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到2017年多少岁×2016/2017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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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华东师大版]高三语文(上)《今天我们如何阅读经典》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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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思路】
本文是一篇很特殊的文章,从文题看,应该是一篇标准的以介绍阅读方法为主的说明文,而通读全文,才知道作者把自己对阅读的热爱、对时下快餐文化风行的担忧,对广大青少年阅读经典作品的殷切希望,全都融入到这看似理性实则充满激情的字里行间。教师也可以从陈洁的访谈录《张汝伦:八千里路云和月》入手,让学生懂得作者写本文的激情,全面了解作者的写作目的,然后概括出本文的写作内容,明确文章材料、主旨、文题之间的照应关系,从而领会本文独特的写作手法。
【教学目标】
了解经典的价值和阅读经典的意义。
掌握阅读经典的方法,培养自己阅读经典的习惯,产生热爱经典的情感。
在张汝伦教授看来“读书应该是生命的一种需要”,“阅读经典,应该是人文教育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经典”是时代、民族文化的结晶。人类文明的成果,就是通过经典的阅读而代代相传的。在文中,作者没有工具化地介绍阅读经典的具体方法,而是在文中详细地阐述了经典的价值,阅读经典对于提高人文素养的意义,阅读经典的心态等,希望通过它们,让广大的青年尤其是中学生能够了解经典,喜爱经典,走进经典。因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让学生通过充分品读文章的内容,体会作者在理性表达下对通过阅读经典传承文明的殷切希望。
审核人:语文李拥军
来源学校:
扫一扫手机阅读更方便索 引 号: & &17-00114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信用 / 财政预决算报告 / 报告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  号: & & 关 键 词: & & 预算
内容概览: & &关于南京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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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陈发喜日&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第一部分 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全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平稳,实现了“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2.6亿元,增长12%(剔除“营改增”收入分成调整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3.2%),完成预算的103.2%,税比83.7%。按照省对市财政体制,全市总财力为1363亿元,支出1173.8亿元,增长12.3%,另外,全年预计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亿元,地方债还本4.6亿元,结转90.6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市本级总财力436亿元,支出340.4亿元,增长12.6%,另外,全年预计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8亿元,地方债还本2.3亿元,结转50.5亿元。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22.5亿元;支出1479.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7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84.5亿元),支出698亿元,另外,对下转移支付206亿元。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9亿元,支出4.4亿元,另外,按照国家、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要求,有0.5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4.1亿元,支出515.2亿元。  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496.2亿元,其中:市本级为1354.6亿元(政府债务限额已通过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277.9亿元,其中:市本级为1256.2亿元;全市当年获得新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90.6亿元,置换债券588.5亿元,其中:市本级获得新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9.3亿元,置换债券298.9亿元。  2016年,市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目前,财政决算正在编制过程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最终结果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全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绩效等,努力发挥财政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全年重点推进工作情况如下:  1、围绕稳中求进、持续发展,财政收支平稳健康运行  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强化组织协调,规范支出管理,在全面实行“营改增”和房地产市场回暖的大背景下,财政收支运行平稳,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主要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坚持依法征收,强化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重视收入组织统筹管理,保证平稳有序入库。全市财政收入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增速位列全省第一,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税比为83.7%。二是贯彻减税清费政策,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完成全面“营改增”试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为企业发展减负,进一步涵养税源;推进普遍性降费的政策措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取消网络计量检测费等。三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盘活统筹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重点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围绕创新驱动、开放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经济提质增效;支持“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发展新空间。一是安排16.9亿元,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推动“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申报;支持服务外包、跨境电子商务等开放经济发展,落实空港、口岸等枢纽经济发展政策;促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二是安排11.4亿元,落实“创业南京”人才计划,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促进人才与资本、创新与产业相衔接,改进人才资金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安排20亿元,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模式,设立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市财政每年投资20亿元,基金规模500亿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支持全市实体经济发展。  