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怎么不能收听零点冲动这个节目呢?之前就有这个台但现在就没有hi歌是什么节目原因?

您好,分享的企鹅
徐静蕾推荐《你有没有见过他》从中寻找自己
基本信息作者:姬霄书名:你有没有见过他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书号:0定价:36.80元上市时间:2015.1内容介绍《你有没有见过他》是韩寒「一个」工作室监制出品的一本很特别的短篇故事集,它从来没有提到你的名字,但你却会在每一个故事里找到你和心中那个「Ta」的记忆。本书来自「一个」App超人气作者姬霄,由韩寒「一个」工作室、磨铁图书强强联手,重磅出品。徐静蕾、叫兽易小星、silver是水果味儿的 共同推荐阅读。打开这本书,像翻开平行空间中的另一个宇宙,你会发现无数奇特的星球。蓝色星球上的,是不懂拒绝的人,红色星球上,是不会觉悟的人,波点星球上的都是备胎,而灰色星球上的人,都喜欢穿着戏服,在别人的生命中跑龙套。无论你在哪个星球停歇,都会发现,那儿竟有一个似曾相识的自己。本书作者姬霄已在「一个」App发表《有一些感情你不会了解》《路人铜狮张》《青春就是蠢到永不觉悟》《一个备胎的衰亡史》等一系列作品,篇篇高赞,其“不治愈,请自愈”的犀利笔触,温情却不失冷幽默的叙事风格,令无数读者为之感叹。作者简介姬霄,青年作家、「一个」App常驻作者、孤独美食餐厅老板。在「一个」App发表《有一些感情你不会了解》《路人铜狮张》《青春就是蠢到永不觉悟》《一个备胎的衰亡史》等文章,大获好评。因为害怕一个人吃饭,所以开了一家名为孤独美食的餐厅,藉此鼓励城市中像他一样的年轻人,即使孤独也不要忘记品尝美食、享受生活的能力。2013年,「孤独美食」被《周末画报》《新现代画报》《南方都市报》等30余家国内主流媒体报道,是国内首家收集“孤独”的主题餐厅。编辑推荐:★韩寒「一个」工作室监制出品,徐静蕾、叫兽易小星、silver是水果味儿推荐阅读,「一个」App主编小饭点赞推荐。@silver是水果味儿说:“这是一个任何时候你和他聊上五分钟,都会爱上他的家伙。”★这不是一本需要一口气读完的书,在你睡前、饭后、挤地铁、搭公交、乘飞机、坐火车、办公室偷懒时,请随意翻开,让某个故事陪伴你,寻找记忆中的那个Ta。★装帧设计:豆瓣大红插画家「zengxiaoe」为本书创作15张“Ta”主题插图,新锐设计师「吕宜浓」为本书设计内文版式及封面。四色印刷,内文使用超细腻的纯质纸。全书328页,足量篇幅,超值定价。★你见过一个能够轻松打包所有行李款款离开的人。也见过一个说分手就像放学后的道别般潇洒的人。还见过一个在会议上打盹被责令离席的人。你说他很酷,他很渣,他很low。可你没见过他无从下手却必须离开的时刻。他被甩后哭着挽留对方的时刻。他熬夜三个月的方案被挪用的时刻。你只看结果,这就是生活。评价:@silver是水果味儿说:这是一个任何时候你和他聊上五分钟,都会爱上他的家伙。@咸贵人: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在前面右转第二排的架子上的这本书里。@玍几:看姬霄的故事,就像懒洋洋的浸在海洋里,却不小心发现了亚特兰蒂斯。 新书试读致你——你读过许多故事。有让你彻夜难眠,辗转反侧的故事;有让你屏气凝神,心照神交的故事;有让你心生感慨,为之一叹的故事;但所有的故事都经不起一句——后来呢?小声告诉你吧:后来,故事中的角色都脱下演出服,悄无声息地从幕后离开。序言打上车,或坐上地铁,或者独自慢吞吞走着。走到了你我的身边。你终会发现,生活多奇妙。原来你也同样生活在一个故事里。去见他,其实是去邂逅故事中的自己。不要惦记故事里的人。也不要输给故事里的角色。去见他吧,不只在书里。by_《你有没有见过他》开场白No.1不懂拒绝的人他有一家书店,我经常去那里蹭书读,如果带着他最喜欢吃的炒年糕,他就愿意免费借书给我。他可以背诵白居易所有的诗,羽毛球打得很棒。但不知为什么,他的书店忽然停业了,你有没有见过他?有一些感情你不会了解大成是我见过的最不会拒绝别人的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手里还有一家书店。那时我刚毕业,没事就去他那儿蹭书看,但无论待多久,他都不会介意,甚至没看完的书问他借,只要保证不弄脏,他都一概同意。时间久了,我渐渐知道他其实不是书店的老板。书店是个女人开的,每逢周末她都会来书店找大成。她开着一辆白色的奔驰车,穿着打扮很阔气。一开始我以为她是大成的女人,后来有次她带着小孩来,叫大成哥哥,我才知道她已经结婚了。大成只是她的情人。大成年纪不大,虽然蓄着胡须,但撑死过不了三十。他的长相是这家书店最值得称道的招牌,轮廓分明,目光如电,谈吐间自带着书卷气,引得许多学院派的年轻女孩慕名而来。她们的要求千奇百怪,有想合影的,有索要拥抱的,还有打书店里那些小玩意儿主意的,甚至有想让大成假装叔叔参加家长会的,面对这些要求,大成也从不拒绝。不懂拒绝的人有很多,因为囚于人情,碍于脸面,但前提是对方的要求没有触及你的底线。问你借八百一千不好意思拒绝,但问你借房子抵押试试,铁定一千八百个没门。至于大成的底线,我至今没摸到过。有次,一位顾客赖在书店蹭书到打烊还不肯走(不是我),大成困得不行,就跟他打了个招呼,然后自己上楼睡觉去了。谁知半夜他忽然被人推醒,说楼下太冷,问他有没有被子。大成迷迷糊糊地说没有,结果对方竟然扯过他的被子的另一头睡了下去。第二天醒来,大成才知道那位顾客是外地人,钱包被偷无处可去,于是跑到书店借宿,临走前还问大成借钱,说是江湖救急。在现代社会这种鬼话也有人信,那个人就是大成。除了那个女人之外,大成的感情生活一片空白。有次我忍不住好奇地问他:“明明身边有大把资源,为什么会选择她?”且不说她已经结婚,从年龄、相貌、才情上,这两人都难以相提并论。如果只是因为钱,那也太没种了。大成听完我的话笑了:“不是我选她,是她来找我,面对面告白那种,我实在不知道怎么拒绝,就答应了。”我惊讶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怎么可能没姑娘跟你表白?”他说:“有啊,但都是写张纸条夹在书款里,或者画在书店的签到册上,只要不动声色,很容易就躲过去了。只有她约了我,郑重地说想要在一起。”“所以你都不考虑对方是啥情况就答应了?”我的三观彻底被颠覆,激动地喊出来。大成摇摇头:“一开始也觉得不自在,想反悔,但后来发现,她其实就想找个安慰,至今为止她也没要求我做过什么啊?”我说:“你是说她每周看你,就只是看你?”他狐疑地看着我:“不然咧?”我呆住了。这世上成天有人把生活当作选择题,前进后退左右为难,殊不知也有人甘当被选项,不主动,不索取,可单选,可多选。有时我们也会聊聊爱情,大成说他有喜欢的女孩,他俩是在网上认识的,但她不肯告诉他自己在哪儿,只说在未来会来找他。对此我不以为然,这种人恐怕不是长得丑就是性格阴暗,否则怎么会不敢见面,说不定她就是那群经常来书店“观光”的女学生之一。大成也不反驳,说:“我答应了她,就会一直等下去,就算没结果,也不会因为当初没有等待而后悔啊。”他还拿金庸的小说举例,说:“如果杨过没熬过那十六年,怎么可能和小龙女重逢?”我说:“你看武侠小说看傻了吧,杨过要是从没见过小龙女,说不定早就跟郭芙结婚了,十六年,孩子都该上高中了。”不久后我找到了工作,步入了忙碌之中,去书店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有天大成给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搬点书回去,不要钱。一问才知道,他的书店要关张了。我赶过去,他已经把书店盘给了一家开饭馆的河南人,书店里的几千本书装箱卖给了一个旧书贩。见到我,他指了指角落的纸箱说:“我给你留了一箱。”