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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了一样迷恋他:电影《蓝宇》以及网络小说《北京故事》(转)_蓝宇小说-牛bb文章网
疯了一样迷恋他:电影《蓝宇》以及网络小说《北京故事》(转) 蓝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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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小说和电影真的是很不同的2种媒介。小说需要经过大脑才能到达读者的心里,而电影只通过眼睛却几乎不经过大脑就可到达观者心里。事实证明,电影不宜表现复杂而深邃的理性内容,而更适合感性故事。一首歌或1个眼神的特写可能会比1大段独白更有杀伤力。例如那首黄品源的《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经过蓝宇的嘴唱出来后,就成为了诠释两人彼此一切一切心意,甚至是两人命运走向最浓缩的语言。声画组合的魅力能在一瞬间俘虏观众的心。在原著中,捍东和蓝宇间复杂纠结而又及其微妙的心理,分分和和的经历,在精简、浓缩、提取之后展现在银幕上,竟会变得这么柔和而具有美感。原著中粗砺简单的语言和露骨的情色描写经过关锦鹏这双很会拿捏的“有经验”的手,在镜头前变得温婉细腻而具有风情,整体提升了原作的格调。由于观影时间的局限性,故事的讲述会有一定跳跃性,不能像原著一样娓娓道来所有台前幕后故事。但即使如此,依然要把那种原著中的甚至要比原著更感人的情感全盘倾倒给观众,于是《蓝宇》电影的难度远在原网络小说之上。而且要洗掉原作中难登大雅之堂的描写,提炼出能打动人的纯爱也是需要功力的。想到前年的《王的男人》,突然想揶揄略显粗鄙的《北京故事》,觉得把它改名叫作《陈老板的男人》也未尝不可啊哈哈。绕开表达方式上的差异,在内容主题的气质上,原著和电影还是有较大变化的。我觉得最大的改变在于蓝宇性格的塑造上,及两人关系背景环境的删节上。《北京故事》里的蓝宇是更坚强、更淡定、也更复杂……不像电影里刘烨那样稚嫩单纯女气更重。在被挑选出拍成电影的段落中,捍东因为结婚而与蓝宇分手的一段最能体现2种表达方式的区别。刘烨背对着胡军哭得隐忍但还是像个绝望的女人,小说里的蓝宇却冰雪聪明先知先觉,一句话道破捍东前面种种低级的铺垫,冷静淡定而有尊严地离开。小说里的分手方式是更真实的,但因为真实来自于时间的点滴积累,想要水到渠成地到得到这种无声却令人极心碎的分手方式的效果,便需要更多之前细腻前戏来1步1步导入。这不是最适合的办法。电影要在有限的物理时间内创造出无限的生理时间和心理时间。于是,可以看到,在分手一场戏中他们的对话每一句都肩负重任、意味深长。刘烨那句褪下裤子的气话更是神来之笔,在关键时刻跳出来提醒人们两人关系建立的基础,和两人由于物质身份上的差距而难以逾越的鸿沟。刘烨的确是最适合诠释蓝宇的演员,原著中蓝宇眼中那种让捍东迷得无可救药的忧郁在刘烨的双眸中得到了几乎完美的再现。就冲着这双眼睛,金马影帝也是跑不了的囊中之物了。可以想象,如果在明清时候,蓝宇这样的人大有成为绝世名伶可能。他的眼泪在观众因为太压抑而想让它流出来的时候决堤,是多么受待见的事啊。切不可在此时玩儿克制了。银幕上压抑太久的情绪若不及时疏通会把观众憋出怨念来,从而完全丧失对故事本身的兴趣。此时,人物非理性的崩溃或暴走或转念或放纵才是他们想看的。于是,现实中不可能的事在电影中发生了,现实中发生过的事在电影中被逆转了。于是,电影就造梦了。就像刘烨默默流下的泪、他抱着捍东的嚎啕大哭,两人在六?四晚上及多年后在蓝宇家的拥抱、捍东面对蓝宇尸体的崩溃,都是必须的。但是,在这里的暴走或崩溃或转念或放纵并不仅仅是为了释放压抑,更不是为了造梦,而是跟这种特殊题材的本身质地有关(后面再说)。说到胡军,原著中的捍东比电影里给人的感觉用情更深。其实原因很简单,小说是“捍东”以第一人称写的,自然少不了对自己内心的解读,读者自然一目了然。而到了电影里,没那么多机会让胡军自己表明心意,这一切深意只能由情节和胡军那双眼睛来担负了。