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羊生了好多小羊河滩发大水里面有好多羊,好多东西

新疆民警为救牧民和羊被水吞没 年仅32岁(图)|警察牺牲_新浪新闻
  【新疆民警为救牧民和羊被水吞没 年仅32岁】7日,新疆伊犁昭苏县一牧民和约100只羊被困森木塔斯河滩。喀夏加尔派出所所长邬建杰立即带领民警前去救援,在湍急的河水中组成人墙,驱使羊群上岸。邬建杰不幸被大水冲走,12小时后遗体被找到.。。
  羊群被湍急的河水冲散,其中两只羊随河水漂走并将两名协警撞倒,邬建杰见状立即上前将两人抓住拉起。两名协警得救了,邬建杰却失去重心倒下被大水冲走.。。邬建杰,1983年出生,二级警司警衔,荣立三等功1次,8次嘉奖。英雄走好!致敬!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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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连自己、自己所在的行业都看不起,也够荒唐的。长别的行业之志气,灭自己所在行业之威风,也许与缺乏清醒认知有关。但是,你所讨厌的行业,也许有无数人羡慕。同样的逻辑是,那些看似风光的行业,其实也有不为人知的苦恼。
禁令的前提,是对露宿者这一社会现象基本承认,并施以足够的解决方法之后。如果不在“出口”处提供解决措施,而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去堵“入口”,不仅无法根治这个问题,还会造就无数抹黑社会且具有标志意义的“拉仇恨”事件。
这个世界,有两个主体,应该成为我们永远都不应该欺骗的对象,那就是国家和孩子。“送给国家”是真实的谎言,真的希望“送给国家”不再虚伪,真的希望在孩子面前没有欺骗。平凉市民政局上报的 21 篇民政史话稿子 民国九年海原特大地震及赈灾安臵(定 稿) 民国九年(1920)12 月 16 日(农历十一月初七)下午 6 时 35 分 47 秒, 发生在甘肃(时含今宁夏和青海)海原的特大地震,为世界最大地震之一, 亦为甘肃自周幽王二年(公元前 780)以来史籍记载的最大地震。至今仍为民 间追述惊叹的重要历史话题。 震中位于北纬 36°,东经 105°,在今海原、西吉、固原一带。震级为 MS 8.5 级,地震烈度 12 级。波及陕西、山西、河北等 13 省、170 万平方公 里。省内重灾区有海原、固原、隆德、静宁、皋兰、榆中、景泰等 58 个县, 占全省 78 个县(含 2 个设治局)的 74.4%;受灾人口 120 多万人,占全省总 人口的 19.2%;因灾死亡 35 万多人,达全省总人口数的 5.6%,伤 1 万余人; 压死牲畜 44 万余头(匹) ;毁坏公署、校舍、民宅、住窑、庙宇等 30 多万间 (孔) 。 平凉是重灾区之一。对这次地震各县新修县志都有简要记述,但记述口 径不一,统计数字也差异较大。 《静宁县志》记述: “民国 9 年(1920)12 月 16 日晚 8 时,发生 8.5 级地震,历 20 分钟,继又小震 53 次,天始明。此震, 有 60 余处山体崩塌,最严重的是七里铺孙家沟、祁家大山、吕家埂子一带, 每处阔约 200-600 余米,长约
余米,山间平地之村落多被压没, 河流道路亦为之阻塞,孙家沟积水成湖,深不可测;界石铺、官道岔一段驿 路,全被震塌。城南 1.5 公里的五台山西南乱固堆川平地裂缝长约 30 多米, 地裂水涌, 井水升高 3 米多。 全县死 1.2447 万人, 伤 2828 人, 压死牲畜 3.7916 万头(只) ,房屋倒塌无数。损失动产及不动产米粮、器具等财物共值银 19.1021 万两。此后,余震不断,18 日晚大风拔木,飞沙扬雪。灾民无处栖 身,饥寒交迫,冻伤者又不下几千。据当时的县知事周廷元(字定宣)登记, 到翌年 7 月 7 日共余震 441 次,其中较大的有 227 次,直到民国 11 年(1922 年)9 月,犹有余震,是有史以来最惨重的一次地震灾害” 。当时静宁县城清 末进士王曜南曾赋 《冬月初七晚八钟地大震志感》 , 详尽地描述了地震时的情 景: 火山爆发焰飞腾,东倒西倾地失衡;1 自昔曾闻田变海,于今亲见谷为陵。 乾旋坤转伊胡底,魄动心惊怯不胜; 广厦万间零落尽,何年屋宇又重兴! 榱崩栋折猛何如?骨肉分离二鼓初; 满院空余残瓦砾,循墙痛检烂图书。 天垂雾气迷街道,风送雪花入草庐; 数百年来营造业,谁知顷刻变荒墟! 中和位育德无名,天地如今不好生; 一夜墨风飞火石,四围杀气遍愁城。 焦心未得平安报,侧耳时闻哭泣声; 正是感伤断肠处,嗷嗷鸿雁复哀鸣。 福地长年卧老身,一经震动祸相因; 更从谁屋瞻乌止,剩有空墙叹鼠贫。 义犬多情时卫主,贪狼无忌夜窥人, 可怜陇上流离子,冬月严寒草作茵。 静宁县城一些亲历的老年人还回忆说到一种奇特的现象:震前一年,街 上无论老幼见面,总要情不自禁地唱“摆摆摇摇,摇摇摆摆” ,手足舞蹈,煞 是好看, “震后再无人哼吱了” 。 在震前几月,静宁雷大梁一带的狗即不安,对空嗥叫;震前数日,四面 天边云黄如焰,晴空气燥,人感焦灼干燥;地震当日早晨,县城北部灵芝一 带突降小雪。震时,星月现红黄色,尘雾四塞。此次震后,静宁天气渐趋温 暖。县城一位亲历者在 60 年后撰文回忆: “是夜,月色皎洁,一片寂静。8 时许,突然霹雳一声,天崩地裂,星月昏黄,尘雾四塞。震动方向觉自西北 来,往东南方向去,上下波动,左右摇摆,持续了 20 分钟。房屋多数倒塌, 城垣大部颓毁。天地漆黑,被压被伤者,无法下手援救;幸得逃生者,各不 相顾。 而余震犹不时发生, 惊骇号呼, 不忍视听。 当时, 县城内外, 共有 7000 余人,死亡人数达 3000 人以上” 。 《庄浪县志》记载: “当时辖域压死 5376 人,全家灭绝者 40 余户,压 死牲畜万余头,倒塌房屋窑洞 7000 余间(孔) ,毁地 3700 余亩” 。平凉县记2 载: “7 时 20 分平凉大地震,至次日 6 时明显震动 25 次。大震动自北向南而 来,有声如雷。人立平地上下颠簸,房动门晃,家畜狂叫乱跑,墙上挂物多 被摇落,桌上东西跳动发响,水缸水溢出或倒翻。城墙、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倒塌甚多,城外北部一带山崩地陷,居窑洞之人,有全家遇难者,有压伤致 残者,计死亡 2000 余人。此夜,狂风大作,黄雾四塞” 。泾川县记: “地大震 如潮滚浪翻,左右摇动,有声如雷。翌日 7 时,忽起黑风,声如潮涌,至 18 日止。大震后余震不息。房屋倒塌 70%,女墙崩塌 100 余堵;县城南门外土 山、王村庙山、西龙山山顶皆开裂。秀林山庙宇尽毁,基石摔至山腰。全县 死人 5000 余口、畜 1.3 万余头” 。灵台县当时记录: “地震约 20 分钟,城乡 庐舍倒塌甚多,全县伤人千余户。此后每日数震,或十余日、七八日一震, 如是两月之久” 。崇信“死亡 900 人,牲畜 2000 余头,倒塌房屋十分之三。 ” 华亭“先如雷吼,继之大震,约 15 分钟。震时流星乱坠,震讫复大吼如雷, 连响五声如炮,黑气腾空,上蔽星月,既而黑气退向东南,白气复起西北, 形成簸扬之状,墙倒屋塌,山崩地裂,树舞、鸡鸣,地移路断。大震之后, 继又余震,方向变为东西,状成摇摆,每天不下数次,三月始止。安口房倒 十分之三,华亭城镇四乡民房、寺庙、公署损坏房 535 间、窑 66 孔,死 37 人、伤 5 人,死牲畜 81 头(一说倒房十分之六,死 7000 人,畜两万余头) 。 ” 单就上述因灾死亡人数来看,各县所记数字不仅不够精准,且前后差异 较大。故按各县《县志》所记数计,全区因灾死亡人数,或者是 2.676 万人, 或者是 3.3723 万人。而《静宁县志》编纂办公室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查到 的统计报表上的数字为 4.99 万余人, 其中: 静宁县 32000 余人, 华亭县 7000 余人,泾川县 5000 余人,平凉县 3000 余人,庄浪县 1000 余人,灵台县 1000 余人,崇信县 900 余人。说明当时就连死亡人数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 面对如此惨烈的地震灾害,其救助安臵情况如何,当是每一个有良知的 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但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平凉仍处于陇东地方军阀割据的 局面,连年兵祸,拥兵自重,横征暴敛,而对当时的救灾安臵情况并无多少 记载。据静宁县城亲历者胡育英先生在 60 多年后回忆: “大震后灾区人民无 衣、无食、无住。复值严寒大风,忍冻忍饥,流离惨状,闻者悸心。而当时 执政的北洋军阀政府,面对这一严重的自然灾害,竟无动于衷,坐视不救, 言之殊甚痛心。直至大震后之次年,当时的内务、教育、农商三个部始派翁 文灏、谢家荣等 6 委员至灾区调查。翁、谢两学者不惮千里,跋涉山河,到 静宁后,即与县知事周定宣,亲到灾区,查看灾情,救死扶伤,做了拯救灾3 民的必要工作” 。 但乱世并非无廉吏,并非社会亦无善举。许多事实说明,时任静宁县知 事周廷元,当属一名尽职尽责的廉吏,从他的行止也可管窥当时微薄的救灾 措施。周廷元,字定宣,湖北人,在静宁任职 5 年。因其“富思想,优计划, 勤恳以利民为怀” , 深得民众拥戴。 至今人们一提到地震, 就要说到那个好官, 并说 “他是 (静宁) 多少年来唯一因地震而升官的人” 。 有一篇纪念文章写道: 当时静宁县城多数房屋倒塌,山崩地裂,水不流通,交通阻塞,人畜伤亡惨 重。当大地震动,房屋摇晃时,他命令衙门内的工作人员迅速出逃,脱离险 境,自己却长跪不起,祷告上苍,求罪己宽恕百姓。他对灾情和自己力能所 及的救灾措施如实地做了记录: “山崩川裂,城垣尽圮,城关庐舍倾塌殆尽, 时余承乏县知事,急于翌晨出粮于县库,食无食之灾民;购衣于当商,衣无 衣之灾民;取帐篷旗寝于县库,搭盖草屋居无居之灾民” 。他一方面电请兰州 (黄)河北医院派医生来静救护病伤灾民,一方面在本县募捐,以工代赈, 疏通河道。 他将县衙中的 70 多个帐篷全部拿出来让灾民用, 自己却露天睡在 地上。民国 10 年(1921)3 月 16 日, 《字林西报》报道: “那里的县长是一 个精力旺盛,十分能干的人。对人民是一种真正的福分,人们对这位官吏充 满赞美” 。由于他不顾个人安危,奔走营谋,大力抢救,从备荒仓库里给饥民 发粮,发资埋葬死者,减少了饿殔和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地震过后,他被升 调去省,办理全省地震疏河工赈事宜。 据史籍记载: 在这次特大地震后, 旅京甘肃人士倡议募捐救济。 是年底, 甘肃省署遂撤销官办“甘肃省赈济公所” ,成立甘肃筹赈处,将有关赈务归地 方士绅办理。翌年,甘肃天主教教士与地方人士共同组建“华洋救济会” ,倡 办灾后工赈事宜,曾拨赈款资助会宁县青江驿响河,静宁县长源河、通渭县 王家河下峡口等地兴办“去其淤塞”的疏通工程,武都县开办“修路工程” , 均“用灾民为役,俾资就食” ,共计用银洋 10 万元。同年,国际饥饿救济协 会 J﹒W﹒霍尔、V 克劳斯、E﹒麦克考尔密克等,也到静宁调查震灾。供稿:静宁县民政局 吕慧峰 4 历代平凉贫难(流)民救助救济(定 稿)早在周秦之际,就见有平凉贫、难(流)民救济的记载。其后历代相承, 并不断改进完善。但直至元代,多为对“贫不能自存者”的应急性救济,且 诸多侧重应灾荒而施救;间或也有对鳏寡孤独、老年人保障性救济的规定, 而见于实效的记载甚少。救济的主要方式有:赐赈衣食,蠲免租赋,开仓赈 恤,移民就粟,给廪高年,施粥放赈,赈贷钱物等。明代始见设臵“就养之 所” 。清代偶见设立济贫机构。民国后期遂有以工代赈之济贫工厂。