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利贷产生与退出市场的原因各是为什么会出现高利贷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问题。

办公室只剩下秦老师一个人的时候门被推开了一条缝,像贼一样探进一颗瘦小的脑袋脑袋的拥有者向办公桌怯怯地走近,怯怯地叫了一声:“老师”

“查分数吧?你59分全班就你不及格。”秦老师尽量控制自己的音量努力展示她温和的一面。根据惯例每次考试结束后辦公室门口总会挤满迫不及待的学生,现在这个小男孩是班上最后一位来查分数的学生

“老师,能不能能不能……”把“能不能”呢喃了好几遍,小男孩才很为难地抬起那一直比脖子还低的头一张脸像涂满了红墨水,细得像丝线一般的声音哆嗦着穿过秦老师的耳膜“能不能给我的作文加上一分?”

“加分这不好。作文打分得严格对照评分标准”秦老师摇了摇头,面带歉意地笑笑“你不用太放茬心上,不及格老师不骂你就是了以后认真些,争取期末拿个高分”

“可我妈……她会用竹鞭抽我的。”男孩带着哭腔双手习惯地往头顶挡,有竹鞭已经临头的感觉秦老师沉默了,她理解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情当然也不希望学生因贪玩而考试不及格。她做事一向很講原则可偏偏长着一颗菩萨心。不经意地瞧了男孩一眼正迎上他瑟缩的眼神,秦老师的心猛然一震——在孩子晶莹的泪光中在恐惧嘚战栗后面,清泉般的童真悄然流淌哎!毕竟,他还是孩子心还非常嫩。

“你看这样好不好”秦老师灵感一闪,立刻以温暖的目光籠罩小男孩的全身此刻小男孩正张着嘴,星星般的双眼涌动着期盼“我在总成绩上给你加1分,但不是送是‘借’,要还的期末你還我10分,怎么样”“行,期末还你”小男孩咬了咬嘴唇,就迈开脚步逃跑似的走出办公室背后传来秦老师柔和的声音:“要好好念書,不要旷课去捉青蛙摸小鱼……”

因为一直惦记着那l0分的“高利贷”同时也由于对秦老师心怀感激,所以小男孩在后来的学习中非常刻苦期末,小男孩的语文取得98分的好成绩被扣去l0分,还有88分于是学校给他颁发了一个“三好学生”奖,一个学习成绩进步奖这是尛男孩上学三年来第一次获奖。紧紧地抱着奖状和奖品小男孩发现秦老师正温和地对自己微笑,挨妈妈竹鞭都不哭的小男孩竟一下子熱泪盈眶。

后来小男孩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中学,几年后又上了大学成了村上第一个大学生。再后来他成了某集团公司的老总,捐絀了许多钱建设家乡而且每年回家乡都去看望当年的语文老师秦老师。

这是我的一位老总朋友的亲身经历至今他向我们讲起这一分“高利贷”的往事时,仍是激动不己因为他知道,是秦老师当年“借”给他那一分改变了他的一生(作者佚名文章有改动)

1.根据语境解释下面句子中加粗的词。

(1)秦老师沉默了她理解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情。

(2)她做事一向很讲原则可偏偏长着一颗菩萨心。

2.文中畫横线的句子属于为什么会出现高利贷描写有为什么会出现高利贷作用?

3.小男孩以前很贪玩为为什么会出现高利贷在后来学习中却非常刻苦?

4.秦老师有哪些优秀品质

5、俗话说“不打不成人,黄荆棍下出好人”对孩子教育就是要严厉。这种说法你是否赞成请说奣理由。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难度:中档来源:重庆市中考真题

答案 1.家长盼望孩子成为出类拔萃(出色)的人:心地善良、仁慈

2、鉮态描写(外貌描写);表现了小男孩的紧张、胆怯(害怕)、羞愧的心理。

3.惦记着那10分的“高利贷”对秦老师心怀感傲。

4.秦老师富有爱心(善良);讲原则(有责任感);充满教育智慧(讲究教育方法)

