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警方说”通报打人事件”,打人等于”丽江打人毁容女孩抢劫”吗?别玩文子

警方通报丽江打人事件 3D讲述女子被割脸全过程_新浪新闻
1月24日,网友琳哒是我称,自己去年11月和朋友在云南丽江游玩时,同行三人被十余名男子围殴半小时,自己被用碎酒瓶划脸,打人者边录视频边暴打,并称自己不怕警察,随便告。1月25日,云南丽江警方回应,该女子朋友#孙某鉴定为轻微伤#,主要嫌疑人已被控制。 编辑:衷晴
奥巴马当年承诺的那些“change”,到底实现了多少呢?
“你自己揽的破瓷器,自己解决。”
《雾月十八》提醒我们,特朗普的上台,完全可以看作是资本主义的政治调适、或者资产阶级统治方式的转换而已。
人要分两种,一种属于过日子的人,一种属于奔日子的人。这次丽江打人事件发酵以后,警方很快就进行了通报,但是下面全是不看内容就喷的网民,太可怕了。
―― 晋江文学城网友交流区
主题:这次丽江打人事件发酵以后,警方很快就进行了通报,但是下面全是不看内容就喷的网民,太可怕了。[679]
明明写了的……【对董某某的伤情,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2条,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公安机关将根据董某的伤情鉴定结果依法办理案件。】甩锅写作水平之前先看一看原文好吗
№598 ☆☆☆= =于 18:12:39留言☆☆☆ &&
非回,原文里也写了事发后就已经立即开始立案调查,主要嫌疑人也被控制了,那么这楼里这么多喷不作为的是哪来的?
№601&☆☆☆= =于 18:15:29留言☆☆☆ 
非回,原文里也写了事发后就已经立即开始立案调查,主要嫌疑人也被控制了,那么这楼里这么多喷不作为的是哪来的?
№601 ☆☆☆= =于 18:15:29留言☆☆☆
控制这词用得妙,叫你不要远行也叫控制。抢劫财物只是控制就行,不用拘留?
№602&☆☆☆= =于 18:17:20留言☆☆☆ 
控制这词用得妙,叫你不要远行也叫控制。抢劫财物只是控制就行,不用拘留?
№602 ☆☆☆= =于 18:17:20留言☆☆☆ &&
你已经知道警方说的控制是哪种控制了?
№603&☆☆☆= =于 18:18:07留言☆☆☆ 
控制这词用得妙,叫你不要远行也叫控制。抢劫财物只是控制就行,不用拘留?
№602 ☆☆☆= =于 18:17:20留言☆☆☆ &&
你已经知道警方说的控制是哪种控制了?
№603 ☆☆☆= =于 18:18:07留言☆☆☆
你又知道拘留了?
№604&☆☆☆= =于 18:25:56留言☆☆☆ 
明明写了的……【对董某某的伤情,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2条,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公安机关将根据董某的伤情鉴定结果依法办理案件。】甩锅写作水平之前先看一看原文好吗
№598 ☆☆☆= =于 18:12:39留言☆☆☆ &&
非回,原文里也写了事发后就已经立即开始立案调查,主要嫌疑人也被控制了,那么这楼里这么多喷不作为的是哪来的?
№601 ☆☆☆= =于 18:15:29留言☆☆☆ 
是回,我发誓我没喷过不作为。我本楼第一次发言是418楼,我觉得重点是关于伤情鉴定的说法前后矛盾,对受害者的回应模糊不清,泰铢不记的问题,以及通报对于一些重点问题的避而不谈。
结果8000或者外国友人非要歪到90天和不作为上,我也很无奈啊。
当然我的所有发言都是基于受害者叙述属实的情况下。
№605&☆☆☆= =于 18:28:34留言☆☆☆ 
你又知道拘留了?
№604 ☆☆☆= =于 18:25:56留言☆☆☆ &&
我哪里说了拘留了?不是你自己预设立场的吗?