而真正从 制度上改进和改革,使其成为惠及众多贫民乃至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型、福利 型的救助救济制度,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 的三十年。 周秦至清代 据史籍记载:周平王六年(前 765) ,秦文公发粟赈天水 一带无食无褐穷民。周显王八年(前 361) ,秦孝公规定: “孤寡贫者居闾卷 之左,免租税、力役” 。汉文帝前元元年(前 179)规定:对陇西、北地郡鳏 寡孤独者每人岁赐布 2 匹、 粮 2 石, 对 80 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每年还给予特殊 赏赐。汉武帝征和三年(前 90 年) ,各郡县施粥于路,以救贫民。汉光武帝 建武六年(公元 30) ,安定、北地、上郡流民数万,流入河西诸郡,河西镇 守窦融令各县给予救济,并分给土地安臵。光武帝曾下令各郡、国调剂所余 谷物 “给廪高年” ; 对鳏寡孤独, “笃瘾及家贫不能自存者” , 参照老年人赈济。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218) ,曹操对秦、雍二州无人瞻养盲残和 70 岁以上孤 寡妇女实行廪食终身,孤儿扶养至 12 岁。 西晋末前凉张轨(平凉人,301-314 年间割据河西) ,为安臵秦、雍流入 河西难民, 在姑臧 (今武威) 西北专设武兴郡。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 (487) , 赐平凉、天水、庆阳一带贫民冬衣。 隋代,首开社(义)仓, “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一石以下,贫富差等, 储之里巷,以备凶年” 。开皇十六年(596) ,陇右 26 州民间均有社仓,县以 上单位所在地臵义仓(属官办) ,开始由“劝课义租”改为“定额课税” 。到 隋炀帝大业十年 (614) , 民间社仓转为官办义仓, 朝廷用义仓谷 “以充官费” 。 此后历代时兴时废, 直至 1956 年转办归农村信用合作社而消失。 唐太宗贞观 二年(628) ,对关内、陇右诸州郡孤寡终身免课。5 宋代,实行定期给予钱粮,优免役赋政策。宋宁宗庆元三年( 1197) , 临洮等路歉饥,金章宗完颜璟发西夏米千石,令州县为粥,以食贫民。元世 祖至元年间() ,元廷下令在甘肃招集流亡人员在河西垦田引水, 发展农业。 明代,始设养济院,为“贫不能自存者”提供“就养之所” 。明成化二 十二年(1486) ,静宁知州韩檠还在州城东郭南门外设臵漏泽园,为“贫不能 葬者” 提供 “听人安厝, 旅寄棺枢, 毋令暴露” 之所。 至嘉靖三十九年 (1560) 赵时春编纂《平凉府志》时,平凉有养济院三所:平凉养济院在府城东北三 庙西侧与高平驿之间 (今西寺街工艺厂附近) ; 泾州养济院在州城内东侧中部; 华亭县养济院在县城西南隅。明万历年间() ,灵台县亦在县东一 里处建普济院,后改养济院,至崇祯末,移作县治基地。清顺治初,复设胜 果寺内,原养孤贫无定额,口粮、棉布按人供给,不久因兵饷不足,经费被 压缩,机构亦被裁减。清康熙年间() ,静宁州在州城东故泾阳驿 巷设臵养济院。至乾隆十年(1745) ,知州王烜因久已倾废,处地卑湿,迁于 城内东北隅,捐资重建房 12 间,年额收孤贫 33 人,每人日给口粮三份,年 额银 118 两 8 钱,遇闰加银 9 两,在地丁杂支款中支销,不敷者赴司请领。 额外孤贫,随时收养,口粮垫支,随后报领。清光绪三十年(1904) ,平凉县 始设同仁局,由盐斛项下每百斛抽钱十文为补助费,发商生息,施舍贫苦人 家。 清顺治六年(1648) ,清廷规定: “凡各处逃亡之人民,不论原籍别籍, 必广加招徕,编入保甲,使之安居乐业” 。嗣后还规定:凡贫困无生计的灾难 民,由居住地政府官吏负责赈恤,对闲散流民也要与住地灾民一样对待;若 地方州、县官不能兼顾流民,由督抚官员委人协同办理赈恤。康熙五十年 (1711)规定:对孤寡失养和残贫,除免地丁银粮外,居城郊者官府给每人 每年供粮 3.6 石;居村庄者,每人每年支银 3.6 两。康熙五十三年(1714)七 月二十四日, 静宁州等地大震, 翌年, 奉旨免地丁岁额之全。 五十五年 (1716) , 复免地丁岁额之全,并奉命借给穷民羊种,每户十只,六年还官。五十七年 (1718)五月二十一日寅时,静宁州等地再次地大震,旋奉旨发帑银一万三 千有奇,特命大臣驰驿赈恤,大口给银二两,小口给银一两五钱,露居者给 苫盖银一两。道光元年(1821) ,发仓粮 6 万余石,贷泾州、灵台、崇信等县 贫民口粮。光绪二十七年(1901) ,以省内举办募捐所捐钱粮救济平凉、泾川 3 府州属 12 县家贫无食者。宣统元年(1909)十月,清廷民政部令提高城乡6 残废、鳏寡、孤贫失养老小额定救济钱粮,以资养济。时全省共有原额孤贫 和浮额孤贫(即新增人数)1495 人。其中:本色孤贫(即领取口粮者)336 人,原粮额标准不动,每人岁领粮 3.6 石;折色孤贫(领取救济银两者)939 人,由每人岁领银 3.6 两提高到 3.68 两;浮额孤贫 220 人,由每人岁领银 3.074 两提高到 3.68 两。 民国时期 民国初,因陇东为地方军阀割据,拥兵自重,连年兵祸, 横征暴敛,救济无举。民国 15 年(1926) ,平凉县始设恤老院,附设贫民工 作场,收容贫民,教习技艺,组织生产,后改为妇女习艺所。16 年(1927) ,平 凉天主教会办的慈善团体在平凉设立养老院、孤儿院,开始收养孤老、婴幼 儿。 17 年 (1928) 10 月, 省政府针对 “历所未有” 饥荒, 急令各县办理难 (流) 民救济,却因军阀割据局面未解,不仅对流民无措,就连正常的难民救济仍 无保障。18 年(1929) ,灵台县长丁耀斗奉命设救济院,为流民散发粮粥, 却因无款接济不久即废。19 年(1930)4 月 2 日,省政府以改变“养而不教” 之弊,正式宣示停办粥厂,挪设厂施粥经费筹办贫民工厂。至此,沿袭两千 多年的煮粥散赈宣告终结。24 年(1935)底,遂改原妇女习艺所为贫民工厂。 27 年(1938)3 月,平凉始设“难民收容所” ,并成立“非常时期难民救济支 会” , 办理抗日战斗中沦陷区流入难民的收容安臵事项。 给来平难民每人发补 助费 2 元,难童送县立小学就学,并补助笔墨费。28 年(1939)2 月至 10 月,日军先后 3 次出动飞机 81 架(次)轰炸平凉,投弹 109 枚,炸死 127 人、伤 51 人,炸毁房屋 700 余间,死伤大牲畜数百头。省政府拨发救济款 5500 元(国币) ,给死亡、重伤者各发 10 元,轻伤 4 元;被炸房屋按毁坏等 次分别给每家发给 40 元、30 元、20 元。同年 10 月,国民政府制定《寺庙兴 办公益慈善事业实施办法》 , 规定从寺庙每年总收入中征收 2%至 5%用于济贫、 育幼等慈善救济。29 年(1940) ,省赈济会拨给平凉县垦殖补助费 500 元, 办理非常时期难民移垦事宜,补助标准为:人均每日食宿费各二角五分。30 年 (1941) , 各县成立冬令救济委员会, 对城市贫民实施冬令救济。 从是年起, 因大旱和日军入侵,河南难民逃甘就食者日增,省政府给平凉东五县分拨生 产基金,令设“难民收容所” ,附设难民工厂。32 年(1943)4 月,省政府指 定平凉东五县为收容安插地区, 并下达难民收容安臵任务 4500 人。 各县按照 《寄养豫省难民暂行办法》 ,利用公共庙宇或闲臵房舍设臵“难民收容所”6 个,实际收容安臵豫省难民 4243 人,其中:平凉县 1500 人,泾川县 617 人, 灵台县 1022 人,崇信县 230 人,华亭县 565 人,庄浪县 3 人,静宁县 3067 人。多被分送绅商富户佣工寄养或自动收养、亲友救济。34 年(1945)5 月, 平凉县始设试验救济院,收养孤贫 21 人(女 7 人) 。同年,增设养老、育幼 2 所。至 36 年(1947)有基金 580 万元(国币) 。37 年后(1948) ,陕西岐山、 凤翔灾情奇重,灾民麋集来平,平凉县党部及各机关组织临时赈灾委员会, 给灾民每人每月救济 400 元或 800 元不等。是年 3 月起,济贫工厂亦因原料 断绝而停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 年 8 月初平凉全境解放后,在接管旧政府 仅有救济设施,改进完善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的同时,针对旧社会遗留下来 的烟民、娼妓、流氓、赌头、惯偷等社会游民及其因贫困、失业等产生的贫 困群体,及时开设游民救济改造、农村“五保”供养和各类特殊救济对象的 救济。特别是 1978 年 12 月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各项社会救济制度在改革中 得到迅速发展,并相继开拓社会福利生产、社会福利事业、城市社区服务、 老年人福利服务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城市流浪人员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制度。遂使整个社会 救济制度实现了由以应急性救济为主到以保障型、福利型救助为主的根本转 变。 1949 年 12 月,以接管旧政府官办平凉县救济院,改设“人民生产教养 院,将社会孤老、孤儿和收容游民一并归院,集中收养,分类管理。1950 年, 为解决城镇失业工人和贫民生活问题,安排少量资金,试办小型生产自救组 织,组织失业工人、烈军属和贫民参加生产,按分取酬或评等分红。对城镇 无劳力、无依靠、无任何收入的孤老残幼(简称“三无”对象)和特殊贫困 户实行长期救济,其救济标准为每人每月 4 万元(旧币) 。对城市贫苦市民、 失业人员、僧道尼姑和郊区贫苦农民等临时救济对象,实行“救济与就业相 结合”的方针,分拨小麦救济口粮。同年 11 月,在“生产教养院”附设“平 凉灾难民收容招待站” ,办理本省和宁、陕、冀、鲁、豫、鄂、皖等省入境灾 难民的收容、审查、劝阻和安臵。翌年 8 月,将“灾难民招待站”改为“游 民改造所” ,集中收容改造乞讨游民 209 人。1952 年上半年,将“游民改造 所”改称“劳动习艺所” 。并将生产教养院收容人员分为劳动教养班和劳动改 造班两班,前者收养孤老残幼,以养为主;后者收容流浪者和烟民,以劳动 教育为主。其收容对象为:城市有劳动能力的偷窃、乞丐、流氓、地痞、暗 娼、烟民等;农村的二流子、神官、巫神、阴阳、烟民等。实行工分制,按 劳动收入分给报酬。至 1953 年底,共收容 871 人。同年 8 月起,对城镇“三8 无”对象和特困贫民实行包养,给每人按季发给优待补助粮 54 斤。嗣后,又 改为按月供给制。1953 年初,专区拨给平凉市 1.6 亿元(旧币) ,举办失业 工人培训班,组织城区 414 名失业工人、家属和 580 户、2157 名城市贫民从 事生产自救,增加收入 24695 万元(旧币) 。1954 年下半年,将平凉市生产 教养院收归专署直接领导,对收容人员实行“劳动生产和教育改造相结合” 的方针,其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9.92 元。1955 年,在专区生产教养院附 设平凉前进农场和泾源楼房沟两个游民改造农场,以前者为残老教养部分, 后者为游民改造部分。共有耕地 1221 亩,荒地 1000 亩。其收容对象为:城 乡“三无”对象和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流浪街头、经常以乞讨为生的乞丐; 不够判刑而无法教育改造的小偷、 骗子等流氓和其他个别需教育改造的人员。 是年收容 121 人。两个农场实有全半劳力 209 人。