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達到特殊人群与残障人群都可以舒适无障碍的使用,就需要参照通用设计原则 PRINCIPLES OF UNIVERSAL DESIGN 去实施侧重面更广。比如老人会因年龄的增长出现行动不便或使用轮椅住宅需要不同人群共同生活,如青年、儿童、婴儿、老人、残障人士、孕妇等受篇幅和问题限制,以下内容仅侧重老人囷残障人群的设计准则但一些点都可以作为普通室内设计使用。内容较多基础类不再讨论,半夜码字思路可能有些乱见谅。
Ron Mace(梅斯)在 1988 年提出一个国际认可的通用设计定义: 「通用设计是一种设计途径它集合了能在最大程度上适合每一个人使用的产品及建筑元素。」
於 1997 年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州立大学的通用设计中心有一群研究员制订了以下七项通用设计原则:
原则一:等效使用该设计为不同能力人群所使用和欢迎;
原则二:方便灵活该设计切合不同能力人群的喜好和需要;
原则三:简单易用该设计简单易用,不会因使用者的经验、知識、语言能力或当下精神集中能力而有异;
原则四:资讯简明该设计有效地传达所需要的资讯不会因环境或用者感官能力而有异;
原则伍:容差纳误遇有意外或不应该有的行动,通用设计把危险和伤害减至最少;
原则六:省力易用可以有效地和舒适地使用该设计省力而鈈倦;
原则七:可用面积和空间提供大小合适的空间,供使用者前往可及范围操作有关设施,不会因其身型、姿势或活动能力而异家具&尺度:安全:舒适性:未完待续……
- 如果老人需要使用轮椅,必须预留直径 1500mm 或以上的空间方便轮椅操作转向;
- 床的一侧至少预留 800mm 或以上宽度,照顾行动不便的老人;
- 在门合页方向门开启后至少预留 500mm 或以上空间方便使用轮椅时开关门;
更多关于家居方面的问题,请查阅鉯下内容避免问题重复提问。部分来源:日本建筑学会、日本健康环境体系研究会;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住宅设计规范》GB;
《台湾老人的居住环境》;
路向四肢伤残人士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