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版权局影视管理处往年报考的人多吗

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平被调查_国内新闻_大众网
新闻>国内新闻' />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王跃平简历
王跃平,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山西沁县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7年7月在喀什市浩罕公社接受再教育;
1979年9月在喀什市人民银行会计股工作;
1981年10月在喀什市委宣传部工作;
1988年3月任喀什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1990年1月任喀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2年1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政治处主任科员;
1995年1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政治处助理调研员;
1997年12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在自治区党委党校马列理论政治思想教育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1年8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2002年9月任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
2005年5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4年7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system
针对电商的反弹,国家质检总局曾在5月15日发表的说明中解释,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在4月8日至4月15日之间,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和65%。
05-26 10-05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新常态语境下,基层党组织更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惠民生,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两学一做”教育的开展,有助于让广大党员加深理解“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也有助于基层党组织找到“病灶”进而“对症下药”。
05-26 14-05南方网
近日,疑似一对情侣的男女在云南省大理人民路等地拍摄大尺度照片。昨日13时许,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官微“大理警方”发布消息称,针对此事件,大理警方已介入调查,事件调查情况将通过大理警方微博、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布。
05-26 07-05新京报
昨日凌晨2时许,的哥朱亮发现有一女子跳江寻死,情急之下,朱亮脱下裤子鞋子跳下江去救人。” 该负责人说,对于朱亮英勇救人的行为,传递了见义勇为的正能量,公司会给予表扬奖励,“我们也会协助他尽快补办好相关证件。
05-26 08-05信息时报
关于埃航MS804航班离奇坠海的谜团待解。日前,有人提出一个奇特的新理论,宣称埃航客机在飞行途中遭遇太空坠落的流星碎片方才爆炸坠毁。这份报告中还写道,发现埃航客机坠毁的第一份报告来自一艘希腊商船,船上人员宣称在埃航客机失联时他们看到天空划过一道闪光。
05-26 14-05中国日报网
迈尔沃尔德说,迈因策尔认为用地面望远镜无法探测地球轨道以内的小行星,因为它们离地平线太近了。”  迈因策尔则表示,报告值和以前的测量结果完全相符的那些小行星是用来校准的,因此报告值被设定成了以前观测到的数值。
05-26 14-05中国新闻网
Copyright (C)
& .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主办 Email: &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时间: 00:00:00来源:自治区政府网
【字体:】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34号),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2.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3.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4.权限内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5.权限内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6.设立从事出版物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的审核(设立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的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的审核)。
  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
  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
  9.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
  10.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
  11.举办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易、交流活动的审批。
  12.进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
  13.设立、变更、终止电影制片单位的审核。
  14.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15.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16.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
  17.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下放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2.将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下放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3.将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下放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4.将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下放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5.将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下放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三)承接的职责
  1.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
  2.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3.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
  4.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
  5.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
  6.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7.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8.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9.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四)整合的职责
  将原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组织推进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繁荣发展。
&&& 2.加强指导、协调、推动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
&&& 3.加强推进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 4.加强对自治区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
&&& 5.加强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作品的内容审读和对非法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
  6.加强自治区著作权保护管理、公共服务和国家授权的国际应对工作,加大反侵权盗版工作力度。
&&& 7.加强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
&&& 8.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制定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民生工程和公益活动,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重点扶助南疆四地州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拟定全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版权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精品创作生产,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负责全区新闻记者证管理。
  (六)负责指导推进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展,监管全区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出版活动;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全区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领导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和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节目传输中心,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三)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和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机关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工作,指导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政策性问题研究工作。组织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对外法律事务等工作。指导全区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及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行政审批改革,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二)人事处(机关党委)
  承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育培训、资格考试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执)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行业所属学校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宣传管理处
  拟订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承担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监管全区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具体指导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地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拟定全区少数民族语言影视剧译制的方针政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新闻报刊处
  拟定自治区报纸和期刊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管;承办报纸和期刊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调控报刊结构和刊号总量;承担自治区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承担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通讯社分支机构、中央网站地方频道、自治区新闻单位驻地州市记者站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报刊型)审批和监管工作;组织查处新闻违法、违规活动。
  (五)影视管理处
  研究拟定全区电影电视剧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监管全区电影、电视剧(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微电影、电影纪录片)的创作、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国产电影电视剧、中外合拍的电影电视剧和电视台拟引进的电影电视剧(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申报备案、内容审查;指导、协调、监管全区城市电影院的建设、运营工作;承办电影、电视剧对外合作与交流事宜;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电影活动,管理电影专项资金。
  (六)产业发展处
  研究拟订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业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制定自治区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报业、出版和发行集团改革方案的起草等工作。
  (七)图书出版管理处(自治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数字出版处)