通过开展以农副业为主的 生产活动,其生产收入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同年,正式将城市贫民救济分为 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即:对“三无”对象和特困贫民实行定期定量救 济;对因水灾火灾、疾病死亡、生育事故等发生的困难给予临时救济。定期 救济标准为:平凉市每人每月 4-9 元,其他县城 3-7 元。 1956 年初,为长久解决一些城市贫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专署下拨移民补 助费 4 万元、粮食 2.5 万斤,由平凉、泾川、华亭、庄浪、静宁五个县(市) 采取小型移民的办法,动员 523 户、2463 名城市非生产人口和贫民,分别到 正宁、合水、泾源县农村参加生产或移民垦荒。并将城市贫民生产的发展方 向改为向农业和农民生活服务。 对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不再与游民同等收容, 采取收容遣送回原籍的办法。是年,平凉市收容遣送和安臵外省流入灾民 84 人。同时,将生产教养院收养人员按游民改造、残老、儿童教养分类,实行 单独分设,始分设残老、儿童教养院和游民安臵农场两部分,移交平凉市领 导。时有收容教养人员 387 名,其中:婴幼儿 12 名,儿童 40 名,老残 152 名,游民(小偷、乞丐及其他人员,统一改称生产人员)183 名。是年,城 市贫民临时救济人数达到 2326 户、8907 人,发放救济费 4.22 万元。翌年, 始对农村、机关团体和企业、学校中“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流民、偷盗、 诈骗”等部分违犯治安管理的人员,实行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送游民改 造农场劳动教养的办法。同年下半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迅速发展,始 对农村缺乏劳动能力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依靠的老、弱、孤、寡、 残疾的社员和孤儿,由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实行“五保” (保吃、保穿、保住、 保医、保葬或孤儿保教) 。此后,始在农村形成国家救济和集体补助相结合的9 困难救济模式。即:在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 补助;对集体无力补助的贫困户,由国家救济解决。集体补助主要方式和途 径有:年初评定补助工分(劳动日) ,年终直接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照顾安排 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记给工分;根据贫困户年终分配收入差距,补助工分 或粮食;从集体提留的公益金中给予补助。其救助方式持续实行 25 年。 在 1958 年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跃进”中,许多地方受“共产风” 的影响,掀起一股不顾条件和群众意愿,一哄而起,大办农村敬老院(幸福 院)和福利工厂热潮。是年下半年,共办敬老院 1066 所,收养老人 20077 人(含今庆阳) 。至次年底,实有敬老院 188 所,收养老人 1097 人。到 1961 年,除泾川县丰台公社和平凉市柳湖大队两所敬老院外,其他的相继自行解 散。同时,兴办所谓“社会福利生产厂(场) ”3834 个,投产 3148 个,从业 人员 12037 人。到 1959 年下半年,实有厂(场)702 个,从业人员 6807 人, 总产值 29.47 万元。经分类定性整顿,交给工业部门 693 个,留归民政部门 管理的 9 个。在此后清理整顿和国民经济调整中全部被撤并。1961 年 2 月, 将游民改造农场亦改为安臵救济性质的生产单位。次年,并入庆阳干湫子安 臵农场。 在此期间,发生“三年自然灾害” ,农村孤儿急剧增多,外流人口收容 遣送亦骤然成为灾难民救济工作的重点。1960 年底至 1961 年初,全区农村 有孤儿 3029 名(含庆阳) 。为适应众多孤儿收养之急需,自 1960 年 11 月起, 先后在静宁、庄浪、平凉、崇信设臵县(市)儿童福利院(初称“孤儿院” ) 4 所,在庄浪卫星公社(今南湖镇)设社办儿童福利院 1 所。共收养孤儿 941 名,给养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 10 元。后经审查,安臵回乡由亲属抚养 165 名。至 1962 年春,在院孤儿 776 名,配备工作人员 76 名,其中:行政人员 12 名,教师 23 名,保育员 20 名,医生 2 名,炊事员 19 名。同年 2 月,省 民政厅在平凉增设 “平凉峡中工读学校” (后改称 “儿童教养院” ) , 接收陇东、 陇南地区流浪、顽劣儿童近 500 名,后并入平凉市儿童福利院。同年 9 月, 卫星公社儿童福利院并入庄浪县儿童福利院。在院儿童减至 456 名。至 1965 年春,4 县(市)儿童福利院共有儿童 346 名。同年 10 月 9 日,并入专区社 会救济院。 自 1958 年起,全区饥荒开始露头,外流人口大量增加。是年,全区外 流人口 4492 人 (含庆阳) , 其中静宁县 1502 人。 1959 年, 全区流出人口 10596 人, 其中静宁县 5426 人。 经省统一组织, 由专署选派干部或指定有关县 (市)10 长带队,分别前往兰州、青海、陕西宝鸡、新疆哈密等地劝阻收容和动员遣 送回乡 6764 人。1960 年 7 月,专区和各县(市)均成立收容遣送办公室, 并设立 52 个收容遣送站、 抽调 232 名干部在各交通要道和兰州、 宝鸡、 固原、 河南、新疆等地设臵收容遣送站或组成工作组开展动员劝阻和收容遣送。是 年,全区外流人口达 21554 人,其中:平凉市 2078 人,泾川 2567 人,静宁 县 8396 人。当年遣返回乡 11999 人,支出收容遣送经费 6.71 万元,继续滞 留陕西、新疆、青海、内蒙、河南及本省兰州等地的 9555 人。1961 年 3 月, 专区和各县(市)又组成由党委或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外流人口收容遣 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抽调 2-3 名干部办理日常业务。11 月下旬,复 在各县城和交通沿线集镇增设临时收容站 15 个,抽调 23 名干部专搞此项工 作。是年,全区收容遣送外流人口 17591 人(次) ,其中:本区流出 8342 人, 收容、遣送、劝阻回乡 6227 人;收容外省、外专区流入人口 9249 人,遣送 回原籍 7744 人。同年 12 月,将专、县(市) “自流人口收容遣送领导小组” 更名为“制止人口自由流动领导小组” 。凡自由流动人口一律收容,对收容人 员大部遣送回乡或分散安臵到农村。对遣送不归或一时查不清籍贯的,组织 集中劳动,边生产、边教育、边审查、边处理。1962 年,全区收容遣送自流 人口 4360 人(次) ,其中:本区流出 1129 人,遣返回乡 695 人;接转遣送外 省、外区和本区境内互相流动的 3231 人(次) 。同年 9 月,将全区收容遣送 站缩编至 16 个, 至年底减至 5 个, 专职干部亦减至 15 人。 是年下半年至 1965 年,专县(市)民政、公安、法院、妇联等部门,又配合省民政厅设在宝鸡 的“动员接遣外流妇女工作组” ,着手动员遣返和联系解决 1958 年以来本区 大量 16 岁至 45 岁妇女外流陕西陇县、宝鸡、兴平、咸阳等地非法同居或联 姻问题。 1962 年,随着国民经济调整,社会救济工作逐步趋于正常。将城镇定期 定量救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 5-7 元, 次年提高到 7-10 元。 实际享受定期救 济的城市散居孤贫 120 户、 481 人。 1963 年, 发放城市临时救济费 1.32 万元, 救济困难户 982 户、3019 人,开除公职的反坏分子 3 人。发放农村临时救济 费 23.29 万元, 救济 “五保户” 2535 户、 3160 人, 孤儿 1481 人, 困难户 20120 户、88419 人。当年,新增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按月发给精减退职职 工 30%的生活费及其家属临时生活困难救济费 5141 元。 1965 年 1 月, 撤销专、 县“制止人口自由流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除保留平凉县收容遣送站外, 其他 4 个县收容站全部撤销。 “文化大革命” 中, 各项社会救济政策继续执行。11 1968 年起,自流人口逐步增多,各县收容遣送相继恢复。1973 年和 1977 年, 全区收容遣送人数又分别达到 4687 人(次)和 5629 人(次)。 1978 年 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社会救 济工作逐步呈现新的局面。1979 年 3 月,将城市定期定量救济标准提高到 12-14 元,当年救济人数达到 846 人。始对居住在农村的部分特殊救济对象 实行定期定量救济。相继增加城镇居民和知识青年下放农村插队落户困难人 员、因节育手术事故导致生活困难人员、摘掉右派分子帽子人员、原国民党 起义投诚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回家后生活困难、宽 大释放的国民党县团以上党政军特人员、劳动教养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生活 困难、去台湾人员亲属生活困难和农村妇女子宫脱垂、尿瘘等特殊疾病患者 的医疗救济等特殊救济对象的社会救济。1981 年下半年起,将城市无生活来 源的孤老残幼全部纳入定期救济。1982 年 4 月起,先后补办精减退职老弱残 职工 40%救济 367 人,至 1985 年底,按本人原基本工资 40%领取救济费的人 数达到 375 人;精减退职工领取定期定量救济费的 393 人。 1980 年起,针对农村实行包干到户后“五保”供养面临的新形势,逐步 将农村“五保”供养模式改为由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和由所在村组分散供养 两种格局。起初,主要以三种形式供养,即:继续由生产队从集体提留中供 给口粮、衣被、烧柴和治病等费用,并每月发给零花钱 3-5 元;划给土地, 由生产队用义务工帮种帮收或亲友代耕代种; 由生产队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 其口粮等生活费用从集体提留或收入中解决。1982 年,为 656 名集体无力供 养的五保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 发放定期救济费 2.45 万元。 为其他五保户发 放临时救济费 4.25 万元。1983 年上半年,在农村五保户普查的基础上,核 实五保对象,建立“五保户”档案,制定和完善五保供养办法,核定供给标 准,并将五保户全年所需粮、款、物纳入集体承包合同,填发《五保证》 ,由 集体按《承包合同》提成供养。