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骑带两大狗,小狗任命假面骑士龙骑日语可以吗,无鸡无猴

热狗俱乐部
全国俱乐部
爱好者讨论区
CPN站内论坛
前往页面 1, &&
ysem功德圆满注册时间: 帖子: 2237来自: 山东 石岛14949.0 宠币
10:16&& &发表主题: 狗的家世――犬行为领域最经典的科普读物
<font color="#楼
喜欢狗的朋友应该看看。不过挺长。有耐心就慢慢的看。_________________山东 威海 石岛
量力 自知 思道
ysem功德圆满注册时间: 帖子: 2237来自: 山东 石岛14949.0 宠币
10:17&& &发表主题:
<font color="#楼
转!狗的家世――犬行为领域最经典的科普读物
《WHEN MAN MEETS DOG 》――狗的家世,作者是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康拉德&#8226;劳伦兹
下面是《WHEN MAN MEETS DOG》英文在线阅读网址http://www.questia.com/PM.qst?a=o&d=(发这个网址无非是因为看了网上一些朋友的评论说翻译的不太好,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去看看,是免费的在线书库。)
康拉德&#8226;劳伦兹于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出生。他自幼喜爱动物,长大后在维也纳学习医学和生物学。1949年他在奥地利阿尔腾堡创办了动物行为比较研究所。劳伦兹是行为比较学的创始人之一。
1973年劳伦兹获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康拉德&#8226;劳伦兹于日逝世。
内 容 简 介
人可能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面对狗,例如在财政局门前遇到狗,或由于挥霍、酗酒、懒惰、股市投机失败等而养狗。人们如何对待一条活生生的狗呢?著名的行为研究学家康拉德&#8226;劳伦兹在这本书中通过他的亲身经历,用诙谐、幽默的语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远古时代,狗的祖先和人类结成了一种生命和利益共同体,这种共同体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深化了人类和动物间的友情。从原始本能中,劳伦兹解析了我们忠诚的四脚动物,狗的行为有时像人类,但有时它们激烈的反应又会吓着养狗人,而养狗人对这些反应好像觉得不可理解甚至会觉得毛骨悚然。每一种类的狗均有它们自己的特质,只有了解动物的发展史和认知它们的行为模式的人才能解开其中的奥秘。
图 书 目 录
第一章 故事的缘由
第二章 狗忠诚主人的根源
第三章 训练
第四章 狗的习惯
第五章 主人与狗
第六章 狗与小孩
第七章 对择狗的建议
第八章 控告狗主人
第九章 虚伪的猫与说谎的狗
第十章 停战
第十一章 篱笆
第十二章 发有关澳洲野犬的争斗
第十三章 狗明白,但遗憾的是它说不出来
第十四章 义务
第十五章 狗的假期
第十六章 有良心的动物
第十七章 忠诚与死亡
附一:戴“魔戒”的劳伦兹
附二:劳伦兹著作索引
故事的缘由
在远古时代,一群赤身裸体的部落人结成一个小队出来活动。他们在草木茂盛的大平原上披荆斩棘,手中紧握着带有骨制尖头的长矛,其中一些人还随身带有原始的弓和箭。他们的身体形状、大小和我们今天的人类已经相仿佛,但是,他们的动作表情更接近于动物的特性。他们黑亮的眼睛常不停地四下张望,眸子里透出几分恐惧,那情形宛如不断被呵斥而受了惊吓的野兽一般。这时候,地球上自由的人尚未出现,人类还没有成为地球的真正统治者。那些战战兢兢的部落人只有时刻警惕着灌木丛中隐伏着的危险。
  部落人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更强大的原始部落开始强迫这个弱小的部落离开他们原有的狩猎场所,前往遥远的人地生疏的西部平原,在那里出没的大型猛兽比他们原先地盘上的要多出许多。这个弱小部落的首领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可惜几个星期前由于遭到一只剑齿虎的凶猛攻击而不幸殒命。虽然这只剑齿虎也受到了长矛致命的一击,但对这一个不幸的小部落来讲,那已谈不上是慰藉。
  由于长途跋涉,对这个部落来讲,最大的困扰莫过于睡眠不足。在原有的领地,这个部落的所有人都围绕着营火入眠。在他们的周围,会跟随着一些形迹可疑的胡狼(Jackal),①替他们站岗巡夜。一旦猛兽接近,胡狼便会高声嗥叫,唤醒部落人。但是,当时那些未开化的部落人并不知道有意识地利用胡狼。每当胡狼斗胆接近篝火,他们若不愿意浪费手中的箭矢,就会投掷石块,轰走那些令人生厌的家伙。
  他们就这样疲惫、沉默地迁徙着。夜幕不久将要来临,但是,这个部落还没有找到一块适合点燃营火的地方,以便烧烤忙活一天猎获的一头野猪和吃剩下的那只剑齿虎肉。
  突然,他们变得像警觉窥听的鹿群一样,所有人的头全紧张地转向了同一个方向:他们听见了嗥叫声。这种声音只可能是具有抵抗能力的动物发出的,因为,当时被追逐的弱小动物基本上都已掌握悄然无声地走动。随后不久,这个声音又响起来了。是的,这正是胡狼在狂吠。部落人站着奇怪地扭动,他们在倾听来自更美好和危险更少的时代的祝福。那位高额头的年轻的部落首领做了一些其他人不理解的事情:他从猎物身上割下一块肉,然后扔在地上。其他人可能会抱怨,他们的生活还没有富裕到可以将烤肉乱扔在草地上的地步。也许,这位年轻人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这样做只是一种直觉,也许他希望这些胡狼在他们的周围。不管怎样,他还多次在他们走过的道路上扔下一小块一小块的野猪肉。可以理解,其他人视这种玩笑并不可爱。首领只能用抑制饥饿者的愤怒来摆脱胡狼。最终,全部落的人还是围坐在了篝火旁。当吃饱之后,整个部落又和睦平静下来。
  有一次,人们听见了胡狼的嗥叫声,它们发现了扔在地上的几块骨头,于是就沿着部落人的踪迹来到营地旁。一位部落人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部落首领,然后起身在火光尚能照着的稍远的地方放下了几块骨头。一件意义重大的事件发生了:人类第一次喂食一种有用的动物。
今天,整个部落可以安心地睡觉了,因为胡狼蹑手蹑脚地在营地周围徘徊,它们是忠诚的卫士。当第二天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部落人因睡眠充足而倍感身心愉快。自此以后,胡狼再也没挨过石块儿。
随着时光流逝,世代交替,胡狼逐渐变得驯服,胆子也越来越大。它们甚至组成庞大的狼群,栖息在部落营地的周围。野马和野鹿相继成为人们的猎物。胡狼改变了它们的生活习性:开始时,它们只是夜间在营地周围徘徊,白天则躲进灌木丛深处休息。以后,最强壮和最精明的胡狼变成了日间活动的动物,它们紧紧跟随着狩猎人的队伍。
  曾经可能发生过这样一段插曲,部落人发现了一匹怀孕且受了长矛射伤的母马踪迹。猎人们非常兴奋,尤其是在他们的食物长期匮乏的情况下。由于在部落人吃饭时,胡狼多数情况下分不到一点吃的东西,所以,它们比往常更感饥饿地追随着猎人。这匹受伤的母马由于失血过多,体力不支,预感难以逃脱,只得使出最后的看家本领:它在同一条道路上来回奔走,待跑了相当距离之后,它突然从道路的右边向左猛地跳进灌木丛中。这种本能的诡计常令动物逃脱猎人的追捕,这次同样也不例外,猎人们不知所措地站在野马足迹消失了的地方发愣。
  胡狼跟随着猎人并保持一定的距离。它们还不敢太接近喧闹的猎人。它们追踪着猎人的脚印,而不是受伤母马的足迹。可以想见,胡狼对追踪受伤母马的足迹不感兴趣,因为,它们压根儿不想只靠自己去穷追猎物。但是,当一再从部落人那里获得品尝猎物的犒赏以后,它们开始把沾血的足迹和即将到手的食物联想在一起。
  这一天,胡狼感到特别的饥饿,鲜血的味道更加刺激它们的食欲。这样,依附者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又产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胡狼的首领是一匹上了年纪的、鼻脸呈灰色的母胡狼,它发现一条被猎人疏忽的带有母马血迹的岔道。于是,胡狼群纷纷拐进这条岔路,独自追踪着血迹。此时,猎人们已经知道,母马会故伎重施,所以他们也折返回来仔细搜寻。当猎人们也陆续来到岔道口的时候,他们听见道路的一旁传来了胡狼的叫声。尾随一看,发现草地上留有许多胡狼的脚印。从这一天开始,追踪猎物时的顺序便形成了,同时,它也奠定了日后人和狗一起狩猎时的模式:狗在前追踪,猎人则紧随其后。胡狼比猎人更快地追上母野马并缠住它。如果成群的狗能缠住一头大型的野兽的话,不安的心理活动会促使它们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被追赶的鹿、熊和公猪即使能摆脱人类,但它们在逃生路上还必须跟狗搏斗。当它们陷入对狂妄矮小的猎犬不断逼近的愤怒之中时,它们显然忘了后面还有更危险的追捕者。同样,这匹精疲力竭的母马认为,胡狼只不过是嗓门大而胆子小。一旦哪只胡狼胆敢靠近,它便用前蹄猛踢。母马气喘嘘嘘地在原地打转,它早已打消了逃命的念头。不久,猎人们听到胡狼的狂吠声。循声而来,他们发现母马仍呆在那里。首领发出暗号,众人一声不响地将猎物团团围住。胡狼见状四散奔逃。随后见猎人没有什么动静,它们又重新恢复了平静。这时,为首的母胡狼顾忌全消,它对着母马猛吠。受伤的母马终因体力不支而扑倒在地。母胡狼急步蹿上前去,紧紧咬住母马的喉咙。直到部落首领走上前来观察死马的动静时,母胡狼才稍稍后退了几步。这名首领也许就是最先抛肉片喂胡狼的男子的后代。他割开了仍在抽搐的母马的腹部,并掏出一部分内脏。他的眼睛没有直接看着胡狼,而是凭直觉,将掏出的内脏丢到胡狼旁边一点,而不直接丢给胡狼。灰鼻脸的母胡狼稍微后退了一下。由于男子没有威胁之意,而且发出了他时常从营火旁传出的轻柔的声音。于是母胡狼便急速奔上前。当母胡狼衔着战利品,一面咀嚼,一面准备离开时,它又胆怯地偷眼望了一下那个男子,同时还左右轻摇着尾巴。这是胡狼第一次对人类摇动尾巴,也是胡狼向家犬方向又迈进的一步。
然而,即使野生动物都机灵得像犬科动物那样,它们也不可能因一次突发灵感而产生全新的行为模式。除非同样的状况反复出现,它们才能因多次相同的经历和反应而形成新的行为模式。同样的,这只母胡狼大概也是经过几个月之后,才再度回来给猎人作向导来捕获另一匹受伤的母马。至于固定且自觉地带领猎人并缠住猎物,那已是多少代以后的事情了。
