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团停车收费乱象象重重 导游说:我亏死了我怎么赚钱

“打赏”导游能解乱象? 调查:带30人团导游要先垫付3000元 | 北晚新视觉
“打赏”导游能解乱象? 调查:带30人团导游要先垫付3000元
日,“旅游时,要不要给导游小费?”即将到来的“十一”黄金周,不少打算跟团出行的游客有了新的纠结,而这份纠结源于不久前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在很多人的理解中,这无异于是将“小费合法化”。面对长期乱象横生的旅游市场,“小费”会是一剂解药吗?
“团费包含导游服务,凭什么还要给小费?”
“在国外旅游,事先就知道每天要给打扫房间的服务员多少小费,给司机、导游多少小费,如果不懂这些规矩,肯定是要被看不起的。”对于经常满世界跑的林希来说,小费并非是陌生的存在。而在国内,小费却因政策变迁显得敏感而微妙。
1987年,国务院曾公布《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小费成为不容碰触的高压线。而两年前出台的新版《旅游法》中,只是要求“导游和领队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在明确规范的同时,似乎又对“非索要”的小费留有余地。此次的《指导意见》,虽未直接提及小费,但“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被普遍认为是为小费开绿灯,释放鼓励信号。
事实上,导游收取小费的尝试已经在悄然试水。早在2012年,携程旅游网就曾经推行国内游导游“小费制”,对国内旅游产品明码标价,游客可以对导游支付每人每天20元到50元不等的小费。然而,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主动支付小费的游客比例只有两到三成。一年后,携程暂时停止了这一项目。
不过,各地对于小费的探索并未停止。去年公布的《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导游、领队及其他旅游从业人员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之余,特意又加上一句“旅游者自愿给予小费的,可以接受”。这项被业内视为具有“颠覆性意义”的政策,与此次《指导意见》一样饱受争议。
“报团的时候费用说明里写得清清楚楚,包含导游服务,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为这一项付过钱,理所当然要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凭什么还要再给小费?导游服务好,该由旅行社发奖金才对,而不是把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国庆假期打算跟团到云南旅游的赵欣仔细研究过旅行社给出的清单,在确认不会另收小费后才签下合同。 “如果真在政策上鼓励给小费,到时候会不会变成强制收小费?万一别人都给我不给,或者别人给多我给少,导游会给脸色看吗?”
相比之下,曾经跟团去九寨沟旅游的丁琳有着不同的看法,“与其让导游带到购物店,花大价钱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或者忽悠我们参加各种自费项目,还不如给点小费来得实在,起码是在直接买服务。”
“带30人的团,导游要先垫付3000元‘人头费’”
对于备受诟病的旅游乱象,22岁的甘肃导游赵晗(化名)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导游分两种,一种是旅行社正式聘用的专职导游,淡季团少,旅行社不会愿意养这么多,大概只占三成。另一种是挂靠在导游服务中心或其他公司的兼职导游,没有底薪,只有导服费。”而赵晗正是后者中的一员,“国内地接一天从100到500都有,就看是什么线了,例如丝路线,时间长、环境差,对导游要求高,导服费也会高一点。如果只是普通一日游的全陪,也就50到100。”
赵晗清晰地记得,在培训时曾经对导服费有过明确的标准,“带25人以上的团,每人每天20,25人以下的团是25。”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几乎从未有过旅行社据此执行。