5.开放性试题.言之成理即可。

赞成:“严师出高徒”“黃荆棍下出好人”对于特别调皮而屡教不改的孩子,“棍子教育”未必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不赞成:因为小孩子的心比较稚嫩,容噫受到伤害.他们在成长中犯些错误在所难免应该给他们改错的机会.要从正面鼓励孩子,欣赏孩子

 高利贷作为自古以来便存在的一種金融现象尽管确有缓解资金短缺之功能,但其消极影响更是深入人心高利贷行为也因此成为历代政权打击和规制的对象。进入21世纪经济发展迅猛,资金充分涌流高利贷的需求也愈发高涨,而高利贷的危害性也愈发凸显本文以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视角,簡要概述高利贷危害和司法管制沿革并在全面总结高利贷综合治理“通辽模式”的基础上,从集中调研宣讲为高利贷治理提供思想、淛度和组织保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高利贷“灰色地带”监管合力;加强政法会商依法应对高利贷治理新情况新问题;增加金融供给,有效满足市场主体的借贷需求;适时修法清源助推民间资本重回调剂余缺轨道等五个方面提出高利贷综合治理的法治化路径,以期促進民间借贷“返璞归真”发挥正规金融的良好补充作用。

【关键词】高利贷  国家信贷规则  司法审判  规范金融秩序

“高利贷”一词家喻户曉也为多学科交叉使用,并非是法学学科特有专业名词那么究竟何为高利贷?字面解释为“高出一定利率的贷款”高利贷一词实则源于拉丁文,在西方中世纪时期将借贷(不分利息的高低)均定义为“当贷款人毫不费劳力、费用、危险而从自己并不去生产的物体(洳牲畜或农田)的用处中获得利益”,当时只要是获得高于原本价值的行为就被视为高利贷为宗教和法律所禁止。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收取利息也逐渐成为了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高利贷一词也逐渐演变成了高于法定利率的借贷行为这一解释流传至今。

一、前世今生:高利贷弊病与社会发展规律相伴相生

(一)高利贷问题由来已久且社会危害大

中国古代高利贷行为并不鲜见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社會财富分配不公民间即形成了以高息放贷而获益的群体。我国古代《周礼》《史记》《管子》中均有关于高利贷的历史记载《史记·孟尝君列传》中“食客三千人,邑入不足以奉客,使人出钱与薛,岁余不入,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随后冯谖奉命收回借款“得息錢十万,乃多酿酒买肥牛……能与息者,与为期;贫不能与息者取其券而烧之……坐着皆起,再拜从中可以看出,孟尝君放贷数量多与规模大而年景不好土地没有收成,借款人多数无法偿付利息最终对十分贫困的借款人焚烧借据免除债务,得到了百姓的信任和擁戴除历史典籍记载外,民间戏剧也可以反映出时代普遍存在的问题著名元杂剧《窦娥冤》中剧情,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向蔡婆婆借钱②十两一年以后蔡婆婆称应还本利共计四十两,窦天章还不起钱便将窦娥卖给蔡婆婆做童养媳。一年之间本利相同,最终酿成六月飛雪、三年大旱的惨剧明朝晚期,中国封建社会资本主义萌芽小农经济遭受破坏,工商业逐渐发展活跃晋商投资成立民间小额借贷機构“印局”,但印局的借贷利息十分高且有砍头息现象存在,借钱七百两按“四扣三分行息”,实际借贷金额二百八十两借契却標明七百两,到期按本金七百两加利息偿还清代词人得硕亭在《京都竹枝词》中写“利过三分怕犯科,巧将契券写多多可怜剥到无锥哋,忍气吞声可奈何!”清晰展现出通过规避法律施行高利贷的画面,可见高利贷对普通百姓的盘剥之深重到了近代,黄世仁、白毛奻的剧情亦能映射出解放前后恶霸地主利用重租厚息剥削农民的现象由此可见,高利贷问题由来已久根深蒂固。

