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星座:哪些星座是东京爱情模样2017迅雷最好的模样

  前言:  看耽美纯属机缘巧合。半年多下来,在诸多同好的点拨下,看过了园子里的姹紫嫣红,也沉迷春色如许。绮梦初醒,渐生文荒之感。时光荏苒,特拣阅过的十部古风略作赏析,以酬同好。十部名单如下,排名无分先后。十部之外,遗珠之憾敬请包涵。  《遇蛇》,溯痕著。主角:伊墨、沈清轩(二世为季玖、三世为柳延)  《佞臣》,白衣若雪著。主角:燕靖、顾清风  《活受罪》,鱼香肉丝著。主角:沈凉生、秦敬  《秦思传》,imeros 著。主角:秦思、日申  《十大酷刑》,小周123著。主角:严小周、朱炎明  《无根攻略》,殿前欢著。主角:阮宝玉、帛锦  《公子晋阳》,吴沉水著。主角:林凛(穿越附身于晋阳公子萧墨存)、白析皓  《景帝纪事》,非言非默著。主角:景骊、卫衍  《梦里浮生之倾国》,梦里浮生著。主角:林凤致、殷螭  《倾尽天下之乱世繁华》,沧海遗墨著。主角:方君乾、肖倾宇  耽美是写爱情的,与传统言情小说最大的不同,是主人公的设定是男男之间,而且还要是长相美丽的男子(至少一方是)。即使外表平凡,那内在也得风华万千,否则何以满足腐女们外貌党的虚荣心?!  古风耽美因为是描写男子之间谈恋爱,比较传统的男女之恋,少了因为性别差异、生活舞台带来的先天不公允,更似两个独立个体之间精神、性格、情感、命运的交缠,再加上同性之爱到底不属社会主流,有着一股子禁忌的刺激,因此别具张力,爱恨情仇都似乎来得更为炽热、纠结,更为纯粹,也更为好看。  爱情是什么?是惘惘生命常态中最美的花朵,可遇而不可求。偏偏渺渺众生孜孜不倦,上下溯游求之,伊人宛在,今夕何夕,得与王子同舟……无论帝王将相、书生草莽,甚而妖神鬼怪,都是痴人上演着前人的故事。  爱情最好的模样是什么?我们知道初恋情怀是最动人的,两情相悦是最甜美的,百年好合是最满足的;我们也知道暗恋是苦涩的,单恋是绝望的,失恋很痛苦,无有可恋说不上是幸运抑或是不幸。爱情的姿态千千万万,有低于尘埃的,有高高在上的,还由着时间之手偷偷描摹,情感细流融汇于熙来熙往、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之中,无论刹那光辉或永恒,无论是在乎天长地久或曾经拥有,当有最好的模样。  一、人生若只如初见  每一个故事我们不一定看得到结尾,却一定看得到开头。  爱情的双方初次遇见,或怦然心动,或平淡如常,甚至或有鄙夷仇视的,其实并非都有美好深刻的印象。  爱情的开始,很少是双方同时产生好感的,十部里也唯有《倾尽天下之乱世繁华》中的方君乾和肖倾宇、《秦思传》中的秦思和日申称得上是一见如故。常常是一方先动了心或仅仅是动了情欲,进而或守株待兔,或不择手段,令对方最终有所回应。且不论这回应最终的结局是圆满或遗憾,爱情最初开始的记忆,至少在一方心里始终是美的。  我们看看方君乾和肖倾宇的惊世一见吧。  方君乾“红巾披颈,眉宇顾盼之间,犀利如剑,倨傲似火,姿容尊贵且端丽,尤自带着年少未脱的轻狂飞扬”,正跃马追杀猎物,“突然,一缕幽咽箫声从林中溢出,少年身子一震,弓箭险些脱手!再回过神来,猎物早已无影无踪…… ”  方君乾“剑眉一挑,满目诧异。他不象一般公子王孙长年养于府中,自小性子就野,尤喜混迹民间,自然见多识广。然而从没听过有人能把洞箫吹得如此出神入化,天籁之音也莫过于此吧!若让府中乐师听了,怕他们羞愧地会集体自杀。想到这里,少年不由放轻了脚步,循声朝林子深处走去……   如果当时,没有一探究竟的好奇……   如果当时,没有惊鸿一瞥的惊艳……   如果两人不曾相识……   如果时光能够流转……   他会不会仍然选择,走入这个死局?……   花飞满天,落英缤纷,粉红花瓣飘飘洒洒落在桃花树下雪衣少年的青丝间、衣襟上。  落寞,凄艳。  他静静坐在一张华贵轮椅中,微垂头颅,眼睑半敛,只看得见长长睫毛覆在清冷如雪的脸上投射出一片阴影,以及,眉间那点高贵的朱砂。”  寥寥几招,浅浅数语,肖倾宇已知方君乾其人背景,而通过倾宇表妹的嗔唤,方君乾也知道了肖倾宇的姓名,但他直到后来通过相国寺主持了尘大师的介绍,通过朝堂共事,才知道肖倾宇竟就是名满天下的无双公子,还是王朝重臣——文韬武略的右丞相,再到后来,通过血腥的朝堂之变,才知悉肖倾宇最苦痛不堪的秘密——他是当今天子的皇后所生,其残疾竟拜自亲生父亲的猜忌。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此一刻,“风,拽落一络络红艳桃花……  漫天落英中,两个惊采绝艳的少年相互对视!”  “‘肖倾宇……肖倾宇……’方君乾轻念着这个将与自己纠葛一辈子的名字,忽然冷声一哼,跨马而上!  ‘肖倾宇,我方君乾记住你了!!’  十七岁,两人初遇在桃花树下。   如果相遇是一场悲剧, 那么前世,就已注定这凄怆的结局。   此情可待成追忆,惟独你——是我终结不变的宿命……   两个绝世少年,一骑、一坐,一动、一静。  在那幕天席地的花雨下,美得宛如一幅倾尽天下的水墨画……”  两人均是人中龙凤,有缘相识,惺惺相惜,又有共同的治国理念,在共御外敌、共锄内奸的经年长伴里患难与共,相互护持,初生的情苗终长成为参天大树,情义深重。生不惧世人非议,两人结发定终身;至倾宇早逝十六年后,方君乾在自认已达成两人共同治国理想,终投崖相随。  《倾尽天下之乱世繁华》是我看的第一部耽美,也是十部里唯一的清水文,只一句“那一夜,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足以旖旎想象“两人毕生唯一一次的色授魂与颠倒容华。”作者用词造句其实是比较夸张的,全文充满着直白的赞美,火辣辣的抒情,有一种似火激情与淡然水墨的冲突而产生的奇异的吸引力。文章里有许多重复又重复的惊叹,结果重复千遍后,难得的没有让人觉得乏味,却令人深深记住了方小侯爷的放荡不羁和无双公子的倾世才华。此文其实是不符合我的看文审美的,但因为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大气豪迈,具有家国情怀,加之作者激情饱满,辞藻华丽,风物描写常常予人强烈的画面感,印象深刻,所以是一篇值得推荐的好文,尤其对年轻的学生妹妹,以此文为耽美入门读物的话,三观很正哦。  《秦思传》并非一部成熟的作品,却胜在立意。描写了一个外表平凡、内在风华的男子秦思,因为爱上天神一般的帝王日申,在追逐爱情的道路上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最终成为了更好的自己,超脱世俗小情小爱,胸怀天下大爱的过程。故事很好看,很励志。秦思一路蜕变升华,一路收获诸多路人甲乙丙丁的倾心爱慕,而他心中始终的爱人却天生不懂世俗情爱,不能如他所念予以“回响”,注定了秦思的追逐是一场悲剧,虽然到最后因为秦思收获的大爱,这场悲剧也谈不上有多虐了。但从两人情爱的角度看,最想回到“初见”的应该就是他二人了。  当日日申微服私访,偶遇正在溪边饮酒浇愁的秦思,两人相谈甚欢,聊了一整夜。日申欣赏秦思见解不俗,秦思更深深折服于日申天人一般的气华风度,对日申一见钟情。其后日申身份公开,秦思陪伴他继续视察民风民情。那半个多月共度的时光,相信是秦思一生最快活的日子,虽然他那时还远没有后来的绝代风华。  秦思的爱炽热、纯真,在不知日申真实身份的时候,他已全然接受了爱人。  “日申却带着我来到一片满是子兰华的山坡上,紫色的花束带着令人心醉神迷的气息。  ‘秦思,我喜欢你身上带有子兰华的香味。’日申抱住我,轻轻地解开身上的束缚。  我听着自己的心跳声,感受到日申的欲望,欣喜而又羞赧的躺在日申怀中,‘我喜欢你,日申。’这句话,不是奉承,不是勾引,不是利益的交换,如果说刚开始我是由于日申的身份而刻意接近他,讨好他,那么现在我是真正地爱上了日申,就算日申是个平民,我也愿意一辈子和他在一起,忘记自己的野心,自己的责任,粗茶淡饭,平平静静过一生。   这就是所谓的情吧。”  而彼时的日申,还没有意识到他遇见的是此生最应珍惜的爱人。虽然终有一天,他发现秦思早已融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千方百计要留住秦思的全部身心——彼时,他只将与秦思的邂逅视为一场艳遇。  幸而秦思不是普通人,他明白自己的遭遇后迅速调整心态,拒绝了入宫近侍的机会,只为自己争取到了参加京城会试的资格,自此,踏上了人格独立、精神独立、情感独立的涅槃之路。  “日申走的那一天,我站在那个开满子兰华的山坡上远远地目送着他……  我看见他穿着华贵的紫色长袍,还有他身边那抹粉红的倩影。  云与泥的区别,我与他们相距太远了。  日申,日申,你知道吗,我是真的爱你,秦思这一生只爱你一人。  终有一天我们会再相见的,到时我会拥有丰满的羽翼,会具备足够的能力和资格,再次站在你的面前……”  呵呵,上述画面是否有点《乱世佳人》的插入感,秦思从某个方面讲还真有点郝思嘉的气质、魅力。  那个“开满子兰华的山坡”上,有着子兰华一般气质味道的,正是秦思。他也以这样的形象,长久驻留在所有爱慕他的人们心里……  好看的故事。  十部里初见最具诗意的当属《活受罪》。  这也是十部里字数篇幅最少的。作者文笔老道,颇有几分符合海明威的“冰山原则”。故事以江湖正邪之战为背景,描写了刑教大护法沈凉生与刑教“天生克星”秦敬之间的生死恋情。虽属BE文,因为它更为有名的番外《长相守》(两人在民国再续前缘且携手一生),这一世的悲剧似乎也值了。这篇故事结构紧凑,悬念环环相扣,情节设置、人物性格、情感发展都合情合理,且前后文遥相呼应,堪称一篇完美之作。白描似的风物叙写,精练的语言对白,构筑了一幅幅宛如中国画般的意境,令人回味再三,情难自禁。  文章一开始即两人初见,沈凉生重伤后为秦敬所救。文章结束时秦敬已为沈凉生亲手处死,沈凉生终于也自寻死路,并于死前记忆中回放初见的那一幕:  “迷蒙间沈凉生听到雨打纸伞的声音。夏时阵雨稠密急促,砰砰地打在伞面上,似梦中战鼓,敲得气海翻腾,终于痛醒过来。  沈凉生睁开眼,便见一把油纸伞罩着他的头脸,伞上绘着漠漠黄芦,笔意灵活,一派不胜雨打风吹之态。  他听到身畔有人声道,这雨下不久,再过片刻也该停了,便欲伸手去摸佩剑。秦敬立在他身侧,执伞望着他,看他手指动了动,便又躬身凑近了些。  ……  (沈凉生)强撑着意识清明,对上秦敬的眼。秦敬与他互望,见那目光中并无恳求搭救之意,亦无倔强不甘之色,只如千尺寒潭,既冷且静,映出自己的影子——半躬着身,一手执伞,一手挠头,认认真真地瞅着对方,一副犯傻的德性。”  