那天我算是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高峰期打不到车,两个大男人搬一箱只有几十册的书,累得像狗一样。饭桌上我问清楚了怎么回事。原来女人的丈夫得知她有外遇,一直跟踪她到书店,本想着捉奸成双,结果冲进来却发现两人相敬如宾,正在喝茶聊天。女人说大成是书店雇的店长,男人自然不信,但又找不到证据,恼羞成怒之下责令将书店关掉,顺带解雇了大成。我问他:“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大成喝了挺多酒,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印着都江堰的明信片,口齿不利索地说:“乔、乔乔肯见我了。”大成就这样走了,一去就是好几年。那段时间我也陷入了热恋,每天为爱情的小事喜怒无常,根本无暇顾及其他。偶尔空闲时,我会想起大成,不知道他现在身在何处,有没有寻找到那个叫乔乔的女孩,还是又在哪个小城市开了一家新的书店。直到几年后的一个清晨,一觉醒来铺天盖地都是汶川地震的消息,我忽然惊觉大成去的是都江堰,离震中只有一百多公里。电视新闻里,那些伤亡人数令人心惊胆战,让人不由自主地觉得害怕。那几天我疯狂地在网上发帖寻找他,还在他曾经的博客里留下了我新的手机号码,让他看到一定要打给我。 一颗心悬了整整一个礼拜后,我终于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当电话那边传来大成熟悉的声音时,我感到了莫名的激动。我说:“狗×的你还活着!这些年你去哪里了!”他的语气一如既往,不急不躁,说他在彭县,离汶川有段距离,很安全。我问他:“你找到乔乔了?”他说:“嗯。”我说:“儿子恐怕都生下了吧?”他没回答我,只是笑。我说:“看来你是已经决定定居在那里了。”他说:“没有,明年,明年我一定回北京。”再后来,有一次我看到他上传了一张结婚证的照片,我以为他就这样在那个遥远的小城市结婚了。这应该就是一个浪子的归宿了吧,我想,大成说的回北京,也许只是携家带口的一次观光旅游。没想到的是,第二年夏天,大成真的回来了。更令我和我的小伙伴惊呆的是,跟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她竟然就是大成这些年口口声声提及的乔乔。慢慢地,我开始从大成口中拼凑出他这些年的故事。当年大成单枪匹马坐火车杀到都江堰,本打算上演一场浪漫的久别重逢,结果到了那儿他才惊讶地发现,接站的竟然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她就是乔乔。在火车上,大成也不是没想过暗黑版的相逢,可那些“见光死”、诈骗集团等幻想在此时此刻统统拜倒在眼前稚嫩的女孩脚下。用他的话说,当时只觉得浑身发凉,怎么都没办法迈出脚步,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想到自己曾没日没夜地跟一个小孩子示爱,就觉得自己禽兽不如,再也不会爱了。乔乔的家庭条件不好,父亲患病卧床不起,母亲靠微薄的薪水养活这三口之家。对于大成的到来,他们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意外,原来乔乔早就对父母坦白过。就这样,大成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这三口之家的“第四人”。乔乔的妈妈在化妆品柜台工作,没时间接送乔乔上下学,这任务自然就落到了大成身上。每天送完乔乔上学,他就在学校附近的书店蹭书看,上下课的铃声响过八次,乔乔就会出现在书店,跟他一起回家。有时候他也会想,自己为什么要在这种地方虚耗光阴,没有爱,没有梦,甚至没有一丝希望,只是按部就班地活着,简直跟牲口毫无区别。但一想到要抛下乔乔,他又觉得于心不忍。后来乔乔的父亲去世了,大成帮他们筹备葬礼,发讣告,守灵,再到最后出殡下葬。这时候的他已经完全没有离开的想法了,他在当地找了一份卖手机的工作,开始了一段漫长的陪读岁月。一陪就是五年,从初中到高中,好在乔乔的成绩一直出众。直到今年,她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北京一所重点大学,他就跟着过来继续陪读。听完这个故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不是为大成,而是为眼前的姑娘,肤白、貌美、水灵、单纯,整个一惊为天人,这大成完全是现代版的光源氏计划好不好!大成在北京安顿了下来,我陪着他带乔乔去学校办手续、交学费、搬行李、选宿舍,看着他满头大汗地告诫乔乔“十个必须九个不准”时的神情,我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就好像他是个唠叨的父亲,而乔乔是他调皮的女儿一样。然而他们的生活并不像所有人幻想的那样,大叔和萝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乔乔的性格与她的长相南辕北辙,或许从小背负了太多家庭的希望,她的个性特别要强,读书时考试回回都要争第一,拿着县里发的奖学金来北京。生活中她也不例外,绝不肯轻易向人低头,唯一能让她俯首称臣的只有大成。或许在旁人眼中,大成还是那个不懂拒绝的大男孩,但在乔乔面前,他顿时会变作另一个人,眼神、语气、动作都有板有眼,两眼一瞪不怒自威,说起大人的道理来更是头头是道,杀得乔乔瞬间溃不成军。当然,这样的结果也不是必然的。据我的统计,他们之间的战绩胜负各半,这点数据也不能说明谁面子更大。只能意味着,他们经常吵架。一开始是在我家吵,在电话里吵,后来在学校吵,在大街上吵。每次吵架时,大成的脸都是歪的,被乔乔给气的。但每次吵完,大成又会贱了吧唧地追过去给乔乔道歉。有次乔乔看中了一件大衣,大成觉得贵没买,两人就在商场大吵了一架。大成气得跑出半条街,我追过去,只见他在街头抚摸着胸口自言自语:“嗨,跟孩子置什么气呢?”说完,他又转身往回走。我忽然意识到,相处了这么多年,大成已经把乔乔当作了女儿般的存在。乔乔开学后,大成也找到了新工作,每个月发了薪水,甭管自己过得多差,他都会第一时间给乔乔打生活费。到了周末,他就坐地铁去学校把乔乔接回家,顺便带回一大堆换洗的衣服。说是小别能胜新婚,但两人凑到一起还是各种吵。一来二去总是伤心,渐渐地,乔乔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有一天大成去学校看完乔乔后,回到家倒头就睡。我当他太累了就没在意,自个儿在那儿听歌。过了一会儿,他忽然从房间冲出来跟我说:“哥,你能不能别一直放情歌。”我一看,他已经哭得不成人形了。他们分手了,是乔乔提出来的,甚至没有给大成挽回的机会。我没问原因,因为并不需要原因。这城市每天有成千上万对情侣分手,长的要几十年,短的只需一夜,当他们或者难过或者开心地走在街上时,原因并不是最重要的,结果才是。分手后,大成每个月依然会第一时间给乔乔打生活费,仿佛乔乔真的是他的女儿。而对于那些钱,乔乔照收不误,周末还会发短信告诉大成自己的近况,仿佛大成真的是她的父亲。这对于旁人而言显得不可理喻,然而我知道,他们如同唇和齿、皮和毛,形式上的分手远远不能将这层关系剥离殆尽。乔乔有了新恋情,男方家境富裕,看她的微博,演唱会、话剧、画展、旅行样样不落。大成仿佛也习惯了默默在背后观察着乔乔的生活,不评论,不点赞。只有每次给乔乔打生活费的时候,他才会喃喃自语地骂:这婊子,越来越会花钱了;这婊子,看电影比我还勤;这婊子,有男朋友了也不说一声。作为旁观者,我没办法说清楚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是亲情,或者只是多年生活造就的一种惯性?离开乔乔之后,大成的心恢复了曾经的波澜不惊,早起早睡,朝七晚五。但心境和现实不同,依然有许多小女生对他暗送秋波,甚至我的女同事也跑来问我要大成的电话号码。