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克中这个人真什么作文什么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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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
&&&&&&&&&&&&&&&&& 从前我们国家接受的关于政治经济学的定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给出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则说:“政治经济学,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总之,他们认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方式或规律。又因为任何生产都不是一个人孤立进行的,是社会性的,这自然就牵涉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他们说的生产方式就是生产关系。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在他们眼里最后其实就集中到了一点上——。这种研究的目的很明确,结论也很清楚,就是要彻底揭露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号召工人阶级起来造反,夺权、专政,最后埋葬资本主义制度。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石的。他们认为劳动创造了社会的一切财富,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存在,财富都叫不劳动的资本家们占有了,工人必须起来革命,改变这一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马克思等根本不理会纯经济学的存在,所以在他们那里只有政治经济学——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又反过来影响经济。从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教科书里也没有经济学,也只有政治经济学。经济学研究是为政治服务的,具有政治的功利性。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掀起了一场持久的社会主义革命,后来导致整个世界被分成两大对立阵营,一直斗到今天还没有完结。对劳动价值论及其引发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革命思潮不以为然的另一些经济学者,即后来被称之为西方新古典经济学家们,就干脆避开生产关系、生产力、所有制不谈,专门去研究经济表现的形式,特别钟情于交换的表现形式。他们既不追究交换在历史上是如何产生的,也不去研究交换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更不涉及交换在整个人类社会变革中具有的重大意义。在他们眼里交换是一个纯技术活,用数学就能解决,并且还认为,交换是社会经济活动的核心和全部。所以经济学只要把交换搞清楚就行了,从此以后经济学就变成了研究稀缺资源如何有效配置的问题——通过交换。新古典经济学是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基础的。他们认为物的效用是可变的,物越多,效用越小;效用越小价值越低。这就是社会上什么东西越多,就越不值钱的原因。在人类社会,东西越是稀缺,越值钱,即价值越大;越多,越不值钱,价值越小。所以贵的东西自然就往需求人数少而钱多的人那里跑,贱的东西就往人数多而钱少的人那里跑。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自然调节,非常合理。只有这样,物才能尽其所用,没有浪费。结论就是交换(市场经济)天然地就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无需人类去操心去了,政府当然管的事是越少越好,或者干脆不用管。西方经济学发展到今天,有时候还在争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是多管一些好呢,还是少管或干脆不管好呢?当然,避开经济制度、所有制、生产关系一概不谈,显然是不行的,社会的许多问题都无法解决,于是后来又兴起了一股产权热,用产权理论来解释各类经济政策和改革的必要性、合理性。所谓产权理论也就是马克思们所说的所有制关系。我记得,经济学在兴起的时候,好像是出于这样的一个原因,就是在同样的自然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富裕水平,有的国家富裕一些,有的国家贫穷一些,有人就去思考,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所以经济学开始就是想要回答这样的问题。简单说就是财富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是什么原因影响或制约着一个国家财富的创造。知道了这样的一个动机,那么我们对亚当o斯密为什么把自己的著作起名叫《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我以为,简称《国富论》比较好理解,也契合作者的原意,该书就是研究国家如何才能够富裕的理论。中国最早的译本是由清代翻译家严复译的,叫《原富》,名称虽然简单了点,但也并未失去本意。“原富”就是寻找一个国家富裕的原因、本源。但后来人们把全名都译成“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就值得推敲了。查字典,Nature一词确实有“性质”的含义,但其基本的含义是:自然状态、天理、本质、天性、特性等;Causes有原因、缘故等含义。把两者结合起来,我觉得斯密就是想强调这本书是研究、考察、追寻国民财富从根本上说是怎么得来的这样一个思想。所以我觉得要是翻译成《关于国民财富本源的研究》可能更好。说“国民财富的性质”,这很难理解,财富有什么性质?想强调哪一个方面?我还没有看到有人给予可信的回答,人们最多也只是解释了财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似乎不能称其为“性质”。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把经济学恢复到初始状态,在初始时期人们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很简单,经济学就是研究一个国家的财富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创造财富的当然是人。但是为什么同样的人,在不同的国度创造出来的财富却大不一样,或者会有很大差别呢?除去国家自然禀赋不一样,主要的就是社会因素对人的影响了。不同国家的人会有不同的创造力,这是明显的事实。