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什么电影看的时候浑身颤抖是怎么回事,但是回头来细想却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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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爱而非 by 橙子雨
昨晚边看边哭,哭得眼睛都肿了,于是转过来给大家看看,后面还有,没发而已
我一直以为人死后是没有灵魂的。即便有,那也一定是生前执念太深或是有太多的怨怒和不甘,于是变作孤魂野鬼,徘徊于世间。
现在看来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
我死了。割腕自杀。
死得时候自以为并没有太多的怨恨和不甘,就是觉得再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人真的绝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死并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情。我只记得,冰冷的水流过手腕狰狞的切口,一池水慢慢从粉色变成猩红,我静静地看着我的手漂浮在水中,然后慢慢阖上眼睛。
终于,一切都放下了。终于,可以放手了。
一切的爱和痛苦,思念和悲伤,终于可以烟消云散。
这次是真的放过你了。
那么,衷心希望今后你能够幸福。
我没想到我还有机会能再看到光。
微微的柔光,像日蚀过后一般在无尽的黑暗中渐渐露出一丝亮,然后越来越亮。
眼前好像有模模糊糊的重影,我半梦半醒着,并没有自觉,现在回想起来,那时身体很轻,像树叶一样飘在空中,感觉不到温暖或寒冷,也体会不到痛苦或悲伤,包围我的是像羽毛一般轻轻的、软软的虚无。
我开始有了意识,冥冥之中,我感到有什么东西牵引着我向前走,周围的景物亮了又暗,灭了又明,渐渐光亮驱散了黑暗,接着光亮也暗淡了下去,化成了令人怀念的橙色灯光。
眼前的景物,仿佛一张展开的画卷,明晰写实起来。
我仍然有一些迷茫,梦游般地环视四周,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这里是我和他曾经的家。
深色的红木地板,大大软软的白色沙发,落地的艺术台灯仍然笼罩着橘红色温馨的光晕,一如往常一样洒在着他恬静的睡脸上。
已成习惯,我几乎是从第一时间就欣赏起来。
他一向喜欢在软软的沙发上开着暗暗的台灯入睡,而且睡得极不老实。我则喜欢在他入睡时偷偷坐在旁边,看着他那张如刀削的俊美脸庞,以及脸颊边黑色发丝里银色的十字架耳坠闪耀的淡淡光华。
“嗯……”他微微翻了个身,皱了皱眉,似乎觉得冷,伸手摸索起那条花纹繁复的印度毯子。
毯子早被他在翻来覆去间弄到了地上,以前都是我一次次轻轻帮他盖回身上,而现在的我却只能站在一边,爱莫能助。
摸不到被子,他被迫醒了过来。我心里咯!了一下,就如同平日偷看他睡觉被抓到一样的做贼心虚,然而这次他的视线平视扫过我,却没有动怒,而是径自伸手从地上捞起了被子。
我站得离他这样近,他拿毯子的时候手实际上穿过了我的身体,而我们却都没有感到一丝异样。
他看不到我,也摸不到我。他感觉不到我的存在。
其实很无所谓,反正他能看到我的时候也总是无视我,能碰到我的时候也是尽量能不碰就不碰了。
我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一直当我是空气,现在,我倒真成了空气。
他满意地抓着毯子,重新往沙发上一倒,顷刻之间又沈入梦乡。
我静静地看着他的入睡,在心里叹服我良好的涵养。
我应该歇斯底里的,我应该抓狂,我应该暴跳如雷,我应该尝试一下抓着上帝的领子拼命摇晃问问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我没有能见到上帝,我没有能见到黑白无常,我没有能见到哈迪斯,我没有见到任何一个传说中的在人死了之后能够见到的起码能给我指个方向告诉我下一步该怎么走的人。
我就这么死了,没上天堂,没下地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没人管没人问的孤魂野鬼。
而且还偏偏缚在他身上,我已经想不起来这个的学名是什么了,地缚灵么?
我觉得我肯定是做错了什么程序,比如说天堂的大门在身后打开了,我不小心没看到;或者是黑白无常今天临时有事,就毫无责任心地把我丢在这里。
又或者是,在满不在乎的自我欺骗下,心里偷偷掩藏了太过激烈的执念、委屈和不甘。
我不知道。
最初恢复意识时仿佛从噩梦中惊醒一般。我发现自己在车里,而他一脸疲惫地睡在后座。
我经常这么和他坐一辆车从公司回来,他经常这么无视我自顾自地睡着,我能体谅他,一上节目就是一整天,很耗费体力。大明星,万人钦慕,其实也难做。
我伸出手,却碰触不到他的发丝。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叫了司机,司机没有回头,我叫了他的名字,他不搭理我。
身体很轻,脚还是踏在地面上的,但是我的身体却没有了实体,再也没有人能看得见我、听得见我。
车开到楼下,他下车,我好像被绑在了他身上一样,会被他牵着走。目测了一下,最远的距离也不过三米。
然后我就忐忑不安地跟着他回到了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窗户上还挂着我挑选的没有品味的嫩黄色流苏窗帘,上面印着可爱的小鸭子,和整个房间简约时尚的气氛格格不入。
摆设没有什么大的变动,灯、沙发、枕头,都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
只是桌上的相框里,不再是我贴着他,晕乎乎地看太阳花的相片,而换成了他和那个人的。
那人秀丽明亮,穿着小猫的服饰,系着铃铛,笑得一脸灿烂;而他被迫穿着狗狗的衣服,仍然俊美高挑一脸冷酷,偷着夹带了一丝被逼无奈的沮丧,细细看去却又有几分难以察觉的浅浅温柔。
虽然早就知道肯定会是这样的了,真让我看到了还是觉得丧气。
想人家两大明星,不仅私底下真心相爱,连明面上,都是公司推出的官方配对,粉丝一大堆。每天官网上,博客上,一堆花痴的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上他的博客,看到那些暧昧的图片和同人文,都想跳出去大吼一句:十年内,他洛予辰是我肖恒的人!
现在回头想想我就像是言情小说里普遍出现的那种缠着主角不放的非主要角色一样,自不量力并用心险恶地在两位主人公之间横插一杠,连累得一对有情人情路坎坷情海汹涌闹了半天就是不得终成眷属。
果然最后我也像普遍妨碍主角幸福的可悲配角一样,不仅被当垃圾障碍彻底扫清了,还顺带落得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来大快人心。
我抬头看看,又失败地发现我执意贴在墙上的几幅他的巨幅华丽写真海报被他拿掉了。
比起早就被我预测了命运的照片,还是这个比较让我气愤,不知道他扔到哪里了,我还一直很宝贝那些的。
罢了,什么时候了,还计较这些。
在我继续细心观察房子内部设施的变化以寻求进一步打击的时候,他已经进了浴室。因为那半径三米的自由活动范围,我还不用卑鄙地以和他被迫绑定为借口去偷看人家洗澡,即便如此,隔着我险恶用心挑选的磨砂玻璃门,从透出浴室的一点微光里仍然能够看到那高挑完美的身形。
现在看到他还要色心顿起,我非常泄气。本来以为死了就能逃开的,可曾想居然真的做到了迷途不知返的境界,连人都死了心都还是在他身上。
只是总算还值得宽慰,因为死了,所以再也不能从他身上索求什么,再也不能强迫他屈尊纡贵地天天对着我卑微掉价的一厢情愿。
这就是我从死亡那里得到的少得可怜的好处。
灵魂好像是不用睡觉的,反正我就这样看他看到大半夜,没有丝毫倦意。于是我就贪了这个便宜,在他进入梦乡之后贪婪地看,好像要把我多少年来没能看够的全部补回来。
现在总算不能摸,不能抱,就只能看着,但也感觉很满足。
我真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十年了,我早该知足。
十年,犹记当初的纯真岁月,我们一起驰骋绿茵球场,一起笑着,壮志雄心地击掌盟誓说踢完青年杯就一起晋级,将来一辈子一起踢球。
谁都知道当时在学校最出风头的洛予辰同学的名言就是: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
还记得他穿着球衣英姿勃发,逆着夕阳回过头笑着,年轻的脸上放射着绚烂的光华。
他说,有肖恒在后方,我最放心了。
因为这一句,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我偷偷花了多少时间,做了多少努力,受了多少伤,风雨无阻义无反顾,就只是为了能站在后方看着阳光下他冲向对面的背影,为了胜利后他灿烂的笑容和大大的拥抱。
那时候,他当我是最好的朋友,我缩在壳里披着最好朋友的外衣,肆意享受着他的温暖,奢侈地挥霍青春,无怨无悔。
那时候什么都还没有发生,什么都还没有变故,是真正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青春年华。
那段日子永远是我记忆中的珍宝。
后来啊,真的发生了好多事,好多事,让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
算了吧,我摇摇头,现在也不是我情伤的时候,反正总归阴阳两隔了,算是远到了尽头,就好像被压入大牢里多年的重罪犯战战兢兢地等啊等终于得了一个立即枪毙的判决,虽然不服,但终于再也不用继续难过继续害怕并徒劳无功地试图挽回。
