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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虚拟游戏》小说简介:
“长枪依在!!!”
夕阳下,一位亮身穿银铠甲的威武将军高举长枪仰天怒吼!
“全服通告!域外无上强者菊花信的投影降临卧龙坡,最终击杀投影的玩家即可获得菊花信无上秘技‘无畏冲锋’!你还在犹豫什么?快快前往挑战吧!”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直捣后庭!”菊花信耍了个枪花,霸气侧漏!
但这吓不到疯狂的玩家们,
&哈哈,信爷出现了!&
“刚干掉草丛伦没几天,还竟还敢来送死!”
“爆了他!爆了他!我要神技‘无畏冲锋’!”
齐天看着兴奋激动的玩家们阴阴的笑了笑:“草丛伦只是免费送你们...
我的虚拟游戏是原作者镇东精心创作的玄幻小说大作,笔趣阁同步更新我的虚拟游戏最新章节,书友所发表的我的虚拟游戏评论,并不代表33中文赞同或者支持我的虚拟游戏书友的观点。
您要是觉得《我的虚拟游戏》还不错的话,请点击顶部的分享按钮分享到你的朋友圈吧!简介  真实度百分之一千的修仙网游里。我——万里征程一阵风,一个不小心杀死了游戏的总管理员。导致游戏与外界联系中断,所有玩家无法转生,也无法退出游戏。  为了弥补过失,我只好想尽一切办法,解救困游戏中的玩家。没有超强的能力,也没有无敌的运气。不得已,只好使用些坑蒙拐骗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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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杀猪大侠  
清晨起来,我先去火莲池里洗了把脸。也不知道哪个白痴给这池子起名叫火莲池。这池水这个凉,洗了两下脸,我的脸几乎都冻上了。我又不知好歹地喝两口水“妄图”充饥,这水一下肚,一直从嘴里凉到肚子里,直凉的我在原地乱蹦。  
这时我听见有淅淅沥沥的水声传来。池子另一头是一只粉红色狸猫般大小的猪,它像狗一样地抬起一条腿,正在向池子里撒尿呢。  
虽然背着一口钢刀,但我不是一个崇尚暴力的人。不过,对于这只猪我却毫不犹豫的拔出刀。  
“来呀,傻瓜。哈哈哈。”那只猪狂笑着向山下小枫林的方向跑去。  
我目露凶光,胡乱地挥着刀追进了小枫林。十年钱就是这只猪侮辱了我,语言上的。我发誓要杀他一万次。十年来,我们一直在小枫林中追逐。  
万分的愤慨中我赋诗一首:小笨猪,还学狗。想逃命,哪里走?  
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刀光闪过,第九千七百五十四次, 我把那只猪劈成两半。它死后化作一道白光向云端飞去,肯定是飞去镇魂石那里复活去了。我连忙跑过去看看它死后是否留下些好东西。果然有一块带有红色仙气的小石。  
去镇上卖掉它,应该可以换一碗带肉的面条吧。我盘算着午饭肚子不免有些饿了。  
“霞妹,怎么样好玩吧?这个人就是万里征程一阵风。修仙十年了,只有一年不到的修为。”  
“嗯,这个傻瓜追猪的时候怎么那么逗啊?哈哈哈。”  
两个讨厌的声音打断了我对美好食物的向往。不知身后什么时候来了一对男女。那个男人还算是帅哥,也还算年轻。只是过分的打扮自己,让他看上去有些怪。这帅哥是个高手,至少有相当于120年的修为。  
那个女人的长相就有点遗憾了,朝天鼻、狮子口,身体肥胖。这本来没什么,长相是上天赐予的。但这个女人非要浓妆艳抹,并把自己生生赛进小几号的衣服里。她的修为顶多有四十多年。她应该很有钱,满身的珠宝首饰。光戒指就戴了十二个。  
他们在一块大石头上悠闲地坐着。那女的手上还拿着苹果、牛肉干、瓜子之类的零食。标准的富婆包养帅哥的模样。  
我看到他们讨厌的样子不由得又赋诗一首:狗男女,男女狗。光戒指,戴一手。
又是该死的观光客。十年来总有人趁着闲暇来这里,目的只是看我和那只猪的追逐。他们企图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智力上的优越感。  
特别是有个混蛋写了本《仙界趣事集》。他把我列入仙界十大怪人、仙界十大帅哥、仙界修为最低的人。书上说,看一阵风杀猪,笑料百出。可以放松精神,减少压力,提高修仙效率。实在是,旅游观光,有益健康的好去处。  
此书一出,来观光游客的人络绎不绝。最可气的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看完我就走,侮辱人不需要付出代价吗?给两个肉馅馒头也行啊。我诅咒所有不给我钱的人,诅咒他们生孩子没有某种东西。  
现在,这对男女显然也是“慕名”而来。从他们没有礼貌的自大交谈中,我推断他们是两个名没有礼貌且自大的人。  
那女人使劲摇晃帅哥的手臂,“不是什么仙界十大帅哥还有他呢吗?和我的偶像火皇并列。飞哥,咱们顺便去红莲山看火皇去吧。”看起来她比那男的他妈都老,却叫那男的飞哥。
“哎!霞妹你不是不知道,火皇是道教领袖,是咱们说见就见的吗?在这看白痴不好吗?”白衣帅哥指着说。  
“不嘛!我不要看白痴,我就要看火皇。你不是很厉害吗?你不是说火皇都不是你对手吗?”女人越说越生气,不停往她的“血盆大口”里送牛肉干。  
“小点声。”帅哥用手去捂那女人的嘴,但是那张嘴太大了根本捂不住。帅哥四处张望着说:“这地方离红莲山火云道观太近。火皇手下众多,让他们听见就不好了。”  
“哈哈,原来你这么怕火皇,以前你说的都是吹牛。”那女人说着在石头上跳起可爱的舞蹈来,她边跳边有节奏地说着:“大话王,大话王。”此时此刻此女人面前,我不得怀疑我仙界十大怪人的资格。  
作为一个不崇尚暴力的人,他们来看我笑话,我没有拔刀。他们说我是白痴,我也没有拔刀。他们指着鼻子说我是白痴,我仍然没有拔刀。但是,看到这个女人跳舞,我拔出了刀。  
“别跳了!太恶心了!”我大叫一声,挥刀“悍然”地向女孩冲了过去。我甚至忘记了赋诗,当时的愤怒可见一斑。  
那帅哥轻蔑一笑。一抬手,一道白光射出。我闪避不及被白光打在身上,向后飞出了三丈多远。如果不是撞在一颗大石头上,我还会继续飞下去,说不定也能画一个美丽弧线。  
哇!我吐了一口血。那男人的霹雳内劲在我体内不断撞击,稍微动一下就疼痛十万分。这帅哥一百二十年左右的修为,却能发出四千多周天真气。我一年不到的修为两周天的真气自然不是对手。
“哼!白痴也敢跟我动手?也不问问我霹雳掌白云飞是干什么吃的。”白衣帅哥脸上显出狂傲的表情。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仙界的名头。  
那女人说:“你个杀猪的也敢跟我飞哥动手?你不怕死吗?”  
“在不动手,我就被你恶心死了。”我说。  
“飞哥。他欺负我。”那女人依偎在白云飞怀里撒起娇来。  
“霞妹这种人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你知道现在仙山崩塌,修仙人死了是不能复生的。砍了他他就永远消失了。”帅哥说。  
“不,不要。我要折磨他,让他生不如死。”美女说。  
“只要你不恶心我,要杀要刮随便。”我说。  
偏偏在这个时候,一个毛茸茸的脑袋从我身旁的石头后露出来。那粉色的大耳朵和奸诈的眼睛……。  
这个恶心的东西,我实在太熟悉了。十年来我一闭上眼睛,这对大耳朵就会在我眼前摇晃。这正是我杀了十年猪,它不知什么时候复生并跑了回来。现在躲在那个石头后面,看我笑话。  
那只猪的大脑袋在小身子上摇摇晃晃,表情十分得意,“嘿嘿,走路撞石头的白痴,你动不了了吧?来杀我啊。来啊。”它此刻见我无法动弹,出来小声地嘲笑我,不停地对我做着色狼调戏良家妇女时才有的轻浮表情。  
“啊!”我听到它的话怒火中烧,体内一股莫名真气涌动,一下子击散了我体内乱窜的霹雳内劲。我抬手一刀,把那只坏猪的大脑袋砍了下来。第九千七百五十五次杀了它。  
“你,你怎么中了我的霹雳内劲还可以动?这怎么可能?”那白衣帅哥白云飞身形一动,像白云一样飞到我身旁。他瞪大眼睛看着我,表情中充满了惊疑。  
“飞哥你看石头后面是什么?”美女也飘到我身边。  
刚刚那只猪藏身的石头后面,一柄龙纹大刀闪出微弱的金色毫光。刀柄末端镶嵌着一颗拳头大的红色宝珠。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条红色火龙在宝珠中来回游动。不用说这是难得宝物,至少能换上百万个鸡腿吃。我早就觉得那只猪不是凡猪,身上肯定有仙家宝物。  
这些仙兽就爱吞食仙家宝物。你身上的好东西稍不注意就被他们给吃了。不过他们比魔兽好,魔兽会连宝物带你的人一起吃掉。这些仙兽被杀死后,宝物可能会从他们身上掉落。  
“斩龙刀!”帅哥白云飞看着宝刀,眼睛一亮。突然,他一掌打在身边的白衣美女身上。  
“你疯了吗?你打我干什么?”白衣美女吐血倒地,显然也动弹不得了。
  小孩来讲故事了。。。
  第二章 仙界至宝  
霹雳手白云飞捡起斩龙刀。他笑着对那女人说道:“亲爱地霞妹,我不打伤你,你在我捡刀的时候偷袭我怎么办啊?”  
