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日落时间查询东方属他独 日落西山属他孤

小题1:(1)答A,1分;答B,2分;答E,3分。小题2:①爱因斯坦把自己一生的精力奉献给科学研究,为了事业的成功,他没有时间,也不可能分散精力去注意、从事人际的交往。②爱因斯坦谦虚、坦率的性格及美德,并且他认为自己是一位幸运的成功者。③爱因斯坦珍惜每寸光阴、淡泊功名的思想,正是这点成就了他的事业与辉煌。④爱因斯坦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位成功的幸运儿,不值得人们如此推崇、爱戴;所以他从来都是无法理解人们如此关注、突出他的做法。 (大意答出3点可得满分)小题3:要点:①从精神层面来突出爱因斯坦的精神品质。②高度赞扬了爱因斯坦的人格魅力。③表明创造科学奇迹需要付出艰辛,历史不会忘记他。④说明虽然爱因斯坦遭遇了孤独,但人民是不会忘记他的。(大意答出3点可得满分)小题4:提示:“温暖”:①在科学方面取得的成就。②成就贡献得到了世人的理解。③爱国的民族情结。“痛苦”:①被自己的祖国抛弃。②科学成就不能得到理解。③科学成果却被利用给人类造成了灾难。④至死没能回到自己的祖国。(每点1分。语言表达1分)小题1:试题分析:回答此类题目,可先根据第一次通读原文时的印象,快速找出各选项内容在原文中的大致位置(有的选项是归纳概括全文或者几个段落的内容),再仔细比较它们的异同。本题中,A项的内容在原文第一、二两段,原文的“为了追求真理”被说成是“为了追求关系”,显然错误。C项,错在魏兰德的疯狂言行发生在希特勒执政前。D项,错在“他对这种现象困惑不解,认为十分深奥”,“十分深奥”应指爱因斯坦创立的相对论。小题2:试题分析:回答此题,首先要筛选出文本所写的爱因斯坦的言和行,再据之概括人物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对那些概述性的没有具体言行的语言(比如前三段和后两段),只能作为参考;重要的是那些描写具体言行的文字(比如中间几段)。小题3:试题分析:回答此题,要结合文章主旨和作者的写作意图来分析。本文赞颂了爱因斯塔的高尚精神和人格魅力,意在表达作者对爱因斯坦的尊崇之情,因此,回答此题时,要着重分析写爱因斯坦的孤独对表现主题和表达情感的好处。小题4:试题分析:这是一道探究题。回答此题,要将文中那些能让爱因斯坦感到温暖、感到痛苦的事情筛选出来,再分点进行归纳概括。应该说,成绩和贡献能让她感到温暖,而不足和自责则能让他感到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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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开在窗玻璃上的花&&&&&乔迁新闻联播已经开始了。看着电视里出现了从天空飘飘飞落的雪花,他自语道:“我的老家,也该是隆冬了。”妻子是未见过雪的南方女人。她问:“你老家冬天里也是冷得窗玻璃都结冰吗?”透过窗玻璃清晰地望见了窗外昏暗中的一片绿色。他幽幽地说道:“是的,冬天里窗玻璃都开花。”“开花?”妻子问:“窗玻璃怎么能开花呢?是贴的那种剪纸花吧。”他觉得不好回答,他已经有十年没回北方的老家了,老家寒冬里开在窗玻璃上的花,已经在黯然流逝的记忆里开始融化,小溪流水般地奔向远方……他说:“不,不是剪纸,是在窗玻璃上结成的冰花,只有寒冷的北方冬天里才能生成,很美,很漂亮。”他突然跳起来,激动不已地说道:“我要回老家,看看老家的窗花。我回来告诉你窗玻璃是怎么开花的。”妻子不跟他回去,他一个人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又倒了两次汽车,才回到老家。年迈的母亲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已经有十年没有见到儿子了,但她每年都会收到儿子寄给她的一大笔钱。他对母亲说,儿媳要跟回来看你,我没让。母亲笑笑说:“看我干什么,咱这儿还不冻坏她。”母亲仔细地端详着他的脸,满意地说:“她对你好吧!”他使劲地点点头。母亲说:“那就好。”从他一进屋的那一刻起,母亲就不停地烧炕。母亲把炕烧得烫烫的,热得他都不敢用手摸。他问母亲:“早晨的时候,窗玻璃还结冰花吗?”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结,还是很厚的一层。这儿比不得南方……”他欣慰地笑了。他一夜睡得踏实、香甜。梦中,他回到小时候,一觉醒来,天总会大亮,屋里的凉气却使他赖在暖被窝里不愿起来,直到在母亲“太阳已经照屁股”的笑骂中飞快地穿上母亲已经用被窝捂热了的棉袄棉裤……他醒来时,天真是大亮了。屋里是温热的,炕还热得有点烫脊梁,根本就感觉不到一丝儿凉气……他慌忙地坐起身来,看见了清晰透亮的窗玻璃,怎么没有结冰花呢?他想,明天他醒得早一些就是了。入夜,他被一阵轻微的瑟瑟声闹醒了。他看见一丝火光从灶间透出来。他慌忙地跳下炕来,扑向灶间,他以为失火了。扑进灶间……他瞧见母亲正往灶口里添柴,红红的火光映着母亲一张慈祥而又苍老的面容……那一直热得烫手的火炕,原是母亲夜间在不断地烧着柴火。母亲看见他,立刻大叫起来:“快进去,快进去!冻着!”母亲推着他回到了热乎乎的被窝里。他对母亲说:“去南方吧,南方不冷。”母亲摇摇头说:“不,我不去,南方热得要命,我在这里呆惯了,离不开。”他有些忧伤,不说话。