№606&☆☆☆= =于 18:30:41留言☆☆☆ 
№601 ☆☆☆= =于 18:15:29留言☆☆☆ 
是回,我发誓我没喷过不作为。我本楼第一次发言是418楼,我觉得重点是关于伤情鉴定的说法前后矛盾,对受害者的回应模糊不清,泰铢不记的问题,以及通报对于一些重点问题的避而不谈。
结果8000或者外国友人非要歪到90天和不作为上,我也很无奈啊。
当然我的所有发言都是基于受害者叙述属实的情况下。
№605 ☆☆☆= =于 18:28:34留言☆☆☆ 
№607&☆☆☆= =于 18:35:40留言☆☆☆ 
№601 ☆☆☆= =于 18:15:29留言☆☆☆ 
是回,我发誓我没喷过不作为。我本楼第一次发言是418楼,我觉得重点是关于伤情鉴定的说法前后矛盾,对受害者的回应模糊不清,泰铢不记的问题,以及通报对于一些重点问题的避而不谈。
结果8000或者外国友人非要歪到90天和不作为上,我也很无奈啊。
当然我的所有发言都是基于受害者叙述属实的情况下。
№605 ☆☆☆= =于 18:28:34留言☆☆☆ 
№607 ☆☆☆= =于 18:35:40留言☆☆☆ 
认领607手抖发出去了,605你怎么证明你不是8000新套路?
№608&☆☆☆= =于 18:36:51留言☆☆☆ 
所以这贴说到现在有定论为什么孙某要拖到两个月后才验定轻微伤吗
№609&☆☆☆= =于 18:41:35留言☆☆☆ 
事发后抓了6个人,其他人可能流串到其他省,还没抓到。
1,警察告知要90天才能做伤情鉴定:受害人很不爽,其实符合流程,但警察应该没向受害人解释,受害人不清楚不爽正常;
2,其时受害人问抢劫的事情,警察告知抢不抢劫要调查:其实警察未调查前的确没权力判定有没抢劫,但受害人主观可能认为警察未调查前就有权力说加害者就是抢了劫,受害人进一步不爽
3,丽江警局叫受害人2月11日去丽江做伤情鉴定:为啥2日11日叫受害人去丽江做,因为就是90天,但受害人主观认定是因为微博问题所以警察才打电话来或者那个电话是假的,所以受害人至今没去做伤情鉴定。
4,那个泰铢的问题:做笔录的警察不严谨,少了泰铢不会少判,已经抢了1900元的情况下抢劫不会因为少抢了几百人民币就会少判,量刑是一样的,但汇总赔偿时加害人会少赔了那个泰铢
№379 ☆☆☆= =于 14:52:02留言☆☆☆ 
我觉得警察叫受害人2.11去没错啊,拖什么了,之前的通报说是1.20就出另外一个的鉴定结果,而且也抓了6个,怎么就算没有作为了
№610&☆☆☆= =于 18:48:20留言☆☆☆ 
抢劫闭口不谈,轻微伤验两个月,叫有作为?
№611&☆☆☆= =于 18:49:36留言☆☆☆ 
所以这贴说到现在有定论为什么孙某要拖到两个月后才验定轻微伤吗№609 ☆☆☆= =于 18:41:35留言☆☆☆没有,但是明显8000的那几层已经举报,欢迎继续讨论,有锤出锤,有方案出方案,无限上升的继续举报,不用谢
№612&☆☆☆= =于 18:49:52留言☆☆☆ 
所以这贴说到现在有定论为什么孙某要拖到两个月后才验定轻微伤吗
№609 ☆☆☆= =于 18:41:35留言☆☆☆
难道不是孙某验早了吗,我奇怪的是她怎么就不要九十天了
№613&☆☆☆= =于 18:50:19留言☆☆☆ 
还没到2月11日,什么叫自今没去
№614&☆☆☆= =于 18:51:16留言☆☆☆ 
下面喷的网友肯定不对的,这也很正常啊,哪一次社会热点问题的评论下不缺智障啊,更何况里面也有一些人是在丽江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情在抱怨啊
然而这女生爆出来也挺好的,丽江那个地方不该整治吗,那里那么乱警察也当然有责任了
搞不明白这么一件事怎么能扯了这么久
№615&☆☆☆= =于 18:52:02留言☆☆☆ 
所以这贴说到现在有定论为什么孙某要拖到两个月后才验定轻微伤吗№609 ☆☆☆= =于 18:41:35留言☆☆☆难道不是孙某验早了吗,我奇怪的是她怎么就不要九十天了№613 ☆☆☆= =于 18:50:19留言☆☆☆轻微伤不需要3个月,规定是24小时内通知规定地点验伤,所以为什么要两个月以后才出结果?
№616&☆☆☆= =于 18:52:34留言☆☆☆ 
3,丽江警局叫受害人2月11日去丽江做伤情鉴定:为啥2日11日叫受害人去丽江做,因为就是90天,但受害人主观认定是因为微博问题所以警察才打电话来或者那个电话是假的,所以受害人至今没去做伤情鉴定。
№379 ☆☆☆= =于 14:52:02留言☆☆☆ 
单纯问一下第3点是在搞笑吗,jc通知的是2月11日,现在时间还没到当然还没得做了,和受害人主观认定怎么样完全没关系,难道这个锅归受害人背吗?