“我为什么要偷袭你?”女人很傻很天真,一把年纪真实白活了。  
“哼,亲爱地霞妹,不要装糊涂了。这斩龙刀可是人人梦寐以求的仙界至宝之一。它可以斩杀有先天真气护体之人。这些人可都是仙界中的最强者,别的东西很难伤到他们。有了这刀,红莲山主人火皇都会忌惮我三分。”  
“你真会开玩笑,你不是说,咱们不是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吗?我给过你那么多钱,怎么会为了一把刀偷袭你?”女人还在解释。  
“亲爱地霞妹,你也许不会为一把刀偷袭我,但我会为了一把刀杀了你。”白衣帅哥说着,手起刀落,一刀砍死那女人。一个富婆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这女人活着的时候就十分难看,死了以后更加难看。  
“你已经宝刀在手了,你为什么还要杀了她?”我不免好奇。  
“本来杀不杀我亲爱地霞妹无所谓。但是,我有了这宝刀还愁找不到更好的女人吗?呵,可不能让她把我抢刀杀人的秘密说出去。”帅哥的微笑让人头皮发麻。
“抢刀杀人?你是抢了我得刀,但是并没有杀我……,救命啊!”在白云飞举起屠刀的那一刻,我终于意识到危险,大喊一声转身逃命。他这一刀竟没砍到。
“小子,轻功不错啊。”帅哥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一回头,白云飞倒背双手,正气定神闲地飘在我身后。显然他轻功比“不错”还好很多。很快他再次挥刀向我砍了过来。
我低头,转身,又避过刀,向相反方向逃跑。
这些年的杀猪生涯,我从那只猪身上学到了不少逃命的本事。那霹雳手白云飞一时竟砍不到我。他那什么霹雳内劲也没再用,其实我挺怕他这一招的。
我的智商在危险中潮水般暴涨,边跑边喊:“救命啊,霹雳掌白什么飞抢刀杀人啦。”
把他不想让人知道的东西喊出来,多一个人听到,他就要多杀一个人灭口。如果天下人全知道,他就没有杀我的理由了。
相比之下,我追杀的那只猪就笨多了。它只会喊:“儿子杀爹啦。”那只会死的更快。
显然我的智商比猪高。想到这,一种优越感悠然而生。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来看我杀猪了,原来智力上优越的感觉是这样的好。奔跑中我又赋诗一首:“一阵风,智商高。白云飞,砍不着。”
就在我思维跳跃的时候,眼前以黑,撞在了那对男女刚刚所坐的石头上。
“嘿嘿,书上说你说的一点都没错。果然是走路也能撞到石头的人,受死吧。”白衣帅哥白云飞慢慢举起了斩龙刀。
“我这次是跑的时候撞到的石头,不是走的时候撞到的。”我临死前还想解释一下。
再见了红莲山,再见了小枫林,再见了火莲池,再见了青春。小枫林旁阳光照,我到地府来报道。我以为必死而感慨的时候,一道火光把白衣帅哥打翻在地。
有一个红衣红发的俊秀男人出现在石头上。一他身火红,简直就像一个新郎子一样,只是他衣服上的图案不是龙凤呈祥,而是太极八卦的道家样式。他带金色道冠,道冠上面镶嵌一大六小七颗火红色的宝珠,暗暗有火光在宝珠中流转。每一颗宝珠看起来都很值钱,能换无数个肉包子。
更难能可贵的是红衣男子比那霹雳手白云飞还要英俊很多,甚至几乎差不多可能比我都帅。特别是他脸上那种王者的冷傲之气,是别人没有的。更更难能可贵的是,这种王者之气里透着一种温柔。他的修为深不可测,白云飞有一百二十年的修为已经是难得的高手了,这个帅哥的修为至少在一千年以上,甚至比一千年更高。
红衣人对白云飞说:“滚吧!”看不看他一眼。
“哼!想让我走?你也不问问我手中的斩龙刀。”他把斩龙宝刀一亮,一连挽出三个漂亮的刀花。一时间他身周围红光大盛,仙气四溢。要不是他不小心划破了自己的脸,这几个刀花还真是完美。
红衣男子面带惊异,仔细看了看对方手中的刀。他没给白云飞表演第四个刀花的机会,一抬手就把斩龙刀隔空吸了过来,“现在,你可以滚了吧?”
白云飞哭了,他什么也没说,跌跌撞撞地去了。他一定后悔亮出宝刀,更不该认为自己宝刀在手就无敌天下了。谁会想到,一百二十年的修为,四千多周天的真气,加上仙界至宝斩龙刀。这一切在这红衣人的面前如此不堪一击。
红衣人俯身问我:“万里征程一阵风?”
“好像是我。”刚刚与巨石的亲密接触,让我些头晕。
红衣男人把宝刀的光芒敛入刀内,宝刀立刻变成了一口破刀。我知道,这是极高的隐藏法术。现在,不是眼力超群的高手,根本看不出来这是宝刀,但斩龙刀的能力却不会有丝毫不减。他把斩龙刀递给我说:“我叫火皇,火云观主人。这个,当见面礼了。”我一下子晕了过去,这恐怕是数千年来最贵重的见面礼了。
自从天神故去,仙法之术流落人间。仙民人族因对仙术见解不同,而有了千家百派。后渐渐归为佛道儒三大教。修仙的人脸皮很厚,三大教的休闲着还不是神仙,却称自己的圈子为仙界。三家之外也有俗家修仙之说,但大多数人都是三教中人,说白了就是找个老大,免得被人欺负。
火皇是道家的领袖之一。他所住的红莲山火云观也因此成为道家的圣地之一。理论上说我算是火皇的弟子的弟子的弟子的弟子的弟子。有好事者排仙界十大帅哥,他作为修行最高的帅哥入选,排名第一。我作为最傻帅哥入选,排名第十。
十年前,我在火莲池畔聚仙气而生,是先天道家的修仙者。一出生我就有十八九岁的身体,懂得这世上的很多东西。出生时我还有一身白色的道袍。如今这身道袍还穿在我身上,只不过它变成了灰黑色的破布条,勉强遮挡住身体。
十年前的我意气风发,无数的知识同时塞进我得脑子,晕晕乎乎中我热血沸腾。我只想参破仙术的秘密,成为仙界的最强者,甚至成为下一代天神。可以说我也想过拯救世界。想世界太多,想走路太少,所以我走路的时候撞在了大石头上。
本来撞石头上没什么,但是被一只猪和一个人看到了就不行了。它们对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嘲笑。造成的后果是,那个人被我一刀砍死,消失在这个世界上。那只猪被我杀了九千多次,并且还会继续被我追杀。我十年来只修炼成了一年不到的修为,并因为杀猪太过执着而成了公认的白痴。
我突然从过去的回忆中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火皇就在床边。他见我醒过来让我跟他走。我想起火皇说有重要的事情跟找我帮忙。看着他死了老婆一样的表情,我感觉到他要说的事情十分的重要。也许我一生的转折点似乎即将来临。
我连忙跟上火皇并赋诗一首:远看像新郎,近看像新娘。到底是什么?原来是火皇。
  第三章 我杀了管理员  
这火云观中的道路十分复杂,我第一次知道有钱人都爱住在迷宫里。我跟在火皇身后,走得晕头转向时,一阵肉香飘了过来,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鼻子。火皇把我带到我最喜欢的地方——饭堂。  
已经有一个胖子在屋子里,手中拿个鸡腿,满脸是油,正吃的高兴。这胖子除了胡子拉碴也没啥特点。像千千万万个普通的胖子一样,他比常人略胖一些,略白一些,浓眉大眼,满面油光。唯一引人注意的是,他束头发用的金环是个宝物,应该可以换不少的鸡腿。  
胖子看见我进来似乎十分愕然。他瞪了我一眼又哼了一声,扭过头吃他手中的鸡腿去了。神色间对我极其不友好,好像我抱他孩子跳过井一样。他那双内含狡诈的眼睛怎么这么熟悉呢?再仔细看胖子修行,我心里一咯噔一下,竟看不出这胖子的修为来。难道他达到了真气内敛,深不可测的境界?这可真是:人不可貌相,胖子不可斗量啊。  
火皇也不给介绍胖子,他只是招呼我坐下。  
我厚着脸皮尽量挨着胖子坐。他越讨厌我,我坐的越近。我还从他面前的盘子里抓个鸡腿吃了起来,现在熟鸡腿可是卖十几个铜钱一个。  
十年来我只杀最小的仙兽——猪(真正的名字叫小仙猪)。仙兽这种东西喜欢吞食有仙气的东西,越厉害的仙兽吞食的仙气越多,吞食仙气越多的仙兽也越厉害。很多仙兽因为喜欢修仙者的仙气而成为宠物,还有仙兽为了吸食仙气而攻击修仙者的,也有为了仙气而盗宝的仙兽。  
仙兽死后吞食的仙气会凝结成仙石,吞食的宝物会凝结成原形。仙猪这中仙兽死后只会留下最下等的仙石。杀它不仅很难提高修为,还没有钱赚。但小仙猪所吞食的仙气太少。  
由于以上原因,这十年来我经常食不裹腹,有时还要靠观光的修仙者施舍。对于鸡腿这东西,我只看过没吃过。我每天只吃馒头充饥。有一次,一个吃肉的女修仙者在极近的距离对我说了一个“滚”字。肉香从她的口中喷出,钻进了我得鼻子。那香气另我回味了好几个月。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今生第一次吃肉。这种久违的肉香让我流着泪狼吞虎咽起来。肉吃起来的味道比闻起来更好。作为一个有品位的人,此刻我除了吃意外也想到了更深层次的精神需求。我赋诗一首:十年杀猪我很忙,经常还得饿得慌。今天终于吃上肉,肉入肚肠泪两行。  
“两位吃的香吗?”火皇问。  
“香。”我和胖子同时回答。  
“还想吃吗?”  
“想。”我和胖子又同时回答。  
我不甘心与胖子一样,于是抢着说:“老火,虽然他们都叫我白痴,但这肉我不会白吃的。上刀山下火海,你一句话。”  
“有一样东西,没了它什么都吃不了。”  
“什么东西?”我有和胖子同一起跑线了。  
“是筷子么?”胖子也想超过我。  
“是命。”火皇回答。  
“就算饭里有毒为我也要吃。不要命了。”我说。  
“白痴。”胖子小声骂我一句。  
“命,不是你们的命,是所有人的命。”  
“别人的命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拿了块熏肉,眼睛还瞄着一个肘子。  
“一阵风。所有人都会被你害死。”  
“这是污蔑,我是仙界修为最低的人。火皇,你不是闯了什么大祸,让我背黑锅吧?”我的智商再一次从危急中爆发。我说怎么平白无故送我大礼又给我肉吃呢。我一向是,拿人家手不短,吃人家口不短。  
“十年前,你杀死了管理员?造成仙山崩塌,世界混乱。”火皇目光犀利。  
“我不认识什么姓管的。说我杀他有证据吗?”我表面装作大义凛然的样子,企图掩饰自己的心虚。想赋诗一手却一点灵感都没有了。  
恍惚间,我的思绪回到了十年前,我在火莲池畔聚气而生,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我心中有一个修仙成神拯救天下的梦想,虽然那时的天下并不需要拯救。可是我却被一只猪一个人惨无人道地嘲笑,不就是走路的时候撞在石头上吗?  
我的刀砍向那个姓管的脖子的时候,那姓管的眼中还充满自信。那是真正的自信的眼神,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可以杀他。看到那个自信眼神,甚至我自己都认为我杀不了他。可是,我一刀真的砍死了他。他死后大地竟摇晃起来,那应该就是仙山崩塌了吧。  
我当时赋的诗我还记得:没事不要吹牛皮,遇到大爷和你急。悠哉悠哉一举刀,地动山摇脖子齐。
再后来,我在小枫林追杀了那只猪十年,也想把它杀死。可是我杀了它九千多次后,转生的它依然健康,似乎还会永远健康下去。  
“再给你看一样东西。”火皇拿出一张绘制的十分精细的画像给我看,“这个人你认识吗?”
