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中国关闭smt为什么关闭了

虚拟货币监管加码 为啥仍有人转入地下“死磕”? - 知乎有问题,上知乎。知乎作为中文互联网最大的知识分享平台,以「知识连接一切」为愿景,致力于构建一个人人都可以便捷接入的知识分享网络,让人们便捷地与世界分享知识、经验和见解,发现更大的世界。26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分享邀请回答赞同 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虚拟货币监管加码 为啥仍有人转入地下“死磕”?
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虚拟货币的直接交易。随后,2018年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央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先后连发三文,再次强化对虚拟货币监管。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虚拟货币交易转入“地下”,数十个交易平台提供点对点的场外交易,市场活跃。
记者探访:禁令下多个交易平台提供场外交易
近日,记者在一家名为“火币网”的网站注册登录。该平台提供虚拟货币的场外点对点交易服务,也就是说有买币和卖币需求的人,可以到平台上发布消息,然后约定付款方式完成交易。
记者点击该网站的“法币交易”发现,买卖信息极为丰富。“拍下”一定数量的比特币后,平台会将卖家的比特币锁定。记者选择支付宝为付款方式,通过支付宝向卖家转账,并到网站上确认完成付款,交易就成功了。记者随后收到了系统划转到账户上的虚拟货币。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去年9月我国开始对ICO和比特币交易进行清理,但是,目前仍有数十个类似“火币网”的场外交易平台十分活跃。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截至日,支持比特币兑人民币的C2C场外交易平台已达21家,上线时间集中在10月下旬到11月,服务器均在境外。
此外,今年以来,一些微信群、QQ群也成了虚拟货币地下交易信息发布的阵地。来自上海的曾先生介绍,他加入的几个虚拟货币交流群,每天都有几百条买卖询报价的信息。近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行情断崖式下跌,而这些群里则是“抄底”之声不绝于耳。“每天推送成百上千条这样的内容,真让人受不了。”曾先生说。
仍有不少人幻想“一夜暴富”,躲避监管花样翻新
2018年以来,虚拟货币行情上演“大跳水”。2月以来,比特币连创新低,一度跌破6000美元,较去年约2万美元的高位跌去了70%。以太币也同样下跌惨烈。然而,一些人认为这只是暂时现象,虚拟货币会卷土重来。
——“一夜暴富”的羊群心理作祟。“目前ICO的市场状态可以形容为羊群心理。”上海大学科技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孟添说,很多投资者不了解ICO是什么,甚至对于区块链、比特币的了解也很少。这本来是很小众的投资市场,但现在却扩散到普通老百姓。
孟添认为,越来越多的伪金融创新利用ICO这样的模式,以此为幌子非法集资,对公众造成了投资虚拟货币可以“一夜暴富”的从众心理。“人们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够。”
——花样翻新试图绕过监管。目前,部分ICO项目绕道国外继续经营,其机构的设立以及代币的发行与交易名义上在国外,但是实际上的项目、责任人和投资人都在国内。在2017年10月至11月集中上线的比特币兑人民币的交易平台,其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主要分布在香港、美国、日本等地。
“币币交易”也成为绕过监管的新花样。深圳一位比特币投资者范源透露:“去年9月份之后,比特币交易采取‘币币交换’的方式在场外进行。买家先在场外用人民币购买一些代币,如以太币等,再回到平台上拿以太币等换取比特币。”
——“矿工不相信眼泪”。“矿工”小董透露,一台矿机工作一年成本约21570元,一年产量是5.84个以太币,1个以太币成本约3693元。和以太币2月6日一度跌至630美元附近,已经接近挖矿成本价。
“我坚信下跌只是一时的,长期看好,刚刚又购置了2000台矿机,挖到币就持有,短期不会卖。”小董说,国内关停虚拟货币交易以后,担忧未来有关部门禁止挖矿。
“禁令”应升级,实施穿透式监管
根据现有监管政策,任何场景下各种场内外代币融资交易平台或者媒介都不得进行人民币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的直接交易,也不允许平台以中介形式进行撮合交易。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认为,当前,监管层应当更深刻认识虚拟货币有跨境、跨领域流动的特点,提高监管规范的法律效力层级。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有必要加强账户监管和外汇监管,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穿透式监管。考虑建立黑名单制度,无论其运营主体和主要负责人国籍如何,都将其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禁止或部分限制其今后在境内开展活动、从事相关金融业务。
“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将虚拟货币交易和ICO纳入法律监管体系内,可以与这些国家开展广泛的跨境合作,共同采取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杨东表示。
有专家指出,对当前的ICO项目转移到国外的现象,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以规制,防止敏感数据流失,防范跨境犯罪风险,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依法采取其他更为严厉的监管手段,如切断访问链接等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责编:张苇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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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新华社:虚拟货币监管加码,为啥仍有人转入地下“死磕”?