但是这不同的创造力不是因为不同的人种具有天然的禀赋不同造成的,而主要是因为制度、文化、风俗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创造力有多大,取决于该人除性格、天赋外,主要的是在其生活的社会环境对其影响和束缚的程度。社会环境给一个人有多大的创造空间,人才能有多大的创造力表现出来。也就是说,经济学研究财富的创造,实际上就是研究如何解放人,给人以更大、更多的自由空间和激励,发挥出人的极大的创造欲望和创造的积极性。这就是财富创造的本源,一国财富增长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们说,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规律。应该说,这定义肯定有问题,但其把生产和生产方式确定为对象还是对的——毫无疑问这是从古典经济学家们那里接过来的。该定义存在的缺点是:第一“物质生活资料”,概括的面太窄,人的劳动除去创造物质生活资料以外,还有“生产资料”和“精神产品”即受知识产权保护的那些非物质产品。生产资料和精神产品也是财富。所以只有“财富”一词才能够把所有的这一切都概括进去。什么是财富?我给出的定义就是“效用物的集合”,说白了,就是所有对人生存、发展有用的东西都是财富。第二,说“财富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也不妥当,因为“交换”仅仅是财富的一种分配形式,财富的分配形式还有许多种,比如交税、纳贡、政府财政支付转移、馈赠等等。单说交换并没有概括其他的形式,所以使用“交换”一词,不如用“分配”来替代。第三,在生产、分配之后,还应该再加上“消费”。没有消费,社会再生产就无法进行。所以完整地说,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就是社会财富的生产(创造)、分配和消费。1803)这就是我看到的最好最完整的定义。经济学首先要研究社会财富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这就牵涉到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生产方式,比如有庄园主和奴隶劳动,有地主和租佃农民的劳动,有雇佣劳动等等。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所以创造出来的财富规模自然也不同。但不管什么社会,也不管科技水平如何发达,经济学要面对的研究对象永远是财富的创造、分配和消费。分配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积极性的发挥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没有劳动者的积极性,一切财富的创造都是空谈。中国文革前公社的土地里不打粮食,只有自留地里才有好庄稼,可毛泽东还在那里坚持他的公有制不动摇。不仅如此,若在财富分配过程中出现过度的不平等,还会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当然消费也必须研究,消费制约着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进步。总之,生产、分配、消费,构成社会财富创造、消灭(消费)一个完整过程,人类的生存、发展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实现的。要是经济学不研究这个,研究什么才能让人类更清楚、更理智地把握自己在宇宙中的命运呢?经济学还能成为社会科学之王吗?后来的西方经济学,让马克思的理论吓怕了,所以他们坚持地要走出一条完全避开政治,避开社会发展规律与经济学有联系的道路,以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为出发点,用像研究物理学和数学那样的方式方法去研究一些孤立的经济现象和表现,从中总结出一个个定理、曲线、系数。这不能说没有价值,但这已经偏离了经济学的原本的轨道。在他们那里,经济学没有了历史感,没有了社会感,没有了不同社会,不同发展时期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联系和发展的画卷展示,所以处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国家也不可能从中找到指导自己前进方向的有益知识。经济与社会政治和社会发展规律是分不开的,研究经济可以更明白、更清楚看清社会的运动轨迹和未来的方向,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所有的事物都一样,其中包括经济现象,都有其产生的历史、社会根源,舍弃其社会性,纯粹地进行技术层面的研究,肯定就会流于肤浅。马克思想透过经济发展看到社会演进的规律的这一想法是对的,可他编造的理论并不正确。不正确的原因在于他先对社会有了一个看法,然后去寻找支持自己看法的理由,再把理由系统化,弄出一个所谓的理论体系。所以他的资本论,社会发展和所谓科学社会主义都是非常错误的,经不起实践的检验和逻辑的推敲。也就是说西方古典经济学家们对经济学确立的研究对象或方向是正确的,虽然不同的人表述的完整程度不一样。马克思接受了这一点,但又把它引向了歧途:他想证明的是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分配陷入了严重的不公平,需要把维持财富创造和分配的社会制度推倒重建。现代西方经济学,因为要避开社会政治和社会发展的联系,在躲闪中暴露了他们的尴尬和处境的困难。就拿斯蒂格利茨的《经济学》为例来说,他认为:“经济学研究的是:我们社会中的个人、厂商、政府和其他组织是如何进行选择的,这些选择又怎样决定社会资源如何被利用。稀缺是经济学的一个显著的现象:因为稀缺所以选择是必要的。”当然,斯蒂格利茨不是第一个给经济学下这样定义的人。在1932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选择,选择又因为稀缺才存在,所以经济学在他们眼里归根到底研究的是对社会稀缺资源的配置(选择)。所谓配置或选择都是一种主观意向,即人想把稀缺资源选择或配置合理、恰当,应该如何进行,或者说,用什么手段或工具,抑或是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把资源配置合理(最优)。答案也是清楚的,就是交换。交换要有场所,交换的场所就叫市场。市场上交换的都是有用的物,也叫效用物,或叫财富。财富与交换市场联系到一起,就叫市场经济,也叫商品经济。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经济活动大多都围绕市场来进行,交换或市场就成为了经济生活的核心,但是交换或市场再重要,也绝对不可能成为经济活动的全部。因为交换仅仅是财富分配方式的一种,整个财富的分配(人类的物质交往)还有许多途径。从大的分类说,可以分为有偿的和无偿的。交换是有偿的分配。还有无偿的,比如偷盗、抢劫、战争、税收、诈骗、贪污、馈赠、财政转移支付、公共福利等就是无偿的。上述这些人类物质交往方式即财富的分配方式,即使在现代生活中也还占据一定的地位,有些还必须占据重要的地位。这些分配方式都被排除于经济学的视野之外,单纯地去研究交换配置资源(财富),这片面性就可想而知了。再进一步说,前面讲过了,交换仅是分配关系中的一条途径,还不是分配关系的全部。