我仔细看画像,那是一个长相猥琐的年轻人。我说:“眼熟,但不认识。长相成这样,肯定不是什么好鸟。”  
“这个人就是另一个世界中的你。”  
“另一个世界?”我听到这几个字,我知道我的杀猪生涯从此结束了。  
“另一个世界,又叫现实世界。我们这个世界是被现实世界中的人制造出来的,被他们称作网游世界或虚拟世界。”  
火皇讲起了游戏的历史。后来回忆起来我才发现,那一次火皇所说的话,比他一辈子其它时候的话加起来还要多。  
一千二百年前,现实世界一片混乱。主要原因是无所事事的人太多。于是人们开发了几款真实度为99%的网络游戏,无所事事的人都进入了虚拟世界中捣乱。现实世界渐渐安稳下来。  
一千年前,《升仙》游戏正式上线运营。它超高的仿真度的游戏引擎,可以完全模拟现实世界。游戏中加入的修仙元素吸引了大批喜欢修仙玩家。设计者的设计初衷是,玩家们的大脑控制虚拟世界中的五行元素,把它门转化成仙术。通过修炼这种能力会不断增强,最终达到修仙成神。  
九百五十年前,游戏中加入了仙魔对抗系统。从此有了修仙者和魔族两大阵营,一南一北对峙。  
九百年前,过高的科技和过少的工作让人们失去了目标。大批的人类进入虚拟世界,目的只是为了过上“不完美”的没有高科技的生活。从此人类大规模从现实世界向虚拟世界的移民。《神仙》也为此开发了平民系统,平民成为数量最多的游戏玩家,修仙者和修魔者反而成了少数。  
八百年前,记忆消除器正式投入使用。这让游戏世界的完全真实成为可能。从此人类进入游戏后都消除了记忆。“身体保存器”的性能也大大提高,人类生活在保存器里寿命达到几千岁不成问题。  
七百年前,第一历大脑超负荷患者出现。游戏中几百年的记忆让人类的不堪重负,大脑突然停止工作,造成死亡。《升仙》等游戏增加了转世系统,玩家一切清零,转世投胎,以新人的身份,重新游戏。修仙者也逐渐形成了儒道佛三大派。  
五百年前,第二次向虚拟世界的大移民爆发。这次移民不再是无所事事的人,许多从事重要工作的人也申请进入游戏世界。  
一百年前,《升仙》游戏已拥有一百亿平民玩家,七千万修仙玩家,九千万修魔玩家。成为玩家最多的网游。  
五十年前,《升仙》利用一款废弃的网游《僵尸》的设备作为缓冲区,全面提升硬件。这更加稳固了《升仙》游戏霸主的地位。  
本来《升仙》游戏还会一直这样继续下去。直到一件意外发生。
  第四章 秘密任务  
《升仙》世界有了一个几乎完美的游戏规则,只需要少数几个管理员管理,体外存储器可以让管理员在拥有现实世界的记忆的同时保护大脑健康。仙界的玩家由一座仙山作为“气脉”,魔界由一座魔山作为“气脉”。两大气脉由一个总管理员管理,气脉控制着仙界和魔界的秩序。一千年来《升仙》就这样流畅地运营着。  
十年前,游戏突然与外界失去联系,又数小时内没有新玩家进入游戏。本来这只是一个小问题,但是能解决这个问题的总管理员恰巧被人杀死。这就麻烦了,气脉停止工作,除平民外,游戏中仙魔两界的转世投胎被迫停止。这期间被杀的人将永远消失,在虚拟世界中消失的同时,也在现实世界中消失。第一个消失的就是游戏内唯一有权限解决这个问题的总管理员。  
过去游戏出现这种问题几分钟内就会解决。可是这次,游戏和现实世界的联系一直没有恢复。我作为管理员之一的火皇只能在游戏中想办法自救。  
他终于查到杀死管理员的人就是我——万里征程一阵风。  
火皇直讲的我昏昏欲睡,不过最后我一下子听明白了。一个咯噔一下站了起来,“你是说,我们不像办法退出游戏所有人都会死对吗?而且这种事随时都可能发生。”  
火皇点头说:“游戏中有两个特殊玩家可以帮我。一个是你,你杀死了无法杀死的管理员。你既有超群的能力,又该对这事负责。只是管理员临死前封印了你的能力,需要想个办法解开封印。你中了白云飞的霹雳内劲还能动,这证明解开封印是完全有可能的。”  
“那另一个特殊的玩家是谁?”胖子满怀希望地问。  
“就是你。胖兄”火皇对胖子说:“我一直找不到最后一个进入游戏的玩家,使这个玩家导致游戏与外界联系中断。因为它调戏游戏引导员被罚变成了仙猪。游戏引擎的主预算器因为无法对调戏信息进行正确的处理,临时关闭了游戏和外界的信息通道。这个玩家被系统惩罚,它变成了一只猪。我一直以为这个玩家是人所以总找不到。”  
果然胖子就是那只猪,我刚刚已经猜到了。但火皇说出来的时候还是让我大吃一惊。怪不得我看不出胖子的修为,他的修为和真气根本就都是零。  
大惊之下,我不由得赋诗一首:一刀一刀又一刀,刀刀想把你来削。没想到啊没想到,变成胖子来一刀。  
我念完诗举刀要砍胖子,刀却掉在了地上。火皇假装四下张望,不用猜就知道是他搞的鬼。  
我见暴力解决不了问题,连忙整文的,我尽量很有文化地对胖子说:“你个死胖子,害的全人类都无法离开游戏,早晚我要为民除害砍了你。”我这么说是想把主要责任推卸到胖子身上。  
火皇说:“现在这个状况,你们两个都脱不了关系。而且现在不只是无法退出游戏的问题,这个世界里的所有人都会因此丧命,甚至包括看似安全的平民。你们必须但当起责任。从今天开始,拯救人类的重担就落在你们身上了。你们就是救世主。”火皇威胁加扣帽子。  
“我呸。”我和胖子一起说。  
“要我和这死胖子一起合作除非我死。”我说。  
胖子说:“不报这小白脸追杀十年之仇,我就是一只猪。”  
“你本来就是一只猪。现在变成人了就是猪八戒。你连熏猪肉都吃,你这个泯灭猪性的猪。”我说。
火皇说:“答应我,就可以去我的宝物库中任选一身衣服,一件武器。还会得到红莲山乃至道家的暗中的照顾。只要你们点下头,我为你们提供一切支持。”  
我立刻抱着胖子说:“兄弟刚刚跟你开玩笑呢。我对你咋就一见如故呢。你要是个女的我都跪地上求婚了。”我说着偷偷打了胖子一拳。  
胖子咬着牙说:“说是啊是啊。哈哈。我都觉得那个现什么世界里,咱们可能是哥俩,不然怎么会有亲兄弟般的感觉呢。单说这十年咱们的感情也非同一般啊。”他也偷偷回了我一拳。  
火皇不再说什么,起身向外走去。我和胖子连忙跟上,生怕去晚了好宝物让对方抢走。
“请随意。”火皇推开了宝库的大门。  
那真是:遍地宝物闪金光,金光灿灿也浪漫,浪漫还得闪金光,金光灿灿还浪漫。  
我和胖子看到满地宝物都流下了幸福的口水。  
这宝库中没有金银珠宝。金银珠宝是不配被放入宝库之中的。在火皇的宝库中,价值连城的七宝道袍竟然被随意地放在地上,叠都没叠,看上去只是擦地的抹布。不过宝库灰尘很多,看来这七宝道抹布没有被用过。  
由于宝库里宝物的光芒太耀眼了,我都有些睁不开眼睛。勉强看见宝库正中摆着四个木质的衣架,衣架上放着四件衣服,看起来这是宝库中最重要的东西。胖子直奔其中一身金光闪闪的盔甲而去。不管和不合身硬往身上套。  
我不去理他径直向一个破木箱子走去,这箱子静静地躺在一个角落里,要多破有多破。我用眼睛的余光看火皇的表情,火皇看着我张大了嘴巴,显然我的举动让他感到万分惊讶。我因此认定了箱子里有真正的宝物。  
这些年我每天追杀狡诈的胖子,这只猪很擅长躲藏。我因此练就了观察入微的本事。别看这里都是难得的宝物,但宝物上面满是灰尘。只有这只箱子十分干净。我认定,火皇一屋子的宝物碰都不碰一下,偏偏打开这箱子看。这箱子里不是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我打开箱子,里面的东西看上去和箱子一样普通。我心中暗笑,越是看着普通我越相信里面的东西非同寻常。  
最上面是一本仙术的书籍,名字叫做《王八拳武斗法》。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乱拳打死老师傅,我看了王八拳第一式,看起来也十分普通,就是交给你怎么像王八一样抡拳头。第一式,真气一,攻击一,防御一,看上去是最垃圾的秘籍。越垃圾我越确信它是宝物。  
秘籍旁边还有一个普通的道冠,增加十周天的真气,也是件垃圾。不过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毕竟我只有两周天的真气。它的下面是一件普通灰色道袍,款式与道家普通道士的区别不大,只是绣上了一些装饰的花纹。穿上它可增加二十周天的真气。再下面是一双绣着太极图的布鞋,微微有点脚丫子味,增加一周天的轻功使用。又有一个绣着太极图案款式简单的灰布兜子在旁边,什么都不增加,但用来装食物是不错的。  
穿上道袍布鞋、戴上道冠、斜挎布兜、揣上书籍。我把这身很有“味道”的行头弄在身上,看上去就像一个走江湖算卦的道士。我十分高兴,这正是:穿了一身破衣裳,欲与神仙争短长。  
我环顾四周没在看还有没有灰尘少的宝物。其它宝物上多少都有些灰尘,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就在我打扮整齐的时候,胖子也已经把那身金光闪闪的盔甲穿在身上。那盔甲上带有活扣,可调大小。饶是胖子体态特殊也勉强能穿在身上。只是,他看上去十分别扭,像是一大块熏肉硬塞进一张小嘴里。他似乎随时能把盔甲撑破。
  做个标记,下班了再看。
  蛮好看的啊
  第五章 美女劫匪  
胖子看自己两手空空,随手提起一把巨大鬼头刀,往肩膀上一扛。这宽大的鬼头刀倒是和胖子的体型十分相配。胖子拿着刀又继续对周围的宝物投射贪婪的目光。他全身盔甲加上鬼头刀竟然有十倍真气攻击加分裂效果。不过现在胖子真气是零看不出效果,随着胖子修行提高,这身衣服的威力会慢慢显现出来。  
而我,已不在对其它宝物感兴趣。装作清高的样子,悠然走出宝库。  
“这只是普通的绣花道袍。”火皇说。  
我得意的说:“别的宝物落满了灰尘,只有那个箱子十分干净,箱子里自然是你最喜爱的宝物了。你肯定没事就打开看一下。你这是:藏宝费了大工夫,被我一眼就看出。心里疼着却不说,躲进被窝偷着哭。”  
“这……。”火皇说:“真正的宝贝我随身带着,不放库里。那个箱子是玄武道君所赠,刚刚放进宝库,还未来得及落上灰尘。”  
听了火皇的话我心里咯噔一下,难道这身衣服真的选错了。  
我用鼻子闻一闻自己,这道袍一身汗味,果然是别人穿旧了的。这火皇似乎有些洁癖又有些阴柔,他一定是不喜这衣服,碍于玄武道君面子不方便扔掉,所以放到了宝库里。真这样的话我不是亏大了。
“现在换来得及。”火皇说。  
“不换。”我连忙抱着肩膀说不换,生怕他身手把这身衣服扒下来。我认定火皇越想让我换衣服,身上穿的越是宝物。  
这时胖子嗖的一下来到我们身边。动作之快匪夷所思。  
“这追风靴是我宝库中最好的东西之一,有眼力。”火皇对胖子说。  
我一看,胖子脚上穿着一双金色靴子,增加轻功1000周天,两倍真气使用,抗火系仙术。也就是说它出了增加一千周天的轻功意外,还可以把全部的真气的两倍转化为轻功。这靴子和斩龙刀一样带着淡淡的光芒。火皇用手一指,靴子宝光内敛看起来就很普通了。这火皇隐藏好东西的本事可不一般。  
胖子还有些不高兴:“靴子怎么不发光了呢?”  
火皇说:“好了,你们可以去执行任务了。”  
“什么任务?”我希望任务不要太难。  
“去找带剑之人,想办法把断魂剑带来。”  
“什么是断魂剑?”  
“断魂剑和斩龙刀一样是仙家至宝之一。斩龙刀可以斩杀带先天真气之人,所谓斩强之刀。断魂剑则可以让被斩杀之人不得超生,转世做普通人,无法以修仙者复生,斩灭仙之剑。”火皇解释。
“现在游戏里修仙者已经无法复生,这断魂剑不是一点用处没有了吗?”  
