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粉丝推广打赏平台违法吗违法么?


  3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六十七条,从网络素养培育、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合规要求。
  违反条例会受到处罚,其中规定,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未成年人保护负责人。
  纳入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内容
  据南都记者了解,2014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被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随后,2016年9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及2017年1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均曾公开对外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网络素养培育、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七章,共六十七条规定。
  解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告诉南都记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属于行政法规,效力仅次于法律。自2014年以来,这一条例历经新修《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出台,因此内容也几经调整,纳入了个人信息保护等诸多新内容,与上位法呼应。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当前征求意见稿不但细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网络保护”相关内容,还明晰了不同情形的法律责任,便于社会各方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推进。“从立法角度来说,规定得越具体明确,越便于企业、学校、家长、政府、社会等相关方去实施。”
  强调“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
  《征求意见稿》: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解读
  佟丽华指出,征求意见稿特别点明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在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力的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义务。互联网企业不论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或算法,都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产品和服务,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避免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网络直播等,这已经不仅仅是社会责任的范畴,更是企业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这一规定可能会指向哪类平台?刘晓春指出,未成年人频繁使用的网络社交平台、音视频平台、游戏直播平台以及文学教育类头部平台均有可能在此之列,“当然,最后可能还要看下位法制定的具体标准。”
  遏制未成年人大额打赏、游戏充值
  《征求意见稿》: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青少年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服务,并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解读
  对于未成年人的大额直播打赏、游戏充值行为,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告诉南都记者,司法实践会比较复杂,“司法实践中涉及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纠纷,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显然与未成年人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依法应当是无效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肖锦阳建议,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引导、监督,并应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密码,防止孩子用来绑定进行大额支付。游戏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平台监管责任,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绿色的网络空间作出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1月印发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对游戏付费金额进行了限制。通知指出,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针对直播打赏,广电总局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指出,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施行实名制管理,要通过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封禁未成年用户打赏功能。
  对于未成年人“超额”消费,应当作何处理?据刘晓春介绍,从当前实务操作来看,如果能够证明或者初步证明充值、打赏行为系未成年人行为,且消费水平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监护人可以请求返还款项。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最高法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未成年人刘某打赏直播主播近160万元,随后刘某父母将直播平台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平台返还全部打赏款。
