听什么样的音乐,什么年代的音乐,也不在于它被赋予多少溢美之词,而在于它是否真正地感动过你,给你留下过难忘的记忆。英美等煤体常常要隔段时间搞一次经典唱片的回顾与展示,评选出过去几十年间最经典的唱片。这种评选确实对我们听音乐有参考作用。但这种评选的初衷呀考虑进很多方方面面因素,各种评选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有时甚至仅仅代表个别人的观点。当然,这些经典唱片是在数不清的唱片中挑选出来的,也经历了时间的检验,但它是否是你的经典标准,还要划上一个问号。听流行音乐,相信自己的耳朵比相信什么都重要。早在1993年,章雷就曾打电话给我,让我给这本书写一个序。说实话,从那时开始,我心里就一直发虚,几年来,序写好几个,但都有始无终。直到这本书快要出版,才匆匆把它写完。在这篇絮絮叨叨的序言中,我之所以从听音乐这个角度来谈,主要还是自己在这方面有些切身的感受,我和每一个听音乐的人一样,你们在听音乐过程中经历过的喜怒哀乐,我也一样经历过。把这些感受说出来能更容易被大家理解。我一直觉得,人类社会的商业化,对人类自身的发展与完善是件好事,但对艺术和创作却是个扼杀,商业化使我们失去了很多面对真实的机会,真正的艺术是容不得虚伪的,一旦商业的虚伪遇上艺术的真实,失败的往往是后者。就音乐而言,不管是传统还是现代、古典还是流行,终究是要表达人的情感的,不过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流行音乐的商品化已使这种情感的表达变得残缺和不真实,而很多听流行音乐的人都是盲目的,这种盲目很容易形成扭曲、残缺的审美观。所以借着这个写序的机会,顺便给大家提个醒儿,听音乐就是听音乐,不是看热闹。每个人都有自己听音乐的方式,随着听的时间越长,听的东西越多,都会不断调整自己,使自己变得越来越明白。选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A GUIDE TO OCCIDENTAL POPULAR MUSIC
主编:王晓峰 章雷COUNTRY MUSIC 乡村音乐乡村音乐原为美国乡土音乐,目前流行于全世界,过去曾被叫做民间音乐、旧式音乐、山地音乐、乡村与西部歌曲等。小提琴手埃克.罗伯逊(Eck Rodertson)和亨利.吉利恩德(Henry Gilliand)于1992年6月间在纽约市Victor唱片公司录音(后来才得以出版)。来自佐治亚州的“詹姆斯家族”(Jenkins Family)是一个福音演唱组,同年第一次在亚特兰大的广播中亮相。拉尔夫.皮尔(Ralph Peer)1923年也是在亚特兰大为一个兼卖唱片的家具商录制了一首“旧式”音乐,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歌剧/客厅演唱艺人弗农.达尔哈特(Vernon Dalhart)1925年表演的《1997年惨案》(Wreck of the Old 97’)、《囚徒之歌》(The Prisoner’s Song)使其恢复演唱流行讽刺歌曲,并在很多家唱片公司录音,卖出上万张。同时,“事件”歌曲、牛仔歌曲、伤感的情歌等等现在几乎都被遗忘干净了。Okeh公司1924年发行了第一份乡村音乐目录,唱片公司和邮购商以“南方老歌”、“小调”、“山地音乐”等名称做宣传。皮尔在1925年为一个4人乐队取名为“山区乡巴佬”,而这个名字很令人困惑:北方人看不起这类音乐,却又靠它大发其财。英文“山地民歌”一词原意为“山区乡巴佬”,这种叫法一直被认为很不恭敬。《综艺》1926年曾载文评说“山地民歌”只有“傻子的零星”,盲人吉他手赖利.帕克特(Riley Puckett)是第一位重要的乡村歌曲明星,他第一个用真假嗓音演唱,他还是第一位影响重大的吉他手,自1926年起录制了80多首传统式弦乐唱片。皮尔初期制作的唱片是由吉米.罗杰斯(Jimmie Rodgers)和“卡特家族”(Carter Family)表演的,那是在日田纳西州的布里斯托尔。后来以“卡特家族”为代表,融入了Maybelle的吉他风格,使用夏威夷家他和迪克西兰爵士乐队伴奏,发展出革新派。从迈阿密到密尔沃基的广大地区广播电台中实况转播的乡村音乐节目多是为了推销商品。第一次谷仓舞表演于1923年1月在德克萨斯州福沃思播出,芝加哥WLS电台举办的谷仓舞表演1924年4月开始,后来改名全国谷仓舞表演,农村听众竟然把其邮购订货目录与《圣经》放在一起,足见其影响广大。乔治.D.海是为播音员,受雇于纳什维尔的WSM电台,1925年下半年组织起WSM谷仓舞,后成为“大狂欢”(Grand Ole Opry)节目。其他著名谷仓舞有亚特兰大的WSB、慧灵的WWHA、什里夫波特的KWKH等。与此同时,随着有声电影出现,西部影片日趋没落,后来出现了会唱歌的牛仔,牛仔歌曲轻而易举地大获成功,牛仔服装成为乡村音乐表演中的标准着装(但最华丽的还得数好莱坞生产的),乡村民歌被改称为乡村与西部音乐(C&W,这个词是有《公告牌》杂志排行榜1949年提出的,其中最主要的动力来自西海岸那些由好莱坞培养形成的表演形式)。西部强节奏的风格把爵士乐的影响一直带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特别是加利福尼亚州一带)。然而,战后随着大乐队时代的结束,舞厅倒闭、电视兴起,乡村音乐与爵士乐都受到巨大冲击,娱乐圈内人士开始将其视为无足轻重的东西。纳什维尔理所当然地成为乡村音乐的中心,东南地区有最多忠实的歌迷。大狂欢节目较为保守,而全国谷仓舞表演则更是如此,40年代中期就失去影响力了。路易斯安纳的大车旅行一直非常手欢迎,但也成为大狂欢项目的垫脚石。1939年起,比尔.门罗(Bill Monroe)的“蓝草男孩”(Blue Grass Boys)乐队参加大狂欢,场场不落,而运用传统素材表现的蓝草音乐也逐渐成型。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大狂欢明星们乘坐骆驼拉的大篷车在全美巡回演出,而其成功则全赖于大量明星:先是罗伊.阿库夫(Roy Acuff),然后是雷德.福利(Red Foley)、埃迪.阿诺德(Eddy Arnold)等等。1943年电吉他手欧内斯特.塔布(Ernest Tubb)也加盟其中,带来了低档夜总会音乐的风格。西海岸在50年代为乡村音乐的壮大做出了贡献,但仍然输给了纳什维尔,后者在40-50年代间成为乡村音乐出版中心,50年代中又树立了唱片制作中心的地位。汉克.威廉斯(WILLAMS,HANK)到那里向阿库夫-罗斯(Acuff-Rose)出售自己的作品,1949年一夜之间突然成名,巩固了纳什维尔(和低档酒吧)的中心地位。大狂欢节目的签约机构由吉姆.丹尼(Jim Denny)负责,50年代与所有著名乡村歌手读签有合约。纳什维尔的唱片制作业更加兴旺。WSM电台早在20年代初Victor的巡回演出时就开始制作唱片,之后出现了提供录音服务的制作室。纳什维尔唱片制作业真正开端还要从播音员出身的吉姆.布利特(Jim Bulleit)的Bullet唱片公司1945年12月为谢布.