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还没出生2018年2月出生的宝宝的宝宝有人领养吗

卖亲生孩子被公诉:判刑不如破除收养垄断
最近,一对夫妇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拐卖儿童,人人喊打,让网友更加气愤的是,他们卖的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等待这对夫妇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但有了严刑峻法就能杜绝“亲子亲卖”吗?
在拐卖儿童犯罪中,“亲子亲卖”比例高,被判刑很正常虎毒尚不食子,亲生父母却将出生仅5天的孩子卖给他人(收取了6.5万的营养费),不少网友感叹这对夫妻“突破了做人的底线”,“心肠坏透了”。其实,在我国的拐卖儿童犯罪中,亲生父母贩卖儿童比例很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者李春雷曾对2000年以来媒体公开报道的133个拐卖儿童案例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发现,不论是团伙勾结还是单独作案,有67起案件都是亲生父母所为,占比超过一半(2015年)。一位曾卖掉自己亲女儿的女子于是,“亲子亲卖”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提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并公布了可以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四种情形:(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此后,因“亲子亲卖”被判刑的父母逐渐增多,相关案件亦时常见诸报端。2015年,最高法公布了8个拐卖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其中邢小强因4年内,先后售卖3个亲生孩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儿童收养被垄断的背景下,严刑峻法也很难消灭“亲子买卖”卖孩子的父母即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一些网友仍不满意――既然法院认为买方也触犯了刑法,就不应该因“犯罪情节轻微,故作相对不诉处理”。他们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方一律入刑”才能从源头遏制拐卖儿童。2015年,这条营销微博传遍了朋友圈这么想,就太小看了中国家庭收养儿童的刚性需求。20年前,中国育龄人口中不孕不育的平均发病率仅为3%,而到2011年底,中国不孕不育的平均发病率已飙升至12%。有学者估计不考虑失独、重男轻女、错失生育年龄等因素,仅此一项就意味着中国有上百万的收养需求。按照我国的《收养法》,可以被公民合法收养的儿童有3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但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的学者赵川芳指出,2013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明文规定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收养散落在民间的孤儿,需要监护人提供孤儿身份证明,实际操作困难;“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相关规则不细,认定困难。结果,官办儿童福利机构几乎是合法收养的唯一渠道,但由于儿童福利院中的残障儿童较多,无法满足收养家庭的需求(2013年,有媒体报道,某地福利中心共有510个孩子,健全的不到50个,排队等待领养孩子的家庭却有1000多户),不少人开始想其他办法“收养”孩子。从非法渠道卖孩子要花钱,从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花的钱可能更多。2011年,《新京报》等媒体报道了“邵氏孤儿”事件:在湖南省邵阳隆回县,从2000年以来,至少近20名婴儿被以“非法收养”的理由从农民手里交到当地儿童福利院,而这些孩子被统一改姓为“邵”,部分儿童已被海外人士收养。收养者是要交钱的――2011年额价格是35000元人民币。有业内人士表示,在一些地方,从福利院是领养孩子交赞助费,已成惯例,公开的“赞助费”与暗中的“疏通费”相加,可能比在“社会上”买孩子还贵。于是,一些家庭更倾向于“有偿”收养孩子。此外,有学者发现,由于中国有收养和过继的传统,不少买方家长即使知道“亲子买卖”违法,但只要确认孩子是“亲生父母”卖的,也不认为这是真正的“拐卖”,甚至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因为自己让孩子过上了更好的生活。而一些卖孩子的家长也不觉得自己有多坏。在他们看来,如果孩子被卖到条件更好的地方和家庭,对孩子以后也有好处。对“亲子买卖”的认同,也削弱了刑罚的威慑力。被警方解救的儿童好的收养制度应关注儿童福利,别纠结于是否“有偿”我国《收养法》对收养人和送养人要求苛刻,结果是官方儿童福利院垄断合法收养,很多家庭的收养需求得不到满足。