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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期间的列国调停
日 14:31 来源:《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
作者:刘薇 张振民
内容摘要:甲午战争期间,英、俄、美等几乎都参与了“调停”活动。它们应清廷或朝鲜之请,斡旋于中日之间或奔走于它们相互之中。《马关条约》正是日本侵略者同美、英、俄等“调停者”合作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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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午战争期间,主要帝国主义国家几乎都参与了“调停”活动。它们应清廷或朝鲜之请,斡旋于中日之间或奔走于它们相互之中。它们于战前“调停”“撤兵”;战中“调停”讲和;战后“调停”“还辽”。表面上是为了维护朝鲜的“独立”和中国不受侵犯,实际上则是为了各自的利益,是对中朝两国的外交干涉和利益的出卖。  一  1894年,朝鲜东学党事件发生后,清政府应朝鲜政府之请派兵镇压,日本侵略者以“保护”使馆和侨民为名也出兵朝鲜。东学党事件基本结束,日本又以协助朝鲜“改革内政”、实现朝鲜的“独立自主”为名,拒不撤兵。当中日双方进行“撤兵”交涉时,英、俄、美、意等国先后应中朝两国之请以“撤兵”为内容,“调停”于中日之间,其中以俄、英两国为最。  日,李鸿章接到日本政府对朝改革案后,深信:如果俄国出面“调停”,中日冲突便可避免。于是,乘俄国公使喀西尼回国路过天津之机,便与其协商有关“调停”事宜。6月22日,喀西尼致电俄国外交大臣称:“李鸿章要求我国出面调停,防止与日本发生不可避免的冲突。”[①]俄国政府当即命令驻日公使希特罗渥于6月25日,求见日本政府外务大臣陆奥宗光,以试探口吻问道:“今暴动(指东学党起义)虽已平定,但日本政府关于朝鲜事件提出之三条议案,并无撤兵之意。”而且“清政府宣言无论如何不能干预朝鲜内政,但日本政府不容清政府之意见,当清政府撤兵时,日本尚宣称不肯撤兵”,不知日本的用意何在?陆奥回答说:日本为“维护朝鲜独立之地位”并“钳制清国之奢望”而出兵,如“日本政府就朝鲜将来之和平秩序未得某种保证而轻易撤兵,不仅对朝鲜,而且对日本亦为下策。”[②]当日,陆奥命令日本驻俄公使西德二郎向俄国政府表明如下态度:“日本政府认为,不实行下列方法之一者,不撤兵:(1)日本与清协同,永远保持朝鲜之独立,以改革该国现状之目的,决定调查其方策;(2)若清国政府对参预如上事业而有绝对异议时,清国对于日本国欲完成此事业之企图,不论直接间接须以毫无干涉之尝试相约。”[③]然而,清政府在事实上早已拒绝了日本政府的上述要求,对此,日本政府是十分清楚的,日本之所以再次向俄提出,只是为俄国的“调停”设下障碍。  俄国政府为了明确在朝鲜问题上的立场,于6月29日通过日本驻俄国公使西德二郎表示:俄国政府惟恐日军长驻朝鲜,导致日清两国的激烈冲突,并将引入其他各国,所以忠告日本应与清军共同撤兵。6月30日,俄国驻日公使希特罗渥将俄国政府致日本的公文面交陆奥表明:“朝鲜政府以该国内乱业已平定之意,公开告知驻该国之各国使臣,并就清日军撤回一事,请求该使臣等予以援助。本官奉君主皇帝陛下政府之命,劝告日本帝国政府容纳朝鲜之请求,并忠告日本对于清政府同时撤回在韩之兵所设障碍一事,负有重大责任。”[④]陆奥立即与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商议,决定不听俄国劝告,拒不撤兵,并即夜急电驻俄国公使西德二郎,令其先以个人名义答复俄国政府,其要点是:(1)韩国之骚乱尚未全部平定;(2)骚乱之起因尚未解除,且数日前骚乱之再起可资证明。故俄国对于此点不得不谓误解;(3)日本于朝鲜之目的,除“亲善和平外,并无他意。”[⑤]即日本决不遵从俄国的意图。7月2日,陆奥以公文答复俄国公使于6月30日公文所提的内容,大意是:朝鲜向各国使臣公布该国内乱已经平定,但据帝国政府所接报告“不仅酿成内乱之原因尚未芟除,而且,使日本至不得已而派兵镇压之变乱亦未绝迹。”[⑥]所以,“帝国政府派军队于该国,实属对现在形势不得已之举,决无侵略疆土之意,”并称:“帝国政府对俄国政府与日本两国政府间现存之信义及友谊,对此保证充分信赖”,[⑦]日本政府以外交词令婉言拒绝了俄国政府的劝告。  7月7日,李鸿章自喀西尼处得知日本政府拒绝俄国的上述劝告后,再次乞求俄国政府设法调处,并以为“俄必有办法”。[⑧]俄国的办法是调停上的转向和劝告的暂停。这从7月10日喀西尼转告李鸿章的俄国复电内容可略知一二。复电大意谓:“倭韩事,明系倭无理,俄只能以友谊力劝倭撤兵,再与华会商善后,但未使用兵力强勒倭人。至于朝鲜内政应革与否,俄亦不愿与闻。”李鸿章对此甚为恼火,当即指问喀西尼说:原来“俄廷要勒令倭撤兵再议;如倭不听,尚有第二层办法,是前后语意不符。”[⑨]到7月16日,俄国的这种“办法”就更加明确,竟然向清政府表示:“前此劝倭,彼谓须贼平及善后事确有担保,方可撤兵,经电政府请示,奉电命劝倭将此事与华妥商,倭云,华自拒绝我请后,但约撤兵,别无他议,此时无可再商等语。我劝既无益,须由贵政府另筹良策。”[⑩]俄国的“调停”已到由清政府自想办法的程度,看来俄国在日本面前似乎一筹莫展,无能为力了。其实,俄国之所以希望清政府“另筹良策”,是“大为满足”于日本政府于7月13日向俄国政府所发出的“对于朝鲜无侵略之意”,以及当朝鲜“内乱消灭,完全恢复平稳状态,无祸乱再发之虞时,则当速由该国撤退其军队”的诺言。[(11)]俄国政府认为日本政府的这一保证,暂时符合俄国的目前利益,所以主张“中日两国政府速开协议,早结和平之局”,而暂时撤回要求日本立即与清国同时撤兵的劝告,表示一时之沉默。但在上述俄国政府希望日本政府与清政府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通告里,又强调指出:俄国政府“不能旁观朝鲜之事变,今日之事全出于希望预防中日两国之纠葛。”[(12)]似乎暗示,如果日本政府超出所保证的范围之外而与俄国的利益相抵触时,俄国是不能坐视不管的。事件的发展正说明了俄国的这种意图。  7月9日,日本驻中国公使小村至总理衙门提出阁议照会案,竟然指责清政府“力排我之提议,并专促我退兵,……此非贵国政府之不友好者何也?”并威胁清政府说:“时局既已如此,将来由此产生之事变,非帝国政府之责。”[(13)]7月21日日本驻朝鲜公使大鸟意然要求朝鲜政府驱逐清军,限20日予以答复,如到期不答复,将强迫朝鲜政府进行“内政改革”。迹象表明,日本已决心按既定方针以武力迫使朝鲜政府实行“内政改革”;以兵力驱逐在朝鲜的清军。日本此举,显然违背了7月13日对俄国的诺言。于是,俄国政府于7月21日,向日本政府提起注意:“日本现对于朝鲜所要求之让与果系何种?且不论让与如何,苟违犯朝鲜国以独立政府与列国所缔结之条约时,俄国政府决不能认为有效。为避将来不必要之纠纷计,兹由友谊上再告日本政府。”[(14)]7月24日,再次向日本表示:日本“对清之动作恰如挑战之过于强傲;对于朝鲜之独立国荣誉之极大侮蔑。”希望“维持朝鲜现状。”[(15)]  自中日两国关于撤兵问题交涉以来,英国最关注的是朝鲜局势同它在远东的利害关系。英国在远东,尤其是在中国享有巨大的商业利益,唯恐中日矛盾发展至兵戈相见时危害其在华利益,所以,力主避免战争,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以维持远东形势的稳定。