有次公司聚餐,我经不起她们的撺掇,死拉硬拽带了大成去。席间有个女孩对大成尤其殷勤,添茶夹菜无不抢先,加上众人的起哄,搞得大成面红耳赤。最后在大家的撺掇下,女孩鼓起勇气说:“大成,请做我的男朋友吧。”全场瞬间安静下来,大成愣住了,停顿了很久。就在我以为他又要像从前那样因为不好意思拒绝而答应对方时,他忽然很有礼貌地说:“我有女朋友了,对不起。”说完他竟然还向女孩鞠了一躬,简直太专业了。那天大成喝了很多酒,喝到最后桌底下的酒瓶已经摆满,连脚都没地方搁了,整个饭店里只剩下我们俩。我说:“要不别喝了?”他说:“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我说:“你醉了。”他重复:“我有女朋友了。”我说:“是是是,你有女朋友,咱先回家吧。”他说:“我有什么女朋友,我女朋友跟狗跑了。”我说:“对对,多骂两声就好了。”他木然地望着我,半晌,他才幽幽地说:“其实我应该明白,这么多个日夜的分离,我们早已是换了人间,不在一个国度了。我看着她的表情,旁观她的生活,不知不觉间,已经站到了她交际圈的最边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那么小,小到让人想逃,我鼓足勇气把所有的爱变成养料,摸索着学会如何对她负责,但事到如今,仿佛时光倒转,却始终是学不会如何像男朋友那般爱一个人了。”我愣住了,那一瞬间,大成变得苍老了许多。最后,他扯起嗓子对着天空大喊:“韩成,你这个大呆子!”喊完这几个字,他忽然像武侠片里演的那样,仰天喷出一大口血来,然后昏死了过去。我傻眼了,赶紧掏出手机打120,连背带扛地把他送进医院。值班的大夫一看,说是胃穿孔没跑儿,需要立即进行急诊手术。在手术室门外等待的间隙,我想了想,又打电话给乔乔。乔乔听我说完半天都不说话,我急了,对着手机大吼:“大成都快挂了,你要有良心赶紧给老子来医院!”乔乔说:“现在已经没地铁了。”我说:“打的!”乔乔又说:“我不认识路。”我说:“301医院。算了,你上车打给我,我跟司机说。”最后乔乔说:“宿舍大门锁了。”我气得想揍人:“陈乔乔你少废话,不想来就直说。我就没见过你这种货,要钱时把人当爹看,人躺进了手术室就他妈给我装路人,大成喝挂之前说得太对了,他就是个大呆子!不然怎么能喜欢上你这个白眼狼!”我骂尽了这辈子学会的所有脏话,乔乔在电话那头一声不吭,静得连呼吸都听得见,过了几秒,挂了。微博上说得一点没错,前任都他妈是极品!大成做完手术已经是凌晨两点,窗外万物静籁,整个城市沉浸在睡梦当中。我正靠在椅子上打盹,忽然听到门外一声轻响。我打开门,是乔乔。没等我开口,她就直奔大成而去:“不是做完手术了吗?怎么还昏迷着?”我说:“可能喝太多了,过会儿就差不多会醒了。”她浑身是汗,睡裙上沾满了泥土,胳膊上还有新伤,显然是经历了不少困难才到这儿的。看着她,我忽然觉得很愧疚,原来她还是很在乎大成的。我小声道歉:“刚才电话里……对不起。”乔乔没接话,一直盯着大成的脸,过了一会儿,她说:“我知道你怎么看我,我欠大成太多了,但你想听我的故事吗?”有故事听我自然不会放过,连忙点点头。乔乔抚弄着大成的头发,轻声细语,开始了漫长的叙述:“我十二岁就喜欢上了大成,但那时我太小了,所以跟他说未来一定会去找他,做他的女朋友。等了三年,结果还是没忍住,大成说要看我,我鬼使神差立刻答应了他,兴奋了三天才开始后悔,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怕他一见面就把我当小孩子。直到大成答应在我家住下来,我才终于松了一口气。”我静静听着,想象着乔乔那时的模样,不自觉地笑了起来。乔乔接着说:“再后来,我爸去世了。入葬那天大成握着我的手说,以后你想爸爸的时候,就把我当作你的爸爸吧。那天,我哭成了泪人。“也就是从那一刻起,大成真的开始像爸爸一样照顾我,衣食起居事无巨细,比我妈还细心。我知道他想回北京,于是我在学习上尤其努力,最后终于考到了北京。“到了这座城市,我才发现感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六年,从我十五岁到二十一岁,我每一刻的改变都被大成看在眼里,在他面前我永远是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在这份感情里,平衡早已经被打破,他扮演的早已不再是我的爱人,而是我的爸爸。“人就是有贱根吧,就像每次争吵到最后,他都会像长辈一样宽恕我,别的女孩大概巴不得是这种结果,但每次我都会有种深深的亏欠感,我始终欠着他,这种感受在我的心里越积越重,拖得越久,我越没办法坦然面对他。“你大概不会想象到明明是情侣却可以严令禁止对方喝酒熬夜吃个街边摊玩次冒险游戏吧,但这就是大成,明明是我的男朋友,却一定要像父亲一样管教着我。其实我多想跟他说:我已经长得足够大了,我不想你做我的爸爸啊。你能不能像最普通的男朋友那样,跟我一起受伤,一起大吵,一起无知地快乐着啊。”乔乔说到这里已经满脸都是泪水了,我望着她微微颤抖的身躯,不知该说什么。过了会儿,她终于平静下来,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递给我:“这个你帮我交给他吧,以后,我再也不会欠他的了。”我打开信封,里面装着厚厚的一沓钱,大概有几万块。我惊讶道:“你都没有工作,这些钱是哪来的?你那个男朋友给的?”乔乔笑了:“狗屁男朋友,那只是我同学,我求他帮忙做挡箭牌而已。这两年,我一边偷偷做兼职,一边拿全勤奖学金,为了不让大成担心,他打给我的生活费,我全都照收不误。二十八个月,三万两千块,全在这儿了。”我说:“你为什么不等他醒来亲手交给他?”她摇摇头,望着病床上兀自呢喃的大成说:“有一些感情你不会了解,但下次见面的时候,我想,我们可以像平常人那样喝杯酒,聊聊天了。”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灯光下,大成睡得很香,也许是在做一个美丽的梦。等到天亮,我会让他把梦作为交换,给他讲一个关于爱情和亲情的故事。“人啊,前半生醉心于如何不浪费光阴,后半生却在怀念那些看似过得糊涂,对未来毫无帮助的日子。”“交际选择有些像点菜,有人会为一个理想氛围去搭配合适的菜色,有人会为一件精美单品就顾不上其他。理性者的朋友中,坏小子、迟到王、虚荣鬼和暴怒狂们在逐年减少,长远来看,很可能会和剩余的人过和谐、平淡、安全的一生,但他也将永远是别人生命的配角。你觉得好就行。”“如果没有时间仪器可供参考,人类记不得自己度过了多少天,只有凭借印象中所做事的多少来界定自己活了多久,有人感觉光阴飞逝,有人度日如年。所有人依靠阅历的丰富程度去延长他们的生命。我觉得这就是阅读最初的意义No.2我在火车上遇见她,她穿着一件素色的棉布裙子,捏着一封皱巴巴的信。她说她要去找一个人,然后就告别这个世界。我没问那是什么人,亲人、朋友,还是爱人。后来我先下的车,她比我晚一站,你有没有见过她?文艺女要与世界决裂,她认为这是文艺应有的避世情怀。她将平底锅丢进壁炉里,文艺不应是油腻的家常。这样想着,原本十分耐热的平底锅忽然熔化了,变成炉底的一小摊铁水。她将衣柜丢进壁炉里,文艺不应是招摇的入世。两米高的木制衣柜连同十几件五颜六色的连衣裙都付之一炬,只留下那些素色的、棉麻的。她将茶几丢进壁炉里,文艺不应是迎合的死板的礼仪。水晶玻璃茶几“砰”的一声化作许多火星,闪烁个不停。她将吹风机丢进壁炉里,里头掀起了一股旋风,将火舌吹了出来,在屋子里蔓延。周围的一切开始燃烧。铜质的梳妆台忽然就变成了蜡烛,四肢软了下去,化妆品噼里啪啦散落一地,但很快也熔化了。沙发像是一个满怀怒气的胖子,忍耐了很久,忽然从肚子里喷出一道火焰。熊熊烈火中,文艺女感到很快乐,这时候她望向自己的书桌。桌上摆放着一封信。她冲上去,将信抢了过来,轻轻掐灭了信纸一角的火星。她默默读了许多遍,她开始觉得,这将是自己无法与世界决裂的最后原因。她穿上最后一件素色的棉麻裙,去寻找信的主人。她要与世界决裂,就要首先与信的主人决裂。