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星到地方上见广大民众形容场面混乱那么混乱而中央领导见广大民众却不混乱?

为什么我在玩CS1.6时到了一个非常混乱的场面就很卡,这正不正常??_百度知道人民论坛杂志第389期封面
  这里的“地方大员”是指介于中央与基层之中间层级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深化改革的当代中国,地方大员群体承上启下,处于联结中央与地方的中介环节,地位特殊,责任重大。他们不仅要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也要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仅要保一方平安,也要富一方百姓;不仅要自己作风过硬,也要引导监督同僚属下……
  面对发展压力、仕途竞争与改进作风等繁重任务,地方大员不仅有一般党员干部的心境情怀,更有属于这一群体的特殊喜乐忧愁。为了探讨更加深入,本期主要围绕省级地方大员展开。
  省级地方大员是主政一方的“封疆大吏”,拥有着统辖一方的行政权力。他们能否清正廉洁、执政为民、造福一方,直接关系到当地党风、政风以至中国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以来,从开会不念稿、视察不封路,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公布等,率先垂范,广受拥戴。中央带头改进作风,地方大员怎么办?据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调查显示,在改进作风上地方大员亟待落实的前三项为:廉洁从政(占比81.3%)、改进调研(79.8%)、改进会风(40.8%);在公众对地方大员的最大期待中,清廉(占80.3%)、为民(67.1%)、务实(58.9%)位居前三。
  时代有新要求,人民有新期待。公众的期待考验着地方大员的能力、智慧与境界:
  当前,国际和地域竞争日趋激烈,改革难题新旧交织,群众的期待也水涨船高,不管是相对欠发达的地区,还是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都面临“不进则退、不转则衰”的挑战,省级地方大员如何在原来基础上有更大作为,考验着他们的执政能力。
  近年来,省委书记们各展其能,推出了适合各地省情的保障民生政策制度和各种民生计划、民生工程、幸福工程和富民战略等,奏响了民生建设的精彩乐章。然而,百姓对民生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民生改善的内涵越来越丰富,民生领域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民意民声多样、民生内容有变化、新旧难题交织,如何更好地为民造福,如何让民生答卷更加精彩,考量着他们的施政智慧。
  近些年来,以省为中心的中层治理的作用变得更加清晰、重要起来,中国未来的局面在某种意义上要看省级地方大员的表现。地方大员们大多渴望着能在任内干一番事业,为中国的改革作出新的贡献;改革有风险,探索有雷区,创新是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获得的,如何既能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方针,又能结合本地实际改革创新,如何将这些创新控制在比较合适的政治风险之内,也是地方大员必须直面的又一难题。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流传千古,执政者的忧患辛劳之中,往往生长着百姓的幸福安乐。各级地方大员如何把自身的“忧乐”与人民的期待统一起来,我们拭目以待。
  ——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
  公众愿望很明确不意外
  ——“中央改作风,地方大员怎么办”调查报告
  中央带头改作风,地方大员怎么办
  超九成受调查者对地方大员落实“八项规定”寄予厚望
  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各级‘地方大员’的重要性如何”的调查中,90.4%的受调查者选择“非常重要”,3.7%的受调查者选择“重要”,共计94.1%;选择“不太重要”、“不重要”或“不好说”的分别为1.0%、1.6%、3.3%,合计为5.9%。这些数据表明,在公众心目中,各级“地方大员”在落实“八项规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有网友表示,地方大员们一举一动都是社会关注的对象,上行下效,对身边的人有重要影响,落实新规,地方大员们责任重大。有受调查者认为,在实际生活中,地方大员作为负责一方的“首长”,责任大,担子重,其示范和带头作用十分明显,能否以身作则落实“八项规定”,对于所在地方能否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具有重要作用。福建省机关党建研究会南平分会会长张桂辉在接受人民论坛记者采访时指出,自身正,不令而行。作风与党风、政风,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都具有潜移默化、不可低估的重要影响。
  专家指出,在我国权力构成体系中,地方大员是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实际执行者和贯彻落实者,在整个权力运行系统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中观”地位。他们上对中央负责,下对地方负责,是联系中央与地方的重要桥梁纽带,“中观”环节发挥作用对于系统整体的顺利运行意义重大。因而,地方大员们以自身充满“正能量”的积极行动实践新规要求,对于推进新规落地,并使之化为广大社会管理者的工作习惯,形成良好工作作风,乃至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哪些问题亟待地方大员落实
  廉洁从政(81.3%)、改进调研(79.8%)、改进会风(40.8%)排在前三位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级‘地方大员’亟待落实的是?” 81.3%的受调查者选择“厉行勤俭节约,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规定”,79.8%的受调查者选择“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轻车简从”,40.8%的受调查者选择“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开短会、讲短话”,位列前三位。
  总体看来,此一问题调查结果较明确反映了当前的公众心态。在公众心目中,厉行勤俭节约,廉洁从政排在第一位,揭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某些干部淡化了“公仆”本色,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自己看得高于群众,享受特殊待遇,铺张浪费,甚至贪污腐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提高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疏远了干群关系,对不良社会风气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受调查者认为,我国传统思想中就有“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古训,在当前更有现实意义。近些年来,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费旅游等“三公”项目每年消耗国家财力数千亿元,“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这些铺张浪费的行为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因此,要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规定,减少腐败发生的机率。
  在问卷调查中,改进调查研究选项排第二位,表明当前部分干部脱离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在现实中,很多干部调查研究变味成为走关系、拉帮派、显示权位、大吃大喝的机会,群众关注的问题被忽视,群众关心的利益被忽略。因此,新规中重点提出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而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对群众实际情况的深入了解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
  在调查中,会风也是关注度很高的一个问题。当下,文山会海,繁文缛节,官话套话甚至废话假话等屡见不鲜,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层出不穷,一些领导干部不是发挥思想引领和方法、行为指导等“领导”本意所赋之职责,积极用笔和思想去引领,用语言、方法和行为去指导,而是把大量时间用于跑关系,搞应酬,陷入各种文山会海及应酬交际里,什么活动都参加,什么会议都讲话,什么仪式都剪彩……这样的工作作风滋长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倾向,助推了“领导搞关系,下属搞专业” 的不良行政风气,模糊了选人用人的正确标准,也少了问计于民的情真意切,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干扰。因而,在精简会议,提高实效,改进会风中,地方大员们责无旁贷。
  此外,其他几项如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切实改进文风等也有受调查者提及,并占有一定比例,表明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专家指出,“八项规定”的核心是密切党和群众关系问题。解决了脱离群众、高于群众、干扰群众等不密切联系群众的问题,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才能从根本上好转,群众才能成为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源头活水。
  公众最大期待是什么
  清廉(80.3%)、为民(67.1%)、务实(58.9%)位居前三
  “您对‘地方大员’的最大期待是?”“清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排在第一位,占80.3%;“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排在第二位,占67.1%;“务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排在第三位,占58.9%。其他各项“有德,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有为,迎难而上、攻坚克难” 、“奉献,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其他”得票率分别为33.6%、25.1%、19.2%、14.8%、0.9%。这些期待表明了公众的心声,也揭示了存在的问题。