早在6月8日清兵到达牙山,11日陆奥向日本驻外国各公使及领事发出出兵朝鲜通知的第二天,日本驻英国公使青木就英国政府动态致电陆奥,称:“英国政府希望将来关于朝鲜国问题,日清两国不做出不利于英国之决定”,“东方两大国避免战争,诚为英国政府所望。”[(16)]6月14日,英国外务大臣召见青木,告以“英国政府有日本军队久驻朝鲜恐生纠葛之畏。”[(17)]与此同时,驻清英国公使也“认为日本兵遣韩实为下策,且不必要。该公使唯恐俄国之举动,一再担心日清间纠葛之发生,于是忠告李鸿章为避免纠葛应加充分注意,并望日本政府同样关注”。[(18)]  英国政府在劝告日本同时,也向清政府提出类似劝告。当驻清英国公使欧格讷得知俄国已出面调停时,害怕俄国插足威胁英国在远东的利益,便立即向总理衙门王大臣提出中日两国应迅速进行和平协商以避免最后冲突的劝告。但是,由于当时总理衙门深信李鸿章与俄国公使的协议可望成功,所以,并不想依赖英国。但到了6月末,日本政府决定以武力迫使朝鲜政府实行“内政改革”;以武力驱逐在朝鲜的清军,中日关系日趋紧张时,总理衙门又暂时听取了英国的劝告,准备与日本会谈。一方面,陆奥通过驻日本英国临时代办通知驻清英公使:“(1)若清国以基于日本提案第二项之提案要求与日本会谈,日本政府对会谈无异议;(2)若清国不引起朝鲜独立问题,日本国政府可不提及;(3)日本国于朝鲜,凡有关政治及通商上事项与清享有同样之特权。”[(19)并转告清政府;另一方面,英国政府又直接劝告“清国对日清两国,以共同担保不侵犯朝鲜国土,改革朝鲜内政为基础之会谈应表示和衷之意。”[(20)]7月3日,清政府向驻清英国公使答以:“若不设有损清国尊严的规定,清国可在此基础上欣然会谈。”与此同时,英国外务大臣又劝告日本在会谈时“最紧要之事,莫如不谈朝鲜之独立而确保朝鲜国土之完整,”为了“取得实权,绝不应有名义上争夺有关清国主权之要求。”所谓清国的主权即:“清国之于朝鲜最恋慕其地位、主权及贡礼”。[(21)]英外务大臣秘令驻日代理公使巴泽特密告日本政府:“清国莫如比此等更为实际之重要事项,”清政府对此是“不易让步”的,所以英国政府“热诚劝告日本,望其不以上述数点作为谈判第一步之条件”。  英国驻清国公使欧格讷按英国政府的意图,周旋于总理衙门与日本驻清公使小村寿太郎之间。7月9日,小村往总理衙门会商,总理衙门仍然坚持两国撤兵后,再研究朝鲜问题。因此,两国会谈停止,英国“调停”失败。但英国政府为了自身利益,竟于7月19日提出由清政府与日本分割占领朝鲜的方案,即:“日本占领南部;清国占领北部;京城互不占领而保存之。”[(22)]然后再从长计议。此时,日本政府已决定以武力威逼朝鲜政府进行所谓内政改革,而且,陆奥接到该方案时,正值大鸟公使下令日军包围朝鲜王宫之际,所以对上述方案表示拒绝。  英国两次调停失败后,仍寻找机会以实现其目的。当7月16日俄国政府向清政府表示:“我劝既无益,须由贵政府另筹良策:清政府对俄国政府如此虎头蛇尾,颇感失望时,欧格讷不失时机,竟派人与李鸿章密商,由李出面劝告清政府,再靠英国公使为之调停。于是,英国驻东京临时代理公使巴泽特再次向陆奥提出:如日本政府愿意中日两国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中国希望重新协商。本来,日本已决定用武力迫使朝鲜“改革内政”,并驱逐清军,已无再与清政府商谈之意。但为了外交礼节,陆奥不得不与英使应酬一番。大意谓:今日日本政府,既然以独力着手改革朝鲜内政,已不能以前次与中国会商的条约为条件。即使中国政府赞同日本提案,日本政府也不能同意。而且今日本大臣的提议,如果五日内不作确答,日本不再应接。陆奥明知这个条件是清政府所不能接受的,只不过使英国的调停自然中止罢了。对于日本的上述要求,清政府不予答复是理所当然,但英国政府却不肯容忍。7月21日,英国外务大臣抗议日本政府所提要求:“其与早已向清政府通知之基础相矛盾,且远出其范围之外,现今日本政府业已单独着手,而拒绝清政府插手一事,实视《天津条约》精神于度外者。据此,如因日本政府固执此政策而引起战争〈对此结果日本政府责无旁贷。”[(23)]日本政府对英国的抗议,于22日作如下答复:今日日本政府所要求者,作为谈判基础,日本政府明言不能采用,并与已通知清国政府的基础不相矛盾,又并非远出于其范围之外。因为,此次清国关于下列诸点提议与前述基础绝非同一精神:(1)单纯劝告朝鲜国王改革毫无补益。因朝鲜国当权的党派不易动摇,即使阳者清国与日本共同从事改革的劝告,而阴者朝鲜国王将排斥此种改革;(2)清国使臣于朝鲜享有特权,故得以滥用其权力酿大害于日本的利益。因此,日本国使臣于韩廷也应享受同等待遇;(3)最初由于清国拒绝同日本协同的措施,使日本政府不得已而单独向朝鲜政府提议,如果清政府不承认朝鲜政府已听从我之提议,日本政府不能立即返回最初的地位。陆奥表示:最初清国政府如果容许日本的提议,或不排斥驻清英国公使因斡旋而对该政府的提议,事态不致如此严重。所以英国政府所谓将因此次纠葛所产生的后果归责于日本政府,日本政府绝对不能承当。[(24)]三日后,甲午战争爆发,英国的战前调停中止。  二  日,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后,随着战争进程的发展,列国“调停”的中心也逐渐转向中日讲和及讲和条件。  中日开战初期,当清政府再次请求英国出面调停时,英国外务大臣立即电令驻俄、法、德、美等国公使,向各驻在国建议联合“调停”,条件是:(1)各国担保朝鲜独立,(2)由中国偿还日本军费。对此案,俄、法表示同意,美、德表示拒绝。10月8日,英国驻日本公使奉本国政府训令,以上述条件询问日本政府可否就此结束战争?由于日本连战连捷并不满足于英国所提条件,所以陆奥针对英国提案草拟三个方案。甲案:(1)使中国确认朝鲜之独立,且割旅顺口、大连湾于日本,以为不干涉朝内政的永久担保;(2)使中国偿还日本军费;(3)中国以与欧洲各国所缔结的条约为基础与日本缔结新条约;至以上条约实行时止,中国予日本政府充分担保。乙案:(1)各国担保朝鲜独立;(2)中国割台湾全岛予日本;其他各款与甲案同。丙案:日本政府言明以如何条件承诺战争息止之前,须先知中国政府的意向如何?出于策略,陆奥按丙案精神,于10月23日,答复英国政府,声称“帝国政府认为,于现阶段之战争中,事变发展尚未取得一定进展以肯定谈判会达到令人满意之结果。因而,目前根据何种条约结束战争问题,帝国政府保留自己之观点。”[(25)]以拖延之词拒绝了英国政府的提案。  帝国主义列强联合“调停”失败后,俄国对中日两国的态度表现出不偏不倚,而实际上“得鹬蚌两获之利,则欲尝熊掌或鱼之味,惟待其时机而已。”[(26)]11月30日,日本驻俄国公使西德二郎走访俄国外交大臣吉尔斯,问及:“如战争现在继续而无结局时,俄国以如何之问题而协同行动者?”吉尔斯回答“俄国政府并不立即行动,然而,至必要之场合,如战争之结局已晓,为诸国之利益并能否被侵害之自卫而互相协助。”即:“只是两国间开始和谈后全胜者要求条件已表明;各国利害关系亦明确,始可发出上述干涉可否之议论。”[(27)]12月12日,俄国驻日本公使访问陆奥,转告俄国外交大臣的电训内容:“俄国政府对日本国以迅速结束战争为目的,提出日本国最初所约定的限于不损害朝鲜国之独立,可不干涉之“并表示”俄国政府对日本占领台湾一事,必不持异议。”[(28)]  1895年1月,俄国召开了讨论远东问题的特别会。会上曾提出:“假使日本的要求相当温和,我们仍应采取以前的不干涉政策;假使其要求触犯我们的主要利益,则我们不能置之不理,必须见机行事。”[(29)]这是俄国对远东事务的基本态度。  美国在甲午战争爆发后完全和日本站在一起,表面上宣布严守“中立”,实际上把希望全部寄托在日本的胜利,企图乘日本胜利之机,从中得利。10月末,日本侵略军向辽东半岛大举进犯,清政府曾请求美国驻清公使田贝出面调停。田贝立即拍电美国政府,建议总统勿失这个“调停”良机。于是,美国政府决定单独操纵和谈。  