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晃出之哪个名门,就是文艺界首虎的那人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javascript,不能使用此页面的全部功能。
请换用其他浏览器或者开启对javascript的支持。
四、林语堂
  幼时看赵雅芝出演的《京华烟云》,很是为那个姚木兰倾倒,她怀真情、持深情、涌激情、凝柔情、抒豪情、聚慈情、捧哲情,胸怀儒释道交融的精神风范,堪称中国女子的完美典范。    后来我知道创作这个完美形象的人叫林语堂,是他在旅居巴黎时于1938年8月至1939年8月间用英文写就的。 【幽默】    第一个将英语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应该是国学大师王国维,但是,第一个将“humour”翻译成“幽默”的却是林语堂。    英文“Humor”曾有多种译法,王国维将它音译为“欧穆亚”,李青崖意译为“语妙”,陈望道译为“油滑”,易培基译为“优骂”,唐桐侯译为“谐稽”,林语堂译为“幽默”。林语堂解释道:“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与粗鄙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结果,最终是林语堂的译法普及开来,林后来也被称作“幽默大师&。
林语堂好刻薄,他曾经说:“不管怎样,无论怎样混法,能混过这上下五千年,总是了不起的,说明我们的生命力很顽强。”
林语堂在给钱玄同的信中写道:今日谈国事所最令人作呕者,即无人肯承认今日中国人是根本败类的民族,无人肯承认吾民族精神有根本改造之必要。
他在《吾国吾民》中写道: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人类之足引以自傲者总是极为稀少,而这个世界上所能予人生以满足者亦属罕有。
林语堂说:人类能梦想,这是非常重要的,而同样重要的是有时能嘲笑一下自己的梦想。
林语堂在《一夕话》中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林语堂曾自我介绍:“我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
日,林语堂在上海某大学演讲《关于读书之意见》,他说:“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
《人世间》停刊,林语堂又创办杂志《西北风》。他说,用西北风并无什么深意,浅一些说,我们认为西北风的尖锐,能使人兴奋;不若东南风,使人感到软绵绵的。
林语堂在一次演讲中谈到读书,说学校专读教科书,而教科书并不是真正的书。读一部小说概论,不如读《三国》、《水浒》;读一部历史教科书,不如读《史记》。
林语堂自称,成功秘诀是写的东西必须是心得之言,有见地,有力量。
林语堂自诩为“一捆矛盾”。但在这番“矛盾”的自白中,却没有包括他的最矛盾的两句话:“文章可幽默,做事须认真。”
林语堂说:“欲探测一个人中国人的脾气,其最容易的方法,莫过于问他喜欢林黛玉还是薛宝钗。假如他喜欢黛玉,那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假如他赞成宝钗,那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有的喜欢晴雯,那他也许是未来的大作家;有的喜欢史湘云,他应该同样爱好李白的诗。”
林语堂说:许多女人喜欢模仿男人的行动举止,这正是女人受到束缚的象征。只有当她以生为女性为荣时,才真正伟大。
下面一句说的够狠:
林语堂说:文人不敢骂武人,所以自相骂以出气,这与向来妓女骂妓女,因为不敢骂嫖客一样道理。
“七七”事变后,林语堂在大洋彼岸向全世界呐喊:“为了中华子孙能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该和日军拼一拼啦!”
林语堂曾说,《京华烟云》是为“纪念全国在前线牺牲的勇男儿”。
抗战期间,林语堂仅曾于1940年和1944年两度回国,但他不忘撰文为国家宣传,指出日本的困境,并指责美国两面手法,不愿援助中国,反而卖废铁、汽油等物资给日本,间接协助危害中国。林语堂在《读者文摘》上发表文章,强调国际面对的威胁不在炸弹,而在概念,他强调,文明一定会战胜愚昧,侵略者一定会失败。
1940年 5 月,林语堂偕夫人与女儿由美返国,在重庆北碚购置了一幢四室一厅的五间居室作为住家。后来当他重新出国时,毅然将其住房捐献给正处在困难 中的“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并留下一封充满爱国热情的信给中国作 家们,说:“贵协会自抗战以来,破除畛域,团结抗敌,尽我文艺界责任,至为钦佩。鄙人虽未得追随诸君之后,共纾国难,而文字宣传,不分中外,殊途而同归。弟与诸君相见之日即驱敌人海之时也。”随着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林语堂的恋乡爱国之情也与日俱增,愈来愈浓烈。他在美国居住 30 年,却始终没有加入美国国籍。他说:“许多人劝我们入美国籍,我说这儿不是落根的地方;因此,我们宁愿年年月月付房租,不肯去买下一幢房子。”身居异国的高楼大厦,他却愈来愈思念纯朴幽美的闽南故乡,说:“少居漳州和坂仔之乡,高山峻岭,令人梦寐不忘。”
林语堂结束第一次短暂访问台湾返美后,对美国政界兴起“两个中国”的说法相当不以为然,多次激烈批判,指美国观念错误,不了解中国人。他说,美国人想搞两个中国,不但“不了解蒋介石”,“也不了解毛泽东”。
烟在林语堂的一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这句话,就是他发明的。他把太太允许他在床上抽烟看成是婚姻美满的标准,也可以算是天下“瘾君子”中之佼佼者了。
林语堂一生嗜烟,他曾经戒过一次烟,但后悔不已,留下妙语若干。他说:“从一个吸烟者戒烟的短期中的经验的若有所失的感觉,最足以显示吸烟的艺术的实际的价值。每个吸烟者一生之中,免不了欠少思量的时候忽有想和尼古丁女士脱离关系的尝试。”“我有一次,也很欠思量的戒烟三个星期。但后来终究为良心所驱使而重新登上正当的途径。从此我就立誓不再起叛逆之心。”“只要我的自主力和道德观念一日存在,则我一日不做背叛的尝试。”他认为戒烟是懦夫的行为:“在我这次做懦夫的三个星期中,我竟会故意拒绝一件我所明知具有巨大的提升灵魂力量的东西。其经过实在是极为可耻的。现在我已恢复了理智,每当回想这件事时,我正不解当时这种道德的不负责任行为何以竟会维持到这般久。我在这痛苦的三个星期中,内心日夜交战着。”“当时我的动机其实很可笑,我不解以宇宙中的人类而言,为什么不能吸烟?对这句问话,我现在实在找不出答语。”
七十岁在香港始与林语堂有深交的国学大师钱穆曾撰文提到林语堂的一段小故事。他记忆中抗战时在成都初次与林语堂见面,林语堂就是两指夹着烟卷,一面抽烟,一面谈话,烟卷积灰渐长,林语堂谈话不停,手边附近又没有烟灰缸。钱穆一面看着,一面担心若烟灰掉落,将有损主人地上美丽的地毯。林语堂似乎漫不在意,且直到烟灰已长及全烟卷十分之七的程度,“却依然像一全烟卷,安安停停地留在语堂的两指间”。后来他与林语堂相交久了才了解,&我行我素&只是林语堂的外相,“但语堂另有他内心之拘谨不放松处”,“语堂之幽默,在我认为,尚不专在其仅抽烟卷之一面,乃更有其烟灰不落之一面” 。
