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欧美女歌手名字大全的贴吧粉丝们很多不会好好说话?

不骂贱人和婊子,就不能好好说话了?
我的图书馆
不骂贱人和婊子,就不能好好说话了?
不骂贱人和婊子,就不能好好说话了?
富兰克林读书俱乐部
导读:如果我们不在盆友圈故作高冷地互骂贱人和婊子,是不是就不能好好说话了?作者:面白,来源:面白(ID:mian_bai)不久前回家,陪父母看娱乐节目。这种节目照例会放一些说话神经错乱的嘉宾,说些前不搭村后不搭店的混账话,以博取眼球和收视率。观众早已见怪不怪。有一个嘉宾搞笑的发言结束后,我随口说了句“卧槽这个人真贱啊哈哈哈”……母亲转身严肃地看着我,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三句话离不了脏字了?”我哑然。开始以自媒体形式写作后,我有过投机取巧的心理,为了能粉丝能涨得快点,很是想走一条“语不惊人死不休”之路。我研究了几篇言辞偏激的爆文,转而如法炮制。某一日,将“不要让过来人对你的生活指手画脚”这个观点,用了一个偏激的题目:“绿茶婊算什么,过来人婊才可怕”,洋洋洒洒一大篇发出去了。转载甚多,赞同者甚众。我沾沾自喜,到处炫耀,觉得抓到了爆文的规律。直到有一位朋友告诉我,我把你这篇文章发给了我妈妈,希望她不要干涉我的人生选择,我妈很无奈,说我关心你多说了几句,怎么就成了“婊子”了?我才有些慌了神。语言上的暴力和偏激可能带来震撼,但不客观,可能获得短暂的关注与喝彩,却无法真正长久地滋养大脑。甚至有可能伤害他人,或者将人的思维转变成了非黑即白的二元论。比如你转了一篇《贱人我为什么不能帮你》,你的朋友是否会担心是在影射向你寻求过帮助的人?你转了一篇《离你的穷亲戚远点》,你的长辈看到了,是否会担心你在说他们就是文中的穷亲戚?你骂一句“弱者婊”逞一时口快,可曾真的思考过,弱势群体,是否真的都是婊?多少没搞清楚的误会,正是源于这样的口无遮拦。那些为了传播而制造的观点,其真实目的,恐怕并不是要认真教你做人。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多的关注效益,有一些文章(包括我那篇“过来人婊”)不惜一切言语下定论,盖帽子,甚至以公平、正义为幌子,挟天子以令诸侯,刺激社会的注意力,继而获取最大的传播效应。媒体人的技法,隐藏在文字之下。一个情商高的人刻意写出“贱人如何如何”“怎样怎样就是婊子”的文章,只有一个目的:拉拢并激化你的愤怒。正如拉康曰“无意识正像语言那样构成”,不是人在讲话,而是话说多了,就形成了人。语言的暗示功能远远强大于人的自我判断,偏向暴力的说话方式很有可能影响到你的情绪和行为。我不会再写骂人骂到死的文章,因为我无法确定读者阅读或传播时,会伤害到哪些他们在乎的人。我希望你也不要在谈话中,随随便便就张口否定或谩骂一个群体。毕竟,这个复杂的世界和更为复杂的人心,我们终其一生,也只能看到几个侧面。偏激的下一步,是冷漠。是认同“你的一切是咎由自取,我没有任何义务帮你”的冷漠。你不再认为对方是朋友,你觉得反正大家也只是点赞之交,甚至你已经被那些《我绝不给你点赞》教育得十分到位,已经高冷到不轻易给人点赞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你穷你弱没道理,我富我牛我装逼。这符合我们原本的性格。人类本就一无所长,人性本就偏向自私与恶。但这并不代表你看不惯的事情只有用“婊子”和“贱人”才能表达,失败的人或事没有任何值得同情和怜悯的余地。朋友雷斯林在他的文中写到(我改了一点句子,不一定对),互相协作,团结互助是我们辛苦培育的文明,它只属于人类,昙花一现但是足够绚烂。是这样的。不是不能说理,不是不能犀利,而是要适可而止,在没有了解到全貌时,要对结论留有余地。如果不用骂人的方式就不能好好写文章,如果文字不幸变成了娱乐至死的舞台,如果观点和立场成为了大V们睥睨众生的玩物,如果弱者被无情地踩在强者的脚下。那平静与淡泊,温情与怜悯,认真与努力,还有什么意义?是谁在制造刷爆朋友圈的绿茶婊、圣母婊、努力婊、穷人婊、弱者婊、贱人婊……&??&富兰克林读书俱乐部导读:中国人活得太压抑了,情绪需要一个出口作者:周冲,青年作家,著有新书《你配得上更好的世界》,来源:周冲的影像声色,经授权发布01我只是喜欢文艺,喜欢性冷淡风,喜欢长发披肩,怎么就成了绿茶婊?我只是相信,一个社会风气的优劣,不在于对强者有多崇拜,而在于对弱者有多关爱,这怎么就成了圣母婊?我只是相信努力的意义,并且一直奋斗,逐渐获得,怎么就成了努力婊?我只是穷,入不敷出,必须节俭,怎么就成了穷人婊?我只是落入危境,抑郁难安,在朋友圈说了下自己的状态,怎么就成了弱者婊?我只是相信你的能力和你的善良,从而向你求助,并告诉你产品闪光的细节,希望藉此打动你,怎么就成了贱人婊?02对任何人,都用一个标签挂上去,用一堆极端的例子推出来,进而穷追猛打,得出一个结论。这是当下的自媒体人的惯用伎俩。因为,这种写作方式,既轻松,又讨巧,简单粗暴,拥戴者无数。可是,道理呢?同理心呢?写作的使命呢?都不重要。如某些自媒体人所言,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时代,这个时代需要的就是偏激,你温和,你公正,你深刻,谁听啊?你一二三四五,人家早就关掉了页面。你以笔作针,不断地往思维深渊里挖,等你一抬头,人家早已跑到了别的鲜香麻辣的文章里。也因此,这些“婊”字辈的文章,都大受欢迎,都备受称赞,篇篇刷爆朋友圈。03为什么我们如此热爱这类文章?这世界狂躁昏聩,大家都有种不同形式的愤怒,不同状态的委屈,但困于种种原因,苦而不能言。一旦看到这些文章,非常泄气,自然心下一抖,双手一拍。哎呀妈呀,原来有人和我想的一样啊。但,这不是一种理智的唤醒,而是一种情绪的呼应。这不是平和的对话,而是一种武断的判决。这种文章多如牛毛,如同文字麻辣烫,吃得再多,也不会为我们的心智成长,带来分毫的进步。反而,为我们对世界的仇视,提供了正常化、合理化的舆论支撑。04人性是复杂而多变的。它有恶,也有善,有卑劣,也有崇高,有兽性,也有神性,有睚眦必报的偏执,也有大赦天下的宽恕,有财利酒色皆我欲的贪婪,也有春蚕到死丝方尽的无私。一个活生生的个体,也是一种疑窦重生的存在。在A环境,他是一个叫甲的人;在B场合,他又呈现以乙的特质;在C背景下,他又变成了一个我们前所未见的丙;在D对象面前,他变成了一个崭新的人,名字叫作丁。我们不能说他是装的,因为所有表现都不是缘于他者的强迫,而是自愿而为,所以,他依然是自己,他就是甲乙丙丁的集合体,如同《致命ID》里所叙述的一样,一个人具有的多种化身、多重人格。所以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非黑即白的思维固然爽,但它对人性的丰富性与复杂性的排斥,使之成为硬梆梆的大棒,成为审判的皮鞭,成为拒绝理解的思维盐碱地。而人间的一切隔阂,一切仇恨,都是从拒绝理解开始的。05拒绝理解贱人,就可以将她拉入黑名单;拒绝理解父母,就可以将他们打入“父母皆祸害”的死牢;拒绝理解老师,就可以豪情万丈对之批斗、羞辱、暴打致死。拒绝理解日本,就可以正义满满地打砸抢烧;拒绝理解邻族,就可以向他们举起屠刀。……类似事件,不再枚举。这种“你让我不爽,你就是贱人”、“你是贱人,所以你该死”的思维支控下,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会愈来愈多,愈来愈炽烈。而和谐,从理解开始。06思维的自我封闭,不再探向他人,的确又懒惰,又有快感。它会带给我们错觉,我才是好人,我才是永远正确的那一个……正因为这种幻觉,我们审判和伤害他人时,才振振有辞,才无所不用其极。好在,我们还有文字,好在,我们还有一大批温和而理智的知识分子。它们和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开启。开启心智,开启良知,开启通向世界的门,开启与他人、与自我对话的能力。然后,我们才发现更好玩的一些事。比如,原来那个请求帮助时不太会说话的贱人,其实也是一个仗义的好人;那个在朋友圈里哭穷的女孩,其实也是一个超有趣的二逼;那个曾经对你说“我超级讨厌你”的粉丝,其实心里充满对你的热爱。07将人当成羊,赶到一个圈里,贴上标签,义正辞严地鄙视和审判。这当然容易产生道德和智商上的优越感,但对我们理解这个世界,并没什么卵用。而鼓吹这种拒绝,也并非善事。因为,它可能让我们在咒骂他人、伤害他人时应有的犹疑,应有的控制,应有的反省,全部消失。说理比煽动困难。它要求大量的知识储备,出色的逻辑能力,重要的是,对语言的控制,对个人情绪的清零,如此,这样的文章才不像大字报,方有益于社会理性的提升。而这,正是以笔为生的人,应恪守的职业道德。~~~~~~~~~~~~~~~~~~~~独孤风子 | 格局太小,就容易走进死胡同原创&&好丽友好基友群&独孤风子&The Rose&WestLife - The Lovesongs&记一次今天中午的“好丽友·好基友”微信群群聊导火索:上图(来自朋友圈截图)当事人:十块好运大王(豆瓣作者)B:我孤陋寡闻没听过,就觉得她干这事儿挺没劲的Y:不大红,但是人很难缠,我曾经问她要求授权转载,被骂了一顿C:她喜欢孤芳自赏?Y:她的逻辑是你们这些营销号不要脸,一天到晚偷别人的文章涨粉然后发广告B:我觉得这思路也没问题,那就明说自己禁止转载呗,这么多写东西的,谁也没非你家不转L:比较轴吧,应该是D:这种的和抄袭文章一样恶心,比如有一类(未经授权的)转载号,我转你文章是看得起你,这两类都是要不得的L:本来是互利共生的事情,非得搞得那么对立。互相体谅理解对方一下,就蛮好的。C:对的。原创号和转载号各有优劣,多换位思考就好了。