一个是拥有绝世武功的冰山美人,肩负“刑教利器”的使命;一个生来注定是“刑教克星”,因为知道命短所以一直浑浑噩噩等“死”过着,有一幅“认真温柔”的眼神。两人相遇、相爱,早已注定是悲剧,对这个结局秦敬知而沈凉生一直未知。当真相大白时,沈凉生为刑教存亡亲自处死了秦敬。秦敬作为“血引”被悬吊七天七夜,沈凉生一直守侯着,  ——(秦敬)昏了又醒,醒了再昏,不知折腾了多少时日,心口那里终于渐渐痛得麻木。  每一次昏醒之间,秦敬总会抬目望向那个角落。  而沈凉生也总是在那里站着,像是自己在这里吊了多久,他便在那里站了多久,未有一瞬稍离。  “……什么时候了?”  心痛好受了些,秦敬便也找回几分气力,头一次开口与沈凉生说了句话。  “已是最后一日。”  “哦……那快了,”秦敬闻言着实松了口气,心说这活受罪的日子总算快到头了,心情便跟着好了两分,竟肯跟对方开了个玩笑,“我说你……不是一直在这儿站着吧……我又不会长翅膀飞了去……”  “秦敬。”  沈凉生也终于第一次自那昏暗一隅中走了出来,走到铁棺旁,微微抬头望向他,口中一字一句,慢慢沉声说道:  “你死了,我会继续活着。”  “……”  “你现下受得每一分苦楚,都是我给你的。”  “……”  “而这每一分苦楚,我都亲眼见过,牢牢记着。”  “……”  “从今往后,日日记住,夜夜梦见。”  “……”  “愿我余生每一日,日日活着受煎熬。”  ……原来如此。  至秦敬血竭而亡,临死前对沈凉生说出最后四个字:“我喜欢你。”  沈凉生面对爱人逝去,刑教危亡,且刑教的危机是他无心但间接导致——秦敬是他带上刑教的,而直至秦敬最后死,他才知道秦敬的使命就在于毁灭刑教——他的爱人一直在欺骗他?辗转反思,他凭怀梦草终得一梦,探问自己“究竟所思为何”:  ——竟只是想在梦中问问他:  “可是当真喜欢?”  “沈凉生,我喜欢你。”怀中人果然给出一句自己想要的回答。  话音甫落,便见三千青丝顿成白发,眼前脸孔再无一丝血肉,唯余干枯的面皮紧紧贴着头骨。  “我喜欢你,是真的。”  无论面容如何可怖,眼神却还是那般认真温柔。认真温柔地,说着喜欢他。  “如此便好……如此就够了。”  心中恐惧终也散去。无惊无怖,他紧紧抱着一具枯尸,在梦中抵死缠绵。  ……  渐渐天光破晓,沈凉生起身整装束发,推开房门,迎向此生最后一战。  他终选择放弃生机,因为做不到日日“活受罪”。  ——旭日高悬,天理昭昭。犯下太多杀孽,终有清还一日。  沈凉生处处见伤,手握佩剑,身周好手环伺,片刻短暂对峙。  手中佩剑像感应到主人心意,突地嗡声长鸣。  不似示威,只似剑哭。  利剑仍自哀鸣,剑的主人却笑了。  “你留下真假不知的四个字,我愿还你真心实意的四个字。”  一场夏雨早便止歇,绘着水墨芦花的纸伞早已委于泥尘,原来真的命数早定。  只是若能时光重头,再回到那一方天地,再对上那一双的眼睛,再听到那一个人的问语。  他定愿笑着告诉他:  “但求一死。”  但求一死,虽可免了后来的风花雪月、抵死缠绵,然这一生,如何可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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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皮相之美  耽美爱情中的人物一般都有美丽的外表,或至少有一方的皮相非常美丽,才能让好色之徒念念不忘,期盼“回响”——虽未必有回响。看看十部里那些或平凡、或异常美丽的攻受吧!  《遇蛇》写的是人蛇恋,有着《聊斋》故事的传奇性,白蛇传说的深情,李碧华同类小说的灵异感,且全部更胜一筹,实为所阅言情小说的极致(后文会有更多评析)。  “人”为沈清轩,一世“清古冶艳,秀润天成”;二世杀阀决断,文武双全;三世虽因魂魄缺失、反应迟钝,却一样有着清润的容颜,更完全的依恋,令千年蛇妖为他流下此生第一滴眼泪,道出此生第一句抱歉,在嫁娶的求询里彻底沦陷,为此毁灭千年道行,只为恢复那个人的三世记忆,让那个人不再有遗憾,听到他亲口说,“我嫁给你”。  “蛇”为伊墨,“风华内敛,当世无双”,三生三世的爱恋痴缠,最后也许不过是想告诉那人,“没有求不得,没有爱别离,没有遗憾”。此生,共你携手,真好。  《无根攻略》的攻受,帛锦和阮宝玉,均为姿容美貌的男子,阮宝玉“宝光璀璨地傻笑”,原来是为着上司犯花痴,无他,那锦衣侯帛锦,站在那里,就是一道绚目的风景线  ——他,“斜斜靠立青墙下,墙头上闹盈盈的杏花压枝怒放。  灰天,青墙,润娇的红杏,都镇不住人那份质地。”  而他,“彻底痴迷了,眼里、嘴里、和心里只有两个字:侯爷。”  攻受均十分美貌的还有《倾尽天下之乱世繁华》(前文已有述及),以及《十大酷刑》等。  《十大酷刑》的攻为帝王朱炎明,相貌英俊,而令读者记忆最深的是小周“色如春花”,这最初的一句戏语是一个不相干的人随口道来,结果“万劫不复”。说此话的人最后被严小周间接取命;听进了此话的朱炎明深陷“求不得”之苦,最后神魂俱灭;而色如春花的严小周在经历疯癫之后,以自身的死亡为刑罚加之对方,“所谓酷刑,乃是由心而发,断了此人的念想,令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日夜倍受煎熬,永坠阿鼻地狱,世世不得超生,岂不比什么痛楚都来的刻骨?”  《十大酷刑》果然是最虐心的文,没有之一。  同样色如春花的受还有《梦里浮生之倾国》的林凤致,他因外貌被好事者评比为“头号良家状元”,也因外貌引来殷螭的垂涎,使了诡计最终得手。殷螭作为一个资深的皇家花花公子,外貌也属堂堂。不过,对这篇文里的攻受,读者完全可以忘掉他们的美丑,因为最吸引人的是他们无与伦比的机心、机遇和争锋相对,故事性太强了,好看到完全忽略主角外貌,只记得两个人好厉害,好清醒,好深情,所幸结局也甚好。
  十部里外表最美丽的攻受,毫无疑问,当属《公子晋阳》里的天启朝第一美人、晋阳公子萧墨存(受),和“神仙医师”白析皓(攻)。  晋阳公子虽然在其现代穿越者林凛的第一印象中是“男生女相”,是他自己最不喜欢的模样。但在那个时代,自十二岁人前初现风华,萧墨存就以其倾国倾城之姿颠倒了君王、君王的弟弟、君王的侍卫、君王的将军大臣,更遑论寻常百姓、侍女仆从,乃至江湖豪客、一代枭雄,最最最厉害的是颠倒了白神医。要知道白神医最初找他是来报仇的,下了春药妄图害他出丑,不想一见之下,虽然彼时的萧美人狼狈不已,阅尽百花春色的白析皓竟也为他神魂痴迷,辗转痛苦之后决定放弃寻仇,试图长相厮守。呵呵,萧美人有多美,大家尽情想象吧。  而在天下第一美人、准确说是在其现代穿越者林凛眼中,平生见过的相貌最美之人竟然是白神医白析皓,可见他俩终是良配。  这个白神医,“凤眼潋滟、剑眉入鬓、琼鼻薄唇、脸型俊雅,再加上那脸上带着三分清浅笑意,眼眸中流露着三分温柔关怀,神情间携带三分不羁和浪荡,这样的男子,走出去就是使少女思春,令春闺添怨、赢青楼薄幸的一个祸害。”所幸他遇见了此生挚爱萧墨存(林凛),从此弱水三千,只取这一瓢。  从上文关于白神医外貌的简单描写,大家可以读出点传统古典章回小说的味道,确实,《公子晋阳》就是这样一部深具传统叙事魅力的长篇巨著,包括相关的另一卷长文《长歌行》(里面涉及萧白的后续生活,并且文章两个主角都与晋阳公子有关)。作者文笔功底不凡,堪称讲故事的高手,单单描写晋阳公子的美貌,前后多处,看在众多人眼里,多次涉及,却一次不见重复,只深刻感受到晋阳公子果然世上无双,加之其灵魂已为一个优秀的现代人占据,精神独立,思想前卫,还一心想着普及袁院士的研究成果,可谓由内到外的美丽,风华无匹,怎不颠倒众生,连此时的笔者,也禁不住再重温几段关于公子美貌的描写:  林凛穿越后第一次从镜子里看到晋阳公子的长相,“很美,非常美,美若骄阳一样高不可攀,却也正是他最厌恶的男生女相”——全文也只有他鄙夷过晋阳公子的美貌了。尽管再鄙夷,“他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一双手,那双手骨骼匀称,修长白皙,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关节处玲珑剔透,犹如最名贵的玉石耗费了无数心血雕琢一般。”他再度看向镜子,里面的“男子面若芙蓉,眼如春水,眸光中流光溢彩,有不可一世的风华,他猛然一转身,衣带翩然,如惊鸿一般,掠过深秋的寒潭。”  在众人眼里的晋阳公子,或是“身着家常月白缎绣团缠枝花夹袍,腰系镶白玉回文扣带,抄手站在庭中一棵斑驳柏树之下,午后一缕秋日暖阳照在他脸上身上,当真人美如玉,恬淡风仪。”  或是“踩着午后柔腻的光线慢慢走近,一身蓝衣,风华无双,面上挂着淡淡的微笑,阳光照射到他的眼眸深处,仿佛一潭清澈的湖水刹那间倒影了炫目的彩霞。”  或是“脸上有些倦意,但仍带着淡淡的微笑,一双流光溢彩的黑眸定定地看着”,令对方“莫名其妙想到三月里春光流离的山间,那清澈见底的涧流。”  或是“墨色长发整齐地绾于头顶,别一根通体碧绿的玉簪。身上松松地耷着一件月白色冰梅纹缎袍,手擎青瓷酒杯,手指剔透如玉琢冰雕。美若骄阳,令人收不回视线,却又温婉如玉,仿佛置身事外一般,淡淡地注视着场上的歌舞。”  或是“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嘴里哼着歌,无比温存地怀抱着那个女孩,宛若白玉雕琢的手指,正一下一下,缓缓地抚摸着少女瀑布一样的柔发。少女偎依在他怀中,犹如催眠一样一动不动,似乎他的怀抱能够给予世上一切的温存。”  他的抚摸,“如初春的白雪落入暗夜一样细腻温柔。那双手,指尖冰凉,和风细雨一般轻拂额头时,那样的手指,无端端令人感觉到初春的枝头,那第一片钻出来的嫩叶,诉说着多汁、饱满的质地,还有关于疼痛、欣慰、和煦、美好的联想。那双手,掌心温热,当它覆盖在手背上时,仿佛寒风呼啸中一炉温暖的炭火,仿佛无边黑夜中唯一的明亮,它直接击中心脏底层那不为人知的柔软和感动,让抑郁已久的硬壳悄然剥落,委屈、痛苦、迷茫、和慌乱随之而散,它覆盖着你,你便宛若重生,宛若回到最初那个纤尘不染的童年。”  他被下狱,“身上的衣服明明皱褶破烂,狼狈不堪;头发明明披散身后,有些凌乱纷飞;他的脸色,明明苍白中带着憔悴,犹如浸透了水的上等青瓷,隐隐露着冷淡和疏离;他的眼睛,明明没有当日看来那么神采奕奕,流淌着掩饰不住的疲惫。