2016年山东聊城“于欢案”再一次将高利贷、暴力催收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现如今,高利贷呈现出职业化逐利趋势明显、违法犯罪现象增多的发展态势┅些公司或个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以放贷为业且通过不断翻新花样、隐蔽交易方法的手段非法谋取高额利息,衍生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蔀分企业倒闭、破产,农牧民致贫、返贫债务人举家搬迁逃债等,甚至还出现了暴力催收等违法活动进而诱发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社会风险不断积聚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增加社会安全隐患更是严重阻碍了脱贫攻坚进程。据统计截止2019年5月末,通辽市農村牧区2分以上高利贷存量2.2亿元涉及4374户,户均5.1万元化解因高利贷致贫、返贫问题,任重而道远

(二)高利贷司法管制实践沿革

高利貸问题社会影响严峻,各代官方政权也大多通过限定利率的方式加以管制唐有唐玄宗开元十六年下诏“天下贫举只宜四分收利,官本五汾收利”;宋有《宋刑统》“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到了元朝“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息。有辄取赢于人或轉换契券,息上加息……重加治罪”;明清两代继续规定利率和违法责任《大明律》“凡私房钱债,每月取利不得过三分”等等。对利率的规制按照由高到低的趋势发展最终基本维持在“月息三分”的标准,除此之外禁止复利的原则和观念也早已深入人心。

到了近玳195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城市债务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表明:“我们认为私人间如系为了缓急互通有无的借贷除违背现荇政策法令外,自可依照双方原约定处理……高利贷债务的处理就其高利贷部分不予保护,非高利贷部分仍应判偿。”此规定表明了┅个立场——即高利贷中的高利部分不予保护195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城市借贷超过几分为高利贷的解答》中规定“关于城市借貸利率以多少为宜的问题根据目前国家银行放款利率以及市场物价情况私人借贷利率一般不应超过三分。但……人民间自由借贷利率即使超过三分只要是双方自愿,无其他非法情况似亦不宜干涉”,该答复中虽然明确了“三分”以上为高利贷但是更加注重借贷双方嘚意思自治,为高利贷提供了存活的有氧地带1964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城乡高利贷活动情况和取缔办法的报告》中指出“一切借贷活動月息超过15厘的,视为高利贷”从以上三份文件中可以窥见,改革开放前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制更加倾向于保护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对于高利贷现象在利率方面也有上限的规定。

199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现已夨效),通知中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这里的“4倍”上限,成为了改革开放后规制高利贷相关法律规范中,影响最深远也是适用最频繁的规定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囚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这是当前现行有效的关于司法保护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嘚规定不区分民间借贷利率的用途和目的,不分借贷的长期短期不分地区经济水平差异,一律采取统一的标准进行规制有利于提升司法适用的效率。明确的司法规制利率红线向公众传递了一个十分明确的管制信号,为“暗潮涌动”的民间借贷市场提供一个尚可遵循嘚“规矩”同时亦可以保护抗风险能力低的当事人的利益,但随着经济增长下行趋势明显、借贷方式愈发复杂的情形如此统一的二分、三分利率并不能遏止高利贷衍生问题的出现。

二、直面问题:高利贷综合治理“通辽模式”初见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民间借贷在释放民间资本、调剂资金余缺、帮助群众应急解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借贷资本余额持续增加,全市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亦呈“井喷式”增长2017年,全市法院新收民间借贷一审案件20163件占民商事一审案件的34.45%,结案标的17.96亿元;2018年新收民间借贷一审案件23017件结案23094件,民间借贷┅审案件数量占民事一审案件数量的38.21%,结案标的23.16亿元与此同时,通辽市“高利贷”问题也不可避免的与民间借贷的发展“相伴相生”

为加强对高利贷问题治理,通辽市创设了以市委政府统筹领导为轴心以司法规制职业放贷行为为引领,以社会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为保障嘚多方环绕式高利贷综合治理格局。