母亲感觉到了他的忧伤,母亲说:“你年年给我邮那么多钱,全村人都夸你有孝心,那么远还惦记着妈。”母亲的脸有些红,屋里此时的温度那么像南方,他说:“妈,不用再烧了,够热的了。”母亲伸手给他掖了掖被角,说:“睡吧,烧热点免得冻着你。”他固执起来,像个孩子似的说:“妈,你也睡吧,你不睡,我就不睡。”母亲就笑笑说:“睡,我这就去睡。”母亲走后,他一直没睡,他又听到灶问不断地响起母亲往灶口里续柴火的沙沙声,他在沙沙声中泪水汹涌。天将明时,他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他清楚地看见了窗外纷扬的雪花。下雪了,而眼前的窗玻璃还是没有一点冰花,母亲靠在他的脚旁睡得很香。窗前不知什么时候母亲放了两个火盆,一缕青烟袅袅升起。袅袅青烟中他看见了自己小时候,常常在下雪的早晨,趴在窗台上,用舌头舔、吹气去融化窗玻璃上厚厚的冰花,那一幅幅茂密的森林,形状各异的冰雕一圈圈地融化了,才好透过玻璃去看落雪……他把目光收回来,去看母亲,母亲满头的白发渐渐模糊了他的眼睛,他喃喃地说道:“花开了……”他回到了温暖如春的南方。妻子欢喜地迎上来,兴奋地说:“电视里说北方又下大雪了。你看见窗玻璃开花了吧!像什么?”他望着窗外的一片绿色,像是对妻子又像是对自己说:“像什么?像森林,像冰雕,像云,更像母亲的那头白发……”(节选自《开在窗玻璃上的花》,有删改)小题1:下面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A.为了看开在窗玻璃上的花,他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又倒了两次汽车,这体现了他对自己童年生活的深切怀念,也暗示了他现在生活的不如意。B.电视里是飘飞的雪花,窗外是一片绿色,鲜明的景色对比勾起了他的思乡思亲之情,成为他回家的诱因。C.妻子不跟他回老家,他向母亲撒谎说是自己不让妻子回来,体现了她对妻子的爱和包容。D.他为看窗花回家,结果并未看到窗花,小说正是通过这一巧妙构思,表现了母亲对儿子深厚的爱。E.小说多次写到他对小时候生活的回忆,表现了他对窗花的迷恋和对童年生活的深切怀念。小题2:小说塑造母亲这一形象采用了哪些手法?请简要分析。(6分)小题3:小说结尾写到他和妻子的对话,请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6分)小题4: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题是赞美母爱,有人认为是批判“他”的自私,不孝顺,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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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0分)小偷卢卡卢卡提着塞满了赃物的沉甸甸①的袋子,美滋滋的钻出天窗。他觉得腰部有点儿疲劳,但心里却舒爽坦然。从天窗里往外钻出来的时候,卢卡仰起头来,只见天空变成了一条狭长的垂直线;探身朝前俯视,周围是望不到尽头的坡面,一直伸向大楼的另一端,被突出屋脊的一只烟囱隔绝了;坡面朝下延伸,跟装饰精雅的飞檐联在一起了。这时,他向屋脊扫了一眼,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顿时惊呆了。屋脊后面伸出了一个肥大、黝黑的脑袋,两道熠熠闪亮的目光,透过黑暗,直向他射来。蓦地,那汉子一跃而起,站立在屋顶上,伸出手来,枪口对准卢卡;一声命令在寂静的夜空回荡:“举起手!”。小偷卢卡战战兢兢地举起了双手。他认出了这个汉子,此人是城里最精干和铁面无私的警察之一。警察站稳身子,朝着屋顶的顶端走去。处于惶恐状态中的小偷卢卡忽然瞥见,警察的双脚在瓦片上摇摇晃晃,兴许是由于这个原因,他赶紧止住了脚步,把两条又粗又短的腿叉开,支撑住身子。他仍然用手枪对准卢卡,说道:“过来,卢卡先生,你干得蛮不错,看来该打发你去睡觉了。不然的话……啊,上帝!……”卢卡的心立即惊喜交集地狂跳起来,因为警察由于一只脚跟没有站稳,身子摇晃了一下,径直从瓦房上滑溜下去。卢卡随即瞧见一个肥胖的身躯在屋顶的斜面上朝下滚动。于是他急忙拔脚朝屋脊奔跑。警察惊慌失措,用左手狠命抓住一块瓦片,不料这瓦片吃不住他的劲,也随着他向下滑溜,他直觉得十指连心的一阵疼痛,禁不住发出一声绝望的喊叫。他想用另一只扔下了手枪的手来攥住屋顶上的什么东西,但无济于事,他的身子继续朝下滚动,脑袋砰的一声撞在屋顶的烟囱上,但滚动没有停止。小偷卢卡奔到屋脊,转过身来,只见警察已滚到坡面的边缘,身子随即在空中消失了。卢卡心中蓦然一喜,不禁心花怒放。他目迷神眩地注视着他的冤家对头消失的地方,他这样细细地凝望着,以致终于发现,警察并没有完全掉下去,他正发狂似的用两只手紧紧攥住飞檐的边缘。卢卡在屋脊上坐下,盯着这两只粗大、黝黑、越来越剧烈地痉挛的手。他等待着,希望看到这双手的消失,然后才扬长而去。卢卡从容不迫地坐在那里,胸脯和脑袋略略向前探身,就像置身于剧院里,观看舞台上的演出,剧情已达到令人不安的高潮时一样:他想象着警察的身躯悬吊着飞檐下的情景,不多一会儿,他的冤家对头的身子就要掉到石板砌的路面上,跌个粉身碎骨。他竖起耳朵,期待听到那庞然大物即将坠落地面的声响。警察的一只手已经吃不住了,不由得松开了原先死死攥住的屋檐,整个人的重量和抽搐立即都集中到一只手上,竭力挣扎着;不一会儿,松开的那只手又重新攀住屋檐,另一只手又松开了。警察在空中摇摆飘荡。蓦地,一种不可捉摸的感觉颤过卢卡的心头。