“实际上就是断魂剑把被杀着的资料移到平民数据库中。我想看看这断魂剑的原理,说不定可以把你的数据移到管理员数据库中。你的封印被解开,那样我们就有救了。”  
看着我和胖子一脸茫然,火皇只好说:“断魂剑材质特殊,可吸人灵气,被杀着灵气全无,自然成了平民了。此剑如能吸走一阵风之封印,可救天下苍生矣。”他这么说我们就明白了。  
火皇说:“你们在小枫林附近等候,带剑人自会路过。你们或偷或骗,把剑弄来。”  
火皇又嘱咐胖子说:“胖兄被总管理员罚为灵兽的,我没有解除他惩罚的权限。只能用那个束发环把他有人形的仙兽。他既可以修仙,又可以像灵兽一样死而复生。不过那束发金环要用一多半的真气能有效,真气不够胖兄会变回仙猪。法力回复时又会变回人形。”  
我心中暗笑,变来变去,这不就是猪八戒吗?  
我其实不太懂火皇所说的一切,胖子应该更不懂。我想火皇所说的现实界,它可能跟道家说的天庭佛家说的极了世界差不多。在那里人们不用干活,无所事事,长生不老。那可不就是极乐世界吗?我们所在的人间需要为吃饭奔波,到头来可不就是一场戏吗?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有极了世界不去,非要来这里唱戏。这不是有病吗?  
想到这我又作词一首:说天堂,望天堂,天堂路更长。到人间,就唱戏,一切都白忙。  
那些事不懂归不懂,但是有一点我很明白。那就是,不找到火皇要的东西,无论是极乐世界里还是戏里,我们都得一起死。  
恍恍惚惚中我和胖子出了火云观。  
我看着胖子金光闪闪的衣服我有些后悔,火皇把斩龙刀这么好得宝物都给了我,不会不舍的一件道袍吧。不是这道袍比斩龙刀还珍贵,就是我真的选了一身普通衣服,还是别人穿过的,带脚丫子味。
我了不那么失落我把斩龙刀拿在手里仔细看,我还没来得及看斩龙刀的威力呢。可是无论我怎么看这斩龙刀都是一把普通的破刀。这让我更加失落了。  
我想从胖子身上找点优越感,我说:“胖子拯救全人类的重任就在你我肩上了,以后咱们可要团结。一路上你可的听我的。”  
“滚。”  
“我说那我听你的,你说晚饭吃什么吧?”  
“奶奶的,咱们忘了跟火皇那家伙要钱了。晚饭怎么办啊?”  
“看你那出息。咱们这一身好东西还愁没有钱吃饭?”  
“那你有多少钱?晚饭你小子请了啊。”  
“五个铜钱。还有三块石头,可以买三五个铜钱。加起来勉强够吃两碗面条的。”  
“你在这里混了十年,身上怎么才有五个铜钱?”  
“还不是因为你。我十年来每天除了追杀你什么也没干。你死后除了那个斩龙刀外,没给我留下任何值钱的东西。这五个铜钱还是上次路过一美女施舍的呢。”  
“我又不是你爹,我死后凭啥给你留东西?”  
“你说什么?看我一刀砍了你。”  
胖子听了这话竟然不回嘴,我转身发现胖子人已在几丈之外,正扭这硕大的屁股拼命的向远处跑。穿上那个什么靴子的确跑的快,以后就叫那个靴子“跑得快”了。看来它是被我杀怕了,见我举刀它就跑。  
很快我就知道,胖子的逃跑不是我原因,因为一柄寒冷的宝剑已经架在了我脖子上。  
我转个头看到一个美女,剑就拿在她的手中。很显然她不是找我们问路的。这个美女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装饰品一样点缀在她的脸上。我的口水不觉地流到了她的剑上。  
“白痴,借点钱花。”美女冷冰冰地说话。她这借不是真的借。其中最大的区别是真借了会还,她借不会还。  
我流血的脖子把我从幻想中拉了回来。她的剑十分锋利,也毫不留情,我刚刚思考伟大的爱情,掏钱稍稍慢了点脖子上就被她划了个口子。哎现在的女人只会为了钱伤害男人,丝毫不给爱情留时间。我连忙把身上的五个铜钱和几块石头都给了她。  
“就五个铜钱!你找死呢吧?”美女剑锋微微一动,更多的鲜血从我脖子上流了出来,“乖不要跟本姐姐耍花招。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没有了。”我可怜地说:“我很穷,您看看我这身衣服,这么破旧。除了脚丫子味我什么都没有了,你在我旁边站一会,我连脚丫子味儿都没有了。不信的话你亲自搜一搜。我知道您这是文明抢劫,搜的时候我绝不说你耍流氓。”我十分害怕她拿走斩龙刀和《王八拳普》。  
美女看了看我带着汗味的旧道袍,显然她觉得没有什么搜的价值。“跟你一路的那个胖子穿的金光闪闪,你们怎么可能没钱呢。不诚实,我宰了你吧。”美女说着剑上又加了三分力。
  第六章 贴身男宠  
我心中暗骂胖子招惹是非,我对女劫匪说:“姐姐,那胖子是跟我问路的,我根本不认识。他穿的金光闪闪你怎么不劫他啊?”  
“他跑的太快了。不像你傻乎乎地站着。”  
我出主意说:“看他那样子,跑得虽快但支持不了多久。你现在追兴许还能追上。”  
我故意把带脚丫子味的道袍凑近女劫匪,她被熏得咳嗽两声,“不要白费心机耍花招,小心我杀了你。”她说完收起剑追胖子去了。  
“女英雄把五个铜钱还给我吧。我好几天没有吃饭了。”我希望美女把五个铜钱还给我。可美女没理我,她的人早已在几丈之外了。连我十年辛苦攒下的五个铜板都拿走了,太没有人性了。这真是:美女心肠如蛇蝎,见了穷人也抢劫。十年杀猪五个钱,今天被抢就剩鞋。  
我本来还准备天天吃山珍海味呢,这才出火云观不远就身无分文了。心中骂胖子惹事,又骂自己不向火皇要写钱花,现在回去肯定被他笑话。  
正郁闷时候,一个无精打采的小丫环从远处走了过来,她手上还抱着一个浅灰色包袱。看那无精打采的样子,不是像是修仙者。我决定抢劫她,凭我的修为也只能抢劫平民,任何一个修仙者都比我厉害。我奸笑着藏到一棵树后。  
风轻吹,脚步凌乱。想那人,已到树前。我突然跳了出去,手中斩龙刀挽出了半个漂亮的刀花。我一下子愣住了,精心谱写的抢劫诗还没说就咽了回去。  
只见那小丫环身后跟着一百多黑衣人,其中都是俊男靓女。如果是一百多平民到没什么,这一百多人都是很有实力的修仙者。他们整齐地站着队伍,当中簇拥着一架黑色的车撵。  
怪不得刚才脚步声如此凌乱呢。刚刚我怎么没看到她后面这么多人呢。这真是:偷鸡不成失把米,抢劫不成搭自己。  
此刻黑衣人个个手按兵器。我的形象显然和刺客有些差距,他们拿不准我是干什么的,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动手。  
我刀举在半空中,一动不敢动。一个小动作都可能让我被砍成上百块。每次万分危险的时刻,我的智力总是会爆发,我对那丫鬟说:“姐姐买刀吗?”  
“小翠,怎么回事。”车里传来一个美妙的女人声音问。这声音听的我心里麻酥酥的,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处危险。  
那丫鬟小翠说:“就一个傻子,差点被当成刺客打死。不过这小子长相十分整齐。”  
“哦!”黑色车撵的帘子掀开一条小缝隙。“我的天哪,好英俊的少年,收了做本小姐的男宠吧?”
“可是小姐,男宠数量够了,正好是七十二个。”  
丫鬟话音未落,嗖的一声。一枚银针化作一道白光,从黑色车撵中击射而出。一个黑衣人啊的一声,倒地身亡。  
车撵中那个美妙声音说:“现在正好缺一个。”  
我吓得说不出话来。突然一枚银针从我的耳朵上穿过,剧痛无比。显然车中人嫌我动作慢了。  
丫鬟小翠说:“愣着干什么,要命的话赶快站到队伍中去。”  
车中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哈哈哈,果然有点傻气,我的天哪,我很喜欢。”  
我连忙捂着耳朵取代了那死去黑衣人的位置,稀里糊涂就成了人家的男宠了。我安慰自己,每一个伟大的人的经历都是十分坎坷的。  
队伍又重新走了起来。我心惊胆战地随着队伍来到了三泉镇。镇子里的客栈外,我一看这客栈的名字暗骂一声晦气——酒泉客栈。  
早有一个清白衣服的丫鬟在最大的客栈门口等候。稍微让我感到安慰的是,那个在客栈等候的丫鬟十分的漂亮。她服色打扮均与小翠相似,却比小翠精神许多,全不似小翠那样无精打采。特别是他那双大眼睛炯炯有神,虽不似女劫匪双眼那般漂亮清澈,却更加有神,让人心动。我不免对这个丫鬟多看几眼。说不准这就是我生命的最后几天,与拯救世界相比我更愿意把这几天花在看美女上。  
在我色迷迷的目光中,那漂亮丫环上前对马车行礼说:“小薇躬迎小姐,客栈已经收拾啊好。”   
“我的天哪,太好了。”车中人说着掀起黑色帘子走了出来。小翠小薇连忙上前搀扶。  
车中女子一身黑色衣服。作儒家打扮,面目美艳动人,身材高挑。特别是她的肌肤极白,比我见到过的任何东西都白。路上我就已经知道她名字叫黑蝴蝶,我以为她会很黑,没想到她如此白。她的左眼角下绘着一个小巧的彩色蝴蝶,栩栩如生。  
黑蝴蝶坐在店门口的桌子旁,她对我优雅地招手,“你过来。”  
我立刻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装作很高兴的样子。其实心里十分害怕,如果她给随便我一针,我就死定了。  
“坐。”黑蝴蝶说。  
我傻乎乎的想坐下。小薇轻轻地咳嗽一声。我连忙站起来说:“属下不敢。”也不知道黑蝴蝶喜欢不喜欢我自称属下。  
“我的天哪,让你坐你就坐。”黑蝴蝶微微地提高了声音,这是领导对属下显示诚意有保持高高在上的好方法。  
我也不知道该坐不该做,不免向小薇看一眼。她精神焕发地瞪了我一眼。这个小丫鬟不管做什么都给人精神焕发的感觉,她精神焕发的迎接我们,精神焕发地咳嗽,精神焕发地瞪我。她一精神焕发我就心跳加速。  
“赶快坐下,还想再被银针穿一回耳朵?”小翠提醒我说,她和小薇相反干什么都是无精打采的。她一说话我就想打哈欠。  
我在黑蝴蝶侧面坐了下来,暗中揣摩黑蝴蝶的脾气。小薇小翠也在另两个位置坐下,我又开始揣摩起两个丫鬟地地位来。  
黑蝴蝶的修为至少在二百年。这两个丫鬟的修为不知道有多深,应该比黑蝴蝶底一些吧。  
此时此刻,七十一名黑衣男人三三两两站在客栈周围,他们的位置看似凌乱,实际上很有章法,可以防备从各个方向来的攻击。三十六名黑衣美女则忙着收拾客栈中的陈设和做饭。客栈中不见其他客人,可能是小薇先一步赶到,包下了客栈。  
看着有人升火做饭,我的心情好了些,没有什么事比吃更让人感觉踏实了。作为一个食不裹腹十年的人,美食可以让我忘记任何危险。那真是:生命虽可贵,老婆价更高。为了仨馒头,媳妇也可抛。  
“叫什么名字。”黑蝴蝶人笑着我问题,她笑的很温柔,丝毫不像随意杀人的人。据说客栈有口产酒的泉水,所以叫酒泉客栈。黑蝴蝶在酒泉旁这里对着我笑是不是该叫“含笑九泉”呢?  