3、围绕民生改善、共享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加强  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扎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一是安排41.4亿元,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提高各项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补贴标准实现城乡同标;贯彻积极就业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将因病致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二是安排30.1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建设现代医疗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化债工作,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偿政策;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三是安排56.2亿元,完善财政教育保障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扶持,支持教育城乡统筹,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11亿元,推进文化、体育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城墙博物馆、历史文化名人展示工程等项目顺利实施;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推进世界体育名城建设。安排6.1亿元,支持强农惠农政策,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设立扶贫专项资金,落实市“十三五”时期脱贫致富奔小康行动计划。四是安排43.4亿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落实科技强警等,增强城市公共安全、食品药品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扎实推进“平安南京”建设;落实公交补助,扩大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推进公交都市创建;落实住房保障资金,推进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棚户区、危旧房及积淹水片区改造等。  4、围绕生态治理、城乡统筹,人居环境品质不断改善  坚持绿色发展,支持大气和水污染整治,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力促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突出城乡统筹,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安排35.5亿元,用于生态红线、耕地保护、饮用水源地、生态公益林等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强化重点区域污染土壤综合治理与修复,推进四大片区工业布局调整,支持城市环境整治,完成省考核12条黑臭河道治理;支持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建设。二是安排26.5亿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效能,完善城乡综合管理养护机制,提升农居环境,加强农村水利、农田设施、农村道路和农桥、农业生态等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年推进十大类工程建设项目214项,推进省级10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市级40个示范村、45个特色村、100个宜居村建设项目。三是安排154.1亿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地铁、市政道路、过江通道建设和维护,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江北新区发展,打造全市经济新的重要增长极;支持城建债务有序化解,设立南京市城建发展基金(市财政每年投资20亿元,基金规模500亿元),发挥基金撬动作用,开拓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  5、围绕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提高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序稳妥推进财政改革相关工作,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健全规范透明预算体系。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标准体系;推进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有机衔接、统筹使用,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完成市、区两级2016年政府和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政府预决算进一步公开到功能科目的项级,增加公开市级税收返还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除涉密部门外,市级各部门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经常性保障性支出和专项资金预算,制定并公开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府购买服务清单。二是加强执行进度管理。建立预算绩效、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机制,定期对主管部门的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考核,合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健全制度保障,完善财政内控管理。制定南京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从我市财税政策制订、预算管理等财政核心业务入手,构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四是落实“营改增”改革,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营改增”体制分成过渡方案,保持现有市、区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制定国家级江北新区财政管理办法,建立新区金库,努力促进新区财政规范运行。五是大力推进运用PPP模式,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市PPP模式实施意见,设立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实行动态项目库管理机制,目前已入库的PPP项目共计89个,总投资1788亿元,先后有四个项目列入国家示范项目。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市政府网上商城建设。六是加大债务管控力度,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按照财政部部署,对2015年置换债券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和核查,确保置换债券按规定用途使用,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保障有效投资资金,降低现有债务成本;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全市2016年各项财税政策得以有效落实、财政工作任务得以圆满完成,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全市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下,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不容忽视: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政策性减税范围不断扩大等因素的影响,短期内财税增收的难度仍然较大;二是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民生惠民生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加之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财政统筹平衡压力不断加大;三是财政逆周期调节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支出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要求仍需进一步深化。