伍利(Sheb Wooley)录制唱片时算起。欧文.布拉德利(Owen Brasley)1952年才开始在纳什维尔制作唱片。RCA唱片公司始自1956年1月在Methodish出版公司租用制作时间,继而租用场地给埃尔维斯.普雷斯利(PRESLEY,ELVIS)录制唱片,1957年成立了自己的制作室。RCA的A&R人员的史蒂夫.肖尔斯(他参与了将普雷斯利从Sun公司买出行动)聘请切特.阿特金斯(Chet Atkins)为制作人。Columbia唱片公司1961年从布拉德利那里购买了一间制作室,60年代末该公司便出现了数十间同样的录音棚。与此同时,歌曲主题也日臻现实,乡村的田园风格中融入了当代主题:通奸也能当做主题登大雅之堂。弗洛伊德.蒂尔曼(Floyd Tillman)的《溜之大吉》(Slipin Around,1949年登上流行歌曲排行榜)和韦布.皮尔斯(Webb Pierce)1952年的歌曲《后街韵事》(Back Street Affair)都是这方面的歌曲。酗酒在辛迪.沃克(Cindy Walker)的《啤酒里的泡沫》(Bubbles in My Beer)和皮尔斯《酒杯放在那儿》(There Stands the Glass)中并不具有喜剧色彩。1953年皮尔斯的《慢慢来》(Slowly)使踏板钢琴大为流行。50年代中汉克.斯诺(Hank Snow)和基蒂.韦尔斯(Kitty Wells)都是超级明星,还有一些歌星也频频进入流行歌曲榜,如斯通沃尔.杰克逊(Stonewall Jackson)、唐.杰布森(GIBSON,DON)、吉姆.里夫斯(Jim Reeves)、帕齐.克莱因(Patsy Cline)、马蒂.罗宾斯(Marty Robbins)。1954年成立的乡村音乐播音员协会至1958年易名为乡村音乐协会,旨在普及乡村音乐。以农村听众为服务对象的早间节目几近绝迹,绝大多数乡村音乐的爱好者是城里人,而这个市场仍有待开发。年的6年间专门播放乡村音乐的电台从81家增加到328家,到1967年止,播放乡村音乐的电台增至2000余家。与大狂欢一样,乡村音乐协会也致力于使纳什维尔成为乡村音乐中心,同时也使当地人乃至全田纳西人逐步改变对乡村音乐的态度,增强自豪感。乡村音乐名人馆建于1961年,摈弃只收入已故乡村歌唱家的做法,收录了罗杰斯.威廉斯等仍在世的歌星,次年阿库夫也被收入,之后还收入了像肖尔斯和丹尼这样的音乐制作人。日名人馆在一幢全新的现代化建筑内开馆,乡村音乐协会、乡村音乐基金会图书馆和传播中心也同时搬入。西海岸的乡村音乐界认识1964年在好莱坞成立了乡村音乐学院,与西部的乡村音乐协会一样,每年给为乡村音乐事业做出贡献的词曲作家和歌星们颁奖。50年代末以来以切特.阿特金斯为代表的制作人们形成了一种“纳什维尔之声”(Nashville Sound):鲍勃.迪伦(DYLAN,BOB)1966年的《无数金发女郎》(Blonde on Blonde)、1968年的《约翰.韦斯利.哈丁》(John Wesley Harding)、1969年的《纳什维尔的天际》(Nashville Skyline)等,全美半数以上的乡村音乐唱片产自这个城市。著名歌手们巡回于各个唱片公司之间,唱法如此娴熟以至他们不用音乐伴奏,只要加入和弦即可。这种轻松的录制方法尽管有其优势,但所出作品难免风格雷同,那些经过这样的娴熟之手制作的作品被人从前称为“乡村城市乐(countrypolitan),而大众的口味已有变化。乡村音乐如同一辙也勾起人们对旧时音乐的怀旧之情,而新一带音乐迷们的兴趣也被接踵而来的摇滚乐、越战、水门事件和大麻毒品泛滥现象吸引――又到了要像50年代丹尼等人改革乡村音乐时那样对乡村音乐进行变革的时候了。50年代中期摇滚乐对乡村音乐的影响,一开始被认为是种威胁,但最终不仅融入其中,而且还加强了其流行地位。南方摇滚[如“奥尔曼兄弟乐队”(ALLMAN BROTHERS BAND)]产生一些影响,就像闹独立时的杰克.克莱门特)Jack Clement)、“格拉斯特兄弟”(Glaster Brothers)一样。正直的约翰尼.卡什(CASH,JOHNNY,敢于直接针对毒品、种族歧视等社会弊病,但很少),招惹法律纠纷)赢得了自己作品的制作权,但其他的艺人却没有赢得这项权利,所以乡村音乐的内在精髓仍然没法表现出来。歌手/词曲作者戴维.艾伦.科(David Allen Coe)、克里斯.克里斯托弗森(DRISTOFFERSON,DRIS)、汤帕尔.格拉斯特(Tompall Glaster)、威龙.詹宁斯(JENNINGS,WAYLON)、比利.乔.谢弗(Billy Joe Shaver)等都在逐步自主,他们经常出入于格拉斯特的录音棚,詹宁斯与RCA的宣传机构合作,成为第一个“叛逆”,但最先使用这个词的(当然没有这么具体的所指)是个为汤帕尔工作的撰稿人黑兹尔.史密斯。奥斯丁和德克萨斯州拉伯克的年轻歌手们都各自按自己的意图创作而不屈从纳什维尔风格,结果出现了乡村音乐的多元化以及兴起了“红脖摇滚乐”(Redneck Rock,也称“进步乡村音乐”),它的兴起部分原因由于乡村摇滚这种由原本是乡村歌手的人发掘,已有十余年历史的流行音乐已经成熟。德克萨斯州等地的农村酒吧和舞厅中蓄着长发的音乐人与正统音乐家们同台表演,乡村音乐又恢复了昔日的辉煌。关于这段奥斯丁的历史,简.里德在1977年出版的《红脖子摇滚的兴起》一书中有详细记载。进入80年代以来,偶四顶现象由于经济不景气而逐渐消失,但新型、规模较小的乡村音乐复兴还时常出现。“拉伯克集团”中就包括了小提琴手汤米.汉考克(Tommy Hanock)以及他的“超自然家庭乐队”(Supermatural Family Band),他女儿特蕾西(Traci)和康尼(Conni)、布奇.汉考克(Butch Hancock,与小提琴手汉考克一家没有血缘关系 )、特里.艾伦(Terry Allen)、乔.伊利(Joe Ely)、吉米.吉尔摩(Jimmy Gilmore)和出色的歌手/词曲作者、手风琴手庞蒂.博恩(Ponty Bone)以及许多优秀的制作人员。另外一些人没有得到纳什维尔的任何帮助,但仍然坚持演出、创作和制作唱片,盖伊.克拉克(Guy Clark)和理查德.多布森(Richard Dobson)就是这样的人有些仍然是炙手可热的名人,像杰里.杰夫.沃克(Jerry Jeff Walker)那样经常上音乐流行榜,无论是埃米卢.哈里斯(HARRIS,EMMYLOU)自己的还是与A.P.卡特(A.P.Carter)、罗德尼.克罗韦尔(Rodney Crowell)合作的歌曲,她的每张唱片都能在排行榜上名列前茅。乡村摇滚乐,或者叫新乡村音乐或其他什么名字,是当今最流行的流派、优秀歌手、词曲作者不断在各地涌现。作为纳什维尔保守主义对立面的山地乡村音乐一词似乎又有卷土重来的趋势,而像乔治.琼斯( JONES,GEORGE)和博比.贝尔(Bobby Bare)等人一如既往地受到爱戴。