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死灵法师祖尔的问题

[nga高人多] 请教一个关于 暗黑2 死灵法师 复活生物的问题?
暗黑2 地狱模式 基本所以怪物都有 某一项法术 免疫 属性比如说免疫 毒 伤害。那么,请问死灵法师 复活 毒免疫的怪物。被复活的生物 可以免疫毒素伤害吗?或者说是 被复活的生物 可以继承之前的法术免疫能力吗?
没记错的话和生前技能一样的 - ----------[url=http://bbs.ngacn.cc/read.php?tid=4760048&_ff=7]来自我的火狐子[/url]
暗黑2是神马?好吃么?= =
是一样的。
[quote][pid=]Reply[/pid] [b]Post by 超级搞笑 ( 17:02):[/b]没记错的话和生前技能一样的 - ----------[url=http://bbs.ngacn.cc/read.php?tid=4760048&_ff=7]来自我的火狐子[/url][/quote]连同法术免疫,这属性也可以继承吗?那复活实体攻击无效的怪呢?复活生物也是物理免疫了?
用软件 做个小符纹。
召唤技能+99
什么都不需要了
我记得是免疫这种属性复活是没有的
[quote][pid=]Reply[/pid] [b]Post by 川禾 ( 17:20):[/b]连同法术免疫,这属性也可以继承吗?那复活实体攻击无效的怪呢?复活生物也是物理免疫了?[/quote]是的不过我更喜欢用装备招铁人……技能也是和装备一样---------[url=http://bbs.ngacn.cc/read.php?tid=4760048&_ff=7]来自我的火狐子[/url]
男巫是最不怕 所谓什么什么免疫的
一个诅咒就全都有效了
[quote][pid=]Reply[/pid] [b]Post by 超级搞笑 ( 17:30):[/b]是的不过我更喜欢用装备招铁人……技能也是和装备一样---------[url=http://bbs.ngacn.cc/read.php?tid=4760048&_ff=7]来自我的火狐子[/url][/quote]打BOSS不用土磨的话少个减速
[quote][pid=]Reply[/pid] [b]Post by 川禾 ( 17:59):[/b]打BOSS不用土磨的话少个减速[/quote]现在没有用不起眼光招鉄魔的nec了吧纯召很吃装备
复活怪物原来的免疫还保留,不过真是没什么用[疑问]一直有个问题。_死灵法师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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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一直有个问题。
吧里有女性死灵法师么?
都说盛唐国力达到鼎盛的...
呃……是这样,我是先接触...
如题,马腾(?-212年...
我就想问罗宾后边那块石...
前几天有个明教收我做徒...
我一看,好像真的是
那个啥。。。小受和小攻...
每天打开中国文玩核桃吧...
只是有点感慨,之前看的...
为啥吧里的男生大部分都...
纵观整个秦时,从百步飞...
有,翻一翻nec吧从前的帖子记录你会发现好多~~~
回复2楼:...那现在呢...
布吉岛……
回复4楼:...想办法勾搭几个...
会员里倒是有很多女性,有好几个都是我从别的吧勾引来的
回复6楼:怎么勾引的...出卖色相?
卖拉姆大人的照片拉……………
回复8楼:...
群众的幸福就靠你了~~~~~~~~~~~~~~~~~~~~~~~~~~~
好玩的游戏不会腻,
小风,你也兜售点
小风,你也兜售点
多说了一句,卡拉卡拉罪过
有的。不过,我不是。、、我不是死灵法师……就算是也顶多算个冒牌的……
回复14楼:旎露酱~~~...看上谁了
回复12楼:兜售?可是俺只有自己的照片咧
回复15楼:这和你的帖子和我的回复有因果联系吗?
回复17楼:没有啊,独立的提问
回复18楼:没有啊。我果断地回答你~
回复19楼:哦~~~也就是说大家都有机会
回复20楼:……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得不坦白了,旎露我现在告诉你们一个惊人的不可告人的鲜为人知的秘密哦!那就是:哥我是男的!!额……
回复21楼:没听见没听见
你不知道他们都搞基么。。。
嗯哼~搞基就搞基。。。谁怕谁。。一群小受!
你你你爱好好广泛啊。。。不过你攻一个我看看。。。?
我每天都霸气外漏的,还需要特地表演什么是攻给你看么?
姑娘,我的心被你的霸气灼伤了,如果可以的话,请以你温柔的一受,来安慰我的创伤,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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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如何评价小说《历史的尘埃》(又名《死灵法师的仆人》)?
2004年12月————2007年8月著名的网络连载小说,作者知秋,于2007年8月连载完毕。属玄幻类、剑与魔法类。以著名电脑游戏《英雄无敌3》作为全书框架和设定的基础,尤其难得的是绝大部分书中人物的原型都取自于游戏,连名字、性格、事迹都没有作修改。作者:知秋,原名:曾真当代网络小说作家,代表作《历史的尘埃》《猛兽记》《神州道》《十州风云志》性别:男 (请注意,虽然很多人叫他秋姐,但知秋本人是男的)出生年份:1980所在地:四川省:知秋作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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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概括一下:历史的尘埃,这本书的核心,我觉着是这么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那么知道这一点之后又该怎么办呢?作者在故事里告诉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但如果自强不息最后只是自欺欺人呢?小说的最后,一个答案油然而出: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就是我看历史的尘埃时的感受。很奇妙吧。一本正统奇幻,从设定、背景、专有名词到故事发展都是奇幻的小说,最后却给了我这样一个非常东方的教益。