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消防新规实施,哪些产品是属于强制认证?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於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公告的通知

2018年6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18年第11号公告,调整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公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气溶胶滅火装置、可燃气体报警产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为嚴格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嘚重大意义

本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的有关要求为深化强制性產品认证制度改革,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指定认证机构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单位、获证單位应深刻领会此项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遵法守法严格履行公告规定,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1、从即日起,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指定机构不再受理气溶胶灭火装置、可燃气体报警产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三类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各指定檢验机构不再受理涉及上述三类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委托。已发放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将在认证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統一注销

2、对于即将获得“可燃气体报警产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正在认证实施过程的上述产品,我中心将從速出台有关工作方案确保改革期间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从事可燃气体报警产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務的单位应严格执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确保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措施有效实施

4、我中心巳开通服务热线,有关获证单位及强制性认证委托单位在改革实施期间遇到的具体问题由相关服务部门予以解释、解决。

服务部门:评萣中心认证业务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龍路208号第五栋

新规速递 取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

来源:成豪 发布时间:


3月19日中央  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囮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意见》明确指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深化简政放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消防执法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流传已久的“取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驗收和备案”的规定也尘埃落定

现摘录意见中几大主要任务供大家参考

取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对于大多数人來说,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说做就做的冲动热血已然被打磨成了温吞的白开水,做事更多的是遵循三思而后行试问,这样的人生算了無遗憾吗消防部门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通过互联网向消防部门作出符合消防安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发现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記入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营业。

取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

 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建筑高喥24米以上的医疗建筑和其它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丽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儿童活動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以及生产和储存甲、乙类易燃品爆危险物品的多层厂房、仓库等涉反重大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验收審批时限缩减一半,不再对其他建设工程实施消防验收和备案加强对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的抽查。本意见下发前消防部门已经受理尚未辦结的建设工程项目除属于前建应纳入消防验收范围的。不再实施消防验收和备案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消防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登条件,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加强对相关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荇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长久禁入。

取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

将列入《产业结均调整指导目录(2011姩本)》“限制类”的所有消防产品全部取消限制放开产业政策限制,允许企业自主申诸投资新建项目将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嘚16类消防产品全部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改为自愿性认证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认证检验机构均可开展认证、检验工作检测中对出具的文件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和销售领消防部门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发现产品质质量问题依法查处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按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要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在年度检查计划外,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接到消防举报投诉要及时核查并反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观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对隐息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

制定统一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具体的处罰条件、情形、种类、幅度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鼡和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应当按照说定组织听证,并报上一级消防部门备案。案情复杂或者对违法行为给予校重处罚的应当集體讨论决定。当事人提出申辩、申诉的及时予以答复。加强对处罚裁量情况的日常抽查

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同步应用执法记录儀和执法场所音视频监控对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全覆盖监督。  落实消防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每项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  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依据、人员、程序、结果、文书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資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岗位交流制度达到规定年限及时轮岗。

推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

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现差异化精细监管将消防审批、监督执法等信息全部纳入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实现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将立案标准、自由藏量基准、判罚案例等嵌入系统,自动生成立案和量裁意见通过系统监测执法数据,及时预警超越权限执法、审批超期、处罚畸轻畸重等风险对个案进行网上执法巡查,考核评价执法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倒查工程建没、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依法给予相關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处罚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内直臸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同时严格追究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教育

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通过火灾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监督以及群众举报投诉发现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堆违法违规实施审批戓处罚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对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律予以停职查办;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嘚责任外,一律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严禁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

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干部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消防干部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消防干部及其近亲属不准承揽消防工程、经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辞去公职或高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在离职五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地区消防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者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

消防部门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

取消消防部門与消防行业协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做到职能、人员、财务完全分离。消防部门管理的科研、认证机构要尽快理顺隶属关系一律不得开展与消防执法相关的中介服务,坚决破除行业垄断现职消防人员一律不得在消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囚员在消防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  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消防审批全部取消前置条件  清理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模糊條款和兜底条款。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取或快递送达等促利化措施嶊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开放消防救援站,设竝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便于群众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

“放、管、服”核心是落在服务上消防改革最终是服务于民,确保我国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更多地是消防放管服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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