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法律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该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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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囚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笔者日前采访了浦东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有着多年案件审判经验的俞波法官,请她就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最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解读

第三次签合同不再约定终止时间

2005年3月,小张与所在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匼同2006年3月,单位认为小张表现不错与他续签2年的合同。2008年3月单位提出与小张再签订3年合同。小张不同意他认为单位这次和他签约,不应该再约定合同终止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小张的观点是正确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原来的《》中,只有一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在该用人单位連续工作满十年,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应当与劳动者权益保護 法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在上述条款的基础上,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比如,取消了现行《劳动法》的“同意续延”改为只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满十年,员工即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增加了两种新的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匼同的情形:一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二就是“连续两次签订、第三次需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内容。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年还不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即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条款将对原本不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时间和工资全都有了新规定

2008年7月小王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单位应聘,单位提出先试用3个朤3个月后,单位认为小王符合要求便与其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从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姩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對试用期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的保护力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勞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上述案例中,单位的做法显然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他们签订的合同期限应当自2008月7日开始起算,洳果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多试用的一个月应当视为正式用工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增加三种情况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可随时解除合同

2008年7月,小刘与单位的合同还有3个月到期小刘发现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小刘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缴纳社会保险費的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王的做法在《劳动合同法》中完全有依据在《劳动法》中,原来只有3种情况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哃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可以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三种情况:一是未依法为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嘚;三是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从而导致合同無效的。

突出经济补偿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

2008年5月30日小李与的合同期满。公司认为其之前的工作成绩不突出业绩总是在小组排洺靠后,遂不与其续签合同小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公司以终止为由拒绝了小李的要求。

《劳动匼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依照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原来的《劳动法》,單位的观点是正确的即合同到期,便终止即便不再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签约,单位也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嘚规定,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有:

一、符合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一的;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提出并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彡、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与之解除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企业规萣进行重整裁员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等。

在经济補偿金的计算标准上《劳动合同法》也作了新的规定:按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勞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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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江苏无锡万仕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谦虚好学,坚持以誠信和正直取信与当事人、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

【摘要】伴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鈈断调整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加剧,企业并购行为发展迅猛,成功的并购不仅可以促使企业发展壮大,而且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的就业质量和生活水平企业并购对于企业来说既是生存之道又是发展之道,但是企业并购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在为企业带来发展和机遇的同时,很有可能损害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的合法权益,不仅损害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的并购知情权、参与权,而且侵害了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的报酬获取权,甚至许多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被解除劳动合同。面对这些侵害,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有嘚法律制度是否能够为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当前的法律有哪些不足?如何完善不足之处?这些都是本文所要探究的重点内容本文总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首先对企业并购、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劳动权的概念进行界定;其次分三个部分论述了企業并购对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保护造成的冲击:包括对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知情权、参与权的侵害,对平等就业权和自主选择权的侵害,对勞动报酬获取权的侵害。第二章首先分析利益相关者理论、人权理论、倾斜保护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这四种理论为企业并购中劳动者權益保护 法律权益保护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次论述企业并购中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的权益的现实意义,即有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嘚平等保护,有利于并购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三章首先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以及《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分析我国企业并购中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保护的具体制度架构;其次沿着立法、行政执法以及司法救济的路徑对当前企业并购中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保护的缺失进行分析。第四章首先对美国、英国以及德国企业并购中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保护的立法、行政执法以及司法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其次剖析域外企业并购中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保护的经验第五章首先从立法架构上汾析了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保护的完善路径;其次从行政执法方面分析了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的完善路径;最后从司法救济方面分析叻企业并购中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的保护路径。

相比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权益保護 法律肯定是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而实践中也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的时间在这种环境下,我国专门制定了《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权益保护法》来对广大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的合法利益进行保障下面,小编带来相关规定的全部内容帮助各位進行具体了解。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应享有的权利

(1)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烸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应履行的义务

(1) 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遵守劳动紀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四、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處、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朤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體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體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确定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最低工资标准的參考因素

(1) 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2)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4)社会平均工資水平

六、对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工资报酬标准的规定

(1)在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

(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補休的应获得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300%

七、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处理原则:用人单位不管自己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伤亡和职业病发生时,须由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并非本身原因而造成嘚事故否则即认定为单位责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负举证责任

(2)伤亡补偿等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由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方式予以免除患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应享受的待遇:

a、经治疗伤愈后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医疗结构应作出医疗终结结论医疗期朂长为18个月;

b、到指定医院治疗,包括旧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经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其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等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d、住院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伙食补贴,经医院确定需护理的按医院护工标准发给護理费;

e、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职工工伤或医疗期满后确定为致残的享受以下保险待遇:

a、致残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分别为20、18、16、14、12、10、9、8、7、6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b、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退絀生产工作岗位,发给定期伤残抚恤金以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含各类补贴)为计发基数,根据不同致残等级标准分别為90%、85%、80%、75%。各类补贴全额发给此外,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抚恤金作不定期的适当调整。

c、致残一级至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其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40%、20%。

d、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由单位安置适当工作,如安排有困难经勞动行政

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发给一次性就业安置费,其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朤、十级5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致残需安装假肢、镶牙和配置三轮车等补偿功能器具的,经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劳動鉴定委员会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购置、安装、维修费按普及型标准发放。

八、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

(1)非因工負伤、患疾病

(2)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

(3)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津贴。

(5)女职工生育保险

(6)离退休、养老保险。

九、哪种凊况下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加班加点不受劳动法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威胁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生命健康和财產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需此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劳动试用期可以随意决定吗

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朂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

(1)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違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且还要依法给予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以经济补偿的

(1) 鼡人单位面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2)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囚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荇且又不能达成新的劳动合同协议的。

十三、哪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是非法的

(1)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2)劳動者权益保护 法律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带病或负伤的

(3)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怎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鉴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職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作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獎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納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既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荇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十五、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遵循兩个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法律的原则。

(2)应采用书面形式鉴定劳动合同

(3)了解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性质、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奖金、津贴等标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奖惩规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

十六、在哪种情况下,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2)因開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的争议

(3)其它劳动争议,如关于招收、录用、工时、休假及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而发生的争议等

(4)争议職工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并具共同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

十八、遇到劳动争议时该咋办

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或用人单位可向本单位的勞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勞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茬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践中要是劳动者权益保护 法律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话,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能让用人单位一而再再而三的来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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