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县长长有姓胡的吗

  10月16日下午,“快乐周末”广场文化活动在店埠镇和平文化广场激情上演, 业余演员们用自己的精彩演出为广大的乡村群众送上一顿丰盛的文化大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许高彬与上百市民一起观看了演出。此次演出共有14个节目,个个精彩纷呈,展现出店埠镇广大干群的精神...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一、肥东县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有:1.《中共肥东县委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东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发〔2016〕...
领导好:桥头集镇桐山村王海涧村民组什么时候拆迁?
肥东区位优越、交通便捷。肥东县居皖中腹地,东望南京,南滨巢湖,西融合肥,北襟蚌埠,既有“吴楚要冲、包公故里”的盛名,又有“襟江近海、七省通衢”之美誉。肥东是安徽“东向发展”的桥头堡,长三角西向延伸的“必经地”,是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纵深腹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区域,处于对接长三角、畅通苏皖沪的战略支点上,在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资本转移中,肥东首当其冲,首得其利。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推出“一带一路”和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将安徽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明确合肥是与南京、杭州具有同等地位的长三角城市群三大副中心之一和国际化都市区...
2014年,面对宏观环境趋紧的复杂形势,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克难攻坚求突破,转型升级谋发展,保持了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持续稳定发展,为推动我县向着与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奋力迈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肥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人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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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市委决定 &
7月10日,肥东县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召开。合肥市委副书记凌云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汪卫东宣布市委关于肥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人事调整的决定。市委决定:路军同志任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肥东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肥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提名孙良鸿同志为肥东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县委书记杨宏星主持会议并讲话。路军、孙良鸿分别发言。
凌云在讲话中指出,肥东县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地位十分重要,肩负的使命重大。近年来,在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以杨宏星同志为班长的肥东县委的团结带领下,全县四个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大力实施“工业立县、产城一体、开放合作、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开创了肥东县建设发展的新局面。就肥东县领导班子建设和当前工作,凌云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决定精神上来。县几个班子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加强协调,通力配合,同心同德,共同维护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让市委放心、让肥东人民满意。要在抢抓机遇中加快肥东经济创新转型升级发展。全县上下牢牢把握稳增长的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产业向园区集聚和提档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有效投入;要全面深化改革,激活转型发展主动力,加快全县经济创新转型升级发展。要按照合肥“1331”城市空间 布局规划,高水平推动东部组团建设,拉开城市框架,增强辐射带动能力。要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以优良作风抓落实,真正推动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杨宏星说,这次市委对肥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人事调整,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肥东县发展的关心支持、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杨宏星表示,要将市委对肥东县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团结协作、奋力拼搏,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县百万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晨刊讯 记者 &李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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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民政府
肥东县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
肥东县人民政府简介人口
肥东县是安徽的市辖县,全县总面积 2206平方公里,107.7万,辖18个乡镇、1个省级开发区、1个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1个省级商贸物流开发区,辖331个村居。自2002年以来,连续七年跻身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十强县”,2008 、2009连续两年荣膺“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年荣获“中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在第九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位列第160位,在中部百强县中位列第20位。
肥东县人民政府概述
肥东区位优越,交通便捷。肥东地处江淮之间,居皖中腹地,东望南京,南滨巢湖,史称“吴楚要冲、包公故里”,是安徽“东向发展”的桥头堡,“长三角”西向延伸的“必经地”,是安徽省打造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纵深腹地,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地带。淮南铁路和宁西铁路、合宁高速铁路穿境而过,“和谐号”动车组在肥东火车站停靠,从肥东到南京仅需45分钟。京福高铁途经肥东设长临河站,正在动工建设。合宁、合芜、合徐、合六高速公路和省级平安大道合相路贯穿全境,高速公路总里程居安徽省第一位。长江水运经巢湖直达肥东。合肥骆岗机场距县城店埠镇仅有17公里,便捷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业已形成。
肥东县人民政府肥东风景
肥东钟灵毓秀,人文荟萃。自然景观有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奇石密布的浮槎山,江淮分水岭上的璀璨明珠岱山湖,庐阳八景之一的四顶朝霞及振湖塔、龙泉古寺等。人文景观有包氏宗祠、李鸿章家族遗存、曹植墓、六家畈古民居和瑶岗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新四军四支队东进抗日纪念馆等,其中瑶岗渡江战役旧址纪念馆是合肥市唯一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肥东孕育了许多杰出人物,宋代有刚直不阿、执法严峻,被誉为清官典范的包拯;元代有治军严明、善诗能文的余阙;明代有辅助朱元璋建立明王朝的吴复;清代有洋务运动的代表人物李鸿章;当代有原国务委员、中顾委常委张劲夫,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等,他们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肥东县人民政府肥东大致