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站在那里,朝你淡淡微笑,你却会莫名觉得,牢里的光线骤然间提亮了;那原本挥之不去的阴暗冷湿,仿佛在骤然间,可以被忽略,可以被忍受,仿佛雨落寂地,仿佛风过花隙。”  他误食春药,“眉头微颦,原本洁白如玉的脸上一派绯红欲滴,倾国名株娇艳也不过如此,那一双润湿朦胧的美瞳,那日牢中乍见,御苑再重逢,只觉漫天星光似乎尽数积聚于此人眼中,明明是婉转潋滟,却偏偏保留着特有的清明,果然,即便最强烈的春药,仍然不能让他完全丧失理智。这样的男子,又怎会是宫苑娈宠,这深宫锁禁,又如何能够遮得住他满身的风华?”  而他曾经确是“宫苑娈宠”,被林凛穿越附身后,怎甘再屈从以前的命运,与萧宏铖竭力周旋,力图挣脱帝王的笼控。  “红烛高烧,映得怀中的晋阳人美似玉,肌肤莹洁如凝霜雪,长长的睫毛低垂着,似乎每一下细微的颤动,都轻轻地,犹如羽毛,撩拨在他的心上”—— 萧宏铖如何舍得放手。  他看着眼前的晋阳,“长而软的乌发瀑布一般四散,光亮顺滑,几缕拂在面前,衬着那惊喘未定,美丽异常的脸,比起以往的阴柔娇媚,竟然多了几分从未见过的荏弱和倔强。”  “秀美入鬓的眉毛一蹙,长长的睫毛颤抖着,慢慢扬起,一双清澈莹润的眼睛,罩着迷茫的神色,愣愣地看着他,仿佛不认识一般。  这张脸,这双眼睛,皇帝看了无数次。却没有一次,像现在这般,只觉眼眸盈盈,宛若清澈见底的一潭泉水,观之立解身上尘俗之气。萧宏铖微微一笑,暗忖后宫粉黛三千,佳丽无数,却无一人像他这样,只一眼,就能令自己心醉神迷。  他最爱看那人,带了疲软,带了柔弱,斜倚在卧榻上,暖暖的灯下,宛若名师呕心沥血,精雕细琢而出的传世玉器,美得令自己心醉神迷,令自己,与他,宛若跨越那其间不堪的种种记忆,如新雪初凝,如春花初现,如两人,得以初次相见。  是啊,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人,若真能在一个冬日的黄昏,与暖色宫灯之下,与自己初次相遇;那清亮如水,璀璨如星的眼眸,若能抹除其间的讽刺、冰冷、空洞和伤痛,只如他从前那般君子端方,浅浅一笑,低声唤自己一句:‘陛下。’  那该多好。  ……    如果,能与这个人,前事皆忘,从头相见,该有多好。”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却也是帝王的独角戏,因为从头至尾,无论是曾经的萧墨存还是穿越过来的林凛,都未曾真正喜欢过君王。  在爱人怀里,晋阳“一寸寸软了下来,剥落那些温文端庄,一点点露出妩媚风流来……眼波如水,双颊微红,真乃宛若海棠初开,素馨将放。”  浓情之际,“白玉般的肌肤覆盖上一层蔷薇般的粉红。他头往后仰,露出弧线完美的颈项,星眸微启,清明的眼眸此刻笼罩着一层动人心魄的迷离之光。”   感谢作者妙笔生花,为我们呈现出了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古代美公子形象。
  晋阳公子美若骄阳,虽然身体孱弱,当他的灵魂被一个智慧坚毅的现代人充实后,更焕发出无与伦匹的芳华。他最令人激赏的是对待爱情与自我的态度,无论古代或现代,都堪称楷模,那就是“真实、独立、自尊、自强”,是自己命运的主宰。  书里的晋阳公子萧墨存最初为皇帝禁脔,但他其实从不喜欢男性,被迫承欢又无力改变的困境令他心理逐步变态,将自身的压抑全部发泄于更弱势的仆从侍妾身上,终在一次意外中身亡,恰好被现代人林凛穿越附体,所以全篇的主角晋阳公子,其实是顶着古代公子外形、而内核实为一个现代人的林凛。  林凛本是一个经营古董生意的文化人,正处于被初恋女友背叛的失意痛苦中,穿越至天启朝后,他迅速弄清并适应了新的生存环境,开始竭力为自己争取自由,争取尊严和新的事业。他本是一个直男,当认清自己今世情之所系后,大方承认并敢于为爱人倾力付出。然而,当他发现自己被爱人所骗,成为爱人追逐事业的一枚棋子,伤心欲绝之际仍给予爱人又一次机会,无果后,为维护尊严不惜自尽。幸获白神医倾力相救,并在后者的悉心照拂下,身心俱重新焕发了活力。他重新去爱人,并以自己的情操风骨促使皇帝与前情人不得不放手、不得不祝福,最后得与白析皓携手江湖,逍遥似神仙。  《公子晋阳》是十部里唯一有穿越情节的文,但因为作者深厚的古文功底,阅读中几乎忘记这是一篇穿越文,只有在林凛(萧墨存)对待感情与自我价值的决然态度里,感受到一些现代人的气息(其实好多现代人也未必有林凛对待爱情的洒脱)。更奇怪的是一点不突兀,反而印象深刻地记住了那段独特的爱情宣言,  “‘你倒豁达,’林凛募地站起,冷笑道:‘只可惜,林某却不稀罕。沈慕锐,我原瞧着昔日情分,不愿令你过分难堪。如今都到这份上,有些话不说,不是对你宽厚,到显得我窝囊!当初萧墨存待你几分,你待萧墨存几分,这等往事,大家心知肚明,秋后算账等等,也是多说无益。你欺瞒在先,利用在后,数百条人命视为等闲,将人心所向,当作工具。你口口声声爱我敬我,然何尝真正信过我?我将身家性命,交付于你,你回报的是什么?总坛被毁时的假死遁逃,还是水陆道场上任宵小欺凌于我?你是大英雄,大豪杰,自然要做大事,立大业,然而任你是谁,却也无权无视他人生死,无视他人苦痛,无视他人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你沈慕锐是人,是首领,可以挑拣伴侣,可以一面甜言蜜语,一面监视欺瞒;旁人也可以告别往事,知错就改,另觅良伴,重新生活!’  他静静地看着沈慕锐,淡淡道:‘我们是曾经相爱过,然而我不属于你。慕锐,我们之间没有贵贱尊卑之分,我们都是人,这意味着,你喜欢我,我也可以不喜欢你;你痛苦了,我会表示遗憾,但不会有更多同情;你说跟你回去,我可以说那又如何,我不乐意。’”  好一个“那又如何”!信奉爱情但决不是爱情的奴隶。  晋阳公子以其绝代的姿容、真正独立的精神,在耽美你侬我侬、情天恨海的卿卿世界,风姿卓然,丰采熠熠。
  十部的其余文,《活受罪》里的受相貌平凡,却因“认真温柔”的眼神,令对方迷陷。攻是身负绝世武功的冰山美人,转世到民国后,其相貌足以媲美当红的电影明星,可见不凡。  《秦思传》里的受是秦思,一个外貌平凡、内在风华的男子,最终因为爱情的力量,成为了白莲花一般的人物,获得众多配角的倾心爱慕。攻为日申,作为千古一帝,相貌如神诋一般俊美,建立的功业类同秦始皇,更兼身负盖世武功,几乎无所不至、无所不能(大家可以想象,平凡的秦思爱上了这样一个人物,他得要多努力才堪匹配),唯一的弱点是不懂得“爱”,不会“爱”。不过,人无完人,只要这段爱情成就了一个神话般的传奇人物就可以了。  《景帝纪事》里的受其实也平凡,作为皇家侍卫,出生世家,从小家人宠溺,因为对皇帝的一次拼死护卫,引来帝王的禁忌之宠。起初勉强承受,终因帝王的深情有了回应,历经宫乱离别,两人最终得以生同寝、死同穴。景帝作为帝王攻,其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美少年,十八岁,深宫里孤寂俊美的少年对年长七岁的忠厚侍卫生起了一股莫名的占有欲,经过多年相伴,原来,这,就是爱情。  《景帝纪事》和续文《盛世繁华》,是描写帝王之爱的甜美篇章,当然作者刻意省略了后期卫衍先逝后景帝在漫漫十年中的孤单思念,以及为给爱人正名付出的铁血代价。作者文笔细腻,情节设置合情合理,故事娓娓而道,平淡中蕴含真情,幽默温馨。尤其对景帝的塑造,腹黑深情,运筹帷幄,于朝廷大势上能屈能伸,于情爱小节处飞醋耍赖,最终心想事成,读者莞然。  《佞臣》中的攻为燕靖燕王爷,后成为一代明君,是所看过耽美小说里最具“主旋律”气质的,正直善良,文韬武略,有勇有谋,有情有义。有点大男子主义,却也是一个真正敢做敢当,为爱人敢冒天下大不讳,公开迎娶且成功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奇男子。他平生唯一的弱点就是某一天好了一下色,看上了一个正在耀武扬威的势利小人顾清风,当然,怪只怪这个小人确实生得太美了。  书里面众多的直男和直女,都直观承认顾小人的非凡美貌。比如青楼女子一概公认顾清风比最当红的小倌都要美几分,他若下了海,那些个小倌只好靠边。更重要的是,持有这个看法的还包括经常光顾青楼的顾清风的同事们。如此这样的美人,你让天生“弯男”燕靖如何抵挡?  初次见面临教过顾清风的飞扬跋扈,燕王爷一脚飞踹踢得对方吐血,却也让自己有了些许歉意——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人也太弱了,那么嚣张跋扈,怎么就这么不经打,有本事伤人,怎么就没本事挨罚呢。”  以教化为由,燕靖将顾清风安在身边做了书童,试图调教,结果一个月下来,顾小人狗腿般的侍侯竟让常年经战的燕靖感到离不开了。  “燕靖好几天没有看见顾清风肩膀有点疼了:‘安总管,顾清风去哪了?’安总管给他磨墨,动作缓慢,话也慢腾腾的:‘殿下,你上次不是说将近年关,让他回去了吗?’  燕靖想了想嗤笑了声:‘对,给他放假了。’将近年关,皇上大寿,官员啧啧不绝,他虽然跟陈相联合了,可是也不能毫无顾忌的留着顾清风,再说顾清风毕竟是朝廷六品官员,不是他的书童。燕靖想着他的行为倒是笑了,这个顾清风讨好人的本事很厉害,这么几天他就觉出安总管与他的区别了。茶不够香,墨不够细!燕靖磨了磨牙,要换个书童。”  此后阴差阳错,几度共事,几经交手后,燕靖对顾清风渐渐起了怜惜之心。元宵佳节,燕靖远远看见顾清风陪着未婚妻猜灯谜、买花灯,轻轻吟出“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被身边知情识趣的红粉佳人一语道破心思,原来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岂知燕王爷脾气厉害,想当然地认为,“顾清风怎么会需要他千百度的寻,他早已是他的人了”。既然认定顾清风是自己的人,于是顾清风就逃不了了。他带着他出边塞,上战场,于千万敌军中不顾生死救了顾清风的命,那一段描写金戈铁马、刀光剑影,侠骨柔肠,非常感人:  燕靖“单枪匹马以极快的速度冲进了铁骑军里,没有时间怯懦,更没有时间去想哪一条路更合适,他把顾清风牢牢的裹进了怀里,手里的玄铁剑挡在前方,遇神杀神,遇鬼杀鬼,身下的战马是燕靖常年的军马漠北,这一次宋昱把他寄养在驿站的马给带来了,漠北的速度无人能及,在万千铁骑里竟生生杀出一条血路来,眼看他们就要杀出重围,李延昭狠狠的勒住了马,拿起了身后的弓箭。他没有急着射箭,稳稳的坐直了,慢腾腾的拉起了弓箭,燕靖的身影是笔直的,他身前护着一个人,所以背挺的笔直,笔直的身影很好瞄准。”  