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数是怎么得来的?它们之間有什么样的规律?
个人所得税的速算扣除数是怎么计算出来的的?它们之间有什么样的规律?详细的解释.谢谢!全部
工资薪金所得應交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执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所谓的超额累进税率是指将应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分解为若干段,每一段按其对應的税率计算出该段应交的税额然后再将计算出来的各段税额相加,即为应税所得额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税所得额是指已扣除免税收入和国家允许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应税所得额为500以内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0 应税所得额为500以上2000以内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 例如:应税所得额为2000 如果速算的话为 2000*10%-速算扣除数25=175 其中:速算扣除数25=500*(10-5)% 因为此500只须计税5%,而刚才计税按10%计的所以应把多余的扣除掉。
应税所得额為2000以上5000以内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125 例如:应税所得额为5000 如果速算的话为 5000*15%-速算扣除数125=625 其中:速算扣除数125=500(15-5)%+()*(15-10)% 因为此5000中有500应按5%计税,而按15%计的多计了(15-5)%;5000中的()应按10%计税而按15计的多计了(15-10)%;所以应将多计的扣除掉。
其他速算扣除数同样道理略
假如你這??月工資1800
工资薪金所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执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所谓的超额累进税率是指将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是指已扣除免稅收入和费用扣除额后的应税收入费用扣除额即为平常所税的“起征点”)按照税法规定分解为若干段,每一段按其对应的税率计算出該段应交的税额然后再将计算出来的各段税额相加,即为应税所得额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为了便于日瑺计算税金将超额累进税率表按照数学方法进行简化,这就出现了速算扣除数的概念这样,在计算时无需再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分段計算,可以直接按照“应交所得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的公式进行计算计算难度大大降低。
速算扣除数可以这样求得: 某段速算扣除数=用应税额与适用的最高税率之积-应税额分段按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出税金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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