№617&☆☆☆= =于 18:53:25留言☆☆☆ 
3,丽江警局叫受害人2月11日去丽江做伤情鉴定:为啥2日11日叫受害人去丽江做,因为就是90天,但受害人主观认定是因为微博问题所以警察才打电话来或者那个电话是假的,所以受害人至今没去做伤情鉴定。
№379☆☆☆==于4:52:02留言☆☆☆ 
单纯问一下第3点是在搞笑吗,jc通知的是2月11日,现在时间还没到当然还没得做了,和受害人主观认定怎么样完全没关系,难道这个锅归受害人背吗?№617 ☆☆☆= =于 18:53:25留言☆☆☆为什么看不懂你的逻辑
№618&☆☆☆= =于 18:55:07留言☆☆☆ 
难道不是孙某验早了吗,我奇怪的是她怎么就不要九十天了
№613 ☆☆☆= =于 18:50:19留言☆☆☆
轻微伤不需要3个月,规定是24小时内通知规定地点验伤,所以为什么要两个月以后才出结果?
№616 ☆☆☆= =于 18:52:34留言☆☆☆
是回,我没注意到90天那个给出的条件是【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无视我好了。但是不是因为轻微伤的原因吧
№619&☆☆☆= =于 18:56:18留言☆☆☆ 
楼主一口一个法盲说的好过瘾啊,和你立场不同就是法盲啊?呵呵别洗白了,在兔区洗也没用,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吧
№620&☆☆☆= =于 18:56:19留言☆☆☆ 
抢劫这个问题,连同行都看出来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抢劫问题比打人严重多了
№621&☆☆☆= =于 18:57:05留言☆☆☆ 
楼主一口一个法盲说的好过瘾啊,和你立场不同就是法盲啊?呵呵别洗白了,在兔区洗也没用,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吧№620 ☆☆☆= =于 18:56:19留言☆☆☆你来迟了,先爬楼
№622&☆☆☆= =于 18:57:06留言☆☆☆ 
3,丽江警局叫受害人2月11日去丽江做伤情鉴定:为啥2日11日叫受害人去丽江做,因为就是90天,但受害人主观认定是因为微博问题所以警察才打电话来或者那个电话是假的,所以受害人至今没去做伤情鉴定。
№379☆☆☆==于4:52:02留言☆☆☆ 
单纯问一下第3点是在搞笑吗,jc通知的是2月11日,现在时间还没到当然还没得做了,和受害人主观认定怎么样完全没关系,难道这个锅归受害人背吗?
№617 ☆☆☆= =于 18:53:25留言☆☆☆
为什么看不懂你的逻辑
№618 ☆☆☆= =于 18:55:07留言☆☆☆
看不懂哪楼的逻辑?
№623&☆☆☆= =于 18:59:04留言☆☆☆ 
难道不是孙某验早了吗,我奇怪的是她怎么就不要九十天了№613 ☆☆☆= =于 18:50:19留言☆☆☆轻微伤不需要3个月,规定是24小时内通知规定地点验伤,所以为什么要两个月以后才出结果?№616 ☆☆☆= =于 18:52:34留言☆☆☆是回,我没注意到90天那个给出的条件是【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无视我好了。但是不是因为轻微伤的原因吧№619 ☆☆☆= =于 18:56:18留言☆☆☆孙某那种伤为何要验两个月呢?