这种感觉跟他开头那种幸灾乐祸的狂喜迥然不同。我紧紧地闭上双眼,而后又很快地张开,他听到下面急促的喘息声,看来是用那两只手拼命挣扎时发出的。小偷卢卡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不由自主地霍然立起身子,刷地把袋子从肩膀上卸下来,放在瓦房上;他又一次闭上眼睛,但又马上睁开,用手抚摸了一下前额,他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也不明白自己正在干什么,便径直朝着那个方向跑去。他跑到屋檐跟前,立即扑到,肚皮紧紧贴着房瓦,伸出一只铁一般的坚实的手臂,钩住烟囱壁的棱角,向前探出身子,伸出另一只手臂,喊道:“拉住!”卢卡紧紧攥着正在挣扎中的警察伸过来的一只手。他感觉到那只手也紧紧握住他的手,他使出浑身力量往上拉,仿佛渔翁拉起沉甸甸②的渔网一样。他瞧见了警察的脑袋、肩膀;他继续往上拽,警察顺着他的劲儿,终于露出了整个身子;卢卡给了他最后一把劲,然后帮助他在靠近屋顶角落的房瓦上坐下。过了片刻,警察才结结巴巴地说:“谢谢。”卢卡站立起来,转过身去,不再理会他。他登上屋脊,那里放着他的袋子。他把袋子扛在肩上,不慌不忙地从屋顶的另一面斜坡走下去,然后顺着檐槽滑至地面。月亮隐没了,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在离开屋顶和抱住檐槽以前,他再次抬头望了望天空。卢卡黑夜行窃兴许已经上百次了,然而他从来不曾发现过,天空中竟有那么多灿烂的星星。(选自《外国短篇小说百年精华》,有删节)小题1:文章第一段划线处描写卢卡偷盗得手之后所看到的景致,有什么作用?(2分)小题2:请分点概括文中卢卡的心理变化过程。(5分)小题3:指出两处划线词语“沉甸甸”在句中所起的作用。(4分)小题4:赏析文中加点的语句。(4分)小题5:小说结尾,铁面无私的警察默许地放走了小偷卢卡,有人觉得该放,有人觉得不该放,你认为呢?请结合文章,联系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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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钱穆:息念与发愤胡美琦我和宾四(钱穆的字)刚开始共同生活时,他整天在学校,有应付不完的事;下班回家一进门,静卧十几分钟,就又伏案用功。有时参加学校全体旅游,一早出门,涉海、爬山,黄昏回家,年轻人都累了,但宾四一进门仍只休息十几分钟便伏案。我觉得很奇怪,有一天谈起,他说:这是因为有静坐之功。他年轻时为求身体健康,对静坐曾下过很大功夫,以后把静坐中的“息念”功夫应用到日常生活上来,乘巴士、走路,都用心“息念”,所以一回家就能伏案。 他过去身体很弱,得过肺病,又曾患过几十年严重的胃疾,所以一向注意身体卫生。他伏案工作一两小时定会站起来走动几分钟,或做些书房运动。我们钻石山的那个家,仅有二十余平米,就养了大大小小近百盆花草,摆满在窗框上柜子上书桌上茶几上阳台上。他用栽花赏花代替一部分书房运动。他永远保持着乐观心情,使家庭中朝气充沛。他喜欢接近大自然,我们在香港时,先后两个家都可以望月,可以观海。得了空闲,他喜欢自香港山顶看海上落日,看夜景,或是到九龙乡村漫游。他对于一年四季阴晴冷暖的变化,都觉得意味无穷。他喜欢饮下午茶,也喜欢围棋。但不喜欢和人对弈,他嫌那样费时伤神,所以更喜欢摆棋谱。在我觉得心情沉闷时,他常说,我来替你摆一盘棋吧。偶然也夫妻对下,他说:只有如此,胜也好,败也好,可以不伤神。 我最爱听他吹箫。我们住在九龙沙田的那一段日子,每逢有月亮的晚上,我喜欢关掉家中所有的灯,让月光照进我们整条的长廊,我盘膝坐在廊上,静听他在月光下吹箫,四周寂静,只听箫声在空中回荡,令人尘念顿消,满心舒畅。宾四告诉我,他年轻时学唱昆曲,所以也学吹箫笛,他曾下过很大功夫。冬天下雪在户外练,在当风口处练,还要一腿而起,做金鸡独立式慢慢蹲下又起来练,要练到那箫笛声音不断不变。迁到台湾后,他的牙齿全部拔光,装上了假牙就没有兴致再吹箫了。 他七十三岁大病后,身体尚未完全复原,两眼也患目疾,医生不让他过长时间看书,尤禁晚上看书,所以生活较前轻松,然而他白天仍然全日工作,这样直到他《朱子新学案》一书完成,那是他生命中一大志愿所寄。他自己说:以后我要减少工作时间了。但也仍保持着半日正常的工作;而一遇心里喜欢的题目,他又耐不住加倍地工作了。近几年来,有时他对我说这几天我真开心,写了一篇得意的文章。但文章写完,他总会有一场病。亲戚朋友都劝我要限制他的用功时间,他们关切地说,宾四写作了一辈子,过八十的人,也该休息休息了,我心中很感激他们对宾四的爱护,但我从来没有限制过他的读书写作。记得我们刚结婚时,他曾对我说:不希望我是一个只懂管理家务的主妇,希望我做一个懂得他、了解他的知己。二十年的共同生活,使我深知他那种“发愤忘食,乐以忘忧”的心胸抱负。 宾四常对我说,自古以来的学人很少有及身而见开花结果的。在今天讲文化思想,似乎不像科学家的发明,不论别人懂与不懂,即可获得举世崇拜,因为科学有一个公认的外在价值,而讲文化思想只有靠自己具有一份信心来支持自己向前,静待时间的考验,故其结果往往要在身后。 小题1:根据文章内容,以下选项中表述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A.文章第一段具体介绍钱穆先生的“息念”,有引起下文的作用。B.钱穆先生到了台湾就没有兴致再吹箫了,表明他因为思念祖国而忧愁苦闷的心情。C.