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奈何桥。
我才发现我的情商很高,这种时候仍然能够开玩笑并自得其乐。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已经亮了。我被刺耳的闹锺声吓了一跳,很不习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定闹锺,我喜欢亲自叫他起床,早上五点锺我一定会醒,比闹锺还准时。
坚持亲自叫他起床,是由于我别喜欢起床的时候那个迷迷糊糊的洛予辰,因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我的眼神才不会那么冷漠,也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我无论做什么,他才不会轻易就生气。
于是我就可以稍微放纵一点,偷偷地做点小动作,装成我们是非常相爱非常幸福的一对儿的样子。
他一向没有起床气,今天却很没好气地按掉闹锺,磨蹭着从沙发上起来,随便洗漱了一下,换衣,出门。
没有吃早点。
他从少年时胃就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前给他热好牛奶搭配好营养丰富的食物,虽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烦,但是哄哄的话多少会吃一点,而现在……我就只能看着,一点办法也没有。
被看不见的力量拖着进到车里,看着他没有表情的脸,我开始严重地自嘲。人都死了,还要替他操心,我未免管得太宽泛了一点,他吃不吃东西当心不当心自己的身体现在已经完全和我无关。
生前我做得那一切独角戏他就已经不稀罕,此时此刻终于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贱。
于是我不看他,扭头看车窗,却看到暗色的玻璃上倒映着他的侧脸,没有我的影子。
真是见鬼了。
自己倒是看得到自己的手脚,但是在所有具有反射作用的物体里,完全看不到。
根本碰不到东西,不是穿过,就是被穿过。
其实我是可以出声的,我听得到自己的声音,但是没有别人听得到。
没有人知道我的存在,我根本就是被全世界抛弃了。
算了,即使我郁闷我苦闷也没人理我,天使不会降临,还是暂且安于现状吧。
到了摄影棚,我怀着自暴自弃的心情跟着他下了车,
进了大楼之后不禁还是有些心慌意乱。其实这里我并不是没有来过,我几乎天天都来,这整栋楼整个公司曾经都是我的,摄影棚我也明里暗里偷偷跑来看过他数次。此时会很紧张,可能是因为以前我都只能离得远远的躲在角落,今天却可以站得那么近,零距离欣赏大明星的绝世风采。
洛予辰天生俊逸逼人,身段的完美和皮肤的细腻都不是衣服和化妆品能堆砌出来的,即便如此,还是要被糟蹋般地拉去画上厚厚一层,七手八脚折腾一番,套上量身定做的衣服。等一切准备就绪,我的性感天神终于闪亮登场,璀璨夺目。
几台摄像机多角度动作,洛予辰乖乖地摆着各色造型,或成熟,或性感,我看到旁边的工作人员一个个眼都直了,甚至有东西从手上滑落都没有觉察。
我曾经多次躲在暗处的角落里,看着这一幕,甜蜜和微酸的心情混杂着煎熬。
甜蜜,因为这个万众瞩目的人,是我的男人;微酸,因为太多太多的人渴望他,倾慕他,而他玻璃般冰冷的眸子,没有映出在场的任何人。
他很少笑,拍出来的单人时装照海报甚至写真集,全部是一脸冷酷,偏偏多少人就是爱死了这一层冷酷。
对他来说只有一个特例,那个特例叫夏明修,就是我这个旧人被换下去之后,换上相框的新人,那个可爱的铃铛猫男生。
只有在和夏明修一起拍照的时候,他会难得露出些微的一丝柔情。我猜,他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说不定还会笑。
这说的好像我没见过他笑一样,其实不然,很久以前他总是对我笑得无忧无虑的。变成今天这样,全是我的错。
“洛予辰先生……”
总摄影师突然停下,貌似什么地方有点为难。
洛予辰没有动,用眼神示意对方说下去。果然是我旗下的大牌,用眼神下指令的样子很酷。
“这个……可不可以请您把耳环先去掉一下……”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他身上穿着LU DE
VICI几百万一套的正装西装,配着那只十字架的耳环,极其正式庄重的整体效果就被一丝不相称的休闲风破坏了,仔细看着确实有些别扭。
如果我还活着,下次见到被誉为流行设计届首席的LU DE
VICI先生,就有机会嘲笑他了。我会说,小路,你本人亲手设计的独一无二的耳环,和你自己旗下的西装居然搭不起来啊。
洛予辰瞟了一眼摄影师,摄影师明显惴惴不安,旁边的人也都紧张地捏了把汗。
那是当然,洛予辰出道九年多,大红大紫,造型也变过不少个,唯一不变的就是左耳上的银色十字架。
多少综艺八卦节目的主持人千方百计地套话,就是想得知这枚耳环的由来和背后的故事,在粉丝的网站上,这耳环的仿制品也卖得相当红火,还有人出天价要LU
DE VICI再做一对出来,被我不遗余力地阻拦,断了小路的一笔横财。
说到这枚耳环,可能是我失败的人生中少有的得意之作。
它其实是我送他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大概也是所有我送他的礼物中他唯一看得上眼的。毕竟是出卖友情逼迫世界首席的LU DE
VICI为他量身定做的,所以挑剔如他,仍然是喜欢的。
不能摘下来,是我勉强他的,勉强他戴了快十年。现在契约已满,他已然不需要再勉强遵守我的无理要求了。
果然,他摘了耳环,随意扔在一边的地上,就一如他一向随随便便就丢了我能够付出的一切努力一样。
我早有心理准备这么一天迟早是要来的,虽然还是看着它发生了,但毕竟这算是我死后的事情了,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把它算成我人生中的另一大败笔。
这种时候自然有狗腿颠颠地帮他捡起来。
然而这次捡起耳环的人却有精致修长的手指,一双修长的腿和完美的身架,他抬起身的时候就像慢镜头,染成金色的头发,五官清秀俊美,带着无奈而略微宠溺的笑意。
他还是一如既往,生命里带着太阳的光辉。
一个完美得叫我活着的时候嫉妒得想要撞墙的人。
我活着的时候是不承认他有什么好的,我总是说那样的美少年不够阳刚,保鲜期也短。现在总算可以站在局外人的立场用正常的审美公正地评价他的美好。
“夏明修先生也到了!”立刻有工作人员喊,他人都已经在这里了,这种增强气势的大喊多没有必要,就好像太监在叫“皇后娘娘驾到”一般。
洛予辰和夏明修对视一眼,只是一眼而已,我却在洛予辰眼里看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温度。
严格来说并不是从来没有见过,常见的,只是洛予辰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而已,我看见他和夏明修的每张合影,都有差不多的眼神。
输得彻底是早就明了的,因为本来就是一场没有任何翻身可能的必败的局。因为情人的心从一开始就不在我身上,因为情敌实在是过于强大。
这些事实早就注定了我的一败涂地。
夏明修时下走红程度完全不下于洛予辰,却没有那一份狂傲的气势和大牌的架子。可能是路线不同,基本来说洛予辰基本是纯歌星很少拍电影,而夏明修虽然有时也唱唱歌实际则偏向影星,洛予辰的强势和霸气在舞台上淋漓尽致,而夏明修在萤幕上塑造的温柔邻家大男孩的形象,也让无数纯情少女沈溺其中。
现在,温柔的邻家大男孩在一旁静静着看着西装领带的大明星继续工作。一瞬间有些剥落的墙壁化身成了宫殿的华丽廊柱,破板凳变成了王座,夏明修从容地坐着,王子一般优雅。脸上的笑容,比他最经典的电视剧里坐在花架上等待女主角的纯真笑容,还要耀眼。
比我好上千万倍的人……
这个认知我是从来都有,只不过今天格外强烈而已。
洛予辰拍完这则LU DE
VICI的广告之后紧接着要和夏明修一起去拍一则情人节巧克力糖果的宣传广告,也不知道公司用两个男生来拍这则广告,居心何在。在转到下一个摄影棚的路上,我看见夏明修拿着那枚耳坠,要还给洛予辰。
洛予辰淡淡看了一眼,说:“扔了吧。”
我心脏的地方还是被刺了一下。我还以为死了就不会再疼了,可见是胡扯八道。
“说什么呢。”夏明修瞪了他一眼,执意要把耳坠塞回他手里。
“是肖恒送的。”洛予辰还是淡淡,却仿佛在看垃圾一般看着那个银色的东西,那个眼神是我一向最为惧怕的,让我一瞬间无地自容。可是总归他不知道我在这里,不用对视,对我而言好了许多。
“知道,你不用为了跟我表决心这样,又不是东西的错,白金的还是名家设计呢,快快戴上吧戴上吧。”
我讶然,虽然早知道夏明修和我不一样,但是不知道他居然能如此心胸宽广。
或许正是因为他没有妒忌心,因此从来不会变得丑恶,只会越来越美。
洛予辰从夏明修手里接过来那枚耳环,姿势优雅地往窗外一抛。
外面是公司的人工湖,风景挺好的,还养了天鹅。
银色的光华划出一道绚丽的弧线,沈沈没入水中。
就像把现金砸到水里一样,倒算是最后也听着了个响,我觉得这样也很愉快。
“你这是干什么!”我都没火,夏明修反倒怒了。
“我看了那东西就讨厌。”洛予辰漠然道,然后自顾自地甩掉夏明修,自己掉头走掉了,留下夏明修一个人对着一帮面面相觑的工作人员。
我即刻幸灾乐祸起来,原来不只是我,夏明修招惹了洛予辰,也是要遭到这种待遇的。
可惜的是我没看出来夏明修脸上有委屈的表情,甚至没有黯然。之后的糖果广告,拍起来还是笑容灿烂。
那广告的布景是一个摆满粉红色气球的可爱小屋,夏明修和洛予辰系着红色的领结,抱着甜甜的糖瓶,浑然天成地和谐美好。粉色的温馨灯光下,夏明修清秀的脸颊有了桃子一般粉粉动人,而洛予辰竟然也有一丝可爱起来。
等发售时,一定官方网上又要不停地出现“好可爱的两只”。我不爽,但是不得不承认,真的,真的很相配。
闪亮亮的青春少年,和我那快到了其貌不扬地步的外貌,非常鲜明的对比。
夏明修其实只比我小两岁啊,怎么他就能一直这么水灵灵,我就那么显老呢?