而我们说的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从大的方面讲,还有财富的创造(生产)和消费,这样再看,把交换(市场)作为经济学的对象就不仅仅是片面的问题了,而是完全地不着边际了。即使我们简单、直观地看,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也不是选择,虽然人生随时都在进行着选择。人的选择,首先是受到条件制约的,没有不受条件制约的随心所欲的选择。人生的大部分选择不是鱼和熊掌的选择,也不是苹果和梨的选择,而是无法选择和不得不的选择(无奈的选择)。乞丐们的不得不选择就是流浪和露宿街头;穷人不得不的选择就是吃粗茶淡饭,穿破衣烂衫,住茅草屋;中等阶级可以有苹果和梨的选择,但却无法选择住更高档别墅、购买私人飞机和游艇;富豪们可以在各种挥霍中选择,但当挥霍过了头,破产来临的时候,倾家荡产也是唯一的选择。企业也不仅仅有生产什么,为谁生产,生产多少的选择,还有不得不亏损和倒闭的选择;政府也不是光有支持黄油和大炮生产的选择,也还有被推翻和被逼下台的选择。如果经济学只研究苹果和梨的选择,那么那些大量“不得不的选择”由哪一门科学去研究呢?再有,选择的不确定性后果是任何人也无法把握的。生活里没有人以为当时的选择是错误的,都以为是正确的选择,可事后看,正确的选择其实非常少。如果有一个人一生中所有的选择都正确,那么这个人就不是人,而是神了。既然选择是如此的奥妙和不可捉摸,还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为选择,那么谁能保证选择的后果一定是利益最大化的呢?一言以蔽之,选择只是人的一种行为方式,虽然这种行为方式对经济活动有影响,但是因为对经济活动有影响的因素太多太多了,所以这样一种行为方式不可能成为经济学的整个研究对象。总之,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和消费。至于在生产、分配、消费中又可以引申出多少研究项目和课题,也被冠以经济学的名堂,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这与许多科学一样,发展到今天,就会从主体科目中衍生出无数的子科目,子课题。比如,经济学在生产领域,就有工业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旅游经济学;在分配领域有物流经济学、金融经济学、内外贸易经济学;在消费领域有消费经济学……我估计现在可以称之为“经济学”的学问没有上百种,也得有几十种。我记得二十多年前我还在《经济学消息报》上“创立”过“围墙经济学”(有感于中国围墙之多而发的)。——我只是想说,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创立一门新的经济学。全胜先生还谈到我还曾建议创立《灾害经济学》。如果说围墙经济学是调侃的话,那么提出灾害经济学则是认真的。说到这里,顺便说说信息的问题。很清楚,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主体,是不会给信息留位置的。喜欢信息的话,完全可以创立《信息经济学》。敝人孤陋寡闻,不知道中国有没有产生《信息经济学》的专著,反正论文有的是。(完).  有谁能介绍下郑克中这个人????百度郑克中就有 那个
郑克中的博客那个 有比较了解的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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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这名字就知道了。克制中国!!!
  多忽悠这姓郑的,他就暴露了
  比郑克爽漂亮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郑克中:论人性——对人性的最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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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性的最新认识
什么是人性?人性是如何形成的?人性到底是善还是恶?本质是为私还是为公?这是一个古老而又很难说清楚的话题,但这又是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文学等等社会科学永远都绕不开和难以回避的问题。因为所有社会科学的核心都是为了解决“人”和围绕着“人”的问题来进行的。纵观世界上所有荒谬理论产生的背后,其实都可以看到对人、人性认识的无知和偏差。比如众所周知的阶级斗争和专政理论,喧嚣一时的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理论,以及当下还被许多人信以为真和挂在嘴边的全心全意理论,等等。这些在中国高调风行了几十年的东西,导致的结果却是国民道德日堕一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理论和现实如此悖逆,难道就没有人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一 人的根本属性——为私及其评价
人,是在地球这个环境中,大自然经过了几十亿年进化出来的一个物钟。这个物种是生命进化的最高形式和结果,目前它占据了生物进化树的顶级地位。但从基本生理和行为本质上说,它与其他的生命形式,特别是哺乳动物并没有太多的区别。从前给“人”下定义,说人是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但后来发现,有些动物也会制造和使用工具,像树枝、木棍、石块之类,动物们也会选择和使用。人与动物的区别在这里又模糊了。这其实很好。人类没有必要要刻意显示出自己有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的本领和能力,说自己如何如何伟大和了不起。这种自高自大的心理,恐怕会把自己引入到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因为你还不知道,自己的每一个征服自然的行为,在给你带来自豪感、成功感、愉悦感的同时,会有一个同样大的危机也被你埋设在那里了,随后就会对你进行报复。——这是前人已经知道的道理。
人类到目前为止,其实并没有脱离动物界的发展有多么遥远,起码没有想象的那么遥远。你只要观察一下周围的动物,动物们的种种行为表现,它们的“社会”组织结构,就可以看出,我们仍然是动物。动物所具有的东西,在我们人的身上和我们的社会仍然可以找到它们的影子——尤其是那些还停留在王权时代的社会。
这样,其实我们就可以给人下一个定义了。人的本质是什么?人就是一个动物,是一个进化出了发达的大脑和思维,并习惯于用两足行走、用双手做事的高等动物,是一个比低等动物有更复杂的社会组织结构的群居动物。有这些特征就可以了。
所以首先人的本质就是动物性。动物性就是一种纯自然的属性,包括吃喝拉撒睡,喜怒哀乐等七情六欲(七情:喜、怒、忧、惧、爱、憎、欲;六欲:生、死、耳、目、口、鼻所生的欲望)。这是人一生出来就具有的本能,不需要学习和传授;
布已绘制出老鼠的基因组草图,他们发现人类与老鼠共享着80%的遗传物质和99%的基因。与老鼠比尚且如此,谁还觉得自己不是动物,而是“人物”?