  公众的“清廉”、“为民”、“务实”期待具体朴实,这些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基本要求,相比之下,有德、带头、有为、奉献这类相对更高层次的修为排在后面。这一方面说明,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形成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是当前民心所向,民意所归,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下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一些干部离“应知应会”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达到这些初步要求之前,群众对党政干部并没有更高要求。这种现象提示我们,当前距离建设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而,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进程中,地方大员与各级党员干部任重而道远。
  从此次调查结果来看, “三个亟待”(廉洁从政、改进调研、改进会风)与 “三个期待”(清廉、为民、务实)既是公众愿望的表达,也反映了当前党风政风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这些选项较高的得票率体现出广大公众在这些问题上的态度是明确和集中的。而“清廉从政”,“清廉”两个选项均列“亟待落实”与“最大期待”两个问题首位,这样的舆论呼声体现了公众对廉洁清明的热切期盼,反映了社会对解决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分干部贪污腐化问题的急切心情。量化调查所获取的数据与揭示的问题,并不令人意外,但这也同样值得执政者深刻思考。
  如何让公众的愿望真正实现,关键在于各级地方大员以率先垂范的态度直面公众的新关切,以真抓实干的举措呼应人民的新期待,“先公众之忧而忧,后公众之乐而乐”,则良好党风政风必能形成。(执笔:许海)
  转作风,为何地方大员很关键
  从开会不念稿、视察不封路,到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公布等,新一届中央领导的亲民务实作风扑面而来。
  中央领导带头改进作风,地方大员怎么办?据人民论坛杂志调查显示,90.4%的受调查者认为,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中,各级“地方大员”的作用“非常重要”。地方大员不但要在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方面起重大作用,在转变作风上也不例外。习近平同志连日来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把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化为现实,当务之急是转变领导干部作风。转变作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率先垂范,无疑有其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然而,这股政治清风能否吹遍神州大地,形成普遍态势,地方大员作用至关重要。
  首先,从干部群体结构上看,中国干部构成可分为中央领导、地方大员和基层干部。作为上达中央、下及基层的核心链条,地方大员承上启下,是权力运行的枢纽环节,是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地方大员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又为基层干部作出表率。地方大员手中权力较部门首长独立、集中,而相比基层官员,又少了直接面对民众的压力,因此地方大员的作为空间更大。
  第二,从权力结构与权力传导上看,地方大员处于顶层到基层、中央到地方的中间层。随着改革的推进、中央政府权力的下放,地方政府担负的责任越来越重,地方大员手中的权力也随之增大。要使地方大员合理利用手中权力,除了靠干部管理及监督机制外,还要靠自身作风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地方大员只有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才能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三,从决策上看,地方大员的自主权、综合性、可用资源等均高于部门首长,任何一个决策都影响到地方未来发展和当地百姓命运。毛泽东曾说过:“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地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地方大员决策正确,地方发展就能进入快车道;反之,则有停滞不前、落后甚至偏离轨道的风险。近年来,地方大员们各展其能,以各自的风格和方式呼应中央要求,展现自己的执政思路,推出了各种民生计划、民生工程、幸福工程和富民战略等,务实亲民作风不断高涨,赢得了群众拥护,这充分说明了正确决策的重要性。
  第四,从作风传导上看,地方大员在地方领导班子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好作风的放大器,是基层干部的榜样,是一个地方风清气正的源头活水,对于一个地区干部作风的好坏起决定性的作用。实践中,无数事例表明,地方大员作风正,则当地干群和、社会稳、民心定。邓小平曾说:“为了整顿党风,搞好民风,先要从我们高级干部整起。”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这是许多地方大员在实践中的切身体会。只有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才能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历史上,地方大员的作风清浊可以说直接体现了一个时代吏治的好坏。主政一方的地方大员,既负责行政要务,又肩负教化民众、移风易俗的重任。如汉代董仲舒所说:“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地方大员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其任职期间民风就会返朴还淳,社会就会安定和谐。如唐初宰相马周所说:“理天下者以人为本,欲令百姓安乐,惟在刺史、县令。”因此,良好的作风自古就是地方大员不可或缺的要素。
  当前,改进作风、为民实干是时代的新要求、群众的新期待,地方大员肩负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只有不断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才能担当起统领一方的重任,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执笔:人民论坛杜凤娇)
  八项规定 缕缕新风
  张桂辉
  传送新信号。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实在在、明明白白,每一项所指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纠结、颇为不满,而又未能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每一项都有很强的针对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传送新信号,催生新希望,在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心中荡起一阵阵充满着迫切希望和热切期待的涟漪。
  昭示新韬略。民为邦本,官为民镜。一些党员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甚至还比较严重。如有的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官僚主义,日常工作照抄照搬,调查研究走马观花,对群众的困难和痛苦漠不关心,眼中只有部门权力和个人利益;有的贪图享乐、拜金主义,放在工作上的心思太少、琢磨八小时以外的心思太多……中央政治局制定这八项规定,昭示了先严于律己,再从严治党的韬略。
  但愿各级地方党委,自觉闻风而动,主动革故鼎新;找准存在问题,拿出真招数,使党风作风明显好转,让新风清风沁人心脾。这样,才能树立起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拥戴。
  (作者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福建省机关党建研究会南平分会会长)
  据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受调查者认为地方大员在落实“八项规定”中“非常重要”。实际上,作为在中国权力运行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地方大员,不仅在改进工作作风中责任重要,而且需要驾驭地方经济建设、社会治安、反腐倡廉等各个领域的复杂局面,需要具有非凡的综合管理能力。那么,当前中国各地“地方大员”有着怎样的角色和功能定位?他们的行为有着哪些特点?承担着哪些重大责任?
  对地方大员群体的几个基本认识
  在我国,所谓“地方大员”,主要是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这些人员总量不多,但地位显赫,责任重大,对于我国的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地方大员”是中央政府“派出”的地方大员。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只有一个中央政府,这样的中央政府下属若干地方政府。单一制条件下的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政府的授予,国家权力的基础在于中央政府。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地方大员”是中央政府“派出”的地方大员。这是考虑其角色定位和功能定位的重要基础。
  我国的“地方大员”具有职务流动性的特征。正是由于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同时也由于我国特定的干部制度,我国“地方大员”的职务流动性相对来说比较明显。这种流动性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大员来源于中央有关的职能部门;二是地方大员在地方间的平级流动;三是地方大员向中央层级的晋升性流动;四是下一级地方官员通过晋升成为“地方大员”。这种职务流动性特征既有政治战略上的考虑,但是同时,这种情况对于地方大员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定位也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地方大员”与“部门首长”虽然级别一样,但却具有完全不同的角色和功能。在我国的干部体系中,干部的“级别”重于“岗位”,级别相同,地位就相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地方大员与中央政府的部门首长具有同等的级别,但是其角色和功能有不同的定位。相对而言,部门首长的职能领域要小于地方大员的职能领域,地方大员的责任要强于部门首长。这种联系和区别也是考量地方大员之角色定位和功能定位的重要因素。
  地方大员的角色特征