&第二部分 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市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以及省委常委会对南京发展的新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目标和“中心城市、特大城市”战略定位,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调结构、提绩效”,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本预算编制主要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性目标安排与GDP增长相适应,预计为1200亿元,同口径增长8%,其中:国、地税部门按同口径增长9%安排,税收绝对额完成998亿元。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据实安排,预计为165亿元。  (二)市本级可用财力  1、按照以上收入预计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为373.7亿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333.7亿元增加40亿元。  2、根据审计意见要求调入偿债准备金等历年结余资金13.8亿元。  以上合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共387.5亿元。  (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力387.5亿元拟全部安排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具体支出科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7.4亿元,教育支出51.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2.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9.5亿元,农林水支出30.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7.8亿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3.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0.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5.4亿元,其他各项支出9亿元(其中:预备费5亿元)。  按照省统计口径,民生支出为28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3%,比2016年年初预算提高1.8个百分点。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61.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相关收入820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专款专用。2017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为861.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相关收入安排的支出为820亿元(包括:成本性支出687亿元,市政府集中土地资金安排支出133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4.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9亿元,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8.7亿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6亿元,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0.4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的支出0.2亿元。  上述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市政府集中土地资金133亿元,以及其他政府性基金41.5亿元,合计174.5亿元,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安排支出项目。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我市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一是编制范围实现全覆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10家、市文资办监管企业4家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市级重点国有文化企业2020年底前免缴国有资本收益。二是明确上缴收益比例,实行差别征收标准,其中:竞争类企业按照20%比例上缴,地方融资平台企业按照10%比例上缴。三是明确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基数,以“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法定公积”为上缴利润基数。四是紧紧围绕当前产业发展、民生和保障服务,安排支出预算项目。  (一)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内的市属集团中,紫金集团、新工集团、商旅集团、安居集团、交通集团、城建集团六家集团均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根据2016年年初编制的财务预算及年中调整预算,合计可上缴国有资本收益5亿元,另外,根据201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决算数与预算数差额,共补缴收益1.5亿元,两项合计,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可上缴额为6.5亿元。具体为:紫金集团上缴收益3.5亿元、新工集团上缴收益1.1亿元、商旅集团上缴收益0.2亿元、安居集团上缴收益0.4亿元、交通集团上缴收益0.2亿元,城建集团上缴收益1.1亿元。  新农集团、地铁集团、东南集团、体育集团四家集团因政策性因素和经营亏损等情况免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为支持全市重点工作,推进市属集团优化布局,带动相关产业整体发展,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建议2017年按照“收支平衡、统筹协调”的原则安排支出6.5亿元,其中:4.5亿元用于对重要下属或投资企业增资扩股,1.8亿元用于民生保障和服务项目,0.2亿元用于交通设施建设。具体是:  1、对紫金集团安排3.4亿元资本性支出,用于对重要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同时核增集团资本金。  2、对新工集团安排1.1亿元资本性支出,同时核增集团资本金。  3、对商旅集团安排0.2亿元资本性支出,用于对南粮集团粮油储备增容和安全技改的投入等,同时核增集团资本金。  4、对安居集团安排0.4亿元资本性支出,用于对丁家庄二期A11地块小学的投入,同时核增集团资本金。  5、对交通集团安排0.2亿元资本性支出,用于对绕越高速公路谷里互通工程的投入,同时核增集团资本金。  6、对城建集团安排1.1亿元资本性支出,用于南京城建环境有限公司资本金投入,同时核增集团资本金。  四、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  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六个险种实行市级统筹。根据我市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职工收入实际增长水平,同时,考虑到当前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要求,2017年市级统筹六个险种人均缴费基数增幅确定为6%左右;目前我市参保覆盖率98%,2017年设定参保人数增幅为1%左右。据此测算编制2017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  (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46.4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9.