首先那些来自于纯自然的属性是与生俱来的。只要你是人(动物也一样),这些属性你都具备。你这个有机体必须要不停地与外界进行物质、信息交流(新陈代谢),所以吃喝拉撒睡就是最基本的行为需求,然后是渴望爱和被爱,追求生命安全、荣誉、安逸,逃避恐惧、忧伤,还要学习、交往等等。这都是人的本能表现。这是人从动物那里继承下来的动物性——当然现在这种动物已经被称作“人”了,所以这些特征、品性,也就可以叫做“人性”了。
现在我们要问,这些关于人的纯自然的属性,是善还是恶呢?恐怕什么也不是。这是因为人这个有机体,他要存活在世界上,他需要的这些条件都是不可缺少的。凡是属于与生存有关的自然行为本身都无法用善和恶来加以评判。人的这方面的需求属性,当然也无法评判善和恶。
但是这是一种“私”。
就是说,这些行为都是围绕着个体即“我”来进行的。围绕着生物本能的“为我”,是人的第一属性,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人就没有办法生存了。个体不存在,也就谈不到“为公”和“利他”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确立一个观念,私和恶要分开,并不是所有的为私都是恶。谁能够连吃喝拉撒睡等基本生理需求都不要了还能存活?谁也不能。所以就不能否认吃喝拉撒睡等本能要求是为个体,为自己。为个体,为自己,那就是私的表现。
但是,从前的人性理论为什么把私都当成了恶,或等于了恶呢?这恐怕还要到社会中来寻找原因。
二 人性表现的另一面——社会理性
众所周知,人的生存本能是为私的,但是人又是群体动物。每一个人生下来就落入到了层层叠叠的社会关系之中。首先是父母、兄弟姐妹、家庭、亲属关系,再放大一点范围就有邻里、社区、工作活动集体、家族关系,更大范围就到了种族、地区、国家了。世界没有孤零丁存在的人,像孙猴子那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即使从石头缝里蹦出来,最后也还得加入到花果山和奔向西天取经的群体中去。人就是生活在“各种关系”中的一个“动物”。因为有了这个关系的存在,在这个关系笼罩下的人也就不仅仅表现为“为私”,而且必须还要表现为另外的特性。这另外的特性就是“为公”。
什么是为公?为公的缘由何在?