燕靖果然中箭,“低头看看顾清风,他有些害怕,刚才没顾得上,现在终于可以好好看看他,这个小混蛋差一点就看不到了啊,差一点他就要死在别人刀下啊,燕靖心里凝滞的厉害,那一幕他想他这一辈子都忘不了,忘不了他闭上眼睛等死的那一幕,忘不了他脸上的鲜血,忘不了他那一刻停止跳动的心,失重一样的疼,万箭钻心般的痛,燕靖空出一只手想要给他擦擦脸,手却抖的厉害,顾清风瞪着眼看他,燕靖终于摸了摸他脸上的血,顾清风终于明白他的意思:‘王爷,我没事,那不是头上的血,我手上的,现在手也好了,不怎么疼。’  燕靖咬着牙声音听着很平淡:‘没事就好。’顾清风想了想又说:‘我刚才以为死了呢?’燕靖低斥了一声:‘放屁!’顾清风咬着嘴笑了,燕靖原来也会骂脏话,他还以为皇家的人都高贵的很呢,顾清风眼睛亮亮的看着他,燕靖这张脸虽然很臭可是还是能看的,风尘扑面但是很英俊,顾清风终于承认这张脸好看了,比他第一次见他时好看了。  燕靖一直看着他,手里握紧了缰绳,漠北就听话的带着他们两个跑,他就抽出了大部分时间看他,顾清风狡黠又得意的笑,劫后余生的快乐让这张脸灿烂无比,满脸沙尘都没给这个笑容打折,燕靖觉得自己的背部都不怎么疼了,取代的是半个身体都麻了,燕靖咬了牙舌头,摸了下漠北的脖子,漠北再一次的飞驰,他要加快速度,他的时间不多了。多谢漠北的那一下趔趄,箭射到了肩膀上,让他能撑到现在。  顾清风伸手抱住了他的腰,燕靖还能朝他笑:‘抱好了,很快就到了。’  顾清风靠他怀里点头,手撒娇一样的顺着腰往上摸,终于摸到了那根箭,顾清风手有些哆嗦:‘王爷……你没事吧,你中箭了……’燕靖嗯了声:‘没事,穿着盔甲呢。’穿着盔甲都能扎透,那这根箭到底是什么箭,燕靖还在嘱咐他:‘先别拔出,我们回去后再拔。’顾清风不出声,手却一直抖,燕靖又想了想:‘把它折断,勿乱军心。’  他的声音太平淡,顾清风使劲咬住了牙,那根箭在他手里断了,燕靖只是闷哼了声,慢慢的挺直了背,顾清风看着自己手上的鲜血眼泪哗的下来了,这一辈子他很少哭,在他有生以来的记忆里几乎没有哭过,就跟这有生以来没有人疼过他一样,没有人这么救过他一样,他替陈相当过箭,替别人挨过罚,可是从没有想过会有人救他,会有人冒着生死救他。  顾清风抱着他的腰手一个劲的抖,胸膛起伏的厉害,燕靖把他抱紧了,身边依旧是战马嘶鸣刀剑铿锵声,这个人无声而压抑的痛苦却深深的印在了他的心里,这一刻他战场上失败了,却得到了一份从没有过的感情。”  《佞臣》真的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奇怪的是推荐的不多,属于大冷门。在我所阅过的耽美文里,它毫无疑问排在前列,属于故事、文风、人物塑造都极其成熟、极其完整、极其出色的作品,包括里面两个人畅快淋漓的情爱描写,更属少有的品质上乘之作,强力推荐!  两人同生共死,历经沙场、情场、政变、误会种种考验,燕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公开迎娶顾清风为皇妃。呵,这里要说说这个燕王爷真算得上是耽美小说里最光明磊落的帝王攻了,理直气壮地篡位,理直气壮地霸男,理直气壮地迎娶心爱的男子,真正做到了心中无愧便无愧于天下人。得枕边人轻轻一句:“大梁朝的万里江山你当得”,足矣!顾清风不改“小人”本性,一边拿着皇妃的津贴,一边还兼任着大内侍卫的头头职务,可以多挣一份薪水,又能和老朋友混在一起,生活有滋有味,过得很充实。两个人生活的朝代以靖清为号,史留“靖清盛世”。最后顾清风以七十三岁高龄安逝于燕靖怀里,后者三天后也长逝,两人合棺同葬,“今生今世,来生来世,黄泉碧落,我一直都会陪着你。”幸福彪悍的人生!  再回首,当燕王爷还在纠结自己如何看上这么个“心狠手辣”的小人时,书里面其实也交代了  ——“燕靖抱着他潜入了水里,然后从那头露出头来,顾清风脸还是红的,白里透红,像是刚出水的荷花瓣儿,柔嫩娇艳,他的美总是这么无遮无掩,一头头发齐整整的披在身后,身上赤裸,头上脸上无一点装饰,无遮无掩的让他惊艳,无遮无掩的入了他的心,原来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  原来有一种爱无缘无故!  呵呵,对耽美亦如是!  (——其实就是好色吧,唔唔)
  三、诚不能欺  爱情中的欺骗似乎难免,有的善意,有的恶意。无论善恶,程度小一些的还可以平添一些情趣,程度大一些的往往导致后果很严重,如果善后不力的话,一方面给受骗者带来难以预料的心灵伤痛,另一方面骗人者也自食苦果,甚而造成灭顶之殇。  十部里有三部的爱情里伴随着谎言,无论是否当事人的主观愿望,分别是《活受罪》、《梦里浮生之倾国》和《无根攻略》(《公子晋阳》虽然也描写了爱情因为谎言而覆水难收,但当事人之一不是正牌攻,就不算了)。  《活受罪》在前文已有所论及,它的文字简练,可称一部中型的悬疑片,爱情当中始终是一方早知道结局而另一方直到最后一刻才知因果,也因此有了“辗转反思”,所幸沈凉生最后超然——  “你留下真假不知的四个字,我愿还你真心实意的四个字。”  也因此,两人可以在番外再续前缘,终得“长相守”。  《梦里浮生之倾国》里的两个人,一个是尊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士子(林凤致),一个是出生皇家的纨绔王爷(殷螭),他们的交集本该是“锄奸”,也确实是为了“匡正”,林凤致委曲求全,与殷螭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的“谍中谍”、“谜中谜”,江山两度易主,而青山依旧,夕阳无限。两个人的情爱,在一环又一环跌宕周旋的情节里推进,在保家卫国的时代使命里升华,不知不觉间,馥华清高的书生可以接受与自己性格迥异但活得恣意轻松的纨绔,花花公子可以在不自觉的深情里为“政敌”舍身,爱情中的骗局烟消云散,两人最终凭借林凤致的智慧功成身退,乃人生大赢家!这部作品是耽美文中少有难得的文才与情怀兼具的上乘之作,十分好看,强力推荐。  《无根攻略》里的人物就没有如上幸运了。此文是有名的BE文,果然够虐心。因为美好如帛锦,其命运太悲惨;而聪明如阮宝玉,算计来算计去,却没有算到自己对情根深种的爱人造成了最彻底的伤害,所以爱情里“诚不能欺”呀!  《无根攻略》开始和过程中的爱情可谓甜美。阮宝玉作为一个资深颜控党,尽管身受蛊毒反复失忆,但每一次醒过来都对“长得真好看”的帛锦一见钟情,原来冥冥中他很早之前就爱上了那个风华绝代的背影,认定此“人如兰,气质万丈,孤俊无朋”,待见到真人  “斜斜靠立青墙下,墙头上闹盈盈的杏花压枝怒放。  灰天,青墙,润娇的红杏,都镇不住人那份质地。”  他“彻底痴迷了,眼里、嘴里、和心里只有两个字:侯爷。”  他“死缠烂打”,追随帛锦。有智有谋,有情有义,终于令帛锦已如死灰的心灵重新开启,两人“情到刻骨”,相约“离开京城”,“天高海阔”。不幸的是此时真相大白,原来阮宝玉一直是以自己为饵,帮助盟友获取江山。他在不能自控的情形下暴露了帛锦“无根”的隐痛,被他人利用毁灭帛锦的尊严和前途,又因为自己先前的算计和欺骗,再无颜获得帛锦的谅解,很快毒发身亡,逝前目光空余“留侯鸟”。  帛锦在政敌折辱和爱人背叛的双重打击下,花了三年时间厘清曾经拥有的情感,终获解脱,在被政敌凌迟处死的那一刻,   “帛锦没闭眼,眼皮遇见今冬最温暖的雪。  好似起了一点风,无数的雪花在他周围盘旋。  意识越来越模糊时,眼里好似见到个非常非常可憎的人影。  而且,这该死的人影越晃越清晰。  眼睛一阵刺痛,雪与血珠子迷了整双紫眸。  眼底这抹虚影,眨眨亮亮的眼睛,宝光璀璨地傻笑:‘侯爷,你长得真好看!’  ‘我对侯爷一腔赤忱,死生不计!’  筋骨断离的声音。  依稀,帛锦听到自己喉口滚出一记叹息。  神作孽哦,怎么会安排自己与这么个人狭路相逢?这人,彻彻底底是个花痴,是个毫无道德感的花痴。  男人,贱命一条,从不能靠信仰爱情存活于世。  但帛锦想,能见识了这么个花痴,此生足够刺激了。  彻寒的雪天,蒸腾的血气,氤氲着,缓缓勾画出某人灿烂的笑,及其虚幻。  然而,依旧是花痴无匹,真诚无朋。  数以千计刀光血影里,让这样的笑容,更加清明无垢。  好似,他们之间距离只差一点一点,就那么一点点星沫子的距离。  帛锦心一横,最后一次死心眼,他死心眼地去信。  不拒绝了,心不开窍就不开窍吧。  粉身碎骨的血,滴滴飞溅入咽喉,一股子腥咸。  无数雪花落下,一片落在帛锦的唇上,最后,缓缓融化。  清清凉凉,又温温热热,如情人的亲吻。  帛锦的瞳仁好似不受控制,慢慢地,慢慢地在放大。  此时,围观的人群,‘哗’地一声左右分开。  身着龙袍的萧彻还是来了。  道道冕旒晃动,隔开萧彻与帛锦的距离。雷打不动的儒雅天子,来等帛锦断掉最后一口气。  帛锦费力扭过头,嘴角漂亮地一记飞扬。  这一生,我来过,遇见了一个人,他叫阮宝玉。  苍天,细雪,见证!”  ——此生不悔!  作者以精巧的结构设计,幽默洗练的语言对白,真挚的情感抒发,成就了一个耽美史上风流如画、美好如斯的经典人物——锦衣侯、帛锦。