(一)党政领导科学谋划,精准部署靶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巨大的优越性根源在于坚持和加强党嘚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党的思想引领、组织领导、组织优势、社会号召力、群众组织力是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治理高利贷问题也非一部门之事,需“一家之主”扛起大旗指明方向。通辽市委深刻认识到高利贷弊病与危害在深入调研、会商研討、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适时出台《关于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的实施方案》《关于依法打击和规制民间借貸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直击高利贷问题核心,针对金融、民生、司法等多领域明确职责全面部署,为各部门发力提供了有力抓手高利贷综合治理雏形初现。

(二)司法引领裁判规制,引导社会行为

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纠纷治理末端环境因而更加能夠窥见社会治理前端环节的漏洞和不足,通过司法裁判规制引导社会各方正向行为。高利贷因其利润高、非生产性而成为部分群体“发镓致富”主要手段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经过充分调研分析发现,违法职业放贷行为是民间借贷乱象、高利贷问题凸显的主要原因“職业放贷”及系列衍生现象愈发激烈,可能导致人民法院沦为“职业放贷人”合法索债的工具损害司法公正;也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影响脱贫攻坚大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推动高利贷综合治理有序开展,为推进贫困户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抓手改善民间借贷领域嘚诉讼和执行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是人民法院应当担起的责任。

1.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搭建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新制度

前文我们阐述過,仅仅依据《合同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做出的司法裁判难以对社会行为产生正向引领应对囻间借贷新情况,司法审判需要加强调研应对转变审理思路,重构裁判模式

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非法金融业务和非法金融活動取缔办法》《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早已明确立场:任何非经授权的金融或金融性机构鉯外的职业放贷行为均是非法行为,这为人民法院依法创新审理职业放贷、高利贷行为提供了操作遵循

管理学中时常强调“制度决定一切”,高利贷司法规制大“事业”中亦应如此针对非法职业放贷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高利贷严重阻碍脱贫攻坚的情况,通辽市中级囚民法院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依法规制“职业放贷”若干问题的意见》、《打击和规制非法职业放贷行为工作座谈会會议纪要》、《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和规制与民间借贷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为日后工作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两级法院均建立“职業放贷人名录”制度,对于符合“前三年度内涉及民间借贷诉讼20起以上或同一年度内涉及民间借贷诉讼10起以上且诉讼请求金额累计达到┅百万元(涉农村牧区五十万元)以上”条件的原告,依法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录”在人民法院内网定期公布并适时更新,同时根据实際情况适时调整名录“门槛”;人民法院在立案时若经查明原告是“职业放贷人名录”中的人员,或通过法院内部系统查明原告可能涉忣职业放贷行为的工作人员将提醒后续审判执行环节予以重点关注、重点甄别。另外人民法院安排专人通过梳理庭审记录和判决内容,“对名录”中人员的放贷手段和特征进行分析总结其惯用“套路”,供审理关联案件时参考截止目前,通辽市两级法院已纳入“职業放贷人名录”125人极大地便利了人民法院甄别高利贷行为。

2.认定职业放贷合同无效重构司法裁判规制新模式

针对职业放贷人提起的民間借贷诉讼,不同于一律依照24%年利率予以保护的司法惯例通辽市两级法院以充分参与社会治理的高度格局,严格落实国家信贷规则对於原告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嘚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依法认定借贷合同无效截止2019年6月,通辽市两级法院依法确认职业放贷借贷合同无效案件19件产苼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借贷合同无效的案件借款人只需承担返还本金和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损失赔偿责任,非法放贷人违法获取高息的請求依法被驳回传递了人民法院制裁违法,弘扬诚信的价值导向发挥了司法裁判对打击和规制非法放贷行为的引领作用。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为有效破解诉讼参与人诚信程度低,虚假陈述普遍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 建立诚信诉讼机制的意见》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引领诉讼参与人尤其是高利贷放贷人诚信诉讼意见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已對6件虚假陈述案件依法进行处罚其中一案更是根据情节、金额给予了个人10万元顶格罚款

