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莫琳视觉与雷克斯是什么意思

雷克斯:我的自闭症盲儿和我们的音乐_百度百科
雷克斯:我的自闭症盲儿和我们的音乐
双目失明且患自闭症的儿子雷克斯两岁时还不会走路,不会说话,不能吃固体食物,每天陷在黑暗之中。凯思琳这位意志坚强的女子也险些神经崩溃……这痛苦和挣扎究竟为何?为什么这弱小无辜的孩子患有如此严重的残疾?他怎么才能跟周围的世界联系在一起?两岁生日时,雷克斯得到一架电子琴,这永远改变了他和妈妈的生活。雷克斯在小小键盘上敲击,音符渐渐流淌出来,他由此解开了自己封闭世界的大门。而这只是很多奇迹的开始。雷克斯被称为独开一窍的天才。哥伦比亚广播公司《60分钟》为他录制了两辑电视节目,一档名为《音乐天才》的英国电视片也以他为主人公。这是一一位母亲讲述的故事,她的儿子把超凡的音乐天赋当做与生活连接的桥梁,挣脱失明与自闭的枷锁。他的音乐和他欢乐的天性感动了世界上很多人。作者简介
雷克斯:我的自闭症盲儿和我们的音乐内容简介
双目失明且患自闭症的儿子雷克斯两岁时还不会走路,不会说话,不能吃固体食物,每天陷在黑暗之中。凯思琳这位意志坚强的女子也险些神经崩溃……这痛苦和挣扎究竟为何?为什么这弱小无辜的孩子患有如此严重的残疾?他怎么才能跟周围的世界联系在一起?
两岁生日时,雷克斯得到一架电子琴,这永远改变了他和妈妈的生活。
雷克斯在小小键盘上敲击,音符渐渐流淌出来,他由此解开了自己封闭世界的大门。而这只是很多奇迹的开始。
雷克斯被称为独开一窍的天才。哥伦比亚广播公司《60分钟》为他录制了两辑电视节目,一档名为《音乐天才》的英国电视片也以他为主人公。
这是一一位母亲讲述的故事,她的儿子把超凡的音乐天赋当做与生活连接的桥梁,挣脱失明与自闭的枷锁。他的音乐和他欢乐的天性感动了世界上很多人。作者简介
凯思琳·路易斯在加利福尼亚州纯朴的欧佳谷小镇长大。斯坦福大学毕业后在巴黎生活了十二年,做过时装模特,后投身金融业。回国后结婚。儿子雷克斯出生后,她全身心投入到对儿子的爱与责任中。婚姻破裂让她更加投入。她拼尽全力为雷克斯在公共教育体系中争取利益,她了解到,这个体系中缺乏视力残障教育专家,尤其缺乏了解自闭症的专家。对儿子的热爱,以及帮助跟儿子一样的孩子及家长的渴望,让她重回校园,获得视力残障教育专家资格。
凯思琳现居马里布市,她把一部分时间用在视力专家的工作上,同时作为单身母亲养育着儿子,此外跟儿子一起去世界各地旅行,选择性地参加一些演讲或钢琴演奏活动,让大家共享他们生命的奇迹。
雷克斯:我的自闭症盲儿和我们的音乐目录
第一章 开端
第二章 进入黑暗
第三章 完全颠倒的世界
第四章 会议
第五章 寻求理解
第六章 奇迹
第七章 涟漪效应
第八章 真实的世界
第九章 独开一窍的天才
第十章 脱节的体系
第十一章 个性化的教育计划
第十二章 余波
第十三章 用音乐说话
第十四章 音乐之外
企业信用信息雷克斯(《奥拉星》中角色)_百度百科
?《奥拉星》中角色
(《奥拉星》中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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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拉星(阿雷→雷克→雷克斯)是1.4日更新的活动稀有亚比哦。外型是蓝发戴红头巾的战士。
雷克斯简介
百田奥拉星雷克斯
雷克斯亚比分布
参加活动“地盘争夺赛”可以得到奥拉星雷克斯。[1]
雷克斯亚比练级
1. 刷野生亚比 单人或组队去打高等级野生亚比(尽量挑克制的去刷),能够获得的很多经验值。
2. 多亚比pk练级 自己开一个小号,带满6只亚比与大号PK,或者找好友一起对刷。小号亚比只选属性招数,炫目,中毒之类的最好不要,死后吃40的体力糖。
3. 时空隧道练级 挑战高层数的时空隧道,最好找克制系的,这样打起来比较快些。我们进入时空隧道后,在第几层离开,重进的时候,点击继续挑战,就会回到刚才那一层了。火系亚比建议在12层刷、木系亚比建议在11层刷、其它的根据需要选择层数。
4. 幻影冰宫刷半沙斗士 选择&困难模式&进入幻影冰宫,冰宫里面的半沙斗士都会自爆,只要你的亚比不被炸死,就可以了,双倍时间开双倍蓝宝石是11000经验。
5. 恐龙馆刷经验 简单等级:32000左右 普通等级:53000左右 传奇等级:64000左右
通常刷完学习力到60级就可以打了,个人推荐组个高手去打,这样可以快很多哦,以上方法,在双倍经验时间、使用双倍经验器、有蓝宝石经验加成的情况下,效果更佳。[2]
雷克斯种族值
推荐性格:固执,开朗
学习力:攻击,速度
推荐配招:元素庇护+浮光掠影+斗气威锋+狂暴怒击[3]
.奥拉星_百田网.[引用日期]
.奥拉星_百田网.[引用日期]