“赶上零负团费,不仅拿不到导服费,甚至还要向旅行社交‘人头费’来弥补团费的不足。像甘肃的‘人头费’算低的,一般每人50到100,在山东、云南、海南等省份,每人200都很常见。以100为例,假如带30人的团,就意味着导游要先垫付3000。现在游客对购物都很敏感,只能尽量鼓励大家参加自费项目,万一报的人少,很可能还要赔钱。”
尽管新版《旅游法》对“零负团费”下了禁令,但没过多久,这种恶性竞争下的产物便死灰复燃。“旅行社为了竞争,都会拼命压低报价,比如一趟云南跟团游,四趟飞机加七天吃住,报价才2000多,怎么可能?但游客向来不会考虑这些,哪个便宜就报哪个,结果发现有购物有自费,就觉得上当受骗了。”
工作一年来,赵晗只在一次送团时收到过台湾客人主动给的小费。“当时会不好意思,他们说是我应得的,很感谢我的服务,还说不要嫌弃少。”尽管只有几十块钱,但赵晗颇为感动,“觉得几天没白干,能得到客人的肯定,很满足。”不过,对于“小费合法化”,她并不敢抱多大希望,“不求客人给,只要旅行社把该给的导服费保证给就行。”
与国内在小费问题上一贯遮遮掩掩的态度不同,西班牙地接导游许睿(化名)会在给游客提供的报价单中大大方方列出小费的标准。以巴塞市区及周边旅游的5座奔驰车小团为例,除了每天350欧的司机兼导游费用,许睿还会告知另有每车20欧的小费需要支付。“有时候提前收,也有时候每天结束时收,反正都是明码实价。”报价之外,许睿偶尔也会遇到客人自愿额外给小费,令他费解的是,“国内游客通常会主动给老外小费,怕老外跟他要,但很少会给中国导游,觉得没这习惯。”
“有了获取劳动收入的正常路径,就少了‘逼良为娼’拿回扣的借口”
刘思敏(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指导意见中的说法是一个进步,但还不够到位,只能算是对小费“羞答答”的承认。“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与小费并不完全等同,小费既可以是游客对导游优质服务的一种奖励,也可以是对服务本身支付的报酬。把政策理解为小费合法化是不准确的,新旅游法只是禁止索要小费,而并未禁止收受小费。法无禁止则为许可,但我们的民众和官方都还不习惯这样的思维方式,需要从立法或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给予小费制度一个合法地位。
我们都知道,导游提供的服务本身是有价值的,无非是付费方式不同。目前一种是所谓纯玩团,把导游服务费直接包含在团费中先行收取,另一种是零负团费,不仅没收导游服务费,甚至团费本身都是低于成本的,那么导游就需要通过自费项目和购物来变相把钱收回来。对前者来说,很可能变成“大锅饭”,服务好坏都是一样,很难建立起服务与导游收入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而后者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游客的主观体验往往不好。
因为导游服务是“单兵作战”,远离领导、旅行社的监督,只有游客能够评判导游服务的这个水平高低、好坏。但要让游客在旅行结束后给导游打分,再由旅行社根据打分机制给导游钱,这个评价机制往往会失灵。最直接的评价机制还是通过小费来体现。
如果真正将小费合法化,市场上就会出现多元形式,旅行社可以推出一种介于纯玩团和零负团费之间的新型商业模式和产品组合。导游有了正常的获取劳动收入的路径,就少了一个所谓“逼良为娼”拿回扣的借口。况且,回扣是暗箱操作,游客多数不知道水有多深,这对游客不公平;而小费健康透明,游客可以根据导游的表现给予。小费不仅是对导游劳动的尊重,也让导游行为受到监督。
有人认为,小费是舶来品,不符合国情。其实,小费本质上就是我国古代的“打赏”。现在要让民众重新接受小费文化,需要营造与之相配套的环境,这无疑是旅游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经过程。当然,我们也要明确,给小费一个合法地位,并不等于要强制。小费终究还是建立在自愿支付的基础上,由游客来决定。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主笔 宗媛媛
“团费包含导游服务,凭什么还要给小费?”