2015年,民政部公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的收养数量已经连续10年呈现负增长,内地居民的收养数量从2005年的3.8万件下降到2015年的1.9万件,仅为10年前的一半。很多人对“有偿”收养极为敏感,他们担心允许获利就会刺激儿童有偿转让,甚至会鼓励人们“生孩子卖”,儿童买卖就会变得更加严重。但有学者指出,对民间送养现象进行分析后发现,那些未婚先孕、无力抚养的送养家庭,送出孩子大多是无奈之举。此外,对他们来说生产费用已经是一笔“巨款”,一些贫困家庭甚至借钱来生产。如果只允许他们无偿送养,有些强人所难。由于收养制度不完善,很多女性意外怀孕后会选择流产,而不是把孩子生下来实际上,我们不必太过恐惧“有偿”收养,毕竟传统中国就存在“有偿”收养,国际公约规制的“人口贩运”是以“极端劳动剥削”为目的,并不包括以自养为目的的有偿送养。在儿童收养市场上允许“有偿”,可以帮助供需双方更快达成“交易”。如果“收养刚需”合法的途径就能满足,收养者就会自觉回避那些以哄骗、偷盗、强抢等手段“真正拐卖”而来的儿童,动用刑罚手段堵塞这一具有客观疏解功能的“灰色管道”,反倒会让“真正的拐卖”更难治理。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赵军认为,中国的儿童收养制度应该放松管制,如取消收养人必须无子女且只能收养一名儿童的规定;让未婚先育、家境贫困的父母能够合法送养子女(过去,所谓“特殊困难”主要是指生父母有重特大疾病、重度残疾,或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或其他客观原因而无力抚养子女的,这个范围太过狭窄);更重要的是,不再将是否“获利”、“有偿”,而将是否利于增益涉案儿童的实际生活利益作为送养、收养合法性的判定标准。当然,即便不以“有偿”作为收养合法性的判断标准,司法机关仍需对短时间内多次送养子女的人进行核查,对邢小强这类将送养亲子作为“事业”的情况,仍可严惩。此外,如果放宽前置条件,也应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对收养家庭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如对收养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增设试收养期;赋予一定年龄的被收养人在遭遇不利时,解除收养关系的请求权,即使确立了领养关系,儿童福利机构也应定时检查被领养孤儿的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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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收养孩子,还有人给办出生证明,背后暗藏贩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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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晚,网名为“cccccn5”的网友在百度贴吧婴儿吧发了一则“难言之隐,送养孩子”的帖子,称:“女孩,预产期10月底!紧急联系,因家庭发生变故,夫妻共同决定,只能送养孩子,必须合法!我们可以提供一切合法资料手续,人贩,对孩子不好者勿扰!”
原标题:网上收养孩子,还有人给办出生证明,背后暗藏贩婴风险9月4日晚,网名为“cccccn5”的网友在百度贴吧婴儿吧发了一则“难言之隐,送养孩子”的帖子,称:“女孩,10月底!紧急联系,因家庭发生变故,夫妻共同决定,只能送养孩子,必须合法!我们可以提供一切合法资料手续,人贩,对孩子不好者勿扰!”次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添加了网友“cccccn5”的账号,其证实了“送养”一事,且需要“适当补偿”。而重案组37号探员发现,通过网络送养孩子的并非他一人,在不少QQ群内,活跃着一大批公开“送养”、“领养”的人。然而根据相关现行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应当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在网络送养活跃的背后,也滋生出一些非法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生意”。▲一些领养、送养孩子的群藏身网络。 网络截图▲QQ群内发布大量领养、送养孩子的信息。 网络截图待产期“宝妈”网上预约送养9月5日上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添加了网友“cccccn5”留在帖文中的QQ,网名为“心痛”。“女孩,健康,无奈送养。”为打消疑虑,“心痛”还主动发送其家人合影以及其爱人孕肚照,其中还有一张某医院B超单。随后,“心痛”表示要了解收养者家庭成员构成、具体工作等信息,称“真心送养,了解情况。”当被问起收养者是否需要支付费用时,“心痛”表示需要收养者做出适当补偿,但没有明确具体数额。一番交谈后,“心痛”提出“面聊”,称网上说的都是虚的,了解一下对双方都好。