.奥拉星_百田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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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欧洲首席畅销小说,上市一年,仅英美德三国累计销量1,000,000册!!感动36国,同名电影拍摄中
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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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1、哈罗德与信】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礼拜二寄到的。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修建过的草坪。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的可升降晾衣架,一小片绿被邻居的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莫琳大声叫道,压过了吸尘器的声音,“信!”  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一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了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  莫琳一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哈罗德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体态匀称的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给你的,”莫琳说。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一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都盯着那信封,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信似的。信封是粉色的。“是贝里克郡的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可能弄错了吧?”  “我觉得不是。邮戳总不会盖错吧。”她从面包架上拿起一片吐司――莫琳喜欢吃放凉以后又松又脆的吐司。  哈罗德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神秘的信封。不是浴室套装常用的那种粉色,也不是配套毛巾和马桶垫圈的粉色,它们常常过于明艳,让哈罗德有种浑身不自在的感觉。这个信封的粉色娇嫩而柔软,就像土耳其软糖一样。信封上的字是用圆珠笔写的,一个个潦草而笨拙的字挤在一起,仿佛是哪个孩子在慌忙中匆匆写下的。“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H&弗莱先生收”。他认不出这是谁的字迹。  “谁啊?”莫琳边说边递过一把拆信刀。他把刀子插进信封,一下划开。“小心点。”莫琳提醒道。  哈罗德把信拿出来,感觉到莫琳一直盯着他。他扶一扶老花镜。信是打印的,地址是一个他从没听过的地方:圣伯纳丁临终关怀疗养院。“亲爱的哈罗德:这封信也许会让你小吃一惊。”他的目光一下跳到信的末尾。  “谁啊?”莫琳又一次问道。  “天啊!是奎妮&轩尼斯。”  莫琳挑起一小块黄油,在土司上抹匀。“奎妮什么?”  “她在酿酒厂做过。好多年前了。你不记得了吗?”  莫琳耸耸肩。“我记来做什么。干嘛要记住那么多年前的人。递一下果酱好吗?”  “她是财务部的。做得可好了。”  “那是橘子酱,哈罗德。果酱是红色的。拿之前用眼睛看一下,这样你就不会老拿错东西了。”  哈罗德静静把她要的瓶子递给她,又读起信来。果然写得流畅又整洁,和信封上的鬼画符一点都不像。他一时间笑了,忆起奎妮总是这样子的,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她还记得你呢,向你问好。”  莫琳抿抿嘴。“收音机有个小伙子说法国人想打我们面包的主意。法国的不够分了,他们就来这儿把我们的都买光。那人说我们到夏天就可能供不应求了。”她停了一下。“哈罗德,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哈罗德一言不发。突然他站起来,嘴微微张着,脸色苍白。到他终于能说出话来,声音却微弱而遥远。“她……得了癌症。她是写信来告别的。”他还想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只好到处摸索着,终于猛地从裤袋里抽出一条手帕,重重一擤鼻子,“我……唔。