但我相信大多数热爱这本书的人,感受应该和我差不多。这大概是前面有位答主说这本书更像武侠故事的原因。但我觉得不对,武侠写不出这样的世界观。武侠没法这样探讨生命本质,探讨人与世界,人与历史之类的宏大命题。只有奇幻和科幻能行。说回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今时今日,我仍不时从中汲取养料,由此坦然面对生活中的一切。是的,我对这本书的评价非常高。他是我心目中的奇幻小说前三名。这是把所有魔戒、龙枪、时空裂缝、黑暗精灵、时空之轮、冰与火之类的奇幻小说放在一起的前三名。这本书就是这么好。那这本书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尽量在不剧透的前提下说一下:这本书是网文。或者说,如果没有网文盛行的大环境,可能出不来这样的一本奇书。但“尘埃”从本质上来讲,却是反网文的。网文讲究什么?网文的原则是,现实里没有什么,网文里就有什么。现实里没有什么?1,没有不劳而获这种事。2,没有“付出就有回报”这种事。1,不劳而获。张无忌掉下悬崖得到九阳神功。段誉掉下悬崖得到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这就是不劳而获。现代网文更是把这一点挖掘到了深处。主角跌个跤都能捡个千年人参,随便救个人都是闭月羞花的美女。这都是不劳而获。2,付出就有回报。现实里只有每天打卡上班,下班打卡,你觉得自己有付出,但永远看不到回报。看不到加薪升职,看不到期权兑现。只看到别人出任ceo,赢取白富美,然后觉得这世界不公平。而网文里,付出就有回报。作者们生怕读者看不明白,连个武功功法都恨不得分出十阶十星,让主角每有奇遇,每受打击,每次苦修,都能升个星,晋个阶。为的就是让产生代入感的读者们,觉得自己付出就有回报。觉得这书中的世界,才是公平的世界,才是这世界应有的样貌。只是读者们从来不去想,为什么只有主角功夫进境这般快,别人就得苦苦打磨,熬炼力气,按部就班的打怪升级。这种不公平,不理想的东西,作者们自然不会去写。因为他们知道:读者要的,只是一个“只对自己公平”的理想世界而已。而历史的尘埃却在说,这个世界是公平的,是真正的“以万物为刍狗”的公平。虽然它也是一个武功突飞猛进,妹子投怀送抱,奇遇连连,惊险不断的故事。但故事的核心,却是虚无。没错,你拼命练功,但练来练去,发现其实早有人准备好给你伐毛洗髓灌注80年功力,你之前练到的那些粗浅功夫最后都还是得洗了重练。没错,你武功突飞猛进,但结果发现,那些功夫高到无比敌的人,结果要么死于阴谋诡计,要么干脆死于时运不济。原来功夫,也不是那么好使。没错,你有妹子投怀送抱或者芳心暗许,但你要的,你得不到。你得到的,不是你想要的。哪有什么江湖侠侣,哪有什么happily ever after。有的只是受尽挫折,满心伤痕的男女互舔伤口。没错,你权力越来越大,从棋子变成了棋手,从棋手变成了棋王,但这又怎样?自始至终,你要么是在一只更大的手里面撒尿,要么是被义理法则之类的限制得死死的,要么就是发现自己被更大的愿景所困,得去做一些分不清对错的事。没错,你挫败了阴谋,打败了坏人。但这阴谋,却是坏人用来实现更大的正义,更大的公平而行的举措。你的所作所为只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你以为自己代行了正义,其实只是站在了正义的对立面。然后慢慢的,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一次又一次的,作者带着我们征服困境一路前行,却把我们的认知一次又一次的颠覆。我们跟着主角一路流血流泪,一路拼命挣扎,有时觉得成功了,有时又觉得还不如失败吧。有时觉得走在了浪尖上,有时又觉得还不如被拍在礁石上。而最后的最后,得到的一切,都失去。所爱的一切,都消亡。有意义的一切,都没了意义。而更可怕的是,你被作者说服了,你意识到了,这他妈的才是世界的本质。这时你怎么办?这就是小说探讨的核心:你的付出,你的收获,你的情感,你的生命,你的所作所为,你的是非功过,你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一切印记,都是虚无,都是过往,都是历史的尘埃。那你怎么办?死吗?不,作者的回答是:“天地间的轨迹不为人而改变,发生了的事永远不可挽回,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坦然勇敢地去接受,面对,不是让这些发生了的事成为束缚和包袱,而是成为前进的力量,活得更好,更勇敢的力量。”那生命有意义吗?可能没有意义,但却是有尊严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这就是生命的尊严所在。这就是君子。是的。君子。在看到故事的最后时,我脑袋里面能想到的,只有这个定义。我无法在西式美德中,找到一个对应的名词或形容词来描述这个定义。只有中式传统文化的这个定义,在这一刻,深深印入我脑海。前面有答主说,“就像一道光芒刺破黎明,又像光芒淡去终于安定”。就是这种感受。在这里写这些东西,不是为了推介这本书。因为我觉得这本书就像跑步一样。喜欢的人自然会喜欢。不喜欢的人永远都不会喜欢。只是看到有人发问,所以借这个机会抒发一下喜爱之情。如果谁有作者的联系方式,请一定告诉我,希望能用实际行动表示一下对作者的感激。至于作者后面的几本书,个人评价是不如历史的尘埃。怎么说呢,我觉得作者胸中有郁郁不平之气。在后面的猛兽记里,这股气表现地尤为明显。这种气太强了。让这几本书的气场明显偏向了阴的一面。不再像历史的尘埃那么平衡,因而没有能再达到历史的尘埃这个境界。这说的可能有点虚,但喜欢并仔细看了这几本书的人,应该明白。当然,这几本书仍然是一等一的好书。不是好网文,但是好书。在此不赘述,望有缘人见察。,补充找到了一句西式的描述方式:罗曼罗兰说:“生活中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如果说凭借《三体》这本书,大刘在娘子关以一人之力,把中国的科幻小说拉到世界平均水平。那奇幻小说里面能当得起相同赞誉的就是《历史的尘埃》了。说起网络玄幻小说,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无脑流、凑字数、纯爽文、打副本、三观不正等等等。实际上起点里面排名最靠前的几个作家也确实是这么干的,为了赚钱或者迎合读者故意把书写的又臭又长忘记自己伏笔,情节前后矛盾甚至挖坑不填的不在少数。长篇网络小说有个特点,就是极少有作者能把主线支线的剧情讲完整的同时做到结局不烂尾,像这样反而能把全书主题升华而且还令读者满意的简直就是万中无一。平时我压根不会推荐人家去看起点的小说,但是《历史的尘该》是少数的例外,文笔情节人物塑造都是绝赞,但是和整体素质相比,读者却显得超小众,至今搞不懂为什么看过的人这么少。