摘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400 height=300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139098.jpg (400 X 300)" border=0 align=absmiddle>BLUEGRASS 蓝草音乐摘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 代表早期传统乡村音乐的一种风格:由美国东南部的阿巴拉契亚山脉地区的“乡下人”组成的以弦乐器为主的乐队,演唱传统的歌曲,以高音人声作和声,基本的伴奏乐器包括:小提琴、吉他、曼陀林、五弦班卓琴和由小提琴制造者约翰.多皮埃拉(John Dopyera,年1月3日)发明的多布(Dobro)――一种用来以机械方式放大吉他声音的铝制圆锥体。“多皮埃拉兄弟”(Dopyere Brothers)使用“多布”。比尔.门罗(Bill Monroe)和“蓝草男孩”(Blue Grass Boy)在1939年加入了“大狂欢”(Grand Ole Opry),并在1942年增加了班卓琴以加强节奏。厄尔.斯克鲁格斯(Earl Scruggs)在1945年加入,他的演奏班卓琴的技术高超,在演奏中加入的即兴以及受爵士乐影响的精湛技巧和创造性使几乎绝迹的北卡罗莱纳风格获得了新生。门罗受黑人音乐的影响,尝试演奏受爵士乐影响的曼陀林风格,实际上他是有史以来弹得最快和最好的曼陀林演奏者之一。其他人如弗兰克.韦克.菲尔德(Frand Wake Field)和约翰.达菲(John Duffey)受爵士乐的影响更大。门罗的音乐在1950年左右被开始叫做蓝草,但被认为是一种过时的、只代表少数人兴趣的风格。1959年,斯克鲁格斯以个人身份参加了第一届纽波特民歌音乐节(Newport Folk Fesival),次年莱斯特.弗拉特(Lester Flatt)和厄尔.斯克鲁格斯与门罗参加了此音乐节。在60年代中期,随着乡村音乐的流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民歌音乐节。“迪拉兹”(The Dillards)从密苏里来到洛杉矶,继续发展蓝草音乐,其他的西海岸乐队吸引了70年代的摇滚听众。电影《解救》(Deliverance)将镜头对准了蓝草音乐,并产生了热门单曲《决斗的班卓》(Dueling Banjos,1973年美国单曲榜第2名),由多面手埃里克.韦斯伯格(Eric Weissberg)演奏班卓琴,史蒂夫.曼德尔(Steve Mandel)演奏吉他。现代的“新草”(newgrass)风格吸引了大量的年轻的听众(有人把他们戏称为好草),例如,新草复兴乐队,核心人物萨姆.布什(Sam Bush,演奏小提琴/吉他/曼陀林)、柯蒂斯.伯奇(Cutis Buch,吉他手)、考特尼.约翰逊(Courtney Johnson,演奏班卓琴)、埃博.沃克(Ebo Walker,贝司手),他们除沃克外都是歌手。起专辑包括:《如此获利》(So Net)、《飞鱼》(Flying Fish)、天堂》(Paradise)和《隆起的滑道》(Ridge Runner)。达菲在16年来一直不时地在舞台上出现,专辑包括:《反叛》(Rebel)、《糖山》(Sugar Hill),他们还在白宫进行过3次演出。里克.斯卡格斯(Rick Skaggs)创作了受蓝草影响的乡村热门歌曲。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200 height=200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30093.jpg (200 X 200)" border=0 align=absmiddle>BLUES 布鲁斯摘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 一种由美国的非洲后裔创造的音乐流派,与爵士乐同样成为产生于现代的少数几种新艺术形式之一。它同时也应该被看做一种土生土长的民间音乐成形于1900年左右。爵士乐从欧洲音乐借鉴的成分比较多一些,而布鲁斯音乐则较少成规,更易于为那些未经严格训练的乐手、歌手手驾驭。这些人的表演常常与听众间形成直接而微妙的沟通。那些获得解放的 奴隶们边干活边哼唱,曲调是祖辈一代代流传下来的,歌词饱含对世事的嘲讽和朴实的幻想,这些歌词表达了他们对生活的向往、对爱和摆脱束缚的渴求。标准的布鲁斯音乐一般是12小节的结构,分为3行,每行4小节,歌词是两句对句,第一句重复,每一句长约2-5小节,余下的4小节内容一般由表演者即兴发挥,有时演奏者插入一段对白,但通常都是由伴奏的吉他或钢琴加入一些音乐语言。布鲁斯的这种格式在艺术家们的不断探索下产生了许多变体,如13小节的布鲁斯乐,W.C.汉迪(W.C.Handy)的《圣.路易斯布鲁斯》(St.Louis Blues)曾一度被认为布鲁斯音乐,但现在看来如此严格的区分实属没有必要。布鲁斯音乐与欧洲的很多音乐传统习惯不同,因此为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黑人所不齿(书上还讲复调音乐产生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然而在非洲,这种音乐形式却已经存在了很多世纪)。布鲁斯不是以大调或小调演奏,而是用“布鲁斯风格”进行表现,那些“不成音调”的布鲁斯音符在钢琴上是无法弹出的,它们被认为或多或少是从非洲音乐借鉴来的。布鲁斯音乐第一次出版发行是在1912年《达拉斯布鲁斯》(Dallas Blues)和汉迪的《孟菲斯布鲁斯》(Memphis Blues),但比尔.布鲁恩齐(Bill Broonzy)认为早在1890年他便创作了一些布鲁斯歌曲。第1张布鲁斯唱片是在1920年录制的,作者是玛米.史密斯(Mamie Smith),在她那张不错的唱片中佩里.布拉德福德(Perry Bradford)演唱的《疯狂布鲁斯》(Crazy Blues)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一个崭新的唱片市场也从此被发现。当时比较出名的都是女布鲁斯艺人,如玛米.史密斯、克拉拉.史密斯(Clara Simith)、特里克西.史密斯(Trixie Smith)和贝西.史密斯(Bessie Smith)等。男性布鲁斯歌手由于出生在奴隶制下的家庭,成年后又受到体制性种族歧视的影响,常常只能自弹自唱,由那些唱片公司派出发掘人才的工作人员或研究人员在室外录制。他们的生活非常艰苦,常常英年早逝。查利.帕顿(Charley Patton)、罗伯特.约翰逊(JOHNSON,ROBERT)、桑.豪斯(Son House)和布卡.怀特(Bukka White)口来自密西西比河三角洲地带,汤米.约翰逊(Tommy Johnson)和瞎子莱蒙.杰弗逊(Blind Lemon Fefferson)等人之所以能够对战后10年中的流行音乐产生了深远影响,都是因为他们的歌曲被录成唱片保存了下来。瞎孩子福勒(Blind Boy Fuller)、桑尼.特里(Sonny Terry)和布朗尼.麦吉(Brownie McGhee)、加里.