满怀豪情酬壮志,继往开来铸伟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肥东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百万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全县人民的新期待,以富民强县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升级为主线,紧紧围绕“中部领先,全国百强”目标,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三化”进程,大力实施“工业立县、产城一体、开放合作、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奋力推进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经济繁荣、城乡和谐、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幸福肥东。[1]
肥东县人民政府肥东建设
肥东资源丰富,产业协调。供应充足,与新加坡合资联营的合肥二电厂一座。水资源充沛,拥有4座大中型水库,库容1.1亿立方,濒临全国第五大淡水湖巢湖,拥有湖岸线19.4公里。矿产资源多样,境内白云石、磷矿石、铁矿石等主要矿藏储量较大。劳动力资源丰富,年外出务工人员近30万人,是全国闻名的“建筑之乡”,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劳务输出基地县和全国外派劳务基地县。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副产品量大质优,并创造了农产品加工业集聚集约发展的“肥东模式”。新型工业化稳步推进,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95户,主要工业产品400余种,20多个产品曾获省优、部优称号,初步形成了农副食品、家用电器、钢铁加工、起重机械等产业集群,被评为“中国县域产业集群竞争力100强单位”。三产服务业发展迅速,大物流格局初步构建,安徽合肥商贸物流开发区已获省政府批准设立,华东国际建材城、中国中部小商品博览城已落户该区,未来五年拟建成安徽最大、国内一流的区域性商贸中心和综合性现代物流园区。
肥东县人民政府肥东企业
肥东环境优化,宜于创业。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投资环境不断优化,连续两届荣膺“安徽投资环境十佳县”。全面推行了“为民服务代理制”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络,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在开发园区全面推行了“宁静生产日”、涉企检查报批制度。深入开展了“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严格效能责任追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开展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工作,开通了县长热线电话和网民在线留言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形成常态。严格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做到让利于商、取信于商。对有突出贡献的外来投资者颁发“绿卡”。加强项目服务,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定期调度和县长办公会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电子监察,跟踪服务。一大批体量大、带动力强的工业项目纷纷落户肥东,世界500强企业韩国SK集团和中盐集团、马钢集团、黑牛集团、雨润集团、和威集团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落户肥东。总投资分别超100亿元的中盐合肥化工基地项目、马钢(合肥)钢铁深加工项目开工建设。“十一五”期间,肥东累计引进县外资金456亿元,引进超亿元项目78个。民营经济蓬勃发展,2010年全县新增民营企业561户,总数达2875户,被评为安徽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
肥东县人民政府肥东经济
肥东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肥东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工业超千亿,全国争百强”目标,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速度加快、效益提升、民生改善、安定和谐的良好态势。201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0.4亿元,比上年增长18.6%;人均GDP 3113美元,增长20.3%。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9.8:59.3:20.9。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8.6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6.1亿元,增长30%,工业投资106.6亿元,增长33%。规上工业完成总产值296.1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85.8亿元,增长26%。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4.8亿元,增长21.2%。财政收入15亿元,增长4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8亿元,增长56.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27元,增长17.9%;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8.4%,比上年降低6.6个百分点。2010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41亿元,增长27.9%,其中居民储蓄存款81.3亿元,增长13%;金融机构贷款余额75.2亿元,增长46.1%。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自2007年起连续四年实施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6亿元,全县百万人民受益。被列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已有40.1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14.3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荣获“安徽省教育强县”、“全省双拥模范县”、“全省综治模范县”、“全省平安县”、“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等称号。
肥东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规范
县委常委、副县长韩东亚在县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肥东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规范》修订座谈会,应邀执笔修订《规范》的省委党校杜敏等几位专家教授到会。座谈会上,参会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规范》实施以来,对推进依法行政所取得的成效作了回顾,并结合实际工作来国家新颁布实施(修正)的《行政强制法》、《物权法》、《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的法律法规,对《规范》的修订提出了修改意见。
《肥东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规范》的出台,是我县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积极打造服务政府、效率政府、法治政府的创新举措。《规范》自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严格依照规范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通过《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强化了社会监督,提升了各级行政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强化了政府自身建设。二是通过规范行政行为,基本杜绝了执法随意性较大、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现象,有效遏制了以权代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现象,进一步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三是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有效保护了群众合法利益,夯实了构建和谐肥东的坚实基础。[2]
肥东县人民政府一改进三服务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打造服务型的基层党组织,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改进三服务”(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基层、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企业)活动。现将《关于开展“一改进三服务”活动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结合即将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各级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按照“改”的要求,提升服务意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做到在改进工作作风中提升服务水平,在深化服务中增强宗旨意识,在狠抓落实中提高工作效能。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适时开展督查;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和省市县规定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及时制定督查问责办法,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群众