  整治应援、打榜、控评乱象
  《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二条还提到了对“应援打榜”的限制: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社区、群组,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
  解读
  南都记者了解到,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一行近日赴新浪微博围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调研。
  盛荣华指出,经过一年的专项整治,网上“饭圈”、互联网账号运营等网络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网站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网络乱象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日渐浓厚,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盛荣华强调,要盯住“软肋”、管住“七寸”,把好首页首屏、搜索弹窗等流量入口,管住话题、群组、圈子等重点板块,不断优化调整榜单、打赏等产品功能,强化重点群体和机构网上行为规范,及时弥补短板、堵塞漏洞。
  《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上网参与粉丝应援活动达到8.0%。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不仅严重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也对家长造成了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刘晓春认为,这一规定与当前监管整治“饭圈乱象”等措施相契合。为此,网络平台需要采取措施识别平台内涉嫌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投票打榜等行为,同时也要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肃清乱象。
  对于上述行为的处罚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
  《征求意见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扩散。
  解读
  刘晓春认为,对于网络欺凌行为,如果要求网络平台承担起主动审核义务,可能责任过重。因此目前网络平台主要承担“通知—删除”“通知—采取必要措施”责任,且应该建立相应维权机制。至于实施网络欺凌行为的当事主体,应该根据民法典来承担责任;另外,如果平台涉嫌明知或者应知存在网络欺凌的情况,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佟丽华看来,规定不仅明确企业应当采取删除屏蔽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还要求企业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全遭受网络欺凌证据、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希望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欺凌者的伤害。”
  防止网游沉迷 完善实名制规定
  《征求意见稿》: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和登录使用,并通过国家建立的统一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其真实身份信息。未成年人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和登录使用的,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服务;已经为其提供服务的,应当立即终止服务、注销账号。
  解读
  网络游戏这一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重灾区”,《征求意见稿》沿袭此前监管思路,要求完善游戏实名制规定,以及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予以适龄提示。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适龄提示标准规范,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通过评估游戏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明确游戏产品所适合的未成年人用户年龄阶段,并在用户下载、注册、登录界面等位置显著提示。
  现象
  近年来,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等网络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引发争议。
  微博超话下线“明星势力榜”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8月10日,超话社区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为倡导超话社区粉丝理性追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微博超话社区决定下线明星分类“积分助力”机制。2021年8月6日,微博称,为倡导粉丝理智追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已将“明星势力榜”下线。
  超话社区表示,明星超话社区“积分助力”机制引入于2018年,用户通过签到、发帖、评论、转发等维度获得积分,贡献积分为喜欢的明星助力,增加对应影响力,超话根据影响力值进行展示。但随着明星分类超话的影响力逐渐扩大,社区内出现刷数据等不良行为。
  《青春有你3》粉丝打榜倒牛奶事件
  南都此前还报道《青春有你3》粉丝为偶像打榜倒牛奶事件,2021年5月,为给偶像打榜投票,有粉丝购买赞助商奶制品后只留下瓶盖内的二维码,奶制品被直接倒入沟渠中。事后,爱奇艺发布声明称,对于“倒奶视频”所造成的影响,感到非常内疚自责,并公布了《青春有你3》节目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原定2021年5月8日的成团之夜停止录制和直播,节目组继续慎重研究并调整节目规则等。同时,蒙牛真果粒致歉称,完全支持并积极配合爱奇艺及节目组的整改措施,确保妥善处理。
  A06-10版 统筹:易福红 方军 杨存海
  采写:南都记者 黄莉玲 李玲 代国辉 张雨亭 胡耕硕 汪陈晨 郭若梅 王美苏 方诗琪 实习生 李晓昕 杨曦霞 何芊慧 郭一蒨 张丽缇 崔眠曲 综合新华社、央视