戴维斯(Garry Davis)所代表的是美国东南部皮德蒙特山麓高原爵士乐的传统。钢琴伴奏的布鲁斯音乐在40年代风行一时,被称为布吉伍吉(Boogie Woogie),孟菲斯.斯利姆( Memphis Slim)、罗斯福.赛克斯(Roosevelt Sykes)等一人兼做钢琴伴奏、作曲并亲自演唱,约翰.李.胡克(HOOKER,JOHN LEE)、莱特宁.霍普金斯(HOPKINS,LIGHTNIN)这些吉他手在其有生之年就已经成为世人瞩目的明星了。一些其他乐派的布鲁斯明星造诣也很深,像斯努克斯.伊格林(Snooks Eaglin)、曼斯.利普斯科姆(Mance Lipscomb)和密西西比的约翰.赫特(John Hurt)等人都深受拉格泰姆散拍乐和其他风格的影响。利奥里.卡尔(Leory Carr)不仅钢琴弹得好,演唱中充满30年代歌曲的醇和圆润,而且长于作词谱曲,他的作品城市风格浓郁,对以后黑人音乐有重大影响。30年代末在堪萨斯城中出现的以“康特.巴锡”乐队为代表的众多爵士乐队为当时爵士乐中流行的大乐队,强节奏风格中重新注入布鲁斯音乐的内容,因此,Bop爵士乐尽管表演复杂,还是保留了大量的布鲁斯风格。50、60年代,小型乐队演奏中以掺入布鲁斯旋律为时髦,著名唱片公司生产的唱片中一定会有布鲁斯的影子:布鲁斯音乐尽管不能算作爵士乐,但最出色的爵士乐中却总能听出它的旋律。节奏与布鲁斯源于40年代,同样受强节奏爵士乐和布鲁斯乐的影响,而后的摇滚乐则承袭了这种黑人流行/舞会音乐的衣钵。马迪.沃特斯(WATERS,MUDDY)最早出现在1941年的密西西比州,1943年流行于芝加哥城,同时乐手们为加强在城里嘈杂喧嚣的小酒店里演出的效果而普遍使用麦克风、电吉他等手段,产生了城市布鲁斯音乐。沃特斯、威利.狄克逊(DIXON,WILLIE)、沃尔特.霍顿(Walter Horton)、利特尔.沃尔特(Little Walter)、詹姆斯.科顿(COTTON,JAMES)、奥蒂斯.拉什(Otis Rush)、豪林.沃尔夫(HOWLIN’WOLF)、奥蒂斯.斯潘(Otis Spann)、J.B.赫托(J.B.Hutto)、马吉克.萨姆(Magic Sam)、约翰尼.夏因斯(Johnny Shines)等著名音乐家在芝加哥同台表演,盛况空前,他们的风格深受20、30年代乡村布鲁斯音乐的影响。60年代新一代摇滚乐队歌手们从他们战后的作品吸收了营养;这些乐队、歌手们频繁访问欧洲,再加上大量美国音乐唱片涌入西欧,为伦敦“滚石”(ROLLING STONES,THE)乐队的兴起奠定了基础,同时,城市布鲁斯对后来20年的音乐风格都有深远的影响。从50年代末起,以保罗.巴特菲尔德(BUTTERFIELD,PAUL)、约翰.柯纳(John Koerner)、约翰.哈蒙德(John Hammond)和戴夫.范龙克(Dave Fan Ronk)等人为代表的美国白人音乐家们一直在致力于表现真正的布鲁斯风格。在1965年,纽波特民歌音乐节上歌手们对鲍勃.迪伦(DYLAN,BOB)大喝倒彩但却对与其同台演奏的巴特菲尔德电声乐队欣然接受,因为那时,他们还从未听过电子乐器演奏的布鲁斯。尽管有艾伦.洛玛克斯(Alan Lomax)愚蠢的攻击,迈克.布卢姆菲尔德(BLOOMFIELD,MIKE)的吉他仍然赢得了广大观众的瞩目。乐队在Elektra唱片公司出版的唱片十分畅销,从此布鲁斯乐手们终于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例如60年代的朱尼奥.韦尔斯(Junior Wells)、巴迪.盖伊(Buddy Guy)、吉米.道金斯(Jimmy Dawkins)等乐队的唱片都大受欢迎,使芝加哥的盛况得以持续不衰。B.B.金40年代末出现在孟菲斯广播电台,多年从事黑人乐团巡回演出,是健在的布鲁斯音乐家中最负盛名的。虽然后来摇滚乐的流行结束了布鲁斯音乐的辉煌,80年代后的罗伯特.克雷(CRAY,ROBEAT)的成功仍然使人回忆起昔日的盛况。布鲁斯音乐的传人们分为两派,一派钟爱其传统黑人音乐的成分,另一派喜爱像罗伊.布坎南(Roy Buchanan)、约翰尼.温特(Johnny Winter)和史蒂维.雷.沃恩(VAUGHAN,STEVIE RAY)等白人吉他手的音乐,但80年代中期以来这两股潮流逐渐融合。
(缩略图,点击图片链接看原图)道兄这里已经成为欧美音乐之家啦,呵呵!HEAVY METAL 重金属摘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 重金属,简单来说,就是用稍微超常的力度来演奏摇滚乐。吉他,作为这种音乐的主要元素,在演奏时比通常响一点,更具复仇感。贝司的位置也前移了,就像“谁人”(WHO,THE)乐队的约翰.恩特威斯尔(John Entwistle)在演奏《我的年代:魔术汽车》(My Generation:Magic Bus)一样。以前,只有在爵士乐中贝司被当作主要乐器,但现在它已变得和演唱一样重要。与普通流行音乐相比,鼓打得更重更快,这对听众造成一种冲击。最后是歌手――他让听众体验到死亡、性、毒品或酒精和其他新生事物冲击的情绪和感觉,并使那些在流行音乐中出现过的主题显得更真实可信,可能更骇人。这种音乐形式可能起源于英格兰的“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其名字就够邪恶,它立刻显示了音乐可能成为的形象:黑暗、神秘、粗俗、反叛。由于缺乏对未知的恐惧,这中音乐的娱乐性得到了认可。该乐队同名专辑于1970年出版,充分表现了上述现象,被很多人成为暴虐的乐队。“黑色安息日”并不介意别人的想法,弹出了人人都愿意听的和弦。他们的歌曲常常表现对未知的发现,对很多青少年来说颇具吸引力,使人轻易联想到乐队女里寻找真正的自我。其音乐有力、响亮,也很重,它就是重金属。从此这种音乐经理了许多变迁,对那些无法理解他它的人,它变成了许多麻烦。70年代中后期,当朋克大行其道时(此时迪斯科也如日中天),大西洋两岸的许多人看到别人在聚光灯下出风头,开始厌烦在地窖里演奏。在英格兰,当时有太多的乐队等待被发掘,其中的一部分在美国受到注视。这即是所谓的“不列颠重金属新浪潮”(New Wave of british Heavy Metal,简称NWOBHM)。大洋彼岸的美国,听“齐柏林飞船”(LED ZIPPELIN)、“空中铁匠”(AEROSMITH)、“深紫”(DEEP PURPLE)和“是”(YES)乐队长大的新一代音乐家开始组建自己的乐队,这样这种形式成为主流。不仅在英美,澳大利亚和德国都有一流的重金属乐队。英格兰的年轻人对他们所听到的更感焦虑,他们选择了把音乐做得更黑暗、更快,第一个这样做的乐队是“摩托党”(MOTORHEAD)。随后具有冒险精神的美国青少年发现与其进口那些他们喜欢的“不列颠重金属新浪潮”的唱片,还不如模仿他们所听到的,效法他们的演奏风格。创造出一种更响、更硬、更快的金属乐,被称为“鞭笞金属”(thrash - matal),这种形式成型于1982年。一些乐队把节奏作为最关键的元素,一个来自南加利福尼亚州的年轻音乐家杰夫.