如果大自然或上帝可以无偿地馈赠给人类需求的所有东西(物质和精神方面都在内),并且这些东西在地球的各个地方都丰富到了像阳光和空气那样的程度,那么人与人的关系就不重要了,任何个体的生存发展都成了自己的事情,与他人没有关系。但现实却是相反。除去阳光、空气、水尚可以自由取用以外,其他的生存发展材料都得通过人的发明、创造或称之为劳动的手段才能获得,并且总是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所有人的同等需求,生产力水平越低情况越严重。所以越往远古追溯,人的生存状况也就越惨不忍睹;还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为获取这些生存发展的物质材料,不是单个人去与自然搏斗,而且必须以组织起来的各类“群体”的形式进行,单个人只是群体中的一份子。只有群体才有力量与自然抗争,与其他的种群抗争。单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单个人如果被驱逐出群体,那么他是无法生存的。远古时的人,就发明了一种刑罚,叫做“流”,就是把人驱逐出部落之外,这其实就等于了被判了死刑。
一个自然人,降落到了一个“群体”之中,他的自然本性需要就只能在“群体”之中去获得满足和发展了。自然本性驱使他,要吃喝拉撒睡,获取异性等等物质的和精神方面的东西,只有这些东西满足了他,才能维持和完成一个生物体的生命过程。所以当他来到这个世界,立刻就面临着一个永远也躲避不开的问题:生存竞争。他要与这个“社会”的所有人去竞争,才能生存。这种竞争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可能是平和的,也可能是激烈的,还可能是生死攸关的。总之,这个竞争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人一生下来就被投进了竞争的漩涡,在这个漩涡中一直挣扎到生命结束。比如你被生到了一个贫苦的家庭,那么你一生下来就要与家庭的所有成员为食物而竞争,有人可能会因为营养不良或短缺使发育受到影响,还有人可能会夭折;如果你被生到了帝王之家,那么一出生就面临着继承王位的生死竞争,人在这里面所展现的阴谋诡计,让所有的动物望尘莫及;你想躲避竞争,去出家,但在寺院、道观中,依然与尘世一样,有分工,有等级,有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一句话,依然躲不开竞争。
竞争已经成为了生命的存在方式和不可或缺的条件。但是,我们可以想象,任何一个群体,无论是动物群,还是人群,如果让竞争肆无忌惮地、不加节制地发展起来,后果是肯定要把这个群体毁掉的。大家为了争夺食物,为了争夺异性,争夺空间,肯定要使尽阴谋诡计,相互大打出手,把暴力、残忍发挥到极致。
所以任何竞争,只要是在“群”内,都必须被限定和制约起来。动物群和人群都一样。
三 社会理性——等级制、道德和法律
为了在种群内把无节制的生存竞争加以协调和规范,种群必须建立秩序。秩序最简单、最原始的表现形式就是等级制。所以,我们在所有群居动物中,都可以看到等级制。动物群中的所有成员都生活在等级之中。人类自然也不例外。所以人类由动物群进入“社会”以后,首先把等级制继承了下来。人类的等级制就是把一个血团或部落里的人分成不同的级别,最高级的是首领或酋长,接下来是祭司或其他什么更接近首领和酋长的人物,然后逐级排列,最底层的是从对外战争中俘获的战俘或在内部因为违反竞争规则而被处罚变为奴隶的人。等级制使群体中所有的人都得到了自己的“社会地位”,根据社会地位来获取生存资料和行动空间,从而使“社会”变得有序,并结合成一个力量,以便同自然和其他种群进行竞争——种间的竞争。所以等级制,即阶级是伴随人类进化至今的社会存在方式,这个阶段还没有过去,将来如何发展,还不知道。
除去等级制,人类比其他动物更高明的地方还在于发明了道德和法律——这纯粹是大脑思维的成果。用道德和法律对人的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保持种群、组织的整体一致性和有力量。关于法律,就不说了,法律的作用大家都知道。这里只强调一下道德。什么是道德呢?可能大家了解不深,其实道德就是最低层次的法律,或者可以叫做法律的低级阶段。这个“道德法律”与真正条文法律的区别就在于:“道德法律”——如果我们可以这样来称呼它,就是不用肉体惩罚和限制自由来体现对人行为的约束,而是用舆论,用社会全体对你的看法和态度,来实现这个目的。前边说了,人是社会动物,离开社会不能生存,所以当一个人行为违反了社会公认的标准、界限,就被视为“不道德”了,大家就都对他产生了一个不好的看法,对他进行排斥,他在社会中的处境将会十分难过,或者导致他在生存竞争中处于下风。这就是道德这个“法律”的效力。
人一生下来,天然地就带来了一个本性——私。社会如果不对人的为私的行为加以制约,将导致社会产生无序竞争,从而威胁到种群或组织的存在。但是,因为人毕竟是高级动物,而且进化出了发达的思维能力,所以人类也就有可能对个人行为与社会的关系作出判断和评估,趋利避害,进而作出规范。理智告诉人类,在一个群体中,个人行为,哪些对群体是有利的,哪些是有害的,必须要有一个明白的划分。这样,我们就看到,人,在“社会”这个环境的约束下,产生了另外的、不同于人的基本属性的那些行为,这些行为被概括地定性为:为公、利群,或利他。这就是人性的第二属性,可以称之为人的社会理性。