  公共性,能够放弃自身的利益诉求,以全社会利益的视角来制定公共政策。恩格斯在其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称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公共权力,这一点并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地方大员作为地方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应该时刻遵循公共性的原则。而所谓公共性,主要是指地方大员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必须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权力主体的公共性特征要求其放弃自身的利益诉求,以全社会利益的视角来制定公共政策,实施其公共管理。
  服务性,能够有效地提供教育、环境、治安等公共性服务。所谓服务型政府说明的正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角色定位。根据这样的角色定位,地方大员所主导的公共权力结构便有责任向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物品服务。公共物品是无法进入市场领域进行配置的物品。在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公共物品包括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教育、环境卫生、道德风尚等。可以注意到,这些物品的供给状况和供给水平,完全可以反映其供给者即地方大员的职能和责任的到位情况,更能够反映地方大员的执政水平和绩效。
  道德性,能够改良社会道德风尚。地方大员作为掌握社会公共权力的执政者,其既然执掌着社会的公共权力,掌控着社会的公共资源,履行着社会公共管理的功能,那么就有义务和责任引导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特别是实现社会的道德升华和社会风尚的改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社会成员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因为只有社会道德风尚的改良,才能为人与人的和谐奠定坚实的人文基础。而在这方面,需要地方大员作出积极的努力,这既包括执掌权力的主体对于道德秩序的尊重和维护,也包括地方大员统帅其政府及其官员对于社会道德行为的实践和引导。
  整合性,能够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使得社会所有阶层和所有成员均能够各得其所、各安本分。现代社会是一个结构、价值、权力、利益等多元的社会,整个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系统。尤其是在利益高度分化的今天,地方大员领导的政府有必要加强其整合性的力量,协调好各个阶层的利益,满足各阶层的需求。小康社会的一个必要基础就是社会的所有阶层、所有成员均能够各得其所,而且也只有各得其所才能够各安本分。社会多样性、多元化的事实表明,在任何社会以及任何时代,人类都无法消除官民的分野和贫富的差别,而人类之所以能够和谐生存,正是需要执掌公共权力的主体通过其公共性的力量,来整合不同的利益、抑制利益的分化、平抑利益的差别、顾及利益的平衡。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使社会所有阶层和所有成员均能够各得其所、各安本分。
  地方大员的责任与作为空间
  代表中央,执行好中央的政令,维系好国家宪法法律在当地的实施。如上所述,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地方的权力来源于中央的授予。因此,作为地方大员,其一个非常突出的身份,应当是中央派往地方的代表。这种角色定位就决定了地方大员必须严格执行好中央的政令,并以地方最高权力主体的资格,维系好宪法和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确保宪法和法律的绝对权威。在我国的政治实践中,也偶有地方大员忽略全国之大局,善于立地方山头,以维护地方利益为幌子,搞形形色色的地方主义。这是有违单一制国家之基本原则的。
  创设良好的制度和政策,为当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必要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将政府的职能定位于如下四个方面,即: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应该指出,这样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并不是所有层级的政府都没有区别的职能。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是仅次于中央的重要权力层级结构,应该着重于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职能,并敦促其所辖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职能。为此,地方大员就有必要创设良好的制度和政策,提升其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能力,以此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必要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
  以积极的价值导向和管理导向,维系良好的社会风尚,担负起培育好公民的重要职责。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到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都表明了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即社会的发展并不仅仅体现为甚至也不主要体现为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增长,而一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全方位的协调发展。尤其是,社会作为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人的知识和道德素养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基础。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较多地关注了物质层面的问题,而往往忽略了人的基本素养的培育和维系,使得诚如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一些领域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这是需要特别引起重视的问题。将培育好公民作为地方大员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具有长远和战略性的意义。(作者为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政治学会会长、复旦大学教授;东方早报记者卢雁对此文亦有贡献)
  省级政治家们的作为空间
  储建国
  所谓中层治理,是与中央治理和基层治理相对应的,指的是以省为中心的地方治理,包括省-市(地级)治理以及跨省-市的区域治理。这个层次的治理在中国的过去与现在都很重要,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中层治理有了特殊的意义。
  中层治理的作用逐渐凸显
  在对国家治理的关注中,长期以来,舆论的目光主要集中在中央和基层,“基层创新+中央重视”成为国家治理创新的经典模式。基层的创新要想具有全国性的意义,必须要在中央治理层面做出决策,同时,中央决策要想验证效果,必须要有基层经验的支持。在这个过程中,中层治理似乎成了一个模糊的存在。
  近些年来,以省为中心的中层治理的作用变得清晰、重要起来。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经济发展规模以及所引起的社会矛盾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县-乡-村层级的治理创新不足以推动规模化的发展和解决大面积的矛盾,但中央层级的治理创新风险又太大。这个时候,中层治理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未来的局面在某种意义上要看省级地方大员的表现,从以基层治理为中心,到以中层治理为中心,是中国改革事业的一个标志性的发展。
  中国省委书记的自主性受到一些限制,省委书记在大政方针上必须与执政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这个前提下,省委书记还是有不同程度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各省根据自己的特点,可以灵活地制定地方性政策和措施;二是在中央支持或默许下,自主地进行政策创新,为中央政策的变化做探索性工作。
  第一种自主性是普遍的,但其适用的程度需要各省委书记自己拿捏。第二种自主性是特殊的,只适用于个别的省份。要理解省级治理在国家治理中的一般地位,就要充分理解第一种自主性,要理解个别省级治理带给中国的特殊变化,就要充分理解第二种自主性。
  省委书记的普遍自主性
  将第一种自主性用得比较充分的是沿海省份,譬如说浙江省在活用中央政策方面比较典型。它根据自身的特点将中央政策的灵活性发挥得淋漓尽致。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市管县改革在浙江省却改出省管县的经验。1982年,中央发出《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该文件肯定了江苏省市管县的经验,并在全国扩大试点。大多数省份都实行了这个体制,唯独浙江省没有跟风。当时的省领导考虑到浙江省的特点:一是该省30多个较发达县(市)的财政收入占到全省财政收入的70%,它们没有被市管的积极性;二是浙江省比较小,省直接管理县不像其他省份因为管理幅度过大而产生过高的行政成本。如果说这种做法利用了中央文件的谨慎措词,而且保留了过去的体制。那么接下来的省管县经验则利用了中央没有禁止就可以探索的精神,独立自主地闯出来的。
  那是在李泽民任浙江省委书记的时期,1993年,浙江省和县直机关都发不出工资,当时的财政厅厅长想出了刺激财政收入的新办法,从各县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助和奖励。这种做法缺乏法律和文件依据,但它实施的结果达到了预期目标,得到了中央的支持。通过财政激励县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县领导需要更大的自主权。2002年,浙江省把本该属于地级市的313项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20个县,除国家法律和法规有明文规定的外,须经市里审批或由市里管理的,改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或管理,须经市里审核或报省里审批的,由扩权县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这些改革并没有中央的授意,但也不在中央文件的禁止之列。应该说是第一种自主性的经典案例。
  省委书记的特殊自主性
  第二种自主性比较特殊,只有个别省份才能享有。广东省就是其中之一。改革开放初期,中央派习仲勋到广东任省委书记。1978年4月,叶剑英到广东视察工作,习仲勋汇报了工作设想,叶剑英谈了三十六字方针:“深入调查研究;稳妥制定计划;及时报告中央;按步执行实施;分清轻重缓急;注意保密安全。”这实际上是支持习仲勋在广东探索新的道路。不久之后,广东省委决定以价格改革和搞活城乡流通为突破口,探索经济体制改革。日,广州办起全国第一间河鲜货栈,打破了由政府统一制定农副产品价格的局面。习仲勋回中央工作前,决心将中央领导口头允许的自主性变成文件规定的自主权。在他的努力下,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授权广东省,对中央各部门指令和要求采取灵活办法,适合的就执行,不适合的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