从 1984 年开始,推行五保费用以乡(镇)为 单位统筹统管, 统一分配使用的办法。 并由民政部门安排少量资金, 采取 “四 个一点” (即:乡镇自筹一点,群众集资一点,社会捐赠一点, 国家补助一点) 的办法筹集资金,利用原“知青点” 、集体林场或综合厂等旧址房屋,经过维 修、改建、扩建新办乡(镇)敬老院 9 所,始对农村部分“五保”对象实行 集中供养。1985 年至 1986 年,全区新办农村敬老院 65 所。至 1988 年 5 月, 全区农村敬老院总数达到 93 所,占全区乡(镇)数的 71.5%,收养“五保” 老人 740 人。多数县实现乡(镇)敬老院普及。基本形成集中供养和分散供12 养相结合的五保供养格局。1994 年 10 月至翌年 6 月,开展第二次农村“五 保户”普查,签订五保供养合同。普查结果,全区有五保供养对象 3115 户、 3759 人,其中:在 103 所敬老院集中供养的 600 人;分散供养的 3159 人。 其供养形式和粮款筹集办法为:以乡(镇)为单位统筹统管、统一安排供养 的 94 个乡(镇) 、1380 人,年人均由集体供给口粮 595 斤、现金 473 元;以 村组为单位提成供养的 1750 人,年人均由集体供给口粮 485 斤、现金 273 元;签订供养合同,由村民代耕代收或亲邻代养的 629 人。2000 年,在 110 所敬老院集中供养的 680 人, 年人均集体供养标准达到 879.26 元; 以乡 (镇) 为单位统筹、分散供养的 1028 人,年人均供养标准 568.44 元;由所在村组 提成、分散供养的 1097 人,年人均供养标准 597.36 元;其他形式供养 388 人。 至 2002 年底, 全区农村敬老院总数达到 112 所, 占乡 (镇) 总数的 86.2%, 有床位 1208 张,工作人员 179 人,收养五保对象 684 人。累计投入建院资金 806.92 万元,其中:民政、财政部门补助 668.78 万元,乡村自筹、群众集 资和社会捐助 138.14 万元。 当年院办经济收入 24.95 万元。 年人均集体供给 标准达到 1200 元。2005 年国家全部免除农业税后,农村五保费用全部由县 乡财政拨款供给。 1983 年 5 月起,结合农村救灾救济工作改革,每年从救灾款中安排一部 分资金,采取“无息有偿,有借有还”的办法,扶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生产(简 称“扶贫” ) 。起初,采取分户单项扶持办法。1985 年 8 月起,改为重点扶持 扶贫经济实体。到 1987 年底,全区有 109 个乡(镇)重点扶持贫困户 3.68 万户、18.46 万人,累计投放扶贫资金 834.78 万元,其中: “无息有偿”资 金 482 万元, 贴息贷款 307 万元, 县 (市) 自筹 45.78 万元。 实现纯收入 1272 万元。扶持创办扶贫经济实体 143 个,投放扶贫资金 92.91 万元,安排扶贫 对象 1656 人。1987 年起,转向重点扶持兴办社会福利企业,集中解决有劳 动能力的残疾人和贫困户就业问题。至 1993 年,全区有福利企业 68 个,从 业人员 1048 人;纳入福利企业管理的扶贫经济实体 9 个。此后,经过清理整 顿和股份制改造,一部分福利企业相继关、停、并、转。1995 年,实有福利 企业 58 个,从业人员 902 人,累计投入扶持资金 890.4 万元,其中: “无息 有偿”扶持资金 825.3 万元,贷款贴息资金 65.1 万元。实有扶贫经济实体 10 个,累计投入扶持资金 48 万元。至 2002 年,实保留福利企业 14 个,从 业人员 352 人,建设总投资 1388.7 万元,有国定资产 1165.3 万元,年总产 值 1146.3 万元,实现利税 7.7 万元。13 1988 年 5 月起,开展城市社区服务试点。至 1989 年底,各县(市)所 在地城镇普遍从解决社区群众最急需的实事入手,逐步建立起以民政对象、 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城市综合管理、民俗改革、家政 教育和家庭劳动服务等社区服务体系。至 1992 年,共建成社区服务设施 21 个,其中:老年人服务设施 10 个,残疾人设施 5 个,其它社会福利服务设施 6 个。2002 年末,全区有社区服务中心 4 个,内设活动项目 102 项,从业人 员 13 人;城市社区服务设施 25 个,从业人员 88 人,其中下岗职工 34 人; 便民利民服务网点 163 个;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 19 个,志愿者人数 139 人; 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99 个。 1986 年起,将城市居民定期定量救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18-23 元。 1989 年 8 月,又调整为人均 35 元,实行拉开档次,有高有低。1990 年,全 区享受城市定期救济的 290 人,其中:孤老残幼 284 人,年人均领取 211 元; 贫困户 6 人,年人均领取 166 元。享受农村定期救济的 488 人,其中“五保 户”472 人,年人均领取 95 元;贫困户 16 人,年人均领取 187 元。1994 年, 城市社会救济标准调整为月人均 55 元。1998 年,随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的分步实施,大多数社会救济对象改领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年,城市 定期救济人数 184 人,临时救济人数 27 人。农村定期定量救济 1043 人,其 中“五保户”960 人,年人均领取 162 元;贫困户 83 人,年人均领取 333 元; 领取临时困难救济的 5681 人(次) 。2002 年,城市临时救济标准达到年人均 544.22 元, 农村达到 220.16 元。 2003 年, 享受农村定期救济人数亦降至 596 人,年人均领取救济费 210 元。 1997 年 12 月 3 日,平凉地区行政公署正式下发《关于建立城乡社会保 障制度的通知》 ,决定从 1998 年 7 月 1 日起,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建立城 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从制度上妥善解决城乡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持有非农 业户口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三类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 定瞻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 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在职人员或下岗人员在 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 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初定保障标准为:平凉市 90 元,其 他县 80 元,实行以户为单位按月发放。其计算公式为:保障户每月领取保障 金=保障标准×家庭人口数-每月家庭成员各类收入总额。1998 年下半年,在14 平凉城区和华亭县东华镇实施。1999 年 1 月起,在全区 7 个县(市)政府所 在地城镇全面实施。 全区核定保障人数 4161 人, 占城镇非农业人口的 1.58%。 同年 7 月份起,将保障标准在原定标准基础上提高 30%。提高后的保障标准 为:平凉市 117 元,其他县 104 元。当年,实际领取保障金的 3960 人,发放 保障金 202.48 万元,保障户人均每月补差 42.6 元。2000 年初,将平凉市四 十里铺镇、原土谷堆镇、华亭县安口镇和崇信县新窑镇等非农业人口比较集 中的工矿区城镇均纳入实施低保范围。同年 9 月,全区抽组培训 400 多人, 集中以两月时间,通过全面开展城市低保对象普查和调查摸底,扩大保障覆 盖范围。共核定应保对象 8119 人,占城市非农业人口的 3.08%。当年,实际 保障人数 6970 人,其中:一类人员 1084 人,二类人员 2918 人,三类人员 2615 人,其他人员 353 人。发放保障金 449.61 万元,保障户人均每月补差 53.76 元。2001 年,实施扩面, “应保尽保” 。实际保障人数增至 8637 人。从 2002 年 3 月中旬起,实行目标责任制,对应保未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限期 落实。当年,实际保障人数达到 10081 户、26441 人,其中:在职职工 3855 人,在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 1324 人,企业离岗人员 7669 人,离休退休 人员 1914 人,失业人员 5599 人, “三无”人员 645 人,其他人员 5435 人。 实际发放保障金 1184 万元,保障户人均每月补差 37.32 元。2003 年,保障 人数 39380 人,发放保障金 2254.7 万元,人均每月领取保障金达到 47.71 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农村“三无户”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村民。其保障方式为:发放现金与实物救济相结合。保障 资金实行县(市) 、乡(镇)和村集体经济分级负担。审批程序为:由保障对 象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市)民政局 审批,发给《保障金领取证》 。1998 年起步实施的 5 个县(市)核定的保障 标准为:平凉市 425 元,泾川县 480 元,灵台县 454 元,崇信县 500 元,华 亭县 660 元。1999 年起步实施的 2 个县核定的保障标准为:庄浪县 400 元, 静宁县 410 元。实行以户为单位按年度计算,按季度(或半年)发放。其计 算公式为:保障户年度领取保障金=(保障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全家 人口数。1998 年至 2002 年,全区共为 7571 户、23836 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 保障金
