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在B站突然下线,谭乔或面临巨额赔偿,你怎么看待?

关于版权,以及对它保护,可能会走入一个死胡同。

我因为某些歌买了两年网易云的会员,然后有个歌单才不到20首歌,还不到一年将近一半没法听了,后来就再没续费了。

然后是B站会员,有的会对电影进行删减,同样是两年,我就没再续费了。

然后是游戏,小时候是买盗版光盘,后来自己工作了,买了一堆,其中有那么两三个游戏加起来玩了不到30小时。

所以现在看电影除了去电影院就是自己搜免费的。单机游戏有的某宝也就3,5块一个。

还有电子书的各种事情我就不说了,我还不如买纸质的,我能借给别人看,我还能送人呢。

其他那些高大上的版权我就不提了,只讲这几个日常点的。

最让我不解的是,某军事UP去军事基地拍的军事照片,版权竟然属于个人的?这合理吗?有人能给我普法下么?军事的凭什么属于个人或者某些传媒公司?你拍我的东西还不让我用了,还得收费?

我看个《大决战》还得去盗版网站!听个国际歌还得交钱?

可以下架视频,说明那个公司大概是有版权了,估计是从电视台那里搞到的,从这方面大概比较难入手

比较好入手的点是电视台把版权给公司是合法的吗?

如果是普通的节目,上节目的人有通告费,那么把版权卖给别的公司可能可以

但是这个节目的性质是公益普法性质的,节目里上镜的人可以说是强制公开且没通告费的,人家为啥要公开呢?跟节目无关,重点是因为有jc。

因为有jc在→所以才没公告费的上镜→所以这个节目是公益普法性质,这三是有因果关系的,现在直接把公益普法节目变成了一个有版权费能赚钱的节目,配合的jc单位同意吗?上镜没通告费的那些人同意吗?这操作合法吗?

我觉得肯定不合法,比如电视台跟jc说做公益节目,用jc的影响力来获得一般人拍不到的镜头,转手就把这节目变成自己的,拿去卖版权费赚钱?我觉得这很不合理,而且不可能让你这样做

以上都是一个不懂法的瞎猜,希望有用,拜拜

  7月10日下午谭乔发文: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好吧,我并没有吃惊)。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你们的谭sir我最后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真是好手段。算了,还是去看部经典电视剧吧,挺精彩的。对此,你怎么看?

  《谭谈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因为其贴近大众的节目特色和诙谐幽默的主持特点,赢得了成都市民的一致好评。其中很多期经典节目,在全国各大电视台转载,受到了热烈的关注。

  《谭谈交通》将被全面下架,幕后“黑手”被揪出!企查查网站显示,向其索赔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只有两个人,一个叫张宇航,一个叫邱健。成立仅2年,已经有了97条司法案件,而且都是原告。被告有B站、华为、腾讯、优酷、爱奇艺、搜狐、百度、咪咕、乐视,快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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