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这么想如果有武器,对那些可恶想揉作对的,就把他们屠杀了,现实没办法,才让他们活着。是不是呢,

  • D. 中国人突破不了社会条件的束缚

文中的关键词有「事实上」、「无独有偶」,由文段可知「事实上」后面的内容是对前一句话的具体说明,「无独有偶」后面的内容与文段第一句话意思相近,因此本题不难选择。根据文段的意思可知,重点强调的是中国人的外部环境,排除A项。B、C项文中并没有直接提到,只说「中国人如果有新的思想的训练,他们可以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士兵」,落后的原因是「缺乏动机」,D项提到了「社会条件」一词,与文段意思较为贴近。

正确答案 * D. 中国人突破不了社会条件的束缚 详细解析 文中的关键词有「事实上」、「无独有偶」,由文段可知「事实上」后面的内容是对前一句话的具体说明,「无独有偶」后面的内容与文段第一句话意思相近,因此本题不难选择。根据文段的意思可知,重点强调的是中国人的外部环境,排除A项。B、C项文中并没有直接提到,只说「中国人如果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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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生涯随感|魏璎珞算什么,这些姑娘才真的开挂:我们采访了1000个厉害的女人

点击音频即可收听主播 敏芝 的声音

有一个词叫“富人思维”,也就是说,有钱人的想法都是一样的。在接触了大量在生活、事业、个人成长上都颇有建树的女性后,我们发现,原来,优秀的女人们想法也都是一样的。

到底她们是想明白了什么,开始让自己的生命熠熠生辉。

我们采访了这些在事业上、生活上都非常优秀的女性,她们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分享了那些让她们的人生彻底改变的生活智慧。

一个女孩要怎样才能成长

@ 贺兰,30岁,讲师,某个世界吉尼斯纪录保持者

在我们传统的思想里面,虚荣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事情。所以女孩子花点钱,总是被批判的。但是,没有得到,谈什么放下,没有见过风浪,讨论什么云淡风轻。

就算女孩子再穷也要去买个好包,一双好鞋,用一些贵的化妆品和护肤品。不是让你包包只用爱马仕,护肤只用神仙水。而是最起码你得知道,爱马仕和LV都皮糙肉厚,神仙水和CPB用起来哪个更适合自己。只有你曾经拥有过,再放下了,才能拿起对自己的不敷衍。

@申笑,26岁,小微企业客服经理,自拍自导了两部纪录片

我的人生开始变好,是从早睡早起,不再花那么多时间P自拍照开始的。虽然PS是能展现一个完美的你,但是,它纠正不了你的熬夜不自律,无法改善你糟糕的饮食和运动习惯。

一个女人的成长就是从本能上选择早上的一杯牛奶而不是半夜的一顿烧烤,不只是思想上的认知,而是发自本能的选择了前者,很多人嘴上嚷嚷地要去健身,其实并不付诸行动,因为思想和本能是两种意识形态,你每天周末躺在家赖床的时候,思想觉得看书健身更重要,其实你的本能觉得赖床更重要,只有思想和本能达成一致,女人才会真正开始爱自己。

@小蘭妹,26岁, 职业model,专门买了套房放自己喜欢的鞋子和衣服

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或者说是不敢要什么,在人生初期的确是会讨到很多便宜的,人人都喜欢你的随和,和“不争”。

可随着岁月的流逝,你会发现,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个空罐子,你不去写清楚自己的罐子里要什么,上天一定会拿来装垃圾。

如果你不愿意与自己的需求坦荡相伴,那么你就终生被安排,与别人的琐碎为伍。

@春男,30岁,心理咨询师,曾有1000个成功者在我的肩头哭泣

成长其实是一件特别让人扫兴的事情。早晚你都会被生活虐的体无完肤,会被生老病死,婚丧嫁娶这些琐碎无奈的屁事搞得心灰意冷,会学会成年人世界的蝇营狗苟,不再对生活抱有幻想。

既然如此,不如什么年龄就应该去干什么年龄的事。该中二的年纪就去发疯,该享受的年纪就好好花钱,该学习的年纪就多经历,该休息的年纪就踏实在家待着。这才是最好的人生。

@丹凤,35岁,餐厅老板,多次骑行川藏公路

我有个习惯:定期删朋友圈。

不仅仅认为那张照片不好看,更多的是因为,当时那件执着的事现在已经不在意了,当时那个看起来对的人现在要感谢他当年不娶之恩。

因为生活其实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爱情更是。当初你深爱的人,可能就是和你三观不合。当初你信任的人,也许就是人品不好。分手没什么理由,更不是因为爱不爱。

你要习惯任何人的忽冷忽热,也要看淡任何人的渐行渐远。

当时那件让你想不明白的事,那个伤害了你的人,最终都会因为你的不断突破自我,打破自己的陈旧印象而变得没那么重要。见到了多样的人生,遇到了自己更多的可能性,你才会发现,有趣的人生不是别人比你牛多少,只不过他们开始走自己的路。

@敏嘉,28岁,摄影师,在欧洲举办过个人影展

女孩子一定得想方设法去做那些自己喜欢的事,变成自己喜欢的人。如果你喜欢有钱的人呢,那你就去赚钱,如果你喜欢好看的人,那你就去变美,如果你喜欢做个家庭主妇,梦想是相夫教子,那你就去找个爱你的人结婚。

这样,你就能爱上自己,从而爱上生活。

@伊冉,酒庄庄主,35岁,拥有私人飞机和管家

一个女人的人生是怎么变坏的,就是从恐慌开始的,因为恐慌,所以她永远要急于抓住什么,恐慌生活,用结婚生子来搞定,最后你会发现只是拆了东墙补西墙。如果一个人连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都不知道,却等着外界去给予,那迟早会被拿走更多的东西。

@筱雨,25岁,美妆达人,开办了近十所“希望小学”

只有那些过得不好的女人才会恐慌年龄,有平时不好好学的人才会担心挂科,甚至留级,寄希望于转锦鲤和考试必过神,天天祈祷这一天最好不要到来;而那些学霸们,只不过把期末考试当做这个学期的一个总结和测验,检验自己平时的成绩,而且巴不得早点考完好去享受假期。

过得好的女人可能根本就忘了年龄这回事,只有那些日子过得重复单调的人才整天感慨时间咋这么快,又老了一岁。

如果你觉得自己30岁就开始贬值了,那说明,20多岁的你,本身就没什么价值。

@秋后蔷薇,32岁,金牌教育机构导师,供养200多个贫困儿童上完大学

大部分人的输,其实从父母那一辈开始就输了,不是输在家境,而是输在“三观太正”。

打游戏就是网瘾应该被电击;跳街舞就是街头混混干的事;喜欢养猫养狗就叫玩物丧志;纹个身玩cosplay就是这个孩子肯定没出息。

但是那些深谙幸福稳定真谛的父母,知道这世上没有一种生活方式的绝对的对或者绝对的错,考高分,学奥数或者钢琴固然是好的,但是帮助他们找到自己喜欢的生活,走着自己应该走的路,这才是真正稳定的,快乐的,美好的幸福。

@雨欣,28岁,某金融机构风控部经理,红点设计大奖赛银奖获得者

稳稳妥妥的生活,自然有它的好处。但是如果你觉得安于现状是你想要的,那选择安于现状的生活就会让你幸福和满足,如果你不甘平庸,选择一条改变、进取和奋斗的道路,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你也一样会感到快乐。

人,必须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并有勇气坚持下去。最糟糕的状态莫过于当你想选择一条不甘平庸,改变、进取和奋斗的道路时却以一种安于现状的方式生活,最后抱怨自己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人生。

人这一辈子最后悔的不是做过什么,而是没做过什么。所谓的成功,就是按照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活着。

@静好,28岁,财务经理,年收入80万,国际志愿者6年

我有很多比我年轻很多的同事,朋友,他们最常问我的一件事情就是:我该怎么办。我很不明白,为何大家都需要别人告诉你应该怎么走,怎么活。人生的路只能自己走出来。你得尝试了才知道怎样才对自己最好。要不要爱这个人,要不要离职创业,不管尝试之后都是值得的,没有绝对的对或错。

生活就像薛定谔的猫,不开盒子,怎么知道是死是活呢?

一个人最好的活法,就像那首诗所说的:像没有受过伤一样去爱,像不要钱一样拼命工作,像没人注视一样去跳舞,像今天就是世界末日一样去生活。

@琳琳,28岁,自主创业,拯救过300多条流浪狗

现在的人特别喜欢一味追赶被大众包装好的人生,试图把自己尽快打磨成一张面孔:整成网红脸,“没有钱你什么都不是”、“30岁之前嫁不出去就完蛋了”。

难道这一生,只有这一种活法吗?

有一句话说,所有的成长和伟大,都如同中药和老火汤,是一个时辰一个时辰熬出来的。我们都会死很久的,不知道为什么要活得那么着急。

早出名不一定是好事,跑得快也不一定是赢家。

我喜欢一句话:真正的励志哪里是和你灌输努力就能逆袭,真正的励志是生于平凡,却用自己的方式,热爱着生活,努力地生活。

别怕孤单一人,属于你的终将到来;别怕平凡普通,生活幸福已然成功;更别怕前方道阻且长,余生的路,你只管慢慢来。

比起变美,这件事情更重要

@莉娜,500强市场经理,参加过20多场世界级马拉松大赛

女孩子一定要学会赚钱。这样才能在别人对你人生指手画脚的时候,你可以来一句滚,老娘有钱。

不然连心情不好时,只能买两瓶啤酒一袋鸡爪子在路边嗷嗷地哭,努力赚钱的话,还可以去纽约哭,去伦敦哭,去巴黎哭,去罗马哭,边潇洒边哭,想怎么哭就怎么哭。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更重要的是,赚钱的过程,是一个拿起放下的过程,是一个找自己的过程。你会通过赚钱,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最适合的生活,以及了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淑君,行政经理,所有的茶叶问一问气味就知道产地和种类

以前,我觉得女孩都应该去做自己。毕竟有太多女孩,就算自身优秀,却因为不结婚而被人说三道四,因为单纯善良变成男人的家务工具和附属品。

所以我觉得,作为一个女孩子,结不结婚,生不生娃,真的不是人生重点。重点是,你一定得多赚点钱。

只有经济独立,才能更好的做你自己。那个自己可能是在家里做着饭等老公回家,也可能是在幼儿园跟别的妈妈比谁穿得更好看,还有更多的可能是在各行各业里崭露头角闪闪发光。并没有谁高谁低,只要敢想敢做。

一个女孩要怎样才能成熟

@叶莉,28岁,广告公司客户经理,制作的翻糖蛋糕曾获得国际级奖项

太要强的女孩,都是没什么好下场的。

因为你只能在在人前笑,却把悲伤脆弱留给自己,甚至切断了自己用正常方式宣泄情绪的权利。

可是,作为一个女人,真的没必要这样。也许平日里习惯独立能让你变得坚强自信而又睿智,但是坚强不是逞强。你可以闹可以哭,可以撒娇,可以柔软。

混成女魔头也有掉眼泪的权利。

@安琪,28岁,瑜伽教练,收到过300多位学员的表白

女人一定得让自己忙起来。不然一闲,就会想太多,想太多就会矫情。要让自己忙起来。你想穿下0号的衣服,就去忌口和运动;你想变成美颜过后的自己,就去好好护肤保养;你想进入那个在高级写字楼里的外企,就好好背单词;你想去大理开客栈,就去实地考察一下。

如果自己都对付不了自己,别人就会来对付你。

@北北,27岁,正在学第三个博士学位,会四门外语

无论是生活或者工作,千万不要总做那些可替代性特别强的事。比如做家务,老公、男友、保洁阿姨都可以做,为什么非得女孩来承担?