在初中遇到洛予辰之前,年幼的自尊心膨胀的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是算“帅”的,遇到他被他比下去并且很快被他彻底征服了之后我又遇到夏明修,我自认为自己虽然没有他好看但是应该比他MAN比他更有魅力,但是很明显数百万粉丝和洛予辰都不这么认为。
人比人,气死人啊。这一辈子遇到俩克星,还不是只能栽了。
拍摄结束两人又忙着一起去赶通告,反正是官配,节目也常常一起上,当然今天洛予辰耳朵上少掉了耳坠立刻引起了八卦女主持的持续逼问,整场就看洛予辰毫不捧场地黑着脸,而夏明修则做好好先生,顶住压力在一旁努力打圆场。
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终于忙完了一天的工作,一起走到停车场,夏明修拉开洛予辰副驾驶座的车门就坐了进去。
想想也是,我已经从我们的“家”搬出去好几天了。我搬出去,夏明修自然就要搬进来。
之前是我一直赖着不走,奉行只要旧的不去,新的就不能来原则。
现在不起眼的配角终于退场,于是舞台聚光灯打着的主角继续他们的故事。
反正他们同居,如果被报道出来也只能被当成公司特意造势,让粉丝们更狂热而已,哪像我,跟他住一起总要想尽一切办法遮遮掩掩。
大明星和娱乐公司总裁同居,说出去多难听呢。
“喂,之前耳坠的事,我还没说完呢。”刚想清净一会儿不想些乱七八糟有的没有的了,却听到夏明修这么说。
我看到洛予辰骤然黑下来的脸色,心道这是他发飙的前兆,这种时候,识相的立刻闭嘴才好,否则洛予辰生气,后果很严重。
“肖恒哪里让你这么讨厌他?”夏明修却仿佛没有眼色一般,继续问。
虽然夏明修貌似是在替我说话,但是撞了枪口我就不能负责了。我于是等着看好戏,看他被凶。结果洛予辰只是冷冷地叫他闭嘴。
看得出来洛予辰是用了全部克制力,才挤出这么一句。如果换作是我,三番两次提他不想说的话题,说不定已经被揍了。
我活着的时候确实贱,被他打,好像也是习惯的事情了。有几次伤得很严重,不得不去住院,现在想想真是来气,我当时怎么就那么自甘卑微地连还手都不敢呢。
要是能活过去,非跟洛予辰打一架,让他知道我是不是让着他由着他作的。
不过真要我活回去我都得考虑考虑呢,活着多没意思,那时候日子过得叫一个凄惨,还真不如现下躲在一边看风凉好。
洛予辰已经在退让了,但夏明修显然不够了解洛予辰,不仅没有见好就收,反而义正词严地说:“洛予辰,请你好好说话,我知道你们的事。我知道他用尽手段把你留在他身边是他不对,但是既然他已经放过你了,你能不能起码不要仇视人家?”
我闻言彻底愣了,然后忍不住大笑,肖恒你真是悲惨,居然沦落到情敌都可怜你,为了帮你说话不惜触怒那个人的地步。
笑完了,反思一下。
夏明修是个好人,我早就知道。也认识很久了,但是因为洛予辰,我从来没有办法把他当朋友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努力地想当我的朋友,对我很热情,什么事情都主动帮忙。但我不行,他什么都能帮我,但是最关键的事情上他帮不了我。
他能把洛予辰让给我么?不能。所以我自然还是妒忌他、讨厌他。
出乎意料地,洛予辰居然闷不吭声了。我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表情,又笑了,原来这个暴躁高傲的洛予辰也有吃瘪的时候。一面又感叹,夏明修毕竟和我不是一个段数,他得罪完洛予辰,却能坐在副驾驶座上,气定神闲;换作是我,一定即刻被轰下车,然后可怜兮兮地走回家。
而现在,洛予辰对着征服不了的夏明修只能长叹一口气,继续开车。
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他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他决定进行干涉,让我进不了天堂入不了地狱,只能在人间无奈地晃荡着,自己则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奸笑着罚我看这两人到底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叫做不得善终。
而且还是很有创意的一种不得善终。
罢,我自作自受么。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这种时候欣赏就好,大可不必贞洁烈妇般地把眼睛闭上。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洛予辰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洛予辰原来可以非常温柔,非常有爱,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相对而言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被我强迫在身边的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通常是或掐或打,或撕或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洛予辰那样粗暴地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我怎么就那么死心眼,搞得这一辈子过得分外凄惨。
更凄惨的是我死前就明了了自己的凄惨,而死后却发现这一辈子过得不但凄惨还很窝囊,及其窝囊。
我一辈子起码不算是个坏人,怎么就非得遇上这样的事呢。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第二天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洛予辰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洛予辰不吃甜的。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然而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这他妈也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毒药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洛予辰团团转地飘来飘去,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我劝自己还是降降火气吧,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离开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离开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最多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么十恶不赦吧?
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
好歹曾经是枕边人,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至于这么绝么。
早知道最终还要被他重新毁尸灭迹一次,我就不那么纯真善良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运到我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
想想兄长大人摊上我这样的弟弟,真是倒霉透了。
早知道洛予辰恨我恨到连相片都不放过,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没用的东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当破烂卖了算了,好歹叫他干点体力活,一解我心头怨愤。
随着那一双骨节分明,我最喜欢捧着看的手,一张张貌似快乐的照片,就这么带着披着幸福回忆的外衣,很无情地落到地上。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指着他的鼻子骂,郁闷他总也听不到。
私以为,曾经欢乐的回忆,就算是假的,其中也总会有那么三两分是真正的开心吧?
我赔了一辈子最后连命也没有了的爱情,得到的就是这样的不屑啊。我思索,有点想不通。
我这方面脑子比较笨,总是想不通的。
洛予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个纸箱子,把照片全丢在里面,随随便便地放在门口。接着又躺回沙发上。
他很明显连看都懒得看它们一眼。
我蹲在箱子旁边,最后一次缅怀我的宝贝们。
我捞不起来,只能看那仅有的几张正面向上的。
其中一张,背景是白色的,他从后面抱着我的,旁边桌子上还有一盆不吉利的菊花。
B市中心医院么。
那是高一那年我们好不容易踢进去的青年杯的决赛前夕,因为决赛是在B市中心体育馆的专门足球场举行,我们就顺道进行了B市观光几日游。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晚上去吃宵夜,回来的路上被一群小流氓堵了。
当时年轻气盛,人家只是想抢劫,却还是要逞英雄。看着对方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大,能怎么样,就和他们打了起来。却没有想到对方有一个特嚣张的人身上带了管制刀具。
我看到那个人拿着个银色的东西向洛予辰扑过去,那还得了?想也没想就挡在他面前。
一阵厮打之后,我终于把刀夺到手上,对方跑了,但是我左腿被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疼得很,当时不以为意,后来拉到医院检查居然就伤了韧带,从此之后不能再驰骋绿茵球场。
我听着医生的话,瞬间懵了,据说当时是摇摇晃晃,恍恍惚惚,我自己不知道。
我当然不知道,我听他这么一说脑子都炸了,就一个想法,不能踢球了怎么办。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我不热爱足球,但是我的生存意义就是看着洛予辰冲向对方球门的背影,看着我拼命扑掉对方进球时候洛予辰奖励的笑容,一下都没有了,我怎么办。
我发誓我当时不是像后来洛予辰说得一样,装出一副失落的模样让他内疚,让他觉得他欠我的,用这个把他留在我身边。
用这样的方法把他拴在我身边一辈子,我还不至于。虽然后来用得方法大概比这个还卑鄙。
听了医生的说法,当时洛予辰就说,你不在后方,我留下也没有意义。
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不得不承认,我心底还是狂喜的。
我自私到根本没有考虑洛予辰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说出那番话的,就只想到自己。
后来的决赛,我没能去看,听说洛予辰几乎拼了命,还是输了。
虽然输了,洛予辰在青年杯的出色表现还是让国家队教练亲自来找他商谈,但是他却说,其实我对足球没有兴趣,想好好考大学。
后来好几次,我都看到他抱着尘封在柜子里的足球,偷偷哭。
他真的很热爱足球,而我不一样。对我来说足球的意义就是洛予辰,没了洛予辰,足球之于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为了追着他跑,能在球场的后方看着他向前奔驰充满活力和阳光的影子。我只是为了听那一句,有你在后面我很放心。
我断了他最好的梦想,我占着他的愧疚,没有能够在那个时候挺身而出告诉他,坚持下去。没有我的球场你仍然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无数一次地憎恶过自己的卑鄙。
不过因果循环,必有报应,上天哪会让我这等人逍遥,我很快地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如果不是我借着受伤,趁机霸占洛予辰的温柔执意在医院逗留那么久,我们就不会在那里遇到夏明修。
那天我还不能走,他推着我在医院的草地上散步,阳光非常灿烂。
我像个八哥一般一刻不停地叨叨些有的没有的,他肯定都没有认真听,我也不在意,只是突然发现他慢了下来,强烈地感觉到他过度的心不在焉后顺着他愣神的视线望过去。
那一天夏明修穿着傻傻的条纹病号装,睡在一把白色的椅子上,就像以后每一次见到他一样超然脱俗,阳光把他当时还是黑色的头发染成栗色,让他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天然的淡淡光晕,他熟睡着仿佛天使一般,那样的苍白透明,仿佛一碰即碎。
男人的直觉也是可怕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夏明修的时候,第一眼看到洛予辰看他的眼神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最终这个令我灰心丧气的结果。
谁能想到爱神丘比特拿着他的小弓在一个医院里转悠,然后看到没有资格被他射中却弄巧成拙成了红娘的我,一定从心里笑死了。
有些缘分类的东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把视线从医院的照片上移开,又看了一张,是摩天轮,新年的夜里。
他那时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戴上了银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逼人。
他的生日是圣诞节,那年他十八岁,是刚刚出道却惊艳四座急速蹿红的歌星。
他长得那么帅,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相较而言,其实那一年对我来说,才是天翻地覆的巨变。
我,这个普普通通的我,这个娘早死没有爹,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不算寒酸却也不算快乐的日子的从来没想过能飞黄腾达的人,突然凭空冒出来一个哥哥。
经他们千般举证,万般说明,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我从小到大就没有父亲,于是摇身一变成了某巨头娱乐公司总裁的私生子,现在老头子驾崩了,脑子进了水要把他旗下一半的公司股权留给我这个他一面都没有见过的儿子,更不正常的是他离了婚正牌夫人的亲生儿子,我的半个哥哥,不仅不学古代王爷们谋权篡位更改遗诏的把戏,反而从一开始就非常善良地对我特别好。
于是我突然有了钱,有了公司,有了个哥哥。
如此一来,洛予辰成了艺人,而我则成了能主宰他生杀大权的人。
我哪可能去害洛予辰,我捧他还来不及呢。他当时已经和夏明修在一起了,跟我的关系也疏远起来。他不是会因为我成了总裁就会来和我拉关系为自己的前途求我的人,但意外的是他来求我了。
他请我提拔夏明修。
夏明修长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这个世界上长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红谁捧红谁,不是非夏明修甚至不是非洛予辰就不行。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于是我开出的交换条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应了。
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惊讶,好像早就知道我爱他,此次前来也是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的,为了那个夏明修。
我说:“十年,你和我在一起,每天要吃我煮的饭,喝我泡的茶煮的牛奶,每天要亲我一次,不准随便跟别人乱跑,晚上十二点之前要回家,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可以准你开着台灯浪费电。”
我其实只是说了过瘾的,说的只是我想象中的人生,我没有想到洛予辰可以为夏明修牺牲到这种地步。
结果他说:“好。”
连个犹豫和踌躇都没有,就好像我说今天晚上我们去吃寿司吧他说好一样轻松而不经意。
我虽然非常沮丧,总算还是像中了一百万一样幸运地得到了我想要的。
之后我们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飘在洛予辰身边有了几天的日子,有时很惊讶地能看到一个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样子,我原来躲在角落里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明明置身于众人当中,又仿佛超脱世外,眼神不知道飘到哪里,思想可能更是神游天外。
他永远难以捉摸难以理解。
我离开了,他应该心里还是很窃喜的,结果也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大喜大悲。
他曾经是个相当喜怒形于色的人。高兴的时候,周身都充满阳光,沮丧的时候,一朵乌云就在头上飘荡那样的明显。
如果不是我逼他一直和我在一起,他也不会开始变得死气沈沈。
夏明修真的收拾着开始搬进来,他的东西一点点在房子里多了起来。
他在门口看到那个装着洛予辰挑出来准备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闲事地抱到洛予辰面前。
他好像很喜欢踩洛予辰的雷区,居然昂着头说:“洛予辰,你连这个都不能留下么?”
