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房子首付15万买房子该谁出?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房产证写我们夫妻名字,如离婚怎样保障父母首付利益?
父母出定金,但当时通过对方父母银行卡转账的,我父母卡出问题了,后来还了他们现金。已经商量好了,我父母出首付买房(从父母银行卡走)房产证写我们夫妻名字。如离婚怎样保障父母首付的利益,需要我和我父母做首付款赠与的公证么还是签订借款?这部分需要女方知情么?总之就是如何才能保障如果将来出现离婚情况,父母所出的这部分首付款可以还返还父母?
首先,你们的婚姻是一种资源交换。其实所有人都是吧,你的太明显。在确立婚姻本质是交易的基础上,再来看你父母的首付。它是不是整个交易的一部分?如果是那这笔钱是你父母对你的赠与,简单来说就是你拿父母的钱娶老婆,娶到老婆这钱和你父母没什么关系。如果这钱不是交易的一部分,那就是你父母对你夫妻的债权,你担心你妻子不承认债务,那么你应该和你妻子对你父母出具一个借条,利息不要超过24%就好。然而现实情况很可能是,你妻子认为是交易的一部分,而你不认为是交易的一部分。并且你也想让你妻子认为是,但你并没有打算认帐,这是欺诈,法律不会保护这样的行为。你可以做的是,一认了,二要你妻子和你一起出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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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父母付首付,房子归谁
作者:李瀚文  时间:     浏览量 0  评论 0    
【案情简介】原告陈X与被告薛X于日经人介绍相识,日登记结婚,2002年5月生育一子陈某。陈X于2013年1月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陈某由其抚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薛X当庭表示同意离婚。
  经查,2004年10月,陈X购买一套113平米的房屋,该房屋于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的首付款25万元由陈X父母出资,剩余房款以陈X的名义按揭贷款,陈X、薛X共同偿还贷款,尚欠贷款14万元未还。庭审中,陈X称因首付款为其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故房屋应为其个人财产,不同意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薛X则主张,因后续贷款为双方共同偿还,且借款合同中写明其为共有人,故要求将房屋作为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并向法院提交房屋评估申请。  
& & 问:法院会如何分割该套房屋?
【律师解答】
1.首先,该套房屋系陈X与薛X婚后购买,并登记在陈X名下,且陈X与薛X在此共同居住生活,说明购买该套房屋系为解决陈X与薛X共同居住问题;其次,购买该套房屋的首付款虽为陈X父母所出,但法律中并没有购房交纳首付款人即为所有人之相关规定,既然陈X的父母并非该套房屋的所有人,故陈X之父母亦不能将该套房屋赠与陈X本人;再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中所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应指出全资购买,而非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况。综上,陈X要求确认房屋为其个人财产的意见,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该套房屋应作为双方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律师提示】《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规定并未区分父母系出全资还是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形,故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的情形,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存在较大争议。
  根据公平保护的立法意图,在确认不动产所有权时,应当对《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做严格解释,该条规定的婚后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标的物应指不动产而非出资,只有父母通过全资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并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方可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而对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屋之情形,因此时父母并未支付购买房屋的全部对价,其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其无权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因此,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不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公平分割。
(作者:李瀚文)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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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父母付首付问题
您好,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两人还贷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
 问题来自:重庆 - 重庆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0:02 咨询人:ixbn5347
我是律师,我来解答!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7条回复
写谁的名字自己商量即可。如果写男方个人的名字,有可能属于男方父母出资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写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11:0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回复时间: 10:10
林律师您好,如果是婚后由男方父母付首付,我和老公两个人还贷,房产证写我和老公的名字,那离婚时首付那部分是怎么分配的啊?谢谢您专业的解答!
根据证据确定赠与或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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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自己决定。
回复时间: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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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登记名字的问题
回复时间: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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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谁的名字得你们自己商量!
回复时间: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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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你们自己决定的
回复时间: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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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写二人的名字
回复时间: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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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 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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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小夫妻婚后按揭购房,首付款由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按揭款由夫妻共同承担。那么,该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他们希望将首付款进行协议,确保男方父母的权益。
福州27岁的李先生去年与25岁的陈小姐结婚,并于今年3月份在福州金山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近百万元。当时首付款50万元由李先生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李先生的名下,而每月的按揭款则由李先生与妻子共同承担。
近日,李先生思来想去后对妻子说,这是婚后买的房子,虽然按揭款是夫妻两个人共同承担,但首付款50万元是父母出资的,对农民出身的父母来说这是一笔巨款。在与妻子沟通后,李先生的想法得到了支持,他们希望将这笔由长辈出资的首付款进行协议,预防婚姻破裂时引发房产纠纷,这样对男方更公平,更有保障。
那么,如果日后这对年轻夫妻婚姻破裂,该套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对首付款进行协议是否有效?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据介绍,虽然男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但按揭款由夫妻共同偿还,而且这是婚后买的房子,难以判定首付款是谁给的,也有可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通过男方支付给其父母。因此,理论上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李先生已取得妻子的同意,情况比较好处理,可以做夫妻财产约定,定个首付款由男方父母支付的协议,这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这样首付款部分自然就成为男方个人财产。东快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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