在新旧石器时代交替的时候,人类似乎才开始过定居生活。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当时的第一批房子,出于安全考虑,是建在湖泊和河流、甚至是在波罗的海浅滩上的木桩结构建筑。我们知道,当时狗已经成为家养动物。研究人员曾在波罗的海浅滩上住家的遗址中,首次发现一种小型尖嘴狗的头盖骨。该遗骨虽然明确显示,它具有胡狼的血缘,但同时也具有明显驯养过的特征。虽然当时的胡狼比现今分布还广,但到波罗的海沿岸就看不到它的身影了。因为人类在朝西和朝北方向迁徙时,带到波罗的海沿岸的可能已是跟随营地迁移的半驯服的胡狼,或者就是被驯化了的狗。当人类在水上搭建住房并发明独木舟时,人与四脚随从的关系无疑要发生改变,因为它们尚不能保护人类的住屋。可以假定,当时人类最初从野营移居到湖面木桩住宅时,应该会选带一些特别听话且擅长狩猎的,但尚未完全被驯服的胡狼,使它们成为家犬。
  纵使在今天,不同的民族也有自己不同的一套养狗经。最原始的做法是让狗群处在人的住所周围,狗和人保持一种松散的关系。但在欧洲的村落,我们发现一种特殊的养狗方法:几条狗同属于一个特定的人家,跟随同一个特定的主人。这种关系似乎是随着湖上住家的发展演变而成。适应湖上生活的少数狗自然会进行近亲交配,于是家养化的特点便遗传了下来。对于这种猜测有两个实例为证:第一,脸鼻较短、头盖稍圆的古代狗确是胡狼被人驯养后的产物;第二,这种古代狗的遗骨几乎都可从湖上住家遗址中寻找得到。
  湖上人家的家犬一定非常驯服,它们要么会搭乘独木舟,要么能从湖上住家游向岸边,然后再爬上码头。至于半家畜化的流浪狗(Pariah Dog)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做这些事情。笔者自己饲养的一条小狗,是在笔者费尽心思连哄带骗后,才终于愿意和笔者共同搭乘独木舟和火车的。
  当人类开始在湖上搭建住家时,狗也许已经驯服了。即使当时还没有完全驯服,也可能正处在逐渐被驯服之中。可以设想,当时一位妇女或一个正值玩娃娃年龄的小女孩,曾把一只无父母的小狗抱回家养大。这只小狗说不定是众多孪生手足中的惟一幸存者,其他同胞兄弟均不幸遭到剑齿虎俘获而遇害了。这个小家伙也许经常轻声哀号,但因当时的人类感受性比较迟钝,所以没有人对此多加理睬。尽管如此,当男人去森林中狩猎,女人出门捕鱼时,湖上人家的小女孩被这种哀号声所吸引,结果在一个洞穴中发现了这只小狗。这个小东西毫无畏惧地慢慢朝小女孩走去,步伐踉跄不太平稳,然后它舔着小女孩伸出的手。这只柔软的、毛绒绒的小动物使这名新石器时代的小女孩禁不住拥它入怀,并希望永远有它为伴,就像现代少女所做的一样。引发这种行为的母性本能由来已久,石器时代的小女孩模仿着女人的样子,过家家似的喂养小狗。小狗狼吞虎咽的吃相令小女孩非常欣喜,这种欢喜的心情一点也不亚于现代妇女精心准备盛宴,让客人大快朵颐后的欢欣。然而,小女孩的父母一回家却惊见饱餐后沉沉睡去的小胡狼。起初他们当然很不高兴,父亲随即准备把小家伙拿出去扔到水里去。小女孩一面哭泣,一面紧抱着父亲的膝部哀求。父亲踉跄地扔下小狗,正当他准备再把它抱起,小狗却一溜烟地跳进站在屋角哽咽的小女孩的臂弯里。石器时代的父亲自然对他的女儿也不是那么铁石心肠,小狗于是获准留在家中。
由于食物丰富,小狗不久后便长得又大又壮。随着它身心的日渐成熟,它的行为开始产生变化,不再成天围着小女孩转。虽然身为部落酋长的父亲从来没去注意这条狗,狗的忠诚对象却从小女孩逐渐转移到她的父亲身上。事实上,如果是野生的狗,这时也已经到了离开母亲庇护的阶段。虽然小女孩在小狗的生活中始终扮演母亲的角色,她的父亲如今却成为野生狗群所效忠的领袖。起初父亲挺讨厌狗总是跟着他,但不久后却发觉,完全驯服的狗在打猎时比半野生胡狼有用得多。那些胡狼整日徘徊在住家岸边,看到猎人便害怕,看到猎物不去追赶堵击,却时常逃开。相反地,经过驯养的狗比野生的同类要勇猛许多,原因是它们跟随着湖上人家,生活受到保护,未曾体验过大型猛兽袭击的苦滋味。因此,狗很快成为部落酋长的亲密伙伴。遗憾的是,石器时代的父亲是经常不在家的,只有当父亲在家时,小女孩才有机会看到昔日陪伴她一块儿玩耍的狗儿。
  春季是胡狼产子的季节。有一天晚上,父亲拎着一个皮袋回家,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拼命挣扎并吱吱叫着。当父亲打开皮袋,小女孩高兴地跳了起来,四只毛绒绒的小东西就在眼前。但是,母亲却皱着眉头说道:“有两只就够啦……”
  上面讲述的故事到底有没有发生过呢?尽管我们中当时没有人在场,但如果综合所有我们已知的事物,前述故事的确可能发生过。诚然,我们知道的事情很少,这一点不应隐瞒。甚至我们还不能确定,是否除亚洲胡狼(Golden Jackal, Canis aureus)②之外,当时还有其它和人类依照上述方式结伴的动物存在?当时,极可能在地球上的不同地区,还有许多体型更大、外形更像狼的胡狼品种都已经家畜化,以后又相互间同化成一体,就像由数种野生祖先所繁衍而来的众多不同的家畜一样。可以肯定,多数家犬的始祖,不是早先人们设想的北方的狼,否则只有极少数的狗品种具有狼的血缘。支持这项假说的最好证据是,北方的狼确实不是我们众多家犬的祖先。一些品种如爱斯基摩犬、印第安那犬、撒摩耶犬、俄罗斯莱卡犬、松狮狗和其它数种犬,不仅外形而且身体构造上都类似于狼,它们全都产自遥远的北方,但没有一种犬具有纯粹狼的血统。然而,下述的一种假设确实有相当的真实性,朝北方迁徙的人类带着数条已经驯养且有胡狼血统的狗同行,这些狗和带有狼血统的动物反复交配后,很可能会产生其他品种的狼系后代。在本书中,笔者将详细探讨带有狼血缘的狗所具有的奇妙的心理特征。
 ①胡狼(Jackal):犬科Canidae犬属Canis狼形食肉动物。分为3个种,亚洲胡狼Canis
aureus,分布在欧洲东部和非洲东北部到亚洲东南部;黑背胡狼C.mesomelas与侧纹胡狼C.adustus,分布在非洲南部和东部。胡狼体长可达85.95公分(包括30~35公分的尾长),体重约7~11公斤。亚洲胡狼浅黄色;黑背胡狼赫红色,背部黑色;侧纹胡狼浅灰色,尾尖白色,每一侧有不甚清晰的黑色和灰白色条纹。胡狼栖息在较开阔的地带,白天隐藏在灌木丛中,黄昏出去猎食,单独、成对或集群,以动植物或尸肉为食。常尾随狮或其他大型猫科动物之后,吃其残余猎物、尸体。当结群猎食时,能捕到羚羊和绵羊那样大的猎物。胡狼在晚上嚎叫,声音比鬣狗更令人恐怖。尾基部有腺体,分泌物恶臭。在地穴产仔,一窝2~7仔,妊娠期达57~70天。胡狼和狼及丛林狼一样可与家犬杂交。
第二章 狗忠诚主人的根源
狗对于主人的信赖有两个完全不同的起源,一是源于野生小狗和双亲终生维系的感情,例如欧洲的犬品种,假如是饲养的狗,则终生带有一部分幼时的气质;第二个根源是野生狗对狗群和狗群主人的忠诚,或是源于群体成员互相间的依恋。第二个根源主要表现在具备狼血缘的狗身上,而具备胡狼血缘的狗则逊色许多。这是因为在狼的生活中,群体的凝聚力始终发挥着重大作用。
人们如果把一只未经驯养的犬科小动物带回家,并像家犬一样饲养,将不难发现,它幼年时期对人的信赖,无异于我们所饲养的狗对主人始终维系的情感。这种年幼的狼常因胆怯躲在阴暗的角落,对独自穿过一块空旷地常显得犹豫不决。如果陌生人想抚摸它,也会冷不防地被它咬伤。小狼天生就是一个胆小,会咬人的家伙,但它对于主人则表达出小狗般深深的依赖。自然界中的母狼通常会以公狼首领马首是瞻。聪明的调教者若想永远赢得母狼的信赖,则必须在它幼年时期的依赖倾向未消失前,便取得领袖的地位。但是,若用这套方法来对付公狼,驯兽师定会大失所望。公狼一旦长大,独立自主将取代它对主人的服从。虽让它不敢对主人使坏,仍视主人为朋友,但绝非是统治者。有时它甚至会试图征服主人,希望获取首领的地位。在公狼的危险攻击中,时常会造成血腥的场面.笔者饲养的一条澳洲野犬(Dingo,产于澳洲的小型野生犬)
也曾发生前述的情形。这条野生的小狗虽然没有征服或者冒犯我的意图,但原本对笔者的服从在长大后,却奇妙地逐渐消失了。年幼时,这条澳洲野犬的行为和一般的狗无异,犯错受罚时,它会摆出狗一贯的服从或辩解的姿态来讨主人欢心,并表达心中的愧疚,直到获得主人的谅解与爱抚才能安心。谁料到了一岁半左右大时,它的态度却完全改变。虽然它不反抗任何处罚,一旦处罚结束,它便立刻抖动身体,对笔者亲密地摇着尾巴。换句话说,它的心性并没有因处罚受到任何影响,就如它曾经差点再次害死我那只宝贝鸭子一样,刚刚犯了同样的错误而受罚,竟胆敢重蹈覆辙。
在这段年龄期间,它压根儿没兴趣和我每天散步。对笔者的呼唤也置之不理,只是一心要跑开。不过,笔者必须强调一点,它对我依旧非常友善。每当乍见到我,便像普通狗般大献殷情。然而,我们毕竟不能指望野生动物懂得对人类另眼相看。那条澳洲野犬内心深处对笔者一定怀有相当的温情,这种温情也是成熟动物对其他动物所能感受到的。然而,这种感情却和服从或者顺从无关。年幼的野生犬科动物通常会服从同种较年长的动物,家畜化程序极深且具备较多胡狼血统得狗也会一样侍奉自己的主人。若和野生的狗相比,后者的举动只是它们从年幼时便拥有且毕生持续的特征之一。
如同大部分性格特质,孩子气的个性不论程度深浅都各有利弊。狗如果毫无稚气,它们在心理上的独立性可能饶富趣味,但却不能为主人带来什么欢乐。随着年龄增长,这种狗很容易成为危险分子。由于缺乏典型狗所具备的顺从性格,它们对于人就如同对其他狗一样,穷追猛咬之余却毫无愧色。
在笔者批评它们这种对于主人缺乏忠诚的作为时,却不得不强调,孩子气的依赖性如果趋于病态,所造成的结果将和完全缺乏稚气时的后果一样。这种狗对于主人虽然有深刻深刻的依赖,但对于其他人也不例外。笔者曾拿这种狗的个性和被溺爱的孩子相比较,后者不论见到任何人都不忘“阿姨”,“叔叔”的道好,对每一个人都一视同仁亲密之至。过度稚气的狗并不是不认识自己的主人,相反地,它们经常兴奋地迎接主人。可是紧接着,它们也会朝着继之而来的其他人投怀送抱。当笔者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曾从一位充满爱心,但不太了解动物的亲戚那里得到一只猎獾狗(Dachshund,一种短腿的德国种小猎犬)②。这条狗被命名为克洛基。原来那位好意的亲戚要送给我一条鳄鱼(英文的发音类似克洛基),但因笔者的狗饲养笼没有适当的保温设备,只能作罢。这条狗十足和蔼可亲且不怕生,它对任何人都是用同样兴奋得态度相迎。因此,笔者和家人经常得从不同的人家把这条不忠诚的狗找回来。后来,我们把它送给了住在格林齐的表姐那里,她很喜欢狗。格洛基在那里依然故我,始终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它曾在不同的人家中待过,有时甚至被人诱拐,盗卖。至于偷它卖它以补贴生计的人,说不定是对于它的习性了如指掌的同一名小偷。总之,谁牵着绳子的另一头,谁就是克洛基喜欢的人或者是它的统治者。