1、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根据上级部署安排,认真谋划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使干部在活动开展中得到锻炼、让群众从活动开展中得到实惠。
2、持续抓好“1+1结亲”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党员和群众“1+1结亲”工作的实施办法》(东发〔2012〕4号),以持续开展“1+1结亲”为抓手,形成联系群众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把党员群众“1+1结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各项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加强舆论引导,注重成果运用,把干部结亲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结亲工作记录簿》记录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考察必查材料。
3、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在县委组织部设立“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在县人大、县政协相关内设机构分别增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处,注重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位特殊、联系广泛的优势,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绿色通道”,掌握和了解“两代表一委员”所代表的选区和联系界别广大群众的意见、想法。每季度召开一次“两代表一委员”社情民意座谈会,由县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召集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相关负责同志和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和建议,整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报送县委、县政府,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解决落实。
4、扩大社情民意征集渠道。进一步发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中国·肥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作用,公开县委书记、县长电子邮箱。对群众留言和反映事项,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办跟踪督办,并及时反馈结果。进一步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从离退休干部、党外人士、社会进步人士及企业、群团组织中选聘一批政风行风及社情民意监督员,由县委、县政府发放聘书。监督员定期深入各地尤其是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听取、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促进部门及公务人员转变职能、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5、整合扶贫济困各类资源。成立由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的扶贫济困工作领导组,在县民政局设立领导组办公室,将分散在组织、民政、工会、妇联、团县委、残联、工商联等单位的扶贫济困资金及社会爱心人士捐助资金进行整合,由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及时救助。使用时由领导组公开评议、专人审批,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资源分散、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杜绝人情救助、重复救助、随意救助,将扶贫济困资源及时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分配给最困难的群众,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赢得广大群众拥护。
6、全面加强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室建设。健全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体系,严格实行首接、首问负责制并承诺限时办结,依法依规代理群众信访事项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拓展为民服务范围,结合美好乡村“11+4”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增加邮政、金融、农资等服务项目。探索建立“为民服务村企一体”工作机制,通过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村干部薪酬和养老保险标准,为村级组织服务群众注入新的活力。
7、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准则,健全志愿者注册和管理机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坚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便民化、有形化、阵地化、常态化,积极组织开展义务劳动、助学助困、公共服务等贴近民生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志愿者服务队成员以“一助一”、“多助一”形式,结对帮扶特困孤寡老人、病人及残疾人和特困学生,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弘扬社会公德,体现人文关怀。
8、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肥东好人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乡镇道德模范”、“村级道德模范”和肥东好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精神,引导广大群众“学模范、讲道德、做好人”。加强对典型事迹和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肥东好人,建立健全“好人有好报”机制,努力营造“学身边模范、树道德新风”良好风气。
二、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基层
9、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县委常委会每年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性和重点问题,在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以上的集体调研。县级负责同志每年至少确定1个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20天。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其他县级负责同志、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委提交1篇以上调研报告。
10、严格执行走访制度。进一步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每年蹲点乡镇、村(居、社区)不少于12天,每次蹲点走访5户以上企业或农家等。严格走访纪律,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随行人员限定3人以下,其他县级负责同志随行人员限定2人以下,车辆不超过1台;陪同人员仅限相关乡镇、开发园区和村(居、社区)与解决具体问题有关的同志,人数不超过2人。不得以日常工作检查、现场办公、项目调度等代替走访。县级负责同志走访一般不安排新闻报道。县直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基层、走进乡村。
11、不断提高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联系乡镇工作实效。坚持和完善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联系乡镇工作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工作的决策部署,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调研、走访活动,每月深入联系点1-2次,出席和列席联系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向基层宣讲中央和省市县的各项政策,帮基层结合实际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规划和举措,为基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基层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在全县进行总结和推广。探索建立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联系乡镇责任捆绑机制,乡镇每年年终向县委、县政府报送联系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帮助解决问题具体内容的总结报告(分别报至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办)。结合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给予联系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奖惩。