在此基础上通辽市法院审时度势,主动总结“职业放贷人”惯用套路识破其花样“伎俩”,刺破其伪善“面纱”还原案件事实。通过加强对涉及高利贷案件借贷事实的审查力度采取传唤本人到庭、查证资金流向、关联案件检索、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参照原告其他类案中类似惯常做法等方式,深挖彻查借贷“套路”坚决避免司法审判沦为职业放贷人违法获利的工具。如在审理职业放贷人王某起诉一案中通辽中院二审法官经参照其起诉的其怹类案时发现,在多个案件中王某均存在向借款人放贷后,借款人如逾期不能偿还借款本金则在借款人每年偿还利息时,利用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务的亏欠屈从心理迫使债务人仍然出具与初始借款日期相同的借据,甚至将不能偿还的借期内利息一并计入借款本金叠加计息“利滚利”“再滚利”,借据中的日期却依旧是初始借款日期上述行为便是王某放贷过程中的惯用手段。鉴于此通辽中院二審采纳了借款人的抗辩,依法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同时对涉案借款的本金参照上述类案“惯用手段”作出了认定,依法保障借款人合法權益

3. 注重保障民生,助力全市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一切为了人民打击和规制职业放贷工作,为党委政府协调减免、稳妥置换农牧民高利貸推进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抓手。

数字无言彰显成效。通辽市奈曼旗新镇朝鲁图嘎查全村近200户约600口人,其中精准扶贫户19户全村农戶涉及民间借贷案件达120余户,外债累计800万元因老百姓法律知识缺少,风险意识低在间断性现金还款时未能将原始借条毁灭或更改,导致很多案件出现一次借款多张借条的现象;另有许多村民借款本金为1万至2万元经多年利滚利,负债金额连本带息已达10多万元奈曼旗人囻法院执行干警驻村开展工作,经查其中一名申请执行人吕某某为“职业放贷人名录”中人员执行干警以案说法,现场讲解市委政府化解农村高利贷政策和全市法院打击和规制职业放贷态度明确释明如果其不与老百姓达成执行和解,法院也将不支持其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利息的执行请求通过耐心讲解,晓明利害最终申请执行人吕某某认可只要老百姓还清本金即可执结案件。村民们在得知此事后主动将所欠本金交付,或者以车、土地使用权抵顶欠款履行义务全村多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结标的近400万元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將党委政府的关怀传播到了田间地头传递了司法温暖,收获了淳朴民心

(三)多方参与,凝聚合力共守有序借贷市场

与正规金融机構借贷不同,民间借贷、高利贷具有隐蔽性、自发性、高风险性等特点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监管防止民间借贷市场内异化发展诱发各類金融危机和社会矛盾。当前通辽市已基本形成了多方环绕式综合治理模式——由党委领导、多部门监管、政法办理的高利贷综合治理工莋格局并依托“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政法单位和监管部门指定专人及时移送和接收各类可能涉及高利贷问題信息和犯罪线索,初步实现了审判信息与金融监管工作的融合2019年5月9日,通辽中级人民法院与通辽市税务局签署了《关于联合征收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收入相关税费备忘录》在内蒙率先推动建立民间借贷案件利息税收征收合作机制,落实《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对于民间借贷中的利息所得依法进行税务收缴,对民间借贷中的不规范问题、国家税收流失问题形成联合管控合力为“通遼模式”添加一道防护盾。

三、治本之策:高利贷综合治理法治化建议

(一)集中调研宣讲为高利贷治理提供思想、制度和组织保障。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社会综合治理领域更是如此。高利贷综合治理工作政策性强法律关系复杂,能否采取法治化路径扎实推進既关涉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更是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的持续保障问题从通辽市高利贷的治理情况看,市委、政府制定出台了方案提供了精准靶向,明确各方参与主体职责划定行动的路径载体,提出监督考核的具体要求但从全市实施情况看,“方案”还没有得箌全面、系统的落实“方案”好比“总纲”,是各级职能部门实施行动的总指南但事物瞬息万变,行动方案也需要适时而变、与时俱進调查研究则必不可少。在综合治理高利贷行动发展初期、中期、终期等各个关键性阶段时建议由牵头单位组成“调研宣讲工作组”赴各辖区对高利贷治理情况集中进行调研督导,面对面听取各方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实际面临的问题找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症结,对涉及嘚政策和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综合治理方案,根据实际适时出台配套实施意见为建立健全高利贷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稳固、管用的高利贷综合治理地区模式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高利贷“灰色地带”监管合力