  四、欢爱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其中当然最少不了欢爱。  十部里唯一一部清水的是《倾尽天下之乱世繁华》,其含蓄至极的一句话“那一夜,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尽管惹人绮思,也无法再作他想——作者设定的情节里方肖毕生只有这么一次肌肤相亲。呵呵,是方肖太禁欲,抑或作者太纯洁?  其余作者描写情爱之欢,倒是放开得多,或粗描或细画,或写意或求实,文笔都令人叫绝。沉浸欢情中的爱人,真是最美的。  晋阳公子就不用说了,天下第一美人,欢情一刻只有更美,我们前文也“窥视”过了。  即便平凡木讷如卫衍者,在爱人景帝眼中,那一刻的卫衍,“身上的肌肉匀称结实,随着时不时的扭曲用力而若隐若现,呈现出非常漂亮的曲线,让人移不开视线。蜜色的肌肤上由于身上年轻男子的折腾不时有汗滴渗出,梢一停顿便沿着那些形状漂亮的曲线往下滑落,融入雾气腾腾的池水中。”    “景骊实在是爱死了卫衍在他身下的表情,又是难受又是享受,又是委屈又是舒服,眼中被逼出了泪水,鼻中哼出的却是欢愉的呻吟。”  景帝是有点恶趣味,不过他自诩是情趣呢。他其实还是理性的,知道“男人的容貌与女人的姿色很难相提并论两相比较,不过平心而论卫衍也就相貌齐整中人之姿,最多板着脸的时候扮扮冷酷来骗骗涉世未深的小女子,真要是接触下来就会知道这个人实在是无趣得紧,非亲近到某种程度是看不到他骨子里的风情。景骊虽然时时有微词常常会腹诽早就做出了上述评论,对旁人影射卫衍是以美色邀宠嗤之以鼻,如果说还没他俊美的家伙也能被称作‘美色’的话,那么这‘美色’二字未免太不值钱了点。当然以上种种都不妨碍他情人眼里出西施,怎么看都觉得卫衍顺眼。”  “他喜欢他,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喜欢,为了将他永远留在身边为了让他回报相同的喜欢,不管以前花了多少心思以后还要用多少手段,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去做。”  卫衍是他珍爱一生的情人、伴侣。两个人的故事细水流长,很好看。  爱人之间的欢爱是双方最亲密的行为,“是一种更为深层的相遇和交流,连这个旖旎的场所中,你拥有对方,却也交付自己。你带着你的爱人,冲向那刺激快感的巅峰;却也让你的爱人带着你,领略那等无法表述的爱和美妙。”肉体裸裎以见,同时也暴露了自己最隐秘的精神世界。  欢爱中双方的肢体表现,其实是可以看出此人的人品,是否自私,是否暴虐,是否真爱。以此为标准,我们才可以明了为何同属先强后“爱”,《景帝纪事》和《梦里浮生之倾国》中的攻受最终都收获了美满的爱情,而《十大酷刑》却是最虐的文,没有之一,因为其中两个人最亲密的行为里,充满了暴力和变态,最终不疯魔才怪呢。  看看文中朱炎明与严小周的缘起缘灭吧。  他们的初见还算美好正常。朱炎明微服私访的时候,对“色如春花”的严小周动了心,还出手帮他作弄戏谑他的人,得小周回眸一笑,“自此万劫不复”。小周十五岁高中探花,在琼林宴上饮醉了酒,当夜被朱用强失了身,同时失去的还有他的尊严和希望。严小周,是个多么骄傲清高的人物,更是一个睚眦必报之人,凡得罪他的人,无论言语冒犯还是身体伤害,他一一寻仇。另一面,他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凡予以他好意、帮助和关怀的人,他尽自己的努力都给予善意的回报。他本是个正常的男子,却遭遇了不正常的虐待。朱炎明色欲熏心,一步做错也罢了,关键是此后他在两人的关系中,主要的肢体语言就是强行交欢,竟从来没有顾惜过严小周的身体,更遑论带给他快乐和尊重,书里如何写的:  “朱炎明对他的人品鄙薄厌恶到了极点,偏又抓不到他丝毫把柄,他处事周密,滴水不漏,心狠手毒,花样百出,却又生了那样妖丽的一张脸,朱炎明每一想到他的脸和他的为人,唯一残留在心中的感觉就是——想上他!  一种古怪的吸引力,连欲望也像是被扭曲了的,他在床上所做的事情就只是干他,往死里干,平日里不敢对后妃用的花样全用到了他的身上。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他这样一个人,竟然会怕痛怕到了极点。  只是痛也不肯出声,紧咬了一口细白的银牙,既似衔恨,又似隐忍,深黑色的眸子恍若琉璃,冷冷的映着另外一方天地。  他越是倔强朱炎明越不肯放过他,痛到了极点他便会哭,却也不像常人那般号啕大哭,偶尔碰到了他的脸才知道,那玉研似的双颊上竟已满是水渍。  朱炎明便命人点起灯火,一面凶狠的近乎用刑般的干他,一面又有些好奇的看他眼窝里大颗大颗渗出的泪水,只有这个时候朱炎明会对他温柔一些,他便暗暗的记得了,他喜欢他哭,却又不能一碰就哭,一定要哭的时机好用意好样貌好,哭得他心花怒放通体舒泰,也就把要追究的正事,忘得八九不离十了。  朱炎明自然不会知道小周的哭,是大有学问在其中的。他贪恋他雪白娇美的肉体,却又厌憎他刚爆狠毒的性情。他抱着他的时候想掐死他,掐死他的时候却又完全下不了手。他恨这般犹疑不决矛盾重重的自己,只好变本加疠的蹂躏小周。  小周原本单薄荏弱的身体,一日更比一日消瘦,手隔着厚厚的衣物,竟连肋肋骨都摸得出来了。”  “朱炎明手劲奇大,最喜欢把他布娃娃似的抱在怀里用力揉搓,他本是顶顶怕痛的,又不敢叫,只蹙了眉头一味的隐忍,那一时间脸上的表情,真真是可怜可爱到了极点。”  还有诸多这样肆虐的情节,难以直视,无怪两人最终均不得好死,朱炎明临死前狂吞严小周的骨灰,发狠道:“严小周!严小周!我就是死也不会放过你!”  其实,他二人真应该是“死生不复相见”!  《十大酷刑》真心是一部不喜欢的文,只因其中两个人的纠缠毫无美感,也许只除了初见一幕,余下的画面无不是相互的折磨、暴虐。一般有说“悲剧的美”,而且还深刻。然《十大酷刑》只有虐,没有悲;只有丑,没有美。揭露了人性中最丑陋的一面。所谓的“爱“的立场、方式方法方向错了,会愈加张扬人性的恶。也纳闷文中的朱炎明情商怎么会如此之低,看看高贵如景帝、清朗如《遇蛇》的沈清轩,都晓得对爱人、对外人耍“两面”:所有的“坏”都对着外人,所有的“好”都给予爱人。他倒好,除了对“爱人”小周苛刻,对其他人都甚好——这世间也确有如此这般不通情理的两人故事。  作者神经坚强,文笔功夫更好,语言精练,笔触冷静,将这样一个独特的故事徐徐道完,相信此文也是耽美史上可以留名的优秀作品。读者要看完此文也需要勇气,幸而篇幅不长,看了后更加珍惜爱情的美好。
  另一个可堪对照的是《梦里浮生之倾国》中的林凤致和殷螭,其实是一对真正的冤家,真正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因为阴差阳错有了交集,殷螭垂涎林凤致的美色,乘着后者受伤体虚、更重要是心也虚的时候强要了他。林凤致为了“拨乱匡正”,不惜委身事敌,声名尽毁,与殷螭全力周旋。至于后来林太傅如何借势重建声誉(眼前瞬间浮现身受大刑拷打、虚弱不堪的林太傅,被人抬着从监狱里光荣释放出来,一路向围观群众们挥手致意。同时间宫里的殷螭心情复杂得想吐血,一方面恨自己再次被林凤致算计,让他多年尽毁的名声竟凭借此次牢狱之灾全数夺了回来,又暗暗为小林终于不死而松了口气。莞尔),设计将殷螭从皇位拉下,教导并扶持新皇成长为一代明君,又有陷身朝鲜帮助抵御外寇等诸多精彩情节,大家找书慢慢看吧,非常精彩。  林凤致其实与严小周一般,苏州人氏,年少时就出落得人才出众,投身宦海后立志要做贤臣请流,决没有想过成为天子的禁脔。除却天生性格的差异外,他们在同样遭受君王强加的宠幸后,因为对方的不同品质,而拥有了完全不同的命运。  朱炎明是枭雄似的帝王,书中交代,除了对待严小周苛刻异常外,对其他人都算宽厚,不失为一个明君;而殷螭属于运气超好的花花纨绔,一直以来仗着天子父亲、天子哥哥的宠爱只知花天酒地,从没有治国的抱负,当然也没有那份才华。后来因为天子哥哥病亡传位于他而成了短暂的帝王,算是个标准的昏君,只除了广纳宠妃,因为他自得了林美人后,还算专情。  从爱情角度,两个帝王最大的不同应在对待爱人的行为上。  朱炎明也许是心里一直不甘,“求不得”,他虽一早设计得到了想要的身体,但因为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小周的真心驯从,也许还有发现小周的性格并非如外表与才华一般美好,与他期待的爱人形象不符,他一直纠结着对待严小周,不变的是一直采取暴虐手段,在两人欢爱中,对方的痛苦反而激起他的快感,一次又一次身体的摧残,精神的肆虐,导致两个人越来越变态,终致“万劫不复”;再看殷螭,虽然也是用强要了小林,他倒是调情高手,每次欢爱都顾着对方的感受,要的是一起happy。一直知道林凤致在算计他,他也敢于奉陪到底,两人斗智斗勇,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精彩大戏。  文中一段描写非常好玩。林凤致每次欢爱后,先喝水,也递给殷螭喝,其实水里面加了药,目的是让殷螭绝育,免得生出个娃娃与先帝的太子争位;然后就起身走开自个儿独眠,留下殷螭不甘不愿地守空房。当然到后来,他俩渐渐同床共眠,起初的算计也一一成过眼云烟,两人最终芥蒂尽消,携手共老。这是篇长长的故事,作者的文字功底、文化功底尽在其中,非常好看,强烈推荐!  而史上最温柔的帝王攻,可能就是景帝了。在《景帝纪事》及其续文《盛世繁华》里,长长的文,明示、暗示地讲述了多少宫斗,多少朝代风流人物的变迁,帝王的莫测高深,唯一不变和可以肯定的是,景帝自年少开始的这份深情,真可谓此生不渝。作者以平淡而蕴含深情的笔触,娓娓描述了景帝对爱人的体贴、纵容,不时也有幽默好笑的时刻,非常温馨。看着看着,相信读者都和那些宫里侍侯的太监宫女们有同感了——景帝这哪里是在对待爱人,简直就是在侍侯祖宗!他恐怕也是史上唯一一个以欢爱作为刑罚的帝王吧。不过,这种深情以作者深厚的历史常识为托,丝毫不觉虚假,反而有一种强烈的史实感,不能不佩服作者的写作功底。  爱人们,请一定要温柔相待。
  楼主文笔很不错啊!《遇蛇》《活受罪》都是我很喜欢的!推荐楼主看《活受罪》的番外——长相守
  五、情话  曾经有网选评出最美的情话,结果毫无悬念,最简单、最大白话的“我爱你”高居榜首,在含蓄的古代人那里,也就是“我喜欢你”了。  我喜欢你。  这句话由情浅者道来,是调情的一个甜蜜说辞,只要为了达到目的,可以轻易地一而再再二三地随口道出,轻浮轻佻,不会有真正的内涵;对情深者而言,却仿佛一生的重量都在于此了,有的甚至是终其一生都难以开口,刻骨相思不自道。他或者因为爱得太卑微,或者因为爱得太深沉,或者因为爱得太迷失,所以非得到某一特定的时刻才能有一个肯定的答案。  我喜欢你。  对性格潇洒外向的人而言,情之所钟,也就自然而然地说出口了,很容易告白,也自有他的风流态度;对含蓄内敛内向的人而言,却真的是爱你在心口难开,唯有默默付出深情,当然,在HE文里,终守得云开见月明,也令人祝福!  十部里所幸都没有情浅之人,即便用错情怀的朱炎明、严小周,也是分外执着偏激的人物,才有虐情一说。其余的文里,基本都是因为性格的差异或者双方情感互动节奏的相异,表白的场合、表白的时刻各不相同。经常口口声声“喜欢”、“喜欢”的是方君乾、秦敬、阮花痴一类性格活跃风流的人物;正常表白的有燕靖、白析皓、殷螭,还有秦思,都是随着情节推动自然而然道出真情;相伴若干年后方才省悟自己真情爱意的,是自诩英明神武的景烈帝;而直到临终一刻才鼓起勇气表白的,是令人心疼的沈清轩,他直到经过三世两百年,才等到爱人伊墨心甘情愿的回应——  我喜欢你。  哦,终于说到心爱的《遇蛇》了。  这是一篇令人心疼的神作。不仅因为它写了人蛇之恋,更因为作者笔下的三生三世,完全颠覆了爱情小说里来世今生情深不渝的传统佳话,以一个人的三世轮回变迁,对照一条蛇的迷失沦陷和觉醒,温情又虐心,平淡而不凡,细腻生动,写出了言情的新高度。是的,非常认同一位同好所说的,是言情小说的极致了。  作者才思过人,不落俗套,以冷冽冶炼而富有诗意的语言,或平素内敛或肆意挥洒的情感抒发,出人意料的情节构画,讲述了一个回味无限、感动无限的故事。笔者力拙,试着谈谈浅见。