我知道夏明修这次触到的不是一般的雷管,是鱼雷。不过转念一想夏明修虽然迷糊,也不至于笨,什么是雷他自己也该知道,他敢去触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资本,哪像我,在洛予辰面前比较卑微,只好从来都是努力避着洛予辰的锋芒。
因为相当尖锐,刺着人非常疼。这点上,洛予辰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肤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没忍心随随便便刺。
洛予辰果不其然脸色阴沈,刀削的脸庞冰冻千里。
夏明修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肖恒到底做过什么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不愧是聪明人,问的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么,能叫你如此憎恶。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么,”洛予辰刻意冷淡地说:“我以后都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明修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洛予辰。
洛予辰没有挣开他。
什么?这算什么?我瞪他,徒劳地瞪。这算默认了?
我真的很冤,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么了,怎么就十恶不赦了?
洛予辰很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夏明修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后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么?不是吧,我肖恒怎么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比这些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放弃足球是他自己说的,而和我在一起虽然是我说的,洛予辰完全可以斩钉截铁地跟我说不。
我本来就没想到他能答应我,他拒绝的话我也不是就不会帮夏明修,他甚至不用赌上他自己,他只要站在我面前气势汹汹地问一句:“朋友的忙,你帮不帮?”,我也得说帮啊。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勃发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事实就是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再突破现状,顶着演艺界名人的身份把两人的关系昭告天下?
所以我觉得我还不算特别愧对他们。
心不在焉地跟着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终于遇到了我特别愧对的人。
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知道洛予辰是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怕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洛予辰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洛予辰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洛予辰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对我特别好,我十八岁的时候才认回来的老爸的前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八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虽然还是帅,但清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总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肖恒吗?”
我很惊讶。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态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是特别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他就算能想到我也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洛先生找小恒有什么事吗?”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着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绝对可以媲美电影的拉长慢镜头,他还嫌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于多此一举么,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起码最后要善良一次,我不希望洛予辰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于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方写忆吸了一口烟,魅力十足,然后薄凉道:“不用。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小恒用不着了。”
我用不到了,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闻言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开始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他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我极度良心不安,心里给方写忆真诚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没有表情,却踩足油门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后的愤怒,即使努力压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么了。果然,他很快找到了发泄的对象,愤怒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后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相当容易预测他的行为。
火光闪耀,带着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烧得劈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欣赏着洛予辰在火光映照下刀削的英俊侧脸,冷静地看着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叹,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着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么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于卑微。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着,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着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于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现实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百般都求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许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么正确,让人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时候的杰作。
至于我深爱的洛予辰,曾觉好像也是比较完美的。后来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着奉着,就成了一个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过幸好他并不是脱离社会,他冷酷暴躁的对象也只是我而已。
这不,在夏明修面前,他尚且能算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童话,就是两个不完美的人相遇,一起变得完美。
我和他一起是错的,他当然完美不了。现在他终于能够和这样一个很完美的人在一起,变得更加完美。
我曾经比较自私,虽然希望洛予辰幸福,但是看着洛予辰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乐就想搞破坏,根本不能装作视而不见,更别说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所以说要我放手确实是比登天还难,就因为我只要活着一天,都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才用死来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当然阴魂不散这个结局不是我能预料到的,相当令人哭笑不得。
而现在,我已经彻底叹服了,甚至学会了欣赏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
我知道我一定是还有什么没有做好,才仍然不得升天。或许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的一天,我就解脱了。不可思议的是,一周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每天看着两人平静的幸福,我却觉得也快了。
等到万籁俱寂两人早都沈沈睡着了,我无所事事,于是开始继续挖掘情敌的完美品质。
夏明修还是一个很坚强的人。
当年在医院里,他是面对病魔最顽强的;后来在萤幕前,他也是笑得最灿烂的。
我一直特别嫉妒他。但是从来不敢跟神祈祷这个人能早日从我和洛予辰的生命里消失。
在医院里的时候,他正被白血病折磨着,随时都可能死掉。在生与死这个问题上,我不敢到神明面前乱说话。
我经常被洛予辰押着,不情愿地去看他,他每次都是苍白、透明,却坚强地笑着,缠着我说我们俩小时候故事吧。
他那时病得都不太能走路了,就只好捣腾着花草,在窗边种了一排一排,抹得满脸泥,然后神神经经地一个一个花苞起着名字。
医生其实很反对他玩泥巴的,不过可能也都知道他差不多没救了,也就由他去了。
夏明修的花草无非就是一些小红小白之类的俗气名字,只有一盆,开了很漂亮的粉红色的花,其中最风情万种的一朵,他给它起的名字是“洛予辰”。
旁边自然有“肖恒”和“夏明修”,不过那两个都一副萎顿,昭显着主人明显的偏心。
我在那个时候就觉察到了夏明修对洛予辰的心意。情敌之间互相感应的直觉总是非常准确,他是玲珑心思,自然也明白我的心意。
那个时候我和洛予辰都不认为他最后是能活下来的。
洛予辰背着他偷偷哭的时候,他就会安慰他说,我又还没放弃,你哭什么。
当时我虽然极度妒忌他抢去了洛予辰的注意力,同样还是希望他能够好起来。
中间有一次他昏迷了,好几天,我一度在想之后我该怎么安慰洛予辰,结果他居然还是醒了,明明刚刚最接近地濒临死亡,他醒来第一句话仍然是笑着说:“跟你们说了,我命大,死不了。”
最终连命运之神都被他的坚韧打败了,居然在最后关头找到了适配的骨髓。
在手术间外面的那几个小时,我把颤抖的洛予辰抱在怀里,那漫长的等待里我远比洛予辰要痛苦百倍。
洛予辰只是多余地担心,手术是很有保证的,结果八成是皆大欢喜。
但是我却觉得前途陡然一片黑暗,渺渺茫茫。从此之后夏明修要永远出现在我们之间,从我这里抢走洛予辰这个事实,萦绕心间,不得安宁。
洛予辰不知道,夏明修在手术前一天晚上问我一个问题。
他问:“肖恒,你希望我活下来么?”
我觉得这个问题对我极其残忍。
他不是在怀疑我的人格,他也没有恶意,只是我们都明明白白地知道,他活下来,会抢走我最重要的东西。
他竟然善良到了在认认真真地思考到底要不要活下来抢走本来就不属于别人的幸福的地步。
那是我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我一定抢不过他。
一个这样的人,天使的外貌和天使的灵魂,我禁不住自问肖恒你作为一个既不很出众也不很善良的区区正常人类凭什么跟他抢。
最终手术很成功。记得洛予辰听到消息立刻从我怀里挣脱出去,朝天而跪泪如雨下。
在夏明修抓住了命运的当天,我站在洛予辰身后,明白我从此失去了眼前这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他被一个非常美好像天使般的人吸引了。
那个天使身上带着阳光,应该已经很明亮很温暖,但是还觉得不够,还要把我人生中的阳光也给带走。
我妒忌我不甘我不服我不懂,可我没有办法。
人生从那天起步入黑暗,直到所有的激情和勇气在黑暗中消失殆尽。
洛予辰和夏明修温馨甜蜜的日子大约又过了十几天,我也念了十几天的大悲咒,卓有成效,现在完全能够以平常心来看待眼前的一切。
其实不能算是完全的平常心,我还是会刻意把一点点小小的摩擦放大,来满足我黑暗扭曲的心理。
我不停地挑剔夏明修哪里做得不够好。
比如说他笨手笨脚打掉了碟子,我会在旁边尖酸地讽刺;或者他把食物弄得一团糟,我也会毫不留情地捧腹大笑。现实中的夏明修生活上确实有点白痴,而洛予辰也被我多年养得完全没有自理能力,于是我和洛予辰住了快十年的房子在数周之内被他们弄得乱七八糟。
可是两个人还是很温馨,不管夏明修把好好的粮食祸害成什么样子,洛予辰都照吃不误,从来不会像对我一样挑挑拣拣;东西不知道随手放在了哪里,两个人就花一下午的时间一起翻箱倒柜地找,洛予辰也从来不会对夏明修发脾气。
要是我,早就被家庭暴力了。
不过即便是他冲夏明修吼,夏明修肯定也不会像我一样,立刻收声乖乖滚到一边。要是敢打……我相信洛予辰不会那么做,连抬起手做个动作都不能想象。
曾经我把他奉若神明,自己就退化成了弱势的一方,成日小心翼翼,什么都顺他,才会不断被他欺凌吧。
偷偷跟着夏明修学了那么多制胜经验,要是能重头来过一次,不知道我能不能稍稍地翻一点盘。
“很久没有看到肖恒了,他没事吗?”某天工作午休,夏明修恰好和洛予辰在同一楼层,就带了便当来找他。正吃着,
夏明修又突然问。
从我开始在洛予辰身边到现在,每次都是他主动提到我。
我开始还心存感激,现在则腹诽他一定没安好心,总之他一提起我,最终洛予辰只会更讨厌我。
看得出洛予辰果然又不是太高兴。
就我看来夏明修如果脑子还正常,就一定没安好心。因为按照正常的逻辑,新媳妇嫁到夫家最忌讳三天两头提到那个前妻,不是招人反感,就是提多了说不定触到哪根弦,让老公旧情复萌。
在我这个案例后者自然是不可能,说不定夏明修只是不断提起,让洛予辰能把我这个太过平凡的旧人和眼前这个闪闪动人的新人不断比较。
“不知道。”洛予辰生硬地回答。
“以前每周总能碰见三四回才是……”夏明修说着,还环顾四周,仿佛在找我。
“喂,程理,你这几天看到肖总了吗?”