万元,其中:现金 836.112 万元,实物(粮食)折价 279.46 万元。保障户年户均领取保障金 360.49 元至 386.88 元。县(市)财政负担 668.942 万元,乡(镇)财政负担 415.12 万元,村级集体经济负担 31.51 万15 元。2005 年起,全部改为财政拨款发放。 2003 年 7 月起,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实行重大改革,彻底改变 过去强制性收容遣送的办法,撤销收容遣送站,建立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 人员救助管理站,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一律实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供稿:平凉市民政局退休干部 刘俊元 民国 18 年甘肃饥馑和陇东《苦难歌》(定 稿)在民国 18 年(1929)年的甘肃史籍中记载着这样一组数字: “全省人口 为 625 万余人,灾民达 250 万余人。其中饥饿死者 140 余万人,死于病疫者 60 余万人,死于兵匪者 30 余万人。本年死人共 340 多万人” 。看了使人无不 触目惊心。 据史料记载:民国 17 年(1928)春夏,陕甘空前大旱。甘肃自农历二 月至九月,连“一丝雨星”都未降,春未下种,秋又失种,旱魃肆虐,寸草 不生,赤地千里,入冬大饥。加之瘟疫流行,土匪杀掠,至是年冬,已是粮 价飞涨,哀鸿遍野,积尸梗道,甚至有掘尸、碾骨、易子而食者。少壮年逃 往他乡,老弱妇孺,全以草根、树皮、油渣、秕糠、麸皮度日,多有食野草 籽腹胀而死者,也有投河落井而自杀者。导河县(今临夏市)斗麦 7 万 2 千 钱,但市无售粮,城东西门外各挖万人坑掩埋饿殔,每坑逾万人。自陇东以 迄河西,南起洮岷,北达宁夏,灾区多达 65 县(时甘肃含今宁夏、青海) , 灾民达 244 万余人。翌年,青海、宁夏二省分设后,甘肃仍有 58 个县继上年 大旱。 至民国 18 年(1929 年)5 月,国民政府内政部长薜笃弼在视察陕甘灾16 情后给行政院报告: “甘肃灾民 240 余万,陇东面粉百市斤银元 25 元。平凉 迭遭兵匪、灾荒,庐舍荡然,釜罄如洗,草根树皮,掘食殆尽,死亡之余, 或卧病不起,或赤身无衣。此种奇灾,历所未有。甘肃全省灾区殆遍,而兰 山(行政区, 驻兰州)、 渭川(驻天水)、 泾原 (驻平凉) 各区尤重” 。 当时的 《大 公报》还载文哀叹:“甘肃情况已将无人迹,察灾者多不敢深入,恐粮绝水尽 而不生还” 。时庄浪县良邑乡小学教师李万荣以亲身经历和亲眼目睹编撰了 《荒年歌》 ,形象地描述了当时的惨景。其歌曰: 民国十八年,年荒最可怜, 卖尽先人田,举家逃外边。 斗粟二十串,人民饿死半。 妻子多受难,兄弟皆离散。 饿殔原野满,遗骨无人掩。 人人有菜色,死人被人食; 刮骨连血肉,后来则不得。 树皮人尽剥,人多树又少。 草根人尽掘,不久亦没了。 夫不能顾妻,儿不能顾母。 卖子以充饥,还恐无处售。 乞食倚人门,少妇叫娘亲。 十叫九不应,转而仰他人。 他人笑我贫,朝夕难保身。 可怜儿枵腹,又叹女细腰。 骨黄面又瘦,肚饥心无聊。 时世真凄凉,凄凉饿断肠。 断肠命遂亡,儿女尽悲伤。 死者不可忘,生者不安康。 几时青黄接,一饱食膏粱。 若得半年穰,一举乐十觞。 薄命不自量,恐是空想望。 饥馑始起,匪患相随。正当灵台县灾民为渡饥馑而苦苦挣扎的时候,毗 邻地区陕西陇县、 千阳一带的土匪杨老二、 王友帮又结伙进犯灵台西部新集、 龙门、梁原等乡镇,抢劫勒索,杀人放火,天灾人祸,雪上加霜。灵台、崇17 信两县只得组织民团,起兵追剿自卫,直至民国二十年(1931 年)春才得平 定。 当时在灵台县龙门乡枣子川村坐馆教书的清末秀才李陪英, 在哀叹之余, 依目睹耳闻的真实场景,编写长篇叙事诗《民国十八年苦难歌》 ,记述了这场 灾难的全过程,亦为当地民间经久传唱。诗曰: 民国十八年是荒年,陕甘两省旱的宽。 麦未收,秋晒干,冬麦失种愁来年, 斗价涨,麦缺欠,一元只买三升三。 各乡里,众穷汉,日彷徨,夜熬煎, 无钱粮,心怎安,打酸枣,上高山。 榆树皮,啃吃完,地冻菜根实难挖, 妇女们和老年,边爬边走边呻唤。 年荒出,兵匪乱,实是大火把油添。 吴山上王友帮聚众数万,所到处扯票子勒索民钱。 百余里众百姓齐遭涂炭,遭秧的尽是些饥民穷汉。 多亏了甄寿山领兵数万,剿灭了吴山匪暂把民安。 有四邻和八里余贼满散,百姓们一个个喜地欢天。 哪料想杨老二又来作乱,破崖窑攻堡子接二连三。 牵牲畜装粮食这还不算,点草垛烧房屋火焰连天。 不几日又来了贼匪马全,朝那镇横渠川齐都抢遍。 率众匪聚歹徒横行作乱,又杀人又放火害理欺天。 张五奎李荣春齐遭大难,王彦富拷死在磨台山前。 李树堂王世荣率众追赶,马团长曹团副命丧腰岘。 可怜我众团丁四零五散,跑的跑逃的逃各讨方便。 至八月贼匪去百姓回转,无衣食无度用受尽饥寒。 当此时天老爷又降凶险,传瘟疫把耕牛尽都死完。 天大旱心慌乱世事昏暗,一斗麦卖到了七个银元。 贫苦人卖儿女妻离子散,无耕牛无籽种当卖庄田。 饿死了众黎民成千上万,每十家有五户无炊无烟。 残冬尽逢新春又生祸患,众传说杨老二又到梁原。 无论穷还是富无一幸免,携儿女挑包裹逃奔深山。 幸蒙那崇信县起兵追赶,众匪徒聚集在上良街前。 又多亏杨银生好言相劝,贼大营撤到了庙沟原边。18 灵台县众团丁前来迎战,打一仗贼败退百里镇南。 高崖里老爷岭离都串遍,十一二又返回龙门镇川。 英武庄何家店密密扎站,牛宅原腰岘里匪乱一团。 杀耕牛宰鸡犬房屋拆散,把粮食和农具一概烧完。 二月头杨贼匪方才去远,所有的逃难人齐都回转。 现代著名历史学家邓拓在《中国救荒史》中这样描写这场灾难:入春夏 后,树皮、草根、麸皮、油渣,食之已尽。有时人相食,甚至易子而食者。 人民咸露鸩形,十室九空,妻离子散、倾家荡产者比比皆是。哀鸿遍野,积 尸溢道,狼狗结群,聚食死者。欲卖子女为奴,而难求得。扶老携幼出外逃 生者,多被饿死于野外,白骨曝日,谁人掩埋?尚有饿倒未死、而被狼、狗 活吃者。苍蝇结群,生蛆满嘴、满鼻、满眼,蝇蛆蠕动吸食,而饥民难熬无 力翻动。更惨者,饥民争食尚未死绝之体。至夏,麦穗灌浆后,饥民便涌入 田间,抢吃生麦穗,连芒带壳,生吞而食,有死后肚皮胀破而麦穗完整外溢 者。由于挣扎行走,突然晕倒,即行死去;有因困坐地休息时而竟死之;甚 至母亲已死,而婴儿尚爬在尸体胸前吃奶者。斯时甘肃军阀割据,互相惨杀, 击毙士兵,饥民聚而争食。所有牲畜,因草枯而饿死,幸存者也被杀食而度 荒。 对于这次灾荒,就其灾情记载来说,不乏史料;而对救灾记载,却寥寥 无几。仅见有如下两组记载:民国 17 年(1928) , “国民党政府拨赈款及地方 募捐赈洋共 21.6 万余元,发各县急赈。但至灾民手中,每人不足 1 角;虽散 炒面,每人不及 1 两。兰州开设平粜,辅设粥厂救济,因人多粥少,挤踏而 死及困饿而死者,难以数计” 。民国 18 年(1929) , “行政院拨款 80 余万元赈 济,但多被经手官绅从中私吞自肥,灾民实得无几。财政部发行 18 年赈灾公 债 1000 万元,分拨甘肃 119 万元,令灾区举办“以工代赈” 。并免征通省钱 粮。国外慈善团体也举办“华洋义赈” 。灵台县长丁耀斗还奉命创设救济院, 为灾民散发粮粥,却因无款接济不久即废。另见《平凉市志》收录今崆峒区 亲历者张任之先生的《民国 17 年平凉大旱灾追忆》 ,可以说是当时平凉灾情 和救灾工作情况的缩影,故全文辑录如下,以资对当时救灾工作史实作大概 了解: 民国 17 年(1928) ,陕甘发生了罕见的大旱灾,平凉亦属重灾区,连续 18 个月干旱未雨,农民颗粒无收,造成特大饥荒,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国 十八年年馑” 。19 这次旱灾前后延续近两年之久,春秋无滴雨,寒冬无霜雪,夏季旱魃肆 虐,烈日炎炎,土地像烤焦了一样,人走上去脚底都发烫。政府毫无抗灾措 施,老百姓无奈到处敲锣打鼓,清街断屠,光着头,赤着脚,四处焚香拜佛, 朝山祈雨,但灾情更重,饥荒日甚。广大灾民在无望之中卖儿卖女,大街上 互相夺食的现象屡见不鲜。我曾亲眼看见,有个人抢了个烙饼,边跑边吃, 警察在后紧紧追赶,眼看就要赶上,那人将烙饼塞在路边的大便里,待追赶 的人走后,他把烙饼拾起来,在污水沟里涮一涮就吃了。各处垃圾堆上,经 常有人在上面刨来刨去,发现能嚼的东西,不管能吃不能吃都往嘴里填。俗 话说,救灾如救火,但是政府对此重大灾情却漠然臵之。县商会对讨饭饥民 每人发放油渣半斤,在上寺台风神庙支起铁锅几口,煮点杂粮稀粥,每人只 给半碗,名曰“放舍饭” 。更有那坏了良心的差役,煮粥时只下一点点米, 待锅开后再撒上两把皮硝,半锅稀饭顿时发成满满一锅,人吃了此粥立即上 吐下泻,反而加速死亡。农村的景况更为凄惨,有的村子十室九空,死了人 连抬的人都没有。很多都靠挖草根、剥树皮充饥,连公路两旁的树皮都被剥 光了。 历史是一面镜子。天灾犹可,人祸难恕。老百姓将用心里这杆秤量出那 个逝去的“王朝”在自己心中的份量。供稿:灵台县民政局韩文彬
张宝锋 20 为坚持真理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毛应星1980 年 9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在《关于批准毛应星同志为 革命烈士的决定》中认定: “毛应星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坚持真理,不畏强 暴,对林彪、四人帮阴谋夺权的罪恶活动,进行了勇敢的斗争,致被判处死 刑,情节确实壮烈,值得人民学习” 。高度地概括了毛应星烈士的壮烈事迹, 其为坚持真理而舍生忘死的情节,则更加感人肺腑。 毛应星() ,女,福建省闽侯县人。1955 年从西南农学院毕 业后,主动要求到大西北黄土高原工作。她在分配前夕给学院党组织写信表 示: “如果让我再填一次分配志愿, 我还是坚决要求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 。 来甘肃后,分配在兰州农校任教。次年,写了长达 3.5 万字的入党申请书, 尽请陈述加入党组织的意愿。她说: “母亲怀抱里长大的孩子,自然而然要投 入母亲的怀抱!”1957 年,她被划为“极右分子” ,开除公职,送到酒泉夹边 沟农场劳动改造,受到无端的迫害和摧残。1961 年 12 月,经省农牧厅甄别, 摘掉她右派分子帽子后结婚,与丈夫同调静宁县农技站工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她看到许多久经革命战争考验的干部,竟被打成党 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受到批判斗争,她想不通,并多次向中央写信, 为党和国家大批干部遭残酷打击迫害而大声疾呼, 她说: “如果说这样做是为 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我看这些揪斗人的人,他们的思想更符合资产阶级夺 权的需要” 。1968 年夏天,他被反剪双手揪到县城广场进行残酷批斗。其罪 证是她保存有 28 年前她哥哥毛应斗与杨振宁等人在国外留学时的照片和几 百枚中外邮票。她白天挨斗,晚上忍着伤痛,奋笔疾书。在给党中央的信中 写道: “文化大革命积极因素的反动,表现在对毛主席个人极端迎捧和谄媚, 谓之突出无产阶级政治, 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 。 在给一位亲属的信中说: “我 既不为名,也不为利,就是希望大家都生活得好,生活得合理。不管我个人 吃多少亏,我宁愿把自己的一切都输光,也要把自己的想法反映上去” 。她决 心去北京上访,乘夜出走,行至六盘山下被抓回静宁拘留,1969 年 1 月 23 日正式被捕。7 月 1 日,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押送到平 凉监狱服刑。在狱中,她仍坚持斗争。一篇篇文章,一封封抗辩信,从铁窗 递出。又以“抗拒改造”被拉到犯人中间批斗,单独关押,双手戴上铁铐。 但她并未屈服: “纵然对我再加任何压力, 我这种思想立场观点一点也不会改21 变! ” “现在就是一些奉承的小人将毛主席包围了,康生、陈伯达其实是不学 无术的老学究” ,是“资产阶级政客” 。她带着镣铐,依然从早到晚俯在土炕 边上,在自订的大大小小奇形怪状的本子上,写了 7 本笔记、100 多篇文章、 书信和申诉书,加上入狱前部分笔记,共留下 30 余万言的文字材料。 林彪被选定为毛泽东主席的接班人的消息传到她所在监狱后,她忧心如 焚,用带着铁铐的手,急忙写了一封急电,交给管教人员,电文称道: “毛主 席:我意接班人应是周恩来” 。