文中说钱穆不喜欢与别人对弈,却偶尔与我下上一盘,深刻地体现了夫妻感情深厚。D.文章通过多种手法的运用,塑造了一个勤奋自勉、孜孜不倦的学者形象。E.作为钱穆的妻子,作者满含深情地回忆了钱穆先生的兴趣爱好、著书立说及人际交往等方面的事情。小题2:钱穆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作者是怎样表现他的性格特征的?(6分)小题3:钱穆先生的“息念”与“发愤”分别体现在哪些方面?(6分)小题4:文章结尾说“自古以来的学人很少有及身而见开花结果的,讲文化思想只有靠自己具有一份信心来支持自己”,你如何看待这句话?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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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0分)访从文故居吴丽嫦星星的眼里有了光,黄昏像个慈祥老人依傍着我这个远道来到湘西的异客。我理解黄昏的性格是平静清淡的,也理解星光中智慧的疑惑和内蕴的忧伤。这时,我意识到有个更加慈祥的老人已经不会再回到这个地方来了。于是我看到街树也载着黄昏,像绕城而去的沱江河上的那种翘头翘尾的小船,尽管在平静的水面击起过湘西风情的水花,如今沿途笼罩着沉重的影子。我是中午从吉首到凤凰的,进了古气森然的南华门,就急着去拜谒从文故居,我的心在肃穆的感情中跳动,像坐在酉水的小船上。老人家生前,我无缘拜见,死后去看看先生的家。不过,我估计旧居不过是旧居,因为从文先生有过名气却从来不曾荣耀过,生前如此,身后如果连个旧居也让人纪念,未必是合乎他的意愿。但旧居毕竟落在他家乡的本土上,也是不会湮没的。很快走到一个广场,正犹豫着,举视之下,是个文化馆,好像冥冥中从文先生在指引我这个异乡来客。他的笔墨是那般亲切,现在我感到他的灵魂更亲切!不过我在附近走了几个来回,不见有从文旧居的任何指示性标志。不必等了,我意会到从文旧居不会在热闹宽敞的地带,一定在那些青石板小巷子里,可是在哪条巷子里呢?每条巷子都是那么窄,且又是那么幽深,我踌躇了。看沿街有许多高高缠着头巾,身穿花边衣裤的苗族姑娘摆着地瓜摊,地瓜白白嫩嫩,苗女笑容盈盈,这些正是沈先生的同胞。先生曾为她们先辈多厄的生活付出过温爱的悲悯的笔墨,我想她们一定会知道自己的作家。我趁机一一打听,她们遗憾地向我摇头。但这叫我这个陌生客怎办?我荡到一座桥头,好风景呀,这是少年从文游水戏水过的沱江河边,黄昏中的沱江河,却异常欢快地传来捣衣声,好似依旧的乡音又似乎平添的新谣。在从文小说散文中早已见识过的吊脚楼,果然和几度梦见过的模样一样,它的迷人,和从文先生描写的迷人,同样令我沉醉。吊脚楼是古老神秘得猜不透的,还会有第二个人再来那样深情地写它吗?也许不会无人再来写它,但难以和从文先生的笔一样了。历史就是这样,是不可能重复而顶多能相似。历史可贵的悲哀永远要子孙来负担,大概这些街树和我想的一样,才这般地把它的幽思染成团团的疑虑和乡愁,投满了凤凰城的街道。我不能让无谓的焦急来煞我的心头的风景,便在一家裁缝铺前站定。哦!好美的苗族服饰!看上去年轻的凤凰妹崽是我的汉族同胞,手上拿着一本什么书,我便高兴起来,向闹中取静、孜孜阅卷的她敬意地叩问。她很有礼貌,连声说抱歉。我突感人地生疏起来,便走下桥头石级,迎面走来一位背背篓的老翁,好像从深深的青石板巷口突然走出的,特别是天刚下过雨,老人古风犹存,穿着古老的钉鞋,这使我深信,他是青石板小巷里生活的人物。沈从文这样写到过石板巷:“落雨就得穿钉鞋,……夜半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的声音实在好听。”我不能多想,天色不早了,真有些急,不先行礼就先问:“请教沈从文故居在哪里?”老人尚耳聪目明,却也说不上来。凤凰是小城,中外闻名的大作家为何轰动不了这座小城?我不得不想起小朋友了,记得先生的母校是文昌阁小学。到了南门外的南华山麓,这座学校隐在郁郁复葱葱的自然境界里,已到放学的时候了,我抓住了最后离校的几个小朋友中的一个女孩,她却知道,很高兴地要为我带路。这太使我欣慰了。这只小凤凰领我飞到了原来我到过的广场文化馆前面。广场很有几分情意,向从文旧居所在的石板小巷敞开了胸怀。传说凤凰是不死的,死了还会复生。从文先生还活在小学生的心里。那不是么?只要登上文昌阁小学整齐的石阶,再穿过葱蓊青翠的林荫,沈从文捐稿费修建起来的藏书楼不就是凤雏栖息的梧桐吗? 多么不容易啊,我终于看到了“沈从文旧居”。我想,再下去便是凤凰复活的时候了!(有删改)【注】作者系浦江女作家,本文写于沈从文逝世二周年之际。小题1:请指出第一自然段环境描写在文中的作用。(3分)小题2: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4分)(1)我的心在肃穆的感情中跳动,像坐在酉水的小船上。(2)这只小凤凰领我飞到了原来我到过的广场文化馆前面。小题3:从文中看,“我”的情感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过程?(4分)小题4:文章4-7自然段作者写到苗女、汉族妹崽、老翁,有何用意?(4分)小题5:作者说 “凤凰是小城,中外闻名的大作家为何轰动不了这座小城?”引发你哪几个方面的思考?(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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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宇,完成后面题。