达尔(Jeff Dahl)被认为是第一个用“速度金属”(speed - metal)词组的人。“鞭笞金属”和“速度金属”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前者速度略慢,更强调吉他演奏。从此,一切都疯狂了。那些歌颂世界末日的乐队叫“死亡金属”(death - metal)乐队;那些讲述地狱和恶魔的被冠以“黑色金属”。不久一些年轻的英国乐队开始尝试“碾核金属”(Grindcore),这是一种超级快速的音乐,歌词莫名其妙,重的无与伦比。同时也有很多重金属乐队,固守其根源,与那些千变万化的乐队一样有力而大胆。喧嚣、令人厌恶、意味深长、威力无穷、粗俗下流、快速、更快、具有毁灭性、革新性、才华横溢、一种生活方式:这就是重金属。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400 height=400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jpg (400 X 400)" border=0 align=absmiddle>HEAVY METAL/HARD ROCK重金属/硬摇滚摘自《欧美流行音乐指南》: 对某些人来说,重金属和硬摇滚是几乎可以互换的术语,因为他们有很多共同之处。在这两种风格中,喧嚣、失真的吉他最为突出,并由一位几乎不玩任何乐器的主唱领衔。硬摇滚扎根于“滚石”(ROLLING STONES,THE)乐队那种布鲁斯味的摇滚乐,在伴奏节拍中有一种特定的摇摆节奏;而重金属就没有这种摇摆节奏――它依赖于野蛮的吉他来复和铁拳般的节奏。60年代后期,“迷幻摇滚”和“布鲁斯摇滚”开始丰富其布鲁斯基调的来复,硬摇滚即由此进化而来,它没有布鲁斯摇滚那么多即兴成分,也不像重金属那样喧嚣,只有失真的吉他和大段的独奏与它们一致。在硬摇滚中,歌曲、节奏、来复和符尾同等重要,都用尽可能大的音量来演奏。重金属同样衍变自60年代末极度喧嚣的布鲁斯摇滚和迷幻摇滚,它渐渐放弃了大部分布鲁斯的影响,只留下强劲、喧嚣的吉他来复。70年代早期,重金属发展成为摇滚乐中商业上最成功的一种形式之一。在随后的20多年里,金属乐不断适应时代的变迁,几乎从未与排行榜绝缘过。就其核心而言,重金属是一种青春期经历,青少年――主要是白人男性――形成其听众主体。有些评论简单地把重金属音乐贬为原始骚动,诚然,不少重金属除了三和弦来复就一无所有,但大部分金属乐队鼓励发展演奏技巧,重金属吉他手总是技术、速度和技巧的创新者。重金属的每一个亚种都将吉他视为音乐的中心,歌词围绕来复展开,并用吉他独奏推向高潮。总之,重金属是摇滚乐将所有其他元素剥离后剩下的布鲁斯,但它不摇摆。所有节奏相当精确,几乎像源自军队。在所有的金属风格中,从流行金属到鞭笞金属,夸张是关键――从鼓到吉他,都极尽喧嚣之能事。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400 height=394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32529.jpg (400 X 394)" border=0 align=absmiddle>Casablanca Bertie Higgins于日出生于佛罗里达州,Bertie身为职业音乐家,坚实的音乐基础使他在60年代早期的单独演唱能够脱颖而出,一鸣惊人。经过七十年代的酝酿,1982年他的首次演唱《天堂里的另一天》实际上使他东山再起,因为这是他自1968年落漠以来在音乐上的又一次冒险。1982 年他的《主要乐章》榜居第十,也是他唯一的成功之作;这首Casablanca是Bertie Higgins在1986年录唱。Casablanca I fell in love with you watching Casablanca在看《卡萨布兰卡》的时候,我爱上了你;Back row of the drive-in show in the flickering light那是一场露天电影,我们就坐在后排的车上看呵,灯光摇曳迷离。Popcorn and cokes beneath the stars became champagne and caviar星光下,爆米花和可乐如同香槟和鱼子酱般味美;Making love on a long hot summer's night在这漫长而炎热的夏夜,我们纵情云雨。I thought you fell in love with me watching Casablanca我想你爱上我,也就在那时。Holding hands 'neath the paddle fans in Rick's Candle lit café在里克酒吧的吊扇下,我们牵着手,烛光很美;Hiding in the shadows from the spots我们躲在聚光灯照不到的阴影下,Moroccan moonlight in your eyes(网上搜到的歌词都显示是eyes,但我听了原唱好多遍,始终觉得这个单词像是arms,不知道战友们是否有高见)摩纳哥的月光闪烁在你的眼底。Making magic at the movies in my old Chevrolet呵呵,这些不过那时的幻觉,当我们坐在我那老旧的雪弗莱里。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啊!《卡萨布兰卡》里的吻依旧鲜活,But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可是没了你的叹息,吻还有什么意义?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回来吧,让我们重温《卡萨布兰卡》。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任时光流逝,我的爱与日俱增。I guess there're many broken hearts in Casablanca我想,在卡萨布兰卡,一定有很多心碎的爱情故事。You know I've never really been there. 但你知道我其实从未去过那里,So, I don't know所以,到底怎样我不得而知。I guess our love story will never be seen on the big wide silver screen我想,我们的爱情永远不会拍成电影,But it hurt just as bad when I had to watch you go可是当我无奈地看你离去,我的痛楚一样分明。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啊!《卡萨布兰卡》里的吻依旧鲜活,But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可是没了你的叹息,吻还有什么意义?