或多或少带有狼血缘的狗,其依赖心行业忠诚心还表现在另一方面。当胡狼处在野生状态时,胡狼主要是以尸肉为食,狼则是纯粹的捕食动物。后者为了觅食求生,必须和同伴合力捕杀大型动物。为了满足族群对事物的大量需求,狼必须在广大的地区到处觅食,攻击野兽时则相互充分合作。为了种的延续,严格的社会组织,服从首领,个体和个体间的相互合作便是战胜考验的首要前提。无疑地,狼的前述特性足以说明胡狼和带有狼血缘的狗在气质上的显著差异。胡狼把主人当作父母对待,狼种狗则视主人为族群的首领,所以它们的行为模式也不尽相同。
狼种狗对主人远比胡狼种的狗更为忠诚。狼种狗把主人当作父亲和神的混合化身,这和家畜化的狗所抱持的恋母情结无关。狼种狗虽然视主人为伙伴,但对主人的情愫却很强烈,这种情愫很少转移给其他人,而这种对某人的独特关系在年幼的狼种狗身上又朝着特异的方向发展。换句话说,对父母所抱持的童稚依赖心态会明显改变而成为对群体首领的服从。此外,当“父母”和“群体的首领”为同一人物时,前述现象也会产生。这种现象就像青春期的少年,在可塑性极强的时期,容易认错了虚假的偶像。
狼种狗通常在出生后5个月左右,会产生和主人维系感情的强烈感受。笔者曾经因不了解这个特性而付出了难忘的代价。家里最早饲养的一条母松狮狗(Chow
Chow)③是笔者送给内人的生日礼物。为了让内人有个意外的惊喜,笔者在内人的生日前一周把这条小狗(当时未满6个月大)寄放在表姐家中。然而出乎意外,短短的7天却足以让这条小狗认定表姐是它的主人。于是,生日礼物也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虽然表姐难得来我们家中,这条性情乖僻的松狮狗却很不给内人面子,老是把表姐当作自己真正的主人。即使在数年后,这条母狗似乎依旧想离开我们,前去寻找它最初的主人。
笔者有一条母狗,名叫史坦茜。它是松狮狗和牧羊犬的混血种。说起这条母狗,它和主人的关系简直可以用圆满幸福来形容。它将稚气的依赖心和袭自狼队群体首领的忠诚心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史坦茜于1940年的初春在笔者家出生,7个月后笔者开始训练这条母狗。不论从气质还是外观上看来,史坦茜总让人觉得失德国牧羊犬和松狮狗巧妙混血后的杰作。它的鼻脸尖长令人联想到狼,颊骨宽大,眼斜耳短且耳毛浓密,尾部短小多毛,体态尤其优美,比其他动物更像小母狼,唯独火焰般的金红色体毛显示出胡狼的血缘。尽管如此,史坦茜最可取的地方却在于它的性格。它接受了狗的基本训练,不论用狗绳拉着走,紧跟着主人步行或俯卧等都能迅速学会,学习能力快的惊人。由于史坦茜或多或少会自动清理狗窝和保护家禽,所以无须笔者作这方面的训练。
无奈两个月后,由于柯尼斯堡大学聘请笔者出任该校的心理学教授,笔者只得和史坦茜分开了。圣诞节期间,笔者回家度假。史坦茜一见到笔者,便欣喜地迎接,显示它对笔者的热情始终如初。史坦茜完全记得我以前对它的训练,事实上,它和3个月前笔者离开时完全一样,保持着良好的状态。岂料当笔者准备再度出发时,却出现了令人伤感的一幕。史坦茜在笔者收拾行李之前,便已显得心事重重,闷闷不乐,片刻不愿离开笔者的身旁。只要笔者走出屋子,它便焦躁地跳起来并紧随在后。等到笔者把行李装进皮箱,眼见出发的时刻即将到来,可怜的史坦茜已经绝望至极,几乎到了歇斯底里的状态。它不但不愿进食,呼吸也变得浅而不规则,有时在深深叹息的当儿嘎然而止。出发当天,我们打算把它关起来,免得它非要追随笔者而去。奇怪的是,当笔者呼唤它时,这条母狗却躲在庭院的一角,不愿意露面。史坦茜是最顺从的一条狗,当时却变得很固执。我们想抓住它,结果全都没成功。
于是,笔者和孩子带着手推车和推车上的行李网火车站出发。这时,史坦茜直垂着尾巴,毛发竖立,露出野性的异样眼光紧随在大约20米的后方。抵达火车站,笔者最后一次尝试着捉住史坦茜,结果全然白费力气。就在笔者跨上列车时,史坦茜摆出一幅反抗的神态,从完全的距离外,疑惑似的定睛凝视笔者。火车开始移动了,史坦茜却像生根似的依旧待在原处动也不动。等到火车开始加速,史坦茜竟冷不防地向前冲,和火车平行追逐,并试着跳上车来。笔者则定定地站在连接三节车厢的车门板部位,以防史坦茜真地跳上来。稍后笔者挪近,并用力压住它的头部和臀部,好不容易才把它推下速度颇快的火车。史坦茜被扔下来时,没有摔得连滚带爬,而是干净利落地着地。这时,它已经不再反抗,只是静静地站着凝视,直到火车从视线中消失。
不久后,笔者在柯尼斯堡受到令人不安的消息。史坦茜在邻近一带到处咬死鸡,并经常四处游荡,自己的窝弄得乱七八糟,谁的话也不听从。最终,史坦茜被关进了狗笼里,在家中西侧的阳台上过着可悲的孤独日子。其实,所谓孤独是指限制跟人接触而已,它依旧和笔者上面提及的澳洲野犬共同拥有宽敞漂亮的狗窝。
7月底,笔者在回到阿尔腾堡后,马上到庭院看望就别德史坦茜。当笔者爬上通向阳台的楼梯时,两条像长久丧失自由般的野兽朝笔者猛冲而来。等笔者站上楼梯的最后一层,没有动弹。两条狗便一面狂吠,一面朝笔者接近。笔者想看看,它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辨别出是我。由于风向不对,它们无法嗅出笔者的气味。突然冷不防地,史坦茜嗅出笔者的气味。在猛然朝笔者冲过来的当儿,史坦茜突然紧急刹车,整个身体变得静止不动。它的毛发依然竖立,尾巴和耳朵均下垂着,鼻孔却大大地张开,快活地吸着随风飘来的讯息。然后,直竖的毛发终于垂下,它的全身开始抖动,耳朵猛然竖起。笔者以为史坦茜必定欣喜万分地朝笔者扑来,无奈事实却不然。精神上的苦闷和折磨已经完全改变了它的性格,甚至让这条原本最为顺从的狗在数个月间忘却了教养,次序或命令,而这种精神上的痛苦并非一瞬间便能抚平的。它弯曲着后脚,鼻子直接朝向空中,喉咙深处发出了令人背脊发凉却凄美幽远的狼嗥声,数个月来的精神苦闷终于得到了宣泄。
史坦茜长嗥过后,闪电似的扑了上来,笔者则陷入了它暴风雨般疯狂的喜悦中史坦茜甚至攀上笔者肩膀,而笔者的上衣业差点被它剥了下来。而昔日,就算心情非常亢奋,也挺多把头靠在笔者的膝盖上。如今优雅温顺的史坦茜却像火车头般爆发着兴奋,并用撕裂般的声调发出比前面的长嗥还要惊人的吼叫声。随后,史坦茜突然停止吼叫,接着从笔者面前走过并朝入口走去,一当站定便回头瞧笔者,央求笔者放它出去。史坦茜似乎知道笔者的归来叶代表它的监禁终了,一切都恢复往日的次序。多么幸运的家伙啊!它强韧的神经系统也着实令人称赞。一旦令史坦茜闷的因素消失,随后30秒的长嗥和一分钟的手舞足蹈,史坦茜精神上的长期困扰已经烟消云散,没留下任何后遗症。
当笔者带着史坦茜刚走进家门,内人看到变惊呼起来:“我的上帝,鸡遭殃了。。。。。。”这时,史坦茜却对鸡儿瞧也没瞧一眼。到了晚上,笔者让史坦茜进到屋里,它又像以前一样干净利落了。史坦茜还记得笔者教导过的任何事情,即使在一只狗遭到的最不幸的那几个月,它始终牢记笔者的训导。
收拾行李的时刻又要来临了。史坦茜变得毫无活力且意志消沉,终日紧随笔者的身旁。虽然笔者决定带它一起走,却无法让它了解笔者的心意。正因为狗不懂人来的语言,可怜的史坦茜只好每天过着悲惨的生活。正待一切准备妥当将要出发时,史坦茜像前一次一样回到了庭院。它显然又像重施故技跟随笔者。笔者没去管它。当我走出家门上路的时候,笔者用平时一块散步时呼唤它的语调呼唤它。如此一来,史坦茜终于明白了笔者的心意,它喜出望外地在笔者四周跳上跳下。
遗憾的是,史坦茜和主人仅仅共度了几个月,便又得分离了。1941年的10月10号,笔者被征召从军,只得再度面临一年前阿尔腾堡离别的悲惨场面。只是这次和前次稍微不同,史坦茜干脆逃掉,两个月间独自在科尼斯堡一带胡作非为,过着野生动物的生活。史坦茜做尽坏事,甚至被当成那只神秘的杀手“狐狸”,这只“狐狸”曾使我在西西里大街的一位好友的兔窝遭到破坏。圣诞节过后,史坦茜终于回到家里,浪迹天涯的结果实瘦骨嶙峋,眼鼻化脓,经内人治疗后,方才恢复健康。
无奈,这时要史坦茜待在家中已是不可能的事了,后来只好把它送到动物园。在那里它和一条西伯利亚野狼关在一个笼子里,可惜的是它俩并没有孕育后代。几个月后,笔者担任波森陆军医院的神经科医师,于是又再度把史坦茜接来同住。1944年6月,笔者被派往前线,史坦茜和它的6条小狗则被送往西恩普伦动物园。眼看战事即将结束,史坦茜却在空袭中不幸遇难。阿尔腾堡的一位邻居收养了它的儿子,而我们目前饲养的狗都是这只狗的后来。在史坦茜6年的生涯里,和主人共度的日子虽然不及一半,但在笔者认识的那么多狗中,它却是最忠实的一只。
[注释]: ①澳洲野犬dingo(Warrigal,Canisdingo):犬科野生动物,如澳大利亚少数无袋动物之一。虽然是在更新世期间土著人从亚洲引进的。结构和习性与家犬相似。身体结实,毛短而柔,有一条毛尾和两只竖立的尖耳。长1.2米(包括30厘米的尾长),肩高约60厘米。毛色浅黄或微红褐色,腹部,脚和尾尖乳白色。单独或结小群捕食,与袋狼和袋獾的灭绝有关。白种人定居大洋洲后,因其危害羊群和家畜,故将大多数的澳洲野犬消灭。也能驯养,自幼驯养者成为玩赏动物。土著人常用作猎犬。妊娠期约63天,一窝4-8仔。
② 猎獾狗(Dachshund):在德国用猎狗和吩咏慌嘤囊恢止罚靡粤遭怠;钇茫宄ぃ夭可睿榷蹋旒猓ぁ:熳厣蚧疲窒嗉洹S辛街痔逍停罕曜夹秃托⌒汀S腥植煌幻浩交幻け幻途砬幻1曜夹透18-25厘米,重5.5-10公斤,小型较矮,体重4公斤以下。
松狮狗(Chow Chow):即乔乔狗,原产于中国,其历史可追溯到汉乃至更早,可能是中国最古老的品种之一。特点是舌为蓝黑色。其名出自19世纪用以称呼来自东方的货物的一个英语词。体壮,头大,被毛厚,在颈部尤其稠密,形如环状皱领。颜色单一,深浅不同,如红褐色,黑色或者蓝灰色。成年狗体高约46-51厘米,重23-27公斤,对主人忠诚,对生人则冷淡。_________________山东 威海 石岛
量力 自知 思道
ysem功德圆满注册时间: 帖子: 2237来自: 山东 石岛14949.0 宠币
10:19&& &发表主题:
<font color="#楼
第三章 训练
谈到狗的训练,许多养狗的人都曾训练爱犬,依照口令帮忙寻找重要的物品或者找回失物。然而,这些训练真正能奏效恐怕不多。所以,笔者很想请教那些拥有机灵犬的幸运主人,到目前为止,您的爱犬究竟有几次实现了上述特技呢?就笔者个人的经验,我的狗儿截至目前,还不曾帮笔者摆脱过某种困境。从路上帮笔者找回丢失的物品,也仅有一次。这条未经训练的母狗叫毕姬二世,是史坦茜的后代。当它跟随笔者走在大街上时,突然用鼻子捅了一下笔者的脚,以唤起我的注意。笔者低下头一瞧,它正伸出下巴,嘴里衔着我遗落的皮手套。笔者不知道这条母狗当时有什么想法,也不知道它是否认定笔者走过后所掉落沾染笔者个人气味的物品确实是属于笔者的,因为,在这之后笔者依旧经常掉手套,而它却未曾再帮笔者找回来。尽管如此,笔者还是不禁想问,究竟有几条接受过完整训练的狗能帮主人找回失物呢?