红玫瑰李敖①那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玫园的花全开放了。②玫园的主人知道我对玫瑰有一种微妙的敏感,特地写信来,请我到他家里去看花。③三天以后的一个黄昏,我坐在玫园主人的客厅里,从窗口向外望着,望着那一棵棵盛开的蔷薇,默然不语。直到主人提醒我手中的清茶快要冷了的时候,我才转过头来,向主人做了一个很苦涩的笑容。④主人站起身采,拍掉衣上的烟灰,走到窗前,一面得意地点着头,一面自言自语:“三十七朵,十六棵。”⑤然后转向我,用一种调侃的声调说:“其中有一棵仍是你的,还能把它认出来么?”⑥躺在沙发里,我迟缓地点点头,深吸了一口烟,又把它慢慢吐出来,迷茫的烟雾牵我走进迷茫的领域,那领域不是旧梦,而是旧梦笼罩起来的愁城。⑦就是长在墙角旁边的那棵玫瑰,如今又结了一朵花——仍是孤零零的一朵,殷红的染色反映出它绚烂的容颜;它没有牡丹那种富贵的俗气,也没有幽兰那种王者的天香,它只是默默地开着,开着,隐逸地显露着它的美丽与孤单。⑧我还记得初次在花圃里看到它的情景。那是一个浓雾弥漫的清晨,子夜的寒露刚为它洗过柔细的枝条,嫩叶上的水珠对它似乎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娇小的蓓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是怯于开放,也怯于走向窈窕和成熟。⑨在奇卉争艳的花丛中,我选择了这棵还未长成的小生物,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回来,用一点水、一点肥料和一点摩门教徒的神秘祝福,种它在我窗前的草地里。五月的湿风吹上这南国的海岛,也吹开了这朵玫瑰的花瓣与生机,它畏缩地张开了它的身体,仿佛对陌生的人间做着不安的试探。⑩大概我认识她,也就在这个时候。11平心说来,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小女人,她的拉丁文的名字与玫瑰同一拼法,这并不是什么巧合,按照庄周梦蝶的玄理,谁敢说她不是玫瑰的化身?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罕有的轻盈与新鲜,从她晶莹闪烁的眼光中和那狡猾恶意的笑容里,我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也不想看到她的魂灵深处,她身体上的有形的部分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使我不再酝酿更进一步的梦幻。12但是梦幻压迫我,它逼我飘到六合以外的幻境,在那里,走来了她的幽灵,于是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同看日出、看月华、看眨眼的繁星、看苍茫的云海;我们同听鸟语、听虫鸣、听晚风的呼啸、听阿瑞尔(Ariel)的歌声,我们在生死线外如醉如酲;在万花丛里长眠不醒,大千世界里再也没有别人,只有她和我;在她与我眼中再也没有别人,只有玫瑰花。当里程碑像荒冢一般的林立,死亡的驿站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远远的尘土扬起,跑来了“启示录”中的灰色马,带我们驰向那广漠的无何有之乡,宇宙从此消失了我们的足迹,消失了她的美丽和她那如海一般的目光……13可是,梦幻毕竟是飞雾与轻烟,它把你从理想中带出来,又把你向现实里推进去。现实展示给我的是: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我并未要求她给我很多,但是她却给我更少。在短短的五月里,我和她之间本来没有什么接近,可是五月最后一天消逝的时候,我感到我们的相隔却更疏远了。恰似那水上的两片浮萍,聚会了,又飘开了,那可说是一个开始。也可说是一个结束。14红玫瑰盛开的时候,同时也播下了枯萎的信息,诗人从一朵花里看到一个天国,而我呢?却从一朵花里看到我梦境的昏暗。过早的凋零使我想起托姆普孙(Francis Thompson)的感慨,从旧札记里,我翻出早年改译的四行诗句:最美的东西有着最快的结局,它们即使凋谢,余香仍令人陶醉,但是玫瑰的芬芳却是痛苦的,对他来说,他却喜欢玫瑰。15不错,我最喜欢玫瑰,可是我却不愿再看到它,它引起我太多的联想,而这些联想对一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却显然是多余的。16在玫园主人热心经营他的因地的开始,他收到我这棵早凋了的小花,我虽一再说这是我送给他的礼品,他却笑着坚持要把它当作一棵“寄生物”。费了半小时的光阴,我们合力把它种在玫园的墙角下,主人拍掉手上的泥巴,一边用手擦着汗,一边宣布他的预言:“佛经上说‘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我们或许能在这棵小花身上看到几分哲理。明年,也许明年,它仍旧会开的。”17烟雾已渐渐消失,我从往事的山路上转了回来,主人走到桌旁,替我接上一支烟,然后指着窗外说:“看看你的寄生物吧!去年我就说它要开的,果然今年又开了。还是一朵,还是和你一样的孤单!”18望着窗前低垂的暮色,我站起身来,迟疑了很久,最后说:“不错,开是开了,可是除了历史的意义,它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呢?