随后,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添加进入一个名为“圆梦之家”的QQ群,这个定位为“生活休闲、母婴”的群有近400名成员,群公告写着:本群只提供平台,大家注意骗子,本群不承担任何责任。进群后成员需要把备注改为“地方+领(送)养+男(女)”。群内不时有成员发出“诚心领养一个男宝”、“领健康宝宝”等消息,偶尔会有群成员发出“送养宝宝,待产期一个月”等信息,每一则消息都会引起数名成员的问询,甚至还有群友晒出“自家宝宝”照片。群内气氛活跃,宛若集市。下午两点,一位名为“广东待产宝妈”的群友发消息称:“送养宝宝,不知道性别,下个月预产期,希望领养方家庭条件可以给孩子好的生活和教育,夫妻感情好,性格脾气好,收养后能视如己出。”消息一出,马上数名群友询问。名为“送男宝”的群友称,自己在群里找了两个月了,还没找到合适的,但听说群里“有领养成功的”。▲一些网站还专门设有收养和送养小孩的论坛区。 网络截图群内成员多不符合收养规定群内成员分为“领养”和“送养”两部分,送养人大多被称呼为“宝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发现,群里的“宝妈”并不多,多名群友称,领养的人多,送养的宝宝都很抢手。对于为何在网络上领养或送养?重案组37号探员与数名群友交流后发现,双方都是因为“特殊情况。”一位网友称:“我们夫妻都快到40岁了,没有自己的孩子,希望能领到一个男宝”。网友“广东待产宝妈”说,其堂哥结婚十多年没孩子,前年领养了一个宝宝。在群内,此类说辞成了领养一族的“特殊情况”。而对于送养原因,广东待产宝妈称,自己跟老公感情不好,要离婚,“他不给钱,我自己没工作没经济,生不了养不起。”群友“送男宝”称,自己有一个女儿了,“我老公比我大十多岁,他之前有两个小孩了。所以情况特殊养不了。”网友“心痛”表示,自己做生意家产赔光,父母重病,带着老婆孩子打工,“只能这样”。为何不走正规途径?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向数名群友抛出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送男宝”表示,“群内百分之九十走不了正规途径,不是领方不合适就是送方不合适。”大家都知道不合法,但是“双方都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重案组37号探员发现,在群友发布领养信息时,有人会特意加上“拒绝高补”等语句,一位群友透露,有些送养人会提出“低补”、“高补”等要求,具体数额得商量。而在探员与群内数名送养群友交谈后发现,只有一人提出“补偿”,但并未明言具体数额。在提出经济费用时,“宝妈”们都表示自己“不是在卖孩子”。▲网友“送男宝”表示,群内百分之九十的收养、领养者走不了正规途径。网络收养催生出生证明“买卖”除了发布送养、领养信息,还有网友询问“如何办手续”“如何上户口”等问题。而为孩子办理户口等问题在这里显得十分简单。网友“送男宝”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对领养人而言有两种情况,“待产和已生”。按“送男宝”的说法,待产的话,去医院登记住院时,用自己老婆的身份证登记住院就可以办出生证明和户口;而已生的宝宝就要去“买出生证明。”送男宝透露,为了让领养的宝宝顺利落户,“买出生证明的多,但是比较贵,最少两万。”“买出生证明”成了网络领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群友间公开的秘密。重案组37号探员通过QQ查找搜索“代办出生证”,检索出数百个相关用户和QQ群。探员随机添加了“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准生证出生证”等网友后发现,购买出生证明并非难事。网友“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声称,其能为“领养人”代办正规出生证明。“一万二一份,是重庆的一家医院。”“领养儿童出生证明”承认,自己跟这家医院有关系,“上户口卫生部都可以查的,回访回函都没问题。”他称,“领养的跟普通的小孩没区别,一样办理,办的不是你一个。”按照“领养儿童出生证明”要求,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供资料并交百分之二十的定金,会有专人带出生证明,产前检查,分娩纪录,出院小结过来交接。提供资料包括婴儿出生信息、父母(领养方)身份信息以及身份证照片 (用于医院存档)。网友“陈慧专业办证”表示,只需提供父母(领养方)身份证资料便可代办出生证明,且可“指定一家医院”。“陈慧专业办证”的收费为2000元,“我们是通过医院的内部人员办理下来的,你提供资料,预付500,办好之后,验证付余款。”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根据现行法律,送养、领养孩子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否则即为违法。该工作人员表示,就拿北京民政部门来说,每年送养的孩子数量并不多,但是领养的需求很大。▲一些网站内送养、收养孩子的信息发布。 网络截图律师:加强网络监管 拓宽收养渠道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私自进行送养和领养,这种以“非官方”的方式达成的收养协议是违法的,因为送养和收养双方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否则会影响孩子办理落户以及今后上学等权利。