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6.2亿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1.7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5.8亿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弥补的4.2亿元)。  (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79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9.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6.2亿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4.2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1.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5.8亿元。  以上合计,当年收支结余51.4亿元。需要说明的是:  1、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根据财政部、人社部规定,按照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起39个月的基金收支情况编制。2017年当年基金收支约70亿元左右。  2、失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7.1亿元,主要是失业保险费率下降,收入减少及稳岗补贴支付范围扩大等原因形成。2017年缺口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历年结余予以弥补。  3、关于生育保险基金问题。由于2015年全省统一降低费率、提高支付待遇标准以及国家二孩政策的放开等因素影响,我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下降、支出大幅上升。目前省政府按政策已批准我市将生育保险费率由0.5%恢复到原标准0.8%,2017年当期仍有缺口4.2亿元,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予以弥补。  另外,市本级预计向省申报2017年新增债券15亿元左右,拟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保障工程建设。&第三部分 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调控职能,推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需要等政策,努力完成全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收支任务,大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依法征收,以优良税费环境确保收入稳步增长  落实依法征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科学制定全市收入预期性增长目标,强化税源培养和收入组织,注重收入平稳和可持续性,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服务和保障。一是正确处理好收入组织和减轻企业负担的关系,积极落实国家、省、市“降成本”政策,营造优越的税费环境,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二是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和经济走向,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跟踪服务,重视巩固主体财源、培育新兴财源,促进形成经济财税共同增收的良性局面;强化与税务部门、区(园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分析测算,努力形成全市上下联动,确保收入有序入库。三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不征“过头税”,进一步涵养财源,激发市场活力,努力促进税收收入增长,不断提高收入质量,为“十三五”收入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预留空间。  二、发挥调控职能,以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贯彻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发挥财政引导和调控职能,促进实现全市经济增长预期性目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特别是扶贫、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合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支持创新驱动,促进经济结构显著提升。落实振兴实体经济各项财政政策,坚持创新引领,进一步去杠杆、去产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推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一是支持深入实施“创新南京”英才计划,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实施积极的创新人才培育和引进政策,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丰富创新创业组织形态,提高创新资源的集聚能力和转化效率。二是支持“软件名城、互联网+、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四名城建设,抢抓“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机遇,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做实、做强实体经济;发挥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助力我市产业发展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支持海港、空港、高铁港三大枢纽经济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发挥“苏微贷”等政策作用,缓解我市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推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运用金陵惠农贷、财政贴息等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农业生产。  (二)支持城乡统筹,引领城乡面貌显著改善。落实提升城市品质各项财政政策,立足南京特大城市的功能定位,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一是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城建发展基金的撬动作用,落实资金确保我市2017年的重点城建项目顺利实施;支持主城与副城、新区之间的快速通道建设,深化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支持国家级江北新区发展运营,推动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新的重要经济增长极;支持城乡均衡发展,推进长效管护机制建设,促进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二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污染防治,落实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政策,鼓励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支持我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城市整体面貌和城乡环境品质。三是推进“绿色南京”建设,支持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发展能级;鼓励发展生态型经济,推进清洁化生产和循环化改造;推动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支持推进绿色服务和消费。  (三)支持民生改善,保障人民福祉显著增加。