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特赦nba无交易条款是什么意思?

2023-03-07 12:13
来源:
谢路明
前言
从NBA诞生开始,为了保持联赛的顺利进行,在过去75年的NBA发展史中,为了达成场上公平的竞争,逐渐出现了各种有趣的条款和规则。 例如,在查尔斯巴克利称霸世界的时候,他总是用自己的大臀部慢慢进入内线,NBA为了加以限制也产生了“后退5秒”的规则。 为了限制奥尼尔的强大破坏力,联盟从上到下修改了十几条规则。 今天要谈的不是NBA的字段规则,而是字段下的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以运动员们的名字命名,足以说明当时他们身上发生的情况是多么轰动。 以下,详细数一下吧。
拉里伯德条款
NBA中最有名的可能是拉里伯德条款。 回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为了控制选手们的工资,NBA也公布了工资帽的规则。 而且,与现在的大牌球队能够突破限制,缴纳奢侈税维持球队的厚道相比,当时的规则非常严格,不允许一个球队的总工资超过工资帽。 因此,拥有当时超级中心摩西马龙的火箭队在马龙续约时只能拿到150万美元的年薪,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走人,与76人队签下了6年1320万美元的合同。 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毕竟火箭队几乎白白送走了自己的核心球员。
到了82-83赛季,当时的凯尔特人巨星拉里伯德也结束了自己的新秀合同,但是凯尔特人当时的阵容非常强大,有罗伯特帕里什、凯文麦克海尔等巨星在阵中,球队的总工资自然也是工资帽NBA也把这件事放在眼里。 为了避免洗钱事件再次发生,政府也制定了新的规则。 这意味着如果球员为球队效力至少3年,球队可以无视工资帽,直接为球员续约。 这个条款也是伯德的名字,很多人只称为“鸟权”。 伯德条款的出台,让所有球队终于可以放心地继续加强球队了。 而通过历史上最著名的伯德条款获得巨额工资的代表性事件,则是97-98赛季乔丹获得了惊人的3000万工资,留下冠军队伍,实现了第二次三连冠。
艾伦休斯顿条款
现在,很多年轻的球迷可能对一个叫艾伦休斯顿的球员知之甚少。 毕竟他的职业生涯并不辉煌,但在当时,他手中标志性的中投成为了纽约尼克斯队一道独特的风景,甚至被球迷们称为“中投教科书”。 在98-99赛季中,与“狂人”斯普林维尔搭档的“纽约双枪”仅仅帮助了排名第八的尼克斯队,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强大的对手,以黑八的姿态进入了决赛,成为了NBA历史上的一大奇迹。 多亏了休斯顿的出色表现,在00-01赛季结束后尼克斯大摇大摆,向合同到期的休斯顿创造了6年1亿美元的续约,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要知道,当时休斯顿已经30岁了。 他在此之前贡献了18.7分、3.6个篮板球和2.2次助攻,但除了得分以外,球队的攻击很有限,状态也有明显的下降。 但尼克斯依然推出了这份合同,休斯顿当然没有拒绝。
04-05赛季,当时33岁的休斯敦饱受伤病困扰,在短短20场比赛中选择了退役,这份合同已经是第四年了。 当时休斯顿的年薪高达1700万美元,对尼克斯来说是沉重的负担,他选择了退役,白白占用了工资空间。 NBA也适时公布了《特赦条款》。 如果球员因伤病在合同期内退役,球队可以裁掉该球员,该球员随后的工资也不包括在工资帽内。 这解决了尼克斯的燃眉之急,同样使这一条款成为了“休斯顿条款”。
吉尔伯特阿里纳斯条款
当时,与科比在斯台普斯中心交手,全场砍下60分的“大将军”阿里纳斯也有属于他的NBA条款。 在2001年选秀大会上,阿里纳斯在第二轮比赛中落选,被选为勇士队。 当时充满自信的阿里纳斯,受到了一定的打击。 但他并没有就此沉沦,而是以自己第二次当选为前进的动力。 努力确实有了回报。 阿里纳斯在二年级成为勇士队的绝对首发,场均得到18.3分、4.7个篮板和6.3次助攻的出色数据,当时21岁的他绝对有机会成为巨星。
但由于是二轮表演,阿里纳斯只有两年的合同期,无法启动伯德条款,勇士队非常被动,只能进行年薪般的续约。 那时,经历过迈克尔乔丹退役的奇才队看中了阿里纳斯,并诚意地用5年5122万美元强行挖走了阿里纳斯。 很明显对勇士队不公平,但木已成舟,他们只能吃这个笨蛋的亏。 NBA也制定了相关条款,母队工资相同,第二年工资达到8%,第三年更高,这减少了两轮表演离队的可能性。
加里佩顿条款
03-04赛季,当时为了冲击冠军,佩顿和马龙携手加盟湖人队。 但是,虽然湖人队进入了决赛,但由于“OK组合”处于很大的对立中,低估了活塞队的实力,最终湖人队以1:4败北,佩顿失望地离开了湖人队。