1927年,林语堂一听陈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动,就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了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部长陈友仁。9月,林语堂离开了武汉。这6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林语堂自认为是“吃植物的”,“决不做政治家”成了他终身的宗旨。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林语堂的做人准则是:“人在世上只能求做个合情理、和气、平易近人的人,而不能希望做个美德的典型。”所以,他可以原谅别人的缺点,自己也不求完善。林语堂在几乎不会提防任何人,正如他的女儿所说:“父亲心目中无恶人,信赖任何人。”上海时,林语堂雇了一个小瘪三在家里当差,他雇佣那个小瘪三的理由是,那家伙聪明。此人确很聪明,他会修理电铃,会接保险丝,悬挂镜框,还会补抽水马桶的浮球。更让林语堂开心的是,那家伙会修理打字机。林语堂的幼稚病又犯了。他爱屋及乌地把小瘪三用英语、国语、上海话、厦门话骂人的本领看成语言天赋,并愿意替他出学费,让他去念英语夜校。幸好,那家伙不成器,没有去念。后来,林语堂家里又雇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佣。这小瘪三与这个女佣好上了,两个人串通好偷林家的银器到外面去卖。林语堂从没有怀疑他们,还是等这两个家伙在外面因偷东西被捕入狱,自己招供之后,林语堂才明白过来。
又有一次,林语堂夫妇带着孩子们到无锡去玩,本来说好第二天才回来,可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他们改变了初衷,当天晚上回家了。到家之后却发现,厨子和洗衣服的女佣人睡在他们的床上。这可把廖翠凤气坏了!她立即把他们赶下楼去,并让孩子们的保姆换了床单。第二天,廖翠凤执意要赶这两个人走。林语堂又发慈悲了。他替厨师求情,理由是“他烧的八宝鸭实在好吃”,而那个洗衣妇却没有脸面再留下来了。厨子却因祸得福,把他在乡下的妻子接到上海来,顶了洗衣妇的职务。这又是林语堂的主意。
林语堂曾为自己做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他在台湾阳明山,自己设计房子,用几根西方螺旋圆柱,顶着一弯回廊,绕着的却是一个东方式的天井。 林语堂把在台北阳明山家中的书房,命名为“有不为斋”。他受儒家“有为”的思想影响,也欣赏道家的“无为”;生活态度是以 “有为”为中心,但也往往有“不为”的事。
1925年底,受南方革命浪潮的影响,北京发起了盛况空前的“首都革命”,“驱逐段祺瑞”的口号响彻了古城内外。林语堂不安分的热血又开始沸腾了。他放下手头的笔,和普通群众一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和当局雇来的流氓展开了肉搏战。林语堂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地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枪弹”。 这一次搏斗,林语堂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休息,林语堂坚决不肯。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廖翠凤很是心疼,她警告林语堂,以后不准再上街。可她刚怀上了第二胎,行动不便,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摸摸地带了一袋子石头出门了。以后,只要一提起“用旗竿和砖石与警察相斗”的经历,林语堂就会眉飞色舞地讲起当年他如何地用掷垒球的技术大显身手,言词之间,满是骄傲和自豪。
“五卅”惨案后,记者邵飘萍和林白水未经审问就直接被杀害了,林语堂也上了军方的黑名单。廖翠凤生完二女儿回来,居然发现她不怕死的丈夫还在案桌上写要命的文章。“这下子好了!”翠凤叫道。接着,她又在阁楼上发现了一个自制的绳梯。林语堂还在奋笔疾书,头都没抬地说,那是必要时用来跳墙逃走的。廖翠凤急了:“要走大家走!我一手抱一个(孩子),一手拖一个(孩子),怎么跳墙!”
林语堂担任了《论语》的主编,他制订了《论语社同人戒条》:
一、不反革命。
二、不评论我们看不起的人……但我们所爱护的,要尽量批评(如我们的祖国,现代武人,有希望的作家,及非绝对无望的革命家)。
三、不破口大骂(要谑而不虐,尊国贼为父固不可,名之为王八蛋也不必)。
四、不拿别人的钱,不说他人的话(不为任何方作有津贴的宣传,但可做义务的宣传,甚至反宣传)。
五、不附庸风雅,更不附庸权贵(决不捧旧戏明星,电影明星,交际明星,文艺明星,政治明星,及其他任何明星)。
六、不互相标榜,反对肉麻主义(避免一切如“学者”、“诗人”、“我的朋友胡适之”等口调)。
七、不做痰迷调;不登香艳词。
八、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
九、不戒癖好(如吸烟、啜茗、赏梅、读书等),并不劝人戒烟。
十、不说自己的文章不好。
当《论语》创刊号即将付梓,忙得焦头烂额的林语堂才突然发现忘了请人题刊头。对一本杂志而言,刊头是门面,是第一眼印象,万万马虎不得。上海略有影响力的杂志都是备重金,请有名的书画家题字,以便扩大影响力。章克标急得团团转,就要拿去工厂印刷了,一时半会找谁来题字?章提议用老宋体充数。林语堂吸了一口烟,他拿出宣纸,闭眼凝神一刻,提笔写了“论语”二字。“郑孝胥的字?”章克标又惊又喜,“玉堂,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原来,林语堂平时好练毛笔,常在家里模仿名满上海的郑体字,已经有七八分神似,现在是好刀用在了刃上,解了燃眉之急。《论语》刊行后,还真有不少人张冠李戴,以为《论语》刊头是郑孝胥的题字。《论语》内部人也来打听,问林语堂是怎么请动郑孝胥的。林语堂摆摆手,笑而不答,一袭长衫绝尘而去。
林汉达编《标准英语读本》,由世界书局出版,林语堂的《开明英语读本》马上黯然失色。林语堂便不依不饶,声称林汉达抄袭自己,一场官司打下来,法庭认为抄袭之说不成立。但是南京教育部的蒋梦麟发话,说《标准》确有抄袭之嫌,禁止发行,于是法庭只判开明书店赔偿30块大洋。开明书店取得了事实上的胜利,世界书局从此不再染指教材。林汉达不服,亲自跑到南京去申诉,结果被教育部次长一阵数落:“人家是博士,你不过是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林汉达气得跑到美国去深造,誓雪此辱,但是等他博士学成回国后,林语堂却移居美国了,人家的大作《吾国与吾民》还在美国的畅销书榜上停留了50多周。
林语堂不但文章好,而且言谈风趣。有一次,纽约某林氏宗亲会邀请他演讲,希望借此宣扬林氏祖先的光荣事迹。这种演讲吃力不讨好,因为不说些夸赞祖先的话,同宗会失望,若是太过吹嘘,又有失学人风范。当时,他不慌不忙地上台说:“我们姓林的始祖,据说是有商朝的比干远相,这在《封神榜》里提到过,英勇的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旅行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洋,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飞机越大西洋的林白,可说人才辈出。”
郭沫若指责林语堂:“叫青年读古书,而他自己连《易经》也读不懂。非但中文不好,连他的英文也不见得好。”林反驳说:“我的英语好不好,得让英国人或美国人,总之是懂英语的人去批评。你郭沫若没有资格批评我的英语。至于《易经》,郭沫若也是读的,我林语堂也是读的。我林语堂读了不敢说懂,郭沫若读了却偏说懂,我与他的区别就在这里。”
林语堂以他对中国文化的研究蜚声海外。他的《吾国吾民》译成西班牙文后,他在南美的知名度也提得很高。当进,巴西有一位贵妇人,内心钦慕林语堂,恰好有人赠给名马一匹,于是给这匹马取名为林语堂。后来,这匹马参加马赛,巴西各报,都以大幅标题登出 “林语堂参加竞赛”。比赛结束,这匹马没有得名次,当日晚报的标题就成了“林语堂名落孙山”,而夺标的马倒没有消息。消息传到美国,有人将此事告诉林语堂,林语堂微微一笑,说:“并不幽默。”