11月6日,美国国务卿召开日本驻美国公使栗野慎一郎提出:“大总统欲知,如大总统愿为日清两国间友谊上之调停者,日本政府对此可有异议否?”并告以“因美国同情于日本国,本无妨碍日本国战胜之意。”[(30)]  日本政府经内阁会议决定,接受美国的“调停”要求,并希望清政府的提议尽量经由美国公使。  清军在辽东战役中的惨败,迫使清政府的求和活动随日美的意图而转移。11月22日,驻北京美国公使田贝致驻东京美国公使电称:“中国将直接讲和谈判之事委托本使,讲和条件为承认朝鲜之独立及赔偿军费二件”,并要求驻日美国公使“将此旨递达日本国外务大臣。”[(31)]这是清政府首次直接向日本提出的讲和条件,由于日本侵略者在军事上的步步得逞,竟于11月27日向清政府发出备忘录,声称:中国政府经北京及东京美国代表者所提出之讲和条件,日本政府不能承诺。以现在之情况而论,中国政府尚未有同意于满足讲和基础之诚意。若中国诚实希望和睦,任命具有正当资格之全权委员,则日本政府当于两国全权委员会合后,宣告日本政府之罢战条件。”[(32)]清政府为确知日本的罢战条件,于11月30日又经美国驻东京公使电询陆奥:“日本政府不明言以何种条件为讲和基础,中国政府难推知日本政府意见之所在,故为商议讲和,中国碍难任命使节,特此通告日本政府,为使中国容易处理此事,仍望日本政府提出两国将来应议问题的概要。”[(33)]日本政府坚持清政府先派确有全权的代表参加谈判,然后日本再提出讲和条件;清政府则主张日本政府先提条件,然后再派代表。当双方相持不下之际,美国政府则完全站在日本方面。12月1日美国国务卿就所谓谋求和平举行谈判的方法劝告驻该国清公使。当清公使提出:“日本政府关于和平谈判不表示其要求条件,故我方亦不能如何?”时,美国国务卿则强调:“贵政府对驻北京合众国公使及本官已数次要求和平之斡旋,但此次要求和平者为日清之何方?日本政府并非和平手段之提出者。唯清国为和平之要求者。贵政府任命特派大使赴日本国商谈乃当然之事。”不然,如果再求助于他国则“徒失时机。”[(34)]与此同时,陆奥又通过美国驻北京公使将类似内容告知清政府:“中国政府似尚未决定有讲和之必要,此次要求罢战者系中国并非日本,故日本只得重复前电云,非具有正当资格之全权委员相会合,不能宣告讲和条件。”并以威胁口吻恫吓清政府:“若中国政府对此不能满足,则此次之商议即可中止。”[(35)]美国的“劝告”,日本的威胁,使清政府于12月6日向美国国务卿表示:“同意美国政府的劝告,近日可任命特派大使。”[(36)]12日,经驻清美国公使田贝致电驻日美公使谭恩向日本政府正式声明:“日本政府拒绝中国前电所提议,此中国政府所以为遗憾者。中国政府兹依日本政府之意见,任命全权委员与日本全权委员会合,商议讲和。”[(37)]几经周折,清政府终于听从了美国的“劝告”,屈服于日本侵略者,陷入日美早已为其设下的圈套。  从上述英、俄、美等帝国主义国家所进行的“调停”活动的目的、内容和手段来看,它们都是出于侵略的意图,乘中国之危,利用中日矛盾,施展阴谋诡计,强迫清政府就范,以实现一己之私利。英俄的战前“撤兵”调停,不仅没能促使清政府关于撤兵主张的实现,反而助长了日本侵略者以武力强迫朝鲜“改革内政”,驱逐清兵于朝鲜,并进而进攻中国的侵略气焰,其结果加速了中日战争的爆发,英俄尤其美国的战中讲和调停,不仅未能使战争进程和讲和条件向有利于中国方面发展,反而使清政府的求和愿望完全受日本政府的侵略企图所制约。《马关条约》正是日本侵略者同美、英、俄等“调停者”合作的产物。  注释:  ①(14)(26)(29)(31)(32)(33)(35)(37)《中日战争》(七)229、148、166、304、168、169页。  ② ③ ④ ⑤ ⑥ ⑦:《日本外交文书》第二十七卷,第二册,274、278、284、285、289页。  ⑧ ⑨ ⑩:《中日战争》(二)590、594、619页。  (11)(12)(13)《日本外交文书》第二十七卷,第二册,301、302、248页。  (15)(16)(17)(18)(19)(20)(21)(22)(23)(24)《日本外交文书》第二十七卷,第二册,316、268、269、271、290、291、307、309、313、322页。  (25)(27)(28)(30)(34)(36)《日本外交文书》第二十七卷,第三册,485、519、489、514、4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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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建“金学”巴比塔――域外《金瓶梅》研究的学术理路与发展走向葛永海内容提要 《金瓶梅》研究是国际汉学关注的热点领域之一。早在18世纪,《金瓶梅》即在域外广泛传播。经过几个世纪的研究,已取得了丰硕成果。域外《金瓶梅》研究大致可分草创、发展、繁荣、持续四个时期,在文献、文本和文化三大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成果,已形成自身的学术理路与研究特色,同时,由于文化隔阂与交流阻碍也造成一些疏漏与缺失。本文对域外《金瓶梅》研究史加以系统检视,论其成败得失,同时展望其发展走向。
在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史上,《金瓶梅》显然是一部可以与《红楼梦》相颉颃的文学巨著,与“红学”相呼应,《金瓶梅》的研究也被称为“金学”。随着海内外“金学”的蓬勃发展,其思想、艺术等诸方面的价值愈来愈得到全面的认识和公正的评价。美国学者海托华在《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中的地位》中认为:“中国的《金瓶梅》与《红楼梦》二书,描写范围之广、情节之复杂、人物刻画之细致入微,均可与西方最伟大的小说相媲美。”①另一位美国学者罗夫也指出:“《金瓶梅》和左拉及易卜生的作品同样地是艺术巨匠手中的艺术品。”②
早在18世纪,域外即有学者译介《金瓶梅》,在几个世纪的传播与研究中,《金瓶梅》逐渐成为世界共同的珍贵文学遗产。时至今日,《金瓶梅》已拥有英、法、德、意、拉丁、瑞典、芬兰、俄、匈牙利、捷、南斯拉夫、日、朝、越、蒙等多种语言译本,并在域外拥有一批执著而成就突出的研究者。进入新时期以来,中国内地已连续举办了五届国际《金瓶梅》学术研讨会,汇集了诸多海外学人进行金学研讨,有力推动了域外“金学”的发展③。本文旨在对域外“金学”进行学术史的检视与探讨,分析其成就与缺失,并展望其发展走向。
一、域外金学发展历程
纵观域外对《金瓶梅》的译介和研究,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第一阶段为草创期:18世纪至19世纪。
《金瓶梅》的外文译介始于18世纪。早在日本江户末期,著名通俗作家曲亭马琴()就根据日本读者的需要将《金瓶梅》加以改编,书名《新编金瓶梅》。而西方将《金瓶梅》片段文字译出的最早译者是法国著名汉学家巴赞(A. P. L. Bazin),巴赞的法文译本题作《武松与金莲的故事》(Histoire de Wou-Sonqet de Kin-Lien),收入1853年法国巴黎出版的《现代中国》(Chine moderne)一书,内容为《金瓶梅》的第一回。其后,1879年乔治?加布伦茨译《金瓶梅片断》(George Gabelentz: Rerue Orientale et Americaine,1879),载法国巴黎出版的《东方和美洲杂志》10―12月号。译文所据为满文本《金瓶梅》。
第二阶段为发展期:年。
总的来说,这一阶段以翻译为主。《金瓶梅》的外文翻译,继18―19世纪之后,从片段译文、节译和改写状态逐步向全译本发展,主要有日本和欧美两条线索:
这一阶段,日本又陆续推出多种《金瓶梅》译本。井上红梅翻译的日文节译本《金瓶梅》,1923年由上海日本堂书店出版。年东京东西出版社出版了尾坂德司以第一奇书本为底本的《全译金瓶梅》。几乎同时,东京东方书局出版了小野忍与千田九(丸)一据《金瓶梅词话》合译的全译本《金瓶梅》,尾坂德司的译本遂被弃而不用。这个译本一版再版,至年已出六版,堪称当时最好的日译本。
欧洲以法国为最早。法国汉学家乔治?苏利埃?德?莫朗(George Soulie de Morant)的《金莲》(Lotus dor, roman adapte du chinois)是继巴赞的片段译文后的法文节译本,由法国巴黎庞蒂埃与法斯凯尔出版社于1912年出版。全书一册,294页,所据为张竹坡第一奇书本。1932年李辰冬曾在《大公报》发表《〈金瓶梅〉法文译本》予以评论。
德国学者弗朗茨?库恩的德文译本《金瓶梅:西门与其六妻妾奇情史》(Kin Ping M Cder, die abentewerliche Geschichte Von H si Men and Seinen Sechs Frauen)据张竹坡第一奇书本翻译,于1930年由莱比锡岛社(Leipzing inselverlag)出版,全书一册,分四十九章,共920页。日国内刊物《文艺新闻》曾刊有肖燕所撰的《〈金瓶梅〉在德国》的书讯广告,对《金瓶梅》的德文译本、译者、出版社及其他有关情况作了简单介绍④。库恩译本还有1954年版、1955年版、1961年版、1970年版。1954年以下各版皆由德国威斯巴登岛社出版。
英国首先出现的是节译本。早在20世纪初,就有英文译本问世。刊登于日《大公报》文学副刊第113期的佚名文章《〈金瓶梅〉英译志》,是国内介绍《金瓶梅》在英国出版情况的较早文字。英国伯纳德?米奥尔据库恩德文本转译的《金瓶梅:西门庆与其六妻妾奇情史》英文版,分别于1939年和1940年由伦敦约翰?莱恩出版社与纽约G. P.普特南父子公司出版,卷首有阿瑟?戴维?韦利的序文。同时英国的全译本也问世了。其著名者有英国克莱门特?埃杰顿《金莲》,据第一奇书本翻译,因为译文是与著名作家老舍合作,文笔较为流畅,1939年由伦敦G.劳特莱基出版社出版,1954年纽约格罗夫出版社修订再版。
这一阶段的域外《金瓶梅》研究总体还处于肇始阶段,研究成果颇为少见。日本的研究虽然走在前列,也仅写有个别辞典条目,如宫琦的《金瓶梅》等;还有一些文学史章节,如盐谷温的《金瓶梅》等⑤。这种情况随着日译本的繁荣发生大的改观,年日本学者较为集中地推出二十余篇论文,以及一本类似论文集的《金瓶梅?附录》,在日本形成《金瓶梅》研究的一股热潮⑥。
第三阶段为繁荣期:年。
这是国外“金学”研究的一个繁荣期,亚洲与欧美的研究者成绩显著,亚洲以日本为代表,欧美则以美国为盛。
日本的《金瓶梅》研究,在这一阶段与中国的《金瓶梅》研究基本已是并驾齐驱,主要集中在文献研究方面:首先是作者研究,老一辈《金瓶梅》研究者鸟居久靖,其《〈金瓶梅〉作者试探》列举了小说七个方面的差错矛盾,认为很难判断《金瓶梅》是某个个人根据创作意识有计划地执笔⑦,从而支持潘开沛“集体成书”说;其次是版本研究,本阶段经过一批日本学人的努力,取得全方位的进展。鸟居久靖《金瓶梅》版本研究较为深入,指出约有抄本、词话本、绣像本、第一奇书本、异本五类版本。对于词话本,继长泽规矩也、小野忍之后,鸟居久靖、上村幸次、饭田吉郎、太田辰夫等用力最勤,月大安株式会社以慈眼堂本、栖息堂本“两部补配完整”影印出版《新刻金瓶梅词话》,可以说是对此项研究的一个小结。
还有对《金瓶梅》与《水浒传》关系的探讨。主要有小野忍《〈金瓶梅〉的文学》、大内田三郎《〈水浒传〉与〈金瓶梅〉》、上野惠司《从〈水浒传〉到〈金瓶梅〉》等论文⑧。
此外,关于《金瓶梅》研究的历史总结与资料汇编也出现了。泽田瑞穗除了著有《关于〈金瓶梅词话〉所引的宝卷》、《〈金瓶梅〉书目稿》等之外,更重要的著述是《金瓶梅研究资料要览》,此文经过增修,于1981年由早稻田大学中国文学会出版,成为《金瓶梅》研究不可或缺的资料汇编。该文与饭田吉郎的《〈金瓶梅〉研究小史》皆为域外金学史的重要著述⑨。继1948年至1949年日本《金瓶梅?附录》之后,本时期又推出两部论文选集。1963年5月《大安》第9卷第5号是《金瓶梅特集》专号,收有十篇论文,1965年则出版了《金瓶梅论文集》。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涌现出如清水茂、后藤基巳、寺村政男、中野美代子、池本义男等新一批《金瓶梅》研究者。
韩国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韩国正音出版社1956年出版朝鲜文的《金瓶梅》,金龙济译,全100回,5卷,附有插图。此本据张竹坡评本第一奇书译出,回目按张评本简化回目译。随着《金瓶梅》在韩国的出版,相关研究始逐步展开。
再来看欧美。欧美的金学研究以美国韩南、夏志清、戴维特?罗依,英国阿瑟?戴维?韦利,前苏联马努辛、勃?里弗京(即李福清)等为代表。
1956年,美国阿普尔顿―世纪出版社出版《中国文学宝库》一书,其中载有美国Chaichu与Winbery Chai英文翻译的《金瓶梅》第1回,这是美国出版的较有影响的译本。美国研究者中以韩南成果最著,他于1962年在《亚洲杂志》发表《〈金瓶梅〉的版本及其他》,对《金瓶梅》版本做了极为细致的研究。次年,又发表《〈金瓶梅〉探源》,该文以冯沅君等中国学者的研究为基础,对《金瓶梅》所引用之小说、话本、戏曲、史书等作了系统的溯源,是一部有关《金瓶梅》来源研究的集大成之作。韩南上述二文,资料丰赡,论证审慎,向为研究界所重。美国学者夏志清对《金瓶梅》的探讨也值得注意,夏志清著《中国古典小说评介》全面论述了《金瓶梅》的作者、成书、思想和艺术,尤其对全书的结构做出精到分析,认为只有中间70回具有现实主义的完整性,他称之为“小说中的‘小说’”⑩。
此外,戴维特?罗依《张竹坡对〈金瓶梅〉的评论》(11),认为张竹坡对《金瓶梅》的评论在中国古代小说传统评点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张竹坡的《金瓶梅》评点强调艺术结构的整体评论,而不是微言大义的阐发”,因而“是很光辉的文学批评”。
英国阿瑟?戴维?韦利是著名的汉学家,他在为伯纳德?米奥尔英文节译本撰写的“引言”里,较为全面地讨论了《金瓶梅》的文学价值、创作情况、时代背景、作者、版本等,论及作者“卢顾怠保髡抛髡摺靶煳妓怠薄
德国《金瓶梅》研究在这个时期最重大的事件,莫过于祁拔兄弟积毕生之功完成的《金瓶梅》德译本,于1967年由瑞士天平出版社推出第一卷,出版工作此后持续了十五年,才最终使这部六卷本《金瓶梅》完全面世(12)。这一译本得到了德国汉学家的高度评价。
此阶段值得注意的另一个现象是,部分欧美学者将《金瓶梅》研究设为博士论文选题,如詹姆斯?沃恩的《〈金瓶梅〉的版本与校勘》(1964年,纽黑文耶鲁大学);弗劳克?法斯滕瑙的《〈金瓶梅〉的人物形象与〈玉环记〉:中国小说理论试析》(1971年,慕尼黑路德维格―马克西迷连大学);保罗?马丁森的《报应和赎罪:从〈金瓶梅〉观察中国宗教和社会》(1973年,芝加哥大学),等等,皆是如此。
正是在这一阶段,前苏联也成为域外金学研究的重要一翼。马努辛一生致力于《金瓶梅》的俄译本工作,并著有《16世纪社会暴露小说〈金瓶梅〉:从传统到创新》、《关于长篇小说〈金瓶梅〉的作者》等多篇论文,代表了本时期前苏联“金学”研究的主要成果。马努辛对金学的最大贡献是用毕生精力和心血译成俄文版《金瓶梅》,该书据《金瓶梅词话》节译,虽然篇幅只有原作的五分之二强,但删选比较得当。该书由马努辛主译,但他未及完成就英年早逝,舍契夫、雅罗斯拉夫、李福清等继续努力,完成全稿,在1977年由莫斯科国家文学出版社出版,1986年二版,共印行十余万套。该译本质量较高,是《金瓶梅》西文译本最好的几种之一。李福清撰写了译本的长篇序言《兰陵笑笑生及其小说〈金瓶梅〉》,他着重阐明了各类象征和隐喻的含义,并简明分析了西门庆、潘金莲、李瓶儿、春梅等人物形象。