№624&☆☆☆= =于 19:01:59留言☆☆☆ 
传唤嫌疑人然后这么久既没有道歉也没有任何赔偿,总抓着验伤说事儿,没验伤结果不能处理的是这部分行为对应的罪责,抢东西呢?白抢了?抢东西也要核实这么久不处理,还怪受害者diss警察不作为了№11 ☆☆☆= =于 13:40:31留言☆☆☆对啊,党媒一直避重就轻拿90天说事
№625&☆☆☆= =于 19:02:07留言☆☆☆ 
平时自干五,但是这件事确实恶心jc里确实有败类,一点不好都不让说没意思№23 ☆☆☆= =于 13:42:43留言☆☆☆我也是,平时小粉红,但这次被党媒洗地粉恶心到了
№626&☆☆☆= =于 19:03:22留言☆☆☆ 
传唤嫌疑人然后这么久既没有道歉也没有任何赔偿,总抓着验伤说事儿,没验伤结果不能处理的是这部分行为对应的罪责,抢东西呢?白抢了?抢东西也要核实这么久不处理,还怪受害者diss警察不作为了
№11 ☆☆☆= =于 13:40:31留言☆☆☆
对啊,党媒一直避重就轻拿90天说事
№625 ☆☆☆= =于 19:02:07留言☆☆☆
求你爬爬楼吧,赔偿定性什么都要等伤情鉴定出来,而且定性要两件一起的,这都是车轱辘过一轮的了
№627&☆☆☆= =于 19:04:43留言☆☆☆ 
平时自干五,但是这件事确实恶心jc里确实有败类,一点不好都不让说没意思№23☆☆☆==于3:42:43留言☆☆☆我也是,平时小粉红,但这次被党媒洗地粉恶心到了№626 ☆☆☆= =于 19:03:22留言☆☆☆因为这事你不混hjj了?请务必说到做到。如果不是这意思那就空降司马吧。
№628&☆☆☆= =于 19:04:44留言☆☆☆ 
现在jc就是有问题为啥不许说,我平时也觉得国家强大了,风气有变正,但是jc里面就是有一些“潜规则”我自己报案的时候就遇到过№36 ☆☆☆= =于 13:47:46留言☆☆☆对啊
№629&☆☆☆= =于 19:05:54留言☆☆☆ 
好不容易正反双方开始李涛了,又来脑残歪楼,rnb
№630&☆☆☆= =于 19:06:01留言☆☆☆ 
大多数喷的是哪里的恶劣行为吧,警匪一家啥的。的确有
№631&☆☆☆= =于 19:06:57留言☆☆☆ 
我也是,平时小粉红,但这次被党媒洗地粉恶心到了
№626 ☆☆☆= =于 19:03:22留言☆☆☆ &&
水平堪忧,扣钱
№632&☆☆☆= =于 19:07:39留言☆☆☆ 
别洗地了,恶心
№633&☆☆☆= =于 19:09:30留言☆☆☆ 
看着这贴故意歪楼引路的翻了三页
№634&☆☆☆= =于 19:09:56留言☆☆☆ 
抢劫就算只抢一千块也是刑事案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打人轻伤以下都是治安事件,一个妹子鉴定成轻微伤了,够不上刑事
丽江警方通报案情时在避重就轻,已经有同行指出来了
№635&☆☆☆= =于 19:13:18留言☆☆☆ 
多少空降?算了希望不要又反转就行
№636&☆☆☆= =于 19:14:34留言☆☆☆ 
等等看吧,同行指出问题他们应该不敢偏袒罪犯,毁容鉴定还要等到2月11日,结完这个案子希望可以调查一下当时的警察,旅游局应该也有问题
№637&☆☆☆= =于 19:20:49留言☆☆☆ 
从来没有哪个去抢劫,被问个话就能放回去的
警方的处理就是想大事化小,当民事纠纷
可这次全国人民都知道了№600 ☆☆☆= =于 18:14:31留言☆☆☆现在闹大了很担心受害者2月回去验伤被在外面的施暴者报复
№638&☆☆☆= =于 19:25:35留言☆☆☆ 
据当事人回忆警察只登记了1900元,不登记2500泰铢,对抢劫犯真仁慈啊,是怕2500泰铢登记上了,就变成数额较大吗?
№560☆☆☆==于7:41:43留言☆☆☆ 
2500泰铢才值多少钱啊,我觉得是登记了也对评级没什么影响所有可能省略了吧
№564☆☆☆==于7:43:45留言☆☆☆ 
抢劫2000元属于数额较大
不加上泰铢那只有1900元
加上泰铢那就是2400元
抢劫数额较大量刑就不一样了№573 ☆☆☆= =于 17:49:08留言☆☆☆尼玛,原来这样啊
№639&☆☆☆= =于 19:28:11留言☆☆☆ 
事发后抓了6个人,其他人可能流串到其他省,还没抓到。
1,警察告知要90天才能做伤情鉴定:受害人很不爽,其实符合流程,但警察应该没向受害人解释,受害人不清楚不爽正常;
2,其时受害人问抢劫的事情,警察告知抢不抢劫要调查:其实警察未调查前的确没权力判定有没抢劫,但受害人主观可能认为警察未调查前就有权力说加害者就是抢了劫,受害人进一步不爽