她千里迢迢来到了遥远的城市里,见到了信的主人。她说,我要与你决裂,因为这是我与世界决裂的先决条件。他拍拍她的头说,别急,你先喝完这杯酒。她抗拒了他的手,说,是不是喝掉这杯酒,我们就能决裂了?他不置可否。管他呢,你可要说话算数,文艺女抬起头一口将酒喝得精光。他带着她来到一个房间,里面堆满了许多编织袋。她打开了一个,里面充满了甜蜜的片断。她一下子感到非常快乐,比大火燃烧了她所有的东西还要快乐。她迷茫地问,这是什么?他说,这是爱。爱这么有意思啊?他说,你还想不想与世界决裂?她说,你再给我看三个口袋,我才能决定。他又打开了两个口袋,一个是信任,一个是包容。就在他打开最后一个口袋的时候,文艺女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觉得自己一直都没有信任过他。她按住他的手说,好啦,我不和世界决裂了,也不和你决裂啦。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他们在房间里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他是个非常有办法的家伙。她开始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丢弃那些漂亮的裙子。他轻轻安慰她,摸摸她的头发,然后忽然就多了一只漂亮的发卡在她脑袋上。夜色渐浓,他们都睡着了。半睡半醒中,文艺女迷糊地想,如果与世界决裂,她就再也无法见到他了。还是不要与世界决裂了吧。第二天醒来,她决定告诉他自己的决定。可是昨晚他太累了,一直都没有醒来。文艺女按捺不住,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忽然看到角落里堆满的编织袋。就再来享受一次吧。她屏住呼吸,又打开了其他的编织袋。可是这一次,并没有美好的事物从里面飞出来,而是飞出了一个丑陋的小怪物,它说,它叫作性。为什么会这样?文艺女有些惊讶,她急急忙忙将所有剩下的编织袋都打开。肮脏的性,愚蠢的争吵,可耻的嫉妒,卑鄙的索取……它们像是聚会一般,在房间里到处奔跑,乱哄哄的。她拎着争吵,怒气冲冲地将他叫醒,问他,爱呢?爱呢?他揉着惺忪的双眼,呆呆地望着她。这些全都是啊。你在撒谎。不,我说的都是真的。她发起了疯,将他的头发揪在手里,不停地揍。揍着揍着,她忽然停下来。她看着他,问,疼吗?他说,还可以。文艺女觉得比起揍他,与世界决裂这件事,一点意思都没有。“人总要做点出格的蠢事,这样当你不在场的时候,也始终会是话题的核心。要知道,许多淡到几乎透明的情谊之所以没有垮掉,就凭着一个能持续十年被反复提及的八卦。”“一些人在零点打完祝福电话,就已经跟话筒那边的人说完了一整年的话。”“别傻了,初恋的成分是70%幻想+20%荷尔蒙+10%爱情,你以为以后的你再不可能那么爱一个人,是因为你再不可能对一个人抱有那么多的幻想!”“华美的衣裳多得是,合适的裤子却要万中求一;眼镜看起来大同小异,却因为一个个细微的变化而千差万别。你以为那只是一次勉强,一次语塞,一个眼神不经意的停顿,殊不知在我眼中也早已天差地别,判若两人了。No.3永不觉悟的人他抽万宝路,酗可乐,篮球场上人称“微型艾弗森”,吉他只会弹一首《董小姐》。有一天他在江边放了一场小火,被关进了派出所,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你有没有见过他青春就是蠢到永不觉悟从开口闭口跟人谈青春到听到青春这个词就犯困,之间的距离,不过一个她。也别否认,谁的青春没三五红颜六九死党,但一谈到青春,你脑袋里第一个蹦出的一定是她。谁都有那个她,或许至今她仍在你心中垂帘听政,左右你对世界的看法,当然也有可能你终于可以洒脱地将她的名字说得像个路人。但无论如何,只要与青春有关的话题,你避无可避地要想起这样一个爱过恨过的人。她给过你的梦幻天真,执着热血,就是你全部的青春岁月。我的朋友策狗至今也无法忘记他的那个她,她去武汉读书,他就跟去武汉,她去上海考研,他又筹谋着跟去上海找工作。按照常规剧情的发展,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是年轻情侣们追求的高级纯爱,但在现实中,这样一意孤行当然只是青春的迷药作祟。果然在一次打电话过程中,策狗因为她说了句“肚子饿”而当机立断,二话不说买了汉堡和当晚的机票飞去了上海。当然,这种冲动事件在陷入爱河的年轻人当中时有发生,算不得什么,青春需要这样的愚蠢热血和执迷不悟,嘴上说着敢于为她牺牲的伟大誓言,岂能为千里送宵夜这样的小事而迟疑。但这件事的高潮并不在此,当飞机飞到途中,策狗感觉饥饿难耐四肢无力,加上炸鸡腿的香味不时渗入鼻息,一个忍不住竟然把汉堡吃掉了。此时,两手空空的他感到迷茫、无助,但绝不会幡然醒悟,因为激情并没有因为汉堡被吃掉而退去,相反,这份情愫因为他正搭着象征爱情的航班而不断肿胀。相信年轻时当你在为她冒雨、翘课、通宵,以及做一切跳出规则之外的行为时,亦有同样的感受。飞机着陆后,策狗做了一件令人发指的蠢事,他赶去附近的快餐店买了一份同样规格的汉堡,并且为了掩人耳目将汉堡放凉后才乘计程车去她教书的学校找她。青春的迷药让人变蠢,年轻的人们在许多事上一错再错、一蠢再蠢,各种补救也无济于事,并非他们少经人事,而是在对待一切行为时都要所谓的问心无愧。这种自我慰藉并不少见,在对方爽约时安慰自己她功课繁忙,在等不到电话时怀疑是她手机被盗,谁敢说那时候的自己比我的朋友策狗更聪明呢?话说回来,策狗拿着凉透的汉堡找到了她,当然整个场景自然不会有电视剧中那么感人肺腑,比如背景乐会突然响起“我想和你一起看着日出一直到我们都睡着”,或者天空突然飘起鹅毛大雪瞬间将城市染成银色。她只是看了一眼汉堡说,我刚在7-11吃光一大份麻辣鱼蛋、一根油条和一碗豆浆,现在打出的嗝都是麻辣味的,但我们还是去开房吧。好吧,青春故事无论如何开局,都是同样俗套的结尾,属于纯爱阶段的道理毕竟浮于表层理论,只有进入成人话题才能真正实践出真知。策狗感觉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不由得为自己的英勇果断感动到流泪。两人来到学校附近的旅馆,在成人世界的门口辗转反侧,正两手一搓准备进入人生的第一个马赛克专场,忽然觉得不妥。青春期幻想出的正义感令策狗感到无比羞愧,尽管天时地利人和,怎么就偏偏忘了带套呢?想到此处,他毅然决然穿上了裤子对她说,好多蚊子啊,我出去买一盒蚊香回来。还有比这更蠢的事吗!很多年后,我的朋友策狗谈起这段往事忍不住赧然成怒。那一去,他在徐家汇的街头迷失了方向,再无回头路可寻,等到连滚带爬摸回旅馆时,她已随风而去,也许她在等待中激情退去大梦初醒,也许她见他久久不归而黯然离开,谁知道呢。但没准,青春的故事就是会配上这样的结局,它或许并不残忍可怕,甚至是蠢得令人忍俊不禁,而在不留意的时光间隙中,它同样毫不留情地带走了所有。时光一转,策狗再次遇见他的那个她已是两年之后。她在一所中学教书,身边还出现了一个“男朋友”。经过策狗多方面打探,得知此人是她同校里的老师,搞体育的,长得人高马大,暂且唤他壮马。尽管此时策狗已经与她分手多时,但依然气急败坏地认为,壮马是他俩之间的第三者。他借来一辆电动自行车和邮递员的制服,冒充送快递的来到她所在的学校,点名要给壮马送包裹,企图把他骗出来一决雌雄,真男人靠拳脚上分胜负。但此等伎俩分分钟就被经验丰富的学校保安识破,原来他处心积虑竟然忘了打听壮马任教的班级。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策狗被当作恐怖分子扣押在保安室,不得不打电话求助于她。她心急火燎地赶过来,知悉原因后将策狗一顿臭骂。你什么时候能成熟一点?策狗说,我就是想看看他有什么好。她愤然地说,他哪儿都比你好!说罢转过身决然离去,临出门又丢下一句,你别再惹事了,他一米九八,你打不过他。相信再没有什么言语能够如此刺痛一个男人的自尊,策狗失魂落魄地爬回家,连睡三天不接任何人的电话。