而且这种私下领养还存在拐卖儿童的法律风险,也有表面送养,实则拐卖的情况。王优银称,此类案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目前来看还是比较多的,甚至出现了,很多QQ领养群的形式。网络送养作为一种新的形式,目前私下发展比较迅速,对正常的收养肯定会产生恶劣影响,甚至会打着收养的名义,私下拐卖孩子的情况,还有的网络平台还有价高者先得的恶劣手段。在王优银看来,网络平台应该尽到监管责任,网络收养平台在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分享的同时,有义务对平台用户及传输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查。网络收养平台上一旦出现买卖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平台管理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大儿童福利保障的投入,拓宽收养渠道,对网络平台、民间机构实行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来达到规范民间收养体系的目的。法律规定《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新京报记者 李明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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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共育:养其大者成大人——沙区名校联合外语小学校召开2018春季家长会
来源:华龙网
李大圣教授做讲座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名校联小少先队员给李院长献花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李大圣院长为名校联小的题词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2月26日15时10分讯(王偲媞)2月25日下午,重庆市沙坪坝区名校联合外语小学校在2018年春期开学之际,召开了一场别样家长会。学校邀请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重庆市教师教育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劳动模范、重庆市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李大圣到校,与家长朋友们同话家校共育。
专家现场支招令家长受益匪浅
讲座现场,李大圣院长以育儿的价值立场入手,引出家长们的共同话题:立德树人与父母的责任。
“理想的教育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人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这就是教育应该追求的恒久性、终极性价值。”
讲座上,李院长用风趣的语言、具体的案例、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以及亲身经历,以“要学习做父母”、“立德树人 父母的责任”“培养孩子的通用特质”等新鲜概念入手,从“着力于孩子持续发展的关键素质”、“发展孩子的学习力和自我领导力”、“关注影响孩子发展的关键群体”、以及“提升孩子积极的自我概念管理能力”四个方面作出细致而深刻解读。
她告诫家长们,家庭教育就是孩子成长的计算机操作系统。父母自我学习和发展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孩子的学习发展能力。家庭教养方式在价值立场、营养知识、饮食习惯、趣味、交往圈子和文化氛围等方面都会投射对孩子的影响。
讲座现场,家长们认真记录,不时拿出手机拍照。
“听了李院长的演讲,令我受益匪浅!”一年级1班孙嘉怿的妈妈杨丽娟听完讲座不停地赞叹。杨女士表示,在孩子未来的教育中,要先从自己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二年级4班李芷涵小朋友的妈妈在朋友圈里激动地表示,参加孩子的家长会跟我们小时候的家长会完全不一样。在今天的家长会上听到的是教育的新名词,学到的是科学的方法。这位名叫张美丽的妈妈下定决心,要与自己的孩子一起努力,“养其大者成大人”,从教育好孩子开始真正经营自己的美丽人生。
“教育之道无它,唯爱与榜样而已。”这样振聋发聩的观念引起了在场家长的强烈共鸣。
四年级1班潘柄丞同学的妈妈在仔细聆听讲座后慨叹道:“过去我们认为家长的责任在于让孩子吃饱穿暖、上学读书、成长成人。今天听了李院长的报告,我深刻领悟到养育孩子更重要的是要成为孩子的榜样,帮孩子建立强大的内在力量和外在习惯,和孩子一起实现他的梦想。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重要的是要有行动!”