它已经不再是去年那一朵,去年那一朵红玫瑰谢得太早了!”【注】蔷薇:蔷薇科,蔷薇属中某些观赏种类的泛称。桃、梅、杏、玫瑰、月季、樱花等植物均属蔷薇科。小题1:这篇文章讲述“我”与一株孤单的玫瑰花的故事,构思颇具艺术特色。请对此作简要分析。(7分)小题2:第12段的幻境,是现实中从未出现过的,文章却对它作了详尽的叙说,作者的用意是什么?(4分)小题3:那朵重开的孤单的玫瑰,在“我”和玫园主人的眼中有着怎样的不同?文章结尾处的对话,折射出了“我”怎样的心情?(6分)小题4: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A.盛开的花儿只引发了“我”苦涩的笑容,正体现“我”对玫瑰的“微妙的敏感”,也反映了“我”这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颓废、畏惧现实的心态。B.“我”喜欢那朵孤单、美丽、柔弱的玫瑰,对它格外的关切与怜爱;在“我”眼中,女友也就是玫瑰的化身,因而极希望给她一切小心的呵护关爱。C.“我”的女友是一个负心人的形象,她轻易就辜负了“我”深挚的爱,刻意地疏远“我”,回报给“我”的是狡猾与恶意,让人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D.“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这句话反映出梦幻与现实的落差和矛盾,也折射出“我”在一段萍水相逢的情感诉求中的失望与痛苦。E.“风格即人”,这篇文章展示的是“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怜花人的文人气质,使文章笼罩着浓郁的悲情、感伤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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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新闻选段,完成后面问题。文学,回归我们的内心中新网北京10月11日电(刘欢)据诺贝尔奖官方网站消息,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已于北京时间19:00公布。中国作家莫言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称莫言将现实和幻想、历史和社会角度结合在一起。他创作中的世界令人联想起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融合,同时又在中国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中寻找到一个出发点。写作风格素以大胆著称 曾屡次获奖莫言原名管谟业,于1956年生于山东省高密县,童年时因经济贫困和政治上受歧视,直接影响了他后来的小说创作。12岁读五年级时因“文革”辍学回家,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应征入伍,历任战士、政治教员、宣传干事。曾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和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学习。自1980年代中期起,莫言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虽然早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但其写作风格素以大胆新奇著称,作品激情澎湃,想象诡异,语言肆虐。例如成名作《红高粱家族》里,不断出现的血腥场面中充满着强烈的感情控诉,在“屎尿横飞”的场景之间,是演义现代革命历史。在经历《红高粱家族》的写作高峰后,莫言继续寻求突破,创作了大量中短篇作品及数部极具份量的长篇小说。其中,《丰乳肥臀》曾获中国有史以来最高额的“大家文学奖”,《檀香刑》曾获台湾《联合报》读书人年度文学类最佳书奖、第一届鼎钧双年文学奖,《红高粱系列》获第二届冯牧文学奖,《生死疲劳》获第二届红楼梦奖,《蛙》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此外,莫言还曾获法兰西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意大利第三十届诺尼诺国际文学奖、福冈亚洲文化奖等奖项,并曾位列第一届中国作家富豪榜第20位,中国作家实力榜第一位。然而,莫言曾义正言辞地说,我永远不会为了一个奖去写作,不管是茅盾文学奖,还是诺贝尔文学奖。他始终认为自己的文学成就是“世无英雄,竖子成名”。迄今为止,莫言有三部作品被改编为电影。其中,由中篇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的电影《红高粱》,曾获1988年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由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改编的《暖》,曾获第十六届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影片金麒麟奖。