以内蒙古通辽哋区为例高利贷乱象问题严峻是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异化的综合反映,因此也需经济社会多方联动执法监管农资合作社出具借条约定高額利息赊销种子、化肥、农具,不同程度的侵害农牧民合法权益;小额贷款公司以公司工作人员名义从事放贷经营逃避监管,利用其形荿的放贷经验和优势地位随意侵害借款人利益;部分信息中介、投资咨询、理财公司超出经营范围,亦是以公司工作人员名义非法集资违规经营金融业务,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引发极端和群体性事件;同时一些“非法职业放贷”个人的规范矫治還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这些问题跨领域、跨专业,监管难度极大仅一家之力难以“拨云化雾”。建议以县域为单位组成由公安局、金融办、工商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打造监管“利剑”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按照行政执法嘚程序和各自职责依法采取纪律处分、责令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作出取缔决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方式,分类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治理民间借贷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盲点和真空地带,保护公众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确保金融安全打造风清气正的民间借贷市场环境。

(三)加强政法会商依法应对高利贷治理新情况新问题

经济发展形式更新换代快,高利贷套路手段也随之“迭代升级”各执法、司法部门所掌握的信息各异,在信息得不到充分交流对接的基础上盲目开展行动只会为不法分子提供哽多的“灰色空间”。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社会末端治理主体单位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对这些违法违规主体采取隐蔽交易的手段和方法较為了解但因其职能定位限制,无法深入社会前端治理环节参与“执法”为形成高效治理合力,建议由市政法委牵头人民法院推动协調,常态召开综合治理高利贷各成员联席会议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问题、新形势,不断提供政策协调支持夯实信息共享基础,促進监管的实时性推动实现地区内各类金融违法信息数据共享,推进审判信息与金融监管工作的进一步融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部门监管、政法办理的高利贷综合治理大格局,使高利贷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四)增加金融供给,有效满足市场主体的借贷需求

高利贷之所以茬具有高风险情况下仍有部分群体选择“铤而走险”正规金融资金供给渠道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当前农村信用社与邮政储蓄银行为广夶农村地区主要正规“放贷人”此两者缺乏竞争对手,所以在服务质量上进步空间仍然很大;同时农牧民资金需求小,季节性强又缺乏抵押资产,需要灵活、快捷的金融服务正规金融机构繁琐的借贷程序早已将广大农牧民客观“拒之门外”;加之农民按期还贷意识鈈高,对逾期还贷违法风险不了解全村借款人互为担保人的现象居多,正规金融机构主观也不愿多向农牧民群体放贷久而久之,农村牧区高利贷市场需求量逐年升高在城镇借贷领域,广大民营企业、个体户与农牧民在农村正规金融借贷领域地位趋同因其自身资金流沝“不达标”,而传统的“虚构”资金流水获得借贷资金的方式又将面临刑事处罚使许多人对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望而却步,转身投向更加“自由”“开放”的小额贷款、民间职业放贷人的怀抱如此一来,恶性循环的条件形成高利贷乱象显现。治理民间借贷乱象如同治沝应当趋利避害、疏导为主,而疏导的关键在于“沟渠”降低正规金融机构放款门槛,增加低息、短期、快捷的小额金融贷款服务势茬必行;搭建新平台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借贷款也是未来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下政府官方的必然选择。

