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演出统一购买租借演出服一天多少钱合理吗

“七天无理由退货”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一种保护但有人却利用这一规定占卖家便宜演出服“用完就退”引发热议……广州一网店店主发视频吐槽儿童节过后表演服被大量退货近日,广州一网店店主发视频称,最近店里被退货的衣服都是“六一”儿童节的表演服,退回来的衣服都已经被穿过了,在打开包裹的一瞬间传来汗臭味,几乎被熏晕,有的衣服上还有疑似口红印。店主表示很无奈:“电商太难做了,“六一”儿童节才刚过就开始大批退货,已经有想改行的想法了。”对此,不少网友纷纷谴责买家,“买家怎么好意思”;也有人给卖家出主意,“改租,这帮人就不会退了”类似情况已非首次无独有偶,就在前不久山西某高校集体退货的事情也引发争议近日,山西某高校搞活动,学生们在一家网店统一购买了一批表演服,令人没想到的是,活动举办完学生们就集体退货。店家把这件事发到社交网站,怒斥学校:“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吗?”据悉,这20单退货,是相同款式的衣服,红色龙中国系列T恤,每件20.5元,总共400多元钱。虽然是分开多单购买,但地址全部指向山西某学院。据该学院公开信息显示,确实刚举办了文化艺术节,其中有一场健美操比赛,学生穿的是一款红色T恤,和商家晒出的购物记录相似。事发后,学校回应表示,已经接到了卖家的投诉,因为事情发生在学前教育学院,所以将由学院与卖家协商,现在卖家已经和学院联系上了。其实随着网购的日益普遍此类事件屡有发生甚至有人炫耀“占便宜”心得前些年,某平台甚至有这样一个群体,专门研究怎么样才能成功将穿过的礼服退给商家,竟然还把成功的案例当成成绩,发到网络上炫耀,然后评论区一群人跟着附和,高喊“你怎么这么厉害,怎么办到的,快教教我!”一部分网友认为,这样的做法合法但不合理,“很不厚道”但也有一部分网友提出疑问,既然网购平台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退货就无可厚非注意!并不是买什么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七天无理由退货”指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保障了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后悔权”,但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退货应当满足什么条件?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8条也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完好主要是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而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品的具体判定标准为: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受污、受损。显然,在上述两件事件中,那些吊牌被剪去,沾染了汗臭、口红印的演出服应当视为“不完好”。“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利用规则来“钻空子”。“七天无理由退货”“极速退款”“仅退款”等这些保障消费者获得更好购物权益的服务,出发点必然是好的,但在退款退货上被撸羊毛的商家也比比皆是。这足以说明,电商平台也需要制定更加规范、有效的售后条例,建立更加健全的交易秩序。只有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推动电商行业健康、快速地发展。社会诚信公平互利的契约精神,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建立和维护。这样“有味道”的退货你怎么看?来源:海报新闻、九派新闻、经济参考报、荔枝新闻、文汇报、网友评论等编辑:刘君怡
2023-06-07 07:17
来源:
成都商报cdsb
对这件事的关注,不能仅仅停留在个案上。其中反映出集体的“小恶”和道德的失守,对商业社会信用的伤害,后果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
近日据报道,山西某大学搞活动,学生们在一家网店统一购买了一批表演服,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活动举办完学生们就集体退货。店家把这件事发到社交网站,晒出的截图显示,退单地址显示为山西一所学校,单价20元左右,店家怒斥学校:“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吗?!”