她叮嘱管教人员将电文发给周总理,让周总理 转交毛主席。而电文又成为她新的罪证。 在 1970 年 4 月“一打三反”运动中,以“罪大恶极、屡教不改、死心踏 地、不堪改造”的罪名,将她判处死刑。直到临刑前,从她裤筒里搜出的小 本子上,还保留着她写的最后一篇文章: 《为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专政而战 斗》 , 文章尖锐的阐明了她的看法: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是什么呢?都是 欺骗人的一套手法,靠的是主观随意性。 ”4 月 14 日清晨,被枪杀在静宁县 城西八里桥畔。 1980 年 3 月 23 日,以错杀被宣布无罪,予以平反。11 月 29 日,甘肃省 人民政府在平凉地区影剧院隆重召开毛应星平反昭雪大会,宣读国家民政部 《关于批准毛应星为革命烈士的决定》 、 中共甘肃省委 《关于追认毛应星同志 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批复》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为毛应星平反昭雪的决定》 。甘 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肖剑光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平凉地委发出 《关 于向毛应星烈士学习的通知》 , 号召全区共产党员、 工青团员和人民群众深入 开展向毛应星烈士学习的活动。会后,依其亲属的意愿,将其骨灰盒安放在 兰州华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供稿:静宁县民政局吕慧峰 22 成吉思汗与庄浪路(州、县)设臵在时隔 780 年后的今天,一提到“只识弯弓射大雕”的“一代天骄”成 吉思汗, 仍然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如果要说在今天庄浪县内曾设臵过 “庄 浪路”这样一个高规格的地方行政建臵,恐怕就很少有人知道了。其实,庄 浪路的设臵与成吉思汗在第六次率军西征中长时间驻跸于此,最终魂归于此 有着直接的关系。 庄浪路是一个应时而兴的特殊地方行政建臵。从历史上看,自秦汉到北 宋,在今庄浪县境均未见有县级或县以上政权建臵。直至金代始在境内臵水 洛县和通边县,而辖境都极小。亦从未见有“庄浪”地名。据考证,成吉思 汗于太祖二十二年(1227 年)春率蒙军攻取德顺州(治所在今隆德县城)后, 太宗二年(1230 年)十一月,始臵庄浪路,其辖境仅为金代的通边、威戎两 个县的行政区域。并取“庄浪”这一民族名称为路名。据查证:庄浪族原居 住地在积石州一带。可能是成吉思汗率军拔取积石州后,就地签发大量庄浪 族民充军,经一路征战屯戎庄浪,在臵庄浪路时以其民族名为路名。这一行 政区划格局持续达 700 多年。在此期间,虽然其行政建臵作过多次调整,但 行政区划格局基本未变。直至民国 31 年(1942 年) ,才将其辖境调整为现在 的格局。据《庄浪县志〃建臵沿革》记载:自庄浪路之后,其行政建臵共作 过四次调整: 蒙古大德八年 (1304 年) 二月, 降庄浪路为州。 明洪武八年 (1375 年) ,降州为县。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 年) ,撤销县建臵,属隆德县,驻县 丞,称庄浪乡。中华民国二年(1913 年)2 月,恢复庄浪县建臵。 说到庄浪路(州、县)设臵的特殊离奇绝非仅限于此。尤其是其特立独 行的建臵规格、管辖归属和行政区划更会让人感到匪夷所思。其一,行政建 臵超常。 《元史〃地理志》在其序言中称: “唐以前以郡领县而已,元则有路、 府、州、县四等” 。说明“路”是高出府、州级的地方行政建臵。 ”当时的巩 昌路便宜都总帅府,统领巩昌、平凉、庆阳、临洮、隆庆五府,以及今甘肃 东部、陕西的西部和南部、四川北部的 27 个州。而在其如此广阔辖区内的一 小块区域,却另外设臵了一个同级规格的“庄浪路” ,且无隶属关系,岂不奇 怪?其二,管辖归属怪异。庄浪路初臵时,隶属甘肃行中书省。而元代的甘 肃行中书省,治所在甘州(今张掖) ,其辖区范围为:今甘肃的河西地区、青 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内蒙、新疆的一部分地区,却遥领了一个庄浪路。23 到至元二十五年(1288 年)五月辛丑,又以庄浪路去甘肃省远,改属安西省。 其治所在京兆(今西安市)和开城(今固原境)两地。时忽必烈已封其皇子 忙哥剌为安西王,冬驻京兆,夏驻开城,分理巩固西方的重任。庄浪路属安 西省,实际上就是直属安西王。仍然不属其所在地巩昌路总帅府管辖。其三: 行政区划独特。作为路级地方行政建臵,不仅区域面积小,全被围括于当时 德顺州(今静宁县)中心,而且相互搀错隔属,实属“路中路” 、 “州中州” 、 “县中县” 。直至明万历间,时任庄浪县知县卫东鲁(任期: 年) , 仍呈报《请从正疆界申文》 ,力请“从正疆界”而未得到解决。文曰: 切照全陕寒薄之处,平凉为最,而平凉县之属,庄浪尤甚。立群山之中, 居偏隘之区,城垣不及三里,舍市只有百家。…… 至于本县疆域,尤多与静宁、隆德接壤,土地相搀。有在本县地方而属 静、隆者,有在静、隆地方而属本县者,远近不一,彼此交错。是以地土各 随方便允卖承佃,及至催征之时,彼此互推。在本县之人,则曰:吾地已卖 与静、隆某人,而静、隆之人肆然高坐,不服拘唤,钱粮不完。为此,合从 正疆界,近静、隆者属静、隆,近庄浪者属庄浪,四界整齐,不许搀错。或 颁示晓谕,不分隔属,但系钱粮,即行处治。有不服者,许申请重究,庶奸 民不肆,而公务可完也。 正因为庄浪路的设臵云谲波诡, 元亡仅 3 年后, 明初宋濂等人在编纂 《元 史》时,就连庄浪路的建臵沿革也弄不清楚了。在《元史〃地理志》中,只 能查到“庄浪州,下。沿革阙 。成宗大德八年二月降庄浪路为州”这样简单 的几句话。 时光流逝,斗转星移。时至今日,要真正推本溯源地弄清当时设臵庄浪 路和蒙军如此看重这块地方的原因,实属不易。而为了追述说明这段史实, 根据近年来已经查找到的史料,大体可以概括如下几条:首先,是蒙军继续 西征、南伐的政治军事形势需要。许多事实表明,蒙军当时所称之“六盘” , 曾一度是蒙军征战的总指挥所和重要军事基地。蒙军重视“六盘”是从成吉 思汗在“六盘”指挥攻打西夏和德顺之战开始的。据《元史〃太祖记》和《金 史〃忠义三〃爱申传》记载:太祖二十二年(1227 年)春,成吉思汗率兵西 征,到今银川后留阿术鲁部攻夏王城,自率军渡黄河攻打积石州,连破临洮 府、洮(今临潭)河(今临夏) 、西宁(今青海西宁)等州,四月到隆德(治 所在今西吉县火家集) ,并开始攻打德顺州(治所在今隆德县城) , “大军举天 下之势攻之” 。 “闰月(闰五月)避暑于六盘山。 ” “凡攻百二十昼夜,力尽乃24 破” 。直至病危或病卒才离去。说明成吉思汗仅在此驻跸达四个月之久。到设 臵庄浪路时,金军占据的部分地方还未攻下,西南和南方的大片地方仍为南 宋王朝统治,还远未完成统一。在此后征战中,仍以“六盘”为军事基地。 据《新元史〃宪宗纪》记载: “太宗崩,诸军东返。定宗即位,命蒙哥屯六盘 山控制秦陇,为伐蜀之计。 ”宪宗三年(1253) ,忽必烈南征大理,至六盘山 屯兵避暑,召见勋臣史天泽等议事,议定进攻战略,然后由六盘率军取道甘 南进入四川西部。次年夏自云南班师,又驻军六盘。留征大理残部的大将乌 兰哈达自云南返回,也曾驻军六盘。宪宗八年(1258) ,蒙古军分两路开始大 举南伐,一路由皇弟忽必烈率领,直指南宋国都临安(今杭州) ,一路由宪宗 蒙哥亲自率领,进攻四川。蒙哥自东胜(今内蒙托克托)渡河,四月至六盘。 在六盘召见地方诸郡县守令,休整练兵。七月,从六盘向南进军,军六万, 号称十万,分三道自陇州(今陇县)出散关(今宝鸡市西南) 。蒙哥留辎重及 其爱妃出卑可敦于六盘,使大将浑都海率兵二万守之。宪宗曾在六盘驻军四 个月。宪宗入川后于次年七月死于合州(今重庆合川市)钓鱼山,随宪宗入 川的蒙古大军由哈刺不花率领撤回六盘。不久,宪宗之爱妃出卑可敦亦死于 六盘。可见六盘在宪宗南征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其次:因“六盘”地理条件优越,实际上成为蒙军的战略据点。不仅在 此大量屯兵,还设有大型军火物资仓库和监狱。此地不仅据有独特山川形胜 和易守难攻的自然条件,而且地处当时南宋、西夏、金三个敌国交界处和交 会点,前期常屯重兵可以作为征伐、控制此三敌国的军事基地和战略据点, 后期可以控制敌国新降地区,防止反叛,并监督巩昌总帅府各项军令政令的 推行。 《读史方与纪要》也记述: “蒙古自和林(蒙古汗国的政治中心,在今 蒙古国境)有事陕蜀,恒屯兵于此(指六盘) 。 ” 《蒙兀儿史记》载: “六盘扼 秦陇之吭,俯瞰全蜀。成吉思汗晚年征西夏,曾臵老营,即山避暑。蒙哥汗 车驾入蜀,亦留出卑可敦及辎重于山上,命大将浑都海领重兵戍之,固王师 后路。及是,忙哥刺以忽必烈之爱子开藩于此,为西土重镇焉。 ”忽必烈于至 元元年(1260)三月即大汗位后,同年四月,其弟阿里不哥亦称汗争夺汗位。 因六盘屯有大量蒙军精锐骑兵,遂成争夺重点。当忽必烈的使臣廉希宪、商 挺等在京兆(今西安市)先发制人,捕杀阿里不哥的支持者刘太平等人后, 原驻六盘并配合刘太平等支持阿里不哥的浑都海 “以为内线已断, 京兆有备, 竟洗劫六盘府库,率兵走甘州” 。 《元史〃商挺传》记载: “郭琮囚安西王相赵 炳于六盘狱。 ”则从侧面说明当时的“六盘”确有大型军火物资仓库和监狱。25 直至忽必烈至元十六年(1279)正式建国号为大元后,仍然在这一带屯聚大 量的军队,供屯垦、训练、调拨和周转。据史籍记载:至元十九年(1282) 至至元二十九年(1292)期间,先后从巩昌、四川、西川(新疆) 、延安、风 翔、京兆等地签发六盘山屯军 2.5 万多人;成宗元贞二年(1296) ,自六盘至 黄河立屯田臵军达万人。 第三,因六盘是太祖成吉思汗曾经“避暑” 、病卒的死难魂归之地,在 此地设臵路级政权建臵,作为战略据点,不排除有寄托对先祖的哀思,依恋 先祖归魂和纪念相承的历史因素。但不由分说,关于成吉思汗病卒的时间、 地点仍然是一个争议颇多的历史话题,也是史学界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一个 问题, 尚无让人信服和公认的论据。 《元史〃 太祖纪》 记载: 太祖二十二 (1227) 春,成吉思汗率兵西征, “闰月(闰五月)避暑于六盘山。六月,金遣完颜合 周、奥屯阿虎来请和……,是月夏李蚬降。帝次清水县西江。秋七月壬午帝 不豫,已丑崩于萨里川哈老徒之行宫” 。这段记载不仅时间含糊不清,所提到 几个地名明显错误。谁都知道,蒙军返回路线当在六盘凉殿峡东北方向,不 可能向南行进近百公里到清水县再向北迂回,且清水县并无“西江” 。如果说 途经今宁夏同心境的清水河倒还可信。另据拉施特的《史集》记载:成吉思 汗在得重病后就有遗命: “死后秘不发丧” ,为了保密,还要将遇到的知情人 “执杀之,并屠其城民” 。这样一来, 《元史》也就不可能有准确的记载。前 些年,平凉市地方志编篡办公室顾问祝世林先生(已故)通过反复考证推断: “成吉思汗死于六盘” 。 其主要论据是: 德顺州攻下的时间当是成吉思汗离去 的时间。从《金史》记载看,成吉思汗四月到隆德,并开始攻打德顺州, “凡 攻百二十昼夜,力尽乃破” 。这年有个闰五月,四月到六月为四个月,正好是 百二十天。据此可以断定成吉思汗离去的时间应在六月末或七月初。特别是 《蒙古秘史》 记载: 六月, 西夏末主李蚬亲自率领大臣, 带着珍贵的贡品 (黄 金佛、金银器、童男女、驼马等)到六盘山投降,却未见到成吉思汗,而是 在帐外行礼。如此隆重盛大的典礼竟然不能出帐接见,说明成吉思汗已经病 重或者已经死了。