我一看,一个其貌不扬的规规矩矩坐在后面的傻男人颠颠地摇了摇头。
不仅洛予辰偷偷叹了口气,我看到这家伙也都头大。
他是公司派给夏明修打杂的,我们全公司之所以都认得他是因为他只要有机会看到方写忆
,眼一定是直的,暗地里的心思从他那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的笨拙的偷看和手足无措的态度看来完全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所以已经是公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最大笑谈。
我每次跟小路说起这个人,小路就会很恶毒地说:“你啊,说别人?你自己还不是缠着洛予辰,怎么都不愿意放!”
拜托,天大的冤枉。虽然我死皮赖脸地缠着洛予辰,但是好歹我非常有钱,虽然不是自己赚的,而且就皮相来说虽然不及洛予辰和夏明修,也算是勉强挂得上英俊潇洒成熟魅力。自打我摇身一变成了公司总裁,多少生意圈的地主老财争着把女儿和小老婆往我这里送,要不是我一棵树上吊死,也该是温香软玉左拥右抱,儿子也一大堆了。
夏明修虽然善良,估计看到程理也自动想到了方写忆 ,自言自语道:“说起来,几天也都没见方总经理了。”
方总经理,大概过几天遗产交接手续彻底办完之后,就要改称方总了。
而原来的肖总,从此之后隐没在历史长河中,化作晨星……
“方总经理好像……出差去了。”坐在一角的那个想吃天鹅肉的傻家伙低低道,居然知道得比谁都清楚。
等到三日后方写忆归来,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总裁之位易主的事情。
而新任总经理居然是世界知名品牌现任总裁兼首席设计师LU DE VICI先生。
我小的时候最好的铁哥们是洛予辰,但是自从铁哥们变质之后,我的铁三角就是我、方写忆和小路,我们三个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小路喜欢夏明修,经常跟我开玩笑说要拆了他们,各分一半。现在在方总的授权之下,扔掉自己的公司跑来我们这里来,意义不言而喻。
我虽还不能衷心祝福洛予辰和夏明修的一派祥和,却也不希望小路再来横插一脚。
小路,也就是世界知名的LU DE
VICI本尊,音译的中文名字叫路蔚夕,相当诗意。他虽然不是演艺圈的人,却是中法混血儿,一百九十的身高,美型程度和才华横溢都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真下狠手抢下来,即便是洛予辰估计也不是对手。
可是现在小路的事情不是第一位的,因为这边出了点状况。现下夏明修正坐在沙发上,很认真很认真地问洛予辰:“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洛予辰说:“我怎么会知道。”
其实洛予辰是真的不明就里,他根本就不在乎,能知道什么,但是那一份风凉的态度,却让人觉得他仿佛是故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般。
“肖恒没事吗?”果然夏明修刷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脸上带了些激动的红色。
“我怎么知道。”洛予辰仍然薄凉,更加激怒了夏明修。
“不知道不会打个电话问问看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你就一点都不为他担心吗?”夏明修说着,顺手从桌上捞起来洛予辰的手机,顺着姓名表往下找。
“你干什么!”洛予辰最讨厌别人随便碰他东西,上前一下就把手机拨在地上。
翠玉的手机坠应声而碎。
哦,我才发现,还有这个呢。
这大概是洛予辰身上现存的唯一没有丢掉的属于我的东西了,我之前都没发现。不过等发现的时候,它也没了。
我以为洛予辰的气势终于可以镇住夏明修一下的时候,就看见夏明修居然眼里寒光一闪,一把把洛予辰拉到沙发上,捉着领子压下去。
没想到平日如可爱小兔子的夏明修关键时刻如此强势,气宇非凡。
“洛予辰,你在逃避什么。”他突然吐出一句我不是很能听懂的话。
洛予辰似乎被他这一句彻底激怒了,他脸上出现了那种,我一看就知道下一秒锺会被他打的恶狠狠的表情,不禁为夏明修捏了一把汗。幸好那只是一瞬间,他就又蔫了下去少了气焰。然后居然被夏明修的瞪视瞪得气焰全消,最后,居然是他自己讪讪地把领子整好,把手机捡起来。
似乎很不情愿,却还是乖乖地按了几下手机,屋子里静得很,听得见手机那端甜美的声音。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洛予辰急躁了,按了,又打。
还是一样。
不奇怪,我的手机虽然是超长待机,一直没人充电也是不行的。
“我觉得出事了。”夏明修坐下,脸色凝重。
洛予辰则不以为然地冷哼了一声,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我又一次欲擒故纵耍的贱招而已。
已经接近圣诞节了,街上到处美丽非凡,松树上挂了彩灯栓了彩带,玻璃橱窗里也喷上了各色铃铛礼物的图案,特别可爱。
这两天夏明修的工作突然特别忙,好像是LU DE
VICI的旗下一批专属模特儿合约到期,意欲签约的新的模特儿。而夏明修,有望成为新款休闲西装“盛夏之风”的代言人。
什么有望,盛“夏”之风,根本是小路专门为夏明修设计的……
当年妒忌夏明修妒忌得不行的时候,就问,小路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干嘛偏偏喜欢那个夏明修?
结果小路的答案很俗气,他说:“你不觉得他很完美?”
小路也是,洛予辰也是,怎么这个世界都喜欢完美的东西,那我们这样不完美的该怎么办?
圣诞当天是洛予辰的生日,大牌就是大牌,敢在生日当天给自己放假,而夏明修一大早就被不安好心的名牌设计师小路召唤了,离开的时候一脸歉意,不过洛予辰则好像也没有特别不高兴,只是一个人闲闲在家,但是我明显看得出来,从中午开始,每过一小时,他的脸色就黑下来一分。
他不停地看看手机,好像在等什么,也可能是在看时间,总之貌似有些焦躁。
我知道以小路那样死皮赖脸的性格,一定尽其所能地把夏明修留到非常晚。
在执着这点上,小路倒是和我有点像。
就不知道对着一个散发万丈光芒的小路,夏明修能不能坚守阵地了。
等到晚上七点锺的时候,洛予辰的心情已经看似非常糟糕。
我想那是当然,一个人过的生日,怎么样都是没什么意思。特别是在知道爱人正在和情敌“在工作”的时候。
报应,我想,往年他过生日的时候,我都死活缠着他,叫上一大帮人,叫上小路,甚至叫上夏明修,而我的生日,他从来就是“要工作”。
十年,每年这么巧总在那天他都会工作的特别晚。摆明了是不想过问。
后来我都习惯了。
我猜测夏明修回来的时候恐怕会有一场暴风雨。
过了一会儿,洛予辰突然又捞起手机,恶狠狠地瞪着屏幕,然后……居然给关机了。接着,他把宅电的听筒也拿了起来,正确地说,是摔到一边去。
我很不能理解,他对着电话发飙的用意在哪里。不能通电话并不影响夏明修晚上要回到这里来的事实。
夏明修果然拖到快九点才回来,抱了一个大蛋糕还有花和礼物。比起我历年层出不穷的心思,真是俗气至极。
洛予辰却出乎意料根本没有我预想的一点气愤或者不满,由着夏明修傻傻地点蜡烛,然后勉强地吃他很不喜欢吃的甜腻腻的蛋糕。
于是我无话可说。
第二天两人照旧睡到中午。
还是夏明修先起床,从屋里穿着睡衣出来,那个样子即便妒忌如我也只能用“可爱到不行”来形容了。
虽然桌子上是杯盘狼藉,他还是注意到电话听筒落在了地上,微微露出了一个半梦半醒的困惑表情,拎起来放好。
放下的瞬间立刻就有电话进来,他就势就接了。
“喂,您好。洛予辰家。”
“……您找谁?”
“啊,他……已经不住这了……”
看样子居然是找我的。
我朋友不少,但是因为不能让人知道我和洛予辰同居的缘故,能打宅电来的也只有方写忆和小路。
方写忆不可能打来,但是我的事情方写忆也应该不会瞒着小路,况且对小路,夏明修的语气也不至于这样客气生疏。
“这个……现在没有,不过应该能联系得上……”
“可以……好,好……你,你说什么?”
看着夏明修突然凝重的脸色,我想到一种可能性。
非常不好的可能性。
夏明修挂了电话,再也没有了那丝懒洋洋的倦意,脸色变得苍白苍白的,有点摇摇晃晃地跌坐在沙发上。
这时洛予辰也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怎么了?”他问。
“……你知道肖恒生病了么?”
要是平日洛予辰肯定会说他生病关我什么事,但是夏明修的脸色太可怕了,他显然也被吓到了,只得茫然地摇摇头。
“S市中央医院打电话来,说找到适配的骨髓了……”
夏明修抬头看着洛予辰,眼里有些我看不懂的深意,洛予辰闻言则是明显地抖了一下。
作为救了夏明修一命的珍贵的东西,两个人都太清楚骨髓的含义。
夏明修看着洛予辰,我也看着洛予辰,他张口结舌,嘴唇微微发抖。突然那层成熟冷酷的外壳不知去了哪里,他此刻像个孩子般手足无措。
“你不知道……”夏明修低了头,突然笑了两声,这个笑得很奇怪,在我听了仿佛是他在嘲笑洛予辰一般,我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他就突然又想起来一般匆匆抓起洛予辰的手机。
他打给我,理所当然地提示关机。
然后他又拨了方写忆,却一次两次地被掐掉了。
方写忆掐洛予辰的线,可以理解。
其间洛予辰就像傻了一样,在那里站着,样子很让人担心。幸而他很快恢复了镇定,在夏明修披上衣服作势准备出门的时候把他拉住了。
这种时候最紧张我的居然是夏明修,我虽然对于他的高尚人格很感激,同时也觉得很讽刺。
“你不担心肖恒吗?我现在去公司问方写忆……”夏明修解释了,继续穿鞋准备走。
“他没关系的。”洛予辰拉着他说。
我还没对他这一句“他没关系的”做出适当的评价,夏明修就先天下之忧而忧了。
“没关系?”夏明修猛地挣开他,倒退两步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
“你怎么知道没关系?骨髓是什么东西!肖恒为什么要那种东西!他为什么突然走了,为什么突然把公司给方写忆了?你在这满不在乎,非要等到出事才知道后悔吗?”