“在国外旅游,事先就知道每天要给打扫房间的服务员多少小费,给司机、导游多少小费,如果不懂这些规矩,肯定是要被看不起的。”对于经常满世界跑的林希来说,小费并非是陌生的存在。而在国内,小费却因政策变迁显得敏感而微妙。
1987年,国务院曾公布《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小费成为不容碰触的高压线。而两年前出台的新版《旅游法》中,只是要求“导游和领队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在明确规范的同时,似乎又对“非索要”的小费留有余地。此次的《指导意见》,虽未直接提及小费,但“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被普遍认为是为小费开绿灯,释放鼓励信号。
事实上,导游收取小费的尝试已经在悄然试水。早在2012年,携程旅游网就曾经推行国内游导游“小费制”,对国内旅游产品明码标价,游客可以对导游支付每人每天20元到50元不等的小费。然而,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主动支付小费的游客比例只有两到三成。一年后,携程暂时停止了这一项目。
不过,各地对于小费的探索并未停止。去年公布的《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导游、领队及其他旅游从业人员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之余,特意又加上一句“旅游者自愿给予小费的,可以接受”。这项被业内视为具有“颠覆性意义”的政策,与此次《指导意见》一样饱受争议。
“报团的时候费用说明里写得清清楚楚,包含导游服务,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为这一项付过钱,理所当然要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凭什么还要再给小费?导游服务好,该由旅行社发奖金才对,而不是把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国庆假期打算跟团到云南旅游的赵欣仔细研究过旅行社给出的清单,在确认不会另收小费后才签下合同。 “如果真在政策上鼓励给小费,到时候会不会变成强制收小费?万一别人都给我不给,或者别人给多我给少,导游会给脸色看吗?”
相比之下,曾经跟团去九寨沟旅游的丁琳有着不同的看法,“与其让导游带到购物店,花大价钱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或者忽悠我们参加各种自费项目,还不如给点小费来得实在,起码是在直接买服务。”
“带30人的团,导游要先垫付3000元‘人头费’”
对于备受诟病的旅游乱象,22岁的甘肃导游赵晗(化名)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导游分两种,一种是旅行社正式聘用的专职导游,淡季团少,旅行社不会愿意养这么多,大概只占三成。另一种是挂靠在导游服务中心或其他公司的兼职导游,没有底薪,只有导服费。”而赵晗正是后者中的一员,“国内地接一天从100到500都有,就看是什么线了,例如丝路线,时间长、环境差,对导游要求高,导服费也会高一点。如果只是普通一日游的全陪,也就50到100。”
赵晗清晰地记得,在培训时曾经对导服费有过明确的标准,“带25人以上的团,每人每天20,25人以下的团是25。”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几乎从未有过旅行社据此执行。
“赶上零负团费,不仅拿不到导服费,甚至还要向旅行社交‘人头费’来弥补团费的不足。像甘肃的‘人头费’算低的,一般每人50到100,在山东、云南、海南等省份,每人200都很常见。以100为例,假如带30人的团,就意味着导游要先垫付3000。现在游客对购物都很敏感,只能尽量鼓励大家参加自费项目,万一报的人少,很可能还要赔钱。”
尽管新版《旅游法》对“零负团费”下了禁令,但没过多久,这种恶性竞争下的产物便死灰复燃。“旅行社为了竞争,都会拼命压低报价,比如一趟云南跟团游,四趟飞机加七天吃住,报价才2000多,怎么可能?但游客向来不会考虑这些,哪个便宜就报哪个,结果发现有购物有自费,就觉得上当受骗了。”