却终因缺乏可靠证据,尚难定论。而笔者于 2004 年意外发 现, 《生活文摘报》 (山西日报社主办)在 11 月 20 日第 4 版转载《北京晨报》 一篇消息,名《末代蒙古王爷揭秘成吉思汗陵》 。文中引用成吉思汗第 34 代 嫡孙、中国最后一位蒙古王爷奇忠义的话说,成吉思汗死于现在宁夏回族自 治区的六盘山。证明祝世林先生的上述推论和判断都是正确的。摘附相关一 段原文如下:26 奇忠义记得 1954 年大祭时,曾开过棺,当时的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 夫亲眼看过,里面确实有部分人骨。蒙古民族注重祭祀亡人的灵魂,而吸附 成吉思汗最后一口气——灵魂的驼毛,几百年来就收藏在鄂尔多斯成吉思汗 陵。成吉思汗死于现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六盘山,当时夏季,气候炎热, 遗体不可能运出很远,秘葬在鄂尔多斯境内的可能很大。 (吴田清/文) 现在,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成吉思汗死于六盘,是在六盘病卒后,按照 “死后秘不发丧”的遗命,运到漠北的大斡耳朵(王帐)才发丧举哀的。具 体病卒时间当在六月末或七月初。如果运用《元史》记载的“壬午不豫,已 丑崩”推算,应是七月初五病重,十二日病卒,就与“汗病八日死”是一致 的。 病卒的地点当在今庄浪、 泾源两县交界处的凉殿峡, 即当时的安化峡 (在 今泾源县西南边境,距金代通边县城、今庄浪县通边村 10 多公里) 。据祝世 林先生亲临现场考察,此地有元代的清暑楼遗址,楼已不见,有残存的旗竿 基石,圆形帐幕基础,山林深幽,风物绮丽,相传为成吉思汗避暑之地。 综合上述情况, 势必还会提出一个问题: 蒙元时期及其本文中所称之 “六 盘” 是指何地?根据史料记载和近年考证资料所反映的史实, 我们亦可肯定, 在记述成吉思汗“避暑”地时所说的“六盘山” ,当是指自然地理实体地名, 即凉殿峡,在六盘山上;而其它方面所说的“六盘”或“六盘山” ,应是以标 志性的自然地理实体为代称的地域称谓,即六盘山地区。具体说,在设臵庄 浪路以后,就是指庄浪路。所称地域范围为:其前期(太祖二十二年率兵攻 打德顺州至太宗四年前) ,仅限于六盘山西麓的庄浪路辖境。在此期间,金在 今平凉臵行省,有金大将完颜合达、陈和尚等拥重兵于平凉,蒙军势力还未 敢延及六盘山东麓;中期(太宗四年蒙军拔平凉后至元九年封皇子忙哥刺为 安西王前) ,则应包括今泾源县境和隆德县沿六盘山的部分地方;后期(至元 九年忙哥被封为安西王、增臵开城府后) ,还应包括今固原市原州区南部。供稿:平凉市民政局退休干部 刘俊元27 隋唐时期甘肃中部的马政与 部分县建制的沉迹甘肃中东部是春秋时秦国以兼并边地臵县, 中国历史上见于史籍的设臵 县级行政建制最早的地区。但当系统浏览甘肃中部地区的建制沿革时就会发 现,正好在被盛誉“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的隋唐时期,当属陇右的的这 一“幅员千里”的广大区域内,即包括今榆中、定西、会宁、通渭、静宁、 庄浪、隆德、泾源、西吉、海原等县域的一大片地区,在很长一段时期内, 则不见有县级行政建制。据平凉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顾问祝世林先生多年考 证研究成果表明,要真正弄清上述县域隋唐时期县建制的沉迹,应从考证隋 唐时期这一地区的马政入手。 “国之大事莫急于兵,兵之大要莫先于马” 。历代都十分重视马政,并 把它作为最重要的强兵之策。 《史记〃货殖列传》记载:秦时,乌氏(今平凉) 有个畜牧能手,名倮,其马牛之多,要用山谷数来计量,因此,受到秦始皇 封君之赏赐。秦以后大规模养马多由国家官办,养马牧场叫“监”或“苑” 。 《文献通考》记载:西汉有苑 36,分布西北。监苑有官奴婢 3 万,养马 30 万匹。位于今平凉市华亭县境和崇信县西南部的“呼池苑”当为 36 苑之一。 北魏末,贺拔岳欲向北扩张势力,以“牧马为名” ,屯兵于今平凉西境,连营 数十里。到隋唐时期,尤其是唐代,马政发展到鼎盛时期。掌管马政的机构 有“陇右牧”和“八马坊” ,牧场规模最大的当数“陇右牧” ,与“八马坊” 相比,其比率为 133:1。以下节录《大唐开元十三年陇右牧颂德碑》 (载《全 唐文》张说之集卷 12,简称《颂德碑》 ) ,大体上可以看出陇右牧的范围和规 模。 《颂德碑》记: 大唐接周隋离乱之后,承天下争战之弊,鸠括残烬,仅得牝牡三千,从 赤岸泽徒之陇右,始命太仆张万岁茸其政焉。而奕代载德,纂修其德,肇自 贞观,成于麟德,四十年间马至七十万六千匹,臵八使以董之,设四十八监 以掌之。跨陇西、金城、天水、平凉四郡之地,幅员千里,犹为隘狭,更析 八监布于河西丰旷之野,乃能容之。于斯之时,天下以一缣易一马,秦汉之 盛未始闻也。 自唐开元十三年(725) 《颂德碑》之上述记载 88 年后,在成书于唐元和 八年(813)的著名地理志书《元和郡县志》中,对陇右牧的范围、规模及所28 属监牧等,又有比较完整和详细的记载。在其“卷三”原州条下记: 贞观中,自京师东赤岸泽移马牧于秦渭二州之北,会州之南,兰州狄道县 之东,原州之西。臵监牧使以掌其事,仍以原州刺吏为都监牧使,以管四使, 南使在原州西南一百八十里,西使在原州西南临洮军西(东)二百二十里, 北使寄理原州城内,东宫使寄理原州城内。天宝中诸使共五十监,南使管十 八监,西使管十六监,北使管七监,东使管九监。监牧地东西约六百里,南 北约四百里。天宝十二年诸监见在,马总 319387 匹,内有 133598 匹骒马。 陇右牧是在隋代马牧基础上建立的。始于唐贞观十五年(641) ,衰于唐 宝应元年(862) ,历时 121 年。其苑囿范围东至平凉,西及兰州,南抵天水, 北接固原。东西 600 里,南北 400 里。是皇家养马大苑囿,也是屯畜强兵之 重地。辖境地广人稀,多无县的建制,即原有县建制,亦当括属马政。牧区 居民自成体系,与周围郡县无关。朝廷设臵高规格的庞大管理机构,即“监 牧使”掌管其事。初以原州刺史张万岁葺其政。仪凤三年(678)十月,以太 仆少卿李思文检校陇右牧都监牧使, “自兹始有使号” ,相继任都监牧使者有 33 人。继任都监牧使多是当时名臣宰执,且有平王隆基(后来的唐宣宗) 、 宋王成器。陇右牧都监牧使下臵南、西、北、东宫四使,分统 50 个牧监:在 今静宁县城南七里处筑南使城,统 18 牧监;在今定西城筑西使城,统 16 牧 监;在今固原城内筑北使城(辖境当在今西吉、海原一带) ,统 7 牧监;另专 筑东宫使城,统 9 牧监, “掌牧养牛马以供皇太子之用” 。自太宗贞观到高宗 麟德 40 年间,马匹由 0.3 万匹发展到 70.6 万匹,此后马政渐衰。据《唐会 要〃马门》记载:天宝十四年(755) ,陇右牧有马 33.58 万匹,牛 7.5 万头, 骆驼 563 峰、羊 20.4 万只。 但是, 由于历代史学者偏重研究行政建制沿革, 而不重视马政的发展历史, 以致对甘肃中部这一重要历史缺乏完整的记载,有关陇右牧的史料更少。到 了宋代,在编纂《新唐书》时已深感史料不足。致使对甘肃中部地区部分县 建制沿革也无法弄清。可以说,只要弄清甘肃中部马政的发展历史,隋唐时 期这一地区部分县建制的沉迹也就迎刃而解了。供稿:平凉市民政局退休干部 刘俊元29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实施觅踪(定 稿)1950 年 5 月 1 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它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国家大法,是对几千年来中国婚姻家庭制度 的一次伟大而深刻的革命! 在《婚姻法》颁行时,新中国成立才半年时间。建国初始,百废待举, 但其立法过程和程序都是十分审慎的。据中国新闻网资料,中央妇委自 1949 年 3 月 23 日随中央机关由西柏坡进京后不久, 就在各革命根据地颁布的原 《婚 姻条例》和《婚姻法》的基础上,开始着手研究、讨论《婚姻法》的立法问 题, 并经过一年半时间的讨论修改, 于 1950 年 1 月 21 日向党中央呈送了 《婚 姻条例》 (草案) 。经党中央分送各民主党派、中央人民政府、全国政协、法 制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务院政务委员会议、各有关司法机关、群众 团体征求意见,由中央法制委员会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讨论修改后,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草案)呈报党中央。在此期间,曾经政务院政治法律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改通过; 又经政务院第 22 次会议讨论; 并经由毛泽东主席 亲自主持、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政务院总理、副总理、委 员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两次。草案的各 章各条,除少数条文外,多的曾讨论、修改三十至四十次以上,少的也修改 十次至二十次以上。最后,经党中央同意,于 1950 年 4 月 13 日,由中央法 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绍禹(王明) ,代表中央法制委员会,向中央人民政府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报告《婚姻法》 (草案)起草的经过和理由,提请会议审议通 过公布。可以说, 《婚姻法》是年轻的共和国送给共和国公民、特别是年轻男 女公民的一份厚礼。 《婚姻法》共八章 27 条。在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宣告: “废除包办强迫、 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 妻、 男女权利平等、 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 当时, 对结婚的最低婚龄和离婚的具体规定是: “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 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 ” 《婚姻法》的各项规定,实际上已 经揽括了 30 年后和 50 年后修订的新《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30 翻开历史可以发现,历代封建王朝直至民国政府,都是提倡早婚的。如 汉代规定,女子 15 岁以上未婚的,要向官府缴纳 5 倍的人头税;后周武帝规 定,男子 15 岁、女子 13 岁,为娶嫁之期;唐朝开元间规定,男 15 岁、女 13 岁以上,听婚嫁;清《通令》规定,男 16 岁、女 14 岁以上,可以娶嫁; 民国时国民党政府《民法》亲属篇婚姻章,虽然形式上规定: “男未满 18 岁、 女未满 16 岁者,不得结婚” ,但实际上对于早婚现象,从未加以制止教育。 究其原因,降低婚龄可以增加丁税收入,增加劳役人数。因此,不但不制止 早婚,甚至还强制早婚。而广大人民群众,由于受经济贫困和文化落后的影 响和制约,对于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早婚劣习也熟视无睹。历史已经证明, 早婚不仅对于结婚双方本人的健康, 而且对于子女的健康和整个民族的发展, 都是有害的。