林语堂对什么都感兴趣。1936年,林语堂举家从上海搬到美国后,没有佣人,家务样样都得自己做。林语堂对擦皮鞋很起劲,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后教孩子们。林在在鞋上抹油,用一条软布劈劈啪啪地擦,他的手势就和街口小童一样,擦出来的鞋和小童的一样光亮,他得意得不得了。林语堂对什么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往往滔滔不绝地讲给自己的孩子听。比如他告诉孩子们,在浴缸里洗澡之后顺手用水抹一下浴缸,便不会留下圈子,他也起劲地这么做。
1938 年林语堂全家离美旅欧,羁留巴黎时,适逢慕尼黑事件发生,欧洲形势十分紧张。当他听完希特勒的广播讲话后,愤怒地喊道:“世界是没有 上帝的,假使是有,应当使希特勒在演说中间停止心脏的跳跃,以挽救世界的和平。”由于局势的影响,林语堂有 5 天时间停止写作。当事件平息后, 林语堂又幽默起来了,他说,他要写一张个人损失的清单,损失 5 天的工作 时间,按每天 100 元计算,共计 500 元。他要希特勒赔偿这笔经济损失。
林语堂游西湖,看见博览会塔,心中大为不满,以为好似美人脸上的一点烂疮。他说:“我由是立志,何时率领军队打入杭州,必先对准其放炮,先把这西子脸上的烂疮,击个粉碎,后人必定有诗为证云:西湖千树影苍苍,独有丑碑陋难当;林子将军气不过,扶来大炮击烂疮。”
面对法西斯的战争威胁,林语堂竟异想天开地想以幽默来防止战争。他说:“派遣五六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幽默家,去参加一个国际会议,给 予他们全权代表的权力,那么世界便有救了。”
林语堂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另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的时候,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一躺。
有朋友问:林语堂,你是谁?林语堂回答: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
林语堂在杭州玉泉买一铜雀瓦,付款后对摊主说这是假的。摊主严词诘问:“你为什么要买假古董?”林回答:“我就是专门收藏假古董的。”
林语堂很崇拜明末清初的李香君。李香君以弱女子之身,怒斥魏忠贤的干儿子们,语堂称她为奇女子。他托友人重金求得一幅李香君的画像,终日带在身边,并提了一首“歪诗”,是一首六言的打油诗:“香君一个娘子,血染桃花扇子。义气照耀千古,羞杀须眉男子。香君一个娘子,性格是个蛮子。悬在斋中壁上,叫我知所观止。如今这个天下,谁复是个蛮子?大家朝秦暮楚,成个什么样子?当今这个天下,都是贩子骗子。我思古代美人,不至出甚乱子。”
林语堂胃口好,食量大,爱吃爱喝,就是生病的时候,他也可以吃双倍的东西。他自己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的方法,我的病就会好了”。 林语堂最喜欢吃烤牛肉,而且最爱在半夜里吃东西,为了这事,他妻子时常笑他。有一天夜里,他觉得肚子饿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五只鸡蛋和两片脆饼。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饼干还觉得不够。为此,他幽默地对家人说:“昨天夜里我觉得很饿,不知道是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么,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思想斗争的最后结果,他还是起来了,独自在厨房里吃了一些他爱吃的东西,被妻子瞧见,在一旁忍俊不禁。所以他最讨厌一件事,就是人家在八点或八点以后请它吃饭,如果有人在这时请他吃饭,他必定先和家人吃过饭才去。
林语堂从小热衷于发明创造,梦想当发明家。他学了虹吸管原理,就花几个月时间琢磨在自家菜园里搞自流灌溉;13岁时到厦门读书,第一次乘轮船,就盯上轮船的蒸汽机,立定不动,凝神察看,从此对机械着迷;中学时酷爱数学、物理和地理,弄得中文竟不及格;到上海的圣约翰大学注册文科而未入理科,完全是一种偶然。
林语堂在50岁以后,开始专注于发明。他用了三年时间,花费了全部的外汇储备10万美元,于1947年终于发明了只要打3个键即可成字,一分钟能打50个汉字的中文打字机。先生为这发明几乎“倾家荡产”,由于战争因素,虽然1948年就取得专利,但一直无法批量生产。先生曾改良他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历时5年,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除了打字机、词典,先生发明的“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都令人惊服先生创意无穷。先生还为夫人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堪称相当前卫。
《京华烟云》是林语堂的代表作,展现了近现代中国的风云变幻,被称为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这部作品原是用英文写成的,英文原名为“The moment in Peking”。在翻译成中文时,先后出现了几种译法。有人译为“北京一刹那”,也有人译为“北京一瞬间”,还有人译为“瞬息京华”。虽然和原著词义相合,但并未译出原著的神韵。林语堂对这几个译名都不满意,在作品即将付梓之时,他自己译为“京华烟云”。“moment”译为“烟云”,真是神来之笔,其中既巧妙地交代了时间,又饱含着历史的沧桑,四个字浑然一体,端庄凝重。
林语堂将自己的传记取名为《狂吠的专家》,不料被上海密勒氏评论报社的英文版《中国名人录》作为林的身份编了进去。潘光旦说:“这编辑有改正的责任,否则嬉笑怒骂尽成文章,名人录变做滑稽列传了。”
林语堂在美国从事写作,有时发生难题,常常到哥伦比亚图书馆查找,但不便用自己名字,其女儿替他取了一个名“林语珠女士”。
林语堂到美国后,原由他主编的《宇宙风》改由其弟林憾庐主编,不久林憾庐病死,林语堂没赶回送葬,只是寄回两篇文章,将其稿费充作葬仪。
林语堂在美国讲学,有两个哲学学会不谋而合,都指定他讲的题目是“孔夫子与林语堂”。
林语堂在寻源书院、圣约翰大学读书时,均以第二名的成绩毕业。他的理由是:不论做什么事,一生都不愿居第一。
林语堂应美国米高梅电影公司约,将旧小说《四杰传》中的故事“唐伯虎点秋香”作为题材,改编成电影剧本。为契合西方习惯,把“唐伯虎”更名为“唐伯纳”,并把它作为剧名。
林语堂将《浮生六记》译为英文,内称沈三白曾向洋人借高利贷。此“洋人”,原作中为“西人”,指山西人。
林语堂曾遭受了“性骚扰”事件。在莱比锡工业展览会期间,语堂住在郊外。他的女房东守寡多年,孤独寂寞,有点色情狂的倾向。她每时每刻都在抽烟,就着咸肉喝啤酒,没有清醒的时候。她硬拉着林语堂,事无巨细地讲她和情人之间的乐事,还说她的情人是媲美歌德的文学天才。那位寡妇还给林语堂看她作的诗,存心引诱林语堂。一次,林语堂从她的房门口经过,她故意倒在地上,语态暧昧地叫林语堂进去扶她。林语堂吓着了,赶紧叫翠凤代劳,寡妇就装着刚刚苏醒,自己站起来了。