家长们纷纷表示,希望学校把李院长的PPT发至家长群中,以便进一步学习和内化。
学校杨梅校长做开学致辞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家长认真聆听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家校合力促进学生成长
“如何科学育人?在孩子成长过程,家长们该有怎么样的责任?家校共育怎样落到实处?”名校联小校长杨梅表示,学生的培养和塑造要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合力。其中,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学校非常重视和家长的互动和培训,本次邀请专家进校园给家长们做讲座,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家庭教育模式,构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育人网络。
据杨校长介绍,名校联小和全体家长是朋友式的亲密伙伴。学校重大德育活动都有家委会的参与和管理;平时学校也积极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采纳。
在未来,名校联小将办好家长学校。学校将邀请教育学、心理学、脑科学等方面的专家,结合学校的优势,开展家长进课堂、家长沙龙、专题讲座等形式的家长培训;还要开展国外亲子游活动等,把学校“为孩子们生命成长奠基”的办学理念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孩子“养其大者成大人”!
家校共育:养其大者成大人——沙区名校联合外语小学校召开2018春季家长会
李大圣教授做讲座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名校联小少先队员给李院长献花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李大圣院长为名校联小的题词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2月26日15时10分讯(王偲媞)2月25日下午,重庆市沙坪坝区名校联合外语小学校在2018年春期开学之际,召开了一场别样家长会。学校邀请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重庆市教师教育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劳动模范、重庆市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李大圣到校,与家长朋友们同话家校共育。
专家现场支招令家长受益匪浅
讲座现场,李大圣院长以育儿的价值立场入手,引出家长们的共同话题:立德树人与父母的责任。
“理想的教育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人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这就是教育应该追求的恒久性、终极性价值。”
讲座上,李院长用风趣的语言、具体的案例、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以及亲身经历,以“要学习做父母”、“立德树人 父母的责任”“培养孩子的通用特质”等新鲜概念入手,从“着力于孩子持续发展的关键素质”、“发展孩子的学习力和自我领导力”、“关注影响孩子发展的关键群体”、以及“提升孩子积极的自我概念管理能力”四个方面作出细致而深刻解读。
她告诫家长们,家庭教育就是孩子成长的计算机操作系统。父母自我学习和发展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孩子的学习发展能力。家庭教养方式在价值立场、营养知识、饮食习惯、趣味、交往圈子和文化氛围等方面都会投射对孩子的影响。
讲座现场,家长们认真记录,不时拿出手机拍照。
“听了李院长的演讲,令我受益匪浅!”一年级1班孙嘉怿的妈妈杨丽娟听完讲座不停地赞叹。杨女士表示,在孩子未来的教育中,要先从自己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二年级4班李芷涵小朋友的妈妈在朋友圈里激动地表示,参加孩子的家长会跟我们小时候的家长会完全不一样。在今天的家长会上听到的是教育的新名词,学到的是科学的方法。这位名叫张美丽的妈妈下定决心,要与自己的孩子一起努力,“养其大者成大人”,从教育好孩子开始真正经营自己的美丽人生。
“教育之道无它,唯爱与榜样而已。”这样振聋发聩的观念引起了在场家长的强烈共鸣。
四年级1班潘柄丞同学的妈妈在仔细聆听讲座后慨叹道:“过去我们认为家长的责任在于让孩子吃饱穿暖、上学读书、成长成人。今天听了李院长的报告,我深刻领悟到养育孩子更重要的是要成为孩子的榜样,帮孩子建立强大的内在力量和外在习惯,和孩子一起实现他的梦想。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重要的是要有行动!”