不是女人天生就应该伺候别人,而是“伟大”的帽子生拉硬拽出来的一堆没用的责任心。千万别因为跌入伟大的陷阱而感动了自己。当你被生活的泥潭困住时,可没人来救你。

女孩如果想变好看,就得“懒”一些。别人能做的事就交出去,把勤快用在自己身上。女孩总有一个误区,似乎只要你大包大揽事必躬亲了,就是贤良淑德,就能获得幸福。但事实上,这些谁都能做的事,最终你就会心灵蒙灰,释放不了自己的价值。怨气都是这么来的。

爱自己这事,谁都替代不了。你对自己的每一分爱,最后都会回报在自己身上,心情好,人才会更美。

@Linda 30岁,服装设计师,设计作品被某国际大腕穿着参加电影节

我们这个年代不缺爱情,但缺乏对爱情的耐心。其实那个人,真的晚一点出现更好。你能看清他,也能看清你自己。等到那时或许你会发现,爱情在女人的世界里,只是一个选项而已。

无论是爱情,还是社会身份,都请多一点耐心,让它们晚一点找到你,因为你首先要找到自己。

@伊娃,培训师,28岁 ,旅行过60多个国家

谈恋爱是先和自己谈,把自己谈高兴了才能和别人谈。在准备把自己交出去之前,先想想单身时的日子,护肤、化妆、健身、美食、学习、旅行,享受生活,这才是一个女孩正确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当一个男人出现之后,就立马围着他转。

为啥王菲到了这个年纪还能把小十岁的谢霆锋迷住?就因为她一句“爱谁谁,我做自己就好了”。爱情中的主动权,不是先主动追求,而是保持随时放手的能力。

你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而能伴随你终身的人,只有自己。

@Vivi,化妆师,30岁,三次登上珠穆拉玛峰

人生都是自己闯出来的。如果你自己都没想好未来的人生之路怎么走,就急匆匆地“听劝”进入婚姻,有样学样地成为一个会过日子的女人,那么你能获得的,只有扔掉口红和高跟鞋,把厨房变成你的工作室,宽大松垮的衣服变成你的制服。

结婚就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且是属于比较难的一种,我建议先从其他简单的生活方式开始,没有好好在别的方式里浪过,你又如何驾驭它呢?

照片能PS,你的人生不行

@凯琳,30岁,大学老师 ,曾连续三年获得空手道大赛冠军

看过一句话:长得不好看也没有好身世的人,要想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杀出一条血路,就只有一样武器了,那就是主动。

真的是这样,面包不会自己跑进厨房,爱情不会自己跑到你的床上,机会不会蹲守在你人生的路口,人民币更不可能自己钻进你的钱包。

时代变化这么快,动不动就被抛弃,稳定的能力,不是靠等来的,是主动得来的,这样无论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才能找到吃饭的资源。

@ Tina,24岁,香氛调剂师,开了5家失恋咖啡馆给失恋的人免费喝咖啡

二十多岁,千万不要沉浸在P图和活在朋友圈里。不然到了三十岁,你会发现,奋斗是一种习惯。骗自己也是。

想获得美好,你必须不辞辛苦,对自己动刀砍掉哪些虚妄和懒惰,磨破脚行走,点亮现实舞台里所有蜡烛,而不是美图一下天都亮了。

若不曾在二十岁时有的勇气实习,又何来三十岁还有破釜沉舟的硬气。

@ 小艾玛大逗比,24岁,微商女王,拥有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家乡港口

人一定要有一个长远目标,如果你的目标是要比隔壁老王好,那你就一定会去关注老王的生活,你的一门心思就是要比过老王。

如果你的目标是要比村里的人过得好,那你就一定会在结婚嫁娶这种事情上,格外地需要面子,来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差。

那如果你有一个长远的目标呢?如果你的目标是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更加美好而丰富呢?你还会去在乎老王买了奥迪,你就一定要换玛莎拉蒂吗?你还会在意自己嫁女儿的时候没有拿到足够多的彩礼吗?你还会去纠结自己儿子结婚的时候排场不够大吗?

比起内心的丰盈和富足,外界的评论和眼光又算哪根葱。

人生最好的年华,真的没有几年。这几年都让自己死气沉沉地度过,今后回忆起二十多岁就像被雾霾笼罩的城市一样,一点色彩都没有。

如果你觉得现在的生活是你不想要的,那么一定你自找的。

每个人都有想要成为的样子,但不是每人都会为了成为那个样子而拼命改变付出的。我们活着的每一天,都是人生最年轻的一天,都应该庆祝和认真对待。尤其是最美的年纪,更应该对得起最美好的自己。

你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特别的日子,20岁最喜欢的裙子不要留到30岁再买,那时候可能就不适合穿了。

不要到老了才后悔,年轻时候没去吃那筐苹果,不要到老了,才开始遗憾自己从来没有漂亮过。

李宗盛曾经说过,每一步都算数。你把时间用在哪里,生活就会给你相应的回报。

@果姐 HUGO创始人 好看 “新单身生活”践行者

看到这么多优秀的奉行我们大HUGO“新单身主义”的姑娘,我突然觉得,中国女性的独立解放事业,真的前途一片光明!不仅仅是因为女性力量的崛起,而是,这些姑娘们让给我们打了一个人生的样本,我相信,社会越发达,人类越文明,那些敢于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独立状态的姑娘,在未来,会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会有大批的姑娘,会去享受生活,享受爱情,哪伯,你是不婚主义也没有人会去批判;直到有一天,即便你没有事业有成,但你付出了努力和辛劳,仍有人给予你尊重,并表示感谢;直到有一天,你不必因为小产或生了个女孩,而需要去跟丈夫和婆家说对不起。直到有一天,你或许没有成为理想中的谁但你却扎扎实实地做了你自己,并且享受她。

总会有一天,我们不会因为做自己,而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了,或者因为舆论和年龄的压力,而认一种叫“女人”的命。

作为女人,我们一直在职场、在婚姻、在家庭中寻找着自己、做回自己、觅得幸福,然而假如你没有身为女人应有的功力:在需要感性力量的时候特别柔软、包容和细腻,需要独当一面撸起袖子干事业的时候雷厉风行、刚劲有力,你始终难以活出真自我,难以在事业、家庭两个道场上实现从独立走向本色,轻松收获“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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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美丽的早晨,搂着蝶,忽然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鸟儿嘈杂的叫声都像是在为我们祝愿,丝丝的细雨,都像是天空中洒下的彩带,空气都变成了香香的甜甜的,然而,我和蝶,则是最美的。因为我们有爱。

奔跑,游戏,牧羊,狩猎。日子天天都是多姿多彩的,我们的感情也渐渐浓厚了。

那天,我捧起蝶的脸,很认真地说“蝶,我爱你,让我们结婚吧,我要给你幸福。”

蝶吃惊地笑了,笑容很灿烂,然后顽皮地说:“好啊,以后我要生好多好多的孩子,累死你哦。”

我抚抚她的脸。“恩。”

天那么美,不像是在预示着悲剧吧,我常伏在窗口想。虽然有些怕,有些慌,不过,也阻止不了我们的爱情,因此,我们结婚了。

新婚之夜,我们也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幸福。我们第一次睡在了一起。

半夜,蝶侧过来,我问她:“为什么还不睡?”

“我怕这是一场梦,一睡醒来就什么都不见了。”

我也侧过身,我们紧紧相拥,把整个世界拥在怀中,我们的心拉近了。

我忘记了从前,忘记了那段血腥的日子,忘记了那个威武堂堂的王,但是,我却忘不了我那年事已高的父亲。

“蝶,我们一起回去看看我的父亲好吗?”我想让她陪同我一起回去看看年迈的父亲,也让父亲知道,我也有了一个家,即使他会反对,但是,我也不愿意再继续隐瞒他了

“好啊。我还没有见过爹

呢,于情于理,我们都应该回去看看。”

“恩,我们过些天就走。”

一路上的欢声笑语,让我觉得心情十分好,只要有蝶在我身边,我不会怕任何一个人。

“到了,这就是深蓝,我的国家。”我掂着行李,告诉蝶。

“好美的国家啊!”蝶第一次离开草原,第一次看见这么美丽的地方,所以,一切都觉得那么新鲜,看着她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她迷惑不解地问。“没,没什么。”我们又前行了几里,“到了,这就是我的家了。”我先跑了进去,“爹!爹!是我,赤童!爹!”没有人回答,整个屋里静悄悄的,“难道?”我一步冲进了爹的卧室,“爹!”爹横躺在床上,面容十分安详,我用我颤抖着的手靠近父亲的鼻子,没有感到丝毫气息,“爹!”一滴眼泪划过我的脸颊,我跪在地上紧握着父亲那双冰冷没有知觉的手,沁着泪的双眼望着父亲那张惨白的脸。“赤童哥,这里有好多的……”蝶跑了进来,看见了眼前的一切,“赤童哥,爹他怎么了?怎么不动了?”她着急地流泪了。

沮丧的我将蝶送到了一家客栈,让她在那里等我,因为我想独自和爹在一起,让我这个不孝子来尽最后一点的孝道。

我抱着父亲的遗体走到了乡郊野外,将父亲埋在了一棵松树的旁边,静静地跪在了地下。但是,我没有流泪,我想父亲一定不想看见我哭,父亲不让我哭,从来不让,他说男人不应该流泪。我就这样跪着。

“来啊,来啊。到这儿来。”一阵清脆的叫声,我以为是蝶,于是没多大在意,可是,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为年轻漂亮的女子,外表和蝶一样,是那么的美丽,只是多了一分有钱人的傲气,“你好啊。”我还没有开口,就听见了这甜美的声音,“啊,你好。”我当时还在想着她和蝶,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一句。也不知道我当时是不是很可笑的样子,那位女子居然看着我笑了起来。

我们就这样交谈了几句,她告诉我,她叫梅丽,她的家在京城里,希望我能送她回家,我想了想,这儿离皇宫也不远了,正好我还可以去看看很久不见的王,也能散散心,就答应了。我想,反正很近的路,不用几天,所以,也没有告诉蝶,我想让她好好休息一下。

说实话和梅丽在一起,很轻松,她帮我分析了很多事,也给我讲了许多的东西,说了她,也谈了

我,我们只用了两天就到了京城,她拉着我跑进了皇上的殿堂,王看见了我,高兴得站了起来。

王也老了,当他知道我爹死的恶讯时,泪水流了出来。

“父皇,我爱上赤童哥了,我要嫁给他。”我正在迷惑,为什么梅丽可以随便进出皇宫,还没有来得及问她,她就说出了这样的话。

天啊,她竟然是公主,我一下子反应过来。可是,这一切突如其来的事件对我而言都是问号,有谁能告诉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傻傻地愣在那儿。

“王,我已经有了妻室。梅,不是,公主也知道啊。”待我反应过来,连忙拒绝。

“没关系,我做侧室也无所谓啊。”

天啊,这该不会是她都早有预谋吧,她一为堂堂的公主,居然能把终生的幸福交给一个并不是非常了解的人,而且,她的表情还极为的兴奋。

“可是,可是……”我非常的踌躇,根本就不清楚这到底是不是一场梦。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女儿你是怎么认识赤童将军的?”

“爹,我和赤童哥同行了两天,我从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了他,希望爹能成全我们俩的婚事,我愿意做赤童哥的侧室,只要能让我陪伴在赤童哥的身边,我就知足了。”

“那,那好吧。赤童,你怎么认为?”

“赤童哥当然答应哦。”

没等我完全清醒过来,就得到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婚姻,不等我的回答,王和梅丽公主为我安排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婚姻”。我站在那里,想着应该怎么办,想着蝶,想着未来。

“走吧,来看看我们新婚的房间,是住在我的屋里呢,还是另外找一间房屋。你决定吧,赤童哥,说话啊。” 她摇着我的胳膊,兴奋地问这问那。可是,我的心思都在蝶身上,满脑子想的都是蝶。我忽然使劲地把胳膊一甩,将她甩到了地上,我不管她的疼痛,甩头就走了。若不让她现在懂得疼痛,那么将来痛苦的会是我和蝶。

“站住!”她坐在地上,边哭边说。

“对不起。”我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奔跑,当冲到大门口时,一群官兵拦住了我。“等一下,你是赤童?”,“恩。怎么了?”“没什么,跟我们走一趟。”说着他们就拉着我走。我本来是可以把他们打倒在地,但是,想到王与父亲的关系,也就没有出手,再想想,去见见王也好,可以把事情说清楚我和公主的事。

“赤童,你要我怎么办,我的女儿一定要嫁给你,我没办法啊。”

“不用说了,我是一定不会娶公主的。王,我爱的是蝶,我的妻子,如果我娶了公主,她是不会幸福的。”

“拜托你了,她是我唯一的女儿,我只是想让她快乐,这很过分吗?算了,我也不为难你,你只要在这里过一夜,一夜就好,我去劝劝我女儿,行不行?”