天啊。”眼里渐渐盈了泪。  一片安静。或许过了几分钟。莫琳咽一下口水,打破了沉默。“我真抱歉,”她说。  他轻轻点头,想抬起头来给她一点回应,却没有力气。  “今天天气不错,”她又说,“不如把露台的椅子搬出来坐坐?”但他只是静静坐在那里,动也不动。莫琳默默把脏盘子收拾好,回到厅里。不一会儿吸尘器又轰轰地响起来。  哈罗德感觉有点喘不过气来。好像哪怕动一下四肢,甚至只是牵动一丝肌肉,他努力压抑着的复杂情绪都会喷薄而出。怎么这样就过了二十年,连一个字都没有写过给奎妮?她的形象渐渐浮现在眼前,一个娇小的黑发女人,多年前曾和他一起工作过。她应该有……几岁了?六十?还得了癌症,在贝里克郡等最后时刻的来临。真不可思议,他想。全世界那么多地方,偏偏是在贝里克――虽然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么北的地方。他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却无法挣脱,获得自由。他把奎妮的信装进口袋,轻轻按了两下,确认放稳妥了,才站起来。  莫琳轻轻掩上戴维的房门,站了一会儿,感受他的气息。她轻轻拉开每晚亲自关上的蓝色窗帘,看垂到窗台的帘子边缘有没有沾上灰尘;然后细细擦拭他在银色相框里的剑桥留影,还有旁边的黑白婴儿照。房间每天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因为她在等戴维回来。谁也不知道他哪一天会突然出现。在她心里,有一部分会永远这么等着。男人不会明白身为人母是什么感觉,那种因为爱得太深而带来的痛,即使孩子已经离开也不会消散。她又想到楼下的哈罗德,还有那封粉色的信,心想要是能和戴维聊聊就好了。她悄悄离开了戴维的房间,就像进去时一样,然后开始整理床单。  哈罗德&弗莱从梳妆台抽屉翻出几页信纸和莫琳的圆珠笔。该对一个罹患癌症即将离世的女人说些什么?他很想告诉她自己有多遗憾,但 “深表同情”几个字感觉怎么都不对,就像不幸的事情真的已经发生了才从店里买张卡似的,而且也太正式了,显得他其实并不那么在乎。他试着下笔:“亲爱的轩尼斯小姐:真诚希望你的身体早日康复”,停下来想想,太拘谨了,况且也已经不太可能发生,于是把纸揉成一团丢掉,重新开始。他从来都不太会表达自己。这个消息给他带来的震撼太大了,实在很难用语言去形容;就算他有这个能力,向一个二十年没联系的昔日好友倾诉这些,好像也不太恰当。如果换过来是他病了,奎妮一定会知道该怎么做。要是他对自己也那么有信心就好了。  “哈罗德?”莫琳吓了他一跳。他以为她还在楼上擦擦洗洗,或者和戴维说话。她把金盏花拿了出来。  “我在给奎妮回信。”  “回信?”她总是爱重复他的话。  “对。你要不要也署个名?”  “不用了吧。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写信怪怪的。”  不要再为措辞患得患失了,简简单单把心里的话写出来就好。“亲爱的奎妮:谢谢你的来信。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很抱歉。你的(划掉)祝好,哈罗德(弗莱)”。有点无力,但也只能写成这样了。他迅速装好信,封上信封,把圣伯纳丁临终关怀院的地址抄上去。“我去一趟邮局,很快回来。”  已经过了十一点。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莫琳喜欢他把衣服挂在那里,打开门,一股温暖、微咸的空气扑面而来,他刚抬起脚,妻子就叫住了他。  “会去很久吗?”  “到街尾就回来。”  她依然抬头看着他,用她那双墨绿色的眼睛,纤细的下巴微微抬起。他真希望自己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好,但偏偏事与愿违;至少没有什么话能改变目前这种状况。他渴望能像旧时那样触碰她,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好好歇息一下。但现在太迟了。“待会儿见,莫琳。”他小心地把门关上,以免发出太大响声。  福斯桥路位于金斯布里奇的一座小山上,是房地产经纪口中居高临下的好地段,有绵延的乡村景观可供欣赏,只是家家户户的花园都颤巍巍地向低处的马路倾斜,园里的植物都保命似的紧紧缠绕着竹栅栏。哈罗德大步走下颇有点陡的水泥街道,速度有点快了,但他留意到有五朵新开的蒲公英。也许下午他还会把那张《西部大赶集》翻出来听听呢。那就了不起了。  住在隔壁的雷克斯看到他,朝他挥挥手走过来,在篱笆边停下。雷克斯并不高,头和脚都小小的,中间挺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时不时让哈罗德担心如果不小心跌倒的话,他会像个水桶一样骨碌碌滚到山下,停都停不下来。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六个月前去世了,大约就在哈罗德退休那阵子。