也许他没拿到影帝还真不能怪他。《北京故事》里有1个很有爱的段落没有被拍出来,就是捍东到学校找蓝宇发现他高烧急送医院彻夜守护的段落。估计内容是太狗血太恶俗,内容上又显得比较单薄,所以只能通过胡军在分手戏中一句“发烧就得去医院”隐约透漏出一点背景,便匆匆带过。还有一段很能表现真实状况的段落没被拍出来,就是林静平偷偷给蓝宇工作的地方发传真揭发他妓男身份的事。少了这一段,便对交待蓝宇的成长及性格变化产生重大的影响了。电影中既没有涉及到陈捍东的高干子弟身份和来自他家庭的种种压力,也没有涉及蓝宇身边环境的非议和他残缺的家庭。连林静平这么重要的人物都是三四场戏匆匆带过不再提起。不知是关锦鹏“偏心”男人戏,还是导演有意要维持这个爱情故事的纯粹性,要于无形中助长这2个男人间张力的发挥。不过对比原著和电影可以证明,关锦鹏还是1个比较“纯”的导演,《蓝宇》也并不是宣传中反复出现的什么“尺度大胆”“裸戏”啥啥的……相比起《北京故事》完全由由欲望入手的赤裸裸的色情,《蓝宇》已经尽最大可能消减了对肉体的展现,而尽可能转向对人物灵魂的挖掘,刻画二人精神层面的相互依赖。既然剧本写了两人的关系本身就建立在肮脏的桃色交易基础上,所谓的“裸戏”必然是不能草草交待了事的。可是单单在2个人身上做文章又能挖掘多少深度呢?无非是爱,很爱,不能阻挡的爱。这样的话又能比那简陋的《北京故事》增加多少内涵上的艺术性呢?对比起《不羁的天空》或《断背山》这样的同类影片,《蓝宇》还是显得过于感性,有些单薄。在现实中,蓝宇与捍东的这种没有任何伦理道德甚至是法律保护、极易受到外界阻断的感情,会有多少变数,绝不可能像电影里甚至是原著中展现的一样简单。虽然《北京故事》已经在尽力还原1种真实,但鉴于它过于粗鄙的语言和十分一般的心理刻画,可以想见即使在小说中其实也大大削减了现实中的复杂性。陈捍东在电影中多次重复那句“2个人太熟了,反而不好意思再玩儿了,也就是到了要分的时候”,作为自我理性相对存在的标志,制衡着感性冲动可能带来的失重。从《北京故事》的脉络中可以清楚地发现,基本上2个人感情向前发展的每一节都是在非理性控制下发生。“绝望的爱才是最深沉的”。正因为它的无法控制,才显得如此无奈而绝望,才显得如此深沉而纯粹。由于电影的至幻性,它正好是非理性最好的布道士。于是电影理所当然成为这类题材最理想的表达方式,进而形成1种独特电影种类:酷儿电影。因此我才说观众看到的非理性情节并不仅仅是编剧技巧或导演的刻意安排,而也是故事材质本身的特有属性。《北京故事》是在故事中的“蓝宇”死后写成的。在专属于电影《蓝宇》的段落中,我最欣赏的并不是2个人间的任何一场戏,而是在蓝宇死后,捍东开车走过当年的车祸现场的片尾段落。心里空落落的捍东在行驶中看到窗外,在施工挡板断断续续的遮掩下,连路对面的景物也显得跳跃而不真实,仿佛失去一切活力和色彩。此时的回忆竟是如此无力。这是电影胜于原著的地方,它使故事在感情的沸点戛然而止,只留下美好的回忆给人们,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虽说回忆就代表着已经失去,但故事的惯性,却在这段沉寂中带着观众走得更远,至此已经完全摆脱了故事开始时与金钱和欲望伴生的一切物质成分,将这份本可以栽赃为肮脏丑陋混杂铜臭的情感彻底平反。关于结尾,不管是原著还是电影都逃避了1个时间话题。蓝宇死得真的是太恰如其分了,在他和捍东的感情经过那么多坎坷,经过了“正”“反”“融合”3个阶段,在最美妙的第三阶段倏地撒手人寰。从而不仅避免了两人余下漫长生命可能带来的所有令人不悦的不确定性,而且更是直接把他们的感情升华到超越生死的境界。原著作者能遇到这样的“巧事”,某种程度上说,其实也是1种幸事。不要天长地久,只要刻骨铭心,足矣。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总结起来,捍东与蓝宇在一起的原因,就像是服下掺有吗啡的布洛芬。不服下则痛不欲生,服下后却在不知觉中已然成瘾。再想戒断,难上加难。欢迎您转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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