夏明修说的话砸得洛予辰有些发懵,僵硬地站着眼睁睁地看着夏明修摔门而去。
然后他就那样一直僵硬地站着,发呆,好久。
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惊讶地发现洛予辰如雕刻般没有喜悲的表情开始逐渐显现出一抹脆弱的茫然。
这个表情我见过,很久很久以前,当我们在医院陪着夏明修的时候,当我们都以为他活不成了的时候,洛予辰就是这样的一副表情,让人分外心痛地为之手足无措,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在旁人看来却完全是让人心惊的欲哭无泪。
自从他离开了足球队,就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很能隐忍的人,外表总是冷酷万分,现在却突然像玻璃面具破了一个缺口,所有的坚强突然瓦解。
我知道洛予辰一向骄傲,就是有了天大的委屈,也会以一副强势的面孔出现,自己偷偷舔伤口的时候是不会让人看到的。
只有四下无人时他可以肆意悲伤。如果演电影的最高境界是不哭也不笑,只是站在那里就能让人感觉到你被一层厚重的忧伤紧紧包围,那么洛予辰一定身怀绝佳的演技,因为他忧伤得是那么真实。
是因为我么。
原来对于我,他私下里还是会有一些在意。虽然他并不爱我,甚至厌恶我,却也不能真的好像一贯表现出来的那样冷漠无情。
这就足够了。我很满足。
他还有一点点在意我,这对于爱了他一辈子的我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一丝救赎。
夏明修回来得挺晚的,脸色已经不是出门时候的惨白了,但是神情还是很暗淡。
我非常的想不通,他干嘛如此紧张我。做戏的话他也该做足了,更何况洛予辰根本不领他的情。
因为洛予辰的关系我和夏明修也算是熟人,大家经常一起出去喝酒唱歌。生前我并没有对他很恶劣,但是也没有很友好──我的态度很明确,我带他玩完全是看着洛予辰的面子,“朋友”的位置,绝对没有留给他夏明修的一席之地。
洛予辰自从夏明修进门后又变回了冷酷冷淡的样子,夏明修不开口,他也不主动问,但实情是洛予辰已经明显败下阵来,明明装作漠不关心,却无法掩饰地用余光偷看着夏明修的一举一动,似乎想从其中探究点什么。
从夏明修的表情看得出他没有心情和洛予辰玩这种游戏,却也故意无语,还有着一点咬牙切齿的幸灾乐祸在里面。这种咬牙切齿的幸灾乐祸让我非常不安,我很担心方写忆已经告诉他了全部真相。
我不想洛予辰知道我已经死了。
之前不想让他知道,是考虑他和夏明修的关系可能会因为中间横着一个死人而遭到打击;现在不想让他知道,是我担心他。
生前我虽然不认为我死了之后洛予辰会仰天长笑三声从此皆大欢喜,也觉得他终于少了个包袱多少会轻松些,有点良心的话或许在今后的漫长幸福人生中偶尔闲暇之余对我这个他洛大帅哥旅途中不小心践踏了的一株小草愧疚这么片刻几秒。
然而在夏明修出门之的那几十分锺,我不能确定了。
说我自命不凡也好,一厢情愿也罢,我觉得洛予辰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在乎我一点。不管那种在乎是厌恶也好是怨恨也罢,我不希望我死之前放不了手,死了之后还扰乱他的心思。
两人都在等着对方先开口。
最终是夏明修打破了平静。他摔了一只玻璃杯,应该是无心的,却表现得好像借题发挥一般。
我非常希望夏明修能够现在突然消失,我不想看到洛予辰知道我死掉的表情。
构想过他知道我死掉了的时候的样子,当时觉得是不管他会替我难过或者不会,都不是我想看到的。
现在他如果表现得无所谓,我反而也不会特别计较了,我就怕万一他会难过,那样我看不了,一刀我割的是自己,就是为了他能好,没想过要他难受。
突然觉得世界上要是能从来就没有过我这个人就好了。
“肖恒一向很健康的啊……”夏明修说,说完眼睛居然红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了?”洛予辰问。
“……白血病,”夏明修捂着眼睛说:“这是什么概率,我一辈子身边就一定要摊上几次这种事么?”
我呆了一下,原来方写忆没有告诉他我已经死了,而是把我得病的事情告诉了他。这个……总不是最坏的结果。
答应过我不会告诉他的,之后方写忆可以再放出消息说治好了,然后就当从此之后肖恒和洛予辰一辈子都再也没有遇见就好。
他应该也不会有太多怀疑,毕竟人一生中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见过的老朋友、老情人太多了。有的时候甚至得到七老八十准备见阎王了,才突然记起:“嘿,当年那个家伙好像从我二十岁之后就没见过了,不知道还活着没有。哎呀,已经六十年啦,觉得没多久不见啊,原来已经这么久啦……”
夏明修毕竟是过来人,知道什么是白血病,他知道它又多恐怖,知道要有多少毅力多少坚强才能抗过来。
他不知道的是我哪里有他的半点顽强,这个病就是压倒我的最后一根稻草。
洛予辰站着,没有表情,没有反应。
他遇到突如其来的事情的时候向来都是这样,夏明修却好像把他这种态度理解成了没有感想的意思,他愤怒了,直接踢开横在他们之间的茶几,冲过来抓着洛予辰晃啊晃。
“你有点反应啊!你难过吗?还是高兴啊?你说句话啊!”
我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夏明修这句话可以有两种理解方式,可以理解为他在因为洛予辰担心我而吃醋,但更像是在为我不值。
怪不得他们俩在一起甜甜蜜蜜的时候,我总在内心深处觉得“看上去很美”,却总有点不对劲,怪不得他不惜三番两次脑子进水触怒洛予辰,却总是在帮我讲话。
因为他确确实实毫无掩饰地在为我不值,他此刻的语气和立场,完全不是以洛予辰的情人的身份,他好像一个夹在我和洛予辰中间的朋友一样,通览全局之后替我打抱不平。
此时此刻就更为明显,夏明修完完全全把自己定位成了“局外人”,很真实地在痛恨洛予辰对我的绝情,很真实地在担心我,替我不值。
我开始觉得有些虚弱,很多事情都和我之前想象的不一样,很多事情我好像根本还没弄明白──起码夏明修现在的言行举动是我完全没有预测到的,对我和洛予辰之间尚有的一丝联系的奇怪地纵容和对那个很不招人喜欢的我的诡异的友好。
洛予辰被夏明修晃了半响,才好像恢复了一点神智,然后他一如既往地实际,一针见血地问:“那S中心医院找到适配骨髓的事情,你告诉方写忆了吗?”
“我当然说了。”
“那不久没什么好担心的了。”洛予辰舒了口气,轻松地甩开夏明修,自己又弄了弄领子,在沙发上坐下。
夏明修显然对他这样轻松的反应很不满,但一时又找不出什么道理来反驳,噎在那里。
“你……不去问问肖恒本人?”夏明修站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终于又恢复到了那个正常的温文尔雅的夏明修,也在洛予辰身边坐下。
“有什么好问的,”洛予辰说,大概怕夏明修又凶神恶煞地蹦起来,于是讪讪加了一句:“电话打不通。”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肖恒一定很害怕,”夏明修轻轻地自言自语道,我看见洛予辰的脸色难看了一分,然而夏明修并不罢休,他转头看着洛予辰突然放了句狠的:“他应该是知道自己得病了才搬出去的。你对不起人家。他要是就这样死了呢?”
杀人于无形,洛予辰脸立刻彻底黑了。
可是我介意的问题又出现了,夏明修的用词是“你对不起人家”,而不是“我们对不起人家”。无论如何他应该有这个自觉,把我赶走的人是洛予辰,抢走洛予辰的人是他。虽然洛予辰喜欢他并不是他的错,他喜欢洛予辰也并没有不对,但是客观上也要讲个先来后到,洛予辰是我先喜欢的,也是答应了做我情人的,两个都对不起我,才是事实。
他又一次地退一步海阔天空般地把自己置身事外,而且对洛予辰之于我的不公平横加指责。我很费解。
第二天洛予辰的新专辑拍宣传写真的时候,就比较像场灾难。这次专辑是特别决定在明年情人节当天发售的,其实这种做法很有创意,不仅避开了发片的旺季,而且情人节没有男朋友一起过的女孩子们能拿到超级偶像的新专辑,心情应该也是比较好的。正是基于这种主题,这张情人节专辑里几乎都是些很有节奏感的动歌,不至于让人一个人待在家里听着CD触动回忆狂哭。
但是当洛予辰穿着几乎从来没穿过的金色西装在镜头前应该给出甜美微笑的时候,他笑不出来。
他一贯拍照臭着脸都可以,但这次宣传效果要的是“甜甜的情人节”,不笑不行,可是无论工作人员好说歹说,洛予辰就是面无表情。
旁边有个小跟班出了主意要他们拉正在同一楼层客串走秀的夏明修来一下。虽然能想到他们俩是那种关系的人算少数,但是谁都知道两个人关系铁,而且不是瞎子都看得到每当夏明修在场的时候,总是冷若冰霜的洛予辰就能冰消雪融。
这本该是个明智的主意,可是大家失望地发现今天夏明修也对洛予辰起不了作用。
正确的说,是夏明修来了,看来一眼洛予辰,二话不说又走了。
旁人都不明就里,于是公司里两大明星亲友冷战的流言四起。
洛予辰一向任性,不顺着心情的事情做不来,工作人员们努力了一整天只好无功而返。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事影响了他的心情。
我死的时候没想到那一通医院的电话会打到家里来,结果把事情搞得那么复杂。本来应该很简单才对,我们分手了,洛予辰和夏明修幸福快乐地在一起,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叫肖恒的人。
在停车场,洛予辰坐进车里,却没有发动。
我以为他等夏明修,但是记得夏明修说过他今天晚上不能回去了,小路的“盛夏之风”在L.A有几天的活动,夏明修作为代言模特儿自然要和小路一起在大洋彼岸繁忙。
不知道小路会不会有什么挖墙脚的举动,难说。
我很快顺着洛予辰一直凝视的方向看到了他正在等的人。
方写忆和他的银色奔驰。
洛予辰下车向他走过去,方写忆却貌似早就有所准备,优雅地严阵以待。
“方总。”意外地,洛予辰这次很客气。
“有事吗?”方写忆勾起唇角问道,眼神却没有在笑。在他眼里洛予辰大约就是负心薄幸、始乱终弃的代名词,其实是冤屈洛予辰了。
是我缠着人家不放的。
洛予辰很明显还是内心挣扎了一下,我们都知道他要是开了口就等于是扇自己巴掌,因为他之前对我怎样决绝不论是方写忆、小路还是夏明修都看得清楚。
一番挣扎过后他还是问了:“肖恒他……还好吗?”