原创号做大本来就是很难的事情,因为需要个人魅力和能力的积淀。转载号容易做大,但粉丝粘性不足。没有十全十美的好事。M:这个女的比较奇葩,带封面宣传,对作者算是好事吧。Y:转载号做大也不容易,需要花大时间,还有耐心和眼光L:其实,转载号支持一下原创号涨粉,他们做好了,有一定收益,就会更有热情创作,就会出现更多好的作品,好的作品又能丰富转载号的内容,互助互利的事B:转载号现在想做大要有大腿抱,大号带小号。我其实挺佩服那种不需要转载的,或者就是你必须付费才能转的,只要把话说在前头就行。我不付费就不转,或者非常喜欢就付费,也没关系。但是你得说清楚啊C:对的,有审美癌也不行……就像那个阅读100+作者写的,什么冷门,我写什么,其实也不容易????L:那是作品够硬,然后底气足。但我还是觉得作者除了经济利益,还要多少有些分享精神。或者说,多少还是有点情怀的,在能取得一定收益维持写作的情况下,我是希望作品能够被更多的人看到的B:嗯,我自己是希望能被更多人看到Y:我觉得写东西的。多少该有点分享意识,别太把自己太当回事。有更多人看到挺好的,对自己也有好处。一个人的名气是积累来的,没有传播就没有积累。格局太小,就容易走进死胡同。B:这年头太把自己当回事的人太多了L:哈哈,十块好运大王,这么怕被转载,写日记就好嘛,锁在柜子里啊。????B:哈哈哈,她这事一出谁也不会转了N:其实讲好规则就好,按照规则办事就OkL:哈哈,现在朋友圈这么一轮,比上中央台还遭黑……B:哈哈也火了,我之前都不知道这个人,除了蔚蓝还有谁跟她撕了?Y:其实还好,很多写作的人都是有点偏激的,比较孤清。我们这种,在人家眼中叫做功利和世俗L:这么说吧,Y你签了她,为了她的新书宣传,你求十点给她发个文章,带书名和书模……回过头,她举报十点抄袭她,你说,林少要不要疯?H:真奇葩啊B:话说,我上次也帮人宣传了一次,不会也被举报吧…好怕怕的说,本来不想转,那个小编辑软磨硬泡了好几天,就答应了Y:@L,我不会签这样作者的。我从来不跟这种类型的作者打交道,耗费精力又没有效果,耗费精力又没有效果。作者书卖好了,最大的得益者是她自己,搞得编辑推广还得求着她,不配合的作者就不要合作了C:而且出版社还花了钱??L:这都不是求了,背后来一刀啊!(插播)H的文章《傲慢即偏见》链接甩入群中,大意:有些人呀,大概就靠优越感活着了吧C:既然文章底部注明了转载格式,为什么还举报别人呢?她可能自己没被举报过,所以不太清楚吧。反正每次我做的号被举报删文,我都吓尿??Y:道不同不相为谋。C:徐老师也焦虑得掉头发。水滴石穿,不是因为力量,而是因为坚持;一个焦虑的人是他们自身的囚犯;隐藏的意义是种无与伦比的美等。B:我从来不跟这种人打交道,请人吃个饭都不止这个数,200也算计,真是醉了,做人还是应该大气点H:这个作者从此就黑了吧。。N:刚看完那篇文章,这样的作者还能继续么B:她的编辑好倒霉H:没办法继续了吧。。。人得罪光了N:真是不想混了,还真以为自己多牛啊B:我觉得一本书卖的好不好,主要看宣传,写的真在其次Y:不是。宣传只能保证一开始都多少人看到。内容才能保证有没有二次传播。真正卖的好的,都不会是写得差的N:其实和运营公众号没区别,标题党(标题高手)先出,能不能转发靠内容D:这和正常做号一个道理,标题决定了多少人愿意打开,内容决定了多少人转发,二次传播增加阅读量B:嗯,其次不代表不重要,但是宣传铺不开,对于年轻作者来说,压根都没人去看L:对对对,再怎么着内容也有30%的份额啊Y:对的。所有事情的道理都差不多。N:嗯。现在主要还有哪些重要有效的新书宣传渠道?L:@N 帅就靠脸,不帅就要靠才华了……我只能期待自来水????D:内容好而渠道宣传少,只能靠自来水们逆袭了,网络的力量,比如大圣归来、夏洛特烦恼L:或者书出来后,转过我的大号能够帮帮忙,我要一家一家恳求一下,签下“我要事后举报我就永久退出写作圈的生死状”Y:一般来说,有资源有粉丝的能够开始几天卖的不多,能维持个一两个月都卖的不错,畅销书(五万册)就有指望了L:@D?讲真,从大号的角度,假如我的新书出来,你说我找他们,他们会帮忙不?我是说我给不起头条广告费的那种?纯属刷脸?B:看人,像我这种脸皮薄的,像我这种脸皮薄的L:对,我也不大好意思提……但是想想,我也给过这么多文章给大号发,这个时候,好像也有点好意思开个口,不过还是多少有点忐忑……所以,我想了个办法……就是接着写文,这个时候,谁要转我的文,再提一下,就比较好。不专门提Y:@B?你要做好好意思的准备D:@L?还是看关系硬不硬,卖不卖你这个人情Y:还有多写爆文。你的文章好人家愿意转,帮你推个书也没啥。文章一般硬求着人家,就会不好意思。N:@L?刷脸基本一两次差不多了,在不是特别熟的情况下,比如我们都好说Y:不熟但是有交集的大号,可以刷一次脸,但是不能多。H:还是文章要好,顺便宣传下书L:哈哈,我就打算问问,聊天记录有过热络谈话,授权超过两篇以上的号……N:大号刷一两次差不多了,还是要看自己的好文L: 所以,开这个口有点儿难,毕竟,他们这个是收钱的……D:Q的新书出来,我免费帮他推广了好几次,而且有头条,有封面和购买链接,但是文章没有爆,效果没出来,心还是有些凉凉的,后来他也不好意思让我再带封面和链接帮推了Y:@D 是的。就是这样。能爆大家都愿意转,不能爆就会介意。D:一般图书公司或者出版社找我推广新书,我都是收费的,而且是非头条,因为头条太贵,他们经费太少,而且很多都想免费发,比如紫图,一两次还愿意,每次都来,挺烦的N:@D 那就是不懂行道了,刷一两次都是人情了,重要还是靠自己,最后该付费就要付费,给个友情价也要付,都是人情Y:是的。一两次是人情。该付费就得付费。不送书也不给钱的,那真是交情特别好了。L:现在的人,都太冷漠。一个许久不联系的人突然发给你一个链接,让你帮他投票,说明人家至少心里还记着你。点进去投给他对手一票,又能耽误你多长时间呢?哈哈哈……H:该拒绝就拒绝,不给自己添堵Y:@H?想写篇这个文章H:@Y 你想写的好多Y:然而都没有写B:我经常鄙视我自己读者的品味。这篇我真的很喜欢,作者很有才,但是阅读数很低Y:我的阅读数非常稳定。也是一种痛。。。从来没爆过。。。[流泪]现在不管了,埋头写,爱咋咋地B:我已经不太在意阅读量了,上上周发了一次汪曾祺,居然有读者说写的什么玩意儿啊,我立即把他拉黑了。然后就释然了,特么汪曾祺的都阅读这么低,说明是读者品味差L:@B?不能这么说,我发王小波,而且是我最爱的那篇,阅读量比我最烂的那篇都低……B:对啊,所以说有时不是你文章不行,是读者品味不行[抠鼻]Y:爱鸡汤的不会爱王小波。你要清楚你的读者的需求,而不是强行给他们你的需求。就好像我们做书,老板经常说,你自己爱看什么书是你自己的事,你不能替读者决定他喜欢看什么,只有他喜欢看什么你给他什么,你才能赚到钱。B:哈哈,精辟。但是我总是想洗洗粉,吸收点有品位的[偷笑]Y:还有一点,你只能生产出比你自己层次低的内容。。。我司大概只有冯倩和陈亮,把自己的风格坚持到底还成功了N:@Y?我和你有不同意见Y:@N?欢迎交流N:现在反倒觉得,要坚持自己个性,拟人化的运营,形成成自己风格,该走的大方取关,来的全是喜欢你的,追随你的,后期容易落地。这时候的自来水就多了,后期不管做什么都方便,不能随着粉丝的变化而变化。Y:@N?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而是针对他们说发王小波没人看是读者品味差,因为你的读者并不一定喜欢王小波。是喜欢你。这是不一样的。N:@Y?要慢慢引导他们成为有品的人,看不下去的,让他们随风去我现在只发我喜欢的,不限领域, 也算是洗粉阶段,每天掉粉厉害啊,但不能只看眼前,路还长着呢,看长线B:我只要不发情感职场,就没人看也特么醉了。这篇是个妹子投过来非要发,我其实不太喜欢,转发也不高,但是打开率嗷嗷高啊。我的读者就爱看这些,我也很惆怅N:@Y 因为最终无论哪个平台大家会跟着走,你迎合粉丝,粉丝去哪了,都不知道。多指正啊D:人群是分两类的,精英和屌丝,屌丝是底层的大众的(占有绝大多数市场),需要迎合,精英是高端的少数的(占有绝大多数话语权),是无法迎合的,我们只能比精英出色才能吸引他们。@N @Y 其实不是冲突。出名了成明星网红大V了,有了高辨识度,实际上就实现了从底层到高层的转换,比如凤姐、留几手、燕公子、六神磊磊,他们只要做自己就拥有大批粉丝,越做自己粉丝越忠诚,一旦迎合或者讨好粉丝,立马粉转路,路转黑J:我们有空可以做个公司。。。D:咱群个个以一敌十,就像海贼王,个个战斗力爆表Y:跟大家讨论个问题。之前我不是在豆瓣被撕逼么?有几个人特别讨厌我。然后前天我师傅加了一个群,结果某人就跳出来说,我知道你,你就是把某个不受欢迎的人带进出版的那个。我们都不记得这事了,他们怎么还记着呢?而且,他们哪里知道我不受欢迎了?我觉得恨意真的比爱更长久。。而且我完全不知道她哪儿来的恨意H:那人有病,鉴定完毕。。。正常人哪儿有这么说话的。。。可是决定你走多远的是那些爱你的人啊,别管这种人啦,她愿意给自己找不舒服,就让她继续呗。。L:@Y?埋头做书,莫管傻逼。她不爽,就让她不爽嘛P:人并不咬狗,君子也不曾欺小人,顶你Y:也是哦,我没有必要为别人不爽我负责,又不是我的错B:人都这样,对负面信息的敏感程度远远超过正面,一百个喜欢你的你记不住,一个骂你的你能记一辈子,习惯就好独孤风子,,根据一次真实群聊整理记录微信公众号:Newbacon007邮箱:微博:@小明牛哲学知乎:@独孤风子豆瓣:@独孤风子简书:@独孤风子头条号:@独孤风子陈师明,男,日生,江西南昌人,笔名:独孤风子,英文名:Newbacon,网名:小明牛,富兰克林读书俱乐部创始人,悲心的浪漫主义诗人,悲漫派诗歌创作者,微信八卦者,关注互联网、科技、创业、媒体、电商、学术、教育、出版、电影、旅行。,吉林大学哲学系;,中国政法大学哲学系。