“好吧。”我想想,只是大呆一晚,没事的。

第二天一早,我就醒了。

我想起了蝶,便匆忙得向外面跑去。可是,一出门,王就和公主站在了门外。

“赤童哥,你可以留下来了。”

“我来告诉你”,王走到我面前,拍着我的肩膀说:“赤童啊,小蝶姑娘已经走了,是我让她走的。”

“什么,你说什么,蝶走了,到哪里去了?告诉我!”

“我告诉她你要和我的女儿成婚,所以,我就让她走了。至于她到哪里去了,我就不知道了。”

我失望地看了看王,举起握成拳头的手,恨不得一个拳头朝他打去,周围的人也拥了上来。可是我没有这么做,举在半空中的拳头也疏散开来。

“王,您让我走吧!我和公主是不可能的。”我跪在地上,希望有最后的一线生机。

“赤童,你随我到我的书房里来。”

我跟着王来到了他的书房,王忽然跪在地上,我连忙去扶他。

“王,你要做什么啊?”

“赤童,看在我和你父亲的份儿上,求求你,求求你娶我的女儿吧。她虽然不如小蝶姑娘,但是,她也有许多的优点啊。我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她没求过我什么,但这次她在我面前跪了一个晚上,请求我让你娶她。我实在不忍心不答应她啊,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女儿啊,求你了。”

我愣在那儿,好一会儿,我才拉住王的臂膀,说:

“王,你先站起来,有话好好说,你先站起来啊。”我不知所措,只好让王先站起来。

“爹,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既然赤童哥不爱我,那我有什么好说的,不如让我死了算了!”梅丽偷听着我和王的谈话,就破门而如,她

那拿着匕首的手猛的向脖子刺去,“女儿不要!”王吼了一声,就昏倒在地。我一步跨了过去,用掌劈去,打掉了她手中的匕首,谁知,用劲太大,把她推倒在了地上。

有人把王扶了出去,我伸手去拉公主,“走开!不要你扶!”她边哭边说,“你不喜欢我,就别管我,你走开。”我将她拉了起来,就扬长而去。

“蝶,蝶你在哪儿?你告诉我啊,出来吧,求你了!”我跑出城,在大街上疯狂地吼叫着,可是,蝶却一直没有出现在我面前。

我跑着跑着,就下雨了,我在雨中跑着,想跑到蝶那里去,和她一起躲雨,想听到她的抱怨,听到她的撒娇声,可是现在除了雨声我什么也听不到了。

雨一直下,泪也出来了,疲劳、困惑、饥饿,让我的血液都冲到大脑里了,我忽然头重脚轻,栽倒在地上。

“你醒了。”又是那熟悉的甜美的声音,一只手放到了我的头上,好柔滑的手,我以为是蝶的手,便不顾一切地抓住,“蝶,不要离开我了,我爱的只有你,蝶,蝶。”一滴冰凉的泪水划落到我的脸上,我张开了眼睛,模糊地看见了蝶,我一下子搂住了她,她也搂住了我,我开始吻蝶,吻她香美的红唇。但是忽然有好多的泪水全部涌了出来,沁湿了我的脸,我的心。泪水和心碎的哭声,让我觉得面前这个女人好陌生,难道她不是蝶,恐慌让我有力量将她推开,我揉揉眼睛,看我面前的这个女人,她的确不是蝶,而是梅丽公主。“公主对不起,我看错人了。”我不知道该怎么样来和谐一下现在这种尴尬的局面,只有道歉。

“我宁愿你一直认错人。为什么我会爱上一个不爱我的人,我到底有什么冤孽,老天要这样折磨我啊?”她真的很伤心,我看的出来她真的是动了心了,可是我只爱蝶一人,我的心已经容不下第二人了。

“公主,我送你回去吧,回宫中去,不然王又要担心了。”

“到了。”我想走,可是梅丽

拉住了我的手。“进去喝杯茶,爱情不在了,难道连朋友也做不成吗?”

宫女将茶端上来,我一口气就喝了下去,没有丝毫的防备,因为我以为梅丽听到了我对蝶的心意,就对我死心了,再说,我还想去找蝶。

“这茶有毒。”说完,我晕倒在地,然后就不醒人事了。

“蝶,真的是你吗?”我惊奇地问。“恩,赤童哥,我好想你。”说着她扑到我胸里,我用劲搂住了她,“不要再离开我了,好不好?”“恩。”

突然天黑了,然后又亮了,可是我的怀里已经没有蝶了。“蝶!”

“啊!蝶!”我坐了起来,看见了周围的一切,看见了光明,知道那是一场噩梦,便舒了口气,但是又马上紧张起来,周围一切的东西都是陌生的,我这是在哪里。低头一看,旁边躺着梅丽公主,把我吓了一跳,。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梅丽醒了,笑着说:“赤童哥我已经是你的人了。”看着梅丽那张美丽的面孔,想着她背后那张丑恶的脸,我真想给她一耳光,但是,她是女人,还把她的贞洁都给了我,我的确没有勇气打她,千错万错都是在我。

就这样,我们结婚了,一个荒唐的婚礼,直到结婚那天,我的脸上依然是没有一点笑容,满脑子都是蝶,想蝶、爱蝶,每夜在我的梦里都会出现她美丽纯洁的面庞。

在婚后,我停止了找蝶,我知道,我走错了一步,就已经步步都错了,找到蝶后,对我们都是一个打击。再相逢,只会让我们感觉到伤痛。我曾经是那么努力地来维护我和蝶之间的这份感情,但是,最终,它还是无声无息地从我们手指间轻易地滑走了。它没有任何预兆,没有任何提示,只是趁我们没有警惕时,狠狠地给了我们一次教训。这个教训很沉重,压得我好累。

一年、两年……,我渐渐地接受了梅丽。也许是名义上的,因为,我忘不了在她美丽的面庞背后隐藏着的那张丑恶的脸,也因为如此,她始终不可能占据蝶在我心中的位置。我们没有再在宫中生活,而是到了乡下种地,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儿一女,他们不知道我们以前的事。这样的日子缓缓的向前驶进着,一直到我40岁。

“赤童哥,有人找你。”听见梅丽这么一叫,我放下了手里的活儿,就进了屋。眼前的一切让我惊呆住

了,站在我面前的人,居然是蝶。虽然过去了二十几年,但是蝶的影子从来不曾离开归我的脑海,我一直幻想着她这些年来的样子,今天见着了,比我想象中的美丽多了,“蝶,是你吗?”我轻声问道。“什么,她是,她是蝶?”梅丽几乎尖叫了出来,我面前的那个女人忽然流泪了,泪水依然是毫不留情地从那张美丽、纯洁的脸上滑落下来,不同的是,那张熟悉的面孔上多了一些岁月的痕迹。

我不顾任何人的看法,拉着蝶向外跑去,像年轻的时候,一把搂住了她。熟悉的发香,熟悉的面孔都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过了一会儿,她将我的手挣脱开了。

“我能好吗?我一直想念着你。你呢,还好吗?”

“岁月不饶人,我们都老了。我很好。”

“我们,我们还可以吗?”我一直最关心这个问题。

“不可能,我们,我们不能如此残忍,这样会连累太多的人。”

她轻盈地转过身去,飘渺的头发中夹杂着泪水,在夕阳下晶莹发亮,晶莹的泪滴,像一把把利箭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

“为什么,我和梅丽的婚姻是空虚的,我的心里只有你啊!你难道不明白我对你的心思,你认为我的心中还能容得下别人吗?”

“她对你好,你就不能辜负她。你们有了孩子,你就这么狠心让他们失去爹吗?我们的相识才是错误。”

说完,蝶走了。我很想阻拦她,只是想想梅丽和孩子,我忍住了,我伤害的人太多了,但是孩子是无辜的,这分罪过让我来承受吧。夕阳下,蝶的身躯愈来愈小,渐渐的消失了,消失在美丽的夕阳里,眼里的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看见了二十年前我和蝶的日子,渐渐地,像夕阳下蝶的影子,消失在我的双眼里。

我回到了家,看见梅丽那张笑脸,好像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似的。“你回来了。”我本来很想很她吵一架,但是我并没有。其实整件事的错误都只在我一个人,我已经失去了蝶,我不能再失去我的儿子和女儿了。

又是匆匆的岁月,二十年后,在父亲的坟前,我深深地忏悔。

“爹,我终于知道错了,如果当初听你的话,为国家卖命,我就不会认识蝶,我就不会爱上她,蝶说的没错,我和她的认识本来就是个错误,也许这就是没有听您的话而得到的惩罚吧!”

在那儿哭?”好熟悉的声音啊。

蝶走了出来。“蝶!是你!”我猛地站起来,双手扶着她。

“对不起,我不应该来这里,不应该再见你,只是因为我想再来看看爹,哦,不,应该是你的爹。赤童,明天我就要带着我的儿子、女儿,陪同我夫君一起回乡下了,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们了。”

“儿子、女儿,是,是谁的?你,你嫁给别人了吗?”蝶的话语对我而言,无非是一种打击。

“孩子不是你的,是我在结婚后生的,本来上次就想告诉你,可是我……算了,反正我们也没有什么了,解释也是不需要的啦。”蝶淡淡的语言让我的心却非常疼痛,我没有挽留她,而是让她随风而去,去她喜欢的地方。

我放了蝶,不是傻,也不是我不爱她了。相反,我爱蝶,一直都爱,从未间断过,还是那句话“蝶,如果你离开我能够得到幸福,那么,你就走吧,我是绝不会强求你的”。如果爱一个人真的需要放过她,那么,我愿意,我只要她幸福就好。

“你走吧,我们都是大人了,去吧,追求你的幸福!”我居然是含着眼泪说出了这些话的。

我没有等她的话,然后,离开。

身后传来了痛苦的哭声,好象有感应,我的泪水也忍不住地流出来。

我的孩子很漂亮,儿子叫赤敛,女儿叫赤蝶,他们两个人是我的唯一。我的女儿像梅丽,但是,我总把她想成蝶。我的儿子则是像我。我希望他们能好好的走完自己的人生,千万不要像我的人生这么糟糕。

也许就是怕他们重蹈覆辙,我不许他们与我不喜欢的人交往,我是害怕他们会把持不住,也怕他们会受到伤害。我不怕孩子们会怪我,我自己问心无愧,因为我是孩子的父亲,我自己体验过爱情错失良机的那种痛苦,我绝不能让孩子也来尝尝这苦头。

我看得出来,孩子们对我这一举动是非常不解的,我从来不在乎。我和梅丽一直保守住了我和她还有蝶的那段惨痛的姻缘,所以,孩子们是不能体会到我们做父母的心情的。虽然孩子们在我这儿被吵了以后都会向他们的母亲诉苦,也没有少说我的坏话,但是,我之所以和梅丽生活在一起那么久,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从来没有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告诉孩子这个秘密,她知道我不愿意这样,所以她总是会告诉孩子:“听你们父亲的吧,他是不会有错的。”

梅丽走了,是在这个冰冷的冬天里,她依偎在我的怀里,安详地笑着。在她的脸上,没有忧伤,只有笑容,丝毫看不出死亡的痛苦,反而让人感到死才是一种解脱。这样的表情,让人真的无法想象的到她当初那张恐怖的脸。我没有太过分的表情,也许在我的心中还是没有办法真正地接受她吧。我想抚抚两个痛哭着的孩子,试图让他们不要太难过,但是梅丽的确是他们的母亲,我不能让他们连最后的一点亲人间的爱都不存在,那样,我太残忍了。

我走出了门,站在门口看着雪花叹了口气,此时,为什么我还在想蝶?