大家都知道孔融让梨的故事(这里使用的是被后人改造版)。有两个一大一小的梨,孔融和他的哥哥两个人来分。孔融说,我吃小梨,把大梨让给哥哥。这件事获得的社会评价就是:孔融是个好孩子。他的行为可以归到“有道德”这边来,有道德也就是“善”,也就是为公和利他。因为就孔融来讲,他除去选择吃小梨以外,还有两种选择:一、自己选择大的,留给哥哥小的;二、把两个梨都抢过来,一个也不给哥哥留;这后两种选择,毫无疑问,社会的评价就是不道德,也就是“恶”。当然还有一种选择更是超出孔融“善”的这个范围,就是“至善”。如果孔融说,我一个梨也不吃,都给哥哥,那么他就做到了“至善”。
毫无疑问,就孔融自己来说,他肯定想吃大梨,但社会希望孔融选择小梨,或一个也不选。最后,孔融按照社会的希望,选择了小梨。选择小梨是克服了眼前的“为私”之后的选择,而不是自然的纯依据本性的选择。
所以,社会理性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后天由社会传授给人的,或者说是人一出生就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被逐步浸染而成的。不同的社会、组织,会把不同的社会理性传授给他的成员。所以不同的社会人会有不同的道德、法制观念;即使是同一个社会的人由于社会是发展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形成不同的道德、法制观。从前,中国人把忠、孝、仁、义、礼、智、信,当做社会的美德加以提倡;世界所有的国家几乎都把有信仰、有理想、勤劳、勇敢、诚信,有爱心等作为考量公民的道德标准。今天的世界则更看重人权、自由、平等,等等。谁妨害了这些东西都是不道德的。
社会理性,是人类社会组织为着实现组织功能而把具有竞争倾向、为私的个体人结合在一起而赋予他们的一种集体意识。这种意识的本质首先就是制约、协调种群内的竞争秩序,于是,大家就看到了,在私性的基础上培育出为公,利他,为群体的意识。
但是,说社会理性仅仅是对人行为的制约、限制还不够,孔融的选择还包含着另外的秘密。
四 社会理性——物质、精神奖励
现在我们知道了,社会组织为了实现其组织功能,必须对个人的为私、利己行为做出制约,法律和道德就是实现这种制约手段。
但是,因为人的本质是私性的,凡事都先从“我”,从自身得失去考虑,道德、法律约束,也只是告诉人们,哪些事可做和不可做,对不可做的事情,要是做了,将会受到惩罚;但是还没有告诉人们如果做了那些可做的事情,即那些对集体和社会有益的事情——为公、利他,会得到什么结果。就是说,社会仅仅有惩罚还不够,还要有另外的手段,来让人主动或心甘情愿地去做那些对自己无利甚至有害,而对集体或大家有利的事情。这个手段应该是一个动力,一个推动力。它能够给人以去行动的能量。
社会确实也找到了这个力,这就是奖励。
惩罚是制止人去做什么,而奖励是推动人去做什么。这其实是一枚钱币的两面。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惩罚和奖励。所以奖励的本质和惩罚一样,其实就是对人本性私的承认和认可。因为人本性私,所以要想让人舍弃私或较少地顾及私,去做那些对集体、团队有利的事情,就必须要有奖励。
请大家环顾一下你周围的世界,不难发现,奖励在我们人类社会是一个多么巨大的覆盖,其实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处在惩罚和奖励的双重约束之中。奖励名目繁多,五花八门,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或者是物质的,或者是精神的;有现实的,还有长远的;有为了今生今世的,还有为了来生来世的。随便归总一下,就有:肯定、赞扬、表扬、表彰、夸奖、鼓励、树碑立传、青史留名、封妻荫子、塑像、建牌坊、建纪念馆,设立纪念日、以其名字命名各种事物,等等。
社会为孔融的行为提供了三个选择,随之而来的就是三个评价。三个评价其中的两个就是奖励,就是对孔融选梨行为的回报。这种回报可能不是现实的,但在将来的某一时刻就会变成现实的——人会因为被评价为“恶”,而被社会排斥;因为被评价为“善”或“至善”而被社会尊重和颂扬。众所周知,在未来的人生中,那些获得正面评价的人,走向成功的机会就会变得多一些。一千多年后的今天大家还在传颂孔融故事,这可能也是孔融追求的目标吧?
当然,现实社会,即便有相同的场景,每个人在做出自己的选择时,并不是完全一样的。个人能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取决于个人对其所要做事情的认知程度和判断。这就是所谓世界观决定人生的选择。人,也由此被区分为社会中的形形色色的人——渺小和伟大也就从这里有了分野。
人最大的私,就是对生命的珍爱和保护,所以要想了解社会对私性的最有效、最直接、最明白的操控,即限制和奖励,不妨去看看社会里的各种武装集团或武装组织。社会的随便一个武装组织,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首先都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层次结构系统,人在那里面,必须恪守层次规定,不可越雷池一步;其次,所有的武装组织,都订有严格的纪律条款,不管这些条款是宗法性质的,还是载有民族、国家大义的,总之,这些条款都对个人行为做出了严格限定,违犯者,要受到惩处,惩处的力度之大,都是以生命为筹码的;最后,所有武装组织,与严厉惩处相配合或者说同时使用的手段就是奖励。这种奖励,有时是物质的,有时是精神的,或者两者同时兼用。物质的有金钱、美女、美食、土地、官职等等;精神的包括各种许诺、荣誉称号,以及对死后的各种期许,等等。在一场武装行动中,置身其中者,虽然有对死亡的恐惧,但也只有两种选择:奋勇向前,还是后退。后退,就会立刻被自己人打死;前进,可能被敌人打死,被敌人打死了,可以兑现对身后的各种许诺;如果没有被敌人打死,战斗胜利了,就可以立功受奖,获得限于当时条件下的各种奖励。人的私性在这里被社会或组织充分地理解和认识。为了集体、团体利益,不是消灭了私,而是限定和引导、鼓励私。把基于私性基础的人性引导到为公、利他的道路上来了。