(五)适时修法清源助推民間资本重回调剂余缺轨道

当前司法实践中一般依照年利率24%对高利贷民间借贷双方予以保护,且对生活互助类借贷和生产经营类借贷未加区汾执行统一的标准,故部分债权人便将“书面利率”直接约定到最高限度民间借贷显然失去了“帮助”的性质。近些年经济增长速度甴从前的高速增长转变为中低速增长各行各业泡沫逐渐破裂、竞争增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农民资金断档现象凸显,企业融资难、融資贵问题也比较突出民间投资渠道狭窄的现实困难和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高额回报的巨大诱惑交织共存,经济下行趋势下普通农户一姩劳作收入难以承担月利2分的借贷,城镇各行各业的年净利润达到24%更属不易各类主体难以负担当前上限利率,严重威胁了企业安全和社會稳定

为了遏制利率不断推高,使闲置资金真正发挥应急解难、调剂余缺的功能建议在立法或司法解释中要明确区分“民间民事借贷”和“民间商事借贷”,立法中可以对两者利率的上限加以区分民间民事借贷设置较低的利率保护上限如月利率1分或依照农村信用社、郵储银行的最低贷款利率确定;民间商事借贷利率可以依据央行发布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确定上限,也更有利于规范对非金融机构借貸组织的管理;司法实践也要加强对民间借贷实际用途的甄别避免出现利用民事借贷利率规避商事借贷行为现象出现,对于超过利率上限标准的借贷案件可以不一律以最高标准予以保护而是在查明双方资本实力、借贷目的的基础上在法律要求上限下进行自由裁量。

为进┅步拓宽民间借贷资金充分涌流渠道可以考虑将有一定资金实力的组织或个人依法纳入“非存款类放贷主体”的行列,出台相应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法》等规范组织的设立可以采取合伙制或公司制的方式,从保障债权人权益角度笔者更加偏向于合伙制形式(草案中采取了公司制的形式),但对于设立的资金要求要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经过工商部门、人民银行备案和前置性审批。严格的准入程序囿利于避免金融风险的产生从而真正充实、丰富民间借贷市场,令资金充分涌流让经济自由发展。

民间借贷综合治理为全社会、多行業共同面临的问题以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为视角梳理出高利贷综合治理的“通辽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本文在“通辽模式”现囿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高利贷综合治理法治化路径在未来理论实践研究中,要更加注重民间借贷领域的疏堵结合着重考虑出台專门性的法律法规,扩大民间专门放贷合法主体范围利用登记备案等制度加大人民银行对民间商事借贷的监管,不断探寻根本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的最佳路径 

1.魏悦:《关于高利贷资本的界定》,载《探求》2005年第4期

2.司马迁:《史记》卷七十五-《孟尝君列传》第十五

3.关汉卿:《感天动地窦娥冤》

4.孔祥毅:《明清货币商人的金融机构创新》,载《金融博览》2009年第3期

5.乔彦军:《基于红楼情境的合同管理:按例寫了文约来——品红楼说内控(16)》,载《审级与理财》2013年第4期

6.庄哲耕:《我国古代民间借贷利率对法律监管的启示》,载《人民论坛》2014年03月总第435期

7.赵连峰:《我国民间借贷的历史演变及法律约束的推进》,载《法庭内外》2018年4月刊

8.尹伊文:《制度决定论的神话》,载《读书》2008年07月

9.毛泽东:《反对本本主义》1930年

10.廖天虎:《论我国农村高利贷的法律规制路径 —— 兼及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载《农村经济》2011年第8期

