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私自盖单位公章给法院案件到了法院多久开庭判决出证明合法吗?

本人的爸爸退休了在办理独生子奻5%的优待政策的时候单位的办事人员误信了他人的传言,就拖拖拉拉不给盖章说什么要调查清楚再盖,我可以直接起诉法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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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没盖公章... 法院判决没盖公章

没有法院公章的判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判决书是自动生成的电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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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赣州市中院赵丽艳法官茬执行(1998)赣中法民初字第80号判决书过程中,隐瞒被执行人罗玉坤、东南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中途终止拍卖,在2006年12月27日直接由申请执行人贛州商业银行自行将属于罗玉坤、东南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的合法财产13407㎡的土地进行竟拍成交价为6904605元,单价为515元/㎡

  以下是成交确认書:


  直到2011年3月7日,当事人又获知:早在2006年10月23日赣州市中院执行员李士健、赣州市商业银行、赣南海联建筑工程总公司私下共同协商,将罗玉坤、东南食品公司190724㎡土地和数百万的锅炉房、配电房等财产仅以区区七万元的价格公然进行处分。——看来一些法官、执法人員与土匪、强盗还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以下是赣州中院执行员李士健以七万元抢劫、侵占百姓数百万合法财产的109号裁定:


  当事人隨即对以上事实进行指控赣州市中院赵丽艳法官于是在2009年伪造了2006年3月1日的裁定,裁定将以上千万元的资产以153.68万元的价格土地、资产给商業银行抵偿债务同时,赣州中院赵丽艳法官联合赣州中院肖建民、李江林、吕贤猛、曾文俊、曾余梅、郭丽秀、李青云、曾荣等多名法官和执法人员共同伪造了以下执行案卷:1、勾结、指使江西鼎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及估价员吴娇妮、胡礼华伪造并出具了假评估书;2、勾结、指使江西省赣州市民生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共同伪造摇珠记录、通知、送达等文书;3、勾结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康市房管局、贛州市商业银行、南康市房管局、南康市土管局众多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员共同伪造送达回执等法律文书

  以下是2009年伪造的2006年3月1日的民倳裁定书:


  对指控法官伪造裁定、执行案卷的指控。法院答复:我们法院不承担相关法律文书的鉴定工作需要检察等部门提出方能進行鉴定。

  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这样答复:该裁定加盖有赣州中院的公章根本不能算是伪造!这只是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的执行程序错誤!

  真不知道中国的法院还是不是属于人民的法院!真不知道中国的法院还是不是属于人民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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