林语堂受赛珍珠的邀请去美国,途中,“胡佛总统号”在夏威夷停泊了一天。林语堂打算带着妻子女儿好好游览一番。哪里料到还没下船,就看见岸上打着大块的横幅,上面写着“欢迎林语堂”,旁边站着二十来个人,面色着急地翘首以盼。林语堂一露面,欢迎者涌过来,按当地的习俗,给林家献鲜花编成的花环。林语堂和廖翠凤脖子上各被套了七八个,三个女儿也接受了十来个。记者的镁光灯闪成一片,晃得林语堂睁不开眼。来不及细想,他们就被簇拥着拉去吃午饭。接下来,是坐透明底的船参观海底世界。各色的热带鱼在浅红色的珊瑚丛中穿梭,色彩缤纷,煞是漂亮。晚上,是夏威夷传统的大餐和看土人表演传统的草裙舞。林语堂玩得很尽兴。临别前,他和类似头目的那位先生握手,感激对方的款待,然后有些羞赧地问:“你们是做什么的?” 那位先生一脸错愕,敢情双方游玩了一天,还没有自我介绍。“我们都是南洋的华侨,仰慕林先生的文名,所以特意安排了这样一个欢迎仪式。” 林语堂赶紧说,“谢谢!谢谢!” “打扰!打扰!”那位先生急忙回礼。略一停顿,双方旋即哈哈大笑。他们回到船上,发现有人送过来一只螃蟹,足有一尺宽。由于廖翠凤和女儿吃不惯生鱼,饿了一天肚子,嚷着让林语堂把螃蟹剥开。林语堂用小钳子斯斯文文地折腾了好一会儿,横竖打不开。最后,他干脆把螃蟹放在衣柜口,用力把衣柜门撞上,螃蟹碎了,门钮也坏了。一家人就着冷螃蟹,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
孟孔武写《幽默诗人》,其中杜撰了林语堂死后与孔子对话。孔子说:“我为《论语》主编,你也不过曾为《论语》主编;我周游列国,你也周游列国;何以我一贫如洗,而足下能豪富至此?其术可闻欤。”林莞尔而笑:“此无他,我不过出卖了一些《吾国与吾民》。”
林语堂会为盛名所累。1953年3月,台湾传媒一度大幅报导林语堂将为搜集写作题材访台,甚至在预告日当天,接机团浩浩荡荡一行人在机场等待大师,最后却是乌龙一场,隔天即有亲国民政府的报纸撰文称这是“幽默的预告”,甚至指幽默大师来也只是贩卖“幽默噱头”,因此“不来也罢”。
林语堂晚年居于法国。法国的公园或街上,常有男女热情拥吻。林见了,便笑嘻嘻地用法语大声叫喊:“1、2、3、4、5、6......”数他们亲嘴的时间能维持多久。
1936年,美国纽约举办第一届全美书展。书展是由《纽约时报》和全国书籍出版者协会共同主办的。主办者还安排了一次作家演讲的项目,林语堂也在邀请之列。当时,他的《吾国吾民》在美国出版,高居畅销书榜首,他的名字也正风靡美国读书界。美国的读者,正欲一睹他的风采,所以,他的演讲受到读者的欢迎。轮到林语堂演讲的时候,他不慌不忙地走上讲台,以风趣幽默、机智俏皮的口吻,纵谈了他的东方人的人生观和他的写作经验。那天,林语堂一反他在欧美大众场合穿西装的习惯,打扮得像在国内一样,穿一身蓝缎长袍,风度潇洒,慧气四溢。热心的听众,被他那娴熟的英语,雄辩的口才,以及俏皮精湛的演讲折服,不断报以热烈的掌声。正当大家听得入神的当儿,他却卖了一个关子,收住语气说:“中国哲人的作风是,有话就说,说完就走。”说罢,拾起他的烟斗,挥了挥长袖,走下讲台,飘然而去! 在座的人面面相觑,半天没回过神来。过了好几分钟,身着华服的太太小姐们才匆匆忙忙拿着纸片跑出来,“我的问题还没问呢,林博士怎么就走了!”“我也是啊!”一片跺脚懊恼之声,林语堂听说后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1939年,林语堂在美国纽约的世界笔会上发表一篇《希特勒与魏忠贤》的演讲。他说,当今德国有人把希特勒比为耶稣,由此他想起中国明朝有一位读书人倡议一说,称颂魏忠贤与孔夫子应当有相样的地位。那时惟有这样歌功颂德,才能保住差事,而反对魏忠贤的官吏全给残杀了。魏忠贤当权时与今日德国如出一辙,声势显赫,但到头来免不了自杀身亡。林语堂说:“自杀乃是独裁者的唯一出路。”
林语堂说:美国总统林肯最有名的葛底斯堡演讲,就是事先作了充分准备,而演讲结束后,又让人看不出有准备的功夫,他认为这是成功的演讲,因此,林语堂最反对临时请人演讲,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临时请人讲话,令人措手不及,那是多么窘相的事呀!
有一次,他到一所大学去参观。参观后,校长请他到大餐厅和学生们共餐。校长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就临时请他和学生讲几句话。林语堂很为难,无奈之下,就讲了一个笑话。
林语堂说,罗马时代,皇帝残害人民,时常把人投到斗兽场中,给猛兽吃掉。这实在是一件惨不忍睹的事!可是,有一次皇帝又把一个人丢进斗兽场里,让狮子去吃。这个人胆子很大,看到狮子却不十分害怕,并且走到狮子身旁,在狮子身边讲了几句话,那狮子掉头就走,也不吃他了。
皇帝觉得很奇怪,狮子为什么不吃他呢?于是又让人放一只老虎进去。那人还是毫无惧色,又走到老虎身旁,也和他耳语一番。说也奇怪,老虎也悄悄地走了,同样没有吃他。皇帝诧异极了!怎么回事?便把那人叫出来,盘问道:“你究竟向狮子和老虎说了些什么,竟使它们不吃你呢?”
那人答道:“陛下,很简单,我只提醒它们,吃我很容易,可吃了以后,你们得演讲一番!”说罢就坐下了。哗,顿时全场雷动,得一个满堂彩!校长却弄得啼笑皆非。
林语堂生平演讲无数次,每次均在伴着喝采声和鼓掌声中,走上讲台,可是有一次演讲,却被人“轰”下台去,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但这并不代表他的演讲失败。世界笔会第三十六届年会,在法国举行,当轮到林语堂发言时,他向主席要求讲十分钟,但主席却拒绝了,说别人发言都是五分钟,不可破例。林语堂则说五分钟我不讲,这可急坏了同去的马星野,于是马去找大会主席,商量并请求,主席终于答应可讲十分钟。马又去找大会秘书长,秘书长答应说:“先安排十分钟,如果林语堂讲满十分钟,尚未结束发言,则仍可讲下去。”
林语堂接受了这个安排,便登上讲台,全场鸦雀无声,他讲得也很投入,不知不觉,已讲满十分钟,主席说时间已到,请林语堂结束发言,那时与会者,正听得入神,对主席的粗暴极为不满,于是一致的热烈鼓掌,希望林语堂继续讲下去,这时主席显得很尴尬,只得默认答应。可是林语堂却发怒了,愤而不讲,迳自走下台去,因而永远留下“半截”精彩演讲的一幕。
在美国成名后,时常有大学请他去演说一番。林语堂基本不拒绝,美国的演讲费高,兴趣和赚钱两不误,何乐而不为呢?他写演讲稿是快手,礼拜一晚上的演讲,他总是磨蹭到中午,才慢吞吞地点燃烟斗,仰坐在桌前深思默想,一袋烟吸完,腹稿也打完了。穿着打扮似乎更费时间,妻子廖翠凤要他以最好的形象示人,他却像不愿上学堂的小学生,跟父母拧上半天,最终还得照办。有一回,哥伦比亚大学请他去讲中国文化。他从衣食住行谈起,一直讲到文学、哲学,大赞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美妙绝伦。在座的是年轻气盛的美国青年,见林语堂滔滔不绝地说中国的好,一个女学生实在忍不住,手举得老高,语带挑衅地问:“林博士,您好像是说,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中国的好,难道我们美国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中国吗?” 话音刚落,林语堂微笑着徐徐道来:“有的,你们美国的抽水马桶比中国的好。” 举座喝彩。大家都扭过脖子去看发言的人,女学生怎么也没想到林语堂会来上这么一句,窘迫得脸色绯红,羞答答地坐下来。
林语堂携翠凤1962年造访南美洲,所到之处,欢迎者如云。在巴西的一次集会上,来听的人太多,挤满了临街的大道,政府不得不出动警察来维持治安。演讲者是人越多越兴奋,越容易出妙语,林语堂也不例外,他留下了最广为传诵的一段:“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林语堂喜欢演讲,可太多了也腻味。尤其是到台湾定居后,几乎每个星期都得例行公事讲上几次。国人演讲长得像王妈妈的裹脚布,客气寒暄话起承转合,林语堂苦不堪言。一次,轮到林语堂讲时已是中午过半,与会者饥肠辘辘,又不得不装出饶有兴致的样子。他上台后说:“绅士的演讲应该像女士的裙子,越短越迷人!”说完就结束了发言。