笔者在这里不想讨论对委托专业人员驯狗的意见,而只想说明三项基本的训练方法,以利于狗主人和狗儿的共同生活能更融洽些。笔者所谓的三项基本训练就是“等一下”,“篮子”(类似笼子的某一指定地点)和“跟我来”。
在讨论这三项驯练之前,笔者先简单叙述一下训练的几点注意事项:第一点是有关奖赏和处罚。一般人的错误观念总以为处罚比奖赏有效,其实许多相关选练,尤其是家庭里的训练,最好不用借重处罚。如果家中新来了一条三个月大的小狗,最好的训练方法是在它刚抵家门的最初几个小时里,随时监视它的排泄情况。当它意欲“解放”时,必须立刻阻止并尽快带它到屋外,让它在同一地点解决大小便。如果狗儿完美达成主人的要求,应该像奖励英雄一般地给于爱抚。经由这种方式,小狗能马上了解这些行动的意义。只要定时带它外出,很快就能免去清理的麻烦。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处罚。主人要切记在狗儿做错事时尽快执行处罚。哪怕是只延迟几分钟,处罚也会失去意义,因为狗儿根本弄不清楚为什么会挨打。只有对深知自身恶行的惯犯,迟来的处罚依旧会产生若干效用。不过前述原则也有例外,例如笔者的一条狗曾因无知而杀害笔者的新宠物,后来笔者用宠物的尸体打这条狗,反而加深了它对闯祸的印象。这种做法是想让它知道某物状态的剧烈转变,而不是告诉它关于它的错误行为。就如笔者稍后即将述及,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对狗儿灌输尊重新伙伴的概念,笔者会对狗儿采取“预防性处罚”。然而,若想利用处罚的手段使狗儿服从则是大错特错。同样,如果狗儿在散步途中受到某种猎物气味的引诱而跑开,主人于稍后痛加殴打也于事无补。对狗儿来说,逃跑的行为早已时过境迁,即使被打也无法纠正错误,它说不定还以为自己是因为回家而受处罚!所以,矫正类似的行为惟有在它即将开溜时给于当头棒喝,用弹弓朝他发射“暗箭”,这一击必须让它大吃一惊,而且最好别让它察觉这个晴天霹雳是主人的杰作由于事出突然,狗儿对突发的痛楚毫无防备,也将难以忘怀。这一招附带的好处是,狗儿不会从此看到主人的手就心惊胆跳。
在设定处罚的步骤时,还必须合乎情理,并对狗有基本上的了解。每条狗对处罚的感受性大不相同。有些狗的感受性特强兵容易紧张,即使轻轻拍打,造成的影响也要比顽皮的狗遭受激烈打击还大。身强体壮的狗感觉非常迟钝,空手对付根本不可能让它尝到厉害,除非打它鼻脸。如果对待精神和肉体都很纤细的狗,体罚时的顾虑便更多,例如西班牙小猎犬(Spaniel,长毛,长耳猎狗)①或塞特种猎犬(Setter,高腿红棕色长毛)②等,一旦处理不慎,狗儿将容易胆怯,丧失自信或生活的乐趣,甚至永远害怕主人的手。根据笔者培养牧羊犬和松狮狗混血种的经验,尤其当牧羊犬的血缘占较大比例时,有些会显得非常软弱善感,有些则感觉十分迟钝,性格上往往会出现两种极端差异。
史坦茜相当倔强,而它的女儿毕姬却特别软弱。有一次,笔者痛打史坦茜,却只轻轻拍打毕姬几下并数落它几句,路上的行人见状后对笔者的偏袒做法露出愤慨,不以为然的表情。其实这两条狗所受的处罚是相等的,也就是说,不论采取何种处罚方式,处罚产生的痛楚不会比显示持法者本身的力量有效。只有狗儿真正了解这种力量显示的意义,处罚才可能凑效。狗和猴子一样,即使是为了争“席次”也不会互相殴,而是采取啃咬的方式。因此,以殴打方式来规诫它们的行为,即使轻重适度,也不容易让他们理解。笔者的疑问朋友发现,当他在不伤及猴身的情况下啃咬猴子的胳膊或者肩膀时,猴子的激烈反应绝不是痛打它所能比得,不过,当然没有人会对啃咬猴子有兴趣。若就狗来说,虽然我们可以仿照族群首领采取的处罚方式―抓着狗头拎起来,然后拼命摇晃,这是笔者所知道对狗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招,无不引起犯罪者的强烈反应。事实上,能把牧羊犬那样大的狗举起来摇晃的狼首领,必是体型巨大的超级野狼。当主人规诫狗儿时,狗儿的确把主人当成类似的角色。虽然笔者认为这种处罚方式并不及手杖或鞭子抽打来的疼痛,但如果您不想让狗完全丧胆,那么请务必切记,即使对成年犬采取这种惩罚,也务必小心处理。
不论是跳跃或协助寻找失物,对于任何要求狗积极提供协助的训练,即使面对最聪明的狗,也不要让它们觉得是在尽义务,因为只有在心甘情愿的情况下,狗儿才会乐意协助这些工作。同样地,训练时如果采取处罚手段,不但不适当而且有害无益,因为狗一旦厌恶特殊的训练,便可能在这方面变得无能。当然,训练有素的狗即使心中不乐意也依令寻找野兔,追踪脚印或跳跃障碍物,但对它们来说,这些只不过是习惯使然。有鉴于此,尤其在训练的初期,也就是在狗未养成遵从既定命令的习惯时,每训练几分钟最好休息一下,一旦狗对训练显得意兴阑珊时便应立刻停止。总而言之,训练狗时不能采取强迫手段,必须让它觉得做各种训练是对它特别容许的恩惠。
前面简单说明了一般训练规则,下面将讨论养狗人最希望狗能学会的三个特别招术。在这三个招术中,笔者个人认为和“伏卧”相关,也就是在沉默无言中使狗儿服从的一招最为精彩,因为这个招术能让所有的狗成为更理想,更有用的伴侣。狗必须学会如何待命,并在命令下达前静候不动。这种能力有许多好处,例如狗主人可以把狗留在商店或者房子外,狗因此能够跟随主人到任何地方,而不必单独关在家里。对忠贞的狗来说,被当成雕像供在家里的感觉是最悲惨不过的。然而,“伏卧”主要具备的教育性效果,因为它有助于提升服从的层次。这种训练的目的在于克制狗意欲追随主人的强烈冲动,并要求狗能够独自留在令它讨厌的地方。这种磨练犹如不愉快的义务,相对地,“起立”“跟我来”等命令便有如莫大的解放,狗会满心欢喜地依令行事,“呼之即来”遂不再只是一种义务,而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若希望棘手的狗能呼之即来,通常必须善用“伏卧”学习的中段机会。鲍恩布雷克是笔者熟识的优秀驯狗师之一,他训练狗时花在教导“坐下”的实践比“来”的时间长了很多。他的想法是想使追踪的狗停下来,结果最后连热衷追赶猎物,对主人的口哨制止声充耳不闻的狗也服服帖帖。换句话说,鲍恩布雷克把一般的“坐下”训练发挥的淋漓尽致,狗不论正进行任何活动,即使正铆足全力追踪猎物时,鲍恩布雷克根本无需唤它回来,只要用适当声量喝道“坐下”,狗便紧急刹车而扬起漫天尘土,待尘土落定,只见狗已服服帖帖的伏卧在地上。
“伏卧”的训练非常简单,即使不擅长驯狗的人也能驾轻就熟。由于不同品种的狗成长速度不一,“伏卧”训练最好在狗儿七个月到十一个月大时进行。太早训练反而无益,因为小狗的性情不定又喜欢恶作剧,对它要求过多反而会令它佯装不知干脆躺下。相反地,如果年龄稍大性情已定,抗令的情形将显著增加。“伏卧”训练最好选择柔软干爽的场地,让狗能依照“伏卧”的命令或驯狗者其它明确的相关指示稳当地趴下,头和臀部均可得到固定支撑,而不要选择狗儿不愿俯卧的场所。刚开始训练也许比较费劲。狗对命令的理解快慢不一,有些狗甚至必须大费周章,先让它的身体僵直如木马,再费力地使它的前脚弯曲,然后弯曲后脚,如此这般它才能了解整个情况。旁观者或许觉得上述的初步做法有些滑稽,令人惊讶的是,这种做法反复几次后,狗终于能了解情况,一旦命令下达便会自动俯卧地面,只需少许训练便大功告成。此外,从一开始应该让狗在听到命令后,才能从俯卧的姿态站起。“伏卧”和“等一下“的动作指令不能分开教。
狗俯卧时,人最好先待在它旁边,并有手掌轻轻抚摸它的鼻脸前方,让它没有站起来的机会。然后,再快速下令“跟我来”,人则跑在狗儿前方数步的距离。最后别忘了嘉奖它的表现,热烈地爱抚它或和它玩耍。倘若狗露出疲惫或不愿反复训练且有意躲避主人,那么就应该终止训练,待隔日再继续。“待命”的时间长度必须很缓慢地逐渐增加,训练者对狗的态度该言则严,该亲切则亲切,训练途中不要玩耍任何暧昧不明的小花招。在这训练不可以沦为游戏,在这个阶段,游戏是训练完成后的褒奖手段,所以必须好好“增藏”,免得失去特殊意义,有鉴于此,主人不能允许年幼的小狗促狎地仰身躺下或其它恶作剧来回应命令。
为了避免狗因受其它事物吸引而感到厌烦,主人也必须采取各种对策。当狗能静静地待命达数分钟时,训练者最初必须留在它的视野范围,然后再慢慢离开狗的身边。待主人离开数分钟后狗依然能够静候,也就是当狗习惯了这个方式时,主人即使离开狗的视野范围也无妨。此外,训练者可以在狗的身旁放一两件训练者的物品,如此狗比较能忍耐训练和考验,摆放的物品越多越大,狗便越容易单独和物品待在原处。例如露营时让狗留在帐篷和毛毯旁,即使只是训练的初期,狗也能耐心十足地始终守候原地等待主人。一旦陌生人想取东西,狗定会怒目以对。这倒不是因为狗有看守主人物品的义务感,而是因为对它来说,带有主人气味的物品乃是家的象征,也是主人迟早会回来的保证。所以任何人想要碰触这些物品时,狗便会发怒。换句话说,训练有素的狗紧盯着主人的文件皮包时,心理上的因素和外表所看到的是两回事。在狗心目中,这些物品时家的缩小象征。对主人来说,留下文件皮包的目的不是要狗替他看守,而是要狗留在原地。从事这种类型的训练时,尤其在陌生人的近郊,必须选择适当的地点让狗“伏卧”。训练者下达命令前,应该时时注意地点的选择,以便狗能俯卧休息。让狗趴在没有遮蔽物且人来人往的道路当中是非常残忍的做法。在狗看来,类似的场所根本不适合休息,只会增加他精神上的负担。相反地,如果有防水布遮蔽则较为理想,命令狗在安静的角落伏卧才能使得它完全得到满足。毕竟对狗来说,“伏卧”训练必须付出相当的精力,所以训练者应当谨守前述原则。其实这种优秀,严格适中的训练对狗并非残忍的考验,而是丰富生活的一种经验。所怎么说呢?因为狗经过良好的训练后,它就可以跟随主人到任何地方去。
倘若狗非常聪明,训练时原本森严的纪律也可以逐日放宽。提到“伏卧”,史坦茜算是第一个接受训练的元老,它深知笔者真正期待的并不是要它看守自行车,却仍始终像遵守法律条文一般,静静伏卧如一尊人面狮身像。史坦茜奉命趴下后,虽会暂时维持固定的姿势,待稍后笔者从窗口窥视时却发现,它已经起身在半径几米的范围内活动。史坦茜十分明白这种行为的理由,所以在偶然的场合,笔者和它会产生下述般的默契:如果它奉命伏卧却没有看到笔者的自行车或者文件包皮包等物品,大约等待十分钟后仍不见笔者回来的话,史坦茜便独自返家;如果笔者留下了个人物品,则无论如何它必定会在原地等笔者回来。