而莫言自己却认为,只有《丰乳肥臀》可以拍成气势磅礴的巨片。国际上享有声望 被誉为亚洲和世界文学的旗手由于童年大部分时间在农村度过,莫言深受民间故事或传说所影响。幼时在乡下流传的鬼怪故事,成为莫言许多荒诞小说的材料。如《十三步》中出现了神秘的南美洲魔幻写实,《红树林》实现了小说题材的时空转换和创作方法的探索更新。莫言的作品,带有明显的“先锋”色彩,想象成为其最大特色。张大春在为《红耳朵》作序时曾说:“千言万语,何若莫言”!莫言创作于80年代中期的“红高粱”家族系列小说,对于新时期军旅文学的发展产生过深刻而积极的影响。很多人说,这是一部“强悍的民风与凛然的民族正气的混声合唱”,振聋发聩。冯牧文学奖曾评价说,他用灵性激活历史,重写战争,张扬生命伟力,弘扬民族精神,直接影响了一批同他一样没有战争经历的青年军旅小说家写出了自己‘心中的战争’,使当代战争小说面貌为之一新。莫言的《蛙》则折射出中华民族在生存斗争中经历的困难和考验。小说以新中国近60年波澜起伏的农村生育史为背景,以一位乡村妇产科女医生的人生经历为线索,重点回顾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刻变化与影响,以多端视角呈现历史和现实的复杂苍茫,表达了对生命伦理的思考。莫言的文学作品不仅在国内影响较大,在国际上也已享有名望。法兰西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对其评价称,您以有声有色的语言,对故乡山东省的情感、反映农村生活的笔调、富有历史感的叙述,将中国的生活片段描绘成了同情、暴力和幽默感融成一体的生动场面。莫言的作品,有人爱,有人不爱。风格不是问题,喜好不是关键,最重要的是作家和他的作品是否真诚,是否能够打动人心。对生命与人性的关注,尤其是对那片厚重土地上的生命与人性的关注,莫言从未改变。一个诚恳的人,一颗诚恳的心,一些诚恳的作品,这就是莫言,至今保留着故乡“树木、水流、高粱地”创作灵感的质朴的人。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5分)(&)(&)A.童年时经济贫困、经济上受歧视、民间故事、农村的劳动生活、部队的生活经历、文学院的学习经历,都对莫言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影响。B.莫言早期被归入“乡土文学”作家,乡土文学充满着“怀乡”以及“愁乡”的复杂感情,作品因此获国内多项大奖,他愿意为获奖而写作。C.从战争中的血腥场面、神秘的南美洲魔幻写实、小说题材的时空转换中,可以看出想象市莫言作品创作内容和手法上的最大特色。D.新时期文学深受“红高粱”家族系列小说的影响,张扬生命伟力,弘扬民族精神,使一些青年作家写出了自己“心中的战争”,当代小说呈现出新的面貌。E.莫言的作品,以其有生有色的语言,对故乡的情感、反应农村生活的笔调、富有历史感的叙述、生动场面的描绘,在国内外早享誉极高的声望。小题2:莫言的写作风格素以大胆著称,举例说明他的“大胆”体现在哪里?(6分)小题3:莫言为什么被誉为亚洲和世界文学的旗手?(6分)小题4:“一个诚恳的人,一颗诚恳的心,一些诚恳的作品,这就是莫言。”请联系文本,探究“诚恳”与莫言在文学创作中的成功有怎样的关系。(8分)
科目:高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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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城市功能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体现在城市的文脉上。所谓“城市文脉”,就是指一座城市的文化及文化传统——不仅仅是指当时存在的文化,还包括过去的文化。因此与城市的功能是否延续有密切的关系,如果这两者是延续的,那就形成了一种传统;如果两者是不同的,或者以往有过这样的不同,这种传统就中断了,难以形成文脉。一座城市,尽管现在的文化很发达,如果过去的文化已不复存在,或者从来没有这样的文化,要形成文化传统必定要假以时日,形成自己的文脉则更需要长期的积累和绵延。另一方面,只有形成了自己的文脉,并且得到延续,城市的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才有可能推到极致。文脉不仅是城市的基本设施、名胜古迹、文物遗址的积累,更是一代代城市人的文化和智慧的结晶,足以保持城市的记忆,提供调节人地关系和适应变化发展的经验。但是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并非所有的城市都能保持不变的功能,特别是在变革的时代,受到天灾人祸的摧残,一些城市的功能被强制改变,城市被破坏殆尽,延续数百上千年的文脉就此中断。例如,三国吴、东晋、宋、齐、梁、陈六朝的都城建康(建业)作为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存在了三百多年,其功能基本不变,文脉得以延续。但到隋灭陈时将建康城彻底毁灭,将地区行政中心迁往别处,当地人口几乎全部外迁,这座六朝古都便从地图上消失了。尽管以后的南京是在这片土地上重建的,但除了战火毁灭不了的古代遗址遗物外,还有多少六朝遗风?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中国的绝大多数城市都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城市功能的同化、泛化,都要具有经济功能,要以生产为主;都要破旧立新,将传统当垃圾清除,立新却缺乏创新。