“名,一阵风。号,万里征程。”我一害怕说了真名。  
“嘿嘿。”小薇小翠听到我得名号“万里征程一阵风”的同时笑了出来。  
“万里征程一阵风!我的天哪,就是追一只猪追了十年的那个人。”黑蝴蝶他们显然都知道我的英雄事迹。“我的天哪,你怎么又卖起刀来了?”  
我想了半天,最后说,“没钱吃饭。”这也算实话。  
“呵呵。”小微小翠又笑了出来,不明白没钱吃饭有什么好笑的。  
“早知你这般有趣我直接让你做贴身男仆,不做护卫男宠。我的天哪,平白多杀一个手下了。”她说杀自己手下时候同样面带微笑,就如同说“您吃了吗?”一样。我害怕的出了一身冷汗,尽量不让自己表情僵硬。在这个女魔头面前,笑的不好看可能会付出生命做代价的。  
“我的天哪,你衣服上怎么都是汗味。”黑蝴蝶说着手在脸前面扇了扇,动作轻盈。她又对小薇说:“他身材跟我哥哥差不多。就把我为哥哥准备的百花袍先给他穿吧。”  
  第七章 又遇劫匪  
小薇听说要把百花袍送给我只说了两个字:“不给”   
“乖小薇,听姐姐的话。去拿衣服。”黑蝴蝶开始使用温柔。小薇这才不情愿地去拿衣服。这丫头似乎一点不怕黑蝴蝶的飞针。  
“我的天哪,你快去洗洗澡,把百花袍换上。记得再找些干净的新内衣换上。晚上就伺候我吧。”黑蝴蝶说。  
我听到这话心理咯噔一下,十分害怕。黑蝴蝶是杀人于谈笑间的女魔头,万一她一个“我的天哪”我就死了。但此刻我得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我还得屁颠屁颠的去洗澡,装作欢天喜地的样子。这真是,风落酒泉遭蝶欺啊。  
百花袍也是儒家装束,白色的丝绸长袍,有些软甲内衬。袍子上面有几百种花卉图案,鲜花栩栩如生,显然是出自名家之首。袍襟之上还用小字写了两句诗,这两句诗配合百花图案,就是一件难得的艺术品。虽然珍贵不及火皇宝库中那样的宝物,但是样式却比那些宝物漂亮了许多。这袍子可增加三千真气防御应用。也就是说最多可以提高三千周天的真气用做防御。  
再细看衣服上的两句诗。写的是:踏遍三山尘不染,会尽高手衣未沾。这两句诗号,口气十分的大。不过看了黑衣女人的实力,他哥哥肯定也很厉害。他哥哥的诗号口气大,也是情理之中。  
洗过澡,我把旧道袍叠好,放装在太极图案的兜子里。又仔细地把兜子放入怀中。我认定这旧道袍是宝物中的宝物奇葩中的奇葩,生怕丢了。  
收拾妥当,我这才走下楼。从三个女人的眼神中,我找到了对自己相貌的自信。已经不是那么的害怕了。稍一放松,一脚才空。我客栈的梯子上滚了下去。  
大笑声中我重新落座。我发现我们所处的这个位置很好,视野开阔。我们就像看戏人,远远的镇口空地就像戏台。不过这戏台是比观众席低一些的那种,也许应该叫戏坑。黑蝴蝶这些人还会时不时地会看镇口一眼。但所有人都望眼欲穿地看着镇口,没有开饭的意思。而我们旁边的另一张空桌子上也摆满了菜肴。黑蝴蝶似乎还有什么人来。  
我看着满桌香喷喷的饭菜差点流下了口水。只恨饭菜中素太多肉太少。十年来的贫穷挡不住我对肉的向往。因为我仇恨猪,所以特别喜欢吃猪肉。又恨为什么还不开饭,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没饭可以吃,而是有饭不可以吃。  
对食物的渴望让时间过的很慢,好不容易才盼来了两个人在旁边那张桌子坐下。这个世界里我认识的人不多,不过这两个人我却都认识。  
其中一个是我最恨的搭档胖子,它是我爱吃猪肉的原因之一。胖子此刻被绑着,一身金光闪闪的衣服已经不见了,只穿一身普通农家衣服,从表情十分痛苦。它看到一桌子菜肉很少,表情更加痛苦了。看来我们还是有共同点的。  
而另一个人就是刚刚抢劫我五个铜板外加三块石头的女劫匪。看来胖子真被她追上了。穿了跑得快,也没跑的快。胖子的衣服一定也被她抢去了,不过奇怪的是她劫了财不说,怎么反而把胖子也抓起来了?不过胖子被抓让我的心情十分愉快,一会儿不免要多吃两碗。  
女劫匪带着胖子大大咧咧地在那张空桌子边坐下,但双方竟不再说话,还是没人招呼吃饭。一时间,酒泉客栈外静的出奇,只有我口水滴在桌子上的声音。  
胖子终于忍不住了,他双手被绑,准备直接把脸贴在盘子上吃。女强盗把剑微微出鞘,“不要白费心机了,刚才你不是吃了两碗面条吗?不老实点,小心我杀了你。”  
“妹子,刚刚那五个铜板的面条你吃着也挺香,我这两碗不够吃,你也没说分我一点。这里有饭菜你还不吃。装作有钱干什么?”  
胖子此话一出,女劫匪十分尴尬。我心里又咯噔一下,那五个铜板一定是抢我的那五个,看来那钱有去无回了。女劫匪似乎怕胖子再说些什么话让她难堪,只好让胖子吃饭。胖子俯下脸舌头十分灵活地把菜送进嘴里,看起来很像一只猪。  
就在我心里正不停地“咯噔”的时候。有上百人冲进了小镇,其中佛道儒都有,甚至还有几个单独的俗家打扮的人。不入三教教籍自己修仙的人都不是寻常人。  
这些人的修行都在二十年以上,虽不能说是高手,但也可以算是厉害角色了。其中甚至还有几个一百年以上的高手。看来真的有戏看了。  
这些人把一个拿宝剑的年轻人围在中间,年轻人也是俗家打扮,衣着跟女劫匪十分相似。让人看了十分的不舒服。  
虽然在上百个高手围攻中,这个年轻人仍然气定神闲。他手中的宝剑发着青红色的光。他出剑干净利落。稍有人靠近,一道剑光就取下首级。修为至少也在四百年以上,真气至少有一万周天。  
我眼睛一亮,这可能就是要等的带剑之人。现在强手如林,必须想办法不让别人得到宝剑。特别是胖子别让胖子抢了先。更重要的是,趁没人注意我先吃口饭。  
有三个不知死活的人,张牙舞爪向年轻人冲过去。瞬间,连人带兵器被男青年剑气斩为两半。又有人趁年轻人剑斩三人从背后偷袭,也被斩为两半。更多人同时攻上,他们都想利用年轻人攻击的间歇占便宜。但他们远远不是年轻人的对手。距离虽然远,我还是用手捂住跟前的饭菜,鲜血溅到饭菜上就不能吃了。  
“剑荡八方!”。只见年轻人宝剑光芒四射,他身边一丈内的高手,纷纷向外倒飞出去。剑光弱下来的时候,年轻人身边只剩下十来个高手。他们也被迫退到一丈之外,有的显然已经受伤。这一剑让我更加确定年轻人的真气是超过一万的。  
看着满地的兵器。我心中暗想,我一会而捡点武器也能卖不少的钱,小小地发笔财。  
硕果仅存的十来个高手一动不动地看着年轻人,继续寻找机会。“咳!”青年人突然气血不畅,要吐血的样子。十几个高手看准时机一同攻上。  
那年轻人又一个“剑荡八方”,这次剑光更盛,十几个高手中只有三个倒飞出去后还能够站其来。
“哈哈哈,我就是咳嗽一下而已。你们这么着急拼命干什么?”年轻人笑了起来,他笑得精力充沛,笑得春光灿烂,一点没有受伤或者疲劳的意思。他又对那三个人说:“你们能接住我这招已经不容易了,今天就放你们走。”  
“带剑人,我跟你拼了。”一个高手飞身而上,却被另两个高手拦住。  
一个人劝他说:“现在是咱们做好汉的时候。”  
要拼命那人说:“既然做好汉你还拦着我干什么?”  
那人有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做好汉应该逃跑。他比想象的厉害多了,咱不是对手。”  
要拼命那人无语,被两个人拽走了。  
年轻人笑了笑,缓缓向我们这走过来。我看着他的宝剑一时也想不出办法。  
“老板,今天杀这么多人,我的工钱要加倍。”那年轻人说着坐在了女劫匪的桌子旁。
  第八章 杀错人了  
女劫匪从包袱中拿出一个金光闪闪的护腕。显然是从胖子身上抢的。  
年轻人接过护腕说:“好宝贝,顶一年的工钱都还多。”他色迷迷地又看看胖子的头说:“要是给我那个金圈圈就更好了。”  
女劫匪带剑人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金环拿下来他就变成一只猪了。”  
“一只猪,那到有趣的很。”年轻人笑着伸手向胖子头上抓去。女劫匪宝剑微微出鞘,青年人立刻把手缩了回去,“您是老板您做主。”  
黑蝴蝶说:“我的天哪,带剑人,你找杀手一剑惊魂来冒充你。别人就那么容易上当吗?”原来那个年轻人叫一剑惊魂。女劫匪才是带剑人.  
“他们向来只关心宝剑在谁手上,从不关心真正的带剑人是谁。”  
“我的天哪,就没有聪明的?”  
“这十年来已经没有了。我这把剑现在等于没用,聪明人还会抢吗?来抢剑的都是傻瓜。”  
“我的天哪,你的断魂剑怎么说也是仙界至宝,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有什么?直说吧。”  
“我路上遇到了霹雳门的白云飞。我的天哪,他说,仙界至宝的另一件斩龙刀已经出世。”  
“哼哼。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女劫匪轻蔑一笑,“那白云飞是出了名的骗子,专骗富婆。你黑蝴蝶不会被骗了吧。”  
“我的天哪,我黑蝴蝶是那么容易被骗的吗?我确定斩龙刀已经落入火皇手中。”  
“别白费心机了。既然刀已经落入火皇的手中,别人就抢不去了。火皇用一根手指头就能打败你父亲黑儒帝。”  
“那可未必,我父亲也是仙界领袖之一。我只是想请你帮忙夺剑。”  
“据说这斩龙刀可以轻易斩杀有先天真气护体之人。你想一下,火皇手中拿着这么一把刀,仙界还有人是他对手吗?”  
“我的天哪,我们可以多请几位高手帮忙。周密计划……。”  
“恕不奉陪。”女劫匪说着起身要走。  
小薇突然出剑挡住他们去路。  
“大眼睛,别挡路。”一剑惊魂出剑气向小薇双腿攻去,想让她让路。小薇也出一道剑气轻松拦住一剑惊魂的剑气。小薇的修行不比一剑惊魂低太多。看来刚刚我对小薇的修行有些低估了。  
“我的天哪,小薇,客人要走我们不便强留。”黑蝴蝶说。  
“小姐。”小薇说:“带剑人听到斩龙刀一点也没有无惊讶之色,一点不敢兴趣。我猜她知道斩龙刀的秘密比我们更多。”  
女劫匪说:“别白费心机了,我怎么会知道斩龙刀的秘密呢?你凭我几句话?”  