说来也许有人不信,史坦茜伏卧看守招术已像尽义务般达到精通的境地。在波森期间,史坦茜曾为柯尼斯堡动物园的澳洲野犬产下后代(史坦茜和西伯利亚狼结合,但未生子,后来和澳洲野犬联姻)。笔者的医师朋友把自己不幸被偷的牧羊犬的狗屋借给笔者(应该说是借给史坦茜)。史坦茜在小狗身边待了三天,到了第四天,当笔者走出任职的医院,却发现它已伏卧在笔者的自行车旁待命。笔者设法叫它回小狗身边去,却徒劳无功,它只顾着“履行义务”。从此,史坦茜每天两次穿越无数街道到小狗处哺乳,然后在半小时内回到笔者的自行车旁静候主人。
接着谈到第二种训练
C“篮子”,这就像是把屋外的“伏卧”训练移到屋内一般。狗经常会给主人带来干扰,主人则希望暂时把它差遣开来。这是如果下令“到那边去”,恐怕连最聪明的狗也会不得要领。对它们来说,“到那边去”是抽象俄词句,根本无法了解其中的含义。所以主人命令狗前往某处时,必须指出具体的场所,这个场所是狗依令离开主人旁边后的去处,它必须待在该处直到主人下令可以离开为止。所以即使不是篮子也无所谓,最好选择狗本来就喜欢且常去的某个角落。
第三种训练是跟随着人而行,也就是“跟我来”的招术。如果训练得法,带狗时便无须借助狗绳。遗憾的是,比起前述两种训练,第三种却较难学会。为了便于狗儿牢记,必须反复不断地教导。跟随主人而行的训练是靠牵绳拉狗,让它紧跟着主人的右侧或左侧(必须在固定的一边),狗的头部和主人的脚部并行,步伐则配合主人的速度。大部分的狗对这种训练不会犹豫,但几乎所有的狗都是走得有点过于前面。这时主人应该迅速拉动牵绳或轻轻拍打狗的鼻脸以矫正。主人转弯时狗也必须转弯,主人可以屈身并用没有拿牵绳的另一只手推着狗朝转弯的方向前进。牵狗步伐的训练必须经常时间才能让狗心甘情愿地追随主人而行。训练时还必须应用两种命令,一种是呼唤狗儿跟随,一种是取消跟随。依笔者个人的经验显示,后者较前者困难许多。以“伏卧”训练为例,叫狗“过来”时,狗很容易理解。但叫狗停止跟随主人时,“走开”的命令却不那么容易明白了。所以在刚开始时,主人最好静静的站着,然后叫“狗”走开,直到它依令行事为止。此外还必须注意狗的步伐和姿态,倘若步伐姿态零乱,已经练就的成果也将大打折扣。另一个难题是,聪明的狗马上会察觉到狗绳是否依旧绑在身上,生子刚解下来时,它们经常对命令充耳不闻。有鉴于此,最好从一开始便让狗习惯细小质轻的牵绳,让它们浑然不觉绳子的存在。狗其实不太明白这种做法的原因和效果。例如,史坦茜刚接受这种训练时,只要身上绑着牵绳,不论笔者有没有手握牵绳或者离它多远,一旦笔者下令“跟我来”,它都有反应。如果牵绳解下,史坦茜恢复“自由”身,对命令便无动于衷。所幸史坦茜根本无须笔者下令便会跟随笔者,所以也没有什么不方便。然而在必要时,史坦茜却能完美的跟随主人,熟练得程度绝不亚于任何在命令服从测验中脱颖而出的狗。史坦茜会自动紧跟着笔者,毫无走失的顾虑。
遇到特殊的诱惑时,史坦茜也依旧不为所动,那种自制能力即令人感动也叫人同情。例如,当我们行经农场时,母鸡和小羊因看到一条毛色金红如狼般的狗儿惊慌失措,它们一面咯咯叫,一面在我们的四周或脚边乱窜。此时,史坦茜自制能力便发挥到极限,它干脆紧挨着笔者的左膝,以免自己功亏一篑。虽然它的身体因兴奋而颤动,鼻孔张开,耳朵直竖,却依然自制地走在笔者的身旁,笔者则非常清楚绑在它身上的无形牵绳是如何的紧绷。当然,如果当初年幼时未曾扎实学习这项训练的全套规矩,史坦茜必定无法将跟随主人的招术发挥的如此淋漓尽致。不过,一旦狗学会这类训练,最令笔者感到喜悦的倒不是它能习惯性地一再重复正确的动作,而是想着它如何以创造性的姿态来面对各种诱惑。
①西班牙小猎犬(Spaniel):即西班牙猎犬。用以寻找隐藏猎物的猎狗,起源于西班牙,但大多数现代品种是在大不列颠培育的。西班牙猎鸡狗体小,体高36-39厘米,重10-13公斤。英国西班牙猎鸡狗与西班牙猎鸡狗相似,但较大,腿和嘴较长,威尔士大型西班牙猎狗比英格兰品种小,被毛为红棕色和白色,善于猎物。殷卫泅水西班牙猎狗,用于猎鸟和小兽;布列塔尼西班牙猎狗用于指示猎物;科兰波西班牙猎狗动作慎重;爱尔兰泅水西班牙猎狗为一种古老品种,善于在水中寻取猎物。
②特种猎犬(Setter):即蹲伏猎狗。用于猎鸟,共三种,由中世纪的西班牙长毛猎狗培育而成。经训练用于猎鸟,当其发现猎物时,即蹲伏不动,等待猎人撒网将自己和猎物一起罩住。英格兰蹲伏猎狗体格粗壮,种态高贵。体高61-63.5厘米,重23-32公斤。头长,耳悬垂,胸深,尾尖。耳,胸,腿和尾被毛较长,全白色,黑白相间,综合色或白色带深色斑点。戈登蹲伏猎犬或称黑棕色蹲伏猎狗,高58-69厘米,重20-32公斤。爱尔兰蹲伏猎狗被毛发亮,赤褐色,高64-69厘米,重27-32公斤。性温驯,动作敏捷。
第四章 狗的习惯
人类依赖语言实现互相间的沟通同时也促进群体中个体的互相协助,反观其他动物社会,确实用完全不同的方法来达成上述目的。笔者曾在《他与家畜,鸟类和鱼类的对话》一书中详谈了相关的主题。动物社会的特殊信号,各种行为表现或声音等,并不像人类的语言是由个体单独掌握,并逐渐发展到约定俗成,而是根据精神性或本能性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所产生的反应来确定的。所以,动物的语言远比人类的语言保守,其中的惯例或用法也远较人类的语言固定和拘束。有关狗的各种不得违反的法规(例如决定强者与弱者,公狗和母狗的行为准则或狗的其他相关仪式)几乎可以写成一本综合性的读物。表面上,这些法规(源于狗的遗传性为模式)的效力和人类的例行规则相类似,这种类似甚至还包括它们对社会生活产生的效力,本章的标题便是想来理解一下这种类似性的意义。
不论法规本身多么的有趣,如果抽象地描述,恐怕是相当令人生厌的。有鉴于此,笔者舍弃抽象的陈述,尝试借着一连串的日常事例来描写狗在生活中由于社会性调节所造成的生动效果,让读者能自然了解这种法规的逻辑。首先讲述的是带有等级色彩的习惯。等级制的习惯和做法不仅显示社会性的优势和劣势,同时也大体决定了各种地位。就像读者经常碰到的例子一样,笔者将就自己和数条狗相处的经验分述如下。
笔者和沃尔夫二世从乡村小路走下去。当我们经过村里的打水井来到大街上时,沃尔夫的宿敌洛尔夫却豁然出现在距离我们约两百米远的大街中央。笔者和沃尔夫必须直接经过洛尔夫待着的地方,一场冲突眼看将无法避免。这两条村里最强悍,最令人害怕,也是等级最高的狗,彼此虽然打从心底讨厌对方,却也深知对方的利害,所以就笔者所知,它们尚未彼此较量过。如今居然狭路相逢,双方似乎都抱着敌意相迎。在此之前,这两条狗虽曾隔着篱笆在各自得庭院里互相狂吠或威吓,但它们两个都确信因为有篱笆隔离室不会发生厮杀的。如今两者的冲动已不同以往,依笔者看来,反而有点像人类的行径,双方都认为,昔日的胁迫手段必须付诸行动,以保障自己的权威,免得丢人现眼。
这两条狗从老远处便认出了对方,于是立刻采取夸耀的行为,也就是将身体直挺,尾巴高竖,越接近对方时脚步越慢。当双方相距约15米时,洛尔夫突然虎视眈眈地伏下身体,脸上毫无犹豫或害怕的表情,既没皱眉也没皱鼻,耳朵朝前直竖且双眼圆瞪。不论洛尔夫的俯卧姿态在人类看来多么有威吓作用,沃尔夫却毫不畏惧地毅然朝严阵以待的对手前进。就在当儿,洛尔夫猛然进逼,双方以侧腹短兵相接,头部和尾部交错,并开始嗅着彼此挺出的臀部。挺出臀部是自信的表现,一旦自信稍微低落,尾巴便立刻下垂。从这点看来,根据尾巴德角度即能得知狗的勇气大小。
紧张的形势维持了相当一段时间之后,双方沉着的神色逐渐出现狼狈的表情。额头上形成水平的皱纹,直竖的尾巴垂到比眼睛水平线略高的部位,鼻部也堆挤出皱纹并露出犬齿。这种表情十足凶恶,狗儿遭遇威胁或走投无路不得不采取自卫手段时,也会摆出这种脸谱。
狗的士气和它面临的情况会显示在头部的两个位置―耳朵和嘴角。如果耳朵朝前方直竖,且嘴角的皮肤朝前方下垂,它们将毫无所畏惧地参与攻击。相对地,恐惧时的反应刚好和前述耳朵和嘴角的表情相反,这时的反应宛如一股看不见的力量而促使狗儿逃避或后退。狗摆出威胁的态度也会同时发出吼叫的声音,吼叫声越低沉表示狗越有自信。(话虽如此,每条狗的声音大小原本各不相同,所以是指和它原来的声音相比较),狂妄的猎狐犬(FoxTerrier)①的吼叫声显然比谨慎的圣伯纳犬(SaintBernard)②高亢。洛尔夫和沃尔夫依然侧腹短兵相接,并开始互绕着打转。每一刻,股市都有可能爆发,但两个家伙同处在一个等量级,这多少也阻止了战争爆发。虽然它们吠的更加利还,但还是没有什么事情发生。笔者的心中产生莫名的怀疑,沃尔夫和洛尔夫先后瞟了笔者一眼,笔者越发怀疑它们是否期待并打心底希望笔者能替它们排解,让它们能体面地化解争端。维持威严和权威的冲动心态并不是人类所独有,高等动物本能的反应既然和人类深具关联,前述冲动在它们的内心深处自然也根深蒂固。
然而,笔者并没有介入争端,只是听任它们自行寻求荣誉性停战的收场之道。后来,这两条狗终于非常缓慢地逐渐分开,各自一步一步地朝反方向走,并用眼角彼此盯视,然后像奉命般地同时抬起后退,沃尔夫朝着邮筒,洛尔夫则朝向围墙。随后双方依旧一幅自夸的表情朝各自得方向前行,并为自己的胜利及威吓对方而自豪。
当两只势均力敌的狗相遇时,母狗会做出奇妙的动作。以沃尔夫的妻子苏希为例,它在这种情况下会很希望战事真的爆发。其实苏希倒不是想援助沃尔夫,而是想看沃尔夫击败对手。笔者曾经两次看到苏希运用巧妙的伎俩达成了上述目的。一次,沃尔夫和其他狗(每次都是来“避暑”的狗)头尾交错站立,苏希便在四周谨慎且好事般地转来转去,那时两条对峙的狗并没有注意苏希德行径。谁只苏希却悄悄地用力朝沃尔夫的臀部的家伙,于是展开反击。对敌手来说,沃尔夫的突袭也是难以饶恕的犯规行为,一场持续的打斗遂变得比平日要凶残得多。
沃尔夫也曾经与村里地形最高的那户人家养的一条杂种老狗交过手。年幼时,沃尔夫非常害怕这条老狗。长大后不但不怕它,甚至还特别讨厌这只老朽的家伙,只要有机会一定让这老家伙知道它有多恨它。如今两条狗又碰面了,双方面对面时,老狗马上挺直身体,沃尔夫则朝老狗突进,肩部和臀部一面猛力夸张地甩动,一面全力冲撞过去,然后再老狗的身旁停下来。老狗意图猛咬对手,却因碰撞沃尔夫所产生的冲击而使企图落空。老狗虽然铆足全力挺直身体,却无法自信地伸展臀部,尾巴也低低垂挂着。鼻部和额头则因害怕而皱成一团,低垂的头部朝前方伸出,并发出充满愤怒的吼叫声。
这种神情姿态充分暴露出内心的极端不安。当沃尔夫向再度靠近时,老狗抱着最后的尝试,直朝沃尔夫扑咬过去。沃尔夫稍微后退,然后叉开腿用力踏地,并踩着夸张的不自然的大步伐在敌手四周打转,随后朝身旁的适当目标抬起脚来再扬长而去。老狗的心情若转换成语言来描述,便是:“老子打不过你,即使和你平分秋色也不想变得更伟大。老子可不打算侵犯你的地盘,所以好歹放过我一马。如果不成,老子不论对错,也会用尽各种手段来对付你!”然而,沃尔夫的感受又是如何呢?