我自己都记不清我给多少人推荐过这部书了,书开头部分略显稚嫩,作者应该只是当作英雄无敌的同人来写,中期剧情丰满起来,每个角色也开始成长,后期故事变得庞大,甚至有种哲学的意味,不停的通过各种情节来让读者思考,各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相对于其他网络小说,这本书有个特点就是战斗细节描写精彩到不像话,作者文笔的画面感超强,明明都是虚幻的,但是文字表现起来真的有电影分镜一样的快感。注意武打场面不是一般人能写的,连古龙都只会烘托武打前的气氛,而不会写具体的武打场面细节,注意我说得是不擅长写武打场面而不是不擅长写武侠小说。 看古龙的书有个遗憾,就是在最最要紧的大战往往是草草了事,比如《圆月弯刀》开头这么宏大的布局,最终的boss居然一刀就死。再比如上官金虹的决战,《绝代双娇》的机关,《流星蝴蝶剑》里万鹏王的报复,《大人物》里那个反派的死等等等等等。。。全部给人嘎然而止的郁闷感。相反古龙在短句塑造方面是个天才,他喜欢长句里面夹杂短句,用爽快的短句让看的人血脉喷张,有看舞台剧的感觉。比如这种句子才是古龙文字的魅力所在秋,残秋。黄昏,黄昏后。风起,灯红,人别离。和古龙比起来,金庸他老人家的武打细节就好很多了,每个人都知道假的,但是就是有代入感,读者能入戏。看到这里估计有人要骂了,你妹的聊网络小说呢,提金庸古龙干嘛,知乎多凑字数又没钱,吃饱了撑的啊。那我为什么要提金庸和古龙呢?因为我真心觉得《历史的尘埃》里面不少武打场面细节描写的比金庸还好。。。每次有战斗场景写不出来的时候,我都会去翻这本书,这部是极少数(唯二?)我没事干都会去重新看一遍的网络小说。一分钱好处都没有,但是我真心推荐。。。
首先我不认同这是一个内容上的网络小说,只是其发布的形式是在网络上,就像金庸的小说在报纸上连载一样。其情节丝丝入扣,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最后塔丽斯给阿萨的神圣庇佑,实在是神来之笔。首先神圣庇佑这个技能只出现了一次,而且并没有耗费太多的笔墨描写,埋伏一直到结尾才出现。第二是神圣庇佑只有信仰最虔诚的人才能使用,这就给塔丽斯之前信仰的迷惑画上了完美的句号。最后情节上主人公只剩下一个人,达到真正的悲哀,全都是历史的尘埃。如此精妙设定是一个网络小说能触达的吗?历史的尘埃,是给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在十六七岁的时候,看不惯家长的说教,读不懂高深的名著,历史的尘埃用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通俗易懂不乏幽默的语言,夹杂主人公的迷茫与成长,引领这我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它最可贵的就是意义的深刻与语言的简单,可以真的让青少年读懂,感动,思考。这是我在其他文学作品中找不到的,一本青少年供青少年成长的书。文章中关于命运,善恶等最基本世界观的讨论深刻且辩证,现在回想起来仍不禁拍案叫绝。
至今没能忘记初看之时的惊艳,很难相信网络中也能诞生这样的精品。可能心理素质不够硬,并没有看完这个悲剧的故事。令我感到佩服的是,在尘埃之后,知秋转型作,猛兽记,同样是如此的惊才艳艳,如此娴熟的操刀两类不同文风的作品,就让俺膜拜下知秋大神吧~转一个评论,来抛砖引玉吧,期待大牛们的精彩评论吧。《历史的尘埃》读《历史的尘埃》前几章时,我颇有几分激动,感觉这是难得一见的网络佳作。作者奇峻的想象力,以及对人物内心世界细腻的描述,丝毫不让传统文学作品。但接下去我就有了困惑,这样一部作品,不走类型小说的路子,难道就不能被网络接受吗?但不管怎么样,作者还是把它写成了一部玄幻小说,我们应该尊重这个选择。 小说的构架很宏大,其基本立意是书写一个大悲剧,并试图说明悲剧往往不在于人为。因为面对强大的历史车轮,尘埃似的个体生命只能服从命运的摆布。我开始是有担心的,感觉这样的叙事作者难以驾驭,好在小说叙事紧扣立意,围绕“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悲哀和欢乐,只能听天由命。”这个基调展开故事。因此我们在这部书里读到的阴谋和勇敢是具体的可操作的,悲哀却是无形的、宿命的,无法逃避的。只有当我们领略到平凡而真挚的人性光辉时,才会感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其实直到现在,我也不敢说完全看懂了它,猫的某帖子里关于它的推荐是这样的“没有一定欣赏水平的别看”,看来我自己就是这种人了。既然有心作为一个爱好者的集中营地,那么就将相关资料补充一下。想了解知秋:知秋,原名:曾真当代网络小说作家,代表作《历史的尘埃》《猛兽记》《神州道》《十州风云志》性别:男 (请注意,虽然很多人叫他秋姐,但知秋本人是男的)出生年份:1980所在地:四川省:知秋作品链接:
谢邀。我应该是初中时看的这部小说,当时刚刚接触网络小说,读了大量几百万字的玄幻奇幻之类……但大多数都是固定套路,文笔剧情乏善可陈。印象深刻的没几本,其中就有《历史的尘埃》。其他几本印象深刻的网络小说都很有名,比如《亵渎》、《蛮荒记》等。但《历史的尘埃》相比之下名气要小得多,我现实中认识的几个广读网络小说的朋友都没听说过它,还是在我的推荐之下才读的。首先,这部小说在形式上脱离了升级打怪这种大多数网络小说的套路。而且战斗场面描写非常精彩,比那些个虎躯一震、恐怖如斯、如狂似癫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遗憾的是,一些优秀的网络作家后来都走向了升级打怪之路,比如烟雨江南。)其次,这部小说里的人物塑造非常成功。除了主角之外,山德鲁、罗德哈特、因哈姆等人物的性格特点都很突出鲜明,在语言举止之中就体现了出来。包括一些小龙套,形象也都活灵活现。而一般的网络小说,往往文笔差到只能靠旁白来描述人物性格,非常无力。这本书三观很正,里面包含了一些对现实的讽喻。比如对环保、宗教、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这些是我几年之后第二次读才发现的……此外,楼上 提到《历史的尘埃》是网络小说中的《天龙八部》,这个比方打得很好。姆拉克公爵、克劳维斯、罗德哈特、因哈姆侯爵、巫妖维德尼娜等人的恩怨纠葛,和《天龙八部》中那种怨憎会、爱离别、求不得何其神似!最后,我对书中这么一句话印象深刻:一个人相信什么,不一定是因为那件事可信,而重要的是人愿意去相信。这样劣拙的谎言你也相信,那说明你的内心已经被打动了,愿意去相信这个故事。