  据新华社电 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虚拟货币的直接交易。随后,2018年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央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先后连发三文,再次强化对虚拟货币监管。然而,“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虚拟货币交易转入“地下”,数十个交易平台提供点对点的场外交易,市场活跃。
记者探访:禁令下多个交易平台提供场外交易
近日,记者在一家名为“火币网”的网站注册登录。该平台提供虚拟货币的场外点对点交易服务,也就是说有买币和卖币需求的人,可以到平台上发布消息,然后约定付款方式完成交易。
记者点击该网站的“法币交易”发现,买卖信息极为丰富。“拍下”一定数量的比特币后,平台会将卖家的比特币锁定。记者选择支付宝为付款方式,通过支付宝向卖家转账,并到网站上确认完成付款,交易就成功了。记者随后收到了系统划转到账户上的虚拟货币。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去年9月我国开始对ICO和比特币交易进行清理,但是,目前仍有数十个类似“火币网”的场外交易平台十分活跃。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截至日,支持比特币兑人民币的C2C场外交易平台已达21家,上线时间集中在10月下旬到11月,服务器均在境外。
此外,今年以来,一些微信群、QQ群也成了虚拟货币地下交易信息发布的阵地。来自上海的曾先生介绍,他加入的几个虚拟货币交流群,每天都有几百条买卖询报价的信息。近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行情断崖式下跌,而这些群里则是“抄底”之声不绝于耳。“每天推送成百上千条这样的内容,真让人受不了。”曾先生说。
“禁令”应升级,实施穿透式监管
根据现有监管政策,任何场景下各种场内外代币融资交易平台或者媒介都不得进行人民币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的直接交易,也不允许平台以中介形式进行撮合交易。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认为,当前,监管层应当更深刻认识虚拟货币有跨境、跨领域流动的特点,提高监管规范的法律效力层级。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有必要加强账户监管和外汇监管,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穿透式监管。考虑建立黑名单制度,无论其运营主体和主要负责人国籍如何,都将其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禁止或部分限制其今后在境内开展活动、从事相关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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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都说虚拟货币是泡沫,为啥还有那么多人去投资?一旷工说出真相都说虚拟货币是泡沫,为啥还有那么多人去投资?一旷工说出真相我的小比特百家号在币圈有着这样一群人,他们每天都幻想着一夜暴富,然后豪车,嫩模,海景房!笔者有这样一个小旷工朋友,在山寨币刚横空出世的时候,大多数人只知道比特币、莱特币的时候,他去挖了一个新币,狗狗币,后来就小发了一比。尝到了甜头后他坚定了他挖新币的想法,因为新币刚出来容易挖,挖一天可比三天强,只要一等到它上交易平台,那价格就是三倍,五倍、十倍的涨,包一嫩模不是梦啊!之后他后成功的挖了薄荷币、月亮币、夸克币等等,那一年他开上了属于自己的第一辆车。随着五花八门的山寨币如雨后春笋一样涌出,让挖新币的旷工挑花了眼,因为一旦选错了一个开发团队不行的垃圾币上不了交易平台,这就意味着亏本,电费真的要命,但他们相信,只要选对一次,所获得的收益可以抵上好几个月挖主流币的收益。许多旷工应该都有这样的经历,自己的电脑硬盘里有着几十甚至上百山寨币钱包,看着这些币,幻想着哪能暴富!你曾经是否也是这样一名旷工呢?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我的小比特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区块链 比特币 以太坊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自数字货币交易诞生以来,它所带来的争议一直没有停下。各国政府对目前市场上的加密货币属性及今后的监管政策各有不一。