第四阶段为持续期:1979年至今。
本阶段虽无前一阶段的高涨热情,但域外学者保持着持续的关注,与国内“金学”界联系紧密,互为呼应。日本的“金学”研究似有退潮之迹,但实力依然不弱,先后涌现了荒木猛、日下翠、大冢秀高、寺村政男、阿部泰记、铃木阳一等“金学”研究名家。其中大冢秀高、荒木猛成果最著。
大冢秀高关于《金瓶梅》构思既受《水浒传》影响,又受《封神演义》、《三国演义》影响的推断(《〈金瓶梅〉的构思――〈金瓶梅〉与〈封神演义〉〈三国志演义〉的关系》)(13),关于《金瓶梅》的情节流程“起以玉皇庙,终以永福寺”的分析(〈《续金瓶梅的构造》)(14)等,已经引起国际“金学”界的注意。荒木猛也颇为活跃,其版本研究功力深厚,如推断崇祯本大约刊行于崇祯十三年之后;通过小说中的干支记日推算《金瓶梅》成书于嘉靖四十年到隆庆六年之间等,都表明他研读渐趋深入。
在此阶段,值得注意的是韩国“金学”研究的崛起,虽然总体成就还无法与日本相比。本阶段1990年内外出版社出版了改编本《说金瓶梅》,年汉城青年社出版朴秀镇的《完译金瓶梅》。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陆续有李相如、康泰权、金兑坤、崔溶澈、金宰民等学者,尝试着对《金瓶梅》开展研究。
欧美的金学研究以美国为主,法国次之。美国除前面提到的韩南、夏志清外,芮效卫、柯丽德、浦安迪、马泰来、郑培凯等都是美国汉学界的佼佼者。尤为引人注目的是,1983年5月,在美国印第安那大学召开了《金瓶梅》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收到了夏志清、芮效卫、史梅蕊、杨沂、孙述宇、郑培凯、马泰来、雷威安、艾金布勒、陈庆浩、李治华等学者提交的论文十一篇(15),这是本时期域外《金瓶梅》研究主要成果的一次检阅。其中杨沂、史梅蕊等都是美国“金学”的新生力量。
此阶段域外《金瓶梅》研究除了在深度上掘进外,在传播的广度上也有所加强。来自台北的学者陈益源在第二届国际《金瓶梅》学术讨论会上介绍《金瓶梅》在越南的有关情况。陈益源在越南所见的《金瓶梅》越南文译本,是河内社会科学出版社于1989年3月据昭阳出版社1969年译本的再版。全书一套八册,凡100回,近2000页,而1969年首度在西贡出版的《金瓶梅》越译本,译者及其译述过程还待考。1989年河内再版的本子前有河内师范大学黎德念教授撰述的前言,以十二页的篇幅,对《金瓶梅》做了较全面的介绍,并对《金瓶梅》的多个话题发表看法。该书的“出版说明”倾向于李开先为《金瓶梅》作者的说法。总的看来,越南汉学界对《金瓶梅》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二、学术理路与主要成就
《金瓶梅》在18世纪流播域外,赢得关注以来,研究也一直不绝如缕。尤其进入20世纪以后,有更多的国外学者参与到《金瓶梅》的研究热潮中,成为《金瓶梅》研究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各个方面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下面我们从文献、文本、文化三大方面(16)对域外“金学”成果予以检视。在文献方面,以来源研究、版本研究为最大突破,在文本方面以叙事研究为最大亮点,在文化方面则以性爱文化研究最引人注目。
(一)文献研究
国外学者的“金学”文献研究以来源研究的成果最具开拓性和创新性,版本研究次之。美国韩南的《〈金瓶梅〉探源》(17)发表于1963年,无疑是《金瓶梅》研究史上的里程碑式撰述之一,它以中国学者的研究为基础,融入自己的许多重要发现,在当时取得集大成的突出成果。
如《金瓶梅》对于《水浒传》的承袭。韩南在《〈金瓶梅〉探源》一文中认为:《金瓶梅》所用的《水浒传》版本现已失落,同它最接近的现存版本是清代翻刻的万历十七年(1589)天都外臣序一百回本。韩南的理由是《金瓶梅》中的《水浒传》引文和不止一种《水浒传》版本相似。对于《金瓶梅》和宋元话本小说的关系,韩南在前人研究的扎实基础上,认为《金瓶梅》可能借用白话短篇小说至少在八种以上。韩文对《刎颈鸳鸯会》、《志诚张主管》等八种小说一一分析论述,并阐明对《金瓶梅》的影响,此研究因枝振叶,沿波讨源,论证甚是充分。
韩南《〈金瓶梅〉探源》中的“清曲”研究建基于现代学者吴晗、涩斋、赵景深、冯沅君等的《金瓶梅》词曲研究而加以辨析补充,几臻于完备的境地。韩南在文章注释里注明了他对于冯沅君等所编曲目的纠误和补漏。尤其是对李开先《宝剑记》的重要关注,《宝剑记》的一些片段实际上已和小说的一些叙述内容融合为一体。但在韩南之前,尚无人提起《金瓶梅》对它的采用。韩南认为《金瓶梅》中有四处采用此剧的五个片段,并对这四处抄引情况进行了颇为精炼的分析。
韩南对于《金瓶梅》中素材来源的研究详备而深入,并引领了后来者的学术路向,可以说,后来关于此领域的许多研究都是在韩南已有框架上展开,从而逐步将此研究推向深入。如1978年美国学者柯丽德的芝加哥大学博士论文《戏曲在金瓶梅中的作用》(The Role Of Drama in the Chin Ping Mei),美国陆大伟的《〈金瓶梅〉与公案文学》(18)和毕晓普(J. L. Bishop)的《金瓶梅中的白话短篇小说》(19)等皆是如此。
再来看版本研究。早在50、60年代,美国学者韩南、日本学者鸟居久靖、小野忍等对《金瓶梅》版本情况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韩南的《〈金瓶梅〉的版本》是其本源研究外的又一代表性成果,其中的材料和论断向为国内学者所重视。韩南所见版本较全,介绍也比较系统。他将《金瓶梅》版本分为三类:A版、B版、C版,分别指词话本、崇祯本、张竹坡评本,在详细说明了A版、B版的馆藏情况后,对这两类版本做了详细比较。此外,他还讨论了沈德符所说的五回补刻文字,A、B版前面几回的窜改与亡失章节原委,以及董其昌、刘承禧手稿去向等情况。
小野忍与鸟居久靖《金瓶梅》版本研究的影响也较大,为中外学者所关注。小野忍从追踪《金瓶梅》的第一个版本《金瓶梅词话》开始,简单介绍了词话本、崇祯本、张评本的六种本子,并对“词话本”与“新刻本”的区别作了阐述。虽然未能超越韩南,但在日本影响很大。鸟居久靖的《〈金瓶梅〉的版本考》因为梳理较为系统,也值得注意。此外,在第四届国际《金瓶梅》研讨会上,来自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的陈庆浩研究员,介绍了《金瓶梅》现存四种“词话本”的存藏及流传情况,并进行比勘。这也是对版本研究的一次重要推进。
文献研究中值得一提的还有作者研究。域外学者的作者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形成了对国内作者研究热潮的呼应。在《〈金瓶梅〉作者考证》(20)一文,日下翠也提出“《金瓶梅》是嘉靖文人李开先的个人创作”的观点。她在该文除重复徐朔方等用过的资料外,对李开先与《金瓶梅》关系作出一些补充。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芮效卫提出作者“汤显祖说”。1983年在美国印第安那大学主办的国际《金瓶梅》讨论会上,芮效卫提交了论文《汤显祖创作〈金瓶梅〉考》,他主要以汤显祖和《金瓶梅》抄本最早拥有者的密切关系,及汤显祖的《南柯记》结尾分明受《金瓶梅》结尾影响等材料为例证,来试图确认汤显祖的作者身份,此说虽然引起一定反响,但尚无积极支持者(21)。
(二)文本研究
域外金学关于文本方面的研究特色突出地表现在叙事分析上,其中以美国浦安迪的研究最具代表性。