  无论是第一种自主性还是第二种自主性,省委书记在运用过程中都是有风险的。不过,出问题的省级领导一般是明显地抗拒中央政策或者与中央的路线不一致。
  前者的一个典型案例是2004年中央和地方有关宏观调控的攻防战。2004年初,中央下决心进行宏观调控,国务院出台了宏观调控的政策,并要求地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但一些地方领导对此不积极,尤其是当时上海市的领导,抵触态度比较明显。2004年4月,当时上海市委书记在一次会议上说:“全国都出现经济过热的倾向,上海的情况就正常,没有过热的问题。经济过热的问题,出在领导同志身上,就是原则的大问题。”至2005年,上海市委书记公开指责宏观调控,认为“当务之急的大事,是寻找经金融倒退混乱、改革停滞不前的原因。经验主义、教条主义是主要原因之一。宏观调控搞一刀切,是造成经济波折的原因。”结果,这位市委书记的任途因腐败问题而中止。
  后者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重庆模式”。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积累了很多社会矛盾,尤其是贫富悬殊问题,导致很多老百姓对毛泽东时代的怀念。这种怀念加大了公平取向的改革压力,中央的政策回应就是加强民生建设。但党内外出现了路线方针的争论,十七大之后,学界政界的讨论逐渐达到白热化。这个时候,重庆模式应运而生,这个东西本来是指公租房规划、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但被一些理论和话语加以包装,甚至被有意无意地描述成“极左”模式。这就意味着要走与中央不一致的一条新路线,在不少重庆模式支持者的口中,这是个公开的秘密,其结局是众所周知的。
  省委书记自主性的平衡点
  “重庆事件”之后,中层治理面临一个十字路口。中央层面首先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省级治理究竟应该有多大的自主性?目前看来,省委书记处于一个相对迟疑不决的状态之中,他们内心中都想在任内干一番事业,为中国的改革做出新的贡献。但这就必然要有比较大的创新,但创新的平衡点在哪里?如何将这些创新控制在比较合适的政治风险范围之内。可以预测性地说,他们在等待中央的信号。
  中央也面临一个抉择难题。现在毕竟不像改革开放初期,外放一个像习仲勋那样的重量级人物,搞新路线的探索。当前大的改革路线是既定的,只是具体的经济、社会、政治改革该如何向前推进的问题。由于各省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矛盾,本地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中央应该拿出一个大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下面,鼓励省委书记大胆地探索,并允许失败。中国目前经济总量很大,财政比较强劲,有足够的资本承受一个省的改革失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很多敢冒风险,不计较个人前途,为人民干出一番事业的省级政治家。在这些政治家的治理下,中国的发展将会呈现新的局面。
  如果这种局面出现,那么,中国改革模式将由“基层创新+中央重视”转向“中层创新+中央支持”。或者说,前三十年改革看基层,后三十年改革看中层。
  (作者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继中央完成交班,地方随即展开新一波人事调整,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地方大员承担起了新时期的历史重任。这些地方大员大都年龄较轻,学历较高,有地方工作的丰富经验,熟悉基层情况,相信他们肯定能够推动工作开展新局面,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
  应对复杂局面的考验
  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一定历史阶段和条件下,社会矛盾的加剧以及它所呈现出来的多元性、尖锐性、突变性、危机性是构成复杂局面的基本要素。从其内涵看,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阶段,它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从其外延看,不同层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面临的“复杂局面”也不一样。比如,“三农”问题引发的复杂局面,企业改制引发的复杂局面,城镇征地拆迁引发的复杂局面,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引发的复杂局面,黑恶势力犯罪引起的复杂局面。另外,还有一些复杂局面是由地下宗教非法聚会、违规和非法融资、移民等问题引起。
  改革作为一场深刻的革命,必然涉及更多的利益调整。如何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从容应对来自各个方面的挑战,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如何正确认识和恰当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个人与集体、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等各方面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把社会各阶层和各方面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时时面对并着重解决的问题。能否恰当、适时地解决这些问题,是对领导干部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重大考验。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考验
  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内容,是保持社会稳定、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涌现。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一是矛盾利益性突出,据中央党校一项涉及 300 位地厅级领导干部的最新调查表明:“人民内部物质利益矛盾”是排在首位的突出矛盾。二是矛盾触及的层次加深,如经济上的矛盾触及到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层次,思想上的矛盾深入到价值观、人生观,乃至民主观、人权观的方方面面。三是矛盾复杂性加大,不同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往往交织在一起,相互渗透,牵一发而动全身,使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形成了十分庞杂的矛盾网络。四是矛盾对抗性增强,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越来越多地集中在一些与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相关联的最为敏感的问题上,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往往容易形成心理冲动和对立情绪,使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到对抗性的程度。
  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考验
  习近平接任总书记后,多次强调要对腐败保持警醒,指出“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要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腐败现象是和谐社会的大敌,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社会准则,削弱了全社会的凝聚力。党中央清醒地看到了腐败现象对党、国家和社会的严重危害,一直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注重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治腐败现象。
  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一是要进一步发扬人民民主特别是党内民主,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寻租”。二是要坚持公开、透明,使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从机制上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进而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克服发展“短腿”现象的考验
  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我国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现象。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和“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在相当程度上都与发展中的“短腿”现象有关。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含义,就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要协调。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克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腿’现象。目前应着眼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着力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二是要加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的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公益事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三是要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一些行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切向钱看等偏离公益目标的问题。
  洞察预判能力的考验
  洞察力就是能够透过事物的表面现象看到事物的内在本质,能够在生活中善于捕捉机遇,透过平淡无奇的表面现象抓到事物的本质特征,在复杂艰难的环境中直接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进入地方决策层的领导干部尤其需要具备这种能力。