方写忆冷哼了一声,洛予辰自然只听得出来嘲笑和奚落,只有知道真相的我才能明白这中间包涵了多少心酸和无奈,还有之前表现在夏明修身上的那种痛心的幸灾乐祸。
我那一瞬间真担心他就要把真相全部抖给洛予辰听。
幸好方写忆就是方写忆,答应别人的事情向来可以做到,隐忍程度也相当的高。他慢悠悠地点了支烟,直到让洛予辰等得大气不敢出,整个停车场冰冻一般寂静的时候,才漠不关心地缓缓说:“小恒的事,你已经管不着了……”
按照常理来说洛予辰听了这话一定是暴跳如雷,绝对立刻转身走人,从此再也不过问我的事。我没期待他能有别的什么举动,他的行动模式一向特别好预测。
但令我不安的是,他站着没动,连火气的影子都没看到,却像新过门的小妾见到夫人一样,很恭敬地甚至有些惴惴不安地说:“请您告诉我……不然,我会良心不安。”
洛予辰说话向来是这个样子,想什么说什么。但是方写忆天生比较多心,立刻就笑了:“我还当你多好心,难得来问一次小恒的死活,却原来是要换个自己的良心踏实。”
被曲解了意思,洛予辰也没有生气,还是以一种以下对上的态度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担心肖恒……”
“你担心他?”看来不仅是我,连方写忆都觉得能从一向鄙夷虐待我的洛予辰嘴里听到这么一句非常震撼。
要是我还活着,能听到这么一句,别说十年,再被他虐上个二十年三十年,也心甘情愿了。
可是现在听到这样一句真的是哭笑不得,我倒宁可他没这么说。
不管他是真心还是只图个安慰,现在说什么不都迟了么,我已经死了,难道再让我再自杀一次活过来?
听着方写忆一句话里充满了讽刺,洛予辰垂下了眼帘。他那么强势的一个人能够低声下气那么久已经不容易,还要遭方写忆奚落。
大概也知道在方写忆这里他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在方写忆不理他径自开始发动车子的时候,他也只能有点乞求般地敲着车窗,指望一下那个他还不知道已经死了的,生前对他很顺从很在乎的我:“麻烦您告诉肖恒,我很担心他,让他和我联系!”
方写忆漠然给了他一瞥,开着车子扬长而去。
洛予辰有点失魂落魄地回了家,在沙发上颓然地坐倒,再没有了平日的惬意。
以前我看过他不开心的样子,或者说,他对着我的时候总是不开心的,他心情不好一般就会在沙发上捞着枕头猛摔,然后我屁颠屁颠地过去问他怎么了,他就可以转嫁怒气,冲我吼,可见我比枕头好使。
没有我来被他撒气的时候,他反而连枕头也不摔了。
他开始拨试图我的电话,拨了几次,都回答关机,弄得他更加低落。
他担心我,我也不好受,宁可他能冲我吼算了。
我也就是一直这么没骨气,才搞到今天这个地步。
他颓废地躺了一会儿,就在沙发上睡了。
冬天虽然有供暖气,不盖被子还是会受凉的。我不在身边的时候,这个人一点都不能照顾自己。真是让人担心。
第二天早上洛予辰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看手机。以前我怕手机辐射,睡前总是会强迫他关机,结果我不在了他就一夜都没关。等他失望地把手机放回去,又开始在沙发上颓废地躺着。
他这个样子,我就只能在旁边看着郁闷。
突然他一个挺身坐了起来,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眼睛里发出异样的光彩。他拎起电话座机,手指有点微微的发抖。
他拨的号码是查号台。
“喂,您好,请给我L区搬家公司的电话。”
我一下就想通,是啊,洛予辰真聪明,从给我搬家的搬家公司能查到我搬去了哪里。
只是……我也不会在那里就是了。
洛予辰兴奋异常,却也紧张异常。按理说他的这种情绪我从来不敢期待出现在跟我有关的事情上,现在只能说,真是世事难料。
他得了地址,飞快地套上衣服,竟然还又在镜子前面确认了一下潇洒不羁的外形,才迅速地下楼开出了他的车子。
在车上他还是明显地亢奋,而我看了,只觉得不安。
一直觉得我死后不会再和他有任何瓜葛,而不是现在这样。如果见我真是一件这么兴奋的事情,为什么在我生前却一次都没有表现给我看?
我搬去的地方是方写忆在滨海路上新买的别墅,但是我估计我死在里面之后,方写忆也不会搬进去住了。
果然,驱车四十几分锺之后,带着美丽庭苑的三层的白色楼房出现在眼前。滨海路是高奢华富人区,每幢别墅都离得很远,雪白整洁的街道上也没有什么行人,洛予辰把车停在路边,走了出来。
庭苑的门落了锁,是从外面锁上的。洛予辰看了也觉得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不禁疑惑了半响。
他一路赶来以为一定能见到我,不死心地抓着铁栏杆晃了晃,向着静静房子大喊了几声我的名字。
自然没有任何回音。
他不甘心,掏出手机又打去搬家公司,和搬家公司确定了确实就是这栋滨海路的三层白洋房之后,他又叫了几声我的名字,仍然没有用。
洛予辰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他把外衣一脱,抓住旁边的铁栏开始翻墙。
还好方写忆不是那么俗气的人,不会在长满爬墙虎的围墙上面放玻璃渣和电网。
洛予辰翻墙进去以后,疑惑地四周看看,花园里草木还修剪得很好,没有一点荒芜的迹象,却没有一点人气,他微微迷茫了片刻,从布置得很好的花园鹅卵石小路径直走到门前敲门。
门没锁,他敲门也只是做做样子,敲了几声之后就自己把门推开了。
门后是一片空荡荡,明明是装修过的地板,粉刷好的墙,但是没有任何家具,好像是正等着人搬进来一样,我看着洛予辰愣在那里陡然失落的脸,心脏的地方一阵酸楚。
他还是走了进去,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屋里回响,他先环视了一楼,一无所获,于是从厅里的回旋楼梯上到二楼。
二楼有张简易的床。
他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晚睡过的地方,但是他停住了脚步。
一大堆我的遗物散落在床边,方写忆可能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于是就放在这里没动。
十年了,洛予辰招眼一看也知道都是我的东西,就像着了魔似的走过去,躬下身,修长完美的手指掠过我的几捆书,窝窝囊囊堆在一边的还有我从和他的家赌气搬出来的床上用品,其他杂七杂八的小东西,还有几只行李箱。
他把它们一一打开,我很没用,他连我行李箱的密码都一下猜出来。
里面除了是我的一些贴身衣服之外,就都是我的宝贝了。
反正我在他面前爱得早就没有尊严了,也不怕他看了。
我的宝贝全部是他的东西,从出道开始发行的所有CD的限量初版和豪华版,写真集,刻录影像等等,也就不过是一个狂热FANS的收藏品而已。
比普通FANS多的,可能就是一些他在表演的时候穿戴过的东西。他没送过我什么,我只能乐于收集这些,就连义卖的时候那些可能流落在外的东西,我都不惜开天价把它买回来。
他曾经不屑地说,这不是爱,这是迷恋。
我没感觉到二者有什么不同。
他看了一会儿,倒是眼尖,一把抓起的是一个小的深红色丝绒盒子。
盒子里静静躺着一枚式样简单的白金戒指。
他愣了一下,拿出来,眯着眼睛看了一下。
然后表情突然没有了镇定,变得迷茫,变得很温柔,很哀伤。
我敢说在拿起戒指之前,他都不记得我们之间还是有戒指这个东西的。
他二十四岁的时候我送给过他一枚普普通通的白金戒指。
我的母亲从来没有结过婚,我只知道虽然对我不是很关心却还是养了我的舅舅舅妈是二十四岁结的婚。
我觉得那就是应该结婚的年龄,所以我送了他戒指,当然这个的意义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我所有礼物里他看得上的就只有小路设计的那枚耳环,所以戒指,他当时嘲笑地看了看,之后就不知道扔在了哪里。
这种东西太小了,就好像誓言一样,要是不够珍惜,丢了就确实很难找。
我从来没敢让他知道这是一对对戒。
给他的那枚里面刻着“Love from H”。
H是“恒”。
而我偷偷收着的这枚里面刻着“H love C for ever”。
当时也没细想所谓“永远”到底有多远,我想大概就是一辈子,没想到现在看来,还真的是一辈子的意思。
他试着把戒指戴上,但是我那样一点美感都没有的手指,尺寸肯定比他的美丽修长要大一些,他戴着松了,把戒指握在手里,有点怅然若失。
有的时候,洛予辰真的超出我的理解范围,他就这么把玩着这么一枚小小的戒指,在地上坐了很久很久,从太阳还在东边,毫无概念地坐到了夕阳西下。
其间他好像在回忆着什么,表情非常温柔哀伤。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露出这样的表情,这样的神情让我看得很害怕。
我怕他突然发现其实他心里是有那么一点喜欢我的。
可能又只是我的自作多情,但万一真的是这样,我就犯了重罪。
等到夕阳的光辉让整个屋子都渐渐暗下来的时候,洛予辰突然回过神来,又开始在箱子里找些什么。
然后他找到了,是我的皮夹。
他把里面的证件往外一张张翻。从护照、驾驶证、信用卡到原来家里隔壁超市的会员卡、图书馆的借阅证。等证件全摆在那里了,我和他一样都在寻找的东西不在──身份证。
如果我的身份证在这里,他就可以确定我是要回来这里的,可是不在,他现在只能通过护照判断我还在国内。
身份证去了哪里,我想来想去只能是方写忆拿了。我不是很清楚这方面的法律,但是我想人死了,身份证大概被国家上缴去了,因为留着也没用,说不定还会被别人拿去做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天已经快黑了,洛予辰大概也觉得我可能不在这里,只好有点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拿走了我的那枚戒指。
一路开车回家洛予辰都相当沈默,让我觉得有些不大对劲,等到回到家里开了灯,我才发现不好。
他整张脸都是一种可怖的煞白,嘴唇的颜色也很吓人,我突然想起来他从早到晚什么东西都没吃。
他胃不好自己又不懂得调养,年少的时候就经常胃痛。后来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被我每天无微不至地伺候着一顿不停地逼他正常地吃饭调养,他才好了一点,结果今天又犯了。
更要命的是,他居然开了冰箱拿出一罐冰啤酒就开始自己灌。
少爷,胃痛耶,是冰镇能镇住的吗?