沃尔夫和一条黄色的杂种小狗在村里打水井旁边相遇,矮小的狗吓得魂不附体,马上拔腿就往开着门的杂货铺逃命。沃尔夫拼命追赶并撞击小狗的侧腹,就如先前述及般涌猛甩身体的方式撞击对方,小狗于是从店家门口被撞倒在路上。沃尔夫像闪电般飞快地骑在小狗身上,并再三猛击。小狗每次都发出痛苦的哀鸣,最后终于不得不做困兽之斗,反过来猛咬沃尔夫。沃尔夫既没有吼叫也没有皱眉,它根本不在意小狗的啃咬,只是闷不吭声持续做撞击动作。在沃尔夫看来,这条矮小的狗压根儿不是对手,所以根本不值得劳驾它张开尊口。然而,因为沃尔夫非常讨厌这条小黄狗老是在苏希发情时在家中的庭院徘徊,于是使出粗暴的手段来发泄淤积的怒气。比起实际感觉的痛楚,狗嘴嘴角的特定部位更能显示出哀号时的恐惧。由于嘴角抽筋紧绷,口腔黏膜因翻卷而露出,嘴唇则出现暗灰色的轮廓。狗的前述表情加上经常伴随而生的哀鸣,即使从人类的角度也能看出它的可怜相。
沃尔夫一世前往笔者家前方的阳台探望它的妻子珍塔和长大的孩子。它先和珍塔打招呼,双方均摇尾示意。珍塔还充满爱意地舔它的嘴角,并撒娇地用鼻部轻触自己的丈夫。沃尔夫一世的儿子则高兴地挨近父亲身旁,父亲也用鼻子轻触自己的孩子。当父亲想嗅儿子的臀部时,儿子却把原本不断摇摆的尾巴挟在后腿中间,父亲只好作罢。小狗虽然不怕父亲,背脊却圆圆地拱起,这是一种献媚的姿态。其实,它不断地舔父亲的嘴角,为的是央求父亲用鼻子给予爱抚。沃尔夫一世虽然没有显得自以为是,却伸直脊梁摆出威严姿态,看起来似乎相当困扰的样子。它歪着头避开儿子的鼻脸,并搞搞的扬起头不让儿子的鼻脸触及。父亲虽然无奈地回避,儿子却越发受到鼓舞而大献殷勤,父亲的脸上于是挤出不耐烦地皱纹。相反地,小狗的额头却平滑绷紧,眼睛凹陷的部位像裂缝般的塌陷下去。与珍塔向沃尔夫一世打招呼一样,这条小狗的动作酷似非常顺从的狗迎接主人时的举止。倘若拟人化来作比喻,小狗的行为更像是对位尊者某种程度的敬畏和爱慕适当混合之后的表现。
苏希在村里遇到洛尔夫的儿子,后者年龄约一岁左右,是柯利牧羊犬(Collie,苏格兰产的长毛大牧羊犬)和一般牧羊犬的混血种。当它看到苏希时误以为是相当骇人的沃尔夫,着实吓了一跳。由于视力很差,这条狗对距离稍远的物体只能分辨大概的轮廓。碰巧,沃尔夫又是村里唯一常见的松狮狗,所以苏希偶尔会被当成是它可怕的同类。这条年轻的母狗所以会显得狂妄自大,正是由于上述误解导致其他狗对苏希略生敬畏,进而养成它趾高气扬的态度,并认为别人怕它是因为它的凶猛所致。
证明饲养的狗对颜色感觉有多么迟钝倒是饶富趣味,就以沃尔夫和苏希为例,尽管前者的毛色为蓝灰,其他狗儿们却常常分不清它们是谁。话说苏希和洛尔夫的儿子在狭路上相逢了,年轻的混血狗虽然见状拔腿就跑,却马上被苏希追击。当混血狗正襟危坐时,大约8个月大的苏希便开始傲慢地摇动尾巴。苏希伸出鼻子嗅这条狗的臀部,后者却不好意思地用后腿夹住尾巴,转过头去,并挺起胸部和头部(而不是后面的部位)来展示。这条杂种狗终于发现眼前和自己打交道的是一条活泼的年轻母狗,而不是另外那条可怕的公狗。杂种狗鱼是伸出头颈,尾巴高高扬起,一面用前脚跳跃,一面朝前走去。虽然这些都是自信的象征,但杂种狗脸上的神情和耳部的状态依旧显示出对苏希的尊敬。不过,慢慢地,前述“尊敬的态度”逐渐变成所谓“礼貌性的态度”,这两种态度的差异仅在耳朵的位置和嘴角的态度。也就是说,“礼貌性的态度”虽然使耳朵依旧朝后方水平贴着,偶尔也会快速靠拢,几乎相互触及,嘴角虽然也和尊敬的态度一样照后微撇,却不再像埋怨般地下垂,而是不断地往上提起,在人类看来,则宛如笑得表情。这种表情明显带有邀约出游的意味,这时下巴会稍微张开并露出舌头,嘴角上提几乎触及眼部,笑得印象越发深刻。狗和敬爱的主人出游时最常见的就是这种表情。越发兴奋,狗便开始喘息,所以前述表情可能是喘息的前兆,大概是狗渴望嬉戏所引起。狗在带有性色彩的游戏中常常会露出笑意,即使是一般行为也足以让他们非常兴奋并激烈喘息,从这点看来,前述推测应该是正确的。杂种狗面对苏希越发笑意盈盈,甚至开始用前脚活泼地跳着,接着突然朝小母狗扑了过去,并用前脚推压母狗的胸部,然后用奇怪的发式咕噜打转并猛烈地突进。它的背脊依旧毕恭毕敬地拱成圆形,臀部朝身体下方缩入,尾巴则紧紧地顶在后腿里,虽然态度腼腆,却带着亲切促狎的意味,尾巴还在两只后腿间用力摆动。接着,这条年轻的公狗跑了几米又停下来,然后又到处跑跑再站回母狗前面并露齿而笑。这时公狗为了不让后脚的脚跟妨碍尾巴的摆动,尾巴已经高高地举起全力摇摆。它心中的欣喜也不仅表现于尾部,身体的上半部也跟着震动起来。它再度朝苏希扑了过去,但这次行为无疑是带有一点性爱的色彩。无奈母狗未值发情期,这些举动顶多也是象征性的而已。
阿尔滕堡某户饲养了一条黑壮的纽芬兰犬(Newfoundland
Dog)③,名叫洛得。这家人的小女儿在生日当天获赠了一条才两个月大的小狗。笔者正好目击了洛得和这条小狗初相遇的情景。小狗的名字叫飞毛腿,个子矮小却神气活现。然而当它看到一团像山一般高大的黑毛球靠近时,心中不禁产生出生后首次遭遇的大恐慌。就像所有的小狗样,飞毛腿在这种窘境下也仰身翻倒,当洛得用鼻子探嗅它的腹部时,飞毛腿忍不住撒了一小泡尿。洛得闻到这种带有情感的排泄物气味便慢慢转身,然后道貌岸然地走开,留下因恐惧而瘫软得直不起腰来的飞毛腿。然后再接下来的瞬间,飞毛腿却再度起身并快速前进,像停不下来的自动机器般在洛得的脚边窜进窜出,做着小型8字形运动。此外,飞毛腿还同时顽皮地跳跃着,试图怂恿洛得跟着它如法炮制。心软的小主人虽然在前述过程中被铁石心肠的哥哥阻止而无法置身其间,但是当看到一条硕大的狗和一条迷你小狗终于玩在一起时,那种令人感动的情景终于让她放心的松了一口气。
笔者选择了前述6条狗的邂逅作为明显不同性质的实例。在现实生活中,狗与狗的互动自然包含自信与害怕,自我彰显与尊敬,攻击和防御等感情,以及反应这些心态于行动之间的无数变化和组合。正因为这个缘故,行动反应得分析变得非常困难。此外,狗的表情有时也只能分辨出蛛丝马迹,在某些场合,它们的表现甚至和其他表现参杂出现。因为,读者必须通晓笔者所陈述的各种表现模式,同时根据其他众多不同的模式,才能确定狗的复杂反应。
在狗的中枢神经系统的遗传性状中,打动人心的习惯很早便已形成。这种习性是指对雌性和孩子所抱有的一种骑士风范般的态度。正常德雄性不会咬雌性,虽然公狗绝对禁止咬母狗,母狗却可以向公狗示爱。母狗不但可以轻咬公狗,甚至还可以粗暴地啃咬。而公狗根本没想到要报复,只能表现自己的敬意或礼貌性的态度,最多也不过把母狗的攻击当作游戏罢了。为了维护雄性的尊严,公狗采取最后的手段―逃走,这是因为公狗老是在母狗面前努力维持面子的缘故。
虽然狼也和所有体内留着绝大多数比例血液与之相同的格陵兰狗一样具有骑士精神,但野狼的骑士精神是最我克制的对象却仅及于同族群的母狼。相对地,所有体内留着绝大比例胡狼血液的狗却对所有的母狗一视同仁,即使该母狗不是自己的同类,前述的骑士原则也照样适用。至于松狮狗的做法则介于两者之间,这种公狗一旦和同种的母狗住在一起,经常会对陌生的胡狼种母狗暴力相向。尽管如此,笔者却未曾听闻公的松狮狗咬过胡狼种的母狗。
如前所述,有种狗带有绝大比例的狼血缘,这种狗和一般欧洲品种的狗在动物学上具有基本的差异,如果要举出另一项证据来证明它们的差异,笔者在此先举反例一项。根据观察得知,这两个来自不同野生形态的品种之间都一样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松狮狗对付村里的狗就像对未曾谋面者一般抱有敌意,相反地,任何杂种的狗却很容易把胡狼或澳洲野犬当作自己的同类。对笔者个人而言,上述的差异远比比较两者的头盖或骨骼,并根据这些测量或测定的值作出统计结果要来的更具说服力。笔者认为,根据它们社会行为的某种例外来做判别应该较为妥当。不同种类的狗经常因为互不认同,致使公狗对母狗或小狗的基本“权力”不尊重。正因为如此,注重分类上和系统上首尾一贯性的行为研究者或动物学家,才能得知狼狗和胡狼犬属于不同的种。毫不受科学争议影响的狗儿们当然自己知道这些差异,至于笔者个人,与其依赖任何统计,笔者宁愿相信它们的行为所透露的信息。
对属于同种,同一社会单位的狗而言,未满6个月大的小狗绝对不能侵犯。小狗常有的屈服动作(如仰躺或撒尿等)很明显地只是让年长的狗了解自己还是个孩子,只能算是一种见面礼。由于没有观察或试验,我们无法确定成犬是否只根据这种机制来判定小狗的软弱,抑或小狗的气味足以透露它们令人怜爱的年龄。可以确定的是,年长的狗与年少的狗在体格上的大小差异和前述的认知毫无关系。例如,坏心眼的猎狐犬即使面对体型较它庞大两倍的圣约翰小狗,它依旧把后者当作无依无靠的幼儿般对待。相反地,若是体型庞大的品种碰到体型娇小的品种,前者的公狗对后者成年狗也会果断开战决不迟疑,即使这种行径在人类看来最不符合所谓的骑士精神。据说圣伯纳犬,纽芬兰犬或大丹狗(GreatDane)④对待小型犬很符合骑士精神,虽然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它们的这种行为,但就笔者个人的经验,在笔者和狗广泛的接触里,却从未碰到过如此清高的动物。
如果残忍地把一条自信满满,威严十足的公狗丢在同母所生的一窝小狗中,让小狗陪着公狗“玩耍”,将会演出令人非常动容的一幕。笔者那条年老的沃尔夫一世便非常适合这项试验,它的个性一板一眼从不瞎闹,所以当它被迫前往阳台探望两个月大的孩子和澳洲野犬的“同奶妈弟兄”时便显得相当困惑。小狗的年龄超过5个月大后,对年长的狗爱卖弄的威严总会多少心存敬意,年龄较小的狗则毫无这种概念。小狗们见到父亲便倚在父亲身上,并用针一般尖锐的细小牙齿啃咬父亲的脚。在这种情况下,沃尔夫宛如踩在什么烧热的东西上,小心翼翼地交互举起左右脚。可怜的殉道者既不得呻吟吼叫,更没想到要出发这些烦人的后代。稍后,不悦的沃尔夫总算勉强地参与孩子们的游戏,但这些小家伙在小时候却绝不会自己单独从阳台上露脸。