  人是沈清轩,二世为季玖,三世名柳延。  《遇蛇》最可贵的是,它给我们讲述了人转世后可能拥有的另一种真相(如果真有转世的话),基本熄灭了我们对爱情最浪漫的想象,什么前世今生,三生三世,情爱不渝,天长地久,它就明明白白告诉你了,转世后的人,喝了孟婆汤,走了奈何桥,就是个全新的人物了,拥有自己今世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再不是最初所爱的那个人。沈清轩、季玖、柳延,虽然脸孔长得一模一样,灵魂里有相通的地方,性格里有相同的执着,也同样深爱上了伊墨,却实是三个独立的爱情篇章。  一世是缘起。那个自幼被亲人陷害致残,一轮椅,一宅院,一锢将近二十年的谦谦公子,沈清轩,“清古冶艳,秀润天成”。相比他外表的清瘦孱弱,心志却无比坚强,还、疯狂。  他因为一杯热茶结缘伊墨,就好似杜丽娘在牡丹亭巧遇柳梦梅,相思成疾,“死”而复生,二十载孤寂的生命在这个春天悄然绽放,情思仿如柳絮,纷扬痴长。看伊墨怎么笑话他的:  “我救你一命,又许你康复如常,你以身相许报答我也是应当。只是我尚且未起淫心,你却这般着急,叫我意外的很。”  沈清轩从不吝于表达自己对伊墨的渴望,  “‘伊墨你抱抱我。’  ‘抱抱我。’  伊墨的身体微不可见的滞涩了一下,脑中浮起那天瘫坐在椅上的沈清轩,那么自然,又那么血腥,带着心如死灰的绝望,对他伸出手,鲜血淋漓的说:抱抱我。  像个快要死去的孩子,对这个世上唯一的眷念,不过是他的一个拥抱。  活了千年的妖,又我行我素惯了,这还是漫长无边的生命里,第一次有人,那么迫切的需要他。  仿佛除他以外,什么都不要。  可他走过去,将他抱在怀里了,蜷在怀中的人,却一把扯了颈上的珠子,还了他。”  “因为沈清轩知道,就算有血珠在手,他不想来的时候,喊千遍万遍也是唤不来。所以沈清轩还了他的珠子,不要,这样无济于事的摆设他不屑要。   他是个俗人,要的是切切实实的东西。能攥在手里的,能看得到的。
  他要的,不过是有生之年,睁开眼时,能看到金色的阳光,和身边的妖。”  他有着人的贪念,不仅“以身相许”,还要与伊墨谈婚论嫁。  “伊墨说:‘谁嫁,谁娶?’  沈清轩说:‘我娶,你嫁。’又说:‘三媒六聘许是没有,凤冠霞披你也不愿意戴,只需拜过天地高堂就是了。’他说的语气虽淡,却言之凿凿,仿佛一切已成定局,世俗礼数的阻碍尽皆扫荡一空,只等伊墨点头就可操办婚事了。   伊墨几乎觉得他疯了。   沈清轩并不认为自己疯了,相反,他冷静的很,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谋的是什么。   他说:‘论关系,你我还不到这步,有些言之过早,但也未必将来没有谈论嫁娶的一天。所以我说说,你且先听听,不是明天就娶你,不用唬的腿软。’  又说:‘原本你我皆是男人,床榻上我居女方,真要论嫁娶,当是我嫁你。’  ‘但你是无拘无束的妖,我却是身负枷锁的凡人。谚语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嫁你,就要跟你走。我是走不掉的,即使有心随你,到底还有个沈家长子的名头扛在身上,不能弃父母不顾,家族不管。你硬要娶我,至多也就是个入赘沈家,往后担起沈家家业,替沈家出力。这些红尘俗事,我担着就是了,何必连你一起捆绑了。’  ‘万一哪天我死,你这入赘的姑爷还是要替我家卖命,我哪有这个运气,让一个即将成仙的蛇妖护佑我家族长盛不衰。’  ‘不如你嫁我,也不需你为我家族做些什么,生儿育女传承香火就不必了,我还有个弟弟。你仍是自在的很,我也不需你伺候左右,只要你有了心,偶尔来陪陪我就好。’  ‘况且你嫁我,我最多也就再活个二三十年,也只能缠你二三十年,我死之后,你自可离去,做你的妖或仙。’  沈清轩垂下眼,淡淡道:‘我于你来说,不过是命中尘埃,浮在你身边不过眨眼时光,忘起来容易的很。短短数十年,或许也就活个十几年,并不耽误你修行。你既已经施舍我这么多,再施舍些光阴又何妨,你也不是吝啬的妖。’  一番话,说的进退有度,气定神闲。几乎可称为稳打稳算。”  一番话,其实又说得无比心虚,惶惑无底,因为“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这人牢牢困在身边才好。   确实不知道。他是妖,无所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若是普通人,他就绝了他的退路,把他锁缚在自己身旁。   他却是妖。他拔不掉他的凶猛爪牙,断不了他飞升的翅膀。   只能落了下风,身陷囹圄的等他。”  他只记得伊墨说“与我好,便是善”,拼尽一生所能,为伊墨搭建了一个“人间天堂”——情与爱、甜与暖的俗世烟火,人们称作“家”的所在。
  他二人的相处,日常温暖又有着一股淡淡的忧伤。  “伊墨来时,沈清轩有时在房里,有时不在。在与不在其实都没什么关系,伊墨其实是觉得他的房里舒适,无论何时炭火都燃的旺盛,温暖如春。丫鬟们得过沈清轩的嘱咐,伊墨可随时来,想做什么做什么,不用管。所以送了茶水点心进来,又连忙退出去了。她们也忙,随时可能会被喊去做事。  伊墨就舒服的靠在沈清轩的软榻上,扯了被子搭在腿上,听着外面喧闹,自己一个人享受清静。并不觉得无聊。   事实上,修炼本来就是这天下最无聊的事,伊墨早就习惯了。他也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没有任何牵扯。只是现下寒冬,蛇的本性在这个时节是要冬眠的,他是妖,虽然不需要和那些未通灵性的蛇类一样冬眠,倒了冬天,却也懒惰。歪在沈清轩的床上没一会,伊墨就决定睡一觉。  他也不解衣裳,只往下一躺,散发着阳光味道的锦被往身上一罩,就睡了。  屋子里的炭火静静烧着,偶尔发出‘毕剥’一声,绽开一朵小火星,又恢复静谧。  沈清轩早已从丫头处得知伊墨来了,却一直脱不开身,只得将他冷落着,忙于自己本分的事,直到晚间事情完了,酒席也散了,才在星空下裹着斗篷回房。   上了小楼,挥手让丫头们退去,这才转过身进了自己居室,只见屏风后的床榻上那人躺着,随意的仿佛这是他家一样,躺的四平八稳。  沈清轩看着,看着,倒真有一种温馨恬静的感觉从心底升起,仿若辛勤一天的丈夫,披星戴月的赶回来,见到自己妻子躺在榻上酣睡甜美的那种幸福感,一天疲劳,仅这一眼,都一扫而空。  烛火橘黄,空气静谧,远处偶尔传来顽童点燃的爆竹声,沈清轩过去,扶着床沿坐在一边,给他掖了掖被角。  伊墨醒了,睁眼瞧了瞧他,也不说话,闭上眼又睡。那样子真是懒散,实打实一只冬眠的蛇,倒像是沈清轩打扰他的好梦似的。沈清轩忍不住笑了一声,低头在他额上吻了吻,温热的嘴唇碰上冰凉的额头,在那里停留了好一会,直到那片肌肤逐渐被他温热,并无情欲气息,只是想要亲吻而已。干净而纯粹的轻吻落在头上,伊墨又睁开眼,看了他一会伸臂将人搂下来,一口气亲的对方差点窒息才歇下,问:‘可够了?’沈清轩脸上红着,不说话,黑嗔嗔的眼睛在烛光中看着他,蕴满深情。  伊墨是知道人间情爱的,却始终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感觉。这样的眼神他见过多次,在他漫长的生命里他旁观着别人的故事,看着这样的眼神出现又消失在故事里,他自己却从未体会过。更不曾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出现这样的眼神,所以,他依然选择旁观。只是这一回,他也是故事的主角之一,所以他对这样看着自己的眼神,有了好奇。也是因为这份好奇,他愿意耗上对他而言并太多无意义的时间,在沈清轩身边,看他眼神能保持多久,又会何时消失。   凡是出现的,总会消失。这是一个亘古定论。   ‘伊墨。’根本不给他思考时间,沈清轩吻上他,唇舌辗转,万般缱绻,语气怜爱甜腻,在呼吸的交错间,轻轻的道:   ‘你有千年道行,呼风唤雨,腾云驾雾,所以你想走就走,我不勉强。你走之后,我照样会好好活,打理我沈家事物,照顾我沈家族人,直到寿终。我只会一直赌,赌这一年相识,能不能换来其间你一眼看望。’”  这才是沈清轩内心深处最真实的状态吧,小心翼翼地祈望,脆弱恐惧地面对真相,执拗不懈地追求。他一直知道伊墨冷心冷情,对自己不过是还“以身相许”的情义,礼尚往来。终其一生,他未能等到伊墨心甘情愿的回应,临终留下“我喜欢你”和不要寻来世的遗言,却又在转世的季玖身上留下了相认的胎记——那个缘起的蛇咬齿痕。到底还是人的贪心,还是不舍得。  “站在三生石畔的沈清轩,一缕幽魂静看着短暂一生,而后捧了孟婆汤,坦然喝下,并无犹豫。   他爱过,爱而不得,无怨也不悔。来世他却不想爱,不想让自己,再过那一天天压抑隐忍的日子。   隐忍到连一句喜欢,都不敢说出口。压抑到最后一个月,白发苍苍的沈清轩看着年华正好的伊墨,不敢问一句,你可后悔当年与我置气,损我年华?   可曾后悔过?   沈清轩不敢问。这个答案,也不再去想了。   他已死,伊墨当忘,而后成仙。   踏过奈何桥,沈清轩殁,季玖生。”