林语堂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英文课的时候,开学第一天,上课钟打了好一会儿他还没有来,学生引颈翘首,望眼欲穿。林先生终于来了,而且夹了一个皮包。皮包里的东西装得鼓鼓的,快把皮包撑破了。学生们满以为林先生带了一包有关讲课的资料,兴许他是为找资料而弄得迟到了。谁知道,他登上讲台后,不慌不忙地打开皮包,只见里面竟是满满一包带壳的花生。
他将花生分送给学生享用,课堂变成了茶馆。但学生们并不敢真的吃,只是望着他,不知他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林先生开始讲课,操一口简洁流畅的英语。开宗明义,大讲其吃花生之道。他说:“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米愈有味道。”说到这里,他将话锋一转,说道:“花生米又叫长生果。诸君第一天上课,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以后我上课不点名,愿诸君吃了长生果,更有长性子,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三生有幸。”学生们哄堂大笑。林语堂微笑着招呼学生:“请吃!请吃!”教室里响起了剥花生壳的声音。林语堂宣布下课,夹起皮包飘然而去。此后,每逢林语堂讲课时,总是座无虚席。
林语堂痛恨上课点名,但他的学生却从不缺课,不像其他课,老师点名后,居然还有人乘机溜课。他上课时,教室里总是挤得满满的,座无虚席,甚至连别班别校的学生,也往往会赶来旁听。一则因为他的名气响,他编了《开明英文读本》和《开明英文文法》等,俨然是一位英语教学的权威专家。再则他的课讲得确实有水平,德国莱比锡大学毕业的语言学博士算是货真价实的。学生来不来,悉听尊便;上课讲什么,怎样讲,则悉听林语堂之便了。他从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上课用的课本也不固定,大多是从报章杂志上选来的,谓之《新闻文选》,生动有趣,实用易懂。他也不逐句讲解,而是挑几个似同而异的单词比较。比如他举中文的“笑”为例,引出英文的“大笑”、“微笑”、“假笑”、“痴笑”、“苦笑”等以作比较。学生触类旁通,受益无穷,大感兴趣。他的脑子里似乎也没有多少师道尊严,不像有的先生摆出一副俨然神圣的架势,装腔拿调,他则笑颜常开,笑语连篇。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从不正襟危坐,他说太累,他受不了。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讲着。在讲台上踱来踱去,有时就靠在讲台前讲。讲着讲着,一屁股就坐到了讲台上;有时也坐在椅子上讲,讲得兴浓,得意忘形,情不自禁,居然会像家居那样,将两只穿着皮鞋的脚中跷到讲台上。学生们先是大愣,后来也就习惯了。
林语堂还有一项绝招,就是以“相面打分”,他所教的英文课程,从来不举行考试,每当学期结束前,要评定学生成绩,他便坐在讲台上,拿出学生名册,一一唱名,被点到的学生,依次站起,他如相面先生一般,略向站起的学生,看了一看,便定下分数,他对着没有十分把握的学生,就请对方到讲台前,略为谈上几句,然后定分。
有人问他,怎么能凭外表来打分数呢?他说:“假如使我只在大学讲台演讲,一班五十几个学生,多半见面而不知名,小部分连面都不认得,到了学期终,叫我出十个考题给他们,而凭这十个考题,就定他们及格不及格,打死我也不做!”所以他反其道而行之,凭着他有超强的记忆力,让全班的学生,在几节课下来,自己便能直呼其名,然后他在课堂上,随时点指学生回答问题,因此,还未到学期结束之时,每位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程度,他心里早已有数,这就是他敢于“相面打分”的秘诀。
据当时上过林语堂课的学生们回忆说:“林教授(相面)打下的分数,其公正程度,远超过一般以笔试命题计分的方法,所以在同学们心中,无不佩服。”
林语堂一生和两个好友反目,这两个人,一个是鲁迅,另一个是美国作家赛珍珠。
林语堂和鲁迅因《语丝》而结识,并在在以笔战斗的峥嵘岁月中结下了深厚的情意。五卅惨案后,由于北京形势太坏,林语堂写的文章也没有报纸敢发,军人打扮的人还时不时地在家门口溜达一圈,美其名曰“保护”,其实就是监视。于是林语堂接受了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的邀请,到厦大任教。随后,林语堂将鲁迅也邀请到厦大。厦大靠理科起家,经费、校舍资源等各项政策都向理科倾斜。林语堂创办的国学院兴起后,分去近一半的研究经费,遭到理科部主任刘树杞的忌恨。他利用自己掌管财政之便,几次逼鲁迅搬家。最后一次,居然让鲁迅搬到了厦大的地下室。更过分的是,鲁迅的屋子里有两个灯泡,刘树杞说要节约电费,非得让人摘下一个。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子都翘起来了。但是为了林语堂,鲁迅留了下来。他说:“只怕我一走,玉堂要立即被攻击。所以有些彷徨。”
这样有着十年情谊的两个人,却最后分道扬镳。
1927年林语堂辞去外交部的官职来到,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他开始倡导“幽默”。而鲁迅看不起“幽默”,他依然把文学当作“匕首”和“投枪”,刺向敌人。因为想法的不同,他们渐行渐远。
分化从一件小事开始。鲁迅和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闹版税官司,由郁达夫作“和事佬”为二人调解。此后,李小峰在南云楼摆酒宴请鲁迅,林语堂夫妇也被邀请。林语堂爱说话,人际关系却极为糊涂。去之前廖翠凤反复提醒:“堂,待会少开口。”
张友松是鲁迅的学生,曾经请鲁迅和林语堂吃饭,说也要办一个书店,并以李小峰为诫,决不拖作者的工资,但鲁迅权衡之后没有答应。这话传到了李小峰的耳朵里,李小峰当时就很不痛快。后来,鲁迅要和他对簿公堂,李小峰本能地觉得是张友松在从中使坏,几次在背后攻击张友松。
鲁迅很忌讳这件事,听林语堂一说,疑心话中有话,讥讽自己受了张友松的挑拨,当即脸色发青,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喊:“我要声明!我要声明!”那时,鲁迅已有几分酒意,他一拍桌子,“玉堂,你这是什么话!我和北新的诉讼不关张友松的事!” 林语堂站起来辩解,“是你神经过敏,我没有那个意思!”
两人越说越上火,像一对雄鸡一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对了足足两分钟。郁达夫见形势不对,赶紧站出来。他一手按下鲁迅,一面拉着林语堂和廖翠凤赶紧离开。 筵席不欢而散。因此事,林语堂和鲁迅的友谊亮起了红灯。
不久,林语堂办起《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更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有一次《自由谈》的编辑黎烈文做东,为要去杭州“风雨茅庐”的郁达夫和王映霞饯行。林语堂和廖翠凤也参加了。饭后,大家不约而同地抽起烟来,一时间,烟雾缭绕。林语堂好烟,看着众人吞云吐雾的样子,林语堂兴致勃勃地问鲁迅:“周先生,你每天都抽几只烟?”
“大概很多吧,没有统计过。”
林语堂一脸兴奋,正准备接着问。
“你是不是在替《论语》找材料?”鲁迅的口气突然冷起来。
原来林语堂在最近的一期《论语》上发表了《我的戒烟》一文。鲁迅公开批评林语堂尽拿些吸烟、戒烟之类的生活细节做文章,是退回去了,今时今日之中国是不适合这种西洋式幽默的。
“我准备广播一下!”林语堂没有留意鲁迅口气的变化,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这其实很无聊,”鲁迅有些不快,很不客气地说:“每月要挤出两本幽默来,本身便是件不幽默的事,刊物又哪里办得好!”