网络低俗直播,网络色情直播,这些突破道德底线与法律红线的网络直播,污染了网络空间。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持续整治打击,但利益诱惑之下,乱象屡禁不止。记者经过三个多月的跟踪调查,发现个别较有影响力的新闻客户端竟然成为了低俗直播的入口,频频向用户推送,一旦进入,用户会在午夜之后进入所谓的美女秀场。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今日头条》客户端会不定期地推送一些直播秀链接
  火山直播还有独立的App下载
《今日头条》是很多手机用户选择安装的一款新闻客户端,个性化推送是它的主打功能之一。记者发现,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今日头条》客户端会不定期地推送一些直播秀链接,点开链接,就会进入一个叫“火山直播”的直播板块,这里面大量女主播穿着性感暴露,而且,这个火山直播还有独立的App下载。
记者登录火山直播后发现,这里在线的女主播有近百位,3月1日凌晨3点多,这个叫“风中百合”的主播开始上线直播。
“火山直播”平台某主播:“再给你们换一件性感的睡衣,小礼物走起来。或者给我刷一个“跑车”,刷“跑车”我就换。”
  打赏一辆道具“跑车”价值170元左右
  短短几分钟时间内观看人数就从600多人涨到了1200多人
打赏一辆道具“跑车”,价值170元左右。此时,观看人数开始快速增加,记者看到,短短几分钟时间内,观看人数就从600多人涨到了1200多人,而整个直播过程并没有被平台警示或暂停。
  “火山直播”平台借助“今日头条”推送优势每天吸引大量用户点击和关注
记者在3个多月的调查中发现,“今日头条”的直播秀推送几乎每天不曾间断,而“火山直播”平台也借助“今日头条”这个推送优势,每天吸引大量用户的点击和关注,其中一些低俗的直播内容也被广泛传播。虽然火山直播平台也表明设有监管员,但平台监管员对这些低俗直播和违规行为却并没有进行制止。
调查中记者发现,在《今日头条》客户端中出现的低俗涉黄内容并不仅仅存在于火山直播中,许多网友也在网上晒图、吐槽,对《今日头条》新闻推送中出现的黄色视频表示惊讶和不满。
花椒直播:低俗“表演”求打赏
除了像“火山直播”这种依靠新闻客户端推广的直播平台外,调查中记者发现,另一个直播平台“花椒直播”,则是依靠女主播低俗表演来吸引眼球,还有一些直播平台更是以牟利为目的,大肆传播色情内容、兜售淫秽视频。
3月14日凌晨1点,记者进入花椒直播这个叫“F女神精”的直播间,画面中的这个女主播正在当众直播换丝袜。
  一些不太知名的小型直播平台上几乎处于放任不管的状态
而在一些不太知名的小型直播平台上,则是几乎处于放任不管的状态,直播间里充斥着低俗和色情内容。
逗趣直播:低俗“内衣秀”
3月18日夜里,在这个叫“逗趣”的直播平台上,女主播们纷纷登陆上线,记者随机进入了一个网名叫“暴走萝莉”的直播间,画面中女主播只披着一件睡衣,并且故意暴露出内衣。
夜秀直播:露骨“互动”
在夜秀直播平台上,记者发现竟然有一个27岁的年轻母亲,把孩子放在床上,一边跟孩子对话,一边跟网民进行露骨的直播互动。
“夜秀直播”某女主播:“我儿子在旁边睡觉,在旁边玩。谢谢车,谢谢车车,别,别这样,丑死了,谢谢云端送的法拉利礼物。”
麻椒直播甜心直播:内容不堪入目
在“麻椒”直播平台上,这个叫“kiss女王”的女主播画面更加不堪入目。3月6日11点50分,记者进入了一个名为“甜心”的直播平台,一个男主播声称有劲爆内容。
发布广告 QQ群微信传播色情内容
这个QQ群里到底有什么内容呢?记者进入QQ群发现,这个QQ群的名字叫“偷拍、另类”。中午12点时,QQ群里的成员达到了39名,此时直播正式开始,画面中一男一女当众开始直播色情行为,整个过程持续十多分钟。
根据我国法律,在网上传播淫秽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网络直播平台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淫秽表演直播,将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记者发现,在直播中公然发布广告,通过QQ群及微信进行色情直播或兜售淫秽视频的现象,在直播平台里大量存在。
“陌秀直播”某女主播:“微信有我福利,两个烟花加微;或者,发一个88红包。”
涉黄网络直播已向有关部门举报
交60至100元不等的费用,通过微信或QQ群观看女主播的色情表演,这在涉黄网络直播中,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记者通过3个多月的调查,发现“涉黄直播平台”的内容主要有:裸露身体、色情表演、兜售色情视频与图片等,涉及以上一种或几种现象的涉黄直播平台包括:甜心、馒头、蜜播、橙子、MiMi、麻椒、轩美、星夜、16、陌秀等多家。
目前记者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些涉黄的直播平台。
裸露身体甚至淫秽涉黄,目的是吸引粉丝,获取礼物,这些虚拟的礼物可以换成钱,而为了逃避监管,在涉黄的直播平台上,甚至形成了一套特有的线下潜规则和暗语,并且通过不断变换直播平台马甲,躲避监管。
进行低俗直播的女主播,在网络上被称为“黄播”,通常这些涉黄主播都会被直播平台排到前面,如同网上的搜索排名。记者在网上与一位女主播对话的过程中,她告诉了记者其中的原因。
为了快速吸引用户关注,一些直播平台甚至会纵容主播进行低俗涉黄直播,故意制造话题在网上炒作,影响极为恶劣。
“逗趣直播” 某主播:“‘黄播’挣得也多,那当然了,哪像我们这都是,几毛钱几毛钱的挣,黄播都是几千几千的挣,人家能随便给你表演一个吗。而且有很多都是平台会给‘黄播’一些钱,让她来播的,不然谁待着没事过来播。”
  主播收到的礼物就越多 平台的收益也就越高
业内知情人士张先生告诉记者,涉黄女主播之所以这么明目张胆,主要是得到了一些直播平台的默许,因为大尺度直播可以迅速为平台聚拢人气,人气越高,主播收到的礼物就越多,而平台的收益也就越高。
业内知情人士张先生:“一般分成每个平台不等,有的平台它是二八、有三七、四六的都有,不等。”
平台留“后门” “私密”内容设通道
记者发现,除了礼物打赏之外,涉黄直播平台和女主播还有其他多种盈利模式,例如通过观看私密回放来卖门票。在花椒直播就有一个私密回放的板块,一些女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会诱导粉丝去观看自己的私密回放。
当记者花费333个花椒豆购买了门票后,就看到了这个网名叫“周桃桃”主播的私密回放,画面中女主播穿着性感暴露,诱惑观看者。
回放结束后显示,截止到当前已经有10533个人观看过,主播收入花椒币867262。根据兑换规则显示,这个主播仅仅通过这个私密回放就可以收入近6万元人民币。
在陌秀、千树、逗趣、蜜播特别版等直播平台上,主播会直接在直播过程中诱导粉丝打赏,然后加微信或QQ群,通过点对点的方式进行收费,传播淫秽色情视频或图片。
“陌秀直播”某女主播:“一个跑车加主播微信,送10个自拍的小视频。”
记者试着送出了一辆跑车,很顺利就加了这个叫“LK宝宝”主播的微信,没一会儿,微信名“思密达”就传来了两段小视频,视频的内容不堪入目。
为了躲避监管打击,在这个圈子里还出现了一系列“暗语”,所谓的“福利”、“开车”就是有露骨的色情表演,这些涉黄主播被称为“车手”,而“老司机”则是指经常围观涉黄直播的观众。同时,这些涉黄直播平台也利用这些暗语,在百度贴吧、论坛或者QQ群里面进行宣传推广,吸引粉丝。
低成本高回报变换马甲躲避监管
记者调查发现,涉黄直播平台泛滥,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成本低、高回报,涉黄直播平台不断变换马甲,逃避监管和打击。记者用手机在苹果应用商店搜索“直播”两个字,立刻就出现了很多相关的直播APP,其中大部分APP的名称和图标都很隐晦,“福利”、“寂寞”、“真人激情”等字眼赫然写在APP的宣传语上。
