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一家酒店用客户嘚名字通过该酒店微信公众号定了一个房间
当时微信公众号返回的信息已经被酒店确认预定成功。
但是当我的客人去住的时候酒店方查不到客人的预定信息,要求我的客户单独付费导致我的接待失败,影响我和客户的关系
后来我打电话问酒店方是什么原因,酒店方說帮我查一下后给我回电话第二天酒店方把我预定酒店的费用原路退还给我了,但是一个道歉的电话都没有我从9月27日到10月1日一直都在等他们的一个道歉,但是没有等到
我在10月1日再次打电话询问酒店方,酒店方给我回复说:我们酒店可以视酒店的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接受預定
我想请问: 1、我这样已经付款成功的情况下,酒店还可以视他们的情况决定是否让我客户入住吗 2,我可否要求酒店方3倍赔偿我的房费 3,由于他们的失误导致我得罪了我的客户可否要求他们给予适当的精神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