风子曰:这是本号发布的第二篇非本人原创文章,第一篇是《》,同样的,为了保护隐私,隐去了真实姓名,而以一个英文字母代替,【好丽友,好基友群】是我继【优质平台原创作品对接群】后花时间最多的一个群,每天的群聊都会认真看完,这里面有很多故事。“很多大号虽然大,但也很痛苦,不知道怎么转型,无法落地,原创又跟不上。”丹尼尔的这句话戳到我的痛处了,转载号不像原创号一天一篇,而是一天八篇(篇数多是转载号涨粉快粉丝多的原因之一),如果转型原创,普通人一般是很难做到的,成功的例子如腾讯“大家”除外,而如果降低频率和减少篇数,涨粉和收入就立马应声而下,说到底,转载号别看粉丝比原创号多,但是是以量取胜,而原创号则以质取胜,而人们潜意识里普遍认为原创就是比转载好,而且原创号的软文报价往往是转载号的好几倍。距上篇《》(这是我的诗歌集,关于爱情和孤独)又过去了25天,好久没有这么长时间断更。其实每天都有话要说,有主题想写,可是一天一篇太匆忙,写的不过瘾,挺佩服那些一天好几篇原创的,实话说要保证质量,一周一到三篇就很不错了,前段时间是12天更新一篇,我还是蛮喜欢记录这些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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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八万块一平米房子的阳台上,叶凡点燃一根烟,狠狠的抽了一口,眼神深邃的望着远方,如刀削般的脸庞带着一丝冷峻,就这样,看着烟在风中飘散。  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权?还是钱?可这些都已经拥有了呢?  微风拂过,白纱的帘子飘舞,带出屋内的一丝清香,将身上的牛仔夹克拽了拽,整理的一丝不苟,只是看那领子已经洗的有些发白,袖口上还有几点污渍。  这时,屋内走出一个女人,一个精致的女人,一个让人看了便会欲火焚身的女人,不论是身材,还是面容,都绝美到了极致,身上一套洁白的连衣裙,露出一截修长白皙的小腿,脚上是一双水晶镂空的鞋子,更是称的那双美足晶莹剔透。  似乎是闻到了烟味儿,美女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很快便舒展了开来,嘴角弯起一抹微笑,这一笑,让花儿也失了颜色。  走到叶凡的身前,拿出两张红票票递了过来,轻轻说道:“师傅,这是您的修理费,就不用找了。”  声音清新悦耳,就像百灵鸟在唱歌一般,叶凡俊朗的眉头一挑,将手里的烟头弹出一到弧线,飞出了阳台,那美女看着眉头又是一皱,却又没说什么。  接过钱,小心的塞进内衣兜里,从地上拿起自己的单肩背包背上,却不再多说一句话,昂然走出了这八万块一平米的房子。  离开不远,‘啪,啪’两声,叶凡便撤了自己两个结实的耳光,哭丧着脸直嘟囔:“让你装逼,让你装逼,这么漂亮个大美女面前你还装逼,真是贱的。”  走在大街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看着四周的高楼大厦,那么熟悉却又那么陌生,只因为这里和自己所生活的那个时空太相似了,一样的空气,一样的科技,一样的种族,但却又有些不一样的地方,这里叫北平,依旧是一国之都,这个国家叫华夏,却不是自己熟悉的中国,在这个球体的背面,依旧有一个强国,只是他叫美帝。  为什么会这样,叶凡自己也说不清,只是在某一个没招谁没惹谁的下午,看了一部穿梭于平行空间的小说之后发了一顿感慨,无非就是如果我也能穿越多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自己就这么来到了这个和自己所生活的时空异常相似的地方,最可笑的是自己居然身上还多了个身份证和几十块的零钱,他妹的身份证的名字就是叶凡,这算哪门子的事儿啊,时空管理局的大哥们,你们要不要这么随性啊,我也只不过是想想而已吧……  拽了拽肩上的背包,有些丧气的走在路上,在这个时空里,他有个很好的职业,修水管通下水道,偶尔也会去街边给人贴膜,治鸡眼这么高端的他还不行,不过替小学生写作业也是可以考虑的。  路过小市场的时候,买了一只烧鸡和一些卤肉,再拎上两瓶二锅头,当然,对这个二锅头,叶凡也是十分腹诽的,特么的时空都换了,为啥还得喝二锅头呢?要不要这么随性啊。  他住的地方是一个地下室,小的可怜的地方却挤了三个人,那俩人和他一样,都是北漂而来,也算是漂友了。  中间一个大箱子,垫着一块板子,摆上卤肉烧鸡二锅头,这对生活在底层的他们来说便是一顿极为奢侈的饭菜了。  胖子干脆盘腿坐在了地上,一双肉手在努力的将烧鸡四分五裂,棍子半蹲在破床上,长头发的后面那盯着烧鸡的眼睛都放着绿光。  “哥,今儿干了好活儿了?”撕着烧鸡的胖子这个时候问道。  叶凡脱了衣服,用湿毛巾擦了把脸说道:“嗯,三十块钱的活我要了一百五,人家更大方,直接甩了我两张儿。”  “我靠,可以啊,哥,什么人啊,这么大方。”棍子顿时眼睛就长长了。  “是个美女,绝顶美女,一个让人看了就会硬的美女,房子不错,我知道那里,八万块一平的地方。”叶凡继续说道,其实这房价还是他在小区门口和保安聊天才知道的,要不他压根儿就两眼一抹黑。还有个事,象这样的小区里应该都是有物业管理的,为啥这位美女能在外面把他找去他也不清楚。  “八万块一平?也就一般吧,不过一个美女住,也不错了,搞不好谁养的小三小四的也说不定。”  “你快拉倒吧,养小三都是用别墅的好吗?”  看着棍子和胖子两人在扯皮,叶凡笑了笑没说话,只是感觉自己似乎很累,或者说是心累,这许多天以来,他都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来了这里。  酒是倒在碗里喝的,依旧是那个烈性,两碗酒下肚,三人舌头都有点大,话题也多了,说家乡,说女人,说未来,这个时候的男人总是十分的有朝气,这个时候的男人永远都是天老大他老二。  “我想唱歌了。”叶凡打了个酒嗝,反上来一股白酒混合物特有的味道后说道。  棍子皱着脸,那对儿眼眉摆出一个囧字道:“哥,KTV咱玩不起吧。”  “嘿嘿,把你的吉他给我,看哥今天给你们露一手。”  棍子有把吉他,颇有些陈旧的感觉,虽然平常也总是拨弄着,但却上不得台面,据说棍子以前想玩摇滚来着,只不过似乎不是那块料而已。  拿过吉他,试了几个音后,叶凡又调试了一下便开始拨弄了起来。在另一个空间里,他虽不说是吉他高手,但也是比一般所谓的玩吉他的高明一些,只看那一双修长的手指便可以看的出来。  轻轻的,和弦想起,一段忧伤的前奏让棍子和胖子俩人瞬间都提起了精神,李小天声音不大的唱了起来。  “你说你想在海边买一所房子  和你可爱的松狮一起住在那里  你会当一个心情杂货铺的老板娘  随着心情卖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生活越来越压抑  你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一个人站在悲催的风里  玫瑰你在哪里……  这是一首一个叫贰佰的人创作的民谣《玫瑰》,叶凡在那个时空的十分喜欢这首歌,那静静流淌的音符带出了隐藏在心底的无数情感,只是他并不知道这个时空是否也有这首歌。  他的嗓音低沉有力,恰好将这份情感凸显了出来,一曲终了,胖子和棍子都目瞪口呆的愣在那里,过了好半天,棍子才说道:“哥,这首歌真不错,叫什么?”  “没听过?”  “没……”棍子和胖子都木然的摇头。  “叫《玫瑰》,那《南山南》听过没?”叶凡突然好想想到了什么似的问道。  “没……”二人继续摇头……  “我靠,那《加州旅馆》呢?《海阔天空》呢?都没有?……”叶凡疯魔了,这个时候他终于意识到了,这是另一个时空,看似相同,但却有着许多不同的地方,这里有这里的文化,看来自己首先要好好的去了解一下这里的历史才对。  酒喝完了,肉也吃光了,在满屋子的烟味儿中,胖子和棍子沉沉睡去,叶凡却睡不着了,瞪着眼睛看着棚顶,一直翻腾到后半夜才昏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他就起来洗漱完毕,背起那个单肩包离开了这个地下室,在天朝书店里足足混了一上午,翻看了无数的资料,他这才发现,这个时空和自己的那个时空在清朝之前的历史是完全相同的,但是这个时代没有清朝,也就是说从明开始便直接进入了天朝,这算什么?平行时空的错节?  不过这里的现实社会资料太少,他需要知道近些年的周刊杂志类的东西,这才能知道自己会的那些东西是不是在这里并不存在。  最终他选择了一个离自己住处不远的很大的收购站,这里有着无数的被当做废纸卖掉的周刊杂志,而且这些东西翻看也不要钱吧。  收购站的老板是个老人,十分和善的样子,叶凡就简单的说明了来意,递上根儿烟,老人也就同意了,反正都是些废纸,随便看,别成捆儿的往家抱就行了。  这一下午,他都坐在这里,不断的翻看着各个时间段的杂志周刊,也终于明白了,这个时代也有摇滚,但却都是些自己不熟悉的名字和乐队,这个时代也有天王天后,但一个都不认识,更不用说那些陌生的歌名影片名了,直到自己的肚子在进行抗争,他才从这堆废纸中挣扎出来。  看似疲累,心情却是大好,哈哈,这个可爱的时代,我来了,你们瞧好吧,既然来了,就要玩的开心,玩的高兴啊。  告别老人的时候发现老人的屋子旁边放了一把破旧的吉他,想着自己也应该拥有一把,便试探的问那吉他能不能卖给自己,没想到老人十分大方的送给了他,说这放在这里好久了,也不知道是谁收来的,他又不懂,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无所谓了。  扛着这把相貌十分难看的吉他回到地下室,发现屋子里多了个人,一个相貌十分彪悍的大哥,正和棍子说着什么,看到他进来,那家伙也不等别人说话,站起来直接问道:“你就是叶凡?”