一部极其难得的小说,宏大的历史架构,细腻的人物描写,会心一笑式的幽默,人物命运与悲剧的纠葛和无奈,真心大爱,阅书无数,难得佳作,套用楼上的话 欣赏水平不够真的不要读此书。甩几乎全部起点排名前列的快餐小说。转帖部分金句 学习前人的都是为了超越而不是为了重复 ——BY山德鲁知道,这世界本来就像厨房,再精美的佳肴也必须满身油腻一手肮脏才弄得出。 _____罗德哈特直到现在我仍然不适应也应付不来那些人心叵测的环境......我不应该去强求些自己能力和性格以外的东西,我只要把握好自己就行了. _____阿萨如果你相信命运,那么做什么都没用,如果你不相信命运,哪你还烦恼什么呢?因为我指出了他们圣母雕像的错误。 有什么错误? 童真之母怎么可能长着一对只有性生活非常完美的女人才有的乳房。女人都是小心眼,就是大一点也是看起来大一点而已。“从不说谎的人就是最会说谎的人。” “因为这说明从没人发现他说谎,更没人对他有戒心。二十年来,姆拉克公爵是帝国中晋升得最快又最不着痕迹的一个。不玩玩手段,怎么能从下面爬到现在这个位置来?你以为官场里是靠诚实,努力,奋斗的么?关键是他混到这个地步,还居然有这样清廉的好名声,这才是真正的玩弄手段的大师。大巧若拙,大智若愚,不露痕迹才是真正的高手非常时期就要用非常手段,而非常手段,也绝对会有非常的作用。”XX这种东西,用XX对付是再合适不过了脖子上那个东西可不是用来长头发的你知道什么是黑吗? 它是所有颜色的混合! 你知道什么是白吗? 它是所有光的混合! 黑与白不是你所看到的那么简单。。。。大概在女人的眼中男人的打扮通常比五官更值得分辨很多东西刚开始的时候是会觉得不舒服,但是要在这世间活下去你要就必须练习着去习惯,要知道这个世界可不是围绕你的感觉在旋转的规矩一旦太多,人往往就会只注意规矩而忘记真正要做的事情迟到好过不到不会做就拼命去做,还是不会做就逼出杀气去做。。。在很多传说故事中,有人强到了极点于是就可以天下无敌。不过相对于这种人我觉得你更厉害。你不是天下无敌,反而天下全是比你强的多的敌人。但是看起来你好象从没有害怕或投降的意思。所以佩服你。天下有敌比天下无敌更值得佩服 “并没有什么超越一切邪恶,纯洁无暇的道德和正义存在的。为了自己活着,我们所吃掉的不都是其他生命吗?但是就在这样无法摆脱的原罪中,保持着心中的那一点善良,同情,和爱,这才是人心中真正的唯一的光明。”谁都是从幼稚走过来的 ——不可改变的定律“你的瘸子真的装得不像。”   “那怎么才能装得像呢?”阿萨虚心请教。下一次他一定要和她说上话才行。   山德鲁拿起刚才的小铁锤。“脚抬上来。”你的仁慈,狗屁都不是而在这人类群居的城市里面任何东西都是有代价的,你想要,就必须用钱来买。想要钱,就得用劳力,时间,自由去换,还得要有去换的技术。要不你就只有去偷,去骗,去抢。 人类一旦啃食了智慧之果就注定不能享受生命之实 关键是他现在已经不再是那只沉迷于梦想的小孩子,精神上的成熟和稳健才是一个人最大的财富和力量所在。气度和心志的沉稳才能够将人能力完全发挥出来 真正的大智慧才是真正的强,是有坚定的自我意识不被其他的情绪和环境所迷惑。这种人不会想要和这世界妥协,所以显得和环境格格不入,却也不会叛逆。在这种人眼里世界和自己是对等的。能够在精神上和世界对等,这不是真正的强么?比如你和我。” 太习惯于不去正面解决事情,太执著于手段,所以才在千钧一发的时候放弃了尽管有优势也难免损失的硬碰,而选择了取巧。   想赢得轻松漂亮的人,结果往往是输得最彻底的。 璞玉需要精心打磨才能晶莹光亮,生命也需要锤炼才能饱满厚重,全身心地投入对生活的热爱中,为美好人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当有一天,你真正地将自己打磨成一块熠熠生光的金子时,任何人都掩不住你灿烂夺目的光辉。 不过,年轻人啊,你要知道时间是最公正无私的,只有历经千年时光流逝仍然不变的东西才是真正不朽!凡是经由历史的尘埃处理过仍然能存在的东西,都必然是好东西啊!”你的生命其实是以其他无数个其他生命的死亡换来的,所以千万不要放弃每一丝活命的希望。 无论什么技巧都是锻炼出来的。即使再难,再违背人本性的东西只要一多练习,就会习惯,然后熟练,甚至沉浸其中不要太拘泥于规矩,规矩本来就是为了处理事情而存在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要以自己的判断和理智分析为先欲望太强,就会遮闭理智。太注意一些东西,就不能够去感觉把握事情的全貌和其中的细微变化。被一片树叶吸引,就无法看见整个森林。   野心太大,做事太狠,就没有转折的余地。过犹不及。没有人是不会失误和犯错的,更没有人能够把握一切。只要通过了足够理智的分析,就应该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头脑,即便是出了差错,也用不着后悔和犹豫山德鲁摇摇头说:“你一跑,麻烦就永远都是麻烦。还会留点给我。人不要去害怕麻烦,把麻烦解决了,那不就没麻烦了”公爵说:“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一种是和你毫无关系的人,那种人你不用关心,也不用去理会。而另一种则是你的敌人,这种人不能够有太多,一旦有了则一定要斩草除根。”他看向克劳维斯。“但是如果有了一个你解决不了的敌人,应该怎么办呢?”   “用我全部的力量,所有的办法去击败他。”克劳维斯很英勇地皱起眉头,充满了斗志地说。他已经在考虑怎么去事后向主教大人解释了。   公爵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你应该想办法去把他变成第三种人——朋友。这种人是越多越好的。尤其是你对付不了的人。”人的心和人的情感实在是很奇妙的东西。有些东西你可能早已经拥有了,有些道理你也许也早已经明白了。但是却必须要经过足够多,足够强的情感来充实你的心,你才能够真正和这些所知道的所拥有的溶为一体。情感磨练出的力量,才是一个成熟的人的源泉动力。 --by 秋秋你相信某件事,并不是因为它如何符合逻辑你才相信的,而是因为你愿意相信它。人品决定一切欲说还休的不止是愁,其实真实的东西大多如此,越能说得天花乱坠的人越是不了解。了解了的是己轻无法说出也不想说出来了。 一无所有的人无所畏惧.那些能够这个世界中勇猛前进,努力去攀登高峰的人,他们那强大的动力却多半是来自刻骨铭心的痛苦和无奈在历史的天空下, 不论你爱与不爱都只是其中的尘埃女人指导世界前进如果你希望一个人是好人,那你最好就别用做坏事的机会去引诱他.要知道好人也会做坏事的.......暴力是解决问题最坏的方式,所有的迷茫和冲突都可以在交流和信仰中 得到拯救“年轻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永远充满了斗志和野心,敢于鄙视权威,向权威发起挑战。这是进步的原因。”暗金骷髅头又漂浮在了阿德拉的身后。