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酒驾造成交通事故事故逐年上升

酒驾肇事猛于虎?重庆日报农村版数字报
第007版:国内
年 03 月 24 日 星期
酒驾肇事猛于虎 关注甘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
&&&&今年2月18日和3月12日,甘肃省陇南市农村地区陆续发生3起较大交通事故,累计造成11人死亡。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消息说,近年来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事故逐年上升,比例已占我国年交通事故总量的一半。&&&&我国农村道路点多面广、路况复杂,酒驾不易察觉,容易发生事故;加之农村车辆增加,餐饮娱乐场所增多,乡村交通安全压力明显加大。&&&&司机一杯酒,亲人几行泪?&&&&生日一场酒,酿称大悲剧。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新山村的郑某流下了悔恨之泪。&&&&今年3月11日,是郑某的生日。晚上,郑某在家吃过晚饭,与几位邻居、朋友聚会小酌,喝掉2斤白酒。到了晚上10点多,大家仍不尽兴,又来到镇上一家KTV唱歌,喝掉一箱啤酒。&&&&12日凌晨,郑某等5人开车到镇上找地方吃夜宵,车到镇上一所高中附近时,撞倒3名少年,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礼县交警调查,事发时驾车人郑某及肇事汽车车主的血液酒精含量均达到或超过每140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驾。&&&&就在“3?12”礼县交通事故前后,陇南市武都区、宕昌县先后发生两起较大交通事故,分别造成3人和4人死亡,事故肇因,都与酒有关,且都发生于农村、节假日、夜晚或凌晨。其中,武都区“2?18”交通事故,是农历正月十一期间,武都区某乡的4名年轻人在乡上聚会,酒酣耳热,驾车上了高速,驶向陇南市区,行至半途,车损人亡。&&&&与礼县“3?12”事故同一天,宕昌县一辆轿车于深夜一头撞到停在农路边的一辆大卡车上,4人当场死亡。据警方介绍,事发前他们也在聚会。&&&&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自“酒驾入刑”以来,城市酒驾势头有所遏制。然而,农村点多面广,“驾驶文明差,违法成本低,交警力量弱”。而且农村道路酒驾不易发现,容易发生事故。&&&&酒驾在乡村,监督有困难&&&&3月16日晚,陇南市9县(区)的城市街头、乡村要道,警灯闪烁,号称当地“史上最严”的酒驾大整顿启动。此次全警参与,“事先没有风声,事中不讲人情”,“依法严处一批、吊销一批、拘留一批”。&&&&陇南地处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当地交警反映,近年来这里农家乐旅游服务发展较快,乡镇KTV、酒吧也在增多,出入这些场所的驾车人群有可能成为“潜在的酒驾者”。&&&&然而,部分农村群众对酒驾违法的观念比较淡漠。3月15日,礼县交警启动酒驾大整顿,当晚在乡村道路上发现多起酒驾事故,还有的涉嫌醉驾。&&&&该县公安交警大队长王红中带领警务人员在“3?12”礼县交通事故现场设卡查车。凌晨时分,一名被拦下车的男子一口酒气。经查,这名男子与“3?12”事故的肇事者郑某竟是同村的。&&&&截至3月20日,陇南市查处酒驾22起,涉嫌醉驾11起,其他严重交通违法443起,20人被行政拘留,3人因涉嫌醉驾被刑事拘留。&&&&酒驾与醉驾,普法待深入&&&&鉴于甘肃农村交通安全状况,该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马世忠明确要求举一反三,制止此类事故频繁发生。&&&&据陇南市交通局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打破了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为零的局面。全市修建农村公路1.21万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1.66万公里的72%以上。快速加密的农村路网,打破农民脱贫的“出行难”这个瓶颈,使农村交通运输“井喷式”发展。&&&&相比之下,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在陇南9县(区),三四个农村交警中队对应20多个乡镇是常态。陇南市多个县区的交警坦陈,农村日常交通安全监管频次偏少,“农村交通安全和普法宣传亟待加强”。&&&&记者从陇南市政府了解到,当地整顿酒驾的同时,将在农村现有警力基础上增派一批警力,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道路执法管理力量,并依托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派出所加大巡查、预防。&&&&从源头劝诫酒驾,用身边的案例警示大众。陇南工商、食药监部门决定,在餐饮、娱乐场所公开曝光一批影响较大的酒驾等违法交通行为。涉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酒驾人员,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据新华社)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为啥酒驾事故逐年上升?