听鲁迅这么一说,林语堂气得发昏,连辩解都忘了。旁人都停止了说话。闹哄哄的屋子里一下子静悄悄的,气氛紧张得可怕。这是林语堂和鲁迅的第二次误会。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专门营救被政治迫害的文化名流,争取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林语堂担任了宣传主任,鲁迅也是民盟的积极分子,两位语丝战友又并肩站在了一起。1933年,杨杏佛被暗杀。好友的故去让林语堂悲痛欲绝,但因为这件事他和鲁迅又产生了误会。
6月20日,举行杨杏佛的入殓仪式。林语堂正在被严密监控,出不得门。鲁迅去后没有见到语堂,很生气,“这种时候就看出人来了,林语堂就没有去,其实,他去送殓又有什么危险!” 事实上,据《申报》报道,林语堂参加的是7月2日杨杏佛的出殡下葬仪式,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去的。那一次,鲁迅没有去。
林语堂没有向鲁迅解释。然而,鲁迅对林语堂的印象就此大打折扣,两人的裂缝朝着不可避免的方向越拉越大。
1934年,林语堂和章克标意见不和,一气之下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谁也没有料到,这竟是林语堂和鲁迅友情的终点。
据当时另一知名文人陶亢德回忆,《人间世》创刊前,语堂请文坛好友来家里吃饭。客人来得差不多了,就差鲁迅。大家都知道语堂和鲁迅最近闹得不太愉快,有人好心提醒他,要不要催一催。林语堂摆摆手,很有把握地说,不必,他一定会来的。话音刚落,鲁迅就拖着胶皮鞋,嘀嘀嗒嗒地走进来了。
《人间世》走的是《论语》谈幽默的老路子,左盟早就看不惯林语堂提倡幽默的那一套,而后来又发生了周作人的自寿诗事件,于是野容(廖沫沙——写了《人间何世》,指着林语堂的鼻子骂了一通。自此,左翼联盟系统地开骂了。盟主鲁迅骂得最凶,攻击林语堂文学上的趣味主义和自由主义,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
其间,又发生了几件小事。
在一次饭桌上,几个广东籍作家兀自讲粤语,说得兴致盎然,其他人听不懂,想插嘴都插不上。林语堂故意讲一口流利的洋泾滨英语,表示是鸡同鸭讲,逗趣一番。没料到鲁迅厉声到:“你是什么东西!难道想用英语来压中国的同胞吗?”林语堂哑口无言。
鲁迅曾写信劝告语堂不要搞这些小品了,多翻点英文名著才是正途。林语堂回信,“等老了再说”。时过一年多,鲁迅给曹聚仁写信,提到了这件事:“这时我才悟到我的意见,在语堂看来是暮气。但我至今还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国有益,要他在中国存留,并非要他消灭。他能更急进,那当然很好,但我看是决不会的,我决不出难题给别人做,不过另外也无话可说了。”林语堂听说后,无奈地解释道:“亦近挑拨呢。我的原意是说,我的翻译工作要在老年才做。因为我中年时有意思把中文作品译成英文。……现在我说四十译中文,五十译英文,这是我工作时期的安排,哪有什么你老了,只能翻译的嘲笑意思呢?”
文学立场的泾渭分明,再加上一次又一次的误会,鲁迅不再把林语堂当朋友了。徐志摩在上海大观楼补摆婚宴,鲁迅来得晚,一看见林语堂夫妇在座,二话不说抬腿就走。而他的《天生蛮性》一文,只有三句话:辜鸿铭先生赞小脚;郑孝胥先生讲王道;林语堂先生谈性灵。(辜鸿铭是前清遗老,郑孝胥是伪满总理,把林语堂和他们相提并论,鲁迅的鄙夷之情可以想见。)
鲁迅与林语堂曾同住在上海北四川路横滨桥附近时,一次鲁迅不小心把烟头扔在了林语堂的帐门下,把林语堂的蚊帐烧掉了一角,林语堂心里十分不悦,厉声责怪了鲁迅。鲁迅觉得林语堂小题大做,因为一床蚊帐这么大火气,未免太伤人了,便还回敬说一床蚊帐不过五块钱,烧了又怎么样,两人就这样争吵了起来。
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两人再没有相见。
日,鲁迅因肺结核不治而亡。4天后,林语堂写下了这样的文字: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除夫人廖翠凤外,与林语堂交往时间最长、关系最为密切的女性,莫过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美国女作家赛珍珠了。二人的交往,有恩,有怨,有佳话,也有遗恨。
赛珍珠是在中国布道的美国牧师的女儿。她生于中国,后回到美国学习,但是从美国弗吉尼亚州——梅康女子学院毕业后,仍回到中国,在南京大学担任英语老师。赛珍珠致力于向西方世界介绍中国,想写一本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并涉及各方面的书。她知道自己对中国的了解还不透彻,理解还不深刻,想找一个合适的中国人来写。在与林语堂结识后,赛珍珠便选定林语堂成为这本书的撰稿人。
当时美国德出版商约翰黛公司的老板沃尔什对赛珍珠十分心仪,为了追求赛珍珠,她从美国一直追到中国,当他听到赛珍珠说起这个消息,也鼓励林语堂写这本书。
1934年,林语堂用英文写出了《吾国与吾民》。赛珍珠读完书稿,拍案叫绝,惊呼这是“伟大著作”!此时赛珍珠与R•沃尔什已经结婚,《吾国与吾民》由赛珍珠丈夫沃尔什的约翰黛公司出版了。
《吾国与吾民》一问世,就在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名列第一,当年9月至12月连印了七版。林语堂在美国读者中有了声望,赛珍珠夫妇认准了林语堂的学识和文笔合乎西方读者的口味,可以成为约翰黛公司的摇钱树。因此,他们决定邀请林语堂到美国去专事写作。
林语堂接受赛珍珠的邀请,卖掉了房屋和家具,带着妻子廖翠凤和三个孩子,带了二十箱中国古籍,来到美国。
林语堂到了美国,就住在赛珍珠夫妇的宾夕法尼亚州乡间别墅。两个家庭中西合璧,像是一个大家庭,经常在一起聚餐。林语堂的夫人廖翠凤与赛珍珠经常用汉语聊天,廖翠凤给她讲中国故事,为她朗诵《水浒传》,赛珍珠一边听,一边用笔译成英文。两家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关系十分亲密。
林语堂的二女儿亚娜(林太乙)上学时,美国同学常向她提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你为什么不裹小脚?”“你身后怎么不拖一条辫子?”“你吸鸦片吗?”“你吃鸽子白窠(指燕窝)吗?”“你不戴碗形的帽子(指瓜皮帽)吗?”等等。亚娜回家说给父母听,林语堂感到西方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偏见,他决定写一本书,以东方文明的悠闲哲学来批评美国高度工业机械化所造成人的异化,为西方文化人生价值取向的弊端寻找疗救的药方。
林语堂向赛珍珠谈了撰写新著的打算,赛珍珠夫妇建议他在《吾国与吾民》的基础上,将其第九章《生活的艺术》扩展而成一本书。林语堂欣然采纳,用了半年的时间,两易其稿,写成了《生活的艺术》。
1937年,《生活的艺术》由赛珍珠夫妇的约翰黛公司出版。这次引起的轰动比《吾国与吾民》更大,每月读书会作为12月份的特别推荐书,比《吾国与吾民》更加畅销,不断重印,多达40版以上;英、法、德、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国的18个版本也同样畅销。《生活的艺术》成为欧美各阶层男女老少的“枕边书”。
1938年,赛珍珠的反映中国生活的长篇小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激励起林语堂转向长篇小说创作。林语堂经过整整一年的奋斗,于日终于写出了70万字的长篇小说《京华烟云》,1939年仍由赛珍珠夫妇的约翰黛公司出版。《京华烟云》一出版就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仅抗战期间《京华烟云》在美国就销了25万部。林语堂接着仍写长篇小说,1941年的《风声鹤唳》,1953年的《朱门》,都是由约翰黛公司出版的。
林语堂在美国住了30年,用英文写了近30部书,由约翰黛公司出版的还有《啼笑皆非》(1943年版)、传记文学《苏东坡传》(1947年版)、《美国的智慧》(1950年版)、《寡妇妾歌妓》(1951年版)等。
林语堂和赛珍珠是不同国籍、不同性别的一对很好的文友,然而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毕竟不同,他们之间的矛盾终于爆发了。
林语堂从小梦想当发明家。30年代初期在上海时,林语堂经常翻阅英文版的《机械手册》,有时间就画打字机的结构草图,想发明一种最精巧、最完美的新式中文打字机。到了美国,仍不改初衷,四十多岁了,他还想上麻省工学院,深造理工。到抗战胜利后,他开始研制起中文打字机,并在1947年研制出一部每分钟能打50多个汉字、与英文打字机一样大小的打字机,这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中文打字机。他申请了专利,到处推广,但造价太高,不能投入批量生产。因此他投入的10万美元的成本就无法收回,连家庭的日常生活也无法维持。不得已,林语堂硬着头皮向赛珍珠告贷。他完全没有想到,将他引入美国、与他有十几年合作、有深厚交情的赛珍珠与往日判若两人,断然拒绝。
林语堂非常恼火,立即向赛珍珠清算版税,索取版权。按美国的出版法,出版商要向著作者支付百分之十的版税,而赛珍珠出版他的著作都是给的百分之五的版税。赛珍珠拒绝林语堂清算版税收回版权的要求,打电话给林语堂的二女儿林太乙说:“你的父亲是不是疯了!”