浦安迪的《明代小说四大奇书》运用叙事学原理对《金瓶梅》的结构进行分析。首先,浦安迪认为《金瓶梅》100回的长度之被分成10卷,每卷10回,乃是隐含着特殊的意义。浦安迪的结论是:“小说叙述的连续统一性也常被划分成很有节奏的10回一单元――特别重要的或是具有预示意义的故事情节总是安插在每‘10回’的第9、第10回之间。”其次,浦氏对小说结构另一重要观点是,在作品主体部分之前附加一个结构独立的序曲,《金瓶梅》袭用了《水浒传》中的一段情节,对此,“我们不妨将此理解为作家一种自觉的文学创作手法,用它与小说结局形成结构上的平衡,同时又建立起一种叙述模式,提醒读者注意作品主体部分中将要有深刻一些的问题”(22)。此外,浦安迪还论述了小说中对于空间与时间的构思在结构上的意义。
对于具体叙事手法,浦安迪的见解也颇为独到。他在《明代小说四大奇书》中,还重点讨论“反讽”的手法。“反讽”一词,“意指各种可能存在的口是心非现象以及形形色色的文学引喻、典故、对话语句,甚至描述情景等文字表里之间的每一点脱节和差异”(23)。浦安迪“逐一列举了作者用来给故事添上一层反讽意味的一系列具体技巧”,并加以认真分析。此外,美国学者陆大伟主要剖析小说中的“借用”手法,认为《金瓶梅词话》中非写实性的说唱文学引用可分为两类:一是与内容有关系的寓意性引用,二是实验性的、形式上的引用。陆大伟的主要结论是:作者是为了扩充和丰富小说的表达能力而采取这些引用说唱文学的非写实的手法,作者通过这些非写实手法故意制造疏离效果,目的是让读者注意作者透过小说所传达的意义(24)。在大陆研究者还习惯于用传统的情节结构观点分析作品时,这些从西方叙事学角度进行的研究就具有了较为明显的理论引导和实践示范意义。
除了叙事研究,域外“金学”文本研究的其他方面显得并不突出,基本上属于中国内地潮流的跟随者,但在一些具体观点上也有所突破,如主题思想方面,耶鲁大学的郑培凯在《酒色财气与〈金瓶梅词话〉的开头》(25)中肯定《金瓶梅》讨论酒色财气是为了“戒讽劝喻”,但反对魏子云的“政治讽谕”说,斥之为“索隐派”的复活。美国的凯瑟琳?卡尔丽茨的《〈金瓶梅〉的修辞》则以“以家喻国的隐射”来分析《金瓶梅》的思想主题。此外,人物形象研究如日本荒木猛《〈金瓶梅词话〉人物登场表》、前苏联马努辛《〈金瓶梅〉中表现人的手法》、美国杨沂《宋惠莲及其在〈金瓶梅〉中的象征作用之研究》(26),等等,都有一定的特色。
(三)文化研究
在文化研究方面,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性爱文化方面,民俗文化次之。学者以欧美与日本为主。性爱文化研究方面,荷兰学者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中把色情小说与淫秽小说加以区别,认为《金瓶梅》不专以淫猥取乐,而是“用一种平心静气的语气”来描写世情,是明代色情小说的代表,与专以淫猥取乐的淫秽小说不同,其价值比后者要高(27)。日本学者在这一方面成果亦多,分别从儒家性观念、道家性观念以及比较文学等角度予以探讨,如奥野信太郎的《好色文学谈义》、长泽规矩也的《〈金瓶梅〉和明末淫荡生活》、小野忍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与〈金瓶梅〉》、《〈金瓶梅〉的色情描写》、荒正人的《色情和文学》、武田泰淳的《肉体的问题》及后藤基巳的《〈金瓶梅〉的时代背景》等,都比较集中地讨论了《金瓶梅》的性爱文化内涵(28)。
民俗文化方面有美国郑培凯的《〈金瓶梅词话〉与明人饮酒风尚》(29),梳理分析《金瓶梅词话》中明白指出酒品种的场合共五十三处,作为具体例证,以明书中描写各种不同酒类的特性以及不同人物的饮酒习惯,从而对《金瓶梅词话》所反映的明人饮酒风俗做了小结。此外,日本小川阳一的《〈金瓶梅〉中的酒令》和池本义男的《〈金瓶梅〉与中国茶文化――致张远芬先生、胡文彬先生》(30)等也分别结合明代的时代风习,讨论了小说中的酒文化与茶文化。在2005年开封举行的第五届《金瓶梅》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藤原美树等人曾以《金瓶梅》和《清宫珍宝百美图》为资料,对西门庆宅邸大厅和其妻妾居室内的家具进行考察,认为家具与主人公的社会身份以及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其观点也值得注意。总体而言,域外的文化研究在系统性和专门性上还不够突出,未能与国内研究分庭抗礼。
三、论衡得失与擘画前景
由以上的检视可知,域外学者经过长期的学术实践,已形成自身的研究特色,概而论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资料收集的丰赡与详尽,这突出地表现在文献的发掘与研究方面。美国韩南的《〈金瓶梅〉探源》(31)发表于1963年,它以冯沅君《〈金瓶梅词话〉中的文学史料》和其他学者的研究为基础,却取得集大成的突出成果,一个重要原因即如徐朔方在《金瓶梅西方论文集?前言》中所说:“它所收罗的材料极为详备,只有集海内外著名图书馆的收藏才能做到。”(32)再如日本的版本研究之所以取得较大成果,这与日本的文献收藏关系密切。1941年经丰田穰《某山法库观书录》披露了日本日光山轮王寺慈眼堂所藏的明万历丁巳刻本《金瓶梅词话》,加上此前1932年在中国山西介休发现的《金瓶梅词话》,连同此后1962年上村幸次发现日本德山毛利家栖息堂藏明万历丁巳刻本《金瓶梅词话》,是迄今为止存世的《金瓶梅》版本中词话本系统的所有三个完整传本。这些资料的发掘对于日本的“金学”文献研究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其次,学术态度的严谨与客观。必须承认,许多域外学者在进行《金瓶梅》研究,要多一分严谨与认真,而少了一些浮躁与武断,尽可能避免重复研究与凌虚断语。这一方面表现在开始论题之前大都注重学术史的梳理和总结,以前人研究为基石,争取有所突破。美国学者柯丽德在韩南《金瓶梅》来源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爬梳考证,终于在有不少新发现的情况下,于1978年完成《戏曲在〈金瓶梅〉中的作用》,这就把域外《金瓶梅》来源研究持续向前推进了。另一方面则是下结论大都较为谨慎,如日本学者大内田三郎在《〈水浒传〉与〈金瓶梅〉》(33)文中将《金瓶梅词话》与《水浒传》诸版本进行复校,认为《金瓶梅》大部分与“天都外臣本”的字句一致。因为“天都外臣本”刊行于万历十七年,祖本是嘉靖年间版的“郭勋本”。他的结论是:《金瓶梅》的作者即抄写“天都外臣本”或其祖本“郭勋本”中内容,但也不排除《金瓶梅》所作的是一种近于全文的抄袭,而所抄袭的是为我们所未见的版本。在结论中这种较为周全的考虑显示了作者谨慎的学术态度。徐朔方对韩南曾作高度评价:“作者甄别资料的审慎客观的态度足以和最好的学者媲美。”(34)而“审慎客观”大抵是许多西方学者较为突出的治学态度。
再次,理论视野的开阔与独到。中西融通之后往往能够产生许多具有启发性的观点,这主要表现在域外学者的文本分析和文化研究方面。浦安迪对《金瓶梅》中的“反讽”手法剖析深入,他认为:《金瓶梅》“行文中明显出现重复现象远非作者所掌握的素材有限或想象力贫乏所致,而是反映一种深思熟虑的构思,试图通过互相映照的手法烘托出种种意蕴,最后形成一种深刻的反讽层面。”(35)这是从文本叙事出发对小说的思想内涵进行的有益探索。美国的凯瑟琳?卡尔丽茨则在《〈金瓶梅〉的修辞》一书的第二章分析了“《金瓶梅》以家喻国的隐射”。凯瑟琳认为,作者把焦点集中在西门府,通过它对上层官僚机构的模拟并转而使其奴仆堕落,以此来暗示当朝政府的腐朽,从而呼唤儒家批评传统的复归。这种对《金瓶梅》政治文化的解读同样富有新意。