  二世季玖,“季大将军的独子,年二十又七,从军八年,少年将军,前途不可限量,反之,如履薄冰。”  他活得很清醒,身为男子当有雄心壮志,建功立业、青史留名是人生的理想。不及弱冠,他选择伴读的落魄皇子为“事业伙伴”,一为复仇雪恨,更为知道此人最有可能成全自己的理想抱负。他明知功成之时就是自己身死之日——这千古以来诸多良将功臣的命数,仍然毫不犹豫地“下赌”。他成功了,扶起了一代帝王,扫平了万里江山,自己最终马革裹尸,以开疆扩土的辉煌功业载入史册。  然而,季玖一生始终未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孽债——“因为有些人,是你一出生,便欠着的。”面对辗转百年寻觅过来的伊墨,不为他“风华内敛,当世无双”,便只为他对沈清轩怀抱的深情爱恋而不自知,季玖始而惊惧恼怒,继而谅解感动,却又无能为力,终致真真切切地动心动情,也只得将军孤坟祭情殇。  季玖这一世的故事蛮虐的。刚一开篇,你还以为将读到又一个帝王将军的暧昧故事,抑或另一段人蛇之恋。其实,它讲的是一个理智清醒文武双全的俊杰人物,如何被一个蛇妖的深情打动、沦陷终超脱的故事。篇名“爱别离”,其实这一世伊墨从没有爱上季玖——他一直爱着的是沈清轩(当然在他眼里心中,季玖、柳延与沈清轩都是同一人。但读者凡胎,都知道长得再相象的人,即便一母同胎,其实也是不同的人)。而季玖有家有室,且还算自由恋爱来的,所以在他被伊墨对沈清轩的深情打动后,察觉自己对伊墨动了真情,这个真相他难以面对,矛盾纠结。一边逃避,一边隐含期待,却最终是清醒地认清现实,从容接受自己命定的终局。  “他的人生,在已经规划好的方框里逐渐成形,越是接近尾声,线条就越来越凌厉,笔墨越来越简练,呈现出一种凶煞猛厉之气。而那些柔情脉脉,在他的有心无意里,已经被深深的藏匿起来。藏到了一个,他并不太愿意去寻回的地方。”  他“想的很明白,前世是前世,可以不顾骂名,不忌伦理纲常,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其实与妖相好又怎样呢?同是男子又怎样呢?季玖并不在意,站在旁观的角度去看,反倒是欣赏的很,觉得也算当世豪杰。   可是,那并不等同这一世他也要那样活。他也不能那样活。   他已经没有选择的道路了。二十七年,他的道路从原先无数的分岔口,走到今天这条道上,只剩下这一条路可走,少年时那些还存在过的拐角小巷,已经被他远远丢在后面,不可能再折回身,去走另外一条路。因为已经没有退路。他只能往前走,爬山涉水的笔直朝前。走到巅峰,而后跳下。这是他唯一的路。   况且,伊墨是沈清轩的未亡人。不是季玖的。”  这末一句才是重点!明知真相却又隐含期盼,季玖的虐就在这里。  终于,在最后一次欢爱中听到伊墨唤出沈清轩的名字时,季玖彻底心死了。  “既不难过,也无欢喜。他知道自己死了,彻彻底底从这桩事情里死去,所以心头像是破了一个大洞,有空气在洞眼里对流。   或许是因为季玖已经死的彻底,所以季玖安静的躺着,思考着自己的问题。他有过很多疑惑,关于季玖,关于沈清轩,关于伊墨,关于沈珏,关于这前生今生,季玖曾经花了大把精力去想,去思考,去理解。但是,或许一直被扯在漩涡里脱不开身,季玖知道,就算想的再多,也还是不够透彻的。  今天终于可以了。   季玖死了。   愤恨的季玖、绝望的季玖、知道前情的季玖、怜惜的季玖、退让的季玖、悄然心动的季玖……都湮灭了。   也许,并不是死于那句‘沈清轩’,也不是死在伊墨手里。   季玖知道,他是死在明知无望,却还偷偷希望的自己手里。那句话,那个名字,不过是压到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从心动的那一瞬间开始,季玖已经走在死亡的路上了。而今日,不过是尘埃落定。”  季玖不愧是季大将军,他冷静地“指导”伊墨应该如何选择,要不就是死或者成仙,要不就是对转世实施“养成计划”:  “‘你要想好。’季玖低着头呢喃着说:‘沈清轩死了,没了,只剩骨头了。你要陪他去死,你就去。你要不愿意,就去成仙。只有这两条路可走,你不能一直一直找下去,就算找到,也要面对不同的沈清轩,或许讨厌你,或许畏惧你,或许漠视你,你根本没准备好去面对会对你说‘不’的沈清轩。’  伊墨垂下眼,轻声道:‘没有别的可能了吗?’   ‘没有了。’季玖同样轻声回答:‘我想了很久,没有。就算某一世你找到他,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你们又在一起。可也不过数十年而已,你又会失去。接着要继续周而复始。’  ‘伊墨,’季玖说:‘我的日子也没多少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就信我。去成仙吧。’”  季玖又说:“‘你问我,是不是还有别的办法,其实办法有。’  ‘什么?’伊墨问。   季玖笑了一下,扯了他的脑袋下来,嘴唇贴过去,低低道:‘如果我是你……’  ——如果我是你,而你是我。那么第一次见面,我不会强你。   ——我会带你走。你不走,我绑你走。   ——我把你囚禁起来,日夜对你好。宠着你,惯着你,所有事我都让着你,但是你要在我身边。  ——然后我会让你的家人以为你已经死去,我抹杀你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  ——最后,我让你无处可去,断了一切念想,只能依赖我,信任我。当我的沈清轩。  ——甚至,我都不必告诉你,曾经有一个沈清轩。   ——但是,你只能当我的沈清轩。除此之外,你无路可走。”  “伊墨想了想道:‘若是不成呢?’  季玖抬起身来,几乎是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情望着他,‘你白痴吗?这场局输赢你都不赔。你输了,死一个沈清轩可能几百次轮回中的一个人,你赢了,得几十年快活时光,凭什么不赌?!凭什么不成?!’  尽管早就知道他的秉性,但对待自己的转世都如此疯狂,还是让伊墨呆了一下,忍不住问:‘他的转世死了,就那么死了吗?’  季玖也呆了一下,突地笑了,拍着他的肩道:‘别开玩笑了,你要的是沈清轩,在你决定在他的转世身上寻找他的前生时,那个转世就已经失去意义了。只要没有变成你的沈清轩,他的死活与你何干。’  季玖玩笑般的说着,泛泛而谈,眼神却黯淡下去,似有悲怆。   过了片刻,季玖又道:‘所以,我说你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如果你真的想好了去要,以你的力量,有什么做不成呢?如果你真的知道自己要什么,决定去拿,你就会有所谋划,斩钉截铁的执行下去。可是你没有。但是你也没有放手,去静心修仙,而是在这万丈红尘里迷失到今天。伊墨,你的寻觅是盲目的,没有明确的目的,也不知道出路在哪里。’  ‘明日你要走,我给你指条路吧。修仙,离开这万丈红尘。或者寻觅,创造你的沈清轩。’顿了顿,季玖说:‘你也可以选择死掉,就不用难过了。’”  第二世的季玖杀伐决断,风姿飒飒,给予了伊墨看似最明智的建议。伊墨果然照着实施了,早早寻到了沈清轩的第三世,开始了爱人养成计划。
  三世柳延是傻子,因为少了一魂一魄——那是季玖留给自己的念想——口里说着不要伊墨送终,其实心里终是盼望最后一见的——凡人就是这么口是心非,伊墨应该头很疼。  柳延确实是傻,“说话困难,行动迟缓,眼神呆滞。两世为人的智慧与才华都湮灭在痴傻里,没有狠辣没有狡诈,没有工于心计也没有不择手段……这样的傻子。伊墨不知道,他是沈清轩吗?”  伊墨开始觉得委屈,“觉得无望的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心中寥落如杂草丛生。他纵然是无情无欲的妖,也有了情与欲,一旦沾染了这些,再想清心就难了,或许可以重找一处灵山,沉睡几百年,静下心来再继续修炼。可是……又不甘。   始终不甘。  激烈付出的沈清轩,隐忍着抗拒着最终接受的沈清轩。两世都有璀璨的眼神,覆满光华,里面蕴含着不可动摇的信念,疯狂而激烈或坚定,从来知道自己要什么,倔强而执拗,却美的让人移不开眼。   即使上一世,被抗拒被仇恨时,那双眼睛也是明亮的,粲然的。想让那样的璀璨光华一直在自己眼前,一直为自己燃烧。而不是,黯淡无光。”  伊墨也有了人的贪,他带着柳延,一路寻找缺失的魂魄,一路“嫌弃欺负”着傻子。  傻子长大了,满心满眼里果然只有伊墨。他又不是全傻,吃到了好吃的,定要分一半给伊墨吃;听伊墨讲多了前世的故事,也辨得出沈清轩“好”,季玖“不好”,因为全看谁对伊墨好——他竟活生生剜去了前世季玖留于胸前的红珠印记;分离数月,他会思念,会消瘦;看到民间嫁娶,听说了成亲的含义,他硬抢了新娘子的红盖头,待远行的人归来,一把蒙上了伊墨的头脸,说:“伊墨,我要娶你。”  “——伊墨,我要娶你。   三生三世,执迷不悔,执迷不悟。   见伊墨没有反应,柳延略提高了音量,又重复一遍:   ‘我要娶你。’  我要娶你。两百年前,沈清轩说。   季玖不会说,季玖只会话里有话的问:你为什么不早点来,为什么不早点带我走。  今日,柳延说:我要娶你。   伊墨怔怔站着,忽地眼前闪过一抹红,艳丽的红色仿若鲜血,有着摧枯拉朽之势,遮天蔽地而来。即使明知那是什么,伊墨却失去了闪躲的能力。   红色盖头罩住了他。   柳延望着仿佛嫁娘一样的人,微微笑了,隔着红色盖头,低声喃喃,重复又重复:我要娶你。”  “伊墨静静站着,眼前的大红盖头让世界变成了鲜红。   宛如流动奔涌的鲜血,蕴着蓬勃的生命力,鲜活生猛的灌入他的身体,转化成生存的动力。心口有一股一股的酸涩,眼眶里却潮湿起来,仿佛枯竭的生命被催化,汁液丰沛。  ‘傻子。’盖头后面,伊墨的声音响起,淡漠的语气掩去了所有情绪,问他:‘为什么要娶我?’  ‘要和你在一起。’傻子柳延在盖头前面站着,认真回答他:‘沈珏说,拜了天地成了亲,我们就能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不分开。  傻子没有才学,不会舞文弄墨,不能作画,亦不能吟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即使他努力教过。教了很多次之后,漫卷纸上,也只有歪七扭八的满满两个字:伊墨。   两百年前,这人说:我们殊途同归。   那时候他没有意识到,这是他漫长生命里,听到过的最美的情话。所以抱在一起时,会觉得安谧。进入他时,会觉得安心。   仿佛黑白色的人生被扎进一根不可拔出的钉,那颗钉子带来了缤纷颜色,并将这些色彩牢牢的固定在他的世界里,从此无法割裂。   伊墨抬手,摘去了头上的红盖头,不知从哪里弄来的新娘的物事,不过此时他并不在意这些。他从袖子里,取出了两张折叠的纸。   纸张洇染着光阴的黄,也不知随身藏了多少年,没有人见过这纸张,这些年连柳延都没有见过。所以看见他取出来时,好奇的睁大了眼。   伊墨小心的展开了其中一幅,那本是一幅画卷,被人焚化成灰,又被他施法复原。  展开的画卷上,柳延第一眼看去就是:红。朱红品红石榴红,绯红桃红海棠红,胭脂红绛紫红朱砂红,漫天飞舞的红色花瓣,层层相叠,依次铺展。落英缤纷,美不胜收。   就是这样的配色,也不知要花多少功夫,这漫卷铺展的各异花瓣,也不知要多少心血,才能描画。   花海中间,是两个男人相叠的身躯。   无一根棉丝的拥在一起,上下交叠,上面那人即使只是背影,柳延也一眼就认出是伊墨。下面那人,浑身布满桃花,有枝有蔓,大朵大朵桃花缠缠绵绵的在他身上绽着,躺在花海里仿佛与花海融为一体,微仰着头,半眯着眼,抬起的一只腿,勾在伊墨腰上。   柳延震住。   伊墨指着那画上题字,轻声道:‘这是我的故乡。’  说着,伊墨又展开另一张画卷,那是一座孤坟。坟前立着碑,碑上没有署名,坟茔旁立着两根白幡。   伊墨低声道:‘我却让你两世,以此为故乡。’  