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回来吧,让我们重温《卡萨布兰卡》,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任时光流逝,我的爱与日俱增。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啊!《卡萨布兰卡》里的吻依旧鲜活,But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可是没了你的叹息,吻还有什么意义?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回来吧,让我们重温《卡萨布兰卡》,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任时光流逝,我的爱与日俱增。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任时光流逝,我的爱与日俱增。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301 height=300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Bertie Higgins.jpg (301 X 300)" border=0 align=absmiddle>luohui961 wrote:道兄这里已经成为欧美音乐之家啦,呵呵!谢谢luohui961 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呵呵当一件事情成为兴趣之后,似乎时间就过得很快了。今天下班回来到现在,啥也没干成,只录了这么一首歌,不是很满意。虽然是曾经烂熟于耳的歌曲,但真要去唱才知道有多么艰难。最困难的莫过于怎么唱听着都像是在唱中文歌曲,没有英文歌曲的味道。单词的停顿和连读也很艰难。不管怎么说,当自己的努力最后能变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心情还是不错的。希望自己能坚持下去。Casablanca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呵呵,可以找到arms的:>不过我个人还是倾向于eyes 版主也熬夜啊,呵呵,原唱似乎就是arms,请教如果是arms怎么翻译更合适?我也更喜欢eyes。不过总是觉得作者用arms可能有什么含义在里头。呵呵啊,忽然之间发现,帖子被加为精华,感谢版主的鼓励!激动之余感到莫大的压力啊。今天晚上是睡不着了,呵呵。1、卡萨布兰卡(casablanca)得名于西班牙语,意即为“白色的房子”。卡萨布兰卡是摩洛哥第一大城市。好莱坞电影《卡萨布兰卡》更是让这座白色之城闻名世界。由于“卡萨布兰卡”实在响亮,知道城市原名“达尔贝达”(DarelBeida)的人反倒不多了。卡萨布兰卡是摩洛哥最大港口城市,濒临大西洋,东北距首都拉巴特88公里。 从海上眺望这座城市,上下是碧蓝无垠的天空和海水,中间夹着一条高高低低的白色轮廓线。 500多年前,这里原是安发故城,15世纪中叶遭葡萄牙人破坏。1575年又被葡萄牙人占领,改名“卡萨布朗卡”。1755年葡萄牙人撤退后,改称达尔贝达。18世纪末,西班牙人得到在这个港口贸易的特权,称它为卡萨布兰卡,卡萨布兰卡是西班牙文“白色宫殿”的意思。20世纪初遭法国占领,摩洛哥独立后恢复了达尔贝达的名称。但人们仍习惯地称之为卡萨布兰卡。 这座城市濒临大西洋,树木常青,气候宜人。有时候,大西洋上海浪滔天,港内却水波不兴。南北绵延几十公里的细沙海滩,是最好的天然游泳场。沿岸的旅馆、饭店和各种娱乐设施掩映在一排排整齐而高大的棕榈树和桔子树下,有它绮丽独特的引人之处。 卡萨布兰卡以一年一度的国际博览会闻名,一部好莱坞影片《卡萨布兰卡》(也译《北非谍影》)而使人印象深刻。它为全国的经济中心,集中了全国三分之二的现代工业,工业产值占全国的80%。商业也十分繁荣,是进出口商品的集散地。港口设备现代化,是非洲第二大商港,有货运、石油和磷酸盐3座码头,每年接待1万多艘船只,吞吐量达2000多万吨,为重要渔港、铁路、公路、航空交通枢纽。2、卡萨布兰卡还有一种意思,在西班牙语中他是一种百合花的名字,花语为永恒的淡泊。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600 height=393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1_33-148-_1ddPmVjmmq4V.jpg (600 X 393)" border=0 align=absmiddle>简明基本乐理知识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640 height=865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1.gif (739 X 999)" border=0 align=absmiddle>简明基本乐理知识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640 height=865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22.gif (739 X 999)" border=0 align=absmiddle>简明基本乐理知识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640 height=865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33.gif (739 X 999)" border=0 align=absmiddle>简明基本乐理知识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640 height=865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44.gif (739 X 999)" border=0 align=absmiddle>简明基本乐理知识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640 height=865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55.gif (739 X 999)" border=0 align=absmiddle>道可道非常道 wrote:版主也熬夜啊,呵呵,原唱似乎就是arms,请教如果是arms怎么翻译更合适?我也更喜欢eyes。不过总是觉得作者用arms可能有什么含义在里头。呵呵最近常熬夜,呵呵如果是arms,可否翻成“摩洛哥的月光洒在你的臂弯中”可是我个人听了这首歌很多遍,不仅从意境上,而且从发音上,我觉得还是eyes,虽然能找到很多arms的歌词 但几乎都是翻译成“眼睛”。>个人意见,希望大家都仔细听听这一处。eyes or