  洞察力是领导干部对事物进行准确判断、预测的一种能力,它是衡量领导干部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就是要提高政治鉴别力,敏锐地洞察事物的本质,把握事情发展规律。作为政策的决策者和发展的引导者的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具备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善于通过现象看清本质,明辨大方向,分清是非,分辨丑恶,去伪存真,作出正确决策,切实做到识事、识人。我们看见的、听见的未必是事实,呈现在面前的东西或许还需要领导干部以另外一种角度重新审视,因此,一个具有洞察力的领导干部,必然会多角度观察、换位思考。
  预见能力从要求上讲,比洞察能力、判断能力和应对能力更高,它要求根据以往问题出现的频率、类型、特点等,结合当前局势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作出判断。
  主事风格与群体关系的考验
  长期在地方工作的领导干部,会形成自己的主事风格。风格,简而言之就是风度加格调。做人有风格,做事也有风格。做事风格不同,效果会大相径庭。领导工作关系到整体和大局,所以有什么样的风格很重要。
  一名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很重要的就体现在处事的高风格上。我们讲高风格处事,并不是简单地提倡见荣誉就让,见责任就揽,而是说想问题、办事情要有更高的站位,因为领导者做事的风格更带有一定的导向性、示范性。
  风格就像颜色一样,单独看,没有对错,但几种颜色放在一起,就大有讲究。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主事风格也是如此,单独看某一种领导风格,说不上优劣,关键要看在带领一个群体、一个团队,在特定场合、特定时间,其领导风格能否达到理想的效果。
  主事的风格,体现思想的追求;主事的风格,也带有时代的印记。领导者的个人品质是优秀团队的基石。一是不设防地和其他成员沟通,愿意指出彼此的问题以达到团队的目标。愿意承认错误,坦白自己的弱点,愿意倾听别人对自己的意见,重视彼此的信任和默契;二是有团队至上的理念,相信团队合作的力量是取得成功的关键;三是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应当把好的思路、想法拿出来与团队分享,不要封存在自己心里。
  具体说来,高起点谋事,高效率办事,高风格处事,高品格做人,是许多高级领导干部的共有品格。
  (作者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主任、教授)
  省委书记们的民生情怀
  刘俊祥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所阐述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在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人民过上幸福富裕生活之梦想。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为把这个“中国梦”变成现实,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省委书记们的民生情怀
  民生是国家之本。民生建设的急迫,在于改善民生福利和促进社会公平。而民生建设开锁之钥则在于省委书记们的民生情怀。
  省委书记们的民生情怀,首先体现在他们对民生公平的体认上。近年来,为了加快和加强民生建设,各级党政官员将民生问题提升到政治和国家的层面高度重视。“公平和正义是人民的希望,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理想,也是现实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柱。”这是俞正声曾作为省委书记代表所抱有的民生公平理想。从这个意义上,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永恒主题”,通过公平施政,真心实意地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省委书记们的民生情怀,更体现在他们对民生理念和民生责任的担当上。民生问题是重要的政治问题。正如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所说,“民生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因此,“造福人民,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根据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刘奇葆在任四川省委书记时强调要树立民生为本、民心为基的民生理念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建设民生政府,发展民生经济。
  省委书记们的民生情怀,还体现在他们对提高人民幸福的承诺上。追求幸福是人民的权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是公平施政的核心内容。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强调指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不是单纯的财富积累,而是要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因此,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和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庄重承诺,“要以发展的实际丰碑赢得群众的口碑心碑,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的幸福指数”。
  民生行动增进人民幸福
  省委书记们的民生共识、民生担当和民生承诺,直接推动了各省的民生行动。近年来,省委书记们各展其能,推出了适合各地省情的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制度和各种民生计划、民生工程、幸福工程和富民战略等,奏响了民生建设的精彩乐章。
  2011年,江苏在全国率先推出《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要求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重点是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一个计划”,构建包括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等内容的“六大体系”,使人民幸福看得见、摸得着和享受得到。同年,湖南推出了《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年)》,计划实施 “八大民生工程”,要求到2015年,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全省民生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全面提升。
  2011年,广东推出了以“共建共享”为核心的“幸福广东”建设计划,使关注和保障民生成为广东各级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从公共教育、公共交通、住房保障和就业保障等八大方面加快建立人人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此,该省财政明显向民生领域倾斜,2012年,63%的财力将用于推进民生建设。
  近十年来,为了践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这个承诺和责任,河南省将更多的财力投向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财政累计投入十项民生工程的资金已经超过4000亿元。近些年,吉林省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的70%用于民生,实实在在地提高人民的幸福生活指数,如通过“暖房子”工程保障“住有所居、住得温暖”等。2011年,贵州省也全面完成了“十大民生工程”计划,投资650亿元,使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各省实施的这些民生计划、民生工程、民生措施和民生财政及其民生事业的发展进步,形象地展现了省委书记们公平施政的多彩行动,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发展成果增进了人民幸福,赢得了群众拥护。
  树立民生政绩观
  在动情的民生情怀和多彩的民生行动背后,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之间的循环关系,则是省委书记们绕不开的民生建设之困。因为,如果坚持效率至上的GDP施政,就不可能注重公平和改善民生;但要促进民生公平,却又可能减缓经济发展,或者超越财政能力而大搞“政绩民生工程”,重蹈西方“全民福利陷阱”的覆辙。
  要破解这个民生建设之困,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即民生政绩观。这种民生政绩观必须遵循人民为本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第一,要求省委书记们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要求省委书记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实现以人为本,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第三,要求省委书记们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第四,要求省委书记们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通过公平施政,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牢固树立民生政绩观,必须处理好几种重要的关系。在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看来,就是要坚持民生优先,“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改善民生,以民生带发展,以发展惠民生,努力做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同步推进。”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抓民生工作中,要认真把握好两个关系:一是正确把握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关系,切实量力而行;二是正确把握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
  更加注重民生制度
  当然,仅仅依靠省委书记们内在的政治自觉和民生责任心,不能完全破解民生建设之困,还必须为他们的公平施政和民生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制度保障。
  首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的科学发展,从唯GDP的经济发展转变为公平的经济发展。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推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为省委书记们的公平施政和民生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体制制度保障。