没有得到版税,林语堂请律师打官司,要与赛珍珠对簿公堂。经朋友调解,约翰黛公司才将其著作的版权归还给林语堂。
1954年10月,林语堂应邀去新加坡出任南洋大学校长,曾打电报向赛珍珠告知行期,赛珍珠不仅没有前来送行,连电报也没回。对于此,林语堂说了一句话;“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
1955年,林语堂写了《远景》一书,交由另一家出版社出版。从此,林语堂与赛珍珠的关系完全破裂。
林语堂的初恋是青梅竹马,一个叫“橄榄”的女孩。“橄榄”本名赖柏英,是山里的女子,她的母亲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初次见面,赖柏英的母亲按照传统辈份的观点,让她叫语堂“五舅”。林语堂那时候又小又瘦,个头和柏英差不多。小赖柏英不高兴了,撅起嘴来,坚决不肯叫。林语堂本想板起脸,装装“五舅”的大人样,可瞅见柏英委屈的模样,忍不住了,哈哈大笑。因为赖柏英的脸偏瘦,活脱脱一个刚成熟散着甜香的橄榄,林语堂便叫她“橄榄”。
儿时他们常在山间一起玩,林语堂曾用圣经上的一句话形容过赖柏英赤足的样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
但是由于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而赖柏英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所以他们分手了。
林语堂从未忘记他的初恋,而柏英赤着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语堂永不能割舍的“情结”,赞美赤足之美成了他的偏好。他专门写了篇《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在圣约翰大学上学时,林语堂和厦门的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交好。也由此认识了他心仪的第二位女子,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讨袁战争失败后,一度逃往菲律宾。回国后,陈天恩大兴实业,创办了造纸厂、电力厂、汽车公司等,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陈家笃信基督教,陈天恩还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
林语堂对陈锦端一见钟情,而陈锦端也心仪林语堂,二人很快坠入爱河。放暑假时,二人各自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语堂一刻也离不开心上人,几次三番跑到厦门,说是要探望希佐兄弟,其实就是为了看看锦端。在学校,陈锦端总是和他有说有笑,回家后,她却躲进房间,怎么也不肯出来。林语堂还以为少女怀春,多半是羞于见人的,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经验丰富的陈天恩早就看出来,语堂不是来看陈氏兄弟的,而是要追求他的长女。他想起别人说过的荒唐布道,好像就是林语堂。陈天恩那时已经为锦端物色了一个名门大户的子弟,就要谈成了。他认为林语堂虽然聪明,但不虔诚地信仰基督教,家庭出身也不好,他的宝贝女儿可不能托付给这种人。陈天恩对陈锦端表明态度,最后迫使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另一方面,陈天恩把语堂叫过来,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旧时林语堂后来的夫人廖翠凤)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
林语堂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大姐林瑞珠知道事情的原委后大骂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大姐的话把林语堂从梦幻中拉到了现实。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陈锦端一直占据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语堂女儿林太乙回忆: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的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80岁的林语堂口述《八十自述》,草草提了几句:“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林语堂每次画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
林语堂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到晚年,林语堂晚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语堂又问起了陈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他的妻子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陈天恩 “棒打鸳鸯”后为了安抚年轻气傲的林语堂,他安排了语堂和邻居廖悦发家的会面。廖家也是大富之家,虽然比不上陈天恩,可在厦门也有自己的钱庄和房产。廖悦发是个十分传统的旧式家长,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廖家的女儿从小就要干活,烹饪、洗衣裳、缝纫等都是家常的功课。廖悦发说,这是为了将来到丈夫家能好好过日子。他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可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廖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是惟一的出路。
林语堂不能拂了陈天恩的面子,于是到了廖家。林语堂并没有见到廖翠凤,因为根据规矩,他们不能相见,只能躲在屏风后面观察他。由于林语堂与廖翠凤的二哥交好,所以林语堂的大名,廖翠凤早就听说过了。她觉得语堂是年轻俊朗,说起话来神采飞扬,一副“舍我其谁”的豪气。二哥又对她说,语堂是个有大好前途的人,嫁给他,一定会幸福的。
林语堂的大姐瑞珠曾经和翠凤同过学,她对父母说,翠凤虽然是在大家庭长大的,可一点娇纵之气都没有,是个朴实端庄的好姑娘;长得也很有福相,高高的鼻梁,圆润的脸庞,人中很长,肯定会成为极其贤惠的妻子。林至诚夫妇听了,也很高兴。他们劝语堂,“娶妻求贤”,才能好好过日子。林语堂没了陈锦端,觉得天都快塌了,父母的决定他没有意见,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了。
而廖悦发一向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要不要娘家养着,嫁给谁都没什么关系。订婚前,廖翠凤的母亲跑到她的房间。母亲担心女儿,苦口婆心地说,语堂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可是他是牧师的儿子,家里穷,这可是“呷饭的人家嫁给呷糜的人家”,你要想好了!最后一句是厦门俗语,意思是说吃饭的人家嫁给吃粥的人家,会受穷的。廖翠凤有自己的想法:自家还算殷实,可父亲对母亲有哪点好了,这和受穷不是一样难熬吗?她斩钉截铁地对母亲说:“没有钱不要紧!”