说着垂下眼,眼中似有水光闪过。   柳延痴痴望着那画,虽不大懂,却也心中悲恸,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悲伤至极。眼眶瞬间通红,傻傻的立着,眼中泪珠一滴滴砸下来。   许久,伊墨才重新抬头,问柳延:‘即使你的故乡是孤坟,还要娶我吗?我是妖。’  柳延的视线闻声从画上挪开,望着他的眼,哽咽着问:‘我娶你,你嫁吗?’  伊墨没有说话。   柳延哭着,又问:‘我娶你,我要娶你,你嫁不嫁?’  伊墨知道柳延一定会这样说,因为他傻,因为他是沈清轩的转世。虽然每一次转世都会有所不同,但不同之处也只是那个灵魂的侧面而已,就像季玖问过的‘好就是沈清轩不好就不是了吗’一样,好不好他都是他,傻不傻他都是他。从来没有变过。   这个世上不会有这样的灵魂了,即使饮过孟婆汤走过奈何桥,失去一切记忆,经过不同人生,到最后对他都是一样的。   不论自己有多过分,都会被轻易原谅;不论自己付出的有多苛刻,都能给予丰厚的回报。  这个灵魂是独一无二的。   温柔又狠辣,决绝又缠绵,像利刃一样锋利,也像海藻一样柔韧。   这个世上再也没有这样的灵魂了。   虽然知道他会这样说,但听到这样的回答时,伊墨还是有一种微妙的仿佛救赎一样的感觉,他看到对方湿润的眼膜上有一个小小的自己,除此之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只有自己,在那层湿润的薄膜上。那层膜仿佛也罩在自己心头,而后一点点将那温柔的水液注进心里。   他一个人已经走得太久了。茫然而麻木的活着,茫然而麻木的接受了这个灵魂,不知不觉深陷其中。失去以后才仿佛被针扎过一样,麻木之外有了别样的感觉,仿佛遗憾与疼痛。  然而苏醒的只是一小块,更多的麻木还在寻找与追逐,看着他再次去死,再次寻找,再次陪伴。  寻找的过程里也仿佛渐渐醒过来,渐渐不再麻木,而是无望。   不知道这样的追寻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什么时候,才可以不再遗憾。   现在却不一样了。   伊墨倾身,嘴唇凑到柳延耳畔,低声问:‘傻子,这些日子,有没有想我?’  柳延被他突然转开话题,也不懂的扯回来,老老实实答:‘想。’   却没有料到,伊墨顿了一下,却轻声道:‘我也想你。’  他的声音如他的体温一样,始终是凉的,低沉中透着一股薄凉,却叫人听过一次,就再难忘记。他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凉薄的被动接受他人供奉。   从来不说情话。   这样的习惯,似乎被打破了。   也或许,很早很早,两百年前时,固守的习惯就已经有了裂痕,两百年的光阴让裂痕逐渐扩大,如蛛网一般密布在他的堡垒之上,只需要一点契机,他的堡垒,就化成了齑粉。  其间也是一个,赤子般的灵魂。   柳延呆了一下,反应过来后涕泪交加,哭的像个水人一样,扑在他身上,一边摇晃着一边撕心裂肺的喊:我想你。   伊墨伸手搂过他,低声重复一遍:‘我也想你。’   哭着的柳延委委屈屈的,混乱的述说自己的想念,一边不断的道:‘伊墨,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说了很多遍之后,抱着他的人终于回应了一句:‘我也喜欢你。’  柳延的嚎啕骤然停顿下来,嘴张的大大的,像是没料到会真的听到这句话一样,满脸的不知所措。   他脸上哭的乱七八糟,张着嘴看起来傻得实在不像样子,伊墨望着他,却微微笑了,叹着道:‘我也喜欢你啊……’  冲击一次比一次大,柳延的脑子似乎也在这样的冲击下恢复了部分灵敏,立刻抓住了话题的尾巴,道:‘那你嫁给我,我们成亲。’  伊墨伸手抹着他的眼泪,又替他收拾了鼻涕,将那张脸拾掇干净了,才笑了一下,道:‘好。’  ‘啊?’  伊墨说:‘我嫁给你。’  说这话的时候,不知想到了什么,伊墨的笑容由浅至深,真真正正笑了起来,释然而完满的笑容。   他原就俊美无俦,真正笑起来时,柳延看傻了眼。痴痴望着,眼底的爱慕不懂得掩藏。  傻子在他的笑容里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傻子,伊墨却敛起笑容,抚着他的脸道:‘傻子啊……’似在感叹,感叹中眼底若有所思,仿佛在想着什么,许久,那些情绪都消失不见了,伊墨的眼睛又恢复了寂静,却不再冷漠。   ‘我去办点事。’伊墨淡淡道:‘你在家等我,回来后我们就成亲。’  说着亲了亲他的脸,再次消失不见。”
  伊墨是要去找老仙,以自己千年道行,找回柳延缺失的一魂一魄,换回柳延(沈清轩)三世记忆。  “三世记忆。只有三世记忆恢复,他才能嫁,才能不再遗憾。   他是冷情冷性的蛇,不懂人间情爱,辗转三世寻寻觅觅,始终痴傻,不曾开窍。  因为不开窍,所以满心里,也只有那一个灵魂而已。他自知做过许多过分的事,也能被轻易原谅;伤了他无数回,也能被轻易宽宥。   两世都留给他孤坟一座,也没有得到抱怨。   第三世已经痴痴傻傻,却还是要‘在一起’。   所以他明白,自己所寻两百年,也不过是想告诉那人,没有求不得,没有爱别离,没有遗憾。你不要哭。  两百年寻觅,也只是为了,在对的时候,弥补一句: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我嫁给你。   你没有求不得,不要伤心。   在经历这么多事后,他还想问一问,还愿不愿意娶?愿不愿意,说一句:殊途同归。”  最终伊墨求仁得仁,在老仙、朋友的帮助下,他弃却妖的法力,得以成为真正的人类,还求得了与沈清轩再三生三世的白首不离。  沈清轩、季玖、柳延,三世都是自己要什么就谋什么的明白人物。沈清轩谋爱,季玖谋名,柳延只要相守。沈清轩一生求而不得;季玖功名成就,却遭遇爱别离;只有三世的傻子傻人有傻福,只有他等到了伊墨的醒悟。当然,这都是凡胎的视角。  从伊墨看来,沈清轩、季玖、柳延,三世其实都是同一个人,同一个灵魂——沈清轩的魂儿。三世的那人,无论际遇、背景如何,都“与我好,便是善”,同样执着,同样深情,令伊墨心甘情愿地为他折了妖骨,失了道心,堕为凡胎。  是的,《遇蛇》也可以看作一个不懂情爱的人(蛇)如何为情所陷,如何懂得爱人的故事。  伊墨可以自成一线。从文字表面看,我们看到这只蛇慵懒、聪明,风华绝代,两百年寻寻觅觅的路走得不能说不辛苦,就是这么一个妖的形象。只有在回味时,你会被他戳中泪点,会心疼他的迷惘,他的天真,他不自知的才华和深情。有一首关于他的歌《旅途故乡》,推荐去听,简单的词曲,略带稚嫩的歌声,反反复复,你会体味出伊墨的辛苦,伊墨的深情。  伊墨是蛇,贪吃了一口仙酒,“蛇变成了妖。不需要启发性灵,不需要日夜修炼,它好运的有了长长的寿命,生命步入新的旅程。   一千多年,他在山中修炼,也在人间辗转,因一副好皮囊,与媚妖艳鬼,或人间女子,也都有过亲密无间的机会。肢体纠缠的感觉与雌蛇交欢并无不同,扭结在一处,互相敞露以性器衔接。也听到过各式的情话,情意绵绵的,温柔婉转的。最后在他耳边,什么都没留下。  他本来就是蛇,冰冷冷的,浑身布满坚硬的鳞甲,有了道行更是外力不摧。普通的刀枪伤不了他,泛滥的情话也打不动他。也是因为这样的性子,才会被仙家看中。   寻常禽兽们修炼成妖,心心念念,到了最后无一不是招惹麻烦。唯他连成妖都不是自主意愿,所以,连麻烦都懒得去招惹他。   做蛇时,他尚有果腹之欲;成妖后,他反而无事可做。   枯守着日出月落,看着春夏秋冬更迭,没有笑,亦无泪。  再美的景色他都阅过,再美的人他都见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与传奇,他都听过,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与他来说,这一年与前一年与后一年没有不同,将来与现在与过去,重叠成一。  生命成了漫长的,不知何时是尽头的黑白色。   睡觉成了他常常做的事,连功德都懒得再积攒,别的妖静心修炼千年就可成仙,而他修炼了一千六百多年,还是一只蛇妖。”  他本是这么一只慵懒无欲、冷心冷情的千年蛇妖。一次太阳底下的懒觉,遇到沈清轩泼出的一杯热茶,穿过鳞甲烫了皮肉,“于是他掉头咬了他一口,毒素迅速游走,在那孱弱体内蔓延,从肌理到血脉,从血脉到脏腑,剧毒终是入了骨。   而他,却被反噬了。   名叫沈清轩的毒,也沁入了他的骨。   从此万劫不复。”
  沈清轩,凭什么?!  也许是因为从此多少回的深夜笔谈,也许是因为沈清轩别样的孤清。在后者越来越坦荡、越来越炽烈的情火中,伊墨最初想的也许无非就是和这人一块儿解解闷吧——修炼是那么无聊的事。  谁曾想情路一开,竟是不能回头。  因为沈清轩是这样的性子,  “该他去做的,绝不推诿,该他受的,再苦也不推脱。从不因为身边有法力高强的妖,而心存侥幸,投机取巧。   说是奸猾狡黠,却又磊落的让人头疼,说是光明正大,却又常常使些奸诈手段。正是这样矛盾的性子,才有那样疯狂决绝的沈清轩。让他舍不得放手。”   伊墨一路浑浑噩噩、懵懵懂懂、得过且过,享受着沈清轩给予的千般好、万般怜,因为沈清轩只记住了“与我好,便是善”——这蛇类的善恶观。他以一个人类的卑微力量,力图为一个千年蛇妖撑起一片“善”——其实就是温暖的人间情爱。  沈清轩违世俗、抗家法、独其身,坦荡磊落地谋划,只为给伊墨一个正式的名分——他要在沈家族谱里写上伊墨的名字,也是对自己爱情的正名。然终其一生,他未能等到伊墨的承认。临终之际,沈清轩告诉伊墨“我喜欢你”,却也不期望得到伊墨的回应。他明白他的冷清,又嘱咐他不要到来世寻找,因为踏过奈何桥、饮过孟婆汤的自己,再不记得生前事,他担心伊墨会受到伤害——沈清轩的一世操心、爱护、爱慕,他给予的温暖,穿过三世两百年旅途的漫漫风尘,穿透千年蛇妖冰冷坚硬的鳞甲,终抵伊墨最柔软的内心,开出最绚丽的情花。  沈清轩死后,伊墨在他的墓碑上自刻“未亡人伊墨”,他的名字终于列在了沈家的族谱上,只是沈清轩已不知。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伊墨“活一千多年,也才遇到一个敢将真身抱着的人类。”  “大年夜,白雪皑皑,伊墨化了蛇形,盘踞在沈清轩的墓碑上睡着了。沈珏找到他时,雪花已经将他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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