  “大哥,抽烟,我就是您说的叶凡,您看,我要是哪儿做的不对您说,是不是上次通的下水道不好,我这就给您再弄弄,唉,大哥,您要想揍我也行,但别打脸啊……”  一旁的棍子看着叶凡这个样子,十分尴尬的一捂脸,摆出一副我不认识这货的表情,胖子早都呆住了,张大的嘴巴充分的变现出了对叶凡无耻样子的佩服。  “哈哈……”那彪悍的大汉大笑了起来,拍了拍叶凡的肩膀说道:“兄弟,误会了,我是棍子的朋友。”  听大汉这么说,叶凡的心瞬间就放下来了,脸色也变了过来,那献媚的笑容收的干干净净,换上了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但依旧还是将烟递了上去,笑着说道:“这样啊,早说啊,吓死我了。”  “呵呵,兄弟这变脸的本事可以啊。”大汉丝毫没有隐瞒的揭了叶凡的底儿。  人家叶凡才不在乎这个,点燃了一根烟,抽了一口道:“大哥怎么称呼?”  “好说,兄弟们都叫我老牛。”  “哦,原来是牛哥。”叶凡一副恭敬的样子说道,心里却想,老牛?老牛是谁?  棍子这个时候插话说道:“牛哥搞乐队的,一直在岁月酒吧驻唱,昨天晚上你唱的那首歌真心不错,我就跟牛哥说了,所以牛哥过来看看,要是行的,哥,你就去唱唱,不少挣啊。”  叶凡听的心里一动,但没说话,只是狠狠的抽了口烟,老牛笑了笑问道:“兄弟会写歌吧,棍子和我说了你唱的那首歌,应该是你自己写的吧,能不能再唱一遍我听听?”  本来已经觉得自己所会的那些东西在这个时空是没有的了,现在让这老牛一说,叶凡就更加的肯定了,将烟头扔在地上踩灭向棍子一伸手:“吉他给我。”  清缓的和弦响起,带着一丝忧伤,缓缓的流进几人的耳朵里,只这一个前奏,老牛就闭上了眼睛,默默的享受着,手还在腿上不自觉的打起了拍子。  “你说你想在海边买一所房子  和你可爱的松狮一起住在那里  你会当一个心情杂货铺的老板娘  随着心情卖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生活越来越压抑  你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一个人站在悲催的风里……”  一首歌唱完,牛哥依旧闭着眼睛,似乎还沉浸在歌曲所塑造的氛围中不能自拔,良久才睁开眼睛对着叶凡笑道:“兄弟,可以,我这酒吧叫岁月,你这个歌真是挺适合的,也别说别的,今晚就过来,棍子知道地方,给你三百,说实在的,别人都是押五结五,自家兄弟,一天一点,不啰嗦,怎么样?”  唱首歌而已就给三百,叶凡哪有不答应的道理,不管现在有什么打算,能生存才是王道,活着才会找到更好的出路不是。  “行,牛哥,就这么说定了。”  见叶凡答应,牛哥似乎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跟棍子交代了两句就走了。  “哥,叶少,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兄弟啊。”这牛哥一走,棍子瞬间就献媚了起来,胖子比较木讷,不会说好听话,但那憨憨的笑容已经表达出了一切。  “哈哈,放心啦,叶少我啥时候能忘了兄弟,来,给哥上烟。”……  夜似乎来得很快,叶凡早早就将自己打理了一番,那小发型弄的叫一个齐整利索,牛仔裤帆布鞋格子衬衫,呃……因为他也没别的衣服了。  其实他早就想要去酒吧看看,棍子说去早了没用,就这他也是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的磨时间,像一个要上战场的新兵。  岁月酒吧在传说中的酒吧一条街的深处,门面不大,装饰的颇有一种陈旧感,进到里面,空间不大,只不过十几个卡座,吧台上看着酒的品种也不是很多,灯光介于明亮和昏暗之间,没有常规酒吧那种神秘感,也不像酒店大堂那么亮堂。  棍子说这个酒吧的老板本来是个打过仗下来的老兵,他用自己退伍补助的钱弄了这么一个酒吧,在酒吧的一面墙上贴的都是他的战友的照片,本来这只是他随意弄的一个地方,不想后来渐渐的为人所知,有些比较怀旧的人就喜欢到这里来坐坐。  牛哥见叶凡来了,很是高兴,给他介绍了一下自己乐队的成员,转了一圈,叶凡就发现这个酒吧老板应该是没在,而且这里基本都牛哥说的算,看得出这牛哥在这里就是二把手的存在。  没到表演时间,酒吧里已经稀稀落落的坐了些人,在一个角落了,叶凡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绝美的身影,正是他去给修下水管道的那个美女,这个女人今天是一套米黄色的职业套装,头发很自然的挽在脑后,依旧是美的让人窒息。  素面不施粉黛,却明**人,可以说这个女人不论是面容,还是皮肤,或是身材,都是恰到好处的,全身上下一股浑然天成的气质,就像是造物主的一个完美的艺术品一般。  说实话,在另一个时空里,叶凡见过无数美女,无数的网红脸整容脸,但从没一个女孩能给他一种这样的感觉。  和她同坐的还有两个女人,三人似乎低声说着什么,叶凡当然不会自讨没趣的上去搭讪,他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身份,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事儿还是少干的好。  牛哥给他弄了一杯饮料,他就这么磨着时间,等到表演时间开始的时候,才发现牛哥他们唱的歌曲也都是舒缓风,或者说更偏进与布鲁斯蓝调,到是和这里的气氛很搭。  等到叶凡上台的时候已经是几首歌之后了,牛哥临下去的时候很鼓励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抱起吉他,看了看台下,稀疏的客人们似乎没人在注意他,放松了心态,手指轻轻拨响琴弦,舒缓的前奏响起,有些客人瞬间抬起了头,似乎因为这是一首在这里没听过的歌吧。  叶凡注意到,第一个抬头看他的正是那自己一直在注意的美女,只是在这光线下看不到美女的表情。  依旧是那首玫瑰,却给了台下人不一样的感觉,只因为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有着怀旧情结的人,也许正如玫瑰的歌词一般,在自己的心里还有一个他或她,又或者自己便是那个他或她,最终只剩下一堆用青春编织成的回忆……
  “明姐,这首歌你听过吗?”台下卡座里,那位美女听着叶凡的歌声,轻轻的向身边比自己稍微年长的一个女的问道。  这个明姐也是一身的职业套,带着眼睛,十分严谨的样子:“没听过,应该是这些独立制作人自己写的歌吧,民谣类,还算不错,不过沈总,这种歌我们还是不要收的好,没有太大的市场。”  “就是啊,晗晗,你现在有点病急乱投医了,沈伯伯……呃……对不起,但我还是要说,沈伯伯还在的时候还好,但是现在……还是不要乱收歌的好。”一旁的另一个女人说道,这个女人坐在这里特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一身短打,那小短裙怕是微微弯个身就得露点的样子,浓妆艳抹配合着穿金戴银,一股俗气扑面而来。  沈晗听了两人的话淡雅的笑了笑:“我不是想收歌,只是他的歌词写的真好,生活越来越压抑,你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说的不就是当下吗,你总是喜欢抓不住的东西,谁又不是呢,这么实在的词好久没见过了。”  听到她说不收歌,明姐轻轻的吐了口气,点头道:“歌词不错,这小伙子也不错,声线再改造一下还是可以的,应该是没经过系统的学习。”  台上的叶凡并不知道人家正在讨论自己,他只是在尽力的演唱着,想把这首歌的精髓唱出来,当一首歌曲结束的时候,他才发现,台下的人都在看着自己,有些人竟然给了他掌声,虽然稀疏,却是一种无形的鼓励。  站起身来,正要下去的时候,突然有人喊道:“兄弟,能不能再来一个。”  声音很突兀,叶凡一下楞在了那里,然后木然的看着台下,这些客人们似乎没想到这小伙子会这么萌,都发出了善意的笑声,还是牛哥反应的快,走上来低声对他说道:“兄弟,再唱一个吧,这些客人似乎挺喜欢你的,行的话就再来一个。”  叶凡迟疑了一下,转头看了看台下,看着那些依旧望向他的顾客,只略思考了一下,便点头说道:“行,牛哥,借你的鼓手用用呗。”  牛哥根本不会拒绝,招呼着自己的鼓手过来,这其实也没什么,一个合格的音乐人,尤其是一个合格的鼓手,根本不用考虑他是否听过这首歌就可以找到旋律节奏,掌控好节奏就可以了。  等到叶凡再次抱好吉他的时候,他发现牛哥也挎上了电吉他在一旁准备着,心里一阵暖意,他明白牛哥才是真正的玩音乐的,鼓手都上来了,就不会缺了电吉他的和音了。  先是两小节的欢快的吉他独奏,马上鼓手的鼓点就跟了上来,叶凡很满意的对鼓手点了点头,再回过头来突然开嗓。  “每天站在高楼上看着地上的小蚂蚁??  它们的头很大它们的腿很细它们拿着苹果手机??????  它们穿着耐克阿迪上班就要迟到了它们很着急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  它在这个城市里过得根压抑  虽然它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它很难过……  一曲郝云的活着,叶凡很庆幸的是这个时空里也有耐克阿迪,也有苹果手机,于是,这首歌应运而生。  台下的人很快便跟进到了节奏了,尤其是当叶凡唱到‘都说钱是王八蛋,可长的真好看’的时候,全场的人都会心的笑了。  牛哥也是带着笑意,很快就融入了进来,用电吉他在一旁做着和音。  全场的热情让叶凡越来越有感觉,在第二次唱到副歌的时候,这小子突然大吼一声:“一起来……”  没想到这些客人们居然真有人一起跟着唱了起来,左右就是那么两句,到了最后,那一段如同念经一般的‘我不想这样活着’的时候,基本所有人都在跟着默念着,像是在对这个人生进行着控诉。  一曲终了,大家似乎有些意犹未尽,叶凡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毕竟他没经历过,不知道该说什么,牛哥早看出来了,走上来对着台下的客人们说道:“我这位兄弟今天是第一次上台,各位贵客,以后还想听他唱歌的话,多来岁月捧场好吗?”  “行,明天还来……”这些客人们到是豁达,开着玩笑便没有再要求什么。  叶凡临下来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沈晗那边,他发现这位美女似乎也在看着自己,心里不由的有些激动,但没做多想。  晚上牛哥给叶凡钱的时候把叶凡吓了一跳,一共点出了一千五。  “牛哥,不是说好的三百吗?咋这么多?”  牛哥笑了笑:“呵呵,兄弟,三百是酒吧给的,剩下的都是客人给的,你小子行啊,第一天就有人直接赏钱,有前途,多准备几首歌,我看你以后在这是要火啊。”  他这么一说,身边一个乐队的人都笑了,这些家伙都是牛哥的好哥们,平常在大街上碰到你绝对不会觉得他们是好人,但是叶凡知道,这些人都很实在,只是他们更喜欢洒脱一些,不羁一些罢了。  棍子早已经回了住处,他不可能在酒吧留太久,叶凡是自己走的,独自行走在大街上,怀里揣着刚刚到手的一千五百块,在霓虹灯的映照下,孤独却不寂寞,这一刻,他觉得也许这样活着也不错。  回到住处的时候,棍子和胖子居然没睡,他一进门这俩货像早已经准备好了一样,站在门两侧恭敬的来了一个西方式礼节:“恭迎叶少回府。”  西方礼节配上东方话语,显得不伦不类,叶凡笑骂道:“滚一边去,闹啥。”  转身看到那用箱子做的桌子上放着一盘简单的蛋炒饭,还冒着热气,一瞬间他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揉了揉眼睛看着胖子。  胖子有些拘谨的挠了挠头:“棍子说你应该这个点儿回来,估计是没吃饭,正好还有点,我就给你弄上了。”  叶凡听了这话,拍了拍胖子的肩膀说道:“谢了,兄弟,以后但凡有哥一口饭吃,绝少不了你俩的,放心吧。”  当天晚上,叶凡就从自己的一千五里面拿出来五百给了胖子,告诉胖子明天买点好吃的,以后就由他来负责兄弟们的伙食了,棍子当时就笑着说,哥你这是要火啊……