小薇自信地说:“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我一看女劫匪身后的胖子,心里咯噔一下。这女劫匪为什么绑了胖子?一定是,这胖子为了活命说出了斩龙刀的秘密。这女劫匪是带着胖子来找斩龙刀来了。小薇也未免太聪明了,几句话几个眼神就猜测出带剑人知道更多斩龙刀的秘密。也不知道胖子说没说刀在我手中。  
“看着干什么,把他们拿下。”小薇招呼黑蝴蝶手下把带剑人三人围在中间。小翠偷偷踢了我一脚。我连忙提刀装模作样地冲上去。碰!不小心撞在了桌子上。斩龙刀飞出老远。我连滚带爬去捡斩龙刀,这宝贝丢了可不得了。  
我这一下大家一分心,带剑人趁机出剑,未见任何剑光剑气,就有四名黑衣人倒地。她的真气比一剑惊魂还要厉害。  
“老板,先跟你的胖情人走,我断后。”一剑惊魂跟着出剑。  
小翠从怀里取出一颗丹药,原本那种无精打采的样子顿时消失,一下变得精力充沛。她从另一侧攻上。两个丫鬟的夹击下,一剑惊魂立刻出于下风。他的剑气都被两个丫鬟挡住,自保都勉强,根本没有时间使出剑荡八方。  
“老板快走啊,这大眼睛和蔫茄子很难对付。”一剑惊魂此话一出,被乘坐蔫茄子的小翠立刻剑法打乱。一剑惊魂得到机会把局势扳平。  
女劫匪第二次出剑,又有八个黑衣人死伤。她的剑气无形无质却可轻易杀人。我刚刚躲在一个身材“伟岸”的黑衣人身后,这黑衣人却被懒腰砍成两半。我连忙趴在地上不知道是装死好还是逃跑好。仓惶间我赋诗一首:先遇抢,后被劫,差一点,断两截。  
我一首诗刚刚作完,屁股就被踩了一脚。原来是黑蝴蝶飞身而上,用我得屁股做了垫脚石。她凌空跃起三丈多高,这证明屁股很有弹性。黑蝴蝶用银针射向女劫匪和胖子。女劫匪轻松打飞攻向自己和胖子的银针。但已经无力在一两招内伤到黑衣人了。  
有了黑蝴蝶在空中飞针骚扰,又有胖子躲躲闪闪给女劫匪碍事,看起来双方势均力敌。  
“护卫们让开。”不知什么时候,刚刚去少火做饭的三十六名黑衣女子早已列成阵势一齐攻上。她们剑气连为一体,齐进齐退女劫匪的剑气竟然一时伤不到她们。  
“先杀了她的胖情人。”小翠喊了一声,她也把胖子当作女劫匪的情人了。  
小翠的话不仅激怒了我还激怒了女劫匪,女劫匪一道强劲剑气突出圈子,向小翠小薇攻去。两人虽然避开要害,但小翠的胳膊上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小薇的衣襟也被划破。我暗叫可惜,再多划上一点,就能看到“内容”了。  
一剑惊魂得到机会又要使出“剑荡八方”。我见小薇这样的美女即将被杀,心里着急。  
突然想起秘籍上王八拳第一式,王八乱舞。双臂在身体两侧抡成正圆。我此刻化拳法为刀法。  
“闪开。”我一道刀气凛然破刀而出,向一剑惊魂攻了过去。  
一剑惊魂竟不敢硬接,飞身身跃上半空。他身后的小薇小翠却没有这般功力,根本来不及躲避。两人只好用剑硬接,小薇被刀气打的吐血倒地。  
再看小翠中刀气后身不摇腿不晃,而是幽幽地指着我说:“你……”一下子死了。  
“我的天哪,杀了他!”黑蝴蝶看着我,眼中充满了仇恨,看来晚上不会让我服侍她了。  
活着的黑衣人和三十六个女黑衣人一齐向我攻了过来  
她们低估了女劫匪。三十六名女黑衣人转身变阵,真气稍稍无法集中。女劫匪真气暴涨,竟也是出了一个剑荡八方,她的姿势与一剑惊魂完全一样。却看不到任何真气。这无形真气比一剑惊魂的真气更加厉害,三十六个女黑衣人全部受伤倒地。女劫匪剑荡八方后不像一剑惊魂需要停顿一下,又跟着第二剑又出,十多个女黑衣人身首异处。这一下子胜负颠倒,女劫匪刷刷几剑又有黑蝴蝶手下倒地。  
大家都以为女劫匪会打开杀戒的时候,她突然一把抓着我的衣领向远处跃去。我只感觉轻飘飘地跟着她身子离地。我心想,完了,胖子还是把我出卖了。  
突然,剧痛传来。我感到屁股一痛,上面插了把匕首。身后小薇看起来非常愤怒,眼泪已经流满了双眼。她此刻见我被女劫匪抓走无计可施间,唰!将手中剑向我射来。  
而小薇对那双愤怒的美目渐渐在我视线中模糊,消失。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闭上眼睛,眼前出现的就是那双眼睛。  
  网游小说,关注,虽然我不玩网游。。。
    不好看……    
  挺搞的阿
  没有了么 蛮有意思的呢
  捧场的旧沙发
  强贴留名 搬个板凳慢慢看
  写得还是不错的,典型的紫霞星弛派!
  你丫简直就是个人才!
  真的还是假的啊~~
  游戏玩的走火入魔了
  第九章 大觉禅师  
我误杀了小翠又被女劫匪劫持,她拎着我的衣领向远处纵跃而走。我一时间感到十分难过,我不是一个崇尚暴力的人。我作诗一首:一不小心把人杀,哭的眼泪哗啦啦。后悔一刀太厉害,没有东西陪人家。  
“老板,咱们都打赢了,怎么不打了?你的胖情人还在对方手中呢。”一剑惊魂已经追了上来。  
“想什么呢?再说我杀了你。黑蝴蝶他们有高手赶到。咱们分开走。”女劫匪说。  
“好咧。王八刀,谢谢你刚才救了我。”一剑惊魂给我起了个王八刀的外号,他上窜下跳一会就不见了踪影。  
“斩龙刀在哪?”女劫匪逃命的时候还不忘宝物。  
“什么斩龙刀?”我装糊涂。  
“别白费心机了,我知道你有斩龙刀的消息。”女劫匪说。  
果然我没猜错,胖子那小子为了活命,把我出卖了。听美女劫匪话中的意思,她还不知道刀在我手中。不然我早就刀丢人亡了。  
我我反复地推断着胖子出卖我时候的情景。  
女劫匪说:“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  
胖子肯定说:“你怎么还劫色啊。”  
女劫匪说:“再废话杀了你,本姑娘要你身上的衣服。”  
胖子肯定说:“我身无分文,就这一身衣服,可怜可怜我吧。都脱吗?内衣我也脱了?”  
女劫匪大怒,把剑架在胖子的脖子上,“敢都脱我杀了你。”女劫匪多半是诈他,怕他藏着宝物。又或者女劫匪指的是他束发的金环。  
胖子被下破了胆,几乎失去了智力。他肯定说:“你怎么知道我还有宝贝。”  
女劫匪立刻知道胖子还有宝贝,而且比那个束发金环更好。于是说:“把那件宝贝交出来吧。小心我杀了你。”  
胖子肯定说:“这你得问我那个朋友,他知道宝贝的下落。”必须得承认胖子是很狡诈的,他没直接说宝贝在我身上,他怕直接说出来了自己没有利用价值,小命自然不保。  
“想什么能?干耍花招,小心我杀了你。”女劫匪说着在我脖子上划了一道口子。  
我说:“妹子,哎哟!姐姐,那胖子是骗你的。他跟我有仇,他又为了自己活命。所以陷害我,我上有一百二十岁老母,下有三岁的儿子。”  
“小心我杀了你。”女劫匪又在我脖子上划了道口子。  
“我身上就一破刀,你喜欢就拿去吧。”我怕她在用剑给我放血,把斩龙刀递给她。  
女劫匪对斩龙刀看都不看一眼,她说:“谁要你的破刀。我要斩龙刀。”  
我心中暗自佩服火皇的功力,这带剑人已经是一流高手了。她竟然也看不出真斩龙刀就是我手中的破刀。不如带她去找火皇,火皇用手一吸说不定就能把刀吸过去。顺便就把找断魂剑的任务完成了。
于是我说:“我不是一个崇尚暴力的人,你想要我就给你,跟我走吧。”  
女劫匪一脸奉陪到底的表情。松开了抓我衣领了手,把我摔到地上,屁股上的伤口传来一阵疼痛。好在伤口不是很深,我站起来一瘸一拐地领着女劫匪向火云观方向走去。  
“走快点,小心我杀了你。”  
“你看到我伤口了,我这一边疼一边不疼自然走的慢。要不你就给我治伤,要不你就背着我。”  
“流氓。看我不杀了你。”她一剑把我另一个屁股也砍出了血。  
还别说,这招很管用。我虽然疼的哭天喊地。但是两边都在疼痛走路快了许多。  
我带女劫匪走进一片树林,想抄近路去火云观。可是走出树林时我却发现,红莲山的轮廓越来越小了。我十年来一直在一个地方杀猪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我经常迷路。就像现在这样。我心里咯噔一下,这要是向回走女劫匪还不得再给我一剑啊。  
我刚想开口解释,女劫匪示意我不要出声。拿出一个绳子把我们的手腕绑在了一起。她戴上了一个铁面具,几片软甲保护主要害部位。这一下打扮后她和一剑惊魂几乎一样。  
事实有一次证明,女劫匪漂亮的眼睛不是装饰品。我远远看见一个人向这边走过来,显然女劫匪早看到了这个人并不让我出声,又怕我跑了,拿个绳子绑在一起。看来她又要抢劫。这丫头见谁抢谁怪不得仇人这么多呢。  
来人是一个和尚,老和尚,很老。我不是一个崇尚暴力得人,在抢劫方面我恨业余。但是我也知道,老和尚不适合作为抢劫目标。老和尚通常都有两个特点,一没钱;二很能打。  
“抢劫,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小心我杀了你。”女劫匪仗剑拦路。我也被绳子拽了出去。  
老和尚很有礼貌地双掌合拢给我们行礼。他说:“对不住两位施主,贫僧身上只有一部佛经,两双僧鞋。”老和尚说着突然停了下来,他直勾勾地看着我的胸部。  
我大怒:“老和尚你盯着本帅哥的胸部干什么?”  
和尚缓缓念道:“踏遍三山尘不染,会尽高手衣未沾。”原来他看的是我胸口上写的那两行小字。这应该是黑蝴蝶哥哥的联号,是他身份的象征。  
“尊驾可是百花战神黑金刚?”  
“你也知道我?”我决定冒充黑蝴蝶的哥哥,冒充别人有一个好处,不管你做什么坏事都会算在另一个人的头上。在抢劫的时候被当作别人很是有益健康。不过黑金刚这个名字可不咋地,他爹不是儒家名人吗?怎么会给儿子取这么个没文化的名字?  