  拟订自治区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和互联网出版、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对自治区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承办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组织指导自治区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审查自治区进口的图书和音像电子制品;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核;组织调控自治区出版物品种及书号、版号总量;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自治区古籍整理出版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自治区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八)印刷发行管理处
  负责自治区印刷发行业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印刷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自治区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负责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和发行进行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印刷发行行为,打击非法印刷发行活动;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自治区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负责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建设。
  (九)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承担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维、汉、哈语);承担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汉、哈语);指导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全区广播影视行业消费维权及“扫黄打非”工作。
&&& (十)版权管理处
  拟订自治区著作权管理、保护和使用的政策;组织推进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承办设立自治区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审核并指导其工作;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协办著作权涉外条约有关事宜;协调涉外及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关系;监管涉外著作权贸易、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
&&& (十一)科技处
  拟订全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拟定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指导全区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保障和技术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全区广播电视设施工程设计、安装许可工作;承担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的交流工作,并与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协调无线电管理事宜。
  (十二)规划财务审计处
  组织编制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相关经济政策;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 (十三)对外交流宣传处
  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的对外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目在我区的执行工作,负责新疆境内的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出入境展销展播和进出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区内举办的国际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节会展活动,负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节目落地与接收的监督管理。
  (十四)保卫处
  指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安全的制度、规定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核心机密的安全保卫工作。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派出机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行政编制124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6名(不含纪检组长),总工程师1名,局长兼自治区版权局局长;处级领导职数4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领导职数3名,工会主席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在著作权管理上,以自治区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 (二)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政府组成部门
政府直属机构
各地州人民政府
新疆建设兵团
自治区门户媒体
新华网新疆频道
新疆经济报
新疆新闻网
新疆都市报
新疆电视台
中国经济网新疆频道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科信学院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艺术学院
塔里木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畜牧科学院
石河子大学
伊犁师范学院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卫生计生委
原子能机构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总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驻香港联络办
发展研究中心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防科工局
测绘地信局
煤矿安监局
共青团中央
国家认监委
民族事务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西部办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
省市区政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
ICP备案号:新ICP备号建议:使用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平被调查-中青在线
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平被调查发布时间: 17:1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王跃平简历
  王跃平,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山西沁县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7年7月在喀什市浩罕公社接受再教育;
  1979年9月在喀什市人民银行会计股工作;
  1981年10月在喀什市委宣传部工作;
  1988年3月任喀什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1990年1月任喀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2年1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政治处主任科员;
  1995年1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政治处助理调研员;
  1997年12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在自治区党委党校马列理论政治思想教育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1年8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2002年9月任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
  2005年5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4年7月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责任编辑:姜继葆】
你可能还喜欢看
近期寨卡病毒在全球多国爆发,这究竟是种啥病毒,测一测你对它了解多少。
最难一期来了,本期主题:黑暗之光。快来测测吧!(内有校媒彩蛋)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考察了不少高校,想知道他对同学们都说了什么吗?快来看看吧!
新闻排行榜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聚焦命中&& 转第条
显示法宝之窗
格式优化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新广发[2014]78号【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
【效力级别】
【全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桂新广发[2014]78号)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8月4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结合我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规定。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直属各单位重大决策参照本规定执行。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
  (一)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三)编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预算草案、大额资金使用安排;
  (四)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措施;
  (五)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专项规划;
  (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
  (八)其他需要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决策的重大事项。
  各地级市、县(市、区)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各单位根据其职能和决策事项的性质、重要程度及影响合理确定。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应当在作出决策前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当由局办公室通过局门户网站、局OA办公系统或者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公开,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重大行政决策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一)决策调研;
  (二)征求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讨论决定;
  (五)公布结果。
  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还应当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论证。
  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决策调研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具体负责或者牵头负责的处室应当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
  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参加调研,也可以委托其调研。
 决策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决策事项的现状;
  (二)决策事项的必要性;
  (三)决策事项的可行性;
  (四)决策事项的法律、政策依据;
  (五)决策事项的利弊分析;
  (六)决策风险评估和处置预案;
  (七)其他需要调研的内容。
 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调研时必须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作出评估,并相应提出防范、减缓或者化解处置预案。
  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风险评估认为决策事项存在高风险的,不得作出决策。风险评估认为存在中低风险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后,再作出决策。
 决策调研后,具体负责或者牵头负责的处室应当及时拟订决策方案。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或者意见不一致的事项,应当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
 决策调研经费应当纳入局年度财政预算,具体由局规划财务处和局相关处室负责。
第三章 咨询论证
 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论证。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可以建立专家聘请制度,聘请若干专家提供常年决策咨询。具体由局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改革办公室和局相关处室负责。
 专家咨询论证可以采取咨询会、论证会或者书面咨询等方式,并形成书面意见。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的,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该项工作的局领导应当出席听取意见。
 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的结论和专家咨询意见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参考。
第四章 征求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可以采取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局OA办公系统或者新
  ??????法宝用户,请后查看全部内容。还不是用户?;单位用户可申请试用或直接致电400-810-8266成为法宝付费用户。
&北大法宝:()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欢迎。法宝快讯:&&&&
本篇【】 &&&&&&关注法宝动态:&
本篇引用的法规中央和地方法规规章(1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