  棍子的话没说错,叶凡是真的要火啊,在岁月酒吧里已经唱了十天的光景,每天都会有客人直接赏钱,其中不乏一些大妈级别的,出手那是相当阔绰,有个大妈当天直接甩了两千,把牛哥都小震了一下,当然了,这也跟叶凡那小帅的面容有些关系。  只不过叶凡真的害怕了,当天都没等结束就跑路了,他怕那一夜会发生点妙不可言的事情,后来那大妈没来,这才算是安下心来。  这十天里,《玫瑰》和《活着》这两首依旧比较主打,同时他又唱了《南山南》和《斑马斑马》这些比较符合这个酒吧特色的歌曲,也都比较受欢迎,因为叶凡很清楚,这些歌对于某一些特定人群来说,特别能引起共鸣。  他不知道的是,这几天已经有人用手机录制将他唱歌的画面发到了网上,别说点击率还不错,只可惜他现在还没拥有一台电脑。  牛哥这些人也很少关注网络上的一些事情,但这不代表别人不关注,沈晗此时就在自己的电脑上开着叶凡的演唱视频。  只不过画面正在暂停中,沈晗面带寒霜的拿着电话,电话那头正说着话:“晗晗,林靖涛下个月就要从美帝回来了,你爸爸在的时候就订下了婚约,这一次他就是回来想和你见见,然后定下来日子的……”  那边的话好没说完,沈晗已经打断了下来:“妈,我说几次了,爸爸刚刚过世,你就跟我谈这个,对得起爸爸吗?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做主,你就别操心了。”  话说完,不等电话那头说话她已经撂了电话,长出了一口气,略有些疲惫的靠在椅子上,眼神有些呆滞的看着桌面,脑子里却是一片混乱。  这里是她的办公室,她所坐的位置原本应该是她父亲的,办公室里很简单,没有过多的摆设,一切都是简洁的,只在墙边有个书柜,满书柜里的书全是关于音乐的。  “当当当……”  敲门声将沈晗从沉思中唤醒了过来,稍微搓了搓面颊让自己更精神点后说道:“进来。”  来的人正是那天在酒吧出现的明姐,那一日在酒吧见过叶凡后,沈晗她们就再没去过,但不代表沈晗会忘了那首让她很喜欢的《玫瑰》,所以叶凡才会出现在她的电脑页面上。  “明姐,你来了,还记得那天酒吧里听的那两首歌吗?”  明姐全名李玉明,刚刚坐下听沈晗问道,便笑了笑说道:“当然记得,最近网上不是有人发出了他的视频吗,点击率还不错,据说有不少人都很喜欢。”  “呵呵。”沈晗笑道:“我还以为就我在关注,没想到明姐也看了。”  “那是当然了,我亲爱的沈总,我现在可是你任命的丛云工作室的总监啊,我要是不看这些还能让别人做吗?”李玉明笑着说道。  “那明姐怎么看这个叫做叶凡的家伙,我想其他一些公司已经盯上他了吧。”  “那是肯定的,这个叶凡还是有一定潜力的,现在看来他唱的歌应该都是他自己写的,我本打算今天就去找他谈谈,正好想来跟你说一声的。”  “那好,晚上我和你一起去。”沈晗很快做出了决定,不知道怎么,她总是感觉很好奇,因为她已经认出了叶凡,就是给她修过下水管道的人,一个做这个工作的人却又能写出这么美妙的歌来,感觉这个人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  二人做了决定,当晚便再次光临了岁月酒吧,没来的时候还没感觉,到了之后才发现,这酒吧里早早的就满了人,她们只能在吧台那里找个小座凑合着。  几天里,岁月酒吧逐渐的爆满状态大家已经习惯了,不过就是来听听这个新晋小帅哥唱歌,尤其这个小帅哥在间隔时间还会和顾客们来个互动,讲讲荤段子逗大家一笑。  叶凡上台的时候是有掌声的,这些都是些老顾客了,前两首依旧是每天必唱的,这个时候,李玉明拽了拽沈晗低声说道:“沈总,看,天响公司的张启明,还有那边,心乐唱片的杜云,没想到他们都来了。”  可以看得出这张启明和杜云是早就来了,人家有位置,各占据了一个位置非常好的桌儿,似乎他们也看到了沈晗和李玉明。  叶凡可不知道现在台下已经有些风起云涌的样子,唱完一首《南山南》后,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抱着吉他对台下说道:“各位哥哥姐姐们,我怎么感觉这几天好像都是在给我开演唱会一样,别光听啊,该喝就喝啊,别省着,光听歌不喝酒老板该把我撵走了。”  一句话逗得大家都笑了起来,知道这是叶凡这小子在开玩笑,但这几天里确实是这样,大都是来听歌,当然该喝酒的喝酒,该喝茶的喝茶,谁也没省着,就是牛哥他们几个有点苦,已经快成了叶凡的御用乐队了。  当然叶凡这么说还有个原因,就是岁月酒吧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板回来了,据说是远足去了,今天回来就想听听这个新来的歌手的歌,此时那老板正躲在一个角落里摇头苦笑呢,身边正是牛哥在陪着。  大家笑过后,叶凡接着说道:“今天,我有两个兄弟也来到了这里。”说着一指台下角落里的棍子和胖子,大家顺着看了过去,见两人根本没占什么座位,只是一人拿着一罐最便宜的啤酒站在角落里。  感受到众人的眼光,棍子还好些,胖子脸都红了,颇为拘谨,叶凡冲他们俩人突然鞠了个躬,然后说道:“每个深夜,我回到家里,总能吃上一碗热乎的蛋炒饭,每天早上起来,总有人给我准备好热水洗脸,我要感谢我这两位兄弟,因为不管多晚,他们都会在灯下等我,下面这首歌叫《兄弟》,送给我的兄弟,也送给这世界上的每一位兄弟。”  吉他声起,叶凡开嗓:  “轻轻的风  像旧梦的声音  不是我不够坚强  是现实太多僵硬  逆流的鱼  是天生的命运  不是我不肯低头  是眼泪让人刺痛  忘记吧若可以  也算是一种幸  如果一个人的心  只能烧出一个名  两个人要去到哪里  牵着两手就是个天地  一生啊有什么可珍惜  流浪人没奢侈的爱情  有今生今生做兄弟  有今生做兄弟  没来世来世再想你  漂流的河  每一夜每一夜下着雨  想起你  有今生今生作兄弟  没来世来世再想你  海上的歌  飘过来飘过去  黑暗里的回音”  这是一首任贤齐的《兄弟》,唱在这里却正是合适,在副歌的时候,棍子和胖子早已经控制不住,眼睛里含着泪小声的跟随着叶凡一起唱着,第二遍副歌再起的时候,已经有好多人跟着旋律一起哼唱了起来。  角落里的老板听着这首歌,眼睛湿润了,他似乎想起了自己的那些战友,那些在战场上永远回不来的兄弟们。  “有今生,做兄弟。这歌唱的好啊,老牛,这小子真不错啊。”  听了老板的话,牛哥笑了笑:“是啊,我也没想到啊。”  这首歌还没唱完,沈晗已经对李玉明说道:“明姐,必须签下他。”  而同样的话也从张启明和杜云的嘴里说了出来……
  唱完这首《兄弟》后,叶凡就没再继续下去,毕竟不是在这里开个人演唱会,这是酒吧,不是直播间,还是要让位给其他歌手的,下得台来,牛哥直接就把他抓了过去见老板了。  “来,这是咱们老板,叫郑哥。”  叶凡一见此人,约莫四十冒头的样子,颇为坚毅的一张脸,正带着微笑看着他,连忙一点头:“郑哥好,我叫叶凡。”  “哈哈,我这刚回来可就听说了,酒吧一条街出了个叶少,果然不错,我叫郑宏伟,坐下说。”  叶凡也不做作,坐下后丝毫不客气的把郑宏伟面前的烟拿过来点上了一根,吐了个眼圈很享受的样子说道:“果然还得是好烟啊。”  他这一副自来熟的样子并没有让郑宏伟感到反感,反而觉得很亲切,笑着说道:“行,小伙子,我就喜欢这样的,你那俩兄弟呢,叫过来啊,一起喝点。”  “好啊。”叶凡答应着就起身准备喊棍子和胖子过来。  这时,有人过来了,一身的西装十分整齐,年纪大约在三十左右,正是那天响公司的张启明,这人过来后也没理会郑宏伟,只是对叶凡点了点头,直接递上一张名片说道:“叶先生,你好,我是天响公司的张启明,我们公司对你所唱的几首歌非常有兴趣,不知道叶先生可有时间谈谈合作的事情。”  叶凡迟疑了一下,看了一眼郑宏伟,见郑宏伟没什么表示,缓慢的接过了名片看了看,又抬头看了看这张启明,心里突然有种反感,因为他发现这个人说话的时候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让人很不舒服。  还未等他说什么,已经坐不住的李玉明也过来了,沈晗就跟在她身后,叶凡瞬间眼睛一亮。  “叶先生,您好,我是丛云工作室的音乐总监李玉明,我们对你的歌很感兴趣,不知道叶先生有没有兴趣签到我们工作室来。”  这李玉明更直接,叶凡感觉脑袋这个时候乱哄哄了,这尼玛是要干啥,老子就唱了几天歌就要签约公司?幸福来的太突然?  “你们等会,啥意思?我这脑袋有点乱,让我捋一捋。”说着叶凡一副头疼的样子又坐了回去。  他这个样子到一下子把沈晗逗笑了,就是郑宏伟也是面带笑容往后一仰,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棍子和胖子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走过来站在叶凡的身后,一左一右一副哼哈二将的样子。  李玉明过来后,那张启明扫了她一眼,到没继续纠结在叶凡这里,有些轻蔑的说道:“哟,丛云工作室啊,呵呵,这不是沈总吗?怎么,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与我们竞争的好,别哪天被我们公司收购了就不好看了。”  “张启明,你怎么说话呢?”李玉明一听这话就火了,一旁的沈晗面色也不好看,但依旧压制着愤怒,不发一言。  嗬,有故事啊,叶凡心里嘀咕着,对于什么丛云工作室,什么天响公司,他跟本就不了解,看这个张启明的话,这个美女应该就是沈总,年纪轻轻到是挺不容易的。  不过既然来了两家所谓的公司想找自己签约,那就证明自己这一竿子砸正了,唱的这些歌绝对是独家的,只要是经典,不管在哪个时空里都是经典,路线正确,这就可以了。  “我怎么说话?我喜欢怎么说就怎么说,难道我说错了,沈老师在的时候,你们丛云工作室还有些分量,现在沈老师不在了,你们以为还可以在音乐界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快省省吧,早点转行吧。”  张启明的话咄咄逼人,尤其是配合上那一副嘴脸,着实的开始让人讨厌,李玉明气的直喘粗气,正要反驳,叶凡打了个响指,缓慢的说道:“你们想吵架呢,就出去找个地方,是打嘴仗也好,是叫人吹号子也好,别在这里打扰了人家的雅兴好吗?”  说完这话,他站了起来,走到张启明的面前将那张名片递了过去:“喏,拿着,我对喜欢耍嘴皮子的人挺烦的,以后别来了,我看着闹心。”  