就在我准备撬锁收尸时,他才终于出现在我的眼前,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他看上去一点也不憔悴,还手舞足蹈地描述着自己近期的感悟,大意是在长时间的静默和饥饿中得到了爱神丘比特的指点,精心策划了一出天大的计划,此番出山定能重俘美人心。和策狗相似,多少人在情海中浮浮沉沉犹如朽木,上一刻刚被女神一指秒成丧家之犬,下一秒又自行运功疗伤,断骨重生,脑补着数不清的醒世之言,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瞬间战斗力飘红,化作斗志昂扬的骄傲大公鸡。他不曾想过,年轻时我们总能一次次满血复活,并非爱神的魔力,因为相比其他,失恋之痛是最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只因涉世未深,以为心上开出天大的伤口,其实是连牙痛都比不上的。在我死缠烂打的追问之下,策狗终于坦白了自己的计划,而这出计划竟然是公开追另一个女孩,让她感受到失去最爱的痛苦。就在我以为没有比这更蠢的决定时,我再次赫然发现,策狗选中的女孩居然是她的发小兼闺密——阿蒙。他的理由是搞定她最好的朋友,让她同时失去两个最重要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切肤之痛。哇,不愧是万恶之首的天蝎座,果然深思熟虑。如果这番计划能够得以成功实施,策狗简直可以开一个报复前任的培训班公开授课,受万众屌丝膜拜了。但——如果计划以失败告终,那策狗简直蠢得要让人心痛了。策狗的计划是从接送阿蒙上下班开始,每天起早摸黑骑着一辆电动车去阿蒙家里叫她起床,再以顺路的名义送她去公司。阿蒙是那种胸大无脑的女孩,不知其中有计,心想反正有免费车不搭是傻帽。一来二去风雨无阻,在外人眼中两人已是形影不离。终于有一天,策狗谎称去探望她,载上阿蒙一路狂奔到她的学校,果然被她隔窗看到了,策狗的第一步“无中生有”取得了莫大的成功。紧接着,策狗以半个月的午饭为代价,邀请阿蒙跟他一起去拍大头贴。有饭做媒,阿蒙果然当仁不让,欣然应邀。两人在摄像头前搔首弄姿一番,策狗拿起战利品开始四处张贴,手机钱包公交卡,甚至那辆破破烂烂的电动车上都可以见其尊容。接下来他只需在和她见面时看似不经意地露出那冰山一角,第二步“打草惊蛇”轻松解决。事已至此,就算阿蒙再无脑也知道策狗有事相瞒,但再三逼问,策狗却死不松口。阿蒙怒火中烧,威胁策狗再不说就把所有的真相告诉她。策狗还是不依,气得阿蒙转身就走。策狗心中却暗自大喜,倘若阿蒙跑去告诉她真相,这第三步“反间计”就能大功告成。算算日子,情人节已近在眼前,安排好一切,策狗发短信约阿蒙去江边放烟花,还说会有天大的惊喜,千万不要让她知道。策狗心想,如果阿蒙已经告诉她真相,必然会邀她一同前来拆穿他,两人又岂知原来策狗计中有计。由阿蒙现场解开一切误会,加上策狗早已经准备好对她的精心表白,策狗拍着胸脯相信她一定会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恋爱中的人永远那么天真,以为一切都可以按照自设的剧本演绎成偶像剧。策狗在寒风中等了半宿,江边终于出现了熟悉的身影,是阿蒙。策狗快步迎上去,却发现阿蒙是独自前来的,策狗急问:“她呢?她呢?”阿蒙一脸茫然:“她当然是和壮马在过情人节咯,你不是说不要让她知道吗?”这一刻,策狗终于发现了自己惊天阴谋中唯一的失误——阿蒙有拖延症,她是绝对不会主动做任何事的。那边,阿蒙还在问:“惊喜呢?惊喜在哪里?”寒冽风中,策狗惨然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在脚下的水泥板上用力一划。一刹那,一条数十米长的火蛇在黑暗中蔓延开来,缓缓汇聚成一句巨大的“I Love You”。那是策狗用浸了汽油的麻绳拼结成的。接着,他不知从哪拎出一把破木吉他,一边弹一边轻轻唱着自己写的歌:橘子汽水在那个夏天定价还在五毛喝完后你喜欢趴在我的课桌上睡觉那只在屋檐上行走的猫又开始尴尬地蹑手蹑脚像是在说吵醒你的不是它而是窗外的知了星期三的教室是你负责打扫我在黄昏中不耐烦地吹着口哨等待延长了走廊和过道你擦着窗户看着我奇怪地笑于是我又把我喜欢你这句话偷偷塞进了书包……给你买过带肉松的面包给你泡过不加糖的雀巢给你唱过跑了调的歌谣你却说我犯傻的样子就像樱木花道操场上疯狂生长的蔓草天空中啪嗤啪嗤的飞鸟水果摊成熟诱人的蜜桃这怎么可以比得上你我轻狂的年少江风吹过,火焰渐渐暗淡下去,绳芯被烧成了草炭,在夜色中像道霓虹,映在阿蒙亮晶晶的双眼里,红得发亮,久久不灭。一切都完美得如同梦幻,只是面前站着的不是她。别笑他蠢,只是谁没演过这样一出戏呢,华丽盛大的开场,精致细腻的铺垫,待到曲终人散才发现,原来只是一出独角戏,自娱自乐,自怨自艾,自言自语。时过境迁,策狗离开上海去北京工作,他的她已和壮马谈婚论嫁,不日将举行婚礼。收到她结婚的消息时策狗正逢出差,一路上没有“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的伤感,也没有“我的请帖是你的喜帖”的讽刺,两人如同老友般相约见面。再看策狗,他身着合体的西装,深沉稳重,不失风度,昔日面庞的青涩已然退去。聊起斑驳往事,她埋怨他:“那时你和阿蒙感情明明很好,你却突然离开上海,她不知有多伤心。”原来那年在江边,阿蒙喜欢上了策狗,他却始终没有告诉她当年的真相。策狗也不解释,笑着问她:“你和壮马在一起还好吗?”她幸福地笑道:“一开始我并不喜欢他,后来看他追得那么辛苦,终于应允了他。”“那么辛苦”,策狗将这几个字含在嘴里,有些苦,又有些涩,再后来,不知变成了什么味道。临别时,策狗欲言又止,亦步亦趋,终于鼓起勇气请求她能不能赠他一个拥抱。她大笑,当然可以。话音未落,就送上了一个大大的熊抱,拍拍策狗的肩膀,两个人挥手告别。青春是座城市,将爱情梦想回忆统统禁锢,一个不小心触动了闸门进去,却发现它早已不属于你的名下。你走过熟悉的街巷,凝视着那些陈列在玻璃橱窗中,依然栩栩如生的故人旧事,但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像个观光客般,仰慕着当年城中的辉煌,当年那个像国王般的自己。那些青春的告白因为拥有无言的结局而显得异常瑰丽,那个青春的她因为永远的失去而显得弥足珍贵,然而青春的爱情究竟是什么?策狗云淡风轻地说,青春的爱情就是一句语速很慢的“谢,谢,你,把,我,亲,手,交,给,了,Ta。”到目前为止,我的朋友策狗已经二十七岁,依然在抽同样的烟,喝同样的酒,依然晚睡晚起,食无禁忌,没有特别具体的比如“找一份好工作”的人生规划,尽管终生难以摸到篮筐却依然梦想做麦格雷迪第二。依然坚信,她是他最爱的姑娘,没有“之一”。你可以说他蠢,但我却在他身上看到了青春,因为青春就是永不觉悟。No.4孤独的人他是一个冷冰冰的人,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趣。我怕他,总是离他远远的。如果你见过他,请替我跟他打声招呼吧。将全世界装进冰箱里孤独的人决定用他的超能力做一件事,将全世界装进冰箱里。这件事看上去荒诞不经,但有科学依据。孤独的人拥有冰冷的气场,距离他五米开外就能感觉到一阵刺骨的寒意。走到近前看,他所碰触到的几乎所有物质都被凝结成了冰块。他的衬衣整洁如新,上面的每一条褶皱都像是用冰刀划过般整齐。他碰一碰衬衣上的纽扣,那些承受不住冰冻的塑料就化为了齑粉。好在他的衬衣已经变成了铠甲,紧紧吸附在他的皮肤上,不至于让他衣不遮体。他想吃水果。拿起香蕉,香蕉变成了一根冰棒。拿起菠萝,菠萝被冻成了一个白色的橄榄球晶体。他懊恼地用力将菠萝扔向窗外,却没有得到意料之中的破碎和巨响。橄榄球离开他五米之外,立刻恢复成了菠萝的样子。汁浓肉厚,在地上滚落了几圈后,立刻就被路过的人捡走,吃了。孤独的人心想,必须要将全世界装进冰箱了。只有将全世界装进冰箱,所有人都像我一样,我才能像所有人那样。