落实民生兜底保障各项财政政策,更大力度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积极稳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相适应,让全体市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一是加强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一体化,积极稳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围绕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民生实事,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提升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支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强化因病致贫等托底保障和“救急难”,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养融合,加大社区为民服务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二是支持实施积极的居民就业和增收政策,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房租补贴政策;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推进全市脱贫致富奔小康行动计划。三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教育布局调整,促进职业教育重点学科和特色品牌专业建设。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水平,启动文化消费试点;支持世界全项目轮滑锦标赛等大型体育赛事,促进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四是支持城市治理现代化,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市品质提升、交通秩序治理等;支持安居工程建设,以及棚户区、危旧房和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改造,深入推进“平安南京”建设,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公交都市战略,完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方便居民出行。  三、坚持深化改革,以法治理念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  贯彻落实国家预算管理、税收和非税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等各项政策,建立规范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科学理财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规范透明的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从源头提高财政预算的到位率和执行率;健全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执行情况相衔接的机制,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强化市和区执行考核,科学加快支出进度;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预算管理,全面推开市级专项资金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开展绩效前评价。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协调力度。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列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推进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动态管理和定期清理机制,最大限度盘活沉淀资金,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科学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贯彻省财政体制调整精神,分析研判省调整方案对我市影响,确保市和区既得利益。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健全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重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对各区保障能力分类分档,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深化政府债务管控。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研究制定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继续争取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降低利息负担,优化债务结构,助力企业“去杠杆”。五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推进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促进城建和产业发展;继续推进PPP模式运作,推动我市国家示范项目、省级试点项目以及我市入库项目的规范实施、按期落地。  各位代表,十四次党代会绘制了南京发展的新篇章,2017年作为开篇之年,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及改革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努力完成全年任务,为实现“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奋斗目标,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一: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统筹政府性基金财力  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坚持与五大发展理念相匹配、与南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市委市政府“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奋斗目标相呼应、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相衔接、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相一致。全面聚合各项财政资源,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科学安排预算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责任担当,落实好国家、省、市各项财政保障政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应保尽保、有保有压。财政资金按照财政职能要求首先用于机构运转、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偿债责任等刚性支出,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战略目标和中心任务,努力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387.5亿元,加上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政府性基金174.5亿元(市政府集中土地资金133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41.5亿元),共计562亿元,全部用于安排财政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预算编制体系,主要安排如下:  一、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136.4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135.4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亿元。(另外,需要说明的是,部门预算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还包括事业收入127.1亿元,往年结余等其他资金11.2亿元,共计274.8亿元,其中:安排基本支出226.7亿元,项目支出48.1亿元)  支出增加主要是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提标,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提标,辅助人员经费标准及员额调整,教育生均定额提标等刚性增支因素。  部门项目支出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总体维持零增长。加强项目内容和支出预算审核:一是落实人大、审计意见要求,对连续两年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按一定比例扣减预算,直至取消安排。二是对上年一次性项目直接予以取消。三是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结余资金编入部门预算优先使用。