家长们纷纷表示,希望学校把李院长的PPT发至家长群中,以便进一步学习和内化。
学校杨梅校长做开学致辞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家长认真聆听 名校联小供图 华龙网发
家校合力促进学生成长
“如何科学育人?在孩子成长过程,家长们该有怎么样的责任?家校共育怎样落到实处?”名校联小校长杨梅表示,学生的培养和塑造要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合力。其中,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学校非常重视和家长的互动和培训,本次邀请专家进校园给家长们做讲座,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家庭教育模式,构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育人网络。
据杨校长介绍,名校联小和全体家长是朋友式的亲密伙伴。学校重大德育活动都有家委会的参与和管理;平时学校也积极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采纳。
在未来,名校联小将办好家长学校。学校将邀请教育学、心理学、脑科学等方面的专家,结合学校的优势,开展家长进课堂、家长沙龙、专题讲座等形式的家长培训;还要开展国外亲子游活动等,把学校“为孩子们生命成长奠基”的办学理念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孩子“养其大者成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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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网上收养孩子,还有人给办出生证明,背后暗藏贩婴风险
  9月4日晚,网名为“cccccn5”的网友在百度贴吧婴儿吧发了一则“难言之隐,送养孩子”的帖子,称:“女孩,预产期10月底!紧急联系,因家庭发生变故,夫妻共同决定,只能送养孩子,必须合法!我们可以提供一切合法资料手续,人贩,对孩子不好者勿扰!”
  次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添加了网友“cccccn5”的QQ账号,其证实了“送养”一事,且需要“适当补偿”。而重案组37号探员发现,通过网络送养孩子的并非他一人,在不少QQ群内,活跃着一大批公开“送养”、“领养”的人。
  然而根据相关现行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应当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在网络送养活跃的背后,也滋生出一些非法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生意”。
一些领养、送养孩子的群藏身网络。 网络截图
QQ群内发布大量领养、送养孩子的信息。 网络截图
  待产期“宝妈”网上预约送养
  9月5日上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添加了网友“cccccn5”留在帖文中的QQ,网名为“心痛”。“女孩,健康,无奈送养。”为打消疑虑,“心痛”还主动发送其家人合影以及其爱人孕肚照,其中还有一张某医院B超单。
  随后,“心痛”表示要了解收养者家庭成员构成、具体工作等信息,称“真心送养,了解情况。”当被问起收养者是否需要支付费用时,“心痛”表示需要收养者做出适当补偿,但没有明确具体数额。
  一番交谈后,“心痛”提出“面聊”,称网上说的都是虚的,了解一下对双方都好。
  随后,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添加进入一个名为“圆梦之家”的QQ群,这个定位为“生活休闲、母婴”的群有近400名成员,群公告写着:本群只提供平台,大家注意骗子,本群不承担任何责任。进群后成员需要把备注改为“地方+领(送)养+男(女)”。
  群内不时有成员发出“诚心领养一个男宝”、“领健康宝宝”等消息,偶尔会有群成员发出“送养宝宝,待产期一个月”等信息,每一则消息都会引起数名成员的问询,甚至还有群友晒出“自家宝宝”照片。群内气氛活跃,宛若集市。
  下午两点,一位名为“广东待产宝妈”的群友发消息称:“送养宝宝,不知道性别,下个月预产期,希望领养方家庭条件可以给孩子好的生活和教育,夫妻感情好,性格脾气好,收养后能视如己出。”消息一出,马上数名群友询问。名为“送男宝”的群友称,自己在群里找了两个月了,还没找到合适的,但听说群里“有领养成功的”。
一些网站还专门设有收养和送养小孩的论坛区。 网络截图
  群内成员多不符合收养规定
  群内成员分为“领养”和“送养”两部分,送养人大多被称呼为“宝妈”。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发现,群里的“宝妈”并不多,多名群友称,领养的人多,送养的宝宝都很抢手。
  对于为何在网络上领养或送养?重案组37号探员与数名群友交流后发现,双方都是因为“特殊情况。”
  一位网友称:“我们夫妻都快到40岁了,没有自己的孩子,希望能领到一个男宝”。网友“广东待产宝妈”说,其堂哥结婚十多年没孩子,前年领养了一个宝宝。在群内,此类说辞成了领养一族的“特殊情况”。
  而对于送养原因,广东待产宝妈称,自己跟老公感情不好,要离婚,“他不给钱,我自己没工作没经济,生不了养不起。”群友“送男宝”称,自己有一个女儿了,“我老公比我大十多岁,他之前有两个小孩了。所以情况特殊养不了。”网友“心痛”表示,自己做生意家产赔光,父母重病,带着老婆孩子打工,“只能这样”。