这些西方学者都不约而同地运用叙事学或文化学理论,致力于小说的文本分析,细致入微,考探和揣摩小说作者的创作意图和心态,这种理论眼光既使《金瓶梅》叙事研究得以深入,发明了国内学者被传统研究方法、角度所遮蔽的研究盲点,并有力地启发了国内学界的理论自觉。
当然,由于文化差异、隔阂等原因,域外学者在取得不少成就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误读与缺失。主要有几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文化背景不同造成理解偏差,尤其是在翻译方面问题较多,一些译本多有错讹,还有不少不恰当的改动和漏译。法国汉学家乔治?苏利埃?德?莫朗的《金莲》是1912年出版的法文节译本,所据为张竹坡第一奇书本。1932年李辰冬在《大公报》文学副刊第225期的《〈金瓶梅〉法文译本》中曾予以评论。李辰冬评论指出:“《金瓶梅》的文字多系明时方言,即令我国学者尚有不晓之处,忠实翻译定有难事。此书系百数十回的大作,而译者只以二百余页了之,其潦草从事,不问可知。况其好多成语都译错了。”李辰冬还具体举出莫朗译错之词,如“奴家”被译为“家庭的奴隶”,“燕窝”被译为“燕的窝口”等(36)。再如俄译本虽然总体质量较高。但也有研究者在介绍分析前苏联《金瓶梅》研究整体水平后指出:俄文译本的《金瓶梅》还是存在不少缺点,较为明显的如序言过长,不够深入,个别地方叫人看后不知所云。不少章节删削过多,有些内容译得不够贴切,等等(37)。此外,库恩的德译本也有任意增删的问题。
另一方面是由文化隔阂造成的一些误读。这里我们要特别提到《金瓶梅》作者“徐渭说”。徐渭(),字文长,号天池山人、青藤道士,山阴(今浙江绍兴)人,乃晚明进步文学运动的前驱者之一。此说首倡者为英国学者阿瑟?戴维?韦利,他在《〈金瓶梅〉西门庆与其六妻妾奇情史》一书的“引言”里提出:“关于《金瓶梅》作者的候选人,我个人认为徐渭是最有可能的。把徐渭剧本里抒情诗与分散在《金瓶梅》全书中的诗词来作比较,那肯定是很有意义的。”(38)而这位英国汉学家的推测后来被证明是建立在一个大误解之上。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卷二五“附录”《金瓶梅》条提及麻城刘延伯藏有《金瓶梅》全书抄本,是从其妻家徐文贞处录得,而徐渭的字为文长,因而被韦利疑为徐文贞的排行兄弟,以至于认定徐渭为作者。其实徐文贞乃徐阶,与徐渭无涉,纯属误会。与此相类的另一例似乎更能说明文化背景差异是导致认识偏差的重要因素,美国学者戴维特?罗依在《张竹坡对〈金瓶梅〉的评论》中推测《金瓶梅》评点家张竹坡是清初著名文人张潮的侄子,他的主要依据是张竹坡在评点张潮的《幽梦影》时曾称其为“吾叔”、“叔台”之类(39),这在我们看来其实更像是对于前辈学者的一种礼貌称呼,但在西方学者那里就把其作为事实看待了。
另外,就法文译本而言,李辰冬曾评论指出:“译者(按指莫朗)在他的序文上说:‘《金瓶梅》与《一千零一夜》同趣’。不知据何而言?固然《一千零一夜》的原文写性交处最多(普通各种译本将此类文字删去――原文注),然除此一点外,性质、描写、趣味全不相同。”(40)这也说明了国内外学者在文化观念上的歧异。再如美国学者杨沂撰有《宋惠莲及其在〈金瓶梅〉中的象征作用之研究》一文,以阐释学理论探讨宋惠莲在小说中的象征意义及结构上的作用,较有特色。但是文中却将一再与人私通,最后羞愧自缢的宋惠莲比作爱神埃洛斯之化身,这就不是国内学者所能理解的一种诠释了。
此外,由于文化交流上的阻隔,也造成学术信息未能及时交流而造成疏漏。韩南在其《金瓶梅》来源研究中曾指出:是日本学者小野忍发现并探讨了《金瓶梅》与话本《刎颈鸳鸯会》和《志诚张主管》的关系,从而推动了来源研究的发展。其实事实并非如此,翻检国内民国时期资料可知,《志诚张主管》之于《金瓶梅》的意义早在19世纪30年代即已为许固生所考探,许固生甚至对《金瓶梅》与《志诚张主管》做了极为细致地对读(41)。而小野忍发表《〈金瓶梅〉解说》讨论《金瓶梅》素材来源是在1959年6月,乃在二十年之后。信息上的阻隔导致对《金瓶梅》和话本小说的关系考论极详的韩南也未能避免疏漏。这个小事例也说明中外学术信息的交流是何等的重要与必要。
21世纪以来,尽管中国内地的《金瓶梅》研究似乎热潮退去,但是,域外学者对于《金瓶梅》研究的热情并未因此冷却。展望世纪前景,域外“金学”的发展走向依稀可辨。
(一)传播与研究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随着当前中国国力的日益增强,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学习中国文化已逐渐成为一种潮流,不仅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亚非等发展中国家也呈现出热捧汉文化的局面。随着中国文学作品向更多国家传播,《金瓶梅》的译介也将再次成为更多域外汉学研究者关注的话题,上世纪80年代以来,德国、越南等出现的《金瓶梅》重译、重印现象,似乎正传递着某种信号。
(二)域外《金瓶梅》研究的学术梯队已基本形成。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欧亚各国,在老一辈汉学家的熏陶下,一批对中国古典文学表现出浓厚兴趣的青年学者开始涌现,比较典型的如亚洲的韩国已有不少硕士、博士投身《金瓶梅》研究,如康泰权著《〈金瓶梅〉的研究》(延世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2年),金兑坤著《〈金瓶梅〉明清两代评论研究》(韩国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3年),李无尽著《〈金瓶梅〉的两面性考察》(高丽大学硕士论文,1997年),权希正著《〈金瓶梅〉的性文化研究》(东国大学硕士论文,1999年)等。在日本则有以《金瓶梅》研究获得博士学位的川岛优子,著有《〈金瓶梅〉的构思:从〈水浒传〉到〈金瓶梅〉》等论文,她有望成为日下翠以后第二位日本《金瓶梅》研究的女性学者代表(42)。此外,20世纪90年代留学于德国的李士勋曾撰文指出,当时就已有德国青年学生在汉学教授的指导下,开始对《金瓶梅》的译介情况进行专门研究(43)。这些年轻学者都将是未来域外“金学”研究的希望所在。
(三)就研究路向而言,笔者认为,新世纪域外《金瓶梅》研究的重点论题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属于《金瓶梅》文献研究领域的社会史料研究,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内证材料而无法落实作者姓名,而版本、素材来源等方面的研究又由于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而较难深入。在这种情况下,探求小说中丰富的社会史料之价值,进而指出小说描写与历史事实存在哪些差距,将是很长一段时期内的研究课题,也是全面挖掘《金瓶梅》价值的基础性工作。
其次是基于文本的文化研究。从文本出发,运用西方理论观点来探求小说的文本价值与文化内涵,这是上世纪部分域外学者取得重要成就的学术理路之一。这种“他者”的眼光和视角,因为植根于西方重思辨的文化土壤,往往能够带来新的视野,产生出富有启发性的成果。而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由于绝大多数研究者更热衷于文献研究,特别是作者的考证,使文化研究显得相对薄弱,学者投入精力较少,专门著述不多,也表明这个领域的研究,尚有较大的空间可以拓展和提升。可以预料,回归文本,加强文化研究,必将成为域外《金瓶梅》研究的一大发展趋势。我们期待超越民族与语言的“金学”巴比塔在21世纪变得更加雄奇壮美!