鉴于市场、技术的发展,监管的力度和形式,都可以预见,未来货币的监管依然是币友投资者们头痛之事比特币在市场交易的过程当中如同过山车似的成绩,币友也惊心动魄的随着市场大起大落,同时世界各国政府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但要想及时有效的管控,判定最为重要,但就目前来看各国政府对数字货币争议一直没有停息。但近日作为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最健全的国家之一,日本拟将其定义为金融产品。但观察全球市场不难发现,各国政府对数字货币的方向上与认知不同,对未来归属,证券或是货币或其他产品争论一直不休,市场、技术是动态,但监管也是动态的,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未来加密货币隶属何种法律监管范畴仍然是币友们最为关心的头等大事。
属性判定看法不一近日,日本金融厅拟将虚拟货币划分为金融商品,受金融商品交易法约束的消息引发行业热议。据日本产经消息,日本金融厅正在考虑将面向虚拟货币交易所者的法律从现行的改正资金决算法向金融商品交易法(以下称金商法)过渡。虽然改正资金决算法规定虚拟货币交易所为注册制,但是由于虚拟货币交易从事者在经营恶化之时对用户资产的保护计划不够充分,所以金融厅或将通过适用于证券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的规定加强对用户的保护。在目前适用的改正资金决算法中,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具有相同的地位,但如果成为金商法的约束对象,就将被视为金融商品。据悉,金融厅正在通过其主办的“虚拟货币相关研讨会”,详细调查数字货币交易产业的规则和法律制度的问题。加密货币的属性一直争议不断,不同于日本拟将其单一划分为“金融商品”的,而泰国将数字资产定义为货币和证券双重属性。据了解,泰国通过了一项全新的法律,将数字资产定义为货币和证券双重属性,具体取决于加密货币的目的。根据《数字资产商业法令》,监管机构定义了两种类型的数字资产。用作商品交换媒介时定义为“Cryptocurrencies”,参与投资或接收特定商品时定义为“digital tokens” 。
美国作为金融体系最发达的国家,在对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太短上分为几大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数字货币定义为证券;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视为大众商品;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视同为货币;美国国税局(IRS),定义为法定货币。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在日,发布了ICO的监管框架,其中将数字代币分为三类:支付代币(Payment tokens),即加密货币,作为货物或服务的支付手段,或货币、价值转移的方式;实用代币(Utility tokens),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意于提供对应用或服务的数字化获取渠道的代币;资产代币(Asset tokens),代表了发行方的债或股权。例如,资产代币承诺对未来公司利润或现金流的分成。对于它们的经济作用而言,数字代币可比为资产、债权或金融衍生品产品。可代表实物资产在区块链代币进行交易。FINMA表示,宗上的分类并非完全排斥,有着混合代币的现象。而新加坡对ICO下的代币性质认定不同的情况下,监管也做出调整了分类。根据MAS发布的《数字代币发行指南》,如果数字代币构成MAS负责管理的证券法所规定的产品,则数字代币的发售或发行必须遵守所适用的证券法。不同的发行场景下,代币可能构成股份、债权或集合投资计划中的单位份额等证券产品。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则在2013年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谈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字面上来看,定义比特币还是一种特定的虚拟产品,不具备有法定货币的法律地位,不能且或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可以看出,目前世界各国还没有虚拟货币、数字代币的进行统一定性和规划准则,定义也相对复杂且是针对各国政策所定。但部分国家,如泰国、瑞士等国已经结合本国相关金融法律,在监管的数字代币界定上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方法,认为数字代币在可以满足证券构成的同时,应将其定义为证券,发行相关的受到证券发行相关法规管理。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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