我很气愤,他是过度缺乏常识,还是没事找自虐?
果然,喝到一半,胃开始跟他抗议了,他疼得突然抽了一下,啤酒也掉在了地上。
他弯着腰,右手抵着胃部,冷汗开始从额头往下掉。
我下意识地想要去扶他,手穿过了他的身体,才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帮他。
他跌跌撞撞好不容易跌倒在沙发上,立刻就蜷缩在了一角,双手紧紧捂住胃部开始无法克制地呻吟。
“呃……啊……”他昂着头,仿佛溺水一般试图大口呼吸,汗水涔涔,脖子上青筋直凸。身上本来就没有多少肉,胃部抽搐到可以明显地从衣服外面看出来,他死死抱着肚子,完全是在经历一场酷刑。
我急疯了,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夏明修远在L.A,我又碰不到任何东西,现在唯一的指望就是洛予辰自己打电话叫医生,但是洛予辰纵使疼得厉害,却完全没有打电话求救的概念。
我这边正如同热锅上的蚂蚁,那边洛予辰居然从沙发上面掉了下来,在地上痛苦地左右翻滚。我从来没看过他疼得那么惨烈,急得眼泪都要留下来,然后他开始周身痉挛,干呕了几口,却吐不出来什么。他脸色已经白得骇人,我想抱他,我喊他,都没
有用,我只能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他折腾,看着他受罪。
他就这么一直疼一直疼,疼到他嗓子喊哑了,力气用尽了,整个人迷迷糊糊地倒在地板上。中间吐了几口酸水,弄脏了脸和衣服,他也没有心思管了,就这么半昏半醒之间,抱着胃直抽。
我喊他,我叫他不能睡,我担心他这么睡下去会有危险。
他不回应我,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是因为听不到我才没回应我,我只当他彻底失去意识了,害怕得要命,忍不住拼命拍他的脸,然后把他抱起来。
等我惊恐地发现我刚刚干了什么的时候,他已经被我抱到了沙发上。
我已经死了,我怎么能碰得到他的?
我以为我是在梦游,但是他现在确确实实从地板上到了沙发上,而且是我亲手抱过去的。
我抬手摸自己,竟然像活着一样,摸到了自己的脸。
没有温度,但是有质感。
然后我摸了沙发、茶几,摸得到!
我真的不知道躲在哪里的死神或者什么别的东西又想和我开什么玩笑,但此时此刻我真的诚心诚意地对他们感激涕零。
不管怎样,先救洛予辰。
我立刻拨通医院的急救电话,对方刚接通,我就急急忙忙冲着对方吼了我们这边的情况。
然而对面传来的,是值班护士小姐甜美而疑惑的声音:“您好,这里是S市中央医院,请说话。”
“你听不到我说话?”我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在吼。
“您好,请说话……”
我拿着电话无措了,怎么办,医院里活着的人没有办法听到我说话。我立刻挂了电话立刻起身,准备出去叫人,但是我被一股看不到的力量拉住的时候才想起来,我的移动范围只有洛予辰身边三米左右。
所以,即使我突然能够奇迹般地碰到东西,情况仍然很严峻。
他脸色青白,不停抽搐发抖,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我只好用我一贯照顾他胃疼的方法,拉开抽屉找了一下,幸好之前常备的药都还在,我利索地开了热水,热了些牛奶,
然后捣了些老姜和着红糖煮水。
等我拿着药和热牛奶过来,他正好醒了,却还是痛得神志不清。
“冷……”他哑着嗓子说。
我现在是感觉不到气温的,但是按照记忆,冬天这个屋子的供暖是只会热不会冷的,但是洛予辰应该是消耗太多,竟然会冷。
我心疼得不得了,暗骂自己失误,连忙抓过旁边厚厚的毯子把他裹上,小心翼翼地把他扶着半躺在我怀里,哄着说:“来,吃点药就不疼了。”
他昏昏沈沈的,没有理我,只是径自说着:“肖恒,我冷……”
好像什么东西在我耳边爆炸了。
他只是低低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只是这样而已,我却剎那间完完全全缴械投降。
我无法控制地紧紧抱住他,明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再也不能给他一丝温暖了,还是要抱住他,好像这样他能够暖一些。
他在我怀里,虽然苍白,却一如既往地英逸潇洒、俊美动人。
我才发现我很想念这种能够搂住他的感觉,非常想念。
“肖恒,肖恒,我冷……”他还是絮絮叨叨地说着,有点像个迷路的小孩见到了家人,突然就很委屈地哭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不知道他哭什么,但是我知道他疼,我知道他冷,我哄他:“那,喝点牛奶就不冷了。”
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清醒地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但是还是成功地把药和牛奶都给他灌了下去。
我的手是凉的,就用热水温了毛巾,从衣服下面给他捂着疼的地方,轻轻揉着。他靠在我怀里,眉头没有之前那么纠结。
我要去换毛巾的时候,他拉着我,喊我的名字。
他说:“肖恒,别走……”
我说:“我不走。”
他说:“别走”,然后竟然又哭了。
我看着他,心疼难忍,忍不住又想好好抱抱他,虽然始终是没有。
抱着他,就不想放手,又是重蹈覆辙,更何况我已经死了,
留恋再多,又有什么用。
我拿了急救箱,一边继续帮他揉着胃,一边处理着他额头上的擦伤。
他之前在地上翻滚的时候,头撞上了桌脚上也不知道。
过了一会儿我又喂他喝了姜糖水,等到他终于睡得比较安稳了的时候,我才开始帮他收拾他痛得厉害的时候弄得满屋子的一片狼藉。等我全部都弄完,抬头一看锺已经凌晨三点多了,才又站起来给他煮粥。反正我也不用休息。
做给他早上吃的,再不好好吃饭又会痛。
我煮好了东西,回到厅里,帮洛予辰盖好被子,然后坐在他旁边看他的睡脸。
终于脸色不再是那么煞白,嘴唇也恢复了一些颜色,我伸手,帮他把一缕掉在脸上的头发拨到脑后。
有几缕不听话,又掉了下来,我笑了,伸手又去拨。
没想到就再也拨不上去了。
我当即就没办法保持挂在脸上的那一丝笑意了。
我摸摸自己,摸不到,摸摸沙发,摸摸洛予辰,全部摸不到。
我之前莫名其妙地可以碰到的东西,又统统碰不到了。
因为早已经认清了自己已死的事实,我也很快就接受了再次碰不到任何东西的现实。大概是我意念太强还是什么别的,才能创造这种奇迹,所谓奇迹,自然我也不期待会有第二次。
毕竟我已经死了,关于天道轮回具体的东西虽然我不懂,但是人鬼殊途还是知道的,待在自己应该待的地方,不管不该管的事情,否则搞不好要遭报应。
不过,此时此刻我终于发现,我有多么留恋这个能碰触到洛予辰的世界。
如果时光回到我搬出洛予辰家的那天,我肯定不会再自作聪明地往自己动脉上割一刀,就算白血病活着的希望多么渺茫,我也不该放弃,我也不该以为长痛不如短痛。
如果能有再一次重生的机会,我宁愿只是一个远远的小粉丝,每天听他的专辑贴他的海报去听他的演唱会,这样说不定签名握手会的时候,还能有再一次碰触他的机会。
我开始明白,大概就是这么强的迷恋,才让我的灵魂一直停留在这里。
本来还担心他醒来的时候没人照顾怎么办,不过担忧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快到中午的时候钥匙声在门口响起,夏明修回来了。
家里已经被我收拾干净,没有半点混乱的痕迹,夏明修只是以为洛予辰像平常一样睡懒觉而已,轻手轻脚地去了厨房,发现我煮的粥之后大概以为是洛予辰煮的,有点意外却很高兴,因为我煮了很多,他就先呈起一碗吃了起来。
我倒不是舍不得这一碗粥,但是看到这一幕,心里还是滋味复杂。
等他回到厅里在洛予辰身边坐下,洛予辰也醒了,他看着夏明修,表情有些疑惑,然后,沙哑着嗓子问了一句:“……是你?”
“不是我还是谁?”夏明修笑了。
“我以为……是……”洛予辰环视了四周,表情渐渐从疑惑转成了些许暗淡。
我立刻想起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小美人鱼救了王子,王子醒来第一个看见的是别的国家的公主,于是以为是公主救了他,因此王子放弃了小美人鱼而娶了公主,小美人鱼就化成泡沫消失了。
在我的情况看来,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王子还没醒的时候我就已经化成泡沫消失了。
“你头怎么了?”夏明修在洛予辰身边坐下,轻轻摸着洛予辰头上贴的纱布问。
洛予辰伸手摸了摸,自己也愣了回神,不记得是怎么回事。然后他站起来,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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