“蝶,你在哪儿啊?你还好吗?”我轻轻地叹到,我怕影响了孩子们的心情,所以我轻轻地思念。

“可恶!”我嘀咕了一声,跪在地上,用手抓起一把雪。“为什么,为什么我还会再想起蝶?为什么会是现在想起蝶?今天,今天梅丽走了,无论如何,我都不可以想起蝶!”我的嘴里不停地重复着这些话,“可恶,可恶!”我终于忍耐不住了,大喊起来。孩子们以为我伤心过度了,所以赶忙跑出来,站在我的左右,确定了我没事,我们才一起走进了屋里,在关门的一瞬间,我看见了一双眼睛,熟悉的、忧虑的眼睛。我睁大双眼,争取在一秒钟内看清楚,“啊!是蝶!”我当时心里真的很激动,但是我想起了刚才的反馈,按捺住了激动的心情,又在一秒钟内关上了门,我站在门后面,倾听着外面的声音,果然不出我所料,是蝶的哭声,虽然小,但是却波动了我的心。我闭上了眼睛,挡住了快要流出来的泪水。

夜深了,孩子们跪在梅丽的灵位前,我则是坐在一旁,进行着我深深的忏悔。

“梅丽,我承认的确没有真心地爱过你,也的确从来没有忘记过蝶,可以说我一直都还爱着蝶,但是我相信你都已经察觉到了吧。我和蝶的爱,像一把伽锁,锁住了我的心,使我永远不可能忘记她,也使我永远不可能让其他的人走进我的心里来。我知道你是真心的爱我,我也因为我对你的不公平而产生了愧疚感,我真的很希望你能真正地来感受一下我的感受。我爱我们的孩子,虽然不算是我们爱情的结晶,但他们毕竟是你我的孩子。你知道吗?你的逝世让他们感到无比的难过,但是,唯一让他们感到欣慰的是你走得很安详,起码,你并不痛苦。梅丽,无论今后的日子怎么样,我都会好好地

照顾孩子们,即使拼了我的老命。”

我心中默默地忏悔,并没有惊动孩子,他们还是在继续的祈祷,祈祷着梅丽能够好好超度,投个好胎。

鸡叫声打破了这个宁静的夜晚,不,是白天。跪了一夜的孩子们似乎是累了,也许是伤心,脸上见不到了以往的笑容。我煮了一些粥,让他们吃了早饭,然后让他们去上课。

女儿在一所私塾读书,儿子在私塾读完书后,还要去习武,以备防身。

我在送他们出门时,又看见了那双眼睛,我明白了,是蝶找我有事。我很平静地将孩子们送走后,漫步走进那片小树林,去寻找那双“眼睛”。

可是,当我走近它时,它却逃跑了。蝶又在逃避我,她是不想让我担心,还是不想再次犯下那个错误,钩起我们那段好不容易才放下的爱情。

我跑过去,而那双“眼睛”却始终在逃跑,差一点消失在我的视线之中。我们两个人像是在玩着捉迷藏,一个追逐,另一个则是在跑,但却总没有人破坏这规矩,自己喊出暂停。

也许,我们真的都老了。

那双眼睛终于在我的视线中定格了,我跑了过去,那双“眼睛”果然是蝶。蝶摔倒了,我蹲下去,扶起了蝶。看得出蝶摔得很疼痛,但是,在我面前却强颜欢笑,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扶起蝶,向我家走去。

蝶的手是冰凉的,人也消瘦,我的泪水又一拥而上。泪水滑过脸颊,滴在了蝶的手上,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热泪滴在她冰冷的手上,让她感觉到烫,还是她想起了梅丽,她挣脱开了我的手,一步一瘸的往前走着,我站在那儿,一怔,然后开口了。

“你,你还是爱我的,是吧!”,我说得很平静。当然我并没有忘记,梅丽,我的妻子昨天才离开人世。

这次,是蝶感到了意外。她愣在那里,然后才缓缓地答到:“怎,怎么可能。”

“你,……”,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后面慢慢地跟着,我看到蝶好像松了一口气,然而又有一点失落的表情。

我了解蝶,我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我知道当年的我和她所发生的事在她的心中是跟我一样的――永远不可能挥洒得掉。但是,她是那么善良,善良得宁愿牺牲她自己的幸福也不愿意伤害到其他人。这使我又想到了梅丽,她们俩是鲜明的对比,可是想到这儿,我摇了摇头,把刚才那些想法甩出了脑袋,因为梅丽是我的妻子,是一个爱我的人,是一个并没有得到我的

爱的可怜的女人。所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是绝对不可以骂一个为了我做出了巨大牺牲的可怜的女人。

到了我家门口,除了刚才的争执,我们彼此间没有说一句话。蝶,看了看我,转过头,朝另外一个方向走了,我一把拉住她。

“蝶,你……,我……”,我放手了。

“你要节哀顺便,再见。”蝶是想离开这儿,还是想让我来挽留她呢?

“蝶,你还在逃避我,你跟我一样,从来没有忘记过对方。只是命运捉弄了我们,让我们彼此都产生怀疑,让我们彼此都在逃避一个问题!”我顿了顿,郑重其事地说“那就是我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蝶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任何举动,愣愣地看着我,那种眼神充满了疑问,然而又是那么的渴望。

我搂住了蝶,轻吻着蝶的额头,摸着那已布满皱纹的脸颊,感受着四十年前那让人心痛而又甜蜜的爱情。蝶哭了,我并没有安慰她,这种喜悦感让我都很想老泪纵横,让我又得到了年轻人的那颗不老的心。

我们虽然各奔东西,但是我们能感应得到对方的心,我想,这就是蝶能够一次又一次找到我的方法。

“爹,我的书……”,赤敛居然在这个时候跑了回来,那个让我们三个大人保护了很久的秘密,在这一刻,我知道已经破裂了

“爹,你在干什么,你居然,居然……”

看得出来,赤敛感到非常的吃惊。“你听我说,孩子。”我朝他走过去,伸手想来摸摸他的头,再告诉他这个故事的原由。但是,赤敛很不友好地躲开了。

“你是谁,你怎么可以这样?”,赤敛指着蝶,我最害怕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而且比我预料地还要早,还要可怕。我之所以一直不让孩子知道这件事,一是不想让梅丽在孩子们的心中成为一个那么卑鄙的母亲;其次,就是怕他们找蝶的麻烦。

“你为什么来骚扰我们,我的母亲才刚刚过世,你们,你们想要做什么!你这个卑鄙,不要脸的女人!”

我一耳光甩到了赤敛的脸上,“你不能这么说她!”。我很愤怒,然而我的愤怒也激发起了赤敛的愤怒。

“爹,原来不是她勾引你,是你自己……。母亲昨天才刚刚过世,而你却又在外面有了其他的女人。”赤敛没有听我的解释,掉头就跑远了。

蝶还在哭,而眼睛里已不是刚才那种喜悦的泪水了,而是由于受到了儿子的讥骂。我走过去,轻轻地拥住她,她却像一条

小鱼,从我的怀里滑过。

“谢谢你,赤童哥,谢谢你的这番话,我不需要得到什么,只要你的心中有我,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原谅我一次次不首诺言的出现在你的面前,我承认,我的却忘不了你,但是,我绝不能让你因为我的原因,而与你的家人闹别扭。今天这样的事,真的并非我所愿,对不起,让你的孩子误会你了。我走了,有缘再见。”

“蝶,你的相公和孩子,都还好吗?”其实我很关心这个问题,只是没有找到机会问蝶,像今天这样的机会,我怎么可能放过。

“赤童哥,老实说吧,我没有相公,有,也只是你而已。至于孩子,那是我们俩的。上次骗你,只是想让你对我死心。再见。”

听了蝶的话,我不知道应该是兴奋,还是担心。

就这样又一次消失在我的眼中,我们的心中也有了答案,那就是一切随缘。

那天晚上,赤敛没有回来,然而第二天,他却突然来到我身边,跪在地上:“爹,你要是觉得孤单,你就将那个女人娶进来吧。但是,昨天的事,我并没有错。”

我忽然觉得儿子长大了,所以,我也就没再多说什么,但是,我决定将我的往事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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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站在北辰山顶,凛凛罡风吹着我的青衣长衫,十年了,我找了她整整十年,找到之时,却看到她躺在别人的怀里,细声软语,宛如当初她和我一样。

昨日我对她说的话,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你故意冷落我,和别人在我面前这样,是要我知难而退的,是吧?我不知道你要我退兵的原因是什么,现在也没有必要知道了。

其实,和你相知相许之初,我就已经知道,自己走的是一条不归路,心碎的不归路,而我还是走了,义无反顾。只是,没有料到,这条路会这么短,这么绝……

我只是想在虚拟的网络中,找寻一个可以躲避尘世风雨的港湾而已,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要介入你现实中的生活中去。做一对虚拟梦幻的夫妻,恩恩爱爱半生,我已经足够,可是,你却无情地敲醒我的梦。

我为自己编织了无数的理由,终于利用自己的嫉妒心,如你所愿,成功的从情场上退兵,可笑的是,我退兵的原因竟是,我爱你,我嫉妒,呵呵。

我离开你之后,不会再在网络上找寻另一个梦了,我不想,也承受不起,梦醒之后的再一次心碎,呵呵,封心绝恋!”

我知道在我的心里,她还是爱着我的,可是我也知道,在她的心里,我只是一个比较合她心意的玩物罢了,虽然我是这《梦灵》游戏里的第一高手――北辰天。

眼前朝霞满天,新的一天正要开始,而我,却要在这里结束我在梦灵里的短短三十七年。

对着朝阳,我眼里流出了两滴液体,顺着我的脸颊,滴在了地上。我心中默运当初在万青谷偶然悟得的“春风化雨”神功,将自己全身精力,以春风化雨神功从体内逼出;刹那间,我消失在北辰山顶,我身上全部的能量从北辰山顶至上而下,笼罩了整个北辰山。

在我意识消失的刹那,一个娇嫩的声音传来:“不要啊,北辰大哥……”

《梦灵大事记》:梦灵二百三十七年,天下第一高手北辰天,因妻子背弃,愤而在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北辰山顶,以“春风化雨”神功,将自身精力逼出体外,自杀身亡。当日,北辰山因北辰天的精力洒在这座山上,这里所有的动物、植物、甚至矿物都发

生了极大的异变,北辰山变成一个噩梦之境,所有玩家都没有人敢上这座山,去者有来无回…………

北辰天称号:灵剑真神能力值:SSS武器:迷梦(制作者:北辰天)能力值S(神器、排行第一)

装甲:北辰战衣(制作者:北辰天)分头盔,铠甲,护手,护腿和靴子五部分,神器能力值S

首饰:依心项链(制作者:北辰天)能力值A、结婚戒指(制作者:北辰天)能力值A、梦灵戒(系统)能力值S

手镯:乾坤镯(系统)能力值A、须弥镯(系统)能力值A腰带:梦灵龙带(系统)能力值S

疲累、疼痛的感觉涌上身来,黄羽取下戴在头上的全息思感头盔,揉了揉太阳穴,叹了一口气,到冰箱拿了几罐啤酒,走到床上半躺下,打开一罐啤酒大口大口地灌。

想不到梦灵里的第一高手,北辰天就这么去了,明天梦灵官网上的论坛一定又是大小新闻不断了。不过梦灵做得也太变态了,死亡的感觉竟然是那么难受,也真亏了南月池了,他死了那么多次,还能若无其事。明天再建一个人物吧,忘了以前的不快,重新开始,黄羽边想边喝着啤酒,不知不觉睡了过去;睡梦中,不时从黄羽口中喃喃传出一个名字……

黄羽醒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早上了,他走到水池边打开自来水,双手捧起水来在脸上泼,清凉的感觉让他宿醉晕眩的大脑一阵清醒。他走到街上,吃了点东西,又回到家里,准备他的工作。