工作一年来,赵晗只在一次送团时收到过台湾客人主动给的小费。“当时会不好意思,他们说是我应得的,很感谢我的服务,还说不要嫌弃少。”尽管只有几十块钱,但赵晗颇为感动,“觉得几天没白干,能得到客人的肯定,很满足。”不过,对于“小费合法化”,她并不敢抱多大希望,“不求客人给,只要旅行社把该给的导服费保证给就行。”
与国内在小费问题上一贯遮遮掩掩的态度不同,西班牙地接导游许睿(化名)会在给游客提供的报价单中大大方方列出小费的标准。以巴塞市区及周边旅游的5座奔驰车小团为例,除了每天350欧的司机兼导游费用,许睿还会告知另有每车20欧的小费需要支付。“有时候提前收,也有时候每天结束时收,反正都是明码实价。”报价之外,许睿偶尔也会遇到客人自愿额外给小费,令他费解的是,“国内游客通常会主动给老外小费,怕老外跟他要,但很少会给中国导游,觉得没这习惯。”
“有了获取劳动收入的正常路径,就少了‘逼良为娼’拿回扣的借口”
刘思敏(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指导意见中的说法是一个进步,但还不够到位,只能算是对小费“羞答答”的承认。“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与小费并不完全等同,小费既可以是游客对导游优质服务的一种奖励,也可以是对服务本身支付的报酬。把政策理解为小费合法化是不准确的,新旅游法只是禁止索要小费,而并未禁止收受小费。法无禁止则为许可,但我们的民众和官方都还不习惯这样的思维方式,需要从立法或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给予小费制度一个合法地位。
我们都知道,导游提供的服务本身是有价值的,无非是付费方式不同。目前一种是所谓纯玩团,把导游服务费直接包含在团费中先行收取,另一种是零负团费,不仅没收导游服务费,甚至团费本身都是低于成本的,那么导游就需要通过自费项目和购物来变相把钱收回来。对前者来说,很可能变成“大锅饭”,服务好坏都是一样,很难建立起服务与导游收入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而后者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游客的主观体验往往不好。
因为导游服务是“单兵作战”,远离领导、旅行社的监督,只有游客能够评判导游服务的这个水平高低、好坏。但要让游客在旅行结束后给导游打分,再由旅行社根据打分机制给导游钱,这个评价机制往往会失灵。最直接的评价机制还是通过小费来体现。
如果真正将小费合法化,市场上就会出现多元形式,旅行社可以推出一种介于纯玩团和零负团费之间的新型商业模式和产品组合。导游有了正常的获取劳动收入的路径,就少了一个所谓“逼良为娼”拿回扣的借口。况且,回扣是暗箱操作,游客多数不知道水有多深,这对游客不公平;而小费健康透明,游客可以根据导游的表现给予。小费不仅是对导游劳动的尊重,也让导游行为受到监督。
有人认为,小费是舶来品,不符合国情。其实,小费本质上就是我国古代的“打赏”。现在要让民众重新接受小费文化,需要营造与之相配套的环境,这无疑是旅游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经过程。当然,我们也要明确,给小费一个合法地位,并不等于要强制。小费终究还是建立在自愿支付的基础上,由游客来决定。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主笔 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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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号:09众驴友桂林阳朔旅游遭遇 揭开旅游市场乱象