  为何不走正规途径?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向数名群友抛出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送男宝”表示,“群内百分之九十走不了正规途径,不是领方不合适就是送方不合适。”大家都知道不合法,但是“双方都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
  重案组37号探员发现,在群友发布领养信息时,有人会特意加上“拒绝高补”等语句,一位群友透露,有些送养人会提出“低补”、“高补”等要求,具体数额得商量。而在探员与群内数名送养群友交谈后发现,只有一人提出“补偿”,但并未明言具体数额。在提出经济费用时,“宝妈”们都表示自己“不是在卖孩子”。
  网友“送男宝”表示,群内百分之九十的收养、领养者走不了正规途径。
  网络收养催生出生证明“买卖”
  除了发布送养、领养信息,还有网友询问“如何办手续”“如何上户口”等问题。而为孩子办理户口等问题在这里显得十分简单。
  网友“送男宝”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对领养人而言有两种情况,“待产和已生”。按“送男宝”的说法,待产的话,去医院登记住院时,用自己老婆的身份证登记住院就可以办出生证明和户口;而已生的宝宝就要去“买出生证明。”送男宝透露,为了让领养的宝宝顺利落户,“买出生证明的多,但是比较贵,最少两万。”
  “买出生证明”成了网络领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群友间公开的秘密。重案组37号探员通过QQ查找搜索“代办出生证”,检索出数百个相关用户和QQ群。探员随机添加了“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准生证出生证”等网友后发现,购买出生证明并非难事。
  网友“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声称,其能为“领养人”代办正规出生证明。“一万二一份,是重庆的一家医院。”
  “领养儿童出生证明”承认,自己跟这家医院有关系,“上户口卫生部都可以查的,回访回函都没问题。”他称,“领养的跟普通的小孩没区别,一样办理,办的不是你一个。”
  按照“领养儿童出生证明”要求,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供资料并交百分之二十的定金,会有专人带出生证明,产前检查,分娩纪录,出院小结过来交接。提供资料包括婴儿出生信息、父母(领养方)身份信息以及身份证照片 (用于医院存档)。
  网友“陈慧专业办证”表示,只需提供父母(领养方)身份证资料便可代办出生证明,且可“指定一家医院”。“陈慧专业办证”的收费为2000元,“我们是通过医院的内部人员办理下来的,你提供资料,预付500,办好之后,验证付余款。”
  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根据现行法律,送养、领养孩子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否则即为违法。该工作人员表示,就拿北京民政部门来说,每年送养的孩子数量并不多,但是领养的需求很大。
一些网站内送养、收养孩子的信息发布。 网络截图
  探员追访
  律师:加强网络监管 拓宽收养渠道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私自进行送养和领养,这种以“非官方”的方式达成的收养协议是违法的,因为送养和收养双方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否则会影响孩子办理落户以及今后上学等权利。而且这种私下领养还存在拐卖儿童的法律风险,也有表面送养,实则拐卖的情况。
  王优银称,此类案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目前来看还是比较多的,甚至出现了,很多QQ领养群的形式。网络送养作为一种新的形式,目前私下发展比较迅速,对正常的收养肯定会产生恶劣影响,甚至会打着收养的名义,私下拐卖孩子的情况,还有的网络平台还有价高者先得的恶劣手段。
  在王优银看来,网络平台应该尽到监管责任,网络收养平台在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分享的同时,有义务对平台用户及传输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查。网络收养平台上一旦出现买卖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平台管理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大儿童福利保障的投入,拓宽收养渠道,对网络平台、民间机构实行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来达到规范民间收养体系的目的。
  法律规定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新京报记者 李明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责任编辑:柳龙龙 UN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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