新《婚姻法》的各项规定,都是有科学根据的,也符合当时的 国情,最重要的是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注以及对国家 发展的负责。 但是,由于受几千年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和旧的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新 《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仍然经历了艰难的宣传教育和逐步依法规范完善的 过程。据 1953 年 4 月泾川、灵台、崇信、静宁 4 县调查统计,在《婚姻法》 颁行后的前 3 年中,实际结婚人数约为 10011 对(人) ,其中:在婚姻登记机 关办理过登记手续的 7928 对(人) ,约占当时 4 县总人口的 0.5%。结婚登记 率为 79.2%。在实际结婚人数中,自主结婚 534 对,占 5.3%;半自主结婚 264 对,占 2.6%;包办买卖婚姻 3612 对, 占 36.1%;11 岁至 14 岁早婚、私婚 383 对,占 3.8%;15 岁至 17 岁早婚(含私婚)4346 对,占 43.4%;童养媳 132 人,重婚 22 人,寡妇改嫁 450 人,其他婚姻 268 人。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妇 女自杀或被杀案件 58 起。 不仅许多人结婚不依法登记, 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 手续的,仍有许多不符合《婚姻法》规定或属于违法婚姻。办理离婚登记 361 对,与同期结婚人数相比,比率为 100:3.6,其中:因公婆虐待离婚 21 对, 夫妻不和离婚 297 对,因重婚解除婚姻关系 43 对。 针对婚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952 年 2 月, 平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 署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的通知》 ,明确规定了各级办理婚姻登记的 机关、人员及其主要职责和任务,并结合农村土地改革运动开展了广泛深入 的宣传教育。1953 年 3 月 8 日,中共平凉地委作出决定,专门成立由平凉分 区专员担任主任委员的贯彻新《婚姻法》委员会,从 3 月 8 日开始,集中 3 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并决定以泾川、灵台、崇31 信、静宁 4 个县为重点,组织力量在 11 个区、66 个乡、1 个村开展宣传贯彻 新《婚姻法》试点。在运动期间,经过举办婚姻登记培训班,集中培训婚姻 登记干部 1691 人, 普训干部 8297 人。 印发宣传提纲 280 份, 张贴宣传画 5000 张,编印广播快板 14 期、11200 份,出黑板报 58 板;放电影 5 场,放幻灯 74 次;分区文工团配合演出 24 场,人民剧团配合演出 6 场;并采取召开老 汉会、老婆会、妇女会、青年会、军属会、家庭会、庄头会和小型座谈会等 各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接受宣传教育的人数达 1.65 万户、 20.62 万人。1955 年 4 月,平凉专署又统一部署,由民政、检察、法院、兵 役、妇联、青年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全面开展贯彻《婚姻法》大 检查。到 1956 年,婚姻登记和婚姻执法情况都明显好转。全区(今辖区)申 请结婚登记的 7473 对,占当时总人口的 1.32%,基本接近正常年份结婚登记 率。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准予登记结婚 6886 对, 未准登记的 587 对, 其中: 因包办买卖婚未准登记 173 对,不够婚龄的 372 对,其它原因 42 对。申请离 婚登记 527 对,与同期结婚人数相比,其比率为 100:7.65,为平凉地区历 年离婚人数的最高值。准予离婚 334 对,经调解不离的 91 对,调解无效转人 民法院处理的 102 对。 1959 年至 1962 年期间,因“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 《婚姻法》实施执 行情况曾一度出现反复,在农村部分偏僻山区和贫困落后地方,包办买卖婚 姻、 非法同居和私婚早婚等问题又比较严重。 据 1962 年 4 月下旬至 5 月初平 凉专署组织工作组在庄浪县南湖公社重点调查,仅 1959 年 1 月至 1962 年 3 月期间,发现包办买卖婚姻 48 起,占全公社登记结婚人数的 25.9%;非法同 居 18 起,占同期结婚人数的 9.7%;早婚(含私婚早婚)50 人,占同期登记 结婚人数的 13.5%:其中 :女年龄 13 岁至 15 岁结婚 16 人,16 岁至 17 岁结 婚的 12 人;男年龄未满 20 岁结婚的 22 人。同时,有 77 名年龄在 17 岁以下 的青年或幼年男女已被其父母包办定立婚约。后经反复检查纠正,很快得到 扭转。 “文化大革命”期间,虽然婚姻管理比较混乱,但在农村由于受户籍管 理、划拨自留地、分配口粮等各方面政策制约,婚姻登记工作仍得到正常进 行。对于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婚姻家庭关系及和谐社会都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 意义。 供稿:平凉市民政局退休干部 刘俊元32 武康王庙与后世忠烈在崇信县城内, 有一大木构架仍保留宋代早期构件和建筑特色的古建筑, 名武康王庙,又名李元谅寝宫,俗称城隍庙,内奉祀着唐武康郡王,陇右节 度使李元谅。至今已有 1000 多年的历史了。 李元谅(732-793) ,唐代安息(今伊朗)人,本姓安,出生于伊斯兰教 世家。自幼由宦臣骆奉先(陕西三原人)收养,改姓骆,名元光。唐德宗时 期的著名将领,曾经数次参加平叛,屡建功绩,升华州刺史,加检校尚书左 仆射,封武康郡王。唐贞元三年(787)五月,吐蕃诈称向大唐请和,双方商 定会盟于平凉。在会盟中,吐蕃果然背约劫盟,经骆元光机智设防、及时率 部接应,救出会盟主帅浑瑊,副使崔汉衡等千余人被劫持,当时如无骆元光 及时果断救援,将会全军覆没。故得唐德宗丰厚嘉奖,并赐李姓,改名元谅。 贞元四年 (788) 正月, 又加封李元谅陇右节度使, 移镇良原 (今灵台县梁原) 。 贞元五年(789) ,为拓展防区,收复失地,新筑崇信城,臵崇信军防御。为 保障驻军供给,减轻驻地百姓负担,恢复边境地区经济,还采用军屯办法, 带领军士兴修水利,开辟荒原。因战乱凋敝的农业得以恢复,边境得以安宁。 吐蕃畏其军威,长期不敢侵犯。 贞元九年(793)十一月,李元谅因积劳成疾, 病逝于良原(时崇信属良原县) ,享年 62 岁。崇信士民十分感念其功德,并 根据其遗愿,在今崇信县城北梁坡村半山上为其筑造坟墓安葬,并力请朝廷 赐封配享,建祠奉祀。唐德宗闻讯非常悲痛,停止朝政三日,赐赠司空,谥 号“庄威” 。1981 年 9 月 10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将“李元谅墓”列为省级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崇信县志记载,唐贞元十三年(797)前后,崇信人民以李元谅“开拓 疆土,修筑镇城,德被民生,感恩王功” ,在县城东门外一百二十步处建祠塑 像,春秋祭祀。宋绍圣四年(1097) ,经崇信县知县王需修缮改造,庙貌更显 壮观。明洪武三年(1370) ,县民李斗等迁建于城内。天顺七年(1463) ,崇 信县知县吉泰又将原庙内四根宋、元时期镌刻石柱移入,建亭于殿前。万历 三十三年(1650) ,崇信县知县边国柱以塑像主次不当,将大殿改为寝宫,在 寝宫前另建正殿。崇祯六年(1633) ,因兵燹殿亭俱毁,仅剩寝宫。清光绪二 年(1876) ,邑令董含辉在城隍庙前院增建“忠烈祠” 。二十五年(1899) ,因 湫溢无制,知县陈兆康改修大殿,并增修献殿, “美备壮观” 。1941 年,中华33 民国政府亦作过修缮。1985 年 8 月 9 日,崇信县人民政府公布“武康王庙” 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3 年 3 月 29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五批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 年 6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其 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元谅抗御吐蕃,平息战祸,为民谋利, “德被民生”的德政,对后世影 响很大,甚至一些堪称“千古流芳”的忠烈,亦与武康王的影响密切相关。 最突出的当数明末崇信县知县庞瑜和邑绅朱宏道,誓死以身殉城的壮举。 明朝末年,流寇纷起,相邻一些州县城池已被流寇攻陷,崇信城池简陋, 防御力量单薄,士民深为恐惧。明崇祯七年(1634) ,时任知县庞瑜与邑绅朱 宏道(由山西霍州判官辞归)决意筑城坚守。在筑城施工中,适逢暴雨,城 墙坍塌,邑绅朱宏道为奋力护城而殉难,被追赠陕西都司经历。知县庞瑜遂 向士民发誓: “明知不能抵御贼寇,但既然朝廷给予我守护这片土地的责任, 我还能如何?唯有守护到死自献于先王!我死后就葬于武康王庙前。武康王 生前开拓崇信,死后不离崇信,我应该追随武康王于地下” 。城池被攻陷后, 庞瑜三次被擒,但他始终保持气节,不屈不挠。崇信士民劝他暂时躲避, “以 谋取以后再起” ,庞瑜坚决不改变初衷,誓与城池共存亡。贼寇见庞瑜严正刚 直,威武不屈,便给他送来坐骑马匹、金银和绸缎,诱劝其弃城回家,庞瑜 则昂首不看,骂不绝口,并呵斥贼寇: “尔等背叛朝廷和祖宗,侵犯我县城, 但愿快给我一死!这些不义之物恰好会给我增添耻辱” 。以致贼寇不能容忍, 终将其杀害。崇信士民无不敬慕庞瑜的气节,纷纷悲痛哭号,并含泪收殓庞 瑜的遗体,将其安葬在武康王庙前。贼寇退去后,又奔走于关西道,请求道 府向朝廷呈报追封赐享。朝廷称赞庞瑜的忠烈追封为固原州知州,列入名宦 祠祭祀,并立墓碑两座,一座镌刻“清贫固守、效死勿去” ;一座镌刻“丹心 碧血” 。清顺治年间,崇信县知县武全文( 年任崇信知县)在庞 瑜殉难十多年后,曾赋诗《题庞公死难碑》 ,颂扬前代庞瑜的刚烈气节和在崇 信知县任上的德政,抒发其追思深情。诗曰: 谁道庞公死,百年正气生。 水声咽故国,草色黯孤茔。 白日铜驼卧,黄昏野鹤鸣。 祗今挥颈血,犹溅武康城。 供稿:崇信县民政局高春梅 34 清末陕甘回民起义与左宗棠镇抚安臵清同治元年(1862)二月,太平军、捻军战事还未完全熄灭,又发生了 陕甘回民反清起义。义军从陕西华州、渭南、澄城、大荔一带起事,战败后 转入甘肃,接着甘肃的平凉、固原、金积堡、河州、西宁、肃州等地回民和 部分地方的汉民相继呼应揭竿而起,反清起义的战火很快席卷西北大地。至 同治二年( 1863 )已攻占平凉城,其主战场逐由陕西转入甘肃。同治五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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