3,丽江警局叫受害人2月11日去丽江做伤情鉴定:为啥2日11日叫受害人去丽江做,因为就是90天,但受害人主观认定是因为微博问题所以警察才打电话来或者那个电话是假的,所以受害人至今没去做伤情鉴定。
4,那个泰铢的问题:做笔录的警察不严谨,少了泰铢不会少判,已经抢了1900元的情况下抢劫不会因为少抢了几百人民币就会少判,量刑是一样的,但汇总赔偿时加害人会少赔了那个泰铢
№379 ☆☆☆= =于 14:52:02留言☆☆☆ 
我觉得警察叫受害人2.11去没错啊,拖什么了,之前的通报说是1.20就出另外一个的鉴定结果,而且也抓了6个,怎么就算没有作为了
№640&☆☆☆= =于 19:32:22留言☆☆☆ 
丽江警方明显是有意忽略抢劫情节,最初是想袒护包庇,把抢劫情节略去、后面再操作一下让故意伤害达不到刑事标准转成普通的治安处罚。现在舆论爆炸了,估计不能称心了。 //@平安连云港:回复@和西方华莱士谈笑风生:如果能定抢劫罪,在实事求是反映全案、做到罪刑相适应等方面,比数罪并罚高到不知[微笑]
同行指出了
№641&☆☆☆= =于 19:33:54留言☆☆☆ 
抢劫是重罪,故意伤害没有抢劫重
不肯登记超过两千元,猫腻很大啊,这个罪犯和警察没勾结我是不信的
№642&☆☆☆= =于 19:37:41留言☆☆☆ 
抢劫是重罪,故意伤害没有抢劫重
不肯登记超过两千元,猫腻很大啊,这个罪犯和警察没勾结我是不信的
№642 ☆☆☆= =于 19:37:41留言☆☆☆
勾结可能性很大,在受害妹子报案后,有人把抢走的包送回来了,又要了3000。妹子发现包里的钱和手机都没了。把包送回来后方便否认抢劫情节,变成民事纠纷治安案件
№643&☆☆☆= =于 19:44:25留言☆☆☆ 
抢劫就算没抢到钱也是要入罪的,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如何定性的问题
№644&☆☆☆= =于 19:47:03留言☆☆☆ 
平安连云港:而且有没有抢劫事实,是否使用,使用何种强制措施都没提……替他们划重点补充,擦屁股解释真是心累……[伤心]
56分钟前 来自 iPhone 7 Plus
这个我赞同。还有,有没有其他犯罪行为?如果真的有除故意伤害以外的犯罪行为,就不应等鉴定结果了。
丽江警方想骗谁呢,想误导谁呢
№645&☆☆☆= =于 19:50:12留言☆☆☆ 
所以你来兔区说这个是原因是?为了告诉大家轻微伤不是我们通俗意义上的那种轻微伤?你为什么不直接对着微博怼№2 ☆☆☆= =于 13:38:30留言☆☆☆轻微伤的不是毁容的那个人,怎么兔区也有文盲?№10 ☆☆☆= =于 13:40:10留言☆☆☆小学生放假了
№646&☆☆☆= =于 19:52:27留言☆☆☆ 
丽江这个事更严重在抢劫,不要被验伤误导了,其他地方的警察都那么明白指出来了
№647&☆☆☆= =于 19:54:53留言☆☆☆ 
抢劫是重罪,故意伤害没有抢劫重
不肯登记超过两千元,猫腻很大啊,这个罪犯和警察没勾结我是不信的№642 ☆☆☆= =于 19:37:41留言☆☆☆觉得不是勾结,就是想大事化小,包庇当地地头蛇
№648&☆☆☆= =于 20:04:53留言☆☆☆ 
丽江这个事更严重在抢劫,不要被验伤误导了,其他地方的警察都那么明白指出来了
№647 ☆☆☆= =于 19:54:53留言☆☆☆ 
验伤情节本来也很严重,孙某验了两个月呢
№649&☆☆☆= =于 20:06:36留言☆☆☆ 
@黑兔子:#微博辟谣# 我也是一个从警人员,从此案受害人所反映情况来看,首先定性不应该单纯的定位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而应该定性为抢劫。抢劫不需要等伤情就应该将嫌疑人刑事拘留,而他们只是传唤。欺负老百姓不懂法嘛?
№650&☆☆☆= =于 20:06:41留言☆☆☆ 
还有脸说啊,全国的黑导强制购物都快集中在hk和云南了,说你们zf不作为还有错了,我也是旅游城市的居民,但有些事真的是让人开眼界,民风淳朴能淳朴到这地步呢
№651&☆☆☆= =于 20:13:00留言☆☆☆ 
@黑兔子:#微博辟谣# 我也是一个从警人员,从此案受害人所反映情况来看,首先定性不应该单纯的定位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而应该定性为抢劫。抢劫不需要等伤情就应该将嫌疑人刑事拘留,而他们只是传唤。欺负老百姓不懂法嘛?
