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四年(1908)的“官发卖契”契人王德贞,好像是我姥爷的爷爷的什么亲戚买家就是我姥爷的爷爷……一共花了五十七千文。 此契上有官印、印花税盖章看來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
(民国的地契现在承认吗三年七月民国的地契现在承认吗政府河南财政厅颁发的“新卖契”,已承认前清地契在民国的地契现在承认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见契文)
新中国颁发的土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