四是对于新增项目资金需求从严把关,按照政策依据和标准逐项核定。  按照《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暂行)》要求,除涉密部门外,2017年市级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的部门预算草案全部报送市人大审议,在市人代会期间,接受市人大代表审查,其中11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将接受市人大专题审议,分别是:市建委、信访局、房产局、绿化园林局、卫计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地方志办、档案局、贸促会、公积金管理中心、残联。  二、经常性保障性支出情况  2017年经常性保障性支出安排130.9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1.6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9.3亿元。具体是:  1、社会保障方面共安排49.2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1.5亿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涉军优抚、被征地农民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等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增加较多的主要是: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安排3.44亿元,增加0.34亿元。主要是2017年筹资标准预计提高13%。  (2)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安排1.45亿元,增加0.18亿元。主要是考虑2017年居民、学生等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同时保障范围扩大,按14%增幅测算。  (3)社会救助安排2.5亿元,增加1.2亿元。主要是按照2016年新出台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4)城乡居民养老安排7亿元,增加0.8亿元。2017年预计基础养老金待遇由345元/月增加到380元/月。  (5)生育保险基金缺口财政补助安排4.2亿元,增加2.7亿元。  (6)企业离休干部补助安排2.3亿元,增加0.4亿元,主要是离休干部离休金、住房补贴、一次性生活补助等按政策调整。  (7)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统筹安排2.9亿元,增加1.3亿元。主要是大幅提高住房困难群体租赁补贴,新增安排高校毕业生房租补贴等。  2、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方面共安排14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7亿元)。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保障标准,市对区补助比例也大幅提高。二是完善教育发展综合考核和奖补政策,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3、公共交通方面共安排20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4亿元)。具体是:  (1)公交成本规制补贴安排15.9亿元,减少1.1亿元。主要是完善公交企业成本规制财政补贴办法,据此测算安排。  (2)预安排地铁运营亏损补贴2亿元。由于10号线、机场线、宁天城际开通后客流不足,1、2号线等老线运行设备进入维修期等原因,地铁运营收支不能平衡,初步安排运营亏损补贴2亿元。  (3)过江隧道运营维护安排0.43亿元,增加0.19亿元。  (4)公共自行车系统发展安排0.39亿元。2017年计划建设自行车停靠点360处,经测算,市级应负担0.39亿元。  (5)优惠乘渡补贴安排0.75亿元,增加0.25亿元,主要用于轮渡、地铁票价优惠补贴。  4、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共安排16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4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奖励、综合医改补助、公立医院发展、医疗保险改革等方面。增加较多的主要是:  (1)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2亿元,增加0.5亿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人均标准提高。  (2)综合医改补助安排4.8亿元,增加1.6亿元。安排资金主要用于:  公立医院改革补助3.5亿元,增加1.2亿元,主要是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医联体补助、社会办医疗机构奖励补助等。  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1.2亿元,增加0.3亿元,增加资金主要用于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抢救中心建设,加大对中医扶持力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市属公立医院运行及开办费3.5亿元,增加0.7亿元。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医疗中心运行经费、儿童医院河西分院设备补助,新增市中医院搬迁到南部新城设备购置经费等。  (4)医疗保险改革补助5亿元,增加0.6亿元,主要是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增加。  5、扶贫及支农保障方面共安排3.89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0.5亿元),主要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十三五”时期扶贫攻坚、精准扶贫要求,安排扶贫开发专项1.7亿元,增加0.5亿元;扶贫基金会增资0.06亿元。其他支农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气象监测、镇街考核奖补、农林场圃改制保障、国家省农发资金配套等方面。  6、文体科普惠民资金共安排4.9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0.8亿元),主要用于中山陵、玄武湖免费开放,科普、文化惠民等文化事业方面。增加较多的主要是:  文化场馆展陈安排1.7亿元,增加0.2亿元,主要是按计划安排梅园新村、南京市博物馆、太平天国博物馆、渡江纪念馆等文化场馆陈列改造。  文化惠民资金安排1.5亿元,增加0.7亿元,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公益演出财政补助提标、文化消费试点、重大宣传、文化活动,以及设立南京艺术基金等。  7、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共安排22.9亿元,比2016年年初增加2.8亿元。预算变动较大的主要是:  (1)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安排0.9亿元,减少2.7亿元。主要是补贴标准调整,以及公交企业购车结构变化等因素。  (2)社区为民服务补助安排1.8亿元,增加0.3亿元。主要是加大社区为民服务专项筹集标准(平均每个社区30万元,市、区按1∶1配套),增加资金主要投向人口规模较大的社区和老旧小区。  (3)轨道交通常态化安检安排1.3亿元,增加1.1亿元。主要是2016年10月起全面实施地铁安检后补助增加。  (4)政府性基金中对区、园区功能板块、平台按既定政策和项目分配的基础设施配套费14.3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8亿元,合计增加4.8亿元。  三、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47.7亿元,比2016年减少,主要是经审计认定的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逐步转换为3-10年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截止目前市本级共置换存量债务680亿元),延长了还款期限,造成2017年偿债资金出现暂时的、阶段性的下降。主要偿债项目是:  1、幕燕风光带公益性项目债务化解2亿元。  2、交通建设项目化债11.79亿元。包括:纬三路、纬七路过江隧道债务偿还2.93亿元,长江四桥债务化解8.67亿元,二级收费公路债务化解0.19亿元。  3、污水处理项目公益性负债还本付息5.2亿元,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债务化解1.03亿元,公立医院化债1亿元,国债本息0.15亿元。  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6.49亿元(增加9.59亿元),其中:2012年期地方债券到期还本2.6亿元,地方债券付息23.6亿元,发行费预计0.3亿元。  