张启明身为天响公司老总面前的红人何曾被人这么说过,而且还是个小小的酒吧驻唱,一瞬间脸被气的通红指着叶凡说道:“你……你……你这是……”  话没说完,因为他看到棍子和胖子这俩人已经靠了过来,那神色大有你敢再BB老子就教你做人的样子,今天他可是一个人来的,久混社会的人都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所以他没再说下去,而是恶狠狠的瞪着叶凡:“你好,行,咱慢慢看。”  说完不等有什么其他的动作,慌乱的离开了这个酒吧。  叶凡看着张启明离开,耸了耸肩膀砖头对郑宏伟说:“郑哥,这种人挺烦人的哈,没给您惹麻烦吧。”  “哈哈,这算什么。”郑宏伟大笑了起来,他现在是越看叶凡越顺眼,非常和自己的脾气。  “是啊,对于你郑大头来说,这算什么。”随着声音,走来一位女士,一身简单的休闲,年龄大约和郑宏伟差不多的样子。  叶凡不认识她,但是沈晗和李玉明可都太熟悉了,点了点头打着招呼:“杜姐。”  这人正是心乐唱片的杜云,刚刚张启明来的时候,人家杜云压根就在看热闹,看张启明走了才过来的。  “哟,我到是什么风竟然把杜大姐都请来了,看来我们叶少面子不小啊。”郑宏伟一看杜云,边开着玩笑边让了个座位。  叶凡可不傻,一看这位杜云就知道是个人物,能让自己老板主动让位置绝对不简单,而且那沈总和李玉明都很敬重的样子,也点头打着招呼。  杜云笑着坐了下来,完全没有任何的架子,带着一副眼镜,叶凡看着她就感觉这只是个普通的阿姨一样,就好像是上初中的时候那些科任老师一般,不会太管着自己又非常关心自己一样,怎么说呢,就是特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感觉。  这杜云坐了下来后反倒是招呼着沈晗和李玉明:“坐啊,想必都是来找叶少的,你们先谈,我听听。”
  叶凡并不清楚杜云是何许人,但是看气场就知道不一般,这杜云要说起来,圈里人基本都熟知,心乐唱片要是没有杜云,根本不可能成为音乐制作圈子里的三驾马车之一,而且杜云为人很好,整个圈子里基本不会有人在背后说她坏话。  就这酒吧一条街的人也都熟悉她,她经常会出没这里,很多现在在乐坛上活跃的歌手都是她从各个酒吧里发掘出来的,所以好多现在已经成名的歌手们和现在各个酒吧里的驻唱们都会亲切的称她为杜老师。  沈晗和李玉明坐下后,李玉明在杜云面前略显得有些拘谨,不好意思的解释着刚才发生的事,好像叶凡这边到不着急了。  也不知是不是故意,沈晗坐在了叶凡的身边,略靠近,一缕淡淡的体香飘过来,叶凡心里都一阵乱跳。  从未有过和美女如此近的距离,那个空间没有,这个空间也没有,这是第一次,叶凡也是第一次有些小紧张。  沈晗带着淡淡的笑意看着叶凡,发现这在台上颇为活跃的叶少此时好像变得很内向,只低着头看着自己面前的那一杯酒发呆。  趁着李玉明和杜云还在说着什么,沈晗低声问道:“叶少以前是学音乐的?”  “呃……”叶凡很明显没料到沈晗会主动和自己说话,略一迟疑摇了摇头:“没学过,瞎琢磨。”  “呵呵,我以为你学过,写的词真好。”  沈晗一笑,那一展颜,叶凡心都荡漾了:“是吗?就是瞎写的,嗯,瞎写的。”  “哟,叶少真是谦虚啊,瞎写的都能写出这种词来,那我们岂不是不要活了吗?呵呵。”杜云和李玉明的谈话已经结束,实时的插话进来,开着玩笑。  李玉明很明显和杜云谈完后开放了一些,笑着说道:“叶先生,我们丛云工作室是真心的想邀请您加入,您也看到了,我们沈总今天都亲自来了,就是为了听您的歌,怎么样,看看您有什么想法?”  叶凡呆愣了一下,看了看郑宏伟,这位郑哥似乎没有什么想法,依旧仰在那里带着笑像是看热闹一样,杜云则一副很平静的样子,似乎她并没有多大兴趣。  当然,杜云也看出了叶凡的疑惑,在叶凡没有做出回应之下先说道:“叶少,可能你不太熟悉我,我是心乐唱片的执行总监,这里很多人都认识我,不过我并没有做出要将你签入公司的决定,当然,我对你的歌还是很敢兴趣的,如果你有好歌我不介意收购,说简单点,我这里很多歌手都没有这么好的歌,所以我们公司只打算跟你约歌,这并不妨碍你与其他公司有什么约定,当然,这也要根据你所签的合同来看。”  她这么一说,叶凡心里就有了些许的底儿了,很明显,人家看重的是自己剽窃的这些歌曲而已,唱功?呵呵了,自己很清楚自己是个什么货色,杜云的意思就是要是自己没签那种完全卖身契,她是想买断歌曲的版权的,当然要是签了卖身契了,也就无所谓了,人家公司大着呢,不在乎这些。  抬头看了看李云明和沈晗,到是从沈晗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些期待,对此叶凡挺感动的,低头沉思了一下才缓缓的说道:“沈总,杜总,李总,您几位都是圈子里的大拿,我叶凡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论唱功我很差,您几位是看中了这几首歌而已,要是我写不出好歌了,也就那么回事了,酒吧里唱唱还行,想出专辑出唱片,我差的远了,所以咱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也别签不签公司的,要是我有好歌,就卖给你们,怎么样,当然,你们要是想打造哪位歌手,我想看看他的风格,或许我真能写出符合他的歌来,到时候再谈,如何?”  这话一说完,郑宏伟的眼睛都一亮,非常赞赏的看了叶凡一眼,杜云也是如此,很满意的点着头,只是李云明似乎感到有些失望,沈晗更是脸色一暗,但马上就又换上了舒展的微笑。  “既然叶少这么说,那就这样吧,我们会尽快做出一些工作,列出类别,看叶少是否能够提供一些好歌吧。”沈晗这一次是直接拍板的说道。  杜云也说道:“沈总说的也是我想说的,叶少能这么决定我也很高兴,价格方面你放心吧,有郑大头在这里,没人会亏了你的。”  郑宏伟听杜云又叫他绰号,打了个哈哈:“哈哈,杜姐说啥就是啥,我这兄弟也是实在人。”  事情有了决定,李云明似乎看出沈晗也没了谈兴,别主动起身告辞,杜云和郑宏伟寒暄了几句也没多坐,只是沈晗起身的时候,叶凡突然说道:“沈总能给一张名片吗?”  沈晗一愣,今天出来还真就没带着名片,看了一眼桌子上李云明的名片,从包里拿出笔来,在那上面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写了上去,莞尔一笑:“随时等候叶少的电话。”  说完带着一阵香风离开了这里,连杜云怎么走的叶凡都没注意,郑宏伟不失时机的打断了叶凡的念想:“醒醒了,兄弟,人都走了。”  “咳咳……”叶凡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掩饰着自己的尴尬。  “怎么?对这圈子里的一枝花感兴趣了?男人嘛,正常,不过哥跟你说,这追她的人都能排到月球上,兄弟你得努力啊。”  郑宏伟丝毫没有让叶凡打退堂鼓的意思,反倒是在鼓励着,叶凡听了笑了笑,他自己很清楚,以自己现在这酒吧驻唱的身份去做这种事那就是痴心妄想,讪笑道:“行了,郑哥,我有自知之明的。”  “嗯,兄弟,我看好你,今天也挺晚了,早点回去休息吧,本来想喝点的,到是被这些人闹的,明天过来,叫上老牛,咱们好好整点。”郑宏伟很满意叶凡的心态,点着头看了看表说道。  其实叶凡也有点累,是经历了刚才的事有点心累,点了点头跟郑宏伟和牛哥打了个招呼就和棍子胖子离开了酒吧。  依旧是溜溜达达,反正住的地方离这里也不过几条街的路程,半个小时也就溜达到地方了,三个兄弟互相说着笑话走着。  就在快到家的时候,突然从拐角处跳出来七八个家伙,为首的一人手里拎了一条棍子指着叶凡说道:“你就是那个什么酒吧一条街的叶少?”
  叶凡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遇到这种事情,还没等反应过来,棍子已经一甩胳膊站到了前面:“怎么着?碴架是吗?妈的,你们混哪儿的?”  不要以为棍子是真的很猛,叶凡很清楚这货在装,而且装的一本正经,用棍子的话说,混社会的,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要打,但是,我们要先从气势上赢得胜利。  乍一听跟他么哲学家似得,仔细一琢磨,靠,不就是装逼吗……  对面为首的那家伙还真让棍子唬住了,楞了一下才恶狠狠的说道:“尼玛管我混哪的,小子,别管闲事,我们只要姓叶的一条胳膊就完事。”  这话一说出来,叶凡真心吓了一跳,玩这么大?还要我一条胳膊?看了看对面的人,其实年龄都不大,一个个二十郎当的样子,就为首那个显得年龄稍大些,也应该不到三十,看着都很面生。  想着自己好像没得罪谁,怎么就会来找自己的茬儿,不过他马上就想到了张启明,那个自称是什么天响公司的家伙,心里不由得暗骂道,妈的,没这么小心眼吧,好歹也是个大公司的人,怎么还玩这么下作。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嘴上可不会说出来,换上一张笑脸拽了棍子一下对那为首的人说道:“兄弟,都是混口饭吃,不至于这样吧,我就是在酒吧唱唱歌,想必是没得罪几位大哥,要是想弄点花销,您说话,开个价儿,怎么样?”  那为首的家伙听了甩了甩脑袋嘿嘿的笑了:“嘿嘿,兄弟,要往常还行,今天不行啊,你得罪人了,没办法,人家的价儿估计你比不了。”  叶凡不等他话说完,突然快速的问道:“是张启明让你来的吧?”  “是……呃……不是……”  那家伙迟疑了一下,险些就承认了,不过这一下也暴露了出来谁是幕后主使,叶凡听了叹了口气,真的是为这哥们的智商担忧。  这当口,胖子突然说道:“哥,我能帮你打三个。”  多特么感人,叶凡听了这话都想亲胖子一口,这才是兄弟,在最关键的时候都不带掉链子的。  说真的,论打架,叶凡才不会怕,说起上辈子,那真是各种操练练出来的,撸胳膊挽袖子就准备开干的时候,一辆商务如同脱了缰的野狗一般从不远处疯狂的冲了过来。  两伙人瞬间静止,看着那辆车冲到他们中间发出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后,停了下来,副驾驶的门一打开,下车的正是岁月酒吧的牛哥,跟着侧门一拉开,跳下来好几条大汉,其中两个还是牛哥乐队的。  牛哥看了一眼叶凡,笑着点了点头,然后瞬间变脸,带着一脸的狞笑看着对面为首的大哥骂道:“一帮小兔崽子,是不是跟小海混的,妈的,要不要我给小海打个电话让他马上滚过来?都他妈想死了是不是?”  那为首的家伙一看牛哥,整个人都有点懵逼了,毕竟是混的,而且那个什么小海还真是他大哥,傻眼了,不知道该咋办了,磕磕巴巴的说道:“大……大哥,我们……我们也是听人办事的,那个……”  “别跟我这个那个的,滚蛋,都给我滚蛋,告诉给你钱的那位,叶少是我们岁月酒吧的人,不怕事的可以随时来找我,给我记好了,要是叶少有什么闪失,老子特么抄了你们的家。”  不得不说,此时的牛哥绝对的霸气,完全不是在酒吧里的那个憨厚的老大哥的样子,那几个家伙吓的瑟瑟发抖,在牛哥训完话后乖乖的靠着墙边溜走了。  等这些人都走了,牛哥才咧开大嘴笑着走过来拍着叶凡的肩膀说道:“行啊,小子,不怕事儿,今天你们一走,郑哥就告诉我让我跟上来看看,果然啊,他妈的那个张启明就不是个好东西,以后小心点。”  