04-05赛季他加盟凯尔特人,已经36岁了,但是曾经的技术和经验还在。 他的比赛可以贡献11.3分,3.1个篮板球和6.1次助攻。 但是凯尔特人为了交易回到安东尼沃克,还是把佩顿作为筹码寄给了老鹰队。 当时处于重建期的老鹰队,自然对已经36岁的佩顿不太感兴趣,双方之间达成了友好的分手。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在完成谅解合同后,佩顿和凯尔特人很快重新开始了合同。 这意味着凯尔特人白白地得到了沃克。 NBA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情。 “佩顿条款”应运而生。 这个规则相当简单。 也就是说,解约选手必须在超过30天的明确期限后,才能与原队重新签约。
德里克罗斯条款
10-11赛季,在赛季开始前并不被看好的芝加哥公牛队在他们年轻的核心德里克克罗斯的带领下,打出了全联赛第一名62胜20负的出色战绩。 当时22岁的罗斯以场均25分、4.1个篮板和7.7次助攻的优异成绩力压詹姆斯、科比等巨星,获得了本赛季的MVP。 同样
要知道,在履行新人合同的时候能成为MVP在历史上是相当罕见的。 NBA也为了奖励这样的未来明星,发表了新人条款,也就是“德里克罗斯条款”。 在新人合同期内,无论是取得MVP,还是进入全明星两次,加入最佳阵容两次,都可以获得远远超过规定的加薪合同。
最有名的事件可能是当时的杜兰特触发了这个条款。 原工资的情况下,我领了1250万美元的工资。 因此,发生了一连串的连锁事件,最终球队没能达成足够的合同,詹姆斯哈登离开休斯敦很远,“雷霆三少”从此宣告解体。
拉詹隆德条款
最后还有一个有趣的条款。 那是“隆德条款”。 12-13赛季,赛季隆德比赛全部得到13.7分、5.6个篮板和11.7次助攻,助攻排名遥遥领先所有球员,最终在赛季结束后获得当年的助攻王。 但是,助攻王的归属,引起了轩然大波。 因为本赛季的隆德,一共只打了38场比赛。 这对包括保罗、德隆在内的很多后卫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NBA政府也设定了这一条款。 这意味着选手们为了取得赛季数据王,必须打70%的比赛,也就是58场。 如果比赛次数不足58场,数据也必须按58场计算。 结果,比赛平均数据大幅下降,确保了评价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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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17:30
来源:
沪小媒
盘点NBA里以球员命名的条款,其中罗斯条款拆散了雷霆三少组合
中国发展有个特色名词叫与时俱进,在NBA里同样也是如此,NBA至今已经经历了大小九次劳资谈判,随后各种“与时俱进”的条款也就此而诞生了,其中很多条款都和一些特殊的球员有关,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番!
伯德条款:在摩西马龙和伯德的基础上产生,乔丹3000万年薪就与之有关!
曾经NBA球员签约被严格限制在工资帽之内,就比如1982年火箭队因为工资帽限制只能开出150万美元薪水,而对面费城76人给出的却是6年1320万美元,所以火箭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届MVP而且年仅27岁正值巅峰的超级球星被别人给抢走了,这件事情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随后1983年夏天拉里伯德合同也要到期,因为绿军队内球星较多薪资空间也很少,为了避免出现去年摩西马龙的事情,联盟特意出台了伯德条款: 即为一支球队效力三年后,该球队可以无视工资帽限制开出续约合同!火箭管理层也是郁闷无比,为何去年不出台马龙条款?
马龙刚刚拿到MVP就被费城76人抢走了!
后面98年乔丹年薪3000万就是利用的这个条款,当时尼克斯尤因也因为伯德条款拿到了年薪两千万。
休斯顿条款:球员合同还没有履行完就因伤退役了怎么办?
2001年中投王阿兰休斯顿与纽约尼克斯签下6年一亿美元天价合同,这份合同将在2006年夏天到期,结果04-05赛季休斯顿就因为膝伤被迫退役了,当时NBA工资帽也就五千万左右,而休斯顿一个人年薪就达到了1700万之多,如果休斯顿不能打还占据了球队三分之一的工资帽,那尼克斯就彻底不能玩了,所以根据这个情况联盟及时出台了休斯顿条款也就是我们如今常说的“特赦条款”即: 球员因为伤病在合同期内退役时,球队可以选择裁掉该球员,并且该球员后续薪资也不会计算在工资帽之内。后面克里斯波什因病退役时热火就使用了这个条款!
休斯顿在乔丹头上秀中投!
佩顿条款:一种防止球员与母队钻漏洞的条款!
04-05赛季凯尔特人用佩顿从老鹰那里换来了胖头陀沃克,结果没想到交易达成后佩顿选择与老鹰解约然后又重新回到了凯尔特人,这就等于凯尔特人什么都没付出就自动就得到了沃克的加盟,为了补上这个交易漏洞,联盟特意出台了佩顿条款, 规定解约球员必须要等30天以后才能与原球队签约!