四、城市管理与建设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97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1.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4.8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72.2亿元。主要项目有:  (1)城市维护管理专项15亿元,增加1.5亿元,增加资金主要用于黑臭河道等设施养护,新增引补水费用;新增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行费用;七个示范区夜景照明提升,城市绿雕、立体绿化设施养护;新增管养设施维护费用。  (2)城建专项39.5亿元(另外,通过城建发展基金等其他资金安排30亿元,预安排新增地方债券11.5亿元,用于城建项目的全口径财政资金共计81亿元),推动我市城市道路、黑臭河道、排水达标区、生态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3)地铁建设项目24.93亿元(另外,盘活存量资金安排1亿元,共安排25.93亿元),包括五号线、六号线、七号线、一号线北延线、宁句等新线建设,四号线、宁和城际剩余资本金,二号线增购电客车。  (4)对外交通建设项目13.44亿元,其中:国省干线建设2.24亿元,与省配套的秦淮河航道整治工程2.2亿元,港口及航运支持系统建设0.4亿元,农村公路建设1.8亿元,长江大桥维修4亿元,长江五桥建设1.8亿元,交通集团项目资本金1亿元。  (5)公租房购建及管理2.1亿元,增加0.3亿元。主要用于丁家庄二期公租房续建项目,以及建成公租房的维护管理。  (6)新增安排市级PPP项目以奖代补0.25亿元,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  (7)继续安排统筹基建专项0.5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自来水工程建设1.3亿元。  五、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94.1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3.3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20.8亿元。具体项目安排情况是:  1、科技创新及产业转型类专项资金  2017年预算安排20.65亿元。主要情况是:  (1)公共平台建设及科技产业化专项4.05亿元,其中: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3.15亿元,主要是落实我市争当江苏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及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排头兵的相关政策措施(简称科技36条);知识产权战略专项0.4亿元;科技创新券0.5亿元。  (2)人才引领专项安排2.85亿元,主要是兑现十三五“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相关政策。  (3)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4.58亿元,增加0.7亿元,包括:新兴产业转型引导专项安排3.4亿元,增加0.7亿元,重点支持智能制造和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软件信息产业发展专项安排1.2亿元。  (4)服务业发展专项9.16亿元,包括:金融产业创新与发展专项2.05亿元,国际航线和班列培育专项0.43亿元,空港枢纽经济区产业发展0.71亿元(含口岸开放保障0.21亿元),港口物流发展0.7亿元,电子商务专项1.95亿元,旅游发展专项0.75亿元,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0.3亿元,总部经济0.2亿元,传统服务业提升0.35亿元,会展发展0.22亿元,文化产业发展0.85亿元,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0.1亿元等。  2、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类专项资金  2017年预算安排24.5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8.39亿元。主要情况是:  (1)重点农业片区建设3.66亿元。包括:  美丽乡村建设2.38亿元,增加1亿元。主要是推进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  新增安排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0.3亿元,用于特色小镇建设以奖代补和重点项目贷款贴息。  新增安排乡村民宿业发展专项0.1亿元,鼓励农民利用闲置房屋,提供高品质住宿休闲场所,丰富美丽乡村内涵。  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0.88亿元,增加0.5亿元,主要是推广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发展高效特色园艺基地等。  (2)农业农村设施建设20.84亿元。包括:  水利建设专项15.1亿元,增加5.5亿元。主要是根据防汛消险计划增加安排水利消险工程和重点防洪工程。  新增安排新一轮土地综合整治1亿元,推动耕地“提质保量”。  安排农桥建设0.28亿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0.6亿元(增加0.2亿元),为农民办实事,改善农民出行、生活条件。  现代农业设施建设2.96亿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公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  农业与二三产融合0.89亿元,主要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等方面。  3、社会事业与社会管理类专项资金  2017年预算安排34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1.7亿元。主要情况是:  (1)教育发展专项15.06亿元,包括学前教育奖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职业教育、高中高校和其他教育项目建设,提高教师待遇,推进小学“弹性离校”等重点教育民生工程。  (2)公共安全及社会管理专项17.7亿元,增加11.6亿元。主要项目有:  根据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计划,安排文化场馆、社会事业、政法系统等项目建设资金16.75亿元(另外,预安排新增地方债券3.4亿元,统筹其他资金2.5亿元,共安排建设项目22.65亿元)。包括:公安“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12.5亿元(另外,统筹其他资金2.5亿元,共安排15亿元),以及江东门纪念馆三期、环境监测中心、青少年宫迁建等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专项0.26亿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0.45亿元,对各区基层政法单位补助0.2亿元。  (3)信息化专项1.25亿元,主要是:新增安排智慧医疗0.1亿元,继续安排金保工程二期建设0.1亿元,政务信息化、智慧南京建设0.91亿元,公共区域wifi无线网络免费开放0.14亿元。  4、生态文明建设类专项资金  2017年预算安排15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3亿元。主要项目有:  (1)生态环境保护专项5.91亿元,增加1亿元,包括:  整合原公益林、水稻、耕地保护、环保专项、水利风景区等政策性补贴资金,集中安排重要生态保护区域补偿4.15亿元(另外,统筹省补资金2亿元,共安排6.15亿元),按照《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要求,通过转移支付统筹分配、统一拨付。  安排绿色南京1.4亿元,地质灾害防治0.3亿元,建筑节能推广0.06亿元。  (2)污染防治专项9.06亿元,增加0.6亿元,包括:环保专项3.49亿元(增加0.8亿元),污水处理运营维护4.8亿元,整合安排农业污染防治专项0.77亿元。  六、其他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安排城建发展基金2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20亿元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按照有关政策安排江北发展基金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部分),其他政策性扶持引导资金2.3亿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亿元,安排预备费5亿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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