“黑金刚。”老和尚又对我行礼。他说:“实在抱歉,老和尚今天要杀了你。”他说话的口气一点也不像要杀人,就像在道歉。但手上可一点没有留情,一掌就打了过来。连我这种修行低微的人都能看出来,他这一招至少强过黑蝴蝶和一剑惊魂加起来还多。  
又一次生死关头我的智商继续爆发,躲过老和尚这一击我是没有能力的。但是总结经验是必须的。我死的不冤,我只想到了冒充别人的好处忽略了冒充别人的坏处。那就是,别人做什么坏事都会被算在我头上。  
看黑蝴蝶的作派他们老黑家名声不会太好,他哥仇人肯定多,我冒充一个到处是仇人的高手,能有好下场吗?活该。  
来吧,老和尚,让死亡来的更猛烈些吧。我在内心呐喊,迎接死亡。  
碰!的一声后,我发现自己没有死,女劫匪挡住了老和尚这招。  
老和尚惊讶地看着女劫匪,他肯定没想到这戴面具的人如此厉害。  
而此时的女劫匪则明显真气不畅,已经被老和尚打伤了。刚刚看女劫匪那么厉害没想到一下就被人打伤了。  
“原来你不是黑金刚。另一位好象是带剑人。”老和尚一下就知道了我们的虚实。  
“这是抢劫。”女劫匪吐了口血,但仍热嘴硬。我真佩服她,她这种人把抢劫当作了信仰,变着法的要为这信仰献身。  
“嗯。”和尚竟然说了声“嗯”,然后他竟然就走了,甚至没回头看我们一眼。  
“老和尚是傻了吗?”我纳闷。  
“他是佛家三大法师之一的大觉禅师。”   
大觉禅师我还是知道一些。当今仙界强者无非就是三佛,四道,五俗,六儒。火皇是四道之一,这大觉就是三僧之一是佛家的领袖人物。都是绝顶高手,女劫匪当然不是对手。 “咳。”女劫匪又吐了口血出来,身子一晃晕了过去。  
这真是,断魂宝剑都想要,要来要去都不妙,万里征程运气好,偷了宝剑然后逃。
  LZ 千万不要TJ啊
  不错...不要TJ
  不错,写得妙趣横生的,可惜,TJ了
  不错,写得妙趣横生的,可惜,TJ了    
  出来啊,怎么太监了呀
  写的很好  支持  继续加油
  好玩儿的小说,标记一下继续看
  谁说太监了?今天还有更新呢。  本来是发在起点的,但是咱们游戏地带太冷清了就在这里也发了。喜欢的话去起点帮我投票吧。不麻烦的。
  不更新就是dj
  小孩这次不玩股市了?
  写的真不错    楼主要加油哦
  留名....
  LZ加油啊~~起点的网游小说可也不少~~
  第十章 劫匪温柔  女劫匪不知要用很么困住了我手腕,我手都弄疼了也解不下来拿绳子。我用斩龙刀剁,差点砍掉自己的手指头。真是十分邪门,连斩龙刀都剁不开。  我缓缓举刀,事到如今只好砍掉女劫匪的胳膊了。月光下女劫匪面色苍白,表情时而痛苦时而宁静。我终究是一个不崇尚暴力得人,不忍心下手。无奈,我背上她去找个医生吧。  为了减轻重量,我把她身上的包袱绑在了自己的腰间。宝刀宝剑也被我挂在了胸前。我实在是太聪明了。  我修行虽然低,但背着她走十几里路还是很轻松。只是天已经黑了下来,路不是很好找。我屁股上的伤有有些疼痛。也不知道她伤的多重。  “你怎么没自己走?还要救我。”正在寻找出路,背后的女劫匪突然说话,吓得我咯噔一下。  我心说,你受伤糊涂了吧,我是为了救你吗?要没绳栓着我早跑了。但是我嘴上却说:“我的人生理想是拯救世人。顺便先把你先拯救了。”  “我要抢你的刀,拿剑砍你,你还救我?”  “我要救世人,自然好人坏人都要救,不过我并没什么宝刀。”我继续装高尚。  “我好冷,想睡一会儿。你走路别晃的那么厉害。”她言语间温柔了许多。  她在仙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不知道做过多少惊天动地的事情。但此刻她命在旦夕,还是流露出女孩子柔弱的一面。我心头一热决定不惜代价救她。她的身子越来越冷了。  “你先不要睡,我知道前面有一个很暖和的地方。那里已经准备好了热乎乎的牛肉汤等着咱们了。”我屁股上的伤口又开始流血,两腿发软,走路没法不晃。我故意摇晃得厉害,生怕她睡着了就不醒过来。  “我不喜欢吃牛肉汤。”  “那你喜欢吃什么。”  “什么都不喜欢吃,我只喜欢喜欢抢别人东西。我很困,还是让我睡一会儿吧。”  “先不要睡,前面很多人等着你去抢劫呢,你现在睡了多对不起他们。你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你看到的样子吗?这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假的。我们都会死。”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十年,除了杀猪就是幻想美食,没干过别的。实在没有什么话题能让她清醒,我干脆把火皇的秘密说了出来。  “这个世界都是假的?你开始不是穿道袍的吗?怎么张口就是佛家那一套。”我的话还是引起了她的一些兴趣。  “是真的,我们本来生活在现实界中,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了不让自己无聊。我不小心杀了一个姓管的,这个世界就乱了套。我要找到办法救这个世界。”  “那不叫极了世界吗?你想做的是普渡众生。你到底看没看过佛家典籍,在这里给我讲大道理。小心我杀了你。”  她的话让我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感觉茅塞顿开。火皇所说的一切佛家典籍理早有记载,只是说法跟名称不同而已。难道拯救世人的方法在佛经之中。  “喂,你怎么不说话了。”女劫匪的身子暖了许多。  “我在想着怎么普度众生呢。你呢,除了抢劫有没有别的人生目标?”  “有,找个好男人嫁了。”  “没想道大名鼎鼎的带剑人也有这样的人生目标,那个一剑惊魂好像和你关系不错。”  “他只是我雇佣的替身,而且他老要加工钱,弄得我身无分文,还得不停地抢劫。”  我听她说跟一剑惊魂没有什么特殊关系,心中一阵窃喜。不过这女劫匪虽是大名鼎鼎的带剑人,也免不了穷困潦倒。人生啊,真是不可说,说不得。  “快进树林,有敌人。”女劫匪焦急的声音打断了我对人生的思考。  我一下子跑进树林,因为我不是一个崇尚暴力得人,所以对于逃命我一向迅速。  这树林这里灌木很多。我在里面奔跑,身上被灌木刮破破了好几处到不要紧,我那件崭新的百花袍也被弄的破烂不堪,还打算拿它卖钱的呢。女劫匪则好很多,因为被我背着,穿的又是软甲,反而没被灌木刮到。  好不容易找到一条山间小路,应该没有敌人了吧。可路走越倾斜,越走越崎岖,越走越黑。我无数次想停下来就休息,但想到背后的女劫匪需要救治,只得尽量加快脚步,这么漂亮的美女死了太可惜了。万幸的是,女劫匪虽然久未出声,但她身子温暖,呼吸均匀,一阵阵热气呵在我脖子的伤口上,痒痒的又有些微微的疼痛。看来她不会太快死去。  终于,在小路的尽头我看到有微弱的灯光。一个巨大的庄院出现在眼前。能快点刀庄院就好了,我拼命跑了两步。不想又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失去平衡,向下面的庄院滚了过去。这滚着“走”真是很快啊,我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我恍惚间做了个梦,梦中小薇为了给小翠报仇到处追杀我,我为活命拼命的跑。可能是跑的太累十分的口渴。眼看跑不动了,却突然间双唇湿润有了力气。只是小薇已经挡在我面前。她伸手就抓住了我的手腕,无论我怎么用力都无法挣脱,只感觉手到指出十分柔软,使不出力气。小薇瞪着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刀向我脸砍了过来,我脸上一痛,醒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张温暖的床上,。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女劫匪的美丽眼睛。然后我发现我们不仅在一张床上,还盖着一个被子。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有没有穿好,那破破烂烂的百花袍还整齐地在我身上穿着。看来我和女劫匪之间还是很纯洁的关系。  “你看什么呢?还怀疑本姑娘非礼你不成?小心我杀了你。”女劫匪说着去拿剑。我的脸上生疼,显然是她刚刚打了我一巴掌。现在她还装做无辜。  “这是哪?”我问  “我们被人救了。他们弄不开你我手上的鸳鸯锁,所以把咱们安置在一起。” 原来那绳子要鸳鸯锁,听说是大姑娘捆心上人用的,这东西十分歹毒,不是捆的人任何方法都解不开。可以说鸳鸯锁让无数小伙子的青春失去快乐。  “你的伤没事了吗?”  “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那怎么还不把鸳鸯锁解开?”  “哦,对不起。”女劫匪用手在我手腕上一碰,鸳鸯锁就自己解开。  “吃的来啦。”一个爽快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跟着走进来一男一女,他们不是修仙之人。经过我简短而严谨的推理后,我猜测出这就是救我们的人。我连忙起身下床,被人救了自然要好好谢人家。  男人说:“兄弟快躺着,伤还没好呢。”  我说:“多谢大哥大嫂相救。”  男人说:“不算什么,不算什么,你快躺着吧。”  我说:“就我这身体,都是皮外伤,没事儿。”我摸摸屁股已经不流血了,伤口也简单的被包扎过。  女人说:“小情人私奔也用不着这么拼命。看你们伤的。”我们手上绑着鸳鸯锁,又半夜赶路,任何人都会认为我们是私奔的男女。  我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解释。女劫匪却说:“还没问大哥大嫂怎么称呼。”她等于默认了我们是私奔的小情人。  男人说:“这儿的人都叫我们王七哥,王七嫂子。你们放心吧,这里是香飘庄很少有人来的。”  我继续客气:“实在给二位添麻烦了,她伤好以后我们就会离开。这点东西做见面力吧。”我说着从女劫匪的包袱里拿出一个金光闪闪的护心镜掏来。反正这时胖子的不用白不用。  “你这是瞧不起我。”王七哥看我给他金子反而很不高兴。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别人的善良也可以让我无地自容。我侃侃收起护心镜解释说:“我只是不想在这里白吃白住。”  “嗨!客气什么。”王七哥和王七嫂子纯朴地笑了。王七哥说:“我看你伤也没什么大碍,不如明天跟我一起去找庄主,让他给你个差事做。正好我家还空一个房子,你们就先住这。我媳妇还可以照顾你生病的媳妇。对了,你们叫什么名字?”  “他叫征程,我叫飞雪。”女劫匪又抢着说话,显然是不想透露真名。  饱饱地吃了一顿饭,心中无尽感慨,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怎么没了啊,继续啊。。。。