自此以后雷克斯就老爱向别人诉说生活有多艰难,一开口就没完没了。“至少你可以听一听呀,”莫琳说。只是哈罗德弄不清她的这个“你”到底是泛泛地指所有人,还是就针对他一个。  “出来逛逛?”雷克斯问。  哈罗德试着摆出一副“我现在没时间”的样子,半开玩笑地说,“嘿,老朋友,有没有什么要寄的?”  “没人会写信给我。伊丽莎白走了以后,信箱里就只剩传单了。”  雷克斯凝视着半空,哈罗德马上意识到这段对话在往某个方向发展了。他抬眼撇一下天,几缕云飘在高远的空中。“天气真好。”  “是啊,”雷克斯应道。一阵沉默。他重重叹一口气,“伊丽莎白最喜欢阳光了。”又静了下来。  “今天很适合除草啊,老友。”  “是啊。哈罗德,你会把割下来的草制成肥料,还是盖在植物上护根?”  “护根的话会黏在鞋底,莫琳可不喜欢我把杂草带进屋里。”哈罗德低头看看脚上的帆船鞋,奇怪为什么人们根本没有出海的打算,却还要穿着它们。“嗯,我该走了。得在中午邮差收信前赶过去。”他挥挥手中的信封,转身走开了。  有生以来第一次,哈罗德为比预期中早看见邮筒感到失望。他还特地绕了点路,但邮筒已经在那里了,在福斯桥路的转角等着他。哈罗德将给奎妮的信举到投信口,又停了下来,回头看向走来的路。  座座独立的房子刷成黄色、蓝色、橙红色,都被岁月洗刷得有点斑驳了。有些房子还保留着五十年代的尖顶,一根根装饰用的梁木围成半个太阳的形状;有几栋盖了镀着石板的小阁楼;还有一间完全按照瑞士风格的小木屋做了改装。哈罗德和莫琳四十五年前刚结婚就搬到这里来了,光是房子的订金就花光了哈罗德所有的积蓄,连买窗帘和家具的钱都没有了。他们比较内敛,这些年来邻居们来来去去,只有哈罗德和莫琳一直留在这里。家门前曾经有过一小片蔬菜田,还有个别致的小池塘;一到夏天莫琳就会亲手制作印度风味的酸辣酱,戴维还在池里养过小金鱼。屋子后面曾经有个棚舍,里面挂着各种园艺工具,还有一卷卷麻线、绳索,总弥漫着一股肥料的味道。但这一切早就已成过去。就连戴维的学校――就在他的小房间旁边――都已经铲平,变成了五十间红色、蓝色、黄色的经适房,房前的街灯也改成了乔治王朝时代的风格。但这二十年里,哈罗德又做了些什么呢?  他想到了写给奎妮的信,为那几行软弱无力的字感到羞愧。他想像自己回到家里,听着莫琳叫戴维的声音;除了奎妮即将在贝里克郡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生活一成不变。哈罗德突然间不能自持,信明明已经放到黑幽幽的投信口,却怎么也投不进去――他没法松手。  虽然身边没有什么人,他突然大声说了一句,“反正今天天气这么好。”既然没有别的事可做,他大可以逛一逛,走到下一个邮筒再说。趁自己还没有改变主意,他拐过了福斯桥路的路口。  这样冲动可不像哈罗德,他自己也知道。自退休后,日子一天天过去,几乎每天都是一样的,只有裤头更紧了,头发掉得更多了。他睡得很差,有时整晚都睡不着。当另一个邮筒又比想象中更早出现在视线里时,他再次停下;仿佛一件什么事情开始了,虽然他还不知道是什么,但自己已经在做了,而且停不下来。细密的汗珠在他额头上沁出,血管因着期待而不安分地跳动。如果他走到福尔街那个邮局的话,信肯定要第二天才能寄出了。  哈罗德继续沿着新住宅区走下去,温暖的阳光覆在他脑后、肩上。经过窗户的时候往里瞥一眼,有时是空的,有时恰好有人,一旦对上他们的眼神,哈罗德就有一种必须赶紧离开的感觉。有时他也会看到意料之外的东西,比如一座瓷像,一个花瓶,甚至一个大号,都是人们用来阻隔外界污染、保护自己内心柔软的物件。他试着想象人们经过福斯桥路13号时对莫琳和他的生活会有什么感觉,突然意识到他们不会了解到太多,因为家里装着窗帘呢。他往码头方向走去,大腿上的肌肉开始一抽一抽。  潮退了,几艘小船错落在坑坑洼洼的黑色河泥上,懒洋洋地,已经褪了色。哈罗德蹒跚着走到一张空着的长凳旁坐下,打开了奎妮的信。  她还记得。过了这么多年,她还记得。而他却一成不变,任岁月蹉跎,好像她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他没有试着阻止她,也没有追上去,甚至没有道一声再见。又有眼泪盈上他的眼眶,模糊了天空与眼前马路的界限。迷茫中好像出现了一个年轻母亲和她孩子的剪影,他们手中握着雪糕筒,像举着火炬一样。她抱起孩子,放到椅子另一头。  “天气真好,”哈罗德努力让自己听起来不像一个正在哭的老人。她没有抬头,也没有附和,只是弯腰把孩子手上正在融化的雪糕舔了一下,不让雪糕滴下来。男孩看着他的母亲,两人离得那么近,动也不动,仿佛两人已经融为一体。  哈罗德努力回忆自己有没有试过和戴维在码头边吃雪糕。应该是有的,虽然他无法成功在脑海中搜寻出这一段回忆。他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完,把信寄出去。  午休的上班族在古溪旅馆外面拿着啤酒嬉笑,哈罗德几乎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爬上福尔街陡峭的上坡路时,他脑子里全是刚才那个母亲,她全心全意沉浸在自己和孩子的世界里,忽略了其他所有人。他突然意识到一直以来都是莫琳把两人的近况告诉戴维,是莫琳在所有信件、卡片的结尾处替他署下“爸爸”两个字,甚至连他老父亲去的疗养院也是莫琳找的。接着一个问题出现了――当哈罗德站在斑马线前按下行人按钮时――如果一直是她在做哈罗德该做的事,那么――  “我是谁?”  他就这样走过了邮局,连停都没有停下。  ……