社会把为私转变为为公,这很像是人的驯兽表演。众所周知,野兽是不会听人的话和按照人的意志去行动的。但是,人却有办法,让野兽来听从人的摆布。办法就是惩罚和奖励。驯兽师教给动物做各种动作。它们做对了就可以获得喜爱的食物奖励,做错了,就会受到鞭子之类东西的惩罚。在惩罚和奖励的约束下,经过一段时间,几乎所有的动物都可以给人类进行表演。我知道,这样的比喻,好像是对人类的侮辱,其实大家仔细想一想,立刻就会明白。人的进化和动物学习表演,有区别吗?没有。人之所以能够做本性之外不愿意做的事,是因为社会有惩罚和奖励。在惩罚和奖励的约束下,久而久之,人也就习惯了,甚至于能够主动和积极地去做。社会理性行为变成了近似于本性支配的行为。
所以人的社会理性——为公、利他,不是人的本性,是人所生活的社会用“胡萝卜加大棒”营造出来的。正因为如此,人就不能抛开私,纯粹地侈谈什么为公、利他。在现实生活中,为公、利他的实现,或是借助于个人的私,把私融入到集体的为公里面去;或者让私在追求为公的目标中获得体现。前者表现在人们对自己所依附团体、集体、民族、国家利益的追求。集体目标实现了,个人的利益也自然就包含在其中了。世界上所有家庭、单位、团体、部门、地域、民族、国家对外冲突的由起,都是由具有相同私利的人集合在一起,为实现共同的私利而进行的斗争;后者表现在个人对事业、人生目标的各种追求中。个人目标实现了,集体也就从中获得了利益。比如,社会中的各种发现、发明、创造,都是个人努力的结果,个人努力而使社会受益。可见,为公、利他,都不能离开私,究其本质都是私的实现形式罢了。
世界没有“大公无私”,也没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因为人要生存,首先要为私、利己,在为私,利己的前提下,才能为公和利他。雷锋要做好事,首先要吃饱,穿暖,然后才能走出去做好事。吃饱穿暖,就是为己和利己。如果他毫不利己,那么就应当这样做:当他端起碗来吃饭时,立刻想到街上还有乞丐和流浪者,他们可能还没有饭吃,就应该立刻把饭送到街头,献给乞丐或流浪者;如果他穿衣时,是完全的“无私”或“毫不利己”,那么他就会立刻想到,世界上还有没有衣穿的穷人,他应该把衣服献给那些穷人。不难想象,雷锋要是那样做的话,他是无法生存的。但只有那样才能做到“毫不利己”。所以雷锋要想为公和利他,首先要为己和利己。这是确定无疑的。另外,雷锋为什么要出去做好事呢?是因为社会给了他一种鼓励和期许。不管他把哪一种鼓励(成就感、满足感、获得赞许、出名、升官……)当成了目标追求,但这种鼓励是确实存在的。用今天时髦的话说,就是为了要实现自身的价值。人,都在为实现自身的价值而生存和奋斗,怎么能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呢?
人不可能不为私,但是当一个人把对私的追求与社会文明进步目标一致起来,把他个人的私利与社会、团体公共利益一致起来,社会就会根据其贡献对其做出评价:他是一位有爱心的人,一位善良的人,一位值得尊敬的人,一位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或者:他是一位伟大的人,高尚的人,杰出的人,一位英雄,等等。人获得的社会评价,不是因为他无私,而是因为他把个人的私放到了不同的社会目标上去追求。目标越浅近,越直接,越物质,人越渺小;目标越高远,越精神,人自然就越伟大。
总之,世界因为有了私,才有公,没有了私,也就没有了公。一个发育健康、正常的社会,不是要消灭私,而是要保护私,保护私有财产——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两个方面,还要保护围绕着“私”展开的个人的一切权利。承认私是人类社会存在的根本,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才从本质上认识了公,认识了公与私的真实关系。纵观人类历史,想消灭私的人,不是幼稚无知,就是企图用消灭别人的私,来实现自己最大私念的人。这些人的领袖欲(做人上人)、成就感就是不择手段获取、拥有权力,然后把自己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让所有的人都来对他们唱颂歌,顶礼膜拜,从而也就成就了他们“杰出领袖和英雄”的梦想。他们叫别人“狠斗私心一闪念”,而他们自己却在那里为名、利和权力进行着生死的搏斗、厮杀。这就是那些提倡无私、为公人的真实面目。
人性——为私、为公的统一
说到这里,我知道受原来为公教育颇深的人肯定会气愤填膺。他们会觉得,我的这些话就是对那些一心为公,公而忘私,舍己救人,舍身取义的仁人志士、英雄豪杰们的侮辱。那些为救他人而献身,为国家、人民利益而慷慨赴死的人,难道都是一些为追求一己之私的小人吗?