arms今天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早上抽空又听了原唱好几遍,感觉还是arms,上一个小节的eyes唱得非常清晰,如果还是eyes应该不至于如此含混。如果真的是arms,那又是为什么呢?站在办公室的窗前,冬日的暖阳如摩洛哥的月光般照在我的身上,我一抬头,感觉阳光甚是刺眼,便想低头错开几步。突然间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啊!对了,应该就是arms!作者在歌词的上一句写到Hiding in the shadows from the spots,这句中有一个关键的单词shadows ,作者已经写到和自己的爱人隐藏在阴影之中了,如果此时还有光线入眼,显然不可能感觉自己在阴影之中的。所以,更可能的情况是,只是将头部隐藏在了光线照不到的地方,人只要眼睛不接触光线,就会觉得自己身处shadows 之中,而实际上此时身躯却依然沐浴在月光之中。只是个人浅显的看法,希望大家多探讨。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240 height=121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jpg (240 X 121)" border=0 align=absmiddle>BERTIE HIGGINS-贝蒂?希金斯(内容来自网络)谈起演唱《Casablanca》的Bertie Higgins,他的曾曾祖父是‘浮士德’的作者,德国诗人哥德(Johann Wolfgang VonGoethe)。Bertie Higgins原名 Elbert Joseph Higgins。他的血管中流着葡萄牙,爱尔兰和德国的血液,成长于美国弗罗里达的希腊居民区,  他擅长演唱热带生活和爱情歌曲,曾经当过海棉采集手,12岁当过口技演员,在Tampa Bay学校里的天才竞赛中得过头奖,成为当地各演出团体和俱乐部中的风流人物。离校后在Tommy Roe中充鼓手,在世界各地巡演,还曾为Rolling Stones滚石,The Beach Boys沙滩小子,Tom Jones汤姆?琼斯,Roy Orbison罗依?奥毕逊,Manfred Mann,Peter and Gordon,The Dave Clark Five等众多艺人表演的开场演出。令他得益最多的是他随Beatlemania (一支完全模仿Beatles的演唱组)一起演出的时候。后来他疲于这类演出,回到了弗罗里达。并放弃了鼓棒,捡起了吉它,开始了音乐的创作和演唱。四季演唱组的Bob Crewe,Lobo乐队中的Phil Gernhard,猫王乐队中的Felton都对这位年青的歌曲作者甚感兴趣,并于以提携。这些帮助使得Bertie开始了全国各地的各种***演出。这期间他还遇见了演员兼导演Richard Boone。Boone觉察出Bertie的写作潜能,便辅导他进行电影音乐的写作。当然,对他影响最大的还是Gordon Lightfoot,Cat Stevens和Jimmy Buffet。至今他和Gordon和Jimmy仍有交往1980年,Bertie迁居亚特兰大,遇到唱片制作人Sonny Limbo。Sonny曾发掘过Alabama及其它一些组合,他安排了Bertie和音乐出版人Bill Lowery的会面。这三人的会面开创了一个新的篇章。Bertie此时正在写一首有关失恋的歌曲。他把初稿给他们看,他们对歌词作了些改动,这便是那曲《Key Largo》。Bertie录了母带,并送到了CBS新成立的Kat Family唱片公司。一开始他们不肯接受,在Bertie,Bill,Sonny三人不断的纠缠下最后同意在1981年发行了这支单曲。至此,Bertie开始了他在流行乐界的新篇章。《Key Largo》是Bertie在美国流行排行榜上的一次历史性突破,不但使美国乐界对它引起了注意,而且也成为了世界性的热门曲。紧跟着Bertie又出了下例单曲如《Just Another Day in Paradise》《Casablanca》《Pirates and Poets》等。特别是《Casablanca》,在太平洋区域成为了当年最佳歌曲,其专辑成为了双白金(销售200万张以上),并令Bertie一夜间成为国际上闪闪发光的明星。在过去数年中,Bertie带领着他的乐队在全球巡演,乐界和他的乐迷们给予了他较高的评价。在克利夫兰的摇滚名人堂和乔治亚的音乐名人堂中都有他的名字。Bertie现在有三子一女,定居在Tarpon Springs和他两个儿子住在一起。在Florida Keys拥有一家办得很好的餐厅。曾出版的专辑有:‘Kist Another Day in Paaradise’‘Pirates and Poets’‘Gone with the Wind’‘Back to the Island’‘The Best of Bertie Higgins/Then and Now’‘Golden Classics: The Collectables Series’‘Trop Rock’*****曾出版的单曲有:《Doesn’t Anybody Want to Hear a Love Song》《Sanctuary》《Key Largo》《Just Another Day in Paradise》《Casablanca》《The Heart is the Hunter》(仅出海外版)《Pirates and Poets》《Port O’ Call》《When You Fall in Love》《Gone with the Wind》(仅出海外版)《The Wall》《As Time Goes By》(仅出海外版)《Brazilia》(仅出海外版)《Jamaica Me Crazy》《Gone with the Wind》《You Blossom Me》《Homeless People》《Leah》(with Roy Orbison)《Don’t Show Me Your Memories》《Miami Moon》《The Flag’s on Fire》《The Redneck Riviera》《Blue Never Looked Good on You》《It’s Now or Never》。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148 height=210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jpg (148 X 210)" border=0 align=absmiddle>贴两张怀旧图片。