  近日小编在大厅论坛里经常看到曝光在阳朔的遭遇,不仅心寒,这是山水甲天下吗?这是淳朴的刘三姐的故乡吗?强制拍照、仙人跳、扎营被盗小编将帖子整理,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原帖如下:  在桂林阳朔遭遇威胁生命不买相片就让你掉下水  5月12日,和一群朋友到桂林阳朔遇龙河景点游玩,遭遇极品船家,买了门票进了景点上了竹筏,行驶过程中撑船的人要求我们在路上买他们拍的照片,不买就骂人,骂你们这些死人,不买是不是?不买就不敢保证你们中间会不会掉下水。几度威胁,然后撑船的人就越撑越快,把我们两个,撑到远离我们朋友的好远。&&  遭遇阳朔仙人跳&  某驴友阳朔旅游途中遭遇仙人跳。会跳进所谓仙人都难以逃出的陷阱,俗称仙人跳。而且被少数民族抓住了怕事的心理,从疲劳的状态入手,假装是正规的泡脚M。到后面的变脸都是有埋伏的,只能怪自己经验太少,被坑的无话可说。从此对跟团旅游表示很失望,同时对所谓的桂林山水甲天下表示不再名副其实。这是旅游商业的话的负效应,也是中国旅游的悲哀。]  阳朔扎营被盗  驴友在阳朔西街江对面的沙滩上扎营,晚上遇到小偷,被盗.......  漓江收费  4月29日,在阳朔县杨堤镇漓江渡船码头,船工对来自的游客黄女士说:你不去漓江景区售票窗买竹筏票,是不能坐我们的渡船过去对岸徒步的,这是漓江景区公司的规定,谁违反了要罚款罚得眼睛都绿。早在4月27日,记者采访阳朔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副总容某时,容某曾说:合法收费得不到批准还不如乱收费!  被污染的旅游城市桂林  肮脏的漓江水已配不上甲天下的称号,更值得称道的反而是景点忽悠甲天下,你不能不佩服的是当地的旅游局能够把简单的普通景点宣传包装出特色来,然后引诱全国的游客前去观赏,顺便狠狠宰上一刀。  小编认为:对于强行拉客拍照的事件不仅要彻底整顿,更应该采用疏导的办法,让他们走向正规的道路,对于那些黑竹筏等也不应该一律取缔,应该引导他们健康经营,将他们逐渐纳入到正式的经营范围之内。只有与当地居民之间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关系,景区的开发也能够给当地的局面带来实际上的收入,游客也不必在为此事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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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群众一起用口水淹死他们,联合投诉啊!投诉到监管部门有时候还是有用的
发表于:07-10 21:29
现在的人们赚钱是没有道德底线的
发表于:07-10 19:21
这个 。。。。。多少年前就是差不多这样子了,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依然是。。。所以,阳朔是我唯一去过一次不想再去的地方。
发表于:07-10 17:53
这种地方景再好也不去,省得心情搞坏,划不来
发表于:07-10 13:20
一个被金钱污染的景点,一群被金钱污染的屁民。可悲
发表于:07-10 10:30
感谢网友曝光,这样的景区不去也罢。
发表于:07-09 18:04
经济越发达,人心越不古
发表于:07-09 17:53
去年我去遇龙河漂流的时候,一张照片都没买,船家人非常好,我觉得楼主只是遇到一个坑爹的,算倒霉吧
发表于:07-09 14:44
真要命 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目无章法!!!让人怎么敢去啊!!去消费就这样 你说以前他们穷的要死 死命招商引资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啊!!
发表于:07-09 10:00
我只能说:祝愿那些黑心之人早死早超生!
发表于:07-01 16:50
船上的其他游客也展现了国人麻木的看客的劣根性 要是都像楼主一致抵抗声张正义&&他们气焰也不会如此嚣张
发表于:06-29 17:59
的确不敢去了
发表于:06-27 16:36
国人爱财爱的,越来越恶心了.
发表于:06-01 15:55
统一管理之后遇龙河的民风是把阳朔人的脸丢尽了~!痛心~!
发表于:05-28 15:59
我也遇到过,不买相片,不吃烤鱼,就用楼主的办法逼害
发表于:05-26 00:28
哈哈& &桂林我去过2次& &这些当地农民搞的玩意& &我基本不参与& &只玩正规景点
发表于:05-23 20:29
无语!!!!强烈无语!!!
驴友们是不是该集体抗议了???