№650 ☆☆☆= =于 20:06:41留言☆☆☆
同行都看不下去了
№652&☆☆☆= =于 20:14:32留言☆☆☆ 
受害者:我去年十一月被打&& 丽江警方:我今年1月25号在舆论的压力下成立专案组&& 受害者:打我的有12人&&丽江警方:我控制了6人&& 受害者:我朋友骨折,我毁容&& 丽江警方:哦,你朋友轻微伤,你等鉴定吧&&&& 受害者:他们打完我后还抢去了我的钱&&&& 丽江警方:有这事吗?我再查查
№653&☆☆☆= =于 20:14:56留言☆☆☆ 
验什么伤,就是抢劫性质,楼主以及各种洗地的都是利益相关者吧,还是八千反装忠,自干五就是站对不站队,政府部门出现纰漏就该勇于改正,如果个个清明哪有那么多贪官污吏大老虎。
少来给正常人带节奏。
№654&☆☆☆= =于 20:22:03留言☆☆☆ 
我觉得这里洗地的才是八千,用脑残方式污名化自干五队伍,把自干五贬义成专为政府洗地不论对错的队伍,这几年八千一直这么做也这么给别人洗脑的
№655&☆☆☆= =于 20:24:40留言☆☆☆ 
心疼我的二代们,在这辛辛苦苦洗了一天吧,等着兔子给你发个锦旗是么
№656&☆☆☆= =于 20:25:07留言☆☆☆ 
我觉得这里洗地的才是八千,用脑残方式污名化自干五队伍,把自干五贬义成专为政府洗地不论对错的队伍,这几年八千一直这么做也这么给别人洗脑的
№655 ☆☆☆= =于 20:24:40留言☆☆☆ &&
这楼里当然有8000,以此事地图炮所有警察上升到ZF国家药丸还掉皮的妥妥8000
№658&☆☆☆= =于 20:31:10留言☆☆☆ 
不一定要90天啊在当事人强烈要求且自愿申请的情况下,不用等到90天的有一定的几率被司法鉴定部门退货,但也有不少给鉴定的
№659&☆☆☆= =于 21:26:20留言☆☆☆ 
作为一个自干五,恶心死为警察洗地的垃圾!爱国的前提是实事求是,不是睁眼说瞎话!支持大家去□□举报云南警方,举报要求她删除微博的云南高层,都是畜生!
№657 ☆☆☆= =于 20:29:16留言☆☆☆
你脑子有屎吧?这就上升到云南警方了?还真是"自干五"呢
№660&☆☆☆= =于 21:35:42留言☆☆☆ 
平时也没和政府打交道不懂,现在年末了,拿着□□来让我家公司去结账的政府部门,对比着手机短信发来的廉洁XX地区,真是相当讽刺。
№661&☆☆☆= =于 21:50:01留言☆☆☆ 
这次看婆婆和秦明的wb都有点微妙的不舒服,可能他们更在意着急的是猪队友给整个警察队伍抹黑吧,也可能见多了案子觉得这个案子算不上什么大案,但是作为一个女生,真的觉得当事人毁容太惨了好了随便JD8000 blx 公主病吧
№662&☆☆☆= =于 00:59:27留言☆☆☆ 
这次站受害者这方,她经历太惨,我父母去云南旅游也被骗过钱,也许警方关注更重要的事了,但是事情既然爆出来,就希望可以得到解决,让恶人早点被处理。
№663&☆☆☆= =于 01:06:36留言☆☆☆ 
我当初追过北京望京酒店女子被袭的全过程,当初兔区也是开了好几栋楼,最终那个犯罪团伙被抓住了,希望这次同样如此。
№664&☆☆☆= =于 01:20:25留言☆☆☆ 
这次看婆婆和秦明的wb都有点微妙的不舒服,可能他们更在意着急的是猪队友给整个警察队伍抹黑吧,也可能见多了案子觉得这个案子算不上什么大案,但是作为一个女生,真的觉得当事人毁容太惨了好了随便JD8000blx公主病吧№662 ☆☆☆= =于 00:59:27留言☆☆☆最搞笑婆婆兴冲冲转发骗子的博还圈了云南警方说新证人,结果被打脸,删了后又发一条说自己准备观望了2333
№665&☆☆☆= =于 01:25:10留言☆☆☆ 
这次站受害者这方,她经历太惨,我父母去云南旅游也被骗过钱,也许警方关注更重要的事了,但是事情既然爆出来,就希望可以得到解决,让恶人早点被处理。№663 ☆☆☆= =于 01:06:36留言☆☆☆丽江这个就是因为不是个别事件才会闹这么大啊wb评论里也有好多个说之前去被骗钱打劫然后报警jc不作为的这算是积重难返吧
№666&☆☆☆= =于 01:34:55留言☆☆☆ 
我在某个微博下面指出大家可能看错了,大概就是标题内容,结果被人骂了…我也是不知道说啥好
№667&☆☆☆= =于 01:40:51留言☆☆☆ 
关于为什么要治疗以后90天的原因,
法律规定:
3.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注意是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注意是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这楼里肯定有学医的朋友,很多外伤在手术缝合等相关医院外科治疗完毕之后,除了住院观察,还有一个恢复期,恢复期之后还要回医院复查,这个时期一般不会很短,这是为了确定治疗方式对病人伤势恢复的效果,有时候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治疗效果的调整,有些外伤是需要好几次治疗的,医院手术一次,休息一段时间,回家待一段时间,再来手术一次,再观察一阵,再回家一阵,这些都不是一次的问题。所以其实90天不算很长,在医学上是一个比较合理而且算是比较短的时间了。