改革开放以来又经历了急剧扩张和大拆大建,城市功能同化、泛化的趋势加剧,甚至盲目确保不现实的发展目标。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大量城市人口成为移民,能够传承城市文化的本地人口迅速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具有延续城市文脉的自觉性,不采取特殊的措施,文脉的断绝是不可避免的。正因为今天绝大多数城市的功能已经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原有的设施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如果单从物质条件的需求看,城市多数原有设施的确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由于长期不重视城市建设,不重视民生,过早地剥夺了私有住房,几乎所有的城市都面临住房紧缺破败、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困难。从经济效益看,大拆大建,增加建筑密度和容积显然更有利,也能更快满足居民改善生活的强烈愿望。像北京的四合院和胡同、上海的石库门和弄堂,即使以往有千好万好,既不可能成为未来民居的主要模式,也不会得到多数人的喜爱。城市居民反拆迁的抗争,大多不是对文化传统的守护或对旧居的依恋,基本上都是经济利益和社会公正的诉求。但为延续文脉着想,一座城市需要保存最低限度的古物旧物,才能保持城市的历史记忆。因为这些物曾经是城市多数居民的住所或活动场所,也是当时的文化和传统赖以存在和延续的物质基础。如果让城市的后人仅仅凭着文字和图像去想像,大多数人是不可能理解生动的历史,留下深刻记忆的。何况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居民的精神生活要求会不断提高,对国家和城市的记忆正是他们所需要的。这些记忆中还包含着我们今天不一定知道或理解的抽象的智慧和价值观念,原物的保存才能给后人以破解或汲取的可能。即使是属于封建、迷信、腐朽、反动、罪恶的旧物,也有必要适当保留一些,以便让后人了解历史的另一面。(摘自《环球人文地理》2012年10月刊)小题1:与“城市文脉”有关的内容,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A.城市文脉是一座城市从过去到现在的文化及由此形成的传统。B.城市文脉能否形成与城市的文化传统是否连续密切相关。C.一座城市只要保持自己的文脉不中断,就能充分发挥城市功能,并且会把它推到极致。D.城市文脉是城市的记忆,它不仅是物质的积累,更是精神的结晶。小题2:对可能造成城市文脉断绝原因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A.因受到天灾人祸的摧残,城市被破坏殆尽,城市的功能被强制改变。B.每个城市都要有经济功能,以生产为主,城市功能同化、泛化,摒弃传统,又缺乏创新。C.急剧扩张和大拆大建,加剧了城市功能的同化、泛化趋势,发展目标不现实。D.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人口大量移居农村,能传承城市文化的本地人口急剧减少。小题3:下面对作者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A.中国现阶段由于城市原有设施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因而大多数城市的功能已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B.城市居民反对拆迁,既有对文化传统的守护或对旧居的依恋,同时也存在经济利益和社会公正的需求。C.因为一座城市所有的古物旧物曾经是城市多数居民的住所或活动场所,也是当时的文化和传统赖以存在和延续的物质基础,故应予以保存。D.保存城市旧物是居民精神生活的需要,正面、反面的旧物都有必要保留一些,这样才能给后人以破解或汲取其中蕴含的智慧和价值观念的可能。
科目:高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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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邱长海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C.末段的议沦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小题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小题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小题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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