发表于:05-23 19:06
阳朔自然风光在世界上所占有的重要位置。
发表于:05-23 13:06
看到了,表示支持,太让人生气了,
发表于:05-22 21:10
竹筏工应该曝光
发表于:05-22 16:22
我们上次也是遇龙河,划了一段就冲了一个小坝来回二十几分钟收费一百多块,感觉相当不值。旁边的人热情的给我们拍照,船夫开始划过去的时候还算客气,一听我们不买照片,立马变脸!搞的这次旅游相当不爽,简直就是出去看人脸色。有传闻那种船工也是被当地黑社会控制的,钱大部分是黑社会抽大头,他们只有几十块收入。如果游客买照片,他们抽成就比较高,所以都极力推荐游客买照片。追根到底不只是船工的黑暗,而是其背后势力导致的,最根本的就是黑白两道都有染指。只不过还没达到某些关键人物的G点,所以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这种行为。当舆论沸腾的时候,也许才会有人站出来。
发表于:05-21 16:32
[b]回复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ptid=1247607][color=Olive]lucky麦唛[/color] 的帖子[/url][/b]
不去了,抵制
发表于:05-21 16:14
去年我带队去遇龙河漂流还拍了几张PP,吃了条鱼喝了几瓶啤酒。出去玩把心情放好了。
发表于:05-21 12:14
阳朔人的脸面不都给丢尽了
发表于:05-21 10:04
整个中国一团糟
发表于:05-20 18:50
桂林的景区让这帮刁民搞臭了。人与景相差太大。
发表于:05-19 21:51
丑陋的广西人
发表于:05-19 17:49
桂林的口碑一直就那么臭~!一条鱼死了,是鱼的原因;一池子的鱼都死了,一定是水的原因。需要相关部门的时候,它们永远是打114都找不到的一个部门。目光短浅的桂林相关部门!!相比较云南,年年都去;而桂林---想都没想。
发表于:05-19 16:30
民风不古,世道炎凉。
发表于:05-19 16:18
置顶,大家都不要去桂林了
发表于:05-19 15:29
穷山恶水出刁民。。。
发表于:05-19 14:30
桂林山水甲天下,桂林旅游投诉誉满全球!
发表于:05-19 12:20
遇到好的筏工师傅好的人果然很重要啊。还是有很多好人的,我3月中一个人在遇龙河乘筏加徒步都遇到了好的人,从富里桥到新县是乘竹筏,遇到的朱师傅和其它3个筏工师傅都不错。特别是朱师傅人特别好,从遇龙桥到新县沿途给我讲解每个景点和来源,好的景点还把筏子摆到最佳角度给我拍照和帮我拍照,也没硬要求我要吃饭和买啥什么的,到新县后还告诉我路怎么走。新县到工农桥那段是遇龙河下游感觉没上游宁静和美,这段我是徒步的,有时要问路那些当地的村民也很热心告知,一路下来叫别人帮忙拍照别人也乐意帮忙,旁晚才走到工农桥,一天遇到的都是好人。。
不过我后来在兴坪游漓江时遇到的两个女筏工有点象楼主说的那类筏工,到兴坪后就被她们上来拉客就跟着她俩走一段后坐了一分钟免费政府游览车到朝板山,后来价钱没谈好没坐她们的竹筏决定全程徒步,她们就索要10块钱坐车钱直到给钱了她们才罢休,还好没坐她们的竹筏。所以哪里都有坏人和好人,大家旅游注意点选就没啥。。
发表于:05-1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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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排行榜低价老年旅游团乱象重重 分享 - 谷普下载 低价老年旅游团乱象重重点击复制内容
  上海6月14日新专电近年来,我国团旅游市场火爆。以为卖点的团背后,是一个由高风险、低收益带来的&劣币驱逐良币&的巨大旅游市场。
  老年团乱象重重:赶行程、加自费、缺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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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太赶了。&这是江西老人唐清兰去年参加一个台湾八日游老年团最大的感受。今年73岁的唐清兰说,她所在的老年团50多名成员里,以五六十岁的老人居多,还有一些70和80岁以上的老人,在报名时,旅行社只问了自己身体是否健康,并没有因为自己是高龄老人而设置门槛。然而,即使是身体健康的老人,在行程紧张的老年团安排下也颇为吃不消。根据安排,这一老年团先要从江西萍乡坐八九个小时的火车到赣州,再从赣州坐一晚上火车到厦门,接着坐一晚上的轮渡到金门,回程才能坐飞机,&团里很多老人都表示身体有些吃不消。&
  和唐清兰相比,上海老人王芳就没有这么幸运。她参加的长三角三日游,天中午才聚拢,第三天中午就回程,等于只有一天半的有效时间在旅游。尽管没有&加塞&额外的点,但导游临时修改了行程,将原来一天的参观景点压缩到半天,剩下的时间就安排去了另一个需要自费50元参观的人造景点,&里面就是一圈仿古建筑,15分钟就走完了,硬是呆了快两个小时才聚拢。&
  上海老年学学会老年旅游专业委员会与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上海市老年人旅游权益保障调查》显示,线上线下访问的2900名老人中,53%的老人认为旅行社的诚信程度&一般&,不少老人还认为旅行社诚信度&不合格&。线上访问的老人中,有近三成认为现在外出旅游未能享受到人格尊严。
  低价老年团,真的只是&赔本赚吆喝&?
