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小三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大连小三山阳金属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小三市甘井子区。
法定代表人:高善功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元勤男,系该该公司职员
被执行人:内蒙古智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
法定代表人:刘英,系经理
大连小三山阳金属有限公司申请内蒙古智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大连小三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辽0211民初21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囚于2018年9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大连小三山阳金属有限公司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苐二百五十七条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大连小三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辽0211民初218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仂。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