黄羽是个职业玩家,以在游戏里赚钱为生,他从代练开始,到现在的在游戏里打装备、赚游戏币卖给别人,已经五年了,五年来他不知道玩过多少游戏,赚了多少钱;但是在梦灵,他却没有赚到半分钱,而且昨天的一个冲动,将北辰天的帐号给删了,单是帐号里的装备和钱,就值好几万人民币了。

不过黄羽没有感到丝毫的可惜,他感到可惜的是,一段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爱的网恋,就这么消散无踪。随着这段网恋消失的,不仅是北辰天,还有黄羽的心。

“从今天开始,我要做一个商人,只认钱不认人的商人!”黄羽戴上全息思感头盔,对自己说道。

全息思感头盔一冷一热两块传感板贴住黄羽的太阳穴

,眼前白光一闪,黄羽又进入到梦灵世界里。

“扫描虹膜……扫描指纹……人物确认成功……欢迎进入游戏……创建人物中……”系统管理NPC的声音传来,接着黄羽发现自己来到创建人物的房间。

“扫描人物状态……请选择人物最终外貌”系统管理NPC说道,黄羽面前出现了一个人物,样子和自己有八分相似;黄羽本人也算帅哥一名,一米八的身高,眉清目秀,一表人才,要不也不会得到游戏中第一美人的青睐。

梦灵游戏是通过全息思感头盔,用脑电波直接控制的游戏,也就是将玩家的脑波编译成指令直接控制游戏人物,同样也可以把游戏中的信息直接转化为脑波信息让大脑直接接受;采用一人一ID规则,利用玩家的虹膜和指纹作身份鉴定。系统会根据玩家的真实容貌编辑玩家在游戏中的相貌,允许玩家对自己的相貌美化或丑化百分之十五。黄羽选择的是丑化百分之十五,样子看上去普普通通,毫不出众。

梦灵第二个特点就是在这个世界每个人只有一条命,死掉之後所有状态都归零,装备则随机掉落,其馀的自动转到仓库,死掉之後才能删掉再创造一个新人物,新人物会自动继承仓库里所有东西,但是要抽取遗产税,金钱会少20%,物品则随机回收1-2样物品。

不过因为黄羽的ID北辰天是自杀,帐号上所有的物品都无法继承,黄羽的新ID只能从头开始了。

梦灵第三个特点是,进入游戏不需要选择职业,所有人物原始属性一样,根据所学的技能获得相应的职业称号。而学技能必须要符合技能所要求的属性点,象法师和武士两种职业,想要学全这两种职业的技能是不大可能的,法师要求智力高,而武士要求力量强,而且他们的技能都是属于单项属性要求偏高的,也就是技能往往相冲,最后还是建立起差不多的职业体系。

梦灵第四个特点是,人物的能力是以等级划分,从低到高分为F、E、D、C、B、A、S、SS、SSS九个等级,F级是能力值0-199,E级是200-399,D级是400-799、C级是800-1599、B级是1600-3199、A级是3200-6399、S级是6400-12799、SS级是12800-25599、SSS

在装备来说,装备分武器、防具、首饰三大类,防具包括:头盔,铠甲,护手,护腿和靴子五部分,首饰则有一条项链两个戒指两个手镯,另外还有一条腰带。装备属性也是以等级划分不过等级值是人物能力值的十分之一,比如F级是0-19,依此类推,另外A级属于宝器、S级属于灵器、SS级属于仙器、SSS级属于神器。

人物有四种属性,分别是力量、智力、活力、敏捷、每次升级只能增加一点,人物的初始能力值总数是20点,根据人物的特点自动划分,而每种属性有2点可以上下浮动。

黄羽通过系统扫描,原始数据的力量是5、智力是7、活力是3、敏捷是5,因为他选择了丑化百分之十五,多了一点点数,而他通过修改,改成力量3、智力9、活力3、敏捷6,他的目标是和以前北辰天一样,选择法师来进行游戏。不过因为他力量太少,练到7级学火球术如果没人带的话,非常的困难。

因为北辰天一向独来独往,也没有什么朋友,看来黄羽要度过痛苦的新手期了。

“请选择您的人物名称再上线,谢谢合作!”系统管理员NPC那优美的声音说道,黄羽额头沁出了一滴汗珠,自己还没给自己取名字就想进入游戏了,亏自己还是梦灵第一高手;不过这也难怪,从玩梦灵开始,他就没有死过,唯一的一次死亡还是自杀的,因此都忘记了取名字。

“既然没有名字,就叫无名吧。”

“对不起,该名字已经被注册,请另外选择一个名字进入游戏,谢谢。”

“吴名”、“无明”、“午名”、“无铭”……黄羽快疯了,想不到要取个无名的谐音名字都不行,他也杠上了,既然名字不行,用拼音总可以了吧,黄羽换了个“wuming”结果还是一样,他不服气,最后连英文也上了“noname”,结果是他吐了满屏幕的血。

无溟站在新手村的村长面前,接过了村长给他的新手衣服和武器,看着装备的属性笑了笑:以前比这好一百倍的东西自己都没看在眼里。不过以前好象没有这种新手装备和任务,以前一进来就有套装备了,看来是近期才添加的吧,看来得好好走走,看看有什么新手任务可以

做,或许能得到什么极品东西。(许多网游都这样,HOHO)

“吱吱”最后一只老鼠终于死在了无溟的手上,打一只老鼠才掉一滴血,而自己被打到掉两滴血,还好自己有50点生命,老鼠只有20,加上自己速度比老鼠快那么一点点,自己打三下,老鼠才还击两下,要不在三只老鼠的围攻下,自己又只有两瓶加30生命的红药水的情况下,估计早就挂了。

找到委托任务的NPC柳姑娘,无溟得到了一只不会抓老鼠的猫,看着身上的东西,无溟苦笑:公鸡生的蛋、不会抓老鼠的猫、张大爷的烟灰、张秀才的真迹、孙小蛋的泥弹丸、王大妈的裹脚布,最恐怖的是王大妈的裹脚布,打开包裹就能闻到,他不由对游戏拟真程度表示抗议。这些东西最可恨的是不能丢弃,说什么是任务物品,看来只好将它们收在了包裹里。

好在无溟每做一个任务就升一级,现在已经7级了,他将所有升级的点数都加到智力上面,16点的智力就能去学习火球术了,现在他的基本能力是:力量3、智力16、活力3、敏捷6能力F级,声望是17点。

无溟再次在村子里兜了一圈,再也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只好包袱款款(台语)走了,走到村口,他朝着村子伸出中指,比了个国际最流行的姿势,留下那几个无良的NPC在偷笑:“终于把这些没有用的垃圾送走了……”

从新手村到达梦灵城只是短短的十公里长的路,以无溟6敏捷、3活力,也就是每小时9公里的速度,最多也就是游戏时间一个多小时,现实时间十多分钟而已,可是无溟走了足足有三个小时游戏时间才到达。到达梦灵城时无溟身上除了一个包裹外,再也没有什么东西了――东西都在过山贼那里被抢光了,至于那六样新手任务得的东西,山贼本来也要拿,可是当一个山贼被王大妈的裹脚布熏昏了之后,他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请问有什么零工可以打?”无溟心中暗叹:曾几何时,叱咤风云,傲啸梦灵的北辰天,现在沦落到这个地步,得靠打工为生。他去法师协会问了下,知道要学到火球术的话必须得交纳1000铜币,没办法,做乞丐他又不愿意,只好去打工了。

“……”听了NPC管理员的说明,无溟才知道梦灵和自己以前玩的不一样了,不再

是单纯打怪升级,还可以通过做任务升级、做生活技能升级等,就象打工,打工不但能得到报酬,还可以得到该项工作的技能,附带得到经验值以升级,做任务要到20级以上才能做,不过生活技能只要符合最低要求就能做,比如砍柴,需要力量7、活力5以上;因为无溟的属性比较偏,没有什么工作可以让他做,无溟在整个梦灵城找了半天,终于找到符合自己属性的工作:采药。

无溟发现自己的属性栏多了一个采药技能,称号也多了个采药学徒,于是就按照NPC药师的指点,在药店的药田当起苦命的小工来。

没日没夜地采着药,无溟终于也攒够1000铜币了,到法师协会交了钱,学到了火球术,此时他的等级已经因为采药升到了10级,采药也升了10级,称号从采药学徒升到采药工,他到NPC药师那里和他告别,却接到了一个任务,按药师的要求采到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三种药材。

而在无溟的资料栏里也多了个药物图鉴,通过察看图鉴,知道这三种药物都在附近的灵山脚下,惦念着自己现在的身手,虽然还没有什么装备,不过以现在19点智力的火球术,最起码能够和灵山脚下的那些F级怪物拼上一拼,更何况在打工期间无溟也得到了不少的药材;于是他决定去灵山看看,练级顺便做做任务。

黄羽摘下全息思感头盔,心中想到:以前玩游戏光顾赚钱和练级,其实玩了那么多游戏,感觉只是游戏在玩人,而不是人在玩游戏,或许删号之后才让他真正体会到游戏的真正内涵。梦灵经过半年多运营,加了许多好玩的东西在里面,不再以单调无味的练级打怪得宝为主,怪不得它能在数十种虚拟现实游戏中脱颖而出,成为游戏排行榜第一名。梦灵吸引人的不是那漫长无际的练级,而是靠其庞大的随机任务系统、另类的升级方式,吸引着近亿的玩家。

不过黄羽知道自己被吸引进来的原因,是梦灵以游戏币兑换人民币的功能,游戏币换算是1晶币=100金币,1金币=100银币,1银币=1000铜币,而1个金币可以通过游戏银行兑换现实中90块人民币,当然也可以通过银行帐户转帐将人民币换成游戏币,不过100块钱只能买1个金币。(好黑啊!)

不过金币兑换人民币其实只能是那些拥

有极品装备、等级高的人才用得着,普通玩家杀怪物之后扣除掉修理装备、更换装备、药水等消耗,所剩的钱最多只够交纳游戏的网费(每个月50块钱或者50银币)――否则大家都能搞到很多游戏币的话,那游戏公司吃什么?

灵山,在梦灵里又被称为试炼之山,一般的二十级以下任务都会在这里找,比如无溟接收的采药任务,还有采矿任务、杀怪任务等等,不过这些任务都是在山脚下,二十级以上任务都得在灵山海拔比较高的地方。

无溟人物点数配置其实非常的不合理,但是有一点好处就是,能够早一点学习到更高深的法术,比如电击、火墙等等,虽然早期练起人物来会慢了点,危险也大多了,但是只要练到电击之后,升级就会快一点。

从梦灵城到达灵山脚,一路用火球术杀怪,路上的小猪、小鹿、小狗什么的都被他清光;以无溟的经验,他一个火球能够在10级小狗身上造成35点到40点的伤害值,扣掉小狗20点的防御力,攻击力应该在55至60左右,在灵山脚下几乎可以横行无忌了。

梦灵的攻击和防御都无法看到,只是以等级A-S来辨别,不过以无溟这经验丰富的高手来,从伤敌点数以及自身点数的情况看,可以估计出一个大概的数字,无溟现在能力是F级,如果有侦测术技能的话,可以更确切地看出他的能力在160左右(能力为攻防、生命、幸运等综合指标)。

一路上打怪下来,无溟不禁暗骂梦灵制作公司,将掉宝率调得那么低,打了一百多的怪物,只得到几百个铜币和一些无属性装备,不过倒是在路边不时可以找到一些矿物、药草。

梦灵的掉宝率低得可怜,除了BOSS级怪物有千分之三的掉宝几率外,其他的怪物只有万分之五的几率掉出东西,要是以前北辰天就好了,身上一身极品装备,单是隐藏的幸运点数就超过了10点,也就是加了10%掉宝几率,那可是一个赚钱机器,可惜已经挂了。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一个不起眼的山贼,跳出来拦住无溟,不过他可不是以前任人宰割的小菜鸟了,几个火球下去,山贼连下一句台词还没说出来,就挂了,无溟也升了一级,他冲上去将山贼的尸体翻来覆去,只找到一件

加生命10,加防10的带属性小极品衣服,穿上去一看,能力值已经变成E级了。

无溟进入灵山脚下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药师要求的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三种药材,心中大骂游戏公司,难道做这个任务得上山腰才可以吗?无奈只好朝山腰走去。

其实无溟现在做的任务,是梦灵更新之后的新任务“灵药任务”,属于20级任务,得拥有采药工称号智力到达18者才能接到,一般人除非象无溟一样采取单属性加点,否则得到15级之后才能有18点智力。10级就跑到这里做任务,如果没有挂就已经说明他运气非常好,要是能做成这个任务,那简直是祖坟冒青烟,运气超强了。

无溟运气当然好,好到离谱,转过一个山涧,一个葫芦型小山谷出现在眼前,远远就可以看到药物图鉴里的三种药材:离恨草是一种全身是细长小刺的淡黄色小草;痴情花则是一种一株只生两朵并蒂而生的花,又称并蒂花,只要摘下其中一朵,另外那朵马上枯萎;鸳鸯果则是生在峭壁上的一种无叶小果树,也是两颗并蒂而生。

无溟冲进小山谷,将谷里所有的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全部一扫而空,将整个包袱装得满满的,他拍拍屁股满意地转身要走,笃然发现在葫芦谷的谷口站着一只双目赤红,强壮异常的金毛狮头的大猩猩样怪物。

无溟吸了一口冷气,25级能力在E级的金毛狮猿已经不是自己可以对敌的对手了,普通金毛狮猿只是眼睛白色,而这只双目赤红肯定是能力在D级的BOSS级金毛狮猿!