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就这样订婚了。
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之前,他的父亲林至诚很是高兴,因为林语堂娶了个钱庄家的女儿,还要到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留洋。林父常捋着胡子,笑眯眯的,逢人就说:要大顶的花轿,新娘子是胖胖的哟!不知哪个好事之徒把这话传到了廖翠凤的耳朵里,气得她立刻吃了好几片泻药减肥。
结婚当日,当着众宾客的面,林语堂拿出婚书,对新婚的妻子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举座哗然。这纸婚书果然没有用到。林语堂和廖翠凤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造就了一段半个多世纪的金玉良缘。
林语堂是读书人,有着读书人的多愁善感,有时情绪激动,见残月感怀,见落花伤心。廖翠凤对除林语堂以外的一切艺术家都抱着钱庄女儿的怀疑。邋遢的画家、长发的诗人、街头卖唱的流浪艺人,她一概觉得是精神病的同义语。两人到雅典卫城参观。庄严肃穆的古城墙,深蓝幽静的爱琴海,林语堂对人类的巧夺天工和大自然的奇妙高唱颂歌,而廖翠凤捶捶酸疼的小腿,不屑一顾地说:“我才不要住在这里!买一块肥皂还要下山,多不方便!”语堂哑然失笑。
林语堂对此有感而发:“才华过人的诗人和一个平实精明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之时,往往是显得富有智慧的不是那个诗人丈夫,而是那个平实精明的妻子。”
林语堂讨厌一切形式上的束缚,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廖翠凤每次出门却非得打扮齐整,胸针、手表、耳环,连衣服边脚的皱褶也得熨贴,一个端庄而有教养的太太所需的东西,她都一丝不苟地完成。她还要求林语堂这样做。她常常盯着林语堂看,林语堂不等她开口,就学她的口吻说:“堂呀,你有眼屎,你的鼻孔毛要剪了,你的牙齿给香烟熏黑了,要多用牙膏刷刷,你今天下午要去理发了……”廖翠凤不仅不生气,反而得意地说:“我有什么不对?面子是要顾的嘛。”林语堂从这样的对话中发掘了无限的乐趣。
廖翠凤以中国传统女性的温良恭俭容纳了语堂所有的放肆和不安分。林语堂的自由天性也只有在这样的妻子面前才能舒展。他还是像坂仔那个调皮的山乡孩子,时时出怪主意,作弄老实的廖翠凤。林语堂把烟斗藏起来,叫着,凤,我的烟斗不见了!廖翠凤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说,堂啊,慢慢找,别着急。翠凤满屋子地找,林语堂则燃起烟斗,欣赏妻子忙乱的神情。
有女儿后,林语堂就随着女儿管廖翠凤叫“妈”。他从书房出来,总是像小孩子般地问:“妈在哪里?”有时腻烦廖翠凤的管教,林语堂也会说:“我以为我早就小学毕业了。”廖翠凤不说话,笑眯眯地看着林语堂,林语堂就乖乖地做廖翠凤交代的事。
林太乙(林语堂次女)儿时的日记里有这样一段对话:廖:语堂,你的头发要剪了。林:不!还好哩。我从未见过有人像我这样的整洁。廖:但是太长了。你去照镜子看。林:现在你看?并不长。我是太整洁不像作家了。廖:语堂,你应自己明白头发是太长了。林:但是我刚在两星期前剪过发。我不去,除非自己觉到太长了。我已43岁。廖:43岁是43岁,但你的头发是太长了。林:我要使我的头发像先生的一样长,但不像他一样的用头发油,不需天天去梳它。廖:请你听我的话。你明晚要去演讲。我见你有这样长的头发站在讲台上,我要觉得惭愧的。林:假使让听众见到林语堂的头发这样的整洁,我也要觉到惭愧的。廖:穿上大衣吧。第84街上有一所理发店。很近的。林:我知道。但我不要给他们做生意。
(第二天)廖:你到理发店去吗?林:不,我要预备演讲。廖:不,请你吃过中饭去吧。廖:那末在下午散步的时候去吧。林:请你不要烦,我不是你的儿子。廖:但你也许是的。林:我不是。廖:现在,语堂,不要生气。去吧。林:为了避免淘气,我就去吧。廖:啊,是的,你应当去。不要忘记叫他们洗洗头。那是太脏了。还告诉他们剪去半寸长。林:对的,香!廖:谢谢你。
还有一次,廖翠凤说,她的一个朋友生了“两个双胞胎”。语堂是攻语言学的,立刻发现这句话有语病。他纠正翠凤:“你不应该说‘两个’双胞胎。双胞胎就意思两个。”
   “当然,双胞胎就是两个,有什么错?”
   “你可以说一对双胞胎。”
   “一对不是两个是什么?”
   林语堂无话可说。
廖女士最忌讳别人说她胖,最喜欢人家赞美她又尖又挺直的鼻子;所以林语堂每逢太太不开心的时候,就去捏她的鼻子,太太自然就会笑起来了。
廖翠凤是家中的总司令,她管理家政,指挥所有人的行动。不爱做家务的林语堂也必须负责饭后的洗碗碟工作。不过,林语堂每次洗碗都是大阵势,打碎碗碟的声浪不绝于耳。廖翠凤算算账,发现让林语堂洗碗实在不合算,就免了他的任务。林语堂高兴地去捏廖翠凤的鼻子。廖翠凤也笑起来,她向来自信她的鼻子又尖又挺直,最喜欢人家赞美。可看见林语堂那么高兴,廖翠凤又不禁怀疑,语堂是不是故意打碎的?
廖翠凤喜欢谈论家事,回忆过去,林语堂就坐在椅子上,点燃烟斗,不出任何声音,静静地听翠凤的唠叨。他笑称:“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廖翠凤带着语堂去算命,算命的人说她是吉人天相,命中有贵人,凡事能逢凶化吉。翠凤很高兴,不无得意地对林语堂说:“你这些年来顺顺利利的,也许就是因为我带来的福气呢。”
两人的争执都像相声一样有趣。“你为什么不能好好教书?不要管闲事了!”她厉声说。
“骂人是保持学者自身尊严,不骂人时才是真正丢尽了学者的人格,”他答道,“凡是有独立思想,有诚意私见的人,都免不了要涉及骂人”。
   “你在‘邋遢讲’!”她骂道。这句厦门话,意思是胡言乱语。
   (后来)
   “堂啊,你还在邋遢讲,来睡觉吧。”
   “我邋遢讲可以赚钱呀。”
   “你这本书可以赚多少钱?”
   “不知道。你要多少?”
   “多少都要。”
当时的文化名人大多抛弃了旧家庭的发妻,另找了时髦的知识女性。林语堂成名以后,廖翠凤担心他也会喜新厌旧。语堂安慰她:“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他很讨厌矫揉造作、故作娇弱的女性。有一次看见当时的红明星林黛,林语堂很不喜欢。他说:“东方美丽的标准是板面、无胸、无臀、无趾的动物——一个无曲线的神偶,我要拿她来做木工的神尺。”
林语堂和一般懂得体贴太太的丈夫一样,对女人爱穿着打扮的方面,表现得毫不吝啬;他知道太太讲究穿鞋,每次经过鞋店,总是鼓励太太进去选购,自己则带着孩子打发时间。
林语堂曾经说过:“只有苦中作乐的回忆,才是最甜蜜的回忆。”他们即使穷得没有钱去看一场电影,也可以去图书馆借回一叠书,俩人守住一盏灯相对夜读,其乐不改。所以大师亦说,穷并不等于“苦”,他从来没有“苦”的感觉;世俗所谓的“贫穷夫妻百事哀”的逻辑,完全被他推翻了。
有杂志采访他们,问多年婚姻的秘诀,夫妻俩抢着说,只有两个字,“给”和“受”,只是给予,不在乎得到,才能是完满的婚姻。廖翠凤实在地总结了几条:“不要在朋友的面前诉说自己丈夫的不是;不要养成当面骂丈夫的坏习惯;不要自己以为聪明;不要平时说大话,临到困难时又袖手旁观。”林语堂则饱含深情地说:“婚姻生活,如渡大海,风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的人去过同一种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心灵上。等到你失败了,而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而她还相信你,那时她是真正美的。你看她教养督责儿女,看到她的牺牲、温柔、谅解、操持、忍耐,那时,你要称她为安琪儿,是可以的。”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在语堂的授意下,亲朋好友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林语堂送给翠凤一个手镯,他说,是为了表彰她这么多年来坚定不移守护着家,以及多次的自我牺牲。廖翠凤想起结婚伊始,林语堂撕婚书时的坚决,百感交集。手镯上刻着若艾利(James Whitcomb Riley)那首著名的《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1935年6月,赛珍珠在上海为《吾国与吾民》作序,她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个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
1936年5月,斯诺请鲁迅写出中国当代最好的杂文家五名,鲁当即写下林语堂的姓名,而且写在自己前面。
林语堂的小说是用英文写的(据说小说他只能用英文写)。赵毅堂在《林语堂与诺贝尔奖》一文中指出:“应当说,林的中文好到无法翻成英文,他的英文也好到无法翻译成中文”。
林语堂一生曾三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他的《生活的艺术》在美国重印40次,并被译成英、法、意、荷等国文字,成为欧美各阶层的“枕上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文艺界女流氓是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