根本没有任何的风声和移动的迹象,好象那原本就是在那里一样。“但是最大的缺点就是不知天高地厚。这是容易死的理由。”人一出生注定最后就是个死,难道就应该坐着等死吗?有空去想那些莫名其妙的问题还不如集中精神做自己的事。女人永远是不可理喻的动物……唯一比一个嘈杂地女人更让人头痛的就是有两个这样的女人……也许从某个角度来说,敌人才是最好的朋友。不只带给你斗志和胜利的喜悦,而且因为立场分明再无顾忌,所以用不着在把自己的意图遮遮掩掩,比朋友更可以放心地说说心里话。什么都直截了当地表达出来,即使是敌意,也是很痛快的事。能救人的不是神,从来都不是,只有人能救人脖子上那个东西可不是用来长头发的你知道什么是黑吗? 它是所有颜色的混合! 你知道什么是白吗? 它是所有光的混合! 黑与白不是你所看到的那么简单。。。。“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天地间的轨迹不为人而改变,发生了的事永远不可挽回,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坦然勇敢地去接受,面对,不是让这些发生了事成为束缚和包,而是成为前进的力量,活得更好,更勇敢的力量。”“你不会死的,因为我还没死。”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只要我不死你就不能死,我不允许你死。” 人多的一方往往自持占有优势,心态一般都很松散,只要你显示出他们意料之外的实力一下放倒几个就会士气大乱,然后就好对付了和名利得失看得过重的人一起生活是很辛苦的。这种人眼睛里永远只有自己但忘记了,并不等于这些东西就不存在。在幸福的云端突然发现这些角落里的东西的时候飞坠而下的感觉更让人措不及防。 道理这种东西,即便那确定是正确的,有时候还是少知道点的好 对付烦恼最好的办法就是别再东想西想地自寻烦恼。做好你自己的事,该来的她自然会来,不来的更好。省得继续烦下去。信仰原来就是用来掩饰真相的。那是弱者自欺欺人的道具。那是一种死的眼神,他们所有的感情,所有的价值都已经死在一个目标上了,连他自己的生命都不过就只是为了实现那个目的一种道具而已。他什么都可以去做,用所有的智慧,精力,手段去达到那个目标,即便是赔上整个世界都不在话下。. 一个人不如别人,那没什么可羞耻的,但是用些卑鄙的手段陷害那就不对了,那证明你不只是能力上不如别人,而且连下面去敌对的自信也没有。 手段是聪明人的特权,成功者的工具,能多用当然就要多用。但是诚信正直这些高中的品质也是同样美好的事物,不能够荒废。这两者都要皆顾,综合而产生的东西就是‘阴谋’了世界上从来没有‘应不应该’去做的事,只有你想不想做,以及你有没有能力去做而已没有不可能的事。‘没有人没有价码。有的是钱,有的是权,有的是信仰,有的是感情。只要你给足了价钱开足了条件你就可以把他买下来。’这句话虽然从感情上来说我比较讨厌,但是事实上好像确实如此。什么是最有效的圈套?那就是对方明知道这是个圈套也不得不往里面钻的圈套。其实从真正的意义上来说,那些随口话语,随意的动作才是真正暴露一个人内心地东西。远比他口中的长篇大论或者是谁的评语什么地来得真实。机会永远是公平的,只是看人会不会去把握,有没有能力去把握罢了明白没有绝对的正义和的存在。就像漆黑地夜其实就是白昼的影子一样。世上的事都是相互依存地,光明和黑暗对立着,但是从某个角度来说,那也许是同一种东西罢了。只有黑暗中才会产生光明,也只有光明才会造就黑暗的阴影,那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所能做的。其实也是在维持一种相对的平衡下,让尽可能多地地方照耀着罢了。你错了。其实商人才是最不奸诈的,只不过喜欢把利益都放在表面上来说而已,其实谁活着不是为了利益?说得深沉一点,即使是感情,信仰之类的东西,对自己来说又何尝不是利益?那些心里打着见不得人的算盘的人才是真正的奸诈,比起他们,你不觉得其实我这种直白的人才是最坦率的人么?喜欢哭泣的男人固然不是真正的男人,但是不哭泣的男人同样也不是男人。真正的男人固然坚强,但是最重要的是能够直面自己的感情,该笑则笑,当哭则哭。 短暂的总是美丽的。是短暂造就美丽还是美丽注定短暂拳头很重要,本身的头脑也很重要,但是真正的强大是灵魂
收了可观的小费后,酒馆老板小声道:“只有探寻过人生,社会和宇宙,思考过生死,兴衰和终极的人,才最能领会这本书的美妙之处。”由于喜欢做这种思考和探寻的人毕竟是少数,而熟悉英雄无敌系列的人群也都已经过了看网络小说的年纪,所以这本书注定是小众的,也是曲高和寡的,但是又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形式,使得长尾能够聚集起足够多的人来关注它,这是本书形式上的一体两面,有得有失。它在起点逐章连载时期,我未逢其时,深感遗憾,看了这么多年,是该写一篇书评了,为了避免剧透,我尽量不涉及情节,《历史的尘埃》这部小说,以《魔法门英雄无敌》系列的设定为酒杯,浇灌的却是华夏文明的块垒,而这一点只有在一百七十万字的最后一章的最后一段才能看出作者的一点本心印痕,而我也是反复回味很多遍才明白这一点,这几年来我反复读《历史的尘埃》,愈发感觉到作者匠心独具一格,伏笔草蛇灰线,情节精彩绝伦,最后毫不顾忌读者心情和起点月票的极虐结尾则更体现了作者的情怀,当然还有任性,以及那一点思考和探寻。“在历史的天空下,不管你爱与不爱都只是其中的尘埃。无论是谁,所能把握的不过也只是自己而已。”这本书与那首歌有点关系,不管你爱与不爱都只是尘埃而已,如今我人在北京,看着窗外带来黄土高原的沙尘,想着千百年血泪悲歌的历史,人在社会、宇宙下的渺茫感更上一层楼,当然,这也许意味着我站得更高了一点,当你从一个更高更大的角度看待事物,一切原本的大就变成了之后的小,而自己的心却未必真能适应这个变化,在此之间,理智与情感的冲突、角力和纠缠,对于旁观者而言,这个过程尤其精彩, 而不忘初心则尤其可贵,《历史的尘埃》就描述了一群爱恨纠缠的人,在我看来,《历史的尘埃》是起点小说中的《天龙八部》,可谓无人不苦,有情皆虐,每个人都背负着一些东西,或者是爱情,或者是亲情,或者是友谊,或者是理想,或者是对自己种族的责任,这些情感所激发出的灵魂呐喊本是为了生,最终汇聚成了死的一环,每个人都在避免世界毁灭的发生,但是他们为了自己不肯放手的东西却一步一步地让事情走向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每个人在众生所凝聚的合力下,都只是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帝皇将相,才子佳人,最终在众生之力下同归尘土,整部小说是一场壮丽而惨烈的悲剧,每个人都在舞台上呕心沥血地演出,每个人都为了信仰而竭尽全力去奋斗,每个人都是理所当然势在必得,不过在最后的一刻命运才给了所有人一个同样的嘲讽,为了反抗做出的努力,却恰恰成为了悲剧的原因,犹如人的诞生其实是死亡的开始。