我先恭请这些想为为公献身讨个公道的人平静下来。人最怕的就是陷于习惯势力或者称之为传统观念而不能自拔。人类社会前一代把一些观念传给后代,后代不去思考,以为凡是前人传下来的都是正确的。其实不然。人类的进步就表现在对前人思想的不断突破。如果没有这种突破,社会将永远保持原始状态。
中国人从《礼记·礼运》篇提出“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观念,这一直就成为了中国知识人的不懈追求,到后来又相信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乌托邦,两者相同之处都企图用消灭私,来实现他们理想中的公,即一个天堂社会——一切都美好到了不能再美的地步。
今天我们应该看得很清楚了,他们所犯下的共同错误,就是把人的基本属性即第一属性丢掉了,把基于第一属性的第二属性当成了人的基本属性。他们不知道,人,为私是基本的,为公是为私的实现手段,归根结底还是为私,只不过追求私的目标层次不同,人才在社会中获得了不同的评价。那些助人为乐、舍己救人、舍身取义、为国赴难的人,不是没有私,而是他们把对私的追求放在了一个高远的目标上,这个目标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所以这些人的人格才高尚,才伟大,但归根结底,都是他们人生价值的一种选择,或者说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当然,我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舍身取义,一定要分清这“义”的正义性。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也有塔利班人肉炸弹的义,当然也有为进步的理想、信仰,为民主、自由,为民族、国家利益而献身的义。一个人要决定舍身取义的时候,一定要分清这些义的真正价值所在,否则,即使舍了身,也不会名垂千古,而是遗臭万年了。
中国人始终没有弄明白,为私、为公,在理论概念上是对立的,而在实践上是相容的。中国人思维认为,为私就不能为公,为公就绝对排除为私。其实不然。人类所有的为公,其实都是在为私的目标中实现的,特别是在人类走入交换世界以后,看得就特别明白了。
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最早阐明了这个秘密。他在他的《国富论》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经济人预设”这样一个命题。他说,我们今天享受到的饮食、衣服等东西,并不是因为厨师和裁缝们的大公无私、无偿奉献出来的。其实他们想的完全是自己如何赚钱。但由于有了市场(交换),即使他们本意只是为自己赚钱,但客观上社会大众同时也获得了好处。这个使现代经济学得以科学化的人文基础,就是斯密的这个人性为私的论断。
斯密的经济人预设,不但为经济学研究而且为社会管理提供了一个逻辑前提。就是说你在进行社会经济制度设计和制订法律规章的时候,千万不要把人都想象成大公无私的天使,人是自私的。从认识自私的前提出发,建立制度约束和奖励机制,才能对社会实行有效的管理。
这也就是为什么私有,私有制社会是永恒的范畴一样,现在的人还看不到它被彻底消灭的那一天。
谁和私有制过不去,私有制就惩罚他,让他碰得头破血流,而最后还得回到这个轨道上来。
六 对几种流行人性观念的澄清
至此,我们知道了,关于人性的争论其实就是关于人的自然属性,以及对基于自然属性的社会理性的本质认识问题。
主张人性利他说,即那些认为“人之初性本善”的人,其实是把人的后天获得的社会理性当成了人的自然本性。于是社会理性就变成了脱离本性,与本性截然对立的存在。诚然,当社会理性的许多内容,被一个社会组织当做习惯、风俗,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那么这种社会理性也就具有了看似基因的东西在里面发挥作用,以至于让人觉得,似乎这已经是人先天具有的了。其实这可以认定为是社会理性的类基因化。就是说,这并不是真正的遗传基因在动物群体中的传承,而只是从表面上看来,类似于基因的东西在起作用。在动物中这种现象也存在。
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类的话。后来毛泽东将其发挥成了:
最后,让我给人性做一个结论:
人性就是人所具有的纯自然属性与建立在自然属性之上的社会理性的统一。人性的本质是为私的,但是私不意味着恶,恰恰相反,私是实现善的前提条件。没有私,也就没有公,没有善。只有在超越社会约束的条件下,私才表现为恶,即表现为存在于我们社会中的各种不道德和恶行;社会理性,是个人私性实现的方式,社会人都只能在为公中才能实现私,即实现自身的价值。所以,人不可能大公无私,任何为公,其实都是个人在追求实现自身价值的时候确立的一个目标。因为人本质是私性的,所以社会才有私有制度的确立,而私有制才成为了这个世界运行的经济基础,才成为了我们这个星球不断走向文明的强大动力源泉。
初稿写于2012年9月,完成于2013年3月。
作者声明:这篇作品其实是在王申林先生的启发、指教下完成的,核心观点就是来自于《博客中国》王先生(八卦组图老人)的三篇“论人性”的文章。应该说我只是对他的观点展开了必要的逻辑阐释和论证。我相信,我们可能完成了对人性认识的一场革命。——郑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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