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代到现在用一个成语古代人休妻怎么说的成语

  熟读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讲究的是男尊女卑的地位,男子除了拥有三妻四妾之外,还可以随时逛青楼,喝花酒。而女人却必须三从四德,是丈夫的附属品。然而,事情总有例外的时候,比如古代女子也会存在出轨的现象,有一句成语叫“徐娘半老”,亦作“半老徐娘”,它的典出便与古代女子出轨相关。那么古代女子出轨被发现下场会怎么样?

  休妻,在古代有着七条标准,只要任意一条,就可以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其中就有一条“淫”,指的就是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这样的出轨行为,就会被夫家休妻,理由是“乱族”,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第二:遭受残酷的刑罚

  中国古代历代法律都把通奸行为规定为犯罪,那时通奸又称为“和奸”。最早关于通奸罪的说法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通奸者处以宫刑,这对男人而言,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清朝的法律沿袭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直到1936年1月1日颁布的《刑法》中才在“通奸”上出现了对等的处罚:“有配偶尔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其相奸者,亦同。”

  在残酷的刑罚之中,比较有残酷的刑罚有浸猪笼和骑木驴。

  (1)“浸猪笼”是一种非常封建的私刑,通常在边远地区。猪笼,用竹篾扎成,呈圆柱形,作网状,网口颇大,一端开口。也是古代的一种比较残酷的私刑,古代如果一个女子对她的丈夫不贞,与别的男的有染,他丈夫可以把她妻子抓去浸猪笼,就是把人放在竹子编成的笼里然后丢进水里活活淹死的意思。浸猪笼是一种民间陋习,属于私刑,中国古代刑法中是没有浸猪笼此刑的。

  (2)骑木驴,木驴不是一种玩具,而是古代惩治罪犯的酷刑,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在宋、元期间,通用的木驴原型,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

  每一种刑法都让那些出轨的女人痛不欲生,也许你会觉得她们罪有应得,但是我们不得不说的是古代对这些人真是太残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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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有历史常识的人,就知道中国有个成语叫易子而食

过去宣扬孝道,是皇权贵族统治者为了社会安定而注射给老百姓的一针麻醉剂

你既然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了,就要负起责任,起码不能拿亲生儿女来充饥

知道了这个历史过程,就明白了所谓孝道的无耻和一些父母的残忍

易子而食,并不是历史上的偶然现象,也不是个体现象,所以,才有了历史记录和这个成语的出现

打骂虐待、强奸、出卖自己亲生儿女的也并不罕见

养儿防老的逻辑,说穿了,就是一部分人视儿女为一己私利的工具,而这个意识,贯穿几乎整个有文字记载的中国历史,覆盖几乎整个民族

还记得青海那个把自己女儿的嘴用针线缝起来的恶母吗

还记得那些把亲生儿女溺毙的父母吗

今天,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历史,是因为今天的中国不需要人肉充饥

我说这些,丝毫不否认有些父母对儿女无私付出的伟大情怀,我自己也在很努力去做一个无愧于良知的长者

但是,不要模糊易子而食的历史,不要疏忽养儿防老的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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