  乔伊斯&蕾秋,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目前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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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过去发现没有注意过的美景 鼹鼠的土豆&&&&&日这本书的主角是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这么&&&&&日在谈论这本书之前,我想说,第一,这本小说挺好看,能够一下午穷追不舍看完的书,算得上引人入胜了。
第二,先确立这一点,因为这是全书的背景色:
“看似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我们身上没有主角光环,不是灾难中最后一个活过来的人,也不是第一个挂掉的倒霉蛋,但注定逃不掉。”
当然,也大可不必深感绝望。这注定要让我们一败涂地的世界,还是很广大的,在被命运捕获之前,我们毕竟有很多风景优美的地方可供闲逛,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上一做。
――――――――正文的分割线―――――――...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湄&&&&&日哈罗德?弗莱,六十岁,不起眼的老头,现代社会意义下的loser,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西南的德文郡。大半辈子的生活惯性已经像厚厚的铁皮盔甲一样罩住了他,他在任何事情上听从妻子的意见,不引起任何人注意,他当然以为自己会就着六十年修建的生活轨道毫无悬念甚至加速地滑过余生。
那封震惊他的信――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得了癌症――在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周二早晨到来。“四月中旬...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才是最主要的。 夏奈君&&&&&日韩国电影《Like A Virgin》里,“吴东九”从小把麦当娜当成偶像,渴望变性,没有任何一个人理解他。他的母亲尽管也不理解他,却还是对自己的儿子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美不美都是次要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才是最主要的。”
了解真正的我,哪怕就这么一次!――这句话恐怕不单是“吴东九”的心声,对于时下许多年轻人来说同样适用。蜗居、朝九晚五、挤地铁回家、没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睡眠永远不足、空虚又不被了解,这一些都是现代都市人的通病吧?人们习惯伪装,也习惯看别人伪装,因...《一个人的朝圣》――出走,为了遇见另一个自己 某先生&&&&&日作者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是有二十年资历的资深广播剧本剧作家,《一个人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虽然只是她的首部小说,但是在二十多年剧本创作的洗下,本书格外地具有画面感。
如果用最短的一句话来描述本书,我应该会选择“英国的阿甘”或“老人的阿甘”,但相信书商绝对不太敢用“老人阿甘”来包装这本书,毕竟在以青壮年为阅体主要群体的小说市场上,老人话题可说是票房毒药,没有人喜欢衰老,甚至多数青壮年连想都不愿意思考一下老年问题。
如果《...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 yoyomygirl&&&&&日一本不错的通俗小说,但目之所及的书评都是“救赎”,“伟大”之类的形容词,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如此评论这本书的人,跟书中那些奉哈罗德为“朝圣者”而不明真相的人有什么两样?