但显然,没有人希望被他变成一座冰雕,所以大家都离孤独的人远远的。有一天,孤独的人在制作冰雕的过程中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是个推销员。孤独的人说:“不,我不需要任何东西。”但推销员依旧不依不饶:“也许会对你的生活带来巨大的改变哦。”我的生活无法改变,除非有一个可以装得下世界的冰箱。孤独的人在心中冷笑。但最终他忍不住好奇心的驱使,他问推销员:“你要卖给我什么玩意儿?”推销员说:“玻璃清洁剂。”他说:“不,我不需要,我的世界里无法存在液体形态的任何东西。我甚至,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流过眼泪了。”这是一通无聊却有些冗长的电话,这在孤独的人的生命长河中显得尤为突兀。挂掉电话后,他想,要尽快实现将世界装进冰箱的愿望了。这样想着,他忽然发觉小腿上一阵凉爽。他感受得到,这种凉爽与平日里的有所不同,因为它是动态的。他低下头,惊讶地发现刚制作到一半的冰雕开始融化了。水顺着桌腿流下来,滴在地板上,然后溅到他的小腿上。破天荒了。他心想。原来打电话可以抵消他的超能力。这真是一个重大发现,他立马打电话给曾经的爱人。他说:“我要告诉你一件值得开心的事。”爱人说:“是吗?我也是,我要结婚了。”她抢先将开心的事告诉了他。孤独的人忽然发现自己的事情好像不那么值得开心了。他第二个打电话给大学的舍友。他说:“我要与你分享一件值得开心的事。”舍友说:“开心是什么?我不需要,我忙得很。”他说:“可是你现在听上去不开心。”舍友说:“呵呵,去他妈的开心。”说完,那边飞快地挂掉了电话。为什么大家都那么急躁呢?孤独的人想。他最后一次拿起电话,打给他的一位旧同事。他说:“如果你听完我说的话,没准你会觉得这是件值得开心的事。”同事说:“我可以理解你,我过得同样不好,如果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你就说说看吧。当然,如果你能借点小钱给我,那就再好不过了。”孤独的人忽然不想说了。他放下电话,房间里一切未变。烛火在冰块中摇曳,香烟在冰冷的空气中荡出有质地的纹理。他的这番举动并没有让周围产生丝毫的变化。最后的最后,孤独的人翻到通话记录的顶端,将电话回拨了过去。没错,是那个推销员的联系电话。很快,那边传来刚才那个熟悉又略带困惑的声音:“你好?”他支支吾吾地说:“我想要一瓶玻璃清洁剂,你说过,那能改变我的生活。”说话的同时,他欣喜地发现,桌上的冰雕开始迅速地消融。紧接着,花瓶里原本结成冰花的植物苏醒了过来,惬意地伸展着娇嫩的肢体。就连鱼缸里的金鱼也开始游动,吐起了泡泡。一切好像恢复了正常的模样,这正是他想要的生活,和别人一样。孤独的人打算跟推销员再说点别的什么,比如你在哪里?工作辛不辛苦?可是推销员听了他的话,非常不耐烦地说:“我已经下班了,等上班时间再打给我吧。”他愣了愣。一秒,两秒,三秒。电话那头挂断了。随着“咔嗒”的声响,这边的世界恢复了静止。孤独的人哭了,泪水凝结在眼眶周围,始终无法盈眶而出,最后变成了一圈圈的白霜。他闭上眼睛,凝视着自己的眼泪。他想,必须将全世界装进冰箱里了,一秒也等不了了。No.5在别人生命中跑龙套的人我在朋友的婚礼上遇见他,沉默寡言,长发蓄髻,一看就是搞艺术的。他追随着心爱姑娘的脚步,在她的世界里做一个最努力的龙套,每走一步都把自己的退路抹去,你有没有见过他?路人铜狮张我可能是同龄人中参加婚礼次数最少的人。一是因为生性孤僻,朋友寥寥无几。二则是抱着侥幸心理,新人在婚礼上忙于应酬,根本无暇关心你是否到场,只要送上红包大都能蒙混过关。但这一次不同,新郎与我相识十年,交情非比寻常。不仅如此,他更以严谨出名,发出的每一份请柬都再三确认,从航班住宿到两地的天气情况,事无巨细,言辞诚恳,令人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婚礼是国庆长假的头一天,在他家乡的一个生态园举行,百米红毯、钢琴乐团,还有令人咂舌的八十八桌,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土豪气质。我形单影只地坐在席间,面对犹如过江之鲫的宾客,自有些许的不适应。依稀记得,上一次参加这样热闹的场景还是大学毕业典礼时。我穿着借来的学士服,静静地看着大伙争相跟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合影,虽然在我的手里同样握着一部数码相机,但到最后,我都没有迈出那一步。后来听说那个女孩已经结婚了,是跟班上另一个同学,全班都去参加了她的婚礼,唯独我没有收到请柬。至于为什么,我也懒得猜,毕竟在大家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没多少存在感的人。缺乏存在感的人很容易辨认,他们大都行为拘谨,目光涣散,看上去失魂落魄,在流动的人群中像一尊悲伤的铜像,其实思维早已飘到九霄云外。 正如此刻,在千军万马之中我第一眼看到铜狮张的样子。他扎着发髻,留着胡须,一身艺术家气息,很容易被记住。但不知为何,他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与世无争,只是默默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头一回经历大雪封山,从树洞向外窥探的松鼠。 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上海人,之所以叫铜狮张,是因为他的涂鸦设计曾经在戛纳广告节上拿过铜狮奖。“说到涂鸦,我还上过《快乐大本营》表演哦。”铜狮张嘻嘻哈哈地补充道,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我没应声,因为不知道如何接话。坦白讲,我明白这样的浮夸表现只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但那又怎样,再耀目的光环,对我而言也只是完全不相干的人而已。朋友忙成了狗,这边介绍完又赶去其他桌,留下我和铜狮张坐在一起。沉默了一会儿,铜狮张又忍不住跟我讲话,说的是他曾经把一辆停在街边的阿斯顿马丁涂成了Hello Kitty的壮举。这些在我耳中更像是在卖弄,我更加懒得接话了,把椅子往远处挪了挪。但不知是他反射弧太长,还是看不懂我的冷漠,他又凑了过来,问:“对了,这新郎叫啥来着?”我一愣,难道刚才介绍铜狮张给我的人不是新郎?他见我一脸狐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解释道:“我跟他刚认识,一不留神给忘了。”我惊讶不已,你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来参加人家的婚礼?要知道,这可不是同城婚礼简简单单地赶个场,他得专程从上海飞到成都,再转大巴到绵阳。玩这么大阵仗,就为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礼?当然不是这么简单。铜狮张下巴一扬,目光投向隔壁桌的女孩说,他是为她而来的。女孩叫猫姐,比铜狮张大三岁,是他的大学学姐。猫姐刚失恋,前任是个五星级大酒店的继承人。两个人在一起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遭到男方家长反对,猫姐不胜烦恼,恰逢收到请柬,决定出门散心。这种机会百年不遇,铜狮张立刻买机票紧随其后。我说:“没看出你不仅痴情,还是个痴汉。”铜狮张莞尔一笑:“痴情是精神力,痴汉是行动力,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的胜算大了好多。”我忍不住也笑了,几千公里的距离都追过来了,却连坐到同一桌都不敢,这胆量怎么追女孩。