  其次,要从制度上保证省委书记们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他们能够在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
  再次,改进干部选用考核制度,将民生政绩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为干部考核及选拔任用的价值标准。省委书记们民生政绩观的牢固确立,也需要干部任用制度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配套改革和完善。为此,需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省级执政骨干队伍。同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从制度上保障干部政绩与民生幸福相一致,引导干部将短期行为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
  最后,更加重视民生制度建设。根据十八大报告的要求,必须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因此,为了保障省委书记们民生热情的长久,民生行动的持续,使“民生政绩”不异化为“政绩民生”,就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把公平施政和发展民生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早日实现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梦想,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者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侯赞华对此文亦有贡献)
  “地方大员”入中枢,是古今中外都存在的政治制度
  中共十八大圆满结束,最高层的人事调整备受关注。以往每次全国党代会换届或国家政策大转换时期,都会有大批“地方大员”入京履新,最早可上溯到1952年底至1953年初的“五马进京”。其时共和国新政权已站稳脚跟,朝鲜战争快要结束,中央开始筹划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于是先后将主政西南、西北、东北、华东、中南的“地方大员”,即各大区军政委员会负责人的邓小平、习仲勋、高岗、饶漱石、邓子恢等5人调到中央,出任要职。其中高岗更出任新成立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主持“经济内阁”,尤为显要,当时被称为“五马进京,一马当先”。
  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地方官奉调入京主政,不仅是共和国人事行政的常态,而且自古以来就是一项用人行政原则。唐朝人张九龄更提出:“不历州县,不拟台省”,他本人当官不仅是从基层做起,步步高升入朝任相,而且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出身僻远岭南的进士宰辅。唐以后京官出为封疆大吏,入而为中堂宰辅,更成为常规。清末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袁世凯等,均是由地方督抚而入为军机大臣的。
  清儒倭仁曰:“行政莫先于用人”。任官用人之关键在选贤与能,而拥有丰富的地方行政经验,则是辅弼中枢的大员所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可或缺。“地方大员”入中枢(政治局),是古今中外都存在的政治制度,那么,这项制度的实质,其优点何在?抑或也有不足之处,就很值得作一番评议分析了。
  “地方大员”出入政治中枢的显著效用有目共睹
  首先值得肯定的是,行用千年而不衰的“地方大员”入中枢制度,比依靠皇亲国戚荫庇于父辈血统上位要强得多。所谓“无故无新,唯贤是亲”(《淮南子》),就是指任人唯贤,看重官员政绩才德,注重实践历练,讲求真才实学和资历经验;从而摒弃任人唯亲,看重血亲裙带关系,吹牛拍马溜须,讲求奴性愚忠而不问才德政绩的用人制度。执政大员出自地方官,不是出自宫闱温室,而是历经基层磨砺和实践锻炼,出将入相,“猛将必发于卒伍”,这在古代也是受到赞许的开明的用人制度。唐宋时代的改革家如狄仁杰、李德裕、范仲淹、王安石等,都有出任“地方大员”的经历,并且颇有政绩。
  当今改革进程中的执政党,似乎加强了这种用人模式。中国的政务中枢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上海市委书记就一直由政治局委员担任。改革开放后,一些重要省区如广东、四川、新疆等地的第一书记也常“入局”,再加上新设直辖市重庆的市委市记也“入局”,这就使“地方大员”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占有相当比例。其状有如清朝直隶、两江总督加内阁大学士衔主政地方,既加强了中央对重要区域的领导,也密切了这些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提高了重点区域的政治地位。另一方面,一些省份政绩突出而年富力强的省委书记,也在换届之际选拔“入局”,这就使“地方大员”成为我国中枢主政高官的主要来源。而且,一些京官也往往外放,在“地方大员”任上历练经年,积累执政经验再调回中央,这更使“地方大员”成为耀眼的政治明星。
  我国中央和地方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模式及其用人之道的显著效用有目共睹,许多中央领导同志都是“地方大员”出身,而出入政治中枢。省与县市,及县与乡之间,也采用这种人事行政模式。2009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强调地方行政经历,特别是基层一线历练,是务实求治精神的体现,也体现了任官须体察民情、亲民爱民的要求,不能高高在上、务虚空谈瞎指挥。提拔干部讲历练讲政绩,也是为杜绝巧言令色的无能之辈以奸巧晋身,使德才兼备的贤能之士得以升居高位,构筑我国现代化事业的组织保证。
  组织用人模式还有待完善
  然而,这套组织路线和用人之道是不是还有缺陷或不足之处呢?那肯定也是有的,并且很明显。就以60年前的“五马进京”来说,“一马当先”到中央出任全国计划委员会主任的原东北局第一书记高岗,和出任中央组织部长的原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一入京就陷入了恶性官场争斗,高官不知自敛,以行不义而自毙。现今的“地方大员”因贪腐而被法办的还有不少,这足以证明我国执政当局、执政党的组织用人模式还有缺陷,还有漏洞可钻,并非出自地方经受基层历练的干部大员个个都能保证其勤政清廉。
  我国所有干部无论高低都统掌于党的各级组织部,所谓“党管干部”,干部的考察升迁,组织部门已形成一套程式,并不断得到完善。但组织部人事权力亦有寻租空间,也就出现了“跑官卖官”的弊端,使许多考察历练成为走过场搞形式,选官用人模式仍监督不到位、透明度不高,其实质仍然是自上而下的考察选拔,而非自下而上由基层民众推举选拔。人民群众在其中起不了什么作用,起作用的是党的组织部少数人,所以才会有“跑部官进”,挂职基层历练亲民措施往往成为作秀,成为形式主义。
  增加人民群众选举监督官员的空间
  有弊端就要进行改革,人事行政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中之重。改革的总方向就是要将自上而下的少数人考察改为自下而上大多数民众的推举,减少党的组织部门对人事大权的垄断,增加人民群众选举监督官员的空间。
  改革的路径是开放,向人民开放,因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要相信人民群众有能力选出自己满意的领导人,包括统政一方的“地方大员”。“地方大员”出入政治中枢,虽然也是一项不错的人事升迁制度,以政绩取舍,立意很善,效果总体上讲也值得称道。但从中央到地方,从地方到中央,毕竟仍然是从官场到官场,受制于组织部少数人,而并非直面于全社会。实际上,社会上各类行政精英高端人才多得很,是否可以考虑打通民间到官场的通道,教授、律师、企业管理者等,有朝一日也可出入政治中枢呢?这种情况在海外很普遍,在国内目前还难以想象。广大人民群众选举、监督领导人,特别是监督集大权于一身的“地方大员”的权力和途径,至今仍然有限。这说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人事行政改革,任重而道远,还有许多事要做。
  出路在加大民主改革力度。不改革,则还会有像陈良宇那样的人出来钻空子,找到晋升上位的机会。
  (作者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60后”地方大员与中国未来
  竹立家
  随着“十八大”前后我国地方党委换届完成,人们发现“60后”地方大员逐步变成“政坛主力”,成为公众与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主要是因为在中国社会的重大转型期,在中国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频发期,在中国面临着更为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在信息技术推动下的人类文明发展面临重大选择的关键时期,“60后”地方大员走向了国家与社会的“治理”前台,担当着中国未来的改革发展重任。
  “60后”地方大员在中国政治版图中的位置
  要判断“60后”地方大员在中国目前“政治版图”中的位置,最为显著的标准是其在政治“权力结构”中所占的人数比例。“60后”地方大员大批进入中国权力结构的中心位置,凸显中国政坛正在进入“60后”地方大员时代。
  首先,从中国社会最基本的治理单位县及治理机构“县委常委会”的组成来看,其成员几乎全是“60后”。古语云:“县治则国治”,就是说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国家治理的好坏、稳定与否,“县治”是关键。因此,科举制以后的大多数朝代,“县官”到任前都要面见皇上,以“天子门生”自居,县官虽小,“七品”而已,但治理一方,责任重大。即使在今天,这也是国家治理的金科玉律。目前中国大约有70%的人口生活在“县域社会”,县域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是国家稳定与发展的基石,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中国传统社会,“县级领导”都是“政治家”,他们的德行、能力、品质、胸怀、学识等,决定着一方民众的幸福安康和基层社会的稳定,而基层稳则国家稳。从这个意义上讲,“60后”主政县域社会,将对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有人说,中国的重要“政治安排”,最重要的是选好3000个左右的“县委书记”,是有道理的。研究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县级的“治理结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在地市一级的党委“常委会”中,相关资料显示“60后”占到常委总数的一半以上。这就是说,对于地市一级社会稳定发展的政策制定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60后”也承担着重大责任,成为转型期中国“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
  最后,在省市区一级的省委“常委会”中,统计资料表明,“60后”也占到常委总数的近三分之一,成为省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当着重大的领导责任。