12、持续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结对联系一个村级党组织,每年开展共上党课、共同座谈、共同培训、共创先进活动3次以上。共建单位整合资金、技术、人才、市场优势和农村资源条件,每年确定1-2个项目,多途径帮助结对村增强“造血”功能;帮助结对村党组织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城乡党组织活动场所双向开放。深化“80后”驻村党建指导员作用,组织开展扶贫、扶困、扶技活动,每年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为结对村办1-2件实事、好事。
13、严格落实包案息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和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带案下访以及包案包点等制度。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联系乡镇、开发园区、村(居、社区)信访案件化解情况的汇报,认真解决在调研、走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开展“周六大接访”活动。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按照分管、分工工作责任包保信访案件,深入实地,帮助协调解决重点信访案件。
14、全面提升机关行政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简文件简报的规定,优化提升电子政务平台功能,除密件外,各类文件、简报、信息原则上通过政务平台传送,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切实减少会议数量,每月第一个完整周为“无会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改进形式,提高实效。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不安排乡镇、开发园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严格控制部门到基层召开全县性会议。精简和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调研、走访或会议活动不安排就餐或者仅安排工作简餐。严格执行省纪委“十条禁令”和“禁酒令”。
15、继续开展民主考评活动。进一步完善考评方案,扩大考评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强化日常检查,增加暗访频次,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治散治奢力度,以服务基层项目是否落实、服务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基层是否满意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载体,丰富测评形式。加强考评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有关奖惩规定。
16、以重基层、凭实绩为导向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继续面向基层做好科级领导岗位公选和县直机关工作人员遴选工作。完善乡镇和县直单位双向交流机制,将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县直单位工作,选拔县直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任职。注重培养、选拔乡村优秀年轻干部。结合全省选派干部工作,每两年下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任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试点推行村级党组织书记职业化管理。
三、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企业
17、坚持和完善包联企业(项目)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与商会、协会及非公企业负责人联系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以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和重点乡镇、开发园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体,以全县所有企业(项目)为对象,以规上企业和重大项目为重点,实行包联企业制。建立“1+X+1”包联机制,即1名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项目所在地乡镇(开发园区)主要负责人“点对点”包联1个企业(项目)。重点做到包联“4个50户”,即包联50户规上工业企业、50户商贸物流企业、5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个签约或在建项目。负责包联的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每年至少深入包联企业(项目)6次,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深入包联企业(项目)1次,并保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常性联系。包联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企业生产、服务项目建设、帮助解决问题,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县经委负责牵头拟定具体包联名单,建立包联考评奖惩机制,奖惩结果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或相关专题会议上通报。
18、建立完善“工商联直通车”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建立工商联专报制度,及时收集整理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和共性问题、工商联系统的重要调研成果、非公经济人士的重大情况反映和合理建议,形成快速高效的工商联遴选反映、领导批示、部门办理、督查反馈工作机制,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不断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
19、扎实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方式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摸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明确服务项目、明晰窗口办理权限,严格落实“首席代表制”、“AB岗制”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提高即办率,杜绝“两头”办件,实行一次性办结。建立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坐班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周确保一天在窗口领衔值班。探索在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安徽合肥商贸物流开发区设立行政服务分中心,负责项目的归集和代理,做到服务窗口前移。
20、完善涉企公共政策发布平台。由县经委牵头,在“中国·肥东”门户网站开通“涉企公共政策网上发布台”,组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县直涉企服务单位主要科室负责人“政企互动QQ群”。县直涉企服务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搜集整理国家和省市县及上级业务部门最新出台的涉企公共政策,及时发送到“涉企公共政策网上发布台”和“政企互动QQ群”。对企业在网上提出的政策咨询类问题,要及时回复。同时,县直涉企服务单位还要通过举办政策解读会、入企宣传、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把国家和省市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最新政策送进企业,指导企业掌握和用好用活相关政策。