铜狮张哀怨地叹了口气:“其实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以前都是女孩倒追的我。”我“哈哈”两声,说:“你真是吹牛皮界的天纵奇才。”那场婚礼在欢声笑语中谢幕,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其他人开始商量着后面的假期去哪玩。我是个孤僻的人,集体活动向来懒得参加,直接订了当天的机票飞回了北京。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一个电话,是铜狮张打来的。他问我要地址,说要寄明信片给我。原来他追着猫姐一路跑去了西藏。电话里,他的声音懒洋洋的,他解释说是因为缺氧。我问他:“你有没有对猫姐表白?”铜狮张没回答,说他刚到拉萨就开始高原反应,小命差点没了。我重复问:“你有没有对猫姐表白?”铜狮张说,猫姐在医院照顾了他两天一夜,拉萨的夜晚特别冷,她就蜷在座椅上,脱掉鞋,把脚从侧面伸进我的被子里取暖,直到一点一点地睡熟。我躺在病床上,看着她糟糕的睡相,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连冰冷的日光灯都变得温暖,发出像烧烤一样“吱吱”的幸福声……我打断他的畅想,继续问:“所以,你最后到底有没有对猫姐表白?”铜狮张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第三天,猫姐接到男朋友的电话,飞奔回了上海。”我说:“靠,什么烂剧情。”铜狮张听到我骂娘,谄媚地一笑,问:“你到底要不要明信片?”我说:“要。”然后给了他我的地址。铜狮张又说:“对了,你叫啥名字来着?”我直接挂了电话。半年后,我到上海出差,铜狮张看到我发的微博,在我临走的最后一天半夜,约我去吴江路吃烧烤。见面他还是老样子,只是身后忽然闪出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瞪着眼睛嚷:“鸡腿呢?鸡腿呢?”我惊奇万分地问他:“怎么个情况?这是谁家的小孩?”铜狮张眼中藏着笑意,说:“是猫姐的儿子,叫阳阳,半夜醒来哭闹着非要吃鸡腿,我就带他出来溜达一圈。”我崩溃了,怎么突然就冒出这么大个孩子?铜狮张叫了半打啤酒,开始跟我讲这半年发生的事。半年前他回到上海,猫姐又跟男朋友冷战。这次他终于没哆嗦,冲上去对猫姐表白。但没想到的是,猫姐只是把他当弟弟看,一连拒绝了他三次。最后一次,他终于忍不住大声问:“为什么?”猫姐说:“我比你大。”他说:“我不介意。”猫姐又说:“我离过婚。”他说:“我也不介意。”猫姐说:“还生过一个孩子,已经四岁半了。”猫姐顿了顿,接着说:“他家里反对我们在一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铜狮张错愕了几秒,但仍然梗着脖子说:“他是他,我是我,我全都不介意。”猫姐笑了,笑得手舞足蹈,笑到险些岔气。她像看傻瓜一样看着铜狮张说:“你知道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代表什么吗?”铜狮张不说话安静地听她说。猫姐说:“代表在剧本还没动笔前就知道会有一个烂结局,代表每一天从清晨醒来就开始变得像是回忆,代表看不到任何希望,任你再满腔热血轰轰烈烈,也不过是下一秒在倒计时上划掉的红×。”她盯着铜狮张的眼睛说:“如果我的失魂落魄让你以为是分手后遗症,你就大错特错了。真正令我感到悲伤的是,我知道自己已经再也没权利去选择好的爱情了。我开始明白,自己不是公主不是女王,只是一个带着孩子的离异女人。这样的人遇不见七彩祥云也配不上白马王子,就算走运撞上了,相爱了,难舍难分了,到头来,还不是要面对现实这个冰冷的剧本!”说到这里,猫姐拎起桌上的酒杯,将剩余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再一抬头,泪水已经迷住了眼。铜狮张还是一言不发,正当猫姐以为他终于妥协了的时候,他猛然抬起头说:“轮到我说了,你的这些我都知道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介意。我为我今天所说的全部负责。我不知道人生是不是像剧本那样,一早就被设定好的,我只知道我从大学就开始喜欢你,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那时候我只能站在你的教室外,远远地看着你。毕业后,你去哪家公司我就死命往那家投的简历,你在哪个小区我就租到那里的房子,我一点点在追赶你的脚步,希望能够离你近一点。如果说人生就是上帝写好的剧本,我的剧本里从来没有过别人,只有你,都是你。”猫姐搓了搓被酒精麻醉的脸颊,怔怔地望着他说:“你当真不介意?”铜狮张坚定地点了点头。猫姐不说话,过了许久,她抬头整理了一下头发说:“好,我答应你——等到有一天,我真正忘记他的时候,我会第一个打电话通知你。” 铜狮张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很落寞。我说:“这是什么破承诺,说了跟没说一样,后来呢?”铜狮张说:“后来她又跟男朋友分分合合很多次,怎么都忘不掉他,前段时间两个人又和好了,一起去美国了。我就让她把阳阳放我这儿待一段时间。”我暗自吐血,连续三次表白失败,心上人和情敌潇潇洒洒度蜜月去了,自己留下来给人带孩子。备胎做到这种程度,也真让人叹为观止了。铜狮张不理我的奚落,笑笑说:“可能剧本就是这么写的,一台戏不可能只有男女主角,总要有路人甲和男二号啊。”他一边说,一边细心地帮阳阳剔着鸡腿肉,留下我不知该如何应答。作为一个孤僻的人,我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毫无理由地对一个人好,拼了命去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角色,哪怕只是一个死跑龙套的也在所不惜。别说什么不为结果不图回报的才是真爱,说得刻薄点儿,两个人的心中彼此拥有时才存在“真爱”,孤军奋战只有“真惨”才对。这一场酒喝到凌晨三点半,店里只剩下我们一桌客人,四下安静得可以听见呼吸声,阳阳早已经趴在铜狮张大腿上呼呼大睡。铜狮张掏出湿纸巾,轻轻擦拭着阳阳脸蛋上的油渍,仿佛是真正的父子,有一种温馨的感觉。这时候,铜狮张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空荡荡的饭店里,这股突如其来的电子音乐显得尤其刺耳。铜狮张赶忙摁下静音键,看了看怀里的阳阳,还好没被吵醒。但没多久,电话又重拨了过来,手机已经被调成静音,只能看见屏幕不停地闪啊闪,还可以看到来电的人叫清华,看名字应该是个女孩。我说:“不打算接吗?这么晚打来,说不定有重要的事。”铜狮张说:“不用。”说完,他拿起手机直接关了机。什么样的人会在深夜孜孜不倦地打给一个人呢?铜狮张没继续说,我也不打算追问,即使这当中或许有另一个故事。喝完最后一杯酒,我告别了铜狮张,匆匆赶往机场乘早班机。上出租车时,铜狮张忽然把他的iPhone塞给了我,又闪电般夺走了我的手机说:“我们来交换角色!”我说:“什么臭毛病?快还我!”铜狮张说:“一个游戏,游戏的玩法是要接听对方所有的电话并记录下来,持续一年,看谁比较厉害。反正你那么孤僻,也不会有人主动打给你,就算我让你吧。”说完,他扛着仍在睡梦中的阳阳转身就跑。清晨的晨光下,只留下我一个人的怒吼。“谁要跟你玩啊!!!”候机的时候,铜狮张用我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过来,你的手机好难用。我回复,那就趁现在还回来,立刻!马上!铜狮张说,其实猫姐这次去美国,是去登记结婚的。我正愤怒地敲击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铜狮张说,这一次猫姐的男朋友总算当了回爷们,瞒着家里出国登记,对猫姐来说,是好事。