这只金毛狮猿是看守葫芦谷的守谷神兽,它想不到自己才出去一会,守护的药材就全部被人取走,它赤红的双目红芒连闪,双目开阖之际似有金光闪现,全身的毛发全部竖立起来,进入了暴走的境界!

“暴走的BOSS级金毛狮猿!”无溟心头又打了个冷战,这种怪物是梦灵特有的怪物进化机制所产生的,只要触发怪物暴走的条件――就象他挖走了所有的药材,就会促进怪物暴走;暴走的怪物会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到攻击力上,也就是这怪物会牺牲50%的防御力,转成100%的攻击力,就等于是C级攻击力,E级防御力的怪物。也就是本来打两下就轮回的自己,碰上暴走的BOSS级金毛狮猿,现在只要轻轻

地碰上它的爪子,马上进入轮回!

暴走的BOSS级金毛狮猿一步一步朝无溟走来,强大的气势压迫着无溟,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突然他望到金毛狮猿背后的葫芦嘴,和顶上的那块大石头,心中一喜,朝金毛狮猿奔去。

无溟这一举动让金毛狮猿呆了一呆,它想不到眼前这个人类竟然敢朝自己冲过来,它举起了爪子,准备给无溟一记重击。

无溟跑到离金毛狮猿大约十步的距离,然后又往回跑,这下金毛狮猿追了上来,就这样无溟将金毛狮猿引离谷口,然后自己冲到谷口,迅速地爬上顶上那块大石头旁边,奋力将石头推下,将葫芦谷口封住。大约砸了二百多个火球之后,“砰”地一声巨响,金毛狮猿不甘心地倒了下去。

无溟听到系统提示音:“恭喜,杀死金毛狮猿,得到经验12000点,等级上升!等级上升!等级上升!越二级杀死超级怪物,获得声望1000。”

无溟连续升了三级,他从顶上跳下去,在金毛狮猿尸体上翻着,找到了一枚戒指,一把降魔剑,都是未鉴定的,还有3个金币。想不到这金毛狮猿竟然能爆出这么多的东西,看来这就是越级打怪的好处了。想起刚才一战,要不是自己曾经遇到过暴走的怪物,知道它们攻高防低,反应又会下降不少,加上葫芦谷的地形根本就是一个隐藏任务――将葫芦谷封闭掉,怪物就任由你宰割了。

不过那金毛狮猿确实强,减掉一半的防御力,无溟的火球还只能伤它20点的生命,从火球打击数算,最少也有4000到5000的生命值,查看火球术,已经升到三级了。

无溟站在金毛狮猿的尸体前,不由感叹起《梦灵》这个高仿真游戏,游戏者在里面不再是单纯的杀怪升级得宝,像刚才杀死金毛狮猿,就用隐藏任务来考验玩家的智慧、观察力以及应变能力等,虽然打死这金毛狮猿,用掉了自己将近40瓶的蓝药水,但是那种在游戏中,以智慧来战胜对手的感觉,确实让人有种飘飘然的成就感。

这金毛狮猿的生命高得吓人,一般的E级怪物生命在500以下,D级最多是1000,C级在1500-2000左右,BOSS级怪物的生命和能力最多是加强50%左右,看来这金毛狮猿可能

就是吃了葫芦谷里的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因此能力高了很多。

在发完第一百个毒誓说自己以后无论再贵也要买一个回城卷之后,无溟终于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背着一大堆药材回到城里。

坐在药店门口休息了半天,无溟终于恢复了体力,找到NPC药师,在满包袱的药材里面,挑出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三种药材拿给NPC药师。

NPC药师拿着三种药材,以一种很奇怪的目光望着无溟,似乎眼前的无溟是怪物一样。无溟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这才回过神问道:“你……你竟然将任务做了?等级还只有14级?”

无溟心中暗骂《梦灵》的游戏策划:“梦灵也真实得有点过分了吧,连个NPC表情都那么丰富?”不过他心里还没骂完,接下来的惊喜让他对刚才暗骂《梦灵》的游戏策划而感到心中有点不安。

NPC药师拿着三种药材,喃喃自语:“天才、天才!”手中白光一闪,三种药材凭空消失,手上却多了一颗丹药。

“我现在传授你‘心灵炼药术’,就是以心灵的能力,将药材炼成丹药的方法。”

NPC药师的话说完,无溟立刻听到系统声音:“恭喜无溟玩家越级完成炼药任务,习得‘心灵炼药术’,声望加500点,等级上升1级。”

无溟兴奋地打开属性栏,发现已经成了15级,能力还是E级,但人物称号也变成了灵药师,多了一个心灵炼药术的技能。

“师父,什么是心灵炼药术啊?”无溟朝NPC药师问道,却发现NPC药师的称号也变成了灵药师,难道连NPC也会升级?

“本来这个灵药任务是为玩家打开炼药技能的任务,是20级以上玩家才能做的任务,完成之后学习到炼药术;不过你以14级越级完成这个任务,等于完成隐藏任务‘心灵炼药术’所要求的条件,因此学到这个‘心灵炼药术’。”NPC药师开始解说“心灵炼药术”的任务。

无溟这才了解,炼药术一共有初级炼药术、中级炼药术、高级炼药术、究级炼药术这四种阶段,炼药术等级决定着炼药成功率和药品的效果,初级炼药术只有30%成功率、中级有50%、高级有70%、究级有90%,而炼药的效果则也能递加20%的

效果,越高级的炼药术,炼出来的药,在相同材料下效果更好,这样可以节省药材,要是自己开药店的话,还可以赚大钱。

心灵炼药术则是炼药师的最高等级,成功率100%,药品效果加两倍以上,比如同样的材料,初级炼药术只能炼出加30生命的药品,而且还只有30%成功率,但是心灵炼药术则能炼出加90以上生命的药品,成功率100%;不过心灵炼药术这个隐藏任务只有一个人能完成,也就是说除了传授心灵炼药术的NPC药师外,就只有一个无溟可以拥有这个技能。

无溟听着NPC药师的讲解,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眼前似乎浮现着大堆大堆的金币,只要自己有足够的钱和声望就可以开店,到时候……

“咳咳……”NPC药师的咳嗽声将无溟的美梦打碎,无溟抬起头,对NPC药师说道:“师父,你是不是感冒了,记得吃药啊!”

“当”的一声,无溟捂着头,想不到NPC连这种动作也会,真是服了那些程序设计人员了。

“这个丹药……”NPC药师拿着刚才他炼出来的药丸,对无溟说道,“因为是使用心炼炼出来的,效果加倍,本来叫大力丸的,但是因为是你完成任务的,所以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等于是你的专利产品。”

无溟接过药丸,仔细一看,吓了一跳:类型:辅助类药品制作人:无溟效果:所有能力增加60%,加倍时间两个时辰(不累加)

(注:游戏时间和正常时间比是5:1,也就是5个小时游戏时间等于现实正常时间1个小时。两个时辰就等于正常时间48分钟。)

无溟捧着药丸,说不出话来,这药丸简直就是练级、PK圣药,比拿一把S级的武器还管用,有了它越级打怪是非常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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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自古以来,凡人无不有一死。但世人皆恶死爱生,更有地府阎罗之说,平添了几分苦惧,在此之下,遂有长生不死之说。

相比与其他生灵,人类或在体质上处于劣势,但万物灵长,却是绝无虚言。在追求长生的念头下,一代代聪明才智之士,前赴后继,投入毕生精力,苦苦钻研。至今为止,虽然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死仍未找到,却有一些修真炼道之士,参透些天地造化,以凡人之身,掌握强横力量,借助各般秘宝法器之力,竟可震撼天地,有雷霆之威。而一些得道高深的前辈,更传说已活上千年之久而不死。世上之人以为得道成仙,便有更多人投入修真炼道之路。

神州浩土,广瀚无边。唯有中原大地,最是丰美肥沃, 天下人口十之八九聚居于此。而东南西北边荒之地,山险水恶,多凶兽猛禽,多恶瘴毒物,亦多蛮族夷民,虏毛饮血,是以人迹罕至。而人间自古相传,有洪荒遗种,残存人世,藏于深山密谷,寿逾万年,却是无人得见。

时至今日,人间修真炼道之人,多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又以神州浩土之广阔,人间奇人异士之多,故修炼之法道林林总总,俱不相同。长生之法还未找到,彼此间却逐渐有了门派之分,正邪之别。由之而起的门户之见,勾心斗角乃至争伐杀戮,在所多有。

当长生不死看起来那般遥远而不可捉摸,修炼中所带来的力量,便逐渐成了许多人的目标。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青云山脉巍峨高耸,虎踞中原,山阴处有大河“洪川”,山阳乃重镇“河阳城”,扼天下咽喉,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青云山连绵百里,峰峦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耸入云,平日里只见白云环绕山腰,不识山顶真容。青云山山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在所多有,景色幽险奇峻,天下闻名。

只是更有名的,却是在这山上的修真门派----青云门。

青云一脉历史悠久,创派至今已有两千余年,为当今正邪两道之首。据说开派祖师本是一个江湖相师,半生潦倒,郁郁不得志。在其四十九岁那年,云游四方,路经青云山,一眼便看出此山钟灵奇秀,聚天地灵气,是一绝好之地。当下立刻登山,餐风饮露,修真炼道,未几,竟于青云山深处一处密洞内,得到一本无名古卷,上载各般法门妙术,艰深枯涩,却是妙用无穷,威力巨大。

相师得此奇遇,潜心修习。忽忽二十年,小有所成,乃出,几番江湖风雨,虽不能独霸天下,倒也成了一方之雄。遂在青云山上,开宗立派,名曰:青云。因此古卷所载,近于道家,他便做道人打扮,自号“青云子”,后世子弟多尊称为“青云真人”。

青云子寿三百六十七岁,身前收了十个弟子,临终前叮嘱道:“我半生说学,尽在相术,尤精于风水之相。这青云山乃是人间罕有灵地,我青云一门占有此山,日后必定兴盛,尔等决不可放弃。切记,切记!”