21、加强对企业的金融服务。将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从5000万元增资至1亿元,探索实行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努力缓解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和城乡创业者融资难。鼓励金融企业增设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支持肥东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商业银行。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大型银企对接活动,加强政银企互动。进一步修改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创新,扩大县内放贷,为县内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22、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企业人才引进培育的专项政策,力求政策有创新、有突破,务实管用。建立企业人才信息库,全面掌握企业现有人才状况。严格拔尖人才的选拔程序,把好拔尖人才的入口关,评选拔尖人才要进一步向企业倾斜,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不少于县拔尖人才总量的50%。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现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有重点地选送一批企业经营管理者到高等院校深造,到省内外学习、考察、培训,到大型国企、上级涉企服务部门进行挂职锻炼、跟班学习。设立企业技改、科研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23、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制定出台企业用工财政补贴政策。对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县内企业就业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在县内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或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定职业介绍补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给予一定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给予一定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职工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相应补贴。
24、建立企业疑难问题集中会商办结机制。由县委专职副书记牵头,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召开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座谈会、网络平台征集等形式,广泛收集整理企业在开工、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以及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会商,对企业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整理报送县委、县政府研究处理办法,对个性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切实帮助企业扫清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障碍。
25、建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督办机制。县招商局要加强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多渠道收集整理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收集整理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县招商局具体承办,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招商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形成处理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逐项落实,维护政府信誉,增强政府公信力。(牵头责任单位:县招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人防办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
26、完善帮扶企业的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年度性帮扶企业具体办法。县直相关单位、公共服务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部门职责,研究制定行政审批、财税金融、技术创新、项目建设、人力资源、开拓市场、纠风治乱、水电气公共服务及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等具体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公共服务单位)
27、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建立涉企检查报告审批登记制度和涉重点企业检查网上备案制度。禁止无审核收费、罚款,禁止粗暴执法,禁止选择性执法。(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纠风办,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28、建立企业投诉举报快查快处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纠风办具体落实,开通企业投诉热线电话、在线网络投诉平台,并做到每月一次电话访问、两月一次深入企业、半年一次问卷调查、一年一次集中座谈,对涉企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庸懒散、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人和事,依据《肥东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办法》,严肃查处、严格问责。[3]
肥东县人民政府开展便民服务
2013年,肥东县审计局继续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目标,突出“四个关注”重点,把民生项目审计作为投资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审计力度,积极服务肥东经济建设。   关注百姓“居住”。继续加大力量对沿河路拆迁安置点和定光新农村拆迁安置点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价款结算审计,严把工程造价关,核实工程造价,积极评价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同时探索开展安置房建设成本分析,为领导有效控制房价过快增长提供决策依据。  关注百姓“教育”。对全县中小学校基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审计,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保障百姓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关注百姓“医疗”。对已跟踪审计结束的县重点项目“中医院医技办公大楼、三院精神病防控中心”积极开展决算审计,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促进居民医疗条件的逐步改善和就医环境的逐步优化。  关注百姓“出行”。开展新建道路跟踪审计,对店撮路道排改造工程和繁华大道东延工程进行审计监督,进一步改善百姓出行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4]
肥东县人民政府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文物保护法》、《物权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3〕14号)精神,为规范、有序、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肥东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种类丰富、数量庞大、价值突出的可移动文物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实物见证。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将对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我县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建立健全国有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和保护体系,加强保护力度和扩大保护范围,维护国家文物安全,促进文物资源的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的目标
普查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县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总体评价全县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完善全县可移动文物认定体系、文物档案、文物名录和信息管理系统,为文物的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
三、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县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驻肥东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
普查的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有关的代表性实物。1949年后,由文物所、纪念馆收藏登记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是: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等14项基本指标项,11类附录信息、照片影像资料以及收藏单位主要情况。
四、普查的技术路线
按照属地调查与行业调查相结合,单位自查申报与集中调查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我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技术路线。