同样地,遭受母狗攻击的公狗也会陷入类似的情况。它们虽然和前述情形一样既不能咬对手也不能呻吟吼叫,接近母狗的动机却强了许多。此外,它们的雄性尊严,性冲动和对攻击者锐利牙齿的畏惧也造成了内心的纠葛,并常常迫使它们采取人类看来颇为讽刺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是前述“礼貌性行动”中的消遣部分,会使大多数公狗时而用前脚踏步,时而前后跳跃以表示自己的恋情时,就连讨厌拟人化的观察者也不得不尝试做类似的比拟。大公狗知道自己必须对任何事情都容忍让步,并更加慎重对待母狗,在这种情况下,大公狗前述行为举止会因母狗行动而受到更大的挑逗和刺激。
笔者带着史坦茜走访灰狼的兽栏时,曾目睹上述行为的绝佳写照,以下所述便是这场邂逅的细节。我们和灰狼相遇后没多久,灰狼便找笔者玩耍,笔者洋洋自得地和它一快儿。由于灰狼比史坦茜更能吸引笔者的注意力,史坦茜干脆破坏气氛,突击正在和笔者玩耍的伙伴。母松狮狗教训公狗时,会故意刺耳的大声咆哮并用特殊的方式啃咬对方。虽然这种咬法指挥在皮肤表面留下明显的齿痕(不像公狗相斗时般激烈),其力量的强劲却也足以让公狗难耐痛楚而悲鸣。灰狼虽被咬得高声哀鸣,却还摆出尊敬有礼的态度,期望能平抚史坦茜的愤怒。笔者自己当然也为这突如其来的情景感到恐慌,笔者可不想考验灰狼的骑士精神,所以便严厉地下令,以便让盛怒的母狗平静下来。讽刺地说,也就好比是笔者必须在不伤及性情温和的灰狼的同时,谴责史坦茜的不是。仅仅在十分钟之前,当这条强壮的猛兽展开袭击时,笔者还为了拯救史坦茜而在兽栏外预备了铁棒和两桶水。如今开来,狼的一世英名似乎已大江东去。
①猎狐犬(Fox
Terrier):即猎狐梗狗。英国培育的狗品种,以大胆,精力充沛著称,善于从窝里把狐狸驱赶出来。有两个变种,一种毛皮卷曲,另一种毛皮光滑。体型结构相似,被毛结构不同,祖先亦异。活泼,体壮,嘴尖,耳折呈“V”型,体高37-39厘米,重7-8.5公斤。毛以白色为主,带黑色或棕褐色花斑。
②圣伯纳犬(Saint Bernard):又称圣贝尔纳狗,一种役用犬。300年间在瑞士阿尔卑斯山区圣贝尔纳创建的救济院中担任引路和救护,有救活2500多人的光荣记录。体壮,肌肉发达,头大而重,耳悬垂。提高至少65cm,重64-77公斤,毛为棕红色和白色,或带斑纹和白色,被毛或长或短而厚,也有中等长度。
③纽芬兰犬(Newfoundland Dog):在纽芬兰培育的使役狗。可能由当地品种和17世纪巴斯克渔民带到北美的大比利中斯狗杂交而成。以能营救落水的人著称。替大,性温驯,有耐心。体高66-71厘米,重50-68公斤。后肢强大,肺活量大,脚大而有蹼,被毛厚而含油,故善游泳,抗寒冷。典型毛色为纯黑色。又作伴侣犬,看门狗及挽狗。
大丹狗(Great Dane):即丹麦大狗。该品种在起源和历史上与丹麦并无关系,而是至少400年前已经在德国培育成的使役狗,曾用于捕捉野猪。敏捷聪明,勇敢驯顺。线条优美,头粗大,下颚方形。被毛短,黑色,金棕色,蓝白色或白色带黑斑,体高71-81厘米,重54-68公斤
第五章 主人与狗
人们养狗的动机不尽相同,但并非所有的动机都是好的。热爱动物的人当中,尤其是热爱养狗的人当中,有些人因为生活中经历过许多痛苦,而对人类失去信心,于是转而寻求动物的慰藉。每当听人提起“动物比人更好”的错误想法时,笔者不免觉得凄凉伤感。这种想法与事实完全不符!我们承认,在人类社会里存在的忠诚心,很难找到可以与狗的忠贞相匹敌。然而,这是因为狗没有违背道德约束的困惑,它们顶多只察觉自己的喜好喝义务之间有极少的关联。换句话说,狗根本不明白我们可怜的人类之所以会犯罪的原因。如果从人类的责任观点来看,即使最忠诚的狗也是不道德的。
许多人认为,拥有高等动物社会行为相关的广泛知识,便不会使人低估人和动物的差异。相反地,笔者却认为,唯有真正通晓动物行为的人,才能正确地评估人类在生活界的独特且崇高的地位。人类和动物的科学性比较时我们从事研究时的重点,既然这种比较法承认物种起源学,自然没有贬低人类尊严的意味。创造性生物演化的本质是,在生物进化的初级阶段中既未表示也未暗示什么,却形成全新且高超的性状。当然时至今日,动物依然和人类共存,但人类却非动物本身。物种起源的研究方法是从最低阶层,亦即从动物开始推移前进,最终明白突显人类不同于动物世界的本质,并展现人类的理论和伦理的高度成就。这些就是使人类能时至今日在于高等动物共有的古老的历史性特征及能力背景中明确存在的因素。所以,宣称动物胜过人类,简直就是一种亵渎。对于严肃的生物学家来说,这种主张完全否认了生物界的创造性发展。
不幸且令人感叹是,许多动物爱好者尤其是动物保护者,却支持这种危险的观点。对动物的爱,唯有发自对天地万物的博爱才是最美,最富启发性的,而这种爱最终要和核心的部分又在于对人类的爱。维德曼(J.V.Widmann)在他的喜剧《圣徒和动物》中,曾让救世主表达出:“我爱所有的生灵!”唯有心中对人类有爱,才能在不危及道德的情况下对动物付出爱。如果因为对人类的弱点感到失望和痛苦而把对人类的爱转移到猫或狗身上,那将是犯了极大的罪恶,也应该是遭唾弃的社会性倒错行为。对人类的厌恶和对动物的爱将形成非常不良的组合。
当然,对因为某种原因而失去社会性接触的孤独者而言,利用狗得陪伴来满足爱与被爱的渴望,原本无害且合乎人性,因为在孤独者回家时,哪怕只有一只动物快活的相迎,他也许就可以不必再尝世界孤独的苦滋味。
从动物和人类的心理学看来,研究主人与狗和谐一致的表现,非常具有教育意义,有时甚至惠令人感到愉快。许多东西可从不同种类的狗身上显示出来,另外还有许多东西能根据主人和其他守护着所展现的关系得到证明。就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样,人和狗的互动也会产生极大的平衡,失衡或偶尔为双方带来幸福的感觉。好比老夫少妻之间也常会像兄妹一般带有相似特征。同样地,主人和狗常年相处后,彼此之间也经常有令人感动或觉得滑稽的相似举动。经验丰富的养狗人会针对品种或不同的狗作出特别的选择,所以他们和狗之间的相似举动便越发明显。内人的母松狮狗经常陪伴在内人的身边,它便是能让人产生感情一致贺共鸣的典型实例。笔者本人也有同样的感受。对我们夫妇和我们的狗非常熟悉的朋友,都能从狗身上看出我俩性格的反映,这实在是非常有趣。内人的狗总是很爱干净,有时甚至到了一丝不苟得地步。即使没有特别交待,狗儿们也绝对不会一脚踏进水洼里。经过花圃或者菜圃小道时,四只脚也不会踩进菜圃里。相反地,笔者的狗可就邋遢多了,它们不但在任何肮脏的地方打滚,甚至把浑身的泥泞带回家里。换句话说,狗的习惯差异也正与笔者和内人的差异想类似。有些事情可以说明这种情形:内人挑选狗时,经常从同母所生的众多小狗当中,选出有良好遗传,安静,干净,漂亮,亦即性格几乎和猫相同的小松狮狗;笔者则偏好像我那条老牧羊犬迪托般活力充沛且脾气粗野的狗。详细比较后还可以发现,虽然血缘非常相近,内人的狗进食时彬彬有礼且安详稳重,笔者俄狗则胡乱地狼吞虎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异呢?笔者自己也不知如何解答。
笔者认为,由于互相酷似且互相共鸣,狗甚至能为人类带来心情的安定或自足的感觉。按照威廉.布什的话来说:“只有我们俩也能过的满意。”人和狗的这种关系正式依赖这种双方的共识所支撑。另外ia,对于与前述共鸣相反的类型学,其所显示的状况则大异其趣。笔者曾在街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幕:一名看起来愁眉苦脸,性急肩窄的男子,穿着虽讲究,衣服却已陈旧。他带着夹鼻眼镜,从头到脚看起来活像个海关人员。他身边跟着一条看似营养不良的大个德国牧羊犬。这条牧羊犬也是步伐蹒跚。男子手握一根大鞭子,当他突然停下来时,牧羊犬不小心超过规定距离几公分,男子便用鞭子的把手朝牧羊犬的鼻子狠狠地打了下去。这时,男子的脸上还浮现出难以言喻的憎恶表情和神经质的兴奋。笔者但是简直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很想冲过去和这名男子大干一场。笔者敢打赌,这条不幸的狗在它那位比它更不幸的主人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必定和它主人在办公室里面对同样抱怨的上司所扮演的角色一个样。
第六章 狗与小孩
笔者本人十分遗憾,在孩提时代我并没有养过狗。母亲那一辈正好生长在细菌刚被人发现的时代,当时人们害怕细菌的危害,牛奶因消毒过渡二失去维生素,许多富裕家庭的孩子都患有佝偻病。笔者则直道懂事之后才拥有自己的狗,但是必须答应家人不得随便让狗舔笔者。不过倒霉的是笔者养的第一条狗竟十分低能,它就是毫无个性的猎獾狗克洛基。所以,好长一段时间,笔者并不想养第二条狗。
但是,笔者的孩子从小便和狗一起亲密成长。在他们小时候,家中共有五条狗。这些孩子全部把家母的顾虑和畏惧放在眼里,经常在大牧羊犬的肚子下钻进钻出,那种情景至今依旧历历在目。当儿子开始学走路的时候,他经常拉着迪托的长尾巴站起来,从爬行逐渐练就双脚走路的能力。迪托常静静地站立不动,听任他拉扯。然后,每当孩子站了起来,松开抓住尾巴的手,迪托便如释重负地猛力摇动尾巴,孩子因身体被撞击而跌倒。