  外表名称 图标各异的APP 进入后内容却完全相同
当记者试着下载了其中一些APP后发现,外表名称、图标各异的APP,进入后内容却完全相同,而且有的APP更是有多个类似的马甲。
业内知情人士张先生:“如果名称不一样,我可能今天叫一,或者我从此有好几个,有一二三四五六七,监管部门打掉我一,我后面还有七到八个。”
因为一个涉黄直播平台拥有多个马甲,监管部门封掉其中一个,对于这些平台的运营来说并不会受到影响。
记者发现,想要开发一个直播类的平台并不难,通过网络搜索可以找到很多代开发此类平台的公司。
业内知情人士张先生:“包括整个服务器,所有的帮你搭建,弄好交到你手上就可以实际运营了。”
拥有一个直播平台后,运营者只需要再花费大约200美元,在苹果指定的开发者网站注册一个账号,然后提交这个直播APP,只要不涉及明显的违法内容或侵权都可以通过审核,最后这个直播APP就可进入应用商店供用户下载了。
据张先生透露,这样的直播平台运营成本很低,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收回全部成本。
业内知情人士张先生:“一般几个月很快,因为他投入的成本是非常低的,打个比方他有20个主播,一个主播一天挣一千块钱,一天就是两万。”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全民直播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现象,混杂其中的色情直播,很容易被未成年人接触到,这些色情内容直接毒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未成年人在主播的诱惑下被骗打赏的案例频频发生。
今年1月份,家住广州的何先生在用手机转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账户里余额不足。银行账单显示,从今年1月1日开始,何先生的账户就不停地通过支付软件向某直播平台转账,从开始的60元、90元逐渐增加,其中最高一笔转账竟然高达9999元,这些金额加起来共有两万元。
何先生:“ 父母的手机可能都是孩子在玩,我就问我儿子,你有没有在玩我的手机,后来他说有玩,你知道我的支付密码吗,他说我好像知道。”
原来,何先生的儿子记住了他的支付密码,把这些钱给网络女主播打赏送礼物,用来观看女主播的表演。
记者:“你为什么想着当时要充值呢?”
小孩:“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随便点的。”
由于何先生的儿子今年只有9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目前何先生正在取证,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向该网络平台提出退款申请。未成年给网络主播打赏的例子更不是个别现象,今年2月,上海一位少女在两个月之内,给网络主播打赏25万元,花光了父母辛苦攒下来的积蓄。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网络直播的观众有低龄化的趋势,对于相关网络直播平台涉黄对未成年人的身心毒害,在其他媒体中近来也曾被多次报道。去年6月,广东东莞一位14岁少年观看网络直播时,被美女主播引诱裸聊,为观看色情直播,这位少年先后向女主播支付了近2万元;今年1月,山东一位14岁初中生沉迷上了网络色情直播,一个月内多次给裸聊女主播打赏,不仅对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影响,甚至盗用家长银行卡支付打赏主播。
据2016年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发布的《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显示,去年,全国超过四分之三的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手机,其中近九成使用过手机上网,未成年人通过注册自己的社交账号,在各类平台中接触色情信息遭受精神和财产损失的案例也开始层出不穷,色情直播内容正严重毒害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宗春山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宗春山:“儿童在成长和发展时期他们需要特殊的教育和引导,称为敏感期。也就是在这个时期只要一点点这方面的知识,哪怕是一种错误的,对他们来说影响都是巨大的。互联网这种带有情色内容的直播,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冲击,对青少年的身心,包括他性的道德、性的知识和常识,可能就会有一个很大的扭曲。”
据了解,2016年开始,我国网络直播出现爆发式增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去年12月底,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高达3.44亿。如此庞大的市场,却乱象层出不穷。
为规范网络直播秩序,去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传播淫秽、色情等活动;并明确,国家网信办负责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网信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互联网直播服务实施相应监督管理。
针对目前网络直播的这种乱象屡打不绝的现状,专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继续加强监管和严厉打击的同时,还要督促直播行业尽快制定统一的行业自律和标准,更加重视和畅通网民举报渠道。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我个人是一个参与互联网直播管理、立法工作的一个人,我每天会看很多互联网直播,在网上经常举报,处理效果非常不好。为什么,因为举报过程中,他会要求你提供证据,你没有办法,来不及截频,没有证据,他举报的通道是设立了,但实际上处理问题的及时性往往跟不上,所以这是一个大的问题;还有就是我刚刚说的一点,整个平台的经济是靠粉丝的打赏,所以平台不愿意自断双臂,不愿意断自己财路,所以现在要真正的执法,一方面,国家要加大力度,给大家树立一个反面教材,同时监督权应当放到网民自己手中,只要畅通了网民的举报渠道,我觉得这个效果会越来越好。”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企业和网民自律,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依法治理的力度,要让以色情为卖点的直播平台和个人,不敢涉黄,不能涉黄,才能让青少年在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中汲取滋养,让黄流远离孩子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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