而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这些事件导致的伤势最终会不会使得受害人在余生导致肢体残缺,身体功能性的丧失,这才叫“伤残”,因为它涉及这个人余生是不是需要假肢,假肢的费用,丧失哪种劳动力可以获得每年多少钱的赔付,以及国家给予的残疾人补助金,以及它是哪一种假肢,这种假肢还要考虑它的使用年限,更换周期是什么(这些法律都是有规定的,在判决时都要计算清楚)
关注的重点是: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所以司法意义上的轻伤,轻微伤,伤残,和日常生活中的说的那个轻伤,重伤,不是一个概念。
而至于因为事件导致伤势愈合那段时间,法律也是要给予保护的,治疗期间全部费用:包括手术治疗费,营养费,护工费,误工费等等这些都是要一并赔偿的,
有些人说那么伤势愈合那段时间很疼,这个疼痛不赔嘛?不追究嘛?
法律是一个调整整个社会群体的规范,很多东西不是拍着脑袋想的那么简单,每一个规则和条纹意味着他被必须能在不同的地区和环境下能够参照和执行,能够量化和不引起曲解,法律不是万能的,它能做的只是一部分,每个人内心的感受不同,每个人对疼痛承受的能力不同,每个人愈合速度也不同,起码现在的科技是无法做到精准衡量每个人内心感受这些东西的,设身处地的想,如果你是立法者,你们村一千人,你现在制定法律,请问你怎么量化这些东西?你怎么服众?而如果放到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国家呢?用统一的时间,医学标准,金钱标准来进行计算,来对受害人进行赔付,这就是目前阶段下法律能做到的程度。的确是有遗憾的,但任何东西都是可以不断发展的,只是现在暂时只能这样。
№668&☆☆☆= =于 01:49:24留言☆☆☆ 
兔区一贯支持政府,和颐酒店的楼,这些时候就不容易控场了,最让人惊叹的是在和颐酒店有人推断出真相与警方最终调查结果差不多,云南旅游业□□就没断过,政府一直整顿,可也没见多大效果,希望这次云南警方可以
№669&☆☆☆= =于 01:49:35留言☆☆☆ 
没打完,希望这次云南警方给力,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维护自身荣誉。现实就是如此,公知五毛打出一朵花也没用,也得看政府怎么做事。
№670&☆☆☆= =于 01:56:47留言☆☆☆ 
比如这叫司法意义上的一级伤残(核心就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注意这里列出的这些情形都是完全治疗终结以后,所有手术和恢复期已经完毕以后,确定这个人在生理上,他的机体已经是这种最终状态,也就是说他余生都处于这个状态了,这才能做伤残鉴定:这里贴一下一级伤残的最简要的叙述标准,更详细的需要结合法医鉴定的那个很厚的书……这里就不贴了…
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植物状态;
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 双侧眼球缺失;
b)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体损伤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 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至于像这个事件中的受害人面部的受伤,法律同样也有对应的级别确定,不过太长了,这里就不贴了……
№671&☆☆☆= =于 02:01:03留言☆☆☆ 
其实我觉得发微博只是让监管有力有实权的部门能够去管理下级腐败部门,确实有很多小机关部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然而实权部门是绝不可能允许犯这样的错误搞出这么大纰漏的,但是政府部门层层叠叠,不报道出来说不定就被小机关给掩盖了,所以半羽也说过鼓励自媒体正确报道(大概这意思 mjd自干五
№672&☆☆☆=
=于 02:19:10留言☆☆☆ 