  第十一章 香飘万里  我和女劫匪被王七个夫妻所救。我们享受了一顿丰盛的农家晚餐,饭菜出乎意料的好。就凭这样的饭菜,我都想退出仙界在这里当农人了。  晚上我被女劫匪赶到床下睡觉。她的理由很简单,我的伤不重,不需要睡在床上。我是个不崇尚暴力的人,特别是在我打不过的人面前。所以我享受起地铺生活,比起这十年来我住的山洞,生活水平也算是提高了不少。人生啊就是应该知足。  第二天一大早,我换了身衣服,跟王七个去见庄主。  这个庄子建在一个大的山谷里,旁边有一条还算宽阔的河流。巨大多的庄院,其实恢宏。庄院后面还零星有十几间农舍耕田,王七哥的家就在其中。这些农舍给庄子增添了很多田园气息。  王七个带着我穿过巨大的院门,绕过最气派的厅堂,走过无比雅致的花园。越走房子越爱,越走饭菜的香气越浓。虽然刚吃过王七嫂子做的粥,但这香气还是让我流下了口水。这不早晨不中午的谁做饭呢?  最后王七个给我带到香气的发源地——厨房。我正在奇怪间,王七哥高声说:“庄主,我把昨天跟您说的人带来了。”  一个秃头的胖橱子走了出来,他不停地用围裙擦着手。他说:“哦,好相貌啊。” 无论从体态、动作、表情、味道上来说他都是一个标准的橱子。但这秃头的胖橱子却是庄主。我仔细看他的修为,光膀子只带个围裙,修为竟然也有八十多年。不简单哪不简单。  我连忙说:“多谢庄主相救。”  “儒道一家,咱们仙界一脉。没有什么的。”他也看出了我是道家的修仙者。跟我说过,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可以看出别人修行的。这庄主能看出我修行,绝不是等闲之辈。修为虽低,可能也有先天真气在体内。  我恭敬地说:“我逃难至此,还请庄主收留。”  “你可会写字作诗?”  “我认识好些个字呢。作诗我也喜欢。”看上去我回答的很谦虚。  庄主说:“太好了,庄上就两个识字的,一个做了管家,一个做了帐房。还却一个会写诗的做教书先生,你留下来做教书先生吧。我还有个菜没炒,你跟管家去我儿更远的书房吧。”  我再次谢过庄主收留,不由得对庄主产生了好感。同样是胖子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这庄主胖的富态,胖的慈祥,胖的健康,胖的后现代,悲天悯人,胖的特有内涵。特别是他的秃头,亮亮的,十分的精神。  到了少爷的书房,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正在自己作诗:远看是头驴,近看也是驴。说了两句“诗”再也接不下去了。管家说,这个少年就是庄主的儿子,飘更远。  我立刻起了爱才之心,我阴阳顿挫地说道:长耳大孔鼻,就是不能骑。你说稀奇不稀奇?你说稀奇不稀奇?  那少年听了我的诗呆了半晌,突然五体投地,“恩师啊,你就是我的恩师啊。”  从此我的教书生涯开始了。  庄主是仙界很有名的厨师香飘万里飘万里。这庄主只要不睡觉就在厨房做饭。他对下人、猎户和商人们都很和气。听说我有个生病的媳妇,每天都送一道菜给我们。王七个家伙食好也是因为庄主做的菜太多吃不了。  生活看似很平静,白天我教庄主儿子写诗,晚上照顾受伤的女劫匪。  女劫匪下床有些不便,但是又爱干净,每天都让我给她洗脚。每次这个时候我都想入非非。  女劫匪可以走路的时候,我就陪她在河边看星星。这时我会说些花言巧语,想打她剑的主意,这不免破坏了浪漫的气氛。而她却不再追问我斩龙刀的下落。女劫匪偶尔会摆出一副和我不是很熟的样子。却偷偷给我洗了道袍,那种脚丫子味终于没了。  日子就在平淡渐渐流淌过去,我差甚至忘记了拯救天下的重任。直到一有,天香飘万里看到了我写的诗。他吐了,认为我的诗很不利于他儿子的身心健康。我只好去门房做接待客人的家丁。  我穿上家丁的衣服还是那么帅气。那真是:人帅不怕衣服赖,变成家丁也可爱。  庄主说,门房的工作十分清闲,庄上很少有客人来。我正好利用这几天悠闲的时间,看看《王八拳谱》。我的修为也该提高一下了。  刚刚翻一页拳谱,就有人敲门。我出去一看,外面的人黑压压的一片,能有上百人,各色人等都有。  我说:“敢问贵客们姓名?在下去通报庄主。”  “通报个屁。”一个秃头的胖子一脚把我踹倒在地。我仔细看,这胖子竟然是胖子——我的搭档。只是他现在是秃头,身上又换了身衣服,不像原来那么金光闪闪了。他没有束发金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变成猪。更可气的是几天没见,他竟然有了十多年的修行。  胖子明显认出了我,但是假装不认识,还把我踢翻在地。我怒从心起,准备和他拼命。  “我的天哪,我的天哪,这里真的很气派呢。”听到这个声音一下子又趴下了。使劲在脸上弄了土。  黑蝴蝶不停地叫着她的天从我身边走了过去。小薇在黑蝴蝶身旁搀扶。她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人也憔悴了许多。显然她十分在意小翠的死。这些天我不止一次地梦见她找我报仇,却没先到这么快相见。  我没有感慨的时间,庄外的人群一拥而入。其中有很多熟悉的面孔,除了胖子、黑蝴蝶、小薇以外还有那个霹雳手白云飞。他的霹雳手此刻包着,身边又有了一个又老又胖的女人。这个女人和上一个一样,满身的珠光宝气,只是没同时戴十二个戒指。  我见没人认出我,小跑着跟去厅堂。  这些不速之客明显分为两个阵营,一个是大多穿衣服的黑家,一个事大多穿白衣服的白家。黑家人一个个高昂着头,衣服目中无人的样子。而白家的人也有个特点,就是年纪比黑家的人大,修行比黑家人低。  其中黑家有个人修为极高。他身穿百花袍,外罩轻甲,带着一身的宝物。修为在六百年以上。他应该就是黑蝴蝶的哥哥百花战神黑金刚。  “原来的人是黑白两大世家的人。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庄主已经热情地出来迎接。  “老子砍了你。”胖子提着鬼头刀就要剁了庄主。  “好汉饶命。你我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我?”庄主修为虽然比胖子高出很多,但是胖子有众高手撑腰庄主不敢出手。  “一样都是秃子,凭什么你的脑袋比我的亮。”胖子说出了他的理由。  我把斩龙刀放在了门房,此刻想救庄主却无能为力。  “胖兄,不可乱杀人。”黑金刚一说话胖子立刻恭敬地站在一边。我心中暗骂胖子。  “我们这些人要在庄子上住几天,这几天里要委屈庄子上的人了。”  “你把这里当客栈了。”王七哥脾气火爆没等庄主说话抢先喊了起来。  只见一道银光射出,王七个死于非命。王七嫂子也刚刚被抓过来,她见丈夫被杀,趴在尸体上痛哭了起来。我此刻心如刀绞,正想赤手空拳冲上去跟黑蝴蝶报仇。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我的手,我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回身一看,女劫匪站在我身后。她穿农家衣服,她身上也没有带武器。显然是两大世家把庄子附近的人都抓了来。  我偷偷问女劫匪:“你宝剑在手,能打这里多少人?”  女劫匪说:“白家人同时上也不是我对手,黑家人十分难缠。”  我说:“如果有斩龙刀呢?”  女劫匪微微一笑:“我可以一刀取这里所有高手首级。”  =====================  本书下周冲榜,恳请喜欢看这本书的朋友投票。  
  有点落入俗套了.......
  游戏设置说明(跟书提及多少逐步发布)  仙界情况  修为:也可以叫做修行,是修行效果与级别。是修仙者自身最重要的属性,代表了修仙者自身的能力。计算方法 修炼时间*修行效果*悟性  修行效果有三方面:修炼方法、秘籍效果、宝物效果。  比如说一阵风一直在杀小仙猪,修行效果就非常差,又没有增强修炼效果的秘籍,更没有吃仙丹,所以十年来修为一直是一年不到。  如果普通修仙者修炼普通秘籍,一般来说一年时间增加的修为也是一年。秘籍有封顶上限,就是越到后来秘籍的辅助效果越差。普通秘籍达到八十年修为以后就很难再提高了。修仙者悟性高的可以自己撰写秘籍,手修为、悟性、认真程度等因素影响,秘籍效果也不同。  真气:真气是一个人实力的综合体现。一般来说普通修仙者的真气在一百周天左右。有上千周天真气的修仙者就是高手了。  真气计算方法 修行*2*+法术效果+物品效果。  法术效果:不同的法术有不同的能力,越好的法术能力自然越高。  物品效果:很多世家子弟修为只在中上,但因为有较好的宝物真气较高,可达到准高手的境界。  真气属性:不同的修炼者修炼出的真气也不尽相同。  普通真气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种。这是个虚拟世界的基础,在这个世界中存在的一切都与这五种属性有联系。没有这五种属性这个世界就不存在。  先天真气分为,虚、实、龙三种。  虚真气是容纳之气,有吸收转化外界力量的能力。  实真气是中正平和之气,可强化自身修炼出强大的力量。  龙气是王者之气,可调和各种真气与力量。有龙气之人可以同事修炼“虚实”以外的所有属性真气。  修仙者可同事修炼几种真气,但不像龙气那样完美的融会贯通各种力量。  三教仙术的区别:三教仙术同宗同源,只是对仙术的理解不同。虽然三教初级仙术差别很大,但修炼高级仙术时这种差别几乎不存在。  
  起点上没找到啊~~~
  书号:1079886
  111111
  做个记号
  抗议....    LZ 今天下午为什么部更新啊!  
难道也遇见女强盗了.  LZ要每天码字啊.  
虽然今天是礼拜天,  可你也不能不更新啊!~    
强烈抗议.    起点位什么搜不倒书?  
书名问题码?
  加油,等着看,无聊ing...
  等着更新
  等待更新~~~~~~~~~~~~~~~~~~~~~~~~~~~~~~~~~~~~
     d
  记号个
  记号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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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错,就是顶的人不够多,发扬光大啊啊啊啊
  我在庄子里还算是行动比较自由的,两大世家把庄上的人都关进了几个大房间,留下我们几个年轻的家丁准备晚宴。我强忍内心的怒火,伺机把斩龙刀拿给女劫匪。  当天入夜一千,香飘庄上来了很多高手,显然都是两大世家请来的高手。这些人佛道儒俗都有,都有几百年的修行,这已经是仙界难见的强大阵容了。每来一个高手就让我多担心一分,高手太多女劫匪就算有斩龙刀也不是对手了。  在惶恐与但心中,我们准备了十几桌丰盛的酒菜。这些高手们大谈如何打败火皇取得宝刀,胡吃海塞一点内含都没有,不过胖子混迹其中可是幸福的很。  原来是黑白两大世家联手想要去火云观抢刀,而香飘庄优越位置。它靠近红莲山又十分隐秘,两大世家正好以香飘装为据点,聚集高手,精心策划,以完成他们所谓的抢刀大业。他们哪里想得到,所谓的宝刀火皇根本就没看在眼里,送给了我做见面礼。如果他们发现蒙昧以求的宝刀就在这个庄子上,不知会做何感想。这真是:寻刀寻到刀跟前,近在眼前看不见。  我想回门房取刀,可稍稍靠近大门就有人盘问,他们生怕庄子里的人逃出去走漏消息,我。正在我着急时候一个叫“酱油”的家丁提着两个食盒,愁眉苦脸地走了过来。  “你去哪啊,酱油。”  “别提了,去给门房那儿送饭,那几个人凶的很,中午的时候我送的酒少了些就被打一顿,这次去少不了也要被打一顿。”  我闻听此话喜出望外,“呀,酱油哥,你身子这么弱,再被打一顿说不定会被打死,还是我去给你送吧。”  酱油哈哈大笑,也不说声谢,高兴地把食盒给我,转头跟叫细盐的家丁说:“你知道吗?那个叫一阵风的门房是个傻子。”这老兄说我坏话也不小声点,我就在他身后听着好在修仙人很少和凡人计较,总有一天,他会知道我到底是不是傻子。  我提着食盒来到本属于我的工作地点——门房。四个白衣人大声呵斥,叫我快点把酒菜摆上,还对我推推搡搡。我心中骂着他们祖宗,偷偷向房间角落看了一眼,那原本是放斩龙刀的地方空空如也,斩龙刀不见了。  我心里咯了一下噔,却发现刀在一个白衣人腰间,看来老白家混的不怎么样,斩龙刀看上去那么破他也要。我是个不崇尚暴力得人,且只有不到一年的修行,两周天的真气,抢自然不行。需上去说两句好话把几个人灌醉才行,好在不是谁都可以看出修仙者的修行真气,他们眼里我只是个凡人家丁不会有太多防备。  “几位神情俊朗,一副仙风道骨潇洒模样,是神仙吧?哎呀!”我刚要上前,腰间一痛被人从背后踹倒。  “哈哈哈,几位白兄辛苦了。”大笑中胖子走了进来,准又是他踹了我一脚。  四个白衣人看到胖子竟然站了起来。看来短短时间胖子不仅修行提高极快,在这些人当中也混出了不错的地位。  胖子拍了拍夹着的一坛酒子说:“这是首领赏给几位的。”  那四个人听说是首领赏赐的屁颠屁颠地争抢起酒来,几杯下肚竟然都翻倒在地,显然胖子在酒中下了药,这一下我认定胖子是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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