商家抱怨,退回来的衣服有穿过、洗过的痕迹,皱巴巴、汗味很重,总共约43单,只有三个人没有申请退款。公开信息显示,相关学校确实刚举办了文化艺术节,其中有一场健美操比赛,学生穿的是一款红色T恤,和商家晒出的购物记录相似。商家多方联系学生和学校等,后面诉诸网络。
事情很简单,也并不鲜见。但无论从法理还是从情理看,这种行为都站不住脚:法律上看,民法典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学生将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退给卖家,也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款的电商条款。店家老板的货款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眼睁睁看着被“薅羊毛”,哪个做生意的不心疼?一些“玩不起就别玩”的风凉话,伤害商家利益,更伤害社会风气。
这件事情最后以双方和解结束,但是这样一件法律清晰、道理简单的事情,还需要各路人士出来辩论了一大堆,本身就反映出了一些问题。那些支持买家的声音中,不乏“清奇角度”,说明仗着规则漏洞,一些人“有便宜必须占”的心态得到了放大,甚至引以为世间真理,失去了基本的是非观、正义观。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简单的道理不应该受到挑战。还有一些网友抓住了这些学生为学前教育专业的背景,认为他们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批评。这话不是没有道理。说学生们不懂什么是“七天无理由”,恐怕没人信,还是在抱着侥幸心理,试探商业社会对“小恶”的包容度,进而在这些小试探中,划定自己的道德底线。
让商家动容的是,“唯三”没有退款的学生中,有个女孩不仅接了他的电话,还积极说服同学退款、向商家解释,说了很多话。说明有人意识到其中的不妥了,并且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在其他人打算蒙混过关的时候,他们“轴”了一下。他们拒绝当“利己主义者”,坚持做对的事,最后事件曝光后也就自然免于苛责,显现出克己慎独的重要性。
对这件事的关注,不能仅仅停留在个案上。其中反映出集体的“小恶”和道德的失守,对商业社会信用的伤害,后果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苏月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2023-06-06 18:07
来源:
红星新闻
对这件事的关注,对网购“白嫖”行为的批评,不能仅仅停留在个案上。其中反映出集体的“小恶”和道德的失守,对商业社会信用的伤害,后果可能比我们想象得更严重
近日据报道,山西某大学搞活动,学生们在一家网店统一购买了一批表演服,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活动举办完学生们就集体退货。店家把这件事发到社交网站,晒出的截图显示,退单地址显示为山西一所学校,单价20元左右,店家怒斥学校:“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吗?”
商家抱怨,退回来的衣服有穿过、洗过的痕迹,皱巴巴、汗味很重,总共约43单,只有三个人没有申请退款。公开信息显示,相关学校确实刚举办了文化艺术节,其中有一场健美操比赛,学生穿的是一款红色T恤,和商家晒出的购物记录相似。商家多方联系学生、学校和院方,后面诉诸网络。
↑图据海报新闻
事情很简单,也并不鲜见,网络上把这种行为叫做“白嫖”——虽然不雅,但也很形象了。
无论从法理还是从情理看,这种行为都站不住脚:法律上看,民法典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学生将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退给卖家,也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款的电商条款。店家老板的货款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眼睁睁看着被“薅羊毛”,哪个做生意的不心疼?一些“玩不起就别玩”的风凉话,伤害商家利益,更伤害社会风气。
这件事情最后以双方和解结束,但是这样一件法律清晰、道理简单的事情,还需要各路人士出来辩论了一大堆,本身就反映出了一些问题。那些支持学生的声音中,不乏“清奇角度”,说明仗着规则漏洞,一些人“有便宜必须占”的心态,得到了放大,甚至引以为世间真理,失去了基本的是非观、正义观。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简单的道理不应该受到挑战。还有一些网友抓住了这些学生为学前教育专业的背景,认为他们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批评。这话不是没有道理。说学生们不懂什么是“七天无理由”,恐怕没人信,还是在抱着侥幸心理,试探商业社会对“小恶”的包容度,进而在这些小试探中,划定自己的道德底线。最终,社会的道德底线也就慢慢形成了。
让商家动容的是,“唯三”没有退款的学生中,有个女孩不仅接了他的电话,还积极说服同学退款、向商家解释,说了很多话。说明有人意识到其中的不妥了,并且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在其他人打算蒙混过关的时候,他们“轴”了一下。他们拒绝当“利己主义者”,坚持做对的事,最后事件曝光后也就自然免于苛责,显现出克己慎独的重要性。
对这件事的关注,对网购“白嫖”行为的批评,不能仅仅停留在个案上。其中反映出集体的“小恶”和道德的失守,对商业社会信用的伤害,后果可能比我们想象得更严重。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苏月遮
编辑 赵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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