  以上叙述说明,“60后”地方大员正逐步走向国家社会治理前台,正在逐步走向国家权力结构的中心位置,权力正在向“60后”地方大员转移。可以说,在新的发展时期,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维护和巩固,都与“60后”地方大员“执政”的道德与能力素质紧密相关。
  “60后”地方大员成长的社会环境及特点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来看:“人是环境的产物”。我们要理解“60后”地方大员这一群体的整体特点,研究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态度、行为特点等,就必须研究这一群体成长的整体社会大环境。因为个体的人是在与环境的互动中形成自己的价值态度与行为习惯的。
  “60后”走向权力结构的中心,首先是“自然规律”起作用的结果,因为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按照人的自然“年龄段”来说,“60后”正是个体人成熟的“黄金年龄段”,大约在40多岁到50多岁之间,正是个体“职业发展”的重要“上升期”。因此,从年龄与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60后”正在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从事公务员职业的这批人在政坛开始“挑大梁”是自然而然的结果。
  与“40后”、“50后”那一代人走向“成熟期”过程中成长的社会环境不同,“60后”则是在一种全新的社会环境中成长的。从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大氛围来看,如果说“40后”、“50后”那代人是在“斗争哲学”的社会氛围中成长的,其成熟履历完整地经历了从“共和国”建立之初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那么“60后”则是在“发展哲学”的社会氛围中成长的,从其走向成熟的青少年开始,就是在改革开放的社会氛围中成长的,对于“文革”少有记忆或感受不深,因此,相对来说他们的“意识形态”禁锢较少,而改革创新、勇于开拓的精神较强,可以说,他们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与“前代人”在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上有重大差别的、并居于“执政中心”地位的真正意义上的“新一代人”。他们的执政理念和方式肯定会有新的特点,会对未来30年中国走向“和谐哲学”的社会氛围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
  这就是说,“60后”成长的社会环境,正是在中国处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三种社会状态“相互叠加”的情形下,社会处于大变革、大发展、大繁荣的时期。与前一代人相比,他们大多接受了较好的正规教育。由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影响,他们相对具有较广的国际视野,在价值观上包容性较强,因此,在中国社会快速向“现代性”转型的关键阶段,“60后”逐步走向执政前沿,他们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形势的知识储备和能力素质相对来说也有较大优势。
  “60后”地方大员的政治作为
  不言而喻,在中国社会的重大转型期,“60后”地方大员作为成长在全新环境下的“新一代人”,正逐步成为“政坛”主力,自然引起公众和社会舆论对这一群人的广泛关注,成为一个谈论的重要话题。
  但是,从历史哲学的高度来看,每一个时代都有这个时代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尽管有史以来,我们人类所面对的问题或多或少具有相似性,这就是如何更好地实现“社会公正”问题。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有很大的不同。历史地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暴力的手段解决;一种是通过和平协商的手段解决,当然有时也通过二者交替的手段解决。而无论是哪种解决问题的方法,目的都是要实现“制度改进”,推进“制度文明”建设,建立一个更加“公正”的制度文明体系,实现人类的民主化和永久和平。
  这就是说,基于我们对历史和一般人性的理解,任何时代的进步,都应该是社会制度的进步。好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是“制度体系”良性运行的结果。因此,当我们在讨论一个社会的发展前景的时候,重点是对这个时代的“制度框架”的解读,并在这种正确解读的基础上对其发展前景进行预测,而不是对这个时代占有“权力高地”的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解读。换句话说,社会中的“个体”,无论你的才能和品质如何,都实实在在地生活在某一特定的“制度体系”中,都必须经过制度的重新塑造。个体才能和品质的表现,都会或多或少受到制度的约束。一个人民满意的社会,是一个实现了公正的制度运行的社会。
  因此,“60后”地方大员步入中国政坛并逐步成为主导力量,只能说明“新老接替”、新陈代谢这一自然规律在起作用。尽管他们有自己这代人成长的特殊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形成了一些有别于前人的能力和素质,但在实践中能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关键的还要看“制度环境”以及他们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进行“改革创新”的精神。
  从辩证的观点来看,“环境决定人”,但人并不是被动地接受环境的塑造,人也可以改变环境。逐步走向中国政坛核心的“60后”地方大员,要发挥自己的“政治作为”,就需要与前代人一样,不仅要有改革的智慧与勇气,还需要有改革的决心和毅力。我们要建设一个“公正社会主义”社会,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改革那些与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要求不相符合的“制度安排”。任何改革都是“制度性”改革,只要按照以人民利益、国家民族利益为重的方向坚持“制度改革”不动摇,充分发挥聪明和智慧,利用好改革的“价值资源”和“制度空间”,“60后”地方大员就会在中国未来发展进步过程中大有作为。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宋代思想家程颢曾在《下山偶成》一诗中说到:“有生得遇唐虞圣,为政仍逢守令贤。”于此感慨地方官员,尤其是地方大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回溯中国古代地方大员的发展历程,分析其在不同历史时期职位与权限的变化,无疑会对“地方大员”、“封疆大吏”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
  秦、汉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行政体制
  就现有资料而言,夏、商时期的地方行政体制显示了早期国家对地方管理的原始性,此时期的方国(或者称诸侯)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与后世地方政权与中央的关系并不完全一致。西周统治者在前人的基础上,推行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外服诸侯体制。战国时代,一些新的地方行政组织开始形成。随着郡县的设立与推行,其长官郡守、县令逐渐成为控制一方、有相当自主权的军政长官。
  秦统一六国后,在地方全面推行郡县制。两汉虽自始至终延续着汉高祖刘邦所创立的郡国并行的基本格局,但却不否认郡县制在地方行政体制中的主导地位。“郡”作为秦汉时期重要的地方行政机构,其主管长官——郡守(汉景帝时更名为太守)有着相当大的职权。郡内的任何事务,都会受到郡守的管理。汉承秦制,亦以内史为京师最高行政长官,后在汉武帝时发展为“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共同负责管理京师及其附近地区。东汉迁都洛阳后,治京师的长官则改为河南尹。总之,作为秦汉时期集行政、司法、军事、财政于一身的地方大员,郡守虽然会受到丞相、御史大夫的监督(汉武帝后还受刺史的监督),但因为其对于属吏有任免与荐举权,故而属吏与郡守往往形成一种生为之服役,死为之服丧,同进退,共荣辱的人身依附关系,久而久之,不仅容易造成吏治的腐败,更会助长地方割据势力的发展,这也成为东汉末年出现军阀割据局面的一个主要原因。故而,郡守的品格、素质、能力、信仰,对于地方政治的好坏起着决定性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体制在秦汉郡县制的基础上逐渐演变为州、郡、县三级制。州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长官一般为刺史。刺史虽为地方大员,但其职权却是“因时”、“因地”而异。理论上而言,都督管军事,刺史理民政。但如果二者兼任,其权力必然大增。所以与秦汉时国家一统、政局稳定前提下的郡守不同,魏晋南北朝战乱割据、士族专权背景下的刺史,其实质多为手握兵权的军政长官,而其所言所行影响的并不仅仅是地方的民生吏治,有时更决定着国家政局的走向。曹魏的“淮南三叛”、西晋的“八王之乱”、东晋、南朝的“荆、扬之争”,都反映了中央与地方的紧张关系。
  隋唐五代与宋朝的体制变迁
  隋唐五代时期,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有了重大的变化,即从秦汉以来的州(郡)、县二级制逐渐发展为道、州、县三级制。隋代及唐前期,州的行政长官刺史(隋炀帝与唐玄宗时两度改州为郡,州刺史改为太守)肩负着重要责任。除州刺史之外,都督府(总管府)的最高长官也是此时段内颇有权势的地方大员。都督府(总管府)是州的一种特例,其长官总管(都督)在承担军事事务外,可兼任驻地的刺史,负责本州以内的行政。唐玄宗开元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划分了15个具有监察性质的“道”,将其长官采访使较固定地留在任上,并按照地方长官例上奏中央。这样一来,采访使实际上成为了“道”的行政长官。同时,由于政府锐意边事,唐初辖地方军民二政的都督刺史发展成权力更大的节度使。
  宋有鉴于唐末五代之弊,将地方的军权、财权、司法权等收归中央,由此彻底结束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在地方上,实行府州军监、县二级制。其中,府、州、军、监是同级机构,由朝廷以“权知某州(府、军、监)事”的形式直接委派。作为地方大员,知州掌管州内的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诸多事务,并可直接向朝廷奏事。然而,相比秦汉时的州牧,知州的权力要小得多。知州不法,通判可上告中央。总之,宋代虽以府、州、军、监的长官直接管理地方,但又以路级政府给予监督,因此宋代的地方大员在行政、财政、军事、人事等方面可操控的范围较为有限,这深刻体现了天水一朝“强干弱枝”的治国理念。
  元、明、清时代的权力膨胀
  蒙古族起自漠北,相比汉族文化水平较低,蒙族统治者们尚未建立起设定严格的地方行政机构,地方管理系统军政、民政不分成为当时的最大问题。忽必烈即位后,先后设立宣抚司、总管府,管理地方的军政民事。同时,又进一步设立行中书省管理民政。到元成宗、武宗时,行中书省作为常设地方行政机构成为了定制,行中书省的最高长官虽屡有变动,但并不妨碍其成为毋庸置疑的地方大员。行中书省的长官虽在品级上低于中书省,且权力上受中书省或枢密院的节制,但自从元成宗元贞年间以各行省的平章政事兼管本省军政后,地方的军民管理权就完全集中于行省的最高长官手里。而元朝并没有随之建立起一套严密完善的监察体系,这种“绝对的权力”就为地方高官的腐败提供了温床。