①转引自王丽娜《〈金瓶梅〉在国外》,《金瓶梅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版,第358页。
②转引自小野忍《〈金瓶梅〉解说》,黄霖、王国安编《日本研究〈金瓶梅&论文集》,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13页。
③这五届国际《金瓶梅》学术研讨会分别是第一届1989年6月在江苏徐州,第二届1992年6月在山东枣庄,第三届1997年7月在山西大同,第四届2000年10月在山东五莲,第五届2005年9月在河南开封。
④参见黄霖主编《金瓶梅大辞典》,巴蜀书社1991年版,第1117页。
⑤宫琦撰写的条目《金瓶梅》,《日本百科大辞典》,东京三省堂书店1910年版;盐谷温介绍《金瓶梅》的文字载《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东京大日本雄辩会刊1919年版。可参见吴敢《二十世纪〈金瓶梅〉研究史长编》,上海文汇出版社2003版,第1页。
⑥《金瓶梅?附录》由东京东方书局年出版,4册,收入论文14篇,参见泽田瑞穗《增修〈金瓶梅〉研究资料要览》,黄霖、王国安编《日本研究〈金瓶梅〉论文集》,第319页。
⑦原载日本《中文研究》1964年1月第4号,收入黄霖、王国安编《日本研究〈金瓶梅〉论文集》。引文见第177页。
⑧以上小野忍论文原载《中国的八大小说》,日本东京平凡社1965年版;大内田三郎论文原载日本《天理大学学报》1973年第85辑;上野惠司论文原载日本《关西大学中国文学会纪要》1970年第3号,俱收入黄霖、王国安编《日本研究〈金瓶梅〉论文集》。
⑨以上泽田瑞穗主要论文与饭田吉郎的《〈金瓶梅〉研究小史》,皆收入黄霖、王国安编《日本研究〈金瓶梅〉论文集》。
⑩夏志清的《中国古典小说评介》(The Classic Chinese Novel:A Critical Introduction)于1968年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2001年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胡益民等合译的中译本,书名为《中国古典小说史论》。引文见第190页。
(11)戴维特?罗依:《张竹坡对〈金瓶梅〉的评论》,蔡国梁编《金瓶梅评注》,广西漓江出版社1986年版,第44、47页。
(12)李士勋:《关于〈金瓶梅〉德文本译本―译者祁拔兄弟及其它》,载《徐州师院学报》1992年第1期。
(13)大冢秀高:《〈金瓶梅〉的构思――〈金瓶梅&与〈封神演义〉〈三国志演义&的关系》,载《明清小说研究》1996年第4期。
(14)大冢秀高:《〈续金瓶梅&的构造》,载《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999年版,第137册。
(15)此次会议论文均收入徐朔方编《金瓶梅西方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16)关注古代通俗小说研究的文献、文本、文化即“三文主义”是浙江师范大学梅新林教授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这是对古代小说各层面研究的总结和提炼,具有很强的概括力。
(17)本书所据为徐朔方编《金瓶梅西方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另可参见包振南译稿,见包振南等《〈金瓶梅〉及其他》,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
(18)陆大伟:《〈金瓶梅〉与公案文学》,中国金瓶梅学会编《金瓶梅研究》第三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19)毕晓普:《〈金瓶梅〉中的白话短篇小说》,载《哈佛远东语言文学学报》1954年版,第394―402页;又见于台湾《中外文学》1976年卷4第10期,苏友贞译,第174―185页。
(20)日下翠:《〈金瓶梅〉作者考证》,载日本《东方》杂志1984年第1期;又见于《明清小说论丛》1985年第3辑,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
(21)此论文收入徐朔方编《金瓶梅西方论文集》。
(22)浦安迪:《明代小说四大奇书》,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版,第53―54页。
(23)浦安迪:《明代小说四大奇书》,第87页。
(24)陆大伟:《中国传统小说中说唱文学的非写实性引用――〈金瓶梅词话&的模型及其影响》,中国金瓶梅学会编《金瓶梅研究》第四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25)郑培凯:《酒色财气与〈金瓶梅词话〉的开头》,载《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4辑。
(26)杨沂:《宋惠莲及其在〈金瓶梅〉中的象征作用之研究》,徐朔方编《金瓶梅西方论文集》。
(27)高罗佩:《中国古代房内考》,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81―382页。
(28)胡文彬:《金瓶梅书录》,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40―242页。
(29)郑培凯:《〈金瓶梅词话〉与明人饮酒风尚》,徐朔方编《金瓶梅西方论文集》。
(30)池本义男:《〈金瓶梅〉与中国茶文化――致张远芬先生、胡文彬先生》,董玉舫译,张远芬校,载《徐州教育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
(31)本书所据为徐朔方编《金瓶梅西方论文集》,另可参见包振南译稿,见包振南等编《〈金瓶梅&及其他》,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
(32)(34)徐朔方编《金瓶梅西方论文集》,“前言”第2页,“前言”第2页。
(33)大内田三郎:《〈水浒传〉与&金瓶梅&》,黄霖、王国安编《日本研究〈金瓶梅〉论文集》。
(35)浦安迪:《明代小说四大奇书》,第68页。
(36)(40)周钧韬编《金瓶梅资料续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64页,第64页。
(37)杨士毅:《〈金瓶梅〉研究在苏联》,王利器主编《国际金瓶梅研究集刊》第一集,成都出版社1991年版,第308页。
(38)阿瑟?戴维?韦利:《&金瓶梅〉引言》,顾希春译,载《河北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
(39)戴维特?罗依:《张竹坡对〈金瓶梅〉的评论》,蔡国梁编《金瓶梅评注》,广西漓江出版社1986年版,第43页。
(41)许固生:《〈金瓶梅〉本事考略》,原载《北平晨报》日,收入周钧韬编《金瓶梅资料续编()》,第155―156页。
(42)参见黄霖、大冢秀高、铃木阳一《中国与日本&金瓶梅〉研究三人谈》,载《文艺研究》2006年第6期。
(43)李士勋:《关于〈金瓶梅&德文本译本――译者祁拔兄弟及其它》。
原载:《文艺研究》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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