叶凡连忙掏出烟来,十分会来事的给各位哥哥们递上烟笑道:“牛哥,我行啥啊,你没看刚才我都吓坏了,要不是你们来,我们仨今晚就交待了,人家想要我一条胳膊呢。”  “就他们?给他们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啊,别琢磨了,回家吧,好好休息。”  牛哥说完招呼着自己的人上了车就走了,只留下一溜黑烟,貌似妖孽……  不过叶凡也琢磨到了一个问题,按理说张启明的天响公司应该是个不小的公司,那张启明身份地位也应该可以,可在牛哥眼里却好像什么都不算,同时他又想到了杜云,这么强势的一个女人,和郑宏伟好像关系很好的样子,就是张启明在郑宏伟面前似乎都不太敢做什么过分的事,看样子自己的东家还是深藏不露啊。  想着想着也就走到了家,胖子忙乎着弄点吃的,看的出来他今晚很兴奋,好像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一样。  坐在床上,叶凡问道:“棍子,牛哥以前混的?”  棍子正在洗脸,擦了一把脸笑道:“哥啊,这帮家伙哪个没混过,听说以前牛哥在这一片也是响当当的,不过后来不知道因为啥事改邪归正了,他那一帮人里现在都不出来混了,据说好多人都在里面蹲过几年,厉害着呢。”  “呵,还是个人物,那个岁月酒吧的老板你以前听说过吗?”叶凡笑了笑继续问道。  “你说郑哥?没听说过太多的事,就知道是个退伍老兵,以前打过西南战役,回来后就开了这么个酒吧,没事他就出去旅游,也不知道都干啥去,反正听牛哥说,这个郑哥还是很有能量的,这个酒吧开到现在都没出过什么事儿。”  棍子这么一说,叶凡心里就又了底儿,这位郑哥绝对是有背景的,而且背景还不浅,算了,不想了,想多了有用吗?没用,现在最要紧的是多找几个自己记忆力不错的歌出来,人活到这个份上还考虑那些?现在最要紧的是赚钱啊……  此时的沈晗已经回到了住处,冲了个澡,坐在椅子上擦着未干的头发,桌子上放着好多文件,顺手拈起来一份,看了看突然想着,或许这个他可以试一试吧……
  沈晗看着一桌子的文件,手机里依旧放着那首《玫瑰》,好像这首歌已经成了专为她而做的一般,反正不管怎么说,她就是喜欢这个旋律,喜欢这里的歌词。  此时在她手里的文件是一份当初她父亲沈丛云签署的合同,是港岛来的一份关于为一部电视连续剧制作主题曲插曲的合同,而且合同已经签了快半年了,那时候沈丛云还健在,只是当时沈晗并不知道自己父亲已经是癌症晚期了。  沈晗的父亲沈丛云在国内音乐圈里那是响当当的,十分厉害的词曲创作人,而且还是中艺学院的教授,地位十分高,所以丛云工作室在沈丛云活着的时候地位也是相当高,不少音乐人都是奔着沈丛云的名头来的。  沈丛云检查出自己得了癌症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所以他一直没有告诉沈晗,想着自己能再坚持坚持,给自己的女儿留下一个稳固的底子,但病魔似乎永远都不希望出现完美的事情,奇迹没有发生,沈丛云在签完了这份合同后就倒下了。  眼看着这部剧就要正式杀青,可沈晗这里却一首歌,一个曲子都没有,如果到期未完成,那就不是简单的违约金的问题了,丛云工作室有可能彻底名誉扫地,也会完全从音乐圈里除名了。  她也想过动用自己工作室的力量,但是沈丛云过世之后,工作室就彻底的变了样子,不少老人都已经跳槽,有些歌手甚至交上违约金都走了,满工作室剩下的老人现在也在努力的想为这部剧写出一个好的歌曲来,但都不行,所以当她发现叶凡的不同的时候,是真心的想把叶凡签下来。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这个合同如果完成,不只是赚到的钱可以让丛云工作室继续运作下去,更可观的是将会打开港岛方面的一些路子,最起码影视歌曲的路子可以打开一些。  挑出这一份合同后,又看了看满桌子的文件,沈晗真的觉得好头痛,自己揉了揉太阳穴,努力的让自己放松下来,心里对自己说道:“他一定能行的,他一定会答应的,不管了,我必须孤注一掷了,我必须做到,我不会让丛云工作室倒下的。”  一夜醒来,睡的很香,反正叶凡是这么感觉的,毕竟现在兜里有钱了,不用每天为了生计而奔波,他赚了钱,连带着棍子和胖子也活的好了一些。  不过他起来的时候,棍子已经出去了,应该是出去继续零工去了,棍子这个人就这样,看着油头滑脑的,但绝不会因为叶凡有钱了,就开始游手好闲的。  胖子见叶凡起来,忙弄上洗脸水,然后憨厚的说道:“哥,起来了,棍子干活去了,他说怕再有人找你麻烦,让我守着你,我就没出去。”  看着胖子,叶凡真心的有些感动,这个家伙太憨厚老实了,胖子的全名叫刘大壮,是陕北农村出来的,文化不高,早先就在家帮着干干农活,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因工伤残,家里的担子一下落在了母亲的肩上,胖子实在是看母亲太累了,才走出了那个农村来到这里想着多赚点钱补贴家用。  但是胖子为人太实在了,又没有什么文化,总是被人耍,要不是后来遇到了棍子,他可能到现在都不能给家里邮去一分钱。  看着忙乎着的胖子,叶凡心里一阵酸楚,从兜里拿出来这段时间赚的钱,看了看还有不到两千,点出一千块钱对胖子说道:“胖子,来,把这钱拿着给咱妈邮过去。”  胖子楞了一下,看着那钱:“哥,这钱我不能要,我能出去赚钱的。”  “拿着,别跟我磨叽,这是我给的工资行了吧,你也别出去打短工了,以后就给我当保镖,你给我记住了胖子,以后但凡有你哥我的饭吃,就绝对不会让你跟棍子饿到,知道吗?咱们是兄弟,你妈就是我妈。”叶凡硬是将钱塞到胖子手里,搂着这个比自己胖了好大一圈的家伙说道。  胖子拿着钱,迟疑了好半天,眼泪都掉下来了,他知道这钱对他来说多么的有用,前几天给家里打电话,他母亲还说需要钱,可是他手里是一分都没有啊,现在叶凡把钱拿了出来,他心里是真的很感动。  “哥,你放心,你就是我亲哥,以后我就跟着你,我就是你的保镖。”  “行了,别磨叽了,快去把钱给咱妈邮过去,晚上跟我一起去酒吧,看哥今晚再弄几个富婆的钱来。”  一说到这个富婆的事儿,胖子也笑了,毕竟那家伙一下甩两千的事是很少见的。  吃过饭,这一天叶凡都没有出去,一直在自己的本子上写着一些曲谱和歌词,到了下午,便带着胖子去了岁月酒吧。  走在酒吧一条街上,已经开始有不少人主动跟他打招呼了,好多刚出道的或者说没混起来的音乐人现在都混迹在这里,有性格不好的冷眼相对,当然也有性格好的已经主动接触。  到了酒吧里,还比较冷清,没到上人的时候,郑宏伟早就坐在了这里,看到叶凡进来,笑着招手叫他过去,一旁的服务生们更是会来事儿,都点头称呼:“叶少。”  此时的叶凡也是颇有范儿,身后跟着胖子,一路有人点头行礼,虚荣心爆棚了有木有。  坐下来后,郑宏伟关切的问道:“昨晚没吓到你吧,老牛把事都跟我说了。”  叶凡忙说道:“没事,没多大的事,还是谢谢郑哥替我着想,我都没想到那个张启明这么下作。”  一说到张启明,郑宏伟一脸的不屑嗤笑道:“他就是个屁,一个靠关系上位的人有个屁的能力,不用搭理他。”  俩人就这么坐着闲聊着,想着等牛哥来了一起说会话,不想,第一个登门的居然是沈晗,今天的沈晗是一个人来的,依旧是那么美,一进来就直奔叶凡这边。  “哟,这么快就来找你了。”郑宏伟打趣的笑了。  沈晗过来和他打了个招呼,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叶少,我这里有份合同,是关于给一部电视剧制作主题曲和插曲的,我想你看看,如果能做出不错的歌曲,我们可以谈谈合作。”  “哦?”叶凡没多说,顺手接过那份合同和内容书,只看了一眼第一行字就呆住了。  那一行写着这部电视剧的名称——《射雕英雄传》……
  当看到《射雕英雄传》这几个大字的时候,叶凡是有点懵的,他绝对没想到在这个时空里还会看到如此熟悉的东西,这个时候他很想知道,这个《射雕》的作者是不是也叫金庸。  有些惊喜的打开这份文件,里面有一些简单的内容介绍,当郭靖这个名字撞入到他眼睛里的时候,脑袋里又是一阵眩晕,这个时候他真怕在这个时空里有些东西是和自己原本的世界是相同的。  迟疑了一下,叶凡对沈晗问道:“沈总,这个应该是根据小说改编的吧?”  “哈……”没等沈晗说话,郑宏伟先笑了:“我说兄弟,《射雕》这么好的武侠小说你不是没看过吧。”  “呃……”叶凡有些呆,他实在不敢肯定这是不是自己曾经熟悉的那部金庸大神的《射雕》,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看过,好久了……”  “那叶少感觉这个单子能接吗?”沈晗暗地里吐了口气平静的问道。  叶凡没有马上答话,看着手中的资料,皱着眉头,手指轻轻的敲着桌面,好半天才长出了口气说道:“沈总,我不敢说能不能做好,但我想试一试,给我一周的时间可以吗?”  沈晗见叶凡答应也是松了口气,她不敢说叶凡能不能做好,但现在看来她只能指望叶凡,这是一场赌博,她在赌自己这一次押的准。  叶凡说要一周的时间,说真的,沈晗真希望明天就能看到成型的词曲,但她也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任何人作词作曲都是需要时间的,一周的时间,这已经是短的不能再短的极限了,她可是知道当初她父亲为了谱一个曲子要花费多少时间才能完成。  “好的,叶少,我的电话你也有,如果有什么要求或是疑问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就不耽误您的工作了。”  沈晗说完就起身告辞离开了,送走了她回来坐下,郑宏伟才问道:“兄弟,有信心吗?”  叶凡笑道:“试试呗,或许是个机会呢也说不定。”  “哈哈,好样的,年轻人,就应该有个闯劲儿,不怂,就是干,兄弟,放手去弄,要是时间不够用,这几天就在家歇着,有需要帮忙的随时说话。”  郑宏伟的话让叶凡心里暖暖的,不过他还不需要请假,在现在来说,他在酒吧的收入是兄弟三个人的支柱,他不能缺了这份收入,其他心里明白,就算他不来酒吧,跟郑宏伟说一声,郑哥绝对会在经济上支持他,但那是人情,叶凡还不想因为这点事就将自己好不容易积累的人情用上。  这一晚,唱了几首歌后,叶凡和郑宏伟牛哥少喝了点,然后才回到家中,躺在床上,想起答应沈晗的事情问棍子:“棍子,看过《射雕》?”  “必须看过啊,咋啦哥?”棍子今天没去酒吧,出去看了一天杂活,回来的比较早,等叶凡和胖子回来的时候已经小睡了一觉了,这个时候比较清醒。  “谁写的?”叶凡问,如果是面对郑宏伟和沈晗,他是绝对不会这么问的,因为他怕对方会猜疑,而对棍子和胖子这俩人,他很放心。  “金成庸啊,哥,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金成庸?这什么鬼?叶凡心里吐了口气,他真的怕听到金庸这个名字,也不反驳棍子的话,继续问道:“主角叫啥来着?”  “郭靖啊,还能有谁,哥你是咋啦?”棍子这个时候都坐起来了,怀疑叶凡是不是发烧了。  “哈哈,行了,我逗你玩的,快睡觉吧。”叶凡见棍子这样,连忙说道,心里却是兴奋无比,不是金庸,主角却依旧是郭靖,这就有意思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叶凡起来后发现棍子又出去了,胖子已经将屋子收拾了一遍,草草的洗漱了一下,他就告诉胖子在家呆着,一个人去了最近的书店,很快就找到了《射雕》这部书,只是大略的翻阅了一下,很惊奇的发现内容与自己所知道的是一模一样的,这就太惊喜了。  