本书中有许多地方都在若有若无地点出这一点,人类有自身的局限。不过作者并没有一味地沉浸在某种无病呻吟的情绪里,翻遍全书,你看不到一点颓废和叛逆,许多作者都有着控诉、反抗的情结,在普通的网络小说中尤其明显,这种情结表现为叛逆,比如刻意写一个“卑鄙”的人如何成为世界主宰,这正表现了作者内心的无力和愤怒,所以他笔下的人物完成了作者做不到的事情,这样的作品往往只有发泄后的空虚而无前进的动力,而我更喜欢小说里的一段话:醉心权势玩弄心计手段的人,其实才是被这充斥权势的世界同化了的弱者。真正的大智慧才是真正的强,是有坚定的自我意识不被其他的情绪和环境所迷惑。这种人不会想要和这世界妥协,所以显得和环境格格不入,却也不会叛逆。在这种人眼里世界和自己是对等的。能够在精神上和世界对等,这不是真正的强么?比如你和我。这样的想法更加成熟,本书的另外一点微妙之处则是神器“漆黑之星”的设定,在我看来,这个设定隐喻了冷战时代悬挂在人类头顶的核威胁,并且直接道出了这种威胁的本质:“这欲望不断的累积,终究就会失控。不断地去追求更高更强,连自己本源的东西都被欲望所衍生出的东西所掩盖,扭曲,那正是那把剑当中的气息。这些力量汇聚,集中,交合混杂,然后变质,不管是出于野心,报复,绝望,好奇还是什么,总之就会有人去拔起那把剑。”“对于强大的智慧产生出过于强大的力量,这力量已超越了生灵所控制的极限,于是当力量失控崩溃之时,无尽的黑暗就吞噬了整个大陆的文明。 ”在这里,又是智力超出了心灵的控制力的一次重演,人类自身的局限让人类灭亡,就像是春夏秋冬的更替一样自然,这里也道出了作者心目中真正的力量,是灵魂,而不是头脑。一个人真诚地面对自己内心,就会获得真正的力量。真正地正视自己的内心,包括丑陋和软弱,这才是长大了。本书中有许多政治奇谋,对于神权和政权的冲突比较写实,语言很有作者的个人特色,许多打斗场面精彩激烈,同样是不可多得的佳作,我最欣赏的一点就是全书没有刻意表现出什么的,一切都似乎是自然而然流露的,关于我想写而未写的部分,可以看看这个答案,和我的观点完全一致。简直让我以为是另一个我写出来的 :(待续)
XY,这么老的一本书居然还有人提,真是懂我,当年我也是看这本书看high了,还在贴吧里混了一段。这本书在基本套路上还是和传统YY小说类似,无非是奇遇升级,打完小怪打boss,创新点在于他不断发掘出更大的boss,而这些boss却是早已出现在书里,看起来不像boss的。我们都习惯了主角扮猪吃老虎,但这本书是boss扮猪吃老虎的桥段。另一个创新是不断变换正邪阵营,又没有让读者出现认知混乱,反派阵营里也有正面角色,正面阵营里也有反面角色,有些原先认为是反派的,后来成了正面角色,有的正面角色反而站在了主角对立面,却又没有引起读者反感。这些手段超越了普通网络小说正邪分明的套路,同时还给人以某种“似乎明白了些什么”的审美愉悦。另外主角的性格也有些奇特,是一个善良而毫无王霸之气的性格,他并不想向上爬,只想自由的活着,但自身的能力和他的善良决定了他不得不卷入一个又一个大事件里,充分诠释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个道理。总之这本书给我当时的思维有很大启发,时隔多年回头看看,仍然有不少亮点,和当前的网络小说相比仍不逊色。最后贴一段我当年在贴吧里发的段子作结:一定得选最古老的禁咒  找神殿魔法师  用就用最高档次的魔法材料  拉开直接就爆  杀伤最少也得一万军队  什么尸爆呀,元素巨人呀,黑魔法呀  能往里加的全给他加上  绳头上是星之石,绳子上有世界树之叶  卷轴里边藏一个亡灵法师  骷髅脸,特清高的那种  卷轴一拉开,甭管爱不爱听都得跟人家说  亡灵法师有一颗清明高远,超越世俗的心  一口地道的主教祷告腔儿  倍儿高贵  手里再拿个法杖,宝石是桑得菲斯山的  一挥光魔法就能瞬发几百个  再挂个漆黑之星,一亮出来就起魔法波动  就是一个字儿——黑  沾上就得死个万八千的  用卷轴的人不是长老就是教皇  你要是一大魔法师呀  你都不好意思碰这卷轴  你说这样的魔法卷轴,一个得整垮多大势力  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一个欧福吧  一个欧福?!那是波及  俩笛雅谷起  你别嫌夸张,还不算外围破坏  你得研究读者的看书心理  愿意掏钱看vip的读者  根本不在乎再多毁俩国家  什么叫骑士传奇你知道吗?  骑士传奇就是  打什么仗都帮最弱的,不帮最强的  所以,我们做魔法卷轴的口号就是  不给反派,只给主角
盘点网络西幻小说《历史的尘埃》的六大亮点第一点 伏笔巧妙篇幅有限,伏笔暂且列此一处,读书如同品茶,浅尝并不入味。(节选第二卷第二章)背景:阿萨从低语森林回来用树叶救人,将阿基巴德的笔记借给了公爵小女儿,罗尼斯请他过来讲述低语森林发生的事情,同时拜托他取回笔记,在交谈的最后,有这样一段描写:罗尼斯看着阿萨微笑着点了点头,突然他怔了一下,好象在阿萨的脸上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事物。这个惊奇只是个转瞬即逝的波动,他立刻又恢复了那种平淡自若的神情和语气问:“年轻人,你是哪里出生的人?”“卡伦多盆地,就是那个帝国西南的矿区。”阿萨并没怎么注意到主教大人细微的神情波动。“哦。”罗尼斯主教微笑着点了点头,依然是那么神态自如。注:这一段不细看很容易跳过,只有认真的读者才会发现这里的描写有点突兀,为什么罗尼斯从讲述低语森林死灵法师巫妖和阿基巴德笔记的事情之后会提到阿萨的出生地?其实这里作者独具匠心地表达出罗尼斯已经发现了阿萨的身世,他是巫妖的孩子,同时也暗示着罗尼斯是知道艾尔婆婆隐居在卡伦多盆地,而山德鲁是不知道艾尔婆婆的隐居地的,揭露出20年前某些细节,比如说罗尼斯虽然和山德鲁一组保护漆黑之星,但当初罗尼斯联合艾尔婆婆,有一些内幕是瞒着山德鲁的。这只是开头第二卷的一个小细节,短短几行,却包含了如此丰富的信息量,宛如一青花,远看光彩琉璃,近看又发现这青花之下又暗藏着许多精小细微的花纹,叙述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不由佩服作者的构思之深,匠心之苦。大多数快餐文化的读者只是匆匆一览,作者却是煞费苦心,不禁悲叹。 第二点 人物刻画跃然纸上篇幅有限,此处就第一卷第一章出场的三个人物为例,见微知著,一叶知秋。阿萨坐在天鹅绒的软椅上,手指搓捏着柔软光滑的绒面。这种东西他以前只看见过而已。村里的那个老学究用来放置圣书的盒子里面就有那样薄薄的一层的。三岁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大年纪的小孩只是用手捏了一下,然后那只手就被打得三天都拿不住勺子。