  自日&醉驾入刑&以来,银川市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共发生259起。其中,2011年17起、2012年29起、2013年35起、2014年82起、2015年96起(据本报5月23日报道)。数据显示,随着法律严惩、交警打击的力度加大,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但没有逐年下降,反而逐年上升,相信会让许多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是不是很奇怪?按说,有法律的震慑、交警的严查,酒驾者本不敢上路,可偏偏酒驾事故非但没减少,反而不断上升,这是何故?
  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违法成本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律对于酒驾的判决相对过轻,导致打击酒驾的威慑力不够。交警部门对醉酒的驾驶员不办理刑拘,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到了检察院、法院环节,对醉驾情节显著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不刑拘、不判实刑,只判缓刑,甚至免予起诉,使一些人根本不把&醉驾入刑&当回事儿。此外,公检法没有真正形成高效的快侦、快诉、快审办案衔接机制和共同打击醉驾犯罪行为的合力,酒驾治理成效因此受到影响。
  其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记得&醉驾入刑&刚实施时,媒体大量报道、市民热烈讨论、交警集中查处。酒桌上,人们相互规劝&酒后不驾车&&醉驾等于犯罪&的场面仿佛还历历在目,酒驾现象因此大为减少。可严查风暴&席卷&过后,一切又归于平常,很多人对酒驾甚至醉驾依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或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查得松了,不会被抓到,自己技术好,不会出事。显然,&喝酒不开车&并未成为我们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为准则,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将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其三,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为了遏制酒驾现象,交警部门开展突击行动,严查酒后驾车。笔者经常在微信朋友圈接到类似的&提醒&信息:交警今晚在哪儿哪儿查酒驾,大家可千万别撞到&枪口&上。真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交警查酒驾,本来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好事,应得到全社会的共同支持,没逞想却出现通风报信、纵容酒驾行为的现象。在媒体曝光的部分执法现场,甚至有醉酒者大肆干扰执法、乃至抗法,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恰恰暴露了这些人&有钱能摆平一切&的心理。这不仅反映了醉酒者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集体缺失。
  算起来,&醉酒入刑&已有5年,但它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我们的社会还未形成&酒后不开车&的氛围。为此,一方面常态化查处力度不容松懈,应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执行力及威慑力,加大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还需将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需要立法、司法、行政、普法等多层面密切配合,需要从学校抓起,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是幼儿园。(孙莉华)
【编辑】:
【责任编辑】: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89】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宁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 传真:
 合作洽谈:
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公安部:“路怒症”引发事故逐年上升 倡议守法文明驾驶
[本站声明] 上网看看奇闻网刊载此文或图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本网站部分文章或图片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邹伟、白阳)近日,由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引发的“路怒症”现象备受关注。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2012年以来,这类行为的发生率及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因“路怒症”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共导致事故起数8.02万起,上升4.9%,2014年又上升2.4%,今年1至4月份再上升3.7%。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带着愤怒的心情驾车、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或在驾驶中对其他交通出行人实施威胁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三个城市随机抽取900位司机开展问卷调查,约35%的司机承认自己属于“路怒族”,在驾车时出现过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争道抢行、连续鸣笛催促前车等驾驶行为,也曾因此发生过交通事故,甚至与其他驾驶人、行人发生肢体冲突。  针对攻击性驾驶等“路怒”行为大量增多的问题,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整治。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底,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路怒”违法行为共计1.04亿起,其中,强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查处量逐年上升,由2012年的196.6万起上升至2014年的405.2万起,今年1-4月份强行违法占道、超车违法查处量上升10.23%。  该负责人表示,“路怒”是心疾,既不利于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他人与自身的人身安全,由此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请司机朋友们自觉克服“路怒”,不占道、不抢行、按道行驶、礼让文明行车;路遇“路怒”,理性平和,不开斗气车,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针对“路怒”引发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追究“路怒”症的违法责任。  作者:邹伟 白阳银川酒驾 违法成本低 执法成本高 事故逐年上升
较昨日:0名
搜狐我来说两句官方微博和微信
精彩评论 尽在掌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酒驾出事故保险赔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