铜狮张又说,但对他而言,也许永远都等不到猫姐的电话了。他把手机给我,这样在他的心中还能保留最后一丝期待,只有拥有期待,才可以一直坚持等下去。一直坚持等下去就会有结果吗?如果猫姐一直没有打来电话,我又该怎么告诉铜狮张这个残忍的现实呢?我没有回复他,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铜狮张把问题丢给了我,想为自己的剧本找一个开放式结局,而我却是一个最拙劣的编剧。值得庆幸的是,回到北京后,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交换手机而打乱,这充分体现出孤僻的好处,吃喝照旧,无牵无挂。唯一出乎我意料的是,铜狮张的手机也几乎从没响起过,除了那个叫清华的女孩。出于礼貌,我按照铜狮张的习惯,每当清华打过来时,我都会摁下静音键,默默等待,直到屏幕完全暗下去。渐渐地,我已经掌握了她打电话的规律,通常都是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重拨三次,只要在那个时间段提前调好静音即可。对于此人,我并非没有猎奇心理,只是担心万一接通电话,对方是前来索债的,那我岂不是要陷铜狮张于不义之地。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二个月的一个傍晚,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我正在街边小店吃饭,顺手接起电话才发现,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竟然是清华。我憋着气不敢说话,假装话筒这边没人。过了很久,那边传来一个轻轻的女声:“是你吗?”我还是不说话。她说:“我知道你在听,我能听见你的呼吸。”我心想狗屁,我憋着气呢。她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又说:“别硬憋了。”我彻底投降,开口说:“对不起,你打错了,我不是这个号码的主人。”她疑惑了一声,有些失望地说:“哦。”我连忙解释,说我和铜狮张交换了电话,说要做什么鬼游戏。女孩释然地笑了,说:“没关系,我还要谢谢你,这是三年来我第一次拨通这个号码。”我说:“那,你有什么话要我替你转达给他吗?”她说:“不用了。”顿了顿她又说:“以后我还可以打这个号码吗?”我说:“当然,只是我不是他。”她说:“嗯,我知道了。再见。”我说:“再见。”挂掉电话我有些怅然,坚持拨同一个号码三年,这德行简直跟铜狮张有得一拼。不知为何,我开始对这个叫清华的女孩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但接下来的两天,清华都没有打电话过来,我想,她大概知道我不是号码的主人,放弃了。一直到第三天凌晨,电话又响了,我慌不择路地摁下接听键。清华率先开口:“不好意思,这么晚又打给你。”我说:“没关系,我也习惯晚睡。”清华说:“上次你说可以帮我传话给他,我想了想,你就告诉他,下个月的今天是我的生日吧。”我说:“没问题,我会告诉他,不过……只是这一句吗?”清华说:“对,你说了他就明白了。”又是打哑谜,我最讨厌打哑谜了。我忍不住问她:“你和他——铜狮张究竟是什么关系?他欠了你很多钱吗?”清华忍不住笑了,说:“对啊,他欠我……也就两百万吧。”我被这个数字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说:“不是开玩笑吧你?”她说:“没错啊,三年前他把我的车搞坏了,现在都没赔。”我说:“你开什么车啊竟然要两百万?”她说:“阿斯顿马丁。”我说:“我现在还能说我不认识这号码的主人吗?”她在那边笑得花枝乱颤,说:“你还真够贫的。”在后面的交谈中,我渐渐得知,原来清华是铜狮张小时候的邻居。铜狮张从小就是一个桀骜不驯的涂鸦少年,他家门口的小巷里,到处都是他画的涂鸦。因为怕被大人们批评,他总是半夜偷偷溜出来,借用手电筒微弱的光芒在墙上涂鸦。尽管他这般小心翼翼,还是有一个女孩每晚都会在楼上默默地注视着他,眼睛里充满崇拜的光芒。这个女孩自然就是清华。然而,这个场景持续的时间并不长,随着清华的父母在国外生意越做越大,不久她就搬离了小巷。临别时,铜狮张对她说,会在她生日那天送她一幅最棒的涂鸦做礼物。但从此之后,两个人再也没见过面。直到几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清华又遇见铜狮张。他正在街边涂鸦一辆车子,清华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背影。但当她走上前再定睛一看,铜狮张涂鸦的对象竟然是她的阿斯顿马丁。她装作不知情,拍拍铜狮张的肩膀,还来不及问候,铜狮张便很紧张地对她说:“快跑,等车子的主人回来捉到我们就惨了。”于是,作为受害者,她被铜狮张没头没脑地拉着跑了几里地。清华说:“他牵着我的手,没命似的往前跑,感觉周围的一切都融化了,在摇摇欲坠的夜色中,车灯汇聚成一道霓虹飘带,缠绕着我俩,仿佛走向一个永远没有尽头的远方。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发现原来我是那么喜欢他。”我静静等她说完,才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后来呢?他为什么会不接你的电话?”清华说:“因为我并不是他喜欢的人啊,甚至没准是个令他烦得不得了的人呢。”我被她的话弄得哑口无言,原来她在心中对这层关系的理解,比任何人都清楚。她接着说:“但就算这样,又有什么关系。我总在想,‘我喜欢他’这件事,可能会因为时间而改变,因为有了更喜欢的男生而改变,但绝不会不因为‘他不喜欢我’而改变。相反,我也希望他永远都不会忘记我。就像他始终欠着我的那份最棒的生日礼物,就像我习惯了每天凌晨打电话给他,只有在那个时间被打扰到,才会更加记忆深刻。”最后,她笑笑说:“哪怕在他的人生中,我就是一个讨厌鬼,但至少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反派角色啊。”听着她略显天真的声音,我心中有一种微妙的疼痛感。没有天生的配角,那些跑龙套、讨厌鬼和反派角色一定也为主角的位置去努力过。到后来,或是资质平平,或是无心恋战,成绩总是拙劣不堪。尽管如此,在他们的世界里,也有人把他当英雄来崇拜,也有人一提起他就痛不欲生。那些残缺的笨拙的努力的但始终平凡的配角,都是被爱打磨后的产物。正如此刻,努力当一个讨厌鬼的清华就像一直在等待猫姐的铜狮张,陷入爱情的人们上演着一个个完全不同,又全然类似的故事。挂掉电话我默默地想,如果我是铜狮张,会不会放弃这个做主角的机会,去当一个只有三句半台词的配角?但一直想到头痛,也没有想出合适的答案。直到后来,我看九把刀写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中的一段话:“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我才明白铜狮张为什么这样疯狂,清华为什么这样执着。等待,只要有一个最简单的理由,就够了。铜狮张的电话再也没响起过,陷入爱情中的人们依旧在期盼中希冀着未知的美好,这份孤军奋战的爱情,永远不会无果而终。再后来,我在搬家清理邮箱时,终于在堆积如山的广告页中翻出那年铜狮张寄来的明信片。卡片的正面是瓦蓝天空下的皑皑雪山,雄伟壮阔,背面是两行清秀得不像话的字体。写着:愿我们斗志昂扬,长生不老,最终找到那个“令你拼命成为她生命中某个角色”的人。——路人铜狮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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