这样一个高贵,神秘且危险的存在,现在居然被坐在屁股下面,让他感觉有点奇怪,又有点过瘾(描写一个不相关的软椅天鹅绒,既写出了尚未出场的公爵骑士的身份高贵,也刻画出阿萨的老实又不卑不亢的形象。)姆拉克公爵去皇城参加军事会议去了,一位自称是公爵助手的年轻骑士接见了他。骑士的那身铠甲和配剑都是最高档的货色,上面神圣骑士团的徽章阿萨在他队长身上同样看见过。年轻,英俊,威武,气宇不凡,还有高贵的身份,以及与之搭配得天衣无缝的气质,好象是小时候在吟游诗人嘴里经常听到的故事中的主人公。“那么只有你自己一人突围而出,然后被追杀,在蜥蜴沼泽里和追兵搏斗........”骑士重复着阿萨的讲述。吐字清晰缓慢,有条不紊。仿佛生怕别人听不清或听错了他的话。(短短几行,从“自称助手”便将骑士从变成贾维之前的与公爵的关系确定了下来,骑士心里很清楚,他对于公爵,不是惟命是从的下属,也不是有感情关联的学生,而是助手,一个可以给予他帮助的人(包括联姻),同时,作为交换能够学到成为权力机器诀窍的利益联盟。外貌描写和“重复讲述”“吐字清晰”也将其高贵的身份,谨慎的性格表现出来,并且高贵的外貌描写还使得他上位者的通病傲慢这一性格缺陷出现在他身上毫不突兀,与公爵的外貌形成对比烘托。)“那你为什么不到你部队所属的长官那里去汇报这个事情呢?” 骑士仍然是很耐心很仔细地问,想要把丝毫细节都洞烛于心。他专注的神情很像一个小孩子,细心地凝视中带点小心的味道,好象害怕面前的事物突然就飞走了一样。“恩。”骑士点了点头。“我代表公爵大人,对你英勇救下小懿小姐的事表示感谢。”顿了一顿,双眼直视着阿萨,用他很缓慢清晰的声音说道:“而且,你能够直接把这件事情报告到公爵府上来,真是非常正确的选择。我想姆拉克公爵大人知道了一定也会很高兴的。”他碧蓝的眼睛中流露出一种喜不自胜的表情。“你的运气太好了,真的太好了。”这几个字说得尤其用力,好象真的为阿萨的运气庆幸。不知道为什么,阿萨从骑士发亮的眼神中觉得有些不安,这好象并不是善意的表示,其中有一种恶意的窃喜在里面闪动。阿萨问:“你到底是.....?”骑士的手刀没让阿萨有任何反应的时间,准确地切在他的颈上的大动脉上。阿萨立刻就像一只抽空了的口袋般软倒在地。(骑士提问时心思缜密,出手时果断坚决,但仍有一点点的喜形于色,很符合一个狠辣心细的年轻人的形象,同时阿萨对于危险的敏感异于常人这一优点也从这里一直贯穿全文,也为之后各种对决下仍能逃脱埋下伏笔。)公爵府不只下人办事效率高,备的马也很快。只用了十多分钟,骑士就通过重重守卫来到了军事会议厅,见到了姆拉克公爵大人。(一两句有关公爵府效率之高的描写,再加上之前对于公爵府,助手的描写,公爵尚未出场,形象便已经入木三分,讲究效率,地位超然,与之后一出场的形象有点反差,更显的深藏不露,接下来公爵对事情的分析,更是将公爵作为一个高超权谋家的形象凸显的淋漓尽致。)公爵第一次外貌描写:公爵眯着眼睛仔细听。他的眼睛不大,一眯起来就仿佛在笑,修得很整齐的八字胡,衬着他微微发福的身体,圆圆的脸颊,感觉像个很慈祥的相信以和为贵和气才能生财的普通中年商人。(与之前营造的高深莫测的高贵之人有一点反差,只是个和气生财的胖商人,对于公爵,先是未出场的走高,外貌描写的走低,再是之后语言描写的走高,跌宕起伏,刻画深刻。)“没有人是不会失误和犯错的,更没有人能够把握一切。只要通过了足够理智的分析,就应该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头脑,即便是出了差错,也用不着后悔和犹豫。”公爵像个在对学生上课的老师,仔细地对年轻的骑士讲解着。“我们既然相信他们对于解决这类事比我们在行,也远比我们有效率,所以我们就只用心做好我们自己这边的事情。出了纰漏,也许是有什么不可控制的因素,比如运气,那我们也没办法。至少,现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对吗?”“是。”骑士很认真地听着公爵的话。跟着这样的一个上司,最大的收获就是有很多地方可以学习。公爵眼中泛起一丝忧虑,问:“小懿的伤势怎么样?”(语言描写说明公爵对于事件的深刻认识,处理方式的老到,同时也能感受到公爵对于女儿是有情谊的,这与之后巨大权益到来公爵放弃女儿有反差的,这当中公爵的情感变化很有意思,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深究,此外这章还有骑士丢杯子这一细节公爵和骑士的不同观点,也能充分表现两人性格特点。篇幅有限,不赘述。)有关阿萨事件的处理方式,此刻本人已经对公爵形象拜服。公爵有些责怪地看了骑士一眼,轻轻叹了口气。再问:“那个士兵你怎么处置了?”“押在城中的牢里,等侯您发落。”公爵问:“你觉得我会怎么样发落他?”“杀掉。”公爵再问:“你觉得这个士兵的危险之处在哪里?”“向别人泄露出他经历过的情况。”公爵一步一步地对骑士循善诱导:“他活着和别人接触一分钟,对我们的危险性就大了一分。而你既然知道应该怎么样处置他,就应该尽量减少他活着和别人接触的机会。”“我是想等您来下决定,这事毕竟很重要。”“不要太拘泥于规矩,规矩本来就是为了处理事情而存在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要以自己的判断和理智分析为先。”公爵看着骑士,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更重要的是,要有相信自己判断力的自信。”注:有些人认为人物刻画能力不足,知秋仅仅用对话旁白来刻画人物。本人认为就从第一章这出场的3个人物,全文基本没有一句废话,环境描写,外貌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全部都有着对人物刻画服务的作用,对于知秋刻画人物能力薄弱这个槽点实在不敢苟同。第三点 描写细致篇幅问题,暂列两处。(描写人心理变化的)阿萨看见公爵的那只手突然绷紧,上面的几根青筋也面目狰狞起来,但是他感觉得到,那不是杀意,而是紧张。公爵的呼吸的节奏突然乱了,一直紧锁着自己的眼光也涣散了,那种紧迫感也随之消失了。阿萨甚至看得出公爵眼里面居然有惊恐的味道。好象一个已经全神预备好要刺杀一只猛兽的猎人,在即将起身动作的时候突然被人在裤裆里塞进一大块冰。(描写教堂的环境)数十米高屋顶和硕大的室内给人广阔深远缥缈而又隆重的感觉,阳光从四周和顶上的彩绘玻璃上透射进来变成迷蒙的光影在空间中流荡,墙壁上气势恢弘的壁画把神的威严和暧昧展现无遗。管风琴的鸣奏弥漫在空气中,无法分辨这沙哑沉重的音调来自何方,好象这是周围凝重环境自来就有的一种声音的属性,是从这令人慑服的气氛中自然产生的幻觉。阿萨很怀疑前面带路的两个牧师曾经受过这方面的特别训练,在这种肃穆的环境中大步行走却没有声音,仿佛早习惯融入这周围的气势中,只剩自己的脚步声渺小孤零零回荡在这空旷的室内,仿佛在衬托周围的威严一样。