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
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え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而在《刑法》中,对于赌博行为有这更严厉的处罚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球或者以赌球为业的就有可能触犯刑事犯罪,最高刑是有期徒刑三年
如果押注国外赌球公司盘口,也是赌博行为
如前文所述如果不是购买的中国体彩中心发行的足球彩票,而是去押注国外的赌球盘口(比如英国、澳门等专业博彩公司)那就是比较典型的赌博行为。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0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参与境外赌场赌博活动,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场赌博赌博输赢结算地在境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为境外赌球公司开设代理网站的,涉嫌开设赌场罪最高刑是有期徒刑十年
而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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