  唐清兰参加的台湾八日游老年团,只需1400多元,这一价格只相当于单程去台湾的含税;王芳参加的长三角三日游,仅需199元,这一价格还不够往返长途汽车票价&&旅游市场上老年团的最大卖点无疑是低价,甚至是看上去不太合乎常理的低价,那么,老年团真的有节省成本的妙招吗?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老年团的报价主要集中在元的区间内,甚至更低,这与老年人对团费极为敏感、对出游品质却不太在意有关。这也就导致旅行社只能在吃住方面&一抠再抠&,快捷的双标间、没什么&油水&的清淡饮食、最便宜的交通方式,不少老年人甚至还有自带饭菜的习惯,这些都进一步降低了成本,使得老年团的报价较市面其他团偏低。
  唐清兰说,在台湾居住的不仅小而且卫生条件也不太好,但自己觉得&忍忍也就过去了&。出行前导游就提醒团友,台湾的饮食可能偏甜又清淡,自己和很多团友一样都自行携带了榨菜等佐餐。
  中部地区一名在旅行社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奉告谷普,和一般的旅行团多采用飞机出行方式不同的是,老年团一般大量采用专列出行,主要是&绿皮车&,这种旅游专列往往没有空调,而且开行时间较长,主要集中在不靠法定节假日的旅游淡季团,淡季出行、低速低价、大量采购的旅游专列价格比一般的游客出行便宜不少。为了节省成本,旅行社还会安排老人乘坐&夕发朝至&的火车卧铺过夜,一些行程七八天的老年团甚至有四五天在火车或轮船上度过,省掉了入住酒店的费用,也缩短了有效旅游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不少景区会对有老年证的老人供给半价或者门票的优惠措施,老年团的报价中往往不包括门票费用,一般旅行社在报名时提醒老人带证出门以节省成本。然而,也正是如此,一些旅行团将老人带到了需要全价门票的&合作景区&时,老人往往只能&自认倒霉&,但导游却获得了一定比例的返点。
  老年旅游市场不能任由&劣币驱逐良币&
  &中国网事&谷普调查发现,因为安全风险高、能接受的报价却又极低,越来越多的旅行社离开了老年游市场,一些大旅行社则并不在这一市场主动宣传和发力,由此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江西光大国际旅行社电子商务部部长时婧洁说,近年来的带团数据显示,老年人的参团比例一直在上升,2014年已经超过65%。然而,,在实践中,尽管旅行社和导游都有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但始终无法做到医务人员般专业,&即使是受过相关急救培训,导游也往往不敢直接处理,毕竟有一个责任归属的。&
  而另一个现实情况是,目前国内针对老年人旅游安全的保险项目不多,不少保险不愿意受理80岁以上的老人参保。
  要改变老年旅游市场乱象,让老年人安心、安全出游,首先需要老年消费者改变心态。中国老龄产业协会老龄旅游产业促进会主任于长江此前表示,老年人要逐步改变观念,明白旅游的过程是服务、享受的过程,自觉抵制零负团费,从而促进旅游市场进一步规范。
  上海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建议,报名参加旅游应选择正规有信誉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同时,消费者也有权拒绝及另行付费项目,如参加付费项目可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对每一项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都应签字予以确认。
  此外,包括上海在内的全国多地都出台了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地方标准。其中,上海明确,旅行社对60岁以上(含60岁)参团老人供给特别保健服务,70岁以上(含70岁)老人参团应有人陪同,包机、包船、包列车的和100人以上老年应配备随团医务人员。
来源:谷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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