双十一打人,上周才鉴定出来轻微伤,还怪网友骂?№18 ☆☆☆= =于 13:41:37留言☆☆☆讲道理,伤害鉴定不是立马就能做的,等三个月做是正常的
№673&☆☆☆= =于 02:23:54留言☆☆☆ 
其实我觉得发微博只是让监管有力有实权的部门能够去管理下级腐败部门,确实有很多小机关部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然而实权部门是绝不可能允许犯这样的错误搞出这么大纰漏的,但是政府部门层层叠叠,不报道出来说不定就被小机关给掩盖了,所以半羽也说过鼓励自媒体正确报道(大概这意思mjd自干五№672 ☆☆☆=&&=于 02:19:10留言☆☆☆/show?fid=1034:b3efa0c176dae9b04f62e2de1d6939c5央视报道的云南旅游乱收费,和旅行社收双份钱,不交就赶游客下车,导游拿刀子放游客脖子上,被赶下车的游客去派出所警员说游客活该,敢拍照就拘留,曝光结果到现在卵用没有,我有点觉得的是上层这次炒热事情要彻底整治云南了
№674&☆☆☆= =于 09:08:03留言☆☆☆ 
别洗地了,抢劫罪比故意伤害严重多了,不需要验伤就该实施抓捕!现在这样搞法,就是想把刑事变成民事,他们以前一直这样做的
№675&☆☆☆= =于 09:35:34留言☆☆☆ 
还好现在有网络,否则就是哑巴吃黄连
№676&☆☆☆= =于 09:36:47留言☆☆☆ 
丽江有多起类似案件
把刑事变民事,罪犯没得到应有惩罚
#丽江恶性毁容抢劫#我本人2015年去丽江游玩 从古城往酒店走的路上碰到了十几个人拿着刀棍 我们这边四个人其中还有个女孩儿 各种挑衅,辱骂我们 我就说了一句你们别找事 然后一群人上来打我 面部被砍成骨裂 伤口二十厘米 并且现在骨头还突出来一块 顺带还带走了我两颗牙齿 当时可以从外面看到我口腔内部了 背部捅进去一刀 离心脏只有一寸 浑身上下伤口无数 脑袋就十几个口子 然后报警 警察比救护车来的还晚!现在经常有人问我是不是面瘫或者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 基本毁了我 但!我们仔细算了人数最少八个人却只说抓到了六个 而且当时他们把我们同伴的手机钱全部拿走了 一审的结果却是口角纠纷引发的斗殴!还有就是在我们之前他们还用同样的挑衅辱骂手段抢了三批人的财务 第一次抢劫到我这直线距离只有几十米 前面都报警了 我不知道警察当时在哪里!!! 最后因为是口角纠纷引起所以不算抢劫 马勒戈壁 顺手嘛?团伙抢劫 多次抢劫 制人重伤 哪条都是10年起判 结果是因为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抢劫时间不久地点不远所以并成一案!之人重伤是故意伤害!好不好笑?到现在花了二十多万了 没有得到一分的赔偿 没有一个致歉电话 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再过一两年就能全放出来了?呵呵 这就是七彩云南~这就是艳遇之都丽江!现在我所有朋友亲戚去旅游我都会告诫他们不要去云南 并且让他们的亲戚朋友也不要去 很有效果 毕竟看了我的脸和我这件事的处理结果他们心里就会抵制了 对了 我当时给云南报社还有丽江的报社打电话 人家接了电话只问了是正面还是负面 我说负面都是说不好意思没法报 然后就挂电话了 希望更多在云南受害 影响了人生轨迹的朋友说出来 毕竟不是每个微博都不会被删掉的 让所有人知道云南是个什么地方!
№677&☆☆☆= =于 09:37:28留言☆☆☆ 
当时他们把我们同伴的手机钱全部拿走了 一审的结果却是口角纠纷引发的斗殴!
【现在丽江警方还想用同样的处理手法去敷衍毁容妹子】
还有就是在我们之前他们还用同样的挑衅辱骂手段抢了三批人的财务 第一次抢劫到我这直线距离只有几十米 前面都报警了 我不知道警察当时在哪里!!!
【这不是偶发事件,是成熟的作案手段】
最后因为是口角纠纷引起所以不算抢劫 马勒戈壁 顺手嘛?团伙抢劫 多次抢劫 制人重伤 哪条都是10年起判 结果是因为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抢劫时间不久地点不远所以并成一案!之人重伤是故意伤害!
【有内鬼,熟悉警方和法院办案】
№678&☆☆☆= =于 09:39:08留言☆☆☆ 
同样的套路,先挑衅,再打人,再抢劫,再毁容。先挑衅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抢劫找一个可以脱罪的借口。
再强调,抢劫是比故意伤害更严重的罪行!
№679&☆☆☆= =于 09:40: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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