普查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实施统一平台、联网直报、一次入库、分级审核、动态管理,信息上报和管理在国家统一平台上集中进行。
普查以乡镇(园区)和企事业单位为基本单元。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国有单位普查登记,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和文物认定,普查档案建立、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等,均以县为基础。
五、普查的组织
根据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确定普查的组织方式。
(一)县级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肥东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文化工作副主任和县文广新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普查领导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我县的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成立普查机构,组建普查队伍;组织举办全县普查业务培训班。
2.建立纳入普查范围的全部国有单位清单,组织实施我县行政区域内县属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普查认定、信息登录,完成普查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和备案。
3.编制并提交肥东县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可移动文物普查名录,公布县级普查成果。
4.组织开展普查的相关宣传报道。
(二)部门职责
在县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1.积极动员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各有关单位,做好普查工作。
2.协助文物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3.积极提供本部门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机构进行普查登记和登录工作。
4.县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做好监督工作。
六、普查的时间与实施步骤
(一)普查的时间和标准时点
(二)普查的实施步骤
普查分为工作准备、普查实施和验收汇总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主要任务是成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放规范标准、组织培训。
1.成立普查机构,编制普查实施方案。
2.编制并落实经费预算,县财政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3.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宣传,组织普查培训。
第二阶段:普查实施(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为基础,开展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数据登录。普查数据资料采取采集、建档、整理、报送、审核、登录同时进行的方式。
1.县普查机构制定我县行政区域内文物认定程序,组织开展国有单位收藏、保管文物情况摸底排查。有关单位开展文物清库、完善相关档案记录,按要求登记申报。
2.县普查机构对各单位文物申报信息进行核查认定,经认定收藏有文物的单位列入登记范围。
3.文物收藏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文物测量、拍摄、信息数据资料采集和登记,将文物信息通过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上报。也可以纸质或者离线电子数据方式将文物信息报送县普查机构,由县普查机构统一录入上报。
4.县普查机构依权限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文物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和现场复核。
5.县普查机构按季度向上级普查机构报送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阶段:验收汇总主要任务是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发布普查成果。
1.公布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
2.编制可移动文物普查档案。
3.编制普查工作报告。
4.完成项目结项评估和审计工作。
七、普查宣传
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分别确定相应的重点内容。第一阶段,重点宣传开展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内容方法、程序步骤等。第二阶段,集中宣传与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普查标准规范、普查工作进展、普查先进事迹等。第三阶段,追踪宣传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发布普查成果,报道文物事业在增强文化软实力、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移动传媒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文物普查,热衷服务于普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普查工作要求
1.凡在我县境内收藏保管有可移动文物的国有单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如实、准确地填报普查信息,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参与普查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有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等行为的,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的,按情节轻重,将由县级普查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2.普查中登记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受《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做出有损文物安全的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文物信息的提取,并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防止在普查登记中造成文物损坏。普查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3.普查数据和资料,由县文物管理所调查、采集,在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上登录,实行统一平台、联网直报;普查数据需报经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正式公布。
4.普查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区域性普查组织宣传、单位调查、文物认定、人员培训、质量检查控制、信息采集和数据管理以及普查机构运行等项目。县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同时,加强普查设备的登记、使用与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普查工作结束后,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普查组织、前期调研、业务培训、单位排查、文物调查与认定、数据登录、成果整合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规范要求,编写《肥东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并将普查结果和工作情况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将适时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总结表彰会。[5]
肥东县人民政府驻西藏挂牌成立
肥东县人民政府驻西藏联络处揭牌仪式在拉萨举行。仪式由西藏自治区错那县县委书记许华主持。肥东县委副书记、县长路军,县委常委、副县长韩东亚,错那县委常委、副县长吴立新及肥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撮镇镇人大主要负责人等参加揭牌仪式。许华、路军等共同为肥东县驻西藏联络处揭牌。路军还现场为肥东县人民政府驻西藏联络处主任王立周颁发聘书。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藏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好时期。有越来越多的肥东人在西藏从事建筑等行业。成立联络机构,不仅可以更方便增强肥东与西藏地区的联系,同时也能有效地把在西藏地区干事创业的肥东人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整合资源、整合人力,提高行业竞争力。
路军在致辞中希望驻西藏联络处能够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好平台,广结商缘,为肥东人在藏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和肥东与西藏地区的交流合作做出更大的贡献[6]
肥东县人民政府清沟清渠,美化乡村