  明代虽承继元制,但其地方行政体制更加严密。明初废除了元时权力过大的行中书省,改置布政使司,下设左、右布政使,总掌一省之政令。同时,又设有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别负责一省之刑名按劾与一方之军政。三司长官在品级上虽有差别,但同为地方大员,彼此分权独立,各自直属中央。明朝中后期,随着南倭、北“虏”以及各地农民起义纷起,地方分权的原则越发不适用于时局,所以就有了巡抚、总督的设立。巡抚虽总揽一方军政,但名义上并不是三司的上级机构,且还要受到巡按或者其他钦差御史的监督,此时的巡抚还并不能完全视作执掌一方的大员。相比巡抚,最初因军事需要而设立于边疆地区的总督,其临时性更加明显。总督掌管一方,总兵、巡抚等俱受其节制。因关系到边境的治乱安危,故明朝政府对于总督的委任较为慎重。然而囿于明后期政局的混乱,总督设置作为一种制度在当时并未完成,但却为清代总督成为地方大吏开启了先河。
  清朝入主中原后,在全国范围内大体按照省、道、府(直隶州、厅)、县四级建制进行了划分。其中,总督和巡抚是省的最高军政长官,是完全意义上的“封疆大吏”。总督一般辖2省,也有辖3省或1省的,巡抚辖1省。清代的督抚除了掌有行政大权外,同时兼领兵权和检察权。虽然从品衔上来看,总督高于巡抚,但实际上二者都单开幕府,有独自奏事之权,并无正副之别。这种地方上的二元领导体制虽然带来种种不便,但清政府出于中央集权的考虑,对此并没有做根本性的调整。清末随着外国势力的入侵和皇权力量的削弱,地方督抚的权力有增无减,这直接导致了八国联军侵华期间出现了抗命朝廷的“东南互保”事件。而武昌起义之后,清王朝在短时间内的土崩瓦解也与这种督抚权力的膨胀有着深层的联系。
  地方大员的历史认知
  综观中国古代不同时期地方大员名目与权限的发展变化,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第一,作为维持国家机器有效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大员在日常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历代中央政府对其既依赖又限制。身为官僚队伍中的精英人物,一个地方大员在政治舞台上的一举一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其背后往往体现着中央与地方力量此消彼长。
  第二,虽然在专制王朝之下,以“人治”为根本标志的执政理念是历代封疆大吏所尊奉的基本原则,但不同朝代在不同阶段所形成的、彼此各异的政治文化,还是造就了不同时期的地方大员在办事风格、执政理念等方面的差异。
  第三,虽然历代统治者都殚精竭虑,力图通过各种手段、制定各种措施来消除地方政治中的种种弊端,但在缺乏底层监督、民众权力衰微的中国古代,无异于井中捞月。所以古代地方大员能否做到仁政爱民、清素简约,更多时候是其自身的精神信仰与个人素质的流露,根本上并不在于制度本身是否发挥了制约作用,这是古代中国“人治”传统的一个必然结果。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导)
  俄罗斯告别地方政治强人时代
  薛福岐
  俄罗斯是联邦制国家,国家权力分为联邦和地方两级,其中所谓的地方,就是现有的83个联邦主体(特指俄罗斯州、共和国、边疆区、自治州一级行政单位)。俄罗斯地域辽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别巨大。因此,地方行政首长(州长、边疆区的一把手、共和国总统等)在国家和地方政治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值得一提的是,在俄罗斯独立以来20年间,地方行政首长的角色和地位发生重大的转换。
  叶利钦时期地方大员自主权相当大
  苏联解体前夕,叶利钦为了打击戈尔巴乔夫所代表的苏联中央,争取地方实权派的支持,在日发表了一句“名言”——“你们能消化多少主权,就可以拿走多少主权”。1990年10月开始,俄罗斯一批地方宣布各自拥有国家主权,地方法律效力高于联邦法律等。这就造成事实上俄罗斯联合部分地方的“双重主权”的局面。这种不正常的局面直到2000年6月才得以完全纠正。
  当时的俄罗斯出现了一批呼风唤雨的地方大员们,其中不少人是政坛常青树——如原来的莫斯科市长卢日科夫(任职时间长达18年)、鞑靼斯坦共和国总统沙伊米耶夫、巴什基尔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莫诺夫等等。当时的地方行政首长由民选产生,同时兼有议会上院议员身份,享有豁免权,因而具有相当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也正是在那个时期,车臣的民族分离主义、宗教极端势力日渐坐大,对俄罗斯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构成严重挑战。
  当时的俄罗斯在激进市场化经济改革和急剧政治转轨的背景下,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全面、大幅度下降,社会矛盾十分尖锐。联邦中央集中精力应对激进的经济改革和激烈的政治斗争,无暇顾及地方事务。
  在这个背景之下,许多地方行政首长控制当地政党,并控制议会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成为地方政治经济精英利益的代言人,代表地方利益与联邦中央在政治和经济问题上展开博弈。具体而言,这种博弈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家杜马选举和总统大选。众所周知,俄罗斯独立初期的激进改革引起严重的社会对抗,叶利钦总统的支持率一路走低。1996年总统大选前夕,联邦中央通过各种手段,争取地方行政首长在大选中对叶利钦的支持,保障其赢得选举,获得连任。而地方行政首长也是利用各种机会,用政治支持换取联邦中央的帮助和支持。第二是联邦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由于俄罗斯联邦中央与地方在事权和财权方面的比例不对等,并且各个地方经济情况千差万别,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的财政呈现为入不敷出的状况,严重依赖联邦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因此,如何争取联邦中央的转移支付,便成为地方行政首长的重要任务。这也构成地方与联邦中央博弈的主要内容之一。联邦中央需要地方行政首长的政治支持,保证选举,尤其是总统大选的结果。作为交换,地方行政首长则取得了相当的自主权,甚至在一些问题上与联邦中央政府分庭抗礼。
  普京时期的调整
  自1999年起,国际市场能源价格逐步上升,俄罗斯经济在1998年金融危机之后开始恢复性增长。当然,从俄罗斯社会的角度,民众在经历了1990年代的激进改革和动荡之后,人心思定,迫切需要休养生息。因此,在2000年大选中,普京以绝对优势获得胜利,并随即对联邦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做出大幅度调整。2000年5月,普京下令设立7个联邦区,任命总统全权代表负责协调区内各个联邦主体的工作。建立所谓“垂直权力体系”、建立政权党、取消地方行政首长的选举制,建立总统全权代表的联邦区等举措,就是在这个背景之下展开的。此外,普京还改变了议会上院(联邦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其主要内容是,地方行政首长和地方议会议长不再担任议会上院议员,而是委派代表作为上院议员,理由是他们需要集中精力处理地方事务,而不是花费大量时间呆在莫斯科。
  2004年9月别斯兰人质事件之后,普京改变了地方行政首长的产生办法,从原来的选举制改为任命制,随后设立总统全权代表的联邦区,以此来加强联邦中央对地方事务的影响力和控制。
  2001年,俄罗斯政权党的组建进入一个新阶段。代表联邦和地方政治势力的三大党——统一党、祖国党和全俄罗斯合并成为“统一俄罗斯党”。部分地方行政首长继续在该党担任要职,同时控制地方党部,依然拥有较大的政治影响力。此后,俄罗斯政权党的组织结构经历了不断的调整和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重量级的地方行政首长逐步退出政坛。2010年被解职的莫斯科市长卢日科夫,可以看作是地方政治强人时代结束的一个重要标志。此人从1992年到2010年的18年期间担任莫斯科市长,从2001年起担任统一俄罗斯党最高委员会共同主席。
  一般认为,按照俄罗斯宪法,联邦主体权力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定了俄罗斯地方领导人的职权范围和自由度。但这并不表明地方行政首长无所作为。事实上,各个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地理位置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为各地方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自由发挥提供了必要的平台。大多数地方依然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其中包括改善投资环境,改善基础设施等等。
  俄罗斯地方官员应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总体而言,俄罗斯独立20年来各种制度、关系都处在不断调整和变化之中。与此同时,2011年底的国家杜马选举和2012年的总统大选及普京重返克里姆林宫,显示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第一,俄罗斯中期政治稳定可预期。2011年国家杜马选举之后和2012年总统大选前后,在全国主要大城市出现较大规模的政治抗议活动。但从全国范围而言,绝大多数民众对上世纪90年代的激进改革心有余悸,希望2000年以来生活状况的改善能够继续保持下去。这是目前俄罗斯的主流民意。因此,俄罗斯中期(6-12年)的政治稳定基本上是可预期的。这是俄罗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前提。日的地方选举结果是,在五个地方的行政首长选举中,“统一俄罗斯党”候选人获得了胜利。此外,该党还赢得了六个地方议会选举。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在2011年底国家杜马选举之后和2012年3月总统大选前后的抗议活动背景下,俄罗斯民众依然选择支持政权党。
  第二,社会经济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关键问题。2012年6月,俄罗斯对地方行政首长的产生办法再次进行调整,从原来的任命制改为选举制,同时保留总统的对候选者的“筛选权”。与此同时,地方行政首长的自主权有所调整和扩大,对其工作成效的评价体系也有所调整。众所周知,俄罗斯83个联邦主体之间在社会经济发展资源禀赋等方面差异巨大。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促进地方发展的关键。
  第三,基于上述两点,可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俄罗斯地方行政首长在国家政治生活之中的作用和角色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做更多的工作,因为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地方负责人新的要求。而俄罗斯的经济现代化,只有在大多数地方经济发展获得突破的情况下,方才能 走上可持续的轨道,而这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任务。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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