从出发到抵达,哈罗德实际上并未搞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在我看来,他只是遵从了自己的一时冲动(虽然那冲动来得并非毫无缘由)。没有什么需要救赎,他没有做错什么,相反,他想补偿的,是那些未做过的事。
小说的开头,已经是一个人生命的暮年。一切都已固化,淡漠的夫妻关系,乏味的生活,日复一日麻木在巨大...走啊走,看到内心壮阔的美景 Shirleysays&&&&&日文/夏丽柠
《西游记》里唐僧师徒四人踏上西天取经的路程,我觉得那是神仙才能做到的事情;《摩托日记》里切.格瓦拉和朋友两度漫游南美五国的旅程,我觉得至少得有辆摩托车或是能拦到过路车才行; 《一个人的朝圣》里哈罗德用87天走了627公里,我发现这趟旅程只要能走路就能完成!可是,就像生产一瓶可乐,除了水、糖和二氧化碳,还要添加一滴神秘主剂。我相信哈罗德一定拥有除了执着行走以外的力量才能完成了这场一个人的奥德赛。在阅读之前,我对本书的内容充满好奇。
哈罗德60岁,...在我们还能爱的年纪,为什么不去? 李小丢&&&&&日走路,也许是我们出生之后最早学会的技能之一,比说话还要早,路的起点是妈妈的双手,而路的终点是爸爸的怀抱。“对,就这样慢慢走过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对了,就这样。”对那时的你我来说,行走,是一件多么简单而又多么愉快的事情,我们的起点和终点是那么的明确,我们的亲人一直在我们身边为我们鼓劲儿,为我们小小的成功而欢呼雀跃。就算跌倒了也不要紧,我们知道不会有人为此责备我们,我们始终被爱包围着。
那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的一切都不一样了呢?我们长大了,像...一个人跳舞 小米=qdmimi&&&&&日童话是什么?童话就是一个人突然出走,奔向远方,并且到达了看上去永远不可能到的地方。成人童话是什么?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个人已经退休了。
如此看来,《一个人的朝圣》这本成人童话凭什么能够入围布克文学奖?女儿指着封面上走向大路远方的老人背影问我在看什么,刚把它读完的我心想这太简单了,一个老头儿收到一封信然后他出发后来他到了……结果张口结舌,书中的细节如潮水般扑面而来。所谓童话,所谓治愈系作品,走到细致,就是把它包裹满生活的血肉,成为读者和评论者都愿意接受的那个面貌...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店长K&&&&&日
我是个无神论者。多年前当别人问到我的信仰时,我是这么回答的。慢慢我才了解到,信仰不仅停留在宗教层面,它可以是对任何一样东西的信念,是坚持的动力、是行为的准绳,是抚慰人心的力量。
信念可以带来奇迹吗?我总是不敢相信,根深蒂固的“消极预测”阻碍我抱有希望,理智让我不敢相信。与其失望,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有所期待。
看扉页上的介绍,我在心里构造了一个略微佝偻着背的老人,一个饱经风霜的平凡人,生活的苦痛并没有让他多一丝特别。得知老友奎妮病重的哈罗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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