回到住处,粗略的又看了一下沈晗给出的资料,彻底的放下了心,《射雕》依旧是《射雕》,然而作者却不再是一个人,或许是平行空间的一个翻版吧,具体是什么叶凡也解释不清,当然了,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只要《射雕》依旧是《射雕》就行了呗。  找出本子,叶凡开始回忆起记忆中的经典,当年83版的《射雕》中的铁血丹心和华山论剑这两首传唱不朽的歌曲,这两首歌不得不说一点,纵使经历了无数年后,放出来,依旧有人哼唱,不管是老一辈的,还是年轻人,都会为这两首歌点个赞,那是真心的经典。  对于这两首歌,叶凡记得非常清楚,很轻松的将歌词写了出来,然后开始回忆曲谱,在这个时候,胖子早已经放下了手里的活,安静的坐在自己的床上,一点声音都不发出来。  安静的氛围给了叶凡一个十分好的回忆空间,很快,曲谱就渐渐地成型,要知道,这两首歌可是粤语的,这完全符合了制作方的要求,并且在资料上写的很清楚,制作方只需要片头和片尾两首,这就更加的让他感觉得心应手,就好像这个机会是完全为他量身打造一样。  看着完成的曲谱,叶凡试着哼唱了两遍,很满意的将本子合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  接起电话,电话那边说道:“叶少,你好,我是心乐的杜云,还有印象吗?”  声音依旧是那么的平缓,让人听着就有一种很和蔼的感觉,叶凡马上说道:“杜总,您好,我是叶凡,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叶少,对于你的那首《兄弟》,我们公司非常感兴趣,想要和你谈谈这首歌的价钱,如果叶少还能创作出同类型的歌曲,我们想要试听一下,不知道叶少有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叶凡听后一愣,心里却是乐了,这么说,杜云是想做一个专辑出来喽,这还不简单嘛……
  机会永远都是出现在有准备的人身上的,叶凡并不算是有准备的人,但是叶凡脑子里有料啊,不就是歌嘛,多简单的问题,小齐类型的歌很多,撂了杜云的电话,叶凡就在考虑哪些更为适合。  不过他不着急写出来,要慎重考虑,这一步必须走的稳,这样才能让杜云这些圈子里的大拿看的上眼,要不然第一炮就砸了招牌可就完蛋了。  本来郑宏伟跟他说了,既然接了沈晗的单子,这几天可以不去酒吧,但是叶凡明白,这个时候自己要真不去,那就是不会做人了,郑宏伟也好,老牛也好,包括酒吧里的人都对他不错,自己不能拉好了磨,就要杀驴,过了河就拆了桥不是,人嘛,得知恩图报。  叶凡不敢说自己对岁月酒吧有多大影响,他只能说,现在有很多去岁月酒吧玩的人已经跟他是朋友了,就这么简单。  夜里,依旧来到酒吧,胖子也成了这里的常驻人员,身为酒吧街叶少的保镖,他是十分尽职尽责的,从吃喝拉撒到扛吉他搬凳子这些活他全干。  酒吧里的人也跟胖子很熟,胖子这人勤快,到了酒吧就帮着干活,从来不喊累,也不要一分工钱,弄的大家都挺过意不去的,但是人家就是这么个实在人儿。  郑宏伟看叶凡并没有选择在家写歌,很是欣慰的笑了,话无需多说,一个微笑,一个表情就够了,这就是男人的交流。  在酒吧里唱歌,叶凡并没有再拿出什么新歌,网络上流传一下他的视频他也看过了,也知道不能总是在这里把资源都暴露出来,唱了两首自己熟悉的歌,正和台下的客人们开玩笑的时候,发现胖子一脸焦急的在下面直冲自己打手势。  叶凡知道胖子这人很实在,肯定是有要紧的事儿,说了几句后就下了台,这种时候牛哥一般会补上来,不过今天换了个人,是个新来的妹子,一头的小发辫,化着有些哥特风采的烟熏妆,她还想和叶凡打个招呼呢,结果叶凡风风火火的跟牛哥说了一声就走了。  “他……他怎么这样啊。”妹子一脸委屈的看着走开的叶凡对牛哥说道。  老牛也是有些茫然,还没看过叶凡这么急的时候,不过也只是笑了笑说道:“行了,他可能有急事,丫头,你先上去,回头我介绍你们认识。”  叶凡并不知道这些,匆匆的找到胖子问怎么回事,胖子说:“棍子刚才来电话,好像出事了,他支吾了半天……”  他话还没说完,叶凡就打断了他:“等会,我跟郑哥说一声,咱们就走。”  回到住处,一进门就看到棍子在龇牙咧嘴的照镜子,两人进来还把他吓了一跳,看清楚后才说道:“哥,你们咋回来了,哎,我就不该打那个电话。”  叶凡可没管这些,看着棍子的脸,瞬间脸色就阴沉了下来问道:“棍子,谁干的,能找到人不?”  棍子那张脸半边都是紫的,左眼睛都封喉了,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说话都有点漏风的感觉。  “别,哥,是一帮混子,咱们还是别惹他们了,过去就算了。”  “去他玛的算了,怎么了?兄弟,你怂了?你说什么地方,我和胖子去。”叶凡这一刻是真生气了,把自己兄弟打成这样你就像算了?这根本不可能的好吗。  棍子还想劝说,但看叶凡眼睛瞪的通红的样子,也知道这是真生气了,捂着腮帮子说道:“就在两条街外,有五个人,那儿有个烧烤,现在就怕人不在了都。”  “走,胖子,你说过你能打三个的,剩下俩是我的。”说完叶凡就带头走了出去。  两条街外,烧烤店,五个人还在那坐着喝呢,互相吹着牛逼,十分嚣张的样子,此时已经是半夜,客人不多了,除了他们就只有另外一桌,叶凡眼睛贼的很,而且记忆力很好,一眼就看出了那五个人里有一个就是那天晚上堵自己又被牛哥吓走的那帮人里的一个,现在就数那家伙在那吹嘘的厉害。  这就是一帮小混混,叶凡虽然没做过混混,并不代表他不懂,曾经看过古惑仔的谁还没幻想过做混混,而且还是要做有理想的混混,这些混混也分种类,有的混混行侠仗义,有的混混横行霸道,有的混混狐假虎威,有的混混亡命天涯,呃……最后这一种是最有资质成为悍匪的。  叶凡让棍子先别出来,自己晃荡着慢悠悠的走过去,身后跟着胖子,从一堆塑料凳里找到一个铁架子的折凳,悄悄滴,悄悄滴就靠近了过去,这些家伙明显已经喝高了,丝毫没注意靠近过来的叶凡。  “我日你姥姥。”  “砰……”  “咕咚……啪……哗啦……哎哟我艹……”  看这一连串的拟声词,哦……当然最后那个不是,叶凡一折凳正砸在那小子的脑袋上,连带他们的桌子都被这家伙扑翻了,一帮家伙被这突入起来的一下弄的都懵圈了。  不过到底是有着混混的功底,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刚站起来准备还击,其中一个就被后过来的胖子一个飞脚直接踹飞出去,那身影画出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十分的抽象……  打架这个东西,就是要先声夺人,想这些人以多欺少的事情叶凡是不屑于做的,两人上来这两下子直接把对方吓住了,其中一个喷着酒气还说呢:“兄弟跟谁的,划个道儿。”  “划尼玛。”话没说完,又是一凳子,作为新时代的杀器,折凳在叶凡手里完美的完成了使命,两个人都倒在了他的手下。  对方五个人,叶凡上来就砸倒俩,不过还能起来,最悲哀的是被胖子踹飞那个,就没起来,趴在地上吐的一塌糊涂。  等棍子在上来的时候,又跑了两个,剩下这三个都趴在地上,叶凡照着为首的那小子狠踹:“让你他玛的打我兄弟,给老子记住了,老子就是酒吧街叶少,有种就来找我,别他吗找我兄弟的麻烦。”  打架的时间不长,这个时候,旁边突然传来刺耳的尖叫声:“打架啦,杀人啦……”  这一嗓子把叶凡差点没吓出心脏病来,三个人都回头看着一边站着的那个女人,那女人还一脸的惊恐状态,准备再来一嗓子的,在她边上还有个眼镜男,还拿手机拍呢。  叶凡登时就火了:“你拍尼玛。”  那小子一看事不好,手机一收转身就跑路了,速度之快,绝非叶凡之流能追赶的……
  为兄弟两肋插刀这种事,似乎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做过,义气嘛,哪个男儿还能没点血性。在这里,棍子和胖子都不简简单单是叶凡的兄弟了,虽然接触的时间不是很长,但在叶凡眼里,他二人就是亲人,在这个世界里的亲人。  于是乎,叶凡此时就坐在了派出所的看押室里,陪伴他的不只有胖子,还有几个不知道在哪里抓来的爷们儿,有猥琐的,有凶悍的,很形象,很生动。  棍子因为有伤,被警员送去了医院了,当然,还有那三个痞子,一起去处理伤口。  到了这看押室里,叶凡本想眯会,没想到被其中的一个小警员认了出来,当然,现在的叶凡并非名人,不过就是网络上有些视频而已,并没有引起多大轰动,看押室里其他人依旧我行我素,该睡觉睡觉,该发呆发呆,没人敢说什么。  然而,平静并没有持续多久,郑宏伟就带着牛哥一票人来了,叶凡心想也许是棍子给牛哥打了个电话吧。  和郑宏伟同来的还有所长,小警员看到所长来了也是有些迷糊的,没想到后半夜了,还能有人把所长从被窝里揪出来。  郑宏伟先来看了看叶凡,确定叶凡没事后就扔了句:“兄弟,先委屈会儿,等我。”说完就和所长去了所长办公室。  没多大功夫,小警员就回来开门把叶凡和胖子放了出来,临走还说有时间一定去捧叶少的场儿。  郑宏伟是所长亲自送出来的,送到门口还点头保证的说着:“哥,放心吧,这帮痞子我一定整治,一定,一定。”  此刻郑宏伟在叶凡心里那是颇高大的,只觉得这个郑哥的能量有点大啊,绝对不能小觑。郑宏伟也没多说什么,就让叶凡回去好好休息,其他的不用管了,顺便还把棍子接了回来,至于那三个痞子……谁管他们啊,可以领龙套便当了。  消息这个东西,如果你有心,就会留意到,对叶凡这个人,丛云工作室是非常留意的,也不知道李云明从哪里得到的消息,气匆匆的就进了沈晗的办公室:“沈总,这个叶凡也太不自重了吧,竟然打架进了派出所,这样的人能给咱们解决问题吗?”  沈晗皱了皱眉头,这个事她已经知道了,而且是叶凡亲口对她说的,就在李玉明来之前,她和叶凡刚通过电话,叶凡说后天就要送样本来,并且说因为出了点事耽误一天,要不明天就能来,于是沈晗一问什么事,叶凡也实在,便直说了。  对于这件事,沈晗没权利去评说,但心里还是很讨厌这种男人之间的争斗的,毕竟从小受的教育不同,人生观价值观都存在着差异。  “我知道这件事了,再看吧,后天他要过来,先看看他的创作再说。”沈晗的语气有些冰冷,或许是心里有些厌恶着什么吧。  李玉明也看出了沈晗的心情不好,砸吧了两下嘴,没说什么就退了出去,等她出去后,沈晗拿起手机,轻轻点开音乐播放,一首《玫瑰》缓缓放送着。  舒缓的吉他声,叶凡那不算出众的歌声,听着这首她最喜欢的歌,沈晗默默的说着:“你不应该是这样的,对吗?为什么?为什么?你的内心里到底是怎样的呢?……”  此时的叶凡在做什么呢?他在写歌,对,他还在追加《射雕》的歌曲,因为他觉得只用《铁血丹心》和《华山论剑》两首绝对不够,所以他把后几版的《射雕》中的一些歌曲精选了几首,有秋野的《天地都在我心中》,郑中基的《英雄寞》,胡歌的《乌云然》,还有李炜的《剑魂》,这些都是国语歌,却都是朗朗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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