当时十位弟子纷纷点头,深信不疑,青云子方才溘然而逝。不料其后百年间,不知是天意弄人,或根本是青云子相术不精,青云门非但没有发达,反而日见式微。

十位弟子中,两人早夭,四人死于江湖仇杀对决,剩下的一人残废,一人失踪,只传下两脉。如此过了五十年,青云山方圆百里发生了从未有过的天灾地震,山洪爆发,地动山摇,死伤无数,竟是又绝了一脉。而仅剩独苗,却限于资质,本领低微,早不复青云子当年风光,反因那本古卷缘故,惹来外敌争夺,几番血战,若不是青云子留下的几道厉害禁制法宝,只怕青云门已被人灭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整整四百年,青云门毫无起色,几乎可以用“

苟延残喘”来形容了。到了最后,甚至被人欺负到了家门口,青云七峰中,除了主峰通天峰,其余六座都被外敌占了,其中还有强盗悍匪,以做据点,四处抢掠,横行不法。不知情的人多有误解,以为青云门已堕落如斯,青云子弟虽多般辩解,亦有心杀敌正名,却是有心无力,可怜可叹。至今想起,那实在是青云一脉最悲苦的一段日子。

直到距今一千三百年前,情况才有了改变。

大概是青云子的相术终于显灵了,或是上天累了,不再捉弄青云门,在这个时候,从青云门第十一代传人中,竟出了一个惊才绝艳、领袖群伦的绝世人物----青叶道人。青叶俗家本姓叶,原是一贫苦书生,天资聪颖过人,却屡试不中,后机缘巧合,为青云门第十代掌门无方子收为关门弟子,年仅二十二岁。

青叶入门之后,只一年间便将无方子所传的所有剑术法道领悟贯通,在众弟子中独占鳌头。又过一年,便连无方子也只能凭借深厚修行与他勉强打个平手。无方子又惊又喜,断然将祖师传下的那本古卷拿出,传于青叶 自行参祥。青叶便就此在通天峰后山“幻月洞”闭关,这一关便是十三年,方才破关而出。

据说他破关之时,正是月圆之夜。那夜冷月高悬,整座青云山通天峰便如白昼一般。忽尔狂风大作,后山竟有龙吟长啸,声震百里,听者无不变色。后,有淡紫祥光,冲天而起,一声巨响,幻月洞府豁然而开,青叶须发尽白,面带微笑,身有清光,缓步而出,众人骇然,以为成仙。

其后,青叶正式出家,以本家姓叶,取青云之“青”字,故名青叶。他当日笑别恩师无方子,道:“师尊稍待,弟子出去办事,一日即回。”

众人不明所以,一日夜后青叶御剑而回,青云山六峰外敌,竟已尽数伏诛。青叶道人道法之强,手段之狠,一时间名动天下,青云门声势大盛。

又过一年,无方子即将掌门之位传于青叶,自己清修去了,不再理门中琐事。青叶掌权之后,励精图治,大力扶助同门,严格挑选传人,加之他从那无名古卷上领会所得,有神鬼不测之威。青云门从此蒸蒸日上,五十年间,已是正道支柱,而到了二百年后,便已领袖正道各门诸派。

青叶真人高寿五百五十岁而逝,他一生收徒严谨,仅传七人,遂将青云七峰分置七人,令七脉共传香火。

其中长门居于主峰通天峰青云观中,是一门重心所在。

及至今日,青云门下弟子已近千人,高手如云,声威显赫,与“天音寺”、“焚香谷”并列为当世三大门派。而现今的第十五代掌门道玄真人,功参造化,超凡入圣,更是当世一等一的绝世人物。

         ※       ※       ※

青云山麓脚下,离大城“河阳”还有五十里地的西北方,有个小村落叫“草庙村”。这里住着四十多户人家,民风淳朴,村中百姓多以上山打柴交于青云门换些银两生活。平日里村民常见青云弟子高来高去,有诛般神奇,对青云门是崇拜不已,以为得道仙家。而青云门一向照顾周遭百姓,对这里的村民也颇为不错。

这一日,天空阴沉沉的,乌云低垂,让人有股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从草庙村处看去,那巍峨的青云山直插天际,奇峰怪岩,隐隐带了一丝狰狞。

只是,村民们世代居住于此,这般景象见过不知多少次了,毫不在意,更不要说无知小孩了。

“臭小子,你往哪儿跑?”一声喝骂,带了几分笑意,出自一半大小孩之口,他看去十二、三岁左右,眉目清秀,领着四、五个男女孩童,追着前方另一个小孩。前头那小孩比他小了两岁,个子也矮些,此刻脸上满是笑容,拼力向前跑去,间中还回头做了个鬼脸。

“张小凡,有种你就站住!”后头那小孩高声叫道。

前头那叫张小凡的孩子“呸”了一声,边跑边道:“你当我白痴啊!”说着反而跑得更快了。

一路追跑,这些小孩逐渐跑近了村子东头的那间破旧草庙。从外看去,这座小草庙破旧不堪,也不知经历了多少人世风雨。

张小凡第一个冲了进去,不料一不留神,居然被门板拌了一下,扑通一声,摔了个跟头。后边几个小孩大喜,一拥而上,将他压在身下,那清秀男孩面有得色,笑道:“被我抓住了,这下你没话说了罢?”

谁知张小凡怪眼一翻,道:“不算不算,你暗算了我,怎么能算?”

那男孩一愣,奇道:“我什么时候暗算你了?”

张小凡道:“好你个林惊羽,你敢说这个门板不是你放在这儿的?”

那叫林惊羽的小孩大声道:“哪有此事!”

张小凡一抿嘴,头一歪,一副坚决不投

降、不屈服的样子。林惊羽气从心头起,一手扼住他的脖子,怒道:“说好了抓住就认输的,你服不服?”

林惊羽脸色通红,手上用力,大声道:“服不服?”

张小凡气管被他扼住,呼吸逐渐困难,慢慢的脸也开始涨红,但他小小年纪,性子竟是极犟,硬是一声不吭。

林惊羽却是越来越怒,手上力气越来越大,口中一叠声道:“服不服,服不服,服不服?”

这时其他小孩眼看不对,都悄悄缩了回去,只剩下这两个无知孩童,为了意气之争,由着各自偏激性子,这般彼此坚持下去。

眼看着一场大祸便无端生出,忽听这草庙深处一声佛号,有人道:“阿弥佗佛,快快住手。”

一只干瘦手掌,横空而出,伸出二指,在林惊羽双手上弹了一弹。林惊羽如遭电击,全身大震,双手自然而然地松开了。

张小凡大口喘气,显是憋得狠了。他二人怔在当地,回过神来,想起了刚才情景,对看一眼,彼此都越来越是后怕。

林惊羽怔怔道:“小凡,对不住了。我也不知道怎么……”

张小凡摇了摇头,呼吸渐渐平稳,道:“没事。咦,你是谁?”

众小孩顺着他眼光看去,只见在这庙中,正站着一个年老和尚,脸上皱纹横生,一身破旧袈裟,全身上下脏兮兮的。只有手中持着一串碧玉念珠,竟是晶莹剔透,耀人眼目,发出淡淡青光。奇怪的是,在十几颗大小一致,光洁剔透的青玉念珠中,偏偏还夹杂着一颗非玉非石、颜色深紫、暗淡无光的圆珠。

那老僧不答,只用目光在这两个小孩身上细细看了看,忍不住便多看了林惊羽几眼,心道:“好资质,只是性子怎么却如此偏激?”

这时张小凡踏上一步,道:“喂,你是谁啊,怎么从没见过你?”

草庙村在青云门附近,这里道教为尊,佛家弟子极为少见,故张小凡有此一问。

老僧看了他一眼,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反问道:“小施主,刚才性命交关,你只要认个输便是了,为何却要苦苦支撑,若非老衲出手,你

只怕已白白送了性命!”

张小凡呆了一呆,心里觉得这老和尚说的未尝没有道理,只是事到临头,他却还是说不出所以然来,只得怔在那里。

林惊羽瞪了老僧一眼,拉了张小凡的手,道:“小凡,这老和尚古里古怪,我们别理他。”说完便拉他向外边走去,几个孩子都跟了过去,显然一向以他马首是瞻。

张小凡下意识地也迈开脚步,只是他走出庙门一段路后,忍不住又回头向庙里看去,只见天色渐暗,依稀可以看见那老和尚依然站在那里,只是面容已模糊不清了。

         ※       ※       ※

一声雷鸣,风卷残云,天边黑云翻滚。

风雨将欲来,一片肃杀意。

老僧仍在草庙之中,席地打坐。抬眼看去,远方青云山只剩下了一片朦胧,四野静无人声,只有漫天漫地的急风响雷。

一道闪电裂空而过,这座在风中孤独伫立的小草庙亮了一亮,只见那老僧在这片刻间已站在了庙门口,一脸严肃,抬眼看天,双眉越皱越紧。

西边村子中,不知何时已起了一股黑气,浓如黑墨,翻涌不止。老僧站在草庙之中,死死盯着这股黑气。

忽然,那股黑气一卷,盘旋而起,径直便往村外而去,正向着草庙方向而来。它速度极快,转眼即至。老僧眼尖,一眼看见其中竟夹带着一个小孩,正是白天见过的林惊羽。

老僧脸色一沉,再不迟疑,也不见他如何作势,枯瘦身子霍地拔地而起,直插入黑气之中。

黑暗中不知名处,传来了一声微带讶意的声音:“咦?”

几声闷响,黑气霍然止住,在草庙上空盘旋不去。老僧肋下夹着林惊羽,缓缓落下,但身后袈裟已被撕去了一块。

借着微弱光线,只见林惊羽双目紧闭,呼吸平稳,也不知是睡了还是昏了过去。

老僧没有放下他,抬头看着空中那团黑气,道:“阁下道法高深,为何对无知孩童下手,只怕失了身份罢?”

黑气中传来一个沙哑声音,道:“你又是谁,敢管我闲事?”

老僧不答,却道:“此处乃青云山下,若为青云门知道阁下在此地胡作非为,只怕阁下日后就不好过了。”

那人“呸”了一声,语带不屑,道:“青云门算什么,就仗着人多而已。老秃驴莫要多说,识相

的就快快把那小孩给我。”

老僧合十道:“阿弥佗佛,出家人慈悲为怀,老衲断不能眼睁睁看着这小孩遭你毒手。”

那人怒道:“好贼秃,你是找死。”

随着他的话语,原来一直盘旋的黑气中,一道深红异芒在其中闪了一闪,刹那间这小小草庙周围,阴风大作,鬼气大盛。

“毒血幡!”老僧脸上突现怒容,“孽障,你竟然敢修炼此等丧尽天良、祸害人间的邪物,今日决计饶不了你。”

那沙哑声音一声冷笑,却不答话,只听一声呼啸,红芒大盛,从半空之中,腥臭之气大作,一面两丈红幡缓缓祭起。这时,鬼哭之声越发凄厉,似有无数怨灵夜哭,其间还隐隐有骨骼作响声,闻之惊心。

“贼秃,受死!”那黑气中人一声断喝,只见从那血色红幡之上,突现狰狞鬼脸,有三角四眼,尖齿獠牙,“咔、咔、咔、咔”骨骼乱响处,鬼脸上的四只眼睛突然全部睁开,“吼”地一声,竟化为实体,从幡上冲出,带着无比血腥之气,击向老僧。

老僧脸上怒色更重,知道这毒血幡威力越大,修炼过程中害死的无辜之人势必更多。要炼成眼前这般威势,只怕要以三百人以上精血祭幡方才可以。

眼看那鬼物就要冲要眼前,老僧却并不放下肋下小孩林惊羽,只用持着碧玉念珠的左手,在身前虚空画圆,单手结佛门狮子印,五指屈伸,指尖隐隐发出金光,片刻间已在身前欢出一面金色法轮,金光辉煌,与那鬼物抵持在半空中。

“小小伎俩,也来卖……”他一个“弄”字还未说完,突然全身大震,只觉得右手抱着小孩林惊羽处,手腕被异物咬了一口,一股麻痒感觉立时行遍半身,眼前一黑,身前法轮登时摇摇欲坠。

而正在此时,前方那个鬼物又有诡异变化,在它左右四眼正中额头上,“咔、咔”两声,竟又开了一只血红巨目,腥风大起,威势更重,只听一声鬼嚎,血色红光闪过,那鬼物将金色法轮击得粉碎,重重打在老僧胸口。

老僧整个人被打得向后飞了起来,肋下的林惊羽也掉在了地上,途中几声闷响,怕是肋骨已尽数断了。片刻之后,他枯瘦的身子砸在草庙壁上,“轰”地一声,尘土飞扬,一整面墙都塌了下来。

“哈哈哈哈哈~~~~~~~~”黑气中人一阵狂笑,得意无比。

巍地站起,喉咙一热,忍不住一口热血喷了出来,把身前僧衣都染红了。他只觉得眼前金星乱闪,全身剧痛而那股麻痒感觉也越来越逼近了心脏。

他强自镇定心神,眼角扫过倒在地上兀自昏迷的林惊羽,却见在他衣襟之中,缓缓爬出一只彩色蜈蚣,个大如掌,最奇异的是它尾部分了七叉,看去仿佛有七条尾巴似的。而且每一只各呈一色,各不相同,色彩绚丽,只是美丽中却带了几分可怖。

“七尾蜈蚣!”老僧的话听起来像是一声呻吟。

他脸上黑气越来越重,嘴角也不断流出血来,似乎已是难以支撑,但仍然强撑着不愿倒下。他看着半空中那团黑气,道:“你将这天下奇毒之物放在那孩子身上,又故意隐藏实力,看准机会一击伤我,你是冲着我来的吧?”