(缩略图,点击图片链接看原图)贴两张怀旧图片。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375 height=500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200627.jpg (375 X 500)" border=0 align=absmiddle>关于歌词中的drive-in show汽车电影院(drive-in show)盛行於美国较偏僻的城镇。片商会在当地选定一个空旷的地点,架起大银幕,放映大都市已下片多时的电影。开车前来的观众把车停在广场上,就坐在汽车里喝饮料、吃爆米花观赏电影。广场上不架设喇叭,片商会将声音用无线电传送出去,同时告知观众将收音机转到某一频率,即可同步听到电影中的对白、音效等,是一种较特殊的电影文化。露天的环境,但是有着私密的空间,可以跟着感觉走做想做的事情。所以歌词第一小节中提到的making love也不难理解。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600 height=383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Ln0512g0A.jpg (600 X 383)" border=0 align=absmiddle>继续讨论这处歌词, Moroccan moonlight in your eyes目前有两处争议:1、Moroccan 还是 A rocky?2、arms 还是 eyes?1、关于Moroccan 还是 A rocky,由于此歌是描写一对男女在观看Casablanca电影时的感情历程,并非本人在Casablanca,因此,怎么可能出现Moroccan的月光?Moroccan是电影里的城市,可能的解释是,如果必须是Moroccan,只能是意境上来比喻此时两人的心情和电影中Moroccan男女之间的心情一样。但我觉得更可能是A rocky,摇曳的。2、关于arms 还是 eyes,Hiding in the shadows from the spots是指躲开聚光灯的照射,可是月光是躲不开的,要知道我们在月亮下也可以有阴影的,而歌中的阴影应该是由于spots照射不到所造成。Google了一下,分别用检索词Casablanca lyric Bertie Higgins in your eyes/Casablanca lyric Bertie Hig Casablanca lyric Bertie Higgins A rocky/Casablanca lyric Bertie Higgins Moroccan,得到的显示结果为515:360
和 307:306。因此,我个人还是倾向于A rocky moonlight in your eyes,译为:月光摇曳,在你的眼中闪烁。欢迎指正!呵呵,谢谢版主指点。再听N+1遍,呵呵,确实,应该抛开复杂的理解,重新回到歌曲原唱中去,觉得arms不那么清晰了,eyes的感觉越来越明显,因此同意版主的意见,此处应该是eyes更符合文意和原唱。但是,对A rocky不是很同意,因为歌手在唱这句时明显有一个m的音,显然不是a的发音。因此我个人更倾向于Moroccan。至于解释,同样涉及下文,下句有一个magic,这些只是幻像,当时的摩洛哥的月光只是幻觉罢了。这一点在歌曲末尾也有呼应的,作者明确唱到了自己并未去过摩洛哥,当时的感觉只是幻觉。如果没有在幻觉上到过摩洛哥,又何必强调自己没有真正去过摩洛哥呢?呵呵。因此当时浪漫的场景可能是这样的:两个人看着浪漫的电影,不知不觉的,俩人似身临其境般进入了电影的浪漫情景中。摩洛哥的浪漫月光如幻觉般出现了,然后。。。。。。因此此句我个人倾向于Moroccan moonlight in your eyes。另外,歌词中的But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也有不同的版本,有的说时sign,有的说是sigh。也请版主指点。此处我听着像是sigh。个人认为,此曲是一首失恋歌曲,“你已经离我而去,当电影中的吻还依然是原来的样子,而现实中失去你的味道,吻已不再是原来的感觉。”歌中唱到了Rick's café,主人公Rick在Casalblanca开了一座咖啡馆,就命名为Rick‘s Cafe,并在此等待他的爱人。很明显,此时“我”已经完全进入了电影情节,当时的地点时摩洛哥的咖啡馆,当时的月光自然也是摩洛哥的月光。呵呵。电影中的咖啡馆:)
(缩略图,点击图片链接看原图)Moroccan moonlight in your eyes。摩洛哥的月光在你的眼中闪烁。这个我同意,比其他的解释都要好,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两个人犹如身临其境,进入电影了。所以,更应该是eyes,因为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啊,呵呵。我也同意是sigh,一来听不到n的音,二来此处指气息、味道更贴合歌者的心境。simon81 wrote:Moroccan moonlight in your eyes。摩洛哥的月光在你的眼中闪烁。这个我同意,比其他的解释都要好,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两个人犹如身临其境,进入电影了。所以,更应该是eyes,因为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啊,呵呵。我也同意是sigh,一来听不到n的音,二来此处指气息、味道更贴合歌者的心境。以前考试时的听力题都没有这么认真过,呵呵。westlife是来自爱尔兰的合唱团,由shane kian nicky bryan mark五位优秀的年轻人组成。早在1998年,boyzone的经济人louis walsh发现shane、mark、与kian共组的6人体,他决定继bz后再组一个团,在都柏林办微试,找到nick和bryan,重新整合成5人组合。walsh找ronan来为他们上"艺人养成课",原本取名westside并且已经累积相当人气,但是因为美国有一个同名团,为了避免纠纷,也为了将来进军美国,在1999年正式改名为westlife。当时的westlife在1998年底为11月加入偶像杂志的巡回演唱会(smash hits road show),也和师傅boyzone五年前一样,获得该杂志「best new act award最佳演出新人奖」。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width=600 height=531 title="Click to view full wVcNSyMtt_azaJiBiDQ7kp_Y1JUGu4.jpg (600 X 531)" border=0 align=absmid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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