为扎实推进我县美好乡村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县政府决定在部分乡镇开展“清沟清渠、美化乡村”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围绕“灌排通畅、水面清洁、岸坡美观”的目标要求,以沟渠清淤、水面清理、岸坡整治为手段,大力开展“清沟清渠、美化乡村”专项行动。
二、实施范围和建设目标
(一)实施范围:长临河镇、撮镇镇、店埠镇三个乡镇;主要选择有灌溉和排涝功能的沟渠,交通干道穿越的沟渠,集镇和大的自然村周边的沟渠。其他乡镇需清淤的沟渠,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列入本次专项行动。
(二)建设目标:通过清沟清渠专项行动,恢复沟渠灌溉、排水、蓄水和生态功能,提高灌溉和排涝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群众生活环境。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项目实施乡镇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实施、责任分工、项目安排、建设计划、资金筹措、工作措施等,制定的方案要经县水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清淤整治的沟渠要达到如下标准:沟渠内的水草和垃圾必须彻底清除干净,清出的水草杂物必须深埋,不允许放在渠埂;原则上内坡坡度为1:2,外坡根据具体地形自然放坡;渠道清淤深度按一定比降能使灌排水顺畅;顶宽、底宽、平台等按有关要求施工到位,土方压实;尽量做到底平、坡平、面平、线直,并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根据需要合理配套桥梁、放水涵、闸等配套建筑物,建设规模按照每条沟河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项目奖补标准
为全面保障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里预先拔付店埠镇、撮镇镇和长临河镇三个乡镇项目经费各100万元。专项行动结束后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按照有关政策实施以奖代补。
六、项目工期和验收
(一)建设工期。项目实施乡镇要做好清沟清渠的前期准备工作,所有项目要求2013年5月底前完工,逾期不予奖补。
(二)工程验收。项目完工后,以乡镇为单位,首先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准备好相关资料,书面向县水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逐个验收,验收内容为:查看工程施工情况和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实际完成土方量、工程质量、建筑物配套、绿化情况等,并征询村级组织、村民代表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填写项目验收表。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清沟清渠专项行动是一项惠及群众、美化乡村的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乡镇、县水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坚持公开透明。项目实施乡镇和县水务、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沟清渠专项行动的意义,结合县级实施奖补的有利契机,采取整合涉农资金、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社会化捐助等多种筹资方式,调动村组和农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要在项目所在村组张榜公布,提高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晓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项目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实施乡镇及县水务部门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清沟清渠专项行动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施工单位按标准施工,同时督促施工进度,保证按期完成任务。县水务、财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及时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的规范。[7]
肥东县人民政府除火患,保平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及省、市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春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经研究决定,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肥东县人民政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春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肥东县人民政府活动时间
2013年全国“两会”闭幕。
肥东县人民政府目标任务
(一)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围绕以下几类场所开展重点排查整治:一是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二是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集中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三是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各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突出检查“五小”场所是否申领相关证照,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分区、间距是否符合标准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接到户”,准确掌握“五小”场所安全管理底数。
(二)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标准、联合执法,针对“五小”场所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五小”场所,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重点监管“五小”场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合政办秘〔2012〕90号)要求,建立健全消防监管组织网络,强化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五小”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要督促“五小”场所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积极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要依托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村(居、社区)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多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四)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一是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小区物业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二是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
肥东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定期通报辖区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情况,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能。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乡镇、开发园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县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指挥调度。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县政府将根据督查情况,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8]
.合肥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人民网[引用日期]
.肥东县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引用日期]
.肥东县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和讯[引用日期]
.肥东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肥东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企业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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