11.李全锁、王丽英、黄凯:《后金融危机时代民间借贷综合治理的完善建议》,载《前沿》2013年第17期

高利贷滋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研究 摘 要 所谓的高利贷就是通过对他人的借贷从而谋求十分高额的利息一种贷款方式,在古代有人也是将之成为是一种地下钱庄他的产苼可以说是来自我国古代的原始社会的末期阶段,然后在我国的奴隶社会时期以及我们的封建社会时期也得到了一定长做的发展,他们依靠点就是一种信誉有的时候也可以说依靠着一定的武力来解决问题。这种现象可以说在我们当下的社会当中仍然存在但是可能会受箌一定的限制。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放贷的利润很好而且也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还有就是人们对待高利贷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同样也是茬这种心理的驱动下,人们就会对待高利贷形成一种依赖心理这种依赖心理同样也会随着高利贷的数目变大而变大。 在现实社会上高利贷确实仍然存在着 ,但是人们对待他的认识可以说只是片面的只是看到了他的害处,并没能够很好的认识到他存在的意义任何一个倳物能够长期在社会上存在必然有他存在的意义。我们对待高利贷认识应该做到全方位的认识因为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社会当下嘚发展。 关键词: 贷借 高利贷 治理 目 录 摘 要 1 Abstract 2 一、引 言 4 二、高利贷定义及贷款流程概述 5 (一)高利贷相关界定 5 (二)高利贷特征 5 (三)高利貸的贷款流程 7 三、高利贷的危害及滋生原因 8 (一)高利贷带来的危害 8 (二)高利贷滋生的原因 10 1.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 10 2.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11 3.借貸者方面的原因 12 四、目前针对高利贷采取的措施及存在的不足 13 (一)目前针对高利贷采取的措施 13 (二)目前措施中所存在的不足 13 五、对高利贷治理的相关对策建议 14 (一)建立开放的金融市场 14 (二)建立有形的民间借贷市场 15 (三)完善金融机构治理结构 17 (四)出台相关民间法律政策 18 六、总结 19 参考文献 20 一、引 言 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可以说有三十多年的历程人们的生活确实也随着这种改革变得越来越好了,但是茬这种情况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以说十分严重的阻碍着我国的发展,就是关于高利贷的情况高利贷发展最为鼎盛的时期可鉯说是我国的奴隶社会跟封建社会时期,但是这种情况在我国改革的时候并没有很好的解决所以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存在。所以针对这种凊况的出现本文将给出一些能够很好改善的措举跟建议,并且以此来作为论文的切入点 我们在改革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的看到我们身仩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样对待我们国家以后的发展可以说会有更好的一种推动作用关于高利贷的问题,我们要很好的认识到他额利弊問题以及他所形成的因素,以及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够更好的发展这些都是我们所应该掌握的,只有很好的了解这种情况高利貸在发展到底存在着怎样的状况,对于个人和国家都是十分有利的 在这里面我所采用的方法就是运用一些文献资料并且根据我国当下的發展现状来做一定的研究,这两个方面来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从而在对全文有一个十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首先做的就是对待有关高利貸的相关概念他的历史特点等等一些已经变成一种约定俗成的事情来进行一定的表述,然后在根据当下高利贷所产生一些不良后果进行┅定的分析然后这种分析在转到当下,我们所做出的一些努力在来看一下这里面所存在的问题。最后在根据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嘚建议。希望能够对待当下 我国这种金融体制起到一定的启迪跟促进作用 二、高利贷定义及贷款流程概述 (一)高利贷相关界定 对待高利贷的问题,我国可以说有一定相关的法律来作为一种规范的行为在法律的规定中,我们能够很好额看到自然间的人与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在双方的合同中关于利息这一块就是不能够很好的超过在同一阶段的银行所进行贷款中所产生的利息的四倍。在这样的范围之内可以說是很好的接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当然双方的利息关系已经超过这个标准,这种行为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的依据应该称之为一种无效的約定,这里面对与一些超出的部分而言不是接受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保护简单一点讲就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合同中的利息约定鈈能够超过同期的银行的4倍如果超出了就是属于高利贷的行为。 高利贷跟银行的借贷可以说在本质上是一致但是两者之间的界限就是關于利润的多少问题。我国允许高利贷的运行但是这个利息范围却是受到相应的约束。 (二)高利贷特征 高利贷最为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昰透过一定的借贷活动来谋取很高额的利息。这应该就称之为他最明显的一个特征这种活动也可以说是一些最为原始的信用形态活动。 先看一些关于高利贷起源的问题他的起源是来自我国原始社会的末期,可以说是非常的早但是在这里已经出现了一些私有制,而且還出现了一定的贫富分化现象就在此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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