佩顿刚交易走没几天就自己跑回来了!
阿里纳斯条款:一个专门为次轮秀而生的条款!
我们知道首轮秀合同四年、次轮秀合同两年,而伯德条款是要为一支球队效力三年后才能生效,所以首轮秀合同期满后母队可以用伯德条款留下这名球员,而次轮秀就没有办法了,当时03年二年级新秀阿里纳斯已经可以拿到18.3分4.7篮板6.3助攻,这个时候奇才队开出5年5122万美元挖人, 而没有伯德条款的勇士队无法开出更高合同就只能眼睁睁看着阿里纳斯离开了!
所以联盟根据这种情形特意制定了阿里纳斯条款:母队在起薪相同的情况下,第二年增幅可以达到8%,第三年更高,这就极大的增加了次轮秀留队的概率!
勇士没有伯德条款无法帽上续约!
罗斯条款:雷霆队就因为罗斯条款而没能留下詹姆斯哈登!
众所周知12年夏天哈登因为400万美元而离开了雷霆,当时哈登要求4年6000万而雷霆只出价4年5600万,有球迷会问平均到每个赛季雷霆只要多出100万美元不就可以了吗?实际上100万美元并不多,但多出这100万雷霆的薪资就超过奢侈税线了,而缴纳奢侈税的球队则失去了赛季末联盟BRI分红的资格,这个损失是雷霆承受不起的!
2011年联盟出台罗斯条款,不过第一个享受该条款的不是罗斯而是凯文杜兰特,在罗斯条款加持下杜兰特五年顶薪一共涨幅了1250万美元, 如果没有罗斯条款这1250万用来弥补哈登400万亏空绰绰有余,所以说罗斯条款毁掉了雷霆不是没有缘由的!
和杜兰特比起来后面威少主动放弃了罗斯条款!
隆多条款:让得分王、助攻王等单项奖更有含金量!
12-13赛季隆多仅仅只打了38场比赛就拿下了助攻王大奖,这让打了接近80场的保罗、瓦斯奎斯、德隆等人大为不满,所以为了赛制公平联盟规定球员想拿单项奖必须要打满70%的比赛也就是58场才可以,如果比赛不够58场虽然依旧有资格但场均数据会大幅降低,比如一名球员只打了50场比赛场均30分,但争夺得分王时会按照58场计算,这样一来平均分就降低到了25.8分自然就与得分王无缘了!
隆多抢走了本属于保罗的助攻王,这也是他们恩怨由来之一!
另外关于易建联也有一个条款,08-09赛季易建联全明星票选一度超过凯文加内特,实际上票选结束时易建联票数也高居东部第五的位置,不过当时易建联场均数据仅有8.6分5.3篮板,为了避免易建联成为首发, NBA临时规定个人五项数据没有进入联盟前50的将失去进入全明星的资格,当时易建联得分排名联盟第153、篮板排名第72,其余抢断、助攻、盖帽等数据也没有进入前五十,有意思的是11年这个规定就已经取消了,很明显这个条款就是为易建联专门定制的!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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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装令,也就是说NBA球员在正式场合需要身着正装或休闲正装,不然就可能遭致罚款。引自虎扑篮球百科:2005年10月17日,NBA总裁大卫-斯特恩(David Stern)宣布对所有在NBA以及NBDL实行着装令。斯特恩颁布的着装令规定:所有球员在参加或者离开比赛场地时、因伤休战在替补席观战时、参与NBA官方商业活动时(新闻发布会、慈善活动等)的着装都必须是商务或传统风格。新实行的着装令主要禁止球员穿着和嘻哈文化(hip-hop culture)相关的时尚服饰,只要包括:经典复古球衣(Hardwood Classics jerseys)或其他球衣、嘻哈风格牛仔裤、帽子、头巾、休闲T恤、夸张的珠宝饰品、运动鞋以及林地靴。球员接受采访、参加比赛前后(包括因伤休战在板凳观战时)、参加慈善活动或者其他与NBA以及NBDL有关的官方活动时均不允许穿着上述服饰。违反此规定的球员将会被罚款,屡次违反者将会被禁赛。着装令的颁布实施是为了解决已经困扰NBA联盟多年的球员形象问题。面对着装令,最难过的应该是AI,不过他也有对策的,怎么穿都嘻哈:在这之外,NBA还禁止发带反戴。这个是针对隆多喜欢把发带上下颠倒着带的:还有一次,09年全明星赛的时候,韦德面部有一块伤口,为了防止感染他在面部贴了印有自己名字的创可贴。随后联盟禁止了他的这种行为。原因是希望各个球员在各方面保持一致。不知道是否有些答非所问。。。其他的条款,特别是涉及到交易和签约的我就没有造诣了。。。我也很想知道,求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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