敏感的狗对自己敬爱的主人的孩子特别和善,它们似乎了解孩子对主人的重要性。所以,担心狗会伤害孩子,完全是杞人忧天。相反地,如果狗对孩子宽容有加,甚至可能养成孩子粗暴以对,欠缺思判断的恶习。关于这点大人必须引以为戒。尤其对圣伯纳犬(瑞士的一种雪山救人犬)或纽芬兰犬(纽芬兰长毛警犬)等体型壮硕,而性情老实的品种更是如此。一般来说,狗面对难缠的孩子都有脱身之道,这其中便蕴含着极大的教育意义。因为正常德孩子大多能从与狗相处中得到许多欢乐,但如果狗逃之夭夭,孩子会觉得非常沮丧。也因为如此,孩子为了与狗成为好朋友,就能从狗的立场理解要如何和狗相处。于是凭借天生的机智,孩子在幼小时期便能学会尊重他人的意义。每当笔者发现谁家的狗对5,6岁的小孩不是畏怯跑开,而是毫无顾虑的亲近小孩时,便对这家人和小孩有更高的评价。
遗憾的是,笔者住家附近的农家小孩却对狗非常粗暴。我们还未曾见过这一带的少年小团伙有狗相伴。虽然农家的少年对各自得狗都很温和,但这些小孩子一旦聚集在一起,其中一些粗野的家伙,有时甚至是最坏的家伙通常就成了孩子王。总之,低地奥地利狗一见到当地的少年走近,便要逃之夭夭。当然,实际情况未必全然如此,也并非每个地区情况都是这样。例如在白俄罗斯,经常可以看到年龄5-7岁左右,发色黄褐的少年们和许多品种不详的狗三五成群地在各村子徘徊。这些狗并不害怕这些少年,然而非常信赖他们。从这种信赖中,则能十之八九地了解到少年们的性格倾向。天生与自然界保持深厚亲密的关系,促使俄罗斯少年们明了要善待动物。
提到孩子和狗的友情,最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是壮硕乌黑的纽芬兰犬和笔者后来的姐夫彼得之间的一段情。当时,笔者还是个孩子。彼得是笔者住阿尔滕堡时邻居的孩子,纽芬兰犬则是他家的看门狗。这条狗名叫洛得,性格非常理想,生性勇敢甚至到了蛮勇的地步,不但忠实,聪明而且性情稳定。彼得则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孩子。当时才11岁的彼得成了这条狗的主人。这条壮硕的狗到阿尔滕堡彼得家中时,已经是一条完全成熟的狗。通常像洛得这样品种的狗大多数喜欢跟随成年人,尤其是一家之主。所以笔者至今还不明白,当初洛得为何选择跟随一个才11岁大的孩子。这也许是骑士精神使然吧!因为,彼得是家里4个孩子中最小,最弱的一个,同时在众多男孩和数名女孩组成的团伙中,也是最矮最小的成员。这群喜欢恶作剧的小家伙经常大胆地玩印第安人的游戏,故意制造一些爆炸声,把阿尔滕堡的整个森林弄得草木皆兵。每当大伙儿聚在一起瞎闹时,彼得总是挨揍得对象。当然,这其中必定有它的理由。幸好有狗在场时,如果谁想揍彼得,像狮子般威严的黑洛得,便把沉重的前脚往攻击者的肩上一搁,鼻头下面露出雪白的大牙齿,发出低沉犹如管风琴的威吓吼声。彼得对洛得这种忠诚的态度同报以由衷地爱情,双方简直到了难受难分的地步。然后,这种现象对彼得的教育却相当不利,因为就连彼得严格的家庭教师尼德迈尔先生也不敢对这个没有父亲的少年大声斥责,倘若严厉吃喝,屋角便传来如雷般险恶低沉的吼声。全身乌黑的“狮子”―洛得马上威风凛凛的驾到,尼德迈尔先生无计可施,只好耸肩出去。
笔者本人对怕狗的人总报有偏见,即使是对很小的孩子也是如此。小孩子初次接触大型猛兽时,如果感觉不安获小心翼翼,这是十分正常德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笔者的偏见好像显得有点离谱。然而相反地,如果说笔者喜欢那些不怕狗,而且能和狗一块儿玩得孩子,那么,笔者觉得,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与动物交往需要对大自然有种程度的了解。笔者的小孩早在满周岁之前便非常喜欢狗,他们根本没想到狗会伤害他们。正因为如此,女儿阿格娜丝在将满6岁时便曾遭遇令笔者捏把冷汗的情景。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阿格娜丝和比她大一岁半的哥哥帮我去捞鱼虫。当孩子们回家时,却带回来一条漂亮的德国牧羊犬。笔者当时猜测这条狗大概6,7岁左右,后来证实这项猜测无误。这条狗尾随孩子回到家中后,始终紧随他们的身边。它虽然看起来有点虚弱,但当笔者伸手抚摸它时,它嘴唇上却挤出几道皱纹以示抗议,然而它对两个孩子却表现出奇妙的顺从态度。整件事情的发生过程让笔者觉得奇怪,这条狗在精神上似乎不太正常。它究竟为什么马上和孩子变得如此亲近呢?上述疑问后来终于有了自然圆满的解释。这条牧羊犬原来是10公里外的上游村庄所饲养的一条狗,但它非常神经质而且害怕枪声。当地教会举行祭奠仪式时,常会鸣枪庆贺。这条狗受枪声惊吓而逃的太远,结果竟迷了路。这条狗原本有两个亲密的小主人,他们的年龄与外貌和笔者的孩子相似,难怪当初遇见时,便紧跟我的两个孩子回了家。当时笔者不晓得其中的缘由。孩子们恳求我,如果养主没有出面,他们便可以收留这条狗。
而笔者家中的沃尔夫一世不但具备公狼特有的独立性与自信,对孩子更是爱慕有加。自从来了这条牧羊犬后,形势就变得越发复杂。新来的入侵者个性顺从,犹如奴隶一般,集孩子的宠爱于一身,沃尔夫的自尊自然受到严重伤害。笔者对两条狗虽然一视同仁,但总担心心中的顾虑可能成真,所幸刚开始时一切还算安稳,新来者战战兢兢的态度总算避免了战斗的发生。不过,笔者可不敢过于热衷这条新发现的狗。
果然,战事还是发生了。当时,笔者正在家中最顶层的小房间里,突然传来狗激战的声响以及阿格娜丝凄厉的求救呼声。笔者闻声冲下楼梯,目睹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两条狗在屋前激战,它们的底下突然伸出一样东西,仔细一看竟是小女儿的脚。笔者发疯似的跑了过去,两手分别揪住狗的脖子,使尽力气把它们拉开。阿格娜丝仰身翻倒在地,两只手也紧紧地揪着两条狗的颈部,试图把它们分开。后来阿格娜丝告诉笔者事情的经过。她原本坐在两只狗之间的地上,为了拉拢他俩的感情,所以伸手同时抚摸双方,谁知居然弄巧成拙,两条狗竟相互扑咬对方。混战中阿格娜丝扑倒在地并遭狗践踏,却依旧不肯放手。她使尽力气试图把双方拉开,脑中压根儿没想到它们其中的任何一方或许会伤害到她。_________________山东 威海 石岛
量力 自知 思道
ysem功德圆满注册时间: 帖子: 2237来自: 山东 石岛14949.0 宠币
10:20&& &发表主题:
<font color="#楼
第七章 对择狗的建议
通常,做决定总是很难的,选狗时更是如此。而对为众较多,品种琳琅满目的各类狗,简直让人不知如何是好。提供建议的人只有十分了解养狗的人,并知道他们对养狗的期望,才能替他们出好主意。例如,对寻求温情和照料的孤独老人来说,松狮狗满不在乎的个性可能无法提供慰藉。这种狗不喜欢肉体的爱抚,所以,不像其他狗会扑向主人怀里,顶多只是冷淡地对主人摇摇尾巴便作罢了。倘若希望自己的狗深情温柔,常把头靠在主人膝上,琥珀色的眼睛抬头仰视,并随时用充满爱意的眼光凝视主人,那么最好选择赛特种猎犬(Setter,高腿红棕色长毛)或类似的长毛,长耳的品种。笔者本人认为,这种狗似乎过于忧郁,尤其在这多事之秋,人们除了许多值得忧郁的事外,还必须面对核战争的威胁,原本满怀悲伤的人,若不断和个性也和自己一样忧郁,有事没事便长吁短叹以突显自己存在的生物接触,恐怕对大多数人都没有好处。周围朋友的悲伤或喜悦常会对我们造成影响,沉着的性格或快乐的个性也能感染周围的人。同样地,神采奕奕的狗对人也会造成影响。所以笔者认为,行为滑稽的狗之所以受欢迎,大概就是因为人们喜欢追求快乐爽朗的气氛。小猎犬生性喜爱热闹而且忠于主人,可以鼓舞忧郁者的情绪。当这种蓬勃,滑稽可爱的小生物用毛茸茸的短腿,像圆滚滚的一团东西滚动似的跑近人们的身边,然后歪着头,用通情达理又似天真的表情仰望主人,希望主人陪它玩耍时,相信每个人都回被它逗得发笑。
如果希望狗儿不仅仅只是作为个人的伴侣,而且希望它能保持天生自然的一面,笔者建议你最好选择另一种不同种类的品种。我本人偏好带有野生形状的狗,家中的松狮狗和混血牧羊犬不论在肉体上或精神上都和野生的祖先非常相近。狗家畜化后如果形状改变得很少,越能保持野生肉食动物的资质,我本人觉得这种狗的友情特别可贵。有鉴于此,笔者并不喜欢因训练而丧失态多本质,即使会因此造成麻烦或付出较高的代价,我也宁愿它们保有野生的狩猎本能。倘若狗像温顺的羊一样,连苍蝇也不会捕杀,我可不放心把孩子托付给它们照料。不过,经过一次惊心动魄的体验,对于这件事我初次有了新的认识。在隆冬的某一天,一只鹿闯进堆满积雪的庭院,不幸竟被家中三条狗五马分尸。看到四分五裂的鹿尸,我不禁毛骨悚然,并意识到自己对这种嗜血猛兽的社会性抑制行动竟寄予盲目的信赖。当时,家中的小孩比眼前血溅积雪的鹿只更小,更缺乏防备,而我竟然每天毫无所畏地把脆弱的孩子交由獠牙尖锐如狼的狗来照顾,这点连我都自己都觉得心惊。
其实,狗攻击主人的小孩是非常罕见的,笔者无法想象精神健康的狗会创下这种大祸。话虽如此,神经质地狗(有时杂种狗也有可能)因非常善妒忌,有时也会导致恐怖的后果。十分有趣的是,我也深知野生肉食性的狗并非人人喜欢。狼种狗生性敏锐,自主且具排他性,所以不易训练。只是非常了解这种狗的人才能引出它们深藏不露的资质,并从中得到真正的喜悦。倘若没有这种能耐,从生性善良正直的拳师狗(Boxer)①或万能犬(Airedale
Terrier)②身上或许能得到更大的乐趣,这道理就像初学摄影的人,与其配备精密复杂的器材,不如采用简便的傻瓜相机更能漂亮的杰作。
前述并非表示笔者轻视个性单纯的狗,其实对于大胆而情谊深浓的拳师狗或大型猎犬,我市非常酷爱的,然而我必须先声明一点,文中述及各品种的个性只属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假面骑士龙骑日语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