阿萨有自己已经被这凝重环境中的威严所震撼的感觉,好象自己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存在。第四点 句句珠玑注1:小说中富含哲理引人深思的句子短落很多,篇幅问题,列举几段共赏。每个细节都清楚知道的话,一定可以发现有意义的东西。太年轻,太冲动,不是好事。要有耐心,从尽量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才会发现更多的解决办法欲望太强,就会遮闭理智。太注意一些东西,就不能够去感觉把握事情的全貌和其中的细微变化。被一片树叶吸引,就无法看见整个森林。 野心太大,做事太狠,就没有转折的余地。过犹不及。你一跑,麻烦就永远都是麻烦。人不要去害怕麻烦,把麻烦解决了,那不就没麻烦了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一种是和你毫无关系的人,那种人你不用关心,也不用去理会。而另一种则是你的敌人,这种人不能够有太多,一旦有了则一定要斩草除根。”他看向克劳维斯。“但是如果有了一个你解决不了的敌人,应该怎么办呢?你应该想办法去把他变成第三种人——朋友。这种人是越多越好的。尤其是你对付不了的人。即便是一驮屎,也要把它吃下去,别让它躺在面前让你烦心那种从不动烟火的淡漠却更能够表示发自骨子里的鄙视东西本身哪里有什么邪啊正啊的,恰倒好处就行,即使是水喝多了也会撑死人。说谎的诀窍就是说九成的真话,而且谎话的成分还要语不惊人死不休,气势上把人压倒了,别人也就自然更容易相信你了。第五点 思想开阔至今为止,大部分流行文学作品下的反派,其实有种绝对反派的意味在里面,很多人都能轻易分辨出谁是谁非,虽说有些恶人也有可怜之处,但他们终究是恶,绝对的恶。而《尘埃》跳出了这一怪圈,借用周华明先生的话“没错,你挫败了阴谋,打败了坏人。但这阴谋,却是坏人用来实现更大的正义,更大的公平而行的举措。你的所作所为只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你以为自己代行了正义,其实只是站在了正义的对立面。然后慢慢的,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 ”在《尘埃》中,没有了绝对的恶与善,只有相对的恶与善,善与恶在交替,这一点在网络小说中是很罕见的。第六点 打斗堪称特效电影节选一段本人认为尘埃中精彩的打斗片段,邀各位共赏。塞德洛斯双手一挥,一道绵延的熊熊火墙顷刻就横在了三人的前面。白炙的火焰升腾得足有三米多高,两米多宽。连远处的希尔顿三人也可以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热浪。即便是一头牛从这火墙上奔过,也足够烧掉一层皮。这道瞬发的火墙术非常标准,威力之强,就算是牙之塔的火焰精法师用出这个法术也不过如此。但是三个神殿骑士并没有丝毫犹豫,好像那明晃晃的火焰不过只是幻觉一样,依然飞身朝着各人原本的目标前冲而去,既没有打算绕过,也没有跳起跃过。战机稍纵即逝。来不得丝毫的犹豫。而且这个火焰法术即便烤熟一头牛,但是在光辉战甲的抗魔力之前也算不得什么,关键是两米多宽的距离对他们来说不对是眨眼的功夫。但就在他们冲入火墙的一瞬间,他们才发现火墙之下已经根本不是坚实的地面。脚踩上去丝毫不着力,下面已经全是流沙。流沙术不是什么高级的魔法,精于土系的大魔法们也大都可以瞬发,但是这流沙的范围要恰好控制在这片火墙之内,或者说完全就和这火墙重合,这种控法技巧则当世不出五人。而要在瞬发一个烈火魔墙之后立刻瞬发流沙还能控制得这么好,就只有塞德洛斯了。火焰为流沙作掩护,流沙则给火焰以更多发挥效力的时间。这种双系魔法合力相辅相成的效果也许对任何敌人都是致命的,但是对于神殿骑士却依然算不了什么。即便是塞德洛斯放出了一个时机非常好的迟缓术和虚弱术,三名神殿骑士不过只在烈火中耽搁了一下,还是几乎同时冲出了火墙。不过他们冲出火墙之后身体也一缓,火焰虽然对他们的伤害并不算太大,但是从流沙中脱离让他们略费了点力气,烈火中无法呼吸也让他们的身体多少有些失调,再加上火焰中的视线多少受了点影响,所以那当面扑来的三大片雪白的寒光也让他们避无可避。面对面前那即将击中自己的霹雳寒冰兰斯洛特反而松了口气,不管塞德洛斯的魔法力再深厚,那接连而出的魔法也并不太高阶,但是那毕竟是魔法不是泥巴,想扔就扔想发就发的,这三个霹雳寒冰应该已是他的极限了......总结:对于《历史的尘埃》,批判其实还只是少数的,主流还是赞同的,可惜只博得了一个叫好不叫座的地位。附1:有读者说罗尼斯的死是生搬硬套,故意让情节起伏,他的死不合理,我来解释解释:罗尼斯到时候该死了,为什么,因为这时候因哈姆侯爵想杀他了。因哈姆的最真实目的是阻止死灵之王的诞生阻止巫妖,之前阿萨只是有一点成为死灵之王的可能,因哈姆不会杀他得罪山德鲁等人,但暗中捣鬼还是必要(放吸血鬼)。当时阿萨满足太阳井世界叶冥想三要求了,于是便要必须杀阿萨。此刻罗尼斯保护阿萨成英雄,作为阻碍,必须要除掉。同时当时保护阿萨的还有山德鲁,艾尔,巫妖,欧福等等,他想杀阿萨不容易所以要借助死灵工会的力量,杀罗尼斯也是为了竞选会长,更好利用死灵工会杀阿萨。所以罗尼斯的死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因为因哈姆必须要下手了,在因哈姆和罗尼斯的对决中,罗尼斯败了,死了,就这么简单。当然他的死对情节也有这巨大推动,这是后话。附2:有读者说知秋对主角的刻画并不如配角出色,后期主角甚至没存在感。答:《尘埃》的主题是什么?到后期主角的存在感低正是为了突出主题,命运下人力的渺小,主角存在感很强的小说建议去找逆天,灭天.....最后附上两位名人对于尘埃的评价(待考证),作为结尾吧【盛大陈天桥】看完这本书(尘埃),我专门让文辉把这位作者请到上海来,想看看这么一本恢弘的巨著,到底是怎样的人写的。结果当然大家都能猜到,太年轻了,未来前途真是不可限量。这本书的构架真称得上恢弘,但是他的特点却是对细节的描写,以及那种完全出人意外的巧妙地情节构思,引人入神,但每每我想再看一遍,总是没法开始主要因为太。。。长了。这是一本媲美指环王的作品,至少我自己这样认为,希望将来,我们盛大能够基于这样的作品,也能拍出媲美指环王的电影。【马伯庸】网文西幻,首推历史的尘埃,以英雄无敌入戏而不见斧凿,通篇雄浑大气,沛然莫御,惟骑士战争可堪比肩;全能炼金术士谋算精致,机巧百出;圣徒脱胎基督山而寓意深闳;娶姐姐做老婆名字虽雷,深得DND三味;魔盗、魔法学徒,亦一时之选。烟雨江南之尘缘、狩魔手记皆高妙之作,惟亵渎余三读三弃,不知何故。
最喜欢的小说,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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