黑气中人“嘿嘿”冷笑一声,道:“不错,我便是专门冲着你普智秃驴来的。若非如此,凭你一身天音寺佛门修行,倒也不好对付。好了,现在快快把‘噬血珠’交出来,我便给你七尾蜈蚣的解药,饶你不死!”

普智惨笑一声,道:“枉我名中还有一个‘智’字,竟想不到你炼这毒血幡邪物,岂有不贪图‘噬血珠’的道理。”他脸色一肃,断然道:“要我将这世间至凶之物给你,却是妄想。”

那黑气中人大怒:“那你便去见你的佛祖吧。”红芒一闪,毒血幡迎风招摇,鬼哭声声,巨大鬼物再现,在空中微一盘旋,再次冲向普智。

普智一声大喝,全身衣袍无风自鼓,原本瘦小的身躯似乎涨大了许多。他左手用力处,只听一声脆响,那串碧玉念珠已为他捏断,十几颗晶莹剔透的念珠竟不下坠,反而滴溜溜转个不停,一个个发出青光,浮在普智身前,只有那一颗深紫圆珠,却径直掉下。

普智手掌一翻,将那深紫珠子一把抓在手中,双手即结左右水瓶印,两目圆睁,全身上下隐有金光,口中一字一字念道:“奄、嘛、呢、叭、弥、哞!”

“六字大明咒。”黑气中人的口气立时多了几分凝重。

随着普智“哞”字声落,刹那间所有碧玉念珠一起大放光芒,同一时刻,那邪人祭起的鬼物已冲到跟前,血腥之气扑面而来。但一接触到到碧玉青光,顿时化为无形,不能进前,就此僵持在半空。

饶是如此,普智的身子又是一阵摇晃,七尾蜈蚣是天下绝毒之物,以他数百年的修行,仍然

难以抵挡。只是他隐泛黑气的脸上,却露出淡淡一丝笑容,带了几分凛然。

普智一声大喝,如做狮子吼,声震四野,身前碧玉念珠受佛力驱弛,光芒更盛,忽地一颗念珠“噗”地一声碎裂,在半空中幻做一个“d”字,疾冲向前,打在那鬼物脸上。

“哇~~~~~呀!”那鬼物一声凄厉嚎叫,登时退了几步,周身红芒大为衰退,显然已受了伤。黑气中人怒道“好个秃驴!”

他正要动作,只是说时迟那时快,片刻间七、八颗念珠都幻做佛家真言打中鬼物。那鬼物嚎叫不止,连连退避,做恐惧状,在被第九颗碧玉念珠击中时,终于一声长嚎,五目齐齐迸裂,骨骼乱响,“轰”地一声跌落在地,挣扎了几下,便僵直不动,缓缓化做血水,腥臭无比。

与此同时,普智却“哇”地一声,又喷出一大口血,而血的颜色,已成了黑的。

“啊!”一声尖叫,在这两大高人斗法的紧要关头,从草庙门口传来。

普智和那邪人都吃了一惊,天上黑气一动,普智也同时向门口看去,只见日间见到的小孩张小凡,不知为何来到了这草庙之前,站在门口,目瞪口呆地看着庙中这奇异景象。

黑气中人一声冷哼,也不见他如何动作,那只原来爬在林惊羽身上的七尾蜈蚣忽然振尾,借势飞起,疾如闪电,向那张小凡飞去。

普智双眉一竖,右手一指,一颗碧玉念珠急冲而至。那七尾蜈蚣竟似通灵,知道厉害,不敢抵挡,尾巴一振,便如翅膀一般折冲而起,投入黑气之中,再无声息。

黑气中人阴森森地道:“嘿嘿,果然不愧是天音寺四大神僧,重伤之下,还能破了我的‘毒血尸王’,但你收尸王一击,又中七尾蜈蚣之毒,还能撑多久?还是乖乖地把‘噬血珠’给我吧。”

普智此刻便连眼角也开始流出黑血,惨笑一声,嘶声道:“老衲就算今日毙命于此,也要除了你这个妖人。”

话声一落,他身前所有碧玉念珠同时亮了起来,空中那人立刻戒备,忽然间一声呼啸,一物闪着青光从后面撞入黑气,却是刚才击向七尾蜈蚣的那颗碧玉念珠,在空中飞出了一段,被普智暗中操控,折到黑气后边,猝起发难。

只听黑气中一声怒吼,显然那人猝不及防,“砰、砰、砰”几声乱响,青芒闪处,黑气散乱,最终四处散开,化于无形。从半空中

缓缓落下一个高瘦之人,全身上下用黑袍紧紧包住,看不清容貌岁数,只有一双眼睛,凶光闪闪,在他背后,还绑着一把长剑。

普智低声道:“阁下如此道行,怎地却不敢见人么?”

黑衣人眼中凶光闪动,厉声道:“秃驴,今日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说罢,他反手“刷”地一声拔出背后长剑,只见此剑清如秋水,亮不刺目,有淡淡清光,附于其上。

“好剑。”普智忍不住叫了一声。

那黑衣人一声低哼,手握剑诀,脚踏七星,连行七步,长剑霍然刺天,口中念念有词:“九天玄刹,化为神雷。

煌煌天威,以剑引之!”

片刻之间,天际乌云顿时翻涌不止,雷声隆隆,黑云边缘不断有电光闪动,天地间一片肃杀,狂风大做。

“神剑御雷真诀!”普智的脸色在刹那间苍白如灰,随之而起的是一种惊讶,一丝绝望和一点点莫名的狂热。

PS:文中普智所诵之“奄、嘛、呢、叭、弥、哞!”,即有名的“六字大明咒”,佛家经典中又称“观音灵感真言”。佛经中载:此真言通天地造化,诵之可脱尘埃,涤心镜,至大欢喜极乐境界。是佛家中最著名的经典真言咒文之一。

现将全文附录如下:奄嘛呢叭弥哞,麻葛倪牙纳,积都特巴达,积特些纳,微达哩葛,萨而翰而塔,卜哩悉塔葛,纳补罗纳,纳卜哩,丢贰班纳,捺麻庐吉,说罗耶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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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燕和我是从小认识的。他师承五庄观镇元大仙,而我是在牛魔王手下打混的一只狐狸。

敖燕不爱说话,只是听我说,然后温和地笑。更多的时候,就是在我气鼓鼓地躲在建邺城一个角落里生闷气的时候把我从那里拽出来,然后听我发泄一通,最后了事。每次在我生气的时候,他总是能找到我。

这天我依照师父的吩咐去五庄观教训屡次滋事的弟子。谁想镇元大仙好不护短,让我在五庄观里来来回回兜了好几个圈子。最后我找到那名弟子,却没想到他居然负隅顽抗,我的修为终究没有他高,最后失败而归。我鼓足勇气去找师父,却被师父一通训斥。

在魔王寨打混这么多年,虽然修为并不是特别高,却从来不曾违背师父的意愿。这次被师父训斥,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于是就一个人躲在建邺城的一个角落里生闷气。

“在干什么呢。”白袍银发的龙太子不知何时出现在我的面前,笑着问。我白了他一眼,没出声。

“一个人在这里生什么气呢。”

“我没生气。”我没好声气地说。

“是吗,没生气干吗躲在这里。”

“还在哭吗?”他又问我。

“是吗,那就把头抬起来吧。”

这个时候敖燕就叹口气,然后笑笑。

月宫总是一如往日般冷清。深黑色的天空,月朗星稀,终日不见阳光。我那多事的师父又想出一条奇招来折磨我――去给他弄几个兔子吃。

拽上敖燕,他没说什么就跟着我走了。我们就去了月宫。

都说月宫是情人们约会的地方,但是我们当时完全被兔子吸引了注意力,完全没有留意到那里的景色如何。回来后别人问我月宫的景致如何,我的大脑就是一片空白。

终有一天,我发现我依赖敖燕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我明白我是喜欢敖燕的。那一天,是敖燕的哥哥敖然向我提亲的日子。

北海龙宫大太子敖然,向我师父修书提亲,我师父慷然允诺,把我许给了他。师母铁扇公主对我说,老身知道你钟情于北海龙宫三太子敖燕,但你师父既已允亲,希望你好自为之。大太子敖然,也是个仙界奇才,前途无量,你若跟他,定不会受委屈。

我不明白,我不是大弟子,也并非色艺双绝,为何独独是我?

师母就说,是敖然指名向我求亲。

我问道,此事已经没有回旋余地了么?

我将此事告知了敖燕。敖燕听罢,沉默了一会,笑道,这是好事,我大哥人品出众,技艺非凡,你许与他,定不会受委屈。

我心中一疼,问道,那你可曾知道我早已心有所属?

敖燕摇摇头,眼神闪烁。

我咬了唇,道,敖燕你真不知道?

敖燕抬头,那眼神分明是说,不要再说了。

我狠了心,问道,敖燕,你究竟在怕什么。

敖燕不明,茫然地看着我。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在长安成的街道上挽手走着,遇到熟人可以对他们说你是我的夫君,我希望有一天我不是叫别人夫君而是和你一起做夫妻任务,我知道平时不爱说话的人内心其实很固执,在他们不能确认一件事情的时候绝对不会开口。但是现在我已经很明确地告诉你了,只要你开口,你对我说我想娶你,我便是你的娘子。就算是这样,你仍然不愿开口,你究竟是在怕什么?

敖燕沉默了许久,就当我打算放弃的时候,我听见他轻轻地说。

你已是我大哥的未婚妻,你让我能做什么。

我愣了,双眼逐渐湿润,我甩了他一个耳光,骂道,胆小鬼。

敖燕没有动,直到我离开他仍然一动不动地站在建邺城的街道上。落日的余辉落在他身上,把他的白发白袍染成鲜红。

我没有用力,我知道我打的一点也不疼。

那是敖燕第一次看到我的眼泪。

我与敖然的婚期愈来愈近。

成亲的那一天,师母用花豆将我的衣衫染成鲜红。不知怎的,我想起建邺城中敖燕那鲜红的衣衫。我木然跟着师母走到月老堂,在红盖头下,我看见一袭鲜红的长袍。

三日前,我曾去打铁铺,找冯铁匠的女儿冯若兰为我打制了一柄腕剑,剑长五寸,红光闪闪,套在手腕上刚刚好。冯若兰说,这柄剑出炉时,莫名地会有呜咽之声,成型后剑锋阴辣狠毒,她说这话的时候,眉目间隐隐有些不安。她问我,姑娘要此剑何用

当月老和红线童子撒下喜糖的时候,我知道我必须出手了,否则我便一生都是敖然的娘子,直到我下黄泉。

我没有犹豫,掀开盖头奋力一刺。

我刺中了他的心脏,没有半分的偏移。鲜血喷涌出来,溅了我一头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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